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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102-12-25 18:06

在今年二月初,我與同事A同住為室友,同事B打電話電話來跟我們求助借錢 還酒店酒單錢,我們表示沒錢,請他轉向同事C借錢,我與同事A正好也遇到月 底需要繳納房租,就前往與同事C與他女友住處借錢。 同事B需要借25000,同事C開口說25000一個月連同利息還35000,同事B答應 之後簽下三張35000本票,同事A與同事C的女友一同去領錢,同事B拿到錢後立 即去還酒店錢回家,同事A向同事C私底下借了約為8000元。 這時我與同事A、C、C女友一同喝酒聊天暢談至天亮,突然同事C女友發覺屋 內的錢不見了,初步盤查點算不見幾千元,最後算了幾次算到總共不見三萬元, 我與同事A都脫衣服檢查證明自己清白,這時大家在想離開房子內的就是同事B ,因此同事C打電話叫他前來問清楚,同事C表示沒拿這筆錢,同事C的女友一 時氣不過,借了別人錢還掉錢,就打電話黑道的乾哥哥,過了約十分鐘上來三 名男子,盤問了同事B並且毆打,同事B表示父親也是做工程的,三名黑道一時 不爽,拿出電擊棒攻擊同事B,要求同事B在晚上六點以前想辦法處理好這件事 情,否則會在上來處理他。 這時同事C以及他的女友就要求他打電話向親友借錢,要求他當下馬上還35000, 打了數通電話都沒有人要幫忙,這時在附近電影院上班的朋友說可以先借他5000 元,我向同事C以及他女友說「他也借不到錢,不如先拿到5000元讓他回去吧!」 同事C答應了並且要求我陪同同事B一起前往取錢,並且要求我看好他別讓他跑, 我想讓氣頭上的同事C安心隨口說了「難道他跑得過我」,在陪同取前的過程路上 我也跟同事B聊天並且開導他說「以後別亂嗆黑道」,遇到同事B的友人我也跟他 感謝說他真的是同事B的好朋友。 我以及同事B回來之後同事C及他女友又改口不讓同事B離開,要他繼續找人借錢 ,最後找到一位女性友人以匯款方式給同事C女友25000元,這時因為當天晚上我們 幾個都還要去酒吧上班,同事A表示要先回去休息,同事C說他掉了錢自己身上也 沒錢了,需要把借出去的8000元要回來,同事A表示無奈自己也剩下幾十塊。這時 大家有開始懷疑同事A陪同事C女友出去領錢時候會不會將錢藏在外面。 同事C跟蹤了同事A出去,看見同事A身上剩下幾十塊去買了麥當勞後又坐計程車 回到距離約500公尺遠的住處,就更加懷疑了同事A,同事C女友隨即又打了電話通 知另一位黑道的乾哥哥來幫忙處理這件事情,因為我與同事A一起住,理所當然的 被要求帶路,同事B被要求一同前往見證,我也被要求按門鈴一人出現在大門面前 ,同事A開門後同事C及其他人才出現進入屋內,等待黑道來,黑道來時約七、八 人,直接開問誰拿錢的,同事C女友就指認同事A,同事A馬上遭到黑道圍上,其 中一人拿鐵鎚往同事A上手臂猛力敲了三下左右,同事A堅持沒拿錢,其中一名黑 道拿出一把槍上膛後指著同事A要求他跪下來,並且要同事A寫下借據25000元,隨 後離去。 接著我與同事A、B前去上班,同事A一到公司簽找老闆表明事發狀況,老闆表示 要開除同事C,同事C與他女友接著來到公司也是找老闆看能不能拿到同事B與C 所簽下的本票借據金額,老闆表示我也在場,怎麼沒有事,也要求我幫忙負擔同 事A所簽下的本票數字,接著請同事C離開,老闆要求我與同事A、B要躲好,不 要給黑道找到,下班後同事A說要找黑道討回來,並且跟我還有同事B表示如果洩 漏風聲,就要回家拿槍一個個幹掉我們,隔天下午老闆通知我、同事A、B一同前 往派出以及地檢署報案。 ------------------------------------ 直至七月左右收到市刑大「妨害自由等」罪名通知,做完筆錄後在十二月收到了地 檢署偵查庭的傳票檢察官表示傷害以及重利與我無關。跟我有關的是「恐嚇取財 、妨害自由」。 檢察官要我承認我有犯罪的部份,我與檢察官爭論了一會,爭論內容是這樣子的, 檢察官表示我「妨害自由」、「恐嚇取財」是同事B提到我講「他跑得贏我嗎」, 以及整個過程我都有參與,雖然說沒有人提起要離開,但是大家都心理覺得離不開 現場。還有我負責按門鈴造成後面事件發生。 我表示我根本不知道黑道黑道會這樣處理事情,可能頂多只是盤問,到了電擊棒以 及槍枝還有強簽借據我都是不知道會發生的,檢察官說我就是參與了,認不認罪... 我就繼續堅持我說的話,檢察官就說那你「一週之內來信說明你哪裡有犯罪」。 開庭完後我與同事B通了電話,確認當時帶他去取錢說的話動機及取錢過程,同事 B表示這樣一說,他想起沒錯,可以幫我作證這個部份。 ------------------------------------ 補充: 因為我是被告,所以檢察官只有問到同事A簽完借據的部份,後面同事A恐嚇我及 同事B都沒有問。 同事C女友上個月已經毒品案件成立,不知道是緩刑還是怎樣人出境中 同事A聯絡不到 第一批黑道主謀檢察官已經收押,第二批黑道也指認出兩個人 接著我想要詢問板上各位大大我的這封信該怎麼寫比較好... 

Ben您好,

一、按您所述檢察官已開過庭,建議您攜帶所有資料至事務所,與律師開會完畢後撰寫刑事答辯狀為您答辯。

二、刑事案件倘經起訴,會耗費您更多勞力、時間、費用。請謹慎為之。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您被列為刑事被告,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進入刑事程序,您必須考慮是認罪還是否認犯罪,兩者辯護策略完全不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qq 102-12-24 23:32

我有一位男性友人,結識一位同公司女性員工,已婚,育有一子,丈夫也是公司主管,因為愛玩,用通訊軟體聊天,互述情意,被其丈夫發現。

在文字內容有互寫一堆肉麻的話,我愛你,想妳,親一下,討論內衣透明度,還說搓揉胸部是他的工作。被其丈夫發現,他說最在意的是,傳了藝人離婚的新聞,要她太太去談談。

結果,我朋友被要求寫悔過書,也寫了。但沒有提到任何肌膚之親。

請問會被告防礙家庭,要關?悔過書還有自己老闆的簽名,因為對方丈夫通知老闆。

林智群 (klaw) 102-12-25 05:15

你這個情況不會成立犯罪,不過對方先生可能告民事求償,法院應該會判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如下:

