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瑋庭 104-04-11 13:38

 

我是之前在馬來西亞從事電信詐欺被逮然後遣返的

回台有被收押兩個月

(是假檢察官詐欺大陸民眾的手法)

我們具體被逮的時間2013 12月多 1月底遣送回來的

我有聽說 2014電信詐欺有修法 加重刑責是真的嗎?

我想請問一下 依我們的犯案時間的話 是算舊法刑責還是新法刑責 ?

因為到目前也都尚未起訴

會是因為有共犯未到案的關係嗎 ? (主嫌已到案)

請問的如果這種案件 大概刑責是多久?

有被害人跟沒有被害人筆錄  是差多少刑責 ?

因為我是無前科 這樣跟其他人有前科的 判起來還是一樣嗎?

還有如果無前科有沒有辦法拚到緩刑還是易科罰金呢?

還有如果遭起訴 通知單會寄到戶籍地 還是說寄到我當初填寫的地址?

那過一年了 地檢署如果傳喚 ? 是為什麼 ? 有可能傳喚去又被收押嗎?

不去的話 會被通緝嗎 ? 跪求律師大大幫解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1 20: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適用行為時的刑法規定。

2、要看您的行為數、受害人的數量、有無和解等,不能一概而論。

3、原則上會寄戶籍地,但是倘若之前有留過通訊地址,會寄通訊地址。

4、倘若無故不到,可能遭通緝,日後可能再次遭到聲押。

5、倘若您很擔心,可以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並且避免送達出現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1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您犯罪之次數,一次約十個月左右,若多次,再合併執行刑之,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ki 104-04-08 07:56

我有一位朋友,之前聽他說,曾經有被酒駕抓到,吊銷機車執照一年,其他罰金部分不清楚.

他本身有過前科,是傷害罪,已服刑完畢.

如今卻在五年內因騎機車酒駕被警察抓到,酒測值為0.72,觸犯公共危險罪.

這幾日有收到法院寄來的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故想問會有什麼樣的法律狀況呢?

法律上會被判什麼罪責?會再度被關監獄嗎?如果會,又會是多久?

還是說會被罰錢?大約會罰款多少?

爬過無數文,說可以勞動抵罰金,六小時算一日,一日1000元,有這種方法嗎?

另外有聽警官說,罰款可以分期,是真的媽?

詳細會遇到的法律問題,再麻煩律師詳細說明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代表可能遭判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有關於易科罰金的部份,可以聲請分期。

2、此部分必須等到收到判決書及執行通知時,才有辦法聲請,目前只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類似起訴書)。

 

執行者 104-05-27 11:07

現在有些易科罰金還有交通罰金因為金額大,很多人負擔不起,所以可以請求分期付款,實務上有這樣的作法,但是分期沒有按時繳,可以連易科罰金的機會都會沒有,這是要注意的;我以前也有酒駕的經驗,繳了二十幾萬的學費,所以老話一句,不要在自己家以外的場所喝酒,我也是一個酒鬼,我也確實的遵守這樣的原則。 

Jenny 104-04-04 12:16

  我朋友他前陣子去警察局謊報筆錄,過一天後去警察局坦承,後來被警察告誣告罪。內容是因為我朋友發生車禍休息一個月,想要想勞保理賠,以便有錢開刀,但是他的駕照遺失要補辦,他的名下有其他的機車,那部機車的紅單又沒繳,但那部機車是別人用他的名字買的,對方一直拖不繳錢也愛理不理,不接電話,訊息也很少回,我朋友因為很急著要拿錢,只好去警察局說他車子遺失想要趕快找到車子在哪裡,可是他向警察說明的內容沒有指定任何人,只有說他想要趕快拿到車子,請問這樣是否為刑法171條中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他之前有詐欺前科被判有期徒刑,至今還沒超過五年的時間,可是他韌帶斷裂,另外要邊上班邊上課,家裡經濟環境不好必須存錢以後來養父親,進去監獄就會丟掉工作也無法存錢,請問這樣是否還有緩起訴或是緩刑的機會,如果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是否有機會易科罰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04 13:07

您好!

依您所述,可能構成未指定犯人誣告罪。累犯會加重,但自首也可減輕,仍有機會緩起訴緩刑。若確定判刑六月以下,通常可易科罰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4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構成累犯有加重之事由,但亦可主張自首減輕其刑,於地檢署時可嘗試具狀請求緩起訴處分,若遭起訴,亦可具狀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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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4 19:19

報假案應有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偵查中若認罪,因非重罪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機會,若被起訴,也可爭取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但要盡可能展現出反省不再犯的良好態度。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4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構成累犯有加重之事由,但亦可主張自首減輕其刑,於地檢署時可嘗試具狀請求緩起訴處分,若遭起訴,亦可具狀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之。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4-06 12:51

您好:

1、您的朋友確實有誣告罪之問題。

2、因您的朋友於五年之內再故意犯罪,有累犯加重至本刑之二分之一之問題,但亦可主張自首之減輕其刑,故建議於法庭上表達痛改前非及深具悔意,並希望有其他方式可彌補,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緩刑,亦有易科罰金之機會。

刑法171條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英 104-03-30 23:26
我在賣場裏偷了總價值一千多元商品 對方有報警 我有問對方是否可以跟我合解 對方說:我們沒有在合解的。 我有看前面別人的回答,合解可以讓法官判不起訴或緩起訴 但是對方說他們沒有在合解的 ,而且在製作筆錄時,對方對我提出偷竊告訴 請問那我要怎麼辦?或是要怎麼讓法官盡量不要對我判太重的刑責? 我還有兩個小孩要顧,我是初犯 沒有前科
沈恆 (沈律師) 104-03-30 23:53

您好!

對方不和解也無法強迫,但偷竊價值僅一千多元,您只要表現出認錯及和解的誠意,即使被判刑也不至於會太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楊律師 104-03-31 00:21

可以試著在檢察官這邊就爭取緩起訴

就說明你願意與對方和解但對方態度強硬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31 07:40

表現出懺悔的態度,誠心向對方道歉,看能否爭取緩起訴,若起訴也可爭取看能否判到6個月以內進而得以易科罰金

阿英 104-03-31 13:46

就算不會被判很重,那我會不會被關?被關的話,我的小孩不就要交給社工? 

請問,如果是可以易科罰金的話,會被罰多少?
我怕不夠錢繳罰款>"<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31 14:48

不會被關喔,就算被簡易判決處刑,也頂多勞動服務(可以以罰金取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31 15:11

建議與檢座表達深刻之悔意,並表達願意付條件緩起訴,以爭取是否有職權緩起訴之機會。

小杰 104-03-29 22:26

律師您好,我是一名20歲的大學生,

同時是一名男同性戀。

我在前天的時候被警察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帶回去警局作筆錄

當時是兩名便衣警察,車子也是一般的車子但是上面有裝攝影機,

我想請問那個車子上面的攝影機會被拿去做為證據還是只要我沒有提出警察在車上對我使用暴力就不會用到它?

 

因為從被逮捕到上車到做完筆錄離開,

這整個過程我都異常冷靜,他們問什麼我就回答什麼,所以警察一直說我在演戲之類的,也說我的反應不像是沒有前科的人(本人的確沒有前科)

然後他們一直說在車上問我問題只是在聊天

叫我不要想避重就輕的去回答他們的問題

然後他們開始要我解釋我在網路聊天室被他們抓到時的暱稱是什麼意思

還有要求我解釋男同志間的各種術語或是名詞

 

但是當我解釋的時候他們會一直插話

告訴我不是這個意思不是那個意思或是不要講文言文、不要避重就輕,

或是:你說的是不是就是這個意思啦

或是:所以你說的跟我說得差不多對不對

之類的

因為怎麼解釋他們都會打斷我 ,所以我後來就乾脆直接說對,都是那些意思

但因為我那時候網路暱稱是:0弟缺錢可HI(19)。

警察叫我解釋到最後的結果是:

0:被幹,同意對方將生殖器插入自己的肛門從事性行為者。

弟:需要被照顧的那方(X)→警察認為弟等同於0號的意思(這點我後來想想警察會一直要糾正我是因為我的年紀才20(當時他們以為我19歲),如果就我的認知來說弟弟是需要被照顧的,那麼我會去找尋的對象一年紀一定不會比我小,也就是等同於我不會答應未成年的人與我從事性交易,這樣我不就沒犯法了?!)

