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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 104-07-19 17:13

目前懷孕7週,丈夫說對我已無感情,逼我去墮胎後要離婚婚姻關係中丈夫曾有2次出軌,之後我都選擇原諒),離婚他不爭取兒子的監護權,(我們98年公證,99年登記,已有一子不足5歲),請問我有哪些權益可爭取?有哪些補償費用可請求?孩子日後的教育費與撫養費用該怎麼辦?如何得知丈夫名下是否有房子土地?若真的要拿掉肚子裡的孩子,我能否請求人道及道義賠償離婚與墮胎的程序該怎麼走?是否有先後順序?要保留哪些相關文件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9 2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7個月,應該已經無法人工流產,不但違法且對母體也不好。

2、您可以去國稅局、地政事務所申報資料及動產財產資料。

3、可以協議離婚,並且就子女扶養費、贍養費等約定,否則就只能透過法院裁判離婚

Esther 104-07-16 22:08

律師好:

我在20歲時因為懷孕結婚已不住家裡很多年,我是家中老四前面有二位姐姐一位哥哥都未嫁娶且都還住家裡,當初在我老公跟我父母見面面談時,我的父母說不收聘金,但在小孩出生後沒多久,我父母就後悔開始跟我們要聘金,開了100萬要我們給她們,我們沒那麼多能力負擔也跟我父母說並達成雙方協議給了12萬聘金,過年紅包也都有包,但事後我媽又一直時不時傳簡訊給我要我給她感恩養育金,用簡訊不定時傳簡訊來搔擾威脅我…我一直深受困擾…不知該怎麼辦?這樣一直傳訊息要養育金在法律上能夠成立嗎?我該如何處理……?

一、扶養費的話,如果是台北,養一個人約二萬,除四之後你可能要付五千。

二、除非你媽沒養過你或養很少,或是她其實有錢養自己。

三、如果你養自己都養不起可以請求法院酌減扶養費。

四、可以的話要儘量養父母,儘可能以協議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sther 104-07-16 22:37

我父親目前有工作,其它哥哥姐姐也有工作有付生活費給我媽,律師指的4分之1是只有直系血親的親人需付?我目前因為照顧小孩又懷孕無法工作故無收入,因親關係我老公這樣在法律上是需要付嗎?

我在高中後就陸續的沒一直住在家裡,高中也是助學代款目前還有助學代款未還,大學時也是半工半讀繳學費,有工作後也沒在跟家裡要生活費,基本上待在這家裡也不是感到很有溫暖家的感覺,父母也沒花大錢在栽培我,但基本父母該做的是有的。

爽爽 104-07-15 13:42

請問律師

我和前女友當初溝通要生小孩

後來女方懷孕了,但我不想要這孩子了

我希望拿掉,女方家長不肯,後來我們分手

這樣女方能告我遺棄棄養嗎?

 小孩女方堅持要生下來

一、女方可能會告強制認領並請求給付扶養費。

二、與刑事無關。

三、除非女方未滿十六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爽爽 104-07-15 13:51

所以跟棄養無關是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縱使對方請求認領後,您的小孩因事實上尚有媽媽為養育保護,應不成立刑事遺棄罪,不過民事上對方可請求小孩扶養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爽爽 104-07-15 21:50

感謝律師的回答,但其實我是很失望的,

因為其實在這個案例裡,我是女方的哥哥,我用換位的方式來提問請教,沒想到居然沒有一條法條可以來辦這沒有擔當的畜生,男方避不見面,根本沒人拿他有辦法。心痛我妹妹。

Jackson 104-07-15 11:52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老婆的同事(簡稱A女)很喜歡在背後造謠,也常常人前人後,表裡不一。因此,為了收集證據。因此在休息室裡放錄音設備。

        有天,在上班期間,A女找離職的同事(簡稱B女)回來聊八卦,道人是非,他們的談話內容有被錄音下來。

        直接切入重點,錄音檔裡面有幾段是:

1.罵我老婆是死肥雞,之前在眾人面前直接嘲笑說我老婆生不出小孩很悲       哀,現在我老婆懷孕了,就亂講是去做的。

2.罵其他同事是一群小白癡!看到她們就噁心,想吐。

3.有幾位同事已經被精神壓迫到無法睡覺(有精神科醫生證明)

        請問可以告A女人生攻擊,嚴重毀謗辱罵嗎?(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相關提告流程有哪些? 這樣如何求償?

請多多指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5 1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告誹謗罪,等檢察官起訴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一起提告,以保障權益。

您好:

1.對方的行為已涉有妨害名譽誹謗之問題,建議您太太可具狀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便可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2.要注意時效刑事6個月內要提告民事2年內要提告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心心 104-07-14 21:31

律師好~

去年底因我懷孕,我和男友想結婚,他媽媽逼迫他簽一張314萬的本票說簽了才要談婚事,結果男方父母皆未至女方家提親,也在未經許可下叫我從台北去彰化談細節時偷偷錄我們的談話,然後再請他女兒到我家拍桌大小聲一一細數我的不對(我不清楚我哪裡不對),我媽很生氣要我拿掉小孩,說這樣的家庭不好,婚沒結成,小孩也沒了,我因此差點尋短

事隔半年,我男友換了新工作,努力賺錢繳房貸車貸以及生活開銷,結果他媽媽拿出本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要求我男友要拿台中的房子作為償還

我快瘋了,他媽媽一次又一次的一直擾亂我們的生活,那張本票也與事實不符,只是我男友怕花時間跟金錢就沒有提出本票與事實不符,所以我們就必須拿房子做抵押嗎?

有次我男友身上有多的錢,他拿給他媽媽說要繳車子保險的錢,他媽媽說你已經簽本票了所以不用繳了,哪有人用這樣去累積然後要我們拿房子去償還

另外~我男友台中的房子因為和代書借貸的關係,目前房子不在他名下,請問這樣法院也可以強制執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4 2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無須擔心您的母親聲請本票裁定,程序上只需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且聲請停止執行即可。

尼龍 104-07-13 21:52

懷孕婦女正常懷孕情況之下,未經先生同意私自墮胎,先生是否可依法對該婦女提起訴訟...如可,該適用法令為何?

醫師在未經孕婦之先生同意之下,且為正常懷孕情況之下,為孕婦實行墮胎手術,先生是否可對孕婦及醫師提起合乎法令相關之訴訟.....如可,適用法令又為何?

