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如兒 102-07-20 21:25

您好.不好意思.有關於卡債問題請教.正卡是我母親.副卡是女兒我本人.在101年3月22日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內容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台幣78430.及自民國96年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19.98計算之利息.及按延滯第一個月當月計付新台幣300元.延滯第二個月當月計付新台幣400元.延滯第三個月(含)以上者每月加計付新台幣500元之違約金.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500元.並在101年7月9日收到富邦銀行委託業財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寄來的還款協議書.內容是雙方協議於101年7月9日前還款2萬元.另自101年8月15日至104年1月15日每月還款5千元共計31期以總金額17萬將此案結清.到現在都很按時匯款.在今年改還3千目前為止總共匯款了6萬6.想想總覺得還款金額過高.請問這樣要還款17萬會不會不合理.協議書沒有我的簽名蓋章這樣是有效的嗎?要怎樣跟對方談呢?.我未婚是單親媽媽.月薪也才2萬2.自己的卡債也在101年11月成功做了前置協商.要還4885元.繳款也很正常.希望您能幫忙解答.謝謝

有緣人 102-07-19 22:07
我因欠數家銀行卡債房屋已被拍賣,本人對於其中一家受分配債權銀行所受之分配款有意見,就是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本人欠他本金共約八十多萬元分為多筆,時間約五年多,其中有一筆四十多萬元的本金被計收違約金又多四十多萬元,剩餘的四十多萬元本金被計收利息又四十多萬元因此本金加違約金及利息共計一百六十多萬元,整整增加了一倍,本人不但未分到拍賣款一分一毛,反而還倒欠他,因此狀告中國信託違反民法第252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金額;及同法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20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份之利息,無請求權,又銀行公會理事會規定,銀行最多只能跟持卡人連收三個月之違約金,他們卻連計五年,本金加利息高達年息30%以上,明顯偏高,並有巧取暴利之嫌,本人於數日前收到法院通知要本人出庭辯論,當面對奸巧的銀行時,本人要如何應對,如何辯論,請有實務經驗的律師專家詳細指點,不勝感激!

信用卡消費墊款的利率一般約為19-20%,所以本案應先釐清您的逾期未繳迄今時間多久,若計息時間拖長,計付的利息有可能因此增加,另外,就對方所主張之債權是否已經取得執行名義,若銀行已經取得確定判決或者是支付命令的話,則本件恐會遭到銀行訴訟標的為既判力所及請求法院逕行駁回。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附帶說明

您可能必須進一步了解一下銀行方面主張之債權金額裡面利息違約金是多少,依您所述情形來看,沒有利息成分而全是違約金的機率應該不高。

有緣人 102-07-22 19:4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信用卡消費墊款的利率一般約為19-20%,所以本案應先釐清您的逾期未繳迄今時間多久,若計息時間 ... (恕刪)

謝謝,我一開頭已有說明因欠數家銀行卡債房屋已遭法拍完成,故現在已無所謂的支付命令等之前的程序,我的意思是房屋法拍後的所得金額分配給數家債權銀行,我對其中一家中信銀行所分得的分配款金額有意見,不平之下憤而提告,(內容就不再重複),我現在已收到民事庭的出庭辯論通知,且第一審裁判費也已繳交,我想請問的是當我出庭與奸巧銀行辯論時,要如何說才有勝算!

 

如兒 102-07-18 15:57

您好.不好意思.有關於卡債問題請教.正卡是我母親.副卡是女兒我本人.在101年3月22日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內容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台幣78430.及自民國96年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19.98計算之利息.及按延滯第一個月當月計付新台幣300元.延滯第二個月當月計付新台幣400元.延滯第三個月(含)以上者每月加計付新台幣500元之違約金.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500元.並在101年7月9日收到富邦銀行委託業財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寄來的還款協議書.內容是雙方協議於101年7月9日前還款2萬元.另自101年8月15日至104年1月15日每月還款5千元共計31期以總金額17萬將此案結清.到現在都很按時匯款.在今年改還3千目前為止總共匯款了6萬6.想想總覺得還款金額過高.請問這樣要還款17萬會不會不合理.協議書沒有我的簽名蓋章這樣是有效的嗎?要怎樣跟對方談呢?.我未婚是單親媽媽.月薪也才2萬2.自己的卡債也在101年11月成功做了前置協商.要還4885元.繳款也很正常.希望您能幫忙解答.謝謝

阿蔥 102-07-13 20:04

因父母在小學五年級時就離婚,之後一直跟爸爸生活,和媽媽沒有往來,目前已快30歲,但後續知道媽媽曾因積欠卡債被關,後續錢也都沒還,想知道這樣以後母親過世會不會以後我們小孩要被強制還他的負債?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您父母已經離婚,但小孩仍屬父母的繼承人,但現在我國繼承制度採法定限定繼承,所以萬一您母親死親您們被討債,則可以主張限定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佳興 102-07-10 09:40

我欠銀行卡債貸款,已經跟銀行協商分期還債!我已經快繳完了,請問我要如跟銀行申請清償証明?另外我的信用是否可恢復,接下來我想買車,但是不知會不會影響我的買車貸款?那我該如做呢?

