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一下因我朋友ㄉ電話號碼被冒用網拍,然後警察有發公文通知到案說明,但我朋友跟著她媽媽三度遷居,所以沒收到公文,所以警察直接送法院審理,然後法院通知也沒收到,直接給我朋友定詐欺罪˙˙這是台南部分。
最近台中又發生案例跟台南一樣,我朋友有去做筆錄才知道我有台南這一條,現在這警察說重新整理送法院在通知我朋友到案說明˙˙請問如果我朋友去法院會有事嗎?問題電話號碼是我朋友的但帳號不是我朋友了,且我朋友有輕度智障怎可能做做這些事呢?然後對方冒用電話打會有通話記錄嗎?這支號碼我朋友還在用對方是怎麼冒用?
台南跟台中會不會同一集團呢?
我朋友一直在台北上班做看護工作,怎可能跑去台南台中呢。
請問律師去法院會有事嗎?然後要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謝謝律師... 。
你好˙˙請問一下因我朋友ㄉ電話號碼被冒用網拍,然後警察有發公文通知到案說明,但我朋友跟著她媽媽三度遷居,所以沒收到公文,所以警察直接送法院審理,然後法院通知也沒收到,直接給我朋友定詐欺罪˙˙這是台南部分。
最近台中又發生案例跟台南一樣,我朋友有去做筆錄才知道我有台南這一條,現在這警察說重新整理送法院在通知我朋友到案說明˙˙請問如果我朋友去法院會有事嗎?問題電話號碼是我朋友的但帳號不是我朋友了,且我朋友有輕度智障怎可能做做這些事呢?然後對方冒用電話打會有通話記錄嗎?這支號碼我朋友還在用對方是怎麼冒用?
台南跟台中會不會同一集團呢?
我朋友一直在台北上班做看護工作,怎可能跑去台南台中呢。
請問律師去法院會有事嗎?然後要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謝謝律師... 。
正題最近處理一個案子搞的自己很悶,事由約3個月前小弟按照客戶
的需求及要求完成交貨,就在前幾周客戶產生了問題小弟也是盡力陸續排除,最後只差一個項目無法排除這是客戶要求下的附加商品(屬耗材),商品總代理經判定為人為外力因素非自然損壞故不願做後續事宜,這時的客戶無法接受堅持是小弟我的問題然後就開炮了....甚麼消x官跟某某報一些很難聽的話,當然言語間有帶恐嚇言論(還到公司道我不是當時小弟外出),真的有夠無奈交貨時清楚點交也畫了壓一切都很合乎流程卻在交貨後3個月來無理取鬧,小弟也盡力協助從頭到尾態度良好實在不解為何換來如此下場,小弟真的想不懂都被判定人為因素為何還要小弟割地賠款(客戶強調合約書上有這項產品要小弟負責),當然小弟也不是第一天出社會的交貨前的施工照及商品全新型號照都有留底,最後大家坐下來談了客戶一樣態度強勢言語恐嚇小弟在商談過程中也證實了客戶親口說的事實(恐嚇及非理性言語),過程中客戶不經意的坦承確實使用上有弄壞但商品不該這麼不耐用還經過他人拆下檢查主體變型更換了一些東西,這時我大夢清醒原來客戶弄壞又經手他人跟當時交貨時型號也不同了還來求償,擺明要硬凹不管怎樣都要有人處理這件事當然總代理一定不處理站的住腳,倒楣到我這個好心協助的身上(軟土深掘)最後硬要我處理當下小弟我要求客戶簽收款證明書非和解書(還壓了手印)賠償約全新商品金額的8成現金,客戶最後還不削的留下一句這事就處理
到這沒你的事了開開心心的跟老婆(一對年輕人,女的扮白臉,男的演黑臉)離開,事隔多日連一句禮貌性的招呼都沒(小弟經手的案件達到客戶的要求基本上都會好言好禮),真的悶到一個不行......
