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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子不會飛 105-01-19 14:51
之前因保護管束未準時報到而被判感化教育,但因為懷孕所以延後執行,期間不良行為已改善,也很想靠自己的能力陪著孩子一起長大,是否有什麼方法能夠補救或可以不去執行感化教育?

可具狀向執行檢察官聲請,請求向法院聲請裁定免保安處分之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冷可樂 105-01-18 14:06
因為我未婚夫他吸食安非他命初犯被抓,後來收到他開庭日期,可是我們都認為他單純開庭或驗尿或告知什麼時後勒戒想當下申請緩起訴,不知道他開庭日那天就是要直接進勒戒所,因為我懷孕七個月了,無工作收入,都是他去工作,他們家境不好,我本身是給人收養,在國中畢業後因為養父去世,養母在我小時候對我不好,就把我趕出去,我在也沒回去那裡,幾乎可以說我沒有親人支援我生活方面,未婚夫的爸媽都年紀大了,所以根本沒多餘的錢負擔我們的電話費,健保費,生活費房租費,繳還錢的費用,還有一些費用,他1/13進桃園看守所,之後會轉新店那裡,我不知道怎麼做該讓他出來不然我現在動不動腹痛,他家人無法照顧我,我現在一個人照顧自己,身上他原本的錢所剩不多,房東也在吹繳這一個月的房租不然要把我趕出去,我覺得這樣很無助,我查網路都看至少要一個月以上,我沒什麼朋友幫忙,對我來說他要被關的期間,對我是種現實生活折磨,這種事情也不知道找誰商量,請問我該怎麼辦和怎麼做呢?

 1.  就閣下所述施用二級毒品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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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 105-01-18 09:32

您好 我的妹妹懷孕八個多月了,原本男方還說什麼太早,想要人流,但是都那麼大了 怎麼可能做出這種事情 所以我們家的堅決反對

 

再來談論到要先登記結婚,要給寶寶跟父母一個身分,結果 男方又聽什麼之前的人說登記結婚要三個月的效益,後來聽到,有跟他解釋 說政府政策已經改了 然後才在那邊說 我問問我媽 什麼一堆的

整個看起來 根本就沒有誠意 連什麼坐月子的 都還要我門幫忙 說的好聽會負責 可是看起來就不是如此 連跟我們談都沒有 是要怎麼相信

 

所以想請問 萬一真的登記結婚了 寶寶生下來了 但是男方就沒有要負責寶寶跟生母的開銷及照顧責任 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還是說 要等真的發生了 再來告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09:49

您好,

 

1、若有登記結婚,男方對小孩有照顧扶養義務,如男方不聞不問可再對其提告;但妻子有自理生活之能力,除提出離婚訴訟外無法對男方請求扶養照顧。

 

2、倘未登記結婚,男方對您妹妹沒有任何法律責任,但對小孩仍有照顧扶養的義務,可對男方起訴請求給付小孩扶養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8 1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強制認領未成年子女並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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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8 1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強制認領未成年子女並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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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轉人生 105-01-18 02:41

當初年輕不懂事

讓女方懷孕生子

只是當初我是在不知道他有懷孕的情況下分手

多年後與他見面

他跟我說孩子有生下來已經送養出去

我想請教律師

送養出去的孩子是否就代表我無法找回來了

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當了爸爸

我不想心中掛著一個遺憾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8 09: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報生父,則這個小孩在法律上跟您一點關係都沒有。

2、倘若有報生父,則倘若養父母對於子女沒有妥適照料,可以要求終止收養

胖胖 105-01-17 16:23

請問 雙方都滿18歲未滿20歲 是男女朋友雙方同意發生關係後女方懷孕

對方監護人(家長)如果要像我題告的話會有什麼罪或條款是成立的?

你好:

滿16歲就有性自主決定權,只要對方同意性交就不會構成強制性交罪。

若無引誘對方脫離家庭之行為,不會構成和誘罪。

和意性交因而懷孕不會構成侵權行為,但將來子女出生,子女可以向你請求給付扶養費至20歲成年。

t y 105-01-15 15:48

各位律師們您好!

我最近發生的問題是,我的丈夫在2015的8月至10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直到對方利用臉書在11月底告知我她跟我丈夫有過了性關係我大約在12月初才因為臉書訊息得知了這個消息,但是我沒有具體實證!不過我有保存對方寄給我的訊息截圖!因此我跟丈夫溝通,也在我與丈夫同意下將溝通對話錄音下來,我的丈夫也承認了他犯了錯,確實有在2015年8月期間與他人發生了性關係,並且也確定他們的關係早已經在10月左右就已經結束了,目前我跟丈夫幾經溝通後,決定繼續我們的婚姻,但是對方卻一直利用臉書簡訊,不斷的對我進行騷擾,我本身懷孕已經8個月!因為對方的緣故,我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壓力,我無法正常入睡!我想請教,這樣我能夠寄出存證信函予以提告嗎,或者是用何種方法及管道,停止對方對我的騷擾,並且爭取我的權益!若寄出存證信函後!是否有追溯期的問題?倘若對方在追溯期後又對我開始騷擾?我該如何自保?

希望各位律師能夠幫我解答 感謝各位

你好:

可能會構成通姦罪,要蒐集證據並在知悉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

民事上可以配偶權受侵害請求精神慰扶金。

通姦或不正常男女關係會構成離婚事由,可訴請離婚及損害賠償

騷擾視情況而定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可報警處理,再請求損害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5 16:52

您好,

 

1、可向該名女子提出刑事通姦罪之告訴。

 

2、民事可提起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之請求。

 

3、刑事時效為知悉時起6個月,民事時效為自侵害發生時起2年內。

 

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討論後續採取法律途徑之可行性,並委請信任之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5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至地檢署對外遇對象及配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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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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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5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至地檢署對外遇對象及配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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呱呱 105-01-13 15:01
你好,我於去年底被資遣當下我已懷孕三個月了,而在公司工作也快三年了,雖然給了我該有的遣散費、特休未休完的費用、及未提前告知的薪水。 但是我不甘願我在公司快三年了,就用"不試任"把我給資遣,害得我現在連勞保該享有的權利都沒有了,不知道否可請問一下,我因為自已還有就學代款及二個小孩要養,雖然我有老公在幫忙賺錢,但我們是租屋在外,而小孩又正在讀幼稚園及國小,我們目前面臨第三胎出生,而老公也在去年受傷過,效率沒有之前的好,所以領的錢就沒有之前的多了,我是有上網查過一些資料,不知道這在調解會的時候,能不能說服對方?不知道是否可以要“生育給付“、及半年薪資,畢竟我是非自願性離職 而我有點急,下午四點半就要開調解了,現在才發現網路有這個功能!拜託了。還是說還有什麼可以讓我跟對方要求的,也煩請一次告訴我好嗎?謝謝

你好:

要看你是自願性離職或被資遣而定。 6個月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要符合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19條之2規定,目前看起來並不符合,且請領之對象為勞保局。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第1項)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第2項)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第3項)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若係因妳懷孕,藉故資遣你,可主張終止不生效力,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6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主管機關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之1可處僱主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若非上開狀況,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最高法院96年度第2630號民事判決:「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五款規定,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雇主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揆其立法意旨,重在勞工提供之勞務,如無法達成雇主透過勞動契約所欲達成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雇主始得解僱勞工,其造成此項合理經濟目的不能達成之原因,應兼括勞工客觀行為及主觀意志,是該條款所稱之「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者,舉凡勞工客觀上之能力、學識、品行及主觀上違反忠誠履行勞務給付義務均應涵攝在內,且須雇主於其使用勞動基準法所賦予保護之各種手段後,仍無法改善情況下,始得終止勞動契約,以符「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若不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規定,不得終止勞動契約,你可以訴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請求給付薪資。 詳細情形還是要正式諮詢才有辦法釐清,建議你調解後尋求勞工局或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呱呱 105-01-13 15:29

我是"非自願離職的",就因非自願離職,所以我失去了勞保該有的權利,像產檢假我也都還沒有請假過,還有生完小孩的生育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使得我馬上就沒有這些權利,我該怎麼處理才可以得到該有的權利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3 15: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請領資遣費、短給薪資、特休薪資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2、失業給付、生育給付應該是向勞保局請領的,倘若離職前符合生育給付的表準,遭資遣來是可以請領。

3、倘若您認為資遣不合法,也可以要求回復職務,並且請求這段時間的薪資

呱呱 105-01-13 15:37

 我可以要求明白一點的問題嗎?

