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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 102-10-14 15:23

請問: 我爸2年前裝潢生意失敗  有欠木材行料錢約40幾萬 另外還有會錢對方說欠他11萬總共50幾萬 
但事後有還2筆各15萬 共30萬之後陸續每月還5千~1萬 但是還對方錢時自己也沒有做紀錄

所以到底已還多少也不清楚了 
因為當時生意失敗時沒有寫借據欠條而且到底欠多少金額都是對方說多少就是多少
最後雙方在金額方面有糾紛 至今年由於我爸工作比較不穩定所以沒還錢  

對方請別人先打電話到家裡討錢  隔天我爸就約對方要討論債務還款問題
沒想太多就一個人去對方店裡談 結果一進店裡就把鐵門拉下 3-4人就把我爸拉住 有打人 但沒傷 身上的錢也被拿走
還強迫簽35萬的本票一張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對方什麼罪?  強制罪嗎? 
警察局的說如果對方罪名不成立對方可反告我們詐欺真是這樣嗎?  
發生當時只有我爸一人沒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 這樣告的成的機率高嗎? 
事後有想要跟對方電話錄音 但對方已不承認只有回答已叫別人處理就掛電話了...

提告了 現在也只能等法院判決嗎?  那 那張本票目前有算生效的嗎? 

 tks!

Yvonne 102-10-14 10:25

 

你好,我有個問題要提問

某甲因為中風且獨居,育有五名子女

其中甲之兒子A聘雇了一名外勞負責照護,A並監聽甲之所有電話通聯並錄音

且因家財問題,A對甲之另一名子女B提告

A並用此竊錄之錄音作為訴訟證據之ㄧ,

請問這樣A有違法嗎???

B可否對A提告????適用通訊監察法或是妨礙秘密通訊自由????

沈恆 (沈律師) 102-10-14 14:35

A偷錄他人電話交談內容恐已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有被錄到的受害者都可以對A提告。以上謹供您參考。

Yvonne 102-10-15 09:3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因為這個問題請教過一些律師

有些律師認為A因為要照顧父親生活起居,且有聘僱外勞,因為擔心父親生活安全,所以監聽父親電話是可以的,並無違法,可以這樣解釋嗎???

 

 

阿隆 102-10-13 22:31

你好

我的問題我不知道嚴不嚴重. 事情是發生在我前任公司.因為公司有為我們員工在加油站辦理簽帳

但我之後離開公司後.公司也叫我下個月月初去領薪水

之後離開公司 忘記說我已離開公司.又到該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事後.老闆打電話來罵我.說我離開公司又去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簽帳.其電話中威脅我說要叫人來找我麻煩

當天老闆打電話來威脅我沒多久.就又接到警局打來的電話 .說我老闆要告我說我詐欺.說這是刑事

要求我當天要到指定警局去.但因為我家裡有事沒辦法如期馬上過去.在電話中也跟老闆交談看可否從薪資中扣除.但老闆一直不答應說要告我到底.

到了領薪那天.我到該公司領薪.當面被老闆又罵又嗆.說他告我告定.並找了藉口扣我薪水.也扣除我加油的那些錢

本是8千多的薪水.被扣到剩3千多.還當面被老闆洗臉.

也因為老闆一直說要告我.我還一直求他不要告我.但老闆一直不肯放過我.我想請問一下

像我老闆電話中威脅我要叫人來找我麻煩我又沒有錄音.薪水方面被扣到剩3千多.該加油的錢也因此扣除了.

我也有証明我加油簽帳部份他有扣除 那他要告我告的成嗎

薪水方面被他扣到只剩3千又威脅我

那我如果真的被他告有機會反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8: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確實涉犯了詐欺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對方確實提出告訴,您可以提出扣款證明,告知檢察官已經賠償了。

3、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明,前老闆於電話中確實恐嚇您,您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小馬 102-10-12 19:32

朋友於公家機關擔任約聘人員, 在上班時間執行業務時, 在公開的場所被民眾(民間代辦機構的人員)辱罵三字經及毀謗篡改業務資料, 當時有錄音, 要求對方不要再辱罵, 但對方置之不理, 態度更加惡劣, 且對方自行強調這裡是"公共場所"又不是你家.

請問:1. 公然侮辱罪和毀謗罪是否成立? 2. 準備錄音檔及錄音檔譯文是否就可以提告, 不需要再找證人? 3. 若提告並附帶民事賠償, 要如何估算名譽受損的賠償金額?

感謝!

