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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融 105-03-15 09:08

您好:

我和先生於婚後購買了一間公寓,登記在兩個人名下,當初購買時先生出頭期款58萬我出10萬婆婆幫忙出120萬,還貸款450萬.之後貸款都是我在付,所有房子貸款相關的費用都是我出的,因我們關係越來越不好談到離婚時,先生說把房子賣掉他付頭期款最多所已賣掉的錢付完銀行貸款後,依比例他可以拿最多錢,是這樣的嗎?

我可以要求房子賣掉的錢付完銀行房貸後,先將我之前付出的貸款錢先拿回來,還有剩下的才是兩個人平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5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後財產不是這樣算的,有關於購買房產的相關費用,倘若沒有另外約定,則只要是用婚後財產清償的,都不納入計算。倘若是用婚前財產清償的,清償費用曾能從婚後財產中扣除。

2、 建議可以先協商看看,倘若無法協商,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預先就訴訟做準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5 10:37

您好,

 

離婚婚姻財產分配原則上為夫妻平分,是以出賣房屋之價金您可先拿回支付之貸款費用、先生與婆婆分別拿回支付之頭期款,剩餘之費用應為房屋增值之部分,為夫妻兩人平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arol 105-03-14 17:08

之前叔叔借用爸爸的房子銀行貸款一百萬,如今叔叔下落不明。請問有辦法讓爸爸不要背叔叔的債務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房屋應該有設定抵押權,所以債權人仍會對房屋進行查封拍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杰 105-03-12 20:56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一些問題,我跟我哥一起貸款買一棟房子(所以貸款房子都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子),然而現在我哥要把房子歸到他的名下,然後我之前所繳的錢還給我,想問的是 銀行貸款我的名子可以移除的掉嗎?

你好:

若要變更你們與銀行消費借貸契約,要取得銀行同意,銀行可能會要求你哥提供充分之擔保才願意變更契約內容,若銀行同意變更,你就不再是借用人。 若銀行不願意變更,還是會要求你還款。
沈恆 (沈律師) 105-03-12 21:14

您好!

您必須要求對方將用您名字向銀行借的錢完全清償,取得銀行清償證明才有保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杰 105-03-12 23:4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要變更你們與銀行消費借貸契約,要取得銀行同意,銀行可 ... (恕刪)

不好意思,在請問一下我哥要叫我寫 讓渡證書 可是我不曉得那張讓渡證書紙上是什麼意思 

該去哪裡查呢?

Amy-Tai 105-03-11 16:26
有幾個問題需請教各位法律專家: 14年前,弟妹慫恿我弟弟在潮州買一棟透天的房子,直等到孩子上小學後,才搬入,從此她與兩個小孩都定居在那裡。我媽媽也很想念孫子。我弟弟是從事水電工程的生意關係,住在原家(兩棟三樓房打通的,居住空間是很夠的)。她搬出去的理由是,煮一餐晚餐給一家人吃很辛苦(聽鄰居說的)。依舊習慣推論,她還住家裡時,每天都回娘家(娘家就在附近)。傍晚,才回到家煮一餐而已,有時我母親、我也會幫忙煮,不見得都由她煮。搬離後七年的今天,她們常常找理由不回這個家,我想我弟弟要去潮州自己的家都有問題了(我弟弟還是住在家裡)。 1.>房子登記她的名字,銀行貸款是我弟的名字(傻嗎?),這房子我弟弟有何權利在? 2.>七年之前,從娘家回到家後,都把孩子關在二樓房間裡,不讓我們接觸或說說話;七年之後的做法,我媽媽要去潮州看看孫子,也有問題(言語上百般拒絕)。這樣計畫性的隔離孩子與我們的親情關係,有犯了何種罪嗎?(我媽媽、我弟弟及我當姑姑的都無法享受有孫子、孩子及姪子等親情。) 3.>我弟弟有意想結束此婚姻,但她不肯、又不搬回。此事,影響到我家人事小(我弟弟與我媽媽),但對那兩個小孩們的教養身心發展,及對我們親人的認知事大(冷淡、比陌生人不如得看待長輩)。我弟弟如何找回他在此婚姻應有的權利? 4.>若是,真的我弟弟要結束婚姻的話,我們想要孩子們的監護權,會有任何問題? 5.>我們都不希望走到離婚的地步。目前,我們看到的問題都出在我弟妹身上。有次安排學校主任到她家,請小孩轉回原學校就讀,也被拒絕了。我弟弟在子女的受教權有何強制的做法?
Amy-Tai 105-03-11 16:25
有幾個問題需請教各位法律專家: 14年前,弟妹慫恿我弟弟在潮州買一棟透天的房子,直等到孩子上小學後,才搬入,從此她與兩個小孩都定居在那裡。我媽媽也很想念孫子。我弟弟是從事水電工程的生意關係,住在原家(兩棟三樓房打通的,居住空間是很夠的)。她搬出去的理由是,煮一餐晚餐給一家人吃很辛苦(聽鄰居說的)。依舊習慣推論,她還住家裡時,每天都回娘家(娘家就在附近)。傍晚,才回到家煮一餐而已,有時我母親、我也會幫忙煮,不見得都由她煮。搬離後七年的今天,她們常常找理由不回這個家,我想我弟弟要去潮州自己的家都有問題了(我弟弟還是住在家裡)。 1.>房子登記她的名字,銀行貸款是我弟的名字(傻嗎?),這房子我弟弟有何權利在? 2.>七年之前,從娘家回到家後,都把孩子關在二樓房間裡,不讓我們接觸或說說話;七年之後的做法,我媽媽要去潮州看看孫子,也有問題(言語上百般拒絕)。這樣計畫性的隔離孩子與我們的親情關係,有犯了何種罪嗎?(我媽媽、我弟弟及我當姑姑的都無法享受有孫子、孩子及姪子等親情。) 3.>我弟弟有意想結束此婚姻,但她不肯、又不搬回。此事,影響到我家人事小(我弟弟與我媽媽),但對那兩個小孩們的教養身心發展,及對我們親人的認知事大(冷淡、比陌生人不如得看待長輩)。我弟弟如何找回他在此婚姻應有的權利? 4.>若是,真的我弟弟要結束婚姻的話,我們想要孩子們的監護權,會有任何問題? 5.>我們都不希望走到離婚的地步。目前,我們看到的問題都出在我弟妹身上。有次安排學校主任到她家,請小孩轉回原學校就讀,也被拒絕了。我弟弟在子女的受教權有何強制的做法?
wefaa 105-03-11 16:23
學承電腦惡性倒閉,跟學承所簽訂的合約是與遠信的分期貸款,但我與遠信之間並沒有簽定其他合約,現在遠信要求付款,我不確定是否要繼續付錢?
ava 105-03-11 11:03

我限定繼承母親之土地財產,此土地銀行設定貸款,但銀行沒來申請償還,這債務是否僅限於當時繼承財產去償還呢?若是銀行一直不來申請償還,而等我過世,我兒女繼承我的遺產,那我母親銀行債務是否會延續給兒女?是否有規定債權人在多久期間內要申請償還?感謝你們幫忙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5-03-11 14:24

您好!

