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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 104-06-09 16:37

請問一下,我阿公有4個兒子一個女兒,分為五份家產。姑姑之前有住在娘家,但兄弟姊妹無往來,姑姑住的房子是其中一份家產(已繼承),當時發生火災,燒到我父親的倉庫,我父親請求姑姑賠償35萬。我阿公去世了,現在兄弟因為要繼承家產,可是我姑姑不願意簽名,提出一項需求就是要我父親將賠償的35萬拿出,我父親不肯,被其他三名兄弟要脅如果無法順利繼承,就要我父親去承擔之後的稅務以及要對我父親下狠話之類的威脅(此要脅之對話都有留底),然而我父親本來要告上法院,但基於親情也怕其他兄弟找他麻煩,所以屈就於他們的要脅,也因此退讓一步,父親願意拿出17.5萬去換繼承,姑姑才願意蓋章同意讓其他兄弟繼承

這裡想詢問律師,因為其他叔叔繼承是為了賣地,賣地蓋房子需要有通行證,那我父親持有1/5的共有地證明,。想請問一下,如果我父親讓我與他共有1/5的共有地,到時候叔叔他們賣地後要我們去蓋通行證的章,我們能有權利不蓋嗎?

那我們能用跟他們相同的方式索取那17.5萬回來嗎?謝謝

此部分由你所述,尚須參考繼承系統表及遺產稅完稅證明等,方能決定方向。但簡言之,不想簽的東西就不要簽,至於對方有無權利讓你就範,是另一問題。

荷娜 104-06-09 00:18

家中的淨水器管子於6/2凌晨脫落導致室內淹水(因鬆脫時間家人均在熟睡中,導致除了浴室、室外陽台,室內的每個房間都淹水) ps:之前住在台北時安裝的就是此淨水器(一直平安無事),後來因需搬家到新竹便跟原廠商申請移機(於去年7月安裝)

當天一發現淹水便全家連夜處理至清晨(有拍照、錄影存證),然後趕緊聯繫廠商來看,師傅來檢查的結果說是高樓低樓層的水壓太大又沒裝減壓裝置導致,要我們找建商處理-->聯繫建商後,對方來檢查的結果確實有裝減壓閥且水壓並不會過大,所以個人認為應該還是淨水器廠商該負責任(因為其不專業):1.安裝前未檢查此處水壓是否適合安裝2.若不適合安裝需要另裝減壓裝置(據廠商說確有此裝置,要另外付費)的話,應事先跟消費者說明:但之前根本沒跟我們提過,試問若有爆管淹水風險的話,我們會不要裝減壓裝置嗎?3.平常都有定期跟廠商約來保養+更換濾芯,為何管線有鬆脫的危險居然都沒檢查到,或是提醒有些材料屬耗材需定期更換否則可能會造成噴水? 4.根據社區主委的經驗,極有可能是裝的方式就不夠專業(例如沒有剪掉管子前端就直接接上,導致轉得不夠緊密容易被水壓弄鬆)  目前廠商給我們的回應感覺非常沒有誠意:說是已過保固、安裝環境也不同,且也有可能是管子接頭老化就屬於耗材的部分又扯到過保固,說是若走法律途徑的話,責任歸屬會有爭議就不可能有目前的補償(對方一直堅稱因為不是他們的過失,所以是補償不是賠償):所說的補償是說免費幫裝減壓裝置(價值一千多)、漏水斷水保護裝置(檢查原因那天已先安裝:價值700-800)、換較牢靠的整組濾心裝置(價值 4800)但後續必須搭配使用更貴的濾芯耗材、貼補水電費幾千塊,請問接下來該怎麼做才好呢?因為覺得遭受的精神損失、財物損失應該不止於此且房子是我大嫂的,以後可能會衍生壁癌等問題,不知是否該接受對方的提議,或是請公權力介入(到消保會申訴)還是走法律途徑...

持有證據向當地消保單位申訴。

david 104-06-08 20:52

請問   我是跟弟弟共同持有房子房子目前還在貸款中,弟弟有部分付擔房貸到他搬出去止共繳72萬,當初有協議說如果房子有賣掉,價錢比當初所買還高必須分弟弟72萬的比例分配,可是弟弟現在改口說他要賣房所盈餘的一半,房貸大部份都是我繳的媽媽也是證人,之前有跟弟弟用LINE討論房子的事,他自己也有多次說自己的本金是72萬,如果真的要上法院辦房產切割訴訟,真的需要分弟弟一半嗎?

麻煩律師解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8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弟弟給付您代墊之二分之一貸款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能證明當初是約定以繳交本金72萬之比例來分配的話,則應不用以一半的比例來分配,所以若您弟提告的話,您可以舉證證明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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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4-06-10 15:20

Dear David:

依照您所述案件事實,我建議您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表達您願意償還他的本金一共72萬元,否則即請求弟弟給付您已經代墊之二分之一貸款金額(因為是您與您弟弟二人共有,比例分擔)…細節訴訟進行策略,請您與我聯絡!

david 104-06-10 22:40
回覆 Sam 的發言內容:

Dear David:

我想請問 因為弟弟戶口在我這,那要這麼寄存證信函律師

小新 104-06-07 14:36
我爸爸是債務人,最近房子被扣押,但爸爸並沒有坐脫產的行為或徵兆,也沒有逃匿的情況,因為債權人有放一筆錢在法院而申請假扣押成功,請問我們可以申請撤銷假扣押嗎?還是得放一筆更大的錢在法院才可申請撤銷假扣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14: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抗告

2、抗告不成,也可以供擔保聲請撤銷

可以對方債權沒有日後難以執行的情況提出抗告,但要注意抗告期限,也可提供全額反擔保金後解除假扣押,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對方有提供擔保,所以要抗告成功會較困難,比較快的方式就是依假扣押提供反擔保,並可以向法院請求命對方限期起訴,以盡快解決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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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104-06-07 13:51

1.爸爸在5~10年前,欠了幾間銀行卡費,全部大概不會超過50萬,幾年前因為中風無法自行照顧自己,這半年開始有一點工作能力,但因為無法像一般人那樣工作,所以工作的收入微薄,幾乎根本還不起錢,現在收到地方法院支付命令,這該怎麼處理? (我也不太可能幫他還錢,目前才正式踏入社會一個月左右~還要還學貸的錢)

2.爸媽已經離婚,前陣子爸爸的戶籍已經遷走了~

我們小孩都是跟著媽媽一起居住~

這樣應該不會影響到我們家的房子或生活吧?!