1.債務清償完畢後,清償證明的部分直接向銀行要求核發即可,銀行依法是不得拒絕的。

2.關於您的金融信用部分,可能重點在於目前尚在清償的這幾筆逾期放款其帳務狀態為何,如果是催收款或者呆帳的話,原則上會依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揭露之規定辦理,若依該中心揭露之資料您尚有信用不良之紀錄者,則要申請新的貸款恐怕就會有困難,另外若您想進一步查詢您個人在銀行授信的信用情形的話,可以洽詢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辦理。

 

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資料揭露期間規定如下(轉引自該中心網站):

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中心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之「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報經該會核備之資料保有期限及揭露予會員金融機構查詢利用範圍為:

一、資料保存至特定目的消失。

二、提供會員金融機構於符合特定目的下之利用,當事人資料之揭露期間為:
1.逾期、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三年,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2.退票紀錄自退票日起揭露三年,拒絕往來紀錄自通報日起揭露三年。但對於退票已清償並辦妥註記者,自辦妥清償註記之日起揭露六個月;拒絕往來提前解除者,自拒絕往來提前解除之日起揭露六個月。
3.破產宣告紀錄或清算裁定註記,自宣告日或裁定開始清算日起揭露十年。更生註記,自更生方案履行完畢日起註記四年,但最長不超逾法院認可更生方案之日起十年。
4.信用卡資料 I.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五年。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未清償者,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
II.特約商店資料揭露期限,自解約發生日起揭露五年;特約商店每日請款交易資料,自請款交易日起揭露一年。
III.信用卡戶帳款資料揭露期限,繳款資料自繳款截止日起揭露一年,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六個月,但呆帳紀錄未清償者,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5.會計師受懲戒處分資料,除撤銷簽證之核准及除名者永久揭露外,餘皆自處分或懲戒日起揭露五年。
6.其他信用不良紀錄,自事實發生日起揭露五年。但其他法令或契約對於各該資料揭露利用期限另有規定或約定者,從其規定或約定。
7.其他資料之揭露至特定目的消失為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ynthia 102-07-04 00:32

請問:父母(尚未死亡)有欠銀行卡債及簽賭六合彩  小孩(已滿20歲)會被牽連要還債嗎?

1.父母死亡 現在原則上採有限責任 子女不會受影響 2.父母生前 人格獨立 子女財產更不會受影響

jen 102-06-25 21:34

律師您好:

請問婚後先生用自己名子的信用卡預借現金,和刷卡卡債,如果先生無法清償,會連累到妻子嗎?
如果會的話,我現在該如何做才好呢?
還請大家幫幫我

 若妻子並未擔任各該信用卡或現金卡申請書之連帶保證人的話,先生個人刷卡或預借現金的欠款,原則上妻子無須負擔清償責任銀行法律上也無法以此項債權要求妻子來支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駱駝 102-06-18 18:36

本人於95年因看了報紙的辦門號換現金的廣告,於是循線辦了電信公司的門號,可當時卻不知是門號連同電話與SIM卡被人扣留,造成收到高額電信費帳單,當時也不知道該怎樣處理便沒所作為,由於當時的電信公司將債權賣給債務公司,到現今收到支付命令也提出異議後,今收到法院的簡易庭通知7 月與債務公司辯論,請問這是協調嗎?而當時因為無知造成現在的困擾,想請問我現在該付這款項嗎?又可以跟債務公司協調嗎?因為自己現在還背負卡債與車貸(代步汽車),還要養家活口我真的不知道該怎辦,查詢網路上也有電信費不用繳交的判決,請問我符合這條件嗎?煩請律 師們幫幫忙,謝謝!

小偉 102-06-14 11:52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婚前有卡債都一直沒去還也以信用破產婚後銀行會像我老婆追討嗎?他名下可以有動產嗎?

銀行不能向你太太要求清償你的債務

你大可放心

Rona 102-05-20 14:15

男友的二姊懷孕了,不說生父是誰,
所以知情的人都不知道生父身分。

男友的父母已過世,
現有家庭成員是男友、他大姊、他二姊。

他二姊的工作是接案子的,
收入不固定,她本身也沒有存款,
還有約30萬的卡債,但她堅持要生。

現在我的問題是:

1.如果他二姊以後發生什麼意外,
法律有規定我男友一定要照顧小孩嗎?
(搜尋文章只看到說會有監護權)

2.因為我男友和他大姊都無法照顧小孩,
我的立場來說,我也不希望還沒嫁過去,
男友就相當於有一個拖油瓶。
如果法律有規定親人必須扶養小孩,
是否有什麼文件或是方式可以避免此情況?

1. 如果父母都不能照護  那現在法令是可以委由社會主管機關當作監護人    2.至於是否扶養  要看是否要家長家屬關係  

煩惱人 102-05-17 18:51

已辦限定繼承未辦土地繼承登記,多年後接到銀行存証信函要求償還死去親人卡債,因不知債務有多少,可能債務大於財產,是否直接要求銀行拍賣較好。

限定繼承,乃指繼承人以繼承所得之財產,償還被繼承人生前之債務,如果被繼承人之債務超過遺產繼承人也不需要拿出自己的財產為被繼承債務負責,如果遺產多於債務繼承人還是可以獲得遺產

本件若您已依法辦妥限定繼承,則債權人即不得針對您的固有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而僅得以您因繼承所得之財產範圍為限,聲請強制執行取償。至於您所提到該未辦繼承登記動產,若經債權聲請強制執行者,法院會先函准其代辦繼承登記後再以您為債務人續行執行拍賣程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asmine 102-05-13 04:14

律師你好我想請教一個問題,我家房屋原是三人共同持有,但卻因為某些原因被賣出。可是當時我根本就沒有簽名(因為我根本就不同意,當時我在外地念書,所以連合約書長怎麼樣都不知道),等我從外地回到家後才聽家人轉述房子已經被拿去抵押要還卡債用,最慘的是,錢根本從頭到尾就沒到我們家手裡。聽家人轉述,房屋地契是拿給第三人作為抵押用,但很奇妙的事情是若是抵押給銀行我們每個月應該要繳交費用,可是已經過了好幾年我們家裡卻連一毛費用都不須繳交,只需繳交房屋稅及地價稅。我有上網GOOGLE一下偽造文書罪起訴期是20年,試問,這樣房屋被作為抵押是否還具有法律效應呢?

