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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6-20 23:09

你好

我想請問,我是左轉車,但是我在分隔島那裏等待沒有車子後

左轉過去,已經到了我的入口,也就是路口已經過了一半後

汽車後方機車撞上,而且時速很快

這樣肇事比還是我比較高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1 0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已經轉彎過半,對方有超速之情形,對方會具有較大的肇事責任,不過還必須判斷號誌、路權及相關事證,建議您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以利分析。

2、屆時再依據過失比例求償

sankta 105-06-13 15:50

兩方都是騎摩托車

在閃黃燈路口我欲左轉至工廠車庫內,因為沒有待轉區所以我就在分隔島方向燈停下看對向來車直到確定對向來車離我大約有300公尺以上我才左轉左轉過中線後才被對方酒駕超速的摩托車撞上

對方酒測值0.19,對方車速超過80km(拖行距離至少有3公尺)

那條路段規定車速50km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3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您有受傷,對方亦有過失,可委任律師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6-13 16:20

您好!

肇事責任的判斷不能僅憑單方的陳述,警方會綜合雙方筆錄、事故現場測繪狀況及錄影紀錄等資料作出初判表,可先參考初判表來談賠償,若對初判表有意見,可再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3 21:20

您好,

 

先向警局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再據此向監理所聲請交通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後再決定如對方商談和解事宜或選擇提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張博軒 105-05-28 13:55

此事故在中和中正路與南山路十字路口發生

本人騎機車 對方開汽車

對方在內向車道違規右轉(內車道與外車道中有個分隔島),然後我反應不及就自摔,對方貌似有看到但卻停一下就直接開走了。

警察已經調閱監視器(會通知對方)

請問 1.這樣我可以要求她賠償我的維修費嗎?

       2.這樣對方算是肇事逃逸嗎? (沒撞到)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8 15:44

您好,

 

1、若經判定認為該駕駛須就車禍發生負責,即其為肇事原因之一,則可請求對方賠償相關損失。

 

2、若您有受傷,可一併提起肇事逃逸之告訴,交由司法審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28 22:07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對方就車禍的發生應有過失,應依過失比例賠償您的損害。另外,若您有受傷,對方才可能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及過失傷害罪,還可請求精神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28 22: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對方的違規行為與您所受的損害具有因果關係,已經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此部分屬告訴乃論之罪,應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且亦可依民法第193條第1項及第184條第1項請求醫療費用賠償精神慰撫金以及車輛維修費用等。 對方肇事致您受傷,卻未留在現場進行必要處置,顯然已構成刑法第185-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部分也可以一併提出刑事告訴,增加未來談判籌碼。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Jonathan 105-05-26 15:06

我在3月28日騎機車被另一台機車追撞,我沒受傷,對方撞到分隔島受傷,要脅告我過失傷害,我收到調解委員會寄來的開會通知,6月3日在汐止區調解委員會開會,但是我不想被對方糾纏,而且我預定8月就要到美國去住4年了,到時候我就不能出庭。可以請律師代為出席車禍後的調解會議以及日後出庭嗎?
 
另外,3月29日我馬上申請了車禍鑑定,但是鑑定結果還沒下來(按照鑑定程序要2個月才會出結果),現在談調解沒有意義(因為對方只想要錢,不承認自己追撞),我可以申請調解延期嗎?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民事訴訟基本上都不需親自出庭

所以可以委託律師處理即可

其餘部分以電子郵件或LINE聯繫即可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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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先將車禍情況讓律師瞭解,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2.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提告刑事,則您將來仍需出庭,但若調解民事訴訟程序,均可以委由代理人出庭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和對方和解,避免對方提起刑事告訴,因為刑事部分您仍要出庭,不出庭會有通緝危險。

 

如需協助,可請電話聯繫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6 20:28

您好,民事部分可以直接委託律師出席,本人可以不出席,但若是刑事訴訟,還是需要您本人出席,若有任何問題,可以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6 2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調解,均可選任代理人;刑事部分,若為被告,可選任辯護人,但仍需您自己到庭,若您亦有受傷,建議您亦應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利取得商談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宥宥 105-05-03 02:36

前幾天我家人騎機車到屏東,再經高屏橋的路途..因皮夾不小心掉出來..我就把車停在高屏橋的分隔島線附近,怕會影響交通,於是我就走回去撿皮夾,撿到皮夾之後,要走回到我的車子時,我被後方機車擦到手臂,結果導致該員騎士重心不穩而摔倒,然而她就很生氣地罵我,但是在罵的過程中,該員騎士沒有告知我要報警,因此我就走了,因為當時我的手臂很痛,

到今天我接到交通隊的電話,通知我到案說明,於是我昨天下午就去交通隊到案說明,在說明的過程中,承辦員警有詢問我是誰報案的,(因此我在猜測也許是路過的人報警的)..