3.爸爸目前的財產只有一台車,這台車會被扣押之類的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支付命令倘若沒有異議,就跟勝訴的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倘若銀行端有算錯或是其他錯誤,屆時我方都無法救濟,所以還是要提出異議,順便檢視債務狀況。

2、債務是個人的事,除非有作保,或是簽連帶保證等,否則與子女、配偶無涉。

3、父親名下的所有財產債權人都有權利聲請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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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kefen 104-06-07 12:51

Dear all 律師

我有一筆動產在我小時候不知情沒同意的情況下被外婆冒名拿去設定債權,現在房子土地被法院拍賣掉,因為我沒有繳交我的印鑑證明給法院,所以我外婆也沒辦法去領這筆款項,外婆現在覺得他是債權人,認為他一定拿的到這筆錢,所以也沒有想處理,請問有什麼辦法取消這筆設定(最好是能在不提告我外婆情況下),還是我一定要提告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經被拍賣,而若動產登記人是您的話,那您可以去申請印鑑後,再去執行處請求返還剩餘財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kefen 104-06-07 20:08

律師 你好

目前我沒有辦法領取這筆金額,因為我外婆在我小時候把我的土地權狀拿去設定債權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7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還是對您外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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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7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經同意設定抵押權,可能會涉及偽造文書相關犯罪。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不告刑事

要快點提債務人異議之訴或者抵押權不存在之訴

抵押權消滅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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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阿寶 104-06-06 22:20

???律師 您好:?

我幫朋友問的離婚問題!!

之前我朋友有犯錯.現在已經沒有了!但因為這樣他老婆一直懷疑他.每次他出門她就認為我朋友又出去找女人.不管怎麼解釋她都不接受!

其實他老婆是想要離婚的.但她想拿到錢再走.所以她就偷看我朋友手機.打給他的朋友.要他朋友幫忙一起設計他.我朋友覺得既然她想離.他願意協議離婚.但他氣不過她用耍手段的方式來要錢.所以不願意給她錢!

1.想請問若可以拿得到簡訊內容.是否能用訴訟的方式離婚.勝算大ㄇ?

2.因他名下還有房子(但房子是在婚前就已購買.是登記朋友的名字).假設訴訟離婚.房子是否就得分給他老婆?

3.他們還有孩子.撫養權會判給誰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21: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屆時並且必須進行證人訊問攻防。

2、此部分涉及婚後財產,必須計算雙方婚後財產,必且進行篩選。

3、法院會請社工進行訪視,並且以最有利子女的方式酌定。

4、就您所述的狀況不夠詳細,建議應該由您的友人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啦啦 104-06-06 21:15
我簽了ㄧ份讓渡書 讓渡書內容是說房子現在是跟弟弟ㄧ人ㄧ半的房權 當初簽讓渡書本來是我要用法院公訂價跟他買下 結果過沒幾天他說他要用過戶說4年後再叫我跟他買下 我不同意、不答應 我想問的是讓渡書簽完要法院去公證嗎? 如果沒法院公證那這張讓渡書合約成立嗎? 如果讓渡書不見了但是對方有拍照存證這樣算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讓渡書只要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並非以經公證為必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6 21:44

契約之成立除非有法律特別規定,不然不用拘泥於一定之形式。

一、契約要看你簽的目的是什麼,對方簽的目的是什麼。

二、然後看你簽的內容是不是能達到你的目的。

三、第三個要看對方是不是可以信任的人。

四、第四個是如果對方可以信任,但是如果契約還沒有履行對方就死了他的小孩會不會認這個契約

五、如果是把所有權換成契約一紙,這個除非是有非常不得已的原因,不然律師是不建議。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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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cahmy 104-06-05 10:42

請問, 買了一戶新房子後, 是不是原本在此房子的戶籍人一定要遷出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並不一定,要看您們如何協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5 22:57

若沒有辦遷出,現所有人可以去戶政把其他人踢掉(會回區公所)。

文龍 104-06-06 14:37
回覆 wacahmy 的發言內容:
屋主可以將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不是公所
104-06-04 21:22

律師你好

我日前買了一間房子,本來已經要簽約了,但代書表示這樣屋主會有奢侈稅

所以問我們要不要先訂約日後再換約,因為不清楚之下所以答應也簽約了,

但是因為交易的過程中屋主跟仲介都不處理我們反應的事情,

所以我們不打算要換約希望能夠照原約簽約或是要解約

想請問因為這是屋主要避奢侈稅所以如果我們不要配合他換約,

我們會有法律責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沒有約定奢侈稅的問題,則您自無義務來配合,而本件應注意解約之事由,此部分會涉及違約金之問題,建議委由律師來代為處理,以免得不償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奢侈稅是對方問題, 您不需配合
2.如您要解約會涉及違約賠償(視您簽定契約而定)

大筆金額者, 建議循正式管道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諮詢

TuTu 104-06-04 15:52

結婚2年時, 家人用我的名字買了一戶房子

付款全部是家人負擔。現在和老公訴離婚, 老公自己有負卡債.

我之前也有借過他很多錢, 但都沒有寫借據, 而且大多是直接拿現金給他.

1. 離婚時, 依法,他能不能要求我名下的房子一定要分給他一半? 

2. 房貸和所有費用都是家人負擔, 要怎麼才能避免家人的權益受損?

3. 是不是我老公不要求就可以?

4. 就算我老公不要求, 卡債公司可以要求嗎?

請幫忙回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21: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家人贈送的,則不計入剩餘財產分配財產

2、對方可以放棄或是不請求。

3、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屬於專屬財產,除非契約承諾或是起訴之後,債權人才能對此主張權益。

Gillian 104-06-04 15:45

請問~

我家有一房子登記在4人名下所有,其中有一人要放棄繼承也願意簽屬讓渡,我們可以如何處理財產變動呢??

是以房產賣出買入的方式過戶,還是要簽財產讓渡,或有其他處理方式?

以上感謝回復~~~

沈恆 (沈律師) 104-06-04 16:46

您好!

要先確認是否已經分割遺產?如果四人是登記為公同共有,應該尚未完成遺產分割,只要四人簽署分割協議書,寫清楚分割方式即可達目的。如果四人登記分別共有,之前應已經完成遺產分割,此時可以買賣或贈與之方式辦理移轉登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共有人要移轉其應有部分,不牽涉放棄繼承的問題,就是單純的移轉其應有部分的所有權,可以買賣或是贈與方式,如有規避稅金的需求,可做逐年贈與,在每年220萬的免稅額範圍內贈與,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Gillian 104-06-04 15:31

請問~

我家有一房子登記在4人名下所有,其中有一人要放棄繼承也願意簽屬讓渡,我們可以如何處理財產變動呢??