 你可以提起偽造文書罪的告訴(包含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應該也是共同正犯或幫助犯),等偽造文書罪判決確定後,可以另外向民事法院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不過房屋共有人取得的利益(從銀行取得的錢),銀行還是可以向房屋共有人請求的,將來如果沒辦法還錢,銀行應該會以該債權起訴,勝訴後再請求拍賣那些共有人對房屋的應有部分。

mi 102-05-10 12:47

本人有積欠卡債.95年協商毀諾,戶籍在台南,姊姊願意想幫忙我,

尋求律師協助後續相關程序.

 

還是要再跟主要債權銀行再行協商 可以先主動跟債權銀行聯繫 再看後如何進行相關事宜

回覆 mi 的發言內容:

本人有積欠卡債.95年協商毀諾,戶籍在台南,姊姊願意想幫忙我,

尋求律師協助後 ... (恕刪)

1.先連絡你的最大債權人,看看還是不是原本的銀行,或已經賣給資產管理公司。(距離你毀諾時間已經七年,有可能已經轉賣出去)
2.你說有姊姊要幫你,是要一次清償還是再分期清償。經驗上還在銀行多半可以對利息談,如果到資產管理公司,則本金成數都可談。

Ms. Su 102-04-29 20:21

律師您好,

有屆於5月即將開始報稅, 今年欲申請扶養直系親屬(我的母親), 但因為我母親之前有債務問題(卡債), 如我申請扶養的話, 我母親的債權是否會轉移到我這邊?

另我母親未滿70歲, 沒有任何所得收入也沒有重大殘疾證明, 故她從未報過稅, 請問如果我申請扶養的話會通過而得以減免嗎? 或者需檢附甚麼樣的文件?

麻煩您了, 謝謝!

1.綜所稅申報扶養,被扶養人的債務並不會轉移扶養人身上。
2.申請扶養的條件和文件可以參照財政部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6/7745188206781638475?tagCode=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無言 102-04-28 02:56

您好,有關於孩子監護權的問題

1.目前我跟我前妻已經離完婚,但是對方有意願要重新要求兩個孩子的監護權(2歲跟4歲)

2.離婚協議書已經有載明孩子的監護權歸我

3.離婚的理由是偷取我父母的金錢,當時並未報警並做紀錄,僅有口頭和解

   當時有攝影機拍攝留下錄影檔,最早的錄影紀錄為2012/12/01

一.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要重提監護權改判,我是否需要去對我前妻竊盜這件事去警察局作紀錄?

我們已經和解不再對前妻追討金錢.

二.另外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竊盜罪來不及做紀錄,以下列條件評估監護權改判的機會大不大?

前妻家庭複雜(岳父:雜工 小姨子:酒店小姐 前妻:櫃檯人員)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且前妻身上有負債(卡債及學貸),但有可能有其他人的金錢幫助

我的家庭(父母務農,我為工程師 姐姐們:家管及專櫃小姐) 家庭經濟狀況一般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前妻竊盜的部分,尚未逾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如您有相關的錄影證據,仍可提起刑事告訴;至於前妻希望法院重新改定監護權人,前妻需先說明您擔任監護權人究竟對子女有何不利益的情況?法院審酌的因素,除了雙方的經濟狀況,小孩的意願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您的小孩已可陳述自己的意見,法院也會考量小孩的意願。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竊盜部分,因為有6個月告訴期間,所以至今仍可提出告訴。

關於監護權的部分,於訴訟中,基本上法官會考量子女之最佳利益,您必須主張您適任監護人之理由並說明對方不適任之理由,建議您可備齊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保障您的權力,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再來電洽詢。

王耀星 (Eric) 102-04-28 15:5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若前妻確實有聲請改定監護權之意願及舉動.您則需確認當初有無拋棄親屬相盜罪的告訴權利?方能正確評估雙方訴訟籌碼!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這要看你們當初是怎麼定這個和解契約竊盜部分)
和解如果附條件,那麼,這個和解未必會有效

你還是可以在六個月內對她提起竊盜罪告訴

退萬步言,即使竊盜罪告訴就算不成功

監護權的部分,律師還是可以幫你防衛

 

您好,

      1.就算離婚協議約定子女監護權歸您,但之後前妻仍然可以聲請改定監護權。只是前妻必須去證明改定監護權給前妻會比現在監護權歸您,對孩子比較好。但依您敘述,前妻家庭狀況並不若您(除了單純看經濟來源以外,也要考慮是否有辦法親自照顧小孩)。

      2.至於前妻竊盜事,就算和解,可以和解的也只有民事上請求,刑事上的告訴權不會因為和解而喪失(何況只是口頭)。依題意看來也已經快過六個月告訴期間,所以建議若要追究,先行向警察報案以免逾越告訴期間。

Sugar 102-04-26 09:11

我和丈夫結婚 10 年,育有兩子,因為兩人已經沒有感情,因為丈夫非常愛喝酒,也從來沒給我家用,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及保險費用都是由我支出,因為先生的行業是賣場送貨業務,常常藉口要與客戶應酬,一個星期約有 3-4 天都在喝酒,常常有找不到人,夜不歸營的情形發生,更誇張的是,有時候說要與同事聚餐,帶著剛滿四歲的小女兒一起去喝酒,到天亮還找不到人,也不知道到底把小孩帶去哪,真的很擔心,加上這樣的情形其實從婚後就一直開始持續,實在已經不想隱忍,也完全沒有愛...

