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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2-10-05 22:29

律師您好,我於99年到補習班想補電腦課,因故無法上課,於是102年9月14日申請退費,申請退費當日,補習班會計把我有關的補習收費單據收去,並說依他們公司的規定,退費會於次月的月初再匯回至我的帳戶,我於10月3 日刷帳戶,發現並未匯出,於是至補習班問清楚,他們的回答是叫我耐心等候,至今10月6日亦未匯出,但我急需這筆錢。總覺得這補習不想還錢,所以我認為這補習是有點過份。像這種狀況,我可不可以再次告知這家補習班若幾日內不退錢,將以詐欺罪告這家補習班?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6 15:50

 不無可能

Liu 102-10-05 15:34

想請問律師民法第417條所指"受贈人的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死亡妨礙其為贈與撤銷..."的相關問題:

           1."故意不法"是否必須構成犯罪(ex.侵占/詐欺...)?

            2."致死"是否有直接或間接之分?

乙約定分別贈與房屋一棟予乾兒子甲及親生女兒丙,若受贈人甲某日將贈與人乙的銀行存款全數提領一空,致乙大怒後心臟病發身亡,贈與人之繼承人丙可否主張撤銷乙對甲之贈與

感恩不吝為民解惑:)

102-10-04 20:10

我分期買一台摩托車,繳了四期!後面因沒工作所以沒能力繳!把車拿去當舖賣掉過戶! 和車行協商說我分期還款,車行不給我分期要我一次繳清5萬多,但我沒能力一次繳清!他告我詐欺!他說讓地檢署判!  我該怎麼辦?  會被判很重嗎?

奶奶 102-10-04 01:20

某社團法人扶助會(會首)對外進行合會行為,以類似老鼠會方式進行,而我母親(B義工)於扶助會擔任介紹人,為本法人義工,惟與其社團法人扶助會間並無雇用關係,非會首亦非會員,亦無收取任何利益,其經B義工介紹投資的某名會員因個人原因已無法再繳納會款,B義工乃好意告知其他會員,竟遭A會員以律師函請求 B義工返還,請問律師1.對造催告人得否訴請B義工返還?2. 按第 709-9 條規定,對造請求權行使的對象應該是身為會首的社團法人扶助會才是,假如我為本案的B義工又要如何保護自己呢?3. 社團法人扶助會也另外寫函告知此事為B義工兩造認知糾紛與本會無涉,僅能建議雙方妥切協商別無他法等語,顯有撇清其應有的法律責任,B義工要如何保護自己 呢?4當初參與的會員也是心甘情願,且介紹人B並未受有會員及會首等不法利益,僅因其一會員不再繳款餘款,本案B義工是否有可能成立詐欺及偽造文?

法律事務並非兒戲

 請法務助理不要只是給個律師電話或寫個幾句草草了事!!

我需要律師的意見而非法務的意見!!

我不喜歡那種隨隨便便的法律

 

law7712@yahoo.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對造催告人得否訴請B義工返還? B義工的角色應先釐清,若他僅是好意告知,且也非會首,則對造應不得訴請B義工返還,即便B義工是會首或法人之代理人,但對造訴請返還的對象,也應為會首或法人. 2. 按第 709-9 條規定,對造請求權行使的對象應該是身為會首的社團法人扶助會才是,假如我為本案的B義工又要如何保護自己呢? B義工應主張本身為好意提醒,才是對B義工最好的保障.看起來他應該也不是法人或會首的代理人. 3. 社團法人扶助會也另外寫函告知此事為B義工兩造認知糾紛與本會無涉,僅能建議雙方妥切協商別無他法等語,顯有撇清其應有的法律責任,B義工要如何保護自己 呢? 本件由於會費仍是繳交給法人或會首,所以應非只有B義工兩造之爭議,B義工可發函告知本件僅屬好意提醒之意旨. 4當初參與的會員也是心甘情願,且介紹人B並未受有會員及會首等不法利益,僅因其一會員不再繳款餘款,本案B義工是否有可能成立詐欺及偽造文? 基本上B義工目前看來,應尚不會成立詐欺偽造文書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奶奶 102-10-03 01:51

以下是我用簡短的文字論述案例事實,最近收到的律師函(

某社團法人扶助會(會首)對外進行合會行為,以類似老鼠會方式進行,而我母親(B義工)於扶助會擔任介紹人,為本法人義工,惟與其社團法人扶助會間並無雇用 關係,非會首亦非會員,亦無收取任何利益,其經B義工介紹投資的某名會員因個人原因已無法再繳納會款,B義工乃好意告知其他會員,竟遭A會員以律師函請求 B義工返還,請問律師1.對造催告人得否訴請B義工返還?2. 按第 709-9 條規定,對造請求權行使的對象應該是身為會首的社團法人扶助會才是,假如我為本案的B義工又要如何保護自己呢?3. 社團法人扶助會也另外寫函告知此事為B義工兩造認知糾紛與本會無涉,僅能建議雙方妥切協商別無他法等語,顯有撇清其應有的法律責任,B義工要如何保護自己 呢?4當初參與的會員也是心甘情願,且介紹人B並未受有會員及會首等不法利益,僅因其一會員不再繳款餘款,本案B義工是否有可能成立詐欺及偽造文?

 

奶奶 102-10-03 01:41

某社團法人扶助會(會首)對外進行合會行為,以類似老鼠會方式進行,而我母親(B義工)於扶助會擔任介紹人,為本法人義工,惟與其社團法人扶助會間並無雇用關係,非會首亦非會員,亦無收取任何利益,其經B義工介紹投資的某名會員因個人原因已無法再繳納會款,B義工乃好意告知其他會員,竟遭A會員以律師函請求 B義工返還,請問律師1.對造催告人得否訴請B義工返還?2. 按第 709-9 條規定,對造請求權行使的對象應該是身為會首的社團法人扶助會才是,假如我為本案的B義工又要如何保護自己呢?3. 社團法人扶助會也另外寫函告知此事為B義工兩造認知糾紛與本會無涉,僅能建議雙方妥切協商別無他法等語,顯有撇清其應有的法律責任,B義工要如何保護自己 呢?4當初參與的會員也是心甘情願,且介紹人B並未受有會員及會首等不法利益,僅因其一會員不再繳款餘款,本案B義工是否有可能成立詐欺及偽造文?

法律事務並非兒戲

 請法務助理不要只是給個律師電話或寫個幾句草草了事!!

我需要律師的意見而非法務的意見!!