感謝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3 22:06

優生保健法有阻卻違法事由,故要提告有難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3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不構成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尼龍 104-07-14 10:2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優生保健法有阻卻

第三章  人工流產及結紮手術 第9條(人工流產之條件、同意及標準之訂定)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依據第六條未得配偶同意,孕婦擅自決定墮胎,醫師未取得配偶同意即墮胎,無侵權犯法之實?
尼龍 104-07-14 10:3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似不構成犯罪。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依據第六條未得配偶同意,孕婦擅自決定墮胎,醫師未取得配偶同意即墮胎,無侵權犯法之實? 民事刑事上皆無法可約束約束醫師及孕婦行為? 感謝熱心回答~~~

您好:

若不符合優生保健法第9條規定而墮胎,無法依刑法第21條規定阻卻違法。婦女可能面臨刑法第288條自行墮胎罪之刑責。醫師可能面臨刑法第289條加工墮胎罪之刑責,且會移送懲戒,影響其執行醫師業務

傻ㄚ頭 104-07-13 19:02

您好!因工作關係認識了一位大陸籍的男生,長期一起工作而生出好感,之後他更主動追求,但是他其實在大陸已經結婚了,而他厲害的地方就是他在言談間會不斷地給我希望,讓我一直想斷又斷不了,直到我真的懷孕後,他突然改變態度希望我拿掉,他覺得對不起老婆啦!希望我不要去破壞他的家庭之類的,而我也終於清醒了!坦白的告訴了家人,而家人希望我將小孩留下,男方我也已告訴他會將小孩留下,他也表明不會跟我搶小孩,但是希望以後可以來探視,以下幾個問題請教:

因為我是未婚生子監護權扶養權應該是歸媽媽吧?他應該也不能來搶吧? 男方提出他想探視,我需要先跟他寫協議嗎?協議該怎麼寫?還是根本不需要寫?我想給他探視就給他探視?我不想給他探視時,可以拒絕他嗎? 男方基於愧疚與補償心理,硬給了我人民幣4萬元,當作我坐月子與生產費用,會不會衍生之後的糾紛?我該退回給他嗎?後續若他想拿錢給我當小孩的扶養費,我該接受嗎? 若是之後他家人知道了,來吵要認祖歸宗,我該怎麼處理?可以不理會嗎? 若是之後他的元配知道了,來吵來鬧,我該怎麼處理?將傷害減到最低?

PS : 因為男方是大陸籍,他們可以在大陸那邊提告嗎?有沒有我該注意的地方?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3 1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經過對方撫育,對方就可以爭取監護權

2、可以完全拒絕對方的撫育,或是與對方簽立協議書,由對方放棄監護權來保障權益。

3、對方在大陸提告,基本上無法在台灣執行,故而無須過於擔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3 21:30

您好,若對方有認領,還是有爭取監護權之機會,但是若小朋友從小由您來照顧,對方想要爭取恐也有難度,不用太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3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任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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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 104-07-11 00:12

律師您好:

★本人為第三者,介入別人的家庭,目前懷孕五個多月,男方選擇回到原本的家庭。我未婚又沒能力扶養小孩,請問:1.如果小孩強制給生父扶養訴訟時間會很長嗎?若男方不配合驗DNA,那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舉證呢?  2. 若小孩給本人的親弟弟扶養,這樣可以嗎?

★ 若和男方協議小孩扶養權的問題被元配知道,那元配可以告我什麼罪名呢(民法刑法),訴訟時間和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4-07-11 15:29

您好!

一旦進入訴訟難免要一、兩年的時間;強制認領,可以蒐集雙方親密交往的證據;想讓誰扶養都可以,只要扶養者願意。 若讓配偶知道已生小孩,可能被告通姦罪及民事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1 1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呈如大律師所言,補充如下:

1、證據的部分,包含錄音、錄影、證人只要可能佐證雙方發生性行無的都可以。

2、會涉犯通姦罪,每次行為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賠償的部分,必須依據行為數、雙方的經濟狀況而定,不過本文的承辦經驗,至少20萬以上。

3、您的弟弟可以協助扶養,但是無法收養該子,且可以嘗試向法院聲請收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小孩生父請求撫養費,一名小孩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對方配偶亦可能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惟您亦可主張於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小孩生父請求撫養費,一名小孩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對方配偶亦可能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惟您亦可主張於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瑋希和成俊在交往期間意外懷孕,雙方因此決定結婚,但成俊自從結婚後甚少照顧家庭,每天沉迷線上電玩,瑋希在小孩出生後,一直獨自照顧扶養小孩結婚後2年,瑋希決心與成俊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但公婆堅持小孩一定要交由男方監護,只願意給瑋希探視小孩,瑋希堅不同意,向法院起訴離婚聲請法院判決小孩監護歸瑋希取得。

 

目前法院在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時,會審酌雙方諸多主、客觀條件之優劣,也會參酌許多酌定監護權之上位原則。其中,在法院實務上有2個非常重要的原則為:主要照顧者原則、現狀維持原則(照護之繼續性原則)。此2原則在內涵上互為表裡,未成年子女長期由何人(父或母)照顧,該人即為主要照顧者。因心理學之研究顯示,經常變更生活環境或親權人、監護人,會使未成年子女處於不安定的狀態,因而造成其過度的精神上負擔。為使子女健全成長,父母或監護人與未成年子女之照護關係以保持不間斷之繼續性為必要,故重視未成年子女過去以來的主要照護狀況。

 

因此,小孩自出生以來都由瑋希獨自照顧,雙方如離婚,法院會慎重審酌此一情況來酌定小孩監護歸屬,如瑋希從此角度切入,在程序中詳細論述並舉證,對瑋希爭取小孩監護是有利的。但要特別注意的是,無論依照哪個酌定監護之原則,實務上部會指參酌單一原則、面向,所以在程序中不能只針對特定原則論述,應對各原則全面詳論並舉證,爭取監護權的機率才能大幅提升。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志樑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11

電話02-23888302 

手機0983252498

傳真:02-23888307

 