但現在男方不願意離婚,且欠了許多卡債,之前為了幫他還債,也賣掉結婚時的金子,存款也用盡,還借了將近 50 萬的信貸來負擔孩子與自己的生活費,想請各位有法律知識的網友幫忙,是否我能順利的離婚並拿到孩子的監護權




- 職業: 護士,排班制,薪水約 5w ~ 6w (每年約有 18 天年假,會利用放年假時去 pt)平常會送大的去上學,小的會送去外婆家,外婆家有姐妹年紀相仿的小孩玩伴
- 目前有信貸約 50 w,正常還款,但我有跟會到明年四月到期,屆時可以還清‧
- 娘家沒有房子,也沒有存款,住的房子都是外公的,但生活無虞,外婆是家庭主婦,年紀約 50 快 60歲‧
- 若真的可以離婚,外公也準備了房子可以讓我們住,住在娘家的隔壁‧


先生
- 職業: 賣場業務薪水約 4w ~ 5w,正常來說因該朝九晚五,但因為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時惠要去賣場夜間盤點,不過他不管淡旺季也常常都很晚回來,回到家都直接睡覺比較多,不然就藉口要去聚餐,然後喝酒喝到常常沒回家
- 夫家的爸爸有房子,也有存款,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兒子還是欠很多信用卡費用(已有循環利息),他以為都還清的
- 先生有積欠信用卡債,原本是有還清,但不知道把錢都花到哪去,所以也開始在循環利息
- 先生有時候會帶著小女兒去跟朋友喝酒唱歌,喝完酒也沒回家,我整夜都擔心孩子在KTV包廂裡聞煙味,也不知道喝完酒的人會怎樣,常常回來孩子就感冒發燒‧

假日雖然放假,但他幾乎都安排自己的活動,前幾年是去釣魚,現在改成同事聚會,但常常我與小孩都不能跟去,所以大部分的假日我帶小孩去外婆家玩,或者帶小孩去看表演 或者百貨公司做黏土‧

像是今年過年除夕,他在娘家喝到 12 點多,孩子都已經趴在娘家客廳睡覺了,他還堅持要去親戚家續攤,怕他不是去親戚家又偷跑不知道去哪裡喝酒,於是我也帶著孩子跟他去親戚家喝酒,到了親戚家兩各小孩都睡在沙發上,我在客廳看電視看到兩點多他才願意回家,但回家後隨即就出門了,也不說去哪,也問不出來,初一下午回來後,就把小女兒帶出門,說是要去台中玩,問說跟誰去只說朋友連個人名都沒有,從初2出去到初6 才回家,他的家人也只知道他去台中其他的也問不出來‧

Sugar 102-04-26 09:15

我已和他協議離婚,他也常常把你怎麼還不走掛在嘴邊,是可他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害怕我貿然帶孩子離開,他到時候會有藉口跟我搶孩子的監護權,所以我因該走怎樣的法律途徑,比較好‧

1.原則上就您案件部分,準備相關證據後,得向法院提請聲請裁判離婚及酌定監護權聲請,讓法院來裁判。且提出後,就會先進行調解,或許就調解階段就可以達成您的目標。

2.就您案件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如果因為經濟狀況無法委請律師的話,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對方如有達成離婚的協議,需在婚協議書上簽名並且還要有證人的簽名,再去戶政機關登記後,方生離婚的效力,如對方一直不願意簽名,則必須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到小孩監護權的部分,需先釐清的是小孩目前分別幾歲?小孩的意願是跟您生活還是跟對方生活?法院除了會審酌您與對方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家庭支援系統,也會詢問小孩的意願,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淑真 102-04-01 15:46

你好我有一個同事四十幾歲最近收到強制執行令說要扣薪1/3起因是多年前(約12~14年)他媽媽過世前欠銀行卡債因為它是長女當初因家貧也未繼承任何遺產,所以當初未拋棄繼承現在要扣薪了他根本無法活連上班都快放棄,麻煩大家是否可以給他一些法律上的協助他都快自殺了

保羅 102-04-13 09:16

目前不是已經全面改成限定繼承??若是限定繼承,資產負債相抵後,即使仍有負債,仍無須繼承負債!她是保人還是?可以請他把案情再描述得清楚一點嗎?

102-03-30 21:17
我的問題比較麻煩

我有3兄弟,母親於101年11底過世,留下一間房子

我大哥是植物人,目前已向法院申請監護人,監護人就是我(尚未完成等出庭)
我二哥有欠罰單及卡債,目前因酒駕已再過幾個月即將入監
我有卡債,已協商且正常繳款

這間房子如要登記我的名下,聽說要用協議分割的方式比較好,
是真的嗎? 如果我二哥,不申請印鑑證明,不協議分割房子到我名下,要過多久,房子就會被查封呢?我又該如何自救呢?

我要進行那些程序,名字才可登記我名下呢,以防房子查封之命運呢?

請愈詳盡愈好.不吝惠賜!感激不盡!!

初步來看有幾點問題:

1.繼承人部分只有三兄弟繼承?父親健在?

2.本件似乎已超過拋棄繼承之法定期間,則你二哥應該是已經按其應繼分依法繼承遺產,若後續全數登記在你名下,而全無分配財產,恐怕會有詐害債權之問題,會被其債權人提出法律訴訟主張。

3.你二哥的債權人若要強制執行,依法要先代辦繼承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進而就其權利持分進行拍賣。

4.你大哥也有其應繼分,遺產全部都沒有分配給他,而卻全數過戶到你自己名下,就你的部分而言,似有違背監護人之注意義務、利益衝突之問題,甚至構成刑法背信罪之可能。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sam 102-03-30 19:14

我六歲時候父母就離婚,我跟父親,姐姐跟母親,成長過程中很少來往,母親在成長過程中也沒撫養我,最多過年給個紅包,成長過程我也是半工半讀與助學貸款,我今年33歲,一直到前三年開始密集連絡,我父親這裡也跟他再娶老婆感情不好,後來也沒住一起,我獨自出來住,開始與母親那連絡後,發現他們經濟不好,姐姐也欠大筆卡債,所以剛開始我有每個月給我媽3000元,那時我姐工作也不穩定,後來我父親這裡發生問題,我必須也給我父親錢,所以就轉給我父親每月3000元,到現在也是固定匯入我父親戶頭,有時多一點錢就匯多一點,跟母親那幾乎就斷了連絡,因為姐姐那時要我支付母親撫養費用,但我沒辦法,一直到今日收到訴訟文書,才知是我母親提出撫養義務調停,要去調停,我想了解,如果母親沒撫養我,我是不是一定還是要撫養她,因為我姐姐也沒撫養我父親,那是否我也跟我姐提出撫養父親義務,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30 21:06