阿鴻 102-10-10 21:34

請問律師:

現在我的名下有一塊農地農地上有他人建物,當初這一筆土地在我爺爺的名下,但曾祖父說這塊土地還要分2分之1給我另一位 叔公,這一位叔公沒有分割過戶土地一直在我爺爺的名下,叔公過世後....叔公兒子將這2分之1土地賣給我爸,但名字還是爺爺的,爺爺將土地贈與給我爸的 弟媳即我的嬸嬸,我爸都沒有分割過到自已名下,嬸嬸知道有一半的土地是我爸的,嬸嬸叔叔要蓋農產品加工站因他們的面積不夠寬,要使用到我們的土地,而且建 物全部在我爸的土地上,我爸同意嬸嬸叔叔在土地上蓋農產品加工站,但前提是蓋好後要將土地分割移轉回來,加工站蓋好了後,嬸嬸把印鑑、印鑑證明、身份證影 本、土地權狀交給我爸做分割移轉,由我爸找代書直接叫代書過到我名下,代書是用買賣移轉,十年過去了爺爺過世了,爺爺過世後問題就來了,一開始嬸嬸叔叔多 次協調叫我爸買她的建物或者是她要買我的土地,但是我爸沒有賣賣土地的意思,叫我爸要買她的建物但她也不想賣建物,她把建物的價格開到很高我爸買不下手, 之後叔叔自已來協調,協調過程我爸向叔叔說要收土地租金等等的....這個之前他們都承認土地是我的,叔叔來協調過程我有錄到音。之後嬸嬸她們就翻臉了他們不想要租也不要買,向我爸說土地是爺爺贈與給她的,怎麼把她的土地分割移轉到我名下 ,她要向法院訴請移轉無效,說她完全不知道土地被買賣移轉掉,他說土地上有他的建物怎麼可能將土地賣掉,而且她看著買賣合約書說她沒有收到任何金錢。現在土地在我名下他不承認現在土地是我的,說土地是她的,前幾年嬸嬸有支付土地租金給我爸,我爸的存款簿上有嬸嬸支付的金額及名字但未寫到是土地租金,他又要向法院說沒有向我們寫任何的租約而且那個錢不是租金

一、證件都是由她們交給我爸的辦理土地分割過戶的,現在向法院說證件交是我爸保管,沒有叫我爸去做土地分割過戶,要告我偽造文書偷拿他們的資料去過戶的,偽造文書罪會成立嗎?

二、存款薄的金額可以當證據嗎?

三、叔叔協調的錄音過程都承認土地是我的,沒有說土地是他們的,可以當證據嗎?

明日香 102-10-10 11:31

我弟弟挪用公款目前不知去向~弟弟公司的人來到家裡 賴者不走 言語帶有威脅 但沒錄音
因為只有我一人在家 很害怕 一直叫我拿房契出來押~
男的說 我舅舅是開當鋪的你知道他會怎麼做嗎? 還說要是你弟被抓去關 在裡面會被打的很慘 讓我覺得是威脅 又怕
我就拿出房契 給他們 女的寫一份承諾書 還叫我照抄一份 逼我簽名 蓋章 還有我爸的印章 但是我爸完全不知情 沒有授權給我 做這件事這樣的承諾書 有效嗎? 而且沒律師在場 ~

第二天晚上12點多又來狂按門鈴 打電話 敲門 大喊的 不勘其擾~因為隔天要上班 就忍住
不理會~才沒報警朋友叫我現在就去報警備案 可是他們現在又沒過來 我怕警察不受理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我該怎麼辦 ?

可是我又去警察局報房契遺失~怕現在又去報警的話 警察會以為我在報假案 不敢報警~

隔天我爸有去辦新的地契 那他們手上那份是否無效~

沈恆 (沈律師) 102-10-10 11:45

弟弟的事家人不用負責,對方恐嚇部分應該報警處理。若不謹慎處理,謊報房契遺失可能犯了誣告罪;申請新的地契,則可能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以上謹供您參考。

