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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語 102-10-27 10:20

往生者是我的親阿姨,6月份知道自己是大腸癌末期後,就委託我幫她處理所有一切事務(包括醫療費用 勞保死亡給付 喪葬事宜...等等),她離婚有2個未成年子女,但是監護人是前夫,前夫跟他女朋友一知道阿姨生重病後,時常到醫院跟她要錢,用2個孩子來威脅她,不然就當面跟阿姨說怎不快死....前夫知道自己無法繼承財產,甚至還騙取阿姨的身分證說要跟她辦理結婚登記,讓她在死前有個身分,目的是因為前夫想繼承死亡給付和一些孩子的教育費,要私用這些錢跟女朋友結婚還要做生意,從沒想過孩子的未來...

現在問題來了.......

金錢信託我有想過也去爬很多文...可是行不通
(因為信託的受益人未成年需要監護人一同簽訂...阿姨的前夫怎可能會簽,簽了他一毛錢都拿不到)

小妹愚昧,著實想不出任何方法保障孩子的權利,因阿姨的前夫已好幾年不工作,前夫他們那一家的費用(包含前夫女友),都是阿姨辛苦賺錢幫忙給付到生重病後才無法繼續,阿姨的所有醫療費用及其他開銷(包括看護費)全部都是她的親姊姊在負擔,目前得知前夫早已坐吃山空在等這些錢....
拜託善心專業人士協助小妹尋求到處理方法

在此先感謝各位了

沈恆 (沈律師) 102-10-27 12:53

您好!您對信託制度可能有誤解,信託應該是可行的,詳情可以找銀行信託部門諮詢;但若阿姨已往生,就無濟於事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102-10-26 16:37

阿公阿媽都過世了,留有遺產-阿公名字的房子,和阿公和我爸二個人共有持份的土地

我爸也過世了,媽媽也早就不在,現在我爸的兄弟姊妹們(共有四個女生,三個男生),說要把房子土地賣掉換現,我們也被迫搬出住了二十幾年的家.

有我爸名字的土地已過到我弟名下,所以現在土地是阿公和我弟的名字,房子是阿公名字(阿公的未辦繼承),

目前的繼承人有爸爸七個兄弟姊妹,加上我跟我弟二個人,請問他們現在如果找到買主,可以不用經我們的同意和蓋章,就出售房子土地嗎?

我弟說我們的地號好像是道路用地土地開發公司寄來的信上說的),可以不用全部人都同意就可以變賣移轉,是真的嗎?

本件應先釐清以下問題,或許才能正確了解法律關係。
您所提到的土地共有幾筆?目前登記的應有部分,令祖父及令弟各登記為多少?

102-10-27 14:0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應先   目前有二個地號,二個地號都是我弟大概佔六分一,阿公名字佔六分之五

米高 102-10-25 12:54

您好:

請問~

1.如果父母離婚監護權歸母親,若父親去世後,子女未成年是否可繼承父親的財產?

2.因為男方親屬擔心判給小孩後會讓母親平白無故得到財產,將財產變賣,請問有什麼途徑能夠將財產歸給男方親屬(母親或弟弟)?

3.若拋棄繼承未成年子女的決定是否還需經過母親的同意?

4.若房地產尚未判給子女時,男方親屬可否用房地產貸款?

先感謝解答的律師,謝謝您!! 

1.父母離婚 還是該子女的父母 該子女當然有繼承權 跟監護權沒關 2.擔心由母親管理財產 可以考慮遺囑 甚至是信託財產 3.如果叔叔阿姨非監護人 沒有處分或管理子女財產的可能

米高 102-10-25 14:2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父母離婚 還是該子女的父母 該子女當然有繼承權 跟監護權沒關 2.擔心由母親管 ... (恕刪)

 父親已去世,沒辦法立遺囑了。

那請問~財產信託要如何辦理??

感恩!!

jenny 102-10-24 16:12

請問律師,一家公司董事長還未往生時有親筆寫下遺囑,將所持有股份60%給大兒子,前不久往生了,但如何確定公司股份是否全部已被過戶了,若還未完成過戶,是否也需配偶放棄繼承或是此自立遺囑是有效(無公證,但確認字跡無誤),若此遺囑有效是否在過戶需配偶蓋章核准,那剩下的40%也會拿來分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符合自書遺囑之要件,則該遺囑仍屬有效,基本上要遺囑全文自書,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即屬有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hlin 102-10-24 16:10

所有親屬都拋棄繼承了,但仍有下列問題,請大家協助解答,謝謝

1.父親的公司會因妹妹是股東,因妹妹死亡後,妹妹70萬信貸銀行債權人對父親的公司作強制執行而必須承擔債務嗎?2.父親公司的負債大於資產或沒資產,也是必須承擔此債務嗎?

3.債權人有權處分父親公司的資產嗎?

4.妹妹過世,父親公司應該先作什麼程序呢?

 

沈恆 (沈律師) 102-10-24 20:01

1.妹妹是公司的股東強制執行的標的是針對妹妹的股權,並不是針對公司,因此公司不用承擔債務。2.負債大於資產,那就破產了,股權也沒有價值了。3.沒有,只能要求出賣股權。4.變更股東。以上謹供您參考。

Anita 102-10-24 08:17

請教專家,

先生因病過世,我們沒有子女,所以依法我(配偶)和婆婆(公公已不在)為法定繼承

1.丈夫的遺產(包括動產)是否我與婆婆分別繼承1/2?