誠如林律師所言,然仍必須以悔過書的內容作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通姦行為,即不會構成妨礙家庭。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花枝 102-12-24 00:01
您好: 在2013年的9月22日有個朋友在fb的私訊向我推銷un skin tr90 減肥的藥物,當時被他的誇大的行銷口吻買下了tr90也再三的保證無效的話會退我全額,當時對話的私訊也還在,也保證三個月內會瘦下來,永不復胖,在買下該產品後也只有三個禮拜有在問候,之後就置之不理,電話也不連絡也打不通,向該公司客訴後也沒有用,該公司也無心處理,此藥物也只吃二個月,這二個月也沒有瘦下從開始的65公斤胖到70,現在不知道怎麼辦?我可以向消基會投訴嘛!有需要什麼資料?向我推銷的朋友我可以要回買這東西的全額麻!請麻煩幫幫我,我很傷腦筋!謝謝 你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本文建議您可以檢具交易資料、您所述的聊天記錄及該藥物,向消保官申訴。 以上是曹律師和我的對話 請問交易資料是發票,聊天記錄是私訊中所有的對話,藥物是消基會要檢驗的嘛?只要這些就可以了,還有什麼要準備的麻?所以我朋友有可能會將退全額給我麻?他有可能被告麻?只剩下這些疑問了,真的非常感謝曹律師的幫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4 09:1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提的資料即可。倘若您也擔心該藥物是否有問題的話,您可以向縣市政府的衛生主管機關查詢。 2、此類糾紛,倘若只是是否達到減肥效果的爭議,恐無法全部退費,但是仍必須看消保官如何協助為準。 3、至於您的友人是否會被告?就必須看他在銷售的時候是否有誇大不實的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12-24 12:31

 對方在網路上販賣藥品,可能違反藥事法,

不過藥物是否有療效,跟個人體質有關,很難說因為沒有效果,藥物就有瑕疵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6: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oanna 102-12-23 19:50

目前是位學生,尚未成年,由於要準備升學考和考證照,11月多已經停止做網拍不接單(未下架),但卻...被告,目前很無助..,原本只是想賺一點錢補貼生活上花費,不想跟媽媽拿那些生活上的雜支等小開銷(高三升學、證照等等花費很多),沒想到製造更多麻煩,觸犯商標法要賠多少錢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不是像保智大隊那樣固定在網上查lv之類的,而是國外廠商(外國人)要提告,剛好ip查到我..,然後有人下標,購買後拿去驗..

於上星期五得知被告(警察先生是從台北直接來桃園...),

告訴人是在9月下標並收到貨,

但我是在12月才收到通知的(上星期日才全數商品下架,原本沒賣也擺著)。

上星期日從桃園到台北做了筆錄,警察伯伯人很好沒有刁難人,他說我賣的帽子是仿冒品,外國廠商提告,什麼牌子我不方便透漏(正版原價1、2千),但我只能說我從來沒有聽過..雖然我覺得很冤,但罪證確鑿..

我的貨品來源是淘寶網(大陸最大賣場),隨便一搜就一堆玲瑯滿目的款式,台灣也很多人賣(很多不一樣的款式),我沒想到會這麼嚴重

淘寶基本上都是批發價,挑了一家後,什麼款式都很齊全,所以有貨就從那進,其實我也不是刻意要賣哪一款,只是剛好放上了被提告的那一款..

(  http://shop65035671.taobao.com/?spm=2013.1.w1002-1497820647.2.zBH5AE )

他們寫說它們是"外貿批發",甚麼款式都有很齊全

 

網路上販賣商品(大約6月開始),偶爾接接單,並不是想要做什麼大生意賺大錢什麼的,就只是有就接沒有就算了..一個月可能有兩個單、一個單、甚至沒有..當時是想多少補貼一點生活雜支

關於被提告的帽子,我只賣掉了兩個,其中一個是被告訴人買走,

筆錄時警察伯伯說利潤成本多少,成本(90商品+50大陸境內運費+85國際運費)約略225左右,賣249,兩頂賺40(扣油費後剩的大概金額),我的反應大概和警察伯伯一樣吧..40塊被告...

我主要賣的是頸飾(項鍊),因為看到很多帽子,所以擺了幾個上去,當時的心態是有單就接沒有就算,因為只是順便賣..

 

請問我會被罰錢嗎?

未成年,我也相信會觸犯商標法的大多都是無心的..

要賠錢的話我實在沒辦法..

我一直很擔心..畢竟我們家並不是能負擔大公司要求的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4 09: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未滿18歲的話,並有悔意協助調查,則您無需擔心遭到罰款或是入監的問題。

2、至於民事求償的問題,對方至少可以請求商品單價的500~1500倍的賠償,且您的法定代理人必須負連帶責任。倘若金額過高,法院可以審酌然後減少。

3、倘若您事先無確認所進貨的物品,是否有商標權人合法授權,而觸犯商標法,並無所謂無辜之處,本文建議您在面對少調官時,應該誠心認錯,並與法定代理人積極與被害廠商達成和解,否則恐遭較重之處遇。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6: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與對方和解,惟若和解金額太高,您無法和解,只能說明詳情,請求從輕量刑。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1 09: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僅能等待對方起訴之後,由法院決定賠償金額。

2、目前我國法院甚少給予免予賠償之判決。

阿國 102-12-23 06:49
本人於八月期間在北部一條雙向道發生車禍,當時我準備左轉進入對向車道停車場,
確實有打方向燈以及看照後鏡,但是車尾已經進入對向車道時候,聽到碰撞聲響,
下車查看為一輛機車撞擊我方車輛左後輪位置,當時立刻關心對方並且拍照存證
對方傷勢醫護人員前來告知無大礙僅輕微擦傷,並且警方做完筆錄
有給對方一千元及幫忙維修車輛費用,對方醫療則由強制險索賠
車輛維修過後,對方仍不滿意,直呼機車零件不是原廠的,以及10幾天無法上班費用
但告知需要告知我們一日薪水為多少又遲遲不回答,直到11月開了一次調解會,
對方則提出每月6萬薪水總共4個月無法上班,共要索賠24萬元才肯和解
((薪水是緊拿信封袋上面寫金額,醫療證明則是沒寫休養日
我方不答應,於是被告上了過司傷害,目前等待偵查庭
以上是事情經過,有些問題想請律師
1. 初步判定表為我方 轉向疏忽 及 移動現場(將車輛抬起) 對方沒責任     可是警方沒看到當時拍得照片
    請問如要求檢察官送交通重新鑑定有機會翻案嗎??
2.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且皆無確實單據,我方仍需要付起這筆高額金額嗎?(已替對      方修理車輛1萬3
3. 如請律師協同幫忙,需要多少金額呢? 有需要請律師嗎??     律師能幫忙跟對方提告調解賠償金額嗎?
4. 如不幸的對方堅持提告,我方面對的過失傷人刑責重嗎? 有機會跟檢察官申請緩刑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 初步判定表為我方 轉向疏忽 及 移動現場(將車輛抬起) 對方沒責任     可是警方沒看到當時拍得照片,請問如要求檢察官送交通重新鑑定有機會翻案嗎??

本件您當然可以聲請鑑定,但看起來您的疏失比較大,在刑事責任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都仍需負過失傷害罪.
2.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且皆無確實單據,我方仍需要付起這筆高額金額嗎?(已替對方修理車輛1萬3

不合理的部分您當然可以提出爭執
3. 如請律師協同幫忙,需要多少金額呢? 有需要請律師嗎??     律師能幫忙跟對方提告調解賠償金額嗎?

本件當然可以請律師協助幫忙,調解賠償也是在幫忙範圍之內,一般律師費用約六至八萬間.
4. 如不幸的對方堅持提告,我方面對的過失傷人刑責重嗎? 有機會跟檢察官申請緩刑嗎?