心情 102-10-09 14:53
我老公是在旗津慶X造船廠做外包商的臨時工
這個月我老公上班8天,第8天下午因為被鐵管打傷頭縫了1針,雖然只有一針也是流很多血,屁股也摔傷一大片瘀青,那天我老公的師父陪同到醫院的,他有說老闆會叫你休息幾天,工數加減會補貼你薪水,還要我們申請收據給老闆申請保險理賠,可是因為我們有福保(低收入戶)資格,所以我們看診都不用支出費用,收據4張都是0元支出,昨天我老公拆線,下午請師父領薪水才發現少了一天的薪水,就算我老公下午受傷,老闆步算薪水,那至少也有半天吧!結果老闆只發了7天的薪水給我老公,少了半天的薪水
今天我老公就帶著收據進去要給老闆申請理賠,老闆說你這又沒付錢是要申請甚麼,但是我老公有低收入戶那是我們家中的資格,受傷是事實,那就算了,我老公好聲好氣的問老闆,這一次我做了八天,可是昨天薪水怎麼領七天?老闆居然罵起髒話來,說他算幾天就幾天,於是我老公就生氣了也罵他說:你說不能申請保險就算了,結果我受傷你又沒補天數給我,我怎樣也是在你的地方工作受傷又不是說我出去玩受傷的,那我工作8天你算我7天的薪水你也少給我,我也是有在記工作天的
老闆說沒啦我算多少薪水你就領多少薪水,還說你那小傷口而已,還對我老公飆髒話

所以我老公跟老闆吵了起來,告訴老闆我那一天的工錢算送你沒關係
旁邊有個老師傅看不下去也跟那個老闆罵了起來,東西整理完就告訴那個老闆說他也不幹了

我想問的是,這樣的老闆,有沒有甚麼可以投訴他的?
因為我老公沒勞保,所以也不知道算不算勞工,不知道該去哪投訴那位惡劣的老闆,請知道得好心人教教我,拜託您們了,謝謝!

又或者是可以像東森新聞台或三立新聞台投訴嗎? 但是我們又沒有影片沒有錄音,苦無證據... 另外雖然機會渺茫但我還是想問問,有沒有可能可以像那位老闆申請理賠?或是向公司申請理賠?  以不用上法院為主,因為我們家境已是很困難,或是直接去他們公司投訴他之類的做法?  又或是我老公這次只能鼻子摸摸就算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9 15:4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 、有關職業災害部分:

(1)職業災害事故發生當日可請領薪資

(2)公司必須賠償勞工因職災所受損害。

(3)倘若符合勞保職災給付的話,就算沒有投保,也可以要求公司給付,依法投保可請領的部份。(如倘若投保可以取得職災給付100萬元,公司未保勞保,則由公司給付)

2、建議您,直接向勞工局檢舉(拒您所述,該公司至少違反投保義務、薪資給付義務等),勞工局會派人介入調查,並協助雙方和解。另外,亦建議詢問勞工保險局是否可以符合勞工保險給付請領標準。

3、證據的部份,只要可以提供確實在該公司上班的證據都可以作為佐證,如薪資條、打卡單、工作職務的相關資料,且當天爭吵時的老師傅亦可傳喚出庭作證。

4、報知媒體的部份,建議至少等到您向勞工局檢舉後,並且派人去稽查的時候在請媒體協助。


Chen 102-10-08 17:56

公司損失約10萬的貨

經理:在錄影機裡看見4人進出倉庫(其中1人是我哥)

經理單方面先找我哥約談,我哥坦承拿3盒月餅,經理要他說出實情

我哥的回答是:倉庫出入四人,"有可能"由四個拿走10幾萬的貨,且"有可能"由司機帶頭

竊盜事件與和經理自白書並離職和解,放棄所有的中秋禮金及遣散費(經理不願意雙方印自白書,只有經理單方有)(9月27日完成和解)

幾天後,另外3人依依離職

(10月5日雙方到警察局)

司機報案!!到警察局之後了解

司機說:經理說是我哥哥講的,由司機帶頭,因此司機要求賠償20萬(中秋禮金的錢到過年全部賠償)

警察對司機談論有說到:你沒有拿,你可以跟經理說你沒拿爭取,你為何要離職

司機沒有回答

在我哥的爸媽的求情下改成10萬,父親剩至下跪,後來警察局說要開會,要所有人自己去調解委員說,在求情之下司機說要回去問家屬(10月5日發生)

(10月7號)事實發生但無證據

第2位約我哥出去談判,直說要錢要朋友,並有意圖事情如果沒弄好有意惡意共同好有散播竊盜事件,還是要花錢了事,出口 5 10 15 20 ,不要芭樂價,並要我哥自行開價

我哥開口5萬8萬都拒絕

雙方達成協益10萬時

這第2位才說:

「我是自行離職,認為名譽受損,因沒面子繼續留下,與經理達成協議並在隔日領取遣散費」

後告知第3位不好對付要幫忙說情

(10月7號續約)事實發生但有證據<錄音>

見面開口就是與上面共識一起的價格

協調完後就開始述說第2位與第3位的心聲

都與經理之間有些糾紛

並告知隔天聯絡司機因為他是開頭說要告的人,10點前聯絡

(10月8日)

第2與3位告知如果是10萬他將不滿意

因此已聯絡晚上全部的人約談

約談結束對方獅子開口要求都要15萬 

談判不好因此破裂

個人有想到的部份是:

1.司機在警察局說經理這樣說:哥哥指控由司機帶頭拿貨9盒,但我哥說的是10幾萬的貨完全不合??