2.登記在丈夫名下的房子尚有為數不少未清償貸款,倘若婆婆繼承1/2,貸款責任應該怎麼分配?我可以要求婆婆分擔一半嗎?

3.房子現在只剩我一人獨住(我們沒有和婆婆同住),婆婆繼承後會不會就有權力強迫我變賣求現?因房子是我和老公一起努力買的,所以我不想輕易賣掉房子,是否有解決的辦法?

謝謝

1你和婆婆應繼分個二分之一 2.繼承後如果沒有分割協議 那就是全部遺產(包括債權債務)均為二分之一 所以你目前現住房屋也是各登記一半 3.房屋如為共有 如果沒辦法為使用或管理協議 那對方還是有權利訴請分割 當然分割方式可能是變價分配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先基於配偶的身分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您可先請求您與配偶婚後增加財產差額之一半,然後剩下的方為配偶的遺產遺產部分才由繼承人您及婆婆進行分配,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社工 102-10-23 18:31

1.案母已經死亡,案主滿15歲,案繼父扶養案主十餘年,如今無法收養

2.案主生父未盡扶養義務卻想在案母死亡後主張要監護權,並監持要執行交付。

3.案母生前留下大批債務,案主生父目前主張案主不得拋棄繼承

請問,已經開過一次家事法庭,接下來會進行調解的部份,我想若依兒童權益為最佳考量,無業的生父帶走案主的機會並不大,但若生父要行始監護權,是否就得負擔起扶養費的部份,再來我想請問的是,若案主生父主張要監護權,那繼父是否還可以申請改定監護權的部份(改定監護權何時可以申請)。另外我想請問若生父於協調庭前一直不願意答應案主拋棄繼承的部分,將來這些債務是否會待案主20歲之後就得來負責,但案主一再表示想拋棄.......請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12: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轉知案主繼父可以一同爭取監護權,因為倘若父母均不適任、法院還是可以酌定其他適合人選(包含繼父)。

2、倘若要改定,並沒有一定的時間,只要原監護權人不適任,均可請求改定。

3、有關拋棄繼承部分,因為案主生父此舉顯然不利益於案主,因此縱使其取得監護權後,亦可以就這個行為聲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處理拋棄繼承事宜,然時間可能超過拋繼繼承之三個月期限,因此本文建議應於本案中一併幫小朋友提出拋棄繼承請求,由法官決定。

102-10-23 13:53

88年7月繼承發生時,共有五位繼承人,經協議後由兄弟取得房地各二分之一.兄因欲買屋以享政府優惠利率之故,而暫以弟之名義辦理繼承登記全部,同時

另由弟立授權書委託予兄有全權出售該房地及價金收取.並設扺押權二佰萬予兄
授權書中提及"兄為此房地隱名所有二分之一,出售後價金得取得二分之一"之字詞

房地在繼承發生後至今,由兄(持有權狀及扺押權狀)及被繼承人之配偶居住使用,管理該房地,(至今仍未出售)

水費(以弟收費為名義人) ; 電費 . 電話費...(以兄收費為名義人)等費用皆由兄負擔給付,
至今,兄欲取回二分之一,弟借口:兄曾向被繼承人借錢,尚有餘額未如數給被繼承人之配偶之故而不願配合移轉二分之一產權予兄

請問:

1,兄是否可以借名登記名義,請求弟返回房地所有權二分之一

2,若可以借名登記方式請弟返回二分之一之房地所有權,其程序如何辦理?
3.借名登記得若超過十五年,是否會有時效消滅的情形?

返還請求權的時效原則上應自借名登記之關係終止時起算。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17: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借名登記,在我國法院承認的,但是會做嚴格的認定,必須提出足夠且有利的證據證明當初確實只是借名登記在他人名下,且確實都是由本人在管理該財產

2、借名登記部分,倘若雙方無法一同去辦理移轉登記,則必須訴請法院命對方返還。

小姍姍 102-10-23 10:48

問題為:我阿公在民國59年過世,當時他名下有二筆屋子.一筆土地財產,但三名小孩未繼承,但在63年時其中二位子女寫了拋棄繼承我阿公的名下財產,並且在當時的公所留下正本,後來這二筆屋子及一筆土地在民國約93年三名子女繼承,但是我公公當時並不知其他二個人是有拋棄繼承的,所以也讓其中二位拋棄繼承的人一同繼承,直到今年才看到當時他們二位簽下的拋棄繼承書的影本,但是去公所調資料時公所回答因為正本資料為15年銷毀一次,所以正本己被銷毀,所以想請問既然當時二位己拋棄繼承,為何後來又繼承,而且沒告知,這樣構不構成詐欺,如果我們再循法律途徑去追索回來當時他們二位繼承部份,是可以成立的嗎?影本的拋棄繼承書有構成法律效力嗎?我們的成功機率有多大?

