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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vin 104-08-26 09:38

我想請問一下。

去年發生車禍,因調解不成,提告對方.

經過一年時間最近收到刑事偵結報告,裡面寫到對方業務過失造成我方傷害已成事實。

但是卻沒有講到賠償我方的金額!?

是否是因為刑事所以才不去理會賠償問題?那該如何轉民事呢?

刑事已偵結還可以轉民事嗎?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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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偵結報告應該是所謂的起訴書或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吧?

若是,請用最快的速度聲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否則法院判決下來,就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

另外,不論刑案如何,民事訴訟務必於發生事情計算起2年內提告

 

Terry 104-08-26 00:25

律師您好

在判決書的最後面,都會有如"據上論結,本件OOOO為顯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XX條第1項、第YYY條第3項,判決如主文。

若判決書引用的法規錯誤,如上例中是引用民事訴訟法第XX條第1項,實際上應是使用民事訴訟法第XX條第2項

這種情形下,可以做為再審的理由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7 17: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不會構成再審事由。

2、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判斷要如何就濟為佳。

 

aibee 104-08-25 22:12

律師您好

最近有些債務問題找了警察他們都說幫不上忙

一直叫我們找律師最快,但又說找了又不一定能提告

真的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辦

事情是這樣的 爸爸是開小公司做保麗龍

有一位客人叫貨,到了最後欠了2萬多元沒有還清

電話甚麼的都找不到人了(只有姓名跟停用的電話號碼)

警察說不是詐欺所以他們無法報案,要走民事

另一個客人更淒慘了

20幾萬的款項都沒有給付 爸

爸還被騙了借20萬給他

他拿了張支票給我爸

結果一查那張是別人開給他的空頭支票

加起來也被欠快50萬了

目前還聯絡的到人(只有電話姓名)

但借錢/叫貨完全都不簽名

覺得法律真的都是保障壞人

欠錢好像都沒有方法能討得回來

想請教律師能不能夠給我們一些建議或方法 真的很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支票的部分,或許比較可能構成詐欺,可以先提告刑事,另筆二萬元部分,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求快速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5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5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亦可一併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貨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您先收集相關證據支票部分如果在借錢的時後對方明知道用來擔保的支票是空頭支票,就可提起詐欺,另積欠貨款部分,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當事人未異議確定後,則可持該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

政皜 104-08-25 18:05

個人經營的FB粉絲專業上,有多張圖片被盜用於拍賣、臉書、個人部落格等做使用,另外他還有把圖片重製在招牌上等行為。目前自行蒐證已準備提告

請問關於索賠部份應該向警方、檢方、還是法官提起,網路上有看到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又是該怎麼執行?

你好:

若你的圖片具有原創性而享有著作權,對方非法重置或改作,可以依照著作權法第91、92條提起刑事告訴。你可以向派出所等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告訴。 由於著作權法第91、92條之罪是告訴乃論罪,偵查中檢察官會要求被告與你和解調解賠償你的損害,若你同意可以撤回告訴。 若被告不願意與你和解調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具體金額要依受損害情形才能判斷。

您好,您可提起侵害您的著作權刑事告訴,經由檢察官起訴後您可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天使媽咪 104-09-18 23:34
回覆 政皜 的發言內容:

個人經營的

你告~~目的就是要索賠

只要不是獅子大開口和解對你比較有利。

因為你不和解的情況下,對方會被判刑,而附帶民事求償~對你肯定不划算。

因為你請律師~要花至少5萬以上,但民事求償大多低於5萬,等於你是倒賠。(兩敗俱傷)

除非你是大公司,有專屬法律顧問團、律師員工。打民事不必多花律師費......

求償和解金適可而止就好

 

阿卜 104-08-25 17:38

買到凶宅;民事判決 對方返還價金  而我歸還房屋, 但對方沒有錢名下也沒有財產;所以我告他詐欺刑事一審判決我們勝訴 ,但對方卻上訴,請問  若二審他依然被判要去關 房屋我可否出售,若我輸呢 ?

你好:

若法院判決解除契約並返還價金,但下對待給付判決,在你履行對待給付條件之前,無法聲請強制執行。 你仍然是房地的所有權人,可以自由處分房地。 刑事詐欺罪部分跟你處分所有權無關,不會影響處分之效力,只是對方可能依照民法第259條第6款規定請求返還價額,但你仍然可以主張抵消。
smu 104-08-25 11:49

你好,我被告民事需提答辯狀, 若考慮請律師情況下,答辯狀是否由律師撰寫?若律師回覆不需撰寫, 會不會影響最後判決結果?

 您好,

基本上您委任律師就是由律師撰寫答辯狀,若律師覺得不用撰寫,是否是因為已經撰寫往來多次,都是一樣的內容再繞?

但通常委任律師,第一次幾乎都會撰寫答辯狀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5 12: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下:

 1、現行民事訴訟的進行,律師完全不寫狀紙是很少的,尤其是您的案子涉及土地糾紛,相對來說比較複雜一點,應該會提出狀紙才是。

2、有關於律師的選任,除了費用之外,可以多比較,如是否願意花時間與您溝通、案件分析等。

您若已委任律師,當然由具有專 業之律師撰狀對案情之勝敗較有幫助,需不需要撰狀要視情況而定,而撰狀之好壞當然影響訴訟之結果

您好:

若有委任律師答辯狀當然會由律師撰寫,且通常律師會基於與您討論過之結果撰寫答辯狀,相關書狀當然會影響判決之結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會幫您擬狀主張權益,一般而言撰狀完也會給您確認,委任律師前可以與律師說明清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軟糖 104-08-24 21:53

您好:已經是第二次收到高等法院的證人通知書,第一次並未到,想請問,民事部份會罰款嗎?民事證據部份不是應由雙方去舉證,法官也說證人怎麼會來,上訴人律師堅持再傳我出庭????

你好:

若無法律特別規定,每個人都有作證之義務。 按民事訴訟法第303條規定:「(第1項)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第2項)證人已受前項裁定,經再次通知,仍不到場者,得再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拘提之。(第3項)拘提證人,準用刑事訴訟法關於拘提被告之規定;證人為現役軍人者,應以拘票囑託該管長官執行。(第4項)處證人罰鍰之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若你無故不出庭作證,可以處罰鍰並可拘提到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若不到場,則法官是可以裁定三萬元以下處罰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yle.C 104-08-23 22:20
在8月22日晚上9點30分我騎一台機車行經十字路口,因視線死角無法看到我左邊來車,在加上綠燈變成紅燈未注意,當我發現時立即停車並要後退時,被左邊急駛而來機車撞上,根據對方筆錄當時時速60~70,反應距離只有2~3公尺,雙方都有受傷,對方多處挫傷,集中在四肢及臀部。 我想要在和解條件註明這些 甲方:我  乙方:對方 (1)乙方同意甲方修復乙方本次事故所致車輛受損(即車輛損壞修復全部費用) (2)因個資法關係乙方同意自行前往甲方其保險公司申請機車強制險之理賠 (3)甲乙雙方放棄刑、民事告訴權,如已告訴應即具狀撤回,嗣後無論任何行事情狀,雙方本人及家屬均不得提出異議或任何要求,以及追訴情行 但是對方要跟我提出,工作損失賠償,但我認為他只有輕挫傷,不致影響工作。 請問律師和解書之和解條件要加注明哪些部分,不會產生日後糾紛
或如何處理和解 

你好:

你可以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書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依向鎮事調解條例第27條,對方不得再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且調解書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對方沒有辦法再訴訟爭執。

小游 104-08-23 14:58

請問民事判決"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應如何請求;是否含勝訴方先繳那地政的勘測費?謝謝

