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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vymoon 103-11-16 00:29

我父親剛過世,留下了一堆卡債,已知沒有任何財產

本想辦理拋棄繼承

但現在卡到有關繼承人的問題,

因祖父母皆過世,現有的繼承人就是我和我哥

但父親有1位同父異母的弟弟,及1位同母異父的妹妹,另外同母的還有1位養女

我至戶政事務所調祖父母的全戶戶籍資料

承辦人員說資料裡有很多人,包含寄居的,但那些人的資料都不能印給我,

只能給我有相關

最後查出來的結果,戶籍資料裡僅有一位同母的養女

這樣的話,我們若辦拋棄繼承,是否僅需通知那位養女即可?

但若聯絡不到怎麼辦?(真的很久都沒聯絡了)

另外2位沒在戶籍裡的,有算在繼承人裡嗎?

我實在是真的很煩惱, 麻煩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16 03:49
您好!
既然確認負債大於財產,拋棄繼承會比較省事,您只要通知有資料的後順位繼承人,不能通知的人只要述明無法通知的理由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6 2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確定您父親無遺產,僅有債務,可辦理拋棄繼承,並通知後順位繼承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6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直接拋棄繼承以避免麻煩。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174條第3項)就不能通知之其他應為繼承之人,可於提呈給法院的書狀上載明「被繼承人雖有其他應為繼承之人,但因不知其住所而不能通知。」

民法第1174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ki米 103-11-11 22:57

卡債已轉給債權公司,當初要清償前有去申請債權人清冊,

目前已還清,但還有銀行來追討,想問看看要去哪裡查詢是否還有積欠銀行..

清償還.沒有清償證明有關係嗎?要去哪邊查詢是否都已還清..

有關債務問題,建議您或可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您的信用資訊,如個人信用報告、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等。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ki米 103-11-13 22:44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關

可是我又在一次去聯徵調紀錄...上面沒有現在來追找討的銀行..

打去金管會.他只說要自己記得.不然無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6: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請對方相關債權證明,否則無須理會對方。

史蒂芬 103-11-04 10:54
B先生係向甲銀行申請信用卡,隨後積欠卡債未還,B先生為逃避債務催討已失去聯繫多年,A先生為B先生之兄長,兩兄弟共同持有一間房屋B先生於出國深造前,將房屋持分出售予A先生,雙方簽訂協議書並留存銀行本票影本,惟請代書辦理房屋轉讓時係以贈與方式作業。 後續甲銀行進行催收時,因連絡不上債務B先生,故轉向A先生連繫,並表明當初B先生辦理信用卡時,於資料欄上填寫連絡人為A先生,且發現B先生以贈與方式將房屋持分過戶A先生,疑似有脫產之行為(A先生在電話中向甲銀行表示與B先生之房屋過戶係有實質買賣行為發生,但甲銀行並不採信),故擬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並由法院通知準備召開調解庭請A先生及甲銀行,由雙方進行協商清償部份卡債 請問A先生是否應出席調解庭,並出示買賣協議書及銀行本票影本等證明?亦或不理會甲銀行之催收行為,亦不出席調解庭,等甲銀行正式提出告訴時,再將相關證明於法庭上提出說明?

 請問A先生應採行上述何種方式較佳?

應該出庭,否則將來調解不成,進入訴訟後不出庭的話,會依對方所陳一造辯論判決,對a不利,此種撤銷訴訟銀行總是喜歡先提再說,不會理會相關人對動產移轉原因之解釋,本所面前承辦的相同案件幾乎如此,目前應審慎面對該訴訟,建議攜帶資料尋求專業人士意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威廷 103-10-27 17:13

近期接到剛分手兩個月的女朋友的支付命令!由於女方本身欠我錢,只好使用信用卡購買我需要的電腦來還我錢!約3萬元,分20期!
當初分手有明確提問,卡債的部分怎處理,女方說會自行處理, 而且會把離開前所拿的五千元,在領薪水時,匯給我!日期到了,並沒有匯款,也沒有辦法連絡(有明確證據女生已經把我的聯絡方式刪除),交往期間,女方有多次傷害自己的行為,出自於擔心不得已使用女方還在交往中為登出的FACEBOOK做聯繫,但並未有公開,只有私人看到的情況下連絡,有做出讓對方做登出狀態來希望他注意到!
直到前幾天他要求我還錢,而且一次就要我還清,甚至多次騷擾我的朋友,以及家人,甚至在要求問出家裡地址,深受恐懼(因為分手時男方有多次恐嚇,甚至作勢動手打人),一開始原本希望用錢解決事情,但沒有達成共識!
大多數的都是口頭的,女方真的可以要求我還這筆錢嗎?而且是一次性的付清?(都有做錄音,拍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沒有辦法提出當初借款證明,則恐遭受不利認定。不過建議還是應該依法提出異議再作抗辯為佳。

2、有關對方可能涉嫌恐嚇等犯行,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7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支付命令部分,您應先對該支付命令異議,避免確定後,對方可持確定之支付命令對您強制執行,又對方之言論行為舉止,可錄音錄影加以蒐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小姐 103-10-25 17:03

卡債清算前2年間不可有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什麼是「投機行為」?購買保險可以嗎?投資股票 .基金可以嗎?