小姍姍 102-10-23 10:34

問題為:我阿公在民國59年過世,當時他名下有二筆屋子.一筆土地財產,但三名小孩未繼承,但在63年時其中二位子女寫了拋棄繼承我阿公的名下財產,並且在當時的公所留下正本,後來這二筆屋子及一筆土地在民國約93年三名子女繼承,但是我公公當時並不知其他二個人是有拋棄繼承的,所以也讓其中二位拋棄繼承的人一同繼承,直到今年才看到當時他們二位簽下的拋棄繼承書的影本,但是去公所調資料時公所回答因為正本資料為15年銷毀一次,所以正本己被銷毀,所以想請問既然當時二位己拋棄繼承,為何後來又繼承,而且沒告知,這樣構不構成詐欺,如果我們再循法律途徑去追索回來當時他們二位繼承部份,是可以成立的嗎?影本的拋棄繼承書有構成法律效力嗎?我們的成功機率有多大?

 

紅小綠 102-10-20 19:28

本人母親因過世名下房地產繼承人是我哥,後來因為某些原因就以"贈與"方式改成我名下.中間有透過"代書"也有給代書費跟贈與稅.轉來之後過了一段時間到了去年十月收到繳地價稅通知一看發現不對以前幫媽媽繳時也才500多現在怎麼要四千多..問了才知道要在九月以前去申請自用宅..這種東西代書卻沒有處理也沒有告知,那可以求償相關責任嗎?還有問題就是政府在地價稅信封後有寫九月二十二日以前要去申請自用宅但我收到這張單的時候已經是十月20日了耶這樣不是有很大的問題嗎?害我今年又得繳四千多?也沒有通知書也沒有公告也沒有新聞報告?請問這問題可以申訴代書求償嗎???應該照理說是代書要負責吧???請專業人員幫忙意見!!非常感謝

一般情形而言,委託土地代書辦理過戶移轉登記,如未特別約明另外須協助辦理自用自宅用地申請,則其受託事項自不包括辦理自用自宅用地申請,另外土地代書代辦自用自宅用地申請,應該是須要另外收費的,若您未付擔此部分費用,恐怕僅以對方未盡告知即要求賠償,恐怕於法未必有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10-19 11:44

爸媽離婚很久了!從我5歲開始到現在25歲了,我們都沒有聯絡。有天,突然收到公司通知,因為媽媽生前的債務,所以要強制扣我的薪水。當然我也覺得很不合理,畢竟是爸爸養大我們的,為什麼要我來承擔?於是我就去申請拋棄繼承...也因為時間太久了,沒有辦法通過!可是每個月被銀行扣3/1的薪水,真的很不甘願!那也是我的辛苦錢!最後也請了律師,一開始律師說的很好聽,說我不用繼承,只要證明媽媽沒有養過我,我也沒有跟他聯絡!這樣就可以了!可是前前後後被扣了快十萬,然後又付律師費四萬七,然後律師說已經強制扣薪一定要還錢,所以又跟銀行和解,也多付了兩萬...這些都比我媽媽欠的還要多,事實上我媽媽欠快十萬而已..其他的是利息,加起來缺快17萬,這樣就算結案了。我怕媽媽還有欠錢,所以去申請他的聯徵紀錄,結果真的還有大概快兩百萬!這叫我怎麼能接受!事後問律師...卻沒有給我任何回應,只說和解?但...和解也等於要我還錢?讓我覺得很扯,是我的錢太好賺嗎!怎麼跟當初講的都不同。那時候辦拋棄繼承的時候有開庭,也有叫媽媽那邊的阿姨出庭,阿姨說因為媽媽是自殺的,他也沒什麼錢,所以媽媽的後事很簡略!當初有說媽媽要自殺要解剖,後來又說要去領錢,大概兩百多萬,那些都是跟哥哥聯絡的。那時候也想說沒有在聯絡,如果領了媽媽欠的更多怎麼辦,所以就沒去了了!開庭的時候我有問阿姨,有人領媽媽什麼錢嗎?為什麼銀行沒還?可是他敷衍帶過...我去戶查,可是媽媽是96年9月過世的,銀行是101年5月開始扣薪,銀行說有寄通知,可是我根本沒收到,雖然這件處理好了,可是想到後面還有兩百多萬...我就覺得頭痛!哪怕又有哪間銀行來要錢,我到底該怎麼辦.....(我有兩個哥哥,不過只有我有薪資轉帳,所以只扣的到我的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您必須提出,於繼承開始時,因為不可歸責於您或是因為沒有住在一起無法知悉的情況下,所以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使能夠主張限制責任

2、倘若您可以提出,則可以主張僅就您母親所遺留的遺產清償責任

3、又因為您之前已經打過訴訟了,可能會有相關的影響,是否可以詳述該案?

102-10-18 23:59

我的生父在小時後即與母親離婚,後來便離家不知去向,之後即從未照顧過我。我的母親後來再婚,繼父一直以來都很照顧我,直到現在我成家立業。近日突然想到我的生父與繼父問題。

一 .來擔心生父不知去向,也不知人在哪裡,但未來會不會突然有繼承負債的問題?

