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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 102-11-27 22:38

因我是網路賣家在網路上購物找批發場商~

結果我也是(受害人)遇到詐騙11/14日 我立即向警察局報案~

跟我購買的大部分買家~我也向他們解釋過原因!!!所以有些也都能體諒~

其中有一位買家是跟我另外一個朋友下單購買!!我並不知道這筆款項!!! 但款項都是匯到我的帳戶!!!

目前我的帳戶就因為對方提出告訴以變成警示帳戶?!

對方提告後才告知我要我處理!!那對方事先都沒有與我協調就提告說我詐欺!!!

現在我全部帳戶都無法動用~ 就算我上法院跟她處理這件事情!!!我會有罪嗎?!

更何況我也沒有不處理!!!

因為我也是受害者~對方買家提告我~凍結我的帳戶~導致我無法前進也無法後退!!!

那我是否也有權益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可在開庭時向檢察官說明原由,但你要反正告對方成功機會不大,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因您受到詐騙之後立即報警,倘若檢察官有採信的話,則對方告您詐欺的部份似無法成立。

2、倘對方明知您已經報警處理了,仍故意提起告訴的話,則可能涉犯誣告罪,然仍須事證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買家執意提告,若您能獲得一不起訴處分,似可對買家提誣告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泡泡 102-11-27 19:56

因我是網路賣家在網路上購物找批發場商~結果都是遇到詐騙11/14日我立即向警察局報案~

跟我購買的大部分買家~我也向他們解釋過原因!!!所以有些也都能體諒~

其中有一位是跟我另外一個朋友下單購買!!我並不知道這筆款項!!!

但款項都是匯到我的帳戶!!!

目前我的帳戶就因為對方提出告訴以變成警示帳戶?!我也覺得很無緣無故?!

對方提告後才告知我要我處理!!那對方事先都沒有與我協調就提告說我詐欺!!!

現在我全部帳戶都無法動用~

就算我上法院跟她處理這件事情!!!我會有罪嗎?!

更何況我也沒有不處理!!!

那我是否可以反要求對方賠償我帳戶被凍結後所有損失?!

因為這樣導致我無法繼續做網路賣家~

JASON 102-11-27 16:38

感謝黃志樑律師回覆有關車商廣告不實問題

但若我已同其他車友一同聯合訴訟對車商提起刑事詐欺訴訟

我們該提出什麼樣有利的事證才能有助勝訴

 

另外 我找不到感謝律師回覆鈕

 

 要針對廣告內容構成「法律上」所謂的詐術來進行,另外記得民事請求時效很短,不要超過時間了

JASON 102-11-27 15:55

我想請問

1>車商已被公平會判定廣告不實並施罰款

2>買7人座的車因客貨車而喪失約27公分的乘坐空間變成只能坐4人座

3>車商的網路廣告和目錄及展示間皆為7人座客車展示

4>車商同時有客車和客貨車的驗證 

請問這樣告車商刑事詐欺能成立嗎?

需提出何種事證才能讓檢查官認定有犯罪事實?

因此案已提出告訴

依您所述,提出民事訴訟成功機會比刑事詐欺告訴機會來的大很多,對您也比較有實益,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豬頭包 102-11-26 03:57

之前被a女騙簽一張無對價關係的本票還有薪轉影本

後來a女轉讓給b男.b男拿我們本票去做裁定已開始扣薪

a女後來被數十名受害者包括我們告詐欺.目前還在調查中

而我們對b男提出債權不存在之訴.目前開第2次庭.

我們有拿出證據證明被a女騙簽本票

而b男持有我們本票跟薪轉.就說我們有跟他借錢拿錢

請問法官會再要求他舉證證明有交付金錢給我們嗎?

還有b男是否可以叫詐騙我們簽本票的a女.來替他做偽證說我們有拿這筆錢?

謝謝!

還有b現在是主張我們欠他錢所以簽本票給他

他不承認是a轉讓給他的

 

沈恆 (沈律師) 102-11-26 04:56

您好!如果b是合法由a受讓本票,因發票人與b並非直接前後手,發票人與b沒有借貸關係乃屬正常,b實無必要證明與發票人有借貸關係或交付金錢;發票人若不想付錢,宜從其他角度主張。以上謹供您參考。

DL.Wang 102-11-25 13:10

各位好: 我在99年因與人發生財務糾紛,對方報警並提告詐欺跟偽文,他還向警方說我持有制式槍械,結果警方到我家搜索,扣去我買來收藏的三把瓦斯動力的玩具槍,我連瓦斯都沒買,只買來收藏把玩,也沒帶出門過! 後來經地檢署傳喚偵查後處以不起訴處分! 而他告我其他的部分(詐欺跟偽文)還在高院爭訟中,請問就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我獲不起訴的部分,可以提告對方誣告嗎? 他為了讓警方去申請搜索票而向警方說我有帶真槍去給他看! 現在檢察官就違反槍砲彈藥的部分已還我清白! 我可以對他提告誣告嗎? 還是只能自認倒楣? 請各位好心解惑!! 真的非常感謝!

 對方提告時,是基於甚麼樣的憑據?可研究提誣告的空間,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DL.Wang 102-11-25 13:4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提告時,是基於甚麼樣的憑據?可研究提誣告的空間,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謝謝黃律師回覆,對方是到他擔任顧問的派出所報案說我犯偽文並詐取他的產品,並於警訊筆錄裡提到我曾私下帶真槍去給他看,派出所就會同分局刑警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到我家搜索,結果搜出我玩生存遊戲的用具跟三把沒使用過的玩具槍,警方現場有檢視但還是說我這三把槍有殺傷力,就查扣,後來移送筆錄就多了一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但經過送刑事局檢驗,發現都沒殺傷力,所以違反槍砲彈藥的部分在三個月後就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來又再收到高檢的駁回上訴維持不起訴處分的處分書, 但其他偽文跟詐欺的部分我有被起訴並與對方爭訟中,請問可以就誣告持有槍械的部分提告對方誣告嗎?謝謝您!

 

 你有無亮槍給他看?不管是否是真槍

DL.Wang 102-11-30 22:26

報告黃律師: 我根本沒帶過槍到他店裡呀! 只有在他店裡和去買軍品的同好聊天提到有收藏手槍的共同嗜好, 沒想到他就用這個說我帶過槍到他店裡, 而警方在我家裡扣到瓦斯動力的玩具槍就在移送書裡說因為查扣到槍所以可以證明報案人說法是正確的! 那現在槍砲部份不起訴處分已經確定! 他沒實際看過我帶槍,更不用說有亮槍,這樣子能告他嗎?...這樣子扣帽子真的很不平! 麻煩您幫忙解惑, 非常感激!!