你好:

若歷次判決書看不出來應負擔的訴訟費用額金額,可以準備支出訴訟費用單據,撰寫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狀,請法院裁定,再以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3 20:20

您好,所謂訴訟費用係為當事人依訴訟程序,請法院以公權力保護其權利,所應支付之費用訴訟費用分為裁判費裁判費以外之費用裁判費,指訴訟當事人依法應繳納國庫之費用裁判費以外之費用,指為其他訴訟程序所支之費用,如訴訟文書之影印、攝影、抄錄、翻譯、鑑定人與證人到庭等費用,其數額均有一定標準。

又依據您所描述之費用,亦屬訴訟費用,固可請求對方支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3 22:27

您好,該筆費用可向敗訴之一方請求之。

HUNG 104-08-23 02:43

假設,我方想要提出車禍告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初步研判表,我方無責,測有酒精 ,而 對方全責


提出告訴 也可以向對方拿到該有的 全部醫療費.機車維修費嗎? 
那在法院拿不出收入證明怎辦? 會有相關的工作損失賠償嗎? 及精神賠償((對方不理不才))

跑工地沒有勞保 沒有收入證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23 06:49

1. 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但對方若對初判表不服,可能會要求送請鑑定。當然若是對方不爭執,則初判表既然認為對方要負全責,則日後當可全額要求對方賠償

2. 收入證明可請工地負責人開,若是都拿不出證明,最起碼也可以依照最低基本工資去算你不能工作損失。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3 20:15

若初判表顯示您查無肇事責任,而係對方須負全責,可以將因車禍導致之損害舉證並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另外,關於工資部分,若無薪資匯款紀錄,建議請包商提供。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4 00:42

您好:

一、提出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後,可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及維修費,但機車維修費之材料部            分會有折舊問題。

二、若無收入證明,建議請營造商提供薪資收入證明,且不能工作之損失及精神賠償亦均可請              求。

June 104-08-23 01:35
我家人在市政府工務局擔任駕駛,因長官指派至整條紅線道路執行割草公務,所以家人把車停在紅線上,
並放置三角錐後進行移動式除草任務,整套流程依照工務局的規定做,之後有機車由工程車後方撞擊
騎士受傷,工務局讓保險公司談,金額認知差太多而無法和解,判刑結果∼法官認定工務局的工程車,
在監理單位登記車種為自用公務小貨車,而判業務過失傷害罪,處刑3個月,上訴駁回不得上訴,單位只說很遺憾,
對於所背負的罪名,我們真的很不甘心,請問完全遵循長官指示的我家人,
能否為著莫名其妙背負的罪名,對單位提出民事求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23 06:55

想辦法在面對對方求償的時候將上級單位拉進來。

 您好,

您太晚問了,在刑事偵查時就應該強烈表達是上級指示的,如上級也成為教說犯,公司應該會比較重視。現在民事賠償的部分應該是民事庭法院判賠多少,保險就會賠多少了。

去跟公司協商易科罰金公司能不能補償吧!

June 104-08-24 15:31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熱心的鍾律師!不好意思,再次的向您提問~有議員為此事開記者會,市府承諾易科罰金及對方國賠的部份會處理.但因市府處理的誠意令我們深感灰心,所以針對我弟背的刑責,令我弟名譽受損,我弟可以對市府提出民事賠償嗎? 謝謝鍾律師!
HUNG 104-08-23 01:1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假設,我方想要提出車禍告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我方無責,測有酒精
提出告訴 也可以向對方拿到該有的 全部醫療費.機車維修費嗎?
那在法院拿不出收入證明呢? 會有相關的工作損失賠償嗎? 及精神賠償((對方不理不才))

你好:

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記得要在6個月內提出。 醫療費、修車費都可以請求,但是要準備好相關單據 工作損失可以傳喚工地主管作證或提出薪資條、匯款紀錄、簽收紀錄,要讓法官相信父母有工作收入,法官會去判斷工作所得在多少範圍內合理。 可以請求精神上慰撫金,會以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其他各種情形,以核定相當之數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要在2年內提出。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提供一些相關證明呢?甚至自己電腦打一打,對方願意簽名的證明都好。但切記要確實。

二、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一般人休養三周大約2~10萬。那你們跑多次一點醫院,或是去中醫調養。

三、保險公司如此溝通,實在是看你們不黯法律,態度不是很好。

四、建議您在談的時候直接說您會提告刑事過失傷害(6個月內),以刑逼民,強迫肇事者也負擔一些,或是請肇事者要求保險公司提高金額。

五、酒精濃度不高,且無犯罪,應該不會影響肇事責任太多。

六、若真的與賠償金額差太多,還是建議先找律師當面諮詢看看,無法負擔委任案件的費用,仍可以委請律師陪同調解,或代寫訴狀,例如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訴狀,以維權益。

 



 

 

HUNG 104-08-23 15:29

各位律師們好,因為我自家是開小公司的,生意是靠電話打進來的,並無設立公司登記營業
關於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我們只有三聯簽單那種跟對方請款證明
對方說這個不能證明,無法賠償,要我們出示更明確的證明,如勞保..收入證明.. 薪資條、匯款紀錄... 這些我們都沒有,工地的工作很不穩定

我們請求精神賠償 對方不願意 ,他們說 全部只願意用4萬工作補貼 打發我們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林俊賢 林律師你好:

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師

HUNG 104-08-23 20:14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 ... (恕刪)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律師你好,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

老榮民 104-08-22 13:50

大家好:
我爸(23年次)去年7月27日騎腳踏車後方重型機車未成年(17歲)少年追撞,現在已經成為植物人(1級殘廢~有醫師的診斷證明),護理之家的看護費每個月要27000元

刑事部份只判決該少年訓誡及假日輔導(過失傷害罪,怎麼會判這麼輕?)

肇事主因是該少年(未注意車前狀況),我爸爸是肇事次因(違規左轉)

刑事判決當天法官詢問少年的父母親,打算賠償多少金額?少年的母親考慮了約2分鐘才說30萬

我目前已經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假扣押的動作
法院也發文告知~已經從父母親的薪水裡頭扣錢

請問:
如果提起民事訴訟,我大約能跟對方要求多少賠償金(強制險已理賠)?
謝謝回答?

 

你好:

車禍變成植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大略包括下列項目:

醫療費用部分:實際支出部分(準備完整單據) + 預為請求部分(用平均餘命以霍夫曼式計算) 看護費用部分:實際支出部分(準備完整單據) + 預為請求部分(實務上一日看護費用以2000元計,用平均餘命以霍夫曼式計算) 增加生活上需要費用部分:實際支出部分(準備完整單據) + 預為請求部分(推估長期購買照護必需品費用,用平均餘命以霍夫曼式計算) 工作損失:23年次已經退休,應無工作損失。 精神慰撫金:依具體情形判斷(衡酌雙方身分、資力)。 父母子女配偶基於身分法益遭受侵害而情節重大:依具體情形判斷(衡酌雙方身分、資力)。

計算出總額後要考量被害人有無與有過失,若有則依過失比例減情或免除。再來要扣除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強制理賠部分),才會得出具體金額。由於對方是未成年人,可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對方若不願意和解,你只能提起訴訟請求,訴訟中對方可能會爭執植物人平均餘命與正常人不同,判決確定後再辦理強制執行求償(依文義你已經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並查封財產,此部分不討論),建議你準備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您可以要求醫療費看護費等各項支出,及精神賠償(約略數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要視個案情形認定),再以您父親之過失比例計算本案大概可以請求之金額

亮辰 104-08-21 22:31

家父因罹患肝癌於100/10/31日過世,往生前100/10/25日變更保險受益人(本人),原保險受益人(繼母)至保險公司請領身故保險金71萬元時行員告知非保險受益人無權領取,事後便透過法律訴訟控告保險公司在變更受益人程序不合法,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調查後102/12/27日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敗訴後原受益人(繼母)轉向我提出民事訴訟並要求我應給付她新台幣35萬5千元(訴之聲明:原告增列人壽保險理賠金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所引用民法1030條之3條文。

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贈與稅法第16條第1項第9款亦規定不納入遺產總額。如對方所訴能歸入夫妻剩餘財產嗎?