二.來是繼父年紀也漸長,擔憂未來我跟他不具法律親屬關係,未來在照顧上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因為繼父年紀比母親小,所以必須先有這個考量。
三.我查過網路資料,似乎民法有規定收養他方子女,必須大於被收養人16歲。很不巧的是,我繼父只大於我15 歲,母親是大我20歲以上,可是這樣是不是就真的沒辦法辦理收養了??從國中開始我就是跟母親和繼父一起生活,生父從國小後就沒再見過,一直都是繼父照顧我和母親,若未能辦理收養,對於一直照顧我的繼父感覺很愧疚,畢竟家中只有我一個小孩,不曉得是不是有解套的方法?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1 1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目前法令規定確實無法處理年齡差距未達16歲之問題,甚感遺憾。然,縱不能辦理收養,然除情感因素外,其他的問題應該都不難解決,末以敘明。

艾瑪 103-04-15 14:0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目前法令規定確實無法處理年齡差距未達16歲之問 ... (恕刪)

 我也有這樣的問題,現在已經成年了,但是是繼母從小照顧長大。

既然這樣的話,能讓繼母成為我的法定繼承人嗎?  用甚麼方式呢?

NC 102-10-17 21:11
請教 
中風者(無法說話,無法書寫,有意識,可針對問題點頭搖頭,但書寫有困難)這樣也算"具有完全之行為能力"?是否可限定繼承? 煩請協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6: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中風者,必須看他是否是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思判斷是否仍有行為能力,您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以避免法律事務無法處理之情形。

2、目前我國法制原則上都是限制責任,僅以遺產為限負清償繼承債務責任,故無需太過擔心。

NC 102-10-17 21:05
請教 
中風者(無法說話,無法書寫,有意識,可針對問題點頭搖頭,但書寫有困難)這樣也算"具有完全之行為能力"?是否可限定繼承?
煩請協助 謝謝
小天 102-10-17 20:58

請問律師~家族為四代~第一代高齡曾祖母無子女(夫亡)~第二代奶奶(曾祖母唯一養女)~第三代父.叔.姑~第四代本人(曾孫)~~~~目前曾祖母打算把自己的土地贈與我的父親但因需一筆不少贈與稅和土增稅~請問如果是贈與至我這代需要繳這筆嗎?另外就是因為曾祖母膝下無子~但是和我及我父親感情極好~想說有生之年可以收養我當養子(我是最長男曾孫)~但是請問律師法律成面這樣可以嗎?~如果可以需要怎麼處理呢?~~~~另外就是如果萬一哪天曾祖母不在了?那我是不是要跟奶奶共同繼承曾祖母的遺產??~~請律師給些意見吧!歡迎留下你們的聯絡方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18 04:32

您好!不管贈與給誰,都免不了贈與稅及土增稅;另,依法曾祖母不得收養曾孫當養子,因此您不可能跟奶奶共同繼承。以上謹供您參考。

Shino 102-10-17 16:05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的父親已在99年過世了!而當初我也已辦理過拋棄繼承了!但我現在收到一張法院通知說我名下有一塊土地有我的名字!而現在這塊土地要拍賣了所以通知我!叫我11/13到場拍賣!但當初我不是已經辦拋棄了!債務人有很多!堂哥們等都有怎麼我的名下還會有土地呢?這樣我會不會有什麼債務要承擔呢?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5 17: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我國民法於98年已經修法,避免繼承人無端繼承債務之情形,所以此部份您無需太過擔心。不過本文仍建議您,就拋棄繼承的部份向法院查詢,並且於11/13日到現場關心一下拍賣狀況。

JR 102-10-17 10:48

請問一下,民國100年,我叔公因計劃要蓋*氏宗祠為名義,需要我名下部分的地使用之,便將我手上(父親10年去世時我因此而繼承)的土地重測後一分為二,有二個地號產生,1/2仍在我名下,1/2過戶(以買賣名義)於他名下,之後蓋宗祠的計劃無故取消後,叔公立即公告要變賣此土地,因這過程是祖父在世時,我基於尊敬只能配合並交出我的印鑑證明,但祖父上上個月突然去世,我並得知祖父因此事很生氣覺得被弟弟騙了,因地主是我,我可以經由什麼法律訟訴要求歸還這1/2的土地嗎?若假裝設此1/2已變賣成功,仍然可以要的回來嗎?

謝謝

訴請返還土地訴訟 如果讓售之第三人不知道你們之間權利關係 還是會取得該土地 你只能跟你叔叔請求該賣得之價金

ㄚ冰 102-10-15 19:06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間店面與A房東與B小姐簽了一份長達15年的合約(此合約公證),過幾個月後A房東過世了,此店面由五位繼承人共同繼承,因這份合約有諸多不合理之處,那這份合約還有效力嗎?