是以房產賣出買入的方式過戶,還是要簽財產讓渡,或有其他處理方式?

以上感謝回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4 16: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房屋繼承而來?

2、繼承事件發生多久了?

3、倘若是繼承而來,未逾越拋棄繼承,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倘若已經逾越,則必須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處理,可以由律師協助撰擬遺產分割協議。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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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 104-06-03 20:09

我爸自從我爺爺一句懷疑我媽和男生朋友有關係(約6年前),無論她怎嚜解釋是清白的他們都不相信,當時在場的還有女性友人,從此之後我爸開始都會問我媽家裡東西從哪裡來?誰給的?(水果菜餅乾等等),再加上言語暴力(?我媽身體不適是和別人怎樣來的),也曾甩我媽巴掌(當時瘀青有拍照下來),還會跟蹤,把她的證件收起來,當時我們小孩都有聽到看到,我們很緊張,也很不希望他們再繼續共同生活,但是我媽又心軟原諒他(我爸是那種疑心病、三字經當口頭禪、反覆不停的人),每次都是平靜一陣子又開始,搞的身為小孩的我聽到那些不堪入耳話語 都很不舒服,而這陣子我媽只是去務農比較累,在客廳小睡,結果又開始引發爭端,這次距離上次爭吵只有兩個多月,對於這種情形我很疲倦、也感到緊張害怕,非常希望能夠讓他們離婚,詢問我媽的意見,她說她想要離婚,可是我爸不要(故意要折磨、要趕人家出去叫人家看要怎嚜處理,結果自己很鳥的又不去辦離婚),在他們爭吵時,我有錄過幾次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完成離婚?我們小孩都已成年,需要再蒐集什麼證據嗎...?

他還會在路上堵我媽 ,只要看到機車有東西,也會攔下來翻

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小孩都年滿20 需要監護權判決嗎???還是可以都沒有監護人??

只有我爸有房子土地,這樣需要財產判決嗎?(我媽是不想拿他的錢.也不想給他錢)

 

請問這樣的情形提起訴送費用需要多少??

證據有一張 臉頰瘀青照  +對話錄音(3.4個)這樣足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父親不願離婚,則您母親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目前除照片外,於訴訟中也可以傳喚相關證人出庭作證,而小孩若均已滿二十歲,即無監護權之問題,另本件也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44

只要有經常性之肢體或精神上暴力行為,就有機會成功聲請保護令。建議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母親對於父親之保護令

另外,因小朋友都已成年,所以沒有監護權之問題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驗傷聲請家暴令,並對父親言論進行錄音,彙整驗傷單、錄音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滿二十歲已成年,無監護權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是否離婚要由你母親自己決定,如果她又心軟這個還是會離不成。

二、可以考慮先分居看看。

三、如果真的要離婚是要舉證證明你爸有錯。錄音也行,證人也可以,子女也可以當證人離婚案件法官很可能會採信子女證詞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REX 104-06-03 15:48

我名下有一間房子因為沒有人居住,家父把房子給了一個朋友住,後來那個朋友賴在那邊不走,也從來沒有付過任何租金,寄了存證信函她有收了卻不理會。感覺上她家具東西還在那,但不常去那邊住。如果闖進去直接換鎖,可能有會衍生出其他問題,請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8 22: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恣意進去變更門鎖,可能遭對方提告強制罪,或是竊盜等罪。

2、比較建議的方式是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文城 104-06-03 14:43

我中部的家是6層樓的房子   每一層只是透過樓梯上下  沒有電梯
也難以分割  難以分開獨立進出
屋主有2人 一個是我媽 一個是我阿姨  我媽喜歡安靜
但我阿姨的小孩及孫子 常常回來久住  一住就2~3個月
我媽覺得很煩   主張他是房子的所有人之一    不歡迎阿姨的小孩久住
但我阿姨說 這是我的小孩 我的孫子憑什麼不能住!
我媽說這太誇張了 因為我阿姨有3個女兒 共7個孫子 很明顯以打擾到我媽的生活    我媽只有跟我爸 2個人住這裡

請問這種共同持有房子 是不是屋主的親戚 或朋友 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如其中之一的屋主反對 有無效力???
還是法律沒再管這種東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15: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共有人有權使他人使用該屋,倘若沒有排除您母親的使用等行為而侵害您母親的使用權益,則沒有違法問題。

2、此類共有倘若透過法院分割,大多會以變價分割的方式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6-03 19:13

您好!

對方也有權利使用房屋,其讓家人使用也算合理。如果要徹底解決,雙方可以協商成立分管契約,例如各自使用三層,互不干擾。如果無法協商,則可以考慮提出分割訴訟,若建物難以分割,可變賣分配價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丁丁 104-06-03 11:48

各位大律師們您好:想請問一下,動產的授權書,如果只有簽名蓋章沒有寫標的物的座落位置及地號,建號的話這樣有算完整的授權嗎?如果沒有那房子被賣掉了該怎麼辦

可爭執當時授權出賣的並非該房地,如經認定確無授權,刑事部分有偽造文書等刑責、民事部分可清求損害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有無授權要看具體狀況

但通常動產買賣都是簽名蓋章是自己本人寫

這是合法有效的契約

所以要看你現在希望的目的為何才能想辦法去攻防

其他部分都是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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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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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 104-06-04 12:14

現在除了提告外要如何讓對方賠賞,因為我怕去提告會連累我父親,因為當時我要離開時是他教我簽的,但我相信後面一些的招數,我父親一定被房仲利用,如果我去提告會影響到我父親嗎

Kaysh 104-06-03 05:18
你好:我想請問 我的小妹去年和前夫離婚小孩扶養權為共同監護,但是我小妹最近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原因是她認為自己還年輕,當時是一時衝動而生下小孩,現在想要有自己的人生,小孩現在兩歲,自去年離婚後來探望小孩的時間非常少,約莫五次以內,接回去的次數也才兩三次。 我家情況比較特殊,媽媽是聾啞人士,領有殘障手冊,小孩平時是我媽在照顧,我家三姐妹都有工作,現在小妹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但是我和大妹都非常疼愛小孩,有和小妹討論過將小孩監護權過給我或是大妹(當然前提是小妹的前夫答應讓出完整監護權)但是我小妹前夫工作不穩定,從接回到現在沒付過半毛錢,我小妹賺的薪水不多,所以都由我和大妹支付,我們有房子,無房貸,但是小妹一直認為如果我們要爭監護權會因為我媽媽是聾啞人士而敗訴,問題是男方沒有固定工作收入,常換工作,且時常在他自己的社群平台上說晚上要去哪裏找誰算帳或是出車禍、飆車等的訊息。對方家中無房子,父母有工作,但是收入普通,還有一個姐姐是上班族,弟弟在唸書,每月要負擔房租費用,目前我知道的是,男方爸爸有酗酒問題,且因為上個月工作發生意外,目前在家休養,弟弟則沈迷線上遊戲。男方的母親說過願意辭去工作小孩,可是她也是外籍人士,加上男方原已有一子,但是也沒有在付贍養費用。而且我們也時常耳聞男方在外欠款多。 想詢問一下如果我們打監護官司我們能得到孩子的監護權嗎?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院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小孩都是由您母親照料這一點,可能比較不利,法院還是會注重您的小妹與子女的互動。

