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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ina 104-06-23 14:17

您好, 
我男友跟前妻是協議離婚的,小孩子的監護權是協議共同監護。 
離婚協議書內有一條註明,同住於租屋處.房租由雙方平均分攤支付. 
水費.電費.網路費.瓦斯費則雙方共同支付.但現在我男友沒有跟前妻一起住了, 
還需要分攤這筆費用嗎? 
還有女方擅自遷小孩戶口,我男友是不是可以主張不同意再將戶口遷回? 
另外若要上法院爭監護權,若他前妻有傷害案底且經濟不佳, 
是否我男友的勝算較大?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有協議是共同監護,則必須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必須綜合考量包含雙方經濟狀況、是否有能力照料子女子女意願等,您所述的傷害前科、經濟狀況等,都是判斷的依據,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提告為佳。

2、至於相關費用共同支付的部份,依據契約的意旨,應該是指同住的時候相關費用的分擔,故而倘若已經不再同居,應無支付之必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貓 104-06-23 10:57

對方家暴傷害我打我

已經在離婚官司庭了~

目前在打監護權~請問若我放棄監護權還需要支付給男方贍養費嗎?

還是兩人協議就可以當成離婚協議內容

小貓 104-06-23 10:54

對方家暴打我傷害,現在已經在離婚官司了!

請問若我放棄監護權,需要負擔贍養費給男方嗎??

還是自己談離婚協議內容就好!!

就可以免除負擔小孩贍養費用!

銘銘 104-06-23 09:46

現在處境正要與先生訴訟離婚,剛開完保護令的庭,當下我的男性友人怕我想不開,在我住宅過夜,但不同房,卻被先生拍到朋友進出門口的時間,這樣我的官司會影響到嗎?而我要怎樣對法官說明?而而小孩監護權爭取的到嗎

一、多少有影響。

二、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三、如果你在乎的是監護權的話,應該是在監護權上面做努力。

四、目前小孩是誰照顧呢?這個還蠻重要的。還有就是監護權之爭訪視部分很重要。

五、要搜集幾個東西,一個是小孩的聯絡簿,最好都是你在簽名;一個是你跟小孩相處融洽的照片,還有你的家人與小孩相處融洽的照片。

六、我幫你查了判決,摘要一個給你參考,「訪視報告…現階段宜由原告行使未成年子女顏OO之親權。法官認定:…未成年子女顏OO對於原告之情感依附較深…認對於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顏OO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由原告單獨任之,較符合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爰定由原告單獨行使未成年子女之親權。」這件的話就是小孩近期由原告照顧,社工訪視有利原告(被告訪視部分沒做好),最後法官就把小孩判給原告。希望這個摘要對你有幫助。

七、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0: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家庭暴力的部分可以確認,則要請求離婚監護權機會都很大。

2、不過您必須妥適處理社工探視、對方可以對您提起的離婚反訴及賠償(針對過夜的部分)。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進行攻防比較能夠保障權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優先著重於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於審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時,法院會綜合考量眾多因素,包括先前誰為主要照顧者、與未成年子女的關係、經濟狀況等,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規劃如何蒐集及準備相關事證,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銘銘 104-06-23 13:27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多少有影響。

二、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三、如果你在乎的是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先生的家暴問題是他長年來對我的精神壓迫,導致我就醫幾年也申請了診斷書,但是證據有限,因為他藉由他家人在臉書在我的版面罵我,不要臉。卻又在賴上面哀求復合,每天賴的情緒都不同,造成我精神衰弱。前一陣子也用小孩來牽制我,讓我陷入低潮到想輕生。

離婚的資料也都呈上,也付上跟小孩通話內容,小孩表達出想要找我,甚至自己要騎腳踏車找我,那是5歲的老大,而還沒滿3歲的在我這照料,現在我也聯絡不上老大,他們限制著,也不知道小孩在哪?

所以開完庭,為了小孩問題,才有朋友陪我聊了一天,只怕我會想不開,卻被先生拍到,但是拍到進出,並沒有同進同出,所以才困擾著這一點。經過一次開庭也大略知道要有足夠證據,而他這樣證據夠力嗎?

小孩我要求監護權,先生是以重大事由作為離婚(精神上壓迫)

可以詳細回覆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3 18: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嗨啾 104-06-22 14:51

我想請問

【女方薪資約1萬/男方薪資3-4萬】

1.女方為了照顧孩子選擇助理工作薪資較低 !

2.女方在2年前已自己名義購買定存/最近購買女方/孩子的保險(男方不太知道)

3.孩子全由女方照顧.上下課親自接送.孩子放假也帶去上班.放假就帶孩子去玩/回娘家

4.男方有給生活費(男方薪資月領兩次!1號領的男方全保留!15號由公司匯入銀行(2萬7到3萬不等)在由女方提領!女方領取錢後需在給男方4000為15天生活費!!手機費与其餘支出女方需負擔)

5.男方無照顧過孩子一天或出遊一次!(都跟朋友喝酒/釣魚/出門/看電視/玩手機)在家也無分擔過家事

6.女方日前在男方手機發現多張女子照片!還有聊天紀錄有曖昧對話(如:下次能不帶套嗎/大力點比較舒服/房間號碼/互稱寶貝)

以上 能否直接向法院提離婚訴訟?女方擁有監護權機率有多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主張男方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及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請求裁判離婚

2、如果小孩還年幼,而母親亦有高度監護意願,且小孩亦表示希望與女方居住的話,再加

    上社工訪視結果女方並無不適任情形,原則上女方應可爭取到監護權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罐頭 104-06-22 12:40

我和前妻協議離婚如下

1.女方放棄其子監護權由男方獨立監護撫養,但保有探視權

 

.行使探視權時必須先以電話告知探視並約其方式探視

 

 

 

 

 

3.男女彼此放棄要求對方的財產動產分配

 

4.男女婚嫁爾後互不相干並不得打擾彼此的生活做息

 

5.女方要求隔週休早上帶出下班帶回,(需男方答應)

 

 

最近她一聽到我有對象開始干擾我的生活,起先沒通知我要探視小孩,突然跑到我家打擾我爸媽作息,又用LINE打擾探聽我的對象還擅自打擾我的客戶朋友並在LINE留言對我說她要每週三週五探視小孩,不給她探視不接她電話就要

 

我等著看她怎麼做怎樣處理,先前她以更改離婚協議書和不給予行使探視權為由申請簡易家事法庭調解,但結果還是維持原來探視方法,就是她告知探視時間我在固定地點給予探視,小孩是我六個月半工作半照顧到現在幼稚園,對於她的生母沒有印象甚至會害怕被帶走,請問她假設在申請調解我可以不出息嗎?因為我是靠勞力(黑手)轉錢養小孩的。撫養小孩是父母的責任跟義務我可以跟女方要求撫養費嗎?甚至從離婚追朔到現在嗎?贍養費是如何定義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這段期間您所代墊之扶養費,另外並請求對方支付子女扶養費迄至子女成年為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只聲請調解?還是提起的是家事訴訟所做的調解前置程序?

2、可以向對方提起扶養訴訟,由對方按月給付。至於之前已經花費扶養費,必須有單據可以證明。

 

1. 可對於離婚開始起算,過去應付未付的代墊扶養費請求對方給付,並一同處理小孩將來到20歲為止的扶養費,至於可以請求多少,要看小孩居住在哪個地區,並調取雙方的國稅局財產清單,來加以判定

2. 你們是協議離婚,沒有贍養費的問題,贍養費跟對於小孩扶養費是不同的東西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2 16:09

您好:

依法您是可以向小孩的母親按月請求負擔部分的扶養費,一直到小孩20歲成年為止,先前您已墊付的部分,一樣可以請求返還。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罐頭 104-06-22 20:3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只聲請調解?還是提起的是家事訴訟所做的調 ... (恕刪)

對方申請更改離婚協議書之內容,和探視小孩的方式並指控我不給予探視權的行使?

是去家事簡易法庭的協調,最後還是依照原來的探視方式她提出探視時間我在固定地方給予她探視,

假設現在隨意她更改想要看小孩的時間,完全打亂我的生活作息,請問對她這樣想要什麼時候探視我該怎麼做?不給予探視沒接到電話就放話要我等著看怎樣做怎樣處理。那假裝她在申請家事法庭調解我該出席嗎?