2.經理說:倉庫出入四人,"有可能"由四人拿走10幾萬的貨,我哥說,:有可能司機帶頭,不可能自己一人拿取10萬的貨??(經理有勸告這是毀謗,但隔天所有人都知道,我哥有像經理說他們沒有)

3.第2位說-已自行離職,認為名譽受損,因沒面子繼續留下,與經理達成協議並領取遣散費???

4.大家達成共識都是經理有問題,都是與經理相處不來(有錄音)

5.竊盜事件與和經理自白書(經理不願意你我雙分自白書)並離職和解(9/29完成和解)為何還有後續??

6.經理一個一個遣散員工並未四人找來一起說,這部份出了不小問題

7.第2位與第3位談論經理是否挖洞讓我哥跳下去???(有錄音)

8.你沒有拿,你可以跟經理說你沒拿,爭取你為何要離職這點,警察也說的沒錯,為何全部算在一起??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9 08:5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誹謗罪,是指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事情,就您所述的狀況,您兄長確實有誹謗的問題。

2、然,誹謗罪是有例外規定的,其中有一款,倘若是為了保護合法的利益,做善意的言論的話,不會成立誹謗罪,因此倘若您兄長因為公司要追究竊盜事件,如實說明的話,應可認為符合例外的規定。

3、因此若以您所述的狀況,您兄長並無與對方和解之必要,然若考量其他因素希望與對方達成和解的話,建議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以避免遭欺瞞。


Chen 102-10-09 12: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誹謗 ... (恕刪)

但如今在談判之中(10/8號談判破裂)

其中1人仿悔,2個人說要告(15萬才和解)如果沒有的話,並說要由經理出面作證

但我哥與經理和解條件為

離職並放棄所有獎金,包含寫自白書,並且只有經理單方面有

這是否達到你說的保護合法的利益,做善意的言論,不會成立誹謗罪嗎??

另外經裡也有說這沒有證據不能隨便亂說,但今天卻由經理把這些人依依弄到離職,並給他們遣散費

另一個人則是因為自己覺得沒面子自行離職,但也拿遣散費

自白書也只有經理有,雖達成雙方的條件,他是否會再拿自白書告偷竊嗎?或惡意毀損自白書,當做沒有此事,並且還要加上他們3個告的毀謗,並出面做證??

經理自己也有說,沒證劇不能亂說,但確由他說出,並傳出去給公司的人都知道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兄長之自白書,可能成為左右相關認定之關鍵證據,是否可詳入內容?

2、本文仍然建議,倘若無法於具有公證客觀之地方和解,則不妨由對方去告,避免遭到欺騙。(因為誹謗罪是告訴乃論,何時和解都可以)

3、本文另外建議您,由您兄長直接詢問,並且最好能夠直接面談,否則可能會有傳達上的錯誤。

Chen 102-12-11 18:00

事發過了兩個月(12/05)受到另外一家警察局的通知

去警察局了解說明(12/11)

對方原本是三人如今剩兩個人出面要提告

當時臉書因為我哥承認偷竊之事並在如今對方都列印給警察局

因對方去找勞工局告知公司遣散

公司經理指證哥哥說他們三個有偷並簽名

因為對他們三人有疑問因此以遣散方式將他們遣散

對於自白書方面,當初只有公司有,像這樣的自白書是否有辦法向公司要到

因為自白書並非雙方所有,經理也說已送香港並不給自白

如今成為不利我們變成什麼都沒有,竊盜還事實成立

對方卻有經理的簽名和經理的指證及與我方與司機承認竊盜聊天內容

如今經理說的放棄一切不追究寫自白書,還可以再告嗎?

警局說竊盜事件由警方知道就是公訴罪了,也不知道是否是如此

Chen 102-12-11 18: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事發過了兩個月(12/05)受到另外一家警察局的通知

去警察局了解說明(12/11)

對方原本是三人如今剩兩個人出面要提告

當時臉書因為我哥承認偷竊之事並在如今對方都列印給警察局

因對方去找勞工局告知公司遣散

公司經理指證哥哥說他們三個有偷並簽名

因為對他們三人有疑問因此以遣散方式將他們遣散

對於自白書方面,當初只有公司有,像這樣的自白書是否有辦法向公司要到

因為自白書並非雙方所有,經理也說已送香港並不給自白

如今成為不利我們變成什麼都沒有,竊盜還事實成立

對方卻有經理的簽名和經理的指證及與我方與司機承認竊盜聊天內容

如今經理說的放棄一切不追究寫自白書,還可以再告嗎?