撫養義務只能要求減輕無法免除,除非很極端的情況,不然法院通常不會判免除義務

至於你姐對你父親有無撫養義務是另一回事

韓皓雲 102-03-29 09:02

各位律師好:

請問母親往生後留下一棟房子 家中除了父親還有妹妹弟弟可以繼承 因媽媽有口頭跟舅舅說過房子留給我跟弟弟繼承 沒有書面也來不及弄 父親和妹妹願意遵照且自願放棄繼承 但是由於父親有卡債問題 我跟弟弟怕沒法繼承繼承後要背負被追討債務請問我該努力處理 才能保住房子 ps房子還有貸款 還有小額信用卡費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17
回覆 韓皓雲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好:

請問母親往生後留下一棟房子 家中除了父親還有妹妹弟弟可以繼承 因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詳細情形必須面談諮詢。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民法第 1174條之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本件首先應釐清繼承人也就是你的母親死亡多久了,如果死亡已超過三個月,則你父親依法即無法拋棄繼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韓皓雲 102-03-30 13:3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法第 1174條之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 ... (恕刪)

律師你好:

母親是今天3月往生 還在3個月內 只是怕銀行打拋棄無效

白虎弟弟 102-03-22 18:09

對方是我前女友,因為得知他有卡債問題,先匯了10萬借他先還,當初他承諾每個月慢慢還,但是時間慢慢過去一毛都沒還,我也有委婉的提醒他(因為他常常出國去玩,有錢都不先還)。後來因理念不合分手了。分手前他還說叫我算一算他欠我多少,結果2個月過去了一毛錢也沒還,又得知最近又要出國去玩,想跟她說我有急用請他可不可以先還清錢,結果短訊也不回電話也不接。目前只有匯款資料。

本件有匯款紀錄應可針對積欠借款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待取得執行名義(確定的支付命令或判決書)後強制執行他的財產或所得來清償。另外為預防脫產之可能性,也有進行假扣押之必要,否則一旦他脫產後,拿到執行名義(確定的支付命令或判決書)錢可能還是很難收回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9:11
回覆 白虎弟弟 的發言內容:

對方是我前女友,因為得知他有卡債問題,先匯了10萬借他先還,當初他承諾每個月慢慢還,但是時間慢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這種案件聲請支付命令即可。

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白虎弟弟 102-03-24 17:51

因為對方住台北中山區我住屏東,聲請支付命令的話我要在台北的地院申請嗎?

因為對方當初還拿了我的10000日幣(當初說下次去日本,可以用先放在他那),還有一台三星平板(當初他說他約期沒到叫我先買給他,等他約期到再辦一台還我),這兩樣都沒證明。如果寄存證信函聲請支付命令,這樣可不可以連同兩樣一起拿回。

沙菈 102-03-22 14:03
我本身成年,目前有負債(信用卡.信貸.現金卡....等債務)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我有一個妹妹已成年未婚.沒有負債

請問:
如果我媽媽往生之後我辦理(拋棄繼承),讓妹妹去繼承媽媽的所有財產

請問我的債權銀行可以追到我妹妹那邊跟她討我欠的卡債嗎??

如果要辦拋棄繼承.正確的時間點為何??
現在趁媽媽健在的時候去辦??
還是媽媽往生後的2個月內去辦都算數??

@@假設我妹妹真的會被銀行追討我的欠款,那她該如何自保??

還是有更好的建議給我??..............感恩回答者大德^^

1.如果你妹妹沒有擔任你的借款證人的話,銀行沒辦法向你妹妹來追討你積欠的款項。
2.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被繼承人生前是無法拋棄繼承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筱玲 102-03-18 08:35

請問一下我的親戚的老婆因為欠卡債房子銀行扣押,所以把房子過戶給老婆娘家的朋友條件也講好了等親戚的兒子年滿25歲無條件歸還,所以他們找了代書辦理一切手續也簽好合約,但是我們很怕房子拿不回來雖說有寫合約了我們不曉得找代書合約是否有法律效率?如果房子拿不回來是自認倒楣還是有其他途徑可以要回呢??

沈恆 (沈律師) 102-03-18 09:05

合約只要雙方自願簽署,就會有一定效力。但若對方違反合約,將房子再賣給他人,您可能也無法阻止。以上謹供您參考。

本件既然已登記於他人名下,登記名義人所為之過戶移轉或者設定抵押權地上權之行為,其他第三人是可以基於登記公示效力而主張信賴登記,因此其物權處分行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至於所立協議能否對受委託登記名義人產生防杜或嚇阻作用,還是得回歸到內容是怎麼去訂定,如果內容訂得不周全,那就只能相信人性本善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06
回覆 筱玲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我的親戚的老婆因為欠卡債房子銀行扣押,所以把房子過戶給老婆娘家的朋友條件也講好了等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happy 102-03-16 11:54

丈夫卡債,妻子有動產會被銀行追討嗎?

如果妻子沒有擔任丈夫借款之保證人銀行法律上即無法對於妻子要求負擔清償責任

歌蒂 102-03-10 17:19

我想離婚,但我們有房子和車子都再我老公名下,因為我有6,7年前有欠卡債,但房子的頭期和貸款都是我付的,想了解能有什麼方式過戶

黃國城 (Jerry) 102-03-10 18:23

管見如下:
您這是典型的借名登記。你要去證明的是你付錢的事實,並且你並非贈與給你先生。在協議的過程中,如果雙方能夠明理的解決最好,就不必訴訟了。

歌蒂 102-03-10 19:44

他同意離婚房子車子過戶還我,但還有貸款問題我能先設定嗎?因為銀行可能不讓我貸款,還有我能離婚繼續繳貸款房子是他的名子嗎?