翰仔 102-11-23 22:17
朋友的弟弟玩網路遊戲認識一位女生, 家屬質疑是詐欺才間接害死他兒子的。 目前有人願意出來做證, 可是卻找不到重要的物證,也就是匯款紀錄 有什麼方式能透過警方協助並且提告呢? 可以以現行犯的方式抓人嗎?
1.不是很了解你的問題 2.不知道重點是詐欺還是殺人還是過失致死 3.需要屬於現行犯警方才能以現行犯方式逮捕 現在犯罪都已經發生一段時間 應該也部會屬於現行犯 只是你提告後 警方或檢方會依法傳喚被告到庭
翰仔 102-11-23 22:17
朋友的弟弟玩網路遊戲認識一位女生, 家屬質疑是詐欺才間接害死他兒子的。 目前有人願意出來做證, 可是卻找不到重要的物證,也就是匯款紀錄 有什麼方式能透過警方協助並且提告呢? 可以以現行犯的方式抓人嗎?
1.不是很了解你的問題 2.不知道重點是詐欺還是殺人還是過失致死 3.需要屬於現行犯警方才能以現行犯方式逮捕 現在犯罪都已經發生一段時間 應該也部會屬於現行犯 只是你提告後 警方或檢方會依法傳喚被告到庭 如果都傳不到 則可能通緝被告
阿俊 102-11-23 21:28

我在某個網站買外掛月卡 買了幾千塊 但是他外掛已經沒在更新 依然還在收費~但我不知情照樣匯款給他 結果一直沒辦法使用 之後以為他會更新 結果網站無預警關閉 這時很多人跟我一樣付了錢沒辦法使用 大家商談是否要報案 這時我去報案了 因為外掛買來後約一星期了沒有下落也沒更新公告 報完案之後 網站又在度開啟 然而他們有退一小部份的人錢 大部份都不退 只不過他們退錢時 我早已報案 報詐欺罪 我不熟法律於是先報案 不了解事情後果 後來他網站在度開啟也沒說要賠償給我大部份的人 也沒賠償日期 但這時我已經有可能已變成誣告了 本來以為他一直沒消息又關閉網站 他的論談還有線上客服也直接告知我已經不更新了 ...我才去報案

那這樣我豈不是變誣告了嗎 因為事後對方說要告我誣告 主要是我報警時不知道依什麼方式報

事後才知要以 賠償損害之類的提出告訴........能救救我嗎? 或是要怎樣補償

目前東西依然無法使用 錢也不退給我 所有的對話留言我皆有列印出來

這答辯不難,再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7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於提告當時倘若有合理懷疑,則就沒有誣告犯意,又詐欺罪非告訴乃論之罪,縱使您知悉對方無詐騙犯行,亦無法撤銷告訴,因此不會以此為由就認定您有誣告行為。

2、本文建議您應該與對方和解,就兩件事一併處理,倘若對方要提起誣告告訴,應該也不是那麼容易,因此無需過於擔憂。

Yui 102-11-22 18:03

您好

本人不久前於某公開網路新聞下方,以FACEBOOK登入帳號回覆了A先生的發言,其中提到: 

「是自以為公正評論家嗎?如果是想紅的話建議朝名嘴發展」 

「隨便點一則新聞又看到你在嘴砲,...(中略)...,真心覺得你該回去鍛鍊一下個人修養以及發言態度」 

「(前略)

 4.訟棍是會浪費司法資源的。 

 5.(附上一連結,連至某躁鬱症權威網頁)」 

使A先生感到人格被汙辱,並來訊表示若本人不和解便對我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本人心想事情若能和平解決便好,因此回覆表示願意談和解。沒想到一次談好後A先生不停以各種理由更改其條件,最後甚至假扮(或找其朋友假扮)律師以Facebook帳號聯繫我表示A先生有為此事向其諮詢,費用為一萬元,我需負擔做為和解條件。

 

我想請問的是:

1.以上言論本人自認為並無汙辱人格之意,而訟棍之詞實為「提醒A先生不要成為那樣的人」之意。而連結並未附上文字。請問這樣告得成妨害名譽

2.「A先生假扮(或找其朋友假扮)律師以Facebook帳號聯繫我表示A先生有為此事向其諮詢,費用為一萬元,我需負擔做為和解條件」此事我若要提告,是否構成詐欺罪?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留言,似有可能構成影射他人具有精神疾病而亂發言之足以損及他人名譽,倘若對方依法提出告訴,經法院採認,則確實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

2、倘若對方故意給予錯誤訊息,使您陷於錯誤而與對方和解,並取得財物,且您可以提出證據的話,確實可能涉犯刑事詐欺罪。

3、建議您,倘若要與對方和解,應尋求專業、公正客觀第三人之協助,如事務所、鄉鎮市調解、法院等。

雅雅 102-11-22 12:31

5月前夫用其他名義拿我的證件把他以前過給我的車子偷偷過戶到他的名下.7月分離婚.這樣我可以告他侵占還是詐欺.11月我有去監理站查過資料是他自己去辦理的.名子也是他簽名的.這樣算偽造文書嗎?如果提告有時間上的限制嗎?

確實有詐欺和偽造的問題,非告乃罪沒有告訴期間限制,但時間越久提告證據跟動機可能就會遭質疑,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小威 102-11-21 18:44

14號的時候我於露天拍賣上買了一樣東西,於是我先下訂單,並且15號立刻匯款

15號便匯款,在15號時同時寄出匯款通知書

但是賣家一直沒有連絡我的消息出現

我也跑過郵局詢問過,郵局人員說,這戶頭還有在使用,因為最近有領過錢

 

到了19號時我寄出露天拍賣檢舉,理當會通知賣家手機

 

但是還是沒有回應,於是我還是等到21號,而且也用盡任何一切可以通知他的方法

在那之前先說他給的聯絡方式只有

奇摩帳號以及露天拍賣設定的悄悄話(不好意思我是新手買家沒有考慮仔細便下訂單,在那之前他也沒有回應我)

21號也就是剛剛,我去報警,告了他詐欺,因為看過了他之前(最早是2011年)的回應大概都是3天後便回應以及1.5天出貨

 

再來是訂貨的人後來幾乎都取消交易只剩少數有買到

而且賣家提供的訊息太少導致我無法通知到他(沒有手機家電甚至地址),再者是網路拍賣都很危險,於是我下了最壞的打算,就是我那些錢都要不回來。

在情急之下我去詢問警察局,警方便做了筆錄,還有提出 詐欺

包括郵局帳戶凍結(因為怕前會在那幾天便成為空帳號人頭帳戶)

 

那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還有和解以及撤銷告訴或者上訴方法

還有對方提出誣告反告我時我該怎麼自保

 

 

 

請您告訴我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確實可能涉及以不實交易訊息詐取財物,因此提起告訴是有合理之懷疑,尚無需過於擔心誣告之事。

2、目前就等員警請對方來做筆錄,然後看看對方如何說法,是否要尋求和解,倘若員警遲無通知,您可以詢問一下辦案進度如何。

Cathy 102-11-20 11:26

於拍賣網中物色一部轎車,進而與賣家相約看車達成交易.於一個月內送車去保養廠保養檢修時,才知此車與網拍中的描述有差異,進而向賣家求證後確實有異,並於電話中賣家也承諾願意收回車.但過四日後,賣家來電說不願接受退車宜,故想請教律師,鑑於此例,賣家是否構成廣告?登不實或詐欺.煩律師給予解惑.

