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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春 104-11-04 18:05

各位律師好,請教一下,我去警局做偽造文書提告,但是警方沒有開立三聯單給我,只告知要等被告方做完筆錄之後才能開立,請問是正常的程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4 1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報案紀錄單應該是馬上可以拿到。

2、倘若已經有製作筆錄的話,就不用太擔心,要不然還是可以回去索取,或是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就可以避免吃案。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4 23:04

建議還是去警察局索取報案三聯單。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4 23:24

若有做過筆錄,之後要調應該都會調的到,吃案的機會不高,但建議還是向警局索取報案三聯單,以避免日後的麻煩。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05 10:03

您好:

正常來說應該是有報案三聯單,有可能是疏漏或是因您沒主動要就沒給,但因為有製作筆錄,吃案的機會不高,如您有疑慮,可再前往警局索取,或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或直接委請律師向地檢署遞告訴狀最為保險

妃妃 104-11-03 23:20

我是開車對方騎車
我在停紅燈機車要鑽車縫 往我右前方過來 碰巧我剛採的煞車輕微鬆掉(所以車子往前大概五公分) 我右前方車子刮下輕微擦傷 對方發現後 馬上騎走 
因為是紅燈所以我跑到前面將他叫回
現在行車紀錄器跟筆錄送去做判定

雙方均無受傷
我想問這樣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賠償金額方面又如何判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3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非肇事逃逸,視警方初判表,雙方有無過失,可再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過失比例,再按比例賠償損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3 23:42

 雙方無人受傷,因此與肇事逃逸罪需要致人死傷之構成要件不符。賠償比例是以雙方互相的過失比例及互相主張的賠償金額為交叉計算基礎。

阿章 104-11-03 18:49

律師大人們

小弟今天收到少年法庭宣示筆錄

筆錄內容如下

主文:

一.少年XXX應予訓誡

二.宣示完畢 少年級少年法定代理人均當庭表示願意捨棄抗告

附錄少年所觸犯之法條:

(普通詐欺罪)~~~~~~~~~~~~~~~~~~~~~~~

 

1.請問律師們 我的處罰是訓誡嗎? 那我會被罰錢嗎?

2.我可以拿這張宣示筆錄去辦解除警示帳戶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會有罰錢的問題,可以持宣示筆錄銀行辦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章 104-11-03 23:09

 文明律師

真的很感謝你的回覆

給你一百個讚!

小周 104-11-03 14:26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弟今天發生機車三連撞的車禍事故(在陸橋上,附近沒監視器),前面緊急煞車,我弟為中間者,也煞車 都沒撞到,但第三台沒煞住,撞上我弟後,我弟再去往前撞,之後第一台車看看沒事,就離開現場,我弟也不想跟後面計較,所以也沒多說甚麼便離開~(但車牌遺落在現場我弟並不知道)之後,警察找到車牌請我弟去派出所作筆錄~並告訴他這是肇逃,請問這是會罰錢還是甚麼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3 15: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處理就離開,也沒留電話什麼的,很容易被認定是肇事逃逸

2、倘若沒人受傷,就是罰錢,倘若有人受傷,可處罰1~7年有期徒刑

你好: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705號刑事判決:「所謂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依文義解釋,自係指「發生交通事故」、「發生車禍」而言。而交通事故發生,而有發生人員傷亡之情況下,不論撞人或被撞,或因其他事故而造成死傷,若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過程內所發生者,參與整個事故過程之當事人皆應協助防止死傷之擴大。故刑法肇事逃逸罪,以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之事實已足,至其肇事原因如何,則非所問。」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942號刑事判決:「肇事逃逸罪,其客觀構成要件為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且致人死傷逃逸,主觀要件則須行為人對致人死傷之事實有所認識,並進而決意擅自逃離肇事現場,始足當之。」(構成要件說)。 實務上另有認為致人死傷是客觀處罰條件(最高法院92台上7328)。 只要客觀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加上過程中有人受傷而逃逸,主觀上對上開情形有所認識,就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弟弟既然知道發生車禍,可能就會構成肇事逃逸罪,要主張並沒有認識到有人死傷(但有下車察看要主張很難),或直接認罪並與被害人和解請求緩起訴緩刑。建議弟弟找律師諮詢一下,以免權益受損。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3 15:39

您好,若未致人死傷,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

一、刑事上,需有人受傷逃逸才是肇事逃逸,不論自己就車禍之發生是否有過失,只要車禍造成有人受傷然後跑掉就有肇事逃逸刑事責任,這個部分如果跳到這一塊的話判得不輕。這個部分如果檢警證據充足的話可以考慮認罪與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若檢察官執意起訴則可以在地方法院爭取緩刑。如果要拼個無罪的話要看檢警察上的證據足不足。

二、行政上,如果沒有人受傷,但是你逃掉的話,算是行政上的肇事逃逸,這個部分還是有行政上處罰的問題[不會有刑事前科]。

三、民事上,聽你的說法這個車禍應該算是對方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導致的,所以民事上你應該是沒有故意或過失,所以我會認為你不需負民事賠償責任。不過具體上各方的過失比例如果有爭執的話還是要看鑑定的結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3 23:39

您好,要看第一台車主是否有受傷,如果沒有受傷,或者是第一台車主表示沒事並同意你弟弟離開,就沒有肇事逃逸罪嫌。 

CC 104-11-03 13:59

律師您好

因為日前收到國稅局寄的掛號.要我回覆<房屋租賃調查紀錄表>.內文中詢問該房屋是否出租? 租金多少? 租賃期間?
但是其中一條: 以上句句屬實,否則願意付刑法第214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筆錄確認為記載與陳述在自由意志下作成無誤始予簽名蓋章於后.

-----------------------------------------------

因為我房屋出租給別人...所以這是查稅嗎? 我應該如何填寫紀錄表比較適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3 20: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是抽查,或是遭人檢舉,或是房客拿去報稅。

2、倘若沒有如實告知,可能涉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逃漏稅刑事責任

貝果 104-11-03 10:26
請教,我於10月7日出庭處理違反藥事法相關刑事案件,法官判緩起訴一年罰金一萬,內容因本人於5月14日報關電子煙油,涉嫌違反藥事法,今日11/3又收到來函於5月21日同樣因報關電子煙油需做筆錄,我該如何主張才能夠避免被起訴,因那是同一段時間內所發生之事,之後並未再進口相關物品。 是否有需要請律師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檢察官未做出緩起訴處分書,可以先向檢察官陳報,請他併案處理,不然會較為棘手,可以速委律師處理較為適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3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具狀向檢察官說明尚有5月21日之案件,且為同一行為,請求一併處理之,避免前案緩起訴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3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具狀向檢察官說明尚有5月21日之案件,且為同一行為,請求一併處理之,避免前案緩起訴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enny 104-11-03 00:12

我遭詐騙

詐騙集團指示我將我的錢匯到他提供的帳戶

後來他為了取信於我 有2筆來源不明的錢

以現金存款的方式 存到我的戶頭

詐騙集團又騙我將這兩筆錢領出 

以現金存款的方式 存到他提供的帳戶

請問若這2筆錢是其他被害人的

我被當成幫助犯的機率大嗎?

我無犯意 也在筆錄中說明情況

我沒有從中獲得任何利益 我也是被害人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11-03 09:54

因為你有金錢上的損失,匯入詐騙集團帳戶,代表你也是被害人,與單純交付帳戶之人不同,可以以此為由答辯。

之前也有這類案例為不起訴處分或無罪的。

阿耀 104-11-02 23:45

請問被告妨害秘密

但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已去警察局做筆錄(否認犯案)

監視器只有拍到我公共區域的影像而已

請問這樣檢察官會怎麼判?