本件如果先生將房子過戶到你名下,我想債權銀行只要一發現你名下多了個動產勢必就會強制執行來拍賣房子,連帶地該房貸最後將因期限利益喪失條款而提前視為到期,屆時如果房子拍賣款不足清償房貸的話,房貸貸款人的個人信用也就一併毀掉了,所以建議你在協議財產分配時可能要更全般去規劃。

至於你所提到房子在先生名下由你繼續繳貸款這部分,基本上只要能夠設法將你的權益做一個保障性的規劃應該還是可行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阿呈 102-03-10 13:32

父母有卡債,請問他們的勞保退休金會被扣押嗎??(如果一次領的話)

按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9條規定「勞工之退休金及請領勞工退休金之權利,不得讓與、扣押、抵銷或供擔保。」故債務人依法請領勞工退休金的權利,債權人是不能扣押的。但是,應注意的是如果以上法律所規定不得查封之請領權利,若已轉換成債務人之一般財產,例如,勞工退休金已存入銀行戶頭,就變成存款,此時該部分之一般財產(存款)即不再是法律所規定不得扣押的財產,換言之,債權人還是可以扣押存入帳戶內的勞工退休金。(當然前提是對方執行命令到達持戶頭裡面剛好有那筆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阿呈 102-03-09 23:37
律師您好!! 我媽欠銀行卡債大約80萬左右,他無能力償還,我跟弟弟目前都有在工作,跟弟弟一起存錢買房,如果銀行有存款(存摺名字我的),母親的債權銀行有權利將我跟我弟的銀行存款扣抵債務嗎?? 假如有能力買房(我的名字)了,銀行強制拍賣嗎?? 煩請幫忙解答!!感謝
如果妳們都不是保證人 母親欠債並不會影響你們兄弟財產
阿呈 102-03-09 23:14

我媽欠銀行卡債大約80萬左右,他無能力償還,我跟弟弟目前都有在工作,跟弟弟一起存錢買房,如果銀行有存款(存摺名字我的),母親的債權銀行有權利將我跟我弟的銀行存款扣抵債務嗎??

假如有能力買房(我的名字)了,銀行強制拍賣嗎??

煩請幫忙解答!!感謝

如果子女未擔任父母向銀行借款之保證人銀行依法是無法就父母積欠之款項對於子女主張請求權的(無法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至於父母死後,因目前民法已修正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原則,故亦不會有昔日債留子孫之顯失公平情形了,如果父母只有負債而財產,則繼承人不用對其負債負任何清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不會,不用擔心。
加油,脫貧不簡單!張律師深深體會你的苦處。

薛大胖 102-03-05 18:51

你好~小弟家裡今天收到,父母親傳票各一張 內容為 辯論   

起因為 父親之前積欠卡債  而剛好母親    因祖地公告可向政府購買  所以以父親名義購買  因增值稅過高 顧改以贈與  而現在收到傳票 內容大義為 父親惡意脫產 所以要把土地登記者母親的名子塗銷  登記回父親名下

故想請問   1.假如說 被判需更改回父親名下  這樣土地是否會被法拍  是辯論完直接更改所有人嗎

               2.現在積欠款額大概是本金+利息 為本金的兩倍之多  如果在開庭時 表示想還款 是直                接跟法官說 還是 私下找銀行呢     

 

 

        感謝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塗銷登記成立,則該動產會回復登記在您父親名下,然後銀行再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二.若您們仍想還款,可當庭向法官表示,請法官移付調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吳小潔 102-03-03 23:02

您好:

如提.....
目前有卡債,但都正常繳款很多年了,但因跟銀行協商後信用不良,
請問我婚後會影響到另一半的信用問題嗎?
他最近剛買房子(在他名下),我很擔心以後會連累到他

謝謝!

1.夫妻信用應該都是分開計算 互不影響 2.至於夫妻財產 目前債權人也無法代位請求 3.如果還是有疑義 那就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吧

原則上銀行在聯合徵信中心所顯示之資訊會以個人(身份證統一編號)各項授信借款、擔任保證及信用卡消費款餘額等資料分別顯示,一般來講,除了配偶擔任公司的董事等職務,而基於董事身分為公司進行授信借款保證,而可能必須將其另一半之聯徵資料提出列為考量以外,夫妻中一方的授信狀況原則上並不會對其配偶產生影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chiai66 102-03-01 19:23
我有在繳卡債 因為我公司把我從外勤調內勤公司要把機車收回(給別人便用)我自已可以買機車(登記在我名下)銀行會不會查封 已經協商過
機車會跑 通常債權人對查封車輛的意願很低 所以你應該不用特別擔心 不過確實還是可能遭債權查封
哈比 102-02-23 16:30

您好,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我父母離婚,我父親也離家出走了7.8年,也已無聯絡很久,直至2013-02-08 得知父親那邊的親戚通知說,父親已過世的消息,那邊的親戚有提到我父親有跟銀行欠下卡債貸款,那如果我們這邊的小孩要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該準備甚麼資料及如何辦理(我們也無力償還這些負債),父親那邊的親戚打電話來說要我們這些小孩簽字過戶,我爸名下的房子給奶奶,那這樣奶奶如果過世了我們不是還要再重辦一次嘛?

P.S:前提是我和母親有去詢問過區公所的免費律師,他說2012年底已通過法律不需要去申請限定繼承,即為限定繼承 要我們不用擔心,但還是覺得怕超過時間我們要背負債務之類的。

那如果那房子一直放任不管,會怎樣嗎?(不簽字也不過戶房子就會被賣掉去償還父親的負債對吧?)

我有看到一些網路文章說,被繼承人過世要申報遺產稅和繼承登記等事項,這些動作沒做是不是會被罰錢?