若其張貼之拍賣物件描述明顯係故意為錯誤訊息之傳佈,可認以詐術欺罔他人使人陷於錯誤,而使您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則此部分應已構成詐欺罪嫌,故詳細情形應視對方實際張貼之訊息是否可認為是故意為錯誤訊息張貼而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憤怒的豬豬 102-11-20 01:43

今天我去遊戲交易網看到一個賣家在徵代打工作人員

去應徵之後在RC通訊軟體裡面跟他講好

一張單子1000元 我拿8成 他拿2成

並且他說每個月5號 20號會固定匯款進來

之後我完成了共2000元的單子但是20號的時候卻沒收到錢

 二次詢問的時候那個賣家說有點事情晚點會給我

過了大概一 二個禮拜我寄簡訊說如果你不給我當初約定好的錢就會去警局提告詐欺

但是賣家還是各種推拖找藉口

後來我去警察局報案警察跟我說這不算詐欺

因為我本人並沒有財物上的損失而且提告之後,法官判定不算詐欺的話,對方會告我誣告

請問律師

1.我花在這遊戲帳號上面的時間和這段時間在帳號上面取得的寶物

已經對我造成了財物上的損失,這方面我對賣家提出詐欺or背信是成立的嗎

就算這遊戲帳號不是我本人的,有的話比較偏向詐欺背信哪一方面呢

2.要是已經提告了,之後出庭法官認為我的提告無法構成詐欺or背信

對方有可能對我採取甚麼法律措施嗎

 

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1.本件類似吃霸王餐的行為,有成立詐欺得利罪之可能。
2.本件基本上若得舉證證明確有相關交易而對方賴帳之情形,則本於事實、真實的證據提告,即使最後提告不成,依法亦不構成誣告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憤怒的豬豬 102-11-21 16:01

那請問律師我的這案子有可能算是民事債務不履行

不能對對方提告嗎?

因為我去警局陳述事情經過,警察都說我這是民事案件,無法受理

我該怎麼確實的跟警察說我被詐欺了呢

沈恆 (沈律師) 102-11-23 14:05

可以於告訴狀內陳述清楚事實,以告訴狀提告

憤怒的豬豬 102-11-24 15:59

那請問律師 今天對方在我提告之後把錢匯給我

這樣詐欺還有成立嗎?

還是會被對方告誣告

沈恆 (沈律師) 102-11-26 05:38

詐得金錢時,詐欺罪就已經成立;後來還錢,只能說是有悔意;要成立誣告罪並不容易。以上謹供您參考。

Sean.K 102-11-19 00:11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要求室內裝修應由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之立法理由,係為確保室內裝修業者具備足夠專業,依據相關建築、消防等法令施工,避免產生違章建築或違反公共安全。這次簽約承攬公司登記裝潢業,而非裝修業

請問:則這承攬公司是否仍有負有告知義務,告知業主陽台外推有違建之虞?因未告知而構成詐欺?或因非裝修業,而不受建築法第77條拘束?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11-19 04:04

業主自己應該知道陽台外推是違建,這要構成詐欺很牽強。以上謹供您參考。

桂兒 102-11-15 14:00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請問您第一:能否對未成年詐欺犯提出民附?若不行,能對他的家長提出民附?還是我要如何取得賠償?第二:若詐騙我的人有兩位以上,我能否都要求他們賠償? 第三:若當時在判決書下來時,來不急提民附,走民事訴訟,我仍然會得到賠償嗎,需要出庭嗎?如果對方仍沒有賠償我該怎麼強制他呢? 謝謝您耐心看完我的問題……祝您順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對未成年詐欺犯提出附民,並針對其法定代理人提出連帶賠償,若詐騙您的人有兩位以上,均能否要求他們賠償,只要在二年時效內,均可以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當然會開庭,不論是附民或獨立訴訟,若將來判決賠償確定,則您可以對他們進行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以提附民,如果來不及提,也還是可以提民事訴訟,勝訴後,拿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桂兒 102-11-15 13:59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請問您第一:能否對未成年詐欺犯提出民附?若不行,能對他的家長提出民附?還是我要如何取得賠償?第二:若詐騙我的人有兩位以上,我能否都要求他們賠償? 第三:若當時在判決書下來時,來不急提民附,走民事訴訟,我仍然會得到賠償嗎,需要出庭嗎?如果對方仍沒有賠償我該怎麼強制他呢? 謝謝您耐心看完我的問題……祝您順心
1.可以同時對未成年人跟法定代理人提附帶民事訴訟 2.如果沒有提附帶民事 也可以獨立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民事案件原則上當事人還是要出庭陳述意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23:55
回覆 桂兒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請問您第一:能否對未成年詐欺犯提出民附?若不行,能對他的家長提出民 ... (恕刪)

如果對方沒有賠償,那就必須聲請強制執行。但前提是對方有財產。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11-14 16:51

小弟的問題是這樣

1小弟是買方在今年10月初在玉里買一塊農地也完成簽約,賣方地主的農地因為雜草叢生,又一堆廢石塊,代書告知這個部份地主要先去整地,才能申請農地農用證明,接著才能完稅過戶流程走,目前狀況是至今地主只堆說工作繁忙沒空去整地,仲介代書持續催促也是一樣不去整地,等於是賣方地主在10月初拿走訂金和簽約金約160萬,就沒有後續動作,依合約應該於今年11月8好要完成過戶,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遇到詐騙這有算詐欺嗎??想請教身為買方的我,如果未來要走官司接下來應該要如何保障權益??如果依合約期限賣方地主現在無法過戶,是否也已經先違約了??

2.11月2號時公所有派員去鑑界土地,結果出來是地籍謄本總坪數1204坪,但實際面積少25坪,在簽約合約書上也沒有註明說?鑑界土地後,面積多的要補錢少的要退錢,我是主張少了25坪,應該換算成實際1坪單位價多少退錢,但賣方地主堅持說我就是依地籍謄本所寫的現況賣,地主也不願在重新申請鑑界,只是合約書上也沒寫依地籍謄本現況為主,買方的我如何去爭取這缺少的25坪??如果最後點交還是無解,這可以算是賣方地主違約的一部份嗎?