台灣高等法院101年消債抗字第4號判決意旨:「所謂浪費或投機行為,因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尚難有統一之客觀標準,應就個案債務人發生債務之原因、款項之用途及工作收入之情況等具體事實而為認定,以避免債務人利用該條例為免責之道德風險, 並落實保障債務人得重建更生之立法目的。是就上開條文在法律規範之意義及適用時應斟酌之情事,依上開說明,已甚為明確。故債務是否因奢侈浪費或投機行為所致,應屬事實認定問題,尚非法律見解之爭議。」

可知投機行為需由個案中認定,一般的投保或投資股票之行為,是否會被認為是投機行為亦需由個案中行為人之發生債務之原因、款項之用途及工作收入之情況等具體事實而為認定。

黃小姐 103-10-22 11:40

您好

  有位親戚的問題是:

今年

6/14   其父親過世(十多年前有欠多家銀行卡債)

6/26   6位親屬辦理法院拋棄繼承(名下無任何財產)

7/2    收到法院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公文

10/14  收到某家銀行委託資產公司催收

  還有,以前有倒別人的會,這十年來每個月要匯3000元給A先生(有法院支付命令的),還要再交十年。親戚也繼續交了7.8.9.月,但現在聽說應該在三個月內主動辦理「遺產清冊」,【法院會公告一定期間命債權人報明其債權,在這段期間內,您不可以對過世親人的任何債權人還債,否則可能發生損害賠償責任。】

 

不知該如何處理?備妥什麼文件一次把多家銀行問題和會錢處理完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13:48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辦理拋棄繼承,則不論是債權債務、有形資產、無形資產都拋棄,繼承人無須清償繼承人之任何債務

2、該案件只需要提供拋棄繼承被查通知書給該催收公司告知已經拋棄繼承即可。

3、否則可能無故背負債務

 

mei 103-10-09 09:22

想請問我父親於生前由於卡債問題,將從爺爺那邊繼承的多筆土地過戶至伯父或堂哥的名下,現在父親過世三個多月了,伯父那邊都沒有開口要將我父親的財產歸還,我們現在該如何去追討呢?

還有,為什麼有人說要追討得於我父親往生6個月內取得權力?取得權力之後財產再慢慢追回?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11: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發函終止借名登記,並且請求返還。

2、倘若拒絕,則必須備妥證據之後提起訴訟

3、該辦理的繼承登記還是要先去辦,可以同時進行。

mei 103-10-09 12:18

但我們目前手邊沒有證據,要等一切證據都有了,才有辦法進行曹律師您的建議!借名登記在辦理的代書那會記載嗎?我們現在是大海撈針,因為兄弟姊妹沒人跟父親同住,只是大略知道父親將土地可能先過戶到誰那而已!

 

我們已經有辦理限定繼承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9 23:26

您好,若想要確實知道,到底是過戶到誰名下,可以去地政機關調閱登記謄本及異動索引較為明瞭。 

 您好:

建議您可至地政事務所調出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登記申請書及所附文件資料,

就可以瞭解那些動產登記過戶之情況

但是重點在如何蒐證父親是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

此部分就建議應於蒐得基本證據後再向專業律師尋求協助

 

RUMA 103-10-04 00:43

認識我先生之前我已經有卡債問題(好幾年沒有還了)

後來認識我先生並在103年登記結婚

請問我的債務會影響我先生名下財產跟帳戶裡存款嗎?

婚後,先生的家人要過戶土地給我先生,會因我的債務而受牽連嗎?

有需要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04 05:22

您好!即使是夫妻,每個人還是只需對自己的債務負責,並不會被牽連,為此辦理分別財產制並無幫助;但若您認為婚後自己比較會賺錢,辦理分別財產制可避免將來配偶對您行使剩餘財產請求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10-03 00:29

姐姐積欠銀行卡債近百萬,一直沒處理和解決,父親走時留了棟房子,姐姐並沒有去拋棄繼承但簽了分割協議書,銀行於近日寄函,要註銷繼承!請問會成功嗎?房子會被拍賣嗎?有什麼其它的方法可以解決,請律師們提供意見 謝謝 我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分割協議中沒有依法繼承其應繼分,影響債權人權益,則可以訴請法院撤銷該協議。

2、請詳述,以利分析。

103-09-29 09:47

律師您好,我曾經跟親戚間共有五位合夥開立公司,現今公司因虧損連連要結束營業,五位股東內我和老板佔大股,其他三位是小股,但我因為有卡債問題,所以在公司變更股東後,把我的名字除名(但後來聽說在股東名冊內有我的名字,我上經濟部商業司查是沒有,這點我也想要請教律師是否有隱藏股東這個東西.....),開立公司十幾年以來只有頭幾年有開股東會,後來都沒有開,算一算應該開不到五次股東會,現在他寫了一張從開立公司以來所借的錢(他借錢時都沒讓任何人知道他跑去銀行借貸,近期三年都跟銀行借貸100萬,且沒人知道他薪資是多少錢,帳都是老板做的,也沒人知道公司到底賺錢還是賠錢),然後來跟股東要錢賠錢,因為股東都是親戚所以其他人都是已經賠錢了事,所以現在叫我賠錢,我一定要給嗎?不給是否會有法律上的問題產生.....另外如果上法院我會輸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未列名為公司股東,則現在公司要證明您有合夥股東關係,自應負較大之舉證責任,所以本件訴訟若小心應對,則仍有機會勝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29 10:42