珊珊 104-07-02 07:32

我們姐弟身於單親家庭,原住民~家鄉位於花蓮.國小一年級父親生病過世【愛喝酒】,不久母親丟下我們改嫁了【毫無責任.狠心的】,從小阿公阿嬤帶大.隨著年紀增長也都一一離世了,所以遇見困難.挫責時身邊一直沒長輩指引教導.及陪伴~  一直令我非常擔心.煩惱的.放不了心的弟弟【24歲】.因弟弟想法太單純.簡單.凡事都以他人著想.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要使他人受到傷害.從不怎麼會為自己思考.學歷高中肄業.3年來在塑膠射出工廠上班.弟弟對工作一直是非常勤勞.肯吃苦.願意做的一位年輕人~弟弟這些年來其實穩定許多.又有定存.存款~不幸的....103年2月遇見一位19歲女友之後同居 .103年4月得知女友懷孕.我弟要她生下.開始我弟獨自扛下重擔負起責任.從女友懷孕起..弟弟就要她待在家休息.不必出外上班.家中所有的生活開銷都由我弟支出.懷孕期間每月固定給女友一個月20.000元的生活費,女友想要什麼.我弟一定二話不說滿足她.而我弟只希望女友能快快樂樂的.不要女友有任何負擔及壓力.煩惱.唯一只要求女友平安的生出健康的寶寶.起初兩位說好了.要和女友組織一個溫暖的家.等女友生完在給予她完美的婚禮~女友也答應了.因為女友也身為單親家庭.於是~我弟弟.女友與女友母親.女友弟弟同住一個屋簷.我弟連續上了一年的大夜班.努力不懈.一直工作.一直工作.近日來我看身體都要搞壞.累壞了.只為的是當初他對女友和寶寶的承諾.為了自己即將組織一個溫馨.美滿家庭.不料~在女友懷孕後期7個多月起~跟弟弟吵架頻率很平凡.女友情緒很不穩定.氣我弟因為要上班.都沒時間陪她....女友孕期間有女友母親在身邊照料.我弟說女友孕期什麼家事也都不做.沒做.還要我弟弟下班早上回來或一星期只休假一天來自己打掃.洗自己工作衣服.倒垃圾....有跟女友溝通..還是沒用~對弟弟說話完全不把所謂“男人尊言”看在眼裡.就這樣的.....直到104年2月孩子生下來了..女友與她母親擅自偷偷的被著我弟幫寶寶報戶口直接跟她姓.而戶口名簿上父親報父不祥.還以未婚生子申請低收入戶..我弟之後知道非常生氣...之後他們關係變本加厲.3月初時與女友吵架過份的將我弟趕出他們的屋簷..我弟受不了打擊.非常難過..崩潰~簡直無法面對女友的無情.直接對我弟說我不愛妳了.對我弟弟莫不關心.非常絕情.只有每月5號我弟領薪水時才會主動打電話給他要錢.要生活費與寶寶開銷變成每月30.000.含寶寶由女友母親→【沒工作.沒收入】兼顧當保母費用13.000....女友做完月子..今年5月才出外上班...我弟弟還跟女友說你賺的錢就當自己的零用錢..寶寶的費用開銷我來支出...我弟跟女友要求先公證數次..女友都不願意...我弟想法完全都是為這寶寶想..以一個家的完整...孩子是無辜的.女友就是無法聽進去.~非常任信...還說孩子不可能讓我弟帶走的.說我弟沒資格..我弟想把孩子接回身邊...但不知道如何爭取?........更誇張事發生了~約6月底時我弟在女友家附近騎車繞繞..卻看見女友另結新歡..而且當時他們正親熱嘴對嘴.當下我弟拍下她們..過去找女友說清楚..誇張的是女友母親還抱著小孩在旁邊...我弟說夠了..你們簡直欺人太甚..欺負我弟沒家人.好欺負...弟弟說下月起決不在給她們任何一毛錢.直到女友沒能力照顧寶寶時..就是我弟將寶寶接走的時候..我弟超級愛這小孩..很捨不得...很心疼寶寶...我弟從何爭取小孩?如何做?後來~女友及女友母親威脅我弟說你不給錢...好啊!上法院告到你給錢給不完..法院見...甚至女友更威脅我弟說去他公司鬧.找老闆拿贍養費....我弟受到如此對待~我弟如何自保.贍養費問題?監護權問題?.如何爭取孩子?不是我弟不要小孩.不組織成家.是女友不要?該怎麼辦?我弟如何面對??

1.沒離婚沒有贍養費問題

2.由於未認領, 無法爭取監護權, 相對的也不用給扶養費(是否要認領請考慮清處)

如果對方要求用法律解決, 對您弟弟並不會不利,  可以開始收證女方討錢等證據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小美 104-07-01 01:10

我目前未婚 懷孕7個月

男方想等孩子生下來要打官司搶監護權

我想請問 未婚的話 孩子監護權是歸媽媽?

如果男方可以爭取   是以什麼條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1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生父對於非婚生子女撫育的話,就可以視為婚生子女,並且可以進而爭取監護權,只要不接受生父對於子女的撫育,對方就無法爭取監護權

2、建議可以先發律師函告知對方,我方拒絕對方將來的撫育,日後也不要接受即可。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只要你生下小孩

不要讓他認領

他連爭監護權的資格都沒有

 

因為民事訴訟不能強制驗DNA

所以現在只要避免拿他錢

不要承認小孩是他的

到時候他縱使要提出強制認領訴訟也不容易

縱使打贏了

也只證明他是父親但不是監護人

要爭監護權還要另外提訴訟

這兩個官司打下來起碼三年

小孩都由你單獨監護三年了

法院根本不可能判給對方

所以是穩操勝算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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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以目前法院實務,這樣年紀的小孩,判由女方監護的機率是很高的,把小孩帶在身邊照顧好,男方要爭取到監護並不容易,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A Li Sa 104-06-30 10:50
1:婚後經常口角、先生常摔砸東西,有多次報警處理 1:小三找上我,有傳他們聊天記錄給我,證實他有外遇 3:懷孕期間有動手(有驗傷單) 4:多次傳line 辱罵 5:目前分居超過半年以上 5:育有二子,歸我照護!但先生從沒關心跟支付撫養孩子費用 6:婚前女生購置的房子,先生要求若要離婚必須房子給他或給他錢! 我需要訴請離婚,但不知道是否有判決離婚的勝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30 1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您所述的包含家庭暴力、外遇等,都構成離婚事由。

2、    除了離婚之外,可以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扶養費。

3、    婚前所購置的房子無須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4、    建議可以委請律師進行訴訟,至少可以由律師撰擬狀紙,以保障權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30 11:47

1. 證據蒐集越多勝算越大。

2. 您需要的是去完整架構對方在婚姻中的不是,去說一段故事,讓法院可以理解。

3. 子女的部份若是從小由您照顧,請強調此點,並放大對方對子女的不聞不問等。

柯俊吉 (kowinlaw) 104-06-30 12:06

妳好

很遺憾妳碰到這種情況,妳的問題,本所回覆如下:

一、離婚需具備法定事由,根據妳的敘述,妳先生可能構成與人合意性交、對妳不堪同居之虐待與惡意遺棄等法定事由,若有相關資料則可以進一步判斷。

二、房子若是妳結婚前購買,妳先生無法請求分配過戶,但是,夫妻離婚後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若有相關資料則可進一步判斷。

三、初步根據妳的敘述,妳先生屬於有過失一方,妳則無過失,將來若判絕離婚時,妳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包括精神賠償金在內。

四、若小孩未成年,也可以一併請求法院判定小孩監護權(親權)歸妳,但是,夫妻離婚後,對於未成小孩扶養義務並未解除,同樣可以請求妳先生分擔離婚後,未成年小孩扶養費。

請包涵僅能做基本分析,法律分析精準度需要詳細資料、訴訟成敗取決證據蒐集程度,若能提供本所詳細資料,本所則能提供更詳細分析與意見。

如有需要,請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柯俊吉律師事務所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30 14:38

您好

  建議您至少委請律師撰寫起訴狀

   另提供民法第1052條供您參照: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30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有打您,應立即前往醫院驗傷,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小三有拿與先生的對話紀錄給您,可證明其與先生發生性交行為,可對先生及小三提出妨害家庭告訴;若先生有辱罵您之行為,亦可加以錄音,再以以上證據,提出民事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針對婚後財產部分,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oyce 104-06-29 01:03

前提~嫂嫂一直有卡債問題,去年因懷孕結婚我哥想說別讓她一直煩惱卡債問題專心待產先跟媽媽借錢還卡債。哥哥和二嫂今年六月初離婚,育有一女現在6個月大,嫂嫂要求小孩要跟她姓我哥想說算了別計較太多讓給她,女方媽媽也同意離婚後還是可以來看看小孩並留家中電話給我哥,然後雙方協議離婚。最近我哥放假想說要帶小孩回家走走不用過夜,但嫂嫂總是推三阻四的說有事不方便或是拒接電話,在line上面跟我哥說要看小孩來我家門口看帶出門沒辦法。我哥想詢求法律途徑要回監護權可能嗎?或是有什麼方法?

