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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103-05-13 14:27

請問集合型透天住宅的社區蓋在山坡地,後方處於較高位置的鄰居,他一二樓的牆面和我方地下室與一樓的牆面為共用壁,但他在這面牆上架了一個大鐵架,想請教因為共用牆面,他若使用超越一半越界是否可以侵權(民法767)提告?由於已請他拆除多次,但他置之不哩,因此想採取法律行動。謝謝您。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使用之情形,確實有越界之問題的話,則您方當可主張排除侵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共有物與全體共有人、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如果是違建,可直接報請主管機關拆除。

ck 103-05-13 13:14

女友2年前和舊公司的同事聊天,在女友不知情的情況下,對方甲使用通訊軟體,將兩人即時的對話錄音且傳送至另兩位同事乙丙手機收聽.過程中女友抱怨也罵了丙同事,丙同事後來想申訴提告妨害名譽,但女友因不知有其他人在聽,並且沒有慫恿甲散播,所以後來不了了之.但也因此離開了當時的公司.

到新公司後,因為屬於同一產業,所以甲將當時的錄音播給女友新同事(甲的同學)並寄給該同事以資證明我女友以前的行為.請問甲當時??使用通訊軟體在女友不知情的情況下傳播兩人對話,有妨害秘密嗎?我女友能夠提告散播錄音妨害名譽嗎?(畢竟事無關於甲,且屬於私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甲散布該錄音之行為,對您女友似構成誹謗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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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皓 103-05-13 12:37

我女兒<我太太的>因工作委託叔叔代理監護.在國二<去年開始>妹妹不想上課/爬不起床就幫妹請假.弄到學校要報中輟了!不得已我們接回來順辦幫妹轉學.一切正常了!

但在今年<國二下學期>開始.妹妹又和叔叔連絡.開始步正常了!

偷竊.說謊.翹課.翹家.沒辦法我帶妹妹去警局準備報"親屬間竊盜"給妹最後一次機會.但妹妹又找叔叔.叔叔在未經過我們監護人同意下接收妹妹.讓她在那過夜.叔叔還跟社會局社工說我們會欺負妹妹她要保護她.後來我們跟社工說要告他.他讓妹離開在外流浪.三天後找到了.今天送妹去學校他叔叔又去接妹妹.沒讓妹妹上課害的老師要通報中輟.結果她叔把妹帶去另一個社會局社工那.10點多要我請假去接妹妹 到家後要出門了又打來說不用去接了!妹會去學校.下午我打到學校.老師說人沒去上課.當晚到警局報失蹤.有請警方打電話給帶走妹妹的叔叔.叔叔說妹不在他那.

隔天到社會局.社工馬上說  昨晚妹在叔那過夜!但一大早妹就不見了.!!!

現在妹妹又不見了.我要請誰負責?社會什有那麼大的權力可以決定讓一個沒血緣關希的男人帶走而不讓監護人接回家?

請問: 我可以提告叔叔毀謗.誘拐.妨害家庭嗎?

社會局互踢皮球!我可以找誰幫我告社會局?

我可以不理會社會局直接提告親屬間竊盜嗎?

我很急! 不想更不能再因這是一直請假了!  

請幫我解答.  謝謝.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妹妹提告親屬間竊盜,但關於提告叔叔之部分,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妨害家庭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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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ro 103-05-13 11:42

律師您好

因親人的小朋友有在學習鋼琴,於居住的大廈自宅有擺設鋼琴供平日練習,但卻遭到樓下住戶抗議鋼琴聲音打擾作息,且該住戶屢次到轄區派出所報案,受理警員於該住戶家中親自體驗均是很些微的聲音,且小朋友練習時間都並非在休息時間,主要是親人還為此特別裝潢隔音建材,樓下住戶近日卻連同其他二戶一齊提告,而警局判決書下來要罰款,但反問警局有在其他二戶自宅錄到聲音嗎?警員說沒有,僅住戶口頭表示有聽到,而向警員要求提供其他二戶的資料時卻遭到拒絕,我想請問律師,該大廈不只我親人一戶擁有鋼琴,說不定他們聽到的是別戶的鋼琴聲,而且親人也做了隔音裝修,也沒有超過噪音標準,更沒有在清晨或夜深人靜的時候練琴,針對本案可以提上訴以及針對另外兩戶不實指控提誣告嗎?而警員不願提供另兩戶資料是否違法?該如何替自己討公道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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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行為似尚未構成誣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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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棠 103-05-12 22:41

律師 您好:

我的朋友是在酒店上班,剛去上班沒多久大約2週

在上上星期的星期四時晚上和一桌客人喝酒

後來客人說要去續攤並邀約我朋友一起去

並將我朋友剩餘的上班時間買下以利一同續攤

在離開店之後坐上計程車,客人宣稱要夥同友人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會面續攤

之後便在汽車旅館房間內喝酒,不久之後客人便將我朋友帶去別間房間

並性交得逞。

 

想請問律師

第一.客人第一時間並未告知要前往汽車旅館 是否屬於誘拐

第二.我朋友說她是在不願意的狀況下和客人發生性關係的,是否屬於妨礙性自主或強迫性交?

第三.當天在完事後我朋友有梳洗,但在2小時內有用棉條採集精液,但因為沒有低溫保存已經乾固了,這樣還有辦法去檢驗出來嗎?可以當證據嗎?

第四.若要對那個人提告該走哪些程序?是否會驚動到我朋友的家人?因為她不想讓家人知道她去酒店上班,請問身分可否隱匿?

您好,謹回覆如下:

1.如對方意圖與婦女性交,使用詐術手段,違反婦女意願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即屬略誘婦女罪,仍需進一步了解您的事實經過而定。

2.如違反他人意願與之性交即構成妨害性自主罪,所蒐集之精液可提出作為有利證據

3.如欲提告,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刑事告訴之告訴人無法匿名,但可提供與家人同住住所以外之居所作為送達地址。

以上供您參考,如有疑問可來電聯繫,謝謝。

 

您好,有問題的是發生在後段發生性行為,因為前往汽車旅館雖未告知,但也沒拒絕,因此重點應放在後面是不是因為酒醉而被性侵害,這構成刑法的趁機性交罪,去報警時就可以把通聯資料留其他人的住址或律師的事務所,這樣就不會通知家裡。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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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強制性交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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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 103-05-12 21:50

律師您好

我在5/9號下午三點時左右把錢包衣服和手機遺留在體育館籃球架下方結果後來發現約5分鐘後我和朋友回去現場查詢 發現手機和衣服遺被移動到禮堂講臺上面 錢包不見了 在場的只有一個班級 我跟朋友詢問了他們四次他們都說沒有看到 於是我去了教官室

主任教官指派其中一個教官陪我去尋找 也是沒有收穫 我立即的報警了 我和警官去宣佈要交由警方處理

才剛踏出體育館 那班的學生就來跟我們說他們找到錢包了 我們前去查看 可是我跟朋友找過那個地方明明沒有 我堅持提告

最後在主任教官的阻撓下我沒有做完筆錄

 

今天5/12日回到學校 中午時負責教導我們班的教官過來恐嚇我說 如果我把這件事繼續辦下去的話 他也要把我們一年級時曾經犯罪的舊帳一起翻出來

我非常害怕

教官那邊也找到犯罪人了

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得堅持提出刑事告訴,針對教官之恐嚇言論,若您有錄音,亦可對教官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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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腸 103-05-12 21:25

前妻法院提告判決贍養費80萬元.給予幾次之後就沒有給了.請問贍養費是否有時效.有的話是幾年.帳戶中是否可以有存款.名下是否可以有動產.之後再結婚是否也會影響現在的妻子以上所有問題.