Lara gh 104-11-02 20:35
想請問三級毒品通知書是警員通知嗎? 然後因為從來都不懂這一塊,前幾天臨檢被說身上有k煙味, 被威脅方式帶回做筆錄驗尿 筆錄也說因為好奇在一個月內抽過一次,但這一個月內也真的只因為好奇抽了兩支, 會被驗出嗎?或者會因為筆錄這樣說就被罰款嗎? 然後員警說會有警員送通知書到家裡? 但聽朋友說那都是用寄的,為何說法不同 且我希望是寄到現居地址 但又有人說戶籍根現居都會寄? 我要如何查詢案子進度及通知書及上課的通知送到居住地址就好?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2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驗尿若僅有三級毒品反應,會有罰鍰之問題,若有二級毒品反應,則可能遭聲請觀察勒戒,必須於聲請觀察勒戒前,委任律師具狀向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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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以對 104-11-02 20:35

請問律師大哥大姐們 我在4月時 有販賣三級毒品愷他命給一個人 當時他在我車上 他也有帶一個朋友一同上我的車 可是我賣的時候是給其中一位 量約1克

1000元 他們兩個分別各拿500元給我 之後我停止了沒在做販賣的動作了

於是在8月份的時候 突然有刑事組的拿搜索票到我家搜查 但是在我家只搜出一個K盤 沒有其他的東西 後來我被帶回去偵訊 警察有放他們指認我我的筆錄

並無相關證據 還有一個疑似警察用他們同夥的FB密我的對話記錄 上面只留下我的電話號碼 之後又用另一個FB帳號說摁摁收到了  完全沒有相關的毒品記錄 當時警察一直說 你就快承認不然就要給你收押 當下有點傻 在做筆錄的時候我就說 在我車上的時候我是請他們的 我並未收到錢 而後面的FB對話記錄我一概不承認有此事 之後他們有對我實施驗尿 可是通知書還沒有寄來 我有吸食愷他命 法院已寄要開偵查庭的通知書來了 跪求各位律師大大們 我該如何在偵查庭上說最好 家裡還有母親和弟弟要照顧 沒想到之前的事還被挖出來 補充指認人數約3個人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2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出庭為您辯護,避免您說錯話,目前最佳是您僅有施用三級毒品持有三級毒品;次佳是轉讓三級毒品;最危險是販賣三級毒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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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2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出庭為您辯護,避免您說錯話,目前最佳是您僅有施用三級毒品持有三級毒品;次佳是轉讓三級毒品;最危險是販賣三級毒品

您好:

因有證人之指述,最不好的結果是被論以販賣,因刑度很重,建議委請律師處理。

煩心 104-11-02 20:33

今年8月14日因藥頭被逮  隔日因之前有過通聯紀錄所以警察找到公司帶我回去驗尿(前天有使用一級海洛因)做筆錄下午2點函送彰化地檢署  問一下就讓我直接回去(我初犯完全沒有前科紀錄也不是5年後在犯)

過了快2個月都沒有通知  也致電多位律師  有的要我等複訊 有得要我寫狀申請戒癮治療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辦

1.現在我只能繼續等待嗎 還是有辦法知道結果?

2.要是我想請律師當我詢問結果或是申請戒癮治療費用大約多少(錢我無所謂我只是不想去勒戒)

懇請各大律師回答不要用複製貼上~~~我真的很著急很煩

我彰化縣人  有附近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2 21: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去地檢署查案號,然後遞送狀紙聲請戒癮治療。

2、剩下的就是開庭,因為另外涉及藥頭部分的案件,所以可能會讓您當該案的證人,所以通常會拖得比較久。

煩心 104-11-02 22:0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去地檢署查案號,然後遞送狀紙聲請戒癮治療 ... (恕刪)

謝謝曹律師 我先地檢署查案號看看(本人+身分證就可以了嗎)

看曹律師你服務範圍最南也到桃園兒已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2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驗尿若有二級毒品反應,可能遭聲請觀察勒戒,必須於地檢署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前,委任律師具狀向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2 22:47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牙隹 104-11-02 19:18

我在104年7月底在台北發生行車問題[我是南部北上喝喜酒],當時我是閃紅燈對方閃黃,我開車要左轉時,確認左右無來車時,對方騎機車直接從我左前方大燈撞過來了.當時對方正與後座乘客對話.並沒有直視前方,而後座乘客直接從我引擎蓋滑掉落,也陪他們跑了兩趟醫院,到了第二間醫院,醫生檢查確認沒問題.但是對方提出異議,醫生提出可以留院觀察,但是對方不願意,於是對方就自行繳費離開,在醫院外我也請對方多注意傷勢,到了隔天對方打電話骨盆有問題會痛,我請他繼續就醫,對方約了幾次要我們北上上去談,問他要談甚麼,對方也不說,到了八月六月打電話要求我們北上.剛好是颱風時間.於是徵求他們的同意.我委任我大伯去了解,過程是到警局看是否有監視器畫面,因為對方要求10萬的和解,但是他的醫藥費不到五千元.而他的機車也是10年以上的車子了,而且對方短短兩周內一直打電話過來一直約見面,卻不說是為何要求我方北上[應該是要私下和解],甚至在短短的半小時內打了五通電話說要和解,我當天帶小孩去看醫生,我小姑幫我接電話接到等我回來大發飆,還要我在颱風期間上去談和解就算了還改了好幾次時間八月25號提出了調解,到了九月談了第一次調解    [也是委任大伯]最後財損部分委員殺價至兩萬多[精神賠償五萬"一人兩萬五千元],我方原本只願意賠償財損部分,但大伯想盡早解決此事提出願意五萬和和解,但對方要執意要七萬.包含精神賠償.機車維修.手錶維修.醫療費用等等的,光是精神賠償就要五萬.說甚麼一人兩萬五的精神賠償.但是當時我的車頭已經接近到中線.且我的車子沒有撞擊對方的痕跡.只有被對方的擦撞痕跡.[車廠也說是對方撞擊,不是我方撞上]且對方後座乘客是掉落在我右前輪位置.而不是在對面.對方說他時速只有十公里很慢.但是我的車牌被他的機車給鏟起來.且對方的酒測值都沒出來,對方有規避酒測[一直不斷的抽菸\推託]都是失敗的測了兩次,[其一 警方要求對方喝水再測]一直都失敗,警察就說不用測了對方用左手簽名.機車倒的方向也面對我們.所以有很多問題.目前對方已提告.有接到警局通知作第二次筆錄.目前預計11月7日前往警局.

YANG 104-11-02 10:55

各位好,小弟在上禮拜不小心發生車禍,我在小巷內發現走錯路要迴轉,但有先提下來看前後來車,確定沒車後我在向左轉回至對向車道,我已經迴轉至對向車道後方有一台機車時速非常快撞到我(但他有急煞),請問在這種小巷內迴轉,肇事責任來講是怎麼釐清呢?