缺錢:我沒錢。

可:可以。

HI:哈囉。(X):這邊就是我特別在意的地方,因為當時我跟警察說我的HI就是哈囉的意思,他糾正我,他要我說這就是拉K,我跟他說我不知道,為什麼HI會等於拉K阿?他說叫我不要裝傻了,GAY的術語就是這樣我不可能不知道

後來爭執很久我就跟他說我的HI的意思是對方出錢我可以隨便他,甚至是讓對方下藥(春藥)之類的,他就說下什麼藥?就說拉K就好了啊!

這邊我必須承認,當下對於這句話我的確是想避重就輕,我知道HI這個術語真正的意思,但是我堅持跟警察說是哈囉的意思。

但是警察在後來閒聊的過程還是一直想我講出HI等於拉K,我就直接告訴他們

我真的不知道HI跟拉K有什麼關係啦,但是我用過安非他命[WU1] 。

他們叫我不要隨便講出來他們沒問我這個

 

它們也從頭到尾都強調說他們是想要幫助我,所以我從頭到尾都很配合他們

連後來要蓋章確定筆錄內容那些我都直接蓋下去 ,沒有確認內容,

因為當時我真的覺得他們是要幫我。

但我現在想想有點害怕,因為如果攝影機被交給檢察官,或是他們有在筆錄裡面寫說我吸食過安非他命,這樣我的罪是不是會更超過,

我需要解答的問題是:

一、如果到時候檢察官真的有問我這些事的話

我可以提出因為在第二次自白(筆錄)時沒有說到自己曾經吸食過安所以拒絕檢察官用攝錄機的第一次自白當作證據嗎?

還是說我只能認罪?

二、再來我想請問做完筆錄之後接下來的流程有哪些?

還有到時開庭是只有我跟檢察官兩個人嗎?

還是會有其他的人在呢?

三、我有需要更換line、FB帳號嗎?

還是說警察是直接從IP監看我所以換了也沒用?

我怕警察以後會監視我的帳號,因為我帳號裡有些朋友也是做不正當的事,我很怕會牽連到他們..

會覺得警察監看我的網路是因為

我其實一直有解離性人格疾患,也就是MPD多重人格障礙的困擾,所以2月~3月期間我都一直在網路上尋找相關文獻,而且我的身邊沒有幾個人知道這件事,

但是那天在車上警察一下就說出我是不是有多重人格、我現在是用哪個人格在跟他對談,

雖然他說他是用猜的,但是我覺得太巧..

而且他們也第一次就猜中我讀什麼科系…

四、警察說到時候會有東西寄過來要我去開庭,我想請問他大概是幾天內會寄到?

因為我不想讓家人知道這件事…

五、警察說我的刑責應該不會太重,但是因為我家蠻有錢的所以也不會輕到哪去,

但是可能會緩起訴,我想請問緩起訴的意思是什麼呢…

六、我犯的法律會因為是男同志的關係就判的比較重嗎?

因為網路上好多同志都說警察或檢察官都會故意刁難或汙辱他們,

但是他們好像真的對我蠻好的..

 

 請有相關經驗的朋友或是律師幫忙

 

感激不盡!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9 22:35

1.只要你曾經認罪或自白,其他相反的供述,採不採信是看檢察官法官

2.開庭看開甚麼庭,偵查庭會以檢察官、書記官以及可能有法警  實習司法官等,如有傳證人則還有證人,你也可能遇到檢察事務官

3.使用網路本來就要慎重

4.警局移送地檢署後還要分案,分案後承辦檢察官才決定何時要開庭,通常不會1、2星期內就開庭

5.建議你請律師幫忙處理會較佳

小杰 104-03-29 23:15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只要你曾經認罪或自白,其他相反的供述,採不採信是看檢察官法官

2.開庭看開 ... (恕刪)

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但第一點我還是有點不清楚,所以只要當時車上的攝錄機沒交給檢察官的話

我就不會有這個問題嗎?

另外那個通知書我有辦法更改他的寄送地址嗎?

 

還有我現在需要做其他的什麼準備還是就等通知就好了呢?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9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之犯罪為於網路上散布性交易之訊息,至於您有無施用毒品,會視您驗尿之報告而定(若您有作驗尿的話),故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地檢署開偵查庭,目前您應趁您記憶清楚之際,將警詢筆錄之問題及答案均加以記錄,以利和律師討論於地檢署應如何應對檢察官之問題及回答之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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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9 23:33

若想要更改地址,可以撰寫陳報狀給檢察官唷!

小杰 104-03-30 00:1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之犯罪為於網路上散布性交易之訊息,至於您有無施用毒品,會視您驗尿 ... (恕刪)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我被逮捕的那天並沒有進行驗尿

 

因為警察說我他們想幫助我所以只針對我這次在網路上散布性交易這件事

那天筆錄我很快就做完了

大致上我只擔心這件事而已

其他的我都直接跟警方說我認罪

因為我本身也認為我做錯事

所以沒有想翻供的意思

 

謝謝您的答覆真的受益良多^^

小杰 104-03-30 00:2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想要更改地址,可以撰寫陳報狀給檢察官唷!

律師您好!

 

請問這個陳報狀是要在網路上下載嗎?!

 

謝謝您的幫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之情節,應可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之機會,至於陳報狀之格式,您可以直接到地檢署的服務台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3-31 00:53

可以LINE我詳談案情

小杰 104-03-31 01:27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LINE我詳談案情

律師您好,我無法加入你的line耶,您可能沒有開放搜尋哦!

mody 104-03-29 12:58

請問最近我因為公開評論店家的食物不新鮮態度不佳而被告妨礙名譽~

最近收到法院寄來的單子要我去法院偵查處報到出庭~我老婆的親戚是律師

說可以委託他出庭我不用出面沒關西~但問題是因為我之前因為賣假包包有詐欺前科~(我也不知道是緩起訴還是定讞了~因為時間有點九

但因為我老婆和她家人都不知道我的過去~很怕因為委任他親戚去幫我出庭而知道我的過去!!請問1:此案件會因為我有前科而判決有所不同嗎?

2:開庭時法官或檢察官會把我之前犯過罪的紀錄告訴我委任律師嗎??

或我委任律師(我老婆親戚)會因此而知道我的過去紀錄嗎?

很怕因為這次事件公開了我的過去家庭因此破裂!!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9 14:30

1.律師很可能知道前科,當然,先看對方是告刑事民事,如果是告刑事,就算是委任律師,刑事被告還是要親自出庭

2.前科紀錄主要影響檢察官跟法官的心證,以及有無累犯加重的問題,當然,如果有詐欺前科,那你講的話,對法官檢察官來說,可信度低

3.建議還是要委任律師,對整個案件處理或是案件結果,都會較佳(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jaquse 104-03-28 21:30

因於今年觀勒出來(初犯無前科),有的人說會有要定期驗尿,但有的人說他都沒收到過任何定期驗尿的通知,請問到底列管這二年內是否會被通知說要去做定期驗尿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8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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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9 06:52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前段、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或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為免刑之判決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或犯第十條之罪經執行刑罰或保護處分完畢後二年內,警察機關得適用前項之規定採驗尿液。」

而第二十條第二項前段就是觀察勒戒完畢認無繼續適用必要,與以不起訴或不付審理的情形。而得適用前項就是第25條第1項,警察機關或執行保護管束者,定期或認有可疑施用毒品時,通知到場驗尿,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得報請檢察官或少年法院許可,強制採驗。

以上供參。

Joyce 104-04-27 22:50

你所指的應該是勒戒後二年為毒品列管人口,第一次大都在出所隔月就會先收到通知書,第一次應該會是管區親自送驗尿通知書,你人若戶籍地址,當天就要跟管區一同回去驗尿,你若不在,會請家人代收驗尿通知,幾天內拿通知書自己去找管區報到。之後約三個月一次的驗尿

建議: 第一次要儘力配合驗尿警員,並留下可以讓警員聯絡到你本人的手機,請員警用手機通知你驗尿或不需通知,你每一,四,七,十月 月初時自己主動到警局配合驗尿,而且要確定驗尿結果無毒品反應時去驗,一旦驗出,二年的時間就會重新再計算一次,日後遇臨檢都會相當麻煩。

江佳佳 104-05-25 08:42

你好"

保管束2年已經期滿!

那2年過後驗尿通知應該不會寄了吧!

小慧 104-03-28 06:44

我主要想請問有關酒駕肇事刑責,若肇事被關,一定要坐牢嗎?還是可以易科罰金不必坐牢呢??新法是(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版)版嗎?