GIGI 103-05-12 16:34

我與前夫協議離婚到雙方在法院調解均同意內容及賠償數額,雙方簽下"保密條約"不可以透露協議內容跟賠償金,但是對方仍當眾散布?賠償金額,還藉故當眾言語斥責羞辱我逼他還錢死愛錢等,請問我可以對他提告他沒按約定嗎?違反協議書之保密條約可以有什麻樣的責罰?這樣算公然侮辱嗎?這個算民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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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沒有違約金約定的話,沒有賠償可言,也沒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陳華明 (律杏) 103-05-12 18:23

 個人有不同意見. 顯然保密條款是屬於契約之一部, 對方洩漏, 自已構成債務不履行, 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只是您必須具體舉證因此而受有何種損害? 損害數額多少? 又"死愛錢"一語, 還是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的(http://www.lawmed66.url.tw)

 

您好,如果對方簽了保密協定卻未遵守,當然會有違約金的問題,但要看你們當初有無約定違約賠償,另外他散佈攻擊你的言論,會構成刑法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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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得證明對方有散布辱罵您之言論,似有違反協議書之規定且亦有構成公然侮辱誹謗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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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 103-05-14 11:39

 剛剛才收到訓問筆錄才發現,本來在法院協議內容要牽"保密條約"卻沒有被書記官記載,是否就無法構成他違反條約?但訊問筆錄上有記載不可以毀謗 污辱 沒有寫違反會如何... 他在我家公然修辱我跟家人還有傳訊息罵我的內容 就可以算提告公然?汙辱毀謗罪? 。ps:訊息辱罵算不算公然? 我將會斟酌情況 提告 ,謝謝各位律師建議。

GIGI 103-05-15 14:10

感謝您解答,將會評估是否提告

玲美 103-05-12 14:28

DEAR:律師先生

我在YAHOO拍賣,網拍一些從上海帶回來的手機殼,最近被檢舉說賣得是仿冒品,投訴到警方,要我出面說明,並說明他們有買家的匯款紀錄,也將商品送交鑑定,確認是仿冒品。

我在YAHOO拍賣,目前只賣出6款,此商品的來源是弟弟從上海火車站附近買回,對這商品的品牌,不是非常清楚,是看圖案很漂亮,所以就拿來網拍,賺一點零用金,並不是惡意要賣仿賣品,因為不太了解此商品的品牌度,網頁上的標示也都是從淘寶上抄來的說明,再放上自己實拍的圖片。

警方目前要約我這星期內前往面談,在電話中說:我的中國信託帳戶為何只有一筆交易匯款紀錄,要我當面前往說明清楚。

我YAHOO賣了6款,有2位買家(共是匯到郵局帳戶,另外2位買家是直接全家付款到YAHOO輕鬆付的帳戶(尚未提領出來),只有警方下標的紀錄是匯到中國信託,所以並未查到其他帳戶的資料。

我是否自行向警方說明,YAHOO拍賣,賣了6個(5位買家),表明自己願意配合,並不是故意要賣仿品,希望對方可以不要提告,能否和解?

1款手機殼賣269元(含運),買來成本大約1個100元,加上掛號寄出運費30元,實際收139元。

目前尚未約談,警方於電話中表示,只要願意配合,會儘量爭取緩起訴,並表明我是初犯。

請問我該如何與警方說明,比較恰當,因為我並不是惡意要販賣仿品,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販賣確為仿冒品,您應嘗試與被害人及廠商和解之,以利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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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仔 103-05-13 23:15

 請問我需要主動提出所有賣出的資料? 警方電話中只有查到一筆匯款紀錄,後天下午警方約談,煩請律師大人給各建議,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須主動提出所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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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仔 103-05-15 15:59

律師您好:

警方原本說5月14日(三)要撥電話給我,約面談時間, 但是都沒有撥,今天都已經5月15日也未接到警方來電,我有需要主動聯繫警方,還是等候警方通知。謝謝

 

暗夜 103-05-12 12:19

網路賣商品 對方提告 警察局寄通知書(案由 刑事案件.第一次) ,詢問警察買方說打給賣方都不理他 商品不能開機, 詢問買家他認為我購買月份等於保固月份 和他想的保固差三個月。

[賣方在買方留言都有回覆 ,在商品頁中 只寫保固中(沒寫保固月份) 還有寫賣方購買月份 賣方不是商品第一手的使用者不知保固確實月份] 

這件事 理想是在警局和解 ,如果沒辦法 官司已經驗結果大概會是如何,和解可以請律師陪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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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只是一般消費糾紛和解完就沒事了,但你如果想要確保權利,建議請律師陪同簽立比較妥當。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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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此案您可爭執您無詐欺之故意,僅為買賣糾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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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3-05-12 00:56

我於2013.12.23至新北市中和某間公司任職,公司實際經營人於2014.04.14一早打電話告知我、並請我向全部現職員工(連我共3名)告知不必再進公司,在此前一週公司實際經營層級曾提及公司要搬遷至他處辦公。
因此,我與其他兩位同事就一邊催促公司實際經營人應在2014.04.10發放而遲未給付的3月份薪資,邊等待公司的異動決定。之後我等3人輪流再致電公司實際經營人等皆遭掛電話、不接,3、4月份薪資也沒有拿到。
公司於員工到職時有取走員工的身份證影本、帳戶影本,說是要辦理勞健保與薪資轉帳,我們員工在2014的1月底發現公司沒幫員工辦理勞健保,催促公司實際經營人等,他們都回說在辦了、過兩天會辦好、最近比較忙一定會辦,又先給員工到職到2月份的未幫員工辦理勞健保的補貼,我們員工就只好等待;而薪資卻一直都是用現金方式發放,打卡叫我們用手寫、沒有薪水條,也完全沒用到帳戶(期間公司的固定員工+到職很快又離員的員工,一直都有維持超過5個人以上)。
以下是我等3名現職員工處理到目前的狀況:
1.4月中,向政府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調解會去函公司登記地址、公司實際辦公室地址遭「遷移不明」退件、去電資方也遭掛電話、不接,4月下旬調解會議當日資方未出席,調解會回:只要資方一直避不出面,調解會怎樣都通知不到資方,無解;
2.向勞保局、健保局詢問,兩個單位都查不到公司加入投保單位的證號(即自始至終皆未加入),且該公司在財政部國稅局已於2013年註銷稅籍(這些都是這次各單位幫忙查出來的);失業補助、工資墊償我等3名員工都不能申請,這兩個單位回:同上,公司全數(地址、資方)去向不明,什麼都查不到(公司主體不存在),只能結案。
3.向經濟部商業司單位查詢,其回覆確有這間公司登記在案,但經濟部商業司也不清楚這間公司是否合法,最後該單位回:已轉檢調單位追查(目前待經濟部商業司回覆進度)。