還有沒有事先電話聯絡就跑來我家跟工作地方打擾我生活作息,跟擾亂我的客戶親戚我該怎麼做保護舉證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2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請求過去代墊之扶養費及未來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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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 104-06-18 11:53

目前弟媳訴請離婚,因女方外遇,目前女方已離家約半年,女方也申請保護令"已獲准",男方提告"通姦罪"被駁回,不成立
社會局今天下午要來訪視男方(關於監護權爭取問題)
因為雙方協議離婚不成,只能走向"訴請離婚"
<請問~女方持有保護令,這對監護判決,會有影響嗎?>
女方在日前已被社會局訪談過,她已告知(無能力照顧孩子,監護權願意"暫時"交由男方擁有)
<請問有所謂的暫時性嗎?> 
法院對於監護權的判決的依據,會是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8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倘若有家庭暴力行為,推定不適任擔任監護權人。

2、倘若對方不願意照料子女、我方有家庭暴力,法院可能會另外選任其他親戚擔任監護權人。

3、主要的依據是雙方照料意願、經濟能力、照料能力、訪視報告、是否有家庭暴力行為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8 14: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決定,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及主要照顧者,若社工做家庭訪查,應事先準備,教養子女之方案、計畫及環境等規劃,以利取得較佳之訪視報告;又關於裁判離婚之部分,應提出對方之可歸責事由,避免成為有責配偶,而准予離婚,衍伸相關離婚損害賠償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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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會綜合所有因素,看小孩由誰監護對小孩比較好。

二、家暴的一方,因為家暴法43條的規定會推定不適監護,這個地方要舉反證推翻。 

三、所以男方要多搜集跟小孩溫馨的合照,包括小孩跟著男方的合照與小孩與男方家人的合照。小孩如果已就學,則聯絡簿的簽名及親師互動的部分要花點心思。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及第大樓。

G 104-06-18 03:18

生母未滿20歲 生父認領需要經過生母監護人同意嗎

那戶政已認領了 生父可以跟生母爭取監護權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小孩確實為父親所親生,不用經過他人同意就可認領

2、認領後,父親也可爭取監護權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需要求助的人 104-06-17 18:04

小孩戶籍在男方...

即容易判給男方監護權機會大...

對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於監護權事件中,法院裁判何人較適合擔任監護權人時,法院審酌的因素很多,包括未成年子女先前與兩造相處之情況等,並不是如您想的,子女戶籍地在哪一方,該方獲得監護權的機會便會比較大。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蒐集對您有利的證據,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戶籍與子女監護權完全無關的

監護權的爭取條件很多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所以建議還是要看詳細狀況才能分析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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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錯。

二、法官斟酌的因素不包括戶籍。

三、但目前照顧者是誰就很重要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之判斷標準為和人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若您為主要照顧者,即使戶籍於男方,您仍有機會可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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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7 23:38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就算戶籍跟另一方,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唷!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及孩子的監護權利,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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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104-06-17 16:41

我是嫁來臺灣的大陸新娘,明年才可以拿身份證,老公外遇現并與外遇對象同居,我與老公分居兩年,與現男朋友懷孕下個月小朋友出生。如果我與老公協商好離婚,小朋友監護權給我,辦理好離婚后,因小朋友不是與老公生,他要取消戶口本上小朋友的資料,戶政說需要去法院申請與小朋友沒有關系的判決書。請問1.去法院前就要先做好不是親子的DNA鑒定證明,還是說需要法院指定是哪里鑒定?申請后等判決書要多長時間?2.因我是婚姻中與他人生子,又沒有和老公在一起生活,小朋友監護權雖然是我,法院會不會說我與老公不存婚姻之實,需要我提供小朋友是與臺灣人所生才會讓我留在臺灣照顧小朋友?還是說老公不提告就不存在這些問題,老公因自己外遇在先,不會提告,我還會有其它的刑責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0 23: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涉案假結婚通姦罪,躺臥當初的婚姻為真,則至多只有通姦罪。

2、必須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訴訟,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以利訴訟進行。

Alan 104-06-17 14:46

離婚

1.如何資產切割?!

2.如何避免日後贍養費不支付?!

3.小孩已成年,有監護權問題嗎?!

4.小孩如何不履行扶養義務而不被告惡意遺棄?!

小安 104-06-17 13:18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日前發現與她男友有了小孩,但男方已表明只想要孩子,不想步入婚姻,這一說法卻讓我朋友萌生了想把小孩拿掉的念頭。

想請教各位大大

(1)假如去墮胎,那男方日後能有什麼樣正當的藉口可以找麻煩嗎?

(2)假使最後仍然生下孩子,那男方可以來爭奪小孩的監護權嗎?順帶一提,男方的經濟狀況與家境都比我朋友好太多了,在都未有婚姻的情況下,未婚生子一般能否由媽媽來撫養呢?

假使最終生下孩子被奪走,那我朋友就會選擇墮胎了,畢竟沒有母親願意心可懷胎十月後將小孩白白送人

煩請各位為我解答,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7 13: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符合優生保健法則不會有違法問題。

2、倘若生下來,經過生父撫育,則對方可以來爭取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不建議墮胎

畢竟是一條生命

如果生下來以後

沒有讓對方認領

對方是無權利跟妳爭小孩的

所以不用擔心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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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7 23:48

生下小孩後,生父還是要有認領之動作(撫育亦屬之)。

104-06-16 15:25

我想離婚小孩監護權,育有2女3歲及6個月,我待業在家顧小孩無收入,存款約30萬還有幾張保單,老公薪水約4至5萬領現無薪轉證明,存款20幾萬名下車子,一間透天厝持分2分之1,貸款30年已繳10年,與他同住的哥哥及媽媽薪約3萬,爸爸退休狀態,我目前還是與老公及他家人住在一起,如果離婚會搬回去與哥嫂住,哥薪約3萬嫂在他家幫忙家業,如果我要小孩監護權有贏的機會嗎?我希望最少小女兒要歸我,畢竟他還這麼小,還有律師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6 16: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份,必須協議離婚或是訴請法院裁判離婚,而法院裁判離婚的部份必須有法定事由,請詳述您希望離婚的原因為何,以利分析。

2、倘若目前主要肇料子女的人是您,則爭取的機會比較樂觀。

3、建議應該備妥資料之後,約會談會比較好,倘若您的案件在北部,歡迎來電。

 

1.看您是要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
2.協議離婚就雙方自行協調小孩監護權
3.如果是裁判離婚, 也要獲準後監護權判定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做裁定
4.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104-06-16 18:19