目前對方說他自稱鎖骨斷掉,我目前只是手有瘀青,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且有調閱當時監視器畫面,尚未做筆錄,做筆錄時是否要將影片提供給警察單位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5: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狹路標誌的路線是不能迴轉

2、迴轉時必須打左邊方向燈,並且確認往來無來車才可以迴轉

3、基於上述規定,您遭認定有過失的機會很高。

4、建議還是將相關影片交給員警,取得初步判定表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依據肇事責任求償

 

王小姐 104-11-02 00:26

公然被路人再10萬人fb粉絲頁栽贓認定我為減肥藥源頭,並公開辱罵我下三濫,人渣,垃圾,豬八戒,不配當人,已上辱罵完全公開,並再私訊要我試試看,並且奉陪到底已上以妨礙名譽提出報警附帶民事賠償,請問多久才能傳換對方到案製作筆錄?有無更快解決方法?因為每天依舊被騷擾謝謝

翻拍,至警局作筆錄或到地檢申告。同時,民訴排除。

王小姐 104-11-04 00:05
回覆 陳冠華律師 的發言內容:

翻拍,至警局作筆錄或到地檢申告。同時,民訴排除。

妳好10.28已報警,只是想詢問是否有更快可以傳換對方到警局做筆錄的方法

至於妳說民訴排除什麼意思?不太懂謝謝

視地域而有別。某些地方很快傳喚,且速度很快,有些則否。民訴可請求撤下並賠償。如果真心想快,就調解也可。

Cc 104-11-01 22:21

律師你好

我第一次偷竊是在104.10.01 已經有去地檢署 檢調問我是否成任加重竊盜罪 我已經承認 我知道這樣就表示 結果不會很好

還沒收到判決書 但我想知道 是不是不可能緩刑緩起訴

然後 我在10月底 不經意又偷了東西

我自己跑去投案 但警察說 這樣不算自首 因為他們已經查到我了

接著就做筆錄 和解  兩個案子我都有和解

我的問題

1.兩個案子是分開判決嗎?

2.加重竊盜罪 是否不可能判緩刑緩起訴了?

3.我第二個案件算是累犯 所以照理來說 會被判得很重吧? 會被判類似怎樣的刑責?

4.請問有可能申請勞動處罰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1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二個案子分屬二次犯罪,可能分開判決;加重竊盜似難以取得一緩起訴緩刑之判決,您可嘗試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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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春 104-11-01 20:34

我於今年5月21號請朋友(B)代辦門號換現金兩門(台灣遠傳各一),申辦先決條件是B如果可以給朋友使用去支付月租費不欠繳不違法我才可以交給B申辦,B也說會有人使用,現金我有拿到但是都是五百一千分次給,當初B告知訴我證件要放在電信行跑流程大約兩至三天,中間我有要用到我的證件我也有一直跟B討要,但是B一直拖延,23號拿回證件,之後詢問報好的門號號碼為多少,B吱吱嗚嗚的說要問問看,所以我自行打電話去電信客服詢問,卻發現名下又多了兩支門號,所以變成四支門號,我立即去電信行申請非本人辦理,我去問B,B說他也不知道  他去問問看,之後有兩間電信業者跟我聯絡,卻發現,B跟我說要放著跑流程,卻是轉交第三者(C)帶到第二間電信行作申辦,我告知B我要做報警的動作,B說他願意負責多出來的門號做解約,我就和她簽下一張調解書寫到申辦時間三個月後即做解約費用由B支付,基於B信用差所以在和解當天需繳付三萬的解約金視為押金,以防時間到找不到人,B以沒錢為藉口將押金繳付時間拉到6月10號,但是也沒給,之後我相繼跟B討,只討到八千塊,解約時間倒也說沒錢,四支門號的繳費紀錄通通都是欠費,於十月中我向他提告偽造文書,十月底電信公司要做強制繳款所以我只好自付解約多出來的兩門,現在警方筆錄做完大約一個禮拜,卻說我可能是非法提供人頭協助犯罪,也就是共犯,但是我是被害,我什麼都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多申辦的,而且四支門號打的調解書B一件都沒做到,請問我該怎辦,也不能撤銷,我會被判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1 2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姑且不論遭B偽造文書的那兩支門號,您賣門號的那兩支門號,倘若有人用做犯罪之用,您還是可能遭認定是共犯。

2、就您所述的狀況,涉及兩個犯罪(共犯及偽造文書),建議您備妥相關證據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兩個小孩的媽 104-11-01 18:07
我今年10月因未急用錢,自己信用卡有卡循,慢繳,所以信用不良 本身雖有投保但最低,每個月不到一萬元, 找了多家的銀行都無法貸款,情急之下在line裡看到有幫忙貸款的公司 說貸不過賠10萬元,所以就留下資料了, 當就有位銀行的先生打電話來詢問我需要的金額及資料 問完說要評估在聯絡,隔天打來說可以貸的過 但是要有一些資金證明,但是我就是沒有才要借 那位先生說那他幫我問代書看怎麼辦理,隔天打來說 代書要我準備三本簿子及提款卡 代書會幫我做美化金額,到時候去銀行對保,就可以了 就把我的雙證影印,三家封面影印,提款卡寄出了 說時間約三天就會通知我到銀行了 等到弟三天都沒有人打來,我就接到銀行電話,說我簿子異常出入,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叫我報警 這時我才醒來,我被騙了,打銀行先生的電話代書都關機了 我就把我寄出的三家掛失止付,去警局報警,但是警方說沒用了, 已經有6個人報案了,我現在好無助 公司這裡要匯薪水已經無法匯進去了 現在都還沒有通知做筆錄,越想越怕, 已經想到要尋短的念頭了,但是又看到兩個那麼小的小孩,好捨不得 我到底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1 1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最壞的狀況就是詐欺罪幫助犯,倘若您沒有前科,入監服刑的機會比較低,不要想不開。

2、倘若您可以將當初的貸款的相關事證提出來,還是可以爭取無罪。

3、建議可以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倘若符合資格,可以申請扶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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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1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之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對方是如何宣稱)之證據蒐集清楚,以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另外,若不幸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幫助詐欺之刑期大概是兩個月唷!

 

方蓁 104-11-02 00:0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之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 ... (恕刪)

你好言律師,我也是遇到跟版大的情況,但不同的是是對方自己打來找我辦貸款的~~我給了他四個帳戶~~但是您說如果被判刑沒前科的話大約是兩個月,但是假如不幸被判刑了~但警示戶還可以解除嗎??另外的是那些被詐騙人的錢~也是可對我民事求償對嗎???就是說只要他們跟我求償我就必須要賠那些人被騙走麼錢是嗎?

Vivi 104-10-31 20:22
日前託朋友從日本帶回來合利他命,因為吃不完怕過期所以在網路轉賣,也沒有賺錢,後來收到警察局的通知單要去做筆錄,警察也要求向我購買的人提供東西檢驗,請問後續的程序會怎樣?還要去法院出庭嗎?還是直接罰錢?如果要出國會有影響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1 22:52

您好,警察做完筆錄後,可能會函送地檢署,再看是否認罪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您好:

建議於偵查時即爭取緩起訴,不然之後需要出庭,可能會影響出國計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未取得藥證,所以不可販售藥品,而本件既已由於檢警來偵辦,即表示已進入刑事程序,應視所犯法條來主張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文 104-10-31 18:22

被警察臨檢並查獲小量K他命,重量我不知道應該頂多1克左右 , 現場還有另外2名女性

然後3個人一起被帶到派出所

警察在凌晨3點及3點多連續完成2次的筆錄 , 但第2次筆錄上寫時間是07:00 , 警察私下說要提前做才錄音的 , 也在5點多就由派出所載到分局 ( 是否有違反規定 )

 

筆錄內容大致如下:

1.K他命是我帶去的 , 是另外1位說要使用才拿給她們用 , 警察臨檢時就說是誰的 ,我說是我的 , 因警察說一個女生有用所以就構成轉讓 , 且無對價關西

2.那一小包K他命是2015年4月多網路上認識的網友沒用完放我那邊的

3.我只看到有一位女性有使用K菸, 但另一位沒看到有沒有用

我不想背轉讓的罪名 , 且當時是我放桌上 , 是她自己拿去用的 , 我驗尿是陰性 , 女生是陽性反應 , 請問目前在筆錄跟檢查官面前都是這樣說的 , 請問到法庭能翻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1 20: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將毒品放桌上,對方拿去吸食您也沒有阻止,在法律上也叫作故意。