想請問:
1.包括報警,警察都不太願意受理,說是民事,叫我們自行提告求償。可事實上,公司稅籍已於2013年註銷,仍對外大量招聘職缺,求職面試者不計其數、絡繹不絕,通知報到任職的也不少,公司看似擴大營業、正常經營(2014年初也搬到更大間的辦公室,還裝潢了攝影棚),而遭公司實際經營人以惡意辱罵、避不談聘僱薪資條件、無預警的一通電話就叫他不要來了…逼/辭退受害員工至少明確知道的就有超過6人,還有更多是叫來上班當天又叫他回家不用來了的,或叫他先來做個幾天,最後沒給薪水或只給車馬費打發的,應該有超過10人以上;公司對外宣稱是網路電視台,或直接說是電視台,也弄了有模有樣的攝影棚,可是不能用;然後,公司實際經營人等,不斷對招攬來的客戶說要他們拿錢出來投資,整個下來,感覺公司有點像是空的、做樣子的,這不算刑事嗎?
2.我們受害員工收集資料到現在,發現公司可能用大量招聘(公司有員工的感覺)製造有在運作的假象,也就是說,公司可能一開始就存在惡意不給付薪水的預謀,我和另兩名同事因為有實際的工作內容(網站設計、架構規劃、寫企劃書並負責對客戶簡報),所以前面有付我們薪水。其他像是攝影師、導播、節目主持人、後製剪輯、業務、行銷企劃,都是被應徵來做樣子,很多人都沒拿到錢(我也沒有全部人的聯絡資料,有的連叫啥都還不知,做3天、5天、10天的都被叫去外面跑,之後就不見了)。若公司是從一開始就存在惡意騙人來做白工,這又算什麼?民事刑事的?
3.我們現在可以進行的,法扶說,到地檢按鈴申告最直接,但相關費用我們都已經沒有拿到薪水2個月了,也拿不出錢來處理,無論如何,要達到「誰能幫我們有效追查到資方出面、且讓資方給付我們應得的工資、資遣預告工資、資遣費,然後,讓我們能先去申請失業補助度過這段頓失收入尋職的時間」,下一步該怎麼進行?
ps.事情發生的地點在新北市中和區,公司在經濟商業司登記的地址在台中。
感謝熱心的律師幫忙回覆,所有的相關資料(除了還在聯繫有來求職面試或被騙來做白工的人之外)大部份都整理好了。
以上,林小姐懇切諮詢(我另兩個同事都快放棄了,說連政府都查不到,我們能怎樣!但公司實際經營人等還繼續遷移他處在外面騙!?這是不行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必須有該公司相關人士的姓名、地址等,司法機關才有辦法介入處理.

2、就公司可能涉犯之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必須要看您手頭上有多少資料,以利判斷是否提起刑事告訴,避免日後遭對方追訴誣告罪嫌.

3、本文亦建議您應該去地檢署申告,但是必須要近ㄧ步釐清案情跟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調解不成立,您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您的薪資損失。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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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5-14 12:08

 您的勞資爭議可請律師處理, 不必自己來弄. 勞動部會出律師費 (勞工訴訟有補助律師費), 詳情可問法扶(http://www.lawmed66.url.tw)

李安 103-05-12 00:03

發生事故有一個多月了。當時是我機車綠燈直行,對方對向車道違規左轉。造成我一個月的新機車維修費達七萬,購買時為九萬。急診未詳細檢查,X光只照右腿。但是雙腿都有外傷和腫漲。後續四天傷處還是腫脹,我就近去醫學中心診療。診斷出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頓時晴天霹靂。正值而立之年,努力衝刺成家立業之時,又是經濟之柱受此惡耗。連續數週過著寢食難安,已淚洗面的日子,心頭的壓力無言語可以形容。當日車主(非駕駛人)有來電說有保險會願意負責,但是之後距今一個多月肇事者一通電話和探視都沒有,讓人不驚懷疑他的誠意。因為韌帶斷了是長不回來,目前復健中還是不排除未來需要開刀重建的可能。想請教狀師們: 我該直接提告還是要申請調解呢?該怎麼做對我的權利較好?如果駕駛人和車主無血緣,保險是否不賠?

您好,對方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已違規在先而涉犯刑事過失傷害罪,若對方無賠償誠意,建議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由檢察官受理後安排調解,若調解不成而經地檢署起訴,您可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相關損失,並可向對方投保強制車險之保險公司請求理賠,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0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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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晟 103-05-11 19:48
本人前公司水產海鮮公司,這間水產分公司在台灣就這一間公司規模就我一個業務員工,擔任負責公司進口貨櫃漁貨回台時聯繫客人及漁貨進冰庫放置位置,從100年進到這間公司任何書面文件保密機密資料約聘書我都沒有簽屬過,過了1年我才成為正式員工也享有勞健保,在第三年也就是103年由於這三年這間台灣分公司只進口一項產品,且也不是單一特色單一獨家商品,這品項只要有能力透過關係都可以進口到台灣販售算是很廣泛的一種漁貨,漁貨都是以季節性下去決定買賣量
且由於是季節性關係所以多半都是有漁量就多沒漁就是要等的方式係下去維持買賣
,在前年底前公司由於季節性關係下半年到今年初都沒有進口這商品回台販售,個人沒漁貨賣我就一直領底薪過活家中也有妻小要養實在是環境所逼,老闆是沒侷限我能在外調東西買賣但必進才新手沒幾年能有多大能耐,所以今年初有朋友進口了我公司一樣的產品回台由於這漁貨產品還有分大規格跟規格這位朋友小規格的漁貨
銷售不佳於是來找我看我有沒有通路要不要買賣,當時我為了生活也是給這位朋友
調了幾十箱的漁貨現金買斷來賣給我自己的客戶,我知道我沒跟我老闆提有相同產品回台是我的過錯但為了生活沒辦法,之後水產圈很小陸續就有人亂傳我在外私自
進口買賣這項商品,我一個用2萬3進口這商品一櫃40尺貨櫃最少要300萬起跳!我
錢要從哪來?後續我老闆咬定我就是出賣公司在外說我不仁不義不忠把我辭掉,以
下是他傳手機訊息給我的話說是律師傳的↓