2、法院酌定監護權會綜合判斷包含經濟狀況、家庭環境、親子互動、家人支援等因素,就您所述的狀況,雙方都不算是很適當,故而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改善照料子女之因素,然後在訴請法院酌定。

 

回覆 Kaysh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想請問 我的小妹去年和前夫離婚小孩扶養權為共同監護,但是我小妹最近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原因 ... (恕刪)

想確認一點, 搶回監護權的意義為何?

從這篇敘述中, 父母雙方都有問題, 但是並沒有明確點出男方在共同監護上有何不妥, 女方這邊也是您與大妹本人有意而生母無意

感覺上選項比較像是要求生父同意監護權轉讓到您或大妹身上, 看是否可以以扶養費之訟要求對方轉讓

你這種狀況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生父母都還在的狀況下

不太可能給其他人

除非狀況很糟

我建議可以由你妹妹先訴訟取得單獨監護之後再打算

由你們來實際撫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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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閣下所述監護權的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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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22:40

Dear Kaysh,

看來你們家為了監護權的問題鬧得不可開交,一定也造成了你們生活上的困擾。如果提出改定監護權聲請,則法院會請社工來看、了解小孩的生活品質以及習慣及喜好等(是否適應環境),又監護權的判定法院得不受當事人之拘束,所以建議在訴訟前先維持一個寧靜安馨的環境再起訴較適當。以避免對方取得監護權,而你們只剩下探視權

 

以上,若有須要進一步諮詢,可以將證據寄至heatherpisces@gmail.com,以做更全盤的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小妹有爭取監護權之意願,其實由小妹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為高之,除非是小妹不想爭取監護權,方有可能交由男方行使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丁丁 104-06-02 15:16

各位大律師們您好:想請問一下,動產的授權書,如果只有簽名蓋章沒有寫標的物的座落位置及地號,建號的話這樣有算完整的授權嗎?如果沒有那房子被賣掉了該怎麼辦

丁丁 104-06-02 10:18

各位大律師們您好:想請問一下,動產的授權書,如果只有簽名蓋章沒有寫標的物的座落位置及地號,建號的話這樣有算完整的授權嗎?如果沒有那房子被賣掉了該怎麼辦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授權書並無規定一定得載明標的物詳細資料,如您欲否認該授權書之效力,則須表明為何簽立該授權書,因為您不可能無緣無故簽立該授權書,如對方未經您授權出賣房屋,您可主張對方涉犯偽造文書罪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Jacky 104-06-02 10:00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最近想整修鄉下的平房但遇到幾個疑問 這房子是我爺爺奶奶住的...(農舍住了50年以上) 但多年前發生此農舍土地當初無法分割所以被有心人士劃到別的土地房子一直在住...因爺爺奶奶相繼過世 我想整理一下房子 1. 在主建築物未改變下我是否可以修繕房屋(外圍環境整理,房屋內整理) 2. 土地持有人如果要回土地是不是要跟我們買回地上物或補償??? 3. 如第2點 所以我們是否有永久居住權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02 11:18

您好!

應先釐清農舍佔用他人土地是否有合法權源(例如租賃關係)?如果有,您才有機會要求買回或補償;如果沒有,地主可以要求拆屋還地,甚至要求您給付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房屋若是由您們繼承所有權,您們仍可以修繕,而土地之占有權源應釐清,以避免將來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農舍無使用土地之合法權源,如租賃等,可能將被地主請求拆屋還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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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79 104-06-01 22:41

我們四兄弟姐妹要買一棟房子(原本打算四人共同擁有房屋所有權)目前因為要申請貸款,想用利率較低的首購方案,但代書說首購方案有變更不能以共有方式辦理首購貸款優惠。所以我們想要自己擬一份約定書(房子則先登記於其中一人名下),內容提及約定房屋為共同持有,對於房屋有任何處份皆需四人同意,以及每人每月需按時付貸款金額,若逾3年未付足該繳納之貸款費用,且未提前告知逾期原因並獲得有權利人同意其逾期,則喪失其權益,不得請求其擁有房屋所有權。請問該約定書我們四人簽名蓋章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呢?還是一定要到法院公證才有法律效力呢?

一、你說的想法叫借名登記

二、借名登記糾紛多,除非是登記在你的名下,不然如果我是你的律師怎麼我也不建議你做借名登記

三、借名登記最後被兄弟賣掉房子或是被兄弟的債權法拍房屋的案件多不勝數呀。

四、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要簽訂借名登記契約,各約款如果沒有違背法律強行規定,簽訂後就有法律效力,也可以做見證或公證以備產生訴訟時的舉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為借名登記,建議內容應詳載並經公證,以免日後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文翔 104-06-01 19:50

先生目前假釋中,我們現分居已兩年多各自帶一個未成年小孩生活,我當初搬出來我們一直有說要離婚,但他要我無條件放棄我們名下的房子他才肯簽字,但我不肯就一直擱著兩年多過了他都沒動作,我不想再拖下去,我該怎麼辦?

依雙方婚姻有重大破綻,難以回復為理由訴請離婚(對方之前有故意犯罪,遭判刑超過6個月確定,本可以此為理由訴請離婚,但這必須要在知道被判刑超過6個月確定時起1年內起訴,依你所述應該是早就超過1年期限),監護部分如小孩還年幼,由媽媽爭取到監護機會是大的,房子部分沒有所謂放棄不放棄的問題,也跟能不能離婚無關,必須要依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來計算夫妻財產如何分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文翔 104-06-01 20:24

那麼我該怎麼做?不會寫狀紙又是很頭痛一件事,請律師費用多少?

回覆 文翔 的發言內容:

那麼我該怎麼做?不會寫狀紙又是很頭痛一件事,請律師費用多少?