您好!您似乎未講清楚一起開立的公司型態,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則股東責任僅限於出資,出資額或資本賠光了,公司就進入破產程序,股東並不需要另外出錢來填補損失;因此,負責人叫您賠錢,您首先應要求其說明賠錢的根據為何,才有助於擬定對策。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9-29 10: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似乎未講清楚一起開立的公司型態,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則股東責任僅限於出資, ... (恕刪)

律師您好:

當初開立公司型態為股份有限公司,可是目前就是所有股東都拿錢出來賠錢了事,所以他現在還一口咬死我硬要我拿錢出來(因為我跟他都是股份一樣多,但是在公司上他是老板,我在裡面就是領薪水當職員,沒有我說話的餘地),可是我銀行都欠債了,目前進入債務協商,怎麼會有多餘的錢拿來給他,而且有在親戚間聽到風聲他要上法院提告,真的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因此讓他勝訴然後要拿更多的錢出來賠他,他叫我們再拿錢出來是因為說公司近年來都陸續跟銀行借貸,每年借貸100萬元左右....他當時只有將所有向銀行借貸的錢用便條紙寫出來(我有影印下來),並沒有任何證明哪間銀行還剩多少債務,甚至連將公司機器賣掉的錢還有下半年的尚未到期的應收應付票據都尚未寫上來,然後就要所有股東拿錢出來賠他....

Jr 103-09-25 11:25

卡債債務人因恐遭銀行強制執行,拋棄繼承父親房產,是否構成刑法損害債權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5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銀行已經對您聲請強制執行,否則不會構成本罪。

2、不過銀行可能會訴請撤銷拋棄繼承的行為。

3、本文建議您可以備妥相關遺產繼承的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Jr 103-09-25 11:58

您好,之前銀行已向法院申請(僅扣得現金存款,仍不足清償),因名下無其他財產,故目前銀行應是取得債權憑證。

則在此情況下,債務人明知若繼承父親房產將會被銀行強制執行,而為拋棄繼承行為,是否構成本罪(債務人將受強制執行之際)?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5 13: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已經取得債權憑證,代表執行程序已經結束,不會構成本罪。

最高法院73年2月28日73年度第2次民事庭會議決議認為:「債權人得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行使撤銷訴權者,以債務人所為非以其人格上 之法益為基礎之財產上之行為為限,繼承權係以人格上之法益為基礎,且拋棄之效果,不特不承受被繼承人之財產上權利,亦不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義務,故繼承權之拋棄,縱有害及債權,仍不許債權撤銷之。」

刑法第356條規定:「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其規範目的乃是在於保障債權人之債權,以避免得為執行標的之財產,遭以不正當之方法為事實上之處分或法律上之處分,致債權人無法經強制執行程序受償。其罪名之成立,主觀上須行為人具有毀損債權之意圖,及客觀上須行為人有足以毀損財產之處分行為。再者,該條所謂「將受強制執行之際」,係指債務人所負債務,經債權人取得強制執行名義後,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前之期間而言,亦即債權人如取得強制執行法第4條第1項各款之強制執行名義(確定判決、假扣押裁定假處分裁定本票裁定、法院和解筆錄調解筆錄等),債務人之財產即處於隨時得受強制執行之狀態,自與刑法第356條所謂「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相當。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是以拋棄繼承乃是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依法定方式所為不欲為繼承主體之意思表示,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從而此部分本質上自與損害債權罪就現有財產加以毀壞、處分或隱匿之要件並不符合,亦不構成民法第244條之詐害債權行為,其情形與依法繼承後再協議由其他債權人辦理繼承登記繼承後將其份額無償贈與其他繼承人)乃財產處分之行為,債權人得依民法第244條第1項之規定訴請撤銷之情形並不相同。

民法第1174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175條
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民法第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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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 103-09-23 12:17

你好~

我想請問母親四年前過世 ~ 只有一間房子也已經完成辦理繼承登記 ~其他財產(銀行,股票)都無.

問題1:

繼承人有父親跟我還有姊姊共三人~在辦理遺產繼承時所有繼承人已經協議並且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決定由我一人完全繼承~並且都在財產分割協議書上蓋章(有印鑑證明)~現在因為姊姊欠卡債銀行去法院申請塗銷房子繼承登記 ~ 但在協議分配時姊姊有拿取現金及金飾還有之前姊姊跟我借錢的本票 (有切結書)~想請問這樣銀行有辦法塗銷房子繼承登記嗎 ?