請教一下像這樣的案例,我是否有涉及到肇事逃逸的刑責呢>"<??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有點不知所措..!! 

沈恆 (沈律師) 105-05-03 02:4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本件肇事時您是走路,對方騎機車,若雙方都有受傷,只有對方可能構成肇事逃逸罪,您不會構成此罪。但您若有過失致對方摔車受傷,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民事上還需負損害賠償責任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3 08:5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肇事逃逸罪規定於刑法第158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而依您所述,是在步行的過程中與對方車輛擦撞,當下並不是在騎車,因此不會有肇事逃逸罪成立之可能。

2. 但對方的確因您的行為而受到傷害,此部分涉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這部分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對方可能已經提出告訴,接下來會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偵查程序。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亞亞 105-04-18 17:17

家人之前收到通知單才知道被告肇事逃逸,發生過程是家人行駛的轎車在T字路口主幹道上的綠燈直行待左轉,當確認無來車時車子左轉前進已過行駛過分隔島,因前方路旁有一台貨車占用原本車道,於是家人減慢速度查看對向車道是否有來車,這時一台機車突然從主幹道衝出來失控自摔滑倒,當時家人並不清楚有發生碰撞,而是看到有其他住戶幫忙查看,家人就緩緩行駛離開,之後就收到通知單了。

之後作筆錄才知道對方原本說詞也是自己摔倒受傷,並不是我們撞他,而是其他證人說目睹是我家人開車撞他,但卻無任何監視器證據,警方原本說有監視器畫面但卻遺失,所以檢察官一直叫我們認罪。但車子研判是說因果關係,因為對方的機車超速過快滑倒擦撞我家人轎車車門下方,並不是我家人撞到對方。

後來對方也一再改供詞,說是我們撞到他的。後來家人有委任律師,連律師也說證人供詞對我家人很不利,要我們認罪協商跟對方和解,但對方卻開口要300萬,這讓我們很無言也不知如何解決。

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可能會起訴,起訴後會到法院審理,屆時仍可以再聲請調查證據,並閱卷確認證人所述之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antal 105-04-01 19:18

您好~ 本人於無分隔島之雙向道準備進行左轉,當轉至中線帶時,無故被同向後面機車追撞倒地,只因那台機車要超他前面的轎車,事後查看,對向車道有他長長的煞車痕,只因煞不住,直接撞上正在左轉的我,請問這狀況,誰的肇事責任大? 謝謝,麻煩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1 20:53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以向警方聲請初判表,再以此與對方作為和解之基礎。

Yunyun 105-03-21 20:28
我開車開在中華路兩線道的右側車道,準備從右側車道變換左側車道,有打方向燈,在要往左側變換的時候有一台重機從我左側超車到我的前方,我有停下,在重機穿過後我看了一下左方後照鏡,有一台125摩托車,距離我有30-50公尺,我便從右側變換左側,但那台125摩托車疑似車速過快(目擊者說騎很快),煞不住自摔分隔島,我倆雙方並未碰撞,我看到及聽到聲音,便立刻停靠在路旁,為他叫了救護車(他只有右腳、右手受傷)。我之後還到醫院急診室看他,想為他出醫藥費,但他卻說他有保險可給付(他是保險業務員)拒絕我為他給付醫藥費,過了2天他打來說要我幫他出全部的修車費。請問我有義務要幫他出修車費嗎?我們雙方責任比例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之肇責應較重,若要釐清肇責,則可以向車鑑會聲請鑑定,並依肇責比例來負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22 16:50

肇事責任如何,由於現場發生狀況不一,較精準仍須由肇事鑑定委員會判斷。

天際孤雲 105-03-16 16:07

律師您好

在2/27當天吃薑母鴨 回家路上因為閃狗而撞到分隔島,事後被送往醫院檢查,檢查完畢警察對我實施酒測,結果酒測高達0.57。事後警察說等候通知做筆錄

3/8約我到警察局做筆錄,但他只幫我做自撞的筆錄而已自己沒有多想就簽名,事後他也開事故單給我叫我可以走了,後來警局又打來說他筆錄做錯叫我回來重做筆錄,請問我還得需要配合做第二次筆錄嗎?還是不理會他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有公共危險罪之問題,警方有可能是請您回去制作此部分的筆錄,若未制作筆錄,警方仍會移送給檢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天際孤雲 105-03-15 14:16

 

律師您好:

3/5我開車因為閃狗而不小心撞到分隔島,無肇事也沒人受傷,事後手臂脫臼住院一個禮拜。

3/14警察通知我去警局做筆錄簽完名後警察就說我可以回家了。

想請問 這樣算是結案了嗎?還是有後續問題得再跑警局?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5 21:25

若確認無他人受傷或車損,就應該無其他問題。

天際孤雲 105-03-14 19:42

律師您好:

前幾天我開車自行撞到分隔島,且無人受傷只有自己手輕微脫臼,出院後警察請我去做筆錄

請問筆錄做完這樣就算結案了嗎?還是還有什麼後續事情要做的?