如果我們這邊要辦理勞保保險金,不是需要死亡證明和除戶證明?但父親那邊的親戚不願意給我們這些資料,所以我們也沒辦法處理,那我們應該要怎麼做,才不會有事後糾紛之類的。

可以教教我一些辦理的流程或程序嗎?怕超過時間,就損失掉權益了

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有甚麼解決的方法,感恩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31

還是建議在三個月內聲請拋棄繼承比較好,

現在法律是修改成以遺產為範圍負責,

遺產範圍為何,沒有聲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根本無法確定

哈比 102-02-25 08:58

恩,感謝林律師

戠子 102-02-20 09:58

我跟前男友之前同居數年,期間生活週轉貸款的部分都是我的名字,到去年分手之前總共欠了銀行將近四十萬(卡債、車貸、信貸),分手原因是他劈腿。

我在分手之後兩個月內跟他釐清債務償還的責任分屬,他必須負擔近17萬的金額,當時因為相信他的哀求沒簽本票,到今年1月還款都斷斷續續的,有時三千有時兩千,每次都要我打電話催討。

到這個月他已經把手機停了,也沒有連絡我,我認定他擺爛了。

請問法律上我能做什麼動作維護我自己的權力呢?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

P.S
1. 我沒有本票,但有這段時間他這些時間還款的匯款紀錄
2. 我有簡訊可以證明他欠錢,但沒有說到總金額。
3. 他那隻手機還是我的名字,欠費+違約金將近一萬,這筆也能追討嗎?
4. 我已經查到他的新手機號碼以及現在住址。

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為我解惑,讓我知道目前訴訟的話勝算多大,以及還能做什麼讓那個王八蛋更逃不掉。

5.以上為我女友在知識+發布的問題,我想在這裡應該會有更專業的解答,請協助我們,感謝。

您好,

      1.建議先行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您女友的前男友,如果對方無回應,再考慮提出支付命令聲請或是訴訟

      2.但因簡訊內容未提到欠款總額為17萬,在支付命令訴訟上主張會有困難。建議可連絡對方(有新手機號碼),提及欠款總額並錄音以作為證據

戠子 102-02-20 10:14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建議先行寄發存證信函或律 ... (恕刪)

感謝劉律師,再請教一下:

一、存證信函該發到戶籍地還是他的居住地?怕他藉口沒收到不認帳。

二、可以用簡訊的方式提到總金額嗎? 需要他那方提到嗎? 還是我們這邊提到,他有回覆就可以了?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

林先生 102-02-05 14:12

我爸爸在101年12月29日過世,名下只有卡債電話欠費,

因為爸爸那邊的親人都沒聯絡了,所以我就去法院買限定繼承聲請狀辦理,

寫了系統表,補印鑑、財產清冊…等,財產債務方面都寫不清楚。

聲請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搞不太懂)

近期收到台南地院寄來的【家事裁定】,

內容大概就打聲請人因…死亡,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

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之公告揭示之日起6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等。

內容都沒提到要幾日內登報寄回法院,打電話詢問承辦股,是說沒打就不用登報,

如果債權人找上門,直接給他們看裁定就好了,後面就等公示催告時間到什麼的。

請問怎麼我和網路上查到的別人辦理限定繼承流程有所不同,

一、別人收到的都是民事裁定,為什麼我收到的是家事裁定

二、他們收到的裁定都有說幾日內要登報並寄一份給法院,我收到的連登報字眼都沒有?

三、知識家問,有人說不管有沒有都要登報,才算完成公示催告…。

搞的有點頭昏了…,我有寄email詢問板橋地院,今天收到回信如下,

提到裁定內容應有如後所示之諭知(即登報),難道南部和北部做法都不一樣嗎?

我該相信那一種QQ

民法第1157條第1項 規定,繼承人依法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時,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次按法院公示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報明 債權時之公告,應揭示於法院公告處、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處所;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或用其他方法公告之。家事事件法第130條第4項定有明文。是  台端因辦理所謂「限定繼承」事件(即繼承人開具遺產清冊之陳報)接獲法院裁定裁定內容應有如後所示之諭知:「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20日內將本裁定前二項全文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並將登載證明檢送本院。」如仍有相關疑義可逕洽承辦股或本院訴訟輔導科【本院訴訟輔導科聯絡方式:(02)2261-6714轉1001或1002。】另關於遺產清冊陳報事件,係規定於 民國101年6月1日 施行之家事事件法第4編-家事非訟程序第7章-繼承事件中,所以  台端收到的為家事裁定而非民事裁定


麻煩律師幫忙解答一下…(很怕繼承債務

 以前沒有家事法,也沒有家事法庭。所以當初是向民事法庭陳報限定繼承,但自家事法施行後,限定繼承案件改由家事法庭管轄。

你的案件還是要登報的,登報可以找那種登報只要幾十元的全國性報紙,然後再將報紙刊出的資料回報給法院即可。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

律師說的很對!

建議你不用問太多人
這樣你反而沒有辦法消化太多資訊
律師就是最正確的作法

加菲貓 102-02-02 12:57

我因欠了很多卡債,如果結婚對我先生會造成哪些影響?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10

那是你的婚前債務,跟你先生無關,不過討債公司可能會打電話到家裡騷擾

東東 102-01-22 15:44
您好 我想請問 目前102.01.17我們收到一張銀行債務催繳的"房屋查封通知" 它說將於102.01.31向法院聲請房屋查封,並且將會同法院人員、管區警員及鄰里長、鎖匠強制執行 債權人是我爸爸,他與我媽媽"離婚前"所欠下的卡債 後來他們就離婚了,離婚債權人即遷離戶籍地 ,到現在將近八年了 目前擔心的是:我媽媽不確定她是否為擔保人(她本人目前的帳戶並未被凍結) 且房屋是位於我媽媽的名下不是我爸爸的 請問這樣銀行有資格向法院聲請查封嗎? 我今天才知道原來信用卡借錢不需要擔保人 所以銀行寄出的房屋查封通知根本無法執行吧?
說實在的 你可能要把你的問題整理一下 我看不太懂你的提問