緩刑必需經由對方同意才可以,所以一般若此種案件無法和解,通常檢察官即會做出起訴之處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國 102-12-22 07:03

我於在8月時間在台北市發生了車禍
我方駕車左轉進入左方停車場時候,遭一輛機車從左後方油箱位置撞擊
本人當時有對對方表達善意,願意賠償修車費用並且包一筆紅包給對方
但是修車期間,對方一直要求十幾天工作薪水,請對方開出證明又不肯回答
肇事原因我為主:轉向疏忽和移動現場(把當時壓在腳上機車抬起而已)
於是一直和解不成,直到最後一次開調解會時候,對方跟我要求24萬元
4個月無法工作薪水並且仍然證明不足並且對方傷勢輕微,所以我方不答應
於是,我就被告過失傷害,已經前往警局作筆錄了,等待偵查庭

請問:
1. 面對這個問題,我需要請律師嗎?(小弟口才不好,且第一次被告前科
2. 如果對方硬是堅持要24萬我無法給,我會被告成立過失傷害嗎?

3. 對方一直堅持要24萬才合解,我有辦法將傷害降到最低嗎?


對方有受傷,你有過失,就會成立,對方已經提告了,建議找律師處理,並且帶初步分析表跟律師討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分析,苦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避免對方瞞天開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莫 102-12-22 00:23

對方沒證據,沒有精液,沒驗傷

事由是旅拍

被害人指稱拍照中途, 男方強壓著他,對她性侵.

性侵後, 女方又繼續給男方拍照.

事情過了3-4個月

才來告性侵

被告一律否認性侵或有撫摸對方之行為

當時在motel裡, 男方還有接到電話, 通話了2分鐘之久.

女方也在旅拍結束後,請男方載至買東西吃, 女方有下車後, 買東西過程約10分鐘, 都在車外. 男方停車距離有一段距離, 買完東西,女方又要求上車,要求男方載至別處見朋友.

 

請問這種案件會成立嗎?

小莫 102-12-22 00:50

忘了問

是否證據有可能到檢察官那邊就認定無罪而不起訴

不用上法院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是否有發生妨害性自主之情事,事後告訴人之反應、行為舉止確實可以做為相關證據,本件如對方已提起刑事告訴,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基本上檢察官仍會開庭調查,而此種案件雖然您認為證據只有如此,但檢察官仍可能會依對方之證詞來起訴,也可能會叫您去測謊,所以被起訴的機會仍有,且妨害性自主罪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2-24 12:41

 你這樣的案件通常是會被起訴的(檢察官通常採取比較寬鬆的認定),

不要太樂觀,建議請律師好好處理,

以我辦案的經驗,這樣的案件通常要花不少時間讓法官檢察官獲得確信,才會放你過關判無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此種案件,須針對對方之相關證言證據進行全面之質疑,要求提出更完整之證據,排除對方之證據能力,減低其餘證據之證明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2 00:22
你好 我住台北 9月因求職心切,騙子利用此焦急心態拐騙某網路遊戲寶物交易平台帳號密碼, 並把不法所得 匯到我郵局帳戶 再由我寄給騙子了 (當初以為對方是正當交易所得) 前幾日收到台中警察寄來的通知單 說被告詐欺 請問我除了去到案說明之外 還需要到台北警局報案說被騙嗎? (我有當初應徵的完整對話紀錄 對方手機 網路IP) 拜託幫忙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4 14: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到案說明時表明您亦被騙之立場,並提供相關證據。且亦至台北地檢署對對方提告之。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2 00:21
你好 我住台北 9月因求職心切,騙子利用此焦急心態拐騙某網路遊戲寶物交易平台帳號密碼, 並把不法所得 匯到我郵局帳戶 再由我寄給騙子了 (當初以為對方是正當交易所得) 前幾日收到台中警察寄來的通知單 說被告詐欺 請問我除了去到案說明之外 還需要到台北警局報案說被騙嗎? (我有當初應徵的完整對話紀錄 對方手機 網路IP) 拜託幫忙了
可以至台北警局報案遭他人利用的事實,表達欲追訴的意思,但本件重點應是在台中進行防禦,畢竟其他被害人的告訴地點為台中,於前往台中說明時可將您說的完整對話紀錄、手機、IP一併交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您必須提出對您有利之資料,以便證您無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2 00:19
你好 我住台北 9月因求職心切,騙子利用此焦急心態拐騙某網路遊戲寶物交易平台帳號密碼, 並把不法所得 匯到我郵局帳戶 再由我寄給騙子了 (當初以為對方是正當交易所得) 前幾日收到台中警察寄來的通知單 說被告詐欺 請問我除了去到案說明之外 還需要到台北警局報案說被騙嗎? (我有當初應徵的完整對話紀錄 對方手機 網路IP) 拜託幫忙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由台中市警察局受理偵辦,則您現階段最重要的是整理相關資料於製作筆錄時說明清楚,但本件警察仍會以詐欺案移送給檢察官偵辦,所以現在再去報案無濟於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您必須提出對您有利之資料,以便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1 14:11
你好 簡單說一下 我9月的時候網路找了一份工 把8591帳號給對方 對方用我帳號賣東西 然後賺得錢 會到我郵局戶頭 我再提出來 寄給對方 然後那個月 我寄了2次 大約10W(對方叫我寄的) 等到領薪水那天 對方人間蒸發了 我也沒損失啥 我就當被騙了 結果今天收到警局通知單 我被告詐欺罪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我寄錢的時候不知道對方式詐騙的 我以為對方事正當公司 所以對方叫我匯錢 我就匯了 請問能幫幫我嗎 拜託 我有跟對方的即時通對話紀錄 還有手機 還有IP (對話紀錄包括工作內容 要匯多少錢 對方叫我匯給他錢之類的)
要往沒有幫助故意來辯護,但實務上不算簡單,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牽涉幫助詐欺罪,您必須提出對您有利之資料,以便證明您不具有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中 102-12-21 12:47
你好 簡單說一下 我9月的時候網路找了一份工 把8591帳號給對方 對方用我帳號賣東西 然後賺得錢 會到我郵局戶頭 我再提出來 寄給對方 然後那個月 我寄了2次 大約10W(對方叫我寄的) 等到領薪水那天 對方人間蒸發了 我也沒損失啥 我就當被騙了 結果今天收到警局通知單 我被告詐欺罪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我寄錢的時候不知道對方式詐騙的 我以為對方事正當公司 所以對方叫我匯錢 我就匯了 請問能幫幫我嗎 拜託 我有跟對方的即時通對話紀錄 還有手機 還有IP (對話紀錄包括工作內容 要匯多少錢 對方叫我匯給他錢之類的)
1.等同於你把帳戶提供他人使用賺取相當報酬或工資 應該是涉及幫助詐欺案件 2.主要看你當時提供帳戶時是否有幫助詐欺故意或是未必故意 因為你應該是有約定一定報酬 所以實務上要完全沒有事情 可能機會不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之問題,您必須提出相關資料以便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余 102-12-21 06:16

來電電話:09xxxxxxxx(第一支手機號碼)
簡訊電話:09xxxxxxxx(第二支手機號碼)

打過來的問法讓我覺得很怪,請問是XXX先生嗎?我回答:恩.
對方宣稱本人填過問卷:各家電信業者滿意度調查(聯合問卷),但是電話中詢問本人是填哪種問卷,對方沒說出來,只唐塞,如果你忘記了,沒關係.

對方宣稱本人填寫問卷時間:2013年6月間

(我有印象好像是在土城廟附近的加油站,當時台X大X大有填問卷抽液晶電視,當時也被告知有抽中液晶電視,但是詢問要辦門號才有送液晶電視......就是因為那次小弟也沒去辦,收訊比我現在用的中華XX還差,所以小弟在想會不會那次填的問卷流出去的)

假借問卷中獎送空機或是平板等理由,誘騙受害人持雙證件至(門市地點)新開幕門市,電話中強調人去不用帶錢但要帶雙證件!需要確認身分,到場後不用給證件也可,直接可取平板或是空機.我當時有回答喔~!!我知道了,我要到哪邊領?當下詢問對方聯絡方式與領去地點,但是對方告知我卻為門市的地址.並告知會簡訊通知本人.