我查看102年律師回覆他人問題,以下都是『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視您有無前科紀錄外,若有肇事之被害人,應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才較有機會爭取緩起訴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在地檢署偵查的層次,檢察官可以為緩起訴處分,條件要由檢察官決定,准不准看檢察官。一般來說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的確是常見的手段。

二、在法院的層次,如果檢察官起訴後,比較少見到不給易科罰金的。但是要看你肇事造成對方的損害多大而定。大部分看到的是有易科罰金

三、在地檢署執行的層次,即使法官判決得易科罰金,是否易科罰金檢察官還是有裁量權。

四、結果,無論在那個層次,開庭都要客客氣氣的,這是基本原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

阿宇 104-03-26 19:01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我於前天於某網路聊天室遇到網友約我玩ES,其實我並沒有藥丸,我也不喜歡玩毒品,想說假裝拿其他像藥丸的東西代替應該不會被發現,所以拿了半顆約0.21克係3年之前網友給我的藥丸,他說是綜合維他命的東西前往,然而到了約定地點樓下後,電話中他說他去買點東西叫我等他,後來過沒多久來了2個巡邏員警,說我看起來慌張所以盤查我,我完全沒有前科,但我沒帶證件在身上,他就在沒有得到我的允許下,逕自對我搜身和翻我包包,後來找到我的半個藥丸說要帶回去驗也把我帶回警局,從此刻起到他拿藥丸出來驗的那刻我都沒在看過藥丸,後來藥丸驗出是陽性2級毒品,他就立刻逮捕我然後叫我簽同意搜查物品身體的單子,還一直叫我承認持有和吸食,說這樣我可以快點回家休息不然會弄到隔天,叫我在筆錄時承認是自己拿出藥丸的會判比較輕,然後就帶我去驗尿,可是我一直不承認有食用,警察就一直恐嚇我說不要在裝了,吸食會比持有判的輕,最好快點承認,但我真的就沒有吸食,所以我也沒承認,後來去地檢署簡單覆訊後無保飭回,說有可能在傳訊我,我該怎麼辦,我真的不知道那顆是毒品,我也沒有吸食,接下來會怎麼樣?會不會被判刑?我一直不承認吸食會不會認為我態度不佳?我家裡經濟狀況並不好,幾乎是負擔家裡一半經濟來源,我好怕被判刑或留有案底,怕家裡會因此垮掉,父母會受不了打擊,有機會緩起訴嗎??我也懷疑我是被釣魚了,至於藥丸,我不確定有沒有被栽贓,因為我實在也不知道那顆是什麼,我一直以為是綜合維他命!!麻煩律師告訴我該怎麼辦??有機會爭取緩起訴之類的嗎??我不能被判刑的,不然我工作不保家裡真的會受不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6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6 20:20
您好,若您真的沒有吸食毒品,就不用擔心被勒戒的問題唷! 承上,單純持有二級毒品,還是會有法律責任。 但若有吸食毒品,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阿宇 104-03-26 21:2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您真的沒有吸食毒品,就不用擔心被勒戒的問題唷! 承上 ... (恕刪)

 請問律師持有的部分有機會爭取緩起訴之類的機會嗎??~我的工作不能有前科,所以很焦慮這個問題....謝謝

阿宇 104-03-26 21:49

 請問律師持有的部分有機會爭取緩起訴之類的機會嗎??~我的工作不能有前科,所以很焦慮這個問題....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3-26 22:19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你現在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
         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此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宇 104-03-27 01:46

 我確實沒有吸食,但卻在不知情下持有毒品,請問是否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或其他機會可以不留前科不影響工作呢??....很擔心會失去工作影響家裡,怎麼感覺承認吸食申請戒癮治療反而有機會不留前科.....,請律師幫幫我......謝謝

fufriday 104-03-24 15:00

您好:
目前我代表母親與父親訴訟求償子女未成年前的撫養費,

閱卷時發現法官不僅依照相對人要求請調了子女未成年前的稅籍資料,

還請調了成年後至今的稅籍資料。

請問求償的是成年前的撫養費成年後的稅籍資料作用為何?

是否有危及到個人資料洩密問題?

因相對人有惡意侵擾檢舉前科

雖已有保護令限制,

但仍擔心工作地點曝光後的騷擾可能,

是否有方式予以個人資料保護的權利申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6: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沒有為問題,就扶養訴訟中,法院本來就可以就資力的部份做調查。

2、倘若您有安全上的疑慮,可以告知法官,並且請求法官就部分資料不要給對方閱卷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東 104-03-22 21:34

有天警察要緝捕到我朋友家 我人在他家裡面沒有在我朋友房間警察進去抓他是他房間 當時連我都被抓

強制驗尿筆錄 說我是嫌疑犯我被警察守身沒有持有毒品  因為都不懂 被誤會也不知道 我朋友被抓承認持有所有的毒品 與我無關 是不是警察執行過分

那天再他家可能我朋友他房間吸安非他命吐出來的煙跑出來外面有吸到 最近收到法院檢察署傳單會不會驗尿報告有毒品反應 我到庭如何跟法官說明

我沒有前科毒品反應會被判勒戒 ??

如何請求法官給我機會不用勒戒 緩起訴

幫忙解答好急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2 21:51

案一您趕快委任律師或自行撰寫緩起書聲請狀,以降低被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唷!

1.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建議閣下應儘速委請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辦理此類毒品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示您寶貴意見。

2.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2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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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東 104-03-22 22:0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何自行撰寫緩起書聲請狀,因剩2天要開庭人又在外工作要回去開庭很急 如寫好拿去哪?? 麻煩告解

法律小學生 104-03-22 22:39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你現在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

             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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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源傑 (張律師) 104-03-24 16:28

您好:

安非他命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之二級毒品檢察官可以依職權,處以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檢察官審酌的標準包括:過去毒品前科、目前是否有正常工作、是否與親人同住、表現出志願戒掉的毅力決心等等。因此,您現在可以寫一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聲請書給檢察官,提出上開所述檢察官審酌之重點,並附上各種證明文件以茲佐證,請檢察官給你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之後,您就要自費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配合的醫療院所做替代療法或是戒癮治療,並不定期的接受地檢署觀護人的採尿檢查。

檢察官若不為緩起訴裁定,就會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倘若是案件進入法院,依法被裁定觀察勒戒,那就要進到看守所附設之勒戒勒戒了。

建議您迅速提出一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聲請書給檢察官。關於本案如需詳談,或是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2759-5585轉8803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Blog: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

 

小明 104-03-19 00:59

您好!

想請教下,

在今年一月份左右小弟在租屋處的樓梯間抽煙,

那天心情不太好喝了些酒,

剛好聽到樓上的一對情侶搭電梯下樓去門卻沒上鎖,

也不知怎麼了鬼使神差起了歹念就開門進入該房,

本只想看看就離開,

卻剛好被對方撞見,

當下雖然不斷道歉對方依然報警,

警察到後有搜身並請對方檢查後並無發現有東西遺失

之後就被移送法辦!

隔天開了庭,

訊問候被限制住居候傳!

很後悔怎會做出這種事,

但又怕因為這樣影響到我的工作

想請問我沒有任何前科也想和對方道歉,

這樣檢察官有可能減輕刑責嗎?

