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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叮 103-03-20 16:11

該件於102年4月 網路購物(YAHOO拍賣)遭詐騙1萬3千元

前天103年3月19 收到法院的簡易判決

內文表示 對方是個20歲的年輕人,已金融卡遺失為由

但因疑點過多,所以還是認定有罪

除了我以外 還有另外兩位受害者 被詐6000與13100元

可否請教一下

1.在這部份 我有沒有機會拿回我被詐騙的錢?

   甚至可以要求雙倍或多倍的賠償?

2.我需要做任何動作 ?

3.如甚麼都不做是否就拿不回被詐的錢

  該案就此結束?

4.可否知道被告被判刑多久

 

麻煩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0 17:01

你好

你可以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向對方求償

若對方未異議

則可以該支付命令為執行名義執行對方財產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4: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刑事判決確定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arajan 103-03-19 22:31

律師您好!

在過年前因對方小孩開車門未看後方來車而撞倒

導致右鎖骨粉碎骨折

當天肇事者有帶被害人至醫院檢查,結果是要開刀

肇事者也有聽到,還承諾會負責後續開刀事宜

而被害人在醫院工作想在自己的醫院開刀,因此回家

之後被管理員叫至管理室簽下和解

管理員敲邊鼓說這張紙是肇事者要回去安心過年用的

被害人居然也沒看內容傻傻的簽名(內容根本亂寫)

以下為和解書:

茲因xxx駕駛車號...和xxx發生擦撞,被害人xxx以至xx醫院照x光,並無大礙。xxx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用及紅包,雙方同意和解,雙方不再追究,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有雙方的姓名,身分証字號,及手印還有當天日期

我們家完全傻眼,他怎麼會簽名??

那天的醫藥費肇事者是有付,紅包好像是1600左右

被害人說給人家安心過年,過完年再處理好了

結果可想而知,對方當然完全從此不聞不問

請里長調解,肇事者也說都簽和解書了,就是事情結束了,不關他的事

誰叫他要簽名,什麼錢他都不會負責,也不會出險,要告就去告,反正他有和解書這張保命符。

結果為別人著想的一番好意反而害到自己

被害人學歷不高(國中畢業),他真的不知道那張有法律效力

而且內容寫道照x光並無大礙,根本與事實不符

現在我們家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囂張傲慢,好像他們才是被害人,甚至出言說要不是他兒子車門開的不用力,被害人早就飛出去不只這樣了!!

我們真的很生氣,實在不想就此作罷,想讓他知道什麼是公理

但是真正肇事的是他兒子,應該並未成年,想告刑事又告不了

想請問可以告和解書上的人(也就是他兒子的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嗎?

還是需要2個都告??

若是告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這張和解書有包含不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有人跟我說有和解書就是代表民事和解,請問是這樣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肇事者說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他也不用出庭,是保險公司會出面幫他出庭,是這樣嗎?

因為我們不希望是保險公司倒楣,希望是肇事者自己理賠,自己承擔責任

被害人一個月不能工作,3個月無法騎車(導致上班非常不方便)

我們家整個過年也都泡湯了,一直到現在都愁雲慘霧

全家都無法出門,家中的人一個有癲癇,另一個不會騎車,我們家連吃飯都不知道要怎麼出去買三餐

而且醫生說被害人一年後可能還要開刀將鋼板拿出

由於被害人在醫院是從事粗重的工作

手受傷對他真的造成極大不便

就算痊癒,也影響他一生的工作

想請問若是求償可以求償哪些??

若是上法庭金額大概可以開多少??

謝謝律師!!

karajan 103-03-19 22:24

律師您好!

在過年前因對方小孩開車門未看後方來車而撞倒

導致右鎖骨粉碎骨折

當天肇事者有帶被害人至醫院檢查,結果是要開刀

肇事者也有聽到,還承諾會負責後續開刀事宜

而被害人在醫院工作想在自己的醫院開刀,因此回家

之後被管理員叫至管理室簽下和解

管理員敲邊鼓說這張紙是肇事者要回去安心過年用的

被害人居然也沒看內容傻傻的簽名(內容根本亂寫)

以下為和解書:

茲因xxx駕駛車號...和xxx發生擦撞,被害人xxx以至xx醫院照x光,並無大礙。xxx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用及紅包,雙方同意和解,雙方不再追究,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有雙方的姓名,身分証字號,及手印還有當天日期

我們家完全傻眼,他怎麼會簽名??

那天的醫藥費肇事者是有付,紅包好像是1600左右

被害人說給人家安心過年,過完年再處理好了

結果可想而知,對方當然完全從此不聞不問

請里長調解,肇事者也說都簽和解書了,就是事情結束了,不關他的事

誰叫他要簽名,什麼錢他都不會負責,也不會出險,要告就去告,反正他有和解書這張保命符。

結果為別人著想的一番好意反而害到自己

被害人學歷不高(國中畢業),他真的不知道那張有法律效力

而且內容寫道照x光並無大礙,根本與事實不符

現在我們家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囂張傲慢,好像他們才是被害人,甚至出言說要不是他兒子車門開的不用力,被害人早就飛出去不只這樣了!!

我們真的很生氣,實在不想就此作罷,想讓他知道什麼是公理

但是真正肇事的是他兒子,應該並未成年,想告刑事又告不了

想請問可以告和解書上的人(也就是他兒子的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嗎?

還是需要2個都告??

若是告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這張和解書有包含不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有人跟我說有和解書就是代表民事和解,請問是這樣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肇事者說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他也不用出庭,是保險公司會出面幫他出庭,是這樣嗎?

因為我們不希望是保險公司倒楣,希望是肇事者自己理賠,自己承擔責任

被害人一個月不能工作,3個月無法騎車(導致上班非常不方便)

我們家整個過年也都泡湯了,一直到現在都愁雲慘霧

全家都無法出門,家中的人一個有癲癇,另一個不會騎車,我們家連吃飯都不知道要怎麼出去買三餐

而且醫生說被害人一年後可能還要開刀將鋼板拿出

由於被害人在醫院是從事粗重的工作

手受傷對他真的造成極大不便

就算痊癒,也影響他一生的工作

想請問若是求償可以求償哪些??

若是上法庭金額大概可以開多少??

謝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3-20 01:12

您好!民事部分若已經和解,就不能再求償了,除非先合法撤銷和解契約刑事部分可以告過失傷害,但只能告肇事者本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被詐欺撤銷和解契約,進而提起訴訟加以請求之,亦可提告過失傷害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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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耿 103-03-19 18:07

前一陣子 房子賣掉了, 過一陣子買方打電話來說房子漏水,但是我們過去看發現 房子的格局裝潢 都已經全部被打掉,牆壁也敲的只剩磚頭部分, 整間根本變成毛胚屋.然後來跟我說哪裡漏水,要我們賠償那樣合理嗎?