結束電話後傳簡訊給本人:
[XXX小姐,您活動贈品已保留,請持簡訊&雙證件至門市,活動編號XXX,【通訊行】(門市地址)(門市電話)............==>>>(我是男的><")

之後本人就到網路收尋一下該家通訊行的評價極度惡劣,欺騙消費到現場後用引導方式讓你簽下電話合約,小弟隨即撥了165詢問,確認其中有一通電話號碼為推銷電話.

詢問完165電話後,本人撥了一通電話到門市去詢問,門市人員告知,有贈品但是需附掛門號,本人隨即詢問,請問那辦活動的那方聯絡方式是多少?門市人員不說,只告知那邊是高雄的點,門市這邊只負責簽約,活動的連絡不是他們負責的,請問這樣是否算是共謀?門市這邊的回答有點規避責任的作法.


請問律師大大們:

1.填問卷,並以贈品方式引導當事人到門市領取並推銷,這樣是否已達到意圖營利之用,他們拿本人個資對本人營利這樣有違反個資法嗎?

2.因當時電話對話內容皆未錄音到,所以本人能提出的相關資料只剩下跟電信公司提出電話明細,與當時對方所送出的簡訊內容作為佐證資料?這樣證據是不是不充分?

3.填問卷是我跟填問卷方當時所留下的個資,(我也不清楚所填的問卷是哪種問卷都過半年了),我並未同意辦活動那方可以使用我的個資,這樣沒有觸法嗎?


蒐集個資應向當事人告知蒐集者單位、蒐集目的、利用個資的期間與方式,否則最高可處五十萬元罰鍰,當事人也可向洩漏個資求償,最高可求償兩億元。
罰則:未經當事人同意蒐集個資,處2萬到20萬元罰鍰,未經當事人同意使用個資,處5萬到50萬元罰鍰,若意圖營利,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我不清楚正確的法條事不是這樣)


4.因為我不清楚是哪方洩漏我的個資我要向哪方提告?門市還是辦活動人員?


5.辦活動人員如何取得我的個資?而且(1)我們又沒有契約關係(2)我並未書面同意使用(3)我雖然有填過問卷,但是辦活動那方與填問卷那方,是不是同一方,我不清楚?怎麼能再拿來用,這樣沒有違反個資法嗎?

6.如果提出訴訟,我又沒辦法去佐證他們如何取得我的個資的,對方是否有違反我也不清楚,我是不是一定敗訴.還是對方要提出他們是如何取得的給我知道.因為我又不知道對方是第三方,還是第四方取得的.

7.如果提出訴訟,我是要會同警察到門市詢問辦活動那方的詳細聯絡方式與負責人嗎?還是直接到警局報案即可?這是要報民事還是刑事案件?我不清楚這有涉及到多廣......

8.這個提出訴訟,能讓對方刪除並不再利用我的個資作其他用途或轉手,官司打下來會很久嗎?對方會賠償我的損失嗎?還是對方也反告我汙告阿?

9.我真的不是很清楚,有先看過法條與細則,但是沒有很清楚,如果要詢問律師,要到哪邊詢問或是詢價?我想先詳細詢問過,再做決定,

10.如果真的要訴訟,我要有哪些證據作為佐證資料?還是對方要提出取得我的個資來源與詳細資料?

 

請各位律師大大們,幫幫小弟,給小弟一盞明燈,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40

 如果問卷製作就是該門市委託的,你寫的問卷上應該有相關同意條款,對方不會構成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起訴,但,若問卷上您有勾選同意條款,就比較困難了,還要爭執同意條款之效力。您可仔細考慮。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iko 102-12-20 10:57

本人是被告原因是:我說原告太多管閒事.就是雞婆

原告說我說他雞婆是公然侮辱.我想請問“雞婆“算是侮辱嗎?

開偵查庭時我有承認我口氣不好但沒有承認我侮辱原告.這樣有算認罪嗎?

檢查官希望我們能和解.我也說我願意道歉.但是原告要求我在偵查庭內罰站

.可是因為偵查庭後面還有其他人要用.所以我便跟原告說我到外面罰站可以嗎?沒想到原告竟跟檢查官說案件繼續.

我想知道我這樣真的會因為“雞婆“這二字被起訴嗎?

 承認口氣不好不會是認罪,但會被拿來考量妳事不是有侮辱的意思,雞婆個人認為不算是,但現在法院實務對侮辱的認定比較寬,不小心就會構成侮辱,所以要看個別檢察官法官的想法,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6: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309條規定之公然侮辱,其構成要件之侮辱,似要對成他人人格性之貶損否認,故須視該檢察官對該二字之解釋範疇,若能引導解釋至其他含意,而非人格之貶損否認,則較有可能認為不構成該罪。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和yamato 102-12-20 01:38

某網友介紹我來這裡問

想問 被告如果勝出的機率是多少?
自己因為某個叫小姐的人威脅 說會對我家人怎麼樣 不能跟警察說 否則就把我砍手砍腳 還知道我是哪個縣市的(原因是那位小姐跑了 我只是好心幫她而已)
為了這件事我就跟網路借款借錢 是那種身分證借款 所以先借了2萬元 (其實是3萬 其中1萬先給對方讓他知道我是想和解 但全程是使用遊戲點數)
後來隔天去拿那兩萬元時 郵局告訴我說已經變警示帳戶了 而且本子上面的金額也怪怪的 後來郵局請警察來帶我到偵查隊 我以為是做筆錄 但是感覺他們在推來推去的
反正之後這件事也移交到了豐原分局 有收到請我去做筆錄的通知單
全程是把我所知道的事情說出來
以正常角度看我算是被害者 但還是成了被告 昨天也收到了地檢署的傳票

所以想問說
這樣我真的有勝出的機會嗎??能和解嗎??會有案底嗎??
還是說看檢察官那邊??
那我會跟被詐騙的人見面嗎??

那我還需要準備哪些東西來證明自己也是被害者
(我有準備那14000的遊戲點數 有借款廣告的照片 也有他當初要我寄東西到某地的單據 郵局本子)

謝謝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0 0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有必要進一步釐清所謂購買點數借款的部份是如何進行,請詳述以利回覆。

2、是否與被害人見面必須視承辦檢察官有無安排和解而定。

3、詐欺罪為公訴罪,縱經和解,也無法撤銷本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您與對方溝通之相關信件資料,以便證明您與對方無相關之詐欺故意及幫助故意,以避免幫助詐欺之成立。亦可提出相關證據主張自己亦為對方之受害人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黃信中 102-12-19 00:05
你好 簡單說一下 我9月的時候網路找了一份工 把8591帳號給對方 對方用我帳號賣東西 然後賺得錢 會到我郵局戶頭 我再提出來 寄給對方 然後那個月 我寄了2次 大約10W(對方叫我寄的) 等到領薪水那天 對方人間蒸發了 我也沒損失啥 我就當被騙了 結果今天收到警局通知單 我被告詐欺罪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我寄錢的時候不知道對方式詐騙的 我以為對方事正當公司 所以對方叫我匯錢 我就匯了 請問能幫幫我嗎 拜託 我有跟對方的即時通對話紀錄 還有手機 (對話紀錄包括工作內容 要匯多少錢 對方叫我匯給他錢之類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現在能做的就是先留存您先前跟對方的對話資料,以利證明您也是被騙,本件警方仍會先詐欺罪移送給檢察官,屆時會再另行開庭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縣在您應先保留相關所有之通話紀錄,以作為您亦為受害者之相關證據,避免您涉嫌幫助詐欺罪之可能,以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要從你有沒有補助別人詐欺的犯意來辯護,只是實務上要被接受,有很大的難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lili 102-12-18 18:08

問題一  : 防礙家庭的官司   被告有二人   如果二人當天有事無法出庭   可以同時請一個律師 代為出庭嗎?  