費用部分可電話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1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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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1 21:10

建議您還是蒐集可主張離婚之事由,並具之訴請裁判離婚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1 22:24

您好:

倘若您與您先生間的感情已達到確定無法繼續共同婚姻生活之狀態時,您自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並沒有一定要協議離婚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則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而要向法院聲請,即應提出起訴狀,並可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離婚方法有三種 。一個是協議,一個是調解,一個是裁判離婚也就是訴訟

二、協議的部分你目前看來是遇到了困難。協議離婚要書面,二個以上證人親自見聞雙方有離婚真意,登記,缺一不可。

三、調解離婚部分,如果調解成立的話就不能後悔,所以在調解之前要先研究可以請求的東西有那些。

四、如果是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你們可以自由的調整條件。如果是以速度來說,我覺得調解離婚要比協議離婚要快一點。因為一調完就生效,所以調之前一定要想清楚的。

五、裁判離婚的話,就硬梆梆的,一定要符合法定離婚要件才行,要找律師過濾證據,研究後加強搜證。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飛 104-06-01 18:46

我想詢問一下,目前我居住的房子是租的.已經居住了十多年了.早期房東還會跟我打租屋契約,後期就沒有打租屋契約了.

前兩個月,因家中地磚隆起,便告知屋主此情狀.屋主便告知,要處理地磚隆起很麻煩,會造成房子髒亂、且我還需要移動物品,打掃之類的.會很麻煩..

後來又說,看我要不要用東西遮一下就好.之後又說,看我要不要另外找房子.她可以等房子空下後,再慢慢整理.

我想請教一下,現在我居住的房子是租的,目前沒有租屋契約.

房東是否可以趕我走?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19:07

您好!

原來的租約期滿,沒有另立新約,但繼續繳租使用,應已成立不定期限租約,除非房東土地法第100條的理由,否則您都可拒絕終止租約,還是可請求房東修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土地法第100條內容如下:
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 
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二、承租人違反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
三、承租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阿飛 104-06-02 07:31

律師:

你好

你說除非房東土地法第100條的理由,否則我都可拒絕終止租約,還是可請求房東修繕

我可以請教一下,你說的除非房東土地法第100條的理由,有那些呢?

可以白話解釋嗎?

阿飛 104-06-03 09:22

若是屋主是打算將屋子回收給親友居住呢?

也算嗎?

Angel 104-06-01 14:04
最近幾年婆婆的身體較不好,前陣子有尿道感染住院,醫師說她是二級失智,所以他的女兒要做兒子的擔起照顧的責任,原說好將婆婆送至安養院,由2位兒子共同負擔安養費。
但三媳婦覺得負擔太大,先生薪資是$43000,媳婦薪資是$22000,但因先生在外地生活,所以需要扣除他本身的生活費,每月固定給老婆的生活費是$29000,但不包括他的加油費,與每星期五回家時所產生的伙食費皆由這些錢支出,每月加油費約$3000左右,所以實際給老婆的剩2萬出頭,因還有1個小孩在外地讀大學,每月給他的生活費是$8000,若遇到要繳什麼證照費用更是超出這個錢,1個小孩讀市區高中,每月也要交通費,2個兒子都尚無工作,夫婦倆需負擔這些費用,幾乎所剩無幾,如果遇到要繳什麼費用的話更是只能用分期,所以向婆婆的女兒提出女兒也有義務負擔撫養責任,但遭拒絕,拒絕理由為:之前婆婆都是由她接去照顧而且他也沒分到房產,憑什麼還要她付出,而三兒子在幾年前有分到一間會漏水的房產,應該負起撫養責任,三媳婦一氣之下將婆婆從安養院載回家奉養約一個半月,也帶他去做檢查,醫師說:她還不至於有失智,只有一點腦部退化,應婆婆長期有服用糖尿病藥物與心臟病藥物,所以現在也有尿失禁問題而有穿著尿布,這一個多月三媳婦將婆婆照顧到比從安養中心接回時好,但婆婆因有糖尿病所以三媳婦會控制她飲食卻引起她不高興,時常吵著要回去古厝自行生活,三媳婦看婆婆身體狀況不錯才同意將其載回古厝,但也引起婆婆的女兒與孫女不高興,說三媳婦不撫養棄養
因幾年前婆婆有借500萬給二兒子買房子,後來婆婆卻說不用還,當是分給二兒子的房產,古厝則算分給大兒子,另一間會漏水房子分給三兒子,但除了古厝外,二兒子與二女兒皆稱:給二兒子的500萬與三兒子的房產皆說是二兒子所賺的錢,不是公公生前留下來的財產,但三媳婦不服,說:如果給父母的錢都還可以拿回,就不要說有奉養父母,婆婆也有分5位子女每人10兩黃金。
我想請問:如果婆婆的女兒告三媳婦棄養是構成的嗎?即使回古厝生活是當初婆婆的意思。
因婆婆生了三男兩女,但大兒子與大女兒已經去世,三媳婦可以提出誰也有撫養責任呢?有查過資料,女兒也有撫養責任,大女婿也有嗎?大兒子與大媳婦已經去世,剩兩名成年的女兒,以上這些人誰有義務?
二兒子開出條件說:三兒子現在住的房子與古厝皆登記給二兒子名下,婆婆的撫養問題她全權處理直到婆婆百年之後,但二兒子不同意這種方式,堅決提出全部子女皆有撫養責任,需共同負擔,請問二兒子這種做法是和裡的嗎?三兒子提出的問題是成立的嗎?
婆婆分給三兒子的房產能再取回嗎?
現在因為婆婆的問題搞得兄弟姐妹間撕破臉,完全無法溝通,想請問懂法律的各位,到底以上這些問題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14:48

您好!