 

倘若離職前符合生育給付的表準,遭資遣來是可以請領。

這句話的標準是?? 我在那間公司有二年十個月28天了!

這樣有有符合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調解不成,則建議您直接向勞工局申請法律扶助,由勞工局請法扶基金會指派律師協助您打官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呱呱 105-01-13 22:16

今日調解未成功,因為我有提到公司讓我該有的勞保的權利都沒了,連我本來每個月該有的薪資都沒了,更別說我之後還能申請育嬰留職的津貼了﹏

 

我只是要求半年薪資,還有本來在公司該有的福利金,他們就不妥協,要求之後再處理!但他們好像是要私下找我解決,而我在前同事說的卻是公司不給予我這筆錢,那我又該如何保障我的權利呢?

我還是要以我懷孕期間被他們解雇,但我的主管一直說我沒有提出來

阿博 105-01-12 14:16
前陣子發生車禍,雙方都慢速的狀況下發生擦撞,對方有倒車,我錯的部分比較多,所以也很誠心願意做賠償的動作,做完筆錄後雙方有說好看怎怎麼樣再電話聯絡。 一個月後對方卻才說他那時有懷孕現在在安胎,所以要連帶賠償不能上班的費用,可是車禍的當下有問是否有不適,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也說不用。 想請問一下這筆費用我必須賠償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5-01-12 14:34

1.如果因車禍而須安胎,則你恐仍需負責任

2.但安胎不能上班,不是完全沒薪資,如以病假在1年內不超過30日部分,仍可半薪

3.詳情建議你了解狀況以及諮詢律師後較妥

Momo 105-01-11 09:41
我男朋友之前因為吸食毒品而被要求要去感化 可是他卻一直沒去感化 結果變成通緝犯 可是他之前有去勒戒 有時候也會被抓到警察局驗尿確定都沒在吸毒 他昨天被騙去警察局 結果直接開庭 開完馬上就被抓去看守所了 這樣要關多久?可以交保嗎?而且我們沒結婚 可是有同居而且我懷孕了 這樣可以去會客嗎?
小巧 105-01-09 23:58

你好 我未婚懷孕 生了一個孩子 小孩的爸爸也沒有做認養 我想問 如果他不負責每個月給小孩子的錢 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或者有什麼可以申訴他

你好:

要看生父是否曾經撫育非婚生子女(例如己扶養費、購買奶粉等),若有,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規定,視同認領,可提請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同時請求給付扶養費,依主計處公布之標準,約可請求1萬元。 若未經撫育也未認領,若有事實足認其為生父時,可依民法第1067條第1項之規定,提起認領之訴同時請求扶養費。 你先墊付之扶養費均可在上開訴訟中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依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故您可收集證據向生父提起確認之訴。 確認後可向生父請求不當得利之前代墊之扶養費用以及往後知扶養費用,將依據政府所公布標準給予。

 

小妮 105-01-05 21:56

你好:

我父親在我母親懷孕的時候就開始外遇

當時我母親大肚子買菜坐公車回家,他開車載女朋友出遊

我長大之後,父親從公司退休,與以前廠商(女)合開了一間公司

起初母親開始懷疑,卻苦無證據,試圖要找證據卻被我爸發現

還威脅要讓我母親當乞丐,

10多年過去了

社區裡面流言蜚語越來越多,母親終於從line上面看到了他們一些不堪入目的對話,我母親有用手機拍照,說要當證據

問題:

雖然不涉及性交字句,但是這樣訴請離婚,會有利於我母親分配較多的財產嗎?

我母親會不會因此被告妨礙秘密?即便我爸不告她, 那小三是不是也可以告我媽妨礙秘密

最近我父親把line鎖起來,如果破解密碼取得他與小三的對話內容,還能當成證據嗎?

還是說這些都不足以成為任何判決的依據?

我媽媽是家庭主婦,我父母都沒有婚前財產,

也沒有婚前簽訂如何分配財產

房子登記在我媽媽名下,我爸爸以前賺的錢也都放我媽媽名下

但是他退休之後,勞退金與公司退休金都放他自己名下

全家的所有花費都是花我媽媽名下的錢,我媽媽名下的財產也被我父親買股票快要輸光(父親買股票都是用母親的戶頭在操作)

問題:

剩餘財產分配有包含我父親的公司退休金與勞退金嗎?

如果沒有,我母親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ps.請不要直接貼法律條文給我,我有先爬過文

但是太多法律字句太艱深難懂,所以想得到更確切更好理解的答案,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05 22:21

您好!

1.  如果有婚外不正常男女交往的證據,即使未達性交的程度,仍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請求離婚,另可請求損害賠償。但離婚的夫妻財產分配要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計算,與離婚證據無關,並不會因此多分財產
2.  偷看line不會妨害秘密,可當離婚證據,但若破解密碼進入電腦偷看,會構成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罪。
3.  民法第1030-1條的計算包含已領的退休金、勞退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沈大律師所言,由於離婚事由是可歸責於您父親,所以您母親也可以一併請求贍養費,並可以向小三一併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5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蒐集父親外遇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並對父親婚後財產,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亦可對父親及父親外遇對象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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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5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蒐集父親外遇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並對父親婚後財產,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亦可對父親及父親外遇對象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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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妮妳好,關於妳的問題謹回覆如下:

1.證據是否足以作為離婚事由之用,以及有無其他可提出的主張,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請律師就個案做判斷會比較具體。

2.贍養費跟妳父親有無外遇無關,而是看妳母親有無因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3.但若法院認為妳父親確實有外遇之情形,妳母親可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賠償訴訟請求父親賠償,亦可能可以對父親及小三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訴。

4.退休金跟勞退金可以列入父親的婚後財產,所以可以分配,但母親這邊若有結婚後取得動產或其他像是存款的財產也會列入母親的婚後財產,兩者的差額半數才會是比較少的那方可以向比較多的那方請求的剩餘財產分配

以上供參。

105-01-03 23:01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ㄧ,因我滿20歲與女性17歲發生性關係,而有懷孕了!也墮胎流產完畢,如果他家人提告,是否成立?

如果女性不想提告,他家人硬要提告,女性筆錄方面如何做?(發生性關係完全他同意,而賴訊息中完全有同意得證據

二,與他家長對面談話時,有說到要叫人處理我,要讓他得到教訓,是否會成立恐嚇?

三,我與他家人通話時,在電話中罵我xx娘,那這樣是否成立公然侮辱?

四,女性家長與女性談話時有說到已經叫人要處理我,而不止要處理我,他家人也不會放過,這樣是否也會成立刑法?

 

二,三,四皆有錄音檔存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3 23:15

您好,

 

1、男女雙方皆已滿16歲,又係彼此自願發生性行為,是以您在刑事上沒有任何責任

 

2、4、該對話內容確實有涉及恐嚇之嫌疑,可提出刑事告訴。

 

3、雙方私人間之談話,並不符合"公然"之要件,因而對方家人於電話中罵您髒言穢語尚難認屬公然侮辱

 

建議備齊相關資料,委由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1-04 11:58

補充:請問:因為三在電話之中,旁邊另有別人的聲音,是否公然侮辱邊緣?還是只有侮辱這樣?