2、倘若您沒有其他抗辯或是事證提出,且沒有前科,建議您可以認罪請求重輕量刑。

3、倘若偵查庭開完了,建議盡速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狀紙聲請再開,否則無法適用減刑條款。(偵查、審理均自白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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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104-10-31 21:0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將毒品放桌上,對方拿去吸食您也沒有阻止,在法 ... (恕刪)

2年多前曾持有被抓 , 但沒有使用

這次因為自白後還會在地方法院開庭嗎 , 會直接判嗎 , 請問多久內要找律師幫忙聲請再開 , 請問有聯絡方式嗎

可以改成我看到時她已經在用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1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轉讓三級毒品之犯罪,可能涉犯藥事法之規定,可嘗試請求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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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1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轉讓三級毒品之犯罪,可能涉犯藥事法之規定,可嘗試請求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1 02:19

 毒品犯罪持有轉讓甚至販賣的刑度都不同,還要具體看當時情況,使用毒品的女生在場時,你的反應如何,是不知情還是默許或是引誘她使用,會影響到你適用的法條。建議你與律師當面諮詢,了解當時實際情況與筆錄內容,再為你分析。

您好:

因您轉讓三級毒品可能有違反藥事法之問題,建議爭取易服社會勞動,而翻供之問題,可能要知道詳細情形甚至閱卷後較為清楚,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阿文 104-11-01 17: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偵查庭上說的不算自白嗎 , 請問這會用圍反藥事法起訴嗎

2. 女生的筆錄會影響到我嗎 , 請問幾時能調閱我跟女生的筆錄

3 . 有前科但已過緩刑期了 , 算累犯

4. 要出狀是直接跟律師當面談後決定內容嗎 

謝謝

路易斯 104-10-31 01:09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我於103年四月被判緩起訴戒癮治療,在104年10月30日被警察釣魚後因身上有一組吸食工具但身上並無任何毒品,連吸食用的玻璃球都沒有,只有一組稱為"水車"的工具(但警方判定為吸食毒品的工具)因此被帶回派出所驗尿,但驗尿結果我肯定一定會有,但因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因為緊張慌張我只敢說沒有吸食,現在有點後悔少了自白的機會,到了地檢被問話我才稱當時因為緊張慌張現場發生的經過真的記不清,隨後承認有吸食毒品,並補充說明因在台北工作不順搬回台中剛找到工作家上家庭環境因素不佳希望能重輕量刑,不知道這樣是否會有用?我緩起訴的部分目前也只要在去關護人那邊兩次舊圓滿結束,途中不管是醫院或者關護人那邊都未曾請假沒去驗尿,這樣的表現是否會有讓檢察官有感覺加分的作用?
上網查了資料,知道撤緩是機率非常高的,但不知道有沒有不撤緩的案例,我應該怎麼做才好?還是一定會被判處有期徒刑留下前科紀錄?因為是昨天才剛結束的事情,我應該要寫狀告之檢察官我的難處以及悔過心?或者該做些什麼,這次吸食也真的後悔莫及,希望律師先生能幫忙想想辦法。 騎帶您的答覆 

法律研究者 104-10-31 09:35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你的緩起訴是會被撤銷

             很快就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一、會被撤銷緩起訴,然後起訴。

二、看你吸的毒品種類是什麼,可以先查一些判決就知道一般實務上是判多重。

三、一般會擔心是因為不知道可能的結果是什麼,如果你知道可能的結果就比較不會擔心了。

四、你應該擔心的不是留下前科,你應該擔心的是毒品戒不掉。可以的話要想辦法找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1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緩起訴將被撤銷,與這次施用毒品之犯罪一併起訴之,您可嘗試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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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 104-11-15 20:5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想跟你請教一下,像我這樣的話大概會被判怎樣的結果呢?因為網路上回答不一還是來請教您們比較妥當,大概刑度的輕重以及我現在是否還需要做些補救的動作,例如跟檢察官求情之類的,看能否能夠輕判可以聲請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
家裡面經濟狀況不好,最好是希望可以聲請社會勞動。但接下來我還會去開庭嗎?還是他會直接判決?這種情況通常都是簡易判決嗎? 麻煩律師可以給我個答案 感謝您。

也謝謝你跟我提醒我不要在吸毒,雖然二犯了,講出來的話可能大部分的人也不會信,但我也真的不想再碰了,一碰就有不好的事情發生。   
路易斯 104-11-15 21:01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想跟你請教一下,像我這樣的話大概會被判怎樣的結果呢?因為網路上回答不一還是來請教您們比較妥當,大概刑度的輕重以及我現在是否還需要做些補救的動作,例如跟檢察官求情之類的,看能否能夠輕判可以聲請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
家裡面經濟狀況不好,最好是希望可以聲請社會勞動。但接下來我還會去開庭嗎?還是他會直接判決?這種情況通常都是簡易判決嗎? 麻煩律師可以給我個答案 感謝您。

也謝謝你跟我提醒我不要在吸毒,雖然二犯了,講出來的話可能大部分的人也不會信,但我也真的不想再碰了,一碰就有不好的事情發生。   

hide 104-10-30 23:01
上禮拜在網路認識一位女生,我們在網路上約好要發生性關係,都年滿18歲,當天到了現場女方就立刻走上來抱住我,而後發生了關係,結束後一起走回車子的路上他突然消失了,當天晚上他傳訊息給我說有另一個女生也想認識你,我們三個可以一起發生關係,我當下拒絕後沒多久,他傳了警察在找我,剛剛說三人的事情是警方要求他說的要引誘我出去,但是警方該有能力查得到我個人資料可以打給我,當下沒有相信他的話。 今天接獲警方通知到場做筆錄,我據實的回答了是雙方同意的,對話紀錄也有印出來,但是對話內容看得出來是要發生關係但沒有很明確的說要發生關係,錄影機也沒有拍到他抱我的畫面,因為被擋住了,只有看到我們一起走在路上的畫面。 警方是說原告當天發生關係後立刻就前往醫院驗傷了,但是對他有利的證據不明確,對話紀錄也看得出來雙方有同意,可能會判無罪,且我不是他第一個告的人了,懷疑他是在設圈套。 但是我還是怕被判刑,請問我該如何做到100%無罪結案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0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無違反意願部分作爭執,應提出雙方前後聊天之通訊軟體line訊息紀錄,證明無違反意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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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0 23:35
若對方已經滿16歲,對方可能是告乘機性交或強制性交。然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您好:

1.  依您所述,恐係遭女子故意設陷阱,即使您提出對話紀錄,女子恐會爭辯說他只是同意跟您出去,但發生關係是被您強迫的,因此若您能提出發生關係後,女子還正常跟您對話,且還要介紹其他女生給你的對話,顯然就代表上次發生的性關係是在自願性下。

2.  您表示對方有去醫院驗傷,但必須先行檢驗驗傷報告,您亦必須回想當時是否有讓該名女子受傷的疑慮,若無,顯然就是女子自行傷害,建議您向警方要求對質並測謊,以釐清責任。此外,您必須調閱發生關係地點的出入畫面,並找尋有無人證,可證明女子當時是自願進入。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31 13:57

 初步看起來,對你較有利,可以攜帶所有資料與律師面談,決定最有利的答辯方向,增加無罪的可能性。

傷心人 104-10-30 22:06

律師您好

小弟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買到假貨的皮夾 並且在公開場所販售

被釣魚的警察抓到 我該如何往不起訴走呢 很急 感謝您

筆錄裡面也說明 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入 並且出清的低廉價格賣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0 22: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請詳述所謂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以利協助。