我不喜歡那種隨隨便便的法律

 

law7712@yahoo.com.tw

 

 

 

 

小蒼 102-10-01 23:21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在遊戲是賣外掛 然而有一天 有一個人來跟我買 我跟他談了其實滿久的(用即時談 有電交) 好幾天 最後她終於答應要買了 他付了 500點 my card (打上面的序號和密碼給我 沒有面交) 他給我之後 我除好了 他突然跟我說 他不買了 前後差不到 幾分鐘 那時我很不高興 但是我還是有跟他說 我星期一會還他 也是用 my card 的方式還 到了禮拜一那天 我有傳信箱給他 但是後來他蜜我說 他沒收到 我以為他想騙我 要騙我500 所以我就很生氣的氣他說怎麼可能 又亂說一些話 後來他就很生氣的說她要報案(他有打165) 那時我有點緊張了 所以我就去看信箱 發現沒有寄出去 連寄件備份夾都沒有!! 後來我才發現是我沒有傳好 所以我就打給他 但他已經在警察局了 我也跟警察說 我等等就還他 但是很像不行了 雖然當天他報案回來我就還他了 但是他說 詐欺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不管有沒有和解 警察都要受理 所以我可能要跑法院!!!! 我還沒18歲 怎麼辦 (我也有打給他報案的那間警察局警察也是說這樣) 我沒有要騙她的意思 但是我粗心 沒有檢查過 還亂說話 法官會不會判我詐欺罪 那到時我要怎麼辦 (我還沒18歲)~~~ 如果有罪大約是怎樣? 還有 我有跟他道過歉 他說會原諒我 !!
王友正 () 102-10-02 11:29
您好:詐欺罪要成立必須要您主觀上有故意及不法意圖,如果您與對方只是單純買賣上糾紛,主觀上並沒有故意,基本上是不會有刑責。因為您是未成年,所以應該會先到少年法院,您可以向法官表示,請求法院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小蒼 102-10-01 22:52

我想問問大家關於法律上的事!!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在遊戲是賣外掛 然而有一天 有一個人來跟我買 我跟他談了其實滿久的(用即時談 有電交) 好幾天 最後她終於答應要買了 他付了 500點 my card (打上面的序號和密碼給我 沒有面交) 他給我之後 我除好了 他突然跟我說 他不買了 前後差不到 幾分鐘 那時我很不高興 但是我還是有跟他說 我星期一會還他 也是用 my card 的方式還 到了禮拜一那天 我有傳信箱給他 但是後來他蜜我說 他沒收到 我以為他想騙我 要騙我500 所以我就很生氣的氣他說怎麼可能 又亂說一些話 後來他就很生氣的說她要報案(他有打165) 那時我有點緊張了 所以我就去看信箱 發現沒有寄出去 連寄件備份夾都沒有!! 後來我才發現是我沒有傳好 所以我就打給他 但他已經在警察局了 我也跟警察說 我等等就還他 但是很像不行了 雖然當天他報案回來我就還他了 但是他說 詐欺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不管有沒有和解 警察都要受理 所以我可能要跑法院!!!! 我還沒18歲 怎麼辦 (我也有打給他報案的那間警察局警察也是說這樣)

 我沒有要騙她的意思 但是我粗心 沒有檢查過 還亂說話 法官會不會判我詐欺罪 
那到時我要怎麼辦 (我還沒18歲)~~~ 如果有罪大約是怎樣?  還有 我有跟他道過歉 他說會原諒我 !!

本件依您所述應屬民事債務不履行之糾紛,所以如果接獲通知,詳細交代確無詐欺之故意而純粹是因為履行層面出狀況以致未能及時履行債務之情形應該即可。

阿晨 102-09-29 05:51

今年的9月10日我在網路認識了一位女孩子 因為在一個禮拜LINE後 互相還蠻聊的來 
所以就相約於9月17日晚上約11-12點在信義路七段7-11見面 見面後打哈哈一下我就告知他 回
宜蘭的車子約12點就沒有了 必需要搭計程車(1200一趟)  所以請對方帶我到附近的便宜旅館讓我先有個地方睡覺 之後找到饒河街的便宜旅館 然後就在房間內聊天 因為他沒有夜生活習慣  則我從南部到東北部工作 所以對台北根本不熟 最後決定再旅館房間內聊天 就這樣彼此都互相把心事 個人的感情觀 與我的婚姻 生世原因還有經濟狀況等等...都告訴雙方  並且我也告知對方我有家室 不太可能進行下一步 就算我沒家室 我也有約40-50萬的負債 然後女方得知我如何負債的情況與家庭的狀況後 便交給我 女方的提款卡與密碼 她告知我說  聊的來的朋友也挺少的 而且我花費相當低 沒什麼慾望  就當作我幫助你 !! 一開始我拒絕 可是想到可以一次解決負債 又可以針對一位債權人慢慢還錢所以不疑有他的收下提款卡與密碼  之後看時間已經逼近2點 女方告知我他不可以在呆下去 如果被家人看見她會被罵死 而且他又是獨生女  家人非常照顧 我就請旅館叫一部計程車便陪同女方至他住所 親眼看她回去  在她進門同時 向我提出要我的提款卡 我也不疑有他把提款卡與密碼交予他手上 之後我也沒有回去旅社 就攔一部計程車回宜蘭  回到宜蘭住所 整裡房間的雜事後 便好奇心的用外接atm讀卡機 看看裡面約有多少錢  一看確定裡面有51多萬元 就二話不說先轉帳3萬至我的提款卡 在用我的提款卡轉出1-2萬元繳房租 等等......  
則9月17 18 在宜蘭超商又領出約10萬元多  準備要還款 才想到我的債務都集中在南部 
況且有的債主需要轉帳有的要給現金 就敲定約19號準備搭高鐵南下 在宜蘭當中約提領1-20萬元
每次提領皆2萬提領到當日次數用盡才作罷 
回到南部後又在銀行atm提款機前操作 將女方的提款卡提領到次數用盡 在將現金存入(每次存入約為30000最高上限)我的提款卡以方便轉帳然後又在超商提領約10-12萬元左右  最後他的提款卡剩下8萬元整 提領的金額每次皆20000 金額共43萬元整 則我的提款卡陸續轉出存入也剩19萬元多 之後處裡完債務問題後 我就敲定21號要回東北部 反正要先在北部下車 我就跟他約他家附近見面 順便給他提款卡順便好好謝謝他 於是也請他 帶我到上次的旅社住宿一天 順便放行李 然後出去吃完飯找商店購買 訂書機 印台  筆跟紙  立可帶  回到旅館我就在梳妝台前寫下借據 還有卡片授權書 兩份都正本 互相保障 然後雙方簽上大名 並在修改處 翻頁接縫處 訂書真處 名字處 等等蓋上大拇指手印 然後把提款卡交還給女方 這時女方提款卡內金額還有8萬 我的金額約19萬  
然後隔4-5天我又將我提款卡陸續提領出16萬5千元還債 最後剩下2萬五千元
結果女方傳line給我 說我詐騙他錢 要我把錢全部還給他 還說我騙她感情 騙等錢財等等的 都是一
些難聽話!! 我也都沒有罵他 我怕他告我毀謗恐嚇 我只是簡單的說 放心 我會有誠意解決 借據都寫好了 我也跑不掉  況且我們也都有簽訂借據 還款方式與日期  但是他就是不甩我 要我一次還清
說他有貸款 還有卡費等等要繳  結果我不配合的情況下 她就在9月28日向警察報警說我詐欺 而我
在9月28號凌晨約2點多去超商要領個5000當生活費 atm顯示我是為警示戶 所以我撥打電話去我的提款卡銀行客服 客服告知我信義區派出所收到有人報案說我是詐欺犯 所以凍結我的賬戶 然後我就馬上主動說我要去作筆錄順便提出 借據與提款卡授權書的証明  我現在整個頭皮發麻 我求助無門  
我想問兩個問題 1我會被上訴或者這官司我有勝算嗎  2如果沒被上訴 對方可以對我進行假扣押嗎!?  因為我名下只剩下一部機車(在當舖)兩部汽車一部(沒貸款上班代步車價值約報廢價20年老車)另一部老婆接送小孩在開 (還在貸款) 其餘房產財產都是我老婆的名子
 