出了社會也吃過很多虧繳了不少補習費這次真的悶!! 感覺好人難做任人欺侮~
常在想人性本善來說服我自己吃苦當吃補這社會真的變了,還跟小弟說消費者最大真的嗎?
以上陳述屬事實小弟整理一下心情理性推論以下事項~ 有請先進們指點感恩~
1.刻意隱瞞真相偷天換日 (詐欺罪)刑事公訴
2.言語上恐嚇動不動就說要弄小弟 (恐嚇罪)刑事公訴
3.沒有正當合理性的拿取他人財物 (恐嚇取財)刑事公訴
4.任何一項成立可在要求民事求償嗎?(傷心阿)
先進們以上有誤嗎? 當然小弟在談話過程有全程錄音跟錄影(吃過虧繳過補習費)
我在四年多前~因為一位朋友跟我借戶頭~
然後被起訴詐欺 結果經過了快五年的審判~
我被判是共犯~然後判了八個月有期徒刑
我想詢問說~因為我爸在去年12月5號中風住院後~
出院後醫生評定是中度殘障 且需要人照顧~也領到了殘障手冊
家裡只剩我在賺錢養家~我還有一個妹妹就是在照顧我爸
我有一個哥哥 可是2.3年前跟我爸吵架就離家出走到現在~
連我爸住院他都說不會回來照顧~等於我一個人要養三個人
如果能改判易科 就算去地下錢莊我也一定會去借...
因為我如果去關 我真的不知道我爸該怎麼辦 不知道家裡該怎麼辦
我是在8月23號收到判決書的 他說只有十天的上訴期~
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們能幫我解決這個問題~很火急
我有位朋友於102年7月份左右突接獲台灣大哥大公司委託天緯股份有限公司來函催繳通信費及違約金計二萬餘元左右 但我朋友直覺以為遇到詐騙集團來函騙錢立即通報165反詐欺專線同時通報警政署警察局查辦 後證實該來函確實為台灣大哥大公司所委託之討債公司無誤 馬上覺得事態嚴重 立即至附近臺哥大加盟店同時還被店員要求準備雙證件正本接受驗證 還被要求照相及錄音等 最後取得申請書影本發現有歹徒於申請書冒簽朋友姓名 而且還有雙正件影本等 因為雙證件一直在身上且申請門號當日101年11月份他還在上班而且也未曾將雙證件借他人使用 所以歹徒涉嫌偽造文書 最後以存證信涵要求台哥大解釋 該公司以承認是加盟店服務員及其朋友涉案 以上以經通報地檢署偵辦當中
以下是我的疑點
1.本人調查過申請書上之帳單地址在台中市且98年就是一棟法拍屋至今已經流標3次 所以台哥大如果郵寄帳單至該地址一定會被郵務士以查無此人退件
2.帳單連落電話為空號 所以台哥大到底有無使用該電話及帳但地址連落過歹徒不得而知 但催告函竟然聲稱催告多次均拒不繳納
3.以上只有我朋友居住地是正確的 但我朋友從101年11月歹徒申請門號至今超過7個月 連一張帳單或電話皆沒接過 顯然臺灣大哥大在說謊
以上請問 臺灣大哥大公司未查證客戶個資是否真實 造成歹徒偽造文書結果 同時歹徒還以該門號從事於犯罪行為 同時臺灣大哥大公司未經本人同意無故洩露個資給討債集團是否成立妨害秘密罪嫌 另歹徒以本人名義從事犯罪活動是否構成妨害名義 刑法及電信法皆有妨害秘密之罰則該如何議處呢 請問如何求償損害呢
我是當事人的親哥哥,也是一開始的調停人
整個事件差不多是這樣:
3月多我弟(A先生)跟他女友(B小姐)舉行婚禮,婚禮前據B說有要求A同意若要結婚,則所有家計開支均由A負擔,B可以繼續工作且不用負擔任何公用開支,A不得過問B的財務狀況等,A對此表示並未同意,但承認當時語氣模糊,可能造成B誤會,該承諾並未有錄音等證物證明事實.完婚後同住在我父母的另外一間房屋內,屬公寓格局,租金1萬,然B對此表示不滿,加上婚後A估算自己薪資對於單獨承擔家計能力有限,多次希望B可以適度協助家計開支,卻被B一口回絕,此後造成雙方雖同居,但是卻因天天吵架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期間曾發生B毆打A,與A生氣踢門發洩的狀況(雙方均無驗傷與證據可以證明),期間本人與雙方家人多次協助希望平息紛爭但仍未果.之後我建議A若要挽回這個家庭,應該就發脾氣的部分向對方家長道歉,但是當天卻被B的家長與兄弟圍著簽下承諾必須單獨負擔家計的保證書,於當時的情勢A不簽不行,簽下後A一直耿耿於懷,而B認為A不甘願.約婚後一個月某天,也就是簽下保證書後約一周,B無預警搬離與A同居的居所並斷絕所有聯絡,A得知當天就致電B以求挽回(B未接)與簡訊通知B娘家B出走的訊息,過一周後收到B的簡訊,A詢問B是否還願意繼續婚姻,B於簡訊中表示放棄,隨後A即要求B返還贈與的聘金與金飾等,B以A有家暴傾向與不守承諾,造成B身心受創而擅自沒收所有聘金與金飾等贈與物,但事實上在它們婚後至B搬走的一個多月內所有家計開支仍為A支付,B並未支付過任何錢,算起來也不算違反承諾...8月初我方提出家事調解,對方出席後仍堅持不願歸還贈與物,除了上述理由外,B甚至懷疑A涉及騙婚,除了言詞中表示沒收那些東西是應該的,甚至太少外,並提請第二次調解,故我們打算依民976-2/民977/民979-1請求對方返還,但以下有些問題希望可以獲得解答...
1.由於B小姐婚後藉故不去登記,之後又不告而別,是否符合民976-2固違結婚期約者?A是否符合無過失者條件?
2.請求返還金飾有相片紀錄,聘金有支票兌現紀錄可以證明,贈與女方的喜餅有收據證明,鑽戒有銀樓購買證明,但其他如十二禮的現金等其他贈與只有婆家自己的記帳資料,與拍照時紅包的照片,無法證明紅包內容金額就是記帳內容金額,不知可否當成贈與的證據請求對方返還?
3.第二次調解由於A可能不刻參加,我打算以代理人身分出席調解庭,不知除了委任狀外還需要甚麼文件證明,以便我代替A進行調解?若我以代理人身分代理A進行調解尚未結束時A趕到了,我是否可以繼續調解直到結束?還是必須跟A進行交換?
4.由於我們已經多次告知要還,對方可否以沒有看簡訊就刪掉之類的理由表示不知道我們有請求返還過?
5.同上,若對方不得否認,那應該表示我們已善盡告知意思,若對方仍不願意還,我們可否提告對方觸犯刑335的侵占罪?
6.若對方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提告A騙婚詐欺,是否可能成立?反之若我們以對方收受多於我方,且婚禮時百般刁難,婚後不願為家庭付出且無故失蹤而提告B騙婚詐欺,又是否可能成立?(按:A此次婚禮籌辦贈與部分約付出60萬,B贈與則為0--沒有嫁妝之故)
7.家族中有人提議既然要告就順便把婚宴的花費與婚紗花費通通要回來,請問依法是否可能?
8.聘金與金飾雖是贈與物,但收受者為B的父母,那請問這部分的請求權是對B請求還是對B的父母請求?
9.由於B為成年人,為防止B脫產,若打算申請假扣押,該怎麼提出對方可能脫產的證明?若對方脫產成功,我們是否擁有第一債權可以隨時扣押對方名下的財產?若強制執行扣押對方動產或不動產是否需法院或警方到場?
10.民事庭上是否可由代理人(非律師,亦無法律背景者)代理原告進行官司訴訟?若可,該檢付多少資料以利請求法官核准?