你好:本人代表某某貿易有限公司傳達此訴訟個案內容。
自民國九十一年起,許職員正式受僱為我司貿易部門之銷售業務,該職負責內銷客戶之買賣聯繫及業務接洽工作,因而知悉我司所有內銷之商品,報客單價及客戶聯繫方式,其任職其間所識客戶均屬公司客戶。
明知我司規定員工不得將業務上知悉事項洩露,經調查證實某某職員將我司內銷商品之單價及客戶名單暗中洩露於經營相同商品之公司,並謀取利潤,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我司獲查實際證據,故我司斷然將許職員解僱。
此事件造成我司損失難以估算,經我方律師、會計師、勞保局顧問商討後,我司有十足的人證及物證對許職員提出洩露商業機密之告訴,該職員應連帶負民事上之賠償損失責任刑事責任,我司念及過往情誼暫不提出告訴,如此後該職員向外毀謗我司及負責人名聲上損失,一但搜證,連帶毀謗一併提告,此案提告保留期限為十年。
許職員於任職期間向我司負責人預支現金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任職期間經償還壹萬伍仟元後,尚餘壹拾?萬伍仟元整,扣除93年4月之薪資貳萬?仟元整,還必需償還我司壹拾壹萬貳仟元整,請將此借款盡快還歸於我司,以免造成更多不必要的紛爭,謝謝。
以上內容為我方律師所提之個案描述。

我在前任公司期間還有跟公司借款我有什錢去進口漁貨?
還有他上述講的91年至93年這期間我還在讀書且我當兵完後是100年退伍才進這間公司,請問這樣我在這間公司期間我什麼保密條款約聘書都沒有簽到任何白紙黑字規定我都沒有簽到這樣他上述這封簡訊是否對我有威脅性,且日期全部都錯?我在想這是一位專業律師會犯的錯誤嗎?有辦法對我起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述的狀況,您恐有涉嫌利用公司機密(包含客戶資料等都算),從事交易,造成公司受有損害,此部分確實可能涉及背信罪等.

2、至於對方所述的詳細經過,縱使有錯,亦不影響犯罪之成立,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香腸 103-05-11 12:53

前妻法院提告判給贍養費80萬元,給予幾萬元之後就沒有在給.請問我名下是否可以有動產.銀行帳戶中是否可以有存款.那法院判給贍養費是否有時效.如果有是幾年.

ck 103-05-11 10:27

您好,

6年前和同事吵架,對方說要告性騷和妨害名譽,說有錄音帶和影帶證明一直盯著她隱私部位看和罵她.因為自己沒做不覺得需要擔心就請對方先提告,但時間過去都沒有.只有靠著口耳相傳說要提防我有這樣的行為.想請問,若未提告或申訴,是否能這樣散播?對方覺得是保護眾人的公益,對我卻是少了走程序澄清的機會.對方過提告期限或能向上司申訴而不申訴,卻散播,這樣能對她提告毀謗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得證明對方有散布該言論,誹謗您之名譽,可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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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 103-05-11 08:49

我想請問一下,我去年被告騷擾

首先我要強調,我並不認識對方,莫名被警察叫去做筆錄

上個月又被對方要求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我沒去)

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對方是誰,手上只有警察寄來的文件說要移送地檢署偵辦

還有一份對方公所寄來得調解

我想向對方提告,但我不知道對方是誰?  要怎麼"告"

請告知我後續該如何處理 我想利用這幾天把這件事情辦好。

 

我一定要告對方,有哪位專業律師能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先處理目前您為被告訴訟,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視對方提出之證據資料,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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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處理被告的部分比較重要,如果被告的部分沒有打贏,其餘都免談,且訴訟結果有時會與預期發生嚴重落差,故為避免輸掉會贏的官司,還是建議委請律師辦理.

老莫 103-05-10 09:40

備份圖片

圖中為我與一名女性對話中,有談到邀約拍照的內容,

對話中提及的Aking是一位見過面、聊過幾句的人,

在第一次聊幾句後,送出朋友邀請給對方,也已同意,

就一般認知上,應該可以屬於朋友,以朋友稱之,

後續上Aking與圖中王鵬雄先生抱怨我以他名字對女孩提出拍照邀約,

但對話中實為我欲詢問如何可以邀約,女方表示僅給認識的朋友邀約後,

在下便再也沒提過任何一句邀約詞句,

而照片中王鵬雄先生便公開與Aking對話內容,表示我亂約女孩,

請問這是否已構成對我造成妨礙名譽

如果要寫存證信函加上提告上需怎麼準備?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02

 將相關過程表示清楚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言論內容有構成誹謗之疑義,可無須撰寫存證信函,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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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佩 103-05-10 05:01

請教各位大律師:
我是被告 提告人是前男友  因為再調解室裡 我說了一句"不要臉的東西"告我
前前後後跑了很多次法院 開了3次庭 前兩次都不起訴 最後一次法官說如果我認罪 就終結 當下我聽到可已結束了 不用再跑法院 我決定認罪罰錢了事

但前幾天又收到對方再上訴 因為不服法院判的金額太少 告訴人 覺得很受傷

所以表示 根本沒終結 還要再跑法院? 直到對方不再上訴為止?

刑事連帶民事 要求我賠償50萬元 我想請問 這種情形 我需要請律師嗎 因為告訴人一開始就有請律師 我從一開始就沒有請律師 前後已經纏鬥一年了 這算是感情糾紛 衍生到這樣 很嚴重?

【說了一句"不要臉的東西",要求我賠償50萬元】,單純的一句話,有那麼的嚴重嗎?要賠償50萬元,此事是真的嗎?如是,請提供之前起訴書、判決書及相關資料,律師為你討公道。

至於對方有請律師當然在法庭上的攻防會佔較優勢,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5-10 09:51

 你這個糾紛現在有兩個訴訟,一個是刑事二審,這個打完就沒了,

另外還有一個民事求償訴訟,

是否請律師要看有沒有需要及你的預算,請自行斟酌

您好,告訴人對於法院判決有疑義時,可請檢察官提出上訴,依您所述,若您ㄧ開始有專業律師協助您,也許今天情況不至於會變成如此,對方求償金額顯然過高,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後再評估是否委任,以維護您的權益,如有疑問可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您刑事民事部分,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替您辯護處理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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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少 103-05-10 01:33

我是被告 現在判決已經下來

有辦法在上訴嗎?

事情發生如下

對方約好談判 過程中一言不合打起來

但對方後來跑去驗傷提告 我方沒採取驗傷動作

後來警察方面叫我們到調解委員會調解

他們對方只出面一次 而後三次都爽約

後來他們致電說 就是不和解 要讓法院判我們刑

想請問 我們是很有誠意要和解 但對方不肯

這樣上訴有機會嗎?我前天收到判決書的 所以還有7天時間

必須在下禮拜五搞定 拜託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5-10 02:04

您好!傷害罪可以上訴到二審,但一審判完對方已無法撤告了,只能盡力爭取較輕的判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寶少 103-05-10 02:1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傷害罪可以上訴到二審,但一審判完對方已無法撤告了,只能盡力爭取較輕的判決。以上若有未盡之 ... (恕刪)

收到判決書是一審還是二審呢?