 (借據授權書)大致上重點內容為 1.提款卡與密碼是本人告知我並交給予我使用 2.還款

方式為每月10號新台幣5000元整 3.以上文件與內容如有認同 請於修改處與個人
資料還有文章翻頁接縫 等地方按指紋表示認同 4.屢次討款連續三次 則債權人有
權保留法律追溯權 並寄存證信函 約內容為這樣 指紋 簽名 個人資料都有 獨缺見
證人
以上如有疑問 我可以補充 請律師大大們可以為我解答 

陳先生 102-09-28 16:36

詐欺案我是原告.開過一次偵查庭.

開完後.雙方各退一步已和解.對方賠1半的錢

和解書.錢用匯款的

最近收到此案已經移送地方法院檢查庭.

1.請問可以不出庭嗎.

2.因為已和解(無和解書).需要怎樣辦理比較好.

口水阿布 102-09-27 20:28

於100年監控告他人詐欺,101年詐欺罪已判決成立,那能要回被詐欺的錢嗎?

呂文正 (凱文兔) 102-09-27 20:59

您好

依您所述 似未於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是需另外提起民事訴訟民事判決確定始可要回您的款項

但請注意侵權行為消滅時效只有兩年

口水阿布 102-10-12 12:52

台灣的法律怎麼會這麼好笑,明明是我們提告的卻沒有一併求償

還用幫助犯的方式幫人家脫罪,頂多易科罰金5萬多元根本不痛不癢,誰知道他詐欺了多少人

阿節 102-09-26 16:09

在開始買房子的時候.房子漏水問題.前屋主有在我面前聯絡社區的總幹事.說會處理頂樓的防漏措施.所以我買下房子.但在購買一年多期間我有多次聯絡總幹事.說什麼時候處理.卻都跟我說馬上馬上.但都沒有處理 故 我告 總幹事 詐欺背信 這樣可以嗎?

今天在法庭上 被告人卻都否認有答應這件事情?

該如何處理?

感謝

Neighbor 102-09-26 15:07

事情是這樣的 兩個月在網路上向賣方買了一個車燈 在下標後 對方只留一個信箱 連匯款帳號等等都沒有 於是我向他詢問帳號 這是他唯一一次回應我訊息
我通知他匯款之後 隔了幾天他都沒有回應我 我也沒收到東西 因為當時真的很急著要這個車燈 於是我先向該拍賣平台反應說可能是詐欺 又等了幾天 不太信任網站辦事的效率 於是我決定提告... 而讓我提告最關鍵的促成點是 中間他不回應我訊息 還把我封鎖了 無法在向他發出任何訊息
提告之後 警察效率很快 立刻就連絡上的對方 而對方竟然拿著寄出收據給警察看.. 而且奇妙的是寄出日期竟然是警察連絡上他的那天... 不過詐欺告訴乃論 我也不能撤告 當初是真的急過頭才萌生提告的念頭又加上他封鎖我 目前的情況是 東西我收到了...不過我下個禮拜就要去開庭 請問我這樣要賠償他什麼嗎 還是會被反告誣告... 現在我真的挺緊張的...

本件您所提告的事實應屬有所根據,事出有因,只不過最終可能因為性質上屬於民事糾紛而認定不構成詐欺罪,過程中您並無任何虛構事實提告之狀況,所以基本上您不會構成誣告罪,且本案是對方先行債務不履行,因此要對您主張損害賠償恐怕也不太有成立之基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跟檢察官說明事後已有收到對方寄來的貨物,願意原諒對方不予追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9-24 21:50
媽媽陸續借支票給友人、沒任何借據、結果人跑了、昨天已跳票2張、支票陸續要兌現、有人建議報警告詐欺、但代書說一旦報警、事情就會公告於全國網站、到時有人來家裡要錢、申請假扣押、便來不及脫產、應該怎麼做好,
阿倫 102-09-24 03:14

律師您好

我從2011年9月到2013年八月陸續借給一位朋友總共19萬元, 他用各種不同理由向我借錢, 但我都沒有叫他寫借據, 但每次借錢都是匯款, 匯款紀錄我有向銀行申請出來, 其他還有一些網路聊天紀錄及簡訊, 但由於兩年來手機有掉過, 因此有些借款簡訊網路聊天內容遺失, 我打去電信公司詢問過, 電信公司說只有檢方能夠調閱的到簡訊內容, 我手機號碼沒有換過, 請問檢方真的有辦法調出我門號的簡訊紀錄嗎? 若是沒有的話, 以我手上現有的這些證據, 我提民事訴訟或是詐欺訴訟有辦法拿回我的錢嗎?

對方八月最後一次向我借錢時, 我有提到他總共欠我19萬元的事情, 對方也承諾今年12月會還清, 但隨後就失聯, 而且每次借錢匯款的帳戶都是對方弟弟的帳戶, 因為對方名下可能沒有財產, 若最後我勝訴, 有辦法向對方弟弟或是其他方式討這筆錢嗎?

因為我本身經濟情況本來就不寬裕, 幫朋友幫到已經對生活造成影響, 所以問了好幾個問題, 感謝律師們的回答, 辛苦你們了

p.s. 我已去過他家找人, 但他家人完全不理會他的事情, 打算最近就寄出存證信函

Sean.K 102-09-24 03:07

請問:
1.甲原為「AA工程有限公司」(經查在簽約完後已廢止)負責人,但以一經查未登記設立的公司名稱「AA設計公工程企業有限公司」和乙簽訂,該合約有效或無效?
2.如仍有效,可以此告訴被告刑法第339條詐欺及第210條偽造文書
   如無效,甲是否就無須負法律責任?或仍可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

Ivy 102-09-23 15:47

一、詐欺被告若領有精障手冊,可否於此案結束後,再免費請法扶律師控告他人?
二、辯論偵查中,詐欺被告聘任的律師檢察官說要回去寫「訴狀」的意思是?
三、若告訴人在第二次辯論偵查後,有另外想要請檢察官調查證據的需求,要怎麼申請?
四、連接第三點,是否在申請的過程中,能要求精神賠償?是依據哪方面來計算金額?
五、若詐欺案在辯論偵查的過程中,雙方各執一詞,大致上的語意就是「都是別人的錯」,那到底最多會開到幾庭?
六、告訴人另聘任律師當辯護人並勝訴,律師費是否可由被告負擔?

七、我該怎麼自保?要自費拿真查辯論庭的光碟&錄音檔嗎?