電話之中罵第一次我也跟他說你罵xx娘是何意思,第二次又罵,那是否有構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4 1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已滿十六歲,合意發生性行為不算是刑事犯罪,除非對方指稱於未滿十六歲時即與您發生性行為,您及有成立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可能或指稱您為違反其意願之妨害性自主之犯罪,故若目前您已知對方家長欲對您提告,不建議與對方聯絡,避免對方錄音蒐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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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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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4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已滿十六歲,合意發生性行為不算是刑事犯罪,除非對方指稱於未滿十六歲時即與您發生性行為,您及有成立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可能或指稱您為違反其意願之妨害性自主之犯罪,故若目前您已知對方家長欲對您提告,不建議與對方聯絡,避免對方錄音蒐集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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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依刑法第二二七條之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您們皆不符合此年齡,且又是自願發生性行為,故您沒有刑事責任

2.不論是恐嚇您,因為您已有錄音,您可提起刑事告訴,在電話中罵您,因不屬公然公然是要有公開且目前實務上界定犯罪的侮辱行為,是否達到公然的程度,只有少數的特定人在場,就不能算是公然,也沒有意圖散布,故難成立妨害名譽相關罪責,惟您有錄音,可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主張造成您心理上之傷害。 

 

 

難題 105-01-01 02:32

我當時17歲逃家去我男朋友 而且我爸有報失蹤

可是後來我有跟家人報平安 我不知道報失蹤有沒有取消掉 

而且我大概17就跟男朋友有性行為  還懷孕  小孩也生了  

我現在剛過19歲生日 小孩也一歲半了

可是雖然都有在賺錢  但是沒有盡到做爸爸的責任

所以請問我這樣可以告他嗎?  那養小孩的錢可以拿到多少?

沈恆 (沈律師) 105-01-01 06:57

您好!

如果還沒認領,可要求生父先認領小孩,認領後生父才會成為小孩法律上的父親。依規定父母都應負擔扶養小孩的義務,如果生父不付錢,可透過法院提出請求支付,以平均分擔來算約可請求生父每月負擔一萬元,直至小孩成年為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1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認領子女並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生活平均支出,一個月向對方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1 17: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認領子女並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生活平均支出,一個月向對方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ewe 104-12-31 15:01

您好

我在網路討論區討論懷孕的事情,

後來刪除了該文章後,

在網站內的私信收到陌生人的信件,

內容只寫了「祝你流產」,

我的文章沒有任何的可能談到他,

我也不知道他是誰,

網站內可以查到對方的ip位置,

我後來有去警局備案,

警察一直勸我不要告,

告了失敗會被對方告誣告

 

請問這樣子告恐嚇的成功機率高嗎?

被反告誣告的機率高嗎?

或者我直接去告民事?

 

我雖然心裡想著不想浪費司法資源,

又覺得這種人我如果苟且他,

那他是否只要看誰不爽就可以任意寄出這種讓人不安的信件……

我不想他再這樣傷害別人

 

請經驗豐富的律師能給一些意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文章內容是否達恐嚇的程度仍有疑義,不過並不是沒有機會,只是因為查閱IP,再以IP查到帳號持有人會比較困難。

2、倘若擔心誣告罪,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當然,也可以提告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薇薇 104-12-31 08:51
如果易科罰金未繳而被通緝通緝後還有辦法繳嗎? 成功機率很小嗎? 那如果發現自己懷孕了,又是帶現金自行到案的話 成功機率大嗎? 法院會要求證據證明是否有懷孕嗎?
小閔 104-12-30 13:42

你好!!想請問一下!!目前女方已懷孕~將生產!但是與對方已協議分開!!那小孩可否入男方戶籍~且由男方撫養??需要辦理甚麼手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0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可以簽立協議書,確認子女血緣,約定給小孩報戶籍,並且就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作約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壞壞 104-12-28 21:13

網路上認識一位男代書,他跟我說他沒有女友,然後我們有發生親密關係,事後他跟我說他前女友(實際上是現任女友)懷孕6個月他們要結婚要我離他。但是事後我才知道他是有女友且女友也沒有懷孕,我截我們之前聊天的內容,然後跟他說要發送給他的女友跟朋友。這樣有構成騷擾跟威脅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8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截取聊天訊息傳送給其女友,應截取聊天訊息對該名男性代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應更符合您所希望達到之結果,亦可避免男性代書對您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對您更為安全且有保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8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截取聊天訊息傳送給其女友,應截取聊天訊息,委任律師撰擬民事起訴狀,對該名男性代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應更符合您所希望達到之結果,且亦可避免男性代書對您提出刑事恐嚇危安之告訴,對您更為安全且有保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媽媽 104-12-28 13:32

律師  你好

我先前跟我公司有勞資糾紛,後來有私底下簽立了和解契約

沒有第三公證人律師在場 只有我們私底下簽的和解契約

 

問題來了~當初我們簽的和解契約裡面有一條是

要我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當初簽立的時候想說公司應該之後都會依照勞基法來走..當時也尚未懷孕

 

1:誰知道 現在我懷孕了 才發現 公司一樣沒有幫我投保勞保.

導致公司現在認為我已經簽了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權利...

因此 不讓我休安胎假 以及之後的產假及育嬰假

我想請問一下.當初簽立的時候 尚未懷孕 而且 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是勞基法 (性平法)規定的

法律的強行規定...當事人可以預先拋棄嗎?還是因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屬於無效

我一樣可以跟公司請求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的損失呢???

 

2:該私底下的和解契約  我可以跟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嗎?

是否可以以 契約內容要求員工預先拋棄勞動存續期間權利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由不符合自由公平原則及誠信原則

來向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呢??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很急   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15: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權益,不得事先拋棄,所以該和解契約對於事後發生因為懷孕而有的相關權益都不會被包含在該契約裡面。

2、倘若公司違反勞基法的規定,還是可以向公司反應、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小媽媽 104-12-28 13:30

律師  你好

我先前跟我公司有勞資糾紛,後來有私底下簽立了和解契約

沒有第三公證人律師在場 只有我們私底下簽的和解契約

 

問題來了~當初我們簽的和解契約裡面有一條是

要我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當初簽立的時候想說公司應該之後都會依照勞基法來走..當時也尚未懷孕

 

1:誰知道 現在我懷孕了 才發現 公司一樣沒有幫我投保勞保.

導致公司現在認為我已經簽了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權利...

因此 不讓我休安胎假 以及之後的產假及育嬰假

我想請問一下.當初簽立的時候 尚未懷孕 而且 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是勞基法 (性平法)規定的

法律的強行規定...當事人可以預先拋棄嗎?還是因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屬於無效

我一樣可以跟公司請求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的損失呢???

 

2:該私底下的和解契約  我可以跟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嗎?

是否可以以 契約內容要求員工預先拋棄勞動存續期間權利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由不符合自由公平原則及誠信原則

來向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呢??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很急   拜託

如果勞動契約約定的內容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保護勞工的最低標準,那該部分約定應屬無效。

你可以向對方表示,契約約定違反強行規定,該等違反的條款或整個契約全部無效。如果對方仍不願意遵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辦理,你可以向勞工局提出檢舉,請勞工局對雇主進行裁罰。

小媽媽 104-12-28 13:28

律師  你好

我先前跟我公司有勞資糾紛,後來有私底下簽立了和解契約

沒有第三公證人律師在場 只有我們私底下簽的和解契約

 

問題來了~當初我們簽的和解契約裡面有一條是

要我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當初簽立的時候想說公司應該之後都會依照勞基法來走..當時也尚未懷孕

 

1:誰知道 現在我懷孕了 才發現 公司一樣沒有幫我投保勞保.