若沒達到無自救力的程度,不會構成遺棄罪。 婆婆所生現在還在世的三名子女有第一順序的扶養義務,應由此三人分擔扶養費。 若前述三人不負扶養義務,婆婆可主張撤銷贈與,取回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未盡扶養義務,可主張撤銷贈與,取回財產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月 104-06-01 13:17

104年2月租約到期,房客拒不搬遷,並要求房東給予一段時間找房子房東也給3個月的時間,讓房客找尋其他租屋處,並重新簽定新租約期限3個月,並於每月收取租約時告知房客租約到期不續租,在租約到期前有寄存證信函告知房客不續租現在5月租約到了,房客還是拒不搬遷,房東有再給予一段時間讓房客房子,但是要簽訂切結書當作證明,沒想到房客拒簽也不搬離租屋處,請問房東要如何處理較好??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13: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拒絕搬遷已經屬於違約,雙方有約定賠償金的話我方可以求償。反之,則僅能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2、可以提告遷讓房屋及請求違約金或不當得利

先寄發存證信函限期催告搬遷,逾期仍未搬遷的話,可起訴請求遷讓房屋,併同請求給付相當租金不當得利違約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Amy 104-06-01 13:01

我本來有租屋契約是一年契約書是書局一般版本的但租屋時間是2月份開始的

但是我快3月時臨時有事下南部工作到四月份才回到了中部而且我3-4月份的房租我2月份時就提早給房東了加上我整整3月份一個月沒住在租屋

我5月20幾號時跟房東說我的工作家庭因素需要退租房子房東卻說要扣押1半的押金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方式該如何解決呢

 

 

ㄚ弦 104-06-01 01:46

ㄚ公去年過事了 ㄚ嬤想說財產分一分吧 

於事我爸跟我伯父分一分 大孫也一份

伯父之前住隔壁房子 ㄚ嬤跟我們住 

伯父分完財產搬出去了 現在隔壁房我爸買了下來

剩我跟我ㄚ嬤住  我媽還沒分財產都會過來打掃房子

分了財產 一年都過來不到20次 

吃飯當然到隔壁房子吃  ㄚ嬤腳就不是很方便了

吃個飯還要看他們臉色常常吃便當 不然就是不叫妳吃飯

ㄚ嬤一直害怕我爸以後財產不分給我 

ㄚ嬤也受不了這種待遇了 要我去問

阿罵財產分給我爸了  

阿罵要問可以把財產要回來嗎?

可以在阿罵還在 要求我爸分財產給我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02:55

您好!

您所謂財產分一分,究竟原來是誰的財產?如果是阿公的遺產,則阿嬤也只是繼承人之一,遺產分配完就不能任意反悔,爸爸也沒有一定要分給兒子的義務。總之,應先將財產移轉過程弄清楚,準備好相關文件當面請律師協助釐清,才會有幫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01 09:48

同上沈大律師所述,宜先釐清所謂「阿罵分給你父親的財產」的情形,是阿罵就阿公的遺產已經拋棄繼承,或是繼承了以後過給你父親?等。

阿富 104-05-30 16:03

想請教一下律師 A想找B和C在3人山坡地土地邊界處由鄉公所鋪設一條道路 但是C打算退休後要在自己土地上蓋房子 所以要求A和B簽訂協議內容是道路鋪設完成後A與B不得在個人的土地上有養家禽(如養雞場 養牛....之類)易產生異味的情形 否則C可以將原有提供的土地封阻不讓任何車輛或行人進出 
請問1.道路鋪設完成後 若A或B某一方違反協議內容 C是否有權利把既成道路封掉
      2.道路鋪設完成後 若A或B將土地出售或土地所有人變更後 當初協議內容是否會繼續生效
      3.協議內容有效期限是多久

沈恆 (沈律師) 104-05-30 17:18

您好!

1.   既成道路不能任意封阻。
2.   單純協議約定只能拘束協議當事人,不能拘束善意第三人。
3.   效期多久可以自行約定,簽約人同意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希 104-05-30 15:14

您好:之前我將房子出租,但因房客後續不願繳房租也不願搬走,最後請法院處理,對方才在5月10日搬走(當時法院書記官有與房客說明,若到時東西沒搬完則以丟棄論,對方也同意並有簽名)。後來房客搬走後不願歸還鑰匙,且在3天內徑自拿鑰匙到我的房子來將他未取走的東西拿走,並且未通知屋主。東西搬走後就將鑰匙丟棄在大門外面。請問我可以告對方偷竊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5-30 17:32

您好!

對方拿走他自己的東西,不會構成竊盜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希 104-05-30 17:4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對方拿走他自己的東西,不會構成竊盜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 ... (恕刪)

那請問是算私闖民宅嗎?還是有其他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30 19: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對方只是將物品搬走,故而沒有侵入住宅的問題。

2、在拒絕遷讓房屋的部分,應該有不當得利的問題。

3、建議之後的租約可以在契約書中記載違約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0 23:48

您好,本件可能還是會有侵入住居之問題唷!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01 09:42

您好:

本件因為他所取的是自己的東西,並無竊取他人之物之意圖,亦未將鑰匙取走,故並無竊盜之問題,惟侵入住居部分可能還是有機會構成,詳細細節歡迎來電本所討論!

silvia 104-05-29 17:51

我們家因為想要孝順父母,因買了一間房子想給父母養老,一開始買房是自己沒經過同意直接購買了哥哥的名子,因此房屋是在哥哥的名下所有,自己則是每 個月與哥哥平分負擔房屋貸款(貸款各半),哥哥同時貸了很多款,有車貸信貸,朋友都說我應該要與哥哥共同持分這間房子,但自己不知道要如何辦理,因為自己 現在差不多要組織一個家庭,為了自己的保障,想知道怎麼樣才是對自己最好的方法?

如果持分辦理應該怎麼做?會有甚麼費用?以後房屋稅金怎麼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9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您的兄長將持份過戶給您,倘若拒絕,則必須提起借名登記訴訟

2、前者,只需要辦理過戶費用,看你請不請代書。後者,會有訴訟裁判費律師費等。

3、稅金的部份,共有人都有繳納義務,但是國稅局會先向現住人追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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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ilvia 104-05-29 17:33

我們家因為想要孝順父母,因買了一間房子想給父母養老,一開始買房是自己沒經過同意直接購買了哥哥的名子,因此房屋是在哥哥的名下所有,自己則是每 個月與哥哥平分負擔房屋貸款(貸款各半),哥哥同時貸了很多款,有車貸信貸,朋友都說我應該要與哥哥共同持分這間房子,但自己不知道要如何辦理,因為自己 現在差不多要組織一個家庭,為了自己的保障,想知道怎麼樣才是對自己最好的方法?

如果持分辦理應該怎麼做?會有甚麼費用?以後房屋稅金怎麼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可向地政機關申請變更房屋登記2分之1所有權,另可向稅捐機關申請分單繳納,以後各所

有權人只會收到自己應負擔持分房屋稅單。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WEI.SWL 104-05-28 17:56

想請問有關拋棄繼承的順序?

外婆過世,有房子要分財產。如果我媽媽辦理拋棄繼承,她本來應該分到的那部分,是會由身為子女的我繼承,還是外婆的其他小孩(舅舅、阿姨)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4-05-28 19:23

您好!

