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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小妹 102-04-10 10:07

我的大伯已過死7年多,我父親是排行老四

當年他走的時我們家不知道有要做拋棄繼承的事情,也不知道有這個法條的存在

一直到我大伯過死4-5個月後,我大姑新買的房子查封,此時我們才知道

原來我大伯有債務,但當時已經錯過”拋棄繼承的時間三個月”

而因債務查封的新房,(欠銀行的)隨後我大姑丈因此事非常憤怒

我大姑丈他家是有錢人,他很痛恨我姑姑的娘家也就是我們

所以在我姑姑嫁過去後,他就不准我姑姑與我們這邊的人有任何來往

從那時起我們也就真的在也沒有任何來往,連一通電話都沒有

當年因我大伯欠銀行債務,而害他們被查封新家

我姑丈整個大抓狂,不過當年他自己有請律師去處理這件事情,並上了法院

最後法院有判給我大姑姑,什麼(專業名詞忘記了)

反正我大姑現在已經不具有繼承我們家這裡任何債務等。

 

而大伯欠銀行的這筆債務,隨後也由我的父親處理好並也償還了

但是當年來查封的人說,我大伯還有欠政府稅金

大伯離婚小孩,我的爺爺奶奶也不再人間

大伯在世前,中風住進養老院,就在養老院的這段期間內

大伯被做了人頭戶,應此欠下不少政府的稅金

另外我大伯實在沒什麼錢,所以當年埋葬時我們還替他申請了”貧戶”,

所以可知我大伯其實很窮,所以怎麼可有錢,更不可能有留下任何財產

 

現在問題來了!!這筆稅金到底有沒有存在

因為我們在想如果真的有這筆稅金的存在,

政府那邊應該會追討,但從我大伯走了到現在已經7年了

政府這裡從未對我們做催繳動作,也沒公文來函

另外聽說政府追繳期間是5年,5年後是否還會在追繳呢??

以及我們家跟大伯30幾年沒有來往,也沒有住在一起

請問這樣我們還算是法定繼承人嗎??(就算當年沒有做拋棄繼承

而現在如果追討起稅金部分,我們家有需要償還這筆債務嗎??

另外因為我們家已經錯過當年的”拋棄繼承的動作”

因此很怕會因為這筆天外飛來的債務來拖垮我們全家。

 

不久前我們家突然多了一筆日據時代的土地

而有代書意願向我們收購這筆土地

如果該筆土地買賣成立,不就需要先繳清欠的稅金部分

但是已大伯人頭所欠的債務稅金到底有沒有存在,還是個問題

想問如果我要查該死者的債務,尤其是欠政府的部分

要如何查詢阿??上國稅局嗎??還是其他單位??

 

另外就以上這樣的敘述,如果我大伯真的有欠稅金

我們家是否還是算是法定繼承人”大伯的債務

如果追討的話,會追討到我父親這邊,那我們這些孩子呢?也要跟著繼承嗎?

 

補充:據當時查封大姑姑家的查封人員說,我大伯欠的稅金大概是好幾千萬,

但如果我們的土地買賣成了!!所賣的價格也不夠償還稅金的部分,

所以我父親就說如果真的有該筆稅金債務,那他就不願意賣這塊土地

因為我們賣土地的價格不過也才幾十萬,稅金卻高達幾千萬

實在多到我們不知該如何處理!!

還請各律師幫幫我給小妹一點意見!!

葉小妹您好:

您好像對大伯的有沒有欠稅會不會影響仍您們家很困擾,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欠稅原則上只及於被繼承人的遺產,不會再去追其他的繼承人,除非,否則跟您爸爸和姑姑沒有關係。

二、當然如果是共有土地分割的話,那麼可能會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須要土地共有人分擔。

三、至於有沒有欠稅,可以由大伯的繼承人,例如您爸爸向國稅局去查。

 

我提供的意見,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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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執行法第7條第1項規定「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為此,只要執行機關於五年內之最後一天以前曾執行過,還可在執行五年,亦即需超過十年才能真正免責。否則就需待遭追討時,再以訴訟主張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未能拋棄繼承,及顯失公平進行處理。

葉小妹 102-04-10 12:22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葉小妹您好:

您好像對大伯的有沒有欠稅會不會影響仍您們家很困擾,我提供一些意見 ... (恕刪)

律師:

感謝您的說明,目前我父親及他的兄弟姊妹(除了大姑姑)

因當年都沒有做拋棄繼承權,所以就這樣情況來說

我父親及其他伯叔姑,是不是都已經算是繼承

還有連同我的這些晚輩們,是不是也已經算是繼承人了?!

如果當初沒做拋棄繼承,而現在要拋棄繼承行嗎??

就我知道的繼承順位以亡者為中心計算例下

但是我大伯已離婚沒孩子、我阿公阿嬤也不在

所以就順位來說就是我爸爸及他的兄弟姐妹

第一順位:配偶與直系卑血親(子女、內外孫子女......一直到沒有為止)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姐妹
第四順位:內外祖父母

另外從二順位後沒有代位繼承權的問題對吧?!

所以就這樣的順位來說,我與我弟弟及其他晚輩們都不是繼承人是吧?!

如果有代位繼承的話,我與弟弟都要做拋棄繼承對吧?!

尤於我與弟弟都已經成年23、24現在辦拋棄行嗎??要如何辦理

另外的土地問題,其實那塊土地是天外飛來的,一直以來我們都不知道有這塊的存在

而那塊土地是我阿嬤的第二任先生所有,不過都已不在人世

是到近日有代書找上我們說,我父親及他的兄弟姐妹是這塊地繼承人之一

就在我們快談好之餘,才想到大伯稅金之問題

所以如果買賣成立了!!我父親不就要先將大伯欠的稅金償還才能拿剩餘的款項

但是目前我父親到底是不是我大伯的繼承人,我實在不知道

也不清楚我與弟弟是不是上頭所說的”代位繼承人”。

以及大伯是否真的有欠這筆稅金我們到今日也還不知道,

而如果真的有這筆稅金的存在,

為何大伯過逝7年了~政府並沒有對我們提出追繳動作也並沒有提出公文說明

而我聽說政府追繳稅金的時間是5年,5年過後是否還會繼續追繳也是我想知道的部分。

另外查死亡人的債務,只有繼承人可以到國稅局查,那其他人都不行嗎??

實在有點複雜阿~

葉小妹 102-04-10 15:48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7條第1項規定「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 ... (恕刪)

律師:

感謝你的說明,不過這個條文對我來說,實在有點看不太懂,能否白話一點說明阿??

所謂的"五年內",是必須由政府機關來函訂自何時開始計算起的五年內?

還是從親人逝去起的開始計算五年內??