維希 103-03-18 22:29

您好:我本身是位從事外勞人力仲介工作者,與仲介公司的關係是,我將自已的客戶(公司並未給我任何客戶)的交給仲介公司辦理,雙方依定立的條件均分利潤,後來發現公司後續的服務實在不怎麼好,客戶也抱怨連連,所以將客戶移至其它家仲介公司服務,而現在原本的仲介公司竟然要告我背信,請問這樣成立嗎?另外補充說明:1、仲介公司屬於勞委會所管理,有詢問過勞委會,僱主轉換仲介公司,原仲介求償嗎?勞委會的回答是不需賠償的,除非有私下另定協議(當初是依照勞委會制式合約簽立的)。2、當初是我委任原先的仲介公司辦理文件作業,而後來客戶頗多抱怨,甚至要主動轉換仲介,應該是我告對方背信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6: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躺若您已經在公司服務了,就不可以將公司的客戶轉給其他仲介公司,不論該客戶一開始是誰介紹的,倘若已經成為公司的客戶,您就不得任意轉介,此部份確實可能涉有背信罪嫌.

2、有關仲介業務,倘若可以證明對方所提供之人力不符合雙方約定,確實可以求償,只是目前業界要證明有損失,恐怕很難.

oreo 103-03-18 19:04

我騎機車是直行 他開廂型車要從對向左轉

他可能覺得快轉過去就沒事感覺沒在看 我一看到車頭煞車

還是撞上他車身然後摔倒 沒超速 他一下車就把我拉起來把我車牽到旁邊

匆忙留個電話說看要賠多少打給他 他就住附近 就走了

後來警察到場 我留資料也報他車牌跟電話給警察

警察問說要結案還是要做筆錄 我說結案

後來打給他 我說修車6000 醫藥費4000(我腦震盪+多處挫傷)

他說他前門打不開也要修6000 只願賠3000醫藥

當時兩個車上的都下車了 門打不開應該是騙的

-

1 請問他沒等警察來算肇事逃逸

2 請問他算是過失傷害

3 請問他未經劃線就移動車子要罰多少

4 請問肇事逃逸吊銷駕照還要罰多少錢

5 請問我該要求多少賠償

6 他如果不賠可是我跟警察說結案了要怎麼辦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8 20:57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驗傷後向對方提起過失傷的刑事告訴

並與對方談和解

若對方不願意和解

則等到對方被起訴後

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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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 103-03-18 16:59

事由:102.10.15出車禍,目前仍在物理治療,中醫說:以後會有遺症,叫我買護腰來保護腰及尾椎。

1.請問對方保險公司不接受我所開出金額(將近51,000左右),只願付5,000。我不同意,且車主也不出面處理。車主只告訴我:全權由保險公司處理。

2.當初並沒有提出精神賠償項,請問現在可以再加上嗎?

3.一般來說,是不是和解破局,就要直接提告上法院嗎?要上法院前提下,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家人要我直接提告,由法院來判決。可以先寄存證信涵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直接先提告刑事傷害告訴,並應注意告訴期間為自行為時起六個月內提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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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 103-03-18 16:07

我居住的社區, 住戶分左右兩排, 中間為車道(屬於共同持有部分), 我是最後一間. 所以我的停車位其實就是車道延伸到最後的部分, 但是此停車位屬於獨立產權, 我也持有此權狀.

但因為住戶都會把機車停在自家門前(屬於共同持有部分), 其他住戶的機車並不會防礙我們進出, 但隔壁鄰居機車(標示紅色柱狀), 因為就放在我們停車的出入口, 所以每次進出都會妨礙到.

已經由管委會跟其協調無效, 而管委會也做不出一個結論, 所以我的問題是, 可已經由民事訴訟來解決嗎? 另外因其已明顯妨礙到(已拍照存證), 且造成我精神上的壓力, 可否請求精神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相關證據可證明對方有侵害您所有權之行為,可起訴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另關於精神賠償部分,您亦須提出相關證據證明該損害確為對方所造成,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此似較為困難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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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03-03-17 23:04

本人經營線上遊戲點數網拍工作 102年遇到類似詐欺的情形 但報案時 警方說明情形較符合為背信 經過大概一年時間 抓到未成年嫌犯 對方家長致電和解 (當時被騙8000多元 看在對方家長道歉分上 和解金一萬元整) 這件事已落幕

今年一月份 這個未成年又來交易了(2~3次後我才發現是她)
心想對方應該有所警惕了 且交易過程都很正常沒異狀 所以沒有拒絕交易

二月份 這未成年又與我聯繫 (交易過程皆有照相)

2/19 她在即時通敲我 有請朋友匯款4000元到我郵局
請我查收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他點數卡了

2/20 她再FB告知 她有匯款1000元 請我查收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他點數卡了
(當時扣掉點數卡金額 還有剩100多台幣 他說要遊戲物品
於是我登入遊戲和她交易 我當時問她ID 她故意只用遊戲回答
因我對這人有防備 於是要求 她在FB提供ID 所以她在FB有留下ID紀錄)

2/21 她再FB告知 她匯款3500元 名字XXX (非他本人)
我當時問她 怎麼不是妳本人? 她說她不能出門 是她哥哥匯的
並且圖檔給我收據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她點數卡了

以上3筆交易有部分是點數卡 部分是遊戲物品 交易的遊戲ID都是同一人

在2/21(星期五)下午4點多 有其他客人告知我郵局帳戶出現異常
我當下以為系統故障 (類似情形之前發生過)
所以不以為意 想說周一在去郵局問問看

但是晚上越想越可疑 我密那個未成年的fb :你哥哥呢
她回我 :我沒有哥哥阿 我帳號前天賣了!
聽到這回答我心都涼了 我馬上打165反詐騙電話
去查詢我郵局帳號是否有人報案 結果是真的被人提告詐欺

事情過程大概這樣 標準的 第3方詐騙

A=匯款人
B=騙子

B叫A 匯錢給我
然後B給我後5碼 跟我拿點數
現在 B落跑了 A對我帳號提出告訴
我跟A都是受害人 ..

