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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104-05-28 00:57

請問將對方不雅照私底下透過通訊軟體傳給兩個人,一個人只有一張照片沒露臉,一個人約5~10張其中含有露臉的不雅照,這樣有觸犯散布不雅照的罪嗎?

照片是對方自拍的,但對方目前未成年16~18歲,警察說這是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裡面的散布不雅照,是公訴罪。

目前不雅照片已經全數刪除,想跟對方談和解,但對方目前是等待司法進度,完全不想談,因為警察也還沒找我做筆錄,因為這件事,搞到自己心情超低落,因為對方完全不想談,現在也不知道怎麼辦,想請問目前我可以做的有哪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09: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散布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對方的照片,是您要求對方拍攝或是自己拍攝而取得,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28 10:06

您好

      檢察官開偵查庭時 可以跟檢察官表示有意願談和解

                                                                       陳律師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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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風 104-05-27 18:00

甲方與乙方是好朋友

某一次甲方曾經作出碰觸乙方身體的行為(有意或非意)

乙方覺得不舒服 想要提告甲方

甲方事發後在社群網路上曾向乙方私訊道歉並希望要求和解

乙方並未做出任何回應並在社群網路上封鎖了甲方並失去聯絡

甲方後續在友人得知到乙方在詢問甲方住家地址資料等

並得知乙方已向學校告知

甲方目前收到自家學校的通知但其中處理過程還不明確等待通知中

請問一下

1:若學校處理 是否能夠雙方和解?

2:若甲方有悔意 乙方不願接受 是否會走向司法程序?

3:若甲方宣稱是非故意碰觸 乙方卻堅持是故意碰觸 但乙方證據是否明確不清楚 學校方面是否會以乙方的說詞為據而懲處?

4:若乙方說詞中包含控訴甲方對其他人有有過類似騷擾行為(非自己本人)

校方是否會以乙方說詞為據而懲處?

5:在事情未處理完 甲方受到的精神壓力極大 影響生活作息 社交之間也無心經營 此事也未到處宣揚

乙方則是一切生活作息正常 社交方面一如往常 私底下疑似有和甲方身旁友人宣稱要提告甲方

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還請律師們的幫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7 2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雇主或是學校可以給予一定的處罰。

2、建議可以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

3、倘若對方提告,屆時再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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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ny 104-05-27 14:12

您好,請問一下就是我男朋友之前被他朋友告了一條妨害性自主被害人是他兒子,讀國小而已,未滿14歲,因為當初他跟我男朋友,有衝突,被害人就需要錢,所以才弄這條,還找了朋友,假裝警察,要我男朋友承認,最後直接去警局,前後也開了很多次庭,開到最後,重點就是要錢,原先開天價對我們來說,三百萬,律師幫我們講到三四十萬,說要和解,他們有申請一個被害人保護法,說要我男朋友幫他付那個錢,律師說,錢要匯給一個不知誰帳號的,也不是律師本人,請問錢是要給誰才洽當?那錢給了和解了後,法官還會判我男朋友七年六嗎?法官有說要我們快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7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被害人保護法的性侵害補償金,此部分國家支付之後可以向加害人求償,此部分由檢察官辦理,故而應該由檢察官那邊協助處理。

2、原則上,和解之後可以請求給予較輕的處遇,至於案情的部份,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包含全部卷證,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有和解當然有機會緩刑

但是和解金最好匯給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

或者對方白紙黑字指定的對象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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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男友沒有做,則應朝無罪去答辯,至於和解有人出來喬等情事,您男友也可以先蒐事證,以便向法院說明有仙人跳之情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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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7 22:55

本件的事實背景究竟是如何呢?強制或合意?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28 10:09

 您好

   如果是強制性交 就算和解也是判比較輕而已

                                                                         陳律師

zhenagu 104-05-27 11:48

本店員工遭幾名客人持器械恐嚇威脅叫囂,並且將我們服務人員從樓上推下,造成手臂及大腿瘀傷,還威脅和恐嚇店家和服務人員要讓本店在地方上沒有出路,見一次打一次。 以上小混混持器械拉扯員工叫囂威脅,並對員工傷害的過程都有錄影存證,請問報警對客人提告,要告什麼罪? 這是公訴罪嗎? 會不會提告之後不了了之, 小混混繼續在地方上為所欲為的?那我們受傷的員工呢?就這樣自己忍氣吞聲,還要提心吊膽來上班嗎? 每天都要擔心那幾個客人又來找麻煩… 求解。   就昨日發生的事情之後,今日下午大本店員工至醫院驗傷,醫生表示可能有輕微腦震盪需待觀察,診斷書只有寫多處挫傷,該員工今日因頭暈想吐在家休息。昨日的肇事者今天有至本店與店長協商,表示想和解,但是並不想道歉以及賠償,請問該情況應當如何解決?請問輕微腦震盪是普通傷害罪嗎?民事賠償的部分該如何處理?要等待該員工這段時間的腦震盪情況觀察結果嗎?請問追訴期有多久?

一、撞到頭的話要特別注意,因為腦部受傷四十八小時內可能會有變化,所以建議還是到醫院使用儀器掃描一下。

二、如果員工腦部受傷沒有變嚴重的話應該只是普通傷害

三、普通傷害告訴乃論,這個部分你們是否和解或以什麼條件和解可以再思考一下。

四、開店以和為貴,可以的話儘量談,談不成要告再告。

五、刑事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時間的部分要特別注意。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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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7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驗傷單及錄影影像,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7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驗傷單及錄影影像,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丫珍 104-05-26 20:53

請問:日前和老公去看一間房子,經由房仲帶我們去看,對於屋況部分,房仲並非完全掌握,由於是第一次看房,不是很了解其中作業問題,在房仲誘導之下,簽下"買方要約書",並無支付任何費用,是我簽我老公的名字,並非他本人簽名.

很快地房仲通知賣方要賣我們,我們覺得也太順利了?心生懷疑,房仲說要約買方來現場簽約,我們心想見到屋主,問詳細也較心安,結果發現與屋況竟與房仲說的不同,所以我們不想買了,覺得房仲有隱匿的感覺,事後房仲要求我們要退答應購買房屋全額的3%違約金,經協商後,房仲說只要賠6萬,講到最後賠3萬,但房仲又要求我們要簽"和解書",我們覺得怪怪的,不想簽,房仲還叫一名好像混混來叫我們簽(皆有錄影),最後我們終究不妥協,現在屋主寄"存證信函叫我們賠3%違約金.

想問的是

1.這份要約書成立嗎?不是我老公親簽,而且在我們手上這一聯並沒有買方簽名

2.如果告上法院,我們勝算大嗎?因為其中的暇庛很多,可以舉證出來嗎?我該如何做比較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6 21: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房仲倘若沒有交付屋況說明書,並且讓您先看過房屋,則可以嘗試主張買賣契約不成立。

縱使遭認定成立而有違約的問題,也可以反過來向房仲請求賠償

建議可以先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6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可先對房仲之相關言論行為錄音錄影蒐證,以備日後房仲對您提告時,可做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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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珍 104-05-26 22:4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房仲倘若沒有交付屋況說明書,並且讓您先看過房屋, ... (恕刪)

 感謝回覆,請問"屋況說明書"?指的是書面資料嗎?房仲他只是拿他手上的一張A4關於房屋的內容給我們"看"而已,並未給"任何資料".....

我們的最終目的只是不想再接到房仲一直打來煩的電話,而也不想支付任何費用,可以嗎?如果我向消保官投訴該名房仲,對於日後屋主真的向法院提出訴訟,會有幫助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6 23:05

等他來告吧!