因生完第二胎後二個小孩就都是我在照顧,有跟先生提過離婚,但他說了小孩不可能會給我,所以想請法院判決,我在高雄~有推薦的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6 22:52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0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以利您提出,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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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果小孩年紀在6、7歲以下,婚姻尚未有問題前也大多由你在照顧,那爭取監護對你是有利的,法院實務上經濟並不是唯一考量監護的因素,訴訟中也會做訪視給法官參考,也要注意訪視的應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老王 104-06-16 02:06
我和太太是在酒店認識的,和他認識一年多我們才在一起,在還沒發生像沒有說的事情欠我們的相處都還算蠻好的,印象比較深刻的是有一次我幫她繳電話費看到帳單上面是白XX,我打電話問他他只是說用朋友名字去辦的,聽他這麼說我也就沒放在心上了。 和她結婚是因為懷了小孩,有次帶她去醫院做產檢跟他拿健保卡掛號是我才知道他姓白,而幫她繳電話費時說的那個朋友也就是他自己了,當下我很生氣問他你怎麼可以騙我快兩年的時間,他說是因為當初他把我當成一般的酒客所以才謊報姓名跟年次,這件事情我真的無法去諒解也無法原諒,但後來過沒多久我們還是結婚了。 在懷孕懷孕後的前後半年時間,幾乎每天問我到底愛不愛他,到底要不要小孩,不要的話就要把小孩帶走自己撫養。起初我以為這只是產前和產後憂鬱症,所以我也並沒有放在心上。後來因朋友剛出獄,大家就一起到酒店去慶祝,的那時候認識了另外一個酒店小姐,我也有讓他知道這位小姐的存在,但純粹只是好朋友會互相談心聊天,但他卻說我在跟他搞曖昧,甚至說是因為我沒有辦法跟對方發生關係所以才會這麼好,也因此跟他吵了一架。由於今年小孩子要在草屯上課所以要遷戶籍,在遷戶籍的時候才發現他在結婚後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自己私下偷偷的把戶籍遷走,問他為何要遷走戶籍,他卻說誰叫我在外面跟人家搞曖昧。 公證過沒幾天陪他去彰化家,他爸爸就直接問我,他除了騙名字跟年次外還有沒有跟你說什麼?當下我就覺得很納悶,就直接問他爸說還有什麼事情是我該知道的嗎?他爸就說沒事了也就草草的帶過,但之後三年多的時間我一直問他到底是什麼事情,他卻只說叫我相信他不是跟別的男人有關係,而這時候我以對他心灰意冷了。 後來因緣際會的關係和前女友有了聯絡,被他知道了和他大吵一架,他才鬆口坦誠跟我說,在認識我的時候他已經是有婚姻關係了,而且還有了小孩已經五歲大,我聽到這個我真的沒有辦法去接受,也才想到在懷孕的前後一直問我愛不愛他我要不要小孩的事情,才知道他離過婚的關係。而和我結婚的前兩三天也才剛跟他前夫離完婚。 因為這些事情鬧到雙方家長見面也鬧的相當不愉快,之後在住處我發現多了好幾隻錄音筆,也發現的他偷打我汽車鑰匙,還請徵信社在我車上偷裝GPS跟竊聽器,甚至在我電話裡安裝了竊聽我通話內容的程式,為了這件事我們又吵了一架也跟他說我受不了這樣的精神壓力我們離婚吧。 因為要到台中上班的關係,而小孩就交給在草屯的媽媽照顧,假日休息的時候就回去看小孩,而他卻不去看小孩連一通電話都沒打,跟他說不要因為大人的事情而影響到小孩,沒有必要連小孩都不去看,但他仍不為所動,甚至到三四個月才去看一起。後來因為和媽媽吵架所以就把小孩帶到台中,但因他是上晚上的班所以白天都在睡覺,所以我帶著小孩上下班,後來他有休息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白天他依然睡覺不帶小孩,晚上我下班回來他就去找朋友聊天,完全不理小孩不餵小孩喝奶也不哄小孩睡覺,也因為這件事我們又開始吵架。 之後的日子我們開始不講話開始分房睡大家各過各的,這段期間共同的朋友也常常勸我給他次機會,但我沒辦法相信她也沒辦法接受他在我車上跟電話裡安裝竊聽器,更沒辦法去原諒她對小孩的冷漠,後來因某事的因緣際會下,才又試著重新在一起,但心中仍是有竊聽器跟他對小孩的疙瘩在,而他也說有個男的一直對他很好,聽他這麼說我也就知道我們已經不會像以前那樣。 後來因為要照顧我爸爸的關係我一個人就回台北了,在這八九個月的時間裡,我們各打一通電話給對方之後就再也沒聯絡了,就連過年的時候他來我家三天我和他說的話應該不會超過十句。 在今年四月多的時候他打電話到我上班的門市跟門市小姐說他是我太太,因為結婚紀念日要到了要給我驚喜,所以想要知道我休什麼時候,還特意跟門市小姐說不要跟我講,門市小姐和我說之後我就直接打電話給他,問他到底想要怎樣平常都沒在聯絡而且結婚的時候是在七月多,後來她才跟我媽坦承是因為看到前女友的臉書要去綠島看我是不是也要去,所以她才打電話到門市去查我的假表。 這段時間我跟他的關係又開始變得很糟糕,後來跟他談離婚的事情他開始不接電話簡訊也不回,某天他回我簡訊跟我說要不要離婚是他說了算我沒資格決定。 我承認剛開始在一起的時候他真的對我很好,我們在一起也很快樂但發生了這麼多的事情跟他對小孩子的態度我真的沒有辦法可以忍受,各位律師若我現在要離婚的話是否已達到分居半年以上及夫妻無法相處的條件,及小孩監護權的問題,煩請律師幫忙解說,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6 0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以婚姻存有重大破綻為由起訴離婚

2、監護權的部份,目前子女是由誰在照料?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或至少由律師撰擬狀紙,程序可以進行的比較順利。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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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0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以利您提出,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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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潔 104-06-15 22:38

有一個朋友因為他老婆外遇,但他說監護權給女生(不確定協議書上是否有寫,孩子給女生)但因為女生經濟有問題,加上私生活很不好,這樣男生還有機會把小孩要回來嗎?一開始是女生先強制帶走小孩,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15 23:33

還是要看個案而定,有多少證據能證明由男方監護對小孩最有利,建議與律師詳談後才能有較中肯的分析

視之前是否曾就監護歸屬有所協議,再向法院聲請酌定或改定監護,必須就雙方經濟、支持系統、小孩意願等等切入論述,程序中也會做訪視報告,訪視的應對很重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是否已經離婚登記

如果還沒都有機會不給對方

但如果要取回監護權

要有相當堅強的證據

證明對方不適合擔任親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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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判定是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做裁定
例如: 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都是考量要素

會建議直接請當事人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一、先搜集小孩跟著你對小孩比較好的證據

二、再搜集小孩跟著他對小孩比較不好的證據

三、搜證前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先研究搜證才會有方向。有搜證勝訴才有機會。

四、努力搜證後再協商,可以考慮調解調解不成的話再拿著證據提告

五、不宜太早翻臉,太早翻臉會增加搜證及調解的困難度。

六、為了小孩好可以協議要儘量協議。法諺有云,肥的訴訟不如瘦的和解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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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該對夫妻已經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是否有約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需檢視相關文件才能進一步釐清,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針對具體案件提供建議及規劃,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後悔了 104-06-12 11:25

因為我的無知,讓一個大我20歲的男人趁虛而入...

而這男人是軍人高官退下來的,從認識以來就花言巧語的騙我...

然後有天忽然把我帶進汽車旅館,他強迫我跟他發生關西...

後來因為某種原因,我不敢正面拒絕他...

能閃我就閃,,閃不過還是只能跟他去汽車旅館

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跟我媽有生意上的往來,讓我不敢.......

 

現在我被老公抓到了,也正在跑刑事民事....

抓到後不久,我也搬離開家,也跟前夫辦好離婚,小孩監護權問題

而哪個噁爛的男人,在抓到後第三天,把我騙到律師哪,要我跟他串供脫罪

也可以要到我前夫的財產,我當然不肯配合....

我想問,如果開庭時我當場認罪,我怕哪個爛人會反告我"仙人跳"...

還有..我可以告哪個爛男人嗎,讓我家庭破碎,好恨他

男的是軍職上校退伍也有家庭.....

 

哀..後悔自己怎會這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案件進行之程度為何,再請您詳述,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後悔了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的無知,讓一個大我20歲的男人趁虛而入...

而這男人是軍人高官退下來的 ... (恕刪)

有點複雜,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釐清你現在要已被提告的案子該怎麼處理, 而且如果你情夫已經有請律師了, 也建議你最少也要找個律師正式諮詢一下, 避免您被對方牽著走

一、如果是兩情相悅發生關係的話,如果去提告說成對方強制這樣可能會有誣告的問題。

二、兩個人在房間發生的事,如果要提告比較安全的方法是自己先安排民間測謊,測謊過了再提告[不然要舉證會比較困難,尤其你說了他有律師供他諮詢]。

三、如果你不喜歡他的話要儘量避開他,要保護自己的安全這個比較重要。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企鵝 104-06-12 01:43

煩請各位律師  幫我解惑...

我19歲 我女友15歲 懷孕兩個月 我們決定要生   他的家庭狀況比較特殊  監護權在阿公那  親生爸爸已經往生   目前寄居在生母及繼父的家中

現在 阿公是同意我們生  也沒要提告的意思

但他媽媽極力反對 說要報警

如果真的報警  我一樣會被起訴嗎...?