當晚我去警局說明這情形 它們說確實是有人提告
但因為個資法 無法告知我詳情
目前我是被告 只能被動式等待傳喚

我照之前和解書上電話 打給她爸爸 說明這過程
第一天 她父親在電話道歉 並允諾會賠償損失
我問他 為何如此疏於管教 他爸說 因為是獨生女
目前這名未成年也沒有住在家中 因為管不動他
只好在淡水租房子讓她自行生活
但我們要求他爸 必須盡速找到這名未成年 看要怎麼處理

過了三天 她爸打電話來 說有帶女兒去自首

她父母為基督教徒 爸爸在從事代書工作
電話中他們是很誠懇 說會盡力配合
希望讓我所有被凍結的銀行帳戶恢復正常使用

目前已知有2人報案 (因我有在FB貼文協尋 這3筆匯款人)
找到3500和4000這2筆的受害人 它們都已報案
所以我也沒法馬上退還他們的款項 只能等開庭時退還

工作大約經營4年多 本人沒有前科或案底
對外收款帳戶 郵局存摺都有留存 剛去翻了一下 102年就刷了 16本
平均每個月收款25萬~45萬 現階段 給客人備用帳號(家人的)

但有幾個買家常交易 所以都直接匯款
提及去郵局匯款時 有警員到場跟她說這是凍結帳號

大部分客人在聽我說明時 都還蠻相信我的
但是 這件事 讓我很困擾 必須一一去解釋 目前連被通知去做筆錄都還沒
但有查詢過 需等待我被告的部分 獲判不起訴才能告這未成年

1.我能告對方什麼罪狀?
2.合理的求償範圍大概多少?
3.已知該名未成年 有多次被提告的不良紀錄 能使其所受最重的刑責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4: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告詐欺,並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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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03-03-18 16: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謝謝你!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告詐欺,並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 (恕刪)

 

小銘 103-03-17 23:02

本人向建商提出修繕申請並要求將噪音源設備做改善並施做隔音,但建商不予理會並表示噪音源應來至於地下1樓台電配電室所產生,但並未請專業廠商檢查,並直接指出問題在於台電不在於建商,故它們並不需要配合修理.經過與台電配合檢查後,台電將配電室變壓器全部更新並做隔音板後,聲源仍然24小時不段傳出,使其本人無法入睡,經與建商再次申訴,建商則直接請SGS台灣檢驗科技來測音源是否有超過法定噪音標準,並無誠意解決,想以法規面解決並指出未超出標準,再次回絕本人無須負責,並表示可直接提告他們,另外本人再向台電提出,台電上次表示願意再次配合改善,但若無法改善除非整棟大樓不要用電,不然實在想不出辨法,想請問律師們,建設公司沒有修繕之責沒有過失嗎?可向台電申請賠償嗎?此類訴訟是否會成立,是否可直接提告,勝訴機率大嗎?

吳傑瑞 104-03-13 17:31

您好!

我最近也碰上這個問題, 請教您後來是如何解決的呢?

YY 103-03-17 20:36

律師你好

於去年八月因道路坑洞,騎車跌倒受傷,因跌倒路段屬工業區開發路段,目前鄉公所與園區雙方皆認定不屬維護單位,無需擔負賠償責任

因傷勢尚未復原,仍持續看診中,皆有大面積的擦傷

因不懂法律程序,但也不想讓自己的權益受損(醫藥費已花近十萬元)

這樣的案子算複雜嗎?

想找桃園縣(近中壢、平鎮、龍潭)的律師,請教費用大約落在哪?

 

 

陳華明 (律杏) 103-03-17 20:57

 這案子應該不複雜的(http://www.lawmed66.url.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國賠機關協議拒賠後,即可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而本件請求金額應不高,建議可委請律師代擬狀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協議機關拒絕賠償,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依國家賠償法第11條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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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 103-03-17 19:42

我父親是公司老闆

但公司是掛我母親名字  

一個月多之前 有發生一起員工意外墜樓

1死1重傷

已經進入法律程序

不過在前3天又有一起員工意外墜樓身亡

祂是把做好的工程的安全東西拆除()已經做好了要拆除  進下一個進度了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祂自己拆的自己還會去踩到自己拆除的地方  就墜樓了

所以我爸現在身上有2起事件

我想問的只有  我爸會不會被帶去坐牢

我們會賠償   只是因為牽扯到刑事

我只有擔心坐牢這件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且會有二個罪以上,建議應盡力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另本件除刑事外,也會有民事及行政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天天 103-03-18 00:55

所以說有和解坐牢就不太會了

是嗎

感謝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達成和解,即有可能爭取緩起訴,而無須坐牢。若和解不成,亦可爭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亦無須坐牢。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銘 103-03-17 14:07

本人向建商提出修繕申請並要求將噪音源設備做改善並施做隔音,但建商不予理會並表示噪音源應來至於地下1樓台電配電室所產生,但並未請專業廠商檢查,並直接指出問題在於台電不在於建商,故它們並不需要配合修理.經過與台電配合檢查後,台電將配電室變壓器全部更新並做隔音板後,聲源仍然24小時不段傳出,使其本人無法入睡,經與建商再次申訴,建商則直接請SGS台灣檢驗科技來測音源是否有超過法定噪音標準,並無誠意解決,想以法規面解決並指出未超出標準,再次回絕本人無須負責,並表示可直接提告他們,另外再向台電提出解決,台電上次表示願意再次配合改善,但若無法改善除非整棟大樓不要用電,不然實在想不出辨法,想請問律師們,建設公司沒有修繕之責沒有過失嗎?可向台電申請賠償嗎?此類訴訟是否會成立,是否可直接提告,勝訴機率大嗎?

小銘 103-03-17 13:55

本人向建商提出修繕申請並要求將噪音源設備做改善並施做隔音,但建商不予理會並表示噪音源應來至於地下1樓台電配電室所產生,但並未請專業廠商檢查,並直接指出問題在於台電不在於建商,故它們並不需要配合修理.經過與台電配合檢查後,台電將配電室變壓器全部更新並做隔音板後,聲源仍然24小時不段傳出,使其本人無法入睡,經與建商再次申訴,建商則直接請SGS台灣檢驗科技來測音源是否有超過法定噪音標準,並無誠意解決,想以法規面解決並指出未超出標準,再次回絕本人無須負責,並表示可直接提告他們,另外再向台電提出解決,台電上次表示願意再次配合改善,但若無法改善除非整棟大樓不要用電,不然實在想不出辨法,想請問律師們,建設公司沒有修繕之責沒有過失嗎?可向台電申請賠償嗎?此類訴訟是否會成立,是否可直接提告,勝訴機率大嗎?