依您所述情形,債權銀行應是以該遺產分割協議乃為無償的債權詐害行為而訴請法院撤銷,從而,若真如您所述當時除該土地外,另有其他部分之遺產由令姐分得或者有將其應繼份額用以抵銷債務之狀況,則似可主張當時的遺產繼承應屬有償而非無償,須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又本案依其過戶形式資料來看(協議書上債務人無條件放棄繼承之權利,等同是將其份額贈與給其他繼承人),銀行之主張似乎並非毫無理由,故而建議您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進一步諮詢討論,以研議可行之答辯方向及主張。

民法第 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君 103-09-21 09:27

律師您好:我先生老家有一棟房子土地,當初都是婆婆+大伯+我先生+小叔.每人各1/4,因為我大伯有卡債問題(很多家銀行),所以有將土地房屋屬於我大伯各1/4的部份以"買賣"的方式移轉至我婆婆名下.現在國x銀行向法院告我們,我婆婆及我大伯的買賣不存在.也就是明知有債務問題惡意脫產

若與國x銀行和解一次消償後,那別家銀行會不會以同樣情形(惡意脫產)的情形再次向法院執行。 若不與國泰和解.直接敗訴.土地房屋全部歸為債務人所有(大伯)原所有,國x有權拍賣,據我所知.我婆婆+先生+小叔有優惠承購權(有沒有錯).承購金額是不是有可能就是所欠之金額.或者是更高或較低.??? 若以2.情形處理,別家銀行是不是就不會有追討的情形了(僅有的土地房屋皆被國泰拍賣出售了)。

非常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21 18:23
您好!
1.惡意脫產若為事實,任何債權人都可主張應過戶債務人。
2.其他共有人是有優先承購權,但並沒有「優惠」,其他共有人要以同一條件購買,也就是以拍賣得標金額優先承購。
3.拍賣後就已不再是債務人的房子,別家銀行只能另外找出債務人的其他財產才能追討。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雅 103-09-18 13:28

我老公以前有欠信用卡,而他有把金子租放在銀行保險箱,那時因為沒有繳信用卡費用,之後有收到一張通知說我老公的所有財產都將被沒收,於是我老公就把銀行保險箱的鑰匙直接交給銀行保險登記的管理員,連去看都沒有,就只跟他說他收到通知這樣,在前年我們已把信用卡卡債都還清了,一問之下沒有半間銀行說是他們拿的,那我們要怎麼去找回保險箱裡的物品?連我們去問銀行他們還說沒有我們租保險箱的資料,可是我們的租單還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8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能證明您放在承租保險箱內的東西為何,今保險箱內無當除您承租保險保管之物品,可委任律師保險銀行提出刑事背信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8 18: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向銀行提出民事求償。 

葉子 103-09-17 21:02

您好:請問取得有負擔的的房地產贈與,如果贈與人尚有未清償的信用貸款卡債,受贈人是否會受到債權人的催討?

您好:

受贈人不是直接會被債權人追討贈與人之欠債

而是會被債權人訴請撤銷贈與行為及移轉登記行為

將受贈財產移轉贈與人名下後,

再由債權人向贈與人去追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華 103-09-07 12:29

繼承人有卡債問題.代書繼承登記時.沒有向法院辦拋棄繼承.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將動產郵弟妹繼承登記.現在債權銀行已想法院提告.

請問該怎麼答辯. 該承辦代書友和業務責任?

103-09-05 21:26

(地點房間)男方沒案底記錄第一次

男方與女方發生真吵.女方先動手打人.拉扯當中男方導致女方手腕於青.抓女方頭髮.女方有去驗傷已經提告以申請暫時保護令

男方沒去驗傷有做筆錄筆錄當中承認有拉扯頭髮.抓手腕

女方臉部挫傷男方沒承認是他毆打(因女方有憂鬱症躁鬱症會自殘)

女方口共沒說女方先動手打人男方口共有說女方先動手打人

請問這樣傷害罪成立機率高嗎

另外女方打算傷害>保護令>離婚>監護權>贍養費

PS:女方有憂鬱.躁鬱.卡債還有之前的小孩(並非男方的)

(男方與女方結婚有另外生一個小孩)

如果傷害罪成立離婚監護權問題這樣判決是比較有利於男方還女方呢

 另外小孩戶籍在女方那邊

小孩也在女方那邊

男方住南女方住北

 另外一點沒提到事件發生在南部所以在南部審理

女方有任何機會能把案件用到北部審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5 22: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只是偶然發生爭執,縱使您有驗傷單,以此為由提起離婚訴訟也無法使法院判決離婚

2、倘若雙方只是偶然發生爭執,且雙方是屬於互相傷害的狀況,無法據此就取得子女監護權

3、管轄的部分,由夫妻住所或是經常居住地、發生離婚事由的夫或妻的居、子女戶籍地當地法院都有管轄權。

4、就您所述的狀況要在北部提告應無問題,反倒是您的離婚事由,恐略為不足,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正式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5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家暴聲請之部分,法院判斷是否准許核發家暴令之判斷關鍵在於您是否經常性的為精神上及肢體上之暴力行為,故若僅係偶有拉扯而導致受傷,不至於構成家暴聲請之要件。

至於管轄之問題, 家事訴訟夫妻之共同住所地具有管轄權。

103-09-06 10:0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一點不明白.請問管轄權問題女方戶籍跟小孩戶籍在北部(娘家).男方在南部.案發地點也在南部.女方因事情發生逃回北部居住已在北部提告.目前已知在南部審理所以不太明白.女方有任何機會把案件用到北部審理嗎?