在我大伯逝去到近日剛好已經7年了~這段期間內我們從未收到來至政府機關的來函

或著是通知我們償還債務的相關書面,如果現在做了我的父親做了"拋棄繼承"還可以嗎?

teetree 102-04-10 00:16

各位律師好:

在此請教一下,

繼承人留下房子一棟及債務800萬

(該房子沒有800萬的價值,亦無設定抵押權)

請問限定繼承繼承人想保留房子不被拍賣,

是否可以先將房屋鑑價,算出得繼承金額,再以固有資產向債權清償所得繼承部分?

 

麻煩幫忙解惑,謝謝!

teetree您好:

 關於繼承債務處理的問題,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您所提的方案,房子是可以鑑價,但是用來與債權人談判的條件。

能不能保留住房子,還是要與債權人溝通。

我提供的意見,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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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102-04-09 23:08

律師你好:

近期父親繼承一筆土地,但是土地上有農作物,還有鄰居侵佔到我們的土地,我想貼一張公告,

請地上農作物於時間內移除,不知給於緩衝期限是多少?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4-13 20:20

建議以存證信函方式處理較妥,另期間以30日為適當

紀先生 102-04-09 22:06
律師好: 有關遺產繼承問題請幫我謝謝. 關係說明:被繼承人:F 繼承人:A.B.C.D.E共五人 被繼承財產生前及身故後之財產狀況: 動產1.2.3.4.5共五棟 現金500萬 公司1間 自小客1輛 系爭問題: 1.F生前將公司及動產1口述贈與A (94.02.01已辦理過戶登記) F生前將動產2.3二棟口述贈與B.C.D.E (尚未辦理過戶登記) 2.F於102.02.28身故. 3.A要求繼承F的動產2.3.4.5及現金 4.請問大律師: 一.依法院判決及大律師見解分析A.B.C.D.E應如何分配較為公平 二. B.C.D.E是否可主張A已受贈F的公司及動產1棟從遺產中扣除之. 三.其他 有感謝~~~
尚未辦理過戶部份屬於遺產,應依法分配。至於生前獲得贈與繼承人,其贈與原因如係結婚分居營業,且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未反對該贈與財產不得列入應繼財產計算,則該贈與財產應列入應繼財產計算,並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獲得贈與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紀先生不好意思,

您在我的版上留言提問,因為諮詢家回覆系統似乎有些問題,所以在這裡向您回覆。

我已看到似乎有許多大律師回覆您的問題,提供很寶貴的意見,您可以詳加參考。

紀先生 102-04-09 22:04
律師好: 有關遺產繼承問題請幫我謝謝. 關係說明:被繼承人:F 繼承人:A.B.C.D.E共五人 被繼承財產生前及身故後之財產狀況: 動產1.2.3.4.5共五棟 現金500萬 公司1間 自小客1輛 系爭問題: 1.F生前將公司及動產1口述贈與A (94.02.01已辦理過戶登記) F生前將動產2.3二棟口述贈與B.C.D.E (尚未辦理過戶登記) 2.F於102.02.28身故. 3.A要求繼承F的動產2.3.4.5及現金 4.請問大律師: 一.依法院判決及大律師見解分析A.B.C.D.E應如何分配較為公平 二. B.C.D.E是否可主張A已受贈F的公司及動產1棟從遺產中扣除之. 三.其他 有感謝~~~
趙璧成 () 102-04-09 23:38
二、如A係因結婚分居營業而受贈公司及動產1棟,則其餘繼承人得主張將該等部分加入應繼遺產分配。 一、雖動產2、3尚未辦理移轉登記,但若贈與有效,則A負有移轉之義務。然而,若前開贈與係因結婚分居營業而受贈,A亦得主張應加入應繼產。 再者,法院通常會委請第三人鑑定遺產動產動產之價值,再依應繼分之比例分配。 以上供參,如需詳談請mail或來電。

民法第1173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因此倘若F生前將公司及一棟房屋贈與A,係因A結婚分居營業,且贈與時,F沒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則該等財產可列入應繼遺產之計算。

至於遺產應怎麼分配方屬公允,須檢視相關資料方足以評析,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Gwen 102-04-09 16:11

Hi,

有限公司負責人死亡(102/2/14)要變更負責人,但負責人的繼承人辦理拋棄繼承(已委律師辦理但尚位完成)並未於1個月內選任遺產管理人

因變更負責人要股東簽名同意書,但原負責人無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請問可以由誰代表簽名?或者是否仍要選任遺產管理人以代表?選任遺產管理人是否需要到法院公告及如何申請?

感謝

 

 

dodo 102-04-08 23:20

事情發生在去年年初,我妹在網路上輾轉認識了兩名男性,他們表示可以給我妹當店長,由我妹口中得知因父母雙亡我和我妹有繼承遺產後,以當店長需要提供財力證明為由,要求我妹申請財產清單和需要借用他的多個戶頭給公司使用,對方看到財產清單時,就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我妹去申請權狀說公司要登記,(我妹比較單純,和一般人比較不一樣,事後我有帶他去做智力鑑定,測出來是輕微智能不足,另外有申請輔助宣告,目前等結果中)我妹就將權狀都交給對方,又跟我妹說公司有匯錢進她的帳戶,要我妹以現金方式提領出來(原本權狀和帳戶都是由我保管,對方都叫她重新申請,還挑撥我和妹妹,說那個戶頭,你姐姐根本沒在裡面存錢,那些錢是公司匯進去的,我妹沒有明確的判斷力,也沒來問我,就認為錢是對方的,因而都提領給別人),後續又以店長要簽名,給他簽了很多文件,(她和我妹聯絡的電話也是叫我妹申請給他的)前前後後半年多,到了去年九月,才告訴我,她好像被騙了,我去查才知道,戶頭的錢被領光約一百多萬,動產也被設定上千萬的抵押,事後我去報警,對方也還陸陸續續有和我妹聯絡,有通話的部份,我們就有錄音,但我們的證據很薄弱,設定抵押的部份也都是我妹自己簽的名(她今年24歲),錢是我妹自己領給對方的,事情發生的過程,我妹也記得不太清楚,對方都用假名,好在警察很幫我們,今年一月抓到人,現在檢察官有對他們提起公訴,原本我有找一個律師,但因是在高雄開庭(我們住北部),律師覺得太遠,刑事的部份叫我另外找律師,但很臨時,事情也很複雜,我也沒有認識的,禮拜三(4/10)就要開庭了,律師叫我自己帶妹妹去,我妹以被害人的身分被傳喚,我是不是要另外請律師比較好,是不是應該準備些什麼??我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對方看到我,但我妹又沒有辦法自己去...