如果沒有代位繼承的情形,只有媽媽一人拋棄繼承的話,會由舅舅、阿姨們繼承,您沒有繼承權;若媽媽的兄弟姊妹全部都拋棄繼承,才會輪由您及所有孫輩繼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EI.SWL 104-06-02 19:01

律師

再跟您請問一下

如果都沒處理放著,最後的結果會怎麼樣

WEI.SWL 104-06-04 18:4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沒有

 

 

律師您好

想要再跟您確認一下

因為民法規定繼承順序是

(1)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

(2) 父母(不含繼父母)。

(3) 兄弟姊妹(1.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2.其子女繼承權)。

(4) 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如果今天媽媽那一輩三個小孩都放棄,是否就會輪到我及其他孫輩繼承?

今天我到國稅局詢問,小姐告訴我說如果我媽媽那一輩都拋棄,會由配偶(外公)及第二順位全部繼承?

到底是哪個才是正確的??

吳草草 104-05-28 14:39

今年2月仲介自己房子要賣,私下帶我們去看,看一眼環境後很滿意,也詢問房子是否有什麼問題,該屋主表示仍在居住,有問題都處理修繕完,房子沒有問題,故隨即下訂。

延至今年5月18日才點交房屋(尚留10萬尾款待塗銷後給付),期間在做金額給付的時候也一直有確認房子狀況,皆回覆房子非常好肥有問題,在點交時基於信任跟有人持續居住,所以大致看一看,口頭上再次詢問房子是否有哪裡事損壞的,回應表示沒有,居住後剛好連日大雨,發現房間有漏水現象,樓梯兩側也有,牆壁呈現浸潤狀態,廁所牆面磁磚鬆動及膨管現象(因磁磚是貼在矽酸鈣板上)部分磁磚有龜裂現象,3座水龍頭有水但會一直漏水,一個廁所洗臉盆鬆動傾斜,下面S管漏水,兩個浴缸一個底座、一個側面排水孔損壞(希望維修是怕造成樓下漏水),部份靠地板牆面像豆腐般"呼掉",經多次協調後均分修繕費用未果,原屋主表示願意就壞掉的地方進行修繕或僅貼補2萬元修繕費(如果要真的要修繕費用跟本高出很多),但問題來了,如果是他們自行修繕

1.浴缸排水孔工匠表示沒有辦法維修,原屋主打算隨便找東西並用矽力康封住而已-->如果僅這樣我們不認為這是維修

2.原屋主僅願意就鬆動牆面黏貼,膨管的部分叫我們不要碰就沒有事-->僅修補鬆動部分甚至可能造成磁磚牆面色差,且澎管部分不知道什麼時候掉下來,我們很擔心

3.漏水部份僅打算處理房間,樓梯兩側的部份推說是管委會的事,甚至說小雨才不會漏,只有連續大雨才會發生

所以我的問題是

1.當初在簽約時,原屋主都告知房子沒有問題,東西都是好的,簽約內容也沒有寫到任何的房子瑕疵狀況(如果一開始就知道,當初就不會買,因為一開始我們就不願意買需要修繕房子),現在卻改口說這就是現況交屋,中古屋就是這樣,這些情況可以屬於在瑕疵擔保內嗎?

2.由於私下交易,僅在代書那邊填寫買賣合約,並未填寫房屋概況書,無法紙本舉證,但合約內容也無填寫到雙方皆已經知道的瑕疵部分,我們也是實際住進去後才發現這些問題,這樣我們買方站的住腳嗎!? 民法350~375這幾條不知道適不適用?

3.由於已經協調兩、三次,原協調金額說定後尚未寫下又馬上改口,造成我們買方需要增加成本進行修繕,我們也不願意,那這部份我需要先寄送存證信函嗎? 存證信函可以親送嗎?因為我不知道原屋主的地址。 還是我可以先走相關的消保管道!? 房子的部份能先行施工後屆時要求減少價金嗎?

4.原10萬尾款是打算在抵押塗銷後才給付,合約上也有載明,但現在維修狀況未果,尾款部份能暫時不給付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8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仍建議您應考慮與對方嘗試協調和解,降低損失,若維修金額不大,需考量提起訴訟花費之時間勞力及委任律師費用和土木技師鑑定費用,均相當可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29 21:58

Dear 吳草草,

建議您先寄存證信函表明自己暫不給付尾款之理由,您必須在函中點明瑕疵之原因以及無法交付尾款,若前屋主不承認瑕疵是他的責任,可以請專業的防水工程人員出具鑑定報告以澄清瑕疵歸屬,當然瑕疵若已到非常嚴重的地步則可以請求解除契約(漏水致居住生活品質低落)。當然有必要的話需請律師陪同至現場勘驗,以完整寫於存證信函之中,增加自己的談判籌碼!

以上,

 

希望對您有幫助!

小魔女 104-05-28 12:57

我們當初買房子,因為我先生沒有薪資轉帳,所以無法辦理貸款,只好把房子登記在我公公名下,那如今我先生外遇,又搬離回台北居住,他們要把高雄的房子賣掉,昨天打電話來催促我趕快搬走,我們母子沒有地方可以居住,我想請問我可以有甚麼方法可以爭取這個居住權嗎? 我們還沒離婚

可主張房子是借名登記,你也有部分所有權,當然可以使用

小魔女 104-05-28 14:32

但房貸是他們繳納,這樣也可以嗎? 

頭期也沒出? 如果是,那無法主張借名登記,如果夫妻戶籍地就是在那房子,就以履行同居義務為理由居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8 18: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不同意離婚,對方無離婚事由,針對對方目前之言論均應錄音蒐證,以備日後訴訟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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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 104-05-28 11:53

父親過世後, 留給我一間房, 兄長說服沒有時間管理和不懂, 加上信任他, 所以讓兄長繼續跟二房東簽三年約, 我不疑有他. 合約綁四間房用坪數比例分配租金合約好幾個月後我因為家用需要考慮銀行貸款才要到合約影本, 發現這四間房其中我三重地價高於社子廠房, 用他們有利的比例是不平等合約!

我要求重新分配租金, 兄長翻臉, 我要二房東電話想要談談收回房子的事情, 兄長也不肯

這是我的房子, 所有權人已經是我, 這是不是構成霸佔了?!

如果存證信函法律路徑怎麼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5-28 12:24

您好!

