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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維 104-12-09 13:32

我方(主幹道),對方(支幹道) 我方開車行經T字路口時,在路口20~30公尺前已發現前方支幹道路口,有機車駛出我方已踩煞車減速,對方從支幹道出來時未注意左方來車,對方要左轉彎卻不看左方來車,只看右方。也未停路口查看就駛出,我方煞車不及迎面擦撞,第一時間下車關心查看對方是否受傷,對方卻說沒事他不報警想牽車走人,我方堅持報警叫救護車送醫,目前知對方收受傷粉碎骨折,因為對方有受傷而我沒受傷,對方可對我方提傷害告訴。 已去傷者家關心慰問過,但對方家屬堅持傷者復原後才談和解,這樣對我方是否較不利?! 對方為無照駕使為主肇者,我方保險部份只有強制險無加重,對方說法有保加重有加重的處理(對方想跟保險公司多要賠)無保加重有無加重處理,我方認為對方為主肇者肇責比例大,我方肇責小也有汽車財損,對於主肇者已盡道德上關心及報警處理,我方不願多付賠償認為不是受傷就可以索取賠償,我該採取那些才能保障自己權益,而不被對方獅子大開口?半年內若無和解對方可對我方提告,我該如何行動?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9 13:45

您好

初判表上您是否屬肇事次因呢?

對方有受傷的確會比較麻煩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貞維 104-12-09 13:4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初判表上您是否屬肇事次因呢?

對方有受傷的確會比較麻煩< ... (恕刪)

 

以交通法規來看我為次因

對方為主因

真的麻煩是對方有受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堅持大數目,您也不必要勉強接受,可以向檢察官說明對方所要求的金額,以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對方的確是六個月內可以告過失傷害罪。

二、民事的部分可以先查一下判決來參考,看相同的傷勢一般賠多少。

三、過失比例的部分如果有爭執一般是看鑑定結果,對鑑定結果不服的話就是覆議

四、你如果在送鑑定的時候自己承認你都看到對方出車了這樣的話容易被誤會,請三思。

五、如果不麻煩,要稍微注意一下對方身體狀況如何,有的人訴訟後會突然變得手不能舉腳不能動。能留證據要儘量留證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麵 104-12-09 09:17

家人在精神科工作,近期因為病人要求物品因為礙於病房規定沒給他,所以對方伺機報復,趁家人單獨巡房時趁機毆打,被毆打後有去急診驗傷,然後因為對方已經是在精神科住院十多年的老病人了,不知道提告有沒有用?

不然看家人被病人毆打只能自認倒楣覺得很心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提告傷害罪、要求強制送醫。

2、不過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對方沒有辨別事理的能力,恐不會遭有罪判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彬 104-12-09 08:09

去年半夜在一間私人的ktv,經由一位朋友(沒很要好)介紹一些他的朋友給我認識,其中一位女生當晚就跟我那位朋友交往,聊天時我有問過那女生幾歲,她說19歲。後來有幾次見面 看朋友與這女生相處的很好,有天這位朋友及那時介紹認識的朋友約我去唱歌,那天大家都有喝一些酒,結束時這位朋友跟那個女生(有喝酒但有正常行走的能力與意識)想去汽車旅館過夜休息,但他們沒錢請我先付(刷卡)所以我跟他們兩人一同前往時間是清晨2點半,一開始想說他們要做親密的事所以我獨自在浴室泡澡,後來這男生來跟我說她女友同意3P,我一開始遲疑了,後來我經不起誘惑也加入了,但是我到口交這個階段時感覺自己無法接受3P,所以我退出離開去浴室沖澡了。

事後大約5點初朋友開車載那個女生回去,而我也騎車回去休息了,但過沒一個禮拜我收到女生傳來的訊息說要我跟那個朋友出面談這件事,起初我不以為意 想說當時是自願的為何現在卻又這樣要我跟朋友出面,所以我並沒理會,再隔了一週有不認識的人傳訊息給我逼我出面,他說他現在跟這女生在警察局附近,要我過去講清楚,當時我在上班但被逼的沒辦法只好請假趕去,去到那裡現場大概7~8人(我有收集聯絡方式及照片),有三個疑似道上的人士要我承認我有跟這女生發生性行為(對方沒去醫院檢驗)並告訴我這女生只有14歲,聽到年齡我愣住了 但我當場只有告訴他們我上述說的事情經過,結果招來他們對我毆打(事後3~4天我有去醫院驗傷),最後我不得已照著他們寫的和解書(對方當場已燒掉)照寫了一份(內容是我藉酒裝瘋對她發生性行為,沒提到另一個朋友) 並要我當日給部份賠償金額隔日在補足,並要我收集我那個朋友的居住地址他們會另外找他談(他們保證不會跟他提到我出面的事)不然不會放過我,後來我得到資料並交給他們了,後來並沒放過我 要我出來見面,他們對我說 "你的朋友是怎樣!!發生這種事還敢當沒事說好xx金額結果才拿這一點出來!! 然後就又開始逼我 他們說要叫女生把錢還給我 叫我們跟那女生自己解決,因為我害怕事情越鬧越大且害怕他們把我押走,所以我說拜託你們給我一個機會我幫朋友先付一些(為了脫身也為了能解決事情而這麼做),他們同意了 我就給了他們一些錢來暫緩事情擴大。事後因為我已經為這件事而用光辛苦工作+打工存下的錢 已經無能為力了準備去警局報案 報案想先跟我要好的朋友交代一些事情 所以也告訴了他事情的經過,他說願意幫我請大哥幫我私下調解, 後來事情就大哥跟對方在電話中談妥以後不在互相打擾的條件下結束了。

但是跟我一起發生事情的朋友後來也還是照常在外喝酒唱歌出入聲色場所(曾碰到面)… 所以我懷疑這是仙人跳但是我沒證據… 以上是事情的所有經過。

主要我是想請教 一個半夜在私人ktv認識並聲稱自己19歲,之後約喝酒唱歌後有行為且自願去汽車旅館過夜並與我發生口交,事後找人以暴力方式逼我賠償金錢與簽和解書(上面有雙方指紋 對方只有影本我持有正本)對方也沒有去醫院檢驗,我有驗傷單的狀況下 有可能能夠對我做提告或其他檯面上可能對我不利的行為嗎?

其實我很後悔交錯朋友後悔自己做錯事 也重新好好生活好好當人了…………但是我還是會害怕這些事會擴大 害怕父母知道也害怕因此留下污點 我只希望事情到此真的結束了 我不想再過著難以入眠的生活了

您好,

事情看起來挺嚴重,不只是法律層面,還有社會層面,針對您的諮詢分述如下:

壹、按刑法第222條規定: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藥劑犯之者。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貳、口交,在刑法第10條定義內,亦屬性交。

參、以上是告訴您,若您真的與該少女有口交行為,可能觸犯刑法

肆、爭點在於,該少女真的14歲而已?再者,您主觀上不知情,無故意。且可以再KTV與您們待超過12點,該少女真的未成年嗎?

伍、建議:若真的被告,或是被恐嚇取財,還是要報警,否則對方只會予取予求,因為這看起來是場局,您會生活在恐懼裡面。再者,對方若真的那麼年輕,但在法律面您無故意,仍可以主張無罪。

陸、不管如何,還是建議您與專業律師聯繫,當面商談處理方式,甚至應請家人介入協助,年輕人犯點錯正常,何況你是被設計的。

柒、現階段看看可否蒐集證據,例如賴或驗傷診斷單之類的,或是被圍毆的監視器,時間不等人,監視器通常最多都保留一週,趕緊處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警方之通知單或地檢署之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說錯話,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目前亦應蒐集對方年齡之證據資料,如FB或LINE聊天訊息等,並應避免與被害人接觸,並小心對您錄音蒐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警方之通知單或地檢署之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說錯話,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目前亦應蒐集對方年齡之證據資料,如FB或LINE聊天訊息等,並應避免與被害人接觸,並小心對您錄音蒐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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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Tracy 104-12-09 00:27

我先生不滿意我對他前妻七歲女孩言語態度,導致彼此有爭執,而我九個月大的兒子聽到爭執在哭,我想到房門外抱起安撫,我先生用虎口掐我脖子阻擋我,且又推又撞倒我,導致我頸肩手臂後背多處傷痕,阻止我接近九個月大的兒子,並揚言我出門後換鎖,不讓我入屋,現已驗傷並向警方提告傷害,我想請問我已被我先生施予暴力並受傷,是否可以申請我跟我兒子的保護令,並且以傷害告訴附加離婚及爭取監護權訴訟,來打官司?