 

請教律師先生/女生 

(1)對方之請求是否合乎民法

(2)有什麼法條可以相應對的?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1 23:37

您好:

人壽保險於有受益人時,該受益人取得理賠金係因保險契約所致,理賠金自非遺產之一部分,對方之請求應不合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8-22 01:27

您好!

訴訟已確認變更保險受益人合法,而變更保險受益人並不會符合民法第1030-3條的追加計算要件,因此您領得的保險金是您自己的財產,不是父親的遺產,不需要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白 104-08-21 20:26

想請教,上訴到三審,自判決書送達後20日要提上訴,若上訴理由來不及寫,民事訴訟法471條可提起上訴後20日內再補理由,

意思是我若收到判決書開始算20日,比如1/20到期,那我在1/19提出上訴但沒附理由(因還要找律師故來不及),可以再從1/19起算20日內再補提上訴理由,是這樣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1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是的。並且可以加上在徒期間。(倘若法院不在您的住所地的話,可以加上相當期間)

2、建議您應該盡速委請律師協助。

沈恆 (沈律師) 104-08-22 03:05

您好!

因您未附理由上訴,且未委任律師,法院會先裁定要求您收到裁定後七日內補正律師委任狀及上訴理由狀,因此實際上可寫上訴理由狀的時間還可能會超過20日。不過還是趕快委任律師為宜,讓律師多點時間思考撰寫上訴理由狀。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2 18: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上訴理由,避免遭駁回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支援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kevin 104-08-21 11:16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首先我接到一通自稱為花旗銀行公司的債務整合專員推銷電話,

剛好我有債務壓力問題需要解決,但在不想影響銀行信用前提下辦理整合債務,

該專員向我保證不會影響信用,但是不能在貸其他貸款,以及使用信用卡,

之後雙方約見面,一見面我才知道原來他們不是花旗銀行公司的內部人員

但是詢問後他依然堅稱自家公司 有跟花旗銀行公司簽約合作

對方見面沒多久就要求要使用信用卡查詢,信用卡債務

我也天真的拿出來給他看,但在看他開始抄卡號時,我就緊張了

果然沒3分鐘,手機就傳訊息刷了一筆24000元的金額

然後該業務就說那是他們要節稅,所以要額外刷手續費,

而且還一直跟我說刷卡銀行問,只能告知是刷3c產品

否則就算違約,利息無法在約定的%數下

當時只想著要能不能降低我的債務月付金,盡然忽視這麼嚴重的盜刷問題

我真的感到自己感愚蠢與自責,接著又被他的花言巧語說得天花亂墜

似乎還有簽了信用的授權書,還有雜七雜八簽了很多,這真得很對於我現在很不利,

現在因為我打電話去花旗銀行確認有無這家公司,花旗銀行說沒有也沒有跟誰簽約,再者我想辦理得是整合債務,但我卻發現他們幫我辦的是債務協商,

卻又不跟我說明白,兩者最大差異是銀行信用會受損,所以我想要停止辦理

但他們卻堅稱我有簽合約開始辦理,不肯退刷我的手續費用,令我非常不滿

首先以花旗銀行公司混淆 取得我信任 

再者以竊取方式拿到我的信用卡

刷完卡才跟我說,我都沒同意要刷,然後以一些話數取得我信任,簽屬許多文書

但是卻一直隱瞞我是在辦理債務協商,跟我的認知差異甚大

請問律師先生

很可惜我手邊沒有錄音檔,可以證實我們談話內容,我很想取回我的手續

我認為我隔天就已經要求終止辦理了,但他們堅持要走合約違約金兩萬

只願意退刷四千,我難以接受,所以到處詢問辦法,

我查詢消保會有一條法則說定型化契約有審閱期

這期間消費者有權終止契約,並不用付違約金,不知是否適用? 

打1950問消保會建議我上網申訴並詢問刷卡銀行

可惜問刷卡銀行能否退刷,他們說不能,建議我報警,

直接到警局報警,警察說只接受刑案,而且直指我合約都簽了,沒有轉圜餘地

叫我到地方法院去問法律諮詢,

到地方法院,可惜律師沒遇上免費諮詢時間,遇上一位小姐,建議我上法扶機構詢問,可惜也沒碰上律師

所以請問律師,我的情況上法院控訴,還有希望嗎?

而且可能構成刑事案件嗎?

因為他們公司在高雄,合約上有寫說民事糾紛時要到高雄法院

但我住苗栗,有交通上困難

他們偷刷的信用卡,都被他們刷爆了,

債務上已經很煩心,碰上這種幾乎跟詐騙集團一樣的代辦公司

真的是求助無門了,

請求律師能給我一些建議,謝謝您

你好:

要處理債務問題建議你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法扶可以提供完善的諮詢跟建議,切勿聽信民間信用整合業者片面之詞。 你與業者有簽署契約,該份契約是否違反消保法11條之1審閱期間規定、第12條定型化契約條款顯失公平之情形,要看到契約才能判斷。 建議你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諮詢及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為你爭取權利。你也可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依照消費爭議程序處理。
kiwi 104-08-20 16:34

對方在今年6月以私人號碼打給我說要對我的兩個FB帳號做出妨礙名譽提告,對方說他已經有收集到證據,因為他認為這兩個帳號傳給他朋友的訊息與貼文讓他被朋友們恥笑,如果我將帳號停用他將不提出告訴,我也在被他告知後馬上按他想要的處理方式確實將帳號先停用了,中間這段時間我請他提供收集的證據和趕緊敲定和解事宜,他一直推說工作忙也不願拿出他說的證據,是最近才敲定9月要簽和解書......
問題如下: 
1.看的到訊息與貼文只有他朋友, 這樣他能根據他朋友提供的內容提告嗎?
2.如果對方說等刑事民事追溯期過就好了而不願處理和解,我該怎辦呢?對方脾氣陰晴不定怕不簽他哪天又想提出告訴,這樣算變相的恐嚇嗎?
3.刑事民事追溯期分別是多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0 17: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恥笑不代表名譽受到侵害,還是要依據實際內容而定,請檢附相關內容以力判斷。

2、不算恐嚇,但是建議還是要簽立和解書,才能確保雙方權益。

3、告訴期間為已知悉6個月內,民事求償則是知悉2年內或是行為後10年不得追究。

 

lawfan110 104-08-20 15:17

律師們好:

車子停在家門口巷子被撞,

對方保險公司以巷口十公尺內不可停車為由

只願賠償七成修車費用,車子目前還在修理廠(事發至今已經一個月了),

肇事者擺明就是不處理,凡事都推給保險公司,

請問我要怎麼樣處理才能確保我的權益。

我的問題:

1.因為需要用車,如果自行先往修車廠付了三成的修車費把車取回,

(但需蓋空白合約書給保險公司車廠才會放車),

這樣往後我還可拿這先行支付費用的發票向肇事者求償嗎?

2.如果直接打民事損害賠償官司,除了修車費之外,

還可以求償什麼?

例如:無車可用期間的損失要怎麼提,依據什麼?要如何報價?