既然對方已遭起訴,你妹妹主要是以被害人的身分去作證。若這次不能去,先打電話傳票上承辦股書記官請假,並告知你妹妹的智能狀況無法獨自前往作證。另外若不希望與被告面對面,之後也可跟法官表示希望可以「隔離訊問」。

一、既然檢察官已經起訴了,客觀上的證據應該就不會很薄弱。二、請確認一下開庭傳票上是記載「準備程序」還是「審理」,傳喚的身分是寫「證人」還是「告訴人」,因為如果不是於審理期日以證人身分傳訊的話,本人是可以不去的,這部分可以委由律師代理出庭陳述,就可以避免你身分曝光的問題。三、既然已經起訴了,記得要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可以的話也記得一併嘗試聲請假扣押看看,以免被告脫產。四、時間緊迫的話,記得先提供「起訴書」給律師看,有經驗的律師看完起訴書應能進入狀況。五、以上,謹供參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庭期很逼近,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本所有登錄高雄,得於高雄執行律師職務,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BLUE 102-04-07 10:33

我是今天逛網站時,無意中逛到這個網頁,才知道這個新天地,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因為我自民國96年結婚迄今,育有一子,與先生共同分擔家計3萬多元,一直到去年才發現自己完全沒存款,而且這件事我也一直沒告訴娘家,導致自己長期的精神壓力很大,所以擔心再生育子女,所以一直推托夫妻房事,但先生也從未關心我心裡的壓力,只以「我從來不覺得錢是個問題」為由敷衍我,而我也一直隱忍,為了家庭和諧,小孩也生了,今年6歲,但其實我心裡長期真的被錢壓得喘不過氣。

去年12月有次對先生說話大聲,當晚他就拿給我一張離婚協議書,他主張他受到(未履行房事)精神壓力及教育兒子要我每月給他3萬元,直到小孩20歲,另外,我名下有間套房也必須過戶給他,我每2個禮拜才能看到兒子一次,我看到後真的很心寒,從那之後,我們的感情每況愈下,我才終於和娘家求助,但我一直不敢跟他說。

其實,自民國96年開始我聽先生的話,換了手機號碼,手機申辦人是我先生,所以他可以隨意去調我的通聯記錄,去年11月至2月間,因工作原因加上家務事找人訴苦,在深夜、凌晨有電話簡訊的通聯記錄,因對象是異性,加上我工作的時間較長,也常常會忙到半夜,所以先生發現後,一口咬定我是出軌強迫我要簽夫妻共同生活約定書,內容要求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夫妻義務等5項。從那之後,我被迫調整工作,其間他不停的要求我簽約定書,不然就是離婚協議書要我二擇一,我也因此身心俱疲,才找身心科希望能舒緩精神上的壓力,連醫生都說,我已經忍的夠久了。

不過從今年3/14,我先生以去年我11月-2月的通聯記錄為引爆點後,我就不敢返家甚至看小孩,因為回到家我的心裡壓力就很大,就很怕,也不知為何在怕,甚至一想到要回家我就會大哭,我也不敢接先生的電話,因為覺得他很可怕,但最近我先生傳簡訊,一反常態以前威脅我的口吻,說「就算妳生病了,也是老公帶你去看醫生」,但我現在聯想到我先生他個性陰晴反覆的態度,就覺得很可怕,甚至他4/1來跟我談時,(當時有個女同事陪同)我也跟先生說了是長期錢的壓力,讓我崩潰,跟本沒所謂第三者的問題,協商每月匯款錢的事情後,我也允諾會匯錢,但希望他能給我一些空間,原本以為可以安靜一段時間,但他現在又要一直強迫我回家,真的讓我好莫名的害怕,因為他都一直要別人照著他的意思去做,一點都不替人著想,我真的忍了很久,我才想請教關於精神保護令,需要什麼證明文件?是不是要檢具醫生的診斷證明,如果有對方傳簡訊都可以當做佐證嗎?還要請律師寫訴狀紙,因為我有上網瀏覽網頁,但還是不大懂,想請問專業人士,謝謝!

另外,夫妻間財產如未約定,是否是法定財產制,因為我先生在外貸款不少錢,又在投資股票,這也是近年來我一直將錢投入家用的原因,否則家庭就無法維繫下去,因為他的錢光每月在清償負債及個人支用外,其他的就是生活費,所以我很擔心,如果有天我們離婚後,我還要背他的負債,結婚前我是無債一身輕,結婚後,又以我的名義在外借錢,到現在還在清償,以我的名義的部份,我自已背都沒關係,我只是怕還要幫他負擔他的部份,所以要請教所謂的「拋棄繼承」,適用於夫妻關係存續的狀況嗎?還是兩人有一方,不在人世,才能用這個詞嗎?因為我上網查了一下,好像都是有人過世,才會提到這個詞彙,還是我能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嗎?要怎麼做?

您好,

      1.目前看來,因您丈夫並未對您為任何肢體上的暴力行為,雖然仍然可以精神上暴力為由申請保護令,但成功的機會不高。建議先行蒐集相關的診斷證明以及每一次要求您簽的約定書,如果沒有辦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作為日後請求判決離婚的事由(不堪同居之虐待)。

2.法定財產制是針對離婚時"婚後勞力所得"去做一個分配,所以無論是婚前的自有財產,或者是受人贈與財產,都不會列入分配。如果您的套房是婚前就已經購買的套房,是不需要拿出來分配的,反而是丈夫名下的財產扣除貸款等負債後,如果還有剩的話仍然需要拿出來分配

      3.拋棄繼承部分,原則上一旦離婚,您與丈夫婚姻關係消滅,互相也不會是繼承人,無所謂拋棄繼承;如果沒有離婚,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在知悉得繼承時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並通知後順位繼承人。就算沒有拋棄繼承,現行法下也只需要拿繼承財產去償還繼承債務即可。

小鐵 102-04-04 21:33

您好,請問一下~我是阿公的孫子....

原因是阿公在二年前過世了,但阿公生前並沒把土地房屋繼承權轉交給任何人~

但阿婆還在!!

現在阿婆是我們家在扶養~

阿公有四個兒子、二個女兒~

大伯現在人在北部,從來不關心阿公、阿婆,之前阿公過世了,現在也不幫忙養阿婆~

二伯現在人在關,還沒關出來,但關出來應該也會來要這筆繼承的事,同樣的,當初也沒有在養阿公、阿婆~

三伯就是我老爸,也就是我們家在養阿婆,而阿公過世了,現在原本阿以家中的一些電、稅也都是我們在繳~

四伯,下落不明,對阿公、阿婆的事都不過問~

二個姑姑也都對這個繼承沒有想碰的意思~

家母說,要把阿公原本住的房子賣了,因為現在那邊沒有人在住,而且都沒有任何一個親戚想處理~加上一些錢都是我們家在繳的~

但幾個長輩們只有想到,處理完後,賣的錢想要分~

想問的是,阿婆還在世,沒有辦法把這個繼承直接轉讓給阿婆嘛?

一定還要各子、女的印鑑才有辦法處理這個繼承嗎?