 

 

 

103-09-06 10:0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男方沒打算離婚.只是女方有離婚打算如果傷害罪成立.怕女方會申請保護令在告民事傷害.在請求離婚如果情求離婚准了監護權不知屬於男方女方(女方有憂鬱症躁鬱症卡債還有跟前任男友生的小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6 23: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管轄的部分,法律規定有很多的管轄法院,法院會依據比較有關係的部分作管轄,因為您與對方主要的住居地在南部,所以會在南部審理。不過考量子女的戶籍地在台北,因此不是完全沒有機會移回台北的。

2、有關於監護權的部分,倘若雙方沒有離婚,除非已經分居超過6個月或是您有不利子女的行為,否則沒有酌定監護權的問題。

3、有關監護的部分,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子女的能力、與子女的互動等做判斷。

阿不拉 103-08-25 15:25

各位律師好:家父於9年前往生,繼承人是我和家人(共五人),哪時已辦好限定繼承。於今年8月20日收到某一家父親生前欠的卡債支付命令約40萬(一半是利息銀行轉讓給資產公司),其他債務從未通知,所知繼承資產和負債如下。

資產(位於新北市):(1)為四筆道路土地(2)林地(旱地)三筆(3)些許存款及股票(幾乎無價值),至今尚未辦理繼承過戶,(1)+(2)公告現值約300萬元左右。負債:已知道生前負債欠四家銀行卡債約80萬元,請問下列問題

(1)要先提異議還是先跟資產公司談-每個繼承人都要提出異議嗎(2)要跟資產公司談再賣土地,還是就給資產公司拍賣已繼承資產(3)如何跟資產公司談債權折數(4)異議後要開庭如何說明或協調,比較會勝訴還比較少(5)異議後如判敗訴,是否就只是查封土地,哪尚未辦繼承過戶的錢和股票會怎樣(6)異議後如判敗訴,會影響名下資產嗎(7)可以先賣土地再說嗎(好賣嗎,找誰賣)(8)如要拍賣或協調要請其他家參與分配嗎,如何通知阿還是不用通知

煩請各位律師能夠解惑,謝謝大家.......

一定要在期限內先異議,不異議的話支付命令確定後,對方等於拿到勝訴判決,可以馬上強制執行,異議後轉成訴訟程序,既然有辦限定繼承,那不需要以繼承人的本身財產來償還,另外,要確認對方主張的債權是否真實,有沒有超過時效等,在訴訟中提出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7:43

聲明異議會轉成訴訟,

你這個案件是卡債,你父親欠銀行錢及利息計算應該都有契約,

應該沒辦法勝訴,所以聲明異議的用處不大

至於你父親遺產部分,對方可以查封你父親的遺產,並拍賣掉,

如果你們想要先脫手,恐怕有妨害債權的問題,是有刑責的,

建議先資產管理公司談談債務協商,看用多少錢處理掉比較好 

ying 103-08-22 21:33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下我於十年前有欠下卡債未還,也從未協商處理過,後來因為結婚嫁到北部,近日由家人口中得知有收到一份訴訟通知寄達娘家的派出所(由於卡債的關係娘家都拒收我的信件)

      1,想請教說那份寄到派出所的信件一定得去領取嗎?如果未領取會有什麼後果呢?

      2,因為先生名下有一間房子(有房貸),工作是一間小公司的負責人,請問我的卡債會牽連到我先生嗎?銀行有權向他追討我的債務嗎?

      3,需要現在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或離婚嗎?因為我想保住我們唯一的財產這間房子,

 

謝謝您撥空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2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務不會影響到配偶財產唷。再來,警局的信一定要去收,還是會有送達之效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8-22 23:50

您好!每個人只要對自己的債務負責就可以,法定財產制的夫妻也是一樣,不會互相連累,為此辦理分別財產離婚並沒有任何幫助;另外,法院的信件若不收,是放棄自己答辯的權利,可能導致本不應負責的債務就因此確定要由您負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andy 103-08-18 01:25

我想請問的是,之前有一位男性友人因為追求我而主動幫我償還卡債,分別是五萬和九萬,他是開立兩張支票,後來因為我沒有和他交往,結果他說因為他不甘心,所以現在要告我詐欺,說是我跟他借三十萬,因為票有存進我的戶頭,但也只有十四萬,而且當初是他心甘情願幫我償還,我既沒有開口向他借錢也沒寫借據,請問這樣會構成詐欺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8 01:51

單純的借錢不還,我不認為是詐欺

candy 103-08-18 02:41

他還傳訊息說可以查到我家,要來問候我媽媽,這樣我可以告他恐嚇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8 08:05