小郭 104-05-24 20:15

我想請問

對方被檢方提起公訴後,才主動找我和解,與對方簽了和解書,我還需要跟法院提出撤訴告訴狀嗎?還是他拿合解書去給法院即可?

我可以先把撤回告訴狀寫好(案號待法院後續通知,再請對方自己填,其它的部份我先寫好並簽名)讓對方自行去處理嗎?不想再跟對方有任何瓜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和解後,您當然可以簽署撤回告訴狀後,再對方幫您送狀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4 22:14

通常和解書簽立後,會同時簽立撤回告訴狀交給對方,再由對方去遞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4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和解契約簽訂後,將撤回告訴狀簽名交由對方遞狀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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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 104-05-23 19:31

您好

我們收到本票裁定  目前提出抗告  但很多人說抗告不會成立  如果我們和執票人提和解  本票裁定可以撤回嗎? 本票裁定確認書會下來嗎?是否只要跟對方拿回本票裁定本票就可以了呢?我們該如何處理  才能讓對方無法再次提本票裁定呢?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裁定仍可以以和解方式來解決,和解筆錄可以寫明還款後對方應返還該本票,以避免之後對方又持本票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3 20:03

若您要以和解方式處理,記得請對方退還本票正本,這是聲請本票裁定的必備文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3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收到本票裁定後,於法定期間內提出抗告及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您之財產,即可於查封後又啟封,增加您與對方協調和解之籌碼,若達成和解,應取回本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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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3 22:55

若要和解,記得簽立和解書並將本票取回,並要求對發撤回執行。

另外,抗告除非本票無效為符合形式要件,不然很難成功。

建議若和解不成,盡速(20日內)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您可於收到本票裁定後,於法定期間內提出抗告及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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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25 16:59

Dear vivi:

關於對本票裁定提出抗告一事,由於本票裁定僅就本票是否已具備票據上應記載事項而為審酌(例如發票日、發票人、金額等等),若均記載完備,法院即核發本票裁定,並不審查票據之「原因關係」(例如:是否確實積欠本票上所載之款項?)因此,若與執票人作成和解時,建議內容載明還款後對方需交付該本票正本。另一方面,若不欲和解,則於抗告駁回(一般而言,本票裁定抗告多遭駁回)後,需於20日內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建議您有任何進一步諮詢,可立即與本人聯繫!

瑀蘿 104-05-23 16:25

各位律師您好

我是為我朋友的親身經歷來了解該如何解決問題

男方與女方雙方交往5~6年左右,其中男方在淡水某處已有購買房子

而女方則在三年前住進男方家中,約前兩年雙方皆花費男方金費共約90萬新台幣左右,後一年半左右女方才有負擔生活費

其中花費費用包含女方自身學貸之金額(女方無向男方表示拿多少,直接從男方金融卡提取)、女方之眷養寵物所有費用(含寵物所有日用品)、生活用品、電腦周邊設備,此期間實質物品皆由男方付費。

如今因感情破裂導致雙方分手後,目前依然暫住於男方家中,今日(5/23)女方忽然將自行擬定之和解書扔給男方,要男方簽字。但男方氣憤下揉掉了。

大約內容表示

1.女方要求男方眷養女方其中一隻寵物,其寵物之所有使用物品當初階為男方購買,女方則表士物品是女方的,故女方要帶走。

2.女方表示自行有負擔生活費,則要男方負擔金額以分期付款方式匯款給女方。   經男方表示女方負擔每月4000元共16個月。

3.女方要求男方將價值兩萬元之電腦無條件送女方。

4.女方要求男方一年內不可透露女方任何事情

5.女方要求男方賠償雙方交往期間所發生之性關係費用

 

以上為大約內容,女方皆為要求非本身所支付之費用,卻要求賠償及帶走自女方認為屬於自己的東西。本人我雖無參予其中,但經由男方親妹妹表示,這五年來一直都處於諸多狀況下,且男女雙方家庭皆不接受彼此,而女方現在卻要求這些,男方卻因為女方家長地位似乎頗高則不敢將事情正確處理,且女方得知男方要將房子賣掉,則表示若女方協助男方將房子賣掉成高台高至一定金額後,要將50萬贈與女方,故我在此情求故各位律師,遇到此類事情該如何解決?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3 20:27

分手後要談和解賠償,是否男方有什麼侵害女方而女方在法律上得向男方請求賠償,雙方才會以一定條件和解?否則,雙方既無夫妻關係,自然沒有所謂分財產或是要給付贍養費生活費的情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3 22:48

協議書是雙方你情我願之前提下,才須簽立。若男方覺得沒必要,可以不用予以理會,等女方真的提告實再答辯原告之請求無理由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3 23:23

協議書是雙方你情我願之前提下,才有簽立之可能。若男方覺得沒必要,可以不用予以理會,等女方真的提告實再答辯原告之請求無理由即可。

小郭 104-05-22 23:09

各位律師好,

日前提告對方傷害...等,檢方已起訴中,對方在此時與我和解,想請問:

1.後續,需要提出撤告的動作嗎?(還是對方有和解書,自行去跟司法單位處理後續)

2.如果,我要進撤告,是要跟法院撤告還是地檢署撤告?(目前進度,剛剛由地檢署起訴中)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2 23:17

檢察官已經起訴,案子就會進入地方法院,若要撤告就要向地院徹唷!

小郭你好:

撤回告訴必須以你本人的名義向法院具狀,被告並無法拿著和解書去撤回告訴,如未撤回,法院審判程序會繼續進行,你也會再收到開庭通知。

以上供參。

wu0 104-05-22 20:04

律師您好

關於民事訴訟損害賠償(高等法院二審)的問題,甲方有兩位當事人,稱為A先生與B先生,法官試行和解,在法庭上和乙方律師和解,在和解過程中,若甲方的兩位當事人A先生與B先生意見不合,A先生可以接受目前的和解條件,而B先生無法接受目前的和解條件,但是A先生強迫B先生依目前條件與乙方和解,最後A先生與B先生也在和解筆錄上簽名了,A先生與B先生是同陣營的,但A先生卻強迫B先生一起接受對造之和解條件,那麼被強迫的B先生,事後若反悔的話,可以依法提出和解無效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有權利提起撤銷和解之訴,但舉證上可能會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芸 104-05-22 11:14
甲方債權人因用信用卡刷大批**3c團購說有優惠,欲賺價差,但卻沒拿到貨,結果刷出是**旅行社團費。此算是詐欺行為嗎? 結果大量信用卡費導致我變成卡債族.並且信用整個信用破產.不僅信用卡不能使用.房貸也不能貸.且精神上導致憂鬱.甲狀腺亢進.失眠等情形也日益嚴重。 已提刑事告訴可否刑事告訴.民事和解? 刷卡廠商乙方結果,之前承諾本票375萬和解,甲方已申請法院本票裁定確定。 乙方若經調解和解.可否由法院判定請求其乙方每月支付甲方至還款全部還清為止 甲方為求更有保障.可向法官陳述要求乙方找二位有每月轉存薪資證明,且有房屋土地權狀的人當債務證人.當財力證明.? 如果債務人不還.債務證人可否替乙方還款.並強制執行其房屋. 5/26開庭.如果達成和解.第二次開庭甲方請求一位家屬陪同.是否甲方要寫一份授權書或委託書請其家屬陪同?
104-05-22 08:34

律師你好

我在97及98年有酒駕紀錄 98年那次有致人受傷也有和解

今年104年5月8號被攔查酒駕這次是第3次 那已超過5年後第3次被攔查酒駕會被關嗎?