您好:

因為您配偶對您有暴力行為,並您已報案,當然可以聲請保護令,且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監護權扶養費等,又因您配偶有家庭暴力行為,會推定由其當監護人將不利於未成年子女,有助您單獨取得監護權

 您好,

一、可以申請保護令,其實向警方要求即可。

二、可依民法1052條第1項第3款(不堪同居之虐待)及第6款(意圖殺害他方)等事由,主張離婚

三、若可以離開現居所,盡量想辦法離開。

四、再尋找律師詢問處理辦法。

黃先生 104-12-08 22:11

氣要求15萬 第二次也是變成30幾萬 然後對方就直接提告 目前我方有當時目擊的證人 可是法官不採信 也說證人是抽煙時聽到碰撞聲音才轉過去看到 沒看到一瞬間…然後過了第三庭法官送鑑定上次開庭過了幾個月鑑定沒結果鑑定不出來法官說原因是雙方都有移動所以不能參考供詞之類的無法鑑定 現在法官說12.18日要做結案 我這有申請法服免費律師 可是感覺那律師都不怎積極 像是對方有承認她有超前面的摩托車之類的 我方律師也都感覺好像懶懶 都在強調是誰超誰的車 目前我唯一的證據

一、在各說各話證據滅失的案件,要找證據是有點困難的,一般來說我會建議做民間測謊。

二、但是你既然找法扶,那表 示你極可能是付不出民間鑑定費用,在車禍案件一般法官又比較少願意將雙方送公家測謊。

三、在這種狀況下法官一般會比較偏重供述證據,簡單的說就是去問雙方問題,或是去問證人問題,證人講的話就變得非常非常的重要。

四、刑事案件被告說的話不論是在警局地檢或是法院都可以當證據,所以說話要小心謹慎。

五、都找了律師要相信他,律師有很多事要做,工作量一大連睡覺都要想辦法才有時間睡…有時候壓力很大的,所以他看起來懶懶的不表示他不用功…一般我是會去看狀紙及證據狀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黃先生 104-12-09 17:45

有送鑑定鑑定沒結果鑑定不出來 我母親有給他的朋友有認識很多業務理賠的有讓理賠看過都說我在中線是對方擦撞後方鑑定沒辦法判斷…

黃先生 104-12-08 21:43

氣要求15萬 第二次也是變成30幾萬 然後對方就直接提告 目前我方有當時目擊的證人 可是法官不採信 也說證人是抽煙時聽到碰撞聲音才轉過去看到 沒看到一瞬間…然後過了第三庭法官送鑑定上次開庭過了幾個月鑑定沒結果鑑定不出來法官說原因是雙方都有移動所以不能參考供詞之類的無法鑑定 現在法官說12.18日要做結案 我這有申請法服免費律師 可是感覺那律師都不怎積極 像是對方有承認她有超前面的摩托車之類的 我方律師也都感覺好像懶懶 都在強調是誰超誰的車 目前我唯一的證據

delia 104-12-07 23:16

法律專業人士們 您們好,

 

兩年前剛畢業工作,透過親友介紹(房仲)買了高雄一間在5樓的小公寓

本來要給父母住和自己住的,才買兩個月母親就不幸車禍造成腳骨折

因為考量母親年事已高,腳傷不便行動爬五樓,所以一直沒有搬進去,但我的戶籍已入,仲介就說她要幫我把房子出租,大約一年。

一年半後,因為母親腳傷還是沒好,我因為換工作需要到北部

父母租賃房子又一直被趕,所以不得已在鄉下買了一棟,但不是登記於我的名下

就請原房仲幫我先代po買賣房子,殊不知房子1年10個月的時候房仲就說可以賣了

我只知道房子滿兩年買賣要付奢侈稅

所以我有多次詢問房仲,他只說我名下只要不要有動產就不會有

其實那位房仲說話常常顛三倒四,人家說東他說西

當時年輕又不知道什麼管道可以查詢,我也就相信,想說趕快賣一賣就不要跟她有往來

因為房子只差兩個月就滿兩年,我也擔心會不會有問題,有特別跟房仲強調要滿兩年才能讓賣主登記

因為買賣合約的日期怎麼算,外行人的我真的看不懂

 

沒想到1年後的現在,我接到了國稅局要我繳交十幾萬的罰款

原因是我有出租人,不在免稅範圍。所以出租人造成罰款這個我認了

 

但我實在氣不過,她身為房仲又知道我有出租人的事情,竟然不清楚可能會造成的奢侈稅問題,還急著幫我買賣。後續我詢問她,她還是在狀況外,完全不清楚奢侈稅條款,然後又說是我自己處理不好的。

 

我只不過想盡點孝心,卻遇到這種房仲,又被國家討了一大筆錢

所以我想要提告她有失專業和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並全額賠償,請問這樣可以嗎?我有她簽名的租賃契約

因為第一次準備打官司,已經好幾個禮拜都睡不好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對方是否有漏洞可鑽?

2.      買賣合約代書有寫”本案有奢侈稅問題,已告知賣方知悉”,但我跟代書聯繫過,對方說不知道有出租人的事情,所以他是以我兩年內買賣房屋房屋現況去評估,是否會有影響?

3.      當初我有跟房仲口頭說,一定要滿兩年才能過戶房仲也答應買賣完成後,會請買方滿兩年再登記,因為買賣只差一個月左右就滿兩年,我清楚口說無憑,但是否提出會有幫助呢?

 

感謝

你好:

要看你與房仲間之委託銷售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買賣契約上已經告知雙方需要負擔奢侈稅,且你無法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主張免稅,至於是否有其他款情形要依具體情況判斷。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條第3項規定,持有期間是以訂定銷售契約之日去認定。 房仲是否有債務不履行之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因為大部分是口頭,所以到時您可能要傳喚相關人員到庭幫您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lia 104-12-08 23:5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 ... (恕刪)

因為都是我和房仲兩人,並無第三方存在,我只有房仲房客所簽的租賃合約。被國稅局查稅時,我有用line與房仲對談,並直接指出問題,但對方一直左顧而言之。請問對談內容提出有用嘛?

delia 104-12-09 00:0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知道在買賣合約上,奢侈稅一定是賠定了。

但就是不甘心,我有付買賣仲介費,但仲介卻明知我有出租人行為,卻不知房屋不在免稅條件範圍內就做了買賣。

星辰 104-12-07 20:44

今天傍晚..母親(今年76歲)去領汙染賠償..卻被罵不要臉(有人證)..請問對方是否涉及毀謗?我是否能提告?告公然汙辱?還是加重毀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7 20: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之後可以提起民事求償

您好:

您母親可以提供然侮辱罪之刑事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

Cathy 104-12-07 14:41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個問題,我有一個網購的包裹,寄件地址誤載為隔壁地址,其餘收件人姓名手機等聯絡方式均為本人資料無誤,快遞將該包裹投遞到隔壁鄰居,由鄰居僱用的煮飯阿桑簽收,貨運單上面蓋的是一個簽收章。鄰居收了該包裹後,並未聯繫本人,逕將該包裹拆封後轉送給住在同棟大樓不同樓層之親戚,其親戚後來覺得不妥才又電話聯繫本人交還該包裹。本人當時曾詢問何以明知包裹上記載的收件人姓名非其家人卻收取並擅自將包裹拆封,其親戚態度惡劣回稱,是因為地址寫錯,她阿姨(我們鄰居)以為是她訂的包裹才拿上來給她,東西有短少應該去找快遞,早知道她就不要好心送還包裹云云,言談中另透露她已經不只一次收到她阿姨轉送別人寄錯的包裹或物品,說什麼老人家不會特別留意這些之類,都以為是她訂的之類,至於我們鄰居到現在還不承認有冒領包裹及擅自拆封情形。請問這樣快遞公司及我們鄰居有構成背信偽造文書侵占竊盜詐欺等犯罪嫌疑嗎?是否為告訴乃論?要如何提告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7 15: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明知收件人不是自己卻簽收,並且送給別人,已經涉犯侵占罪。

2、至於偽造文書的部份,倘若他是簽您的名字,就會構成。

3、都屬於公訴罪,不過倘若您要提告的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至少由律師撰擬告訴狀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1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詢問快遞公司,查詢簽收單,若對方簽您的名字,即有偽造文書之犯罪,若對方有收您包裹,但未轉交給您之紀錄,即有侵占之犯罪,您應先蒐集對方犯罪之證據,再委任律師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花花 104-12-07 11:40

您好 各位律師

想詢問若遭冒名檢舉違章建築,應該可以如何提告?