葶葶 104-06-11 17:47

我與前妻離婚,兩個小孩監護權我,也都是我在照顧,小孩越來越大了,負擔也越來越大,我想要求前妻幫忙負擔,可是離婚協議書寫,兩個未成年小孩權利與義務與負擔由男方負責,可是一個高中一個國中,我真的壓力太大了,可以透過法律跟前妻要求撫養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1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未成年子女之名義,向您配偶請求撫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可請求對方過去應付卻未付的代墊扶養費(加上遲延利息),併同請求將來到成年為止的扶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2 14:39

您好:

即便您與前妻有兩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均由您任之之約定,但您前妻依法原則上仍應負擔一半之扶養費用,建議您可正式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Erin 104-06-10 02:00

結婚不到一年,結婚前買了房子,頭期款與房貸都事先生支付,因為先生不願意讓我付頭期款與裝修費用,所以我負責添購家電與傢俱,婚後錢也是各管各的不願意一起使用,之後發現他常與女同事發生曖昧,不斷爭吵,他提議離婚,我想拿會當初購買家電用品的費用,但他不願支付,只叫我把東西搬走
另外,曾討論過錢不一起使用,若有小孩費用誰負責,先生回答他會全部支付 
雖然還未離婚,但以上情況讓我很擔心,想請問,離婚
1.可要求先生賣掉房子支付購買家電用品的費用嗎?
2.如將來有小孩小孩費用都由父親負責,在監護權上是否對父親比較有利

謝謝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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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種已經付出去的錢

而且是家庭生活共同支出的款項

恐怕已經無法要回

至於監護權是以主要照顧者為主

生活費用誰出無關

你照顧的原則上會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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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10 09:39

1.可要求先生賣掉房子支付購買家電用品的費用嗎?解釋上,家電的所有權是歸你,除非是你幫忙出錢讓他買家電,而且是借錢給他買,才有還錢的問題。當然,雖結婚僅1年,如果離婚時雙方婚後財產有差額,也不排除財產較少的一方向他方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2.如將來有小孩小孩費用都由父親負責,在監護權上是否對父親比較有利?監護權的酌定,是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考量因素並非全憑誰提供小孩經濟上的支出或是誰較有財力,而是全面性考量,依照小孩年紀、實際照顧狀況、滿7歲能表達意願的小孩本身意願如何等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0 17:19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

mandy 104-06-09 10:40

五年前因防害性自主被判緩形,罰上課,固定時間到派出所報到,五年後與機構申請領養小孩,在辦良民證時是沒有前科記錄,但我想請問防害性自主被判緩形,會記錄在哪裡呢?會被查出來嗎?上法院判小孩監護權時會查收養人這方面的犯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9 11: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收養是必須經過法院許可的。

2、法院可以調閱您的前案紀錄表,裡面會包含您的起訴紀錄、判決紀錄、緩刑紀錄。

3、收養程序法院會審酌被收養人之最佳利益,因此您有妨礙性自主前科,較為不利,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

 

阿鴻 104-06-08 18:55

前三周左右,我與妻子吵架,原因是近兩個月她工作都11-12點下班,根本沒有辦法盡到分擔陪伴時間,回來就倒頭睡,就連我車禍及重病兩周都沒有口語上的關心,我在下班後實在病到沒精力可以顧女兒,在吵架前我都會輕聲細語問她工作的狀況,可是都沒有正面回覆我的問題,只得到『睡覺』兩個字回覆,隔沒幾天我還是又問了一次同樣問題,卻變成不聞不問,幾次後,我就被妻子惹惱了,便問妻子『妳對這個家有沒有想要關心與照顧女兒,也不出錢、出力的付出這個家,若是沒心就離婚』,隔天她就把女兒丟給我顧了好幾天,原因是丈母娘出國玩前一天未告知我每天下班接送女兒的父親,導致白天時間沒人顧......我也沒辦法上班。

約一周左右,妻子跟我說『我想離婚,女兒的監護權我要』,當下我是回絕她的離婚監護權要求,之後她就說我若她答應就要訴請離婚訴訟,在我的印象中以我們的狀況在訴訟上是很難成功,我比較擔心自己女兒未來這幾年的成長階段問題,照她的工作時間根本無法全心全力去照顧及陪伴小孩,丈母娘也是顧得亂七八糟,讓我頭痛。

試問1. 若是我堅持不簽離婚協議書的情況下,以我們的現階段狀況,妻子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機率成功率大嗎?
試問2. 若是試問1. 沒有達到她要的目的,有爭取孩子監護權給某方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8 22: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感情不睦,不會構成法定離婚事由。必須有家暴外遇、或是有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事由。

2、就算沒有離婚,倘若分居達6個月,仍然可以聲請酌定監護權,倘若您想爭取監護權,建議應該由您持續照料子女

淑櫻 104-06-08 11:23

女兒剛滿十四歲.原本個性內向.一直是宅在家裡的女孩.

日前因網站遊戲認識網友後.性情突然大變.年初才跟我說要去台北會見網友.我和她哥哥才親自護送她北上玩一趟回來.我想.孩子願意走出去是好事.且網友也是熱心的在學子弟.看起來並無異樣……..

怎知五月中旬時.其中一男一女網友來到花蓮.我見其一女孩也跟女兒同年紀.擔心住宿在外危險.於是招待再加住宿...哪知全部都躲在書房沒有外出遊玩.甚至讓我撞見在書坊內男網友抱著我女兒在親熱….

我私下將女兒叫至房間訓斥了一頓後..半夜偷看了女兒手機.才知那兩位網友竟然教唆女兒離家出走.還把行李都準備好了..幸好我及時與他們交談.並請他們體諒做母親的心情.才讓他們下午搭車獨自離開花蓮!!談話中得知男生目前在服兵役.且有要求留下住址以及父母親連絡電話!

隔兩個禮拜.那位男網友又來找女兒出門.我在想不到辦法中只好打電話跟那位男生談話..除了要求回家外.上要求自制行為.希望他保護好女兒…男網友很豪氣地答應了....但於事後我再度打開女兒手機查看時發現.他們在旅館發生關係了!!!且女兒目前都處於深怕懷孕的恐懼中……

我為怕上次離家出走事件重演.仍不動聲色地按耐著.日夜煎熬的想著如何解決..最後.我仍然以LINE的方式聯絡上男生父親.希望他能以父親威嚴好好與男孩深談此事嚴重的後果!!.其父親除了回文抱歉並答應會找他談談溝通外…餘..無消息

我想問問律師:我能提告嗎?會影響女兒聲譽嗎?法院會祕密開庭嗎?

我教子無方.我認錯!但我要兩人皆接收逞罰.知道自己犯錯.知道自己要承受錯誤的行為的後果!!我呢?因我是單親.我會被收回監護權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當然可以提告

因為這年紀發生性關係違法

監護權倒不至於會受影響

這你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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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先將關於性行為證據保存,對方已犯妨害性自主罪,而對方未滿18歲且是自願發生關係的話,是告訴乃論,要在發現時6個月內提告,這樣的案件是不公開審理,姓名也會編代號保護當事人,也與監護無必然關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8 15:32

您好:

1.對方的行為已違反妨害性自主罪,您可提出告訴沒有問題。您應先保留相關足資證明雙方確有發生性行為證據

2.此問題與您的監護權並無直接關聯,您無須擔心,且就您所述,似也難認您未善盡保護教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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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了 104-06-07 15:20

因為我的無知,讓一個大我20歲的男人趁虛而入...

而這男人是軍人高官退下來的,從認識以來就花言巧語的騙我...

然後有天忽然把我帶進汽車旅館,我被強迫的跟他發生關西

現在我被老公抓到了,也正在跑刑事民事....

抓到後不久,我也搬離開家,也跟前夫辦好離婚,小孩監護權問題

而哪個噁爛的男人,在抓到後第三天,把我騙到律師哪,要我跟他串供脫罪

也可以要到我前夫的財產,我當然不肯配合....

我想問,如果開庭時我當場認罪,我怕哪個爛人會反告我"仙人跳"...

還有..我可以告哪個爛男人嗎,讓我家庭破碎,好恨他

男的是軍職上校退伍也有家庭.....

 

哀..後悔自己怎會這樣....

可認罪,不會有什麼仙人跳的問題,與對方的所有對話都要錄音,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認罪應不會有仙人跳之問題,但您前夫的部分,應仍會追究您們二人之民刑事責任,當然離婚您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而本件由於離婚事由可歸責於您,所以有些部分您會比較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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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7 2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時認罪,並指認對方,亦可提出與對方談話時之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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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7 21:36

建議委任律師討論如何反制對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不會有仙人跳的問題

他確實跟你發生關係

你們都離婚

而且只有你先生能告他

你又不會因此而獲利

至於告他那是不可能的

這是你自願的不是嗎

 

但你可以告訴他老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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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了 104-06-10 14:06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是被強迫的.....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蘇文俊/蘇文斌

後悔了 104-06-10 14:0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被他帶進汽車旅館是被強迫的.....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建議

後悔了 104-06-10 14:0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是被強迫的.....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可認罪,不會有什麼仙人跳的問題,與對方的所有對話都要

後悔了 104-06-10 14: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是被強迫的.....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認罪應不會有 ... (恕刪)

 

後悔了 104-06-10 14: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是被強迫的.....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時認罪,並指認對方,亦可提出與對方談話時之

後悔了 104-06-10 14:1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被他帶進汽車旅館是被他強迫的.....