小弟懇請幫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賣方一直未履行其義務,故賣方已有違約之情形,您可以依買賣契約之約定,向對方主張違約金,另您也可以主張解除契約,請求對方返還已給付之訂金與簽約金.

另面積缺少的部份,您也可以向對方主張減少此部分之價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2-11-18 17:40

 律師您好

買賣契約有約定如果賣方違約需雙倍賠償,但賣方現在只願意退簽約金+訂金共155萬+10萬塊補償金,因為還沒到用印階段這樣我該如何去爭取雙倍賠償?通常這種懲罰性之罰金上法院追討有可能真百分之百的追討的回來嗎?還是頂多就是協調意思意思補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1-24 02:02

通常不會賠足雙倍違約金,因為法律明文規定違約金過高可以酌減。

cky 102-11-14 00:32

由於本人並非當事人,故事件中提及之金額皆為大約參考值。

A為我朋友,B為某批發商,

A在倒車時沒注意到B在地上放置了商品,

因此造成了商品的損壞,B宣稱該商品價值6萬元,

並要求A賠償6萬元減掉商品殘值的價差,

接著B就找人來估價,並以2萬5千元賣出商品(估價、賣出的過程A並不在場),

之後B就向A說該商品以2萬元賣出,要求A賠償4萬元價差的損失(照理來說應該是3萬5千元),

請問B在標紅字的部分是否構成詐欺呢?

沈恆 (沈律師) 102-11-14 01:43

您好!詐欺罪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39條第1項),您所述若可證明為事實,是可能構成詐欺罪。以上謹供您參考。

melody 102-11-13 22:34

最近購置一間社區型透天中古屋,不需付管理費,但有管委會(無住戶規約),簽約後,由鄰居口中得知我家正門前面的裝飾圍牆有裂縫(?約一公分,長約200公分,有些裂痕已不在牆面上,而是牆面與我們私有土地的接縫),那裂痕是裂在我們私有土地邊的圍牆(我們是邊間),由鄰居口中得知可能是地層下陷造成的,我們覺得那面牆已經危害到我們的安全及財產(因車子將停在那,且小孩有可能在那邊活動),且當初前屋主及仲介未告知,如早告知那牆有裂痕(那裂痕要蹲著才看得到),為了小孩的安全,我們才不會去購買,我們想解約,但前屋主不願意無條件解約,透過仲介告知我們那是管委會的事,因為那是共有的,責任不在前屋主,且前屋主無權告知.

試問:

1.有土地;建物及持分權狀,那牆雖是共有的,但它蓋在持分土地上,前屋主真的不用告知及付任何的責任嗎?

2.前屋主及仲介動產現況未告知圍牆有裂縫是否犯了刑事詐欺罪?

3.如真要購屋(已過戶了),我是否有權要求前屋主及管委會們,請專業人士(結構技師)來評估及修繕?

4.如管委會們和前屋主堅持由他們找人來修理,我可否請他們出示一張証明文件,以確保我在入住後並不會有任何危安問題及往後如要出售不會影響市價?

5.我是否有權要求等圍牆修繕完畢且拿到証明文件後,才交屋?

6.修繕完後,他們沒辦法出示証明文件,我是否還有權利要求解約?可要求賠償嗎?

ps.那裝飾圍牆是我們告知仲介有裂縫後,仲介才告知我們那牆是沒有打地基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 貴社區既然有管委會,則對於公共設施部分,自應由管委會來管理,所以其修繕應由管委會來處理,而本件似未能達到解除契約之程度,要解除契約應有困難,但仍可以向賣方主張瑕疵擔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IN 102-11-13 14:12

請問

當初我借朋友3萬 有請他寫本票 然後是匯款借給他的

但是本票只有簽名跟蓋印章 忘記蓋手印 這樣有用嗎

有LINE說要借錢的借錢紀錄~

還款時間已經過了 存證信函我也寄了

可是他沒辦法還 如果他一直不還 我可以告他詐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本票只要有簽名蓋章,發票日及金額均有填,即屬有效,本件建議您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聲請支付命令,要走刑事詐欺,恐怕不易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駱駱 102-11-13 09:57

前一陣子提起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訴訟(簡易訴訟),請求15萬,經第一次開庭,被告於庭外要求以10萬和解被告已給我5萬,於和解書中載明和解條件:

A.剩五萬會於102.10.10交付且希望我撤回起訴,

B.就此買賣契約所生之糾紛,雙方皆須放棄法律訴追

一方如未遵守,須賠償他方10萬元。

 

我於被告給我5萬後即撤回民事起訴,惟被告卻未於102.10.10給我剩下的5 萬元,迄今仍未清償。想請問大律師下列問題:

和解書是否有效? 無論該和解契約是否有效力,我是否可以聲請支付命令,要求被告償還5萬與10萬賠償費用?法院是否會准許? 被告和解契約之名約定10萬實際僅支付5萬使我撤回該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訴,是否構成刑事詐欺

和解書只要是經過雙方同意簽訂,就有效力,可發支付命令,至於詐欺部分,須再研究,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11:43
回覆 駱駱 的發言內容:

前一陣子提起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訴訟(簡易訴訟),請求15萬,經第一次開庭,被告於庭外 ... (恕刪)

這沒詐欺,您可以以和解書另提訴訟求償十萬元。

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綺綺ㄦ 102-11-11 13:36

 

之前因被詐欺去報案 

近期收到一封法院的傳票 但無法到場

打過去詢問  書記官要我寫刑事陳報狀

我完全沒有經驗 也沒有足夠法律知識 

 

網路上搜尋到的範例都不太相同 不知道怎麼寫

所以 想請問有比較懂或是有寫過的人 刑事陳報狀的格式

以及內容該怎麼寫  !!!!!! 急需解答 感恩

您是要陳報不克到庭之原因?