以上10點請熱心律師們回應,以幫助我們解決目前的問題
謝謝各位閱讀
之前照顧一位先生....手斷了{跟他是在小吃部認識}
一開始我是想說他很可憐同情他住院兒女都沒去看他.
也還在跟他太太打官司{家暴}說兒女都是站在太太那邊
洗澡他要求我跟他發生性關希 叫我去照顧他.我說我要上班.沒去上班去照顧你我會沒錢...他說:錢你缺多少我都會幫你.結果..
後來發生關希...第一次領錢從醫院請假是我跟他本人他近去領 存款簿他都是寄放在護理站.
.第2.次領我就自己去但都有他同意.到護理站拿存款簿印章給我告知我密碼
每天下班半夜2點都做小黃到醫院陪他有時在醫院過夜幫她洗澡聊天買吃得過去給他.或上班前坐小黃早上10點過去買吃的給他.
他說要我跟小黃要求開收據也有開.她說能申請保險...後來保險人員說不能
後來我跟她說我認你做乾爹..有天半夜我去她做我身邊對我上下其手要親我我拒絕他..跟他說我是你乾女兒ㄟ這樣好奇怪喔....他不是很高興.
有天我手機壞了...我又不能用自身辦.晚上6點多我問他能辦手機給我用嗎 經過他同
意拿雙證件給我去辦.來回辦好約9點多吧...他也有看到那新手機...
直到快出院前幾天我第3.次領我就自己去但都有他同意.到護理站拿存款簿印章給我告知我密碼 為了他沒地方住 特別幫他找一間套房 付押金跟租金
所有領的錢有一部份我有用跟去看他來來回回一天小黃有時坐2-3次車費.跟吃得.
套房 付押金跟租金 前前後後約領有約快9萬
約出院半年 一直跟我要回這些錢 常常到我上班地方找我還到我住所
跟我先生婆婆說我偷領她的錢辦手機 鬧到後面我先生問我
我跟他一五一時都說連發生關希...家庭開時破碎 我跟先生離婚
事隔約有一年多了 我沒收到傳票因沒住在夫家..因都沒傳喚到我.用拘票到我戶籍管區通知我~到了法院一問
我他告我詐欺???法官問我:他說他存款簿跟提款卡所有證件都是有我保管. 私自去領錢還拿證件辦手機
聽到都傻住
我去偵詢...把所有事以上說出....
.我現在很後悔不應該非本人去領款這樣也算詐欺 更不能用ㄊ證件辦手機難道照顧一個人他給我的回報卻是這樣~
我這樣罪會很重嗎??真的該不知道如何
又沒錢請律師幫我打~我是不是真的等被關我該怎辦我真得吃部下睡不找
也真的很後悔><好難過哭哭
之前一直跟我要回這些錢 常常到我上班地方找我還到我住所.跟我說他兒子是基隆第X分局刑警.叫他兒子告我 一直追我要錢
手機費用 我也有付到後面欠2千多當時家庭開時破碎 我跟先生離婚也吵著要小孩
她的手機費我都沒心思
離婚後帶小孩離開不在基隆 事隔約有一年多了他告我詐欺
前夫在他沒跟我一直要錢都已為他指是我乾爹
也陪我去醫院看他.當時撞到她的人也在{是一位太太}前夫也陪我過去 我幫他租的套房看他
懇請律師教教我該怎麼做??