您對限定繼承的觀念可能有所誤解。繼承關係是連同財產及負債都概括繼承,不能只繼承土地銀行債務實際上也因繼承已成為繼承人的債務,若一直未償還,繼承人將來死亡時,該銀行債務還是需由將來的繼承人概括承受。銀行債務到期日起,在15年時效期間內都可請求還款。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楓影 105-03-10 17:18
有關於機車貸款 我在25歲的時候貸款買了一台機車約70000,作為凌晨送報紙早上送快遞用,當時跟機車行老闆詢問之下,告知只要有證件就可以跟銀行申請分期付款,也沒有再過問太多,後來因為手受傷(切斷)手術後半年無法工作,需做復健,沒有了經濟能力,三個月後車子也被偷了,直到一年後警察局才聯絡到我告知車子已經尋回,債務也一直沒有去繳納,現在已經33歲了,這八年間有在工作不過都是做臨時工沒有申也在償還銀行卡債,直到兩年前換了工作,法院找上公司要強制扣款才知道是民間貸款,但是債務變成了本金6萬多加上利息7萬多,每個月扣1/3薪水,這樣的利息合理嗎?可以協商嗎?

請善用法扶。

Amy-Tai 105-03-10 12:26

有幾個問題需請教各位法律專家:

14年前,弟妹慫恿我弟弟在潮州買一棟透天的房子,直等到孩子上小學後,才搬入,從此她與兩個小孩都定居在那裡。我媽媽也很想念孫子。我弟弟是從事水電工程的生意關係,住在原家(兩棟三樓房打通的,居住空間是很夠的)。她搬出去的理由是,煮一餐晚餐給一家人吃很辛苦(聽鄰居說的)。依舊習慣推論,她還住家裡時,每天都回娘家(娘家就在附近)。傍晚,才回到家煮一餐而已,有時我母親、我也會幫忙煮,不見得都由她煮。搬離後七年的今天,她們常常找理由不回這個家,我想我弟弟要去潮州自己的家都有問題了(我弟弟還是住在家裡)。

1.>房子登記她的名字,銀行貸款是我弟的名字(傻嗎?),這房子我弟弟有何權利在?

2.>七年之前,從娘家回到家後,都把孩子關在二樓房間裡,不讓我們接觸或說說話;七年之後的做法,我媽媽要去潮州看看孫子,也有問題(言語上百般拒絕)。這樣計畫性的隔離孩子與我們的親情關係,有犯了何種罪嗎?(我媽媽、我弟弟及我當姑姑的都無法享受有孫子、孩子及姪子等親情。) 

3.>我弟弟有意想結束此婚姻,但她不肯、又不搬回。此事,影響到我家人事小(我弟弟與我媽媽),但對那兩個小孩們的教養身心發展,及對我們親人的認知事大(冷淡、比陌生人不如得看待長輩)。我弟弟如何找回他在此婚姻應有的權利?

4.>若是,真的我弟弟要結束婚姻的話,我們想要孩子們的監護權,會有任何問題?

5.>我們都不希望走到離婚的地步。目前,我們看到的問題都出在我弟妹身上。有次安排學校主任到她家,請小孩轉回原學校就讀,也被拒絕了。我弟弟在子女的受教權有何強制的做法?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0 12:56

您好,

 

1、現階段父母雙方都有小孩監護權,是以如果弟妹將小孩霸占不給其他親人接觸,也沒有辦法對弟妹主張任何強制手段。

 

2、只有提起離婚之訴,並爭取小孩監護權,或由法院酌定小孩之探視、照顧方式,日後如弟妹再將小孩隱藏不給你們接觸,你們才能去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

你好:

除非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否則以外觀看,是你弟弟贈與房屋給弟妹,除非有撤銷贈與之事由,否則無法主張權利。 看不出來會構成何種犯罪,你弟弟可以將孫子帶出給爺爺、奶奶看或男方親屬,應該不是很困難。 離婚有兩種方式:兩願離婚或裁判離婚,如果無法簽署離婚協議書,就要有離婚之事由,才有辦法訴請裁判離婚,目前看不出來他們的婚姻關係存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項規定之離婚事由。 將來若離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人無法協議,可請求法院酌定,法院會安排訪視,並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斷何人較適當。 若有濫用親權之情形可依民法1090條規定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之規定請求法院宣告停止親權之一部或全部,但目前看不出來有此情形。
Amy-Tai 105-03-10 13:24

謝謝兩位律師的回覆與解答,因為對此處表感謝的提筆路徑不熟,Thank you so much!

沈恆 (沈律師) 105-03-10 17:26

您好!

1.動產所有權的歸屬要看當初購買時有無約定,如果有約定借名登記,才有機會要回來。倘若確實要不回來,可要求對方自己繳貸款,甚至讓銀行拍賣。

2.如果雙方事實上分居已超過六個月,應該可協議小孩監護權的歸屬或探視方式,協議不成則可聲請法官裁定。為了獲得有利的裁定結果,應多蒐集對方妨害我方家族親屬與孩子正常往來相處的證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ris 105-03-10 11:27

律師好 有一份轉讓承諾書內容如下 本人王曉明因向陳小美借貸, 為保證如期清償, 茲承諾遵守下列行為 1. 本人於本承諾書立書前向陳小美借貸款項, 承諾必於民國105年4月2日清償. 2. 未於上開日期清償者, 本人所持有開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400股,每股金額1000元整,情願轉讓予陳小美, 絕無異議. 3. 開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分配財產時,若無法完全償付第一條上開之本息時, 本人王曉明同意對於本人繼承王明宏及王惠美所遺之開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518股,每股金額1000元整, 再轉讓予 陳小美過戶, 其所需之證卷交易稅由本人負責繳納,絕無異議. 本人承諾格尊上開事情,絕無異議, 恐空口為憑, 特立承諾. 我的問題有4點. 1.如果分配財產時,若無法完全償付第一條上開之本息時,陳小美有這個承諾書寫的第三點是不是就可以私自去過戶518股到他的身上, 或是必須還要徵得王曉明的同意蓋章寫轉讓授權書才行呢? 2. 如果開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分配財產時是足夠償付第一條上開知本息時, 那麼是不是陳小美就不能私自去把518股過戶到她身上. 3. 怎麼認定? 何時認定到底開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分配財產時是否足夠償還第一條上開知本息或不足夠償還? 是不是應該在開源公司完全清算分配結束後確認不夠償還, 才能去過戶呢? 還是他們隨時可以去過戶這518股呢? 4. 這承諾書只有王曉明的蓋章沒本人簽名有法律效果嗎? 麻煩謝律師指點.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蓋章與簽名有同一效力,所以該契約應仍屬有效,而契約解釋應視當時訂約情形而定,所以本件契約不明之處,最後若由法院來判斷,則應先看當時的意思到底如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若對方不願意履行契約,你必須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契約,確定後再以判決及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依強制執行法第128條規定執行。未經登記名義人同意,公司不會配合辦理股票過戶。 是的,條件未成就。 以開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分配財產時,若無法完全償付第一條上開之本息,為生效條件,至於是否能夠償付要進行清算才會知道。此部分會有問題,既然公司都已經開始清算,雖然依經濟部八七、三、九商八七二0三五四一號函釋可以辦理過戶,但是否有實益?過戶程序如上訴,如不願意配合辦理,要以訴訟方式及聲請強制執行方式辦理。 只要是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契約就會成立,若是本人蓋章依民法第3條第2項蓋章與簽名生同等效力。
沈恆 (沈律師) 105-03-10 13:04