1.依據刑法第29章:第320 條(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2.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3.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律小學生 104-03-19 08:55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偷竊的行為已構成加重竊盜罪了

             若沒有進一步處理很快就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解決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世傑 104-03-18 00:21

因我3月16日因酒駕~經警察酒測為0.49濃度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暑~

但3月16日早上檢察官要我三萬交保~但後來我銀行確定有錢而因atm關係領不出來~在同日下午四點左右簽甚勿隨便離開居住地具結書也沒要我付交保金就放我離開~而且因我之前96年有竊盜前科但因已經超過五年了~我聽警察說超過五年不算累犯~但會因這樣超過五年的竊盜前科而被判的比較重嗎~而這樣我是否還要接到法院傳票到法院開庭等法官判決~那傳票或判決書大概何時會收到~要怎樣我才不用被關~或者被罰輕點~或者他們會直接寄判決書

那請問這樣他們會大概判多久~我要怎樣才不會被關或被罰輕點~或者可分期付款或者是否要請律師~那律師費大概多少~因我真的不想被關~失去我現在這份工作還有就是我是否要寫悔過書這樣對我比較有利

還有我是否還可出國~是要等判決下來或執行完畢才可出國

 

 

 

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一、實務上認為限制住居就不能出國了,要等案件告一段落。

二、0.49,有前科,非累犯,我幫你查了一下判決

有一件是0.61,主文是這樣的「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但是量刑向來是法官決定的,律師並不能保證結果。

三、判決確定後執行是檢察官決定的,是否易科罰金,是否分期,都是檢察官決定的。

四、律師能做的就是儘量搜集有利你的判決,參考這些判決,如果還有搜證空間幫你搜證,儘量在量刑上幫你爭取。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阿傑 104-03-19 00:59

 但我還沒收到地檢暑的判決書或開庭通知或傳票~這樣是否需先寫訴狀陳情~盡量讓法官或檢察官從輕判決

 

阿峰 104-03-16 12:47

律師你好 

小弟在桃園104/3/11違規停車被取締有前科 艘查車子內 查到一級空袋子殘喳 本人有承認三天前食用香煙參入一級毒品  帶回警察局驗尿

我四年前有二級緩刑外院治療   我記得99年年底 開始實施院外治療  到101年1月完畢

我想問幾個問題

1.下次驗尿報告出來是判刑嗎  如果判6個月以下是否可以易科罰金? 這樣還要勒戒嗎?

2.現在的狀況是否伸狀 美沙苳治療方案  是否可以參加

3.我是否可以請律師寫訴求報告給書記官原因  是否可以參加美沙苳計畫  因為我有家庭兩個小孩 還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有中低收入戶資格 我真的不希望被判刑後去關  家庭工作都不見了  

小弟也怕了 不敢在碰毒了 小弟真的很煩惱  日子快過不下去了

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建議閣下應儘速委請專業辯護律師幫忙,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辦理此類毒品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之前戒癮治療的確切時間是甚麼時候? 如果之前是戒癮治療而不是勒戒,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第3項規定是還可以聲請戒癮,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遞狀聲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4-03-16 17:40

大大你好  就你現在的情況  還有申請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結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6 18: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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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6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阿峰 104-03-17 00:3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之前戒癮治療的確切時間是甚麼時候? 如果之前是戒癮治療而不是勒戒,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 ... (恕刪)

小弟 之前初犯是院外治療 沒有勒戒 在 99年後月 到現在未滿五年  

花輪 104-03-15 00:42

你好

去年我被判了一條重利罪,因為沒有前科獲得緩起訴處分,但今年又收到一張警局通知說有另一被害人出來指証我重利(都是去年的事)不算累犯,請問這樣我還能獲得緩起訴嗎?

就閣下重利罪案件曾經受判決確定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1款分別定有明文。此項訴訟法上所謂一事不再理之原則,關於實質上一罪或裁判上一罪,均有其適用(最高法院60年台非字第77號判例意旨參照)。再刑法第344條之重利罪,其構成要件為乘他人急迫貸以金錢,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因此其行為必須同時有貸以金錢及取得重利等2項要件,是以倘為單一之貸款行為,而其後續有多次之收取重利行為,雖後續之多次收取重利行為,於自然概念上屬數行為,然此應係行為人基於單一金錢消費借貸契約持續收取,而藉此謀取與本金顯不相當之重利,是行為人以接續之意思持續收取重利,乃屬基於單一犯罪計劃接續所為之行為,於法律評價上應為包括一行為,僅論以接續犯之包括一罪。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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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5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倘若是不同被害人,要認定是一行為恐有困難。至於是否成罪,則應該由事證做判斷。

2、程序上,您之前的緩起訴可能會被撤銷,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由律師協助答辯。

hsing 104-03-14 01:23

事情是這樣,30幾年前父親因為被朋友污告偷竊

但經過法院判決不起訴,但爺爺不小心把判決書搞丟了,

結果造成父親無法至警局消案,因為我們是鄉下人,

當時資訊不發達,而且父親學歷也不高,不知如何解決,

期間求助民代,可惡的是盡然收錢不辦事,造成父親ㄧ輩子

前科,整天悶悶不樂,爺爺死前還對此梗梗於懷,而我

是在30幾年後才知此事,請問各位大大,這件是還有辦法解決嗎?

如可以要如何解決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4: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可以回去判決法院之為民服務中心查詢案號股別之後,向法院聲請補發即可。

好多問題 104-03-14 00:20

請問我三年前吸毒被抓也勒戒

警察局通知驗尿也有照時間去

請問我這樣還要驗幾年

我這樣有前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0 11: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勒戒完之後,會取得不起訴處分,沒有所謂的前科

2、倘若已經超過保護管束期間,原則上沒有配合驗尿之必要,除非有檢察官或法官的傳票保護管束期間原則不超過三年。

菸菸 104-03-13 12:34

昨天下午 員警突然到我家中 並且拿一張詐欺的通知書來
跟我說24號要到警察分局偵查隊 報到...但是我根本不曉得什麼詐欺案件..
員警跟我說 你是不是有賣或拿帳戶給他人使用 你自己想想看... 有什麼問題在打給通知書
上面的員警的電話詢問  點了一根菸 摸摸鼻子就走了
太莫名其妙了吧  ..  我根本什麼事都沒有做 怎麼會有詐欺案件...
我想了想  ..  我之前當兵的時候有丟失過郵局帳本跟提款卡  .. 可是我那時侯就收假了 
根本沒時間去處理  ..兩個禮拜後才放假  我想說裡頭也沒有多少錢 何況沒有密碼也不能提領..
兩個禮拜後我去郵局在辦一本新的跟提款卡  郵局的工作人員卻跟我說 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已經被台東的警察停掉  不能再辦新的本子跟提款卡去做使用了
叫我打去台東警局詢問...   那時候我怕麻煩也就沒打電話過去...  過了兩個禮拜左右  
員警就拿詐欺通知書到我家了.....   真的是很莫名..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24號要去報到 我該怎麼做才能夠解決...
我完全沒有前科 已滿20歲  ..我不要因為這樣 平白無故就被關 或留下案底..
請求幫助~   

遺失帳戶而被詐騙集團拿利當作詐騙帳戶的情形,過去法院一向以詐欺幫助犯判刑,但近來有法院已經變更見解,不當然都以詐欺幫助犯論處,我們近來也成功幫當事人爭取無罪判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會先製作筆錄,而後再移送地檢署,但是否成立詐欺犯應仍有疑義,您應盡力去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1:58

您好,可以爭執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留下來,以待日後答辯時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3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事前討論回答之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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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菸 104-03-13 23:57

我再請問一下  像這種詐欺案  刑責最輕與最重會怎麼判決...  是看被詐欺的金額?

因為我已滿20歲了刑責會不會加重.....   

糖糖 104-03-11 07:11

請問我老公因為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法,而被判刑2個月得以易科罰金,可是小孩出生剛滿2個月,而且我們的經濟是他在負擔的,罰金的錢繳不出來,被關了我就沒錢養小孩,可以易服社會勞動嗎?我老公有別條前科這樣還有辦法嗎?還是有其他辦法呢?

一、判刑確定了嗎?如果剛收到判決,上訴期間是十天,上訴的話可以抗辯量刑過重。量刑這件事雖然原則上一審判了二審就會尊重,但是你上訴後就可以拖一下時間籌錢。

二、如果判決確定了,是否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易科罰金的話可不可以分期,如果分期的話要分幾期(最多可以分八期,但檢察官未必同意)及是否可以易服社會勞動是要向地檢署聲請

三、請求分期及易服社會勞動的部分,建議要檢附你們家的經濟狀況的證據

四、如果家裡臨時有困難記得跟社會局保持聯繫,要善用社會資源。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楊律師 104-03-11 12:54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刑法第41條第1、2項規定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

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請向執行股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所需要的表格你收尋地檢署的網站上應該都有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佳佳 104-03-10 01:13

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申請小孩改姓跟探視方式,他才願意跟我簽字離婚並讓監護權歸我,請問這樣私下的書信來往能當作證據,證明我說過我不提出申請嗎?這樣的書信來往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嗎從小孩出生至今將滿3年,男方只付出14罐奶粉+9600的紅包,小孩的花費皆由我一人負擔且也都是我跟我的家人在照顧小孩因為前夫有多起竊盜,強盜,吸毒前科累累,若我於訊問庭以前夫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且所罪刑為不名譽之罪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及遭人指點提出希望能變更子女姓氏,這樣的理由充分嗎??另外,他於答辯狀提到他母親多次向他訴說我總是避不連絡,電話不接也不回,所以他們能付出的有限但自從我於2013年提出離婚要求後,男方母親根本就沒在打過半通電話給我,我也未換過電話甚至未曾搬家下個月9號就要開第二次訊問庭了,我該如何提出證明?