無意間在社團中發現陶雪(賣家)在賣三星手機S4台幣8500元,故而用網路通訊軟體LINE詢問價格及商品是否為原廠公司貨,而陶雪(賣家)答說保證原廠公司貨並且保固一年,並且提供7天鑑賞期,採用貨到付款付費。當下懷疑一下說三星S4現在是當紅炸子機不可能只賣8500元,故而沒有購買手機,轉而買鞋子。8/12日收到賣家寄過來商品與我購買商品不同時,第一時間與買家聯繫,而買家承諾保證退錢給我。而我不疑有它,換問手機詳細規格時,買家突然改口說手機是高仿機,於是我又問陶雪(賣家)說您不是說是原廠公司貨嗎?陶雪(賣家)說沒有啊!是高仿機。當下我就懷疑自己上當了。
於是我就用另一組LINE帳號假裝問陶雪(賣家)購買手機事宜,陶雪(賣家)竟然說手機是原廠公司貨並且保固一年。當下才發現自己被騙了。當下用原購買商品LINE帳號詢問陶雪(賣家)退貨程序及相關事宜,賣家卻說退貨很麻煩,可能沒辦法退,我就請陶雪(賣家)跟公司說看看我要退貨的事情,而陶雪(賣家)卻推三阻四支支吾吾的說要半個月才能退貨。當下我就馬上去宅急便與快遞公司說明我被騙的事情,看我剛剛那筆帳款可不可以先不要給陶雪(賣家)而快遞公司說這部分沒有辦法透露寄件人資料給我,建議我直接報警由警方來處理比較妥當。當下我就告訴陶雪(賣家)說如果一個禮拜內沒有幫我處理的話,我就向警方投訴並且告您詐欺,而陶雪(賣家)就說你嚇唬我啊?說會退給你就會退給你。我就說好那我就等你一個禮拜了。一個禮拜後我就在問陶雪(賣家)我的退貨程序處理得怎麼樣了?陶雪(賣家)卻回答說鞋子退不了了,我跟那家廠商已經不合作了,當下就問說那我的鞋子怎麼辦?算我自己活該嗎?陶雪(賣家)說沒辦法啦!對付穿吧!(就是加減穿的意思)。當下我就說這樣我不接受,陶雪(賣家)就說無法接受能怎麼樣?我沒有錢。而我就告訴賣家陶雪我要報警處哩,想不到陶雪(賣家)竟然說能管我們的警察還沒出生呢?甚至激我跟大老娘們似的等言語挑釁。陶雪(賣家)簡直可惡到極點不退錢就算了還挑釁台灣公權力
賣家資料:
雪兒購物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542052312527329/
line帳號: ps2233
連絡電話: 0985947352
懇請律師教教我怎麼做?
無意間在社團中發現陶雪(賣家)在賣三星手機S4台幣8500元,故而用網路通訊軟體LINE詢問價格及商品是否為原廠公司貨,而陶雪(賣家)答說保證原廠公司貨並且保固一年,並且提供7天鑑賞期,採用貨到付款付費。當下懷疑一下說三星S4現在是當紅炸子機不可能只賣8500元,故而沒有購買手機,轉而買鞋子。8/12日收到賣家寄過來商品與我購買商品不同時,第一時間與買家聯繫,而買家承諾保證退錢給我。而我不疑有它,換問手機詳細規格時,買家突然改口說手機是高仿機,於是我又問陶雪(賣家)說您不是說是原廠公司貨嗎?陶雪(賣家)說沒有啊!是高仿機。當下我就懷疑自己上當了。
於是我就用另一組LINE帳號假裝問陶雪(賣家)購買手機事宜,陶雪(賣家)竟然說手機是原廠公司貨並且保固一年。當下才發現自己被騙了。當下用原購買商品LINE帳號詢問陶雪(賣家)退貨程序及相關事宜,賣家卻說退貨很麻煩,可能沒辦法退,我就請陶雪(賣家)跟公司說看看我要退貨的事情,而陶雪(賣家)卻推三阻四支支吾吾的說要半個月才能退貨。當下我就馬上去宅急便與快遞公司說明我被騙的事情,看我剛剛那筆帳款可不可以先不要給陶雪(賣家)而快遞公司說這部分沒有辦法透露寄件人資料給我,建議我直接報警由警方來處理比較妥當。當下我就告訴陶雪(賣家)說如果一個禮拜內沒有幫我處理的話,我就向警方投訴並且告您詐欺,而陶雪(賣家)就說你嚇唬我啊?說會退給你就會退給你。我就說好那我就等你一個禮拜了。一個禮拜後我就在問陶雪(賣家)我的退貨程序處理得怎麼樣了?陶雪(賣家)卻回答說鞋子退不了了,我跟那家廠商已經不合作了,當下就問說那我的鞋子怎麼辦?算我自己活該嗎?陶雪(賣家)說沒辦法啦!對付穿吧!(就是加減穿的意思)。當下我就說這樣我不接受,陶雪(賣家)就說無法接受能怎麼樣?我沒有錢。而我就告訴賣家陶雪我要報警處哩,想不到陶雪(賣家)竟然說能管我們的警察還沒出生呢?甚至激我跟大老娘們似的等言語挑釁。陶雪(賣家)簡直可惡到極點不退錢就算了還挑釁台灣公權力
