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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小姐 105-07-11 16:07
你好.本人在去年曾有酒駕公共危險.今年五月底已到家門口時車子已停妥也熄火狀態時警察騎車過來盤查.後來和我要證件查到我曾有酒駕案時要求我進行酒撤.過程中我質疑酒徹攔檢程序有瑕疵.還有也未告知清楚酒駕罰則.後來我酒測值0.24被開紅單.六月初我已向交通裁決所申訴.前幾天收到警察分局的單說明他們執行無誤.我可提起行政訴訟.想問的是我我申訴撤銷罰單機會高嗎.還有如何提起行政訴訟?!狀紙是自行寫嗎

你好: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規定:「受處分人不服第八條或第三十七條第五項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2. 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陳述意見,若不服裁決書,要撤銷裁決之行政罰,要在收到裁決書翌日起30日內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起撤銷訴訟。起訴狀可自行參考網路上之例稿,若不會撰寫,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宏豪 105-07-10 23:10

律師您好,

之前女友(乘客)給朋友騎摩托車載發生車禍

至今為止 刑事追訴期已經過了

主要原因是女友的朋友騎車(簡稱A車)紅燈 ~

沒注意巷口出來的摩托車(簡稱B車)導致-A車雷殘

 A車滑行撞倒B車

導致A車女友(乘客) 腳踝閉鎖性骨折(打鋼釘) 

B車大腿瘀青

女友 本身個人有保意外險~所以醫療費用有給付14萬多

至今為止過了七個月 雙方都沒有和解並且不聞不問過了刑事追訴期

(想請問)

我的女友(乘客)

1. 是否能向B車駕駛的強制理賠醫療費用

2. 並且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A車駕駛人 賠償醫療費用及精神賠償及其他相關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醫療費用均已填補,則保險一般對此均係以實支實付為主,此部分應無法再向對方強制險申請理賠,而有關精神慰撫金及其他支出的部分,可以再依民事訴訟來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