Angeline 102-09-23 15:12

友人欠錢不還(12萬),欠錢時有簽本票,已訴請法律管道強制執行,但因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所以已發債權憑證.

我想請問接下來該怎麼做? 每年查一次國稅局?!如果她工作地方領現金沒報稅,不就永遠都扣不到了?!國稅局只能查去年度所得稅,就算知道他去年有所得,待強制執行扣押時他若無工作,或公司沒報,錢是不是都拿不回來?!

可否告她詐欺?!因為一直有跟他接洽請他還錢,但對方只會一味哭窮,一塊錢也沒還,他家有開店,父母也知道他女兒欠錢,一點也沒有想還的意思,這樣該怎麼辦?! 如果找不到人,錢就石沉大海?!

打去地方法院.國稅局.勞保局都沒用,難道這年頭欠錢不還可以這麼霸道?!公理何在?!

還是我應循其他公家機關核可的管道討債?! 怎麼做才能有效把錢要回來?!

強制執行部分,可於聲請狀內請求法院向勞保局函詢其勞保投保單位,並逕向該投保單位聲請強制執行其薪資,或許會有藉此取償之機會。
以上謹提供您參考。

阿誌 102-09-23 04:30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當初我有一個朋友約我過去一間檳榔攤說有事要跟我說 我過去時要跟我借錢的那位跟打電話叫我過去的那位 就一直開始叫我幫忙開這間檳榔攤的老闆(這位老闆我也算認識有見過幾次面但不是很熟 )  幫他周轉一下 然後這位要借錢的檳榔攤老闆 就開始跟我說沒意外一個月內就能處理 再加上我朋友的家人在當地也是有些知名度的 還有打電話叫我過去的那個人跟借錢這位  也是一直跟我說就算我不相信他 怕他到時拿不出來 去跟他家人要也要的到 說完立刻拿一本銀行簿給我看 他說他在搞網拍銀行出入都很正常說這陣子銀行就會貸一筆錢給他 他也能馬上環我 她只是一時周轉不過來 跟者就一直拜託我幫她借十萬利息跟當鋪的一樣一個月7.5分 但是沒有東西抵押 我就跟他說人家那個是有抵押品才會借錢給人的不是嗎 ? 你又沒東西抵押要怎麼借 ? 他聽我這樣講就說也對啦 不然算十分 反正我也只借一個月沒差  跟者又說你要是不相我 你可以去問看看 謀謀鄉長 是我叔叔 還有我爸xxx  都是有名望的人 我又是我家獨子 加上我得這間檳榔攤賣掉也有一二十萬 難道我會害你嗎 ? 打給我的那位也是幫他答腔 跟我說這都是真的 教我去幫他借看看 今天打給你就是特地要報 跟我說這都是真的 教我去幫他借看看   於是我就不疑有他借了他這一筆錢 借了十萬元 給他並扣掉他自己說要給我的利息一萬元實際拿九萬給他 並簽立三張不同金額但加起來十萬的本票給我 因為他一開始是說一個月內就會全部還我讓先扣 但是一個月到了 我要跟他追討本金時 他稱銀行這邊需要保人才有辦法貸下來 要我幫他做保 我開始發覺事情有點怪異了拒絕他 隔天他直接拿一萬給我說 他這個月錢還沒下來 就不管我願不願意就拿一萬給我說算利息 然後就說下個月錢一定全部還你 這種情況下我也只能妥協 打壞關西對我也沒好處對吧  於是我就在等他一隔月 但是這一個月我就陸續會去他檳榔攤找他聊天觀察他的生活有沒有正常 讓我發現 他確實是開了這間檳榔天也確實有應徵小姐 但是他幾乎每天就是待在檳榔攤裡面玩樂 有時晚上喝酒叫傳播 動輒一晚花一兩萬 誌數千不等 這樣花錢不痛不養的 一個月到了要還我錢時 又 誌數千不等 這樣花錢不痛不養的   但是到第二個月該還我錢時就開始一天一個謊話一天拖過一天 足足騙了我二十幾天 每天都說一隔不同德謊話 電話中也說只能給利息 沒辦法還本金 但是都被我拒絕了 因為當初講好最慢二格月舊環 要是他還不出來也會帶我去找他母親談 他母親也依定會替他還 步環檳榔攤賣掉也有錢還我 結果說出來得都沒做到 拖了二十幾天都在用騙的說好哪時又沒有 一下說檳榔攤要賣掉還我錢 一下說他朋友要借他錢 一下說他媽當組頭輸太多錢 很多藉口就對了 到最後我忍受不了直接去找他家人談 結果他母親跟我說 他在五六年前就已經一職再亂搞 四處亂借錢 四處騙人 都把爛攤子丟給他家人處理 而且他信用早就已經破產了 欠我的這筆錢叫我自己去找他收 她們不會再替她處理任何一毛錢了  甚至懷疑欠我這筆錢是跟他創通好要來騙她的 教我上法院告她 她要讓她去關受到教訓 況且他也好幾天沒回來了 都去警局報失蹤人口了 不過我猜她兒子因該還是躲在家裡 我想請教懂這方面得大大 我有當初她跟我簽的三張本票 她這樣的行為從頭到尾跟我說的都是假的都是騙的 這樣我能告她詐欺嗎 ?? 因為當初教我過去那位其實也知道他之前就已經把家裡搞得一團亂了 但是都故意隱瞞我 直到她媽跟我說這件事情後 他才趕快跟我解釋 但是都故意隱瞞我 直到她媽跟我說這件事情後 他才趕快跟我解釋他也覺得他好像做錯 好像也間接害到我 要是我需要他幫忙他會盡力幫我 請問我該怎麼討回這筆錢 要是我請當初打給我這位朋友一起出挺作證 證明他當初跟我說的全是騙局 捏早出來的告她詐欺成立機會大嗎 ? 而且我覺得他也故意付我這利息錢後就必不見面了 因為他四處說我吸他重利 要是我告上法院我也要面臨重利罪的刑責 他真的很過分  我跟他對談的LINE 都有留者 裡面也有她一直拜託我給他時間的字詞 能請教 大大 指導小弟 該怎麼做  要是我上法院按林申告的話 關於利息這方面我因該要怎麼說財部會被控告重利罪呢 ? 因為欠我錢這個一直說我要是要告他她就要告我重利 我真的很生氣 遇到這種債騙集團 我跟檢察官敘述利息重頭到尾都是他說要給的 不是我說的 而且他也好像故意給一個月利息就不還錢 要告我重利 這樣講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重利罪之風險,除敘明整個來龍去脈外,尚應提出相關證據,檢察官才會採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誌 102-09-23 10:27

謝大律師您好 但是利息這部分也是對方自己提出我也沒強迫他 而且他這樣故意先給一隔月利息 就不見人影 我被設局還要被告重利 真的很倒楣耶 要是我有證人能證明天當初說的都是騙我的這樣有解嗎 ?? 懇請謝大律師 指導小弟 我真得被他弄一個好煩心 都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

anderson 102-09-20 23:25

律師您好!想請問去年6月兩人也經對方家長同意結婚,也拍完婚紗照片,本人也於去年底積極籌畫婚宴事宜,並完成宴席訂金交付!而對方謹以不合適為由提出分手,而其間也因婚事條件需買房給對方登記,雖因價格問題遲未決定,現今感覺有受騙之感!!請問律師此案可否提起要求對於籌辦婚事費用請求賠償,並提詐欺罪告訴,請律師能為我解惑,謝謝!!