不好意思那麼晚還撥打你電話 因為我想盡快了解一下

上訴與否是你的權利,提供判決書給柯律師做了解,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5-10 09:55

 建議先上訴,再請律師上訴理由

 

您好,上訴期間內都可以上訴,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法定上訴期限內,您均可先聲明上訴,再委任律師撰寫上訴理由狀補充上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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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番了 103-05-09 22:29
請問~如果當初已分居~跟朋友出去玩國王大冒險而在脖子種了草莓~ 後來回去對方家看孩子,對方趁我哄孩子睡覺不小心也睡著,拍了脖子草莓~現在要求在離婚協議書上列出這點~也逼迫說出是誰,他要提告~因為已拉扯三年了~請問這樣附註的協議書可以簽嗎?對我或是朋友會有影響嗎?會被告任何罪名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10 01:05

你好

脖子有被種草莓並不能證實有通姦之事實

建議你不要貿然簽下任何對你不利之文件

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02

如果已經要協議離婚,寫這個應該無妨 

如果要簽離婚協議,建議請律師一併審閱相關條款,比較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針對協議書之條件不服,可拒絕簽之,提出對您有利之條件。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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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103-05-09 20:11

各位律師

情況是一位受刑人常遭受到一兩位同寢室的同學人身攻擊,具體的說是受刑人常無故被同學要求站在寢室的中央讓大家(10人以上)包圍住並開始辱罵他並帶有三字經『幹』之類的辱罵,還有就是不管做任何事情例如:不小心踢到別人枕頭或是上廁所太臭、動作太慢之類的,都會被罵...我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情況公然侮辱妨害他人自由是否成立呢?可提告呢?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13

 這可以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不過是否有同學願意作證,要先弄清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對對方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您必先握有證據,若無錄音,則必須有相關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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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103-05-09 13:44

律師您好,我想問以下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目前我租屋處是三人合租,契約上並未詳載關於水電網路瓦斯費是否該共同分擔,但就一般租屋不成文規定下,應是承租者共同均分負擔費用

今年三月我發現其中一名房客在收取電費繳交時,並未負擔他應付的費用,轉而是讓我與另一位承租者共同支付,也就是電費變成是除以2而不是除以3

發現的原因是我看到帳單與他收取的款項不符,第一次,在未告知我已知道實際電費之下我向他求証,得到的說詞是他以確認過就是他認定的金額(高過實際電費),後來我將電費帳單交與他之後,他仍辯稱是他實際信用卡扣款就是他所提的金額,隔天他為了圓他的謊,更撒下破綻百出的謊,編造是台電搞烏龍,把樓下房東的電費一併算計在他的信用卡扣款電費下,因為戶名一樣,電號編碼只差一碼!

但在我親自去電力公司查証下,事實並不是他說的如此,戶名不同外,兩者電費相加也不會是他所說的金額,後來才發現電費未負擔這情形已不只一次

請問這是否構成詐欺罪,我是否可提告

Yoyo您好,

詐欺罪必需對方一開始就蓄意欺騙您,且從中得到利益。按您所述,對方似乎符合這個法律要件,是可能構成詐欺罪。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與對方再溝通看看,畢竟錢又不是很多,打官司花費的錢或許比電費還要來的高,就得不償失(但敗訴者是要負擔訴訟費),你就自行評估,除非你對這種人.............,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證明對方一開始即有施用詐術之故意,方有機會構成刑事詐欺,惟您可向對方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您多支付之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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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103-05-09 16:30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與對方再溝通看看,畢竟錢又不是很多,打官司花費的錢或許比電費還要來的高,就得不償失(但敗訴者是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您百忙之中的回覆

其實我也知道追討回來其實沒有多少錢,只是在我攤牌告知我已知事實後

對方一開始卻先是撒謊欺騙,後來雖承認,卻不肯認錯,對我直言這點小錢對他來說並沒有什麼

還反過來責備我,再加上對方家境不錯,也常在網路上炫燿他的財富,

我心有所不甘,他竟只是想隨便打發掉他所做的事情,

我沒有想要他多支付費用,但他本該支付的我認為一塊也不能少才是

所以我才想是否該透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給我公道之外,也給他教訓!

 

YOYO 103-05-09 16:4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證明對方一開始即有施用詐術之故意,方有機會構成刑事詐欺,惟您可向對方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對方的確一開始就沒有承認他所做的行為,就如同我所?述,他三番二次編造謊言試圖矇混過去

直到最後謊言戳破才承認所犯之事,而這之間的對話都是透過訊息間傳遞,

從一開始蓄意欺騙到後來承認犯行,我都有拍照紀錄下來,這應該可以當作有力証據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可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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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23

 這應該已經構成詐欺,不過金額不大的話,建議與對方協調看看,不要輕易提告

艾力 103-05-09 11:09

律師們您好!本人於奇摩拍賣網站購買一台2000元全新國際牌家電,賣家於拍賣交易守則與商品網頁中分別註明:「物品既有的瑕疵,賣場沒發現,可以以退貨處理」及「除新品瑕疵,拆封後概不退貨」,惟本人於收到貨品第6天發現瑕疵,並送往國際牌維修站檢測,已獲證實新品確實瑕疵,然一再與賣家協調更換或退貨事宜,賣家均推拖不負責商品後續,嗣本人向消保官投訴,卻獲得如係向個人購買,不是企業的話,他們不負責等語。再以法律來講,本人只知賣家姓名及電話,提民事訴訟的話,好像「被告」的基本資料也不完備;而奇摩拍賣網站則好像有報案才能提供賣家資料。至此,本人好像只能吞下這口氣,受賣家這款無賴欺騙,想想還真的不知如何主張權益?請教  律師..本人是否可以主張受上述拍賣網頁商品說明內容欺騙,提告賣家詐欺?直接以刑事逼迫賣家解決?抑或建議可行之方式?祝您全家健康和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此應為買賣糾紛,您可以對方之姓名、電話資料,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至於刑事詐欺部分,似比較難成立之,您必須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故意。又您亦需考量您的相關訴訟時間及成本,是否符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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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純民事買賣糾紛  通常應該是不會成立刑事詐欺罪的   2.你還是可以提民事訴訟  法院調取相關帳號後應該還是可以確認被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05

本件為消費糾紛,不能告詐欺

另2000元的糾紛,打官司根本不划算,不建議提告

艾力 103-05-10 22:3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本件為消費糾紛,不能告詐欺

另2000元的糾紛,打官司根本不划算 ... (恕刪)

 

艾力 103-05-10 22:3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本件為消費糾紛,不能告詐欺

另2000元的糾紛,打官司根本不划算 ... (恕刪)

衷心謝謝林律師百忙抽空之回復..您提到<另2000元的糾紛,打官司根本不划算,不建議提告>..請問是否還有其他可行之方式可確保權益,還是因為錢少不划算,就要自認倒楣.以後小心點就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2000元即使您提小額訴訟,也須繳交1000元之訴訟費用,您應考慮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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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 103-05-09 08:12