佳佳 104-03-10 00:52

因前夫入監服刑,去年向法院申請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之前因為工作關係第一次的訊問庭未能到場,但前夫寫了一份答辯狀,內容有提到當初離婚是因為與他通信時有說到我不會申請小孩改姓跟探視方式,他才願意跟我簽字離婚並讓監護權歸我,請問這樣私下的書信來往能當作證據,證明我說過我不提出申請嗎?這樣的書信來往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嗎

小孩出生至今將滿3年,男方只付出14罐奶粉+9600的紅包,小孩的花費皆由我一人負擔且也都是我跟我的家人在照顧小孩

因為前夫有多起竊盜,強盜,吸毒前科累累,若我於訊問庭以前夫因自身故意而犯重罪無法養育孩子,善盡父親之責且所罪刑為不名譽之罪會影響孩子日後教育及遭人指點提出希望能變更子女姓氏,這樣的理由充分嗎??

另外,他於答辯狀提到他母親多次向他訴說我總是避不連絡,電話不接也不回,所以他們能付出的有限

但自從我於2013年提出離婚要求後,男方母親根本就沒在打過半通電話給我,我也未換過電話甚至未曾搬家

下個月9號就要開第二次訊問庭了,我該如何提出證明?

沈恆 (沈律師) 104-03-10 07:31

您好!

書信內容只要是真正,當然可以作為證據,但是否准改母姓,仍會以子女利益為主要考量。 若對方未打電話,您只要否認即可,舉證責任在對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就對方所提之答辯狀來進行反駁,以免當庭陳述的時間不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寫狀紙要著重在未成年人利益部分。曾有案件法官問聲請人不改姓對小孩有什麼壞處,改姓對小孩有什麼好處,聲請人竟然答對出個所以然,這樣要過就不容易了…

二、重點是你怎麼讓法官相信不改姓對小孩不好;改姓為什麼對小孩好…

三、可多查一些勝訴案件前例參考這些勝訴的案件是怎麼搜證的…

舉個例子給你參考:

「審酌兩

    造已離婚未成年子女乙○○與聲請人同住,並由其照顧,
    感情依附關係密切,相對人自未成年子女年幼時即未盡保護
    教養義務,未成年子女亦到庭表示因從父姓常遭師長、同學
    詢問而困擾,希望改從母姓等情,為促進家庭生活和諧美滿
    與子女之最佳利益,認為未成年子女乙○○變更姓氏與行使
    親權且同住之母親同姓對其較為有利,本件聲請,核無不合
    ,應予准許。」…

四、參考法條:民法第1059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佳怡 104-03-03 22:41

昨天因故被帶回警察局驗尿,我知道結果會是一級毒品陽性反應,我在97年有因施用二級毒品勒戒過,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前科,所以我想請問,到時候我可不可以跟檢察官請求緩刑在外戒癮治療呢?我聽說可以寫答辯狀,可是我不會寫,所以如果叫律師幫我寫的話效果是不是比較好呢?該如何進行呢?因為我有2個小孩要養,一個14歲,一個才8個多月,如果我進去勒戒的話孩子沒人幫我養,所以我真的不能進去,拜託各位律師能幫我想想辦法,感激不盡

 

那請教各位律師,我該在什麼時間點開始寫訴狀呢?因為我是在3月2日被帶回警察局驗尿的,驗完尿做完筆錄就讓我回家了,只交待我之後要隨傳隨到,不然會被通緝,那我現在是不是該等驗尿報告出來,收到起訴書時再寫訴狀呢?不然我現在根本不知道該找那個檢察官……

一、建議你主動到醫院的成癮戒治科治療,並將該事情向檢察官陳報。

二、答辯狀最好找尋信任的律師撰擬,藉以擬訂答辯策略,對你會比較有幫助。

三、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四、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3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97年勒戒距離現在已超過5年,可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如經檢察官准許,可在外面的醫療院所戒治,不須進入勒戒所,工作不會受影響,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前,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後就來不及,本所幫當事人聲請戒癮治療成功率是高的,可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4-03-04 00:12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確實如上面律師說的 是有爭取院外治療

             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趕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1.  閣下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野 104-03-03 19:29

案件描述:因跟朋友有筆債務糾紛

原本借錢之前就有跟對方 約定短期間內沒辦法償還 但他自己突然臨時要用錢卻反悔 變成馬上就要我還錢 可是我也有說我盡量在短時間內會還他 但他一直對我用半威脅的語氣說 反正幾號沒看到錢 他就要找他做刑警的表哥還有他媽要去我公司跟住家討錢 但他媽跟他表哥並非是我的債權人(重點我們的債務也沒有簽下任何本票借據) 我也不認識她媽跟他所謂的表哥 雖然他說他表哥是刑警 但我根本不知是真是假 一次還找那麼多人 而且我知道對方之前就有公共危險的前科 之前就曾經因為心生不滿到人家住家放火 所以當他這樣講我會怕 當下心理真的覺得恐懼也有被人威脅的感覺 雖然他沒講出來 但真的很怕他對我家怎樣 隔天就去借到錢要還他 也用通訊軟體打字回覆他說 錢跟人我都準備好了 你敢來亂我家跟公司的話 我就拿命跟你拚(當下也只是想嚇阻他不許到我家或公司) 因為對方有說過 要找他媽跟他哥 但我根本不認識怎麼知道他找的是好人還壞人 如果他是說他一個人要來或是說會同地方管區警察來我家拿錢 我當然不會說出那句話 也有轉述給朋友聽 結果朋友也是基於保護我的立場 也跟他打字說你當我們都吃素的嗎?結果他就去警局報警 告我跟我朋友恐嚇 請問這樣我們會有事嗎?筆錄該怎麼做?對我們有利(警方說後天要請我們去警局作筆錄

您好:

1. 對方係依照刑法305條,向警方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實務上,必須係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讓對方心生畏懼而有不安全之感覺即成立此罪。

2.依您的情刑,您說要拿命跟對方拚,又暗示對方您亦會暴力,會讓對方感到人身安全會受到危害的威脅感,且對方係以向警方報案方式向您催款,屬合理範圍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你朋友的部分會不會構成恐嚇,還容待商榷,但是你的部分,的確會有涉嫌恐嚇的空間,所以還是建議你,暫時按兵不動!另外,如果對方有再度主動找上門來,可以錄音甚至錄影,藉以淡化其並沒有心生畏怖,否則他就不會主動來找我...云云。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警方約您至警局作筆錄,您可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回答的方向與策略,避免被檢方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群 104-02-28 20:26

今天凌晨因酒駕遭臨檢,酒測直達0.28,當場警察以公共危險罪遭警察帶回派出所進行筆錄。於早上前往北檢開簡易庭。在庭中,檢察官簡單重新敘述案情狀況後,檢察官只問了「認不認罪」,我回答「認罪」,之後檢察官就說「限制居住」,然後我就簽了一張黃色的紙。

請問我沒有前科,是否可以判緩起訴?

還有我四月23號要出國,請問我還有辦法出國嗎?

一、第一個很重要的是,如果你對檢察官的限制住居處分不服,只有五天時間可以處理。

二、例如以下這個裁定就寫得很清楚「

聲請人對於檢察官所
    為限制住居之處分有不服者,依上揭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3
    項規定,應自處分之日即101年3月13日起,5 日內聲請所屬
    法院撤銷或變更之。詎聲請人遲至101年4月23日始向本院聲
    請撤銷檢察官所為限制出境之處分,其聲請顯已逾期而於法
    未合,應予駁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一、第二個方法是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處分

就是寫一個「刑事聲請解除限制出境狀」。

二、不過我剛剛幫你看了大概十個以上又是公共危險又是限制住居的案件,很多法官都是要等案件確定…

例如以下這則裁定…「

聲請人所涉公共危險案件,雖經本院於九
    十五年八月十一日以九十五年度交易字第九六號刑事判決判
    處拘役五十五日,如易科罰金以三百元折算一日在案,然該
    案尚未確定,是以,本院按其情節認若非予以限制出境而保
    全聲請人於國內,則將來上訴後之審判或確定後之執行恐有
    窒礙之虞,本院前所限制聲請人出境之處分,經核現仍有續
    予限制出境之必要,聲請人所請解除限制出境核無理由,應
    予駁回。」
三、所以你是否考慮一下把出國行程改掉呢…
法律小學生 104-02-28 21:45

大大你好 依你現在的情況  是還可以具狀爭取緩起訴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至於被限制住居的問題

             則是又更急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群 104-02-28 22:16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依你現在的情況  是還可以具狀爭取緩起訴

 & ... (恕刪)

請問如果我緩起訴的話

這樣我有機會出國嗎

一、緩起訴處分確定的話,案件就結束了,就沒有限制你住居的必要性了(限制住居的目的是為了讓案件能夠順利進行)。

二、但是你出國在即,如果你檢察官稍微拖一下你還是不能出國…

三、另外,研究過這個問題,從駕車緩起訴確定,有可能要二個半月(我查過相關判決,計算過時間)…這樣你出國來得及嗎?