當然告是你的權利,會不會成罪,我覺得有點模糊的空間,

屆時就要看雙方當場的答辯以及案發當時的相關情況而定,不可一概而論

白白 103-08-12 03:35

結婚九個月,有一個九個月的女兒

我老公是做八大主管

工作關係,他要跟別的女生搞曖昧

讓那些女生願意去八大上班

婚前我就知道他是這工作,但我不介意

但為什麼我會想離婚,是因為他騙我說要出公差

之後被我抓到他並沒有出公差,是跟一群女生去夜店,之後再去旅館

我老公是說他載她們去旅館他沒進去,他睡在旅館的外面的車子上,但我不信

因為在我懷孕期間他就有一次跟別的女的上床了

所以這次他說的話我在也不相信了,這就是導致我為什麼要離婚

每次跟我老公協議要離婚,他都拒絕回答

所以我打算去法院申請離婚,我該怎麼做

我老公他目前有卡債,罰單一堆都沒繳,且還在八大行業上班

 

我目前沒工作但我要小孩,我且還在餵母奶中

我什麼債都沒有,都很清白

 

這樣我該怎麼跟法院申請離婚,怎麼搶小孩監護權

白白您好,

1. 您可以按民法第1052條之規定,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理由例如先生通姦、對您虐待、夫妻感情無法維持。

2. 但您目前沒工作,要爭取孩子監護權,建議面談才能保障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蒐集您老公與其他異性交往過從甚密之相關證據,以利您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小孩若年紀較小,您亦為主要照顧者,您較有利取得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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葆葆 103-07-28 22:17

請問一下,我剛接到我媽媽打電話來,說我姐姐14年前欠卡債,現在法院寄法院通知去家裡,說爸爸去世有留財產一棟房子房子是媽媽的名下,姐姐是已經嫁人了,這樣會拖累到媽媽嗎?(姐姐沒財產)謝謝

蜜蜂 103-07-26 17:26

已經分手很久了,對方確告背信!說房租9萬多是他出的,還有車子!因為車子是買對方名字,頭款11萬我出的,貸款50萬也都是我去繳納。他只出了34000元!繳款方式是到銀行繳款,所以有我的筆跡。對方確把所有的繳款收據拿走,告我侵佔車子。 未分手之間還幫他還卡債17萬,還有25萬也是被他拿去花用了。這樣我應該怎麼處理呢?  我也能反告他嗎?

可反告追回價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主張您無背信之相關犯罪行為,帶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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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7-25 23:31

你好,

我爸有欠很多銀行卡債,之前已經被一家裕融申請拍賣,但因為我爸只佔1/5所以流標,也被中國信託委託法院發來公文查封貼封條又因為我媽幫我爸代償所以又發文來塗銷,但我今天早上查過地政我家的謄本我爸的部份竟然沒有被限制登記!!!!!!問了地政事務所的人他說可以過戶沒問題??

今天下午我已經在稅捐處報稅並繳了印花稅,準備用贈與的方式把我爸的1/5過戶給我,如果真的順利通過,請問我爸的所有負債會轉嫁到我身上嗎?這樣過戶對我對我爸會有什麼風險?要注意什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之債務不會移轉至您名下,僅有可能遭債權人以詐害債權之主張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贈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cky 103-07-26 0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之債務不會移轉至您名下,僅有可能遭債權人以詐害債權之主張提起訴訟請求 ... (恕刪)

律師

謝謝你的回覆

但可否請你詳細清楚的告訴我,如果我們移轉成功,

我會不會被債權人告?可能會有什麼後果或最大的損失是什麼?

我爸會不會被債權人告?可能會有什麼後果或最大的損失是什麼?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6 00:57

您好!債權人可以主張詐害債權,同時告您及父親,要求將您無償取得的動產登記回去給父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amce 103-07-25 00:37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爸媽離婚   ,小孩是跟爸爸的,但媽媽那邊有欠很多卡債小孩,跟媽媽還有媽媽那邊的親人也很久都沒聯絡,也找不到,我知道媽媽死後小孩繼承到媽媽的債務,然後我想請問一下,假設銀行的人告小孩要還這卡債,那要怎麼解決?要有人證證明小孩跟媽媽都沒聯絡嗎?假設被告了,我還可以主張要限定繼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09:1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已經全面改採限定繼承制了,只需要於知悉繼承開始或是債權人請求清償時,記得主張限定繼承即可。無須過於擔心
沈恆 (沈律師) 103-07-25 23:01

您好!可於知悉母親死亡時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若未辦理拋棄繼承,仍可主張限定責任,即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清償繼承債務。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俊崴 103-07-23 15:04

爸媽離婚,媽媽有欠卡債,我是跟爸爸的,問題(1)媽媽死後我要幫她背卡債嗎? 問題(2)因為很久沒聯絡,也找不到她,那要怎麼做才不用背她的卡債 ?問題(3)沒辦拋棄,法律上會自動幫我變限定繼承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23 18:06

您好!您可在知悉母親死亡起三個月內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就不會繼承卡債,若沒拋棄繼承,當然會繼承母親卡債,但仍可主張限定責任,以繼承所得財產清償卡債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amce 103-07-22 21:40