問題二  : 請問如果有防礙家庭與之後可能遇到的監護權之爭  在請律師訴訟的話    可以二個案子合併一起嗎?  費用大概都多少呢??

 

 您好:您的po文並未成功,請重新po或直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不同,刑事案件的被告要親自出庭,律師只是從旁協助辯護而已,臨時有事的話建議向檢察官請假,方便另定庭期。二、被告二人如果否認犯罪的話,建議不要委任同一律師比較好,這是『觀感』問題。三、二個案件合在一起委任還是兩個案件阿,委任費用要看案件複雜程度,價格應該差不了多少,找個好溝通、能信賴的比較重要。四、以上,謹供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被告有出庭之義務,若有要是無法出庭,應向檢察官請假,才不會造成觀感不佳。另外關於妨礙家庭監護權之問題,此乃分別涉及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為兩案件,似無法併案處理,須分別經刑事程序及民事程序。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uo 102-12-17 23:14
我對第三者提出妨害家庭刑事訴訟民事訴訟,今天開完第一次偵查庭,我並沒有對我先生提出告訴,也和法官說明我沒有原諒他沒有宥恕他,他以證人的身分出席,我交給警方的證據,有他們出入汽車旅館的行車紀錄器的影片,還有車上警察幫我做的口譯,在法庭上,被告否認他們在motel裡什麼都沒做,證人承認有親吻,還有愛撫,法官的立場讓我感覺比較相信我們的證詞,我想請問,這樣會起訴嗎?多久會有結果?我要注意什麼?對方有請律師,話都是套好的,並不是實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是否會起訴,端視其是否採認您先生的證詞,本件若是第一次開庭,則檢察官應該還不會那麼快結案,另民事部分,若您已經起訴,則會再收到法院之開庭通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依題示情形,您似無直接證據可證明其有通姦之行為,僅有間接之證據,且對方亦均否認,此時是否會起訴,端視檢察官相信您配偶之證詞有多少,以及您是否有更進一步更直接之證據。至於民事訴訟部分,若您是替附帶民事訴訟,須待起訴後,方得為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ee 102-12-17 20:59

各位律師們請問: 本人於去年9月底遭到詐騙,今年12月16日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書內陳述..

1.核被告所為被告,係犯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一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嫌,請依法論科。

2.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僅已簡易判決處刑。

本人想問,要如何才能向被告人索償被詐騙的金額?應該主動提出民事訴訟嗎?還是等判決書?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被告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規定: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循此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依法是可以不經開庭審理程序,直接判決而結束該審級程序的。

再按,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簡易(一審)判決後,若該被告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故而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妥(案號可以註明檢察官簡易處刑書之字號),否則一旦判決恐怕就只能另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繳交裁判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若要提附帶民事訴訟,可能得趕快了。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ee 102-12-18 20:5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賴律師:是現在我就要向檢察官提出了嗎?

是填寫(法院的參考範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還是用什麼方式提出呢?

那我會需要出庭嗎?

因為我住高雄,可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是基隆地方法院發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盡速擬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並向基隆地方法院提出,而之後的開庭,也會在基隆地院開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bee 102-12-29 21: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盡速擬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並向基隆地方法院 ... (恕刪)

再請問,這訴訟的過程中我需要委任律師辦理嗎?

還是只要提出民事訴訟起訴狀,等待之後的民事訴訟出庭通知就可以了呢?

沈恆 (沈律師) 102-12-30 23:13

不一定要委任律師,若委任律師,您就不用南北奔波出庭,您可以斟酌訴訟金額及交通費,律師費等,考慮看看是否需要。

MM 102-12-17 10:11

Dear 律師們,您好,

我朋友今年年初因家中被警方查到有安非他命吸食器,而開了一次簡易庭,之後也無需保釋就回家了.中間也都沒有接到任何開庭通知.直到本月初,他直接收到地檢署的執行傳票.有期徒刑四月如准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要他12/18報到.

這裡想要跟您請教:

1.接到執行傳票,是否代表報到後須立刻執行入監?

2. 因他五,六年前曾因一,二級毒品判過10個月,實際執行5個月.這次是否有可能申請易科罰金或是延期執行? (因朋友目前為搬家師傅,手頭上的半家case已經排到明年一月)

3.簡易庭後直接判決,請問被告應該如何上訴?

 

麻煩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1.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是可以不用開庭就直接判決 如果被告不服判決 還是可以在上訴時間內提出上訴救濟 2.法官判四個月可以易科罰金 刑事執行處會寄通知單看何時執行 應該不會判決後立刻執行 依實務上大約會有一個月左右時間 3.如果符合資格是可以聲請易科罰金分期

MM 102-12-17 11:0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是可以不用開庭就直接判決 如果被告不服判決 還是可以在上 ... (恕刪)

Dear 張律師,

您的意思是當天只是去報到,不一定會立刻入監?他還有可以上訴及聲請易科罰金的機會? 罰金部分我們已經準備了,只是不知道曾有過前科,是否還有機會改以易科罰金替代.

謝謝您!!

1.如果是已經接到執行單 當天就代表要入獄執行 當然你還是可以聲請易科罰金 2.這種案件檢察官應該是會准許易科罰金 3.案件已經確定 就不能提上訴救濟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5: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判決未確定,均有機會上訴。不過本案若可易科罰金,亦可考慮交罰金,即毋庸入監服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555 102-12-17 00:23

之友請教過下列問題~~

家人準備要告對方

有天我遇到被告 我向他詢問該案件 而在我跟他對話中 她有承認他的犯行

而我私自將對話錄音下來

這段錄音內容有被告自己承認犯行的對話

可以將這錄音拿給家人當作提告證據

~~~~~~~~~~~~~~~~~~~~~~~~~~~~~~

現在 我已請告訴人去找被告 也私下錄影錄音了[被告不知情下]

那這錄音錄影可以當證據了是嗎  因為是當事人即告訴人與被告之對話

錄音或錄影哪個當證據會比較好

1.刑事案件如果違法取得證據 可能會有證據不能使用的問題 2.如果是屬於私人間對話錄音 就部分實務上均承認可以當作證據使用 沒有違法取得證據之問題 畢竟對話當事人都願意跟他方對方 這部分應該是沒有保密的問題 所以所錄得之對話紀錄 還是可以用於訴訟中當作證據 3.有影像應該是會比錄音直接一些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錄音錄影似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555 103-01-02 12:4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以下這問題再請教~~

就是說談話時 被告的親友有加入談話

這影片中有3人 告訴人 被告 被告親友 這可當成呈堂證據

 And 另外我自己也有跟被告談過話 我也有錄音 但我聽律師建議以人證來提供證言 但若是被告說我亂說的話 我是否也可提供錄音 證明我證言無誤

 

 

 

之友請教過下列問題~~

家人準備要告對方

有天我遇到被告 我向他詢問該案件 而在我跟他對話中 她有承認他的犯行

而我私自將對話錄音下來

這段錄音內容有被告自己承認犯行的對話

可以將這錄音拿給家人當作提告證據

~~~~~~~~~~~~~~~~~~~~~~~~~~~~~~

現在 我已請告訴人去找被告 也私下錄影錄音了[被告不知情下]