蓋章就有效,但條件成就後,還需取得法院執行名義才可強制執行。另外,本契約書漏洞甚多,若還有機會補救,建議找律師協助重擬契約

wefaa 105-03-10 11:02

你好,

1. 我與學承電腦簽的合約上,寫了"本人知悉且同意辦理分及貸款,並以分期貸款支付學費"這是勾選的部分;學承電腦又讓我寫下"本人知道此為遠信分期付款購物",想請問這是否有相矛盾之處,我一直以為是分期付款?

2. 我與遠信融資公司之間並沒有簽下合約,那是否我們都要履行我跟學承電腦簽訂的合約?

3. 我想知道如果這樣的條件上法院有沒有勝訴機會?如果沒有,有沒有方式可以降低損失?

妹妹 105-03-09 11:03
律師你好:家人的房子有被設定第一順位房屋貸款,第二順位銀行貸款,第三順位有當舖借款,若想將房子贈與他人過戶是否可行?當然被贈與人願意房屋繼續以上設定。謝謝!

你好:

民法第867條規定:「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可以將動產贈與他人,但抵押權不會受到影響,若將來抵押權擔保之債權無法清償抵押權人會實施抵押權拍賣抵押物。 贈與需要負擔贈與稅等相關稅捐。
EA 105-03-08 11:32

各位律師大大們好

我先生去年過世留下婚前即有,目前居住的房屋一棟,今年因繳不出房貸而房屋即將被銀行拍賣,此時婆婆卻準備對我提出繼承房屋為公婆借位登記在先生名下的房屋,請求我返回自先生繼承房屋。 我查詢地政登記事項,原房屋登記在我大伯名下,兩年後以買賣方式轉移至我先生名下,幾年後我與先生結婚時先生以此房屋共申請過兩次貸款,也都由夫妻兩人共同償付貸款及其他相關房稅保險費用

1.公公於四年前過世、先生也在去年過世,婆婆現在提出這個請求,我該怎麼辦?

2.另公公過世時,先生應繼承1/4財產卻未繼承,全數由婆婆繼承,不知當時他們到底是怎麼商議的,我和兩名幼子可否對公公遺產進行什麼主張呢?

感謝各位的幫忙!

你好: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972號民事判決要旨:「借名登記,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契約。其成立側重於借名者與出名者間之信任關係,性質上應與委任契約同視。倘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固應賦予無名契約法律上效力,並類推適用民法有關委任之規定。惟其究屬於非典型契約之一種,故仍須雙方當事人,就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相互為合致之意思表示,其契約始克成立。」 借名登記關係要符合上開定義才會構成,若房地實際上由先生及你(繼承後)實際管理使用處分,就不符合借名登記契約之定義,若婆婆無法舉證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婆婆就會敗訴。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60996378 公公去世後,若繼承人(包括婆婆、妳先生)間依據遺產分割協議分隔遺產,妳先生同意由婆婆繼承全部財產並無任何問題,除非婆婆未經妳先生授權偽造文書辦理登記,才會有繼承回復請求權之問題。 具體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8 11:51

您好,

 

1、可主張由婆婆負借名登記之舉證責任,詳細情形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您的權益。

 

2、當時如先生同意由婆婆繼承遺產,則您與子女就無法再主張相關權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11:55

1. 婆婆要提借名登記,則婆婆應該要就借名的事實舉證。

2. 公公的遺產,如果不是生前就分配好的,而是遺產的話,除非您先生自願拋棄繼承,您先生應受到特留分保障。這部份可能還要在釐清當初繼承過戶等的經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8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婆婆之請求,可置之不理,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對方盡其舉證之責;針對公公之遺產,若先生未拋棄繼承,可委任律師對婆婆提起訴訟請求分配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良 105-03-08 01:44

律師您好:

  我民國79年生,我父親與我母親於民國83年離婚,當時我4歲。

  由母親轉述,當年母親當父親的保證人,父親在外欠債,還與母親的父母借錢,離婚時,母親獨自背負父親遺留的百萬債務,導致年幼的我由外公外婆帶大,母親則一天兼三份工作,這20多年來父親從未探視與提供生活費。而我國中畢業後便半工半讀和學貸款到念到碩士畢業,由於念碩士班無法工作,只能靠著國科會的津貼和外公的老農津貼當生活費,如今工作未滿兩年,卻收到父親請求扶養費之告訴。從聲請狀上看到,父親於民國94年再婚,目前育有3子。

  想請問專業律師,是用依照 1118-1 條抗變嗎,親戚長輩們都能證明我父親未盡扶養義務,請問這樣夠讓法官心證判決免扶養嗎?

目前已收到通知書與傳票,法官要求我於7日內提出答辯狀、經濟能力狀況及相關文件到院辦理,但答辯狀不知如何撰寫,需要請律師幫忙撰寫嗎?還是可以自己撰寫?

沈恆 (沈律師) 105-03-08 01:52

最好找律師協助答辯,如果經濟能力困難,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指派免費律師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因為這涉及需要調查證據

訊問證人

證明你父親無撫養過你們

所以程序可能要走比較久

建議你整個程序委請律師

包含出庭書狀都由律師處理

這樣你就不用去開庭了

 

 

 

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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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07:04

建議與親戚保持聯繫,並徵求其等意願,便於日後可以聲請傳喚親戚到庭作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8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對方起訴狀之請求加以回應,針對對方未盡扶養義務之部分,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對方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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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8 19: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對方起訴狀之請求加以回應,針對對方未盡扶養義務之部分,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對方之扶養義務。

楓影 105-03-08 01:12

有關於機車貸款 
我在25歲的時候貸款買了一台機車約70000,作為凌晨送報紙早上送快遞用,當時跟機車行老闆詢問之下,告知只要有證件就可以跟銀行申請分期付款,也沒有再過問太多,後來因為手受傷(切斷)手術後半年無法工作,需做復健,沒有了經濟能力,三個月後車子也被偷了,直到一年後警察局才聯絡到我告知車子已經尋回,債務也一直沒有去繳納,現在已經33歲了,這八年間有在工作不過都是做臨時工沒有申也在償還銀行卡債,直到兩年前換了工作,法院找上公司要強制扣款才知道是民間貸款,但是債務變成了本金6萬多加上利息7萬多,每個月扣1/3薪水,這樣的利息合理嗎?可以協商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3-08 01:20

利息的算法要查看雙方所簽契約,如果未超過年息20%就是有效的約定,但可主張利息超過五年部分時效消滅。能否協商,則要找債權人詢問。

ching 105-03-05 23:46

娘家在我結婚後,買了一間公寓   (買清沒有貸款)登記在我名下要給我。

已經好多年了,現在手邊  沒有資料  可以舉證 這是娘家買的。

請問,,

@要做什麼動作可以保全娘家給我的房子不被老公分一半?