重點是,找不到人、連絡不到、不想處理的長輩,這樣我們會很麻煩~

而且阿公之前的戶籍,是在我們家上,所以帳單等的,一直寄來我們家~

沈恆 (沈律師) 102-04-04 22:13

繼承人是四個兒子、二個女兒及阿婆共七人,沒有人可以單獨出賣遺產。若其他繼承人不出面共同協議處理,只能透過法院訴請分割遺產。以上謹供您參考。

如果?在你阿公死亡當時,?你的阿婆所有之財產比你的阿公少時,你的阿婆即可以針對阿公的所遺留之財產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他剩下的財產再由你的阿婆與其他六名子女共同繼承,每個人各分配七分之一。(若繼承人未依法拋棄繼承,因目前已超逾拋棄繼承法定期間,已經不得拋棄繼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4 22:45
回覆 小鐵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一下~我是阿公的孫子....

原因是阿公在二年前過世了,但阿公生前並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基本上您要先拿到完稅證明,再去辦登記。剩餘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阿偉 102-04-03 21:44

請問 民國43 祖先借人25000國幣 並且 對方押權狀以及借據借據上註明四年後若未贖回即可變更土地所有人 土地價值500國幣
因為一些古字看不太懂但大約上都還清楚瞭解內容
可是對方已經辦理權狀遺失並於民國96年申辦繼承並且已申請新權狀且劃分土地
當初是怕他家境怕他不是很好過 祖先說如果人家不好過不要逼人家還錢
現在他家境還算不錯 想要跟他討這筆債 還要的回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23:18
回覆 阿偉 的發言內容:

請問 民國43 祖先借人25000國幣 並且 對方押權狀以及借據借據上註明四年後若未贖回即可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本件依您所述,本件相關之請求權應該已超逾15年之消滅時效期間,而罹於消滅時效完成,若提告請求返還借款或者移轉動產所有權登記,對方依法得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提起訴訟恐難具有實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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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e 102-04-03 21:12
我祖父68年往生有留下一筆土地.一直都沒辦理繼承.土地所有人還是我祖父的名字.我祖父生有2女一男.大姑(養女)歿.二姑(歿).我爸(歿).我有2個問題想請對於土地繼承專家幫我回答.
1.我要辦理繼承.是不是要.我大姑.二姑的子女的印鑑.(她們的配偶也要嗎?)
辦理放棄繼承.
2.我大姑是養女.因為日據時代都是用手寫的.嫁出去後.父母欄裡就沒我祖父祖母的名字.我辦理除戶謄本時.大姑的父母欄就是他生父母的名字.沒我組父母的名字.那我大姑她們是否還有繼承的權利?
sing 102-04-02 13:18

祖母過世後留下公寓一戶,有繼承權利的有三人,爸爸佔二分之一,堂哥及堂妹各佔四分之一,因為爸爸有欠銀行錢,銀行已經申請查封,
想請問如果房子銀行法拍,拍賣後的錢,是不是銀行最多只能扣爸爸那二分之一的錢,另一半的錢還是得歸還堂哥及堂妹??

銀行只有對你父親有債權 當然只能就你父親持分賣得價金受償 不過如果銀行是有抵押權 那就在設定範圍內或債權額內可以獲償

sing 102-04-03 22:3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銀行只有對你父親有債權 當然只能就你父親持分賣得價金受償 不過如果銀行是有抵押權 那就 ... 

請問銀行撤回查封需要多久的行政時間??

淑真 102-04-01 15:46

你好我有一個同事四十幾歲最近收到強制執行令說要扣薪1/3起因是多年前(約12~14年)他媽媽過世前欠銀行卡債因為它是長女當初因家貧也未繼承任何遺產,所以當初未拋棄繼承現在要扣薪了他根本無法活連上班都快放棄,麻煩大家是否可以給他一些法律上的協助他都快自殺了

保羅 102-04-13 09:16

目前不是已經全面改成限定繼承??若是限定繼承,資產負債相抵後,即使仍有負債,仍無須繼承負債!她是保人還是?可以請他把案情再描述得清楚一點嗎?

傷心人 102-03-31 19:15

如果生母與生父在有生之年不與我相認, 待生母往生之後是否可採同母異父手足的頭髮做親子鑑定恢復親子關係與爭取與其他同母異父手足繼承原生母財產??或是親子鑑定只有有生之年才有效??生父無任何親身子女親子鑑定只有有生之年才有效??

疑似生父的人選目前生父不是中華民國國籍, 但我已查到生父國外居住所, 但生母為中華民國國籍我要如何與生父確認親子關係??因為生父名下只有一名養女,生父財產龐大, 我要爭取一起分繼承財產, 尤其生父目前不在台灣, 生母不承認親子關係, 生父也不承認親子關係情況下, 要如何爭取並正名我的血統?? 

目前的養母也不是生母但身份證為生母, 是否要再打否認親子關係的官司??

但若打官司後, 她也不承認收養我, 那身份證上父母都空白, 我要姓何姓??

 

 

傷心人 102-03-31 03:25

請問我母親其實是我養母,但身分證上偽造成生母 但是養母對我很不好, 若迫我簽拋棄繼承或是將財產全部歸給她名下兩兒子, 我要如何爭取分繼承財產??此外如果她的妹妹可能是我生母, 在有生之年或往生後要如何證明親子關係??及繼承權??

 

一、在法院判決確認你與母親無親子關係之前,你與母親仍有法律上之親子關係。二、母親於生前要將其財產移轉給何人都是她的權利,惟一旦變成遺產繼承人至少有特留分,除非以遺囑記載不孝行徑剝奪繼承權。三、繼承乃需被繼承死亡時始發生,進而有拋棄繼承,故事先要求拋棄於法不合,不生效力。

小李子 102-03-31 00:08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03-30 23:46 文章人氣:1個人積分:2 律師您好: 我的朋友父親兩年前過世(遺產少於負債,負債共280萬,欠於4家銀行),然後在一個月內辦理了限定繼承(我朋友和他弟、媽媽共3人)。遺產中有一房子以210萬出售,該款項也被兩家銀行收去,之後就沒有其他家銀行再來要錢。 約一年前我朋友他們自己賺錢、貸款買了一間舊公寓(登記在我朋友媽媽那),可是3月29日的時候,突然有一家銀行會同書記官前來查封新家。 我的問題是: 1.為何已經限定繼承了,遺產也處分完畢,我朋友現在卻變成債務人,然後來查封新家? 2.我朋友全家人都沒收到支付命令,所以債權人和法院是依照什麼法條來查封新家? (如果有收到但是遺忘了,那有什麼補救方法?) 3.在個資法部分,債權人是透過何種管道知道我朋友媽媽買了房子? 麻煩您解答了,感謝~~~
1.執行名義可能是對被繼承人的 因為繼承關係 所以聲請執行繼承財產 2.可以考慮提異議之訴 確認債務關係不存在
小李子 102-03-30 23:46

律師您好:

我的朋友父親兩年前過世(遺產少於負債,負債共280萬,欠於4家銀行),然後在一個月內辦理了限定繼承(我朋友和他弟、媽媽共3人)。遺產中有一房子以210萬出售,該款項也被兩家銀行收去,之後就沒有其他家銀行再來要錢。

約一年前我朋友他們自己賺錢、貸款買了一間舊公寓(登記在我朋友媽媽那),可是3月29日的時候,突然有一家銀行會同書記官前來查封新家。

我的問題是:

1.為何已經限定繼承了,遺產也處分完畢,我朋友現在卻變成債務人,然後來查封新家?