檢察官也說我這次是第3次

請問律師是否可罰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與前案判決若已超過五年,則不會有累犯之問題,但法院仍會審酌您的前科紀錄,惟仍有機會爭取罰金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浚泓 (owen) 104-05-22 09:22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題,簡答如下:

本案若非五年內故意再犯,無累犯適用,是按目前單純酒駕之判決刑度通常得易科罰金,惟最後是否得易科罰金仍由法官依個案審酌。另外,若屬五年後再犯,故移檢察署執行時,檢察官亦無受酒駕三振條款(五年內三犯,必須入監執行)之拘束,並請注意之。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2 09:23

 您好 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所必須先確定前次執行完畢為何時 另外若是判決下來得易科,也要看檢察官給不給易科,若是多次酒駕被查獲是有可能檢察官不給易科。以上供您參考

法律小學生 104-05-22 14:42

大大你好  雖然說是五年後 但因你有多次酒駕的事實

             實務上有不少檢察官都是不准易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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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5-22 22:40

 因這次酒駕純屬無肇事 是被攔查 那這樣是否也是要看檢察官起訴是如何嗎?

104-05-22 08:11

律師你好

我在97及98年有酒駕紀錄 98年那次有致人受傷也有和解

今年104年5月8號被攔查酒駕

這次是第3次 那已超過5年後第3次被攔查酒駕會被關嗎?

檢察官也說我這次是第3次

請問律師是否可罰金呢?

wu0 104-05-21 23:43

您好

民事訴訟,在高等法院二審時,訴訟和解之後,已不能上訴,若請求繼續審判,那會是之前同一庭同一個法官審理嗎?還是會當作新案,重新分案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看和解後是否有撤回上訴,且案件是刑事民事,可以要請您進一步說明,才能再分析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9527 104-05-21 22:06

委員會ㄌ~可是對方的和解金太高了~後續我該怎麼辦呢~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1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量協調將和解金額往下降,以利您請求緩起訴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1 22:29

可以去跟他談,並把自己的財產狀況資力跟對方談,看能法把價錢壓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2 07:37

除了跟對方談談看能否再降低外,也看看自己能不能再提高一些,再以分期付款方式處理。

你的問題並不清楚,販賣仿冒他人商標的商品並不一定都會構成犯罪,有沒有犯罪必須先確認,如果沒有犯罪,和解談判時可以將和解金額往下調整。

另外,如果真的構成犯罪,你可以表示你能接受的範圍、經濟能力等,如果你沒有具體回一個價格,沒有讓對方有降價的心理誘因,談判的價格很難往下降低。

最後,你還是要看自己於金錢、名聲及面對長期訴訟壓力等因子中,對哪個因子最為重視,進行整體價值取捨,做出多出點錢或不出錢慢慢熬的談判及訴訟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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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 104-05-22 21:4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的問題並不清楚,販賣仿冒他人商標的商品並不一定都會構成犯罪,有沒有犯罪必須先確認,如果沒有犯 ... (恕刪)

 你好~我是在網站上賣了一頂帽子~檢察官開庭叫我們私下和解~去了調解委員會~他直接說他的損失大概在6X萬我說我沒辦法有那種錢~畢竟我是一個月才2萬不到的工資~還有一個女兒跟一個要出生的孩子要養~我跟他說可以再往下降ㄇ他直接說他不想談了~就結束調解會ㄌ~我實在沒那種能力~?我太太38周ㄌ還過去開調解會他還叫我們不要裝可憐~~這樣我要如何再走下去呢?

 

9527 104-05-22 21: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量協調將

謝謝你的解說~

9527 104-05-22 21:5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去跟他談,並把自己的

謝謝你了~自己不知道怎麼跟他說~不過還是謝謝你了

9527 104-05-21 21:52

調解委員會調解過了~不過他要的和解金太高了~是我工資的好幾百倍~這是我該怎麼辦~後續還要遇到甚麼困難呢?

文寧 104-05-21 00:44
律師好~ 上個月跟我朋友在路的交叉處發生車禍,我們騎機車,我是駕駛,對方是汽車。 當下有報警處理了。因為我跟我朋友有受傷就先到附近的醫院檢查。對方先去做筆錄了。 因為我的傷比較輕,所以我很快就出院,我先到車禍現場,看看我的車,因為完全發不動了,我推到附近的機車行,車行老闆問了一下我發生車禍的地點,我跟他解釋完後,他就直接說我的錯比較大,因為我行駛的這條路有「停」字在地板。 處理完機車後,因為我一心急著快點做完筆錄,就直接去交通隊了,警察問我是否有看到「停」字,我說有,但當下我根本不知道有停字,是透過車行老闆跟我說的。怎麼辦?我也沒想清楚就做完筆錄了。車禍那時,我還未滿20,這樣有影響嗎? 警察也有問我對方撞到我哪裡倒在哪。在我的印象中,我已經到他汽車的中央了,但因為我車最後是倒在他汽車的左前方,所以最後筆錄也做成我在他左前方。 我事後真的覺得我的筆錄做的亂七八糟。 我受的是輕傷,我朋友腳骨折,有開刀。 現場都沒監視器,只有警察拍的一些照片。 我經過那路口的時候,有減速幾乎停了,在我這邊看,對方當時跟我是有距離的,所以我才是騎過去,對方速度快不快我也說不出來,但撞的蠻大力的,我車的內部線都斷了。 上禮拜我有申請初步判斷,我的原因是「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對方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所以是不是已經確定都我的錯了? 一個月過去,對方現在也沒再打來問狀況,在不和解,六個月後是不是就上訴了? 因為我朋友受傷是傷害罪,警察說能跟對方要求賠償,當然不能全要,因為我也有責任,所以就要跟對方商量怎麼分。這樣對嗎? 還是全部都只能我賠?因為是我載她害她被撞的。 麻煩你們了!

一、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你跟你的朋友在六個月內都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你的朋友六個月內也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二、一般來說對方可能會拖六個月,這樣他就沒有刑事責任了,有的人還會反過來告說他有受傷。你會覺得汽車說他有受傷很奇怪,但我就看過有汽車主張因為摩托車的過失導致他急轉方向盤手指受傷的案件。

三、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你的朋友二年內可以向你及向對方請求連帶賠償;你二年內也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對方二年內也可以向你請求賠償

四、民事時效不會因為刑事程序進行而停止,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也就是說,如果後來你決定要告刑事,而且刑事程序一直在進行,民事部分還是要注意時間。

五、關於車禍原因涉及過失比例的問題,假設你的朋友請求你賠償,而且假設他的損害是十的話,她可以請求你及對方連帶賠償十,然後你跟對方內部分擔額是你六他四;如果你的損害是十的話,你跟對方請求十對方可能會為與有過失的答辯,最後法官可能判他要給你四。嗯,這樣你懂吧。

六、當然是以和為貴,可以考慮以調解的方式處理,調解之前宜多做研究,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才不會調到自己不喜歡的金額然後再來後悔。

七、過失比例,一般來說是要看鑑定結果[除非你不爭執] ,然後同一類案件不同的法官認定的過失比例可能會略有不同。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我是楊俊鑫律師,如有需要現場諮詢請來電預約,預約電話0954149193,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wu0 104-05-20 22:52

您好

在一般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二審,上訴人有兩位當事人,但是沒有訴訟代理人,若要談和解,在和解過程中,若兩位意見不合,一方被強迫一起與對造和解,最後也在和解筆錄上簽名了,那麼被強迫的那一位,之後可以提出和解無效嗎?

謝謝

一、不容易。

二、除非對方知悉脅迫的事實。且需有證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沈恆 (沈律師) 104-05-20 23:40

您好!