你哥哥可以先跟對方表示,根據法律,取得小孩親權之人不得妨礙他方行使探視權,否則可以請求法院改定由你哥哥行使親權,因此如果對方再無理妨礙你哥哥行使探視權,你們將會向法院提起改定親權行使方法的訴訟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milly 104-06-26 09:59

你好,我與男友認識7年但剛開始交往3個月,發現懷孕。但男友是個事業非常忙碌的男人,時常不再台灣,很難與他商量小孩子是否該留下,男友心態看似有心卻又無心。當他回台灣時,會偶爾陪我或是說他也想要孩子之類的話,但沒有表態要結婚。因為目前寶寶已經3個月,我也不想在浮動的心情懷孕,週六男友要陪我去產檢,我想要請他簽屬"放棄監護權"及"小孩從母姓”的文件。這樣是否未來就不需要擔心孩子是否完全屬於我呢?

另外想請問,是否父親認養小孩,就應該承擔撫養責任(金錢上),因為我很擔心父親現在不想要小孩,以後又跟我爭監護權,若讓他分擔金錢上的責任,是不是不利於我獨立監護呢?因為爸爸到現在都沒有表態,是否要這個小孩,是否要結婚,我也突然緊張,自己是否是人家外面的女人...若獨力撫養小孩,雖然辛苦,但不是不可能,我想要確定小孩如何能完整地屬於我。因週六小孩的爸爸要陪我去產檢,若當天他無法對我做出承諾,我想請他簽1.放棄監護權切結書2.從母姓的約定書此兩是否有制式表格?或者我還需要多準備甚麼?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6 15:40

小孩不是物品,沒有甚麼晚整屬於誰的問題。

基本上若小朋友從小由您扶養照顧,就算之後男方想要爭取監護權監護權判給您之機會很高。

張源傑 (張律師) 104-06-26 17:11

您好:

關於您的法律問題,本所簡述如下:

一、監護權可否放棄

    按民法第1091條規定:「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監護人。」次按民法第1065條第2項:「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又非婚生子女者,指非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民法第1061條參照。

    依照目前狀況繼續下去,孩子將非於婚姻關係中受胎而生,依照民法第1061條規定,屬於非婚生子女;不過,依照民法第1065條第2項規定,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關係,無須經過認領程序,法律上就直接當這孩子是母親之婚生子女,也就是說,你就是孩子的母親。你既然是孩子的母親,民法第1091條規定是針對孩子沒有父親母親的狀況下,才須要設置監護人。因此,您的情形與監護人之設置無關,自無所謂放棄監護權可言。

 

二、生父分擔撫養金之法律效果

    按民法第109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倘若孩子出生後生父有匯錢給您,或是其他撫育之證明,生父依法就視同認領孩子,生父與孩子之間依照民法第1091條規定,與孩子間就成立婚生子女關係。次按民法第1114條規定:「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因此,生父在認領孩子之後,就有撫養孩子的義務。您與生父間都會成立對孩子的撫養義務。

 

三、生父認領後之法律效果

    按民法第1069-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認領者,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準用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及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二之規定。」茲將準用後之主要效果陳述如下:

(一) 非婚生子女經認領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二) 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三)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四) 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

(五)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因此,一旦生父認領孩子後,就要由雙方協議由誰來負擔及如何負擔;倘若協議不成,最終會由法院裁判決定由誰擁有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以及由誰來負擔費用

 

四、孩子姓氏之決定

    民法第1059-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從母姓。」因此,孩子出生後從母姓,當無問題。

    當生父認領後,依民法第1059-1準用1059條若干規定,茲將重要者敘述如下:

(一)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二) 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因此,倘若日後生父認領欲變更子女姓氏,父母又未能達成合意時,則需要法定事由發生後,法院方得許可變更。 

五、結論

        由於親屬法之規範複雜,以上只能做一個概略的介紹。至於生父方面是否得認領及其程序如何,如何要求生父負擔生活費,是否要否認其認領,如何防止生父認領等等法律問題皆有詳談之必要。本所為您分析各種可能狀況之利弊之後,將有助於您做出正確之子女生涯規劃,以免因為不諳法律而做錯決定導致遺憾發生。歡迎您來本所詳談此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02) 2759-5585轉8803

e-mail:james.chang@zoomlaw.net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Blog: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

小臻 104-06-25 00:29

我是一個未婚媽媽懷孕中 我想問我要怎做自己才有保障 因為男方有吸毒前科 我都沒有任何前科 如果孩子的監戶權給男方萬一如果孩子出問題又要哪一方來擔責任?要怎樣做男方要給我一個安全的保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5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吸毒前科,要跟你爭取監護權應該不容易。

2、不過建議與對方簽立協議書,針對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的部份預作約定,並且由律師見證,以保障雙方權益。

 

小臻 104-06-25 15:29

律師來做見證需要費用嗎?多少錢?小孩十月份就要出生了  我希望我自己和小孩有一個安全的保障~

席夢絲 104-06-24 16:28

你好,想請問我和男友在一起,正常交往,2人皆已成年,一開始交往就告知男友結婚生子是必需經過規劃和家長同意,但男友後來卻某次親密行為時將保險套咬破,我事後經期至今沒來問他才承認此事,說要結婚,我很不能認同,我並還不想結婚生子,但我已剛懷孕,將小孩流產我又很傷心,手機通話有錄音手機app對話記錄男友皆承認他故意將保險套弄破行為,請問是否有法律途徑可循?很煩惱,麻煩解答,謝謝

一、可考慮主張對方侵害你的人格權情節重大,依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請求民事賠償

二、如果你愛他的話就考慮跟他結婚,如果你恨他的話就考慮分手

三、是否生下小孩請三思再決定。

四、他這樣做是很不尊重你,是否原諒他你再考慮一下。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4 17: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屬於計畫外懷孕賠償問題,目前在法院仍有爭議。

2、不過此類訴訟涉及比較艱深的法律概念運用,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至少由律師撰擬民事起訴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法國曾有類似案件,是被以強制性交罪來起訴,在台灣此見解是否能夠被接受,仍有疑義,但也可以朝民事損害賠償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4 2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沒有生育小孩之打算,應盡早處理,避免衍伸更多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4 20:50

關於您的問題,懷孕是否為損害,是有很大的問號的。

建議您評估一下是否將小孩生出來,畢竟生命是無辜的。

還有就是在台灣這個不會是強制性交,千萬別跑去告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milly 104-06-24 16:17

你好,我與男友認識7年但剛開始交往3個月,發現懷孕。但男友是個事業非常忙碌的男人,時常不再台灣,很難與他商量小孩子是否該留下,男友心態看似有心卻又無心。當他回台灣時,會偶爾陪我或是說他也想要孩子之類的話,但沒有表態要結婚。因為目前寶寶已經3個月,我也不想在浮動的心情懷孕,週六男友要陪我去產檢,我想要請他簽屬"放棄監護權"及"小孩從母姓”的文件。這樣是否未來就不需要擔心孩子是否完全屬於我呢?