賣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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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0985947352
事情是這樣的,上個月我玩線上遊戲,在遊戲中向一名玩家買了虛擬寶物,他叫我先給錢(遊戲幣),之後再登入另外一隻角色把我買的東西交給我,我相信他,就把錢交給他了,後來他就完全消失無蹤,我發短訊問他,他也沒有回覆。
過了一天,我告訴他我過幾天後要去警局報案,他後來馬上跟我求情,他說要把騙我的錢還我,我不接受,我不認為這是還錢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但我也想在遊戲中盡快解決這種問題,於是我開出不到原本我們交易金額的四倍(大約三倍多)當作賠償解決事情,但他覺得不合理,我便問他那他想要怎麼解決,他說他認為只要把原本的錢還給我就好了,他覺得我要三倍多的賠償太過分了。
後來我問他,那你為什麼不把我買的東西直接給我就好,他說我買的東西在另外一隻角色裡,而另外一隻角色的帳號密碼已經忘記了,我問他既然忘了那隻角色的帳號密碼,那為什麼交易當天沒有馬上告訴我?他就不回答了(個人認為他根本就沒有我要買的東西)。
總而言之,現在的情況是,他一直堅持還我原本交易的金額,並堅持我可以先把錢收回,給他一點時間,然後等到他有了我要買的東西,再跟我交易...
Q1請問各位律師們...上面的案例算是詐欺吧?還是妨害電腦使用罪?
Q2如果我像要告他詐欺,這樣告的成嗎?
Q3在他一直強調他沒有要騙我、這是誤會並且要還我錢,但是我不接受(要求三倍多的賠償才接受)的前提下,法官會不會就認定是我自己不接受他還錢所以不算詐欺?
Q4他好像有意認為我跟他要三倍多的金額賠償是在恐嚇勒索威脅他,這樣算嗎?(我並沒有一定要他接受,而是提出來看他接不接受)
Q5我知道詐欺罪是公訴罪,不能撤告,上面例子如果真的去告的話,勝訴的機會高不高?會不會法官最後判我敗訴.....
謝謝各位了!!麻煩各位律師賜教了!!!謝謝!!!!
A與B租屋 繳了押金 在第二個月時欠2分之1租金已繳了一半{第一個月已繳清 第二個月的押金繳了2千以及當月的水電費都繳了} 到下個月時 與房東協商當其租金延後依星期,之後房客自行搬離未通知房東 租屋處有垃圾 扣掉押金還欠房東2千餘元 問題來了 租約未到期 房東未寄存證信函扣除押金 租約上也沒明文未繳房租可從押金扣除 當時房客因為沒有工作而搬離 而房東要告房客詐欺罪 這能成立嗎? 房客之後有找到工作但要支付機車貸款與吃的和上班車馬費 而未有多餘的錢 房客也很缺錢 然而之後這位房客又失去工作了 生活入不敷出 賺的錢不夠用的 幾乎沒有剩餘的錢 生活也很困苦 而房客並非有意不接房東電話協商 而是限期繳清對於房客也是個很大的困難 房客現在又沒工作 因此房客不敢接電話 就算現其下個月 但工作並無信心能快速找到 找到了當月做的天數 錢也不夠 又不能不繳機車貸款 因為只有那台機車代步上班 因此防課很為難事要繳租金還是機車貸款 而因為房客機車貸款已積欠達2個月之久 固機車貸款公司說要收回機車 房客怕沒機車上班因此先繳了機車貸款 但因為積欠所以有滯納金 又分了三期繳清 又再加了滯納金 越加越多因此賺的錢繳了又沒了 加上生活開消 房客目前也在找工作 就算下了月也未必能繳清租金 再加上機車貸款 這是否會被房東提告?請問會被告哪種罪?