如果能夠證明被脅迫而於和解筆錄簽名,可向法院請求繼續審判。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Oliver 104-05-20 16:12

小弟在104年1/29日上班途中發生了車禍,事情是這樣子的當時南北向各一線道,雙方均騎乘摩托車並且同向(南向),肇事者騎乘在我左前方,而我在他右後方,行經無號誌路口時,他慢行打左轉方向燈意圖左轉,我在右方打算超越,肇事者卻往右切,本人煞車不及前輪撞上他右後方排氣管,導致雙方車禍,現場經警察量測,發現對方酒測值0.44,本人酒測值0,雙方經救護車送醫急診,肇事者輕微擦傷,車輕微損傷,本人左手手腕手臂、左鎖骨三處骨折,並且多出擦傷車損嚴重,後本來開兩次刀,打鋼釘,並且住了四天醫院,需休養3個月,事情到現在與對方談了兩次和解(一次私下約,一次解委會),談妥後(第1次談理賠我15萬,第2次理賠我12萬),但對方到約定日肇事者均反悔,並事後電話拒接聯絡不到人,毫無誠意和解,我現在到了警察局告他過失傷害後,接到肇事者電話並跟我說她認為我跟調解委員串通(傻眼、根本就不認識好嗎),肇事者也感覺沒有誠意想解決此事情,想請問我要如何維持自己的權益呢?那我到法院前、後又該先做些什麼、說些什麼,我到底可以跟他求償那些呢?調解委員說他酒駕,我醫療除了強制險可以理賠,還可以和肇事者在要求理賠?。

(PS:初來判定表在我和他第二次調解時也已拿到,當時調解委員也看過,判定肇事者過失比較大。)

以上事情經過,麻煩大家幫忙協助一下小弟,小弟第一次要上法院,完全不了解我該如何處理,萬分拜託老師協助,感激不盡。

你現在是在偵查階段吧? 如果在這個階段雙方沒有達成和解,你可以等檢察官向法院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你所受的損失,包括醫療費用、無法上班的損失、看護費用、精神上的損害賠償機車修復的費用等。 

話說回來,偵查階段檢察官可能會問對方願不願意和解,如果願意檢察官可以再送一次調解,並給予對方一點壓力。這時候,你可以合理的計算出損害的金額,並於調解程序中與對方和解

Oliver 104-05-20 16:45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現在是在偵查階段吧? 如果在這個階段雙方沒有達成和解,你可以等檢察官向法院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 ... (恕刪)

律師大哥(老師)你好: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現在是什麼階段耶,我就去警察局做筆錄提告過失傷害,現在好像說要等法院通知書吧?抱歉,我第一次接觸不太懂這些流程!

     所以說我現階段等檢察官通知出庭後,並且與檢察官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是這樣嗎?那這之前我需要先準備什麼東西嗎?還是要做些什麼事情維護我自己的權益呢?

    有關於精神賠償的部分,這需要醫生開立證明嗎?那賠償要怎麼算才是正確合理?像我之後還要再復診以及後續還要再次開刀把鋼釘取出,那這些我應該怎麼要求理賠比較合理?

     那如果再送一次調解他又再一次的反悔,拒接電話那我該怎麼辦呢?

     那有關於肇事者酒駕公訴罪的部分,我一直沒有收到法院通知書,我本人需要出庭嗎?還是不需要呢?

麻煩陳大哥幫忙了,小弟萬分感激, 非常謝謝。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在檢察官起訴之後才能提起,如果你太早提起的話會被法院直拉駁回。

二、如果你要和解調解是件好事。

三、如果對方一再逃避的話,要注意也許他有可能會脫產,可考慮搭配假扣押先扣他的財產

四、假扣押辦妥後,再繼續進行調解訴訟

五、可以請求的項目: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用看護費用、就診期間喪失勞動能力損失;後續減損勞動能力損失、精神上賠償等。

六、可以用你的傷勢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這樣你就知道每一個項目大概可以拿到多少錢,也不會在調解的時候拿得錢低於行情太多後來後悔。

七、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電話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五,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erichwa 104-05-19 20:30

律師好:

朋友和她同事之前離職時跟老闆有一些誤會,最後一次去領薪水時,老闆很生氣地砸酒瓶卻不慎割傷自己也割傷了她同事,結果她同事的三個男性朋友在店外看到很生氣,不小心用力過頭把玻璃門推破,老闆當場就請警察來處理也作了筆錄,說他的傷是被這幾個人弄的,也去醫院驗傷了,之前可能有提到賠6萬元和解,但那三個男性友人可能覺得金額太高不想賠,結果老闆就對她們五個人提告傷害,我朋友跟那三個男的不認識也沒有動手,只覺得很冤枉,目前已開過一次偵查庭,庭上當然是各說各話,老闆那邊有一個助理作證說是那三個男的動手劃傷他的,我朋友這邊也有在場的朋友作證說是老闆自己劃傷的,玻璃門部分好像是告他們三個男的毀損,這部分比較沒有爭議,檢察官是希望她們幾個要去找多一點證人證據,不過店裡其他員工比較怕事都不願意出來,監視錄影也被洗掉了,想請問律師,對方也只有一個證人也沒監視錄影,這樣被起訴的機會大嗎?另外,我朋友只認識另一個一起相約去拿薪水的同事,不認識推門的那三個人,也沒有動手,有辦法跟他們切割嗎?(她同事好像是被告教唆傷害恐嚇,細節我也不清楚)我朋友應該是完全沒她的事,只是老闆認為她們是同一掛的,就一起告,這樣可以跟檢察官或找對方律師談嗎?還是要找律師直接反告他誣告,希望各位大律師能指點迷津,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被起訴之風險,目前是各說各話,所以應找出可以支持您方說法之事證,當然若對方虛偽陳述事實,會涉及誣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9 23:01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若沒有證據證明您有動手,被起訴之機會不會那麼高。

郝斯 104-05-19 18:29

我方

一 : 騎車疑似疏於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二 : 騎車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因

 

對方 

一 : 騎車涉嫌起步行駛前,疏於注意前後左右障礙或車輛行人並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

二 : 騎車涉嫌起駛前為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為肇事。

 

請問誰肇因比較重呢   

何時能申請調解和解

該怎麼處理

第一次遇到不知道怎麼處理

有請各位幫忙 

執行者 104-05-26 16:56

去法院聲請調解就可以了,隨時都可以,只要雙方願意談就好了,而且如果標的在10萬元以下,調解成立或不成立都不須要付錢的。 

Fay 104-05-19 17:24

 

因我在拍賣賣了一個仿冒香奈兒包,我那個包的來源是抽獎得到的,因為想說沒用到所以上網拍賣,不過我事先並不知道那是香奈兒這個品牌的包,也不知道那是商標就是香奈兒的,以為只是一個普通的包包我才會賣的,賣399元,商品名是照的抽獎廠商那邊打的,有"小香"兩個字,做筆錄的時候也有照實說,也有把抽獎的單位跟對話紀錄提供給警察,昨天已經開完偵查庭了,檢察官只問我認不認罪,我想說我已經知道錯了就說認罪,但是我是真的不曉得那是香奈兒商標檢察官就說那這樣你要說你不認罪阿,我就也改口說了不認罪,然後解釋了一些,檢察官就說之後你再去跟法官說吧...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代表要被起訴了? 目前我還可以做什麼事情呢?... 要和解嗎? 真不知道結果甚麼時候會出來...

我本來以為到偵查庭就會結束了,沒想到還要上法院害我很煩...

有點後悔是不是應該就說認罪就好了,但是我確實是真的不知道阿Q_Q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5-19 17:50

您好!