@我跟老公  合買  的房子登記在老公名下,這樣我是不是沒有權利可以分一半?

@有沒有什麼條規,可以分清楚各自的動產  屬於誰,日後無需爭議?

你好:

要先釐清當初購買房地是何種情形,若是贈與,房地不會被列入婚後財產計算,惟房地登記在你老公名下,除非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否則就是老公之財產,且屬於你娘家贈與給妳老公之財產,老公可以主張他是所有權人,且你不可以將該房地列入老公之婚後財產計算。 若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可以終止借名登記關係,請求老公把房地登記回你名下,然後再到法院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並約明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就可以避免你所述之爭議。

您好:

如果房子是娘家贈與,則不會列入夫妻財產制計算,另一間房子若是你們合資購買,可以主張借名登記,建議可以為分別財產制之登記,則日後財產就完全各自獨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6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特種贈與財產(即您娘家給您之房子)非婚後剩餘財產,不列入分配請求之標的,您與配偶合買之房子,為婚後財產,可列入分配請求之標的,再就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請求一半,故不一定為分配房子之一半,應降低您之婚後財產,方為上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揚 105-03-05 21:52

去年友某人麻煩我貸款機車,然後說會繳款,但是半年後開始拖延,常常過繳費期限,造成我銀行方面信用出問題,在最後四期開始不繳

我也跑去調解委員寄出調解單,但是買車的對方留下真身分證號碼但是地址有誤,導致退件跟聯絡不到此人

所以想詢問一下,要是想調解委員的信件能讓對方收到即通知到場的情況下該如何查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3-05 22:19

轉向法院請求調解或起訴,調到對方戶籍謄本就會有正確地址。

小熊 105-03-05 21:33

本人於二月底時購入一輛中古車 貸款16萬

之後等貸款業務員通知

後來通知我說核准了 年利率8% 分30期

當時算一個月繳5千多元 也不疑有他

結果近日收到分期繳款單每期金額6430多元

6430*30=192900

利息是32900

遠高於之前業務所說的8%

之後問貸款業務員他是如何算的 就不回應

以上皆有LINE的對話紀錄

另外車商那邊私自幫我刻了一個印章 貸款分期的合約書我也沒拿到

就直接跟我說車辦好了 可以來拉車了

這樣我是否可告他們詐欺偽造文書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5 2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曾授權對方處理購車事宜,則不會構成偽造文書。因為貸款部分倘若確實涉及利息錯誤告知,確實可能涉及詐欺罪。

2、建議可以先提起消費調處,倘若對方拒絕賠償,則可以提告

K 105-03-05 14:40

律師您好

想請問對方本身有在外借款及開本票債務人,其本身名下房屋有向農會貸款及二胎,如對方想要賣掉房子,賣到房子的金額只能還農會及二胎,並無法對其他債務人進行還款動作

1.向他購買房子的人是否會受到牽連?

2.若其他債務人向法院提告攸關本票事宜,請問:那間房子會遭到法院取消買賣關係嗎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5 15:21

您好,

 

1、如房子已無設定任何抵押權,就不會受到影響。

 

2、如果房子並未遭到查封,且雙方買賣關係為真,則您的買賣行為與移轉登記均不會受到影響。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要確保房地上面第一順位及第二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之債權清償完畢,並在過戶前已辦理塗銷登記,否則若未清償抵押權人還是會實行抵押權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並強制執行,屆時你買到之房地會被法院拍賣。 除非買賣契約是通謀虛偽或以不合理低價出賣而有害及債權人(可依撤銷詐害債權撤銷法律行為),債權人才會訴請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沈恆 (沈律師) 105-03-05 16:01

如果您是買方,一定要確保能塗銷抵押權,通常作法就是買賣價金直接代償抵押債權,並拿到清償證明。

小安 105-03-03 21:48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我祖母(還在世)名下有一間房子,想要過戶給我,但房子有拿去抵押借貸過,目前已知尚欠銀行貸款380萬,市價大約700多萬,以後房子貸款的部份都由我負責。

想請問各位律師

(1)在想要節省大部份稅金的情況下,過戶該用買賣、贈與或是繼承的方式呢?

(2)小弟有聽過一但房子有欠債就不能用贈與的方式,只能買賣,真的是這樣嗎?

倘若真是如此,要如何才能用贈與的方式呢?

(3)我祖母還活著的時候能夠指定往後由誰來繼承嗎(像是立遺囑之類的)?

假如可以的話,是否以後房子債權人的部份就全部轉移到我身上呢?

孫子輩假如要繼承是否要叔叔伯伯之類的全部同意才行嗎?

煩請各位律師為我解答,謝謝大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以繼承方式為之,則問題就不會那麼單純了,為了避免糾紛,仍應以生前移轉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安 105-03-03 21:45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我祖母(還在世)名下有一間房子,想要過戶給我,但房子有拿去抵押借貸過,目前已知尚欠銀行貸款380萬,市價大約700多萬,以後房子貸款的部份都由我負責。

想請問各位律師

(1)在想要節省大部份稅金的情況下,過戶該用買賣、贈與或是繼承的方式呢?

(2)小弟有聽過一但房子有欠債就不能用贈與的方式,只能買賣,真的是這樣嗎?

倘若真是如此,要如何才能用贈與的方式呢?

(3)我祖母還活著的時候能夠指定往後由誰來繼承嗎(像是立遺囑之類的)?

假如可以的話,是否以後房子債權人的部份就全部轉移到我身上呢?

孫子輩假如要繼承是否要叔叔伯伯之類的全部同意才行嗎?