需要先報警備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7 16: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檢舉的方式為何,不能一概而論。

2、倘若有簽立相關文件,則已經涉犯偽造文書,可以報警處理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小陳 104-12-07 09:34

事由:因受託處理提告人(本人父親)所屬房屋內之傢俱變賣,而遭其報警到案以竊盜罪嫌移送。

 

 

 

詳述:因父親獨資開設之公司(本人擔任經理一職),營運不善於今年因資金週轉困難跳票而宣告破產倒閉,因公司有向數家銀行借貸數筆共金額共5~6000萬貸款(本人為聯名擔保人),以及積欠公司業務配合之廠商由本人親洽之貨款數筆,因為知道一但無法償還貸款而亦未出面協商後銀行將會對父親房子進行查封之動作,所以透過手機通訊軟体  LINE

請示父親是否要由我找人盡快處理房子及內有價物品變現,此為人之常情,父親雖未明確交待內容,但有提出直接買賣,過戶,動作要快,否則即將查封的指示(到案說明時均有提供給警局截圖存證),所以找來友人幫忙託售及搬運,因友人的工廠能先寄放幾樣大型家俱(如木雕藝品 原木桌椅等,,)也因他較有相關門路等考量而由本人寫了委託書證明此事,搬運出部份的傢俱後第二天便找到部份的買家,以60萬出售,父親得知後震怒指責金額我沒向他告知,憤而向警局提報竊盜罪,由刑事局派了幾十名鑑識小組到其住所採指紋,DNA 等後通知我與友人到案說明,但父親在警局一概否認有委託我出售,後來又說只有說房子,且傢俱變賣的金額未經他同意,而堅持以共同竊盜罪名將我與友人送辦,筆錄進行之中,與父親再進行溝通,原答應變賣之60萬全數交給他,及一個月前其由我向岳父母代借給他週轉的100萬現金一筆勾銷由我償還,才肯撤告,雖我臨時失業,及揹負父親所向銀行貸款近億的聯名擔保,家中亦有老婆及5歲的一對兒女需扶養,但不撤告會使友人受牽累,心中雖掙扎無奈,但考慮了一下便答應其條件(口頭承諾,但有數名人證),告知警方要撤告,但警局說已經開案無法撤銷,全案移送當地地檢署偵辦。ps:提告人第二天否認當晚之撤告口頭協議。

 

以上所述,或許像笑話或許像說謊,但本人以上所陳述均屬實,雖然如標提所敘之沉重,但法律方面問題知識不足,本人亦無前科,所以希望律師能就此案件給我建議該如何做接下來的動作,感謝萬分。

您好:

親屬間之竊盜案件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您可以證人證詞來佐證父親已答應撤回告訴,不過即便在警局撤回告訴,通常檢察官為求慎重,仍會開庭偵查,但應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您亦可提出對話記錄,主張變賣家具係受到父親之指示,並無竊盜之犯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哲哲 104-12-07 03:24
請求各大律師幫忙,我在fb留言陌公司薪水16000多,然後陌公司哉圖告我加重毀謗,因陌公司低薪確實16000多又加一些全勤加餐點津貼才符合勞基法20008,然後我馬上上網查詢只要加起來符合20008就算合法,我就馬上刪文了,可是還是慢了一步陌公司已經栽圖送法院對我提告了,可是我真的沒有想要妨害陌公司名譽筆錄我也做過,偵查庭也開完了,我想請問各大律師,接下來我該怎麼辦?我只是一個開復康巴士臨時司機,根本沒錢賠對方,也沒有時間一直陪他上法院,請求各大律師幫我解答這樣我被起訴機率多大,接下來我該怎麼做,刪文證據跟低薪證據我多有不給檢察官了,跪求各大律師幫忙分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不一定會成立妨害名譽,您可以向檢察官陳明實際薪資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ang 104-12-07 00:44

弟媳賞小姑巴掌,小姑提告,小姑的媽要當證人。請問弟媳會有什麼罪

沈恆 (沈律師) 104-12-07 02:16

您好!

有可能成立的是公然侮辱罪及傷害罪,都是告訴乃論之罪,就看受害者如何提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還原真相 104-12-06 19:33

 

事實經過: 委託被告處理事情 事情非但沒解決還被騙XX萬元 提告詐欺卻不成立 當初被告女當初找來A男協助了解 說要幫原告討公道伸張正義 後續原告給了錢原本被告女要來拿現金 但被告覺得匯款比較保險 豈知被告找來的A男私下約原告又要錢 不給錢還受恐嚇威脅得知A男坐過牢 原告告訴被告被告女說不知情 總之錢給了被告 事情沒解決還被騙錢甚至當面被恐嚇威脅 後續提告詐欺不成立(官司快一年最近判決也剛提出再議) 提告被告當庭被告就跟檢察官說要跟原告和解 當庭移轉法院調解調解員是位庭長退休下來 看過訴狀也告訴被告詐欺罪會成立 被告卻說錢全數拿給A男 調解員說約下次調解被告帶A男及錢來調解 很快調解時間到了 被告及A男沒出現也沒請假 調解室撥電話被告數通有通沒有人接(有響沒轉語音) 原告給予被告機會繼續等待 仍不見被告及A男出現 後續原告要求調解室將案情移轉地檢署起訴 哪知地檢署將案件移轉原告戶籍公所申請調解 已知被告不出現 所以原告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又申請原告戶籍公所調解 原告仍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當庭拿了一堆文件給檢察官 也說明A男為證人(明明兩個就是共犯) 總之 詐欺不起訴原告再議(申請法扶不被協助) 被告用口說訂定契約拿了一堆文件出來(這些原告並不知道是什麼)被告有意將案情轉為民事 重點是 被告拿了錢及原告提供很多受害資料 要幫原告伸張正義討公道 卻沒有履行 謝謝 ps原告提供給被告資料都是有馬賽克自己的個資 卻被檢察官審查案件大聲詢問原告個資及判決書上載明原告個資如果對方私下傷害對方怎麼辦?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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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還原真相 104-12-06 19:10

 

事實經過: 委託被告處理事情 事情非但沒解決還被騙XX萬元 提告詐欺卻不成立 當初被告女當初找來A男協助了解 說要幫原告討公道伸張正義 後續原告給了錢原本被告女要來拿現金 但被告覺得匯款比較保險 豈知被告找來的A男私下約原告又要錢 不給錢還受恐嚇威脅得知A男坐過牢 原告告訴被告被告女說不知情 總之錢給了被告 事情沒解決還被騙錢甚至當面被恐嚇威脅 後續提告詐欺不成立(官司快一年最近判決也剛提出再議) 提告被告當庭被告就跟檢察官說要跟原告和解 當庭移轉法院調解調解員是位庭長退休下來 看過訴狀也告訴被告詐欺罪會成立 被告卻說錢全數拿給A男 調解員說約下次調解被告帶A男及錢來調解 很快調解時間到了 被告及A男沒出現也沒請假 調解室撥電話被告數通有通沒有人接(有響沒轉語音) 原告給予被告機會繼續等待 仍不見被告及A男出現 後續原告要求調解室將案情移轉地檢署起訴 哪知地檢署將案件移轉原告戶籍公所申請調解 已知被告不出現 所以原告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又申請原告戶籍公所調解 原告仍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當庭拿了一堆文件給檢察官 也說明A男為證人(明明兩個就是共犯) 總之 詐欺不起訴原告再議(申請法扶不被協助) 被告用口說訂定契約拿了一堆文件出來(這些原告並不知道是什麼)被告有意將案情轉為民事 重點是 被告拿了錢及原告提供很多受害資料 要幫原告伸張正義討公道 卻沒有履行 被告收了錢 原告如何寫債務不履行起訴狀要回錢 謝謝 ps原告提供給被告資料都是有馬賽克自己的個資 卻被檢察官審查案件大聲詢問原告個資及判決書上載明原告個資如果對方私下傷害對方怎麼辦?

你好:

若未約定履行期限,要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履行,對方不履行再依民法第254條定相當期限催告履行,否則解除契約。 解除契約後,可將存證信函律師函、你留存的相關證據當作附件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對方之財產、所得。
阿傑 104-12-06 16:10

請問 被學校教職人員罵"智商低下,行為有如智能障礙"(並非公眾場合,但有錄音證據),令我感到不舒服,

這樣可以提告侮辱或人身攻擊嗎? 還是要提告其他呢?

您好:

如果是在公眾得自由出入之場合,可以提公然侮辱刑事告訴,否則亦可提民事侵權行為之訴訟

阿傑 104-12-06 17:15

那如果是在校長室(通常外人不會進入)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6 18:53

 不知對方罵你時的環境為何,所謂公開場合只要是可能不特定人得以出入之場所均屬之,因此對方仍涉犯公然侮辱罪。如需要師協助提告,歡迎聯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IOM 104-12-05 23:29

 

 請問這樣罵他 如果堅持提告 會怎麼辦

有指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6 11: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廢物的部分涉嫌公然侮辱罪,其他內容指摘對方工作態度有問題,可能涉嫌誹謗罪。

2、倘若對方堅持提告,可以嘗試與對方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對方可能對您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對方可能對您提告

IOM 104-12-06 22:2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廢物的部分涉嫌公然侮辱罪,其他內容指摘對方工 ... (恕刪)

對方要求求償一萬六合理嗎

IOM 104-12-06 23:37

對方要求求償一萬六合理嗎

櫻桃 104-12-05 21:58

律師你好: 我目前17歲 這幾天(12/03)遭受到網路言語霸凌

事發經過 : 我在社團(讓各位jordan了)發文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767286030082048&set=gm.978122618926394&type=3&theater

被一位男子(FB名:Tan Fu Hong)截圖發表到自己的版上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75492405904533&set=a.373277896125989.1073741826.100003313458355&type=3&theater&notif_t=like

下面有非常非常多的留言讓我感到不舒服

尤其是裡面一位名為:李秉叡的人 ...

還有很多人分享了這篇文章,有些人在下面留言幫我說話,但他們卻又反駁說版主也沒說錯話只是說現在台灣小孩真的很棒!

當然,講這樣沒有構成任何傷害 但 其餘的留言極度誇張...!!