幾位繼承人經網路上查到,有法律條文說明合約超過五年需經過法院公證之後才有效力,但B小姐主張此合約是A房東生前與她所簽,故繼承人仍需一併繼承合約,想請問到底哪一方主張是正確的? 謝謝!!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為被繼承人之第一順序之繼承人,若未拋棄繼承須依法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其次,參照民法第452條規定,原則上承租死亡時,其繼承人有終止租約之權利,而出租死亡時,其繼承人則沒有終止租約之權利。(對方的主張與法應屬有據)
租賃契約只要契約當事人就租金租賃物二者達成合意即為有效,即使租約期限逾五年而未經公證,也不會因此影響其效力,而主要影響係在於其後租賃物所有人將租賃移轉予他人所有(不含繼承移轉)時,承租人不得主張買賣不租賃而對後手主張租約存在、有權占有,新的所有權人不受租約拘束得要求其返還。 (您這一方的認知與法不合)


民法第1148 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民法第425條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民法第452條
承租死亡者,租賃契約雖定有期限,其繼承人仍得終止契約。但應依第四百五十條第三項之規定,先期通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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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pig 102-10-15 18:17

您好,請問父親過世了,父親身前有許多債務,而我們有十多年尚無往來,我與我的小孩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謝謝

依法您與您的子女為被繼承人之第一順序之繼承人,若未拋棄繼承須依法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
不過,民法現行條文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原則,依民法第1153 條規定: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繼承人相互間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另有約定外,按其應繼分比例負擔之。
若您想免去主張有限責任而須與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有所糾葛之情形,或許還是以拋棄繼承較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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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 102-10-15 16:03

民國94年,在小姑姑的計劃下,說服祖父賣田地取得750萬元來養老,並遊說祖父各寄放100萬在大、小姑戶頭裡,以待年老,身上的錢花了殆盡後,大、小姑需將這100萬完歸還於祖父,小姑的用意是,怕祖父這幾年間,突然走了,至少這200萬才不會有機會讓其他人繼承。上上個月祖父過世了,大、小姑並說這各100萬是祖母要給予她二人的嫁妝,但祖母早已無行為能力。若大、小姑硬是要私吞這各100萬的話,我們能有什麼法律的辦法取回至祖父的遺產嗎?於3年前,祖父的弟弟叔公有寄給大家一封公開信,內容是祖父曾跟他提及這各100萬寄放的事,叔公也可以當人證。若這證據有力的話,這樣算是小姑姑擅自私改祖父的遺囑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5 17: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本件就是究竟遺留多少遺產,就該遺產又要如何分割的問題。

2、就遺產分割部分,可由由繼承人協議,倘若無法協議可以訴請法院分割,屆時,再請證人或是可以檢提其他證據,證明100萬元是寄託或是借貸給姑姑,因此仍然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必須要分割

3、除非有所謂的遺囑(法定有效),才有偽造、變造的問題。

JR 102-10-17 12:02

謝謝律師回覆,想再請問一下,

若假設祖母有提出要給女兒嫁妝的請求(但這部分確認無證據可考),但錢皆是由祖父戶頭匯出,請問若是如此的話,在法律上,祖母有權支配這金錢分發嗎?這個說詞會成立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18: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嫁妝的部份,倘若是祖父給的,就是祖父的財產所支出,則這些嫁妝可以加計入分配遺產裡面,但是超過應繼分的話,也只是不再分遺產,無需返還。

如,可以分配遺產是50萬,但是嫁妝拿了100萬,則就不再分配遺產給他了,但是不可以要求把多的返還回來。

ps.倘若還有疑問,請e-mail或留言,請問再此直接續回,因為系統問題,我無法知悉,會遺漏,謝謝。

xyz 102-10-15 12:51
爺爺在第一任老婆過世後,娶了第二任老婆,目前這三人皆已過世,n年後發現第一任老婆娘家有留下一筆遺產,請問是爺爺的子女(兩任老婆所生子女)都有繼承權,還是只有第一任老婆所生子女才有繼承權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5 13: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您必須先確認是誰留下來這個遺產。 2、有關於繼承人是子女的部份,必須是養子女(限經法院許可)、婚生子女,或是非婚生子女被撫育或認領,倘若是母親的話就更好判斷了,只要是該母親所生的或是被他收養子女,就是繼承人。 3、因此倘若是第一任老婆所留的遺產,第二任老婆的小孩當然不是繼承人,除非有被第一任老婆所收養。 若還有疑問,歡迎來信,以求周延,謝謝
xyz 102-10-15 13:10

補充說明~爺爺因為第一任老婆過世後再娶了第二任老婆,共同撫養了第一任老婆所生子女,而多年後發現第一任老婆

有得到了依筆土地遺產,原本應該爺爺為遺產繼承人,但因爺爺也已經過世,所以現在這筆土地繼承人可以由誰來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2-10-15 19:17

第一任老婆的遺產應該先由爺爺及第一任老婆的子女共同繼承;爺爺死後,爺爺繼承得來的部分再併入其他遺產,由第二任老婆(若當時尚存活)及所有子女共同繼承。以上謹供您參考。

xyz 102-10-18 09:26

爺爺也已經過世了~請問爺爺第二任老婆所生子女可以爭取本來爺爺該得的部分遺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爺爺與第二任妻子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子女,為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有繼承權。

xyz 102-10-24 09:44

請問~

所以結論是,爺爺的所有子女可以去爭取第一任老婆所留下之遺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10: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祖父的子女就祖父的遺產可以繼承

2、您祖父的第一任妻子之子女,可以就第一任妻子所遺留遺產繼承

3、您祖父的第二任妻子之子女,可以就第二任妻子所遺留遺產繼承

4、就第一任妻子之遺產經您祖父繼承後,成為您祖父的財產,於您祖父死後成為遺產,則您祖父的子女均可繼承

xyz 102-10-24 10:12

 你好~

這筆土地遺產是在祖父、第一、二任祖母皆過世後,才發現有此筆遺產

所以就繼承權來講,只能由第一任祖母所生子女繼承嗎?