對方僅以不合適為理由而提出分手,並非法定解除婚約事由,此時可主張對方故意違背結婚期約,依民法第977條之規定,向其請求因此所受損害,例如婚紗照、喜宴等婚事費用,且可依同法第979條之1之規定,向對方請求返還因婚約所贈與之物。

阿飄 102-09-20 10:08

就是台灣X哥一直打給我爸說要送手機!!

我爸由於接到太多次就答應了!!

但是對方那時候是說因為我爸是電話老客戶所以有活動贈送免費手機

卻完全沒說要續約!!確定了好幾次都說沒有

最後我爸好像把證件拿出卻沒簽名!!

但是手機真的送過來!!送來的手機是一隻爛機...

最後過了7天他開始打過來叫我爸續約不然就是付空機價4500

每天都一直打來催付!因為我爸沒簽名所以沒有被強迫辦門號

最後他開始說我爸騙他們手機!!說要告我爸

我媽就打過去跟他們說:你們當初並沒講說要續約!現在跟我們來講續約?
不然我們直接退貨!

更無語的是..他們說7天是鑑賞期過了就無法退!!

但是!!!在那七天內他根本沒跟我們說要續約!七天過後才說要續約!!然後硬逼繳錢
又說不能退

說不續約或購買空機就要告我們詐欺!!我該怎半?

sine 102-09-19 18:08

當事人於94.10.28始被通緝

有至通緝地檢署查詢

詐欺案被判處一年二個月後上訴減為8個月

想請教  像這樣有所謂的追朔期嗎  

如有那期限為多久

沉默的羊羹 102-09-18 14:00

您好,日前我在露天拍賣購買了一項物品並已出款,迄今近一周,對方仍無任何回應,亦未收到貨款。

我已收集了買賣相關資料準備提出刑事詐欺附帶民事不當得利訴訟,幾點請教一下。

依照原告就被告原則,這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但是這是網路拍賣案件,我並不知道對方住居所,請問這樣,我本身住台北,應該向什麼單位提出?

你可以先向台北地院提告刑事 提告後自然會查到人籍資料 將來管轄要移轉也沒影響你的告訴

小花 102-09-18 12:59

我今年8月底,從未用過,嘗試使用y拍賣二手商品,9/1有人下標900圓商品,9/3號先生說有匯款,可是奇摩漏信,我以為他未匯款,有留言請他匯,但我以為他不要了,想說就算了。結果他9/12到警察局去報案,說我詐欺,可是我連拍賣都未上去查過,簿子都沒刷過,連確認都無法,就得知被告。凍結帳戶。試圖跟先生溝通我不是詐騙,我要匯錢給你,他也不聽,就認定我得到帳號他會吃上官司,電話不接,掛我電話

請問我該做什麼??

不是有意的,是我忘記了這件事,我有正常工作,戶投固定匯錢進去存。

我船了疏通道歉簡訊,可是先生還是部願意接,最後10/17今天他終於傳訊願意與我和解,但要我給他兩萬,我該怎麼辦??救救我!我不想因為900元被關,也不想要有案底,但是我真的覺得它好過份。

幫幫我

 

這應該只是買賣雙方發生認知上的誤差,於檢察官偵訊時應清楚說明,並攜帶該二手商品以證明東西確實存在,且存簿上日常生活的來往紀錄,亦可說明並非用於詐欺

阿基 102-09-17 20:58

不好意思請教有關詐欺的案件.(甲):(賣人頭帳戶).(乙):是(甲)的朋友也是跟(甲).(收帳戶的人).(丙):是(乙)說把(甲)帳戶交給他的人(丁):(詐欺車手)事情是這樣的.(甲)賣人頭帳戶被查獲.在警察局做筆錄時說他把人頭帳戶賣給(乙).之後(乙)也被警察帶去做筆錄.(乙)在筆錄上說他確實有跟(甲)收人頭帳戶也給他5000元.但他把人頭帳戶交給(丙).至於5000元也是(丙)交給(乙)然後再交給(甲).但事實上(丙)根本沒收到人頭帳戶也未曾拿錢給(乙).但(乙)卻緊咬(丙)說有拿人頭帳戶還跟(甲)串供一起咬(丙)有拿.還跟警方留了一支(丙)很久就沒用的電話(跟(乙)有通聯記錄).最後人頭帳戶在(丁)身上(丁)也被抓了但並沒說是(丙)拿給他的僅說拿人頭帳戶給他的人他不認識.請問這樣(丙)會卡到詐欺幫助詐欺的罪嫌嗎?這樣是不是只有人證沒物證?這樣被定罪機會高嗎?備註(甲跟乙是朋友).(乙跟丙認識但沒有很熟).(丙跟甲不熟從來沒連絡過)

1.(乙)在做筆錄時有告訴警方說(丙)和他曾在一間超商討論詐騙的事情.事實上(丙)確實有跟他在 超商見過面但絕對沒有討論詐騙或交人頭帳戶的情形.就算檢察官或警察去調畫面出來也沒關係
2.(乙)他告訴告訴警方說他沒有賺任何利益.只是單純幫(甲)而已.(這樣的說詞檢察官或法官會相信嗎?)

酥皮 102-09-17 15:48

您好,我想請問我在七月的時候買了一部中古車,但當時她們給我們看儀表才十萬公里

然後業務也口頭保證沒有調表,但最近近原廠維修才發現原來原廠紀錄十五萬公里

有人跟我說法律上有規定調表一公里可以賠多少錢,但是因為合約上沒有註銘說交車時的里程數

所以這樣算詐欺嗎?可以請求她們賠償嗎?因為不是最近車子壞掉我們也不會進原廠維修

另外,如果我有錄音路到業務主張說她們一定沒有調表這樣可以構成證據嗎?!

實務上有提告詐欺成功之案例,可以試試看.