導致公司現在認為我已經簽了放棄勞動存續期間所有權利以及民刑事權利...

因此 不讓我休安胎假 以及之後的產假及育嬰假

我想請問一下.當初簽立的時候 尚未懷孕 而且 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是勞基法 (性平法)規定的

法律的強行規定...當事人可以預先拋棄嗎?還是因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屬於無效

我一樣可以跟公司請求安胎假 產假 及育嬰假的損失呢???

 

2:該私底下的和解契約  我可以跟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嗎?

是否可以以 契約內容要求員工預先拋棄勞動存續期間權利及民刑事訴訟權利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由不符合自由公平原則及誠信原則

來向法院訴請該和解書無效呢??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很急   拜託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8 13:41

您好,

 

通常和解契約載明所謂放棄其他一切請求權,係指因該和解事項所生之相關爭議雙方不再追究,並非謂所有未來的權利一併放棄。建議將和解契約交由律師審閱,才可完整評估事件爭議,一般而言,要求勞工放棄所有勞基法上之權利,確實有違公序良俗,但還是要看整體事件經過才能判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泰迪 104-12-27 23:23

律師你好 ,當時我跟前女友都已經滿16歲 ,

有發生性關係,在去年暑假有懷孕,然而有墮胎 ..

後來女方提出分手 請問我有罪麻? 

因為女方家長現在告到學校去 我能怎麼做?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7 23:33

您好,

 

已年滿16歲雙方合意性交,是沒有刑事責任的;如果有強迫對方墮胎之行為,才有可能觸法。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魚魚 104-12-22 01:14

女生未滿16懷孕,但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發生,大概10週了,這樣會有什麼罪嘛,男友叫他拿掉,上禮拜告訴家人,家人帶他去吃墮胎藥流掉了,家人決定要要求賠償,但怕男生不承認,如果對話記錄有提到小孩的事,可以當作證據嘛,家人要求5~10萬的賠償金會太過分了,男生已經22、23歲了 待業中 單親家庭如果男方不願意賠償該怎麼辦? 如果提告的話 女方應該比較有勝算吧,如果提告要花很多錢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女方未滿16歲,已經觸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沒有胎兒或是雙方發生性行為的其他事證,單純的對話紀錄恐有困難,不過建議還是先報警處理,之後委請律師協助做後續的訴訟協助。

3、5~10萬元的賠償不算高,不過此部份必須審酌雙方的經濟能力、行為態樣、次數、犯後態度等,不能一蓋而論。

 

lovelyJJ 104-12-11 15:50

各位專業律師您們好,

我因為現在懷孕四個月,所以在家從事soho,之前2年前在電子商務平台任職時,認識一個廠商,

中間一直有斷斷續續保持聯絡,她因為自己成立公司,代理商品,也跟大大小小平台簽約,今年10月份,她忙不過來,跟我聯絡,

希望我幫她代操其中4個平台通路(商品上架/銷售/客服諮詢/退換貨提醒/訂單轉單/活動提報等),

我答應了並且已經協助商品上架銷售,中間一直跟他要合作備忘錄要不到

直到11月中我自已寫好備忘錄及條件提給她,

之前都是口頭說代操的抽成:正常品沒做活動,賣出一件我抽8%,做活動的商品每賣出一件我抽2%~

他也口頭答應!

備忘錄內容她只有對付款時間有疑慮,我希望月結後隔月月中付款給我

但她希望月結30天後,在下個月再付款~

她說前面她沒辦法隔月就付款給我,等後面她手頭寬裕了在跟我討論付款時間~

但因為我無法讓她隔兩個月在結款給我,我有一些經濟壓力

所以我就只幫他一個月,當然備忘錄沒簽.

當我提出只願意幫她一個月時,她希望我繼續幫她,

我說11月份我才領不到2000,卻要隔兩個月拿到錢有點無法接受

她說11月份的會先給我

後來我還是因為有經濟壓力所以沒辦法繼續幫她,就說好只幫到11月30號

我請她12/10前匯款,她說好

但她這兩天不接電話也不回訊息,也沒匯款

我只有對話紀錄,

卻不能拿她怎麼辦嗎

我也是需要這些錢積少成多呀~

請各位律師大大解惑了~

非常感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6: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備忘錄也沒有關係,只要有相關事證證明雙方的約定,包含對話紀錄、錄音、錄影、證人等均可。

2、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拒絕,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蒐集您與對方連絡之證據資料,如錄音、line或電子郵件等,並請求以約給付報酬,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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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蒐集您與對方連絡之證據資料,如錄音、line或電子郵件等,並請求依約給付報酬,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劉筱優 104-12-04 17:41

我的朋友今年20歲,她的女友17歲。女友懷孕了!

朋友堅持要負責任希望孩子可以留下。女友也想把孩子生下。

可是女友的媽媽硬要逼她把孩子拿掉。(並要求賠償一筆費用

想請問她女友有權力可以把孩子留住嗎?

賠償費用是要賠償什麼費用?(男方又沒有說不負責)

如果,男方把女孩帶走會吃上什麼官司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04 18:19

您好!

女友有權利自己決定要把小孩生下來,單純懷孕男方不需要賠償,但將來男方應對小孩負扶養義務。女友還未成年,男方如果擅自帶走女友脫離家庭,男方有可能被告和誘罪或略誘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雖然未滿18歲屬未成年,但因刑法規定男女滿十六歲就具有性行為同意能力,若女方是自願與男友發生性關係,女方家屬即使用女兒尚未成年之理由,提出刑事告訴,法官通常也依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的規定,會減輕刑期或是判緩刑民法也明定男子滿十八歲、女子滿十六歲可結婚,若女方同意與男方發生性關係,又自願性生下小孩,即無侵權行為,亦難以用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要求損害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樂樂 104-12-04 07:30

我與男朋友都已經滿18

男朋友19 我18

現在懷孕

我的家人對他好感度有70%

18懷孕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幾個月過後不能墮胎

沒有刑事責任,但是有民事的私法責任,包括小孩成年前的扶養義務(一年至少支付個十幾二十萬)、小孩將來在外面闖禍的連帶賠償責任(看闖禍情形而定,有看過連帶賠兩千多萬的)等等。此外,小孩無自救能力前,不可以遺棄小孩,否則有遺棄罪的責任;對於小孩有教養責任,如果小孩吵鬧,不可以使用言語、肢體的暴力,否則會有刑事傷害罪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適用。

如果還沒有穩定收入,還想要玩,小孩生下來後,可能是一場二十年的惡夢的開始,建議多思考是不是真的要把小孩生下來。

樂樂 104-12-10 10:07

想要知道的是

我這樣懷孕

我家的人會有辦法告我的男朋友嗎

如果我跟男朋友私奔

男朋友會被告嗎?

mini 104-11-30 13:24

請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7 條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 為約定專用部分: 一、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 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 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三、公寓大廈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 四、約定專用有違法令使用限制之規定者。 五、其他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 部分。

第三項的主要梁柱部分,公寓大廈的開放空間是共用,那麼進家門的主樑算是專有還是共用呢?