在煩請律師幫我解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未有酒駕情事,則即會結案,若安全島毀損,則工務單位可能會跟您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4 22:48

您好,若未有酒駕或是其他情況,而只是單純自撞,不會有刑事問題。

天際孤雲 105-03-01 21:49

律師您好:

我101年11月10日酒駕肇事 酒測0.56屬公共危險罪吊銷三年駕照,在105年2月5日重新考取駕照,但因在2月27日吃完薑母鴨後開車因為要閃狗而自撞分隔島翻車且無人受傷以及物品回損,到醫院後酒測值0.57也屬公共危險罪。測完我以後,也沒有把我扣押回警局,只告訴我回家等待法院傳票。我想請問這次我會如何被判刑罰? 謝謝。

刑法185-3條102年6月13日起已經刪除單科罰金及拘易的部分,如經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最低刑度就是二個月起跳,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罰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抵一日.但是否能易科罰金或是入監執行,決定權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所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是否能易科罰金是執行科檢察官決定,一般來說酒駕除非有肇事致人於死傷,否則警方舉發移送後經過檢察官簡單複訊之後大都不會再開庭(除非尚有調查之必要或有事證待釐清),通常都會先收到檢察官的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書),然後移送簡易法庭審理判決後會收到簡易庭判決書。
★特別提醒:5年內三犯刑法185-3條入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chia 105-02-14 23:14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前陣子在國道上,前方已發生事故.

而我方在中線道減速遭到內車道車輛從駕駛座後方猛烈撞擊.

車身差點翻越分隔島,而我方車上人員並無大礙.

撞我們的車輛上有乘客因此昏迷,後來不幸過世.

國道警方初步判定是後方車輛未注意前方道路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

而我方駕駛卻被以過失致死起訴,想請問一下各位.

依照國道警察初步判斷我們是被撞的,而過世的是對方的乘客.

理應過失致死罪不在我方身上,為什麼我方駕駛還會被以過失致死起訴?

另外,關於民事賠償部分,我們是否要賠償對方所有的相關損失?

沈恆 (沈律師) 105-02-14 23:39

關鍵是您有無過失?警方的初步判斷只是參考,最終還是以法官的認定為準,法官如果認定您有過失過失致死罪就會成立,還需依過失比例賠償被害人家屬精神損失。若已被起訴,可請求送車禍鑑定,答辯時則應著重於加強說明不需負過失責任的理由。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00:57

您好,

 

1、是否具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責任,法官仍有獨立裁判決定之權利,國道警察之初判意見僅為參考。

 

2、建議應盡快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爭取刑事無罪或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

 

3、民事部分通常計算賠償金額有一定之公式,精神慰撫金則落在50~100萬,再依雙方過失比例來折算您須賠償之數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要看車禍鑑定結果而定,建議可就無過失部分為防禦,此並會影響民事賠償之金額。

阿德 105-01-23 20:10

車禍過程,在行經路口,我方綠燈,應前方兩台機車閃過一位走在斑馬線上紅燈行人,我閃避不級撞上老人,之後快倒地前,左後方機車騎士從我旁邊擦撞,而失控騎上分隔島,警察說我的肇事責任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跟行駛內車道,另外老人跟後方騎士肇事責任,警察不說,我想請問我的責任會很大嗎,該負起老人跟後方騎士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3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應該先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依據過失比例求償

麒安 105-01-12 16:10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2015是12月23號算起到2016年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精神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部分應先注意請求權時效為二年,可以向對方請求車損及因此所生之車資,另受傷之人,除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外,也可以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麒安 105-01-12 10:02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2015年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是2015年12月23號算起到2016年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2 10:05

您好,

 

1、受傷者可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2、您不是刑事之告訴人,無法提出附帶民事之請求,您須另外對肇事者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受傷之副駕駛座乘客,可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3、可請朋友開立收據或其他可供證明來往載貨之單據,亦可以您行業行規之價值去換算,佐證水果運輸一趟行情為2千元乙情。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1-12 11:59

麒安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因為你是以副駕乘客受傷為由提起告訴,刑事附帶民事僅限直接受害人之損害,而運送水果之額外支出是你的損害而非副駕乘客之損害,所以無法一併請求。

二、副駕乘客精神上之恐懼、損害,得請求慰撫金。

三、運送水果之額外支出,可請朋友開收據給你,或是自行製作領據給他簽收,再和車損一併提告求償

                                                                      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