我知道這樣子我一定能夠提告,但我想問的是 

未滿18提告應該到要有父母陪同但我不想讓父母在百忙之中還陪我跑這麼多趟法院,況且若家人知道他們一定都會希望我不要理他們就好 我還能有什麼辦法能讓他們受到懲罰之類的..

或是可以本人不要出面就能夠解決此事的辦法 

因為我還是學生 星期一~五要上課 星期六日必須打工

謝謝你們 !

一、建議你退出該網路社團。

二、網路上亂說話的一堆,你真的一個一個去告告不完的…

三、如果是告誹謗或是公然侮辱,這個是刑事,告訴人還是要自己出來開庭,再來是告訴代理是要費用的,例如我在台北執業的告訴代理是要五萬五千元。

四、刑事案件沒有民事效果,如果要另外告民事的話律師要另外收一個費用民事案件雖然有找律師你可以不用開庭,但是律師費用你還是要給律師呀。

五、這樣你會不會覺得律師很暗黑怎麼都談到錢。你要想一下,這些人值得你花個十萬元以上找律師跟他打官司嗎?如果值得你再來花這個錢。

六、網路上有一大堆的垃圾留言,堆起來超過一座山…真的建議你三思一下再決定是否提告

七、還有一個方法是跟網路公司檢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二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Angela 104-12-05 14:36

我12/2凌晨被老公家暴,導致巧克力囊腫破裂緊急開刀,當時做筆錄有說要申請保護令也要提告傷害,可是我手術後冷靜想想,我不想要告他也不想跟他分開,雖然不是第一次打我,但是我不想離婚不想與他分開,他絕大部分時間對我都很好,第一次打我跟這次也隔有一年以上。他這次有拿武士刀出來,可是我並不害怕,因為我知道他不會傷害我,他也不知道會這樣也很後悔,因為緊急保護令,所以他不能來看我,家人一直希望我離婚,可是我真的不想離婚。有保護令我還能跟他見面嗎?

菲菲 104-12-09 10:25
回覆 Angela 的發言內容:

我12/2凌晨被老公

你可以提出撤銷保護令申請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請撤銷

2、不過倘若已經涉及多次家庭暴力,本文建議您還是應該離開對方,否則只是陷入無止境的痛苦,建議您可以撥打113家暴專線。

喬安娜 104-12-05 14:04

我方汽車為雙線道直行車,過停止線時燈號轉黃燈,無停下。

對方汽車為六線道停紅燈綠燈後撞上我方汽車後半部。

初判表上雙方皆為應注意而未注意。

因我方汽車為小貨車車損不嚴重,故無修理費用,且我方車主亦無明顯外傷。所以當時並無要求賠償

現在對方要求我方修理汽車全額費用,另對方雖在當時告知沒有受傷卻在事後去驗傷。若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成立嗎?

我方車上貨物無法以單據提出營業損失,現在如何要求賠償?

另對方聲請調解在外縣市,雙方車主皆居住本地且事發地點為本地,為何可在外縣市聲請調解?不去調解可以嗎?

若對方到時提告,開庭會在外縣市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爭執受傷與車禍無關係,調解可以不去,若對方提告,則可以向事發地或您的戶籍地法院來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過失傷害要有傷害才會成罪,這個部分你要怎麼證明他車禍的時候沒有受傷?他跑去驗傷如果真的是因為車禍造成的你會比較麻煩。

二、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

三、如果你不管刑事部分,硬是要完全照法律走的話,民事部分你可以答辯對方與有過失,並主張零件折舊。

四、這類案件如果當時對方有跟你說他沒受傷,你要證明他有說的話可以考慮民間測謊,但是依照你的說詞你們的車禍應該是個小車禍,測謊的費用是一萬八千元,有沒有必要去測你要三思呀。

五、很多人問我民間測謊的效力,關於這一點,我的想法是,訴訟是一個影響法官心證的過程,當法官認為你是好人,就算民間測謊的效力被質疑,在其他證據的調查的時候你還是有機會占優勢的。我常說攻心為上就是這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6 13:11

鄉鎮市調解強制程序,您可以不去。對方就算有驗傷單,但除非診斷證明上有載明是因為車禍造成,否則對方仍要負舉證責任。就對方車損部分而言,您可以主張與有過失及零件折舊為抗辯,降低賠償金額。建議如果能及早在合理範圍內與對方達成和解較佳,如真的被起訴,可以再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和解協商或擬訂和解書需要律師協助也歡迎聯繫

Bernice 104-12-05 10:04

您好,

我一直有個陰影困擾我很久,這是發生在17-18歲高中時期,一位同學在自己的課本上將我的名字全改成非常不雅色情的諧音,並傳閱給坐在他附近的2位同學看。現在事情過了6年,但那嘲笑我名字的過程,已成為陰影,一直在我心中揮之不去。

時間過了這麼久,想詢問是否可向那位同學提告精神賠償,我希望他能夠受到懲罰,雖然只是他一時不成熟的嘲笑,但已經造成我一輩子無法忘記的傷害

想問這是否是屬於公然誹謗刑事期限是已經過了嗎?那民事是否還在有效期限內?

你好:

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為告訴乃論之罪,要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你已經超過告訴期間。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要在知悉後2年內請求,你也罹於請求權消滅時效。 若產生心理上之困擾,可尋求心理諮詢師進行相關課程之輔導。
Nana 104-12-05 01:38
同學在他人面前罵我幹你祖母 有第三者聽見且可以做證人 但沒有錄音 是否能構成侮辱罪? 他與我私下對話說要收集我的證據 我將對話內容PO至臉書 看看有沒有人是能教我怎麼處理 這樣算犯法嗎? 我19歲若要提告需家長陪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2、私人對話倘若涉及隱私或是個人資料,卻任意公開可能涉犯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疑惑 104-12-04 21:34

各大律師你好:因為之前伸請一個臉書帳號,名字和照片都使用前女友的資料(因為吵架要氣她才伸請的),經過幾個小時後被前女友發現後,我很快就停用此帳號,但前女友也對我提告防害秘密,不過已和解也送徹回告訴狀,所以第一次開庭兩方都沒人到,檢察官現在可能以偽造文書罪起訴我,目前尚未開偵察庭,但書記官有通知我要在開庭當天對偽造文書做說明,想請問,我開的臉書帳號很快就關閉停用,也沒發表文章和留言,這樣還會被以偽造文書做起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察官說明已與對方和解,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察官說明已與對方和解,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要視你們和解書內容而定,若無特別說明,可以向檢察官主張已經和解,請求為緩起訴處分。

王小姐 104-12-04 14:47

您好,

我們家是承租國有地在上面蓋房屋,大約民國4、50幾年就已住在這裡的矮平房,大約於民國84年重建,而我家後面的整排房子大約是70幾年就已興建完成(不確定但至少我有記憶以來就在了),在我家當時重建時有申請測量,興建時有內縮且後面也留排水溝和防火巷(當時後面房子的建商並沒有留)

多年前因土地東移重測後變成我家房子占到後面4間房子的地,當時我母親也不知道可以申請複測,雖然當時的村長有找各屋主出來商討侵占的部份,當時我母親有跟屋主說按市價購買,但屋主口頭說反正沒多少地不想管就讓我們使用,那時我母親就想說屋主都這樣說了,就以為處理好了,沒想到幾個月前收到其中2戶寄來的存證信函說要我們限期拆屋還地,我們主動聯絡屋主A及屋主B表示我們想購買侵占的部份,屋主A堅持不賣要我們拆,而屋主B則表示屋主A座落第一戶就算他賣了也我們也沒幫助(不懂這什麼概念?),而屋主C則無法聯絡到,最後談判不成屋主A堅持提告,下週要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想請問

1. 我們家是國有地是否真的站不住腳?當時都是合法的興建,因這種奇怪因素造成現在狀況也非我們所願阿,我們的房子真的會被拆嗎?

2. 我們想購買,屋主A一直說我們家是國有地耶,但我們要買他的地跟國有地有什麼相關?