我想請問一下,我去年被告騷擾

首先我要強調,我並不認識對方,莫名被警察叫去做筆錄

上個月又被對方要求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我沒去)

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對方是誰,手上只有警察寄來的文件說要移送地檢署偵辦

還有一份對方公所寄來得調解

我想向對方提告,但我不知道對方是誰?  要怎麼"告"

請告知我後續該如何處理 我想利用這幾天把這件事情辦好。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之後檢察官會通知開庭,屆時您去開庭檢察官即會跟您告知您被告的情節,所以仍應先開庭才能知道前因後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到偵查庭,配合檢察官調查,並表明您為無辜的,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視對方有無證據,決定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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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被告還是需要出庭應訊  不管是否可能屬於誣告   2.如果擔心程序不清楚  可以請律師協助出庭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黃先 103-05-10 03:58
回覆 黃先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我去年被告騷擾

 

 

 

 

 

 

關於這個問題,讓我感到很不愉快,所以我堅持要向對方提告妨礙名譽誣告,是否有律師願意協助,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15

 既然被告,是不可能這幾天就解決,官司可能要幾個月甚至一年,要有心理準備

黃先 103-05-11 04:14
回覆 黃先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我去年

 

 

我一定要告對方,有哪位專業律師能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解決目前您的官司,再考慮告對方之事情。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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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旭 103-05-09 02:41

請問一下

我朋友24歲 跟他女友  17歲   發生性關係懷孕

不過兩個人都是自願的  但是女方家裡 想要提告 

請問這樣我朋友會被判刑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確定滿16歲以上,雙方亦為自願,似不構成相關刑事犯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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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沒有和誘脫離家庭 沒有性交易  依你所述情形應該是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若雙方均年滿16歲,並無違反意願及涉及性交易等情事,即無刑事責任,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16

 雙方已經滿16歲,你情我願不會構成犯罪

咕咕志 103-05-08 21:46

小弟於今天去調解  因為初估判決書出來  
對方;肇事原因:橫越道路未注意安全
我方:肇事原因"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因為對方申請調解  但是她沒辦法接受調解員的建議  和解
所以要等下一次和解

只是我有幾個問題
對方一直要求我們需要將賠償金  補到期(強制險不夠的)


1.如果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我們要先付一筆3萬元的罰金嗎? 

2.因為我們一值也沒跟對方要求什麼  我們可以要求她精神賠償嗎?

3.如果對方提告  我們是否也可以提告  因為她們從一開始就一直揚言說要提告  或者我們可以用哪一條對他提起告訴 

4.這個情況如果她上法院會有成功告成的機會嗎?
對方受傷   我方沒事 

依初判表之肇事因素分析,您這一方並無肇事因素也就沒有違反注意義務的過失情形存在,因此即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也沒有賠償責任(無過失即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無過失即無須賠償),但應注意的是,告訴人一方在初判表之分析結果不利之狀況,尚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力求翻盤,而相對於初判表為警察機關之初步分析,鑑定對於檢察官或法官來講是比較有證據力的,所以後續鑑定結果事實上是更加關鍵重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3萬元罰金是???

 若您這一方沒有人員傷亡情形,而僅為車損,則對方並無刑事責任可言,您僅可對之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相關損害。

咕咕志您好, 倘按您所述,初判表對您有利。以下按您所述回答: 1.如果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我們要先付一筆3萬元的罰金嗎?  要被起訴後,判決確定才有繳納罰金的可能。

2.因為我們一值也沒跟對方要求什麼  我們可以要求她精神賠償嗎?

不行。


3.如果對方提告  我們是否也可以提告  因為她們從一開始就一直揚言說要提告  或者我們可以用哪一條對他提起告訴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對方似乎有先聲奪人的氣勢,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56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您無過失,您即不構成過失傷害,至於對方向您請求賠償,因您無過失,亦無賠償之責;至於您無受傷,故您無法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為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您的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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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方受傷他當然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但是否成立  要看你是否有可歸責因素  2.你沒有受傷  可能最多就是民事賠償車損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5-08 20:14

家人同意我和男方同居 他28歲我17  同居不久後 我想休學但家人不同意 後來一直曠課 學校說要請社會局介入調查 請問一下 社會局可以提告我男友甚麼嗎  如果家人無任何想告之意 那再請問一下 之前校方曾說過會請社會局安置 那怎麼樣的條例會成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離家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則您的男友就可能成立和誘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只要您的法定代理人不同意,社會局就可以依法舉發,本文建議您還是要取的法定代理人的首肯,以避免男友遭到訴追責任.

小宇 103-05-08 17:48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經過:小弟今天2月1日行經支幹道間與一輛左轉汽車發生碰撞

我行經支道未停車禮讓

而對方車輛跨越中線左轉 以及酒測值0.09(但是平衡測試有過)

鑑定結果出來是雙方皆為主因

最近進行了第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公司咬定我無法提出薪資證明(扣繳憑單)只願意賠償基本薪資的一半(也就是大概快一萬),我方無法接受於是選擇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此時還沒提到精神賠償部分

我想請問

如果到時候上法庭 針對對方酒測值這點是否能提出?

(當初做筆錄時員警是說有過平衡測試就代表酒駕跟這起案件無關)

關於薪資雖然我只能提出在職證明 但是我每個月有房貸跟就學貸款要還 是否能作為一部份的佐證?

關於診斷報告聽說甲種的醫生會不願意開 那乙種的在法庭上的效力如何?

除了以上 還有甚麼比較需要注意的?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8:32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宇 103-05-09 00:1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 ... (恕刪)

 關於薪資方面因為是自家工作 所以也沒有轉帳紀錄 但是自家開的似乎在法庭上站不住腳(對方表示要有勞保 扣繳憑單 或轉帳證明等等)所以我才想說我能負擔的債務是否多少能當作法官參考的條件

目前是打算朝精神賠償方面抓長補短

能否在請問一下 在肇責相同的情況下

精神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目前的傷勢是逸熙韌帶斷裂 以做重建手術 但是後續還要觀察以及復健等等

能否完全恢復100%還是未知數的情況下 能否提高精神賠償的要求(法官會認同嗎?)

 

再次感謝沈律師熱心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4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似僅能請求基本薪資債務部分,無法列進考慮,至於精神損害賠償,通常不會太高,不用獅子大開口,會有不良之印象。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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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對方疑似有酒駕  民事求償時當然可以提出 會影響雙方過失責任比例  2.相關貸款要負擔  不能證明是你的收入  畢竟沒人知道你錢是怎麼來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媽媽 103-05-08 11:32

一.前夫偽造戶政的一般委託書把子女的戶籍轉出,涉及偽造公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責為何,又提告可否徹回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2:06

您好!應該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公訴罪,不得撤回。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又提告可否徹回】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依你所述內容 應該確實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2.偽造文書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不能撤回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22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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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03-05-08 11:16

您好,請問我姊姊與母親同住,母親過世後姊姊侵占母親名下的所有的土地銀行存款,並謊稱母親交代全部留給她,沒有分給其它弟妹,若我提告,我姊姊是不是不會有任何刑責或一定免除其刑(不起訴)?