警局說竊盜事件由警方知道就是公訴罪了,也不知道是否如此

味全 102-10-07 20:38

如題

我父親之前家暴過我和我妹妹,我們也有申請"家暴令"+當時的"錄音檔"。

如今5年以過,我和妹妹沒跟他生活,也沒拿到他任何"贍養費"。

如今他出意外,叔叔要告我棄養><

ps:學費也是就學貸款,由我自己還。

 

所以,想問各位律師這樣我還需要扶養嗎?

如果被告我該如何自保。

 

再來是之前立法院有通過"刑法第294條之1及第295條"

可以不用扶養父親,該如何申請,請各位律師教教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7 21:02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遺棄的部分是有刑事責任的,且由您所述的情形,可能可以符合不處罰的規定。(因為就家暴經過並未詳細描述)

2、有關扶養的部分,父親依法可以請求子女扶養,因為家暴問題,亦可請求法院減免。(同樣的,也必須看當時家暴的經過才能精確)

3、沒有所謂的事先申請免責,只有被動遭起訴的時候,才能主張免責,因為法律仍然希望子女能夠盡人倫,因此仍然建議您,倘若能放下,還是略盡子女之義務,畢竟父親只有一個。(純屬建議,勿怪)

味全 102-10-07 22:4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家暴方面: 喝酒打我母親,大喊殺我外婆全家,並且在小時後說要叫人打我+賣我妹妹

他也在當時構成妨礙自由也成立,感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家暴狀況,應可認為情結重大,又倘若因為家暴案件遭判刑超過6個月,則一定可以符合不罰之規定。

大笨蛋 102-10-07 19:24
律師您好: 不服催討判決,被告無法提出任何證明,且我已提供被告承認欠款之錄音檔案,為何法院還會判駁回呢? 未曾參與出庭全程交由律師處理,只能上訴嗎?沒有其他的辦法了嗎?
如果已經判決 有通常救濟程序的話 你還是先行上訴
Sasa 102-10-05 11:20

 