綺綺ㄦ 102-11-11 13:56

那天因為公司不方便請假過去

加上這案件已經過蠻久的了 金額才3萬元

所以 感覺這筆錢應該也拿不回來了 被詐欺的被害人也不只一位

而且要在新竹地方法院開庭  我住在台北 有點遠

但 書記官還是要我寫一份陳報狀寄過去當調解用 

我不知道內容該寫什麼  ><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4: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是該案的被害人的話,您只需要簡單陳述因為工作不便到庭,倘若要和解的話,您希望的金額多少?倘若可以和解的話是否願意原諒被告即可。

ps.記得載明案號、股別。

綺綺ㄦ 102-11-11 17:07

 

好的 感謝你 

那請問陳報狀後面的日期是寫我填寫的日期嗎

還是傳票上的日期?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狀紙所記載的日期,是您遞狀的日期,如11/13郵寄,則載102.11.13

綺綺ㄦ 102-11-11 19:16

 

那不好意思 再請問你

如果以後不想再收到法院記的傳票

可以寫在陳報狀上嗎?該怎麼寫 

還有陳報狀上要寫的地址是現在住的地方嗎

因為前陣子搬家 所以住址和傳票上的不同

sabstian的爸 102-11-09 18:49
律師您好 ipad 維修問題,上週ipad因無聲音,到巨城原購買商店維修,請店家送修,填單時店員按單內容說明『ipad維修,依apple電腦維修服務相關規定,產品為一對一的交換,一豆同意維修即無法取消該次維修....』, 若不維需附檢測費用,因確定為喇叭問題,店員說送修時,須等維修站到時會報價是否要維修,若不維修需給檢測費用,喇叭壞了直覺就送修喇叭,經過十天後打電話告知為喇叭壞,我說我知道,那就要修,報價是多少,維修人員說:1.2萬,我說為什麼要那麼貴,該維修人員說『apple 不提供拆機維修或零件維修,依維修單的修文『產品為一對一的交換..維修』,修給1.2萬,若不修需附檢測費用. 我的問題是,該店店員直接告訴消費者apple 不作維修,若維修就換一台1.2萬,直接了當說就好了,消費者當下就可決定不在該店修了,送到維修站說,分明是要檢測費,這樣算不算是『詐欺』!
只能說這是單純民事糾紛 如果你覺得有問題 還是先向公司反應 或是向消保團體反應
憂傷旋律 102-11-08 22:31

您好,我有事情想諮詢,
由於我在七月初時,都沒有工作,所以就透過朋友介紹。說有份工作缺人,一個月可以領三萬元左右,就答應了。
後來朋友就聯絡一個人,就把我們都載到了台中某住處(a點)因為一開始我也沒問的太詳細,並不知道做些什麼工作,只聽朋友說,可領三萬,沒考慮太多,就答應去工作了。
後來進去之後,才知道他們做電信詐騙,專門騙大陸民眾。
我們強烈的拒絕並不想從事這份工作,可是身份證手機都被強行拿去了,對方也說,不論怎樣,你們已經來這邊,知道我們住哪做什麼了,不可能讓你們離開,就這樣,莫名其妙待在那邊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雖然其中有想到逃跑,但因為對方知道我們住在哪邊,所以並不敢直接跑掉,怕會危害到家裹的人。
在那棟房子裹,一開始拿一份犒紙給我們,叫我們先背起來,大概是二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就開始叫我們拿電話
因為當時我並沒有接觸過這個行業,加上我也沒有什麼心想學,所以也都沒怎麼學會,當然也沒有騙到什麼人。
後來好不容易知道他們要轉移陣地,我們終於離開那個地方。因為這樣還和裹面的人起了口角,但我們和他們說,我們沒心想在這邊工作,你們留著我,也是沒用不是嗎,這才放我們離開的。
當初說要給我們的三萬元,或許是因為我們沒心想做,所以也沒領到那筆錢。我們好不容易離開那個地方了,所以也沒和他們聯絡,壓根也沒想要拿到那筆錢,就當作是學個經驗。
就在十月初的時候,我收到了地檢署寄來的起訴書,控告我詐騙罪,說當時的詐騙集團已經在台中的某處被捉到了(B點),據警方所說的,是我們人在(A點)時就已經開始搜証了,而且有錄相到我們曾進出那楝房子。但是始終沒有採取行動,可是被破獲的犯罪成員口供筆錄上,都有指認說我們有參與他們的犯罪。
但我想說的是,我並不是在B點破獲的現行犯,而且我是被強迫在那邊工作的,更何況沒有半個受害者,我們確實也沒有拿到半毛錢,而且離開後也完全沒有和他們有任何聯絡了。
為什麼他們被捉,和我們有關係呢?我們要怎麼才能解決這種事情了。還有為什麼沒有傳呼我們去開庭或製作筆錄,就直接起訴我們了?另外起訴書上面有提到,下面這段話,這句話不是說沒掌握到任何証據的意思嗎?那怎麼有辦法對我們提出告訴呢???
XXX於某某機房運作部份,依卷內現存證據尚無從特定各該大陸地區被害人之身份,亦難據以估算該等詐欺集團實際施用詐術對象多寡,此既影嚮詐欺犯行罪數之評價,基於罪疑唯輕之原則,僅能認識渠等某某機房運作期間,僅成立一個詐欺取財既遂罪嫌

憂傷旋律 102-11-08 22:26

您好,我有事情想和您諮詢,
由於我在七月初時,都沒有工作,所以就透過朋友介紹。說有份工作缺人,一個月可以領三萬元左右,就答應了。
後來朋友就聯絡一個人,就把我們都載到了台中某住處(a點)因為一開始我也沒問的太詳細,並不知道做些什麼工作,只聽朋友說,可領三萬,沒考慮太多,就答應去工作了。
後來進去之後,才知道他們做電信詐騙,專門騙大陸民眾。
我們強烈的拒絕並不想從事這份工作,可是身份證手機都被強行拿去了,對方也說,不論怎樣,你們已經來這邊,知道我們住哪做什麼了,不可能讓你們離開,就這樣,莫名其妙待在那邊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雖然其中有想到逃跑,但因為對方知道我們住在哪邊,所以並不敢直接跑掉,怕會危害到家裹的人。
在那棟房子裹,一開始拿一份犒紙給我們,叫我們先背起來,大概是二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就開始叫我們拿電話
因為當時我並沒有接觸過這個行業,加上我也沒有什麼心想學,所以也都沒怎麼學會,當然也沒有騙到什麼人。
後來好不容易知道他們要轉移陣地,我們終於離開那個地方。因為這樣還和裹面的人起了口角,但我們和他們說,我們沒心想在這邊工作,你們留著我,也是沒用不是嗎,這才放我們離開的。
當初說要給我們的三萬元,或許是因為我們沒心想做,所以也沒領到那筆錢。我們好不容易離開那個地方了,所以也沒和他們聯絡,壓根也沒想要拿到那筆錢,就當作是學個經驗。
就在十月初的時候,我收到了地檢署寄來的起訴書,控告我詐騙罪,說當時的詐騙集團已經在台中的某處被捉到了(B點),據警方所說的,是我們人在(A點)時就已經開始搜証了,而且有錄相到我們曾進出那楝房子。但是始終沒有採取行動,可是被破獲的犯罪成員口供筆錄上,都有指認說我們有參與他們的犯罪。
但我想說的是,我並不是在B點破獲的現行犯,而且我是被強迫在那邊工作的,更何況沒有半個受害者,我們確實也沒有拿到半毛錢,而且離開後也完全沒有和他們有任何聯絡了。
為什麼他們被捉,和我們有關係呢?我們要怎麼才能解決這種事情了。還有為什麼沒有傳呼我們去開庭或製作筆錄,就直接起訴我們了?另外起訴書上面有提到,下面這段話,這句話不是說沒掌握到任何証據的意思嗎?那怎麼有辦法對我們提出告訴呢???
XXX於某某機房運作部份,依卷內現存證據尚無從特定各該大陸地區被害人之身份,亦難據以估算該等詐欺集團實際施用詐術對象多寡,此既影嚮詐欺犯行罪數之評價,基於罪疑唯輕之原則,僅能認識渠等某某機房運作期間,僅成立一個詐欺取財既遂罪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行為確實會構成詐欺共犯,本件既經檢察官起訴,則您應盡量將您受脅迫的部分去證明主張,以求取較輕之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憂傷旋律 102-11-08 22:40

想請問一下 如果是構成詐欺共犯的話,那算是有詐欺前科嗎???