1.先確定母親遺產的範圍有那些 遺產可先去國稅局聲請遺產清冊 2.如果沒有經過繼承同意或授權 那確實可能有詐欺或是偽造文書問題 你可以依法提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是不是侵占要看你姐姐有沒有處分掉遺產,通常這樣的問題,要循民事來主張繼承回覆、侵權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21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對您姊姊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分割屬於您的遺產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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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貓 103-05-07 23:01

如果在雙方同意下,交換裸照

但其中一方發現不妥,

那請問如果要提告可以提告什麼

以及勝訴機率大嗎

雙方都未滿18 其中一方即將滿

照片都未曾散佈過

您好,雙方同意交換私密照片若只是私下觀賞,不會有刑責,但若一方加以散佈則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可具狀提告,如有疑問可以來電討論,謝謝。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07 23:30

您好:

基本上既然是雙方的同意,除非是任一方散播出去,否則要說侵害哪一方的什麼權利,可能有困難。若有疑慮,當然還是可以雙方談好,刪除所持有對方的照片。

請參酌。

林智群 (klaw) 103-05-08 00:00

 建議與對方協調將照片取回,不過不能保證照片沒有被翻拍

 1.如果出於自願行為交換  不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這不需要過於擔心  2.但需注意避免將照片流出  或供其他人觀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08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無將照片散佈,即不會涉及相關刑事犯罪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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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 103-05-07 16:29

日前我與轎車發生擦撞,對方紅燈、下車查看後仍肇事逃逸,小腿挫擦傷,另有一位被害人受傷。對方有意賠償,但警察建議我先提告保障權益,但這幾天思考我也不想走上法院,只希望能夠獲得應有的賠償復原等醫療費用。想請問:
1. 我已提告要如何撤告?
2. 是否要等到地檢署通知才能談和解?(因我參考到一段說明是:檢警通常會將案件先送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調解委員試行調解,讓雙方協調出可接受的賠償方案。)還是會先送到調解委員會?
3. 需與另一位被害人同時進行和解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6: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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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罪部分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並無法因為告訴人撤回告訴而終結偵查程序,撤告後檢察官仍應依法究辦。

小月 103-05-07 16:38

警察表示肇事逃逸它們會依法追究我無須擔心。個人方面我已提出民事訴訟,想知道後續處理調解的順序及方式(如我一開始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6: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六個月告訴期限逾期;關於民事訴訟部分,若您已提出,法院將排訂庭期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立,才進入審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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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 103-05-07 16: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六個月告訴期限逾期;關於民事訴訟部分,若您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言下之意及,在法院進行調解前,無法提前進行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及撤告嗎?都需在法院執行?

即使案件尚在檢察官調查中或者法院審理中,都還是可以另外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同時只要雙方達成調解,則過失傷害部分之民刑事責任問題即可以一併獲得解決(重點在於確保能夠確實受償)。

 

 1.可以直接提出告訴或民事起訴  不需要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   2.過失傷害部分提告後可以撤回告訴   肇事逃逸沒辦法撤回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kao 103-05-07 09:21

本人 開車從支線左轉(有依交通規定減速 停車 查看再開車)在靠近中線前與從幹道直行機車(速限40km,對方速度40~50km超速 路口減速)碰撞,對方有受傷(擦傷 急診後即出院)並提告,要求賠償70000元,昨日在法院調解庭開價38000元,我當下已簽下和解書尚未給錢,家人反對覺得金額還是太高?那可不履行嗎?有無衍生其他刑責?

您好,若不履行和解書,對方如已對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拒絕撤告,並可對您提出民事求償,法院量刑可能因此加重且無法緩刑,但仍要視和解書內容而定,建議依照和解書履行,不然後續跑法院會很麻煩,還要面臨罰金與賠償,得不償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有和解書無效之事由,否則對方可持和解聲請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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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損害賠償法律關係既然已在法院簽立和解書,則經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調解筆錄依法與確定判決具有一同效力,無法再行爭執,屆時您若未依筆錄內容履行者,對方可逕以該和解筆錄調解筆錄之正本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對您的財產或所得來源(薪資或存款等)進行強制執行取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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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13:03

您好!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您必須找出調解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並向法院提出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否則,還是要受調解成立之條件所拘束,即使片面反悔,對方還是可以對您強制執行,甚至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法院和解或是調解成立  跟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  如果只是個人因素不願履行  是沒有機會主張和解效力有問題的   對方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薪資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06

 既然簽訂了,就要遵守,一旦反悔,法院或地檢署也會加重你的刑度,不見得有利

盧盧 103-05-06 22:55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有一些問題要提問:

1. 我朋友的繼父開了一家公司,他跟朋友媽媽同居好幾年了,最近他最近中風了,人幾乎都沒意識,我媽便去變更公司的營業人為她自己(原本是繼父),並從公司帳戶領款,來償還公司的債務後,便去申請註銷掉該公司,繼父的監護人為他姐姐,十分不滿他母親的行為,便威脅他母親要告她 侵占偽造文書,請問可能會成立嗎?

2.另外,因朋友的繼父意識一直未恢復,他母親可否對繼父 向法院為監護宣告之申請 ?

3. 繼父另有投保1份20年的壽險,保費都是朋友的母親在繳,該保險的受益人未指明是何親屬,只註明為法定受益人,之後的保險金會給誰呢 ?

4. 他們想要先預防對方(繼父的姐姐)對他們提告,因若有婚姻關係,有結婚證明可佐證,但他們之間只有同居關係,想要申請 同居證明書 之類的文件,請問如何申請呢 ?

問題有些複雜,勞請熱心律師解惑,感恩!! : )

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00:02

您好!有可能成立侵占偽造文書;他姐姐為監護人,表示已有監護宣告,何須再申請?;保險金未指定受益人,則由繼承人領取;不會有人發同居證明書,且即使能證明同居,對方還是可以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之行為有偽造文書之疑義;目前已有對方女兒擔任監護人,您母親無法提出之;保險金受益人若未指定則為其法定繼承人,即其女兒;縱有同居證明書,對方女兒仍可提告之,且亦無同居證明書。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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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成年人有監護人  代表應該是已經受監護宣告 如果已經監護宣告  只有改定監護人的問題   2.沒有經過監護人去辦理相關文件變動  確實可能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3.因為沒有婚姻關係  所以當然不是法定繼承人  沒辦法享有繼承權利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23

 母親可能成立偽造文書罪,

另母親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

如果沒有婚姻關係 ,保險金母親無法領取,

法律上並無同居證書這個東西,同居人在法律上並無任何保障

吳秀慧 103-05-06 22:48

以下我稱甲方  賣方稱為乙方

1月甲方向乙方訂購了一台CNC機器 合約書載明90日內交機

乙方並發郵件給甲方說若能在近日內補足合約一半金額做訂金即可以將廠內展示機送給甲方試用至新機完成再交付回來

甲方補足後1月中乙方有載了試用機到甲方家並有簽交機單附註試用機

4月底了,乙方仍然無法交出新機,甲方提告主張合約無效請乙方退款

乙方不但不退款,還辯稱已經交機(1月中交的試用機)並索討尾款

請問有構成詐欺嗎?