3. 其實當年後面地主要給建商建房子時,因土地有畸零地來找我外公商量把那畸零地分割賣給我外公,但我外公不識字,他只寫了字條說他的地有畸零地賣給我外公,但文中均未提及地號及坪數,這問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

當初是測量錯誤且合法申請建照、使照,並無竊占他人土地之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不會有刑法竊占罪的問題。 民法第796條:「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民法第796條之1:「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但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前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當初是因為測量錯誤,並非故意越界,可試著主張越界建築法律規定。 你購買對方的土地承租國有土地沒有衝突,只是租約到期後,要把土地返還給國有財產屬,保留後方土地並無任何實益。 有買賣契約可以請求賣方移轉所有權,但要注意請求權時效(15年),以及買賣契約無法拘束他人之問題。 至於土地法第68條規定之土地登記錯誤請求地政機關賠償之問題則要依照具體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ruby 104-12-04 14:13

於102年4月委託對方索討支票,當時有簽立合約1年並支付費用,也約定隨時需回報進度,但之後都是我主動是追蹤進度,期間只回報在嘉義找到當事人,之後就完全沒有進度,甚至一度找不到對方,在103年2月曾寄存證信函要求返還相關資料,但卻未果,於今年提告詐欺,因我懷疑對方已收款,出庭後,對方有提出失蹤理由及合約範本(空白),終判決不起訴

想請教在合約未到前我發覺不對要求返還資料,對方卻在出庭後告知都不見,本票期限為3年,到現在都在效期內,對方說合約有記載債權轉讓,但我不記得有這條,我們彼此的合約遺失,只剩部分通聯記錄,我要怎麼提出不服書狀?因檢方說此為民事,又民事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17: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不起訴處分書應該提起再議,再議的內容必須依據不起訴處分書來判斷。

2、不過本文認為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比較接近民事糾紛,應該中止委託關係要求對方返還票據,倘若對方拒絕再提起民事請求或是屆時再考慮提告侵占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QQ 104-12-03 22:57

今年5月初,阿姨告知我有信用卡刷3C產品賺差價的賺錢方式,然後刷多少公司會在幾天後把帳款結清,當時我不懂就信他了,他拿了我7張卡去刷,然後還叫我寫了一張我信用卡的基本資料給他,說怕刷卡的時候銀行電話來照會,於是我就用白紙寫了基本資料給他,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接過2.3通銀行照會電話也都確認無誤,再這當中我的確也有拿到一些差價,大約11萬多,有些匯款有些現金,但到了5月中旬我一直追問她有沒有繳清,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跟理由拖延沒去繳,後來因為他一直沒繳清又一直說謊,到6月我受不了我說我要停止並且不可以再刷我的信用卡要求他把卡片全部還我並清償所有欠款,他答應並且說那幾天工作有空檔就跟我碰面還我卡,結果不但沒有跟我碰面還我還瞞著我偷偷繼續刷我的卡被我發現,然後我又問他什麼時候要繳清什麼時候把卡還給我,也是一直拖延不還我卡片,一直拖到10月中才還我並且拿支票給我說處理欠款,連繳錢也是跟我說有去繳最低應繳金額不會造成信用不良,因為他用ATM繳錢,事後有拍收據傳給我,但當時收據我沒有查證也沒有仔細看,他甚至還自己打到各家銀行去更改我的聯絡電話,所以我一直到9月才知道我在銀行欠下了很多錢並且都沒有繳費連最低應繳都沒有,因為在他更改我的聯絡電話銀行催帳都是直接打給他,我根本完全不知情有欠費,是有一家銀行可能連絡不上他打電話到我公司我才知道這一切,我就回去看他傳給我的收據,結果收據都是重複的不然就是很久之前的日期,一直拖到現在而且超額欠款已經造成我信用不良了而且聯徵紀錄上也有瑕疵,目前為止銀行的欠債還有80幾萬,然後我手頭上有4張他給的支票,結果每張票存進去銀行都是拒往的芭樂票,2張面額較大的票是他說要處理這些帳款的錢(分別是100萬跟102萬),1張是他跟我媽媽說有急用,用票換現金的8萬多,1張是他說要幫忙分擔家裡經濟狀況的票40萬,全都跳票,然後這幾天要叫他簽本票借據,但如果時間到他依然沒辦法清償這些帳務,我能否對他提告?要提告什麼?他在短短的1.2個禮拜就把我7張卡全部刷爆,總金額達到100多萬,一直到6月我說停止後,她有去繳一點點的欠款,卡又有額度以後他卻又偷偷去刷我的卡,我甚至一開始調閱過刷卡明細(5月的時候調閱的),有通訊行,有百貨公司,還有什麼精品店的刷卡項目,所以他說的刷3C產品賺差價也不知道真的,因為周遭朋友知道我的情況後都說我的卡被阿姨拿去刷卡換現金,拿去洗錢了,而且又讓我覺得他是事之前就在計劃要怎麼騙我的卡拿去洗錢,因為在信用卡事件的前幾天她說工作上有急需要我幫她申辦門號,電話都是他在用的通聯記錄都調得出來,接著就發生信用卡事件(因為他在這期間當中打去銀行更改資料所用的電話號碼是我的名字),這樣算是預謀犯案嗎??然後說要清償帳款拿了多張空頭支票給我,但發票人不是他本人.然後跟我說好要拿錢給我清償銀行帳款的日期到了又一直變卦,從6月一直到現在都是這樣,日期到了又拿不出錢,這樣能構成詐欺嗎?還有從5月他拿走我的卡到10月還我卡這期間,所有刷卡的簽單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一張,甚至在哪一家店刷了些什麼我都不知道,都是他偽造我簽名簽的而且在我6月說不要再刷我的卡可是他卻又繼續刷,那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多加一條盜刷信用卡?他私自竄改我的資料她瞞著我偷偷打電話謊稱是我本人並且擅自更改我的資料,而且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甚至我本人完全不知情他也沒有告知我,是我後來發現打去銀行把資料全部更改回來,當我發現後他還是多次謊報是我本人打到銀行詢問我的欠款狀況,然後一直騙銀行客服說什麼時候繳錢,結果時間到了也沒有繳錢,我有打電話銀行查證過,所有他更改資料的紀錄與日期還有謊報是我本人的錄音檔都還有保留,我跟我阿姨之間的聯繫方式大多都是使用LINE傳訊息,我是6月跟阿姨說不要再繼續刷我的信用卡並且請他把卡片還給我,但我的手機在9月中旬故障送修,所以LINE的對話紀錄只有從9/26號以後到現在的(我是9月初就發現他帳款都沒繳)那這樣我還能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我6月就叫阿姨不能在刷我的信用卡?以上述這些狀況,我如果提告我會有事嗎??如果可以告他,那銀行的所有欠債會轉到他身上嗎??還是一樣欠債的是我呢?勝訴的機率大嗎?如果我提告,我該準備些什麼證據??銀行錄音檔我詢問過銀行客服,錄音黨部分要由法院那邊發公文他們才能提供,那我還需要蒐集什麼相關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0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證據蒐集整理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0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證據蒐集整理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安立奎 104-12-03 21:06

您好 最近因為家裡的農地原因 對方因為他們的農地農作物被人毀損而報警備案說是我們用的 然後要求賠償他們50萬損失 但是我們根本沒去毀損他們 然後之前他們有毀損我們農作物 因為家人比較單純也沒追究 第二次有當場抓到人但是因為父親不想讓彼此那麼難堪也是放過他 但是因為最近他們這件事情而報警備案 然後調動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但是好像調解委員會都是對方他們請來的(意思是他們的人)而且也請了許多地區代表坐鎮 感覺我們比較單純感覺會被吃死死的 他們一起對付我們的家人 一直要求要我們賠償 而且又說人家有物證(錄音帶)跟人證 但是我們沒做的事情他們硬要說有 對方說如果不賠償就要走法院 請問一下 如果上法院的時候 他們是偽證的話 要怎麼去跟法官做反應 然後又能怎麼跟法官提出反提告 例如物證人偽證的事實 還有還要告他們誹謗之類的罪 也要順便提告之前我們農地的損失..希望知道這方面厲害的律師可以幫幫我們這些單純善良的農民 可以受到保護

你好:

若沒有毀損對方的農作物,就不要與對方調解,對方提告你們要準備對方與你們有嫌隙之證據,並指摘錄音、人證說法矛盾、錯誤之處,才有辦法獲得不起訴處分,若對方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負舉證責任,舉證不出來就會敗訴。 要主誣告的話,要先蒐集相關資料、證據,若有誤會不容易構成誣告罪。 偽證罪要在檢察官或法官面前具結,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虛偽陳述,才會構成。 若要主張對方毀損你們的農作物,要先蒐集相關證據刑事告訴部分要在6個月內提出,民事訴訟部分要在2年內提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4 15:07

 你們確實沒做的事情,對於對方的無理請求可以不用理會,但如果是為了瞭解對方所謂的錄音內容是什麼,調解會是可以出席,但不能同意對方之賠償要求。屆時對方如果被檢方以證人身分傳喚說謊,會構成偽證罪,你們可以向檢察官告發。

ABIGAIL 104-12-03 20:44

您好,我想請求大家拜託幫幫忙~~

今年的10/25發生的車禍案件,我騎摩托車在等紅綠燈,對方開小貨車酒駕沒注意到紅燈,直接從後面追撞我,當下有叫警察做筆錄,也有搭救護車去醫院看醫生。事後本來對方從電話中和我方達成協議某天以某一筆金額和解,但至今對方遲遲不肯拿出這筆金額,不願意和解。據對方說明已是第四次酒駕,很多人說可以提告傷害罪用「刑事民事」。但假如我方勝訴,法院判賠了多少錢,而對方始終拿不出錢,或者名下也沒有財產的話,該怎麼辦呢?? 拜託 

您好:

建議可以先告知將會提起刑事告訴,再和對方協議看看,若仍協議不成,可以提過失傷害之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另需注意刑事告訴應在六個月內提起之。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18

 你有受傷可以提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對於被告確實可以起到威嚇作用。如果你怕對方脫產,可以聲請假扣押