還有,現在如果要賣掉車子,中古車商勢必以事故車

不是原廠板金烤漆為由折價,這種車價損失可以與車商的

汽車買賣估價單作為求償依據嗎?

懇請大律師解惑~~

你好:

請先把保險公司藥你簽的空白合約看清楚,你面是否有拋棄民事請求權的約定,若有切勿簽屬該合約。 損害賠償部分,無車可用可以請求交通費用,但要有單據能夠證明你有支出。交易價值的貶損依照最高法院民國77年5月17日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只要能證明的出來包含修車費用、交易價值的貶損都可以請求,通常會在訴訟聲請鑑定貶損之金額。 若你不願意與對方、保險公司和解訴訟中對方一定會以你停車位置主張你與有過失,要求減輕或免除損害賠償責任,你應判斷其中之利弊取捨,是否要將初判表、現場圖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要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可以尋求律師協助。
JOJO 104-08-20 09:55
陳雅雯與張惠娜被中港詐騙集團詐騙,共計新台幣約略700萬 元,經警方查出有洗錢帳戶希望我方透過民事銀行取回帳戶所得 向香港區域法院申索,希望銀行返洗錢帳戶被害所得 對方律師以我方非法律管轄權國家,向法院提出要求,令我方繳足保證金才繼續法律程序,並敘明依香港法律無發透漏洗錢帳戶之個資,令我方無法得知詐騙人員之資料,共謀犯案?或立法瑕疵 對方律師向法院提出我方須先繳100萬保證金方得繼續法律程序,如今我們索討無門,希望尋求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行為人有台灣籍人士,或行為地有在台灣,否則要由台灣告香港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ar 104-08-19 22:51

我跟前妻離婚半年,最近他提起剩餘財產重新分配的問題,我想請問一下,我門當出離婚協議書有特別註明"雙方財產各自獨立管理",這樣的話他還可以請求剩餘財產重新分配嗎?

離婚的原因是[ 為他外遇,我正請律師幫我打民事訴訟?這樣他還可以申請財產重新分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不是已經簽署協議離婚書,為何又有離婚訴訟?且若協議書未註明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則財產少的一方仍可以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ar 104-08-19 22:5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不是已經簽 ... (恕刪)

我門已經離婚,現在打的民事訴訟外遇精神賠償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8-19 23:07

1.離婚協議書是你們自行擬定,所以沒約定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部分,故對方仍可提出請求

2.建議委請律師處理該夫妻財產訴訟,有機會調整或免除分配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離婚協議書這樣記載不是很清楚

要看全文

最好要註記放棄才安全

如果協議書只是簽名沒去登記

那麼後來又提離婚恐怕這協議書是無效的

如果民事訴訟求償

那就要看契約全文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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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協議書未註明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則財產少的一方仍可以請求

本所律師辦案經驗豐富,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家事

可協助維護權益,歡迎洽詢 2705-7238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0 12:48

您好:

若協議書未特別載明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則仍可為剩餘財產分配之請求,但或許可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請求調整分配額。

安琦 104-08-18 17:48

請問大律師~

對方(女)在網路罵我髒話.我提告妨害名譽.因我們彼此不認識.對方又是通緝犯.所以由同居男友頂替出庭.經其他網友發現提供證據並主動出庭作證.請律師具狀.但律師怠惰.以致於偵查終結.是男生遭起訴.我於地方法院具狀呈證.法官並傳喚證人.....現男生已由地檢署另案偵查追加起訴"藏匿人犯".

請問:1.我該如何讓妨害名譽的真正行為人定罪?

       2.頂替的男生目前是以"妨害名譽"."藏匿人犯"起訴.我該如何聲請刑事附帶民事?

煩請大律師解惑.感恩~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8 19:17

 您好,

一、您必須提供確定是女方在電腦前對您犯下妨害名譽案的證據,或是內容可以證明,既然您原本具狀告訴的是女方,那女方是否有不起訴處分書,若有,請於七日內聲請再議。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機是,被告檢察官起訴,而於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之前,必須具狀提起,您可以自己或委請律師撰寫訴狀。

三、至於您說之前之委任律師,但辦案怠惰,建議您也要配合律師,與律師討論出訴訟方針,提供完整證據。但若您要請好的律師,就請在諮詢的時候多觀察,多了解,並且看看律師是否有足夠的耐性解答。若您仍想安排律師諮詢,可以來電。

 

阿志 104-08-18 17:07

1.前妻原籍越南.現已取得身分證.

2.2年前已協議離婚.有一女兒11歲.監護權歸我.

3.前幾月一直說要帶小孩回越南.我有說考慮看看.但沒同意.

4.2個月前利用我不在家時.騙小孩偷出小孩的護照.當時有想要報遺失.但未報.

5.前幾日騙小孩公司辦旅遊18-20.3天..我原本同意.但想想她上個月公司才辦過.所以覺得是騙人的.就不准小孩去..但小孩為了貪玩還是偷跑了.

6.今天打電話給我說去越南了..24號回來去一星期..我氣死了...這是連小孩都騙.然後聯合騙...自己做壞還要小孩一起做壞..

7.剛剛去警察局報案但不受理.說要去民事法庭告.

8.說好了24號帶回還能告她嗎..因為太多事騙我了..一定要讓她受教訓..因為跟我借了很多錢.我把它當小孩扶養費(離婚協議書有說明).但沒幾個月不給了...

9.所以一定要她有教訓...這能告嗎..要告甚麼...她如期帶回還能告嗎...該告甚麼...要她賠償甚麼...

一、不建議提告刑事

二、實務上有把小孩帶至越南一年多被判有罪的。桃園地院101訴29號判決。判一年十個月。

三、讓小孩的媽媽判刑對小孩未必是好,請三思。

四、民事可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主張對方侵害身分法益情節重大請求賠償

五、可以談儘量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志 104-08-18 20:09

請問我這樣可以去警局報案嗎...要告他甚麼呢..因為發現派出所的員警好像不太懂或不願意受理..在來報警後能撤銷告訴嗎..她願意帶7天後帶回我還能去警局告嗎...因為我認為嚴重影響我的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構成略誘罪,您可以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李小姐 104-08-18 09:33

苦主因為屋裡長年漏水而造成壁癌,自行請抓漏,施工之下才發現原來長年漏水乃因新莊區景德路264巷3號5樓之屋頂共用壁年久失修造成(証據如附光碟),與之溝通該屋主不認為是自行共用壁所造成,而從苦主房屋內所打之高壓防漏水藥卻如實從對方共用壁之裂縫出現,請問,有沒有真心幫我的律師,先生長期大陸工作,一個人要養家裡4個人,但是這修繕費確對我們來說是很大的負擔,我知道對於律師來看是很少的支出,但是我只想討個公道,10多年了,長期漏水,我也不知道申請民事調解如果請律師全權代為處理需要多少錢,很急,很難過也很傷心,我想問還有沒有公道存在,請有能力的律師可以幫我嗎?