那這樣的話,是否會被判刑呢?大概是判多久的刑期呢?

因為我當時進去的時候,真的也沒有賺到錢,如果判刑的話,

這一定會有罪的嗎? 因為並無受害人,我們當時也沒有騙到人。

jason 102-11-07 19:56
我於5月初駕駛汽車與一名計程車司機擦撞,但是當時因為我急著要去工作,就沒有報警,對方也同意, 後來跟著對方去優車廠估價,司機要求我簽下同意他修車的賠償書,當時我沒有想太多就簽下,但是事後我想想不對,因為估價內容如果證明那些損壞的項目都是因為我的撞擊所引起?? 所以我時間到就沒有去履約,司機事後好像自己拿錢去維修場贖車並去報警告我詐欺,還去申請支付命令,我也在這個月收到地檢署的傳票,我到時候出庭該怎麼跟檢察官解釋?? 這樣有構成詐欺嗎?我不等這樣為什麼可以提告,我又沒騙他的錢 因為整個事情我都知道狀況,我可以在開庭前先寫出答辯狀檢察官檢察官知道整個來龍去脈嗎? 以上問題比較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寫書狀向檢察官說明來龍去脈,主要要針對民事糾紛去論述,至於支付命令的部分,您可以在期限內提出異議,以避免確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1-08 17:10

 你這是民事糾紛,對方告詐欺告錯了,不會成立,向檢察官說明清楚即可

小如 102-11-07 15:02

張景堯律師

您好,我與先生認識期間因他在外工作自行租房子,跟我父母提起說開銷很大而我父母就先把一間房子給他住且毫無收取任何房租,直到去年結婚了,婚後他說明想趕快生孩子若我不配合他就大發脾氣,平常的情緒控制也不好甚至有時還想打我是我趕緊跑掉,不久後我便懷孕了,先生聽聞我懷孕後卻逃避責任離家1個多月都沒回來,因我考量胎兒越來越大需要給孩子一個正常成長環境,所以我主動找他回來,之後持續到我生下一名女寶寶後二個星期做月子期間他有天下班回來對我咆哮斥責我沒能力生兒子讓他的父母在家族面前丟臉,同時他們對我完全不聞問也不負擔我及小孩的任何費用,離家又4個月之久,我到法院訴請離婚在上個月已簽自離婚了,目前待小孩監護權要處理。可是我看他最近完全感受不到他對我還有任何情份及有對小孩責任感而是自己非常消遙自在,我覺得我當初很像被他騙婚

※請問我可以告他詐欺騙婚嗎?

※何種情況是詐欺騙婚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告騙婚應有困難,畢竟您們也已經有生活了一陣子,故現在的重點,應在於離婚小孩監護權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須釐清的是雙方目前就未成年子女監護問題仍有爭議?對方欲爭取監護權?或者雙方可藉由協議之方式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ason 102-11-05 21:45
律師您好 我於5月初駕駛汽車與一名計程車司機擦撞,但是當時因為我急著要去工作,就沒有報警,對方也同意, 後來跟著對方去優車廠估價,司機要求我簽下同意他修車的賠償書,當時我沒有想太多就簽下,但是事後我想想不對,因為估價內容如果證明那些損壞的項目都是因為我的撞擊所引起?? 所以我時間到就沒有去履約,司機事後號向自己拿錢去維修場贖車並去報警告我詐欺,還去申請支付命令,我也在這個月收到地檢署的傳票,我到時候出庭該怎麼跟檢察官解釋?? 這樣有構成詐欺嗎?我不等這樣為什麼可以提告,我又沒騙他的錢 因為整個事情我都知道狀況,若請張律師幫我寫撰寫答辯狀行情價是?? 以上問題比較多 謝謝張律師
1.單純民事糾紛 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是否會構成刑事詐欺應該有疑問 2.如果需要委託我們進行 可以電話與我們聯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36
回覆 jason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於5月初駕駛汽車與一名計程車司機擦撞,但是當時因為我急著要去工作,就沒有報警,對方也 ... (恕刪)

您有要賠償對方多少錢?

小美 102-11-04 15:33
本人積欠卡債.因友人介紹認識她男友的朋友.是理債顧問公司的.簽合約前說會幫我跟銀行協商還款.和跑法院辦理更生.還評估了還款金額約多少.但是至今1年.只談了一家銀行還款了.剩餘4家銀行未處理.請他幫我辦法院更生讓4家銀行一起處理.7個月都沒消息.打電話聯絡他都不接.跑去合約上公司地址.早在與我簽約前就搬離了.請問他這樣是否涉嫌詐欺?簽合約前和簽合約後說的都不一樣.合約上又沒明卻註明他簽合約前說的.打電話給他都不接.傳了請他與我聯絡.否則法院見的訊息給他.他回傳說 他已不住在戶籍地.請把法院通知書記到他信箱. 請問該如何處理?   我知道被騙了.但是我還是想要阻止後面還有更多的受害者.請您幫忙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4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不願繼續履行,您可以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部分酬金,若對方不願意返還,可透過法院求償並檢驗其行為。

2、詐欺的部份,除非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有意要詐騙您,否則尚難構成。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9:28

 這是民事糾紛,不建議以刑事處理

柏小翰 102-11-03 18:05
律師您好: 我先前因為朋友變賣我辦給他的手機門號,導致被法院判了三個月的詐欺而入監服刑。 這是三年多前的事情了,那麼我想要請問是否透過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呢?
你需要另行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刑事法院只審理被告是否需要被處罰的問題 不處理民事糾紛
MVP堂主 102-11-02 22:52

我方於6月24日發生車禍,因對方酒駕腳踏車切入車道而被我方追撞,因對方傷勢較重故我方認賠,已於當天經調解委員會以四萬元和解,並有一份已經由地方法院公證調解書,請問:

1.法院公證的時間為8月5日,對方於8月6日向我方提告過失傷害,但收到調解書時間為9月3日,請問是否還適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項與第28條第2項之規範?