小周 102-09-16 10:00

我於3年前透過仲介(中人)介紹, 評估台北市一房地產殘值超過1000萬, 有短期借貸的需求,於是我同意借對方800萬, 利息三個月核算共72萬,事先扣除;本人實際出款728萬給對方.
另外包含仲介費24萬由仲介領走;與代書費1萬,地政規費約1萬2; 對方實際收款金額為701萬8千.
三個月後,本人想向對方索回本金,對方開始避不見面;兩個月後;突然收到刑警要我做筆錄;表示對方去報案說,他長期酗酒精神不濟,某日去調謄本,居然有陌生人(就是我)偷拿他房子做不存在的債權設定,要我無條件塗銷,否則告我詐欺.
但我所有私契(本票.借據).公契(地政社訂契約書)都有他親筆簽名,之前匯款給他的匯款水單也都還在, 再者;對方雖然在法院一直聲明不認識我,卻私下找我和解;說他被人陷害,我也是受害者,要還我本金希望我不要再跟他耗在法院.
於是拖了將近一年, 我們同意以750萬和解; 等於我一年前出款728萬,一年後只拿回750萬;期間我不但得自付律師費7萬.民事裁定費8萬6;我這七百多萬還是銀行房貸增貸出來的,一年的房貸利息也超過15萬; 核算下是賠錢的.
本以為就這樣解決了,但上個月卻收到法院通知,說我是重利罪被告;檢察官起訴書上稱,我放款800萬,出款701萬8千; 三個月短期獲利為98萬2千,核算月息超過4%, 實屬重利.
但就像我之前所解釋的,98萬2千裡, 我只有賺72萬,其他為仲介費;代書費與規費, 而且之前的訴訟裡,仲介是有出庭作證承認他有收取24萬的, 不能算在我的獲利裡.
另外,我只借他短期三個月,72萬的獲利核算應為月息3%; 但第四個月起我們雙方並無任何利息給付的約定; 最後最重要的,一年後我只拿回750萬,等於我錢沒賺到還被重利起訴, 請問我這刑事案件要怎打??
是不是陳述上述的事實,就應該是無罪?? 

您好

若所言為真,實際借款728萬,3個月後應還800萬,一個月利息為24萬,約為3.3%月息,年息約40%,所以本件確有可能成立重利罪。但借款借款投資動產,又配合將其房屋抵押權設定,應有相當經驗與資力,難謂與刑法第344條前段規定之乘其急迫、輕率或無經驗相符。

彎彎 102-09-14 01:13

分居後我先生堅持電話費要我繳

名字是他的我也造繳

繳了兩個月他卻限制外撥限制使用網路

打去客服三方通話他執意不繳

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涵1984 102-09-13 17:36

律師您好: 

我們家是從事消防配管工程 

在這個月 

公司其中ㄧ個案件的上包領到工程款後就消失不見

工程款金額約50多萬元 

電話無法聯絡道該上包甚至到聯絡地址也找不到人 

但由於這個案件是屬於支援性質 

雙方並無簽訂合約僅有口頭約定(在業界為常態) 

我想請問: 
1.是否可以控告這名上包侵占詐欺

若可以 法律程序上該如何走 

2.這個狀況是否可以使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或是民事刑事分開較好

3.是否可以讓法院通緝該名上包

4.我想起訴書的部份我可以自行處理 那到哪個階段須要請律師

費用金額大約會是多少

5.被捲走的款項是否可以由上上包支付(發包為ㄧ個大循環 上包還有上包) 

6.若最終仍是找不到人 

已完成的作品我們是否可以拆除 

會不會造成法律上的問題 


懇請回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控告對方,可擬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由於民事刑事進度不一,且會有時效問題,所以建議分開處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9-12 16:48

請問各位律師

我有位朋友被帶去辦理了10支門號

在辦理的過程中對方有告知該門號用徒是租任別人使用

隔天朋友總覺得怪怪的,當下就決定要去全部辦理停話

在辦理停話之前有打電話告知對方,對方告知說要告我朋友詐欺,因為我朋友好像有在對方那簽訂切約書,請問這樣有構成詐欺嗎?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2 17:05

 建議要辦停話喔,以免將來背負龐大電話費或被當作詐欺販毒的共犯 林靜歆律師 www.wewon.com.tw

羅絲莉 102-09-12 16:39

是這樣的我朋友未成年被告詐欺....

但對方願意和解,

對方昨天聯絡說要約時間簽和解書和給賠償金一萬五....

我朋友擔心如果現在給賠償金也簽了和解書,

但對方在法院上不認帳或是要求更多賠償金怎麼辦??

因為我朋友家境不好這一萬五已經有點困難....

請問大大那我朋友現在可以跟對方在外面簽和解和解嗎??

和解書到時拿到法院算數嗎??

靈修 102-09-11 20:17
今年1月份 我有在玩大陸遊戲 但是你們都知道線上遊戲有商城 後然我跟那個遊戲管理員說我要買遊戲幣 結果他跟我說台灣這邊可能要關了 結果當初我社會經驗不豐富 我就申請一個可以海外的交易平台我也算是讓我以後 可以使用賣帳號 我就申請好 申請好了以後因為需要通訊所 我也借給他我帳號 也幫他打了通訊所讓他方便使用並且我千叮嚀萬交代千萬不要給我違法 他也保證不會 誰知道我的好心 他居然在七月份的時候拿我帳號 給一位台灣的玩家玩(瑪x)的騙了4000元 後來到了8月 我居然無緣無故收到 警察通知單 上面寫了詐欺罪 我當初一頭霧水 在做筆錄的時候我沒想到我半年前 有申請一個交易平台 所以我筆錄時候沒有說什麼要補充的!!!!! 如今我在我的即時通 上面我還有跟他的對話紀錄 但由於被害人告我了 而我好心借的是大陸人 雖然有 這個對話紀錄 但是我這種我也去問警察 他說我是詐欺罪是屬於刑事案件 我很擔心 到時候 賠錢和解不知道可不可以 也擔心我這些可布可以當證據 有不有利 一切都還是個謎 有人說我這可能不會碰到檢察官就結束了 也有人說會碰到檢察官 到時候我該怎麼辦 我會被判刑嗎? 我會不會被判詐欺罪呢!? 拜託有法律充分知識 救救我 我到時候該怎麼做呢?! 請你幫幫我 謝謝~!
您好,據你所陳述的內容,建議如下:您將您們即時通的內容列印下來,去檢察署時提出來給檢察官看,再者你可提出說:自己也有所疏失願意所以願意賠償被害人,請求檢察官給予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阿誌 102-09-11 19:31