房客與房東簽租另契約時 房東說下雨會漏水 房客問會漏很多嗎 房東說還好一點點 當下雨時 地面積一灘水 房客認為與當時說的一點沒有漏很多不符 請問房東是否有責任?而且租金也沒減低 反而和其他房客相同,房東也未拍照漏水的情形 之後下與積水房客拍照存證 是否房東也有責任呢?房客該如何解決 房東還是一直催款?
以下是我自己打得民事起訴狀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請大家幫我看一下 哪邊有問題會不會被駁回
為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依法提起訴訟事:
訴之聲明
一、確認被告持有原告102年6月14日所簽發,票面金額新台幣壹佰貳拾
萬元,到期日為102年7月14日之本票債權不存在。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被告持有原告於民國102年6月14日所簽發,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貳拾
萬元,到期日為102年7月14日之本票乙紙,聲請本票裁定貴院裁定准予
強制執行,惟該系爭本票為被告使用詐術,使原告陷於錯誤 ,進而交付本
票給予被告,被告於民國102年6月10日使用詐術,邀原告加盟電信事業
,並保證每月獲利新台幣捌拾萬元整,使原告陷於錯誤,簽立本票一紙,
及合約乙份後,原告發現該電信事業處處違法,才發現受騙上當,要求與
被告解約並拿回本票遭拒,乃貴院未察,竟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其有害
原告之權益,為此爰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狀請貴院鑒核,
賜為如原告訴之聲明之判決,而維權益。
謹 狀
臺灣○○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
大概內容
1.被騙加盟.對方號稱保證一個月能獲利70~80萬
加盟金120萬 用本票先支付 每月賺錢後在每月給付10萬元分12期
2.簽約後 發現受騙上當 對方所稱的加盟事業 處處違法 1.無營登 2.詐欺別人人來獲利 3.涉及偽造文書及重利罪以及詐欺
3.發現受騙上當後 要求解約 並請對方返還本票 遭拒
4.目前對方拿著本票 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已經判准予了 我也收到 民事裁定書了
5.現在想要提出 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但問過律師 律師說因為本票非屬偽造 或變造 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
需要擔保金 才能停止強制執行 擔保金可能高達120萬元 或是3分之1 不論是3分之1或是120萬
我都沒辦法拿出來
難道 真的要眼睜睜看對方拿到債權憑證嗎?
各位律師你們好,
小弟先前在奇摩拍賣販賣自己之前在日本拍賣購買的限量褲子,
在販售前小弟有去詢問一些服飾店來確認商品為真品無誤,
而在四個多月前,也將此褲款販售出去,在販售過程中,買方有跟我要詳細的照片圖檔
我也將褲子詳細的照相,將照片mail過去給對方,最後就依照拍賣規範,
對方先匯款,我收到款項就將商品寄出給對方!!!!
前三天(此時已經將褲子賣給對方足足有四個多月),買方寫mail告訴我,懷疑褲子疑似仿冒品
要我提出相關舉證,證明商品為正品無誤,但已經事隔多時,本人早已經相關資料都刪除丟棄
根本無從證明起,因此也跟買方解釋因為事隔多時,相關證明資料已經丟棄刪除了!!
現在買方卻要求無條件退款退貨,不然就要告我詐欺,以及告我販售仿冒商品!!!
我有點擔心,因為起初寄出給他的商品確認為正品無誤,我怎麼能夠確保他是不是拿其他仿冒商品硬誣賴為我販售給他的商品呢???如果真的告我,我該怎麼確保自己的權益與名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