你好請問一下,我爸媽離婚了,我是跟爸爸,我媽媽她有卡債,然後我想請教幾個問題:問題(1)我媽媽死亡,我會背到她的債務嗎?         問題(2)因為從小到大都沒聯絡,也找不到人,在外面是生是死也不知道,假設銀行要我還錢,可以不還嗎?  問題(3)因為不知道媽媽死亡,所以沒辦拋棄繼承,那法律上會自動幫我變限定繼承嗎?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7-29 17:42
問題(1)答:會。 問題(2)答: 1.現行民法採限定繼承為原則,銀行向您求償母之債務,不能拒絕,但可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2.拋棄繼承者,則無需負擔任何母生前之債務,但日後發現母有其他遺產,亦不能主張繼承之權利。 3.如果不曉得母親住所在哪裡,可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向戶政事務所查詢母之戶籍謄本,因為戶籍地址未必是住所,但卻可依照戶籍謄本上所載之戶籍地址作為線索,尋找母親目前之住所。 問題(3)答:問題(2)的答案似乎已回答相同之疑問。
黃俊崴 103-07-22 21:11

請問一下,我爸媽離婚,我是跟爸爸,我跟媽媽很久沒聯絡,但是我媽媽她有卡債,假設我媽媽死了,我要背她的債務嗎?但是我沒辦法找到我媽,那要怎麼做才不會去背她的債務

蘇子良 (馬克) 103-07-24 17:40
黃俊崴 103-07-22 21:11

請問一下,我爸媽離婚,我是跟爸爸,我跟媽媽很久沒聯絡,但是我媽媽她有卡債,假設我媽媽死了,我要背她的債務嗎?但是我沒辦法找到我媽,那要怎麼做才不會去背她的債務

蘇子良 (馬克) 103-07-24 17:44
颱風 103-07-22 18:43

我父親因為生病可能這陣子離開 並且它有依筆存款 但他有卡債相關的問題 目前這筆存款在我的戶口  如果我在父親離開後 選擇拋棄繼承 後 會不會有債權人來追討這筆存款?  

蘇子良 (馬克) 103-07-26 11:28

 原則上該筆存款是您父親的遺產,而您又拋棄繼承的話,是不可保有該筆存款,本人有疑問的是存款在您戶頭下,銀行如何能知道是您父親的錢?以上答覆,請參酌,謝謝

颱風 103-07-26 17:24

我父親因重病在醫院

 父親先以匯款的方式會到我名下

父親還有卡債還沒繳清,故他交代在他走後拋棄繼承

 

問題 在父親在生前給予的金錢 在父親走後也算是遺產?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4:38

 您或可主張是父親贈與,謝謝

黃俊崴 103-07-22 17:46

我父母在我讀國小就離婚了,我跟爸爸,我父母兩人都有卡債,我爸爸過世我有辦拋棄繼承,但我有個問題: 問題(1)假設媽媽過世了,我要辦拋棄繼承嗎?          問題(2)我媽媽自從跟我爸離婚後,我就跟我媽沒聯絡,跟媽媽那邊的親人也沒聯絡,我媽在外是生,是死,我也不知道,假設銀行來討錢,我必須還嗎?   問題(3)假設我媽媽死了,但我不知道以死亡,她的下一位繼承人是我,但因為我不知道她死了,所以沒辦拋棄繼承,那法律上會自動幫我變(限定繼承)嗎? 還是限定繼承也需要辦。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4:46

不用擔心,我國民法有關於繼承原則法定繼承,是一種限定繼承,以上答覆,請參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已經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制,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2、只需要注意不要隨意承擔債務即可。

兔崽子 103-07-21 21:04

醫院有位病患因疾病變成植物人,因後需費用處理其就醫,但家屬未知其郵局密碼,因此建議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其唯一親屬二姐在申請過程中發現病患有卡債及其他債務問題,因此擔心說如成為其病患之監護人,是否需要負擔其債務

另外二姐為唯一親屬,其他兄弟姐妹皆已往生,與姪子互不來往。會同開立財產清冊人可以找二姐本身的小孩嗎?!或者有其他處理方式??

感謝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病患之債務僅及於病患個人之財產,而不及於監護人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包子 103-07-21 15:07

姐姐因參加傳直銷被騙  因而基倩卡債

房子所有權媽媽掛在姐姐的名下  因卡債的關係 媽媽把房子過戶到舅媽名下

本來10年來都無動靜  近日中國信託開始在追債 查到這筆動產

因而提告 告舅媽協助脫產 對舅媽申請假扣押強制房子過回姐姐身上

連絡不到姐姐  媽媽跟我打算主動跟銀行連絡協商

現在銀行 傳送申請書給我們 要我們做填寫

有點像債務代為清償的申請書

上面要簽名  寫身分證字號 住家電話  手機 以及地址

這是可以填的嗎? 他們會因此查詢我們的帳戶資訊嗎?

我們該如何協商??