煩請各位律師為我解答,謝謝大家。

你好:

此部分直接參照財政部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8/8006415216050081467?tagCode= 沒有此種說法,若房地上設定抵押權,不管你以買賣或贈與方式轉讓所有權,將來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屆期未清償抵押權人都可以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並強制執行。若所有權人欠債,以贈與或低價出售方式處分財產,有害及債權人,債權人可依民法第244條撤銷詐害債權。 可立遺囑並以遺贈之方式將房地贈與給你,遺囑如果不符合方式是無效的要特別注意。若遺贈有侵害到繼承人之特留分繼承人可依民法第1225條規定請求扣減。
沈恆 (沈律師) 105-03-04 08:43

您好!

如果沒有支付相當對價就是贈與,不會是買賣,若要將贈與的事實登記成買賣以避稅,被抓到會得不償失。可考慮逐年贈與方式以節省稅負。 欠稅沒繳清前都不能過戶,不論登記成買賣或贈與都一樣。 當然可立遺囑,且遺囑可指定房子債務分離,但不能對抗債權人,還要考慮特留分問題。 父輩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才能輪到孫輩繼承,否則就要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同意分配遺產給孫輩某人,或以遺囑指定孫輩某人為受遺贈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年有220萬之贈與免稅額,且市價若為七百萬,公告現值應該不會那麼高,贈與以公告現值計算之,再扣除貸款之額度,可能尚於220萬之免稅額度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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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 105-03-03 16:47
父母親於我約23歲離異 我當時撫養母親與18歲妹妹和8歲弟弟至今(妹妹已經自立) 成長期間當然父母都有撫養到我約20歲 後面2年我是自己半工半讀與助學貸款 現今還租賃房子撫養母親與弟弟 剛收到父親的棄養法院通知單 想請教相關法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3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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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oo 105-03-03 08:30

律師您好:

一年前我買了一個透天的預售屋,當時銷售資料並沒有社區變電箱,可是日前快要準備辦理貸款,才發現合約上我的透天前面有社區的變電箱,如果是這樣是否能主張有故意隱匿嫌惡設施,可主張解除契約的可能?

你好:

可以請求建商向台電申請遷移變電箱。 若無法遷移,可研究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請求減少價金,解除契約(要未顯失公平,目前看起來無法解除),但要在發現瑕疵後6個月內請求。 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要求遷移變電箱或請求減少價金,再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要解除契約必須情節重大

單純變電箱縱使隱瞞

解除契約可能有難度

但減少價金應有機會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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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3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非影響房屋結構安全重大瑕疵,無法請求解除契約,可請求減少價金,但請求減少價金之依據,法院可能要求原告委請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釐清減少價額之標準,鑑定費用可能近數十萬元,可考慮先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給建商,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以協商方式解決,可能較為妥當,貿然以訴訟解決,需考量所需耗費之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一定真的比較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hien 105-03-01 15:40

在個人國小時期(2004年9月)時母親用他個人的名字辦了一支台灣大哥大的號碼給我,常打電話跟朋友聊天,後期收到帳單被家人罵了一頓,沒收手機後,也沒在收到催繳通知,母親因為我這支電話號碼也把自己手中的第二支台灣大哥大號碼停用後就沒再理會。

(2016年1月)近期收到法律事務所通知我們,台灣大哥大將債權轉移至第二資產公司。上網查過有人提說若未收到起訴書可寄存證信函主張時效消滅,但又有法律諮詢回答我們說,當我們跟資產公司談說我們現在沒錢繳或是可以分期繳費嗎?就是承認債權,等於時效延長了?也不知道去哪裡能查詢到我媽有沒有漏收起訴書,目前沒收到支付命令,在這幾天母親收到了資產公司的簡訊:「因您積欠XX第二資產管理的帳款己逾期多時未繳,情非得已將提起法律訴訟,請立即處理,以免訟累;如有任何疑問,請速與承辦人員」。

請問我現在能直接寄送存證信函至資產公司主張時效消滅嗎?
還是只剩能只資產公司協商的餘地?
或是有更好的辦法呢?

知道是自己造成的局面,但都過了十幾年了,請問能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或是能減輕一點金額嗎?資產公司說一次付清是四萬元,如分期付款 需繳至五萬元,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還有其他貸款要繳交。

 

麻煩律師們能回覆了,煩惱了好幾天,謝謝 

你好:

依資產管理公司簡訊來看,該債權先前均未取得執行名義(確定判決、支付命令等),所以才會強調要提出訴訟請求。 電信費實務認為屬於民法第127條第8款之商品,適用2年之短期消滅時效,此部分可主張時效抗辯。 違約金並非民法第146條之從權力,與電信費請求權各自獨立,適用民法第125條規定,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此部分尚未罹於時效。 固然可以主張時效抗辯,但要衡量協商金額是否低於違約金之部分,若低於違約金可以同意條件。 罹於消滅時效,若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債權人仍然可以請求履行,若有拋棄消滅時效之利益之情形亦同。
chien 105-03-02 15:2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謝謝徐維宏徐律師的回覆 感謝您!!
兩難 105-02-28 11:25

朋友的跟她男友分手 但之前曾以她的名義貸款一部汽車   但她前男友多期貸款未繳 目前還都找不到人 目前銀行已向法院凍結朋友銀行帳戶  她可以先去辦理失竊嗎?在寄存證信函去要求她前男友出面處理 若在不出面是否可以去法律提告 哪該用何種法律提告呢?

您好:

1. 因車輛並非失竊,不建議報假案,因此恐會觸犯刑法第171條規定「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2. 若您可以舉證當時她與男友有約定以女友名義擔任人頭車主,且男友為實際車輛使用人,即可向民事法院提出「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之訴,透過訴訟方式,將車輛所有權移轉給男友,並請求男友返還女友替這輛車所支出款項或其他的損失。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8 19:38

您好,

 

1、可向男友提出刑事侵占罪之告訴。

 

2、或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清償貸款並將車輛辦理過戶手續,以及賠償您朋友因銀行帳戶凍結所受之損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bl 105-02-27 14:57

上個月在網路上,分期買了一台二手機車貸款沒繳,被扣車,機車騎了一個多月,業務先叫我繳2000元,剩下的還是要繳,而這台機車車況不好,如果貸款沒繳完,那我應該怎麼辦?

妮妮 105-02-26 20:02

請問先生卡債100萬左右,十年未處理(不知道已經滾了多少),太太名下一房市價約800萬(貸款剩300),一部車,現在太太突然過世,先生應做拋棄繼承,名下財產可由兒子繼承嗎?(未滿18歲),,會有被銀行追討到問題嗎?會是惡意拋棄嗎?懇請各位先進幫忙解惑,,感恩

你好:

老公要先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拋棄繼承遺產會由直係血親卑親屬繼承,老公的債權人可能會提起訴訟以詐害債權請求撤銷拋棄繼承,此部分實務有爭議,但晚近大多認為拋棄繼承基於身分關係而來,不得撤銷

沈恆 (沈律師) 105-02-26 21:13

拋棄繼承是有法律根據的合法行為,沒有惡意可言 ,債權人若想撤銷,並不容易被法院接受,配偶於三個月內辦妥拋棄繼承後,遺產會由全部子女平均繼承

HK 105-02-25 14:41
律師您好: 我因為請民間辦理向銀行貸款,而導入詐騙集團利用,在一審判決(無罪)但檢察官不服上訴高院,2/23第一次傳喚開庭,但法官只有問我檢察官不服上訴,問我知不知道,我回答知道,但法官説3/10要3個法官裁定判決,請問沒有新的證據出現,這樣在二審判決,會判決(有罪還是無罪)或者為持一審判決呢? 感謝律師幫幫我,這樣我需要請法扶律師嗎?因為二審法官連重新審查都沒有,只有問知不知道檢察官不服上訴這個問題,就開庭結束,進去不到5分鐘,法官與檢察官就離開了,我當下傻了,二審開庭是這樣的方式嗎?