那這錄音錄影可以當證據了是嗎  因為是當事人即告訴人與被告之對話

 

555 102-12-16 23:43

之前有問過這問題~如下~

家人準備要告對方

有天我遇到被告 我向他詢問該案件 而在我跟他對話中 她有承認他的犯行

而我私自將對話錄音下來

這段錄音內容有被告自己承認犯行的對話

可以將這錄音拿給家人當作提告證據嗎??

~~~~~~~~~~~~~~~~~~~~~~~~~~~~~~~

而現在我已請家人[告訴人]再去找被告

也有錄音錄影[但被告不知有錄音錄影] 

錄音錄影可以提出當證據了嗎?

錄音和錄影哪個當證據比較好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4: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以上錄音錄影均可作為證據,至於何種比較好,證據是越多越齊全越完整越好。故均可提出作為證據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hi 102-12-16 17:12

被告長期對家人言語恐嚇揚言說:「我一個人要配你全家(台語)」之後還跑到家門外咆哮要對我們全家人不利,手中還握有斧頭做出攻擊動作,同時還往家裡丟石頭攻擊,隔日還在父親前往工作的路上攔截,手中依然握著斧頭要我爸下車,還說不可以報警,這過程全有錄影存證,並且在提出告訴時一起附上,結果判決下來確是不起訴,我們可以七日內再提出上訴,真的很無奈!還有上訴的必要嗎?如果要上訴程序該如何跑?現在最擔心的還是被告知道不起訴,一定又會開始找家人麻煩。這情況已經六七年了,我們該如何自保?

 不起訴之後是再議,不是上訴,不知道不起訴的完整理由是甚麼? 可先將不起訴書傳真給我看,再來討論

Shi 102-12-16 18:10

 不起訴原因~罪證不足

建議聲請再議,但需將錄影中重要之畫面如對方拿斧頭等擷取為相片,並以文字加強敘述,且強調還有證人須調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罪證不足,建議您可加強舉證,如相關錄影或錄音帶及相片等,再輔以文字加以敘述說明,以凸顯證據說明之事實經過。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hi 102-12-16 16:53
被告長期對家人言語恐嚇揚言說:「我一個人要配你全家(台語)」之後還跑到家門外咆哮要對我們全家人不利,手中還握有斧頭做出攻擊動作,同時還往家裡丟石頭攻擊,隔日還在父親前往工作的路上攔截,手中依然握著斧頭要我爸下車,還說不可以報警,這過程全有錄影存證,並且在提出告訴時一起附上,結果判決下來確是不起訴,我們可以七日內再提出上訴,真的很無奈!還有上訴的必要嗎?如果要上訴程序該如何跑?現在最擔心的還是被告知道不起訴,一定又會開始找家人麻煩。這情況已經六七年了,我們該如何自保?
張小姐 102-12-16 14:41

已審理終結不得上訴之刑事訴訟案件(即非審判中案件)之被告在大陸另有他案需要引用此案卷宗內所附證物, 請問被告是否可以聲請閱卷?可否委託他人閱卷
刑訴第33條第2項說”.....被告...得請求交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請問是指只能拿到筆錄影本, 卷內其他資料都不能影印嗎?非審判中也受同一法條拘束嗎?

1.案件結案了應該還是可以聲請閱卷 但書記官可能會請你寫一份聲請閱卷狀 2.刑事案件被告聲請法院賦予筆錄影本 所以被告本身是無法看到法院的卷宗的 只能請求給開庭筆錄影本 其他卷內資料就沒辦法知道 3.如果需要卷內資料 或許考慮找律師閱卷 應該是可以印出卷內所有資訊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0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告聲請閱卷,但範圍受到刑事訴訟法規定之限制,只能就全案之筆錄部分,而就其他卷證部分,則無法拿到,必須委任律師,由律師替您閱全卷,即不受範圍之限制。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五 102-12-16 09:55

今年7月份時我與我父親由台北南下嘉義探親

於回程時在嘉義高鐵車站拾獲一台筆電

因高鐵列車即將到站父親急於購票

父親指示我將筆電交給站務員

因購票處離門口不遠

在找不到站務員的情況下我從A門出去後找到站務員並將筆電交給他

隨後接起我父親打來的電話並從B門進入

依照監視器畫面出A門後並無監視器無法得知

但出A門後至B門進入後約50幾秒不到一分鐘

隨後並搭上高鐵返回台北

抵達台北車站時隨即被高鐵人員攔下並通知警察

被詢問是否拾獲筆電並出示隨身物品搜查

但隨身物品中並無尋獲筆電

隨後被帶往警局製作筆錄並告知已交給站務員

但警方卻告知說該站並無站務員收到拾獲之筆電。

 

今年10月份收到嘉義地方法院之傳票招開詢問庭

筆電失主並未到場

檢察官偵辦方向為於不在監視器內之時間是否電話連絡他人將筆電送出

並詢問我與父親如何至高鐵車站

我告知是我叔叔送我們至高鐵車站

檢察官隨即要我將叔叔及我父親電話號碼交付以查明通話紀錄

我於交付後告知我叔叔今日有陪同前來

檢察官得知後要求叔叔入庭詢問並要求我於庭外等候以防串證

事後於出庭後我叔叔告知我檢察官表示採信我們的說法

調閱通聯記錄後證明無罪證將不會再傳喚我們

我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

但於上禮拜五(12/13)卻又收到嘉義地方法院之傳票通知於12/18招開詢問庭

這次除了我以被告身分出庭還有我父親與叔叔以證人身分出庭

我叔叔去電詢問後得知因筆電失主不服結果所以我們必須再次出庭

請問現在我們該怎麼做?

如結果判決我們是冤枉的是否可以要求民事賠償

因為我們的工作損失及交通費甚至可以買一台新的筆電

並且往返台北嘉義真的是一件很困擾的事情

是否可以請駐版的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判結果您是冤枉的,似可對對方提請誣告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您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oolkose 102-12-16 00:40

違反兒少法第29條

經過地檢署判決過後以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一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已達成民事和解需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以上內容敘述是法院還沒判決的時候我該如何知道法院給我的判決?

那如果我希望能判決無罪的話我可以遞狀紙成情嗎?

我該如何做下一步?

該去一趟地檢署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2-16 02:42

您好!去一趟地檢署沒有用,因為起訴後已經不歸地檢署管了。無論您想表達任何意見,應該清楚地寫份答辯狀給「法院」,但基本上簡易判決是不能判無罪的。以上謹供您參考。

您好,簡易判決就不會判無罪喔,如果你認為你是清白的或沒有作犯罪行為,你可以具狀向法院表示希望依照通常程序去審理,法院通常會改依照通常程序傳喚你開庭.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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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必須寫狀紙至地方法院,表達您的請求,是要求情以便取得較輕之判決,或要爭執做無罪答辯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5 23:49

派遣勞工離職派遣公司因為賺不到佣金報複勞工
任意使用員工的資料自行去勞工局做資遣通報也沒有跟勞工說就亂資遣....

員工G於102/5/15離職離開ABC派遣公司...並於102/5/20號到CDE公司上班
ABC派遣抽不到佣金心有不干..將員工G的勞保重複加保到102年5/30..並在5/28寫資遣通報到勞工局

.員工G早在5/20就到另一家公司了...ABC派遣公司違反那一條法?違反個資法還是勞資或是偽造文書?員工G完全不知情...

且G員工當時己在cde公司上班....害G員工被CDE公司以說謊...把他資遣

Q1. G員工要提告用那個法?違反個資法還是勞資或是偽造文書?

Q2.G員工己提告個資法且開過庭...全部的被告及証人都因為被告有請律師...集体做偽証...那G員工是不是要另寫狀來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7: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資遣的部份,並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倘若未經您的同意而替您投保的部份則會有。