還是第二任祖母所生子女可爭取爺爺的那一部份?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1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本案,您需先確認該遺產是誰遺留下來的,建議您先去調閱動產的異動索引(於地政事務所可調閱

xyz 102-10-24 10:28

 你好~

 是第一任祖母娘家所留下的遺產~謝謝!!

102-10-15 09:24

我阿公死後有留下一筆土地,由阿嬤及7名子女共有(3兄弟,4姊妹),共同繼承,但是在爾後我爸爸去世了,?至後來我們家4個小孩及我媽媽也繼承了我爸爸的那份遺產,事後好多年,我們去辦理權狀後權狀上面寫了1/6公同共有。重點來了..剛好近期政府在徵收地,也徵收到了我們的,但是判決下來的結果是假設1000萬元是由我們12人平均分配,而不是我們只拿我爸的那部分,結果叔叔對此判決感到非常不悅還委託代書跟我們說要改掉公同共有,不然要走法院,還說我們如果輸的話,錢我們要出,我的疑問是我的權狀都已經申請下來了,我需理會代書的威脅嗎?因為當初也是阿嬤和叔叔去辦理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5 12:00

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繼承法的規定,就您祖父所遺留之土地,您家四個小孩及母親,僅能就您父親的部份繼承

2、又徵收補償發放的部份,因為繼承取的之土地是公同共有的,又公同共有的記載外人無從知悉持有比例,才會有平均發放給全部公同共有人的記載,然補償金的權利仍然必須依實際持有比例計算,因此,您的叔父等確實可以提起訴訟,請求交付補償金。


小雲 102-10-14 14:51

老爸想要將唯一的透天房子過戶給我

希望他的大陸老婆不要跟我們分

雖然他的大陸老婆可頭上答應...但都口說無憑吧

所以老爸想要自立遺囑

請問這樣他真的就沒有權力繼承這棟房子了嗎

這樣真的就有效力了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0-14 16:51

有兩個風險,一、遺囑沒寫好造成遺囑無效;二、大陸老婆主張特留分;其實,對您最保險的方式是叫老爸生前直接過戶給您。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雲 103-02-06 14:22

 感恩您的回答

再問一個問題: 爸爸的太太 並不想要我們的房子 但她想要退休俸

                   想要跟我們定一個契約  : 內容就是房子歸我們 退休俸歸她 並全家人簽名

                   請問律師 --不知道這樣的契約是否有效力

謝謝

阿偉 102-10-14 14:03

    律師好,我的奶奶日前過世,因事發突然且家中無足夠金錢支出喪葬費用,我母親想提領我奶奶郵局帳戶內的存款約30萬的定存支用,但遭郵局人員拒絕,請問我母親可以用何種方式提領存款?此外,我奶奶與我爺爺並無婚姻關係,但是我母親是她的養女,且她過世前已無其他親人,所以一直都是由我父親三兄弟輪流供養,如用繼承遺產方式,是否有遺產稅或其他限制?該如何辦理?煩請解答,十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14 14:20

您好!要先去國稅局繳清遺產稅或取得免稅證明後,再由全體繼承人共同領取。以上謹供您參考。

xyz 102-10-14 13:55
請問我爺爺(已過世)的第一任老婆(已過世)所獲得的遺產,第二任老婆的子女繼承權嗎?
莊惟堯 (明德) 102-10-15 09:56
只要確定是您爺爺的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又無其他喪失繼承權之事由,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即有繼承權。
KIDD 102-10-11 23:50

您好,2年前父親過世母親因卡債繼承房子過在我名下,前幾天法院寄通知給我跟我媽,

要我們將房子改成我跟我媽共有不然要告詐欺調解通知,請問這樣詐欺成立的機率大不大?

媽媽有無辦拋棄繼承有關係嗎?謝謝

本件應先釐清您的母親當時有無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KIDD 102-10-13 01:45

沒辦理拋棄繼承會輸嗎?謝謝

煞祿 102-10-13 20:10

教你一招爛招

繼承部分 是財產也是債務

拋棄繼承也連帶拋棄房子繼承

 

有一招爛招就是跟銀行協商

分期還款

 繳一年後 不繳 每繳一陣子 不繳 銀行要摳摳 就再請求支付命令 久了 自然就沒事 也不會卡到詐欺

因為他請求支付 調你去問 你就說 " 有環啊 可是現在沒能力了啊 連吃飯都成問題 " 難不成法官也一起同謀 比我們去死嗎 這樣子就沒事...

推久了 銀行也沒辦法拿你們皮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4 14:46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依照法律規定,您母親所收受的法院通知,應該不會特地表示倘若不辦理移轉登記,要告您母親詐欺吧?本文建議,請詳述程序或是事件經過,以利回覆。

2、刑法詐欺罪,以實施詐術,並使人陷於錯誤,而處分財產或獲取利益為要件,本案您母親將財產過戶給您,這與詐欺罪可能仍有差距,要不然就不用假扣押或是假處分程序了,每個都告詐欺罪討債不就好了?因此本文認為,尚無需太擔心。

3、然,由您所述的本案情形,銀行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程序,將財產塗消登記後,再要求你母親清償,也就是說,該財產恐仍遭到追償,因此本文建議您母親積極與銀行達成協商。

4、至於分期還款,並拖延積欠等手段,本文不建議,您要跑一趟法院嗎?每天有多少銀行法務在處理催收案件,同樣的狀紙改個名字金額很難嗎?