 

事後我也很懊悔,但他跟我媽很熟,又常去我媽店裡走動.....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每次我都拒絕他,但都會被他強迫式的約出去

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我相信我不是第一個遭受他迫害的女人,但我很不甘心婚姻就這樣被毀了...

?哀

雅雅 104-06-06 22:22

辦理監護權轉移  時間大約多久  小孩才能回到身邊呢

監護權轉移書狀如要請律師幫忙書寫  費用大約多少?

去法院後 要如何辦理?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6 23:03

您好:

1.監護權改定所需花費的時間及撰狀費用要視具體情節之複雜難易度而有所差異,建議可私下來信詳細告知具體案情以利後續評估。

2. 進入訴訟後,重點應放在如何說服法官小孩跟您住會比跟您的前夫(妻)住來的對小孩的成長更好。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費用要看律師。北部有七萬者。

二、搜集小孩跟著你好的證據,並搜集小孩跟著對方不好的證據

三、訪視很重要。

四、可以協商的話儘量協商。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7 0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須提出由對方行使不利之證據,由您行使對未成年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據,請求改定之一方,若無提出強而有力之證據,不易變動目前未成年子女之生活環境;而訴訟期間約為八個月之一年,亦須經過調解和解之程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7 21:46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大概要半年左右

但因為改定監護權不容易

建議你找律師幫你辦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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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4-06-10 17:22

Dear 雅雅:

按照您的意思(由於您的描述比較簡略,可能還必須瞭解更多案件事實內容),依家事事件法第104條規定:「下列親子非訟事件,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無住所或居所者,得由法院認為適當之所在地法院管轄:一、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其他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酌定、改定、變更或重大事項權利行使酌定事件。」而於判定監護權時,另依民法第1055-1條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認定之。」實務上,法官會委託縣市政府社會局或社工進行訪視調查,對夫妻雙方的基本狀況(上述法條內容為主),提出訪視紀錄。
要言之,改定監護權人事件,法官會考量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認定是否有改定子女監護權的必要,同時也會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紀錄及子女之意願(尤其在已滿7以上之未成年人的情形),斟酌一切情形做出判斷。這類書狀,需要您和您孩子實際狀況、以及真正的法律專業介入,才能做出對您最有利的表達。
 
時間上,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而且,必須經過調解程序。花費方面,若您在台北的話,可能大約要7萬到8萬元。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與委任,請您與我聯繫!謝謝!

雅雅 104-06-06 22:08

請問辦理監護權轉移 該如何去法院辦理呢?

如想請律師幫忙寫監護權轉移書 費用大約多少?

辦理後小孩大約多久時間能回到身邊?

需要求助的人 104-06-05 09:42

昨天問了一個律師~

小朋友戶籍地在男方,

也就監護權在男方那裡?!!

即使男方沒有養/照顧~~~

這個說法~對嗎?

您好:

1.  小孩的戶籍在哪裡與監護人權並無直接關係,若您已對方離婚後,除雙方協調監護權歸屬外,若無法取得共識,就必須透過法院爭取監護權

2.  若監護權在男方那裏,只要您提出對方未盡撫養義務之事實,讓法院推定對方不適任監護子女,即可向法院要回監護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5 17:32

沒有關係唷!還是要看雙方是否有協議或是有法院裁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5 22:49

可能是誤會那個律師的意思囉,因為這兩件事根本沒關係壓!

需要求助的人 104-06-04 09:23

壹、調解之聲明

  一、相對人應 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二、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三、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

如果想離婚..是不是就不用去調解了...

(不調解,是否移送至法院?!直接判決)

(那是不是不調解,第二條費用要相對人支付?!)

監護權的爭取是在那什麼時侯爭取?!

要跟男方要回代償信貸是要在什麼時侯索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離婚,除非雙方合意離婚,否則即需透過法院來請求,而對方所提起之履行同居義務,若您有正當事由,可以提出抗辯,而離婚的部分,您應另行提起離婚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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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4 20:25

調解程序若未到,可能會被罰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4 20:33

建議還是前往表達有不能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以避免一造辯論判決自己成為有責配偶,更能向對方提離婚

小QQ 104-06-04 00:34

先生在5/31高鐵站車站大廳動手打我,回桃園的家後,我請我爸媽來接我回去,我跟他說要帶女兒回去,他在女兒(1歲五個月)的面前走進廚房拿菜刀出來問我說要女兒看你要手或腳哪個部分,小孩當時是給我婆婆抱著,他在小孩的前面做勢要傷害小孩,我媽媽當時有錄影錄到他在家中拿刀的畫面,也錄到婆婆親口說要是沒有她擋我先生,我早就被先生打死了。後來警察就到場(但是菜刀已被我阻止拿回廚房)。我也在當日晚上去醫院驗傷跟警察報案告他傷害,當下有申請暫時保護令跟小孩的暫時監護權(我只想要小孩,也不想再跟他在一起)。他對小孩曾經有以下的舉動,都是我在場的時候

1.女兒出生一兩個月時,因為晚上哭鬧,我跟先生輪流陪他睡(分房),他隔日跟我說當晚有把女兒抱到衣櫃裡大約幾分鐘,只因為女兒很吵,我聽了整個心寒

2.女兒一樣哭鬧,他把女兒的毛巾塞在他嘴裡,一樣幾秒鐘的時間,不要讓她哭,我立即阻止

3.前幾個月他幫女兒洗頭,女兒吃到水在哭,他把女兒的頭壓在水裡讓他吃水,我一樣馬上阻止

4.也發生過女兒不吃飯,他生氣把他關在衣櫃裡一樣幾秒鐘,讓他在裡面一直哭拍打門板,我要抱女兒出來,他一樣不給我抱

4.4月27日當天,女兒不吃飯,他拿打麻將的牌尺打她的手,還跟她說你要不要吃飯?要不要吃飯??給我乖乖吃飯,我女兒邊哭邊看向我這邊,我受不了過去抱她,他就拿玩具收納箱的上蓋不斷打我的頭,還說他在管教小孩,我囉唆什麼

5.平常他在管教小孩,婆婆絕對都不會插手,也不敢插手,且上述狀況都是我當時在場的時候,可能還有更多我不在場的時候發生,而且我也不知道的事。現在我回娘家,女兒他也不給我帶回來,女兒現在是他跟婆婆在顧,之前晚上跟假日都是我顧的,我很想她,雖然我先生好的時候也很疼她,但情緒或小孩一哭鬧,我真不敢想像他對怎樣對我女兒,且婆婆也不會阻止他

我只想問我要先爭取女兒暫時監護權,勝算大嗎??

另外我真的很想衝回他家把小孩抱出來,請問可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4 08: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訴請離婚並且爭取監護權,不過就您所述的狀況還是應該提出相關事證給法院。

2、倘若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可以相將子女帶回,否則就只能等到暫時保護令及暫時監護權下來之後再執行。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4 08:56

您好

  建議您先聲請保護令

   再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回覆 小QQ 的發言內容:

先生在5/31高鐵站車站大廳動手打我,回桃園的家後,我請我爸媽來接我回去,我跟他說要帶女兒回去 ... (恕刪)

1.有申請保護令裁判離婚機會高
2.建議收證先生非善意父母部份, 增加爭取監護權優勢
3.盡速處理, 怕小孩子受傷害

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的行為已經涉及身體及精神上之暴力,您應先向法院提出保護令聲請,並且提出請求裁判離婚訴訟,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由律師針對您的案件提出具體規畫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4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證據說明小孩有急迫之危險,請求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將小孩交由您照顧,當然亦可找時間先把小孩抱回來,並同時提出刑事傷害告訴,民事裁判離婚訴訟並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申請家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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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QQ 104-06-06 09:55
回覆 小QQ 的發言內容:

先生在5/31高鐵站車站大廳動手打我,回桃園的家後,我請我爸媽來接我回去,我跟他說要帶女兒回去 ... (恕刪)

 

請問後來回娘家後,我想起來電腦曾經有去年10月我跟先生吵架的錄音錄音中他對孩子友說類似以下的話,比較嚴中的有:1.把你丟出去好不好??2.看你氣比較長還是你女兒氣比較長??3.再哭就把你關櫃子4.不能乖乖坐好嗎?欠人修理是不是??你在直接亂動給我試試看,我就直接把你關裡面,請問我有錄到先生對女兒有說上述幾句話,這樣小孩判給我的機會大嗎??