你好:

若是居住在公寓、大廈,屋頂或頂樓屬於共用部分,防水層年久失修造成漏水裝潢傢俱損害可以向管理委員會反應,由管理委員會出面處理、賠償。 若非公寓、大廈或共用部分,共同壁的漏水,除非能釐清漏水之原因是何人造成,否則修繕費用應共同負擔。 你可以先向管委會、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無效果再訴訟主張。
李小姐 104-08-18 09:5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是居住在公寓、大廈,屋頂或頂樓屬於共用部分,防水層年久 ... (恕刪)

您好,我家不是大樓,而是公寓,33.6年之老公寓,但我家樓頂於7~8年前有整修過,再加蓋?皮屋以保謢屋頂之完好,我有完整錄音錄影檔,而最近才把防水做好,証据也如實証明,我家的壁癌是因為他們年久失修所造成,我實在需要一個律師來輔助我,這2天於蘇迪勒颱??后換隔壁家漏水,3天2頭來家裡吵,他們在未証實因果關係之前提下,我實在不知如何是好,我想請問.如果由律師全權幫我處理這個民事調解,我大概要花多少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8 1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與對方共用壁的修繕,應該由雙方共同負擔。

2、倘若該漏水問題還沒有修繕完畢,則必須由工程公司進行修繕估驗,並且提出估價單。倘若已經修繕完了,則必須要有收據。

3、因為調解沒有強制對方到場的效力,建議可以委請律師直接提告為佳。

4、可以來電或是來信約會談時間,釐清相關證物及提告是否妥適、費用等。

 

你好:

委任律師調解實益不大,若你有提起民事訴訟的意願,可以準備完整資料到本所諮詢,再依複雜程度決定酬金多寡。

李小姐 104-08-18 10: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與對方共用壁的修繕,應該由雙方共同負擔。< ... (恕刪)

sorry,我聽說.律師費都要很貴.我不知道有沒有能力負擔.共用壁修繕費才15萬,但我真的只想討個公道.之前與對方屋主溝通多次他們都不承認.但對方屋主也在樓頂加蓋,還在其中打了旋轉梯,難道他沒有責任保管樓頂共用壁之完好?只因為他並末把屋子貼在共用壁墻上他們說他們就沒有責任,難道合理嗎?這一整個月下來我都吃不好睡不好.10多年來家里的壁癌都見鋼筋了,而我們打防水的高壓料,確實是從隔壁屋頂之共用壁出現,請問,這算不算証據?

李小姐 104-08-18 10:3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委任律師調解實益不大,若你有提起民事訴訟的意願,可以準備完整資料到本所 ... (恕刪)

律師您好,第一.我聽人家說如果調解失敗,在調解會說的話都會成為後來被攻擊的焦點,是不是真的,如果這樣,我真的不知道該不該先做調解,共用壁的修繕費說實話15萬金額不大,但是我是真氣不過被他們這樣欺負我們多年.把我們的共用排水孔塞住,我家漏水,通知他們不聞不問,等到他們家漏水了.3天2頭來鬧,我想問他現在鬧的原因是因為在未証實因果之前提下.說我家鐵皮屋有?間隙,造成他家的漏水.如果現在我補上去,算不算是我理虧,會不會他們也要求我們賠償?第二.我聽說律師諮詢費算鐘點的也不便宜.我不知道有沒有能力負擔

1.求償金額甚小者,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 看您的斟酌

2.因為尚未修繕, 會有金額上的爭議

3.對方家中有違建等, 除非能提出影響漏水之因果關係(公正單位鑑定), 不然實為無關之舉

4.萬金難買好鄰居就是這個意思, 其實以法律途逕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lbert 104-08-17 21:46

各位律師 您好,

想請教關於房屋漏水一案。

小弟在2014年初於外縣市購買一透天房屋,屋況說明書載明無漏水,但於交屋時發現部分牆壁出現嚴重壁癌,另一房間壁紙浮起,因此當下請代書暫撥部分買屋款 ,待賣方提出解釋。賣方請第三方估價,並提出賠償修繕金。在過去的判例漏水不屬於重大瑕疵,只能接受賠償,並由仲介撰寫一同意書。同意書內容完全站在賣方立場,寫到賣方已針對漏水修繕補償金額,爾後不在負任何瑕疵擔保。

因本身在外地工作,一直未整理修繕,然問題在數月前發生,我常住兩天下,發現廁所排水管有嚴重漏水,向仲介反應完全不理會。我想前屋主必然是抱僥倖的心理,今天如果我翻新廁所了,那問題前屋主就可推得乾淨,而我因不知問題點,如翻新後依然會漏水,就變成是我請來的施工所造成的問題。

想請問的問題如下:

瑕疵擔保的期限是多久 是依第356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嗎?

2.簽立的同意書是否有機會依※民法第366條: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3.因賣方故意用壁紙隱藏瑕疵,是否可依此情形,提起詐欺罪。或依廁所一般排水管嚴重漏水,是否構成詐欺罪。

4.仲介方在撰寫同意書時並未針對買賣契約中的瑕疵擔保是依法律條文所明定的內容撰寫,而是一味告知賠償是一次性賠償,問題是有些瑕疵是不易立即發現,是否可追究仲介沒有按買賣契約內容撰寫,是否構成背信

5.如要申請簡易庭,應該是提民事還是刑事

煩請各位律師能給予指點

謝謝

小陳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7 22:01

您好,針對的問題回覆如下:

1、瑕疵擔保責任時效就是365條規定。

2、倘若該和解書已經簽立,則可能遭到包含在裡面,必須審閱該和解書。

3、有關於隱瞞漏水問題,是否涉及詐欺罪,在法律上應該有爭議,建議還是以民事途徑解決。

4、就您所述的狀忘,應該先請工程公司進行評估,究竟瑕疵為何?修復費用為何?屆時再尋求正式諮詢判斷如何提告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曹大律師所言,並應針對漏水處為證據保全,且本件也應證明先前已有漏水情形,若仲介也知此事,則也可以一併向仲介請求退還仲介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自始就有漏水

對方卻刻意隱瞞

那麼要走刑事詐欺

如果不是那麼就要走民事訴訟處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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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8 1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瑕疵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前屋主明知漏水瑕疵,且故意隱瞞漏水瑕疵,方有構成施用詐術之可能,證明難度頗高,不容易構成;若欲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亦必須證明瑕疵於契約成立前即存在,通常法院會要求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作鑑定及估價,若未估價,還會要求動產估價師公會估價,以上鑑定費用,可能均遠遠超過律師費用,亦須加以考量之,若損害金額不大,建議以協調方式處理,降低損失較為實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個問題,希望以下回覆能替您解惑:

根據您的初步描述,房屋目前發現的瑕疵有『壁癌』與『廁所排水管漏水』等。

當初簽同意書時,似乎只針對壁癌,賣方已經提出修繕金額,但當時我方並未發現

廁所排水管瑕疵,既然我方不知情,若賣方有意不告知或者以裝修方式加以掩蓋,

仍有給付瑕疵物之可能,該同意書可否免除該部分瑕疵責任,容有爭執空間,此部分

就得看實際屋況判斷該廁所排水管瑕疵是否屬於不能立刻發現的瑕疵以及同意書內容

而定。

依據法律規定,仲介對於房屋有向買方調查與說明義務,該屋況說明書填寫未漏水,卻

發生壁癌與廁所排水管漏水情況,若能證明房仲疏失,依據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買方可以主張房仲連帶負責。

至於刑事部分例如詐欺背信罪,無法一概而論,真的得看個案證據判斷是否能成立。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 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san 104-08-17 13:37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臉書上不知何故被人用非常不好且帶恐嚇的言字威脅,但他是用私訊的,內容如下

--------------------------------------------

幹妳娘,我APPLE 抒發留言關妳屁事,妳沒出過事厚!XXX(這裡他有指名道姓),我操妳媽雞拜,幹妳的娘。妳它媽的跩個屁,走著瞧。

妳是垃圾、社會敗類

-------------------------------------------------

我想走法律途徑解決,若依小弟的個人看法是,他說我沒出過事厚,再說要丟走著瞧,這告恐嚇應該可行

不知各位律師大人們有何看法呢?除了恐嚇之外,我還可以告他什麼?民事部份可以求償嗎?

另外,如果我在沒打馬賽克的前題下把所有文章PO到網路上讓人去公評,不知我是否有觸法?又或者會不會讓我在往後對他提告時會告不成呢?