我有一個朋友開了一間檳榔攤要裝潢內部稱錢不夠教我們之間都認識的一個朋友打給我教我幫他周轉一下 跟我說因該一個月或兩隔月內就能處理 再加上我朋友的家人在當地也是有些知名度的 他還說就算我拿不出來 去跟我家人要也要的到 說完立刻拿一本銀行簿給我看 他說他在搞網拍這陣子銀行就會貸一筆錢給他 他也能馬上環我 她只是一時周轉不過來 跟者就一直拜託我幫她借十萬利息跟當鋪的一樣一個月7.5分 於是我就幫他擔保了這一筆錢 借了十萬每月利息他堅持要給一萬 給這一萬的原因是本來一開始借不到這條錢 但是她就一直死活拜託我一定要幫她想辦法 然後利息改成十分 因為沒有要借很久 只要借兩個月而已 我也跟他說幫他借這筆錢人家也並不是想賺你利息而是要幫忙妳趕快把電弄好 可以開始賺錢 第一ㄍ月到她也沒準時給 多拖了好幾天 但是我朋友也沒催她 過了幾天了他付一萬給我朋友 因為說好兩個月還我也就幫他拿給我朋友 但是到第二個月時就開始一天一個謊話一天拖過一天 足足騙了我二十幾天 每天都說一隔不同德謊話 還堅持只要給利息 不還本金 但是都被我拒絕了 因為當初講好幫忙二格月舊環 要是他還不出來也會帶我去找他母親談 他母親也依定會替他還 結果說出來得都沒做到 拖了二十幾天都在用騙的說好哪時又沒有 一下說檳榔攤要賣掉還我錢 一下說他朋友要借他錢 一下說他媽當組頭輸太多錢 很多藉口就對了 到最後我忍受不了直接去找他家人談 結果他母親跟我說 他在五六年前就已經一職再亂搞 四處亂借錢 四處騙人 都把爛攤子丟給他家人處理 而且他信用早就已經破產了 欠我的這筆錢叫我自己去找他收 她們不會再替她處理任何一毛錢了 欠我的這筆錢叫我自己去找他收 她們不會再替她處理任何一毛錢了 甚至懷疑欠我這筆錢是跟他創通好要來騙她的 教我上法院告她 她要讓她去關受到教訓 況且他也好幾天沒回來了 都去警局報失蹤人口了 不過我猜她兒子因該還是躲在家裡 我想請教懂這方面得大大 我有當初她跟我簽的本票 她這樣的行為從頭到尾跟我說的都是假的都是騙的 這樣我能告她詐欺嗎 ?? 請問我該怎麼討回這筆錢 我跟他對談的LINE 都有留者 裡面也有她一直拜託我給他時間的字詞 能請教對 大大 指導小弟 該怎麼做 以及提告的話該怎麼寫 請一步一步指導小弟 麻煩大大 幫忙小弟了 謝謝 她還一直在外宣稱我一直吸他利息 說我提告就變成重利罪 真的好惡劣 要是我去按鈴提告該怎麼跟檢察官告知呢

抹茶熊 102-09-11 15:24

我朋友在報紙分頁廣告看到貸款資訊,就打過去詢問,然後對方要求寄銀行存簿和提款卡審核資格,因為我朋友急著要貸款,而且那家銀行她沒有存款,所以她沒有多想就把提款卡跟存簿拿到對方指定的一家貨運行交給櫃台小姐,當時剛好就有一個人來拿走我朋友的東西(懷疑應該是詐騙集團的車手)。之後沒多久,我朋友就收到銀行簡訊,說她的帳戶資金流動異常,她馬上就去銀行辦理存簿跟提款卡遺失,並去警局報案。 前陣子她被以詐欺案嫌疑人傳喚到警局說明,最近又要被以詐欺案傳喚。請問她這樣會被以詐欺幫助犯起訴嗎?? 還是會有什麼刑責上的問題?(可能被判刑?還是罰鍰?....)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1 16:11

很可能以詐欺幫助犯起訴,責任頗重,將來有可能面臨民事求償,建議尋求擅長刑事訴訟律師意見。林靜歆律師 www.wewon.com.tw

 

小熊 102-09-06 16:06

去年向建商購買一預售屋...契約上載明土地基地面積18.45坪...持分土地面積5.5坪....目前交屋後發現建物使用基地為15坪...基地前方3.45坪(權力範圍1/1)建商將其作為車道及中庭使用...當初簽約時建商並未告知法定空地要提供給其他住戶使用作中庭....也以為18.45坪土地為私人空間另5.5坪維持分車道....權狀上土地也為兩張...一張18.45坪權利範圍1/1...一張5.5坪為持份用地....如此可以對建商提出違約告訴或是損害賠償或是詐欺告訴嗎??....因為社區內空地不能圍起來自己使用....建商當初在契約上有要求我們填寫公共設施及二次施工同意書....但土地糾紛該如何解決?謝謝

titanchin 102-09-06 15:02

請教各位.小弟於1年半以前提告對方詐欺.因法院傳對方.對方都沒出庭.因被通輯.但對方於前2天去法院投案.於是檢察官召開臨時庭.開庭完後檢查官當場收押對方.(對方有2位.1位投案.1位還沒抓到~投案這位有請律師)想請問各位對方是否可以交保?對方或是律師是否會跟我們聯絡?還有大概何時會開庭?我是否能查詢對方是否交保了?最後請問我需要請律師幫忙嗎?(費用大概是多少?)謝謝各位抽空回答.

小澤 102-09-06 10:31

律師,您好

我弟弟有一台機車他想賣,後來想到沒有代步工具之後又把車牽回來沒經過買家同意 後來買家要求把錢還回去 卻被一位朋友知情 從中找他親哥哥和他親哥哥的朋友謊稱買家的表哥 說是要幫買家來拿錢的 面惡凶煞的樣子讓我弟弟非常緊張害怕 於是我弟就把錢交給了謊稱買家的表哥 沒有任何簽字收據沒任何記錄的交給謊稱買家表哥兩萬二千塊 後來查證根本不是買家表哥而自己陷入詐欺罪嫌 我媽和我弟之後去找謊稱表哥的人談,但對方否認有跟我弟拿錢

最近被通知去做筆錄 買家要我弟還出這筆錢 我弟現在沒有能力還這筆錢還得吃上官司 我好怕我弟被抓進去關  我弟這問題能怎麼反告謊稱表哥的人呢  拜託幫幫我弟

BOBO 102-09-04 09:57

事實經過:
                                                                               
因為我控告被告詐欺之所有事實除了匯款紀錄以外,
                                                                               
還有MSN、E-Mail、手機APP的對話紀錄;
                                                                               
不過因為匯款紀錄只能佐證求償金額的1/20,
                                                                               
其餘的金額皆是以面交方式交付,
                                                                               
只有MSN對話才能佐證我確實有給對方那麼多的錢,跟對方確實有以話術騙我錢。
                                                                               
被告跟他的律師這半年5次開庭以來(3民事+2刑事)一直堅持說我的資料造假、斷章取義,
                                                                               
說我提供的MSN內容是假的。
                                                                               
但我從事情發生(3月7日)、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3月17日)、到4月3日到警局報案提告,

給法院、警局的這份MSN對話資料,對話紀錄的時間可是橫跨2年啊。
                                                                               
一般人(白天要工作)可能在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製造"出這種長達2年的對話紀錄嗎?
                                                                               
1.8/22刑事訊問庭上被告說他有資料可以證明他說的是真的,
                                                                               
  審判長問他有沒有證據,他說有,審判長要他拿出證據,他說他沒帶,
                                                                               
  所以訊問庭又要擇期再開一次,就為了要看他那個不知道是什麼的證據
                                                                               
2.9/2民事言詞辯論庭他沒有帶任何的證據來,只跟他的律師一搭一唱說我的資料是假的,
                                                                               
  法官說下次如果雙方再沒有提出任何證據的話就要宣判。
                                                                               
                                                                               
                                                                               
                                                                               
問題:
                                                                               
                                                                               
我已經沒有證據可以再拿出來了,

雖然有想到向微軟申請所有的MSN對話紀錄(官方提出總不會有造假的嫌疑了吧)
                                                                               
但微軟並沒有幫使用者留存對話記錄,我就算請法院出函文也調不到;
                                                                               