小銘 103-03-17 23:01
回覆 小銘 的發言內容:

本人向建商提出修繕申請並要求將噪音源設備做改善並施做隔音,但建商不予理會並表示噪音源應來至於地 ... 請問有律師可以幫忙回覆嗎?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為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害居住安寧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ita 103-03-16 23:56

你好:

我想請問車禍過失致死案件,我駕駛自小客開車門未注意後方,對方騎乘機車撞上左前車門,致乘客(駕駛之妻子)安全帽飛走,顱內出血死亡。我方全責,已開一次偵查庭,目前調解四次,有下跪道歉,死者73歲是家管,家屬先生82歲醫生已退休,有一兒一女皆是醫生,求償700萬(含保險),目前金額太高未合解成功,請問通常這種案例賠償金額是多少呢?若未合解成功有機會請求緩刑民事判決賠償金額嗎?我?28歲剛結婚小孩不滿一歲,是家裡的經濟支柱。謝謝你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7 03:09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由於過失致死是非告訴乃論

檢察官起訴後無法撤告

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可爭取緩刑

但如果和解金太高無能力賠償

建議請律師盡量替你爭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如此便可以易科罰金

而且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第七款之規定

易科罰金,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刑事紀錄不予紀載

但是民事賠償的部分你還是必須負擔賠償責任

只是金額的大小而已

通常過失致死的案件一兩百萬的賠償跑不掉

就看如何請求法官降低賠償金額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覺得對方和解金額太高無法達成和解。可於刑事庭部分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庭部分,針對對方之求償,請求法院酌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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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en 103-03-16 16:18

我騎機車綠燈直行(時速30公里以下),行經斑馬線,行人從我的左側衝出,將我機車撞倒,(強調一點是行人左側撞倒我的機車),導致我受傷車禍發生時間是在20140307(晚上:20:07),當時在交通隊製作筆錄時,請交通隊調閱看看是否有監視器畫面,結果得到的答案是"沒有",對方(行人)一口咬定說是我紅燈撞了他,導致他受傷,事隔一個禮拜後,被我找到路旁有支監視器正對這案發地點,而且顯示對方(行人)紅燈,這一個禮拜我倍受煎熬,我可否請求精神損失賠償

如果可以,如何計算?

沈恆 (沈律師) 103-03-16 17:48

您好!如果對方有過失而讓您受傷,除了您可以請求醫藥費工作損失、看護費等,還可以請求精神賠償,精神賠償數額法院會綜合雙方經濟情況、社會地位、受傷程度等來審酌,有很大裁量空間。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精神損害賠償法院裁量空間相當大,考量雙方之教育程度、社會經濟地位、工作等,不一而足。您可以請求得很高,但法院亦會酌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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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o 103-03-16 00:32

各位律師您好!

我是台灣某A公司外派至大陸某B公司的員工,和台灣A公司有簽合約,其中幾項內容如下:

1. 「試用暨訓練考核」三個月

2. 立書人於公司服務至少需二年以上

3. 違反合約除應付損害賠償責任外,另將賠償相當於兩個月薪資之懲罰性違約

 

之前面試時公司表示試用期三個月過後會視工作表現調薪,但滿三個月後我主管卻說試用期是六個月,現在已超過六個月,我仍然領試用期薪資,公司一直沒有正式告知是否我已成為正式員工。

 

去年底,公司人事部門發郵件告知不能幫外派人員加勞健保,因境外公司不能和台灣A公司的會計帳務有交易配合,否則會違反商業會計法,因此自2014年起不由A公司加保,需自行尋找投保單位。

 

我問了工會以後,因為有出境紀錄,所以無法自行加勞保,因此一直沒有同意公司的要求。雖有耳聞公司可能打算將外派人員轉移成為大陸B公司員工,所以才要退掉我的勞健保,但因沒有正式被告知,故沒有將謠言放在心上。

 

由於對勞健保一事存有疑慮,因此前幾天發郵件向人事小姐求證謠言的真實性,但沒有得到回信,於是改以電話詢問,人事小姐說我是大陸B公司員工,不是台灣A公司的。我說我是台灣A公司外派至大陸B公司的員工,是台灣A公司的沒錯,為什麼要說我是大陸B公司的呢?後來她開始支支吾吾,一直閃避我的話題,要求她回覆我郵件,她也不肯,只說要再請示上級。

 

根據公司無限延長試用期,和人事的郵件與態度,我認為公司打算未經我同意就想將我轉換公司,並且沒有確實說明原因就要求我同意退勞健保,有嚴重損害我的權益之虞,請問是否可據此立即終止合約呢?

 

如果可以,那麼我還需要向公司預告離職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0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相關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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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103-03-15 00:43
在去年12月時在汽車旅館休息
拿了旅館毛巾床單..隔沒多久接到警局要我去做筆錄
做完筆錄我就馬上到旅館業者那道歉!!業者也接受
並且賠償損失而且也寫了和解書..
昨天到地方法院詢問室時!!檢察官有拿ㄌ我的和解書影本
檢察官卻說!!原告不到他也幫不了我!!於是他又宣佈了下次開庭時間
我想問的是!!原告如果不出現我是不是一定被判很重
但是我們已經達成協議和解書也寫了...我現在很擔心會不會被關
如果想這種案件最嚴重會判我什麼呢??請各位大大幫我解答
小弟位了這件事情很後悔每天壓力都很大!!麻煩各位大大ㄌ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5 01:23

你好

請問你和解書內容有無要求對方不再追究你的民刑事責任?

通常有和解的話都不會太嚴重

可以MAIL和解書來看看

r01a21017@ntu.edu.tw 

min您好,

1. 若已經簽訂和解書,一般是不會判太重,可能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2. 您可委託律師出庭,在庭上要求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及要求命告訴人務必到庭。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請求緩起訴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緩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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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g 103-03-14 14:03

您好:我有一間公寓,因租給房客母子二人,但一個多月前獲知因房客又讓另一友人入住且不明原因死在裡面,房客匆匆來電告知「不租了!」就失音訊,下落不明,去電都不接,屋內東西都未搬走,且鑰匙也未交出。現在我因房子平時都只交給親人代管,租賃合約早已過期未立新約,糟糕的是代管人弄丟了合約書,所以不知道房客的詳細身份資料(只知姓名、手機號碼),目前已二個月未付房租(最後一次支付是元月份,押金只押一個月)

我的問題是:

1.  當時立合約並無法院公証,現在我手上無任何文件可証明我們彼此有租賃關係

2.  我該如何取回我的房子?(聽說房東不能擅進入房客屋內即使他未付房租也一樣)

3.  在如此條件下我能就房客轉租其他人致造成我的房子變成疑是「凶宅」這事可另請求賠償嗎?

 4. 我現居住在台北市(戶籍也是),但房子是在台中市,如果需要訴訟是以台中或台北法院來進行?    