QQ 104-12-03 16:58

今年5月初,阿姨告知我可以刷3C產品賺差價的賺錢方式,然後刷多少公司會在幾天後把帳款結清,當時我不懂就信他了,他拿了我7張卡去刷,然後還叫我寫了一張我信用卡的基本資料給他說怕刷卡的時候銀行電話來照會,於是我就用白紙寫了基本資料給他,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接過2.3通銀行照會電話也都確認無誤,在這當中我的確也有拿到一些差價,大約11萬多,有些匯款有些現金,但5月中旬我一直追問她有沒有繳清,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跟理由拖延沒去繳,後來一直到6月我受不了我說我要停止,要求他把卡片全部還我而且不能再繼續刷,他就說這幾天工作有空檔就跟我碰面還我卡,結果不但沒有還我還瞞著我偷偷刷被我發現,然後我又問他什麼時候要繳清什麼時候把卡還給我,也是一直拖延不還我卡片,連繳錢也是跟我說有去繳最低應繳金額,因為他用ATM繳錢,事後拍收據傳給我,但當時收據我沒有查證也沒有仔細看,他甚至還自己打到各家銀行去更改我的聯絡電話,所以我一直到9月才知道我在銀行欠下了很多錢而且都沒有繳,因為在他更改我的聯絡電話銀行催帳都是直接打給他,我根本完全不知情有欠費,是有一家銀行可能連絡不上他打電話到我公司我才知道這一切,我就回去看他傳給我的收據,結果都是重複的不然就是很久之前的日期,一直到現在我已經信用不良了,目前為止銀行的欠債還有80幾萬,

然後我手頭上有4張他給我的支票,結果每張票存進去銀行都是拒往的芭樂票,這些票是他說要處理這些帳款的錢,

然後這幾天有叫他簽本票借據,但如果時間到他依然沒辦法清償這些帳務,我能否對他提告偽造文書跟預謀犯案還有竄改資料嗎?

偽造文書是他當時刷卡的簽單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一張,而且在我6月說不要再刷我的卡可是他卻又繼續刷,那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多加一條盜刷信用卡?

預謀犯案是在信用卡事件的前幾天她說工作上有急需要我幫她申辦門號,電話都是他在用的通聯記錄都調得出來,接著就發生信用卡事件(因為他在這期間當中打去銀行更改資料所用的電話號碼是我的名字),

竄改資料,她瞞著我偷偷打電話謊稱是我本人並且擅自更改我的資料,而且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我有打電話銀行查證過,所有的錄音檔跟紀錄銀行都還有保留

如果可以告他,那銀行的所有欠債會轉到他身上嗎??還是一樣欠債的是我呢?

以上述這些狀況,我如果提告我會有事嗎??勝訴的機率大嗎?欠債的人最後會在阿姨那還是我身上?

我現在該怎麼辦??還是我能採取甚麼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3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倘若可以成罪,屆時可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的民事訴訟

2、不過本案的關鍵是您當初有授權給您的阿姨使用,所以必須要由您證明您已經拒絕您的阿姨繼續使用該信用卡,並且提出相關事證。

QQ 104-12-03 23:06

你好,我重新敘述了我的事情,我補上了一些細節與疑問,

今年5月初,阿姨告知我有信用卡刷3C產品賺差價的賺錢方式,
然後刷多少公司會在幾天後把帳款結清,當時我不懂就信他了,
他拿了我7張卡去刷,然後還叫我寫了一張我信用卡的基本資料給他,
說怕刷卡的時候銀行電話來照會,於是我就用白紙寫了基本資料給他,
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接過2.3通銀行照會電話也都確認無誤,
再這當中我的確也有拿到一些差價,大約11萬多,有些匯款有些現金,
但到了5月中旬我一直追問她有沒有繳清,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跟理由拖延沒去繳,
後來因為他一直沒繳清又一直說謊,到6月我受不了我說我要停止並且不可以再刷我的信用卡,
要求他把卡片全部還我並清償所有欠款,他答應並且說那幾天工作有空檔就跟我碰面還我卡,
結果不但沒有跟我碰面還我還瞞著我偷偷繼續刷我的卡被我發現,
然後我又問他什麼時候要繳清什麼時候把卡還給我,也是一直拖延不還我卡片,一直拖到10月中才還我並且拿支票給我說處理欠款,
連繳錢也是跟我說有去繳最低應繳金額不會造成信用不良,因為他用ATM繳錢,事後有拍收據傳給我,
但當時收據我沒有查證也沒有仔細看,他甚至還自己打到各家銀行去更改我的聯絡電話,
所以我一直到9月才知道我在銀行欠下了很多錢並且都沒有繳費連最低應繳都沒有,
因為在他更改我的聯絡電話銀行催帳都是直接打給他,我根本完全不知情有欠費,
是有一家銀行可能連絡不上他打電話到我公司我才知道這一切,我就回去看他傳給我的收據,
結果收據都是重複的不然就是很久之前的日期,一直拖到現在而且超額欠款已經造成我信用不良了而且聯徵紀錄上也有瑕疵,
目前為止銀行的欠債還有80幾萬,
然後我手頭上有4張他給的支票,結果每張票存進去銀行都是拒往的芭樂票,
2張面額較大的票是他說要處理這些帳款的錢(分別是100萬跟102萬),
1張是他跟我媽媽說有急用,用票換現金的8萬多,
1張是他說要幫忙分擔家裡經濟狀況的票40萬,全都跳票,
然後這幾天要叫他簽本票借據,但如果時間到他依然沒辦法清償這些帳務,
我能否對他提告?要提告什麼?
他在短短的1.2個禮拜就把我7張卡全部刷爆,
總金額達到100多萬,
一直到6月我說停止後,她有去繳一點點的欠款,卡又有額度以後他卻又偷偷去刷我的卡,
我甚至一開始調閱過刷卡明細(5月的時候調閱的),
有通訊行,有百貨公司,還有什麼精品店的刷卡項目,
所以他說的刷3C產品賺差價也不知道真的,
因為周遭朋友知道我的情況後都說我的卡被阿姨拿去刷卡換現金,拿去洗錢了,
而且又讓我覺得他是事之前就在計劃要怎麼騙我的卡拿去洗錢,
因為在信用卡事件的前幾天她說工作上有急需要我幫她申辦門號,
電話都是他在用的通聯記錄都調得出來,接著就發生信用卡事件
(因為他在這期間當中打去銀行更改資料所用的電話號碼是我的名字),
這樣算是預謀犯案嗎??
然後說要清償帳款拿了多張空頭支票給我,
但發票人不是他本人.然後跟我說好要拿錢給我清償銀行帳款的日期到了又一直變卦,
從6月一直到現在都是這樣,日期到了又拿不出錢,這樣能構成詐欺嗎?
還有從5月他拿走我的卡到10月還我卡這期間,所有刷卡的簽單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一張,甚至在哪一家店刷了些什麼我都不知道,都是他偽造我簽名簽的!
而且在我6月說不要再刷我的卡可是他卻又繼續刷,那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多加一條盜刷信用卡?
他私自竄改我的資料她瞞著我偷偷打電話謊稱是我本人並且擅自更改我的資料,
而且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甚至我本人完全不知情他也沒有告知我,
是我後來發現打去銀行把資料全部更改回來,當我發現後他還是多次謊報是我本人打到銀行詢問我的欠款狀況,然後一直騙銀行客服說什麼時候繳錢,結果時間到了也沒有繳錢,銀行的帳務中心專員有告知我,我這樣一直延期加上說好的日期又沒繳錢,這樣對我很不好,(我那時有告知這位專員之前打電話進去的是我阿姨不是我)

並且我有打電話銀行查證過,

所有他更改資料的紀錄與日期還有謊報是我本人的錄音檔都還有保留,

我跟我阿姨之間的聯繫方式大多都是使用LINE傳訊息,
我是6月跟阿姨說不要再繼續刷我的信用卡並且請他把卡片還給我,
但我的手機在9月中旬故障送修,所以LINE的對話紀錄只有從9/26號以後到現在的
(我是9月初就發現他帳款都沒繳),
那這樣我還能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我6月就叫阿姨不能在刷我的信用卡?

以上述這些狀況,我如果提告我會有事嗎??
如果可以告他,那銀行的所有欠債會轉到他身上嗎??還是一樣欠債的是我呢?

勝訴的機率大嗎?

如果我提告,我該準備些什麼證據??
銀行錄音檔我詢問過銀行客服,
錄音黨部分要由法院那邊發公文他們才能提供,那我還需要蒐集什麼相關證據?

麻煩了,這件事真的讓我困擾很久....