我剛查了一下我之前研究過的那個判決,列在這邊方便你參考,摘要如后:

「(一)緩起訴可能時間,我幫你查了一個相關判決,摘要:

  1、酒駕時間:九十三年八月十日一時四十二分2、緩起訴時間: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為緩起訴處分

3、緩起訴確定時間:並於同年(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確定在案。4、所以如果以這個判決記載的時間來算,這個案件從酒駕那天算過了二個月才收到緩起訴處分,再過了二十日左右才緩起訴確定。也就是說,從酒駕緩起訴確定,大概過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5、但並不是每個檢察官的速度都是一樣,這你了解吧。」

阿群 104-03-01 14:5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剛查了一下我之前研究過的那個判決,列在這邊方便你參考,摘要如后:

那請問一下

我該如何處理

阿群 104-03-01 21:2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緩起訴處分確定的話,案件就結束了,就沒有限制你住居的必要性了(限制住居的目的是為了讓案件能 ... (恕刪)

那請問我緩起訴的機率高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盡速擬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並先聲請撤銷限制住居,這樣您才能在四月出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群 104-03-01 21:5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 ... (恕刪)

你好!

我有寄e-mail了

可以電話聯絡嗎

lawlaw 104-02-28 17:28

甲因被以恐嚇起訴, 而甲無任何前科, 法官已給予緩刑緩刑已過, 請問:

甲會收到何文件嗎? 甲需要進行何手續或程序嗎? 法院或檢察官會進行何手續或程序或文件嗎? 還是緩刑時間到即自動失效結案?

一、法條是規定緩刑期滿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二、所以應該是不用做什麼事…

三、只是還是建議甲要乖乖的…

四、以下這則判決供你參考:

「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被告前因偽造文書案
    件,經本院以91年度訴字第23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
    刑3 年確定,因緩刑期滿而未經撤銷,該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其僅因一時失慮而罹刑章,惡性不深,且犯罪後能於本
    院審理中坦承犯行並交出竊得之贓物,尚有悔意,堪認被告
    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後,日後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
    之虞,是本院於徵詢公訴檢察官之意見後,認對被告所宣告
    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緩刑2 年,以啟自新。」。
也就是說,緩刑期滿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法官會當做他沒有犯罪過…所以這個案件
後來再偷東西法官還是給他緩刑…但是緩刑這種東西是法官給的,法官也可以不給
從這個判決看起來,雖然刑的宣告失其效力,但是法官還是查得到呀…如果他後來再
犯事的話,法官也可以找別的理由不給他緩刑的…
這就是為什麼律師建議這個甲還是要乖乖的比較好…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
JJ 104-02-26 22:04

請問被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

這樣會有前科紀錄嗎?

還申請的到良民證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6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一)法令參考:
1、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以下簡稱「該條例」)第3條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作成之紀錄證明。
2、 「該條例」第6條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1)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2)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3)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4) 受免刑之判決者。
(5)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6)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7) 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3、 「該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1) 受通緝尚未撤銷者。
(2) 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
(二)綜上所述,「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以下簡稱「警紀證」)記載內容不包含民事紀錄及欠稅、交通違規罰單等行政處分紀錄;又若案件仍在審理中、尚未判決確定,則該案亦不記載於「警紀證」上。
(三)受理民眾申辦「警紀證」之警察機關為確認申請人之刑事紀錄,於查詢本署相關刑案資訊系統後,如發現資料不齊,須向各相關司法及軍法機關確認案件判決結果,並俟該等機關回函確認相關刑案紀錄後,始得製證核發予申請人;如發現申請人受通緝尚未撤銷者、或屬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將不予核發「警紀證」。
(四)凡經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有期徒刑確定、執行完畢且未符合不予記載項目之刑事案件資料均會依判決書主文內容註記於「警紀證」內;換言之,除無刑事前科者外,所犯之刑事案件資料符合不予記載項目者,亦將核發無案之「警紀證」。

因此,若僅係被判拘役,原則上刑事警察犯罪紀錄中就不會予以記載唷!

阿輝 104-02-25 11:11

竊盜罪判刑期半年,緩刑兩年!

請問一下,緩刑期間算有前科嗎?如應徵工作要求無前科能應徵嗎?

緩刑期滿後要自己去申請撤銷還是會自動撤銷呢?

您好:

1. 緩刑係因您犯的罪比較輕,法官認為去監獄執行反而有不良影響,因此判刑同時會宣告暫時不執行,只要您在緩刑的期間內,沒有因為再犯罪遭法院撤銷暫緩執行,那麼您因竊盜罪被法院刑之宣告就會失其效力,不再執行。

2.您所謂之前科紀錄,若是要找工作的話,根據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與第三項規定,您是不會再該證明被記載該犯罪紀錄的,因此依然可以申請良民證。但是相關有罪判決且受刑之宣告的紀錄有留在法院裡面,可能查詢判決還是找到該紀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輝 104-02-25 13:28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緩刑係因您犯的罪比較輕,法官認為去監獄執行反而有不良影響,因此判 ... (恕刪)

我重點在於緩刑期間是否有無前科?謝謝!

所以說緩刑期間是屬於無前科,警察那邊查不到屬於無前科,但查的到有判決書嗎?

緩刑期滿後,警察查無前科記錄,可申請良民證,但只查判決書是查的到,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刑仍會前科紀錄,但之後申請良民證並不會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奈 104-02-23 15:13
我先生有吸毒偽造文書前科,且外遇不斷,我拍到他手機內與小三的親密照 且疑似生了小孩 ,可告通姦罪與妨害家庭嗎?我先生名下沒任何財產,只有與我共有的一棟房子 但他的一半被申請假扣押,且因與前公司的官司問題 ,從未申報所得 ,這樣 我有可能拿得到贍養與撫養費嗎?如果 通姦罪告成了 他們二個有可能會被關嗎?通常這累案件會處理多久?我偷拍手機有犯罪嗎?

1.親密照是到什麼的程度? 因為刑事民事需要的證據程度不同,這部分牽涉刑事民事提告的機會,另外,要以外遇為由離婚也有時間的限制,要注意,通常會判可易科罰金的刑度,不過實務上我們都會在提告刑事中談和解,拿到可接受的賠償金會撤告

 

2.至於財產部分,不是就特定財產誰拿一半這樣處理的,是要計算雙方的婚後財產淨值,淨值少的一方對多的一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要先了解你們雙方的具體財產細目,才能判斷可以請求多少

3. 實務見解認為為外遇蒐證不構成妨害秘密

4.訴訟需要多少時間要看提出何種訴訟證據的內容、對方答辯的內容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 實務上通姦罪需有雙方發生性行為證據才能成罪,但過去亦有抓到配偶與他人衣衫不整共處一室、或有露骨親密照等證據,即可提告刑法通姦罪,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通姦罪構成要件很嚴格,即使刑法不成立,民事求償或訴請離婚所需證據較寬鬆,只要先生與與第三者親密互動足以破壞婚姻和諧,您即仍可主張配偶人格法益權遭侵害,可向先生和第三者求償精神慰撫金或請求裁判離婚

2.離婚時,您與對方必須針對子女撫養費、先生對您之贍養費及夫妻間剩餘財產進行協調。依民法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因此您與先生共有的房產,必須扣除債務後,再平均分配贍養費部分,若您能提出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致無法維持生活之證據,即可向對方請求贍養費

3.刑法妨害秘密罪是以「無故」竊錄他人隱私為要件,而您因為要保護婚姻家庭,侵害隱私蒐證並非「無故」,因此多數認定不構成妨害秘密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免費通話Line輸入密碼 q789336亦或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成功案例實務經驗供與您參酌。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親密照是否得作為通姦證據,必須端視照片內容而定,倘有拍到性行為的內容,似可作為證據