2.我朋友全家人都沒收到支付命令,所以債權人和法院是依照什麼法條來查封新家?

(如果有收到但是遺忘了,那有什麼補救方法?)

3.在個資法部分,債權人是透過何種管道知道我朋友媽媽買了房子

麻煩您們解答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3-31 01:44

可能是繼承人未依法完整跑完限定繼承程序,因為既然知道有欠4家銀行,就不應僅對其中2家銀行清償,否則另2家銀行的損失可以請求繼承賠償。既然另2家銀行債權人,就可以聲請假扣押取得執行名義,繼而可以合法調閱債務財產資料。以上謹供您參考。

阿熊 102-03-30 18:55

我從小被外公外婆養大.爸爸那邊的事.我不太了解....
過年前突然收到戶政事務所的通知單.跑去問.他們說我同父異母的姊姊生的小孩沒有報戶口.因為找不到她的人.就通知我.....
還有另2個哥哥.沒結婚沒小孩.姊姊的小孩全被社會局的帶走了(哥哥姊姊他們是同父同母)
我完全不知道他們在哪裡.現在做甚麼..只知道他們不務正業.吸毒.偷竊.有案底...
它們生小孩沒報戶口.都會找上我了....如果哪一天他們死了.在外面欠的錢會不會找上我
有人跟我說.真的找上我.那就去拋棄繼承啊.我根本不知道他們死掉的話.要如何拋棄繼承.收到法院通知的時候.拋棄繼承的時間也過了吧?

顏寧 (顏寧律師) 102-03-30 20:04

 您好,

不用擔心,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可知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故您只要於知悉有繼承之時(即被繼承死亡)起三個月內,為拋棄繼承即可。

顏寧律師

您好,

      1.繼承順位上,您是第四順位,也就是說必須您的父親、祖父母以及同父異母兄弟姊妹的外祖父母都去世才會換您繼承

      2.現行修法後繼承法,如果沒有繼承到任何財產,可以主張對於繼承債務不負任何清償責任;就算繼承到的財產不夠清償繼承債務,不夠的部分也不需要清償

joe 102-03-29 21:18

近日得知家父擔憂叔父過世遺留債務約50萬
幾位叔父和兒子決定拋棄繼承
家父擔心祖父母年紀大無法承受
決定隱瞞叔父過世的消息
請問有蛇麼方式能保障所有繼承
以及不讓祖父母知道ㄉ方式
拋棄繼承需用到祖父母的印鑑.....
限定繼承能否解決?
向法院書面告知情況?
還是有更好ㄉ方式?

 

林智群 (klaw) 102-03-29 23:01

就由一個繼承聲請限定繼承,一旦通過效力及於所有人,不會用到祖父母的印章

顏寧 (顏律師) 102-03-29 23:30

 按民法第1148條修正後新增第二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應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上開條文即為全面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依據。

是此,若債務大於遺產,也僅於遺產數額為限,繼承財產不受影響。

初步回答至此,如有疑問歡迎來電來信。

 

韓皓雲 102-03-29 09:02

各位律師好:

請問母親往生後留下一棟房子 家中除了父親還有妹妹弟弟可以繼承 因媽媽有口頭跟舅舅說過房子留給我跟弟弟繼承 沒有書面也來不及弄 父親和妹妹願意遵照且自願放棄繼承 但是由於父親有卡債問題 我跟弟弟怕沒法繼承繼承後要背負被追討債務請問我該努力處理 才能保住房子 ps房子還有貸款 還有小額信用卡費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17
回覆 韓皓雲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好:

請問母親往生後留下一棟房子 家中除了父親還有妹妹弟弟可以繼承 因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詳細情形必須面談諮詢。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民法第 1174條之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本件首先應釐清繼承人也就是你的母親死亡多久了,如果死亡已超過三個月,則你父親依法即無法拋棄繼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韓皓雲 102-03-30 13:3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法第 1174條之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 ... (恕刪)

律師你好:

母親是今天3月往生 還在3個月內 只是怕銀行打拋棄無效

ugg 102-03-27 20:59

你好:爸爸的朋友開公司, 他的朋友向銀行信用貸款120萬,因為好朋友關係在爸爸朋友的懇求之下, 爸爸名下的房子給朋友做擔保, 土地謄本記載 "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150萬元整" "權利種類抵押權", 爸爸的朋友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 同時也積欠同家銀行其他貸款清償, 雖然日後有償還信用貸款120萬, 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塗銷抵押權, 請問日後房子可以繼承嗎? 繼承後會不會變成要背債?還是銀行會拍賣房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確實已清償信用貸款120萬元,且最高限額抵押權債權債務已確定,則銀行仍應發給清償證明,以利您們塗銷抵押權,若銀行仍不給,則可能需以訴訟來解決.

而本件雖然該房子設定抵押權,但仍可作為繼承之標的,而繼承後,若未履行還款義務,銀行仍可聲請拍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9 23:16

如果房屋價值高於120萬,可以繼承,大不了拍賣還款,

如果低於120萬,繼承了也不會因此波及你自己的財產

樂嘎 102-03-27 14:01

您好:

想請問下,我公公前日因病過世,沒有留下任何遺囑
我老公的大哥,去大陸發展到現在已經有8、9年沒連絡了。
目前需辦理繼承財產房屋,卻無法全員到齊蓋章,辦理。

而大哥這些年來都沒消沒息,沒有任何人知道他人在哪,過得如何。
現在該怎做比較好呢? 報失蹤但卻不能繼承?
若不想共同繼承 還有哪些方法可行呢?


麻煩您,幫幫忙,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03-27 14:09

不用全員到齊,可以先辦理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日後再訴請裁判分割。若有人不想共同繼承,可以辦理拋棄繼承。以上謹供您參考。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7 20:18
回覆 樂嘎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想請問下,我公公前日因病過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必須先申辦遺產稅,再辦繼承登記,相關細節必須當面面談。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102-03-26 17:29

您好

最近家裡收到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存證信函,內容是在說明我爺爺在民國83年6月美金20萬元的債權於民國100年5月從渣打銀行移轉至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並請求繼承清償

我爺爺在民國92年的時候就過世了,存證信函的收件人是我的奶奶、叔叔和姑姑,爺爺過世時因為沒有留下任何遺產,家中無人去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另於這二十年間據叔叔所言並沒有收受銀行的催款通知。

想請教:

1。可否主張時效消滅?

2。存證信函可否不予理會,待支付命令下來時再聲請異議會否太晚?(其實是叔叔擔心他的房子會被銀行假扣押

3。該筆債權如原本時效並未消滅,會否因為這張存證信函時效中斷?