阿秀 104-12-02 20:23

前陣子車禍

初判雙方皆有責任,但對方就是咬定是我的錯

且有傳簡訊說要找議員去見我的上司

明顯是恐嚇我要我在上司面前觀感不好要讓我丟工作(工作性質一年一聘,聘僱與否上司決定)

 

後來一次商談講到此行為讓我感到害怕且壓力極大

對方態度頗差,甚至說出“怕個屁阿”之類的話

 

據悉恐嚇罪似乎不能撤告

因此想問是否去警方那邊請他們記錄下來(不是提告的那種筆錄,備忘錄類型的那種)然後申請調解

另外想請問恐嚇追訴期多久?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2 2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是必須有危害您的生命、身體、財產名譽等才會構成,本文認為找議員去找您的上司,似難構成恐嚇罪。

2、程序上恐嚇屬於公訴罪,倘若提起刑事告訴之後就無法撤告,至於民事上面,您隨時可以聲請調解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22:08

 你好,單純說要找上司尚不涉犯恐嚇危安罪。不過您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對方,指出對方要求賠償不合理之處,並載明如故意讓你丟工作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等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RIC 104-12-02 18:29

律師您好:

小弟於104年06月5日透過房仲簽約,並於104年7月30日完成交屋,標的物是一間民國83年建好的中古大樓,我們是當天看屋當天就簽約了,屋主本身也是房仲,但他的物件交給他同公司的同事賣,當初於房屋買賣契約中明定含一編號28號平面停車(當時我也搞不清楚停車位有哪幾種),在簽約過程中前屋主說他買這戶原本沒停車位,但他後來買了這個停車位,並拿了一張83年管委會發的該編號停車位證明(只是上面的名子是賣他車位的人姓名),告知我他們當時沒有簽約此停車證就是交易證明,我們想說對方是知名連鎖房仲,應該沒什麼問題就簽約了,等交屋後前屋主因新房尚未整理好,又跟我們租了2個月,直到104年10月3號才搬出去,之後在小弟去整理房子時,管理員告知我說我這車位以後可能會有問題,因當初前屋主買賣時公設持有比例未辦理移轉,之後我便跟前屋主協商該車位問題,那時他才拿了一分停車位買賣契約出來,並告知賣他車位的人因為房子法拍了,車位用不到才賣給他,這時我也傻了,後來有查詢了 一下知道法定停車位不是需隨主建物一同移轉嗎?就算是要移轉也是要區分所有權人間相互移轉並調整公設持分比例,他是一位專業房仲竟然會跟一個被房屋已被法拍的人買法定停車位,然後在賣屋時隱瞞相關資訊(利用我們的無知),誤以為他車位權利沒問題墊高他房屋的售價,簽約時動產說明書我們也沒看到,後來我跟房仲要到說明書才知道該大樓前屋主寫有半倒已修復,交易過程一直隱瞞不利售價資訊實在是很氣。

1.請問車位部分我該如何求償?有涉及詐欺嗎?

2.民事部分要提告前屋主的話訴狀主題是債務不履行嗎?減少購屋價金?

3.之前爬文說該房仲也有善良管理人義務我也可以向其求償?主題該用什麼?

4.請問一份訴狀內可以同時告前屋主及房仲嗎?還是要兩份前屋主及房仲各一份?

5.如果前屋主要私下和解,願意直接退錢給我,雙方於原始買賣契約將車位部分刪除掉(我也不要車位了),請問律師這樣可行嗎?

你好:

可以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依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請求,至於是否構成詐欺,要視對方是否自始即知悉停車位並無權利亦無法使用而定。 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給付遲延、不完全給付)。 依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向房仲主張。 可以寫在同一份,也可以分開告。 可以,為避免爭議可以聲請調解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22:20

 屋主跟房仲如果故意隱瞞資訊而詐欺你,是共同侵權人,可以請求連帶損害賠償。屋主還須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效果準用債務不履行之規定,你可以解除契約或請求損害賠償。如果屋主願意跟你談和解,返還你可以接受的價金而刪除停車位之約定,也是解決方法之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0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需視對方主觀上有無施用詐術之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0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需視對方主觀上有無施用詐術之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雨痕 104-12-02 17:16

您好~小妹我在網路上偶然發現這個網站,且提供法律免費諮詢...

煩請各位律師們不吝於幫小妹我回答,謝謝!(文章有點冗長,請多包含)

車禍發生至今已經快一年半,我方為綠燈右轉,對方為直行車,雖說他有路權,但在看不到對方的狀態下(確認無車才轉彎,僅2~3秒即發生擦撞),我方汽車被撞到副駕使座靠近車燈的地方並凹陷,對方的機車則為左側擦撞,人被撞倒地在斑馬線中間處,機車則飛到對向...交通隊來現場勘驗,完全沒發現剎車痕(我方停紅燈綠燈剛起步,車速僅20~30,撞到即剎車,無痕跡應為正常),但對方也應要有剎車痕才對,除非對方根本沒煞車?然而對方當警察的爸爸??又恰巧為該事故地點分局,至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都剛好那天壞掉,實在很難不懷疑他有想掩飾之嫌...鑑定出來的結果,更是令人錯愕!我方竟然全責。

車禍應為兩方責任,那我方是否也可提出質疑對方並無注意前方車輛狀況且無保持安全距離?先是開了兩次調解,都因金額過大而作罷(180幾萬,光精神賠償就120萬,我方還有兩名子女&父母要養,實在無法負擔),於是對方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對方脊椎有受傷開刀),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我方,刑事庭原本已一審判決,處3個月有期徒刑,但我方不服決定上訴,上訴後已陸續開了兩次庭,我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和路口監視器,證明對方有超速之嫌,和擷取對方FB車禍後僅1個多月即能出去遊玩及陸續坐飛機出國&坐船等等,證明並無對方口中傷勢如此嚴重!

綜合以上,小妹我想請問的是,?刑事訴訟算判決了嗎?還是要等上訴判決下來才算結束?民事庭將於本月底開庭,在這之中如果和解,還須繳納刑事判決-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嗎?目前對方有委託律師打官司並擬訂民事準備狀,扣除已理賠金額90000元,金額減縮為142萬(含醫療費10萬、就醫交通費16000元、看護費21萬→由女友照料、工作損失43萬、車輛維修費為16萬、精神賠償費減為60萬)...試問律師們,該金額合理嗎?

還有準備狀上有寫到訴訟費用由我方負擔及原告願擔保請准為假執行之宣告,請問律師們,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我方真的很有誠意想跟對方和解,但對方拿出的證明僅有休養3個月,我方保險最多可以理賠5~60萬左右,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對方還是覺得我方無誠意,並獅子大開口

再麻煩律師們幫忙解答,如有疑問再告知小妹,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17:42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民事賠償是給對方的賠償無關。民事庭既然已經開庭,你應該手上已經有對方起訴狀及準備書狀的繕本,建議你應該找律師諮詢或委任律師逐一檢視對方請求的項目是否合理,再將不合理之項目撰寫答辯狀時剔除之。

雨痕 104-12-02 20:1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王律師您好~我方之前已早對方一步擬好答辯狀,請問還需要什麼資料嗎?謝謝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並一份正本給法院,一份繕本給對方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痕 104-12-03 13: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好~已私信至信箱囉,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 ... (恕刪)

 

小P 104-12-01 19:20

律師你好!

近日在網路上因買賣有所糾紛,我是從是代購交易,而起因是因為買家收到賣家寄錯的商品,而上網路上大肆PO文「暗喻」我有給予假資料以及交易過程,而期間也有多數其餘網友在底下留言說我交易作假等等言論,進而造成了我方嚴重商譽損失。

那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想問我們賣家要如何透過法律尋求自保呢?

是否可以提告毀謗、加重毀謗罪、妨礙名譽,以及附帶民法提出商譽損失呢?

 一、可以考慮提告,是否可能成立要看具體證據

二、我查一個判決摘要給你參考:

「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同法第310
    條第2項之散布文字誹謗罪、同法第313條之妨害信用等罪。
    又其先後在本件網站論壇上張貼如附表所示內容發言之行為
    ,均係基於妨害告訴人梁○○名譽及信用之犯意,且接續於
    緊密之時空內接續而為,所侵害之法益同一,應屬接續犯,
    而為包括之一行為,故被告以接續之同一行為,同時觸犯公
    然侮辱、加重誹謗妨害信用等罪,為想像競合犯,依刑法
    第55條前段之規定,從較重之加重誹謗罪論處。爰審酌被告
    於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之網頁,散布指摘足以貶損告訴
    人之名譽、信用及人格評價之事,其行為確屬可議,並造成
    告訴人精神上非輕之壓力,因而受有精神官能性憂鬱症及焦
    慮狀態等症狀(參偵卷第5頁,告訴人所提彰化基督教醫療財
    團法人鹿東基督教醫院診斷書),且就告訴人經營商譽之影響
    亦不可謂不輕,惟念其犯後已知坦認犯行,態度尚可,暨其
    智識程度(大學肄業)、家庭經濟、犯罪動機狀況、迄未與告訴
    人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
    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法諺有云,不好的言論要以好的言論來洗滌。訴訟只是其中一

    種手段,你也可以考慮在網路上留言自清,這個還蠻常見的。

四、也有看過有人找律師擔任法律顧問,讓律師擬個文,貼在網路

     一則表明立場,一則讓大家知道你是有聘任律師的,這也是一個方法。

五、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如果有要處理的話要注意時間。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

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吳 104-12-01 12:37

我有小孩的監護權,但是小孩在長期住對方家裡。對方向我提告改定未成年監護權,敗訴,對方有提抗告

那請問我除了寫抗告的答辯之外,我可以在同一個狀子寫反請求對方''交付未成年子女''嗎? 有法條依據嗎?