 

 

NINA 104-06-03 20:09

我爸自從我爺爺一句懷疑我媽和男生朋友有關係(約6年前),無論她怎嚜解釋是清白的他們都不相信,當時在場的還有女性友人,從此之後我爸開始都會問我媽家裡東西從哪裡來?誰給的?(水果菜餅乾等等),再加上言語暴力(?我媽身體不適是和別人怎樣來的),也曾甩我媽巴掌(當時瘀青有拍照下來),還會跟蹤,把她的證件收起來,當時我們小孩都有聽到看到,我們很緊張,也很不希望他們再繼續共同生活,但是我媽又心軟原諒他(我爸是那種疑心病、三字經當口頭禪、反覆不停的人),每次都是平靜一陣子又開始,搞的身為小孩的我聽到那些不堪入耳話語 都很不舒服,而這陣子我媽只是去務農比較累,在客廳小睡,結果又開始引發爭端,這次距離上次爭吵只有兩個多月,對於這種情形我很疲倦、也感到緊張害怕,非常希望能夠讓他們離婚,詢問我媽的意見,她說她想要離婚,可是我爸不要(故意要折磨、要趕人家出去叫人家看要怎嚜處理,結果自己很鳥的又不去辦離婚),在他們爭吵時,我有錄過幾次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完成離婚?我們小孩都已成年,需要再蒐集什麼證據嗎...?

他還會在路上堵我媽 ,只要看到機車有東西,也會攔下來翻

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小孩都年滿20 需要監護權判決嗎???還是可以都沒有監護人??

只有我爸有房子土地,這樣需要財產判決嗎?(我媽是不想拿他的錢.也不想給他錢)

 

請問這樣的情形提起訴送費用需要多少??

證據有一張 臉頰瘀青照  +對話錄音(3.4個)這樣足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父親不願離婚,則您母親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目前除照片外,於訴訟中也可以傳喚相關證人出庭作證,而小孩若均已滿二十歲,即無監護權之問題,另本件也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44

只要有經常性之肢體或精神上暴力行為,就有機會成功聲請保護令。建議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母親對於父親之保護令

另外,因小朋友都已成年,所以沒有監護權之問題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驗傷聲請家暴令,並對父親言論進行錄音,彙整驗傷單、錄音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滿二十歲已成年,無監護權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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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離婚要由你母親自己決定,如果她又心軟這個還是會離不成。

二、可以考慮先分居看看。

三、如果真的要離婚是要舉證證明你爸有錯。錄音也行,證人也可以,子女也可以當證人離婚案件法官很可能會採信子女證詞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04-06-03 09:44
您好:
我有一個困擾我許久的問題,我離婚多年,小孩6歲監護權前夫所有,我有探視權,但無任何探視協議填寫在離婚協議上,僅私下協商好探視時間。今年我再婚,希望可以在探視時間時,可以與老公共同將小孩帶出去玩或帶回家與小孩相處 ,但遭前夫拒絕。前夫表示只讓我一個人帶出去,如果有我老公一起,就堅持不準探視,刻意要小孩不知道我再婚的事實,因此造成我們很多的不便。我想知道前夫這樣合法嗎?因為一再溝通都無視我們的感受,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真的很困擾,麻煩律師能提供我方法去解決!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對探視子女方式無法與前夫達成合意,建議可訴請法院重新酌定探視子女之時間、地點及方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Kaysh 104-06-03 05:18
你好:我想請問 我的小妹去年和前夫離婚小孩扶養權為共同監護,但是我小妹最近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原因是她認為自己還年輕,當時是一時衝動而生下小孩,現在想要有自己的人生,小孩現在兩歲,自去年離婚後來探望小孩的時間非常少,約莫五次以內,接回去的次數也才兩三次。 我家情況比較特殊,媽媽是聾啞人士,領有殘障手冊,小孩平時是我媽在照顧,我家三姐妹都有工作,現在小妹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但是我和大妹都非常疼愛小孩,有和小妹討論過將小孩監護權過給我或是大妹(當然前提是小妹的前夫答應讓出完整監護權)但是我小妹前夫工作不穩定,從接回到現在沒付過半毛錢,我小妹賺的薪水不多,所以都由我和大妹支付,我們有房子,無房貸,但是小妹一直認為如果我們要爭監護權會因為我媽媽是聾啞人士而敗訴,問題是男方沒有固定工作收入,常換工作,且時常在他自己的社群平台上說晚上要去哪裏找誰算帳或是出車禍、飆車等的訊息。對方家中無房子,父母有工作,但是收入普通,還有一個姐姐是上班族,弟弟在唸書,每月要負擔房租費用,目前我知道的是,男方爸爸有酗酒問題,且因為上個月工作發生意外,目前在家休養,弟弟則沈迷線上遊戲。男方的母親說過願意辭去工作小孩,可是她也是外籍人士,加上男方原已有一子,但是也沒有在付贍養費用。而且我們也時常耳聞男方在外欠款多。 想詢問一下如果我們打監護官司我們能得到孩子的監護權嗎?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院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小孩都是由您母親照料這一點,可能比較不利,法院還是會注重您的小妹與子女的互動。

2、法院酌定監護權會綜合判斷包含經濟狀況、家庭環境、親子互動、家人支援等因素,就您所述的狀況,雙方都不算是很適當,故而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改善照料子女之因素,然後在訴請法院酌定。

 

回覆 Kaysh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想請問 我的小妹去年和前夫離婚小孩扶養權為共同監護,但是我小妹最近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原因 ... (恕刪)

想確認一點, 搶回監護權的意義為何?

從這篇敘述中, 父母雙方都有問題, 但是並沒有明確點出男方在共同監護上有何不妥, 女方這邊也是您與大妹本人有意而生母無意

感覺上選項比較像是要求生父同意監護權轉讓到您或大妹身上, 看是否可以以扶養費之訟要求對方轉讓

你這種狀況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生父母都還在的狀況下

不太可能給其他人

除非狀況很糟

我建議可以由你妹妹先訴訟取得單獨監護之後再打算

由你們來實際撫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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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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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22:40

Dear Kaysh,

看來你們家為了監護權的問題鬧得不可開交,一定也造成了你們生活上的困擾。如果提出改定監護權聲請,則法院會請社工來看、了解小孩的生活品質以及習慣及喜好等(是否適應環境),又監護權的判定法院得不受當事人之拘束,所以建議在訴訟前先維持一個寧靜安馨的環境再起訴較適當。以避免對方取得監護權,而你們只剩下探視權

 

以上,若有須要進一步諮詢,可以將證據寄至heatherpisces@gmail.com,以做更全盤的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小妹有爭取監護權之意願,其實由小妹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為高之,除非是小妹不想爭取監護權,方有可能交由男方行使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ess 104-06-02 12:30

因當初打離婚監護權官司已撕破臉,因為都有離婚意願所以協議離婚監護權並判給女方,由男方每個月支付扶養費,男方有探視權,而現在問題來了,男方並未每個禮拜去帶回孩子並行使探視權,因孩子本身狀況特殊,24小時照顧起來的確會身心俱疲,所以女方要求男方行使探視權,依協議書規定每個禮拜去接回照護,否則將對男方提告。 女方在提,孩子平日由外婆照護,因為照護不易,所以有意要辭掉工作(女方有存款有房有車),如果辭掉工作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她將無法照護孩子,不管監護權在哪一方,她要求男方將孩子帶回,如果男方拒絕,她將訴諸法律,請求法官變更監護權,她拒絕並有理以無工作無收入拒絕繼續照護孩子。

至此,想請問,女方所提是否合理?男方所為是否有異?前提是男方撫養費按時給付,因工作關係無法每周休二日帶回照護,無其他家人可照護,女方可以隨時變更監護權?可以控告男方不行使探視權? 如果女方執意將監護權歸還,並未告知男方情況下將孩子帶回男方處,女方作法是否合於法?

監護權是可以任意隨時放棄或要求改判的嗎?女方可以因照護壓力以一紙存證信函就將孩子丟回男方處?任意向法院提出變更監護權嗎?