 

 

各位律師好,因樓上住戶外牆龜裂導致我們家主樑滲水,嚴重壁癌,但有請樓上住戶做修復,把我們家恢復原狀,但他們卻不願意,說他們家有人懷孕介於習俗面,家裡不可動工,管委會告知如未損害到共用部分他們無法對樓上住戶提出強制要求,所以我想知道以條例第七條的部分,是進家門的主樑屬於共用還是專有的部分,如是共用部分將會請管委會出面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1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問題與主要梁柱無涉,若為公寓大廈之主要結構梁柱,為共有部分,漏水之問題,應先確定漏水可能發生之位置,並應盡量考慮以調解調解決,提起訴訟除法院裁判費律師委任費用,尚可能須負擔法院指派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鑑定費用,金額很高,若維修金額不大,亦可考慮自己處理,提起訴訟解決,不一定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1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問題與主要梁柱無涉,若為公寓大廈之主要結構梁柱,為共有部分,漏水之問題,應先確定漏水可能發生之位置,並應盡量考慮以調解調解決,提起訴訟除法院裁判費律師委任費用,尚可能須負擔法院指派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鑑定費用,金額很高,若維修金額不大,亦可考慮自己處理,提起訴訟解決,不一定真的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30 13:51

 如果是您住家樓上漏水到你們家,樓上有維修之責。如果是在共用部分漏水,則大樓管委會有維修之責。

mini 104-11-30 14:01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是您住家樓上漏水到你們家,樓上有維修之責。如果是在共用部分漏水,則大樓管委會有 ... (恕刪)

律師,您好:因樓上住戶外牆龜裂導致我們家主樑滲水,嚴重壁癌,但有請樓上住戶做修復,把我們家恢復原狀,但他們卻不願意,說他們家有人懷孕介於習俗面,家裡不可動工,管委會告知如未損害到共用部分他們無法對樓上住戶提出強制要求,所以我想知道以條例第七條的部分,是進家門的主樑屬於共用還是專有的部分。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30 16:40

 妳引用的第七條只是在說什麼部位不能是約定專有部分。外牆如果沒有你們規約沒有約定專有部分,就屬於共有部分,管委會應負修繕之責。您可以委任律師發函給管委會,請管委會修繕

 

 

mini 104-12-01 11:22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妳引用的第七條只是在說什麼部位不能是約定專有部分。外牆如果沒有你們規約沒有約定專有 ... (恕刪)

外牆部分有詢問過都市發展管理局住宅科,管理局告知公寓公約若未約定外觀是由管委會負責的話,就屬於專有,那麼我們公寓有一條規約是:住家戶外不得懸掛或招貼任何有礙觀之廣告標幟,否則由管委會雇工清除以維護大廈整體觀瞻。請問這條的話屬於外觀由管委會負責嗎?

張希 104-11-30 12:21

事情發生的經過如下:
A男跟B女本來是男女朋友關係,但已分手約一個月
期間有因工作關係到國外出差,口頭承諾當2日情侶
回國二週後,A男到B女家說要煮飯給B女吃
但吃完飯後A男不顧B女拒絕強行跟B女發生關係
(但B女家中有家人,但因為害怕家人擔心所以沒有大聲喊叫)
發生關係後A男隨即叫B女驗孕,卻發現懷孕
A男說是去國外某日喝完酒在飯店發生的(但B女完全沒有意識)
因為B女覺得一切都是A男設計讓她懷孕
B女想將小孩拿掉A男威脅要沒完沒了 
想請問:
煮飯那天A男的行為算是犯法嗎?
出國時B女沒有意識的被A男侵犯並未經同意內射犯法嗎?
整件事情B女該如何保障她的權益
如有犯法的地方可以先備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1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B女有A男違反意願之證據,如line通訊軟體聊天紀錄,可對A男提出刑事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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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B女有A男違反意願之證據,如line通訊軟體聊天紀錄,可對A男提出刑事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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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30 14:12

 如要提起告訴,應先蒐集證據,無論是LINE、錄音等資料均可為證據檢察官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慰撫金。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30 14:22

您好:

1、煮飯那天的情形當然是違法,根據刑法第221條第1項:"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便是男女朋友,當下一方並未同意進行性行為,而他方人強行發生關係,即該當本罪,故可對該行為人提起強制性交之告訴,只是可能需要搜集對話紀錄等證據,否則在舉證上會有困難。
2、出國的情形則有刑法第225條趁機性交罪之可能:"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害人在精神不佳而無法抗拒之情形下而為性交,亦得就此提告
3、綜上,建議被害人得向警局或地檢署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予檢方調查,如本案起訴,亦得向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

對方應該有強制性交罪及趁機性交罪之問題,且因您已懷孕,所以發生性行為應屬明確,重點是如何證明對方未經過您同意,建議蒐集所有訊息或語音紀錄,並尋求律師協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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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莫 104-11-28 10:34

請問:在我高二時,受誘拐未婚懷孕生子,受不了家暴逃離,小孩在生父那邊以經10年了,約5年前我遇到良人結婚,小孩的爸爸因此查到我的電話,之後不停打電話騷擾恐嚇辱罵,要求我放棄監護權,我該如何放棄監護權,以及阻止他在繼續騷擾提告的話可用什麼罪名,當時生子還是未成年,是否可以追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8 12: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簽立協議書,約定監護權歸屬及扶養費、探視權等。

2、倘若對方有恐嚇或是騷擾的行為,可以蒐證之後提告或是報警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2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生父約定監護權由生父單獨行使,但您其實可不必放棄共同監護,若生父又電話騷擾恐嚇,可加以錄音,提起刑事告訴,不用因為生父電話騷擾恐嚇放棄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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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生父約定監護權由生父單獨行使,但您其實可不必放棄共同監護,若生父又電話騷擾恐嚇,可加以錄音,提起刑事告訴,不用因為生父電話騷擾恐嚇放棄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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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1-27 20:23
原本因為我與公司經理感情糾紛友人要利用我懷孕的事情 想敲詐經理,私下做一些我不知道的行為 例如:(叫人擾亂公司經營等等?) 事後是對方告我們恐嚇取財,我才知道這些事情。 傷害的來由是我們去找男方談條件,結果友人跟他們打起來 因為在場有人是警察,他們就叫我一定要說警察打人 第一次筆錄也做了,但都是他們教我做的 基於我有跟他借錢 他們又出於黑勢力 ,也知道我們家住哪!我只好聽他們的 後來我叫他們跟對方和解 他們堅持要告 還要跟我要律師費 後來我跟他們撕破臉 我想找對方和解 ,但對方要求我更改筆錄 才願意對我撤銷告訴 小孩他們帶我去拿 但沒紀錄 後來要求我在筆錄上 的說法完全更改 ,今天剛開完庭 檢察官也有調出懷孕病例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該寫 陳述狀 去跟檢查官承認要求從輕量刑 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否寫陳述狀開庭在請律師陪同 ? 這樣我誣告罪是不是有可能會被判七年?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緩刑,或易科罰金

您好:

你這一件不一定有誣告之問題,建議先找律師討論全部案情之後,再決定防禦方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整體防禦,且本件應有共同被告,共同被告如何說,對您也是關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7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不起訴、緩起訴簡易判決處刑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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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7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不起訴、緩起訴簡易判決處刑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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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人 (陳律師) 104-11-28 16:26

您好

建議您先找律師做整體性的諮詢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3:55

 你比較危險的地方在於,你雖然不知道跟你一起去的友人有恐嚇取財的意圖,但你跟他們一起去談判,有可能被檢方認為你們事先已經共謀,因此被認定為共犯。建議你可以攜帶資料約律師面談,為您進行整理有利的答辯方向。

天天 104-11-26 11:39

今天收到起訴書

檢方用下列證據將我已強制性交罪起訴

原告說詞(說我違反她的意願,將她強壓在床上) 證人說詞(說她是後情緒低落) 醫院報告(創傷症候群) 驗傷報告(毫無外傷) 我測謊沒過,她的測謊卻是無明顯反應

以下是我的解釋

 

關係

我與原告已經認識一年多(出示殘存的對話紀錄,噓寒問暖等等),若原告與我不是男女朋友,為何還會在夜晚十點多,隻身前往我的宿舍,並且一進宿舍就直接躺在我的床上,期間還有幫我按摩等舉動,若不是已經有親密關係存在,普通的朋友應不會有此種行為,且原告已為成年人,一般男女之間的界線應該相當清楚.