您好:

二審係就一審認定有無錯誤再為檢視一次,所以若您未提出新資料,且法院亦認無其他應調查事項,則以卷內資料審查即可,仍建議聲請法扶之協助,避免變更為有罪判決。

ㄧ審判無罪,就是認定你沒有借出帳戶給詐騙集團作為詐騙用的意思,二審應該繼續維持這樣的答辯來爭取無罪,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5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協助撰擬辯論意旨狀,爭取無罪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協助撰擬辯論意旨狀,爭取無罪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5-02-25 23:10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你還是要謹慎一點處理,避免被改判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chris chen 105-02-25 14:33

律師您好:

最近購買新成屋交屋時,收到建設公司代收款明細表發現有1筆天然瓦斯費用需繳納,我向建商詢問合約中並無規定買方需負擔天然瓦斯管線費,其餘費用皆有明確定義(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保險費與規費)。另合約中有一附件為"代收款明細表",該表為空白,即簽約當日建設公司並無提供代收款明細,直到交屋當天才得知需繳納天然瓦斯管線費用。 建商主張合約中有個附件"委辦房地貸款合約書"中載明:「買方授權賣方代辦銀行貸款,如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致貸款不能申辦或不能獲得核准或所獲准之貸款金額少於所欲貸款之金額時,買方應於十四天內以現金補足……」中第二項內容「買方拒絕依照受委託人通知之期限如期辦妥金融機構規定之手續或提供有關證件、權狀,並繳清規費、代書費、保險費、瓦斯管線費等費用」主張有提及瓦斯管線費。

 

本人對此主張不予認同,因經銀行單位詢問後有關是否繳納瓦斯管線費完全不影響金融機構核准貸款貸款金額之結果。 建設公司於簽立合約時未履行合約附件揭露代收款明細表告知買方,又於主合約條文中亦無載明買方須繳納「瓦斯管線費」,卻於附件「委辦房地貸款合約書」中提及「瓦斯管線費」之詞,明顯意圖欺騙消費者。 交屋當天最後雙方同意於交屋繳款明細通知表之「天然瓦斯費」項目中加註但書如下:「客戶對本款項存疑慮,若經客戶向消保官尋求救濟判定建設公司不該收取該項費用,建設公司將無條件退還客戶瓦斯管線費」,始完成交屋程序. 請教律師,若以上述狀況,我若向消保官申訴,有成功的機會嗎?還請您指點說明,謝謝!!

win 105-02-24 13:25

父親從我有記憶以來就常花天酒地搞女人,對家裡母親及小孩施暴置家庭於不顧,都是母親打工維持家計,國一時母親積勞成疾癌症病逝,不到兩年他完全不考慮近70歲祖母及六個稚齡小孩扶養,以不到五十歲即從公營行庫提前退休,之後沒幾年退休金都被騙光,家裡拮据多年直到大哥、二哥高中畢業就業及其他子女陸續就業後才改善,這期間父親都無收入生活完全靠子女接濟。
父親退休後暫住的公家宿舍改建,雖以他名義承購但貸款完全子女負擔,後賣屋所得分得數百萬給他,二十年前他與日人合夥至大陸投資工廠,未告知子女以約70歲高齡娶上海44歲女為妻並回台定居,96年以妻名購屋卻亦未告知子女,期間子女雖固定每月給予生活費,卻履以生活困難為由需索金錢
直至年前其妻因金錢糾紛子女鬧翻,又年屆65歲若離婚單身即可申請低收補助,父親不顧本身已90高齡,離婚後立即落入居無定所生活無依窘境,竟同意與妻合謀離婚,並在離婚前讓妻提領每月生息賴以生活的戶頭金錢至僅剩10萬,農曆年後其前妻即帶著父親、行李及一床棉被將父親丟到社會局,要求社會局通知子女帶回扶養子女對父親甘願被大陸妻榨乾,再回頭要求社會局逼子女扶養作為很不齒,沒人願接回照顧,目前社會局通知暫時安置,費用將來會發文向子女強制執行。
因父已90高齡無法自理生活,卻為了前妻利益合謀置自身陷於危境,再要子女接回扶養,請問子女應該如何主張免除扶養義務?若無法免除義務可否代父向其前妻追索房產及存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4 13: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是受到曾經遭到虐待、重大侮辱或事其他身體上的侵害,或是您的父親無正當理由而未盡對您的扶養義務,才能夠向法院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訴訟

2、有關於您父親前妻的部份,除非有具體的詐欺事實,否則僅憑相關動產處分,很難追究相關責任

 

win 105-02-24 13: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是受到曾經遭到虐待、重大侮辱或事其他 ... (恕刪)

請問父親置家庭不顧未拿錢養家的理由,不能成立嗎?

1. 可向法院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扶養義務

2. 無法代你父親追討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win 105-02-24 13: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可向法院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扶養義務

2. 無法代你父親追討


win 105-02-24 14:00
回覆 win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請問父已90高齡可幫忙做證他未盡扶養子女責任的長輩都已過世,只有子女六人的證詞及他離婚前讓前妻提領幾十萬存款之事實,有可能打贏官司嗎?