如果是您同意讓兄長出租,應不會構成侵占。但出租所得分配若不公平,則可請求兄長返還應得部分,可先正式發函請求返還應得部分並終止授權出租,若仍無法解決,則需透過法院調解訴訟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寄發存證信函給你兄長,表示終止代管房子委任契約,並應交出所有因處理委任事項的資料即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8 18: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給您兄長,終止委任契約,請求限期分配租金,若屆期您兄長置之不理,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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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發函通知對方終止期間之法律關係,終止後若對方仍不遷離,則應另行提起遷讓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c 104-05-27 20:36

大家好。

問題是這樣的,我父母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我的名義購買了一棟房產,不太清楚確切時間,當時我好像還沒20歲。其權狀上所有權人為我的名字,且我媽擅自將我的戶籍遷至該處,但我從來沒住過那間房子,連進去都沒進去過(當時我仍在國外就學)。

該房產表面上為自用,但是其實是出租出去的狀態,其每月的租金全額由我媽控制。我是購屋幾年後,才知道我名下登記有房產,且貸款已繳清。

本來是一件高興的事,但是因為我媽時常歇斯底里,時常用"不乖就把房子收回來之類的"來威脅我,比如"你一定要結婚生小孩才把房子給你"之類言語企圖強迫我做不喜歡的事,但本人未有生育打算,最後弄得我跟她關係破裂。

請問該房屋的產權該如何處理?其房屋產權是可以被我媽隨意收回/反悔的嗎?我可否隨時搬進去住?目前房屋租約但是不是跟我簽的,其租約是否有效?

沈恆 (沈律師) 104-05-27 20:44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您母親辦理登記時並沒有將房屋贈與您的意思,且房屋都是母親在使用或出租,實質所有權人應仍屬母親,房屋租約有效。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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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主張贈與而非借名登記關係,當然由於您們是母子關係,所以應建議以協商方式來解決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7 22:42

建議可以主張是贈與,且因房地所有權人為您,可主張贈與行為已經完成。

但建議好好跟母親溝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7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有權人為登記您,您即為該動產所有權人,除非您母親主張借名登記,仍建議您應與母親好好溝通,避免起爭執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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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on 104-05-27 18:58

您好:

我跟前大陸妻離婚,因陸妻把大陸房子賣掉...我在大陸法院起訴離婚,最終大陸法院判決陸妻要還我財產金錢.

現在陸妻一直拖著不還給我!

請問我可透過台北法院向大陸追討嗎?

謝謝!

曉玉 104-05-27 11:41

各位律師好;先生幾年前因意外變成重度殘障.沒有行為能力.入住安養中心.太太工作不穩定還要扶養一個未成年的小孩.先生沒有存款只有一間房子.已向法院申請了禁治產.賣了房子來支付先生的費用和照顧小孩.先生和前妻育有一女已成年.但她沒付任何的費用.那多年後她還會來要房子嗎?太太可否再買房.後續還會有糾紛嗎?

房屋已經變賣作為被監護人(丈夫)的安養費用,如果未來被監護人死亡時安養費用有剩餘,此部分會變成被監護人的遺產,由繼承人依照法定的應繼分規定繼承之。前妻的小孩還是被監護人的子女,不會因為被監護人與前妻離婚而改變,依法為第一順位繼承人。計算可分得的遺產,舉例來說,102年間被監護人有存款500萬,每月安養費用5萬元,其死亡時剩餘的存款為200萬元,繼承人有子女三人(其中一人為前配偶所生)及配偶,每個人的應繼分1/4,經分割每人可分得50萬。

如果被監護人的妻子以自己的財產買了房子,這部分於被監護人死亡時並非遺產,且目前剩餘財產請求權不能代位請求,因此前妻的女兒沒有辦法向被監護人的妻子請求。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不用擔心

除非你先生死亡

且是死亡時剩下的財產

繼承人才有權利

否則他活著時候的財產

除了他自己

其他人都無權利可以要

所以根本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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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29 22:08

Dear 曉玉,

如同前面兩位大律師講的,房子要到變成遺產繼承人才有權利來要,至於目前該女既然已成年,應該是其對於您先生有扶養之義務(民法第1166條),且為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若其未盡扶盡義務,則監護人可以代被監護宣告之人提告遺棄,或請求履行扶養義務等等,法院會依據事實以及其有無資力來判決。

以上, 歡迎您來詢問。

阿麟 104-05-27 01:02

律師您好:我今年二月剛買一間中古屋,因為第一次買房子太匆忙了,甚麼功課都沒做導致最近這幾天房子開始出現漏水的現象,而當初購買時我因為是第一次買甚麼也沒問清楚只看喜歡價錢我還負擔得起,就付押金了,一直到過戶這段時間完全沒有像最近的大雨所以看不出有漏水,直到尾款貸下來付清了,住到現在四個多月快五個月了,這幾天下大雨隔壁頂樓積水,完全沒有消退,而隔壁鄰居也不再家(住的人不是屋主而是屋主的親戚,對方有對方有酗酒習慣,難以溝通)現在的房子開始漏水,請問我該怎樣處理這樣的問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7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請水電師傅或是工程公司判斷漏水的原因。

2、然後再發函通知應該負責的人(如前屋主或鄰居),要求進行修繕或是負擔修繕費用,倘若對方置之不理,則可以起訴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7 09: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金損害賠償;為仍建議您以協調方式解決,避免提起訴訟耗費時間冗長,亦須支付律師委任費用及土木技師鑑定估價費用,不見得划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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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看當初買賣契約是怎麼簽的,包括動產現況說明書的部分,不同的寫法會有不同的效果,這個部皆要先做分析。

二、如果漏水契約動產現況說明書都有寫,那就不算是瑕疵,這個部分以後有什麼動產交易時就要先問律師有什麼地方要注意的。寧可事先預防,也不要出了事之後再處理。

三、如果買賣契約動產現況說明書上面沒有不利於你的記載,那要看漏水原因現成的時間,如果漏水的原因形成的時間是在交屋之後,也不算是瑕疵。這個部分要看專業見解怎麼看,實際進入訴訟後還是要送鑑定,會有一筆鑑定費用而且不少。

四、漏水如果請求解除契約的話比較不建議,這個部分風險稍微高了一些;漏水如果請求減少價金的話是有機會的,如果法官認定是瑕疵,關於漏水所減損之價值一定還會鑑定所減損的價值。

五、雖然建議以和為貴,問題是對方要跟你和解嗎?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七、主張買賣標的物有瑕疵而行使減少價金請求權有時間限制,宜速處理之。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前行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 先找技師確定漏水開始時間點

2. 如確定在買賣前就存在,可依物之瑕疵擔保主張減少價金,或依不完全給付請求賠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首先要先收集證據

也就是先去抓漏

並且拍照證明有漏水

然後請原屋主負責

因為這是在他瑕疵擔保範圍內

如果不願意負責

可能要提告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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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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