另當初甲方要向乙方購買機器時乙方有用YOUTUBE上的影片給甲方看並有貼上乙方LOGO,事後卻發現影片是盜用其他廠商的

2.甲方是以個人名義簽約,但乙方卻將甲方的公司行號私自拿去註冊有構成偽造文書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分存證信函限期催告乙方履行契約義務,若乙方屆期仍未履行,可請求解除契約及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另關於註冊,若未經您公司同意,私自以您公司名義註冊,似有偽造文書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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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契約糾紛  原則上可以先請求履行契約內容 主要看當時如何確認合約  以及交付試用機時有無留有相關資料或文件為證  代表只是試用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27

 這是一般商業糾紛,不會成立詐欺

103-05-06 17:22

大意如下 我們一群人大約4~6個人在獨立的語音聊天系統RC語音中 設置了私密房間並且上鎖,對方不知如何從我方聊天室私錄對話,(有可能是假冒我方會員,或者是第三方側錄方式)並且於當晚在其個人房間 公開廣播給眾人聽聞,請問 這種舉動是否已經違反妨礙秘密罪或者是妨礙電腦使用罪呢??

目前對於此舉動相當不滿,意圖提告,請問是否有機會提告成功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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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恐已涉犯刑法第315條之1之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談話的妨害秘密罪。

刑法第315條之1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竊聽他人言論或散播他人言論,皆屬違法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依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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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06 21:29

應該會成立犯罪,不過打官司很花費時間精神,請再考慮一下吧 

 1.應該是涉及刑法315-1妨礙秘密罪的問題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5-06 14:33

請問提告需要付任何費用
除了賠賞之外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提起民事訴訟,則應再另行繳納裁判費給法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起民事訴訟,依您所請求之賠償金額決定您所需繳交之裁判費;若為刑事告訴,則無須繳納裁判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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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案件不需要費用   2.民事案件依法須繳納裁判費 約標的金額百分之一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31

 民事訴訟要交裁判費,若勝訴則由對方負擔

刑事訴訟不用

小游 103-05-06 07:30
本人於民國96年向法院標得1棟權狀登記為7層樓之其中1層(每1層1戶持分均等分)自住使用,
但其後發現該大樓建商家人住頂樓違建8樓(本人拍定前即已搭建,電梯通8樓),
其餘樓層均為建商出租中;業經本人向市政府查詢該大樓並未登記成立管理委員會
建商自稱是管理負責人,向本人收取管理費,但本人認為管理費應扣除其不當得利部份收較合理,
否則應拆除8樓違建。
請問
1、建商夫妻兩人自稱是管理負責人,而任意開立收據向本人收取費用及自行決定大樓一切管理事務,
是否合法?
2、建商家人侵占頂樓平台搭建違建(83年建築之違建提告是否一定會拆?),
未拆除期間之不當得利求償應依何為計算依據?時效為何?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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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本件未成立管委會,但對方既然是自為管理人,則可以要求對方就管理支出項目提出帳目,另八樓違建部分,應先確認八樓的使用是否另有約定專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沒有依法設立管委會  你應該是沒有義務繳納相關費用  就你所述情形  是可能構成不當得利   2.但具體的你還是先向對方查對相關支付明細資料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成立管委會,對您收取之管理費似有不當得利之疑義,若亦無就頂樓部分約定專用,您亦可請求對方返還頂樓與全體共有人,且其佔用頂樓之行為對您亦構成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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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迦 103-05-06 02:00

請問一下 以下留言是否已構成公然侮辱..如要提告是否可以成立..謝謝

8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6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2小時24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有料? 是偷東西的料? 還是敢做不敢當的料? ㄏㄏ
6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6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小釋迦  •  2小時21分前 移除
good 時間到了. 你可以下班領500元了
5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6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2小時15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小釋迦 可以去沖繩接你媽下班了 她今天服務了不少美軍
3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2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小釋迦  •  2小時6分前 移除
已拍照存證....明天來去問我公司的律師..
2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2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阿華  •  1小時56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綠蛆每天都在秀智商下限 我也樂得有肥皂劇看
1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5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1小時38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第3隻 今天說要告我的日本雜種 ㄏㄏ
應該是今年的第NNNN隻了 ^^ 小綠壞都出張嘴兒以 大家都清楚了
1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3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1小時37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有沒有說的出 做得到的 要告我的滯台日本雜種啊 
讓我碰到一隻也好啊 ^^
0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4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1小時4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好期待牠的律師喔 老子早就想拜訪一些滯台日本雜種了 ^^
0使用者覺得這個留言很讚推噓3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 Good  •  53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好期待滯台日本雜種的邀約 我不會帶人去嚇你的 我和日本小綠孬不一樣
我們"統一"是玩真的 ^^
您要是覺得對方有侮辱到你的言語,你可依法提告公然侮辱罪,但需確認對方訊息是發在何處而定,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之言論,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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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 103-05-05 18:25

請問20年前發現男方外遇,但當時男方對天發誓已斷絕關係,且還有三名年幼子女,因此選擇相信並原諒。20年後再次發現有外遇(不確定是否與20年前同一個人),且有一名15歲私生女。

請問

1.現在提告算在半年內嗎?會因為外遇對象是同一個人就算超過半年,無法提告嗎?

2.有生小孩可算通姦嗎?還是說沒有捉姦在床就無法提告?

3.偷看男方的對話紀錄可作為提告證據嗎?(有跟小三的親密對話,甚至有自述性愛過程)

4.另外,若不提告,單純選擇裁判離婚,女方名下有房子,車子,及些許金錢,男方於對岸有房子及些許金錢。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若真的鬧上法院,法官大致上會如何判決呢?

以上四個問題~謝謝律師們回答!

你的問題較為複雜,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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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9:16

您好!如果您只原諒那次,後續未再縱容,則新發現通姦小孩可以在發現起六個月內提告,但若已過刑事追訴期,結果還是會不起訴;倘若離婚,婚後增加財產原則上可請求分配差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發現有小孩之六個月內,對配偶及對方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另關於配偶之行為,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監護,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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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同次的通姦行為  可以分別提出告訴  2. 告訴期間以知悉犯罪時開始算  所以未必告訴會逾期  3.如果已經有小孩  且報戶口  那是通姦行為的鐵證  除非他證明該子女不是他受孕  或是其他方式受孕  4.你也可請求裁判離婚同時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5.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48

 通姦在發現後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告,另外訴請離婚也會成立,

建議想清楚還要不要這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