您好:

建議可將扶養你們成長之過程再為詳細說明,以主張減少扶養義務,您父親隨意使用財產之過程亦可向法官提起,作為判斷依據。

小芬 105-02-24 11:13

律師您好

    我有在學承電腦補習電腦,可是今年初學承電腦無預警倒閉

    我還有2比學費貸款還沒繳清。剛有收到其中一家貸款公司來電,要我去     繳費

    我打電話給消保處,消保處要我5/20號之前都不要繳費,可是剛那間

    貸款公司傳訊息給我,說不繳會有違約

    如果我聽消保處5/20前都不去繳,貸款公司會不會扣押我名下的資產

    或加收我利息之類的 

一、那要看消保處是怎麼說的。

二、司法機關原則上會採契約嚴守原則,也就是簽了契約就要照契約走。

三、在違約金的部分,民法第252條規定如果違約金過高的話可以請求法院酌減。一般北部的法官酌減違約金的話有時候會減到只剩一塊錢(要看法官,每個法官的想法不同)。

四、跟消保官溝通一下,跟他談的時候要做筆記,再把消保官的說法跟律師說,律師才會知道消保官的意思是什麼。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芬 105-02-24 12:13

律師您好

消保處是跟我說5/20號之前都不要做任何的繳費

如果貸款公司寄存證信函等..........資料都先不要理會

如果是法院的公文,在照公文流程跑

因為貸款公司剛剛已經來電叫我去繳費

我有點擔心,如果我不去繳我名下的財產,會不會被扣押

"司法機關原則上會採契約嚴守原則"我在當初報名時,學承電腦沒有給我任何報名的收據、契約

這對我是不是相當不利......那我現在是不是真的可以照消保官說的開完協調會後

5/20在進行繳費

小芬 105-02-24 12:23

律師您好

消保處是跟我說5/20號之前都不要做任何的繳費

如果貸款公司寄存證信函等..........資料都先不要理會

如果是法院的公文,在照公文流程跑

因為貸款公司剛剛已經來電叫我去繳費

我有點擔心,如果我不去繳我名下的財產,會不會被扣押

"司法機關原則上會採契約嚴守原則"我在當初報名時,學承電腦沒有給我任何報名的收據、契約

這對我是不是相當不利......那我現在是不是真的可以照消保官說的開完協調會後

5/20在進行繳費

宏章 105-02-24 09:56
您好,我對一位老人家感到不平,希望可以藉由你們的專業來幫幫我。 老人家(女的)的丈夫身故了,只留下一棟房子給她居住,而老人家的公婆也過世很久,名下又沒有子女,但這棟房子卻仍然有貸款,因老人家無法繼承房屋,因丈夫之兄弟姊妹與老人家關係非融洽,故對銀行而言就沒有債務人的存在,因此銀行提出法拍此屋以清償債務法拍程序已經告一段落,因拍賣金額扣除債務,還有一些些餘額,接下來就是餘額分配的程序,依規定,老人家必須跟丈夫的兄弟姊妹實施餘額分配,按【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函】內容主旨說明,應於18日14:30攜帶相關文件及物品,至指定地點實施餘額分配,但因有一位債務人未到場,故沒有進行分配,但19日中午左右突然接獲另一債務人通知說要去法院進行分配,老人家隨即匆匆忙忙地做著計程車至法院。 但是分配的結果卻不如預期,因為院方某人是(我不知道是誰)將餘額以平分方式處理,照理說,配偶應繼分不是1/2嗎?為何被分配成1/6。 老人家已經70有4了,國小畢業的她會懂嗎 !!! 即使當下院方人士問,對這樣的分配是否有問題,我想老人家也不知如何回答(因為她根本就不知道她應該分多少),只能含著淚水跟其他人一樣點頭或是回答沒問題,但我真的替她感到抱不平。 想請問,是否可以提出異議,讓院方可以重新分配,好讓老人家得到她該得到的金額好安詳晚年?如果可以應該怎麼做呢?我一個外人是否可以協助辦理?煩請盡速以Mail或來電回覆我,造成您的不便,還請見諒!
賴大明 105-02-24 09:55
律師大人您好~ 我這邊有個‘如題’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該如何因應教為得宜! 主旨~為爭取借他人名義而購置之車輛歸還乙事。 說明~茲因本人係為服長刑期後,於102年假釋出監之更生人,因服刑期間,原有之房貸車貸未能順利如期繳納,以致銀行拒往信用不良,出監後認識賴筱小姐,兩人情投意合而交往,重新踏入社會,奉公守法,從事營造建築業的建築工人,省吃儉用存了一筆頭款欲購置商用車以便工作所需,但因信用不良無法貸款,故向賴女借其名義,分期購置7N 8463自用貨車一部,並約定貸款繳納完畢時,賴女得將車輛無條件過戶於本人;現今車輛之18期的分期付款已繳納完畢,期間繳納方式有用匯款、亦有面交,等不同方式,但因係男女朋友關係,基於信任,便沒向賴女索取收據之類相關單據,以致賴女心存貪念,待本人分期繳納完畢後,仗著自己係為明文之車主名義,故不將車主姓名過戶歸還為本人所有,但車輛仍為本人跑工地工作所使用,本人數次電話催討車輛過戶相關問題後, 賴女便撂下重話,大家試試看走著瞧!之後本人便無法聯絡上賴女,不能順利完成過戶,有害怕賴女最後搞鬼對我或車不利。 請求~本人將如何得使自己購置之車輛物歸原主? 若行法律途徑,須提出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又要以什麼法條訴訟之? 本人需備妥怎樣的證據才會對自己較為有利? 賴女倘若謊稱車輛係為她所有;或我要再支付賴女‘虛構’之費用,等……種種理由阻擾,本將如何因應?方得順利取回車輛? 僅此 盼請律師大人能不吝賜教,得以順利取回自己財產與權益,以為立法之本意,彰顯法律之精義所在,實感律師大人賜教之恩惠與德澤,仰首祈盼 咨詢人:賴宜民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
wiki 105-02-23 17:18

我找了A家銀行辦理貸款,諮詢過程說約要抽取20%的佣金,當下我也同意...

結果A銀行找了B銀行讓我貸款.......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B銀行電話照會時 , 一直問我有無經過代辦業者 , 代辦業者一直跟我交代要說沒有 

我想請問我的A銀行是否已觸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2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要檢視相關的契約約定,建議可以直接向金管會查詢。

ericlee 105-02-22 22:00

女友跟我 各有一間房子,但是不想結婚。為了保障彼此的權利因此想

我們名下各一房的建築& 土地所有權轉讓給對方,但這樣會產生贈與稅之外還會不會我們兩個

人都變名下有兩房? 因為這樣萬一以後要再買房貸款會比叫有問題。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22:30

您好,

 

只要是贈與就會有贈與稅之問題,而名下房屋就會變成兩棟,詳細情形可詢問國稅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葉子 105-02-22 11:07

之前婆婆的男友想買車,掛了婆婆的名字分期買了一台車,結果貸款繳費不正常,車子到處開 罰單停車費都不繳,現在一堆紅單往家裡寄。

現在他男友失蹤了,避不見面,車子開走了,我們找不到他,我們想把車子牽回來卻找不到人!

因為當初貸款是他繳,雖然車子是婆婆的名字貌似也不能告他侵佔?或者不能報遺失請警方找回?

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將車子尋回呢?

你好:

若車子只是登記在你婆婆名下,但均由婆婆男友管理使用處分,你婆婆與他男友之間有借名關係存在,若提告侵占可能會有誣告罪之問題,報遺失可能會有誣告罪或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之問題。 車子罰單問題可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拒不過戶註銷牌照稅手續。 代墊之稅捐、罰單可以請求婆婆的男友依借名關係償還。
葉子 105-02-22 15:5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車子只是登記在你婆婆名下,但均由婆婆男友管理使用處分, ... (恕刪)

感謝您的回答~以下還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若依照您所說的,那他避不見面~我就完全沒有辦法請警察機關將車子找回的可能囉?