二、倘若你因離婚而導致生活陷入困境,方得請求贍養費,但假若對方真有外遇情況,則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三、法院若判決認定構成通姦罪,實務上多允許被告得以易科罰金(除非繳不出錢才要去關)。

四、案件進行的時間要看檢察官偵查的進度跟法院審理的進度而定,沒有一定的時程。

五、在實務上,外遇蒐證被認為是維護婚姻純潔所作出之必要努力,通常不致被認為構成妨害祕密。

六、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3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先提告通姦罪,再以此為理由請求裁判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3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與您配偶發生性行為證據,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亦可對您配偶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針對雙方婚後財產,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儒 104-02-19 15:16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朋友沒有前科 他在家裡共3人開趴 被被警察開搜索票 警察進門跟我朋友說 已經跟蹤他有一段時間 在外面也有錄影蒐證 叫我朋友把毒品交出來 我朋友主動交出咖啡27包 K他命17克 並也被帶去驗尿 有2級3級成分 不知道是偵查員還是檢察官對我朋友說 我朋友是無償轉讓 沒有交保飭回 等開庭~請問各大律師 我朋友會勒戒或是進去關嗎?另外這種案子請律師要花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9 18: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朋友可能會涉及吸食及轉讓部分。

吸食部分建議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以避免檢察官直接聲請勒戒之風險;轉讓之部分建議盡速委請律師陪同偵訊。

阿儒 104-02-19 22:1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朋友可能會涉及吸食及轉讓部分。

吸食部分建議趕快委請律師撰 ... (恕刪)

 嚴律師 請問這樣花費要多少?或是能請那種免費的嗎?因我朋友單親 只有一個父親 父親關西也不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9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毒品之部分,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另關於轉讓毒品之部分,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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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儒 104-02-20 00: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毒品之部分,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 ... (恕刪)

律師 你好 我朋友想先了解約略需要花費多少  怕不夠 要去準備

法律小學生 104-02-20 07:59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形  現在確實同上面律師說的 一定要趕快具狀

             爭取院外治療   錯過處理時效就沒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一、持有二級毒品轉讓二級毒品部分不會是小事,而且他的量略多。

二、吸食毒品部分,二級毒品第一次吸食要勒戒;第二次以後就會起訴了。

三、咖啡,混合的成份不一定,不過如果你的朋友尿液中有二級及三級,那麼咖啡裡面混著二級及三級的可能性大些。

四、如果無資力找律師的話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五、如果法扶不幫忙,至少找個律師現場諮詢一下,諮詢費會比全部委任便宜一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阿儒 104-02-20 10:45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形  現在確實同上面律師說的 一定要趕快具狀

... (恕刪)

好的 謝謝你

阿儒 104-02-20 10:4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持有二級毒品轉讓二級毒品部分不會是小事,而且他的量略多。

二、吸食毒品部 ... (恕刪)

很謝謝你回覆 楊律師 我會轉達我朋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0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直接來電詢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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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104-02-14 00:22

拘役有期徒刑 都能易科罰金的話 是不是就沒差別了?

 

這兩種 就算被法院判了罪 只要繳錢就沒事了

 

有期徒刑 易科罰金完 算是有前科嗎?

小如 104-02-11 17:13

請問因為拔對方車鑰匙被告強制

經過調解後也賠償金額給對方

對方也願意不追究

但因是公訴罪無法撤告

請問我(四年前有毒品前科)會被如何判決?謝謝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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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

1. 普通情況下,若僅是拔對方車鑰匙,且事後雙方已經達成和解檢察官認因為原告已經原諒被告,做出不起訴處分,惟您有毒品前科檢察官或許認為您尚有吸食毒品情況,導致精神恍惚才會犯案,因此起訴機率較大。

2.若您目前並無吸食毒品情況,可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32

若已經和解,舊友獲得不起訴之機會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刑緩起訴之判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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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誠 104-02-11 14:45

請問大哥大姐律師

我去年底臨時起意犯了機車竊盜 簡易判決  也已經判了 5個月 還沒有收到執行的單子偷牽一台22年的機車騎一小時代價15萬 是否太重 ? 有騷擾前科 我也配合警方偵辦機車竊盜案 我工作狀況也不是很好 只是一個臨時工  也不懂法律 還要工作 生活開銷不太夠用 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減輕負擔? 

沈恆 (沈律師) 104-02-11 15:28

您好!

如果認為判刑太重,應該在收到判決起十日內提出上訴。
如果判決已經確定,而沒錢繳罰金,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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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35

您好,建議您上訴後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判決,可於法定上訴期限內具狀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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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104-02-10 19:05

請問一下我在2年前離職..之前公司因帳款不見.又是我當班.認定是我侵占公款..可是攝影機並沒拍到沒把當天帳款投入保險庫..可是最後經手的人是我..當時我想說我有責任離職..公司一直 要我承擔.我並沒理會..直到2年後公司向警察局備案..我又有侵占前科..請問怎麼處理..公司要我一次拿10萬處理.可是我剛出監.無法跟公司談..該如何

一、業務侵占原則上判六個月以上,最輕就六個月。可爭取易科罰金緩刑。六個月易科罰金的話就是十八萬。

二、我的價值觀是沒有做的話不要認,但是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三、如果有做的話,請速與公司和解,努力爭取緩刑或輕判。

四、如果最後的結果判決有罪而你沒有錢可以易科罰金的話,可考慮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要跟檢察官申請,而檢察官未必會同意]。

五、如果你沒有資力找律師的話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公司無證據證明您有為侵占之犯罪行為,您可不予理會公司之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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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10 23:20

Dear Jose,

被告無自證己罪的義務,不能因為沒有拍到您有納款的事實即做為您犯罪之直接證據

您可保持緘默,可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也可以請辯護人,不過舉證責任原則上還是

由告訴人及檢方來負擔。至於目前您應該還只是犯罪嫌疑人而已,若您真的有做,建議

委任律師坦誠以商討訴訟策略。

小豪 104-02-09 22:04

小弟現年36有正常生活與工作,無前科

各位大大好:小弟在得知一個外送茶莊(媒介).加入了LINE後跟媒介聊過得知他們有在外送小姐做S(性交易)及價錢,媒介說小姐已滿18歲,所以並沒起疑心。

就在最近,接到偵查隊電話,說我涉嫌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真的嚇到了,想說怎麼可能前去做筆錄,得知這位少女原來才15歲!,看來我應該是被外送茶莊(媒介)給我騙了,我全部都如屬稟報,包括全部流程與所有事實。請問我會被判刑嗎?

 

 

警局筆錄做完後會進入地檢署,之後由檢察官偵辦,會傳喚你到地檢署開庭,與15歲為性交易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重罪,你的line對話記錄是否還保存?要從主觀對對方年齡無認識,無主觀犯意來做無罪辯護,這些要看有何可用事證,或就事實細節部分去論述佐證,只有你單方述說,檢察官相信的機會比較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4-02-10 00:14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如果將性交易的事實

             如實說出  如上面律師說的 恐怕是難逃被判刑的命運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圓滿、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1.   違犯妨害性自主罪按刑法227條明定: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建議閣下速委請專業辯護律師協助,回覆倘若仍有未盡之處,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就多年經辦此類刑事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寶貴意見。

3.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面臨判刑之風險,除非該少女長相成熟,否則應考慮您的答辯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您認知對方為18歲之證據資料,如line訊息或照片等,委任律師具狀針對您主觀之犯意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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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之前的訊息如果有留下來的話拿著跟律師討論一下。

二、如果你真的不知道對方年紀未滿16歲,那麼比較不會有事。

三、這個女生怎麼說會是重點。

四、不要過於擔心,如果你還是很擔心的話可以找個律師查些案件給你看,一般來說會擔心是因為不了解,了解的越多擔心的就會越少。

五、還有問題的話可以約到事務所談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可 104-02-09 07:38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但是我再拘留所一天.剛好遇到變態男警.因為我已經被女警搜身完了.那男警利用職權.強制我進行搜身.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我就是因為這樣才被判緩起訴一年六個月.11/27開庭背判緩起訴12/22要去報到.12/15毒品上遊剛好一直找我要與我碰面.我哪敢.因為警察有拿它的檔案給我看認人.她男友都是槍械前科.我當然要自我防衛.因為警察猥褻12/28開庭.這麼剛好.那警察都有LINE問我毒品上遊的事.剛好我有跟他說12/28警察的案要開庭.警察能傳大家去做筆錄.時間他們一定可以彈性調整.沒有那嚜剛好吧.我剛好因為這件事.之前結婚家暴.有固定在靜禾醫院看診.都給院長看.有創傷後症候群.憂鬱症.有順便去做鑑定.1月初拿到輕度證明.請教能去法院申請精神狀態不佳.不適合勒借嗎?因為我2/3收到裁定單要勒戒了.請教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解答.還是能詳談嗎?請問這能抗告上訴嗎?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嗎?請問抗告有用嗎!約要花多少錢呢?