2、倘若無法證明您是在合理的情況下,不知情購買,並且提出相關事證,恐無法獲取不起訴處分。

您好:

您必須提出當初的購買證明,若是您當初就是以低於市價許多的價格購買該項商品,就有明知該項皮夾是假貨的疑慮,但如果您能提出當時購買價格與市價相差不大,或是當時的賣家有堅持商品是真貨的紀錄,即可證明您確實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入。此外,您亦必須證明該項產品僅是單一商品出清,並未以出售假貨營利。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米露 104-10-29 21:03

你好: 

   生平第一次進法院.因今年4月22發生車禍.在無號誌的小路口.我是左轉車.對方是直行車.發生車禍.當時因有一台腳踏車要直行.我以在路口禮讓.等我要過路口時被對方撞上後輪.當時雙方都送醫院.對方傷勢比我方嚴重.之前有先開調解庭.我自己有先上網查一下.在路權方面是我的過失.想說去調解看看對方提出的條件如果不過分就好.但對方一口開出350000.包含(精神賠償.看護.工作損失等等等....).調解委員在一旁也聽不下去.還調解2-3次.那直接走法院.

終於在刑事告訴 6個月之內.對方提出告訴了..就在前天開庭.當時很緊張.因為畢竟我輸在路權.開庭時.我自我論述.到對方論訴時.他竟然說她當時的時速只有20公里.因檢方有當時雙方的筆錄.檢方又問了他一次是20公里嗎.他又說他忘記.這時檢方說你在筆錄明明說是50公里(警方初步鑑定他車速過快.我方未禮讓直行車).檢方說了一句當時我很想笑.--現在是要寫20還是50公里..這時我覺得對方有點荒了.於是我馬上對於我質疑的地方詢問對方.當時對方於醫院住了一個月.但又在一個月後轉院.我請他拿出第一次的診斷報告.他說沒有.只有轉院後的報告.這時檢方有詢問他是何時轉院.他也說他不清楚.我當時感覺對方是有人在指導.這時檢察官也問你轉院自己都不知道.他回答他媽媽辦的.這時檢察官說了一句.如雙方都要告就會留下案底.於事件檢方建議要不要在調解看看.因需雙方都同意.於是又退回調解庭.

我的問題是:退回停解後.他還可以提告嗎.這時以過6個月有效期?

                我也相信調解應該不會有結果.看來又會有民事庭.

                可以建議依下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均可以互為提告,而本件看起來對方應已提告,所以沒有六個月期限之問題,當然您若要對他提告,也要在六個月內為之,若調解不成,則檢察官應該兩造均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辛蒂 104-10-29 20:02

日前在臉書社團販賣二手物品,對方在匯錢後要求在幾天後再寄出,期間我曾詢問過她寄件資料,但無回應,後來因為一時誤看,以為沒匯錢就又留言詢問是否匯錯,但對方沒有回覆,後來以為對方不買就留下留言後封鎖,直到使用該帳戶才知被凍結,已被對方告詐欺並才發現了對方的匯款。

帳戶凍結第一時間已留言對方道歉,後來經過筆錄跟開庭,但對方沒出現,法官建議寫調解書也寫了,請問對方在沒有留下任何寄件資料情況下,詐欺罪會成立嗎?若調解不成是否能告對方誣告呢?(因為對方明知道我留言詢問多次沒查到帳仍去告)

 

謝謝

您好:

重點應該是證明自己沒有詐欺犯意,建議將所有對話內容及匯款資料整理後,陳報予檢察官,並告知相關事實。

阿旭 104-10-29 18:45

我在10月初的時候吸食安非他命被警察抓了然後在警局驗血還驗尿,做筆錄我也坦承一切後來就被送高雄地檢屬,檢察官問了我一些話我全部坦白承認,後來他就說好可以回家了!

因為我是第一次被抓所以請教一下那接下來我會怎樣呢?爬了一些文這樣我會再收到法院單然後勒戒嗎?

因為過了20幾天了,我也下定決心不再碰了也找到穩定很好的工作,因為我是獨子,家裡有小孩養又有兩個年長得夫母要養這樣我能求法官判緩刑還是別的處罰嗎?請問我現在該怎做呢?每天都在想法院的單來了我就要去勒戒了,單何時會來,我真不想失去這份好工作,幫幫我吧

RENE 104-10-29 16:19

甲行駛在路上為了閃躲對面的車,所以緊急往右轉,不小心插撞到違停在馬路上在自小客車,後來因為有急事,所以暫離,之後馬上回到車禍地點,看乙方通知警察,兩方並在現場製作筆錄

現在要進行和解,乙方表示和解書她們自己打,並不使用網路上的版本,和解內容如下:(1)甲方願意賠償所有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含修車費及交通費等一切費用‧(2)乙方車輛受損修復,乙方願意放棄民刑訴訟

目前的問題是

1.我們同意接受所有收車費用,但是和解書上要注明對方有違停,可是對方不願意修改和解書‧

2.我們沒有說要負責所有賠償責任,更不認同和解書上寫等一切費用,甲方欲修改這些文字但是乙方不願意‧

3.違停的車輛並非乙方的,所以我們要加上其它人爾後皆不可再向甲方要求賠償訴訟等字句,只修改乙方同樣不願意‧

請問這樣我們應該如何解決?若乙方堅持不簽和解書,是否在之後在調解會上甲方提出是因為乙方不願意修改內容,導致未和解,甲方就可要求乙方修改內容並簽字和解?

沈恆 (沈律師) 104-10-29 16:50

您好!

1.和解書沒有具體的金額數字且對方不是車主,簽這樣的和解書並不能解決問題。
2.若無法達成共識,也不需要勉強和解,本件若無人受傷應該沒有刑事責任,可等對方提出民事賠償訴訟再答辯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達偉 104-10-28 23:22

小弟在102年3月25在自家樓下汽車遭竊,當時有報警,今年7月的時候,台北刑大突然打電話來說我車子找到了,要我到台南認車,我認車後確認車輛是我的,除了方向盤總成(包含鑰匙),行車電腦可能也不是,做筆錄時,警方說我的車被借屍還魂,事故車的車主警方他們有追查到,拿到當初車輛重大事故的照片(幾乎全毀),警方只告訴我,他們很確認車輛是我失竊的那台,整車幾乎沒有變動,我車子當初全車零件有噴微浮粒子(警方靠這個查出我的資料的),但是車子確不能還給我,因為車子已經被第三者買走,警察說這種百分百確認失竊車輛車主的,最快半年能移送,到時候會通知我,在看檢察官怎麼判車子歸誰...
我想請問,我這樣有機會拿回我的車嗎?警察是說,通常會判還給失竊車主,請善意的第三者跟車商求償。但是我去查法條,動產失竊超過兩年,我就不能跟善意第三者要求無償返還,如果是這樣...那警方找到我的車,對我來說...完全沒意義...,只是讓人更傷心而已。