麻煩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4 16: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

2、不過倘對方有付扶養費用的話,日後若我方沒有妥適照料子女的話,還是可以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4 20:58

可以先簽,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完全阻隔父親之探視,

另外,若對方認為行使親權之一方,有不利於小朋友之情事,還是可以聲請改定監護。

一、監護權在台灣,立法上是認為是為了未成年子女最大的利益,所以監護權就是協議之後如果有不利子女的情事還是可以聲請法院改定。

二、對方未必知道這點。

三、協議還是可以協議,但若後續對方還是可能問過律師後跑來爭監護權

四、台灣關於監護權的部分有判給主要照顧者之傾向,有很多裁定背後法官想的就是這樣,所以如果後續小孩由你照顧的話對方要爭監護權得有堅強的理由才行。

五、小孩跟著你的話,要多搜集一些小孩跟你的溫馨照片。小孩大一些可以讓他寫陽光日記,讓他每天寫一些開心的事;大一些如果要去幼稚園或國小,聯絡簿要費心寫。這樣如果對方來爭監護權會增加他的困難並增加你的優勢。

六、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milly 104-06-25 16:05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你的建議及鼓勵,另外想請問你,是否父親認養小孩,就應該承擔撫養責任(金錢上),因為我很擔心父親現在不想要小孩,以後又跟我爭監護權,若讓他分擔金錢上的責任,是不是不利於我獨立監護呢?因為爸爸到現在都沒有表態,是否要這個小孩,是否要結婚,我也突然緊張,自己是否是人家外面的女人...若獨力撫養小孩,雖然辛苦,但不是不可能,我想要確定小孩如何能完整地屬於我。因週六小孩的爸爸要陪我去產檢,若當天他無法對我做出承諾,我想請他簽1.放棄監護權切結書2.從母姓的約定書此兩是否有制式表格?或者我還需要多準備甚麼?

需要求助的人 104-06-24 15:37

我朋友剛結婚約6個月,

因照顧小孩為主,(她娘家在三峽,媽媽照顧,而男方都沒有給家用,女方必須工作)

而女方在公司三峽附近租了房子,

但在男方一直不願住我租屋處,

而男方在七堵有房子~~(交通要到我公司,單程要二小時)

對女方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女方不願意搬去,,,, 

(雙方戶籍各自在雙方爸媽家,也不是在各自住家)
因為結婚/懷孕前後,女方一直住在女方三峽娘家..
但婚後..女方跟男方在住所上..

一直無法達成共識...致使女方目前一直住在至今尚未搬離三峽區的住所

日前女方收到男方寄的一封信存證信函...
內容說:女方不履行夫妻義務...棄男方而去..
說女方....離家出走

而女方不想每次都被以脅迫跟製造不實的言語?黑女方的方式 讓女方每次都得聽男方的...

能請律師幫忙撰寫 存證信函律師函.回應男方的存證信函.

外不知是否 可以有其他法律上的主張

沈恆 (沈律師) 104-06-24 15:50

您好!

可以寫存證信函就事實作適當的澄清,也可一併提出您的訴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您非當事人, 網路上的片段諮詢並無法完全處理您現在的問題, 建議請當事人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2.回存證信函前應該是要先研究發函的用意與法律關係,在訴訟上可能的影響,然後再決定後續動作。

3.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一、可以談要儘量談。

二、比較重要的不是回存證信函,比較重要的是舉證證明你們一直有就住所部分做良性的溝通。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4 21:01

您好,要看究竟雙方約定之夫妻共同住所地為何處。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就算雙方約定之住所地在男方家,也可主張有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因為工作之關係)。

蘋蘋 104-06-20 16:26

請問一下我17歲11月滿18懷孕(5個月)要結婚但是媽媽不同意 爸爸沒意見媽媽強力反對還罵我小孩是雜種 但是爸爸跟媽媽已經離婚了 如果要辦登記結婚可以讓爸爸簽嗎?男生已經24歲了有要負責 他們家裡也要負責 原本計劃好說小孩出生讓男生辦認領 但是媽媽一直怒罵我我跟我小孩真的是受不了了 這些事社會局的都知道 我也是社會局的保護性個案 請問一下如果要辦登記結婚能讓爸爸簽同意書就好嗎?謝謝。

 

一、先恭喜你有自己小孩了。

二、母親短期間內不能接受的話儘可能不要去跟她討論這件事。

三、等小孩出生,稍大一些的時候再去跟母親談吧。

四、關於結婚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效果,民法第990條有規定,是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也就是說並不是無效。而且該條還有但書,其中有一個是規定,已懷胎勢,不得請求撤銷。所以就算你媽不同意你還是可以結婚

五、建議你先安全的把小孩生出來。

恭喜你們!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

雖依照民法第981 條規定未滿20歲的未成年結婚,需要法定代理人或監護權人的同意,否則結婚的效力未定,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請求撤銷。但因為您係因為懷孕的關係,即使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下而結婚,只要有懷孕事實,法定代理人不得請求撤銷。因此您不需要母親同意即可辦理結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yoyo 104-06-17 16:41

我是嫁來臺灣的大陸新娘,明年才可以拿身份證,老公外遇現并與外遇對象同居,我與老公分居兩年,與現男朋友懷孕下個月小朋友出生。如果我與老公協商好離婚,小朋友監護權給我,辦理好離婚后,因小朋友不是與老公生,他要取消戶口本上小朋友的資料,戶政說需要去法院申請與小朋友沒有關系的判決書。請問1.去法院前就要先做好不是親子的DNA鑒定證明,還是說需要法院指定是哪里鑒定?申請后等判決書要多長時間?2.因我是婚姻中與他人生子,又沒有和老公在一起生活,小朋友監護權雖然是我,法院會不會說我與老公不存婚姻之實,需要我提供小朋友是與臺灣人所生才會讓我留在臺灣照顧小朋友?還是說老公不提告就不存在這些問題,老公因自己外遇在先,不會提告,我還會有其它的刑責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0 23: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涉案假結婚通姦罪,躺臥當初的婚姻為真,則至多只有通姦罪。

2、必須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訴訟,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以利訴訟進行。