2.

行為

若對方不僅沒有表示不願意也沒有反抗,掙扎,且事後還與我共枕數小時,期間均未曾企圖逃離、求救及報警,而驗傷單不僅面部、身體、胸部、肛門及四肢毫無外傷,甚至連處女膜都完整保有之事實,若是我真的有強迫之行為,為何原告卻在三天後才去驗傷,一般情況受傷不可能在三天時間內完全復原,而驗傷結果卻如此?

3.

測謊

一開始測謊人員就在暗示我在說謊,我本身比較怕冷,在測謊房間內因冷氣較冷,我與該人員說明溫度過低,該人員竟和我說:只有說謊的人才會發冷.

我因求好心切的希望能夠快速協助檢察官辦案,在我工作時間結束(晚間10點到早上7點)後仍能還是前往接受測謊(當天下班早上10點),且我有地中海型貧血,達免役標準(免役證明),雖然知道身體已經非常疲倦,但是仍然希望接受檢測.盡早協助檢方釐清真相,未曾想過因此可能影響測謊結果.

測謊為何原告無法測得數據?

4.

問訊

檢察官將原告與證人隔離問訊的意義,原告在過評委員會的說詞與和在檢察官的說詞反覆,原為檢測懷孕及性病但因護士說費用很貴,問護士說要多少,說好幾千塊跑不掉,因原告沒有那麼多經費可以去處裡,所以護士建議走性侵流程,所以轉為性侵檢測(原告與證人原先說詞),後為恐遭性侵事件曝光所以不願意接受檢測(後與檢察官說詞).

5.

起訴書

內容全部都引用原告方的證詞,完全沒有引用我提出的上開的證詞,僅是原告的證詞以及驗傷單-無外傷不等於沒發生過性行為來當作證據

6.

說詞

原告說詞疑點,若在性行為過程中我是強迫褪去原告衣物,且強壓制原告,原告提及我右手壓住他的左手,而我的左手在摸原告的胸部,那原告也沒有提及他的右手(若真的是這個姿勢,原告的右手只要一巴掌就可以往我的頭打下去),以原告的體型(體重與我相當),反抗勢必相當強烈,過程一定會受傷情形這點不合乎常理.事後原告是說我抱著他去廁所清洗,而證人又說是我叫他去清洗,說詞一在不同.

您好:

因為已經被起訴,建議尋求律師協助,由律師閱卷後再為防禦。

您已被起訴, 目前應委任律師閱卷, 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 撰擬準備狀與答辯狀, 為您辯護之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已被起訴, 目前應委任律師閱卷, 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 撰擬準備狀與答辯狀, 為您辯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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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你測謊沒過的部分,可以考慮再做一次民間測謊。

二、如果你堅持不測,那麼請律師閱完卷後你也只能挑著你說的疑點設法去說服法官了。一般是會聲請證人出庭進行詰問程序;雖然不多,但是測謊沒過的也是有法官推翻測謊結果的。

三、如果要推翻測謊的話,要看你有沒有什麼疾病或是你受測時的身心狀況是不是會影響測謊的結果,再來是你有沒有吃什麼藥?如果你在測謊之前有服用某些藥物而會影響測謊結果的話也有機會可以推翻測謊結果。

四、測謊這部分是很重要的,要多費點心去準備。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與詳細內容,並聲請對告訴人及證人作交互詰問,最危險的證據是您測謊未通過,可能須嘗試爭執您的身體狀況不適合接受測謊,另外亦需有最壞的打算,是否有空間與對方商談和解,若和解價格有協談之機會,可考慮和解後爭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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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與詳細內容,並聲請對告訴人及證人作交互詰問,最危險的證據是您測謊未通過,可能須嘗試爭執您的身體狀況不適合接受測謊,另外亦需有最壞的打算,是否有空間與對方商談和解,若和解價格有協談之機會,可考慮和解後爭取緩刑,所有證據最危險也最不利的就是未通過測謊結果,除非對方和解金額太高,且無法協調,不然若您怕被關,不失為一保守安全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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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6 22:28

建議要迅速委任律師為您閱卷撰寫答辯狀,並聲請傳喚證人出庭實施交互詰問,找出矛盾點,使法官相信您為無辜。

鄭君 104-11-26 03:47
1.想請問~目前已兩願離婚了, 當時懷孕中,為了肚子裡的小孩監護權 我們兩方有爭議,男方提出簽切結書才肯離婚切結書內容簡單 主要是寫(小孩出生後由男方得監護權切結書簽下男女方姓名、日期,但沒有請公證人公證,請問這份切結書法律上有效率嗎? 未來男方會拿這份切結書來爭監護。 2.再請問肚子裡小孩婚姻存續有的,受孕日在結婚前,如找生父去做親子鑑定,報告出來後馬上與小孩生父去辦出生登記,這樣前夫還能爭監護權嗎?那張切結書還有效率嗎? 前夫是否可另外起訴別的 如妨礙家庭通姦等.....? 與前夫實在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婚前答應不管誰的都會好好照顧我們母子,但懷孕中太多的爭吵,前夫也沒什麼責任感 ,離婚了 又要爭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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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的前夫愛過你,可以談儘量談。

二、民法上,監護權是以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保護為標準,協議如不利小孩還是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法官酌定小孩監護權的時候也是以小孩最大利益去酌定 ,不會受到切結書的拘束,這個你不用太擔心。當務之急是多搜集小孩跟著你比較好的證據,然後要預防對方搶小孩,因為監護權的酌定上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所以有的人為了要爭監護權會搶小孩,這個部分要特別小心注意安全。

三、婚前受孕的話要看時間有沒有受到婚生推定。如果是有受到婚生推定的話,那麼推定為婚生子女,要提否認子女之訴推翻這個推定再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由生父任小孩法律上的父親;如果不受婚生推定的話,由生父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即可。

四、婚前性行為的部分不會成立犯罪,這個你不用擔心。

五、好好的跟他談吧,如果當初以切結書來獲得離婚,簽完之後就算法律上你站得住腳他會有一種超不爽的感覺…律師會建議你以和為貴,可以談儘量談。

六、談判宜找人陪同。

七、恭喜你當媽媽了,要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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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約一萬元左右,決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歸屬,乃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非協議書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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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宜潔 104-11-25 13:48
你好 我是休假途中發生車禍 導致骨盆裂開 必須兩個月臥床無法行走 有開醫生診斷證明是書 向公司請假 然而公司卻只讓我請病假一個月 目前一個月快到了都還無法行走11/24長庚回診醫生說明還要在三個禮拜才能走路 我向公司提出在一個月留職停薪 公司卻說不是懷孕跟重大疾病是無法留職停薪 如果12/5病假休完還是無法行走上班可能要我辦離職手續 想請問有開醫生診斷證明為何不能申請留職停薪? 目前公司這樣間接有點逼我離職的行為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5 14: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公司已經涉及違法解雇,可以要求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或是要求回復職務。

2、倘若公司拒絕,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46

 您好,依勞工請假規則第五條,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30天,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
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因此您可以向公司請求留職停薪,公司不得任意將您解雇。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發函給公司,並以醫師診斷書作為附件,函知公司您申請留職停薪的正當理由,使公司不敢任意以曠職為由解雇。

 






                
            
franice 104-11-25 13:24

你好:

    我參加旅行社12月中旅遊團,這周一發現懷孕,醫生告知狀況不穩定需安胎,

也開立醫師證明無法出國,與旅行社協商可否延期,他們提出合約條款

第 二十七 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

3.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此條款是任意解除契約,但我不是任意,是因為身體狀況,也有醫師證明,請問我該如何爭取權益?