如有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煩請不吝告知。

系爭債權有沒有罹於消滅時效,除了消滅時效期間有無經過之外,最重要的是對方有無中斷時效之事由,本件既然該債權有無存在你的家人均一無所悉,則究竟有無因為系爭債權而遭對方起訴或強制執行,我想你們也是不知道的,建議你們可以設法和對方聯繫詢問一下、確認債權目前是否已取得執行名義,瞭解這些之後再來判斷如何做下一步的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本人先前曾在銀行擔任法務專員多年,對金融實務、債權催收及強制執行等領域均十分熟悉,若有相關問題需要協助或者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尚涉及繼承債務之問題,由於您祖父過世之時間係在民法繼承編修正之前,如可證明因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且由其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則可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32
回覆 晶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最近家裡收到台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存證信函,內容是在說明我爺爺在民國83 ... (恕刪)

別理他。等對方起訴後,看對方拿出什麼證據,再做防衛。沒必要打草驚蛇,是不是?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一、建議全體繼承人(收件人)一同發存證信函回覆,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因實務上資產管理公司會以「存證信函」試探、過濾催收之對象,如果本件確已罹於時效,你們的回函可能會打消他們後續的作為,免掉很多麻煩。二、以上,謹供參考!

回覆 黃毓棋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建議全體繼承人(收件人)一同發存證信函回覆,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因實務上資產管理公司會 ... (恕刪)

主張時效抗辯係以承認債權請求權存在為前提,基於該債權請求權超逾時效期間之時效期間之事實,對於已存在之債權請求權主張依法得予拒絕給付,因此在情況未明之時,直接主張時效抗辯,等同是自認債權存在,屆時對方對債權存在的事實或資料即無庸舉證或提出即可以你們的主張時效抗辯信函構成自認債權存在,將爭點限縮在時效有無完成部分去攻防,相對來講是對你們固守防線的部分退讓 。故建議在如果真要去函的話,不要僅以主張時效抗辯做為唯一主張,或許以主張債權不存在為先,再以時效抗辯做為補充之主張,保留可以爭執的空間會比較好。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ugg 102-03-25 23:14

您好:我與堂弟繼承一筆共用農地,阿公生前用圍籬區分各自耕種,四年前該筆土地有測量,堂弟約一坪地在我的農地內,當時有請他移動圍籬,將那一坪地移入他的土地內,但他沒有移動圍籬,僅打一根水泥柱作標記,而那一坪地我也未使用,堂弟最近要告我侵占, 請問共用地未分割這樣算侵占成立嗎?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是竊佔罪之問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構成竊佔罪。所謂竊佔他人之動產係指違背他人之意思,擅自佔據他人之動產,而侵害他人對於該動產所有權或者支配權。若沒有占據、占用他人土地之事實者,應不構成竊佔罪。
又本件依您所述系爭土地似乎是共有土地,而另為分管協議,若沒有占用該部分分管土地之事實者,則不構成竊佔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34

 這是民事糾紛不會構成侵占

eva 102-03-25 13:47
1.母親之同父異母之兄弟,如他的子女已拋棄繼承有寄信通知我們,母親也要辦理拋棄繼承嗎不辦理會怎麼樣嗎?(因是同父異母所以從來也沒聯絡過)
2.之前有爬文過好像要他兄弟的死亡證明或除戶滕本,這樣我母親可申請的到除戶滕本嗎?全省的戶政都可還是一定要除戶者的戶籍所在地,且由我代為申請?法院也要除戶者所屬的法院嗎還是全省均可?
3.如第二點可申請的到,可否教我完整的辦理過程包括法院的部份
sannie 102-03-24 17:46

我父親生病,醫生說可能只剩半年壽命,以下有關放棄繼承的問題請教各位

我父親生有四名子女
大姐嫁法國(有1子2女),現在回國看父親.3/27會回國外
大哥(1子1女)
二哥(1子1女)
小妹(1子)

1.現在我父親名下有一塊土地聽說並沒有很貴啦,想過戶給二個男孫子.
大哥兒子22歲正在當兵和二哥兒子(今年五月才會滿15歲),
A請問是現在就去辦贈與好(聽說要付一些贈與稅),
B還是等父親死後,寫遺囑直接給二個男孫子(聽說沒什麼遺產稅,但要很多人蓋印章),哪一種方法簡單,
C不論是哪一種方法,請告知,要去哪裡辦法,年齡上有關係嗎,要準備什麼東西,去哪裡辦理呢?
我爸人己住院,若我去代為辦理,總共要帶我,大哥小孩,二哥小孩及我父親等四個人的什麼證件去辦理呢

以目前的狀態,由財產所有人在生前自行處分財產進行贈與,依法並無不可,不過必須注意可能必須負擔贈與稅或土地增值稅等稅捐。至於以遺囑來指定給孫子輩的人,依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本件依您所述係將遺產全數分配給法定繼承人以外之人,當然即已違反持留分,日後如果有繼承人出面爭執遺囑效力,恐怕衍生事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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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27
回覆 sannie 的發言內容:

我父親生病,醫生說可能只剩半年壽命,以下有關放棄繼承的問題請教各位

我父親生有 ... (恕刪)

贈與會被視為遺產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相關細節必須當面面談。

倘需委任、代撰或進一步諮詢,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sannie 102-03-24 17:42

我父親現在癌末,姐姐嫁到法國,
1.姐姐現在回國探親,人在國內,可以先寫好放棄繼承的簽名文件等父親百年後再使用嗎,若是可以,日期是否要留空白,到時後我們再填上日期呢

2.需不需要先到戶政事務所辦好印鑑證明,以備父親百年後,我們再代為申請十份來使用呢

3.若是現在不能先寫好文件放棄繼承的話,父親百年後才可以辦理拋棄繼承,
該準備什麼資料或申請什麼文件寄回台灣來呢

您好,

      辦理拋棄繼承在實務上,法院會要求須提出

1.繼承系統表,就是把所有繼承人(包含所有順位)都列出來。

2.所有繼承人的戶籍謄本(這部分可先等法院通知補正,再拿補正的函去戶政申請)。

3.印鑑證明。

4.通知後順位繼承人之證明。

 本件建議相關文件還是不要在生前完成會比較好,畢竟在繼承開始前為拋棄繼承之行為是有法律效力的問題。至於屆時繼承開始後其人身在國外的狀況,還是可以透過我國註外單位簽、認證委託書授權在台親人辦理相關事宜,並非是完全無法辦理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34
回覆 sannie 的發言內容:

我父親現在癌末,姐姐嫁到法國,
1.姐姐現在回國探親,人在國內,可以先寫好放棄繼承的 ... (恕刪)

您可以委請律師幫您代辦後續拋棄繼承遺產稅相關事務。

 