反之~之後變更監護權,是否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扶養費,因是女方執意放棄,是否可對女方探視權提出時間上限制要求?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2 1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雙方有約定,所以只能請求法院改定,而改定必須是原約定不利子女的情形才符合要件,就您所述的狀況,法院還是會通盤檢討。

2、不過倘若對方確實毫無意願,法院可能還是會改定,屆時可以由我方取得監護權,並同時要求給付扶養費,及酌定探視權

3、倘若要以協議書的方式處理,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對方所提這些其實都不是合法理由

你不探視他不能強迫你

更不能當作改定理由

但主要要看你現在希望如何

如果你希望帶回小孩

那就要研究後續如何處理

包含限制對方權利

處理的好的話

有機會與檢察官認罪協商

取得緩刑機會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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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bess 104-06-02 12:17

因當初打離婚監護權官司已撕破臉,因為都有離婚意願所以協議離婚監護權並判給女方,由男方每個月支付扶養費,男方有探視權,而現在問題來了,男方並未每個禮拜去帶回孩子並行使探視權,因孩子本身狀況特殊,24小時照顧起來的確會身心俱疲,所以女方要求男方行使探視權,依協議書規定每個禮拜去接回照護,否則將對男方提告。 女方在提,孩子平日由外婆照護,因為照護不易,所以有意要辭掉工作(女方有存款有房有車),如果辭掉工作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她將無法照護孩子,不管監護權在哪一方,她要求男方將孩子帶回,如果男方拒絕,她將訴諸法律,請求法官變更監護權,她拒絕並有理以無工作無收入拒絕繼續照護孩子。

 

至此,想請問,女方所提是否合理?男方所為是否有異?前提是男方撫養費按時給付,因工作關係無法每周休二日帶回照護,無其他家人可照護,女方可以隨時變更監護權?可以控告男方不行使探視權? 如果女方執意將監護權歸還,並未告知男方情況下將孩子帶回男方處,女方作法是否合於法?

監護權是可以任意隨時放棄或要求改判的嗎?女方可以因照護壓力以一紙存證信函就將孩子丟回男方處?任意向法院提出變更監護權嗎?

反之~之後變更監護權,是否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扶養費,因是女方執意放棄,是否可對女方探視權提出時間上限制要求?謝謝


蚊子 104-06-02 01:39

我是一個有三個小朋友的父親 於去年跟我老婆離婚 當時監護權有協議

老大 老二 歸我 老三歸她 但是 還沒簽字時 老三就已經帶往大陸了

過了 三個 月才回來 期間有問他 回來的時間一直拖延 小 三個 月才回來 期間有問他 回來的時間一直拖延 小朋友 也一直問 為此 也開了協調庭 也做了筆錄 五月初的事沒想到 月底 通知

我過兩天 又要帶回去大陸 逼得我不得不接受 小朋友 每個假日都會問 妹妹哩 當初協議好 一星期 最少兩次這一去 我已經一個月沒看到他了 又要一個月了 請教各位 我該如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2 2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於約定的結果及筆錄製作內容敘述的不明確。

對方恣意將子女帶去大陸影響您的親權,可以提告略誘罪。

Snow Hu 104-06-02 00:36

我想請問一下我朋友夫妻倆已離婚,但是前夫還是糾纏這

他們倆就講好前夫要放棄女方不糾纏女方的唯一條件就是我孩子監護權給他從此跟女兒男方家斷絕關係女方則不準探視不過問女兒.學費生活費也都由男方負擔他就也不會再來糾纏女方 女方也答應了

他們倆就自己訂協議(上面說的)

女方如有違反就是罰款一萬女兒學費生活費換女方出

男方如有違反小孩監護權轉回女方,不准探視不准打電話找女方有騷擾等報警處理(因為男方已經有家暴情形)

雙方都同意也都簽名蓋章也有我簽名蓋章

所以以後如有鬧到法庭這張白紙黑字有法律效應嗎!還是需要拿到法院公證

沈恆 (沈律師) 104-06-02 00:49

您好!

契約如有違反公序良俗就是無效。依您所述,小孩監護權轉回及不准探視等約定,都不顧及小孩的利益,這可能都是無效的約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now Hu 104-06-02 01:3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契約如有違反公序良俗就是無效。依您所述,小孩監護權轉回及不准探視等約定 ... (恕刪)

他們當初也有問小孩,小孩說他想媽媽,會打電話想看媽媽就會跟媽媽講,

男方也是想要尊重小孩,但是女方要求男方不要打電話給他除了小孩的事,男方似乎做不到他說要他放棄女方只有一條就是斷絕關係永不聯絡,他們也不想鬧到法院怕可憐的是小孩。

才會立這樣的契約

讓我們很苦惱到底該怎麼做才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份契約無效機會很大,您朋友無須過度擔心,即使無法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亦會取得探視權,且母親於未成年子女年齡幼小時,取得監護權之機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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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lboro 104-05-30 15:19

一、請問如果離婚協議書上對於財產分配部分僅寫:

1.房產(地址)歸女方所有,車子歸男方所有

2.女方支付50萬現金於男方

並未註明同意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假若離婚後可以再向女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包含離婚協議書上已載明的房產

二、如果想以判決離婚,請問外遇請求賠及判決離婚刑事是6個月內要提告,如果是民事是兩年內可以提告,對嗎?目前發現太太外遇是在今年1月份,並無抓姦僅握有Line親密對話及自白出軌的錄音,邢事提告我知道證據不足,如果提出民事請求1.離婚及2.監護權3.財產分配,是否可行

三.請問民事告訴提告對象一定是元配及第三者兩人都要提告嗎?

謝謝麻煩請指教

一、要看協議書怎麼記載。

二、離婚協議要經登記才會生效。

三、刑事部分,對配偶提告後可單獨撤回對配偶的告訴。民事部分,是連帶債務你可以選擇只告對方不告配偶。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往前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沈恆 (沈律師) 104-05-30 17:29

您好!

分配的房產不能再任意反悔。 以通姦為理由起訴離婚刑事告訴,都應於知悉起六個月提出;離婚訴訟可附帶監護權財產分配請求。 民事損害賠償時效二年,起訴時可以將侵權行為人同列為被告,也可僅列其中任一人為被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0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配偶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另關於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可以配偶與外遇對象為被告,請求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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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0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配偶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另關於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可以配偶與外遇對象為被告,請求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

Vi 104-05-28 02:34
我是離婚 又 再婚的半單親媽媽。 與前夫育有一個3歲的孩子。在孩子剛滿1歲時離婚,孩子未滿1歲時被判定患有重大罕見疾病「母神經細胞瘤」,直至半年前還在化療,腫瘤已開刀切除,目前定期追蹤。 孩子的監護權為共同,因為對方無法照顧小孩,也多次在未簽署離婚協議書前要我把小孩丟到孤兒院就好(因為我想請對方也要輪流帶小孩),對方卻也不願意放棄監護。(此時小孩未發病) 「我懷疑是不想帶小孩,但是又需要小孩」 直至小孩發病後,他也不願意把小孩保險過到我名下,因為他一直說他負擔醫療費很多,他日子過不下去,我告訴他不想負擔就轉讓給我,我們家來負擔,但他又不願意。後來我發現原來小孩住院一天他多領900,還有罹癌的2萬元的保險金。 直到我發現這個我跟他追加一個月2萬元的照護費(病期內)若痊癒改成一萬五。 而我是一萬元,跟所有生活消耗用品。 「因為我要上班所以我和母親輪流帶,此些費用是全數交由我母親」 . 孩子生病期間只來看過幾次,便在孩子初期化療時出逛新竹夜市、逢甲夜市、採草莓。(皆跟前任小三)從未照顧過。 直至現在他已將近一年沒來看小孩,並從2萬變到1萬7又變1萬5(家裡告訴我說不定她不好過也不要計較那幾千元),現在他拒付照護費,並主張他不要監護權不要小孩。如要他付他就要把小孩帶走。 「他更是主張很多人連錢都不付他有付,算有責任的啦」 我打算提告爭取扶養費跟單獨監護,但我老公告訴我,如果小孩知道親生父母互告真的好嗎? 我老公現在都幫我負擔跟前夫的孩子的生活費照護費,不希望我再辛苦。而我在家照顧孩子 但我的朋友家人告訴我不能姑息前夫,免得他未來吃老還要小孩養育他,他卻對小孩的貢獻都沒有。並且撫養也是為人父母的義務。 但我真的很怕我提告了,小孩會被帶走。 因為再婚的身份... 我想爭取單獨監護及扶養費 請問怎麼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聲請酌定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

2、法院在判斷的時候會請社工訪視,並且斟酌子女的最佳利益,包含雙方的經濟狀況、家庭環境、照料能力及子女意願等。

3、再婚的身分不一定就不適任,所以不用特別擔心此點,不過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28 10:00