謝謝!

 

茶茶 104-11-25 12:38
8月底進入公司擔任夜班品保 薪資30000 九月25發現懷孕,主管去大陸出差,等主管回來已經10月 根主管告知懷孕要調早班品保卻沒辦法 因為早班品保職缺已滿 也因夜班工作造成初期胎像不穩出血,請了一個月的安胎假 10月中主管告知有早班工作是產線作業人員薪資23000 而不是早班品保薪資27000 暫時日班只調派這樣,11月我也出血只能繼續請安胎,安胎證明我都是2星期請一次 11/17正要拿去公司同時收到公司的存證信函內容是我無顧曠職被公司開除 我也去公司人諮詢問,原因是請安胎假太多為理由,隔天要我去辦離職手續 請問我去了公司 公司也要填寫離職證明 也說沒辦法開給我非自願離職,我該怎麼辦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07

 您好,依勞工請假規則,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也就是二年內合計請安胎假不得超過一年。且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因此您公司不得以曠職為由將您解雇。建議您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公司敬告不得將解雇,否則日後將向主管機關申訴並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並請求損害賠償

Abby 104-11-23 15:43

律師您好:

我與先生結婚5年,育有一女2歲7個月

在我懷孕7個月時,先生曾因爭吵時我甩門而衝進來動手打我,當時未去醫院驗傷,也沒報案,事後他仍指責是因我惹怒他才會使他有這種行為,反要我跟他道歉,之後這三年內雖未再動過手,但只要順他意便大聲怒吼,拍桌,甚至摔東西在我面前,且不顧小孩被嚇到,並指責小孩會嚇哭都是因為我讓他發怒,反要我檢討,並告知他的行為是有效嚇阻,房事也是使用強逼的方式,甚至要求我定時主動,不然就會大怒摔東西,曾為拒絕房事而把女兒抱走任孩子害怕大哭,並告訴我"就是要你知道想要要不到的感覺"

三個月前因剛懷二寶,在我身體非常不舒服的狀況下仍堅持要行房,連用口交都無法滿足,因我嘆氣表示無奈而引來大怒大吼摔東西,哭著求他讓我去休息也不肯

我想離婚~~我已帶著小孩搬回娘家住了,但他不斷恐嚇要將小孩帶走,我十分恐懼且離意已決,他也簽同意書將剛有的孩子拿掉

想請教律師,依照我的狀況,都沒有證據,目前只有離開後的line的對話,對方現在堅持從未動手打過我,且認為他的行為僅脾氣暴躁,但對於這個人我真的感到十分恐懼,且害怕他再次傷害小孩,我該如何才能帶孩子離開這個婚姻關係?

(PS.我有正常工作,小孩出生後托育及相關費用都由我獨自負擔,並由我及娘家接送照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3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都沒有證據的話,法院在認定上會有困難。

2、請問您有因此去看過心理醫生或是精神科嗎?是否有家人或是朋友目睹家庭暴力行為?

3、倘若證據這麼少,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機會會比較高。

您好:

如曹大律師所言,可能要從精神病歷或證人部分取證,不然僅能於分居六個月後先爭取監護權扶養費(因均係您撫育,仍有相當大機會),於分居更久以後再訴請離婚

Abby 104-11-23 17:1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都沒有證據的話,法院在認定上會有困難。 ... (恕刪)

僅有公司同事有聽到我接到他恐嚇要將小孩帶走的電話

在這樣證據薄弱的狀況下,若委由律師處理,就有辦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先從聲請保護令開始,並一併聲請小孩的暫時監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3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嘗試與先生多使用line對話,並激怒先生,蒐集先生恐嚇威脅您之對話,以利做為裁判離婚證據,且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您先生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名未成年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3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嘗試與先生多使用line對話,並激怒先生,蒐集先生恐嚇威脅您之對話,以利做為裁判離婚證據,您與先生之電話亦均可保持錄音狀態,嘗試多蒐集證據,且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您先生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名未成年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各縣市略有所不同,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訪視,撰擬訪視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00:11

 丈夫如果再打來可以錄音,同事有聽到電話未來無論在離婚訴訟或是聲請保護令程序中都可以作為證人小孩是您在照顧相信小孩想跟著您的意願也很高,這樣爭取監護權很有利。如需要委任律師協助您,歡迎聯繫!

Abby 104-11-28 09:55

我想再詢問律師,我先生現在一直要我跟他去做婚姻心裡諮詢,如果我去了,會對未來官司不利嗎?

lh 104-11-19 16:57

請問~沒離婚分居,因為懷孕生了小孩提告了,但是是自己想要孩子,不關第三者的事,有辦法可以不要牽連到第三者嗎?

一、除非你丈夫不知道對方是誰,第二個可能是如果這個男的不知道你有老公。

二、刑事通姦罪及相姦罪(妨害家庭)一般來說是可以易科罰金的,所以你不用太擔心。常見判四個月得易科罰金,或是五個月得易科罰金

二之二,關於相姦罪部分,我幫你查了一個量刑的主文供你參考:郭○○犯相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審簡字第1708號

三、民事部分如果你丈夫是告損害賠償的話,一般是判二十萬元以上的居多,台北地院的話常的見二十萬元及五十萬元的判決,每個法院多少有點不同。如果是以通姦為由離婚的話,你可能賠的金額是一百萬元,這個也很常見。但是民事上如果你沒有財產的話強制執行頂多是扣薪三分之一,所以也不用太擔心。

三之二、民事賠償的部分,如果你丈夫告對方,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主文摘要給你參考:「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伍拾萬元,及自民國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四、恭喜你有自己的小孩了,要好好照顧他。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lh 104-11-19 17:45

感謝律師的回應~

請問~這樣法院有可能調查的到第三者是誰嗎?

這邊的話要看你老公怎麼協助檢察官舉證了。

另外就是小孩出生的時候醫院有沒有父親是誰的記載。

 

lh 104-11-19 18:2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邊的話要看你老公怎麼協助檢察官舉證了。

另外就是小孩出生的時候醫院有沒有父親 ... (恕刪)

想訴請離婚機率可能嗎?

假如他用特權去干涉,我可以用什麼法律途徑去處理呢?

感謝你不厭其煩的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9 19:29

您好,相姦罪之成立要件除了與有配偶之人發生性行為外,另一要件為對方與您發生性行為時,知悉您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對方主張不知您有配偶之情況下,也您也稱對方不知,在未有其他證據下,或許有可能無罪答辯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9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有二構成要件,一為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二為發生性行為時知悉對方為已婚狀態,目前若有小孩,已發生性行為無誤,可嘗試爭執不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解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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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想離婚,要看分居時間及是否有其他法定離婚事由,且因小孩婚姻關係中受胎,會推定為婚生子女,您需於二年內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一、如果你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由你主動提離婚會稍微困難一些些。

二、你要搜集對方有錯的證據,而且他的錯要比你大才行。打官司的話就是要有證據證明你符合可以訴請離婚的法定條件,要說服法官才行。

三、我想如果你都懷孕生子了,這個部分對方也很可能希望能夠離婚,可以的話請考慮用調解的方式處理。

四、如果是錢的部分談不攏,可以先調解離婚然後錢的部分再以訴訟處理。

五、如果不能好好在一起,也要好好的談分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hsiang 104-11-18 13:08

謝謝各位律師:

煩勞再請教,我對先生和外遇對象提告通姦,僅有我先生的悔過書和女方傳的部分訊息(女方有提及自己和他外遇)沒有其他證據!原先女方有傳自己的裸露照片等但已被刪除!想請教是否能夠提告雙方通姦!又民事賠償的部分,由於委任律師費用甚高,想請教若求償,是否是由對方負擔提出告訴各項費用!