stanley 104-10-28 19:39
我想問毒品相關問題 因為之前在ut男同志聊天室有人在約玩的寫hi fun因為不懂 然後就與哪網友約 因她說要我去拿東西(安非 他屬成是ice)因我也不知道 第一次好奇 他就把哪位聯絡人用Line傳給我 要我與他聯繫 去幫他拿 我說好 就第一次去拿這東西.
然後前天因為自己有支gucci手錶 朋友送的 也沒再帶 然後自己敲哪位給藥物的拿東西 他說換2克我說好 然後因為自己經濟狀況有困難 想說賣錢 當初哪位給藥物他說I克賣2500 然後我也第一次知道這是這樣屬稱的 因為我不知道 所以我想說上去ut男同志聊天室賣 當初上去網路也沒想哪們多 因為看到有人打說玩菸 就直接跟他說我有賣 賣一克3500 這樣 2克賣7000 然後是警察它們在等的 然後警察就問我 我說這是我第一次 我也不知道 因為我沒有這樣過 因為待業中 才會去亂想這樣 然後我跟警察說我以後不會了 我知道錯了 他說初犯 是還好 然後就跟警察會警局 去做筆錄 驗尿 指印 也因為太晚 被關在拘留所 這也是我第一次這樣 從來沒這樣被關在這裡過 然後去法院 也先在男新關的地方很多人 然後叫到我時被上手拷 也是第一次這樣 我很害怕 然後就上去2樓去檢查官哪問 他就問我 毒品是我在台北市復興北路13樓被抓到 我說對 他說是我自有的嗎? 我也說對  然後我也跟他說我不知道這也是我第一次這樣 我也跟他說我有跟哪位拿藥的人的Line通訊 我可以傳給警察它們 因為一開始我也有跟警察說 我可以把這訊息傳給它們 然後檢察官問我 警察有說傳給他們嗎? 它們好像沒說話 我也忘記 然後檢察官說 我願意提供資料給他們嗎?賣藥物的人 我說我願意提供 我也說我提供完這訊息傳給警察 我就要把這個通訊刪除 他也問我這包藥要銷毀嗎 我也說好 然後就這樣 然後就又下去b2 沒多久 換另外檢察官 旁邊一樣坐書記官 他也問我同樣內容 我也跟他前面第一位檢察官這樣跟他說 我也說我第一次不知道 然後檢察官說 以後不要再犯錯誤 我說好 他就說一萬元交保 然後就交保出來.
然後我也不清楚 想說交保出來就好了 我朋友說還要等法院通知信函來 還要在上法院一次 我有點害怕 前天在拘留所 我對我說我好笨 怎們會做這事情 我很後悔 自己好奇 害到自己 然後現在也要等驗尿出尿 如果說有驗出來 聽朋友說 要勒戒 我也有上網查詢 也害怕 但因為下週有新工作要開始上班 如果勒戒工作又不知該怎辦 我朋友說可以申請醫療勒戒 每月去醫院就不需要進去勒戒 也可以好好上班 法院判初犯我也不知道會怎判 可以易科罰金嗎?
他有說可以寫狀紙 寫我的情形 到時交給檢察官 因為我經濟狀況有困難 也要繳交房租 也有就學貸款要繳納 然後我本身是hiv的病患 都有定時回去檢查 因為沒有這樣過 所以很害怕 想詢問顏寧 律師小姐 謝謝                                                      我是張先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9 0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涉及施用毒品,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若涉及販賣,就比較棘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涉及施用毒品,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若涉及販賣,就比較棘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4-10-29 00:35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要趕快爭取院外治療

             而且要立即在時限內處理 才有可能免去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相關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9 08: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涉及施用毒品,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若涉及販賣毒品,就比較麻煩,應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避免自己說錯話,變成承認販賣之自白

子珅 104-10-28 18:16

事發點是在T字路口,我方號是紅燈右轉號誌,對方是直線左轉號誌,但對方迴轉又要急切出外線道未注意我方來車,撞上駕駛座車門及後左車門中間,但現在對方ㄧ直說他是可以迴轉的,可是我方在過灣時已經前車輪已經快過斑馬線,而且因為此次車禍導致我身體左背挫傷也有去驗傷,警察局也有做筆錄,可是現在對方ㄧ直說是我的錯,而我只有強制險,對方是全險,這樣我會賠錢嗎?還是有什麼建議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8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DAVID 104-10-28 18:01

9/16AM0844,桃園客運司機黃XX,從慢車道將大客車急切道路旁停在我店門口,時值上班尖峰時間,機車亂鑽,險象環生,黃姓司機共違停了4分多鐘,才將大客車開走,開走時將我的店外懸掛式招牌(底端離水溝人行道3.1米)整個扯下損壞(ps. 招牌啟用約3個月,未依法申請),報警及製作筆錄,黃姓司機說要申請調解,但實際上並沒有.甚至到新北市工務局檢舉,我的招牌是違法設置在車道上,事實上招牌是掛在我的私人土地水溝人行道上, 大客車違規停在新莊區交通繁忙的中正路的黃線實線上,黃姓司機從頭到尾未曾到過歉,甚至檢舉後,到我店裡嗆聲要走法院, 我店門口有裝監視器,清楚拍下其違停的事實與時間,請問我可以告他什麼罪名? 毀損他人財物? 公共危險? 而對於桃園客運, 我又可以告他們甚麼罪名?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向對方及桃園客運公司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AVID 104-10-29 20:25

 要到桃園提告,請問有哪些費用, 費用大概多少? 有律師願意接此案子嗎? 

謝謝回復    DAVID

 

Akon 104-10-28 15:04

各位律師好,這是一件行車糾紛,但對方完全不想出面處理,小弟我現在已到警察局告對方毀損強制,但不知道之後到法庭上的我如何提出哪些告訴以及賠償,因為完全沒有經歷過,所以有很多問題,文章比較長,感謝各位律師耐心看完。謝謝。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當天是晚上,我開車在等紅綠燈,有個機車騎士停在我左前方(有清楚拍到車牌),看到綠燈號誌後但沒前進,因為我要往左邊走,我按了一下喇叭提醒對方綠燈要前進了,結果引發對方一路跟車還擋在我車前方四次(行車紀錄器有清楚錄到對方蓄意擋車),在小巷子內我無法繞道而行。

在小巷子內對方曾停在我副駕駛座旁拿石頭敲我車窗跟我說話,有看到對方的臉,但聽不清楚他在說什麼,像是喝酒醉,在這過程中沒有任何衝突(行車紀錄器有清楚錄音),最後我就先行離開。

殊不知對方居然一路尾隨,到我停等紅綠燈時,對方居然拿石頭砸破我後擋風玻璃,然後就騎車離去,當下我就報警了。

我一直表態要約在警察局談和解,只想對方賠償車損就好,但對方一直避不見面而且不承認當天晚上有騎車外出,警察打很多次電話只有接過兩次,也沒有回電警察過,態度很不好,我只好對對方提出毀損強制告訴。(這過程都是透過警察溝通,並未跟對方面對面或通話過)

 

有幾個問題如下:

1.後方駕駛有目擊對方砸破車擋風玻璃,行車紀錄器有拍到對方砸破車窗前幾秒時有經過他的車,路口也沒有監視器,請問不知道這樣告對方毀損能不能勝訴呢 ?

 

2.因為對方一直蓄意擋車,使我無法繞道而行,行車紀錄器有清楚錄到,那對對方提出強制罪是否合理呢 ?

 

3.如果強制毀損罪起訴成功,還能對對方提出車損賠償(是民事訴訟還是民事賠償呢)嗎 ? 可以的話要在什麼情形下提出 ? 要如何說呢 ?

 

4.警察有拍我車窗破掉的照片,修完車之後(有收據)才發現車頂也有被打到凹陷,因為當時是晚上看不清楚還有什麼地方有受損,而且我緊張之下以為只有後擋風玻璃破裂,所以筆錄只有寫到後擋風玻璃破裂,請問這部分我能求償成功嗎 ?