小秀 102-10-11 23:05
律師您好~我爸爸先過世.留有我和其它三個兄弟姐妹共四個子女.後來爺爺也過世.如今奶奶也病逝了!我有一個姑姑和一個叔叔.叔叔有兩個小孩!我想問的是~奶奶的遺產.哪些人有繼承權?又是如何分配?我們四個兄弟姐妹只能分一份嗎?還是四個就四份?還有叔叔的兩個小孩能分嗎?請幫我歸納一下有幾個人可以繼承和如何繼承!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奶奶的遺產,會由他的子女繼承,所以由您父親,姑姑及叔叔三人來繼承,而您父親既然早於您奶奶過逝,則您們可以主張代位繼承權,即您們四個兄弟姐妹共同繼承您父親那一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閒人 102-10-11 21:08
奶奶姓曾是曾家唯一一個有繼承權的人但是有一個遠親姓邱長大後自己去改姓曾 沒多久這位姓邱的遠親就要求奶奶幫他蓋章說他蓋章他才能改姓曾 問題來了................. 當初奶奶不是親自蓋章加上奶奶一個字都不認識那個章給那遠親蓋下去之後奶奶是不是就只能認栽? 奶奶的爺爺曾外太公還留有一些土地奶奶能不能去爭取要到哪裡去爭取? 那位姓邱的遠親當初以詐騙方式騙得土地已被其女婿變賣花用能取回嗎? 當初奶奶有跟邱姓遠親說明讓他改姓曾沒關西但是曾家的祖先他要如實的祭拜 邱姓遠親答應後奶奶拿章給他蓋曾家的祖先牌位從此不知去向請問如何處理 事情到現在50~60年奶奶這個月才在問她的財產怎麼都不是在她名下!目前好像只剩下一些地沒被賣掉!其他的地都被那個遠親的女婿賣掉了!請問這樣還能討回嗎?
shirley 102-10-11 18:28
我和先生婚後購一屋900萬,其中300萬是我繼承遺產房屋出售之後納入。 (買賣同一時間) 現要離婚,900萬房子?值為1800萬,請問在財產分配上我可以如何請求? 可以用出資比例分配嗎?
小秀 102-10-11 08:44
律師您好~我爸爸先過世.留有我和其它三個兄弟姐妹共四個子女.後來爺爺也過世.如今奶奶也病逝了!我有一個姑姑和一個叔叔.叔叔有兩個小孩!我想問的是~奶奶的遺產.哪些人有繼承權?又是如何分配?我們四個兄弟姐妹只能分一份嗎?還是四個就四份?還有叔叔的兩個小孩能分嗎?請幫我歸納一下有幾個人可以繼承和如何繼承!謝謝
原則上只有奶奶子女跟配偶可以繼承 你們四名子女代位繼承你父親那一份
kiki 102-10-11 08:15
請問要如何立遺囑 因本人侄子欲以代位繼承來要求10年前祖父的遺產 雖然當時未曾想到將其列入 現將就此失誤依其願重做分配 想詢問是否可將下列因素扣除部份金額 1. 這10年來即使奶奶生病也不曾到醫院探視 更別說是平日的電話問安與探望 一隻手指頭 都ㄠ不完 未能代位侍奉盡孝道何來代位繼承之事 2. 其父17年前過逝後曾對其留學 海外考證照 創業等的資助 有銀行轉帳資料 可否扣除 就目前情況而言 現居住房屋 係30年前購置於母親名下 如要辦理贈與則有一筆土地增值稅的負 擔 所以先欲立遺囑以防未然 可否主張他們無權代位繼承 因為近年母親身體不適一直由未婚女 兒辭職居家照顧 百年之後如因繼承問題導至無處居住或為侄子要求而付出無法負擔之金錢 這都 是需在立遺囑時考量的 所以請律師指點該如何書寫及後續的完整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1 09:0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代位繼承的部份,除非您的侄子或是他的父親有法定不得繼承事由,才得拒絕。法定事由中,包含偽造、變造遺囑、殺害被繼承人、虐待或重大侮辱繼承人遭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等。所以就您祖父的部份恐不符合上開規定。
Silva 102-10-09 14:31

您好,請問,單親母親獨自扶養小孩,但現在小孩過世了
申請保險時,卻說也要父親蓋章,且可以繼承一半的錢
而且因為幾年前小孩買了房子,所以是自己單獨一個戶口
變得沒法証明,是住一起的(事實是住一起,只是母親戶口在其它地方)
BTW也無法連絡到父親
請問有什麼方法証明,或是該怎麼解決?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02

 沒辦法處理,因為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是兩位,

父母一方沒到,保險公司不會給錢

Silva 102-10-09 22: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沒辦法處理,因為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是兩位,

父母一方沒到,保險公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若小孩已經成年的話,情況會有所不同嗎?