2、不過照理來說,公司應該只是在您的離職的時候沒有依法退保而已?因此似難構成刑事責任

Sulli 102-12-15 21:05

各位律師您好: 我的朋友於上禮拜與同車友人被臨檢,搜出二級毒品,當天就進警局驗尿並開簡易庭,因為友人是初犯被告知需勒戒等通知以兩萬元交保,但友人有固定工作,又需負擔兩個小孩,他相當有悔意,擔心如果被勒戒,飯碗可能不保,小孩又都還小,希望能有緩起訴或是在外戒治,想知道接下來應該怎?做?如果想緩起b訴有可能嗎?應該準備什麼文件嗎?希望各位聰明律師能替無知又著急的我回答,感激不盡!!

大象 102-12-14 23:39

對方告我以及另外兩位朋友 妨害名譽

原本我已經用3600元跟他和解了,可是他堅持不跟我兩位友人和解

但是檢察官說:我與另外兩位朋友屬於共同被告,要就是三位一起撤告,不然就是三位一起起訴。

再開偵查庭的時候,他要把3600元和解金退還給我,要我撤銷和解
而我答應並且要求要當庭將3600元給我,可是他拿不出來。

 

請問如果他事後要還我和解金3600元的時候,
請問我可以拒絕他的請求,並且要求他撤告嗎?

林立捷 (林律師) 102-12-14 23: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必須將撤回告訴與和解兩件事情分開看。

第一,撤回告訴是告訴人的權利,對共犯之一人撤回告訴效力及於其他共犯。撤回當然要對檢察署為之方發生撤回告訴效力。所以雖然你跟告訴人之前有達成和解,告訴人最終並未撤回對你告訴,告訴效力仍然存在。

第二,關於和解部份,你跟告訴人有曾達成和解,具有民法和解契約效力,接著要看和解內容怎麼約定,通常就是他不追究你的犯行(包含民刑事),你給他3600元和解金。但是你在偵查庭,如果真的有向對方表示,不和解沒關係而要求對方還錢,如果解釋成你與告訴人解除和解契約,則和解契約溯及不生效力,則他可以繼續行使他民刑事對你追究責任,你可以向他要3600元。他如果要還你,你拒絕受領,他可以提存到法院,還是可以發生清償效力。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要撤回告訴,是對方的權利,您無法要求其必須撤回告訴。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

所房律師

sy 102-12-14 19:44

您好, 我因土地分割成了被告.  但原告今年3月在家事法庭告我, 卻刻意向法院隱瞞我的現居住地, 以致每次開庭我都沒出席.  後來法院自行查出我的居住地, 我才於12月4號第一次收到法院公文. 請問我可以要求重開調解庭嗎?

還是由法官來調解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法院的通知內容為何,若在判決未出來前,您們仍可以向法院陳明和解意願申請移付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如果他上面言詞辯論程序,你去開庭的時候可以直接跟法院說你想要調解解決此事,請法院幫你移附調解.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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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102-12-14 19:35

您好, 我因土地分割成了被告.  但原告今年3月在家事法庭告我, 卻刻意向法院隱瞞我的現居住地, 以致每次開庭我都沒出席.  後來法院自行查出我的居住地, 我才於12月4號第一次收到法院公文. 請問我可以要求重開調解庭嗎?

還是由法官來調解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法院的通知內容為何,若在判決未出來前,您們仍可以向法院陳明和解意願申請移付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當庭向法官聲請移付調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ung 102-12-14 11:59

請問如果說告發者唆使他人作偽證

被告得已判刑 (已入獄)

家屬沒有證據說明告發者這種行為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證據,除了盡力蒐集證據外,別無他法。蓋若無證據,則無法證明對方觸犯刑法,恐違背無罪推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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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 102-12-16 16:34

謝謝律師的回覆

只知道做證的人有來跟家屬道歉

說他其實不在場沒有目擊到

可是不願寫申明 因為怕觸法

當時也沒錄音

那就都沒辦法了嗎?

莊先生 102-12-14 02:18

 您好~
我想詢問一下
我在fb留言
"叫你一聲大哥是尊重 一回嘴就叫別人小弟弟 你是白目啥?"
我並沒有指出對誰說,而且白目意思是指對方搞不清楚狀況

這樣被告公然污辱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4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是此,您必須符合本法之構成要件,即公然侮辱二部分。網路可能符合公然,但您的與論是否符合侮辱,即是可爭執之部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莊先生 102-12-14 16:1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是 ... (恕刪)   目前證據只有這句  我只想知道以"你是白目啥"這句話是否構成污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可能構成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宏 102-12-12 14:50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我因為K他命被告販賣..有兩個證人說我~但都沒現金交易~驗尿有驗到..我承認吸食但沒有被警方搜到毒品~只有監聽紀錄但電話裡並沒有談到毒品交易的事..今天收到起訴書ㄌ..裡面寫著無償轉讓..請問這樣離開庭判決還要很久ㄇ??這樣大概會被判什麼罪ㄇ..我初犯沒前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15: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被起訴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8條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惟依題示,您說僅承認有吸食,且監聽譯文無說到轉讓之事實,而僅有二名證人指述,是此,您不打算承認犯罪,此將會失去適用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17條減刑之機會。第17條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若您只想承認吸食,將必須從目前檢方手上握有之證據,加以檢視,質疑並排除關於轉讓之部分,以便達成您的目標。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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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起訴是無償轉讓的話, 如果認罪的話,有機會易科罰金的,且因為無前科,輕判的機會很大.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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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2-12-12 16:27

大大 依你所述 恐怕還是要判刑的

身邊有許多朋友 也是無償贈予毒品給人食用

最後還是被起訴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及解決辦法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08

 無償轉讓且無前科應該可以爭取緩刑,

不過到法院會不會改用販賣則有變數(刑度差很多),建議請律師陪同出庭比較好

神手 102-12-11 23:38