他跟我MSN對話的帳號(即E-mail)跟他名片上的聯絡電子信箱是一模一樣,
                                                                               
但我列印對話紀錄下來時,內容是看不到那個E-mail address的......
                                                                               
(我的列印方式本來是用畫面擷取方式將相關的對話剪下來、貼到word上列印;
                                                                               
但經被告跟他的律師說我提供的資料是造假的後,
                                                                               
我又重新以IE方式開啟電腦內存檔的對話紀錄,
                                                                               
再選擇列印範圍將案件相關的對話紀錄列印下來提供給法官一次,
                                                                               
所以列印出來的內容,最下面會有一排這個資料在我電腦裡面的儲存位置跟檔案名稱,
                                                                               
我跟法官說這種列印方式就無法造假了吧~不過法官好像聽不懂,沒反應)
                                                                               
我已經從有辦法想到沒辦法了,

查詢法律判決文,是有不少依據MSN對話而判刑的案例,
                                                                               
但我不知道提供MSN的人都怎麼證明那些內容是真的.......
                                                                               
更不知道法官都是怎麼確認那些MSN的真偽。(我覺得我遇到的法官電腦知識不是很懂)
                                                                               
請問有沒有人可以教教我,
                                                                               
我該怎麼辦才好???!!!

您好

若對造質疑你的證據造假,請他們提出證據佐證即可,你已盡舉證責任。且法官仍未判決,不見得對你不利。縱然法官認為證據有問題選擇不採納,其在判決書仍應說明理由。亦得視情形上訴。

所以你應該在嗣後之言詞辯論狀上表明對方應提出質疑證據的佐證,而不是證明你提出之證據為真。

102-09-02 21:39
你好,目前房屋買賣合約已到驗屋進度。 上週驗屋時,牆壁上有明顯水漬痕跡(約5公分高),仲介告知是上個月屋主搬家後,濾水器水管脫落造成屋內淹水(當時已簽買賣合約),非水管爆裂。但經查證後,發生時間為4月,當時屋主不在家,水淹到隔壁鄰居門口,鄰居告知大樓管委會通知屋主,才返回處理,預估整層地板泡水超過兩天。 此事前屋主賣屋前已發生,賣屋時,無告知屋子淹過水,還刻意隱瞞。 因地板泡水,擔心是否因此出現屋況問題,導致前屋主想賣房。 詢問磁磚商家,泡水易出現磁磚爆裂情況,所以擔心磁磚往後出現問題。 驗屋後,我方告知此問題,前屋主只想找商家開張證明,寫明無問題。我方認為前屋主並無誠意解決此事,仲介也一直想說服我方了事,但我方覺得權益受損! 我們想詢問幾點,再麻煩各位律師可提供法律建議,謝謝! 1. 能否告詐欺? 2. 能否解約?(已付了頭期款)是否要付擔費用? 3. 能否要求減少價金? 4. 能否要求前屋主更換磁磚? 5. 買賣書上有寫本週五需交屋完成,但目前驗屋完,我方提出問題,對方回應慢,若期限到,但雙方未達成共識,我方是否要付擔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賣方需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而淹水之原因及程度會影響本件能否解除契約或僅能減少價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生產美容機器的台灣甲廠商在國外參展時,展出新開發的SPA機,讓外國知名乙廠商驚豔,當場表示要和甲廠商合作,並下訂一千台,同時要求客製化開發量產 。因乙廠商為國際知名大廠,甲廠商不疑有他,就沒有簽訂正式的開發量產契約(OEM),而只是由乙廠商簽發「模具付款確認書」,並僅電匯模具費用的一半給甲廠商甲廠商就同意開始進行開發工作,本想簡單開發後一千台的利潤就可以輕鬆入袋。沒想到,在甲廠商開發產品期間,乙廠商就不斷要求甲廠商修改產品,甲廠商雖已虧本,但仍然配合乙廠商的不合理修改要求,但在最後配合修改完成後,竟然收到乙廠商無預警的終止開發通知,且對甲廠商的付款要求置之不理,造成甲廠商的鉅額損失。甲廠商如何作,才可以保障自身權益呢?

 

一般的國際貿易往來,很多廠商都便宜行事,並沒有簽訂正式的合約,所以到了產生糾紛的時刻,常有法無用武之憾!

 

糾紛發生時,本應先來看看到底要適用那一國法以及那一國法院有管轄權?但因常常如本案般沒有簽訂正式合約,甲乙二家廠商國籍又不同,只好先按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0條第2規定:依「關係最切」之法律;而同法3規定:法律行為所生之債務中有足為該法律行為之特徵者,負擔該債務之當事人 行為時之住所地法,推定為關係最切之法律。本案負擔債務乙廠商在和甲廠商交易行為的公司所在地是在外國,則乙廠商之所在地法應該可以算是本案的適用法。

 

而本案到底是應該由那個法院有訴訟管轄權呢?本案下單的乙廠商是外國母公司,和甲廠商實際交易往來的是母公司,雖然乙廠商在台灣設有子公司,但母子公司屬於獨立的法人,母公司的法律行為並不當然及於子公司。所以,在台灣直接告乙廠商可能會因為沒有管轄權而被駁回。但到國外乙廠商所在地提起訴訟實在所費不貲,實在讓甲廠商裹足不前。

 

幸而,經過甲廠商律師鍥而不捨的努力,發現乙廠商在台灣登記有多項的商標專利,對外國廠商無理由的隨便終止契約,如有構成詐欺的狀況,則可以在台灣先提起刑事告訴,因為詐欺行為地發生在台灣,所以台灣法院對詐欺行為可以有管轄權,並在台灣附帶提起侵權行為的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同時,可以向台灣法院聲請假扣押乙廠商登記有案的商標專利,以避免其脫產,最後在台求償無門,如此一來,就可以增加乙廠商加速出面解決的籌碼,將甲廠商的損失降到最低。

 

陳麗雯律師簡介 

 

陳麗雯律師為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學碩士及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執業約廿年,現任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同時具專利師資格,並擔任民間公證人。過去曾於各大國際法律事務所及跨國企業(如:花旗銀行、GE Capital)服務累積專業歷練, 為客戶提供兩岸經貿、投資、商務、智慧財產權、金融、財務及稅務規劃、工程、及帳款催收等方面專業、專屬及專心的高品質法律服務。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OmniService Law Offices)簡介

本所創辦於西元2002年3月14日,為一貫服務在地及跨國企業之理念,早於西元2003年7月1日起即與中華毅業國際集團(Expense Reduction Analysts)中華成本管控學會進行策略聯盟,希望凝聚該集團創立廿餘年來,於專業財務顧問及全球廿六國之豐沛資源,加上本所於各大國際性法律事務所及跨國企業的專業歷練,繼續就兩岸經貿(Cross Strait Trade)、公司投資(Investment)、商務(Transaction)、金融(Banking)、工程(Construction)、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動產(Real Estate)、勞資(Labor)、一般民刑事(General Matters)等方面,提供客戶高品質之法律服務。

 

撰文者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陳麗雯律師

 

訊息來源 : 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