小孩沒有結婚,也沒有小孩,謝謝

Yvonne 102-10-09 10:05

律師你好: 甲在重病前簽妥贈與契約書將名下存款300萬贈與其中一名子女A,重病住院期間A曾領取50萬元支付甲醫療費用,半年後甲過世,其他三名子女(B、C、D)告A侵占偽造文書,一、二審檢察官均認定贈與契約書成立,予以不起訴處分。

請問

1.不起訴處分是否代表該贈與契約是成立的???這樣存款是不是就為A所有呢???

2.因目前存款仍在甲之銀行帳戶內,所以銀行表示必須有甲之所有繼承人同意才可以領取存款,如果贈與契約書是成立的,請問A必須辦理何種訴訟認定才可以繼承並提領該存款????

3.若甲尚有動產價值約直400萬,甲所贈與A之300萬元存款是否也要列為遺產與其他子女均分?或是A可以得到300萬現金存款後還可繼承甲之動產嗎???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16

 刑事不起訴不等於贈與契約成立,那是民事法院認定的,

至於銀行還是要所有繼承人簽字才願意讓其領出,建議向銀行提告請求交付贈與財產

Yvonne 102-10-15 10:0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要如何認定贈與契約書是成立的???要提出何種訴訟???是否會影響應繼分???謝謝

amy 102-10-09 00:26

父親有一土地近期要以贈與方式給小孩(1女3男),但因為3位兄弟互不信任,故在贈與所有權持分一直爭執不下,最後雖確定持分比例,但在進行辦理所有權移轉時,么弟又突然否絕以贈與方式進行,理由是他無力繳納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並要求待之後以遺產方式進行,想改以公證協議方式,要求我同意僅繼承原本土地約定持分,放棄其他現金及資產繼承權,我不想簽署此協議,但男方又不同意以贈與方式讓我先繼承該得的土地所有權,我該如何作才能保障女方的權益?!另該如何防止男方有其他侵權的行為 ?!(父親重男輕女且兄弟不想我介入分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我國民法規定,女方的繼承權與男方一樣,沒有男女之別,您可以先就您父親的財產作統計,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innielin 102-10-07 21:02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A先生欠我們錢,開了一張本票給我們,

但現在A先生過世了,

若我們拿著本票到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會直接就A先生所留存之遺產進行執行嗎?

還是我們仍舊必須與A先生之繼承人(A先生之兄弟姊妹)進行訴訟才能拿回這筆錢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7 21:1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本票執行僅就票據作形式審查,也就是僅能原則上僅能就發票人執行,又有關繼承人的部分,涉及複雜的繼承問題,因此法院將於以駁回。

2、因此本案須就A先生繼承人起訴,且僅能就A先生之遺產範圍追償。

winnielin 102-10-07 20:49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A先生欠我們錢,開了一張本票給我們,

但現在A先生過世了,

若我們拿著本票到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會直接就A先生所留存之遺產進行執行嗎?

還是我們仍舊必須與A先生之繼承人(A先生之兄弟姊妹)進行訴訟才能拿回這筆錢呢?

謝謝!

有關本票聲請強制執行的程序,實務上並不能夠直以本票聲請強制執行,而是要先以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後,才能以本票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發票人之財產或所得取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kelly 102-10-07 20:36
請問律師先生, 大陸配偶92年嫁來台, 才3年先生就過世了, 當時剛生了孩子, 也還沒拿到台灣身份證, 身邊也沒懂法律的人, 沒人教要辦拋棄繼承, 而且先生也沒留下任何遺產, 申請低收入戶獨自扶養孩子長大, 多年後的今日突然接到法院強制扣薪的執行命令, 才得知先生婚前86年時有向銀行借信用貸款未償還, 現本金為18萬, 本息合計52萬, 一時真不知如何應對補救, 請問律師先生, 這樣的狀況一定要被扣薪清償債務嗎, 能依什麼法律程序來解救嗎? 應該要先做些什麼呢?
建議還是提出異議之訴 本金才18萬 利息是否有多算 可以考慮看看
賴賴 102-10-06 19:46

你好

我想請問 如果跟元配離婚小孩

那跟第二任有小孩登記

那以後出事了 遺產繼承權誰會是優先?  是第一任的小孩 還是第二任的小孩?

繼承權沒有甚麼優先的問題 原則上就是配偶跟子女共同平均繼承 只要是你的子女 不問在哪段婚姻關係中 跟哪個配偶所生 都一樣有繼承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4 13:48

 都有繼承權,繼承份也都相同,即使養子女非婚生子女經過準正,都是一樣的。高雄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www.wewon.com.tw

Liu 102-10-05 15:34

想請問律師民法第417條所指"受贈人的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死亡妨礙其為贈與撤銷..."的相關問題:

           1."故意不法"是否必須構成犯罪(ex.侵占/詐欺...)?

            2."致死"是否有直接或間接之分?

乙約定分別贈與房屋一棟予乾兒子甲及親生女兒丙,若受贈人甲某日將贈與人乙的銀行存款全數提領一空,致乙大怒後心臟病發身亡,贈與人之繼承人丙可否主張撤銷乙對甲之贈與

感恩不吝為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