老實說,我很難啟齒這樣的事,但是又不知道該怎麼去處理這樣的事 從事情到現在也差不多快一個月了..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發生時間 我在離職後接到一位現職的同事打電話辱罵簡訊威脅我說不要讓她看到我
事由 她是我初戀男友的前女朋友 (我知道這扯太遠了,年代已久,因為已經是四、五年前發生的事,既不可考又已過時效) 但是我真的受不了到現在她還一直追究於我和我初戀男友對她做的傷害有多深..甚至當時未曾與她見過面..在FB上就開始說不要讓她看到我的話,這發生在2011年時,我有拍照存檔 我是在2月底前任職的,在我任職期間未與她搭過班,因為她離職了,而在我離職前2個禮拜她又回來做了。在我離職後,她聽到一些不是從我口中直接說出去的話,跟別的同事要了我的電話,就開始傳簡訊還是打電話說一些傷害人的字眼..
●這是她傳的第一封信息 ---------------------- 訊息 0183 ---------------------- 聯絡人:  <+886*********> 日期: 2013/9/11 上午 12:34 說要重新過生活不想再任何有關xxx一切的人是妳、結果跟XX那麼多人說我們三個人之間的關係也是妳。我不知道妳是什麼心態,本來不想計較過去事、但妳這麼做根本是在提醒我當初的傷害跟憤怒!妳從現在開始不要出現XX或是我的視線範圍,我的風度到此為止。
●這一封簡訊我回了,我願意出面對質的話。但手機的寄件備份簡訊已被我刪除了。 ●而後過沒多久,她回傳以下這封信息 ---------------------- 訊息 0184 ---------------------- 聯絡人:  <+886*********> 日期: 2013/9/11 上午 02:32 妳沒跟任何人說是不是,我知道的已經起碼三個人了!對質是妳自己該去找人對。我要說的已經說完了
●之後我就不想理她,由她去..但是放任的下場就是電話辱罵電話完了之後,其實我哭了很久傳了這封很長的簡訊給她,想就此打住  ---------------------- 訊息 0001 ---------------------- 聯絡人:  <+886*********>
我長這麼大,除了我媽以外從來沒有人能有權力跟我罵些有的沒的,我一直都是好聲好氣的說,我已經是離職員工了,不因任何關係而提出辭呈,就因為我膩了累了想換個環境而已。我對妳完全沒有任何惡意,甚至希望可以化解心結。起初三月時我是真的這樣以為、這樣認定的。我很抱歉,話傳話的結果是不堪的,我有說過的話我會負責,但是我沒有說過的話就不要亂扣帽子。既然事已成定局,到如今也已無法破冰。我很抱歉在妳回店裡的這段日子讓妳受委曲又喚起那段回憶,不要再說哪天再遇到我要對我不利甚至傷害的話,我是個孤兒經不起這樣的言語刺激,才會說出要妳自重的話,才會說我不是沒有後台這句話。將心比心換成妳是我,聽到都是些咄咄逼人的話會如何?我對得起我的良心,也明白妳的心情 。同事 上班久了難免會聊些往事跟近來的事,這妳也懂的,有時是心情的抒發,有時是一時的感慨。如果我是不甘心、是有意要中傷妳,那我想現在的妳會聽到的看到的就不止如此而已…
●之後,在15號下午應該是睡飽了,她又傳來這封簡訊 ---------------------- 訊息 0187 ---------------------- 聯絡人:  <+886*********> 日期: 2013/9/15 下午 01:19
不要讓我看到妳!這樣簡單幾個字,別說不知道意思。如果妳沒有跟任何人提起這件事情、也許我還不會這麼氣,但現在.. 從今開始不要出現我的視線範圍。
●我回傳 ---------------------- 訊息 0002 ---------------------- 聯絡人:  <+886*********> 請問是什麼意思?
●她回 ---------------------- 訊息 0188 ---------------------- 聯絡人:  <+886*********> 日期: 2013/9/15 下午 04:59 各自過自己的生活。
●回傳這封簡訊時..我真的忍無可忍了.. ---------------------- 訊息 0003 ---------------------- 聯絡人:  <+886*********> 既然這樣,遇到就當不認識就好,妳一直強調不要被妳看到是什麼意思? (...) 後續.....就沒有下文了 很抱歉這是一篇冗長的文 想請教律師的是..該用何種罪證去進行提告 錄音檔內容的部分是否能購成罪證... 例如 錄音一開頭就三字經(X你XXX,死XX之類的)..中段時又報我之前租賃的住所的路名不知道給誰聽.. 因為簡訊的來往內容是我複製貼上的,怕會有疑慮,所以有備份圖片是直接用拍照的方式呈現文字內容...能夠加以陳述事實 而FB留言的圖,是表示...我在上一份工作之前三、四年未曾和她有過接觸...甚至有見面或是有電話交談過,當然會讓我拍照是因為兩年前在FB上同樣說出不要讓她看到我...的話 老實說..遇到這樣的事..我除了無助以外..真的不知道怎麼去解決問題 人家都說去報案啊...可是報案跟提告真的有這麼容易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5 14:3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提告證物部分:簡訊畫面、e-mail、談話錄音只要能夠證明是自己與對方的對話,且是為了自保,均可作為證據

2、從您提供的簡訊內容,僅要求您不要出現在他的面前,恐難構成恐嚇罪,除非有其他事件可以輔助判斷,如他是有背景的人、他曾有部分相關前科等。

3、本案,倘若您真的感到受到威脅,本人亦建議您先報警處理,因為赫然提告,倘若罪證過於薄弱,恐遭對方提告誣告罪。或是委由律師處理較為妥適。

4、有關侮辱罪部分,倘若對方私下以電話辱罵你,實際上比較難成罪的,因為刑法明文規定,侮辱罪必須以公然為之。

5、最後,人與人之間難免有糾紛,有糾紛就應該去處理,並無須感到羞愧,建議您勇於處理,讓事情更加圓滿。

smarta 102-10-04 19:45

當初說投資本金660000可每個月獲利30000~50000,最差至少也有1兩萬,結果實際領回的金額未達預期,想與公司解約,對方要求50%的違約金,我該怎麼辦?有買賣契約,也有證據可以指出當初她們所推銷的錄音

沈恆 (沈律師) 102-10-05 06:56

您好!要看雙方所簽契約及口頭如何約定,什麼情況可以解約?若有可以合法解約的事由,就不會有違約金的問題。以上謹供您參考。

Alice 102-10-03 16:48

我男友與前女友在他們交往期間有金錢往來,前女友跟我男友借了10-20萬不等的金錢,口頭上承諾會還,也拿男友的信用卡刷並自己簽名。

現他們分手,女方不願還錢,礙於借錢無證據,因此想以盜刷名義提告,想請問:

1.不管過多久都是可以提告的嗎?

2.交往期間女方拿卡刷並自行簽名,當時是承諾會還,現因沒還,男友還可以告盜刷嗎?若告了,該怎做比較有勝算?