紀先生 102-03-22 19:19
律師好: 有關遺產繼承問題請幫我謝謝. 關係說明:被繼承人:F 繼承人:A.B.C.D.E共五人 被繼承財產生前及身故後之財產狀況: 動產1.2.3.4.5共五棟 現金500萬 公司1間 自小客1輛 系爭問題: 1.F生前將公司及動產1口述贈與A (94.02.01已辦理過戶登記) F生前將動產2.3二棟口述贈與B.C.D.E (尚未辦理過戶登記) 2.F於102.02.28身故. 3.A要求繼承F的動產2.3.4.5及現金 4.請問大律師: 一.依法院判決及大律師見解分析A.B.C.D.E應如何分配較為公平 二. B.C.D.E是否可主張A已受贈F的公司及動產1棟從遺產中扣除之. 三.其他 有感謝~~~

一、 如果繼承人之間可以協議分割就依協議,如果協議不成由法院裁判分割的話,就必須按照民法第1138、1144條規定依各繼承人的應繼份來分配。假如繼承人之間不包括「被繼承人的配偶」,那麼較為單純,計算被繼承人的「遺產總價值(包含評估動產價值、公司價值等)」平均分配即可。

假如「被繼承人的配偶」是繼承人之一,若其他繼承人為第一順位的直系子女,則每人皆為1/5。若其他人繼承人是第二、三順位之人(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或父母),則被繼承人配偶可分得1/2遺產、其餘4人再均分另1/2遺產

 

二、因為A是在民國94年即受贈且完成過戶,而F在民國102過世,因此無民法第1148-1條適用(繼承發生前2年的贈與,都應算入所得遺產)。但必須檢視當初F贈與公司、動產1予A的原因,假如是因為「A欲結婚分居營業」而贈與A,例如把公司交予A經營就屬於此事由,則依民法1173條規定,應該把此「受贈的財產價值算出(依民國94年時的價值)」並計入遺產當中,並從A的應繼份中扣除。


*舉例說明:假設A受贈的【公司及動產1】:價值100萬;而目前F留下遺產動產2.3.4.5、汽車、現金】價值900萬。則遺產總數=【100萬+900萬】,假設A的應繼份是1/5,原本應該可分得200萬,但因為A已經先受贈價值100萬的【公司及動產1】等同「預先繼承一部分遺產」,所以就目前既有的遺產,只能再分配100萬。

三、關於F在生前,將【動產2.3】口述贈與B、C、D、E之問題。因為尚未完成過戶,因此就B、C、D、E而言,他們只取得了「請求F將【動產2.3】完成過戶」的債權;但因為F已經過世,且尚未完成遺產分割,因此全體繼承人均繼承了「F應將【動產2.3】過戶給B、C、D、E」的債務。就B、C、D、E而言,等於債權債務合一了,自己是債權人也是債務人,依照民法344條規定,這個「請求F將【動產2.3】過戶給B、C、D、E」的債權債務關係就消滅了。故直接將【動產2.3】列入F的遺產中進行分配即可。

ohohokla 102-03-22 14:06

各位先進好~
本人目前有銀行追討亡父債務訴訟要進行~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原因及經過:
1. 本人自幼(6個月大)父母離異,我跟姐姐歸父親,自幼皆由內祖父母撫養大,戶籍一直在父親這邊,父親則另娶繼母,後續又生下同父異母的弟妹~
2. 父親(戶籍地為斗六)於87年12月用農地跟農會借款150萬(保證人為繼母),本人當時(86/02~90/08)於外地打工住宿求學(虎尾),未住家中~
3. 父親於91年1月意外過世,本人則是已於90年9月於台中服役,父親過世時當兵滿4個月~
4. 亡父遺留財產價值約158萬,當初因不知悉亡父有債務的情況下沒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在繼母的安排下本人與弟弟(共同持有)繼承了約20萬5000元價值的土地,故本身僅繼承1/2,姊姊及妹妹當初皆未繼承遺產,其餘遺產皆為繼母繼承~
5. 法院於102年1月寄來支付命令通知,內容為說亡父當初於農會土地貸款的150萬於90年1月就不支付利息,該抵押土地(繼母繼承)於93年拍賣後尚金額不足以支付清償,故連本帶利及違約金共需付約106萬,找我們這些未拋棄及限定繼承子女要錢,在此之前(93~102),農會未對於我們這些子女有任何催款通知~
6. 本人(以及亡父全部子女)已提出異議以及答辯書,法院通知將於下週末開庭~
7. 自事發後,繼母皆避不見面,只能依靠我們自行處理~因當時本人已經成年(弟弟當時未成年),故本人想主張"當時不知債務","債務遠大於所繼承遺產"以及"非同居共財"等等~

8. 因農會於民事準備書狀上自行猜測我於假日或過年有回家跟亡父團聚就應屬"同居共財",以及推論本人應該知情債務等等~本人非常不認同~故請教各位先進:

問題:
1. 對於同居共財的認定是借款發生日還是繼承日(亡父身亡)或者其他?
2. 請教上述兩點是否可主張非同居共財(尤其是當兵期間)?
3. 如果可以需要準備什麼證據?
4. 如果外地住宿的合約書已經超過10年找不到了,直接找當時的房東背書簽名畫押或者請當時的室友開立證明文件(證明未同居)是否同樣有效?
5. 如果於11歲~16歲(約民國80~85年)非個人意願曾與父親同住,"曾經"是否也算同居共財?
以上問題懇請法律先進解惑~謝謝

PS. 本人目前在台中工作,開庭法院跟農會都在雲林~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03
回覆 ohohokla 的發言內容:

各位先進好~
本人目前有銀行追討亡父債務訴訟要進行~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ohohokla 102-03-24 14:44

 本人在台中工作~開庭法院跟農會都在雲林~

沙菈 102-03-22 14:03
我本身成年,目前有負債(信用卡.信貸.現金卡....等債務)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我有一個妹妹已成年未婚.沒有負債

請問:
如果我媽媽往生之後我辦理(拋棄繼承),讓妹妹去繼承媽媽的所有財產

請問我的債權銀行可以追到我妹妹那邊跟她討我欠的卡債嗎??

如果要辦拋棄繼承.正確的時間點為何??
現在趁媽媽健在的時候去辦??
還是媽媽往生後的2個月內去辦都算數??

@@假設我妹妹真的會被銀行追討我的欠款,那她該如何自保??

還是有更好的建議給我??..............感恩回答者大德^^

1.如果你妹妹沒有擔任你的借款證人的話,銀行沒辦法向你妹妹來追討你積欠的款項。
2.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被繼承人生前是無法拋棄繼承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藍 102-03-21 10:56

律師您好:奶奶去年過世,家父與家母均不在,小弟與姑姑有繼承問題,姑姑避不見面。昨日小弟收到姑姑委託律師來函要求小弟於7日內至該事務所處理遺產分割事宜。請問1.小弟是否一定要在7日內去協商若不去對方接下來會怎麼作?2.小弟是否也該找律師商討如何應對,在商討前小弟該如何匯整資料可讓律師清楚了解案件。3.請問是否有推薦律師小弟該如何比較那位律師較適合也較有經驗?