小吳你好,因擔任親權行使之一方對於未成年子女負有維持生活、保護、教養及監督之責,自有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必要。若有妨害你的親權行使者,自得行使妨害排除請求權,向法院聲請他方交付子女,此請求並得以反請求之方式合併審理。

以上供參。

冷棄基 104-12-01 12:10

我因為玩某個遊戲的關係,有個簡稱某A的人,對我很不滿一直言語騷擾我,甚麼找到我住那裡在哪上班,要過來縫我嘴巴之類的。或是罵我是狗之類的

後來發現有一個跟我LINE的ID和照片一模一樣的人,跟某A對話,某A再傳截圖給其他人,製造假訊息,合理懷疑就是某A做的,這部分可不可以提告?呂秋遠律師建議我提告違反著作權法,請問盜用LINE的身分可以提起那些告訴?

大概在昨天我收到一個不明人士LINE傳的照片,上面是一張IS處決犯人的照片,犯人頭像被改成我,並設計了一些粗俗的對話,請問這我可以提告恐嚇嗎?有一些跡象已經顯示這個人就是某A

不堪其擾,我能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先去報案嗎?

小珍 104-12-01 02:01

還沒離婚之前 前夫買了一台機車 機車名字是我的 機車分期的錢他在繳 已繳完 之後他用機車去借錢類似當鋪還什麼 我也比較不清楚 第一次我有跟他去 因為要行照跟證件 之後行照就押在那邊 這是第一次借錢我知道 之後環完 而後接著又第二次借錢 我在不知道的情況下 一樣又是以我機車名字名義及行照 還有他本人證件又借了第二次 這次環到剩下永遠4000卡在那邊 因為拖延時間繳款被罰的部分 他也沒錢繳 行照一樣拿不回來 第二次借錢也是他後來才跟我說的 因為我跟他說我想換新車 舊的要賣掉 所以行照就拿不出來 才說出他第二次借錢的部分 後來我們離婚當天他要我把全部家裡鑰匙機車鑰匙都交出來環他 機車不給我  但是我想辦過戶給他畢竟機車他繳的 只是名字是我的 我也會怕離婚後他又一直動那部機車的腦筋 讓我負債 又到處借錢 或者故意違規 做不愧事情 因為機車名字是我的 這幾天一直打電話給他要跟他討論機車過戶事情 也傳了簡訊給他 也沒任何回應 他不接或者掛我電話 沒心想跟我談 所以我想自我保護 因為我帶著小孩生活已經夠辛苦了 如果機車他在亂搞讓我負債之類的 所以我想對他提告侵佔可以嗎?

你好:

本件單純是借名登記契約糾紛,不會構成侵占罪。 可以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到監理站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
彤彤 104-12-01 00:24

律師你好,請問一下,因之前並不曉得前夫又在婚,所以離婚這二年多前夫一直處在我跟他現任的婆身邊遊走,然而我也並不知道當初他們夫妻倆是怎麼協議好的,就是他們有登記的事不讓我知道,而我也就天真的以為前夫還一直未婚中,直到最近被前夫的婆提告妨礙家庭,然而當他婆一直都知道前夫還是有跟我往來,也默許前夫來我這過夜,而現在因他婆一時感到不舒服,所以對我提告,問一下,不是在女方知道的開始六個月內才算有成立此罪名嗎?那為何他婆都知道我前方跟我往來也有二年多的時間了,這樣他婆對我的提告是否成立?還有我能因此反控他婆啥罪名嗎?因為一直以來他婆都知道前夫來找我的事,謝謝律師們有時間可以抽空幫忙解答嗎?感恩喔

彤彤 104-12-01 18:32

拜託可以幫忙回覆嗎?因為今晚第二次要到警局說明,因警局說法官那在催件了,要在12/6號前送件,所以能否知道的律師幫個忙,回覆一下,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8 14:24

     

您好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高雄地方法院96年簡上字第233號判決對所謂「知悉犯人之時起」做出解釋:「依證人證述情節,至多僅得證明告訴人知悉被告證人乙有男女感情之交往,甚而懷疑渠等間有發生性關係
然無從遽以推認告訴人對於被告證人乙之相姦情事,已就其懷疑獲得證實,而達確知之程度,是亦無從以此證明告訴人所為告訴已逾告訴期間。此外,卷內並無其他證據可資認定告訴人於回溯6個月之前,即已確知被告證人乙有發生性行為,而有逾期提出告訴之情,是被告及其辯護人上開辯解,尚無可採」。

 建議您先與律師討論諮詢 再作後續決定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7: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有告訴期間的問題,不過通姦行為是個別判斷的。

2、倘若對方實際上是事前縱容,則可能涉犯誣告罪,建議應該先委請律師辯護,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就可提告對方。

chao 104-11-30 16:37

前年借朋友一筆錢,朋友原本說只是短期借貸,同意付月息3分利及手續費約5%,當時簽了本票借據。因朋友到期後說還無法清償借款,只能暫時先繳利息,但到目前為止已有1年多沒繳了。因最近需要錢向朋友催討並準備提告,朋友說已經繳了1年多的利息,不願再還了,如果再催討要告我重利。

請問,這筆錢是否就這樣算了?還有,我是否要向警方先自首,有辦法緩刑嗎?

感謝曹大律師回覆,朋友原本向別人借5分利,因負擔重希望能借低還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年息超過360%,算是很高。

2、對方是基於什麼情況借錢的?是否有什麼情急的狀況?因為重利罪除了利息高之外,還有一個要件是趁人急迫、輕率、無經驗。

chao 104-11-30 17:21

 感謝曹大律師回覆,朋友原本向別人借5分利,因負擔重希望能借低還高。

chao 104-11-30 17:54

感謝曹大律師撥空回覆,朋友是借錢去還向別人借的5分利以減輕負擔。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年息超過360%,算是很高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視當時之實際情形而定,是否會成立重利並不能一概而論,但本件您仍可以在年息20%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ao 104-11-30 21:04
感謝謝大律師的回覆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視當時之實 ... (恕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重利罪成立與否借款返還是兩回事,重利罪即使成立,對方仍須返還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卓 104-11-29 20:28

車禍到現在 1個半月
對方一直說要等初判表出來再說
OK 出來了 我沒肇事 
我方車子要修3萬 對方保險說要等和解 才會給錢
我沒那摸多錢能修車 只能等對方
我直接叫對方來付錢 在叫對方保險給他們錢就好
這樣子也是可以 我問過對方保險
現在對方一直拖一直拖 都是我方打給對方慰問 
雖然是我撞你 但是我傷比你重 車也換了
我家人忍無可忍 決定要跟對方提告
1.請問 我可以告對方什麼
(我有醫院診斷書 我每通電話都有錄音 
2.刑事 民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待對方遭起訴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2、要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若要提告刑事,則應注意告訴期間為六個月,若要提告民事求償,則應注意應於二年內提出,以上希望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3:26

 就您受傷部分,可以提過失傷害罪之告訴,通常檢察官會先移送調解調解不成再起訴,起訴後您可以再一併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車損部分您可以自己先修理,之後再跟對方請求修理款,但有折舊問題。

荳荳 104-11-29 14:34

提告前男友恐嚇.毀謗個資外洩,後他找我談和解我也撤告了,但他以談和解名義和我發生關係,和解後也一直打電話給我,一天多達5-6通,請問我可以告他騷擾嗎 ..侵犯部份有毛髮可當證據..但當下並未到醫院採驗.證據有通聯記錄及手機來電..他傳給我的簡訊監視器畫面..另想問他偷吃得事報紙有報導如將此報導貼於大樓公布欄這樣有涉及毀謗嗎...如將姓名刪除只有報導內容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17: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電話的部分,可以提告強制罪。

2、性侵害的部分,當時的過程為何?請詳述。

3、張貼新聞不會違法,倘若您要傳述相關事件的話,建議不要,因為只要能夠特定您所指述的對象,還是可能構成犯罪。

您好:

1.  若對方持續打電話給你的騷擾行為,已經嚴重影響您的日常生活及妨害您使用手機通訊之權利,已經構成刑法強制罪,您可提告刑法強制罪及民事侵權行為。

2.  性侵的部分,您必須證明對方是在強迫的情況下發生,若只能提出發生性關係證據,恐會讓男方宣稱您係自願。

3.  雖然新聞非屬虛構事情,但若新聞內容涉及誇大,且張貼時再加上自己加註之惡意內容,恐涉及毀謗罪,因此建議若您欲張貼新聞,就必須單純張貼,不能加以其他陳述,或帶有情緒性字眼或是刻意散布負面言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不建議將報紙貼在公開的地方。僅涉及私德而與公益無關的東西你去散布的話還是可能被告誹謗罪。

一之二,我查一個判決摘要供你參考:「已足使一般人
    認為告訴人與某女子間有不正常之通姦、相姦行為及與○○
    間有超出一般友誼之不正常交往關係等非一般社會所認同之
    感情及性關係,自亦足以貶損告訴人之人格評價,至為灼然
    。」

二、至於你想告他的部分,如果性行為的部分是合意的,你去告的話會有誣告的風險,這個你要三思。

三、對方騷擾的話要看程度及具體事證,不同的證據法律上的評價不同。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9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違反您的意願與您發生性行為,可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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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9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違反您的意願與您發生性行為,可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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