3.可以調電話錄音嗎?

4.其實很想要她還全部的錢,除了借據之外,可以有其他方式搜證嗎?

benmichael0319 102-10-02 21:25

您好:我在8月時離職公司沒有給我當月的薪水,所以我去調解委員會調解,然後我在10月2號時收到前公司寄給我一封存證信函,說我業務侵占,信裡的內容大概是說,因為我是跑台南的業務,公司在高雄,然後我因為把貨款交給我當時的主管,而當時的主管與前任雇主之後有爆發一些金錢上的糾紛,我主管跟雇主目前也有法律上的問題尚未解決,而現在我因為沒取得我8月應有的薪酬才調解,公司卻要把這條帳算到我頭上,那我手上有一段錄音檔是我和公司裡的會計小姐的一段錄音檔,她的意思好像是說當時我要是我沒有去調解委員會的話我老闆也不會生氣用出這種手段,裡面也有提到她們知道我是把貨款交給當時的主管,我當時的主管也承認他有拿這筆貨款,但我當時完全不知情,也因為他是我主管我才把款項交給他,當時也沒有簽什麼移交單據,前任雇主現在就要以這個理由說我侵占那筆錢,但是我完全沒有,那這樣的話我對於這張存證信函該如何回覆?如果前雇主真的提告了我有勝算嗎?這樣會不會在人生中留下紀錄?

要寄發存證信函前建議您務必與律師先行釐清相關事實及法律問題,否則存證信函寫得不好反而自陷泥淖。另外本件依您所述,公司亦明確知悉該款項已交予權責主管,則或可朝向您有無為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的主觀犯意、有無構成侵占款項等要件來做思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oan 102-09-30 12:07

您好﹕我先生跟也是有家庭的女人發生了長達六年的婚外情~

前幾天對方的老公來找我..要找我先生 ..但找不到人就去砸我停在外面的公司車..

當下有報警處理、因我有開店面跟開公司,公司的負責人都是我,公司車也是我的名字

當下警員叫我們私下合解.對方知道車子是我的也說他會負責任

但沒有開三聯單 只有寫在他們的工作記錄裡。

請問這樣我還可以提出告訴嗎?

因為他隔天又在次的來店裡恐嚇我要讓我老公死跟要綁走我家小孩跟讓我公司跟店面開不下去,這些我都有錄影錄音起來

這樣我可以去告他恐嚇嗎?連同他毀損我公司車的部份一起提告

我手上有我老公跟那女生在旅館拍的親密照片,但我沒有很直接的証據他們通姦

這樣是否只能告他防礙家庭,但如果我先生願意出來承認他們二個有姦情

我是否就可以提告通姦罪..

這樣是走刑事了嗎?走刑事我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嗎?

我這樣告下去是不是連我先生都會一起告下去

還是我可以撤出我先生的部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通姦恐嚇罪,通姦您可以撤回您先生那個部分,但對方也可能會告您先生,至於民事損害賠償,並非一定要等到刑事起訴才能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通姦罪告訴期間是六個月,若超過期限提出告訴,檢察官依法則只能逕行以不起訴處分,換言之,逾告訴期間提告會遭到程序駁回。另外本案您恐怕得審酌您的先生事實上也是身陷於被刑事訴追之風險當中,若您對該名女子提告,恐怕對方的先生也會發動刑事告訴。

joan 102-09-30 11:54

您好﹕我先生跟也是有家庭的女人發生了長達六年的婚外情~

前幾天對方的老公來找我..要找我先生 ..但找不到人就去砸我停在外面的公司車..

當下有報警處理、因我有開店面跟開公司,公司的負責人都是我,公司車也是我的名字

當下警員叫我們私下合解.對方知道車子是我的也說他會負責任

但沒有開三聯單 只有寫在他們的工作記錄裡。

請問這樣我還可以提出告訴嗎?

因為他隔天又在次的來店裡恐嚇我要讓我老公死跟要綁走我家小孩跟讓我公司跟店面開不下去,這些我都有錄影錄音起來

這樣我可以去告他恐嚇嗎?連同他毀損我公司車的部份一起提告

我手上有我老公跟那女生在旅館拍的親密照片,但我沒有很直接的証據他們通姦

這樣是否只能告他防礙家庭,但如果我先生願意出來承認他們二個有姦情

我是否就可以提告通姦罪..

這樣是走刑事了嗎?走刑事我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嗎?