以上問題麻煩解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4: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房客請求租金及損害賠償,起訴法院為房客之戶籍地法院,或您於租約中有合意管轄之法院。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租賃關係仍可籍由其他證人來證明,或者對方不否認即可,您要取回該屋,應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之訴,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而管轄地則以台中地方法院為管轄,本件有對方手機號碼,則可以請法院去函調其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15 19:55

您好!對方若未否認有租賃關係,您即可不用租約證明;若要取回房子,可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遷讓房屋之訴;但是訂約時若沒有約定不得轉租承租人依法有部分轉租的權利,因此,您要以此向承租人請求賠償,似乎沒有根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李子 103-03-13 21:52

現在遇到一個問題,在老家有兩塊土地,所有權在我們這邊,但因為整家人都住在都市,沒有務農,老家親戚當時就說要種農作,想說親戚,就同意了,當時也老實沒有白紙黑字,現今問題就出來了,前陣子剛賣掉其中一筆,賣好幾年了,佔用的親戚,就說要賠上面竹林的費用,大約一間普通房間大小的竹林,開口要20萬,後來因為急著成交,只好跟房仲一起給了15萬解決,如今還有一塊地要賣,上面被種了菜,但因為已經同意10幾年了,這邊應該就吃虧了,所以如果真的賠錢,是想以合理價格付,而不是被獅子大開口,因此有以下疑問,不知道對不對,因為看到的例子都是被蓋了建築物


1.如果我們想要回土地,是不是應該先寄存證信函跟申請土地鑑界,跟親戚說在一定期限內剷除,不然以後土地賣掉了,就不負賠償責任,還是不行,就走調解訴訟途徑?
2.土地是跟小叔共有的,如果我們這邊寄存證信函外,如果我小叔那邊還是同意他們種,是不是就無解了?一定要兩家都寄出才行?擔心老家親戚那邊又趁要成交的時候,沒有辦法去調解,又要被獅子大開口
情況有點複雜,謝謝各位

阿泰 103-03-13 21:30

我想請問我有一件傷害罪 對方有答應和解 可是最近一次開庭 對方沒有準備到和解的金額,法官的意思 是給對方7天在準備 沒有就直接判刑,如果直接判刑了我可以當場要求明事賠償嗎?

還是要再寫狀紙 送去法院辦理?(我需要準備什麼東西)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一審判決後,若該被告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故而本件建議您或許須準備附帶民事訴訟之起訴狀,若下次開庭時對方仍未依約賠償,則當庭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妥,否則一旦判決恐怕就只能另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繳交裁判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3 22:02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需要寫起訴狀

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提起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3-03-13 22:20

您好!下次開庭若未和解,可以當庭口頭向法官表明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法官記明筆錄即可;另種方式,也可以在判決前,向法院遞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寫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向法提出之,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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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13 16:47

朋友的傷害罪已遭檢察官刑事起訴書

這樣還能與提告者溝通後請他撤告嗎??

提告者願意將刑事撤告,那撤告後提告者還可以申請民事賠償嗎?

 

沒有談妥賠償條件,告訴人會呆呆地平白就無條件撤告?

機會應該不高吧......

103-03-13 16:58

因為提告被告是家人,被告也已經道歉跟賠償部分醫藥費用

提告者有意撤告,但不知是否能撤銷

那若刑事方面可以撤告,他之後還能再另外提出民事賠償嗎?

因為朋友的家人有點反覆無常,所以有點擔心!!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因此在第一審辯論終結之前還有機會與告訴人協商和解撤告,一旦第一審辯論終結,告訴人即無法再撤回告訴了。

另外應注意的是,此類案件事證相對單純而明確,恐怕也開不了幾次庭就會結案了,時間有限......

103-03-13 17:06

 謝謝你的回答^^

想再請問下,撤告後對方還能再提民事賠償嗎?

因為是家人 朋友是私下賠償,但又怕對方另外再提出賠償到後面會賠不完QQ

在協商和解時,可以請告訴人就相關事實一併拋棄一切民事上請求之權利,並作成調解筆錄和解書。(協商完成再行賠償為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0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和解書或調解筆錄記明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及相關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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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103-03-13 12:54

律師好:

公司於派訓前有要求簽署切結書,如受訓後服務未滿三年離職即須賠償受訓相關費用,但此切結書正本已丟失,請問公司可以憑影本向法院提出有效的訴訟索賠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憑影本請求之,惟可針對該條款之效力進行爭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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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並不能排除公司依影本請求之可能性,但若僅有影本而無原本,依舉證責任而論,對於據以請求之原告而言並非有利,就此情形您於民事訴訟時或可爭執其文書形式之真正(否認簽署,質疑其真偽),屆時再由法官依其調查證據之結果認定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r.Tu 103-03-12 21:44

請問律師:

我是被告,事情原委是我因發現我父親生前有交往一位小三,在整理我父親的遺物當下,發現他的智慧型手機,有與對方床上的性愛照片,因為情緒的影響?,我用我父親的手機傳了幾封有恐嚇性質的Line到對方手機裡,因此我被對方告恐嚇罪,雖然發生此事時的我無前科,也因此案是刑事案件,我很不幸的被法院判要罰處拘役50日或易科罰金5萬,不過後續這位小三就誠如標題我所問的,他還對我提出精神賠償50萬,我想請問的是:(1)從傳訊到被判刑這段期間,我一次都沒去她家找過她,也沒打過任何通電話給他,更不用說傷害她,他這樣子請求精神賠償我該如何反駁才恰當?(2)她請求50萬法官一定會成立嗎?以上是我想請教的問題,感謝各位律師!

 

Mr.Tu您好,

1. 您必須主張,所傳Line訊息內容,未達使對方身心受到影響的程度。因對方為成年人,應有相當心智健康程度,不致受影響。

2. 就算受影響,也未達新台幣五十萬元的程度。

3. 詳細情形,仍須視您所傳簡訊內容判斷。

4. 可委由律師撰寫答辯狀,或出庭為您辯護,可將法律上風險降到最低。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確實可以請求精神上慰撫金,但他請求的金額應屬過高,您可以向法官說明恐嚇之來龍去脈,以減少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可向您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包含精神慰撫金,惟您亦可主張酌減請求之金額,具狀將相關情形與法院說明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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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12 19:10

我老公開貨車送貨的路上,有一台休旅車從後方突然要開來貨車前方,結果休旅車的車身擦撞到我老公貨車的照後鏡,休旅車的車身有刮傷,貨車沒有受傷。之後對方一直咬定是我老公的貨車撞到他的車,要我們賠償。因為不是我們的錯我們不願意賠,後來有報警處理。

休旅車有行車記錄器也和警察坦誠有喝一點酒但酒測值測不出來,但我老公因駕照吊扣(等於無照)。這樣的情況我們會怎樣呢??? 我老公雖然無照駕駛,但並沒違規。對方一直說是我們撞他的,我們不賠償他就不願和解

已經做完筆錄了,不知後續要等什麼,要做什麼呢???

請問我們應該怎處理呢???

