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8號的時候 去檢察署開庭
是因為之前1~2月的時候和女朋友吵架 !!
然後女朋友報警抓我 我當時也白癡不走等警察來抓
然後我被抓到警察局 當下被查獲三級毒品K他命
然後在警局做了筆錄 驗了尿 就自己從警察局離開也沒有被移送分局
後來我收到法院傳票 然後 按照傳票上面的時間檢察署去開庭 !!
開庭的時候 檢察官和我說 我當初所驗的尿液有驗到二級毒品 ...
( 被抓那期間 我有使用安非他命 )
當檢察官問我是否有施用二級毒品 我也和檢察官承認
然後 檢察官和我說 判我勒戒 ..
在6月10下午2點的時候 過去準備勒戒
當下我愣了 ... 我馬上問檢察官 可不可以讓我申請在外戒癮治療 ..
結果檢察官問我是第一次嗎? 我回答檢察官說 是 !! 我第一次 ...
然後檢察官說 ( 我如果判你在外戒癮治療 ,到時候我一定還要撤銷緩起訴 這樣太麻煩了 )
所以最後檢察官堅持還是拚我勒戒 ...
後來我和檢察官說 " 拜託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過去不懂事所造成的錯誤 .. 可是我現在已經答應家人要好好的重新過生活 ....拜託檢察官讓我在外治療 !!
後來檢察官和我說 " 沒辦法 但我給你最大的優惠就是 你進去勒戒一個月初頭的日子就好 出來沒有案底 "
後來 開完庭 我離開檢察署之後 我又跑回去檢察署 問檢察官 請問我6月10號的時候過來前要帶什嘛
檢察官和我說 " 證件 一些衣服 到時你要在裡面一個多月的時間 .. 阿如果你不懂的話 你可以去問你身邊那些會吃藥的朋友 還是你的藥頭就好了
我想請問各位資深的律師
以我的情形我能不能再提出申請在外的醫院治療不要進去 ?
如果可以的話我需要該怎嘛做?必須要透過什嘛管道去做申請 ...
但如果真的沒辦法在外治療的話
現在有人說 進去勒戒 改四個月了 那檢察官和我說那一個多月是什嘛?
還有 檢察官和我說 給我的最大優惠就是進去關一個多月出來就沒案底 ...
我問過許多朋友 朋友都和我說 不可能沒有案底 檢察官是在騙你 !!
我現在真的很煩很無助 ... 才來這裡尋求各位律師的幫忙 ...
拜託拜託 各位專業的律師大人 請幫忙我 告訴我一下 我該怎嘛做 拜託你們
我開的庭只有 檢察官 沒有法官 那請問檢察官還會記單子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