老王 104-06-16 02:06
我和太太是在酒店認識的,和他認識一年多我們才在一起,在還沒發生像沒有說的事情欠我們的相處都還算蠻好的,印象比較深刻的是有一次我幫她繳電話費看到帳單上面是白XX,我打電話問他他只是說用朋友名字去辦的,聽他這麼說我也就沒放在心上了。 和她結婚是因為懷了小孩,有次帶她去醫院做產檢跟他拿健保卡掛號是我才知道他姓白,而幫她繳電話費時說的那個朋友也就是他自己了,當下我很生氣問他你怎麼可以騙我快兩年的時間,他說是因為當初他把我當成一般的酒客所以才謊報姓名跟年次,這件事情我真的無法去諒解也無法原諒,但後來過沒多久我們還是結婚了。 在懷孕懷孕後的前後半年時間,幾乎每天問我到底愛不愛他,到底要不要小孩,不要的話就要把小孩帶走自己撫養。起初我以為這只是產前和產後憂鬱症,所以我也並沒有放在心上。後來因朋友剛出獄,大家就一起到酒店去慶祝,的那時候認識了另外一個酒店小姐,我也有讓他知道這位小姐的存在,但純粹只是好朋友會互相談心聊天,但他卻說我在跟他搞曖昧,甚至說是因為我沒有辦法跟對方發生關係所以才會這麼好,也因此跟他吵了一架。由於今年小孩子要在草屯上課所以要遷戶籍,在遷戶籍的時候才發現他在結婚後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自己私下偷偷的把戶籍遷走,問他為何要遷走戶籍,他卻說誰叫我在外面跟人家搞曖昧。 公證過沒幾天陪他去彰化家,他爸爸就直接問我,他除了騙名字跟年次外還有沒有跟你說什麼?當下我就覺得很納悶,就直接問他爸說還有什麼事情是我該知道的嗎?他爸就說沒事了也就草草的帶過,但之後三年多的時間我一直問他到底是什麼事情,他卻只說叫我相信他不是跟別的男人有關係,而這時候我以對他心灰意冷了。 後來因緣際會的關係和前女友有了聯絡,被他知道了和他大吵一架,他才鬆口坦誠跟我說,在認識我的時候他已經是有婚姻關係了,而且還有了小孩已經五歲大,我聽到這個我真的沒有辦法去接受,也才想到在懷孕的前後一直問我愛不愛他我要不要小孩的事情,才知道他離過婚的關係。而和我結婚的前兩三天也才剛跟他前夫離完婚。 因為這些事情鬧到雙方家長見面也鬧的相當不愉快,之後在住處我發現多了好幾隻錄音筆,也發現的他偷打我汽車鑰匙,還請徵信社在我車上偷裝GPS跟竊聽器,甚至在我電話裡安裝了竊聽我通話內容的程式,為了這件事我們又吵了一架也跟他說我受不了這樣的精神壓力我們離婚吧。 因為要到台中上班的關係,而小孩就交給在草屯的媽媽照顧,假日休息的時候就回去看小孩,而他卻不去看小孩連一通電話都沒打,跟他說不要因為大人的事情而影響到小孩,沒有必要連小孩都不去看,但他仍不為所動,甚至到三四個月才去看一起。後來因為和媽媽吵架所以就把小孩帶到台中,但因他是上晚上的班所以白天都在睡覺,所以我帶著小孩上下班,後來他有休息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白天他依然睡覺不帶小孩,晚上我下班回來他就去找朋友聊天,完全不理小孩不餵小孩喝奶也不哄小孩睡覺,也因為這件事我們又開始吵架。 之後的日子我們開始不講話開始分房睡大家各過各的,這段期間共同的朋友也常常勸我給他次機會,但我沒辦法相信她也沒辦法接受他在我車上跟電話裡安裝竊聽器,更沒辦法去原諒她對小孩的冷漠,後來因某事的因緣際會下,才又試著重新在一起,但心中仍是有竊聽器跟他對小孩的疙瘩在,而他也說有個男的一直對他很好,聽他這麼說我也就知道我們已經不會像以前那樣。 後來因為要照顧我爸爸的關係我一個人就回台北了,在這八九個月的時間裡,我們各打一通電話給對方之後就再也沒聯絡了,就連過年的時候他來我家三天我和他說的話應該不會超過十句。 在今年四月多的時候他打電話到我上班的門市跟門市小姐說他是我太太,因為結婚紀念日要到了要給我驚喜,所以想要知道我休什麼時候,還特意跟門市小姐說不要跟我講,門市小姐和我說之後我就直接打電話給他,問他到底想要怎樣平常都沒在聯絡而且結婚的時候是在七月多,後來她才跟我媽坦承是因為看到前女友的臉書要去綠島看我是不是也要去,所以她才打電話到門市去查我的假表。 這段時間我跟他的關係又開始變得很糟糕,後來跟他談離婚的事情他開始不接電話簡訊也不回,某天他回我簡訊跟我說要不要離婚是他說了算我沒資格決定。 我承認剛開始在一起的時候他真的對我很好,我們在一起也很快樂但發生了這麼多的事情跟他對小孩子的態度我真的沒有辦法可以忍受,各位律師若我現在要離婚的話是否已達到分居半年以上及夫妻無法相處的條件,及小孩監護權的問題,煩請律師幫忙解說,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6 0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以婚姻存有重大破綻為由起訴離婚

2、監護權的部份,目前子女是由誰在照料?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或至少由律師撰擬狀紙,程序可以進行的比較順利。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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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0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以利您提出,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汪汪 104-06-14 13:40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是一個懷孕媽媽,實在是走投無路才來這里求助的,請大家幫幫我,事情如下:

    我跟我老公剛結婚兩個月,因為有寶寶才結婚的,寶寶現在五六個月了,我老公今年三十歲,我一直住外面的,跟我認識我老公就搬來跟我一起住了,我們在一起兩年,我老公媽媽在我老公高中的時候就過世了,他爸爸快六十歲了,從我老公媽媽過世後他爸爸帶回家的女朋友至少五個了,現在這個結婚四五年了,生了一個兩歲的兒子,我老公媽媽過世的時候就把他們家的財產分了三份,我老公一套公寓,他弟跟我老公同等價值的股票,他爸1000萬左右的房子(現在價值1500萬,也就是跟他現在老婆住的地方),我老公當初未成年,所以我老公的房子跟他弟的股票由他爸保管,我老公的房子從我老公高中開始,他爸就把房子租出去,每個月12000的房租他爸在收,房屋權狀也在他爸那里。他弟前兩年結婚了,所以他爸把他弟的那份給他弟了,他弟用來買房子了,他爸也出了一百萬左右請客只婚禮

因為有寶寶了所以我跟我老公也登記了,只是登記而已,沒有請客,沒有婚禮,他家人也沒有任何一點表示,這些我都認了,因為我離過婚有一個妹妹,所以也沒特別要求,但是現在因為肚子里寶寶已經五六個月了,且 我老公前陣子查出肝有問題,快肝硬化了,我很害的,我希望我老公不要那麼累,且回到我身邊我可以照顧他的身體,國為他在外地工作,我們長期分開兩地,所以要求我老公把他媽媽給的房子拿回來住,至少我們可以省每個月房租的錢,沒結婚以前他跟他爸要過房子,說他成年了,房子自己保管,但他爸不給,前陣子因為我老公查出身體不好,他爸同意了,說去叫房客搬走,結果過了十幾天,他爸就找各種理由不給房子,這已經證明是我老公的後媽在從中阻止搶財產,還叫他爸(因為他爸從來不會打字,但是協議是我都給爸用手機傳給我老公的)甚至還逼我老公簽下如下協議:

XX我老公的名字(以下簡稱本人)立此契約
如果本人於本人之兒女達法定成年年齡之前,因不自然死亡(例如意外死亡、或被謀殺),本人之財產、房產將交由唯一法定繼承人 XX他爸的名字(以下簡稱法繼人) 先生管理,待本人之兒女達法定成年年齡之後歸還法繼人之管理權,但在此期間法繼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方法將房產以及財產贈與或給予任何人。

        立約人: 

        立約人簽名:
        公證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從這個協議上看,是他爸怕我搶他的財產把我老公殺害,所以他是防我,但是如果真的是防我,這個協議只要改一下,寫清楚我故意殺害我老公,我老公的財產可以給他爸保管,所以我是可以簽的,但是因為太氣了,他爸快六十了,還有能力娶年輕 的老婆,也有能力再生一個兩歲的兒子,那麼他沒理由拿我老公的錢來養他的家,況且我老公身體不好,我肚子里的寶寶也快生了,我們還在租房子住,他為了他年輕 的老婆這樣對我們,連我老公媽媽 的份都想霸占(他媽媽31歲發現肝硬化,為了他爸現在跟他再娶的老婆住的那個房子,老公媽媽都已經身體很不好了還去工廠上大夜班,他爸居然沒阻止導致老公媽媽38歲就肝癌過世了),如果他老婆以后對他爸不好,還 是我們要養他爸,可是到那個時候已經來不及了,真的覺得很氣

我想請問的律師

一、我老公想確認房子是不是他的名字(怕他爸趁我老公未成年已經把房子過戶給他自己了),有何種方式可以有經過他爸查到?

二、如果房子是我老公的名字,他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權狀遺失嗎?

三、那個協議如果我老公簽了,房子拿回來了,我老公如果房子賣了,如果有一天我老公怎樣了,他家人拿 這個對我有什?有利的?

                          謝謝各位的幫忙,很急,也很感謝,求大家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4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一、我老公想確認房子是不是他的名字(怕他爸趁我老公未成年已經把房子過戶給他自己了),有何種方式可以有經過他爸查到?

   您老公可持身分證至地政事務所聲請建物第一類謄本,確定是否為所有權人。

二、如果房子是我老公的名字,他可以直接申請房屋權狀遺失嗎?

    若知道權狀於父親那邊,不得申報遺失,避免構成刑事犯罪,必須向父親請求返還之。

三、那個協議如果我老公簽了,房子拿回來了,我老公如果房子賣了,如果有一天我老公怎樣了,他家人拿 這個對我有什?有利的?

   若目前所有權人為您老公,建議不要簽協議書,避免日後不意要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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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會有借名登記之問題,若已移轉登記而非在您老公名下,除非再另行協議,否則要取回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喜羊羊 104-06-13 10:49
未婚懷孕 如男方不想要小孩 希望女方進行人工流產 女方可就此索賠嗎? 若女方堅持生產 在女方經濟能力不足的情況下 未來小孩撫養費用可要求全部由男方支付嗎? 撫養費用是否依據男方經濟狀況而定呢? 謝謝

1. 無法索賠

2. 可起訴請求對方強制認領,併同請求扶養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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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若您係自願方式下流產,是無法索賠,但若男方係以強迫暴力方式,要求擬進行人工流產,即違反您的意願使您的身體受到侵害,係可以索賠。

2.  小孩的撫養費用係依照雙方的經濟條件而定,若您有工作及經濟能力,係無法要求男方全額負擔,但可依照男方經濟能力較佳,要求負擔較大比例之府撫養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喜羊羊小姐,恭喜你要有自己的小孩了。

二、小孩出生後如果生父不給錢的話可以先告強制認領再告請求給付扶養費。

三、加油!加油!加油!做母親的要像太陽一樣照亮小孩。

四、這個部分事關你的人生,你要自己決定。

五、再怎麼說這也是自己的骨肉呀。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3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可向對方請求,一名子女一個約一萬至一萬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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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鵝 104-06-12 01:43

煩請各位律師  幫我解惑...

我19歲 我女友15歲 懷孕兩個月 我們決定要生   他的家庭狀況比較特殊  監護權在阿公那  親生爸爸已經往生   目前寄居在生母及繼父的家中

現在 阿公是同意我們生  也沒要提告的意思

但他媽媽極力反對 說要報警

如果真的報警  我一樣會被起訴嗎...?

Chang 104-06-11 23:55
結婚4年了,小孩快4歲 目前分居快2年,小孩都是我在扶養的 現在雙方已有離婚的共識 但重點他要求要驗DNA 當初知道懷孕時 就很不確定小孩到底是前男友的 還是現任老公的 所以有私下去驗DNA 才知道小孩是前男友的 但現任老公以來提親,所以只好瞞著實情結婚 現在的我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12 09:11

對方可能會提起婚生否認之訴,並以子女非婚生其卻對該子女扶養為理由,向您請求不當得利。當然您也可以答辯表示小孩都是您在養,對方都沒有出錢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2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不一定會涉及通姦罪,不過子女血緣的部分,為了子女的利益,還是應該要釐清

2、建議應該進行DNA鑑定之後,由對方提起否認親子關係訴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2 23:22

建議還是私下先確認一下孩子的真實血緣。

胖皮 104-06-11 18:36
hi大家好~~~因為本人懷孕後期遭公司百般刁難雇請安胎假,公司也違反勞基法,寫了存證信函向公司提出解除契約即要求賠償~想請問大家:以下存證信函內容有哪處須更改或不妥嗎??謝謝!! 敬啟者:1、公司未依勞保局規定,薪資高薪低報,影響本人勞保生育補助額;2、公司未依勞基法規定,於本人3月請安胎假扣除當月全勤薪資。公司違法在先,故本人於民國00年00月00日主動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公司賠償本人損失,特此通知,希待見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有可終止之事由,但應注意勞動基準法第14條之相關規定,並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雙雙媽咪 104-06-22 23:01

一起為寶寶加油,要不要去95聯盟申訴,不合理對待懷孕婦女

胖皮 104-06-10 23:12

hi大家好~~~因為本人懷孕後期遭公司百般刁難雇請安胎假,公司也違反勞基法,寫了存證信函向公司提出解除契約即要求賠償~想請問大家:以下存證信函內容有哪處須更改或不妥嗎??謝謝!!