2.對方委任律師於9月25日第一次偵查庭時加重控告我方過失傷害,但證據部分被檢座駁回,對方律師說他的當事人腦部有損傷,有語言障礙問題,對方當事人當檢座問問題之時口齒不清,但當案件於一個月後交付車禍鑑定開會之時,對方口齒清晰,且有判斷能力去翻供,法定重傷害之症狀為無法恢復之傷害,一個月的時間能夠好得那麼快?我方是否可以以此為據要求檢座重新調查對方所提出之事證有誇大偽造之嫌以藉此提告偽造文書

3.對方律師以此事證除聲明要加重控告外也提出要求提高賠償金額,若調查出來確有誇大偽造之事是否可以提告詐欺罪?

4.對方當事人於和解之時提出有六萬八千元之收入,我方也是以此金額為基準再扣去過失比例才達成和解,但對方律師卻與檢座說對方有低收入戶證明,六萬八的薪資如何申請低收入戶證明?我方是否可以要求檢座針對此事調查車禍以前對方當事人之收入是否有謊報?若無我方是否可提告詐欺罪?若有對方當事人是否已觸犯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問題有點多回答最詳細者直接給點,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4 16: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究竟是否已經過調解,在法律上是依據事實認定,也就是所謂的「事件」,重點不在時間,所以對方是否有重複起訴,必須看您當初與對方和解的內容,針對哪些事實作和解

2、3、4、車禍事件受損害之人,本可就其所受傷害主張權益,一般而言,難認有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詐欺犯嫌,不過您可以質疑所謂重傷害之有無?損害賠償金額是否過高?

建議您,先處理您的車禍事件,待本案圓滿落幕,再提出相關資料、事證,供檢驗對方是否另外涉及不法。

毛毛 102-11-01 20:38

Dear 律師您好,

因我媽去年誤信同事而被冒標倒會, 本來對方主動簽本票且表示有誠意還錢, 但事隔多月, 對方老事藉故拖延, 有意耍賴。之前我們有聽說可以寄存証信函給對方, 所以參考資料而寫了一份????存証信函, 懇請  律師大人幫忙看一下內容是否 ok, 或者有什麼地方不足需要修改? 那些錢都是我媽的辛苦錢, 而且我們也不是有錢的家庭, 跟會也是為了存錢。不希望她因為被倒會而整日不快樂, 再麻煩您了 ~  以下是我打的內容:

敬啟者:台端於民國九十九年捌月拾日向本人招覽互助會,為參拾壹期,每期金額為新臺幣壹萬元,加上利息,台端總計積欠本人金額為新臺幣參拾壹萬陸仟陸佰元整,扣除日前還款伍萬伍仟元,尚餘貳拾陸萬陸仟陸佰元正;先予敘明。
台端於民國壹佰零貳年貳月拾日向本人承諾於佰零貳年參月開始,每月十日支付新臺幣壹萬元;但台端只支付二期即停止。經多次反應,迄今仍未見台端處理債務問題之具體回應,為免因小額金錢糾紛造成台端更大之損害,限於收到此函十日內回函還款方式,希勿自誤為禱!
冒名標會,似涉有刑法第二百十七條偽造署押罪,法定本刑三年以下徒刑、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私文書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九第二項詐欺得利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前揭三罪均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另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加重處罰規定,得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本案若進入偵辦程序恐對台端造成更大損害,請妥善考量及回應!

毛毛 102-11-01 20:15

Dear 律師您好,

因我媽去年誤信同事而被冒標倒會, 本來對方主動簽本票且表示有誠意還錢, 但事隔多月, 對方老事藉故拖延, 有意耍賴。之前我們有聽說可以寄存証信函給對方, 所以參考資料而寫了一份????存証信函, 懇請  律師大人幫忙看一下內容是否 ok, 或者有什麼地方不足需要修改? 那些錢都是我媽的辛苦錢, 而且我們也不是有錢的家庭, 跟會也是為了存錢。不希望她因為被倒會而整日不快樂, 再麻煩您了 ~  以下是我打的內容:

?敬啟者:台端於民國九十九年捌月拾日向本人招覽互助會,為參拾壹期,每期金額為新臺幣壹萬元,加上利息,台端總計積欠本人金額為新臺幣參拾壹萬陸仟陸佰元整,扣除日前還款伍萬伍仟元,尚餘貳拾陸萬陸仟陸佰元正;先予敘明。
台端於民國壹佰零貳年貳月拾日向本人承諾於佰零貳年參月開始,每月十日支付新臺幣壹萬元;但台端只支付二期即停止。經多次反應,迄今仍未見台端處理債務問題之具體回應,為免因小額金錢糾紛造成台端更大之損害,限於收到此函十日內回函還款方式,希勿自誤為禱!
冒名標會,似涉有刑法第二百十七條偽造署押罪,法定本刑三年以下徒刑、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私文書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九第二項詐欺得利罪,法定本刑五年以下徒刑;前揭三罪均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另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加重處罰規定,得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本案若進入偵辦程序恐對台端造成更大損害,請妥善考量及回應!

?? 

 

小羊 102-10-31 23:37

我於四年前因地下職棒簽賭輸了四十萬,無力償還的情況下簽了一張本票給我學長,他再交給他朋友;本票到期日是98年10月31日,他朋友今年102年四月才拿去本票裁定,順帶提告詐欺(詐欺已獲不起訴處分)102年10月時收到支付命令要扣我的薪水三分之一,我已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想請問律師 我要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提出停止強制執行狀 裡面的擔保 大概會是多少錢? 又再停止強制執行裁定下來之前 如果被扣到薪水 我又如何請求反還?是追加訴之聲明嗎? 

由衷感謝

本件應先釐清您收到法院命令為何?

本件依您述似乎是收到法院扣押薪資之執行命令,則債權人似已取得執行名義,若該執行名義是支付命令則應已確定才可聲請執行。若該執行名義係為民事判決或者確定之支付命令者,則就該法律關係來講,已經法院依法審認完畢而屬確定之法律關係,而原則上為無法再行爭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本案系爭本票票款請求權由到期日起算已超逾三年,應已罹於消滅時效,就此您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擔保金的收額部分會由法院進行裁定,在實務上曾有以一般案件審理流程期間計算利息,以該利息數額作為擔保金數額之案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仁仔 102-10-31 17:03

這件事情嚴格說起來我也不知道算是偷竊還是詐騙

所以PO這個主題求助

我之前在韓國工作薪水為現金制度

後因故須離職返國,詢問公司幹部說剩下的薪水可否用匯款的

幹部告知須於發薪日前三天給他相關資料,才能辦理薪資轉帳

但因為我必須馬上返國,所以無法留到發薪日前三天

所以委託一名不是很熟的台灣朋友代為辦理(只知道他的英文名字、跟電話)

回國之後他在韓國告訴我說,薪資轉帳要1個月才能匯入我台灣帳號

我不疑有他,就等了1個月。但是錢一直沒有匯入。我就撥電話詢問韓國主管

他說錢早已匯入,但是經過了解,匯入帳戶疑似不是我在韓國的帳戶

而那位朋友也說他已經提供我的帳戶給公司匯款了

現在懷疑那位朋友是把薪資轉入他的帳戶

而他人現在也已經回台灣,我有連絡過他一次,他說不關他的事情

之後就連絡不上他。

我想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解決?