 

 

5.在事發當晚到現在一個多月,每每我開車或騎車時,只要後方有人一直跟著或是突然停在我車旁,我都會很緊張而且害怕;晚上睡覺都會一直想到案發經過對方跟車以及砸車的事,導致很難入睡;還會常常想到如果當天老婆小孩坐在後座的話,就覺得一陣後怕。這些事情我有跟朋友以及老婆說過。請問這樣我能不能對對方提出精神賠償 ? 可以的話要在什麼時候提出 ? 能提出多少金額才比較合理呢 ?

 

6.警察有說到請對方到警察局說明時,對方口齒很清楚,跟行車紀錄器聽到的差很多(聽得出來是同一人),警察認為當天有喝酒,這樣能讓對方吃上酒駕的罰單嗎 ?

 

7.假設判賠成功,如果怕對方不肯賠償,請問要如何提出強制對方執行賠償呢 ? 在什麼時候要提出呢 ? 

 

8.請問要提出民事賠償、精神賠償或是其餘賠償,是在法庭上口頭跟法官說嗎 ? 還是事先要填妥什麼文件嗎 ?

 

我的問題很多,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耐心看完以及回答!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8 21:53

 拍到蓄意擋車,妨害你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故意拿石頭丟你,構成毀損罪,我想你的行車紀錄器應該也可以錄到車窗破掉聲音,雖然沒有拍到他丟石頭的畫面,但是以他擋車的行徑以及車窗破掉時他在附近的間接證據,應該足夠證明他有毀損你車窗。民事損害賠償可以利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如有進一步問題,歡迎來電預約時間諮詢。

阿潘 104-10-27 23:27

您好,我本身騎機車,於10/23日與汽車發生事故,對方靠右未打方向燈且無確認直行車直接迴轉,我為直行車,有保持安全距離且在限速內,且在做筆錄時對方提供行車記錄器,未有重傷,僅有輕傷。
對方保險公司已聯絡我並請我傳真行駕照及估價單以及維修車行位置。車行研判維修費用為22150元,而依行政院財政部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之規定,機器腳踏車之耐用年數為3 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率為千分之536 。我為2014年11月購入,且購入價格為63300,故殘值為32198.6元(63300-(63300*0.536*11/12))。

1. 依照民法196條,我是否有向對方保險公司求償減少之價額的權利?(車輛變成事故車的損失,參照民法213、215條)

2. 若我要求"恢復原狀",是否就失去了上述的權利?

3. 我相信對方保險公司會以折舊為由壓低維修費,我該如何與對方談判以維護自身權益?

浪浪 104-10-27 19:40

今年五月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 前方車多 緊急剎車 來不及撞上前車後方

當下下車對方是孕婦看起來沒什麼傷勢有驚嚇的樣子

再來聯絡警察以及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到院檢查

做完筆錄對方先生說 人沒事就好 之後再連絡雙方保險處理

在這邊著名一下我的車險是乙式車險

再來我有聯絡對方 詢問一下車禍後狀況

也請我的保險員去跟他聯落

對方說她有後續有到婦產科做檢查 小孩沒事有動到胎氣

再來說有請一個禮拜的假

之後對方準備生產 我的保險員就暫時沒有聯絡對方 怕吵到對方生產

後續對方打過來給我說我的保險員一直沒處理我們車禍賠償問題

然後說如果沒處理的話過幾天就要提告

當下我馬上打給保險員問問狀況

我的保險員說對方說要生產所以他想說不要打擾到對方的生產狀況

再來對方申請第一次調解 因我工作無法到場 我請保險員過去幫我談

第一次調解對方開價工作損失以及尾椎受傷的醫療總共60萬

保險員跟我說60是對方一個月的收入十萬依算半年還有尾椎脫臼的理賠

但是對方也沒有拿出明確的證明 

之後保險員又跟對方聯絡 現在對方開價15萬工作損失也是要依半年算以及尾椎脫臼的醫療理賠 

我的保險員說對方開的證明不是很到位 保險只能理賠對方4萬左右

再來我打給對方 對方堅持要15萬還說你保險應該可以全部理賠

之後我親戚跟對方講他的證明不明確不足以理賠到15萬 

對方就改口說 我就是要15萬 保險如果陪4萬你就出11萬

現在我已經申請第二次調解

想詢問律師 該怎麼做能讓金額到合理理賠範圍又能不花到自己太多錢

以及如果對方提告的話後續的流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8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請對方提供診斷證明書,上面會記載建議休養時間,然後再輔以薪資證明(倘若無薪資證明,就以基本工資計算)。

2、倘若雙方無合法和解,對方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會由檢察官偵辦,然後由法院判刑,期間對方仍可以檢附相關受損單據提起民事求償訴訟,由法院判決賠償金額。

 

PoKi 104-10-27 15:33

今年 年初2月中旬...
我與"岳父" 發生爭執...

事發當天 在我家門口...
我把他拉下車 拉扯著他 對他咆嘯
但是...  我並沒有動手 一拳也沒有打...
事後...  也是當天 經過各各親友們的勸說

與是 我請了 我"岳父" 進來我家坐 與是當場跟他道歉...

還說了兩次 他才接受....

與是 到了六月中旬 我與我老婆吵架...

他便以得知 與是 拿著 "事發隔天的驗傷單" 說要告我... 

他的傷 老實講 是不是我造成的我不確定 

因為當天下著雨 他還穿著一件風衣 我當時拉著他咆嘯就是拉著他的衣領

這點 我確確實實的記得

筆錄的時候 我還向在地派出所 索取當天我家那條街的 錄影畫面
但是...  事發2月 他向提告卻是6月 錄影也早就沒了

那我應該要怎麼處裡會比較好呢....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7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主張未有精神上或肢體上之家暴行為,若對方有舉出錄音,在說明只是一時之拉扯,並未有經常性持續性。

豆干 104-10-26 11:59

各位律師們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調閱監視器的期限,若是一般民眾有調閱監視器之需求,需在幾日內才可調閱,若是上法庭,法官可以調閱的時間是多久,還是法官能無限期調閱,只要需要,隨時都可以調閱???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車禍,經過調委會調解不成,對方要我們過失傷害刑事民事賠償,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對方忽然在直行時右轉,導致我沒有預警情形下撞上對方,對方告我後車撞前車,我們不服,也是告對方過失傷害連帶民事賠償,經過監察庭的判斷,檢察官認為對方真的有說謊之嫌,但是對方卻拿監視器來證明,由於那路口監視器的角度問題,剛好只能錄到我撞到他的當下,對方雖然沒有調閱監視器,但是我們都很肯定,基於角度問題上,我們的錄影是處於劣勢的,雖然這樣,但是不論是在口供上、筆錄上、警察的研判表、分析表上,以及一些當時現場警察所拍的照片都是對我們有利的,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在監視器調閱上對方雖然當時沒有申請,對方現在還能申請嗎,抑或是法官能夠申請嗎???如果可以申請,我該如何說詞比較有利???

Woody 104-10-26 09:03

不點交的法拍屋,其不點交筆錄為"本件查封時,據債務人表示該屋係其前妻與其小孩居住。另據債務人前妻提出所簽立之離婚協議書(王家寧律師及另第三人見證),雙方約定系爭動產無償給女方即子女居住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 請問如如標下 打"無償佔有"及"損害佔有"民事訴訟, 其勝率大嗎? 多久可打完訴訟 取得房子. Thanks.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前手是否訂有期限,若無,則應先發函通知現住者至何時終止法律關係,若期限屆至對方不搬離,則應另行提起遷讓房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oody你好:

由於查封筆錄以及拍賣公告僅作形式審查,實際占用人與債務人就該房屋法律關係仍有待訴訟中由被告提出釐清,然而從上開公告內容應可主張拍定後(後手)不受到債務人與前妻使用借貸的拘束,可訴請返還房屋

以上供參。

Woody 104-10-26 14:25
回覆 陳仲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Woody你好:

由於查封筆錄以及拍賣公告僅作形式審查,實際占用人與債務人就該 ... (恕刪)

請問陳律師, 這種民事訴訟 律師費用約多少? 一般多久時間可結束? Thanks.