小可 104-02-09 13:41
回覆 小可 的發言內容:怎麼都沒人回應我呢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 ... (恕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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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小可 104-02-10 06:01

請問找委任律師寫訴狀要多少錢呢

 

小可 104-02-10 06:02
請教要委任緩起訴狀要多少錢呢
apple 104-02-09 00:03

你好:

我的職業是護理人員, 無前科, 於今年1月初私自利用醫師名義開立使用嗎啡醫囑, 在今年施打1級毒品約7-8次,於104.1.22自行至地檢署自首, 檢察官說我犯違造文書罪,毒品防制法,但至今仍未收到傳票.

想請問1.傳票約什麼時候會收到? 2.我有可能會受到什麼罰則?3.有辦法院外勒戒嗎?我還有2個小孩須照顧,不想坐牢. 謝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自首之立法目的,是為了獎勵犯罪者悔過投誠,使事實易於發覺,避免搜查逮捕而累及無辜,所謂未被發覺前,包括追訴機關不知有犯罪之事實,或雖知有犯罪事實,而不知犯罪人為何人者,均屬之。依據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二、偽造文書罪:刑法第二一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二一條規定: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俟接到傳票後應主動遞狀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

四、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或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五、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一、偽造文書自首,我幫你查了一下,有判四個月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台北地院的判決…

二、吸食一級毒品部分,第一次會觀察勒戒,可試著向申請戒癮治療。

三、依你所述,有可能會影響工作

四、把毒癮戒掉重新開始吧。

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0228717475

apple 104-02-10 19:46

請問律師:

我是104.01.22去地檢署自首,依照過去經驗, 傳票發給我的時間需多久?

謝謝...

apple 104-02-15 00:08

你好請問:

1.關於違造文書有辦法降到緩起訴嗎?

2.易科罰金是指罰錢就好,還是要坐牢?

3.4個月易科罰金需多少錢?    感恩

徐榛果 104-02-08 02:22

請問我的朋友在2月初在路上被警察抓到車廂內持有1級2級3級毒品共有7.5克,還有吸食器,加上驗尿確實有使用毒品,而他本身沒有毒品前科,想請問這樣會被判勒戒嗎?還是會被判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0 14: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吸食,且沒有勒戒記錄,原則上會以勒戒處遇。

2、倘若裁定還沒下來,可以嘗試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

 

 

張小姐 104-02-07 09:28

朋友因上網求職外務人員被詐騙集團利用當詐騙車手

先前他在奇集集那種小廣告網站求職外務人員

發了mail詢問是否還有職缺 對方回覆說可否留電話給他聯繫 (這段mail內容若是提供給法官是否有用呢?)

朋友不疑有他就直接回覆了自己的電話 後來對方打來是用了國際電話號碼並解釋自己在出差所以請朋友留line方便聯絡

後來朋友也留給了他 他就告知朋友工作內容是幫他們公司領錢匯款類似會計的工作只是說因公司人員目前不在台北所以找個暫時幫忙的人員

朋友也不疑有他的開始做了這份工作 日薪一天是1000塊 大概做了一個月左右 一個月這中間他也有過疑問但是因為詐騙人員實在太會解釋所以他才都選擇相信直到被警察找上他才知道自己是詐騙集團的車手

後來他也陸續跑了三家警察局作了筆錄 偵察庭也開三次已經開完有收到起訴書了 目前等開法庭

因他也是被利用被騙的 在做此工作前跟現在他都是有正當工作的人 家裡也有妻小在 所以很無助想請求各位律師 目前他該如何做能讓自己減輕刑責或是可緩刑

這情況請律師對自己是絕對有幫助的嗎?還有開庭時寫悔過書有幫助嗎?若是有的話悔過書是怎麼寫呢?

他沒有前科看到起訴書上說自己是共同正犯很擔心 請各位律師解答幫忙 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2-07 09:45

你好。這樣的抗辯實務上要說服法官有相當的難度

可先賴詢問。司法官43期曾任屏東及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律師敬上。賴 id.

ncc101ds

張小姐 104-02-07 09:55

您好 謝謝紹律師的回覆 以有加line聯繫 謝謝您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法律問題:

一、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刑事責任,請閣下參照刑法第30條及刑法第339條規定:
1、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2、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
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為保障您的權利,請閣下務必謹慎處理,如需協助,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願就辦理此類刑事詐欺案件之實務經驗供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三、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小c 104-02-06 10:50

朋友幾年前和A小姐有債務的問題

後來A小姐告朋友詐欺

朋友是因為郵局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後才查到是A小姐到警局備案告詐欺罪名

朋友因為與A小姐聯繫不上全憑印象陸續還了帳款幾萬元

就這樣以為事情到此為止

前二天朋友在工作的地方接到一通自稱是某警局偵查組的電話說要查身份

並問了朋友一些資料

家人事後仔細想想覺得有異查詢對方的電話的確是某警局的號碼

才驚覺會不會是當初A小姐告他詐欺的案件沒有撤告

他與A小姐也沒有書面上的合解

於是上了警政署的網站一查才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有二年了訊

不斷查尋資料才明白自己應該是未出停所以被通緝

但他在台北工作戶籍地在台南家人也都沒提起傳票的事

他當然不知道要出庭

請問:

1.在朋友未自行去報到前若被警察查到是否當場上手銬帶走?

2.朋友在台北工作戶籍地在台南,發出通緝的是台南地檢署,一定要回台南地檢署報到嗎?如果在台北的任何一個法院報到是不是會被帶回台南?

3.報到後是否就會取消被通緝?

4.朋友沒有前科,不是故意不出庭,有誠意和解而且也確實有還款並有留著當初的匯款單,這樣被羈押的機率高嗎?

5.如果可以易科罰金但金額太高的話可以請求降低金額或分期嗎?日後是否可以退還?

6.日後若還需出庭,傳票是否可以改寄居住地?如果不能改寄居住地那家人可否代收?

懇請詳細答覆,謝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通緝後,若要投案,可就近向警察或到地檢署、法院自行投案,通常會被認為沒有羈押的必要而交保回去,因為撤銷通緝通常會在投案後的隔天才會發文出去,所以隨時有被抓回來的可能,務必要向檢察官或法官拿歸案證明書。 提醒閣下關於通緝歸案一些要點須注意,請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意見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專業律師法律諮議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小c 104-02-06 12:16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公理律師事務 ... (恕刪)

謝謝魏律師回覆!

再請問

直接到就近的法院投案不會再被帶回台南地檢署嗎?

投案之前有需要先打電話到法院詢問案號或其他事項嗎?

需要約時間還是隨時可以去投案?

會不會留下前科?

懇請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自動到案後,仍會移到發布通緝之法院或地檢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堯阿 104-02-04 23:38

我滿16男友滿20

因為我報警察說我家人吸毒

家人知道就把我帶去少年隊驗尿說男友有毒品前科懷疑我吸毒

四年前關出來現在也有正當工作

家人不然我跟他出去,如果我又跟他出去每天都有在回家,這樣能送感化嗎?男友會有什麼法律嗎?

我被關在家沒出去兩週了,正常時間沒辦法出門,就因為我報警要抓他們吸毒,但最後也沒抓成,就因為這樣說我難教不乖,因為他們知道不能把我自己鎖在家,所以早上要我姐姐跟我被反鎖在家裡到了晚上他們下班回來換他們陪我關家裡,這樣已經持續兩週了,現在又要送我進去感化,但我沒犯法這樣能送嗎?他們說我跟有犯罪前科的人有交往就可以是嗎?還是送不成呢?我沒犯法只是男友有前科而已,他們就一直想辦法要送我進去感化然後告我男朋友誘拐,請問這樣能成嗎?

誘拐和誘告的成嗎?還是有其他法律問題?

如果他不讓我出去我又出去呢?可是我有回家,那有什麼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