另,再向各位律師請教。我進行提告,三人會見到面嗎?!由於懷孕面對此事情緒一直不穩定,提出告訴怕更影響胎兒,也不希望先生和第三者在見面。提告後需雙方到場開庭嗎?!

最後,第三者的先生目前尚不知情,提告後他是否會知情,並且我提供的證據會成為他提告證據嗎?!他若也提出民事賠償,是否可能我的家庭有可能同樣需負擔賠償與告訴費用

委任律師需多少費用,還是只能放棄呢?! (原先提問問題: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04-11-13 15:06 文章人氣:69 個人積分:4

律師,您好: 我先生外遇,對方亦是已婚。發現後先生表示後悔並寫下悔過書承認外遇一事。並表示已與對方分手且不再往來。 現在我們很努力修補婚姻關係,但是事發至今我心理壓力極大,無法專心工作與失眠。我和先生已簽好離婚協議書,但尚未找證人公證,希望嘗試繼續維持婚姻關係。現在發現懷孕,擔心情緒影響胎兒。每天承受極大壓力。 日前有求助門診心理諮詢,但仍無改善。 現在決定告兩人通姦,讓第三者受到懲罰,並求償。 請問提告我需準備什麼?! 希望律師能協助,讓第三者受制裁。 萬分感謝!

您好:

刑事通姦告訴部分,需悔過書和訊息內容有提到他們有發生性行為始可,且可於檢察官起訴後附帶民事請求精神賠償,則不用繳裁判費,但律師費用則需自己負擔,又提告後,可請求隔離訊問,避免造成自己影響。

你好:

通姦罪要證明到有性交、性器接合之程度才會成罪,有自白書開庭時否認還是有可能無法證明。若要提告記得在知悉後6個月之告訴期間提出。 除了民事三審採強制律師代理以外,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律師費無法請求對方負擔,至於訴訟費用是由敗訴一方負擔,不用擔心。 開庭時會通知當事人到庭,所以還是會見到面,若不想見面可以委請律師出庭。 第三者的先生同樣可以提起通姦或相姦罪之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 經濟狀況不佳可以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扶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律師費用必須由自己負擔,無法要求對方負擔,可請求的金額有多少,跟外遇具體細節、對方財產狀況、個別法官都有關聯,無法一概而論,區間落在10萬到40萬間是比較多的數額,但並非絕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8 16: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對方與您配偶性器接合之證據及對方已知悉您配偶已婚之證據,難以構成妨害家庭之犯罪;又關於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之部分,金額通常不會太高,以訴訟解決,不見得是上策,應多加以考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8 16: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對方與您配偶性器接合之證據及對方已知悉您配偶已婚之證據,難以構成妨害家庭之犯罪;又關於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之部分,金額通常不會太高,以訴訟解決,不見得是上策,應多加以考量,又能否與配偶維持婚姻關係,或欲對配偶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或民事裁判離婚訴訟,均須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11-18 13:00

各位律師您好:  有過一段婚姻.因結婚前就已懷孕.所以在和配偶結婚時.答應讓她原本已生(非和我生.父不詳)的小孩登記父親是自己.但現在我們已經離婚了.我母親一直很介意這個非我生而卻登記父親是我的小孩.如要去做這個登記的修正.我是否要跑法律的程序.或是只要去做DNA檢驗即可做依據去修正.盼請律師能給我指導或教導我應該如何處理.謝謝.不勝感激!!

你好:

戶政機關沒有辦法判斷生父為何人,要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撤銷認領之訴,確定後再向戶政機關變更登記

您好:

您需先提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勝訴後,再持確定判決至戶政機關登記

amy 104-11-18 12:43

你好

我想請問我與前夫離婚前已與現任丈夫在一起並且懷孕,當時與前夫的狀況是,他上日班(約早上5點多上班-晚上8點多下班),我上大夜班(晚上6點多上班-早上7點到下班),所以有將近一年是半分居狀態。前夫發現後,有到戶政事務所開簡易協調離婚小孩在98年12月15日出生,我與前夫在98年12月21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當時小孩生父登記為前夫名。後我與現任丈夫辦結婚登記是在101年1月14日,現任丈夫要如何將父親欄的名字改成他呢??

你好:

子女出生時有婚姻關係存在,受婚生推定為你前夫之子女,要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提起婚生否認之訴才有辦法推翻。 但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之規定必須夫妻之一方知悉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2年內為之。若超過2年之期間,只能依但書規定在子女成年後2年內為之。

您好:

因您知悉未成年子女非為前夫婚生子女已逾二年,所以僅可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起訴,提起婚生否認之訴,於勝訴後,再由配偶為認領登記即可。

amy 104-11-18 15:04

請問我要如何幫未成年小孩提起否認婚生之訴?

104-11-16 10:21
律師你好,有關離婚問題想請教,我先生有過一段婚姻,婆家以此為由,說不便在辦什麼,所以我們沒有任何儀式,禮聘,去戶政登記而已,婚後常因酗酒問題起爭執,最近更變本加厲,我們是2008年結婚,2012年發現他和女性友人對話,自稱什麼差6歲難溝通,撐不下去的話,過後又讓我在2013年生下老二,和他結婚8年有2個孩子,還拿過2個孩子,因為他是獨子所以想要男孩,到處跟人說過不下去還故意使我懷孕,常常酗酒三更半夜還在喝,然後大聲講話,吵鬧擾人睡眠,公公婆婆也是很愛喝家裡整天吵吵鬧鬧的,我為此生氣,但他們會覺得沒什麼是我的問題,就說我脾氣不好,最近更是上酒店,找不到人,本想好好跟他談,他卻沒意願,8月份,心灰意冷下,跑去跳海,但因有人發現便沒有成功,10月份又因喝酒問題吵,我因不想講話。他便抓狂,還先動手打人,但因我覺得心有不甘便打回去,變成互毆,然後他就邊口出三字經辱罵,還叫我要死快去死一死,他明知前2月我自殺過,還叫我趕快去死,我現在已經是萬念俱灰,覺得太不值得也不想走下去,但我希望他能賠償我8年的付出,和8年的精神賠償結婚時已經什麼都沒有,又為他懷孕4次,2次流產也沒有照顧,買任何補品給我調養,現在只要天氣不好就全身酸痛,我希望法院能判給我一個我該有的公道。他不願意支付我任何贍養費,他說法院判才願給,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才能訴送離婚?他故意不提離婚因為不想付錢

如果沒辦法協議離婚,就必須向法院起訴離婚,依你的婚姻狀態,可以不堪同居虐待以及婚姻有重大裂痕為理由來起訴,可一同請求夫妻財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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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如無法協議離婚而進入法庭, 就是看是否有明顯的證據構成重大事由民1052

2.離婚後會有小孩監護權探視權, 扶養費的問題,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至於您所述的精神上損害賠償, 贍養費, 則依個案而定

3.民事訴訟可以不委任律師, 當事人可以自己進行訴訟。不過委任律師出庭訴訟, 對當事人會比較能夠爭取較有利之判定

4.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15: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贍養費之部分,除非您無工作能力,否則尚難請求,目前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證據,如對方毆打您、辱罵您之錄音,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為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標準,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您尚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惟亦須提出請求損害賠償數額之損害證據,若對方名下無財產,請求金錢賠償之部分,都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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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6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贍養費之部分,除非您無工作能力,否則尚難請求,目前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證據,如對方毆打您、辱罵您之錄音,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為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標準,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您尚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惟亦須提出請求損害賠償數額之損害證據,若對方名下無財產,請求金錢賠償之部分,都是枉然,若您能查到對方婚後財產,如動產銀行帳戶等,可先請求假扣押,避免對方脫產之,但亦須蒐集對方脫產證據,如不願意給您一毛錢之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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