可以到法院提告詐欺偷竊侵占偽造文書嗎?

法院會受理嗎?

而我自己也有做了一點功課

刑法第五條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
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
說明:
所犯的罪只要是符合第五條所列舉的其中一項,就算犯罪的地點是在
我國的領域管轄範圍之外(例如,在美國、泰國…等),一樣得按刑
法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六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
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及第一百三
十四條之瀆職罪。
二、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脫逃罪。
三、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
四、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

依本國刑法第7條規定: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
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
限。
然而依據刑法第320條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
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請問這樣我是否該自認倒楣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我國刑事政策主要是屬地主義,因此縱使行為人、被害人都是台灣人,倘若在外國犯罪,還是必須符合例外的屬人主義規定法院才會辦理,由於本案對方可能涉及的侵占罪或詐欺罪,均未符合規定,因此難於我國法院做刑事訴追,本文深感遺憾。

2、但是,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可以請韓國公司那邊提供相關資料,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命對方返還該筆款項,因此您無需自認倒楣。

阿均 102-10-31 05:03

七月多的時候 算是不熟的女性友人 在我社群看到我有打說要賣電腦.

於是 女性友人私下問我說 電腦+螢幕要多少?

我也問他你的預算多少呢? 他說不要太貴

我就說 不然我幫你組裝(我自己的零件)含螢幕20吋 2萬元

她說只要能上網跑遊戲..

我也去她家 幫她安裝好電腦..也跟她說 雙核心  她也知道了

隔天她說她電腦沒辦法有聲音出來

我隔天也有到她家 也幫她處裡好了 也測試遊戲給她看 都正常了

過沒幾天..她回我說 她去便利商店買  線上遊戲CD.  沒辦法安裝 也沒辦法玩

我當時人也在上班. 我也跟她說 先去詢問 遊戲的客服..

可能是她覺得 我賣的是爛電腦  於是她把電腦主機照起來PO在網路上 讓大家來評論

後來我說我會幫她處理用好.  她也說我心虛. 可能她覺得我騙她..

後來她在網路上 把我的照片張貼 說我ㄧ些負面的話  很多網友及我朋友都看到..

她也提告 詐欺 案件  我也去警察局作筆錄 警察也函送

 在(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我10月3號 有去開庭  檢察官請我回去列 電腦配備清單   ..我也交保1萬

11月5號 還要再去開庭.

(不知道詐欺是否有成立??)

還有 她複製我的照片 也沒經過我同意 也打了負面的字 PO在網路社群上

不知道這構成什麼罪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5 16: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詐欺罪的部份,倘若您所提供的電腦只是偶有瑕疵,並願意修繕的話,似難成立詐欺罪。

2、對方針對此事,po公開,倘若只是在評論電腦交易,則恐於法無違,但是倘若有惡意抹黑則可能構成誹謗罪。

阿均 102-11-07 13:53
曹尚仁 (曹律師) 你好 謝謝你的回覆.11月5號去開庭 對方有帶電腦主機及螢幕.檢察官的意思是 把我當初賣的價錢給全數還給對方.因為不是告訴乃論.所以要對我 緩起訴+勞動服務.但是我也不知道 勞動服務 是幾天呢? 而我也答應還給對方錢.. 檢察官也是問對方 當初買的時候怎麼沒有看清楚呢 或是我有沒有跟他說二手  對方說 我跟他說幫她電腦主好而已. 11月21號 直接去報到 是還錢給對方的程序 只是疑問一點是 對方當初PO在網路上 評論電腦 我是沒有關係 只是 對方拿我個人照片 到處在網路社群張貼  也沒有經過我同意 這樣構成什麼罪呢? 我想這個結案 能告他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2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的緩起訴,代表檢察官仍認為您涉有犯嫌,本文認為本案似僅為消費糾紛,倘若您可以與對方和解的話,建議您請檢察官下不起訴處分。

2、有關照片的部分,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確實有相關的民刑事責任,然目前就類此案件相當少,因此恐難成立,惟,倘若對方有po文散播足以毀損名譽之行為,則成立誹謗罪。

小小娃 102-10-31 01:21

請問律師汽車分期付款,但車主已經失蹤,車貸也沒繳,車子也消失無蹤,車行也提起詐欺訴訟官司已落幕,請問律師車行何時會對連貸保證人追討車貸,事情已經過五年多了,法律時效過了嗎?謝謝

借款本金的請求權時效應為15年

102-10-30 20:54

首先,是我目前了解我身邊有兩起案例

同時都是104專案,合約金額皆為十萬。

在簽訂補習班合約時,並沒有給予身分證,卻被補習班盜用之前在補習班資料中的影本

,同時也沒有拿到合約副本就被對方收走。

因此在銀行致電後,暫緩了撥款。

一個被推銷了視聽課程

一個聽了一堂,現在補習班要追討百分比學費。

業者現在矢口否認事專案,明顯廣告詐欺

請問要如何去證明是補習班盜用身分?還有事後應該如何蒐證?

還有對方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還請各位律師幫忙,當事人相當著急。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補習班終止契約的部份,依教育部頒佈的契約版本,必須有退費的規定,您所繳交的款項,必須扣除已經上課的費用跟其他的必要費用後,將餘額退還給您,倘若契約沒有約定,則是違法的,仍然可以主張。(簡言之,就是可以請求返還剩餘費用

wing 102-10-30 16:39

本人在師大商圈(泰順街4*巷**號6米巷住三)承租一樓店面,一開始房東說上任承租方是做服飾業的,因為很賺錢做太好了所以移到別處去了,本人不疑有他,便立即承租後向銀行貸款借了20萬裝修房屋並進貨,營業不到一個月都發局就告知此區域不得開設經營服飾店,還被都發局開罰單~將此事告知房東,房東說不租就算是違約了要付違約金~故無力經營下去,因無收入又要支付銀行貸款,本想尚有押金房東,藉此抵銷房租,不再續租~豈料房東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並同時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根據租賃契約要我賠償每月租金的五倍~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我是否可以告房東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