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將牌照註銷嗎?但是牌照註銷不是都要將罰單,稅捐繳清才能註銷嗎?

現在若對方能夠像當初借名時所說得有信用,那就沒有這些問題了…就是因為車子是他在用,車子跟貸款的名字都是我婆婆,可是使用人是他,他又避不見面~把車子開走找不到人~罰單跟稅金還有停車費的單子一直往我家寄,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難道沒有其他能尋求的公權利或者法律途徑能夠將車子尋回嗎?

賴大明 105-02-21 20:52

律師大人您好~  我這邊有個‘如題’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該如何因應教為得宜!    主旨~為爭取借他人名義而購置之車輛歸還乙事。    說明~茲因本人係為服長刑期後,於102年假釋出監之更生人,因服刑期間,原有之房貸車貸未能順利如期繳納,以致銀行拒往信用不良,出監後認識賴筱小姐,兩人情投意合而交往,重新踏入社會,奉公守法,從事營造建築業的建築工人,省吃儉用存了一筆頭款欲購置商用車以便工作所需,但因信用不良無法貸款,故向賴女借其名義,分期購置7N  8463自用貨車一部,並約定貸款繳納完畢時,賴女得將車輛無條件過戶於本人;現今車輛之18期的分期付款已繳納完畢,期間繳納方式有用匯款、亦有面交,等不同方式,但因係男女朋友關係,基於信任,便沒向賴女索取收據之類相關單據,以致賴女心存貪念,待本人分期繳納完畢後,仗著自己係為明文之車主名義,故不將車主姓名過戶歸還為本人所有,但車輛仍為本人跑工地工作所使用之。    請求~本人將如何得使自己購置之車輛物歸原主?  若行法律途徑,須提出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又要以什麼法條訴訟之?  本人需備妥怎樣的證據才會對自己較為有利?  賴女倘若謊稱車輛係為她所有;或我要再支付賴女‘虛構’之費用,等……種種理由阻擾,本將如何因應?方得順利取回車輛?           僅此         盼請律師大人能不吝賜教,得以順利取回自己財產與權益,以為立法之本意,彰顯法律之精義所在,實感律師大人賜教之恩惠與德澤,仰首僅盼                                 咨詢人:賴宜民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

 

Line. ID. p1210298

可以在LINE上面回覆我或是LINE語音嗎

win 105-02-21 09:14

父親從我有記憶以來就常花天酒地搞女人,對家裡母親及小孩施暴置家庭於不顧,都是母親打工維持家計,國一時母親積勞成疾癌症病逝,不到兩年他完全不考慮近70歲祖母及六個稚齡小孩扶養,以不到五十歲即從公營行庫提前退休,之後沒幾年退休金都被騙光,家裡拮据多年直到大哥、二哥高中畢業就業及其他子女陸續就業後才改善,這期間父親都無收入生活完全靠子女接濟。
父親退休後暫住的公家宿舍改建,雖以他名義承購但貸款完全子女負擔,後賣屋所得分得數百萬給他,二十年前他與日人合夥至大陸投資工廠,未告知子女以約70歲高齡娶上海44歲女為妻並回台定居,96年以妻名購屋卻亦未告知子女,期間子女雖固定每月給予生活費,卻履以生活困難為由需索金錢
直至年前其妻因金錢糾紛子女鬧翻,又年屆65歲若離婚單身即可申請低收補助,父親不顧本身已90高齡離婚後立即落入居無定所生活無依窘境,竟同意與妻合謀離婚並在離婚前讓妻提領每月生息賴以生活的戶頭金錢至僅剩10萬,農曆年後其前妻即帶著父親、行李及一床棉被將父親丟到社會局,要求社會局通知子女帶回扶養子女對父親甘願被大陸妻榨乾,再回頭要求社會局逼子女扶養作為很不齒沒人願接回照顧,目前社會局通知暫時安置,費用將來會發文向子女強制執行。
因父已90高齡無法自理生活,卻為了前妻利益合謀置自身陷於危境,再要子女接回扶養,請問子女應該如何主張免除扶養義務?若無法免除義務可否代父向其前妻追索房產及存款?

小小 105-02-20 23:32

您好~102年被美容傳直銷麗XX話術騙進去
103年在裡面當美容助理,至銀行帳號,說是要轉帳薪水用,最後薪水都用現金給付(沒有勞健保及薪資證明)

103年5月裡面的高階很臨時帶我私人貸款,高階用自己的例子擔保叫我簽名,當天就被洗腦貸款30萬。當天高階老師就叫我把銀行簿子跟卡片交給他們處理。

到現在離開那傳直銷要拿回簿子(現在還未拿回)裡面的高階才Line我說他換了金融卡密碼,也忘記換了什麼密碼 

問題1.他們跟拿走我簿子跟卡片私用是否有違法?

問題2.擅自改金融卡密碼是否有違法?是侵權嗎? 

問題3.原本有一個客人買了10萬元後來要退,高階退給客人,但一直叫我補10萬元的業績 是否有違法?

問題4.我貸款30萬拿去買公司的產品單據(從102年~去年都有單據)都不在我這裡,都一直在高階那裏,是否成立侵占罪? 成立侵占罪如何請求損害賠償呢?

你好:

若經過你的授權或同意,不會違法。 若經過你的授權或同意,沒有問題,若未經你同意或授權,則要研判主管修改密碼之動機、目的為何,以及有無造成你的損害,才有辦法進一步釐清。 你所述文義不明,若是要你拿10萬元出來自己貼,當然沒有依據,若只是要求你再去找其他客戶補足10萬元業績,則屬正常多層次傳銷事業之行為,是何種情形還要加以釐清。 主管應該沒有侵占故意及不法所有之意圖,不會構成侵占罪,但可能會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規定,可向主管機關(公平會)檢舉
pink 105-02-19 00:06

律師

我想請問,因為車子還在貸款中,名字是我的,但是車子是前夫在使用。因為他信用不好,所以無法向銀行貸款清償過戶。他願意繼續繳款,但是,如果在繳完過戶前,他肇事的話,跟我有關嗎?或是,他把車子借給無駕照的人使用,如果肇事了呢?我需要付法律責任嗎?我可以寫切結書之類的文件,請他簽嗎?如果可以,內容要怎麼寫才能保障我自己,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您還是車主,所以倘若對方借給無照駕駛者使用,您還是要負責任,且倘若對方拒絕繳納車貸,還是必須由您向銀行清償

2、可以簽立協議書,作為日後向對方求償的依據,應該詳列對方使用車輛的限制、轉讓約定及違反效果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