 

 

您好,

1. 刑事毀損罪不處罰過失,要據此主張,降低刑事責任的風險。

2. 民事損害賠償,因你們坦承有酒測,且無照駕駛,會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肇事比例要鑑定

3. 可寫狀答辯,使法律上風險降到最低。若有撰寫書狀的需求,可電話聯繫。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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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0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已做完筆錄,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數額。針對您的損失,亦可提告請求對方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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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 103-03-12 10:51

律師您好,

2013/10月我撿到的狗狗我將牠治療,施打預防針並植入晶片後送養,當時有請對方簽認養切結書,且沒有收費,2013/11月我因信任對方於試養期將晶片轉給對方(認養人),但2013/12月 認養人飼養態度明顯差異,不照切結書走,導致狗狗體重一個月內急速下滑,皮膚疾病惡化,在2014/12月底,認養人因出國委託我照顧狗狗,我才發現狗狗因未遵巡切結書方式,未採納我與醫生的指示和建議,導致狗狗皮膚疾病惡化,後我多次與對方溝通,勸導請求對方歸還,(目前狗狗仍留於我家中)

 

認養人多次信件有同意之意味,且多次讓友人代為發言,在2014/01月 認養人友人以郵件說明認養人決定放手要求我務必去把晶片過回,以免日後造成認養人困擾,於是我當下將「來往的信件過程」與「認養切結書」,通知醫院幫忙將資料過回。但2014/02月認養態度一直出爾反爾,並與其友人多次以信件騷擾與攻擊我,其友人甚至將要求我過回晶片之事堆的一乾二淨,認養人與其友人三不五時又發郵件警告我侵占罪等等的條例,且在外以別人通知我「要給一個我教訓」

 

我想問的問題是 ??

(一).雖然我在試養其間將晶片過回,但我們認養前是有簽定切結書的,對方違反以下三條,我是否有權將狗狗狗要回

12.本人認養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建議。

我二次提醒認養人一日飼養兩餐,但認養人仍不理會,導致狗狗二月期間,急速由7.4公斤->5.8公斤

(此狀況若嚴重將導致急性腎衰竭之風險)

14.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醫從有醒醒認養人複診,我也提醒認養人按時複診,但認養人未採納,延遲兩週,導致狗狗皮膚嚴重惡化

17.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認養人於戶外未使用牽繩(醫院有監視錄影帶)

(二) 目前狗狗在我家且晶片也過回,且我也將認養人支付過的費用歸還(認養人也有回覆收到我歸還的錢)但本人三個月來因多次遭受認養人與其友人經常以郵件恐嚇狗是她的,及恐嚇侵占罪嫌..等騷擾。不予理會,其友人卻叫別人通知我:想給一個我教訓,說要告我,我該怎麼辦? ?

以下是切結書內容

 

愛心認養切結書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認養人需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同意配合辦理犬隻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絕育等事項 認養之動物於半年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送養人處理。 試養期間晶片所有人暫為送養人,待試養後送養人與認養人雙方皆確認合適,則進行晶片資料轉移(於試養期間,雙方若已確認非常合適,可隨時進行晶片轉移)。 本人認養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建議。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驅蟲及健康檢查。

每年十合一預防針/狂犬病預防針、

每月體內心絲蟲預防

每月體外除蚤

建議8-10歲以上須進行建康檢查

 

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寧

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自行私下轉送或棄養認養的動物。 當牠轉讓遺失死亡時,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如有訴訟問題時可以此切結書以適當的法律途徑解決,。 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認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本切結書如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lulu 103-03-12 11:16
回覆 lulu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剛打的編號有亂掉

更新

愛心認養切結書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1.            認養人需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            同意配合辦理犬隻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絕育等事項

3.            認養之動物於半年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送養人處理。

4.            試養期間晶片所有人暫為送養人,待試養後送養人與認養人雙方皆確認合適,則進行晶片資料轉移(於試養期間,雙方若已確認非常合適,可隨時進行晶片轉移)。

5.            本人認養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建議。

6.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7.            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8.            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驅蟲及健康檢查。

每年十合一預防針/狂犬病預防針、

每月體內心絲蟲預防

每月體外除蚤

建議8-10歲以上須進行建康檢查

 

9.            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寧

10.         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11.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自行私下轉送或棄養認養的動物。

12.         當牠轉讓遺失死亡時,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13.         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4.         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如有訴訟問題時可以此切結書以適當的法律途徑解決,。

15.         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16.         認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本切結書如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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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對方已同意過回給您,再對您騷擾,可進行蒐證,對其提起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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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 103-03-12 11:28

 律師您好~

但認養人(對方)的郵件只有寫到"若你堅持要要回去,我也將不會再養狗"...etc。

正式的郵件是由其友人發出 ,要求我務必將晶片過回的

但事後其友人卻以是她誤會了認養人的意思,且她不知道 我未經認養人同意 ,將此事推謝

lulu 103-03-12 11:32

 律師您好~

若對方要以刑法335條 恐嚇告我

因為狗是我送養的,我能否以民法412條 強制帶回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明由於對方違反協議書之規定,視為違約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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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對方確實有違反切結書內容 是可以請求對方應返還寵物  況且你也將相關費用歸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Hao 103-03-12 00:25

請問如果雙方都談妥賠償事項,就可以請檢察官緩起訴嗎?

雙方是要都在偵查庭中寫書面資料嗎?

如果一直都不撤告,是不是有時效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所提告者為告訴乃論之罪,則可以和解時要求撤告即可,若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原則上仍需經被害人同意,檢察官才會給予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要看是什麼罪名,如果雙方和解,且告訴人也在上面表示同意緩起訴,一般而言,檢察官會按照緩起訴去處理,但如果是重罪,檢察官恐怕不會因為你們和解緩起訴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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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具狀請求並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請求緩起訴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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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處理案件有一定辦案時間之限制,若無正當理由延滯的話,會影響其辦案績效之考評,因此如果案件相關事證已經調查完畢,原則上檢察官即會逕以起訴、不起訴或者緩起訴處分終結偵查程序,無法停滯過久。
本件若朝向緩起訴方向思考,則建議您可先與被告洽談賠償方案,再向檢察官請求依雙方談妥之賠償方案為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如此應較能保障後續和解金額之受償。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緩起訴得命被告履行規定)

檢察官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或該管檢察署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檢察官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第三款、第四款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第一項情形,應附記於緩起訴處分書內。
第一項之期間,不得逾緩起訴期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已經提出告訴  原則上刑事程序沒有時效問題   但民事請求還是有時效問題   2.如果已經和解  可以報請檢察官是否同意緩起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3-12 00:01

今天老公開貨車送貨的路上,有一台休旅車從後方有意要開來貨車前方,結果休旅車的車身擦撞到我老公貨車車身。之後一直咬定是我老公的貨車撞到他,要我們賠償。因為不是我們的錯我們不願意賠,後來有報警處理。

休旅車有行車記錄器也和警察坦誠有喝酒並酒測(但不是酒測質多少),但我老公因駕照吊扣(等於無照)。這樣的情況我們會怎樣呢??? 我老公雖然無照駕駛,但並沒違規。對方一直說是我們撞他的,我們不賠償他就不願和解

請問我們應該怎處理呢??? 依上述情況,無照駕駛影響會大嗎???