檢察官的意思不認罪應該就會被起訴,這不是告訴乃論之罪,和解並不能撤回告訴,但和解後仍有助於減輕處罰或獲判緩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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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9 23:15

若認罪,有機會可以爭取緩起訴。不管您到底知不知道是仿冒香奈兒,建議您還是慎重考慮一下,若要聲請緩起訴,要趕快遞狀聲請

Fay 104-05-20 00:1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認罪,有機會可以爭取緩起訴。不管您到底知不知道是仿冒香奈兒,建議您還是慎重考慮一下,若要聲 ... (恕刪)

顏寧律師您好,所以您認為這樣情形認罪會比較好嗎?

(我是真的不知道...家人也是跟我說不知道就說不知道就好了,可是到現在這樣我真的很害怕...想快點解決就算了Q_Q)

已經到現在這個地步了聲請緩起訴還來的及嗎?我還有機會嗎Q_Q

可是我之前筆錄跟開庭都說不知道,若再聲請緩起訴不會很怪嗎真的可以嗎Q_Q

真的很感謝律師您的回答!!!!!!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20 01:12

都已經被檢察官認定為是否認犯罪,然後檢察官也明說了要你去跟法官說,被起訴機率很大。

建議你如果收到起訴書,務必委任律師偕同開庭,否則你自己的經驗很難評估未來會如何啦!

Danny 104-05-19 15:28

2015/04/03媽媽騎腳踏車於道路外側白線及路邊停車格間,被後方突如其來的客運公車擦撞倒地(警方調閱車上行車記錄器確認是客運駕駛的過失),造成右手腕封閉性骨折,經開刀打釘後已出院,媽媽現職是清潔人員,目前因此狀況至少得6個月復原期,再加上醫生說未來不能再提重物(5公斤以上),致使她的工作受到影響,想請教除了醫療賠償及復原休養期的工作薪資賠償外,還可以請求怎樣的賠償(如:未來工作能力的影響、精神上?等)?該如何計算合適的理賠金?及如何在和解過程中保障自己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9 16: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求包含醫療費用、必要的醫療輔助工作(如固定器等)、不能工作薪資損失、減損勞動力的損失、精神慰撫金。

2、程序上可以告公車司機業務過失重傷,並且請求公車司機及業者負連帶賠償責任

3、本案倘若無法和解,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Danny 104-05-19 17: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求包含醫療費用、必要的醫療輔助工作(如 ... (恕刪)

律師 您好,針對您的回覆,尚再請教:

1、可以請求包含醫療費用、必要的醫療輔助工作(如固定器等)、不能工作薪資損失、減損勞動力的損失、精神慰撫金。

>>(1)醫療費用追溯期有多久,若超過追溯期後,因受傷處造成的不適進行醫療行為,那該醫療費用是否可再請求對方支付?在和解時又該如何訴說,以保障權益?(2)「減損勞動力的損失」、「精神慰撫金」該如何計算其理賠金呢??是否有計算依據??

2、程序上可以告公車司機業務過失重傷,並且請求公車司機及業者負連帶賠償責任

>>目前業者因有投保「強制保」、「第三責任險」及「任意險」,所以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與我方談判,所以在此事件上該如何主張權益,才不會因若協商破裂造成時間的延宕,而錯過法律追溯期

3、本案倘若無法和解,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因家境不是很好,不知是否有途徑可以請免費的律師協助呢??

小郭 104-05-19 10:51

日前遇到惡意攔車,對方己經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對方有前科),但對方昨天家人出面說希望跟我和解

我想請問,下列這些案件在已經在起訴階段,即使達成和解,能撤告嗎?還是只能跟法官說達成和解,請法官從輕量刑?

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
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污辱罪)
刑法第354條第一項(毀損罪)

你所列出的犯罪法條,其中第304條及305條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其他則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告訴乃論之罪,只要你撤回告訴,檢察官就會因為沒有告訴而作成不起訴處分。

告訴乃論之罪,即便撤回告訴,檢察官還是會繼續偵辦、起訴,法官審理後認為行為違法且行為人有罪責,僅會斟酌告訴人的意思減輕判決的刑度或給予緩刑等。

一、第二項及第三項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其他是告訴乃論之罪。

二、非告訴乃論之罪就算是撤回檢察官也未必會緩起訴,法官也未必會緩刑,但是認罪加和解可以增加緩起訴緩刑的機會。

三、告訴乃論之罪撤回告訴對方就會沒事了。但是不同時間撤回有不同效果,如果是在二審撤回的話頂多只能緩刑而已,在一審撤或偵查中撤對方則會完全沒事。

四、如果真的要和解建議和個徹底,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掉吧。除非你想整他兼結仇。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54149193,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小芬 104-05-18 21:47

5/12我跟對方在南豐路19巷口 車禍 

對方要左轉沒打方向燈,而那時我已在他左側要直行 對方突然要左轉 我來不及閃避對方撞到右手導致我的車向對向車前行,而對方原地倒地,警察叫救護車把對方送醫院 但對方只是輕微受傷,等警察做好劃線。就叫我們等對方好 在去警局做筆錄

 

5/16 我與對方去警局,但因為我比較晚到 ,我到了警局時 ,警察卻叫我們直接去旁邊做和解 ,當時根本沒做筆錄 ,對方爸媽卻一直要我們簽和解書 所以當下我簽下了 

但回到家時 家理的人大罵我 說為什麼沒做筆錄就輕易簽下。所以家人馬上打給警察 。警察說如果要做筆錄 請我們自己去跟對方說  於是我們跟對方在一次約到警局 。

 

5/17我們做了第一次的筆錄 當時我問警察能送到調解委員會那嗎? 因為我覺得我的車根本沒有撞到對方 。而是我的右手讓對方撞 警察說 他會幫忙送調解委員會 。

 

那請問一下 送到了調解委員會時 請問之前的和解書還有效嗎? 如果到時判我不需要賠這麼多時 我還要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和解書應屬有效,故無庸再向調解委員會申請一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白熊 104-05-18 09:01

(文多)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因為三月的時候車禍,我是被撞方但是因為小巷子雙方都是直行車但因我方是左方車,車禍分析表卻是疑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對方雙疑未注意前方,而且對方也腳斷,我也想說大家就和解就好了準備兩萬左右的和解金,想說對方有受傷,但對方卻開口他要所有醫藥費,他去跟強制險申請多少醫藥費我也得給一樣的金額才和解,這樣實在不合理,所以上網找了很多卻沒有看到友沒有可以推翻左方一定要禮讓右方的狀況,對於一開始和和氣氣想和解,對方卻這樣開口的份上實在不想浪費這個錢,但我也不想要他們賠償什麼的,只想證明大部分的錯誤不是我而也不是傷者就最大,所以我猜測幾點想請問各位大大是否有可能就因而推翻,因為地上有個慢字,如果我方能在監視器畫面上證明我在到路口煞車在前進,並證明說轉腳處停的汽車遮蔽了在路口處45度角往右看在當下並看不到對方來車,因對方後方沒有監視器畫面,但因為撞擊路口監視器畫面並未看到他減速且車速以目測方式是比我方稍快,所以可以不證明他未減速,而改為請對方提出他有減速嗎?或是還有除了以上的方是其他也可能推翻掉的麻煩告知....因為真的很荒也很不想讓家人繼續擔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09: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至少要有現場圖、車輛照片等,否則無法判斷,請檢附。

2、倘若對於初步判定表不服,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大白熊 104-05-18 09:5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至少要有現場圖、車輛照片等,否 ... (恕刪)