您好,因為問題寫得有些不太清楚,所以先依我個人先前擔任銀行法務人員之經驗來回覆,就你們目前遇到的情形可以先和寄發通知之銀行進行聯繫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待取得資料後我想你提到的不知道曾否作保乙事,應該即可釐清。 另外早期的信用卡授信案件,某些銀行在發卡前是會要求持卡人要找保證人來簽連帶保證的才會發卡,所以目前可能尚不能排除你母親作保之可能。

其次,你們收到的文件乃是目前可以用來判斷案件進行到如何程度的重要依據,我想如果能提供資料給律師幫你們看過,應該即可提供你們完整的後續處理方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peanut 102-01-17 21:14

律師您好:

母親收到法院寄來銀行要求撤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登記的法院公文,原來父親積欠銀行30多萬卡債,現在銀行提出我父母親買賣房屋脫產意圖,有損其債權人之利益,且前為夫妻關係,其間買賣實為無償,加上父親遲遲無將戶籍遷出,因此認為並無買賣價款之支付,並且認為母親於買賣房屋時,應該知道父親有積欠卡債情形,卻還於有損銀行債權人利益情況下進行買賣。

 

我的母親於離婚後,經協議後決定以320萬向父親購買現居的房子,其中包括代償原先房屋貸款金額,剩餘金額以現金方式給付。並非無償 母親離婚後有到戶政事務所去進行分立新戶,但父親於離婚後遲遲不將戶籍遷出。 母親對於父親信用卡債務一事並不知情,且父親信用卡帳單寄送地址也不是在通訊地址(房屋所在地),怎能說母親知情。

 

Q.法院公文內有一張附件內容是(答辯狀格式)內容是要求於10日內提出答辯,
不知道答辯狀該如何書寫?該注意哪些地方?答辯狀是要寄給法院以及銀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行下去,因此,您們要針對銀行之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並將訴狀呈給法院,本件若銀行勝訴,則您母親當時的移轉即會被撤銷,回復到您父親身上,銀行進而會將該屋查封拍賣,所以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35

曾有夫妻關係,確實容易被認為是詐害債權行為。被告最好能積極舉證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且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答辯狀就以此方向撰寫,寄給法院、原告各一份。

peanut 102-01-18 17: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再進一步請教您,

父親目前無收入,無工作狀態,若此時父親願意出面與銀行協調還款事宜,那銀行是否就會撤銷告訴?? 因父親積欠多家信用卡債務(目前提告銀行欠款金額最多),若幫其向此家銀行還款,其他間是否也會接踵而來,這樣一來目前居住的房子也不好進行買賣? 若此次勝訴,那其他間銀行是否也不會再提告?? 對於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都有收據可舉證,但對於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能以信用卡帳單寄送處非通訊處(居住地)來證明並不知情嗎?而且父親無繳納帳單是於房子買賣完成之後才無力繳納? 父親遲遲不將戶籍遷出,有什麼辦法讓他將戶籍遷出?
疑惑的小朋友 102-01-17 05:30
想請問
事由是因為朋友甲要買東西需要分期 於是借用我的信用卡,並口頭承諾(事後在101/11/23告知會繳款) 結果都沒有!! 後來甲未告知且未經我的同意使用我的信用卡
國外網站上購買東西(101/11)
當月(101/12)帳單來後我才發現
發現後我有與朋友聯絡,他也口頭允諾會支付該筆費用
也整理好整個帳目明細給他,但現在朋友卻完全避不聯絡
事發101/11~現在102/1 我只有他的名字,聯絡電話跟e-mail 其他的資料都沒有!!
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利用公權力要求他支付該筆費用呢?!
有辦法要求發卡銀行提供請款網站
進而得到並非跟我本人相關之帳戶所使用信用卡之授權行為嗎?
如果我只有對方的電話號碼...
我有辦法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嗎?

我真的很急.... 我身上所有可用的錢都在他手上 目前背負著該卡債還是一筆信用貸款.....

第一次是債務不履行,第二次則是竊盜

你如果沒有他的聯絡方式,建議你拿著被盜用銀行帳款資料直接去派出所報案
讓警察去找這個人比較快

找到人後,後續,你就可以要求他還你錢了

mba50423 102-01-09 04:44

請問我們公司 [有限公司 ]有一股東卡債問題.現已被法院寄出.出資額扣押股份執行命令但該股東多年前已向公司借款.只是沒辦股東轉讓.[她的股利都由我們領取 .這樣法院會扣押股利嗎?] 如果她現在去申請債務前置協商的話.公司能申請撤銷執行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1-09 10:23

股東向公司借款,若沒有轉讓出資額,亦未設定質權,公司只是該股東的普通債權人,不能對抗法院的執行命令,法院還是可以扣押出資額及股利。公司本身不是債務人,不能聲請撤銷執行;公司只能在取得執行名義後,聲請參與分配

102-01-04 11:10

律師您好:

  我有卡債債務問題,不過我的債務是借給別人用而來的,那個人現在已找不到!不過當初我有請他簽本票,而且法院也裁定過了。

所有債務銀行現在都找我,請問現在如果辦更生,但我有這張本票,法院查的到這是我的收入嗎?這樣更生會過嗎?債務100萬不含利息,已4~5年沒理會,本票栽定金額為120萬!(如無主動告知,法官查的到這筆嗎?)

 

1.更生會不會過還是要看整體財產債務狀況 2.債權人有執行名義就可以查你個人財產狀況 不過你另外有的支票 國稅局不可能登入相關資料 所以不可能查出

你這個又不是政府開的本票

本票雖然法院裁定強制執行(123條)

沒有兌現也是沒有用

這個還不算你的收入,國稅局也不會用這張票當作你的收入

 

建議你好好和銀行

如果對方出狀質疑你的財務收入

你若不會回答,可以來電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