以上,拜託律師大哥們能幫忙,謝謝大家

你好:

對方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你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引用將對方文章,並將他PO上網,可能會有違反著作權法之問題,若造成他人名譽受損,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 你與對方之犯行各自獨立,但是對方可能會主張是因為你的行為在先才會有後續之行為,可能會影響量刑。
san 104-08-17 15:4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對方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第309條公 ... (恕刪)

感謝徐律師您的回答,但他是用私訊的,也有算是公然污辱嗎?

而坦白說,我真的不知道我在哪裡觸犯了他,之後也去找相關文章,但沒找到,所以也無法了解我是在哪篇文章中讓他生氣了....

另外再請教,對方用辱罵的口吻來恐嚇並罵人,如果我不想浪費法律資源去告他,也不能把他私訊給我的內容公開嗎?

這也有著作權法的問題存在?

另外,我如果沒打馬賽克的話,到時若事情鬧大了,我是否也可能會有刑法問題?

以上,麻煩您了...

PS:他臉書上面幾乎都是在到處在罵人的文章,讓人非常懷疑他是偽造的帳號,用來到處罵人的,如果我看到他公開罵人,在我不是事主的情況下,請問我能否告他呢?謝謝您

你好:

若只有你跟他可以看到,而未達到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因不具備公然之要件,不會成立刑法第309條公然污辱罪。 需要先判斷對方的文章是否具有原創性而得享有著作權,若有著作權再依你PO文之情形判斷是否構成著權法第91條非法重製罪、第92條擅自改作、編輯等罪責。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310條誹謗罪,依同法第314條規定屬於告訴乃論罪,你非告訴權人,雖然可以告發,但是若未經告訴權人提起告訴,檢察官會依刑事訴訟法第255條規定為不起訴處分。
阿美 104-08-17 12:41

我朋友發生一事件請問:

1.他所犯案件屬告訴乃論,且已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

2.'告訴人'提民事和解,且以暗示將以上訴罪狀散佈我朋友公司讓他無法立足而被解雇,感覺有威脅想提高和解金意味

3.請問如果真因'和解'失敗,以法律判決內容(與公司無任何牽連)散佈給對方工作場所導致失業或其他算威脅嗎?或者是屬其他違法行為?

你好:

散布判決書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若名譽遭受損害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請求慰撫金及以適當方法回復名譽。 你們是在談和解,對方只是要求較高的和解金額,要構成恐嚇取財恐有困難。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必須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雇主才可以終止勞動契約,所以雇主不一定可以片面終止勞動契約
阿美 104-08-17 11:22

我朋友發生一事件請問:

1.他所犯案件屬"告訴乃論"已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

2."告訴人"提民事和解,且以暗示將以上訴罪狀散佈我朋友公司讓他無法立足而被解雇,感覺"有威脅想提高和解金意味

3.請問如果真因"和解失敗,以法律判決內容(與公司無任何牽連)散佈給對方工作場所導致失業或其他算威脅嗎?或者是屬其他違法行為?

Lance 104-08-16 23:30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今年21歲,昨天晚上因為酒駕機車車跟對方機車騎士發生擦撞事故,交通號誌部分後來有員警說當時我是閃黃燈,對方是紅燈。後來有實施酒測,我酒測值是0.16,員警說因為有人受傷,所以必須把我送到拘留所待到隔天早上再到法院開庭,整個過程當中我一直倒歉態度很誠懇,也知道是我不應該。後來有聽員警說0.16超標一點點,因為標準是0.15,隔天到法院開庭以後問我一些問題以後就說可能要限制居住,我想請問的是我這樣子的狀況除了和對方民事賠償和解之外,刑事責任上面會怎麼判決,會有有期徒刑而被抓去關,還是只寄罰金通知書給我?因為從法院出來後聽外面計程車司機說我酒測0.16應該是罰錢,但怕被判有期徒刑所以想請教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7 22: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測值應該是0.25才會有刑事責任。不過因為您已經有肇事的情形,還是可能遭認定您是因為喝酒,不能安全駕駛才會車禍的,故而還是可能成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車禍事故的部分,要先釐清肇事責任,再依據肇事責任要求賠償

Queeny 104-08-16 17:29
想請教律師大人,一般發生車禍已經不是我們所願意遇到的! 要花一堆時間與精力跑醫院、復健,心力交瘁, 自己受皮肉之苦,家人連帶受影響!整個生活步調全盤打亂! 對方駕車違規右轉,導致我騎車臉部著地,下巴軟組織受傷至今半年多,外觀變樣! 我是女生,尚未婚嫁,詢問過醫生只能做美容手術將下巴瘀腫塊割除! 才能恢復原本外觀形狀! 還有牙斷六顆,前十字韌帶完全斷裂,挫傷、閉鎖性骨折等等! 治療需要費用與時間!我沒有錢可以治療的話,可以先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嗎? 因為理賠金額無共識,難道我們就要自認倒楣去借錢來治療嗎? 難道窮人就沒有生病受傷的權利嗎? 前十字韌帶斷裂,目前儘管是手術開刀也沒有辦法保證會完全好,醫生證明說,無法久站與粗重工作,避免蹲、跪、走樓梯,偏偏我家沒電梯! 我30歲,外出公用廁所蹲式的都有困難,就是承受痛與不舒服的壓力變大了! 請問已經提告刑事責任,對方堅持沒錢賠! 接下來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要注意什麼? 對方當時是在執行勤務,要連對方公司一起提高又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防止對方脫產與對方公司脫產? 我自己也是一般百姓,沒錢請律師,也要自認倒楣嗎? 請民代可以嗎?需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能夠先申請部分的理賠呢? 等法院起訴後我又該做什麼?該注意什麼? 精神賠償金額界定很廣,該怎麼提出呢?又或者只能等法官判決嗎? 對方一樣不賠錢怎麼辦?名下就是沒財產的話,我們該怎麼辦呢?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6 17:46

 您好,

一、通常保險公司在理賠時,需要單據,不然至少要估價單之類的,除非您可以同意他們提出的和解金額。但一直拖下去也不是辦法,您還是依您的情況趕快就醫為妥,保留醫療單據以利日後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另外強制險部分可以賠償醫療部分,但必須是健保有給付的,甚至連回診的計程車都可以賠償,你要細心詢問保險公司。惟一般保險公司都喜歡一筆金額(全包)賠償給您,建議可以談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分開賠償

二、記得,檢察官起訴該案後,要盡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有些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判決很快,就不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了,只能另提起民事訴訟。缺點:要繳裁判費。另外,有些案子光偵查就超過二年,你的民事賠償部分務必在二年內提起,若刑案尚未起訴,也必須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喔。

三、既然是在執勤時發生,刑事部分屬於業務過失傷害罪;而民事部分則得依民法第184條、191之2條、188條、193條、195條請求賠償。最重要的是民法188條連雇主一起請求連帶賠償,拿到錢的機率較高。但若仍擔心,可以聲請假扣押看看,但是要對方有脫產之虞。大概簡單說一下:民事賠償部分:所有有因果關係的醫療單據、勞動力喪失及減損、精神賠償等。

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要另外遞狀,雖知您經濟狀況不佳,但仍可以請律師代擬訴狀,自己開庭,仍可保障權益,費用委任律師處理一整個審級的案件便宜許多。甚至您現在也可以委請律師處理和解部分就好,讓律師知道您的情況,不一定要整件委任,不然您負擔不起也不是辦法。或者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補助看看喔。

 

 

你好:

傷害醫療請領部分可以向強制險投之保險公司請領,無須透過被告。 建議你還是委任律師出庭或撰寫書狀,以免權益受損。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對方公司無財產,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故可考慮於對方願意給付且合理之範圍內和解,以求順利且迅速取得賠償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Queeny 104-08-17 12:47

 

謝謝林律師耐心回覆! 先前調解時,已經提供薪資證明、醫療單據、估價單、診斷書給對方保險公司,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理賠薪資部分,並提到所有醫療強制險會理賠! 問題來了,牙齒理賠強制險不是全部買單,強制險有它們的理賠標準,很明顯感覺就是對方保險公司在踢皮球! 遇到這種事情誰想要多賠錢? 我們沒有敲竹槓的意思!十字韌帶被完全撞斷的腿,一輩子都無法完全復原也是事實。

1.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加速開庭? 或是盡快讓案件落幕?! (不要告訴我是妥協不合理得賠償金額),難道一句話沒錢就可以撞死人不賠錢嗎?我們受害者已經夠倒楣了!