現場圖大致上如下

         │   A    │

        ────┤  ↓    ├────

                B→         

                               ●

             ────┤               ├────

因為不會用照片上來所以這樣自己畫地寬一樣大且無任何號誌,A為我方,B為對方,黑點是撞擊的地方,雙方都是直行車,對方只有菜籃因撞到我腳而左小邊凹陷,我方因右方鐘間車殼是受撞所以車殼凹陷,不知這樣是否能判斷,懇請告知,感謝

一、腳斷的話如果是真的,賠起來不便宜。

二、搜證去證明對方有錯固然很重要,要搜集他是不是真的腳斷,復原狀況的證據也很重要。

三、如果對方六十五歲以下,而你沒有搜集他腳的狀況的證據(例如拍到他在打籃球之類的),後續他可能說他的腳一輩子都廢了,所以一輩子的工作損失都算在你頭上。

四、關於肇事比例部分律師不能保證一定是什麼比例,但是律師可以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阿揚 104-05-18 03:15

我不太清楚我這情況算那類型案件……

大概過程……我在網路認識A女,A女說已離婚有生兩女兒,

後來兩人見面有發生性關係

某日接到是A女的丈夫來電,跟我爭執…

我回應你們離婚了,你有什麼權利阻止,

A女丈夫說並未離婚,之後談好後也說好我不與A女聯絡就過去這件事,

我沒與A女再聯絡…過幾日A女丈夫又打來,

說我有跟A女發生關係,要告我妨礙家庭通姦

我當時說我是不知情,如果知道我根本不可能介入,

A女丈夫就是要我拿錢出來和解

我說我沒錢,不然提告我,我所有與A女的對話記錄都再,

也已經存檔,我能證明我確實是不知情…

A女丈夫就揚言要告我讓我被關,叫我等著…

並且說自己本身就是通緝犯,也吸毒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並揚言要查我的個人資料如住址之類…

我再這想問一下,如果對方真提告

上述罪名是否成立,再來是有什麼方法保障自身或是先發制人,

我和我朋友討論過對方可能是想詐財,

也有可能會讓A女提告強姦

可是上述有提所有對話記錄我都有保留並且存檔,

實屬不知情A女有婚姻,並且能證明發生關係是妳情我願,

這段期間騷擾電話不斷,讓我心裡倍感壓力

希望有律師大人能為我解答,十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1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不知悉對方有配偶,則可以主張無罪,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就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倘若要與對方和解,則必須簽立和解書。

2、可以蒐證,包含錄音等,倘若對方涉嫌恐嚇等,可以另外提告

 

wu0 104-05-18 01:15

你好

一個民事損害賠償案件 ,一審勝訴,可獲賠65萬元,對造上訴到二審,開了三次庭,法官勸逾雙方和解,因雙方願意和解金額差異仍大(一方是希望以55萬元和解,一方要以20萬元和解),但最後法官卻建議雙方以36萬元談和解

請問「法官建議雙方以36萬元談和解」,這部分是否有違反客觀中立原則及其他法律規定?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8 06:04

沒有這個問題,這仍算法官職權範圍內,不想和解也不必勉強。

張浚泓 (owen) 104-05-18 09:19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題,簡答如下:

就您所述情形乃法官於訴訟進行中之訴訟指揮權利範圍,並無違反法官應客觀、公正、中立之義務,若一方不服法官所提勸諭和解金額,表明不願接受即可。

一、這部分不會有問題,法官勸諭和解很正常。

二、你沒有接受的義務。

三、不過,如果金額沒有超過六十幾萬的話,其實二審判了就定了,不能上訴第三審。

四、所以,如果不接受的話語氣要婉轉一點。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8 16: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和解是雙方自願各退一步解決紛爭,故若真的不想和解,就不要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芋頭仔 104-05-17 18:30

我在今年4/26拍賣上賣XBOX360
裡面我有附贈台片後來被警察釣魚出來面交
帶回分局之後做完筆錄帶往地檢署開庭檢方問完話
身分證自己保自己~
但昨天告訴代理人打電話跟我講很多有的沒的
我想問因為我是賣主機附贈台片(11片)
通常這種和解金範圍在哪?遊戲主機還能拿得回來嗎?
我原先根本不知附贈也犯到著作權
請有相關經驗或知識的先生、小姐分享
感激不盡 ^_^"

你的X-BOX主機有經過改晶片對不對,這部分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禁止的變更防盜拷措施,構成犯罪,該犯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對方已經提起告訴,因此如果沒有撤回告訴,這台主機屬於犯罪物,法院可以宣告沒收該犯罪物。

另外光碟片部分,你屬於明知該光碟為他人違法重製之物而加以散布之罪,銷售違法重製物如果是光碟片,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便著作權撤回告訴,檢察官還是必須要偵辦到底,也就是說還是會起訴。

芋頭仔 104-05-19 17:5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的X-BOX主機有經過改晶片對不對,這部分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禁止的變更防盜拷措施,構成犯罪,該 ... (恕刪)

 那對方撤回告訴我的主機就有機會拿回來嗎?

感謝發問~

即便對方撤回機器變更部分的告訴,由於光碟片與機器會有牽連關係,所以要等到光碟片的案件終結了,才能申請發還機器。

請幫幫我 104-05-16 21:58

請問.有關侵佔案件(非親屬間之侵占)如果當事人願意和解可請求法院不起訴嗎?開庭前  如願意和解檢察官會打回調節委員會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非親屬間之侵占,係屬公訴案件,但若和解,仍有機會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牛魔王 104-05-16 10:30

事情是這樣的 再討論版跟別人有一點糾紛

但是對方開頭就以

爛貨到哪都是爛貨 不理智的手段混淆視聽

文章有引用我的言 如這裡的引言回覆 具有明確的針對性

之後他又再其他版 以連接的方式引用上述的筆戰文

開頭以"爛貨貨主"為開頭

這是否明確的構成毀謗妨礙名譽

如果有構成妨礙名譽毀謗的話

我想請教一下 不和解打到底 大概會經過幾審 訴訟費用多少呢??

一、如果是提刑事告訴的話沒有訴訟費用的問題,只有律師費的問題。

二、刑事有偵查、一審、二審,這到不了三審;民事的話如果提告有一審、二審,應該也是到不了三審,因為這類案件金額到不了一百五十萬元。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牛魔王 104-05-16 10:4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非常感謝楊律師的抽冗回覆

我想在請問一下就是  這個是明確的毀謗事實嗎??

還有上述的150萬是指整個官司需要花費到150萬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其文章所指是否是特定於你,本件所謂150萬元,是指您請求的金額若未超過150萬元,即不得上訴三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6 20:28

刑事告訴可以自己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除非找律師,否則不用費用

當然若經濟許可,建議還是找律師為您整理對方之犯罪事實,並且陪同出庭協助告訴,甚至與對方談和解金額,較能保障您的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6 21:32

建議直接提告,要注意告訴期限六個月唷。

104-05-16 07:38

雙方認識許久

本人一時白目 手賤

2度碰觸當事人胸部及身體

造成當事人的不舒服及反感

當事人全程委託另一個朋友處理

當事人意見不明 是否有實質證據也不明

本人有公開致歉以及私訊致歉

表示誠心要改過並希望和解 簽保證書

不過當事人並無回應即表達

當事人委託的朋友堅持以本人還曾經騷擾過非當事人的其他人為理由這點提告

並準備報警處理走法律程序

想請問

若對方不願和解堅持提告

本人會受到多嚴重的刑罰或處罰

本人並無前科紀錄

如果真的判刑 是否會留下前科紀錄造成未來就業的不方便

懇請專業律師的協助 謝謝

 

 

 

一、一次的話可能…二個月得易科罰金六萬。

二、但二次各二個月,定應執行刑可能是參月。參考判決:台北地院104年度簡字第990號判決。

三、可爭取緩起訴緩刑。但如果調解撤告會比較好。

三、看你的工作是什麼。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逆風 104-05-16 09:08

工作內容是屬於一般求職方面

是否會有前科記錄?