律師你好~本人因車禍意外被撞~成為被害人~對方肇事逃逸~現在檢察官已經起訴被告~書記官致電下次~ 要開刑事庭了~但對方直到收到起訴書之後才透過書記官說想和解~但我認為他之前的態度非常不佳~ 檢察官之前已經跟他說過如果再不和解他就起訴~但給他一個月的時間都沒消息直到2個月~我們收到起訴書 肇事者也收到了~事情才這樣發展~ 我想問如果法官問到我們為何和解不了~該怎麼回答~照實說嗎?? 又若對方始終不承認犯行~但已經有確切的證據~他又耍賴該怎麼辦呢??他之前還在檢察官面前說 這是假車禍真詐財~我對這句話非常憤怒~因為他始終不道歉又想抹黑被害者無悔意~我方的初步研判表都沒有任何的錯誤~而對方有3項違反交通規則包括超速、超雙黃線行駛、肇事逃逸等~
您好 為何不和解只要描述事實經過即可,亦可向法官表示對方甚至誣陷你假車禍真詐財,請法官注意他的犯後態度。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19

 你可以選擇不和解要求法官判重一點

神手 102-12-11 23:35
律師你好~本人因車禍意外被撞~成為被害人~對方肇事逃逸~現在檢察官已經起訴被告~書記官致電下次~ 要開刑事庭了~但對方直到收到起訴書之後才透過書記官說想和解~但我認為他之前的態度非常不佳~ 檢察官之前已經跟他說過如果再不和解他就起訴~但給他一個月的時間都沒消息直到2個月~我們收到起訴書 肇事者也收到了~事情才這樣發展~ 我想問如果法官問到我們為何和解不了~該怎麼回答~照實說嗎?? 又若對方始終不承認犯行~但已經有確切的證據~他又耍賴該怎麼辦呢??他之前還在檢察官面前說 這是假車禍真詐財~我對這句話非常憤怒~因為他始終不道歉又想抹黑被害者無悔意~我方的初步研判表都沒有任何的錯誤~而對方有3項違反交通規則包括超速、超雙黃線行駛、肇事逃逸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和解條件您無法接受,直接說明即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0

 你可以不要和解要求法官重判

神手 102-12-11 23:33
律師你好~本人因車禍意外被撞~成為被害人~對方肇事逃逸~現在檢察官已經起訴被告~書記官致電下次~ 要開刑事庭了~但對方直到收到起訴書之後才透過書記官說想和解~但我認為他之前的態度非常不佳~ 檢察官之前已經跟他說過如果再不和解他就起訴~但給他一個月的時間都沒消息直到2個月~我們收到起訴書 肇事者也收到了~事情才這樣發展~ 我想問如果法官問到我們為何和解不了~該怎麼回答~照實說嗎?? 又若對方始終不承認犯行~但已經有確切的證據~他又耍賴該怎麼辦呢??他之前還在檢察官面前說 這是假車禍真詐財~我對這句話非常憤怒~因為他始終不道歉又想抹黑被害者無悔意~我方的初步研判表都沒有任何的錯誤~而對方有3項違反交通規則包括超速、超雙黃線行駛、肇事逃逸等~
1.案件經檢察官起訴 應該由地方法院刑事庭在審理 2.依實務上情形 交通事故已經起訴 如果沒有和解 對方被判罪機會應該是不低的 3.你目前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一併求償 這樣可以免徵第一審裁判費用 至於將來是否和解 你可以看具體情況再決定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1

 不用勉強自己跟對方和解,請法院重判也是一個選項

神手 102-12-11 23:32
律師你好~本人因車禍意外被撞~成為被害人~對方肇事逃逸~現在檢察官已經起訴被告~書記官致電下次~ 要開刑事庭了~但對方直到收到起訴書之後才透過書記官說想和解~但我認為他之前的態度非常不佳~ 檢察官之前已經跟他說過如果再不和解他就起訴~但給他一個月的時間都沒消息直到2個月~我們收到起訴書 肇事者也收到了~事情才這樣發展~ 我想問如果法官問到我們為何和解不了~該怎麼回答~照實說嗎?? 又若對方始終不承認犯行~但已經有確切的證據~他又耍賴該怎麼辦呢??他之前還在檢察官面前說 這是假車禍真詐財~我對這句話非常憤怒~因為他始終不道歉又想抹黑被害者無悔意~我方的初步研判表都沒有任何的錯誤~而對方有3項違反交通規則包括超速、超雙黃線行駛、肇事逃逸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據實以告即可,另本件若相關證據資料齊全,則對方耍賴仍會被定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和解意願,或和解條件您不滿意,您得拒絕和解,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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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1

 建議不要和解請法官重判對方

angela 102-12-11 17:41

您好,想請問一下,日前和某車行發生一些消費糾紛,起因為朋友的車輛給店家維修需放在他們店裡,因此對方借了一代步車給我使用,當下並為簽立任何借據或是書面單據,在借車期間21天朋友並沒有使用他們的車,而是駕駛自家汽車,在事發當天不得已才使用。而朋友的車輛維修狀況店家從一開始維修時就說隔天或是一至兩天會好,但是中間卻說檢查出有其他問題需再加錢,朋友也同意並且等待,也付清金額但對方不願意開立收據只給了估價單,說要等交車時才會開收據,然而每次詢問維修好了嗎對方都說隔天或是一再拖延時間,期間共拉鋸了約一個月。

事發當天使用車子大約兩小時,因借來的車輛是屬於店家改裝的車輛又有奇怪的異音,而且儀表板原本就是損壞的無法得知實際里程與時速,所以都是慢速行駛速度約50公里,回家途中等待紅綠燈時一起步就聽見有零件脫落接著車輛中央零件損毀,嚴重到無法行駛。當下聯絡店家沒有聯絡到。隔天與店家聯繫上後店家要求賠償三分之一並咬定是我方的不當使用造成的,但是依照前面所敘述,此車輛本來就有問提若非不得以本人是不會去使用的。我方不願意賠償並且詢問了修車進度,店家又表示隔天才好,並且貌似不願意賠償即不願意歸還車輛。

隔天再次詢問,店家依舊以尚未完成需要隔天為理由而推脫不願意交車,並且拿出一張寫有借車日期的單據給我方簽名並且蓋手印,由於朋友不懂便簽名也畫手印,但是這已是事發之後的事情。
當天在現場與店家對質時,朋友強制要把自己的車帶走也不願意賠償,店家就與帶恐嚇表示,你牽走有問題我們不負責,並揚言要告我方。

至今天事隔已半個月,昨日收到調解委員會傳票,對方自行拆解損毀之車輛、自行判斷我方使用情況並自行維修估價,以損害賠償事件 依照民法第196條提出告訴,要求我方賠償共4萬左右金額(包含車輛零件 皆非原廠 ,與其自行維修之工資)並拍設損毀車輛之照片數張,僅有一張有照到車牌號碼,並自行使用朋友本人之證件影本(中間因需要與機車原廠叫零件,因此店家向朋友要求雙証件影本)

事後我方自行調查其損毀車輛之價格,市場上約兩萬出頭,並非對方所言至四萬。
 

請問這樣我們身為被告有什麼方法能化解?除了和解以外的方法 
感謝!! 
由於剛剛電腦當機不確定是否有發出文章,如有重複抱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您的友人修車的爭議,本文建議您可以蒐集相關事證之後,請求消保官協助,要求對方賠償

2、至於遭對方求償的部份,本文建議您的友人,可以斷然拒絕對方求償,因為該車的瑕疵非您的友人造成的,無需理會。您的友人只需準備您所述的沒有使用該車,後來僅為通常情形之使用之證據證人即可。

angela 102-12-19 02:3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您的友人修車的爭議,本文建議您可以蒐集相 ... (恕刪)

您好,首先謝謝您的回覆:)
您說證明我們並無使用該車,但是我們確實有使用 只是並不長時間 這樣該如何證明或是如何在答辯狀中表示說我們並無損壞車子,而是車輛本身原有的問題造成現在的結果?

發文至今 期間有尋求過一些協助,大部分都是說因對方無法證明該車輛本身沒有問題,因次對方的起訴狀並無實際效益,而且由於對方車輛維修、估價 皆為自行運作,因此我們還能要求提出第三方機關的公正評斷

若是如此,我方的答辯狀應針對哪些重點去做詳述會比較好?或是該怎麼去表示說車輛已使用多久、先前有無重大損傷些我們都不清楚?

另外想詢問所謂"通常情形之使用之證據證人"是指??
 
抱歉噢 問題有點多 再次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9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答辯方向您只需要表示您這方只是通常使用該車,並沒有毀損或不當使用即可。

2、有關訴訟策略上,您不是完全沒責任的,而必須是建立在沒有毀損該車且僅為通常使用這個前提有確立的情形下,始無法律責任。又有關通常使用之證據,例如,開車時是否有載乘客(如載親友等),或是有沒有監視錄影器等。

3、又倘若雙方已經進入訴訟程序,則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較為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