2. 請教假扣押要如何申請呢?(要先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對方公司連帶責任) 才能提出假扣押嗎?

 3. 勞動力喪失及減損可以去哪裡鑑定? 需要備妥那些資料?

4. 一般這樣的案件是不是需要2-3 年民事才可能宣判? (我才有拿到錢的機會)

00 104-08-16 14:57

您好,我騎車發車後小爆衝撞到停在停車汽車後照鏡又衝過一個紅綠燈,我在前方路口待轉回去停下車,對方車主已準備開走,我招手她也沒理會我,就走了。

請問,接下來我應該注意什麼問題?例如肇逃或民事責任?

你好:

若雙方都沒有傷亡,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單純只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若對方要求賠償需判斷你是否構成侵權行為之要件及是否可以主張與有過失及折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6 20:22

您好,肇事逃逸之前提在於有致人死亡或受傷,因此若無人受傷而僅有財產上之損害,僅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僅有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nshine 104-08-16 14:12

 

毀損乙物品
乙一年後調閱錄影帶得知欲進行提告
請問債權成立時間點是甲毀損物品當下
還是乙提告的時候

會問這問題,是因為甲毀損物品 至 乙得知的這一年中間,
有將財產無償轉給丙
請問乙是否可以依據甚麼脫產罪之類的法條,還是民事244請求撤銷贈與呢?

脫產請求恢復原狀,可以從何時追溯,追溯多久之前,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8-16 14:31

您好!

如果贈與行為導致甲無法賠償乙,乙可以用民法第244條第1項撤銷甲與丙間的贈與關係。但乙應於知悉被毀損時起一年內,向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因甲行為時,乙尚未取得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甲的行為不會構成損害債權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unshine 104-08-16 14:55

接問

若甲無償贈與丙之金錢,是協助親人丙償還到期欠丁銀行的大筆房貸費用

而乙提出民244的撤銷訴權時,丙完全沒有活期存款,有房屋一棟以及定存一筆

丙需要解除定存或者拍賣房子返還嗎?丙對甲乙事情不知情,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6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最高法院見解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是否有害及債權,以債務人行為時定之,故有害於債權之事實,須於行為時存在,苟於行為時有其他足以清償債務財產,縱日後債務財產減少,仍不構成詐害行為,故仍須證明債務人當時無足以清償債務財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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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anbb 104-08-15 11:19

律師你好,已經開完庭刑事的判決是否跟合不和解沒有關係呢?萬一他們開出來的價錢是我無法負擔的,是否不應該和解?如果去民事法庭他們可以要求我1500倍的罰款以及他們出庭的費用公司的損失35萬以上,不和解民事法庭真的可以求償到如此高的金額嗎? 這樣的賠償我真的是負擔不起,我該怎麼做才好呢?謝謝您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既然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則您可能會被判處易科罰金,至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當然可以爭執對方請求過高,以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5 22:21

您好,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後,法院會下判決,對方會提起民事求償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4 15:05

宜蘭一名游姓男子為和前女友復合,竟把她擄至壯圍及蘇澳內埤海邊談判,前女友遲不回心轉意,游男竟把她押到蘇澳海事學校後方一處空地,嗆「如果妳有小孩的話,妳就不會離開我」,在車後座硬上,完事後才放她走。前女友母親得知此事後提告,不過宜蘭地方法院審結後,考量已獲原諒和解,給予自新機會,判他緩刑5年。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林俊賢律師法律教室】

看到許多網友留言,為何性侵犯才判1年8個月?緩刑5年?恐龍法官?後台硬?法官有沒有收錢?的疑問…

我們來解釋一下,刑法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最輕本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簡言之最輕應判3年,但是法官考量被害人與被告已「和解且原諒」,就會拿出刑法第59條(刑之酌減)來將最輕判3年的罪減刑到1年8個月,然後再用刑法第74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就可以判緩刑了喔。
簡單來說,判2年以下的罪經法官考量情狀後可以給予緩刑強制性交雖最輕至少要判3年,但因減刑後只判1年8個月,就可以緩刑喔。
此案件法官最主要考量的應該是男女雙方曾交往過、男方一時衝動且有悔意、年紀尚輕,後女方也已經原諒男方,並且和解,才會給予緩刑,所以不是恐龍法官、後台硬或收錢拉…
緩刑的意義:刑之暫緩執行。使受判決人仍舊生活於自由社會,接受社會性處遇,並可避免短期自由之弊。
 
【適用法條】
刑法第59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刑法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小茹 104-08-14 13:50

律師您好,今年我跟男朋友發生了性關係,在男生未滿18已滿16,女生未滿16已滿15,雙方都是自願的情況下,我方家長要對男方提告,男方會有什麼樣的刑責? 如果民事賠償大約要多少?因為雙方是在自願情形下發生,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  227- 1 條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是要如何的情況下才屬於免刑呢?

多久才會有法院的通知書和需要開庭幾次?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男方應會構成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罪,如果可與告訴人和解,本案會有緩刑機率,至於和解金額多少須看雙方協商結果,原則上只要告訴人同意即可,另減刑問題可具狀向法官請求。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子芳 104-08-14 09:38

對老公外遇對象提告侵害配偶權成立,並獲民事賠償。若上網印裁判書並寄給小三公司之2位主管(小三本人亦為高階管理者),是否有可能被告毀謗罪?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即便對方所散布之判決書內容屬實,不過因為此部分僅屬於夫妻雙方間之個人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故散布判決書也有可能涉犯誹謗罪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子芳 104-08-14 11:43

我知道只是私德的問題,但若只寄給主管算是真的"散佈"嗎?若以小三的私德來推斷其對公事上亦有影響是否太過牽強?

