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個月前因為給妹妹載而發生車禍
妹妹與對方的責任歸屬為各50%
雙方都有受到小傷
但因為我是後座乘客 也是受傷最嚴重的
牙齒斷了三顆(2/1以上) 嘴唇縫了七針
可是對方的父親不打算賠償我任何費用 調解兩次都沒結論
(由於對方19歲 事發後所有的一切都由父親處理)
到了偵查庭 我和妹妹直接告知檢察官 我們要和解 但"對方父親"不願意 而檢察官當下也直接點名對方 要對方和解
所以要求我們再次調解 這個月調解了兩次 "對方父親"連金額都不願意談 本來說要和我妹和解 互相撤告 最後又忽然改口要把我的事情一起處理好 才願意跟我妹和解 等於是要我無條件跟他兒子和解 才他願意跟我妹和解
四次調解 那個人認定診斷證明書是造假 後來又說車禍受傷的照片是假的 就連看到我的牙齒也說是我自己弄斷的 當下連調解會的主委都直接罵人 覺得對方態度惡劣 什麼都說是假的
最終調解一樣失敗
1
我想請問 目前是 我和我妹告對方 對方也告我妹
我妹的小腿因為車禍都是傷 甚至出現凹洞 對方則是沒受傷 卻硬開了個挫傷診斷證明書
我妹是願意跟對方無條件和解 當然對方也想 可是"對方的父親"打算用我妹來牽制我 所以故意不和解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是這樣 到法院 過失傷害 我妹一定會成立嗎? 有可能緩刑嗎?
因為目前是對方故意不和解 要把事情弄到爛 互告後 對方如果罰9萬 我妹也一定會被罰9萬嗎?
2
另外想在請問 我牙齒部分診斷證明上有註明 一顆牙根脫落 拔除 兩顆斷裂二分之一以上
我們如果要求植牙費用 但找了三家牙醫都表示沒有估價單可以開 這樣我上法院該如何具體提出植牙的費用?
3
因嘴唇縫了八針 上門牙三顆牙齒也被撞歪 當下牙齒無法處理 嘴唇又腫大
將近一個月無法正常飲食 說話 每天都只能喝流質的東西 對方也不曾打電話關心 慰問
每次調解不是說"要我賠 想的美" "妳牙齒是妳自己打斷的" "車禍照片根本是妳造假的" 一次次浪費我的時間
請問這部分 如果我要提出精神賠償 大約可以提到多少金額呢?
有點長 希望有處理過類似問題的大大可以教我一下
不然遇到這種惡劣的人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難道只能自認倒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