謝謝大律師的協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遺產分割得以協議方式為之,如無法達成協議,可請求法院裁判,既然另一繼承人已委請律師處理,建議您亦應委任律師為您妥善規劃,並且陪同進行相關協商,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藍 102-03-21 13:26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遺產分割得以協議方式為之,如無法達成協議,可請求法院裁判,既然另一繼承人已 ... (恕刪)

謝謝趙律師您的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50
回覆 小藍 的發言內容:

 

遺產辦理繼承登記了嗎?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amy 102-03-20 15:39

請問外婆日前已過世,本身留有債務,第一順位中直系卑親屬,大家都要辦拋棄繼承,其中我姐姐已離婚,有2小孩,老大分給前夫並有約定監護權,老二跟姊姊,那老大是否也要辦理拋棄繼承呢?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5:46

老大還是子孫,也要辦理拋棄繼承

紀先生 102-03-20 10:54
律師好: 有關遺產繼承問題請幫我謝謝. 關係說明:被繼承人:F 繼承人:A.B.C.D.E共五人 被繼承財產生前及身故後之財產狀況: 動產1.2.3.4.5共五棟 現金500萬 公司1間 自小客1輛 系爭問題: 1.F生前將公司及動產1口述贈與A (94.02.01已辦理過戶登記) F生前將動產2.3二棟口述贈與B.C.D.E (尚未辦理過戶登記) 2.F於102.02.28身故. 3.A要求繼承F的動產2.3.4.5及現金 4.請問大律師: 一.依法院判決及大律師見解分析A.B.C.D.E應如何分配較為公平 二. B.C.D.E是否可主張A已受贈F的公司及動產1棟從遺產中扣除之. 三.其他 有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F生前將公司及動產1口述贈與A (94.02.01已辦理過戶登記),此部分如因結婚分家等事由而贈與,則A所得分配的部分,可以扣除此已分配的部分. F生前將動產2.3二棟口述贈與B.C.D.E (尚未辦理過戶登記),由於尚未辦理過戶,所以此部分仍屬繼承財產,應由繼承人共同繼承. 基本上.本件繼承人可以提起分割遺產訴訟,若被繼承人無立遺囑,則應由繼承人來平均分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chy 102-03-19 22:39

請問母親過逝之後父親迫我簽拋棄繼承但最後沒公證,因為後來查到是用分割繼承(只有動產

動產部分沒有分割.請問如果當初簽的拋棄繼承(如果還在父親手上)會影響我繼承回覆請求權的告訴嗎?

重點還是要看拋棄繼承是否有效 你主張你是被脅迫辦理相關手續 那你可能要證明你被脅迫的事實 否則拋棄繼承還是有效 既然拋棄繼承 沒有甚麼繼承回復的問題

拋棄繼承須於法定期間內完成,且須向法院聲請備查,本件若就您母親所遺下之動產,你個人部分已因繼承進而分割登記而取得一定持分,這應是概括繼承才會有的結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泱秧媽 102-03-19 08:46

您好:

請問如果姑姑先過世,阿公才過世,在沒有指定繼承人的情況下,姑姑的老公或是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姑姑的子女可以主張代位繼承權,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Q 102-03-18 18:46

請教各位先進:

軍宅:依國防部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產權登記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
請問前項禁止處分之限制登記,如果在到期前半年,屋主提前把房子拿出來賣,也找到買方了,雙方協議用送定簽收的方式,等限制登記到期後再訂定買賣契約.

1.請問這個訂金契約有無效力.有約束力嗎?
2.這樣算違反眷村改建條例的立法宗旨.法理精神等等...嗎?
3.簡單說就是有無違法的爭議啦?
4.風險除了屋主死亡繼承人不願履約之外,還有其他要特別注意的嗎?

以上  感謝各位

Eson 102-03-18 11:23

律師您好

先父遺囑中,將某筆房產指定過戶給老二,卻又說「將來老二若有處理此筆房產,所得之價金應與其他6位兄弟姐妹均分」。

此情況下,其他兄弟姐妹雖對遺囑沒有異議,卻擔心無法確保未來的權益,所以想請老二就「將來若有處理此筆房產,所得之價金應與其他6位兄弟姐妹均分」乙事簽訂切結書。這種方式是否有效?且若老二拒簽,將來是否能拿出遺囑請老二(或其身後繼承人)履行?

基於私法自治原則,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及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當事人得以意思表示形成其私法上法律關係,因此若經各方同意而簽具協議書自對於簽署之人均有拘束力,是故「老二」若願意簽署,即應受到協議書上所載內容之拘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19
回覆 Eson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先父遺囑中,將某筆房產指定過戶給老二,卻又說「將來老二若有處理此筆房 ... (恕刪)

這是遺囑,不是遺贈,遺囑上面寫老二將來處理財產要給您們分,對老二是不生效力,而且老二的兒子更不拘束。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 詢,謝謝。

丫昇 102-03-17 14:42
律師你好,我近日收到母親銀行欠債清還的信,得知我是我母親的繼承人,但我母親約20年前就已離 家出走,所以不了解母親的生活財務狀況,所以她過世時我不曉得要辦拋棄繼承,這樣這筆錢我需要 償還嗎?如果不用還需要什麼證明嗎?
法律上,你確實已繼承了你母親的債務,目前只能透過訴訟方式設法主張負擔有限責任。至於詳細訴訟或協商方式,建議你可進一步與律師討論,這樣應較有利於您個人權益之保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17:48
回覆 丫昇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近日收到母親銀行欠債清還的信,得知我是我母親的繼承人,但我母親約20年前就已離 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這要提訴訟

您可以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母親過世的時間是在哪一年?此有涉及民法修正適用的問題,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ugg 102-03-16 21:56

堂兄弟四人於89年之前繼承共有農地,現在要辦理分割請問只能分割成四筆嗎?因為我家的地與堂弟的地共有四小筆,排列順序:第一筆堂弟的地並有建物,第二筆我家的地,第三筆堂弟的地,第四筆我家的地,請問可以原地分割嗎?還是要換地成兩筆才能分割?因第一筆地為堂弟的且已蓋農舍,如果換地是否變成第一、二筆是堂弟的,第三、四筆變成我家的嗎?但第三、四筆農地地形不規則狀而第一、二筆土地方正,若換地不滿意可以申訴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42
回覆 ugg 的發言內容:

堂兄弟四人於89年之前繼承共有農地,現在要辦理分割請問只能分割成四筆嗎?因為我家的地與堂弟的地 ... (恕刪)

你這要看圖才能之道,請您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丫昇 102-03-16 19:13
律師你好,我近日收到母親銀行欠債清還的信,得知我是我母親的繼承人,但我母親約20年前就已離 家出走,所以不了解母親的生活財務狀況,所以她過世時我不曉得要辦拋棄繼承,這樣這筆錢我需要 償還嗎?如果不用還需要什麼證明嗎?
如果確實舊法時期繼承遺產債務 那你就是債務人 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至於有特殊事由 如不了解家人財務狀況等 是可以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法院 確認是否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