看女方要不要告。

前科沒那麼嚴重,很多工作賺錢卻不重有無前科的。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逆風 104-05-16 09:59

因為是第一次接觸到這樣的問題 難免惶恐 謝謝律師的解答疑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以性騷擾罪來移送,因屬告訴乃論,所以您仍應展現您的誠意,積極與對方和解,以完滿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逆風 104-05-16 13:25

已經積極去往和解方向去進行 但是當事人行方面依然不確定行蹤及處理行動

 您好:屆時可以請檢察官先移付調解.

逆風 104-05-16 16:53

依照法律規定 我有碰觸到當事人身體部位 是否判很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6 20:50

建議與對方和解,並爭取緩起訴之機會(這樣就不會有前科)。

逆風 104-05-16 21:02

本人積極想要與對方和解和平處理

麻煩的是當事人一直無法連絡上 或許是採用朋友的意見故意不理會

也不知道現在當事人的動作是否已報警 無從得知 

現在本人精神壓力極大 睡不好吃不下

這該如何是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6 21:26

逆風先生,事情都發生了,擔心也沒有用。

如果真的有告你,警詢偵查時,都可以誠懇地跟警方獲檢方表達悔意及有和解的誠意,我相信還是有機會和解的。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義 104-05-16 00:19

請問各位大律師!事情起因是對方欠我錢不還以外,在一次約見面時在咖啡廳裡突然當眾跟我下跪,當下他下跪這舉動讓我很傻眼以外,我有動手往他胸口揍一拳再馬上扶他起來,後來才知道他會下跪是他有叫他朋友來錄影,準備向我提出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結果在偵查庭只有傷害成立轉由簡易庭判決,因為事情起因如上所說,所以我並沒找對方和解,6/1日簡易庭要開庭所以我想問的是,像我這樣傷害會判刑多久,(我沒有前科),假如能易科罰金的話,我能不能跟法官爭取用社會勞動來去代易科罰金嗎?

104-05-15 15:07

律師您好:

今年3月突然有個人(80歲)來我家說我媽欠他互助會的錢,互助會大約是20年前的事,且在這20年間從未來我家討過錢(連他的家人也不知有這件事)。問他如果我們有欠你錢,為什麼這20年來都沒來要我們還錢,他說看我們可憐所以錢先給我們用,現在看我們家在改裝,想說我們有錢了,所以要我們還錢。我媽說確定有把會錢給他,但他一直說沒有,雙方也沒有留下當年的資料。 

現在他去警察派出所說我媽欠他錢,警察就叫我媽去和解,我媽去了以後,警察只聽他們的說法,都沒聽我們的說法,就認定我們欠他錢,直接問我媽收了多少互助會的錢,現在要拿多少錢出來和解。看到警察這個態度,讓人覺得警察的立場不中立,我就說要調解委員會來調解。警察說如果調解不成,就看對方是要告民事,還是告刑事詐欺

我媽想說看他是老人家,不想跟他再爭執這件事,弄得自己也精神不濟,因此會拿出一筆錢直接和解。如果調解不成,我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16: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實際上沒有欠錢,或是已經超過15年時效,則可以拒絕清償,且沒有刑事詐欺問題,要注意避免債務承諾,倘若任意承諾,就會負擔債務

2、倘若對方任意提告,屆時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5 22:31

不管對方後續動作為何,在現階段,建議不要亂說話讓人錄到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5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不予回應之,待對方對您提起訴訟,視其證據資料,再為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橘 104-05-14 22:11
你好,我想請問您關於以下問題 我女朋友在五年前14歲時與那時候男朋友20歲還19,女方喝醉發生性關係懷孕,發現時已經五六個月沒辦法拿掉了,女方後來捨不得小孩把它生下並在16歲時與男方結婚(女方父母沒有提告,所以也沒有法律紀錄)。結婚期間,男女方錢共存之後男方失業把錢財花光,甚至有家暴行為(但未救醫)多次去酒店,女方後來受不了抗爭了很久男方終於願意離婚於去年,因為急著離婚女方在協議書上表示願意支付每個月3000元給男方當扶養孩子的費用。前陣子女方因為太早懷孕子宮長東西導致開刀現在還在修復期無法工作。因此像男方提出放棄監護並不支付3000的提議,雖然女方真的很想要小孩,但我們都還是學生,ㄧ個月3000(到小孩成年共40幾萬)對我們來說有點壓力,因為在外租屋且要付學費。男方現在不同意不支付或降低,並且全家羞辱了女方ㄧ翻。我真的很不甘心,為什麼當初犯錯的人沒得到應得的承罰,現在還不斷的用言語攻擊女方說他不要孩子。我們是真的想要開始有新生活不想在跟男方有牽扯。想問當初沒有提告且他們結了婚又離婚那現在還有機會嗎?我想應該有追溯期只是不知道結婚算不算另類和解?女方有沒有辦法透過法律之後不付3000元?我只想要做壞事的人有應有的承罰就好?我們真的被他們的言語態度漫罵搞的很痛苦,我女朋友甚至ㄧ度想輕身。您的回覆對我很重要,謝謝您耐心的看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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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47

您好,可以向對方請求給付扶養費用唷(包含過去的代墊款以及未來每月之扶養費用)!

祥祥 104-05-14 21:27
車禍地點:小十字路口    我方交通工作:機車     他方交通工具:轎車

我方要直線行駛    他方突然從我方的左側撞過來。

我方駕駛人連同機車被撞到他方轎車的左斜前方.被載人撞上轎車玻璃之後掉下來

我方受傷人員

機車駕駛人 34歲(女) (上班族) 右腳腳趾輕微粉碎骨折(不需開刀)  ...但醫生開診斷書(建議須休養兩個月..因受傷導致無法上班 )        

我方被載人員 59歲(女)(家庭主婦)  左腳小腿兩跟骨頭斷.腳踝.腳趾多處粉碎骨折..腳底板撕裂傷。(住院)

因受傷導致行動不變 ( 診斷書 建議住院期間9天+出院後6週須看護照顧(親屬)...出院後半年內需複診一週(2-3次) 一年後再拆6隻骨釘)

他方無人受傷

我方機車 機殼多處損毀.............他方轎車 前保險桿凹進去.擋風玻璃裂掉未(破裂)

現在還不知道是誰的錯..因為未滿一個月.不過已經線上申請初步判斷書。

他方一開始就想和解...我方當然不肯。
因他方有保汽車強制險.但沒保第三責任險。我方想說扣除他方的強制理賠的範圍後 要求現金十萬他方覺得太多 說要請調解委員會.但一個月都無消無息。

*但我方現在因被載人 因左腳 腳趾血液不循環必須 從大拇指屬來共3隻須截肢。

他方只有車禍當天+隔天來看一下下.剩下都是我方主動打電話連繫對方.對方只打來一通就說我們很有誠意要和解。(無言)

現在已經申請好初步判斷書(小十字路口 無 監視攝影機)

判斷書上寫-->他方:未依規定讓車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態。

這樣是代表兩方都有錯嗎? 還是對我方較有利?