如果到時真的要上法院的話,我們可以向對方提出什麼告訴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雙方均無人受傷,則會回歸到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而對方酒駕,有可能會觸犯公共危險罪,而您方則會有行政處罰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無照駕車,有相關行政處罰,但與車禍事件,應分開視之,若今您無關肇事責任,為對方具有肇責,則您可向對方請求您因此所受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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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照駕駛雖然違反交通法規  但對於事故發生沒有必然原因 所以這部分你丈夫未必有歸責事由   2.如果有需要還是可以聲請鑑定 看雙方肇事因素各為何  再考慮是否和解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ilian 103-03-11 22:51

您好:

我想請問一般新屋的保固問題。

我五年前買了一棟新屋,去年4月才入住,隔壁鄰居在去年12月初向我反應我家水管漏水導致他們家牆壁漏水,他們家那面牆壁剛好對到我們家浴室,而我家浴室都有貼磁磚所以我們家沒有漏水的問題。過幾天他們也請了水電來看,但還是不知道哪裡漏水也不清楚是哪條水管漏水。隔壁鄰居也要求要打我們家牆壁(但我們廁所都是磁磚看不出哪裡漏水),並且還要求施工費用要由我全額負擔。

我想請問我雖然是5年前購的新屋,但去年搬入住不到一年,我可以向建商請求賠償嗎?

HiBioman 103-03-12 00:07

實務經驗

 

【防水保固】一般保固是3年左右,要看當初跟建商簽的買賣合約內是註明幾年,【防水保固】一般是依交屋日開始起算,不是您入住的時間起算。所以應該是過保,但還是可跟建商反應看看,有些建商重視信譽及售後服務,過保仍有可能會修繕或補貼部分費用

 

目前還無法確定【滲漏水】的地方,當然也有可能是樓上住戶漏下來,種種情形皆有可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2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若尚未確認滲漏水的地方,很難釐清責任歸屬...


你也可跟對方事先寫合約,若修繕完畢後,仍然有滲漏水情形,表示滲漏並非由我們造成,由對方支付全額修繕費用

 

法律科系畢業,若有錯誤~ 煩請指正

 

您好,你要跟建商求償當然要能夠舉證這是可歸責於他們因素導致漏水,否則可能告不贏,因為漏水原因甚多,建議你告訴對方,如果要抓漏,費用他們出,除非最後結果確實是你們導致,否則你不會付錢,要他答應這條件,不然牆打掉了,發現與你們無關,你不就白白花這筆錢。他無權強制要求你打牆壁的。縱使告上法院,法院也會要對方先付鑑定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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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請求,您可無須理會,除非對方提出證據證明漏水之原因為您所造成,故即使對方提起訴訟,仍需經過鑑定程序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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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屋漏水瑕疵  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但注意交屋後五年內要行使權利   2.另外也可以主張對方債務不履行  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包括請求回復原狀之方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洺 103-03-11 20:52

各位律師們好我想請問

文章內容有點複雜....抱歉
資方說2月份的薪水 3.15號領薪時必須扣留1萬
剩下視遠傳電信是否有判定缺失再來扣款
薪水3萬 我先拿2萬走 1萬他要扣起來

他並說縣政府有解釋文 因這行業較特殊可以這樣扣留薪水

剩下6.15領回

我今天跑了勞保局和人力資源局
薪資方面 資源局那邊是說 先開調解
調解不成立的話 直接轉送桃園地方法院開 小額訴訟(金額小於10萬)

我上網問 一般開庭1~2次就會結案 35天左右
另外勞建保和勞退方面
我102年8.1號到職 103年2.28號做完離職
我去勞保局查詢 勞健保部分
總共到職212天
但是資方只幫我保了104天
而且以多報少
薪水3萬 但是投保薪資是20100
勞退方面 到職7個月 但是只提撥6個月 而且金額還差很多
8月322
9月1,206
10月844 322
10月提撥兩次以不同公司名義
11月1,206
12月1,206

另外 我有看到一個文章說

這是防日後萬一調解不成、法律訴訟時,權益平白受損。很多勞工明明遭受雇主違法、申訴有理,最後上法院時卻被這30天的除斥期給害死!請參閱案例 「中國端子裁員勞資關係判存在」,你就知道少寫個加上郵寄雙掛號費不到100元的存證信函,最後法院的判決結果,提告的勞工就100萬元莫名其妙的飛了。

我在寫調解訴訟單的時候 只有要求對方立即將1萬返還 我到時到現場

可以另外要求藥者賠償

我的資格可以申請法扶救助嗎??

煩麻 律師們!!!

就您上述問題,已於您來電的電話中討論、回覆,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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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先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拒絕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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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說的30日除斥期間可能還是會看你當時調解聲請時你主張的事項是甚麼才有影響  未必能一概而論   2.如果調解聲請時已經主張要資遣費  那應該沒有甚麼影響  3.你的案件可以先向勞工局申訴及調解  如果不成 再提出民事訴訟主張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朱朱 103-03-11 18:15

我去年時我的手機被偷

3/11寄傳票到我的戶籍地要我3/14號出庭

而我人現在在台北出庭時一定要有傳票才能開庭嗎?

我需要要求對方賠償金額嗎??

我開庭時還需要說些什麼嗎??

回覆 朱朱 的發言內容:

我去年時我的手機被偷

3/11寄傳票到我的戶籍地要我3/14號出庭

... (恕刪)

 您好:您是偵查中的告訴人,如果您不出庭,檢察官要怎樣詢問案情呢??自然您是要出庭的,除非您覺得沒有必要追訴,或許您可以向書記官表達延後的訴求,謝謝~

開偵查庭時,您必須先前往該地方法院檢察署法警室報到,並依法警指示前往指定之偵查庭開庭,一般而言,因為報到程序需要應有傳票上之資料以供查對,所以一般而言,最好能提出傳票或其影本,若不能提出恐怕還是至少得清楚地向法警室人員說明案號、股別及開庭時間始可辦理報到程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0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攜帶傳票向法警室辦理報到,若您未帶傳票,雖亦可辦理報到,但需要時間及程序則相對久,您可說明被偷之相關事實情況,及所受損失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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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痛 103-03-11 17:39

您好,我於3/7住家外發生擦撞,當下立即下車查看,受傷的是學生,訊問是否需叫救護車,他們一直說不需要,因為我也趕著上班,所以告知我的電話,並且給予一千讓他們先看醫生,現在學生家長一直打來,並且要求要給予賠償,也訊問過學生是否有看醫生了!對方回答都是在家休養,並未看醫生!這樣他們事後有辦法去告我嗎?說我肇逃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0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行車紀錄器之相關錄影可證明您無逃逸事實,可加以提出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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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 103-03-11 13:19

因人委託載該委託人之學生出去 但因閃避不及突然衝出的機車 而撞上對向牆壁 造成車子全毀 司機個人肝臟撕裂出血 乘客一名大腿骨骨折開刀  保險部份已理賠相關醫療 只是對方母親另外要求二十萬元精神賠償 本人無力償還 試問可有方法解決?車禍發生誰也不希望~只是目前不知還能如何處理降低傷害!當事人 未滿十八歲可以與我和解嗎?還是一定要他監護人!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1 15: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您有肇事責任,則您確實必須負賠償責任,只是金額的部份不是隨對方亂開價的,基本上都必須有單據,至於精神慰撫金的部分,也必須是合理範圍內.