敬啟者:1、公司未依勞保局規定,薪資高薪低報,影響本人勞保生育補助額;2、公司未依勞基法規定,於本人3月請安胎假扣除當月全勤薪資。公司違法在先,故本人於民國00年00月00日主動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公司賠償本人損失,特此通知,希待見覆。

aosola 104-06-09 17:20

各位律師大家好這段故事有點長

本人於去年12月認識一位女子(A女),因為情同意和所以成為情侶,雙方有發生關係。於今年1月時,A女向我提出想要購買A女母親朋友所介紹的房子,想借用我的名義去貸款買房,貸款由對方支付。當時沒有警覺,所以就順著對方的意思去辦理貸款。在這買房的過程中,都是透過A女母親去跟賣方接洽,於1月中時有去代書那邊簽買賣契約,當初說房子是580萬的價格,但是買賣契約上卻是寫780萬,我有詢問A女母親為什麼是780萬,他說是為了能夠順利貸出500萬的貸款而提高價格,叫我不用擔心,就這樣我就簽下買賣契約。而在一月底的時候,A女說這個月的月事沒來,所以去了便利商店買了驗孕棒,檢驗的結果是懷孕了。之後就有一段時間在為了是否結婚開始爭吵。於2月初時A女又提出因為房貸只有500萬,可能還需要在貸款50萬來支付房子剩餘的費用,所以用去信貸了50萬,而我將信貸銀行的提款卡交付給對方去付款,提款卡的密碼也是對方設定的。之後因為雙方的關係沒有要結婚,對方是說小孩要生下來自己撫養,可是我覺得孩子生下來可能對雙方生活都不好,所以有提出是否要墮胎,對方就說小孩生不生都不干我的事。也因為這樣所以我也不願在用我的名義去貸款,也沒有想要買下這間房子,但是代書已經將房子轉到我的名下,而且A女的母親也說支付了對方80萬的訂金。因為我沒有要購買的意思,所以跟賣方說我願意把房子反還給他,但是希望他將50萬反還給我,賣方卻說他只拿到30萬,而且房屋契約不知從什麼時候寫了支付30萬訂金給對方(當初買賣契約放在代書或者A女母親那邊)。而A女現在又說50萬在他那邊。而當初我把50萬拿給A女也沒寫借據。A女又說我貸的50萬是要給他生小孩的,他又說他去墮胎了,50萬是對他的補償。

我是想請問

1.如果我對A女提告,以我現在的證據(line的對話紀錄)是否可以當做充分的證據嗎?

2.如果打官司到最後我敗訴,那會被對方反告誣告嗎?

想請各位律師幫忙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提告之依據及基礎為何,若是主張借貸關係,當然需就此部分去蒐集事證,LINE的資料也可以,若僅是提民事,則尚無誣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29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目前應蒐集與對方交往之相關對話訊息紀錄,再視您證據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9 22:42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目前應蒐集與對方交往之相關對話訊息紀錄,再視您證據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

淑櫻 104-06-08 11:23

女兒剛滿十四歲.原本個性內向.一直是宅在家裡的女孩.

日前因網站遊戲認識網友後.性情突然大變.年初才跟我說要去台北會見網友.我和她哥哥才親自護送她北上玩一趟回來.我想.孩子願意走出去是好事.且網友也是熱心的在學子弟.看起來並無異樣……..

怎知五月中旬時.其中一男一女網友來到花蓮.我見其一女孩也跟女兒同年紀.擔心住宿在外危險.於是招待再加住宿...哪知全部都躲在書房沒有外出遊玩.甚至讓我撞見在書坊內男網友抱著我女兒在親熱….

我私下將女兒叫至房間訓斥了一頓後..半夜偷看了女兒手機.才知那兩位網友竟然教唆女兒離家出走.還把行李都準備好了..幸好我及時與他們交談.並請他們體諒做母親的心情.才讓他們下午搭車獨自離開花蓮!!談話中得知男生目前在服兵役.且有要求留下住址以及父母親連絡電話!

隔兩個禮拜.那位男網友又來找女兒出門.我在想不到辦法中只好打電話跟那位男生談話..除了要求回家外.上要求自制行為.希望他保護好女兒…男網友很豪氣地答應了....但於事後我再度打開女兒手機查看時發現.他們在旅館發生關係了!!!且女兒目前都處於深怕懷孕的恐懼中……

我為怕上次離家出走事件重演.仍不動聲色地按耐著.日夜煎熬的想著如何解決..最後.我仍然以LINE的方式聯絡上男生父親.希望他能以父親威嚴好好與男孩深談此事嚴重的後果!!.其父親除了回文抱歉並答應會找他談談溝通外…餘..無消息

我想問問律師:我能提告嗎?會影響女兒聲譽嗎?法院會祕密開庭嗎?

我教子無方.我認錯!但我要兩人皆接收逞罰.知道自己犯錯.知道自己要承受錯誤的行為的後果!!我呢?因我是單親.我會被收回監護權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當然可以提告

因為這年紀發生性關係違法

監護權倒不至於會受影響

這你不用擔心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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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應先將關於性行為證據保存,對方已犯妨害性自主罪,而對方未滿18歲且是自願發生關係的話,是告訴乃論,要在發現時6個月內提告,這樣的案件是不公開審理,姓名也會編代號保護當事人,也與監護無必然關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8 15:32

您好:

1.對方的行為已違反妨害性自主罪,您可提出告訴沒有問題。您應先保留相關足資證明雙方確有發生性行為證據

2.此問題與您的監護權並無直接關聯,您無須擔心,且就您所述,似也難認您未善盡保護教養義務。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小明 104-06-03 09:24

我22歲我女友17歲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但是要是他媽媽不同意我會被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09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
小明 104-06-03 09:23

我22歲我女友17歲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但是要是他媽媽不同意我會被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10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
小明 104-06-03 09:21

你好 我想請問我今年22歲我女友17歲他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我想去跟他媽媽談想了解一下他媽媽要是不同意有辦法告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10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
小明 104-06-03 09:20

你好 我想請問我今年22歲我女友17歲他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我想去跟他媽媽談想了解一下他媽媽要是不同意有辦法告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10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
小明 104-06-03 09:19

你好 我想請問我今年22歲我女友17歲他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我想去跟他媽媽談想了解一下他媽媽要是不同意有辦法告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10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
小明 104-06-03 09:18

你好 我想請問我今年22歲我女友17歲他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我想去跟他媽媽談想了解一下他媽媽要是不同意有辦法告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11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
小明 104-06-03 09:18

你好 我想請問我今年22歲我女友17歲他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我想去跟他媽媽談想了解一下他媽媽要是不同意有辦法告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11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
小明 104-06-03 09:17

你好 我想請問我今年22歲我女友17歲他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我想去跟他媽媽談想了解一下他媽媽要是不同意有辦法告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11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
小明 104-06-03 09:16

你好 我想請問我今年22歲我女友17歲他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我想去跟他媽媽談想了解一下他媽媽要是不同意有辦法告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11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
小明 104-06-03 09:16

你好 我想請問我今年22歲我女友17歲他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我想去跟他媽媽談想了解一下他媽媽要是不同意有辦法告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11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
小明 104-06-03 09:15

你好 我想請問我今年22歲我女友17歲他懷孕了我們想把小孩生下來我想去跟他媽媽談想了解一下他媽媽要是不同意有辦法告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3:11
已經滿17,如果是合意性交,不會被告妨害性自主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