(題外話:痛苦了那麼久花時間金錢終於獲得勝訴,結果還不能讓別人知道,實在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4 18: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散佈,避免不必要之訴訟糾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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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說結論:不建議你這樣做。

二、我幫你查了一下判決約半個小時,沒查到可參考的。

三、於是我以判決書,通姦妨害名譽等條件去查GOOGLE,查到一個新聞。是通姦,經判決後,記者依照判決書,把小三的名字報在新聞。結果這個小三就跑去告這個記者刑事妨害名譽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部分經檢察官不起訴[難怪這麼難查],民事部分則判記者要賠償小三[ 三十萬元]。

四、這樣你了解這些律師的苦心了吧,小三可能會告你刑事,還告你民事。這個記者是檢察官不起訴,但是司法程序的特色之一是有時候會有不同見解,你永遠不會知道會不會遇到一個檢察官就起訴你然後遇到一個法官就判你有罪了。就算刑事無罪,民事也不用賠,你還是一樣跑了這些司法程序,你的不開心不會比較少一些。

五、以上忠言逆耳,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雖判決書為真實之內容,但為私德,而您散布給特定多數人,雖所散布者是事實,就算尚未達到眾所皆知之程度,亦可能成立毀謗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4 22:44

若僅涉及私德,就有妨害名譽之可能唷!

sky 104-08-14 00:01

請問:

本人曾被某人於公共場合故意"吐口水"人身攻擊與口出"廢物"之公然汙辱惡言,經區公所調解,因對方未出現,而調解不成並有證明,本人決定提告,提告程序是怎麼樣的呢?如果自行到地方法院提告(無法於上班時間),該如何做呢?本人已有報案請警察調閱監視器並有備份,如果提告,需準備哪些資料呢?(監視器備份或調解不成證明.....等),如果只有對方部分資料(姓名與電話),該怎麼辦呢?此情形是屬於"刑事民事"呢?可以請求金錢賠償嗎?感謝您的解答喔,謝謝

感謝鐘律師的解答,如果我們要自行至地方法院提告,但是無法於上班時間前往,我們需要準備那些資料呢?需要有什麼訴訟狀嗎?如果至警察局提告,時間上是否會拖延很久?感謝您的解答,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4 06:26

1. 有報警做筆錄的話,跟警方表示要提告即可。

2. 若是要自行具狀,就要將事實經過完整陳述並附上相關證據完整。

3. 刑事起訴後,可提附帶民事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4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ai 104-08-12 14:18

甲男曾有一妻二子,但當時因家暴,在約十幾要二十年前便已離婚

過去家中經歷甲男父親病危與過世等事,皆有找他們,但他們不曾參加,平日也未有聯絡。

100年甲男癌症過世前住院一陣子,妻與子有出面,但卻拿走甲男應拿來支付手術的費用

甲男過世後,其生前篤信佛教,家中尚有神龕,但妻子卻將他安置於基督教公墓內。

甲男之母於102-103年多次病危,最後離世,妻與子皆仍未曾出現。

 

104年妻與子向甲男之兄弟姊妹要求給予1/6繼承,提起民事訴訟,原告為其子,乙男,告被告兄弟姊妹其中之一丙男,未經原告同意由丙男一人單獨使用。而「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以民法第818條及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第1949號、62年台上字第1803號,準此被告丙男逾越其應有部分1/6部分範圍,原告自得依民法184條第1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及第179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向被告丙男請求租金

綜上依民法823條第1項、824條第2項第2款,同法184條、179條規定提起訴訟

想請問一下,

1.當時78年11月5號時甲男之父買了房子,也入住,而後要丙男一家也跟著入住,於是81年後丙男一家便和甲男之父一直同住。甲男之父過世突然未留遺囑,純口頭上跟孫女告知房子留給他們一家,但沒有任何文書或相關紀錄,但單就甲男之父早已要被告一家同住於此,有沒有其他可運用在此的相關條例?

2.當時雖為甲男家暴導致離異,但近20年音訊全無,聯絡上告知重大事故也未曾出現,除拿走手術費外再來就這次,這樣尚有資格擁有1/6的繼承權嗎?

因已接收到法院公文,來這裡尋求幫忙,能請各律師們給予意見,感激不盡。

你好:

遺贈必須以遺囑之方式辦理,且依民法第1187、1225條規定不得侵害特留分,而死因贈與係以死亡為條件之贈與行為,為不要式行為,但亦應受特留分之限制。被繼承人未立遺囑,對於文意中提及留給你一家人之意思,你只能主張是死後贈與,但其他繼承人還是可依民法第1225條規定請求扣減。 乙男為甲男之子,可以依照民法第1140條規應主張代位繼承,如無其他喪失繼承權之事由,當然有應繼分存在,若丙男超過應繼分之範圍內使用房地,並排除其他繼承人使用,其他繼承人可依民法第179條規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超過部分之利益。 建議你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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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何小姐 104-08-12 10:12

於上星期上班途中行駛外側車道約40 km/h

在十字路口與行駛內側車道的婦人因對方無打方向燈直接右轉

雖然我本人有煞車還是被對方撞擊左前方發生擦撞倒地

經由路人扶起時發現婦人往其它方向逃逸.我在路上大喊叫她不要跑並以手機

拍下後方車牌號碼.但是婦人還是跑了..之後我自行報案等警方到場處理..

後續在警局也製作筆錄跟員警提出要提告的訴求.

事後致電給相關員警詢問是否可以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員警表示已送件往刑事案件處理叫我不用再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只要等候法院傳票就好..我想請問這個部份我是否可以去申請呢?

因為戶籍地在南部..而我住在北部.(北部發生車禍)..我想請問是否有辦法向法院申請傳票寄到居住地而不是戶籍地?

若之後開刑事庭時我該什麼時候什麼時間點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呢??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12 10:42

您好:

1、針對事故的部份,因對方涉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而肇事逃逸為非告訴乃論,故檢察官受理後應會主動調查相關證據,而針對過失傷害釐清肇事責任之部分,屆時如您開庭時如覺檢察官有何調查證據不足,可再請求其送事故鑑定即可。

2、關於送達之部分,您可先致電受理本案之檢察署,看是否已經分案,若已分案,則可寫陳報狀向該股書記官說明,請求送達至您收的到的地址。

3、如要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可於檢察官確定起訴之後即可提出。

何小姐 104-09-16 21:14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今日已經按照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日期到庭接受偵問了.而對方也在檢察庭上回應了認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部份..那我想請問之後我還會收到法院的傳票嗎?

而對方在庭上已經認罪是否也會判決過失傷害的部份??還是過失傷害我需要再提告民事庭?

是否開完偵查庭後下次再收到傳票等開庭時我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呢??

 

感謝律師熱心回應  祝順心

evelyn 104-08-12 09:00

您好

想請教如何知道遞狀之書狀所要做的份數?即送幾份給法院,幾份自己留底?

要怎麼分辨呢?有沒有口訣?因為很怕做作狀

民事訴訟書狀:含起訴狀、準備書狀、答辯狀聲請狀、上訴狀抗告狀等民事書狀。

送非訟事件書狀:含支付命令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拍賣抵押物、公示催告等聲請狀。

民事執行書狀:含假扣押裁定強制執行、假扣押執行、參與分配聲請狀。

存證信函

 

天空 104-08-12 05:14

之前因為被詐欺民事判決確定後不只如何求償,所以一直沒處理..

想請問

1.民事損害賠償有時間限制嗎?超過多久不能追求償??

2.如果可以求償一定要金錢擔保才能執行嗎??如果付不出來擔保費該怎麼辦??

3.如果還可以請求賠償我後續要走那些流程??謝謝大家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2 06:38

判決確定後,可執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只需繳納執行費用,您所謂的擔保金可能是針對假扣押或是假執行的情形。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12 07:52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你的問題簡短了點。

我先假設情況是你已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獲得勝訴且判決確定,則依強制執行法,確定之終局判決得為強制執行名義,不須另外提供擔保。流程上,你應先向國稅局查調債務財產,如有財產即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執行,如債務人目前查無財產,可向民事執行處聲請核發債權憑證,未來如查到債務人有財產,仍可聲請執行。但須先繳納強制執行之執行費用財產權之強制執行費用債權額之千分之八)。

至於執行程序消滅時效,應視你與債務人間為何種法律關係,才能確定時效之期間。這部分你沒有說明,無法判斷。

 

如有其他問題,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您好,針對您提的幾個問題: 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是有時間限制的,各種不同法律關係的請求權時效各不同,要依據不同的請求權基礎分別認定。 一般強制執行不用金錢擔保,惟有您怕對方脫產,欲聲請假扣押才需要擔保金。若真付不出擔保金如果符合法律扶助資格可向法律扶助會聲請保證書。 您可執法院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