因他方讓我方覺得沒誠意。我方決定要提出告訴(我方應該怎樣做比較好。)

是否能幫我列出兩人各是要賠償的項目。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針對駕駛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以求償之範圍,包含醫療費用,交通費用,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5 09:30

 您好:建議可於事發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一、過失比例的部分要看鑑定結果及覆議結果。

二、可能可以請求的項目: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用[需留單據],看護費用含親屬間看護費用一天一千元、喪失勞動能力損常失、減損勞動能力損失,精神上賠償車損,其他損失。

三、不同的傷勢精神上損害賠償略有不同,可以用診斷證明上所載的傷勢當檢索條件查一些判決來參考,這樣就會知道如果硬是告的話大概會賠多少了。

楊俊鑫律師,預約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人非聖賢 104-05-14 20:23

小弟我今年1月在工廠大門外站在那裏抽菸

突然一台休旅車倒車撞到我

那時候的時速蠻快的

又陸續撞倒好幾輛機車最後卡在別台汽車上面(這是後續作筆錄聽警方說的)

那時候我的右手受傷去醫院檢查有粉碎骨折而開刀

之後對方保險公司說這台車的車有保很多保險

手術費跟住院費保險公司幫我繳清

靜養到今年5越打算跟對方和解保險公司說後續看診的醫療費用薪資保險公司會付

但是我的右手有後遺症保險公司說這個不在他們範圍內

但我工作要出力現在都沒辦法搬重的東西

那我可以要求肇事者求償我的手的後遺症跟精神損失嗎

可以的話多少才算合理

我第一次碰到這種問題想問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減損勞動力的損失及精神慰撫金。金額的部分必須依據您的減損情形及工資來做判斷,不能一概而論,建議可以備妥資料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2、倘若對方拒絕,應該要在事故發生6個月內先行提出刑事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a0953298545 104-05-14 18:52
之前做網路上遭人公開謾罵(公開的fb社團,任何人都能看見) 當天就到警察局報案 到現在是都還沒有任何消息 那接下來的程序會是如何? 在接下來的程序中,我可以主動跟檢察官或是法官說我要和解嗎?(我是原告) 至於我希望怎麼樣的和解方式(EX賠償金額等等)也是在提說我要和解的時候一併說嗎? 萬一檢察官要給被告緩起訴檢察官依刑訴253-2條命被告為某款行為,我如果有意見、不滿意,我可以請檢察官改變一下嗎? 謝謝
詹忠霖 (詹律師) 104-05-14 21:02

1.公然侮辱誹謗均為告訴乃論之罪,至警局報案需要提出告訴,警局才會移送地檢署

2.若有意願和解,告訴人與被告可以至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談和解並寫和解書,再由告訴人向地檢署撤回告訴,至於檢察官所命被告緩起訴之條件,告訴人並無權利請求改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並於開偵查庭時,表達與對方和解之意,請求檢察官將案件移送之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之,若對方無和解之誠意,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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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 104-05-13 21:04

      今年2月底因與鄰居停車糾紛,對方堅稱那個停車的位子平時都是他停放且是在他家的對面所以為他所有,但我表示路為公有大家皆有使用權,先停先贏,爭吵後我想大家都是鄰居以和為貴,再也沒去停那個所謂他的位子,也沒跟他再有過任何衝突。經過那次爭吵後,我的車子在3/1發現有被新的螺絲釘戳破,當下也沒想那麼多當做意外,但後續家人反應家裡的另外兩部車也被同一款螺絲釘戳破,察覺有異樣,故於3月中安裝監視器緝凶,結果於5/9凌晨戳破輪胎的嫌犯再次對我的轎車下手,總共四次了,此次有證據可以證明兇手就是與我有停車糾紛的那位惡鄰居,有先報警協同警方與他當面談話,但對方態度讓人覺得並無悔過之意,目前已交由警方轉由調解委員會處理。因為我平時不住家裡,回家都是假日,若沒事先發現我的車輪有被戳破,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開上國道時速約100-110開到中部距離長達100多公里,若再不幸的話爆胎造成生命危險又或者爆胎造成連環車禍,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想請問若經調解後他還是無悔過之意和解失敗,且難防他再有復仇之行,要如何讓他知道小小的惡行,也是會釀成大禍,除了毀損告訴乃論罪以外,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讓對方有所警惕嗎?因為是住家還可以提出什麼來保護我們家人的安全和財產嗎?請協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3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毀損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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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對方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 354 條毀損器物罪「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您可直接向提出刑事告訴,並依民法第184條之規定附帶提起民事賠償,要求對方賠償修補輪胎相關費用

2.  毀損車輛係屬告訴乃論,您必須在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告訴期間為六個月,逾時提告則喪失告訴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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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5 22:23

Dear Star,

對方行為除已構成?損罪外,已構成您的生命安全危險(請問是前輪胎或後輪毀損),可以提告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人格權包含重要的人格法益例如健康等,依法您可以求償),歡迎來信詢問:heatherpisces@gmail.com。

Q貓 104-05-13 15:16

A男與A女本一同在外住屋,後因故分手所以A女找我的女朋友以及我一同前去幫她搬家,當日A女及我女朋友在大樓租屋處房間內處理搬家行李,A男則外出,A男哥哥在家,我則在外負責搬東西至樓下

搬個兩趟之後因為其他行李還未整理好,我就在客廳休息,此時A男哥哥走出房間門對著A女及我女朋友大罵他們不趕快整理東西還有說有笑一點都不尊重,然後A男剛好回來見到我後走到A男哥哥旁向我女朋友說:你是不是沒搞清楚狀況?帶妳男朋友來幹嘛?然後A男哥哥又接著說:今天要不是看在我弟弟的面子我早就弄你我人脈很廣!然後A男哥哥轉頭見到我對著我說趕快搬阿!我則像他們的方向移動並且說火氣不要那麼大嘛,A男哥哥突然不知是拳頭還是掌用力推打我胸口並向我邁進,A男也朝我衝了過來,印象中我好像有本能地出拳反擊但真的記不太清楚了,然後A男哥哥用手勒住我的脖子後雙方倒地,我想要掙脫就在地上扭打這時A男手上拿著類似鐵長條物向我額頭猛擊當場爆血,且多次揮打我盡力用腳踢A男和抵擋攻擊,過了一陣子後A男哥哥鬆手與A男轉身進房間,我女朋友則將我拉出租屋處要將我送醫,到一樓大廳後我先報警,警察到場後和大樓主委及我一同上樓去按門鈴,但對方無回應,於是警方叫救護車先將我送醫以及驗傷

我診斷書上是寫,額部挫傷開放性傷口,縫了6針,以及背部左肩右上臂右大腿小腿挫傷,當天晚上A女爸媽表示要當調解人將我們雙方請至大樓一樓接待區希望我可以原諒他們並且和解,對方兩位也一直道歉並表示會負責賠償

請問:

1.依上述狀況我若提告大概會是什麼結果呢?(對方說是我先揮拳的,但我真的既不太清楚是否有這件事,只知道是對方先推打我,且並無監視器佐證,對方向警察表示他有錄影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2.若和解我大概能要求多少賠償呢?

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請求專業的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如果是你先揮拳,那對方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以減輕責任,不過因為對方的手段過重,如果提告仍會因為防衛過當而構成傷害罪或殺人未遂罪。

如果你不是先揮拳的,那對方就無法主張正當防衛了,你可以他們的行為該當傷害罪或殺人未遂罪,向地檢署提起告訴。

關於損害賠償的部分,你可以主張傷害的醫療費用、因此無法工作期間的損失及傷害造成你的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3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驗傷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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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3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驗傷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4 00:21

Dear Q貓,

就您提告的部分,對方已涉及恐嚇危安、強制以及傷害,只是要注意告訴期間的限制(六個月內),至於您求償的部分,可以就醫藥費、健康權法益的損失提起附民之訴訟,若有進一步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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