2、因為被害人尚未成年(20歲),因此相關的權利義務必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後才有效力,建議您要和解就直接與其父母親進行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滿十八歲無法與您和解,須由其法定代理人與您和解,方為有效之和解。對於賠償金額,若您不服,可待警方之初判表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釐清責任歸屬即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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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C 103-03-11 11:38

您好:關於敝公司老闆訂定的合約書上載明,"如遇其他人生規畫要離職時,工讀請於一個月、正職請於三個月前提出離職手續,並填妥離職單完成離職程序,入未於三個月前提出,應負這段時間的賠償責任。"

關於賠償責任金額如何計算才算合理呢?對價關係又要如何評估呢? 謝謝!!

Ryanc您好, 損害賠償金額認定沒有一定標準,您可以先和雇主好好談,願意協助接交事宜,幫忙帶後手,要求不負賠償責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RyanC 103-03-11 11:54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Ryanc您好, 損害賠償金額認定沒有一定標準,您可以先和雇主好好 ... (恕刪)

律師您好,小弟是該中小企業的主管,想依契約與無故離職的員工要求違約賠償,請問該如何評估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與公司協調商量之,若公司之要求不合理,亦可尋求各縣市政府勞工局之協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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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C您好,

此問題,請您先思索,貴公司所受損害為何?

律師

 

您好,這合約條文是無效的,已經抵觸勞基法的規定,勞基法針對提前離職的通知時間已經有規定按照年資計算,這是很明確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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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 103-03-11 00:46

我想要向勞工局投訴薪資短缺,沒有勞健保,燙傷也沒有給付,但現在已換老闆,要如何對舊僱主提出賠償,而不會去針對到新的老闆及公司?

請問這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1 0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與您有勞資爭議的是公司而不是負責人,因此不論負責人如何更替,您仍然是向公司主張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乃針對公司違法行為,至於負責人更換,不在考慮之內,蓋違法者為公司。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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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ek 103-03-10 23:29

您好,我買中古車後,2個月內中控電腦壞掉,車突然完全沒電停在高速公路車道中央,後來又發現方向盤定位問題,還修理了曲軸位置感知,最近避震器也整個壞掉又送修,進保養廠才知道里程數被調過。
有跟車行反應,對方說用7成價回購,這樣變成我反虧3成還有一堆修理費,這樣不太合理吧?!
請問這半年內就修理了一堆東西,可以請求車行賠償嗎?
如要提告應以何為主張?
拜託拜託,懇請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3-03-11 06:13

您要撤銷或解除買賣契約,才能要回已付價金及維修費。

依您所述車商以調整里程數來販售中古車之手法,恐已涉及刑法詐欺罪嫌,建議您可整理相關事證,提出刑事告訴,相對於僅以民事訴訟來主張權利,或許會有較大的談判空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調整里程數之行為似已構成刑事詐欺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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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氏 103-03-10 16:41

我想請叫一個問題

有一個案件屬勞務案件(免押標金)

該廠商得標,並於102年11月X日簽訂合約,但有關履約保證金卻一時疏忽忘了追討,結果該廠商103年2月X日函文因契約項目施作完後會虧損,懇請求我們解除他們得標資格,但我函覆給他說因已簽約,屬有效請他依約執行,並且限7天內繳納,結果廠商函文引用請按照投標須知辦理解除契約:「如廠商放棄得標、拒不簽約或履約、具矯正金或提供擔保等情形,本部已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方式辦理...。」

本案第一期維護期程是簽約日自103年4月15日

有些問題要請教一下:

1.該廠商已經簽完約,如果如果廠商想以投標須知上來說明來解約,是否可以辦理停權並追討履約保證

2.因歸咎廠商是否重購案件可要求賠償,如果契約沒有名的情況下

3.有沒有相關的條文可以引用

麻煩各位專業人士,有點急,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0 19:03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

對方是不得隨意解除契約

如果因可歸責對方的事由而導致債務不履行

可請求賠償

另外因為你們疏未向對方收履約保證

本可以直接扣押充當擅自解約賠償

但你們沒收

只能發函請對方支付

不支付則發支付命令

以上建議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梁維珊 (國民律師) 103-03-10 20:28

您好,建議您將契約整個提供給律師參考,並開會討論進一步的法律措施,除了可以保密之外,也比較能夠達到您的需求。

歡迎來信或來電與律師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相關違約情事,可對其起訴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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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103-03-10 16:25

我在101年曾因橋梁與道路接縫處設計不良,導致發生車禍

曾由內政部營建署以及新北市養工處協調,但因責任歸屬問題,後分別寄信給上述兩單位申請國賠,所得答覆為拒絕賠償

但當時協調的人員曾說:因內部程序問題,建議我去法院提告

請問關於此類國賠案件,是否有免費訴狀範例可供參考?

沈恆 (沈律師) 103-03-10 17:50

可至司法院網站或各地方法院網站,均有書狀範例可供下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司法院網站中有書狀範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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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傑 103-03-10 10:46

我想請問  對方:紅燈左轉  我方:綠燈直線  我們撞到他 當事有喝酒加無照 是否可以賠償?被載手機懷了也是否能賠償?對方是請保險公司出理。

你好,如果他是肇事主因,你因為本件車禍所生的損害都可以請求他們賠償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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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無肇責,責任歸屬為對方,您可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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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h 103-03-10 10:05

關於旅行社以損害賠償提告本人發表之文章,但本人文章所述為事實,

台北地院已經判定本人無罪。因旅行社惡意提告奔走法院,

若我以精神賠償求償10萬元,

1.可以請求簡易判決嗎?

2.可以於桃園提告

3.求償成功機率高?

4.或有更好求償辦法?

thanks!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能證明對方具有誣告之故意,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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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0 15: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對方是對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而由您獲得勝訴判決,則您無法向其求償,因為這個部份是人民的訴訟權。

2、         倘若對方是對您提起刑事追訴,則確實會有誣告罪的問題,但是倘若您要提起誣告罪告訴的話,本文建議您應該進行正式諮詢,因為倘若您的誣告罪查無實據,則對方也可以再反告您誣告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若被告於台北,應於台北提告之。再者須提出相關證據,若您證據不齊全,亦有可能遭對方反告誣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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