您好:

具體情形應視現佔有人與您前手間之法律關係而定,且可能要等拍定後起訴請求才會知悉。

鱒魚 104-10-25 22:56

機車約30km/hr直行外側車道 突然有一歐巴桑橫越馬路

內側自小客車車之間車縫中竄出 對方沒住意左右來車

我看到對方當下緊急煞車煞停還是造成擦撞意外 事故前

方約20m處有一路口行人穿越道 之後到了警局做筆錄

才知道那路段沒監視器 當下沒留目擊證人 當時是我報警的

當下有跟警察講述事情的經過 當時對方跟目擊者都有在場

不曉得警察有沒有把我的口述記錄起來 因為沒有攝影機 而對方

是當天送醫 隔天才去做筆錄 如果對方企圖掩蓋事實 那我不是虧

大了 請問律師員警到事故現場是否會紀錄口供口供是否具有一定

依據效力 如果員警沒記綠口供那我剛怎麼辦呢?

Jia 104-10-25 20:19
我和對方是直向的 他從我左後方撞上我的 我們都是騎機車都在內線道 我當時是在停止線內打左轉燈直到紅燈並確認對向直向車子都停了 才剛起步想左轉就被撞了 我有在筆錄承認我是想要紅燈左轉的 但對方堅持自己是闖黃燈我未禮讓直行車並從旁邊衝出來才害他撞上的 請問我是不是太誠實了反而會害自己很不利.... 所以判決出來真的會是他闖黃燈紅燈嗎 ?但他在我後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行車紀錄器或路口監視器,則可以請求調卷保存,以利事後主張,基本上本件應是雙方均有肇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豆干 104-10-25 14:52

       各位律師們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調閱監視器的期限,若是一般民眾有調閱監視器之需求,需在幾日內才可調閱,若是上法庭,法官可以調閱的時間是多久,還是法官能無限期調閱,只要需要,隨時都可以調閱???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車禍,經過調委會調解不成,對方要我們過失傷害刑事民事賠償,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對方忽然在直行時右轉,導致我沒有預警情形下撞上對方,對方告我後車撞前車,我們不服,也是告對方過失傷害連帶民事賠償,經過監察庭的判斷,檢察官認為對方真的有說謊之嫌,但是對方卻拿監視器來證明,由於那路口監視器的角度問題,剛好只能錄到我撞到他的當下,對方雖然沒有調閱監視器,但是我們都很肯定,基於角度問題上,我們的錄影是處於劣勢的,雖然這樣,但是不論是在口供上、筆錄上、警察的研判表、分析表上,以及一些當時現場警察所拍的照片都是對我們有利的,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在監視器調閱上對方雖然當時沒有申請,對方現在還能申請嗎,抑或是法官能夠申請嗎???如果可以申請,我該如何說詞比較有利???

SHENGG 104-10-25 02:04

A(22歲):在路口等紅綠燈(摩托車)準備左轉,位置在車道中間偏左
B(21歲): 騎乘摩托車直行,距離前方紅綠燈還有一段距離的時候看到燈號是紅燈
    在快接近路口時發現燈號由紅轉綠,該路段速限40,B以40~50的速度直       行,打算從A的左側通過路口

因為A要左轉,B從A的左側要直行因此發生擦撞
A當時倒車 人有受傷 B無倒車 人無受傷

做完筆錄後警察給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A寫在1  B寫在2 

C(20歲):為B騎乘摩托車的車主,在A與B做完筆錄後,詢問A是否有空,當下進和解,A,B,C,三人就在醫院外面討論,

A無當天驗傷

原本C要求A賠償C車輛車殼的擦傷,A不願意
A要求B負擔A的醫療費用200元,B同意了
A又反悔了跟B說不用給了,
C要求A,B雙方至學校教官室簽和解
A說他沒空所以不想簽
這是A自行進到醫院內批價領藥然後就離開了
C建議B發送一則簡訊

內容為:(A同學你好,我是xx月xx日xx時與你發生車禍的B,

1.雙方車輛由雙方各自負責

2. B願意分擔A的200元醫療費

以上是我們在醫院外和解的內容,你確認後請你回復訊息)

當天A的姊姊打電話給B抱怨200元根本不夠 支付A的醫藥費,A的姐姐要求B支付1500~2000元,A說我是學生拿不出這麼多錢1000元可以嗎?A的姐姐答應了,並要求A,B簽和解
C撥了通電話給A,告訴他B與A的姊姊通過電話並且答應分擔1000元的醫療費用,並確人什麼時候簽和解書.
和解書A,B,C,都準時到場在學校教官室簽和解書,在簽和解書的過程中C說出了讓A不舒服的話(例如:還要一直複診喔,好可憐喔)這些言語也被A全程錄下,這時候教官不在身旁

寫完和解書內容後請教官見證,在教官詢問AB是否都同意和解內容,在教官面前A,B兩人簽字蓋手印,A,B各自留一份和解書,教官室也留了一份
和解書內容為
1.B願意分擔A1000元醫藥費
2.雙方車輛損毀由雙方自行負責
簽完和解書後A,B,C皆離開教官室

隔日A的哥哥剝了好幾通電話給B,B因為陌生的電話號碼所以沒接,後來C幫B接起了電話A的哥哥表示他詢問過律師當初簽的和解書是不合理的,聲稱他是在台北上班請假到台中希望在傍晚六點前能夠重新立一份和解書C沒有答應

當天B,C詢問家人,導師,希望能得到大人們給的意見 

之後在下午五點半時雙方相約在教官室談話,對方為(A,A的哥哥,A的表姊,借錢給A的人),我方為(B,C)

談話時,對方A的哥哥,借錢給A的人 一直在發話,對方表示,因為C在昨天簽約的時候說出了讓A不舒服的話(例如:還要一直複診喔,好可憐喔)所以A是被外力干擾下所簽下和解書,所以該次和解書不成立,A的哥哥聲稱A小時候有自閉症所以在那個情況下希望快點簽一簽離開,所以該次和解書不成立,還說他們是單親家庭所以生活費都要靠他們自己打工賺錢,但是A的雇主因為A受傷所以解雇A,
借錢給A的人說如果重新簽一份和解書,要求我們負擔他們的車輛維修1500元,A的醫療費用至A康復為止預計大約4000元,
但是我們顧慮所謂的醫到康復為止根本是無底洞,因為根本不知道A時麼時候會完全康復(雖然A只有膝蓋擦傷,手扭傷) 
還說如果不重新簽一份和解書的話就要走法律途徑,搞不好我們要負擔的費用就要更多了,修車費,醫療費,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等等
在這次的對話中A幾乎非常非常少說話
所有的要求和言語都是A的哥哥與借錢給A的人在發話

一直非常希望B能跟A重新簽一份和解

最後B告訴對方 那就走法律途徑吧
在雙方談話結束前C詢問了A在昨天簽合約的時候C所說出的話是否有使你不舒服,A點頭  C坐著向A道歉一次,並站起來鞠躬道歉兩次

請問之後 B,C 該準備什麼資料
該注意甚麼事情
最壞會付出什麼代價

A的哥哥如果要告B和C
告得贏嗎? 
他的律師費出庭費用最後得到的理賠加加減減
告或不告 哪個對A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