您好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權改定 

民法第1055條如下 供您參考

第 1055 條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
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
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
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
擔之內容及方法。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
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
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陳律師0972367907

冰封 104-05-26 21:54

二年前女友生下一子,當時我們有去區公所辦理認領手續,小孩跟我姓也入到我的戶口裏。小孩出生不久後因病需要接受換肝手術,當時為了申請補助在不得已情況下與女友協議請她放棄小孩的監護權,由我獨自一人擁有監護權以利申請補助。近日因與女友發生爭吵,她負氣帶小孩搬回她家住,我因為想看小孩而去她家找她又與她發生爭吵,爭吵中我脫口說出小孩的監護權在我這我想帶回小孩自已帶,後來她將小孩交由她父親通知我帶回來。三天後我因為父母年紀已大無法幫我照顧小孩以及我因案近日必須入監服刑,所以我又去了她家一趟希望能與她談談讓她帶回小孩。可是她父親卻說她已不住在家裏,而且當時是我自已說我要自已帶小孩的所以不願意幫我聯絡小孩的媽媽。因為我不希望將小孩交由社會局安置所以我想請問我可以用法律途徑要求小孩的媽媽將小孩帶回身邊照顧嗎?或者如果我花錢委托朋友在我入監服刑這段時間幫我照顧小孩,那麼我可以請求小孩的媽媽共同負擔照顧小孩的費用嗎?如果可以的話請問我該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6 22:49

父母有扶養小朋友的義務與責任,建議您好好跟孩子的母親溝通您現在的處境。

沈恆 (沈律師) 104-05-26 22:51

您好!

您有權請求對方分擔小孩的扶養費,如果對方不願支付,可循法院的調解訴訟程序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an 104-05-26 18:34
請問我有兩個小孩都是未婚生子爸爸不同,女兒在四歲的時候就分開了(有辦理認養),直到前年我收到存証信函,原因是女兒要辦理存摺還未成年,所以我簽下了放棄監護權的文件,方便男方辦理,才跟女兒有短暫的聯絡 兒子(並未給男方辦理認養)在出身沒多久就與男方分開,我努力了很久幫兒子做規劃,一直擔心要是我忽然走了,兒子會無依靠,女兒的出現讓我擔心兒子的權益受損 目前有一間房子,如果我死了,女兒能分到嗎? 保險的受益人是我媽媽和兒子,我死了,我女兒也能來分嗎? 如果辦理信託,可以保障兒子的權益嗎?能不分給女兒遺產嗎?如果ㄧ定要分,女兒的比例最低是多少,因為女兒的爸還是很不長進,我不想要把我辛苦的錢分到那邊去
沈恆 (沈律師) 104-05-26 19:43

您好!

女兒與兒子將來都會成為您的繼承人,繼承您的遺產。但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不是遺產,只能由受益人領取。

您可寫遺囑遺產都分給兒子,但女兒還是可以主張至少要分得特留分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2。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7 10:57

1. 房子部分女兒分的到,比例均分。

2. 保險部分由於有指定受益人所以女兒分不到。

小瑜 104-05-26 09:19

律師您好,

我於去年十月與前夫協議離婚,並於離婚協議載明共同監護,前夫每個月應付孩子教養費 5000 元。今年三月,前夫經濟有困難,表明不想再付 5000 元,而要求放棄監護權,由我單一監護,我同意,但事後他又反悔。過了約二星期,他又提出要放棄監護權,但唯一要求是,他父母搬家時,我要從旁協助,我也同意了。於是去戶政事務所辦理。(以上皆是用 line 溝通)

最近幾個月,他一直要求要帶孩子(女,未滿三歲)外出,因考量到他個人狀態,我不放心讓他單獨帶孩子外出,故要求前公公一併陪同過一次。其間我也明說,白天時間(孩子白天由前婆婆照顧),他可以隨時回家去看孩子,我不會阻止(他交了酒家女,家人不同意,因此和家人鬧翻,不住家裡),晚上是我的時間,我希望他晚上盡量不要來打擾我和女兒的相處。但他還是一直要求晚上來看女兒。基本上,我不會每次都答應。他也一直傳 line 向我借錢,我也不理會。於是他開始用 line 恐嚇我,說要告我,要拿回監護權,要我跪在地上哭著求他。

我想請問律師

1. 他可以因此告的成,拿回監護權嗎?

2. 他有吸毒前科(現在也有吸毒,但大概只是像 K 他命/大麻等,日前還接獲法院驗尿通知),又有自殺前例(還曾因此住院),以及信用破產(積欠信用卡卡費和車貸多期未繳)。我怕他把女兒帶出去,可能因為精神狀況不好,開車傷害到女兒,也怕他用女兒要脅我,要我借他錢。如果他真的告我,上了法院,我可以用這些理由向法官說明,反而要求限制他的探視權嗎?

3. 如果到時上法院,我可否再要求他,按照離婚協議,每個月支付 5000 的教養費?

謝謝律師的回覆。

葉鞠萱 (昍業) 104-05-26 11:06
回覆 小瑜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於去年十月與前夫協議離婚,並於離婚協議載明共同監護,前夫每個月應 ... (恕刪)

如果您所說屬實, 其實只要提出監護權變更就好了

依您所言,  如果您先生又有吸毒又有自殺侵向, 就最佳子女利益您這邊比較有優勢
請您將Line內容的恐嚇資料保存好, 如有生命威脅之顧慮可申請保護令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小瑜 104-05-26 11:17

謝謝律師的回覆。

請問我可以因此限制他的探視權嗎?例如: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但,不能單獨帶孩子外出?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葉鞠萱 (昍業) 104-05-26 12:07
回覆 小瑜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的回覆。

請問我可以因此限制他的探視權嗎?例如: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 ... (恕刪)

應該這是說, 如果你有監護權, 對方有探視權但是您可以不用給對方那麼多的探訪時間, 也可以限定時段

不知道是否是您筆誤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

如果小孩子的監護權在男方, 是無法現定白天他還是可以去他家看, 因為小孩就在他家

 


1. 依你所述狀況,對方要回探視權幾乎不可能,也可聲請限縮他探視的時間和次數

2. 扶養費是對小孩的扶養,目前實務有認為即使放棄請求,對方仍必須支付

小瑜 104-05-26 13:04
回覆 昍業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瑜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小孩白天是由我前婆婆照顧,所以孩子就在他家。只是他和家人鬧翻,沒有和家人同住。所以我才會對他說,白天時間,他可以隨時回去看,只是不能單獨帶出門(因他的狀況不穩定),而晚上,我去接孩子,回到我住的地方後,就不希望他打擾(因我自己一個人住)。但他就咬定,他有探視權,他隨時都可以看孩子,所以一直要求,晚上要來我住的地方看女兒,讓我很困擾。

小瑜 104-05-26 13:0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依你所述狀況,對方要回探視權幾乎不可能,也可聲請限縮他探視的時間和次數

... (恕刪)

謝謝黃律師

如果他真的提告,到時在法庭上,我可以要求法官限制他單獨帶孩子外出嗎?(現在的情況,我讓他白天都可以隨時去他父母那看孩子,而一個月,只會讓他帶出去一次,但是由前公公陪同)

另,其實我不會真向他要那 5000 元,我怕他抓狂。我只是想用那 5000 元,為一個壓力,讓他不要一直騷擾我而已。因我們的離婚協議是訂定,他每個月要付 5000 元,直到小孩 20 歲為止。如果有一期沒付,視同一次到期。他這二個月已經沒付了,但我也沒有向他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6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提出改定監護之聲請,但不一定會通過之,蓋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除非您有明顯不利之情形,否則不會輕易變動,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環境應更不利未成年子女成長,可對其目前之言行舉止錄音錄影蒐證,已備訴訟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6 23:21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小瑜 104-05-28 09:0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 ... (恕刪)

謝謝律師

另想請問律師,他最近一直發民法 1055 條的條文給我,說我不能限制/阻止他看女兒,帶女兒出門。我也和他說了,白天時間他可以隨時回他家看女兒(我上白班,他上夜班),只是不能帶女兒外出,除非由我前公公陪同(我怕他精神狀況不穩,會拿女兒來威脅我給錢)。他一直說,法條上有說,我不能限制/阻止他帶女兒出去。我自己看了條文,好像也是如此。所以,我真的不能阻止他帶女兒外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