 

 

 

要看清楚文件才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太笨了 103-07-19 02:51

請問我本人有欠銀行卡債汽車牌照稅燃料稅如果我要在婚請問銀行跟稅款的問題會不會跟我的配偶追討債務,或者凍結我配偶的名下財產?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不會向我的配偶追討我的債務?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7-21 17:47
太笨了 103-07-19 02:51

請問我本人有欠銀行卡債汽車牌照稅燃料稅如果我要在婚請問銀行跟稅款的問題會不會跟我的配偶追討債務,或者凍結我配偶的名下財產?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不會向我的配偶追討我的債務?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7-21 18:03
法律原則上是採個人責任原則,即自己之法律行為應由自己負責,夫妻亦同。在卡債部分:除非婚前,配偶即係您的信用卡契約之連帶保證人,否則卡債無法向婚後之配偶求償。 在欠稅部分:不論婚前婚後產生之欠稅,稅捐機關均無法向您的配偶求償。只在納稅義務人死亡之情形下,繼承人(含配偶)在遺產限度範圍內,應清償原納稅義務人之欠稅債務。 在無法求償之情況下,亦無法實施扣押財產之行為。 以上意見,僅供參酌。
103-07-11 17:26

我是一名20歲的大學生, 我的媽媽是一名躁鬱患者, 目前她未到大醫院做檢定也未申請禁治產, 距離事發已過一年, 她在精神狀況不穩定期間刷下了近約30萬的卡債, 而當中21萬對照明細有所出入, 懷疑是否被店家多刷‧


 


想請律師, 是否有可能因申請禁治產成功而免負擔卡債全額?若申請到禁治產, 是要向銀行憑證說明即可, 還是需再另透法律途徑要和店家打官司?


 


律師幫忙解答我有些急迫因為距離事發已過一年有些久, 想盡其可能快速抓住管道以免失效, 謝謝律師.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14 09:47
1.懷疑是否被店家盜刷,可以討論;店家也有可能會對您提出詐欺或其他刑責。 2.免負擔卡債全額,基本上要和債權人協商,機率很低。 3.一般來說都要走訴訟。 4.建議您上網搜尋免費諮詢且具相關經驗之律師詳談,若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財產、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之民眾可向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提出申請(法扶也可以指定律師喔),以上,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103-07-11 16:33

我是一名20歲的大學生, 我的媽媽是一名躁鬱患者, 目前她未到大醫院做檢定也未申請禁治產, 距離事發已過一年, 她在精神狀況不穩定期間刷下了近約30萬的卡債, 而當中21萬對照明細有所出入, 懷疑是否被店家多刷‧

想請各位律師, 是否有可能因申請禁治產成功而免負擔卡債全額?若申請到禁治產, 是要向銀行憑證說明即可, 還是需再另透法律途徑要和店家打官司?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這真的很緊急, 謝謝大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3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一年前的刷卡債務,您現在聲請禁治產也無朔及效力,因為禁止產制度不是為了免除債務而設立的。

2、有關於消費明細有出入的部分,您可以要求店家提出明細,倘若有遭到盜刷,可以報警處理。

3、本文建議您,仍應該聲請監護宣告,避免日後您的母親又發生類似事件,並且釐清是否有遭到盜刷之後,提起刑事告訴。

龍宇 103-07-10 20:22

近日收到債務管理公司來信 !!父親為過世兩年多了的伯父卡債繼承

因為也不知道伯父生前有卡債!!沒有去拋棄繼承!!試問之後該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07-10 22:55

您好!既然未拋棄繼承,就應承受伯父的所有財產及負債,但可主張以繼承所得財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即可,並不會損失自有財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本件似應先釐清令尊是否確為令伯父之繼承人(沒有第一、二順位繼承人或者第一、二順位繼承人均已拋棄繼承)。先查清楚,不要因為催告函就被唬住了...

其次,民國98年6月10日公布的繼承編修正條文,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於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繼承人僅須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另外,銀行卡債有無罹於消滅時效,亦應一併釐清,若超逾時效者,可主張消滅時效完成,拒絕給付。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48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0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限定繼承之,僅以繼承遺產內,清償債務,無須以自己之財產加以清償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heldon 103-06-26 16:50

父親結婚前買房子,近六年用房屋增貸450萬 . 並有卡債

1.今年6月房屋和增貸過戶給母親 , 如果之後把房子賣掉 , 父親有權利要錢嗎?

2.父親獨自住在外面十年,沒有盡家庭義務 , 如何申請離婚 ?

3.可以做什麼 , 保障其他家人不用再幫其償還債務 ?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7 11: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該房產的部份,上面的貸款不因房屋移轉而有影響。至於其他債務的,倘若有惡意脫產的情形,則有可能被撤銷移轉行為。

2、離婚的部份,倘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僅能透過法院裁判離婚,必須進一步討論離婚事由。

3、債務的部分原則上都跟其他家人無涉。

4、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並委請律師處理前開所有事項。

育騰 103-06-26 14:47

爸爸以前欠卡債數十萬,現在銀行告知要查封爸爸現在住的房子

但是房子所有權屬於奶奶的,也就是爸爸本身名下並沒有任何

財產,但銀行若是要查封債務人的房子,這樣的行為是有法律

上的規定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6-26 16:16

您好!那是銀行的話術,法院不能查封登記在奶奶名下的房子。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6-27 23:33

 你父親的債務不能查扣你祖母的財產,

建議可以聲明異議表示執行不合法,再不行就提第三人異議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