我這樣告下去是不是連我先生都會一起告下去

還是我可以撤出我先生的部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提告通姦恐嚇罪,通姦您可以撤回您先生那個部分,但對方也可能會告您先生,至於民事損害賠償,並非一定要等到刑事起訴才能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維尼 102-09-29 11:15

你好。。我想要請問一下關於公然侮辱罪以及告訴的問題。。 首先先告訴你事發經過原委。。 本人從事的公司是釣蝦場大夜班櫃檯。。當事人是我在公司的幹部。。 但是公司的幹部採取輪班制。。 一個月早班(中午12點-晚上10點)。。 一個月晚班(晚上10點-隔天早上8點)。。 起因是當事人向我詢問上班時某事為什麼沒有做or為什麼這麼做。。 只要我回應他。。他就會大聲吼我。。 為什麼找理由。。我是白痴嗎?!我是在"靠北(台語)"嗎? 當下我被罵我都沒有回應。。任由他罵。。 有時候他是大聲吼我。。曾經有吼到在釣蝦的客人也有聽見。。 有時候他罵的時候。。也是有其他同事在場。。可是音量可能就沒有大聲到讓客人也聽見。。
那我想請問幾點: 1.公司釣蝦場是否屬於公共場合?是否有達成公然侮辱的要件? 2.他是在詢問我關於"公司公事"。。我回答他。。不論滿不滿意。。 他這樣罵是否有達成公然侮辱的要件? 3.那如果他"不是在詢問我公事"。。而是我幫同事買東西。。把同事給我的$放在公司桌墊下忘記拿走。。 臨走之前(我已在公司外停車場)他把我叫進來罵。。當時還有交接班的公司同事。。當然也有客人。。 可是不確定音量是否大到客人有聽到。。是否有達成公然侮辱的要件? 3.看到貴網站公然侮辱相關新聞http://www.law110.com.tw/topic/04/b09.html 罵人"哭夭"不算公然侮辱。。那請問罵【你是在"靠北(台)"嗎?】算公然傷辱嗎? 那請問罵【不然你是在"靠(台)"嗎】算公然侮辱嗎? 4.看到貴網站公然侮辱解析http://www.law110.com.tw/topic/04/a07.html 4-1刑法第309條提供的提告方法3種請問有什麼差別嗎? 需要準備的證據&證人&訴狀等等有什麼差別嗎? 4-4需要證人證明情狀公然。。這是一定必備的要件嗎? 錄音也可以當作正面、可成立的呈堂證供嗎? 如果我只有錄音。。而沒有證人願意出面幫我作證。。 是否就無法提告?還是提告可能就不見得成立? 還是提告可能就無法成功? 還是可以有什麼方法可以證人不用直接出面作證也可以當證人的方法嗎? 因為可能也許要證人不想淌渾水、不願意直接出面作證= = 4-6按鈴申告只須證據。。不需要訴狀。。是指錄音等相關證據嗎? 還是包含證人也算是證據? 5.目前為止對於他的謾罵我都沒有回應。。 那如果我覺得我已經無法忍受。。因此而回應他的謾罵。。 是否還可以對他提告公然侮辱?是否要看我對他的回應來判斷? 當他罵我【你是在"靠北(台)"嗎?】。。 如果我回他【我家的人都好好的不用。。你留著自己用】 沒有跟他一樣謾罵相關語句。。那這樣回應他可以嗎? 這樣我是否也會因此也可以被反告? 這樣是否還可以對他提告公然侮辱? 6.公然侮辱刑事告訴乃論。。必須提告才可以成立。。 那請問民事部份我也可以提告嗎? 民事部份也是屬於告訴乃論嗎? 刑事&民事可以同時提告嗎? 請問刑事&民事有什麼差別? 7.因為當事人是公司幹部。。我是被他管理的員工。。 而且當事人在公司算是老闆相當看重的人。。 請問如果我真的要對他提起告訴的話。。 是否有什麼措拖or我可以申請什麼來保護我的人身安全&工作?! 如果沒有的話。。是否會建議我不要提告? 8.我的戶籍地&居住地&工作地都不在同地區。。 請問如果我提告是要洽詢戶籍地or居住地or工作地比較好? 工作地轄區員警因為認識老闆。。也認識當事人。。 擔心可能會因此而有所偏頗。。所以才有此提問。。
不好意思提問相當多且繁雜。。但是這是我相關提問。。 希望可以當作我是否提告的建議才如此麻煩您。。 請您見諒!!

炯廷 102-09-28 15:56

事情的一開始是由於我父母居住的公寓已三十多年,有漏水的情況頂樓需要維修,但是同樓層的鄰居把他家的東西堆置在頂樓,無法進防漏水工程,有多次私下溝通無效,便直接找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在調解委員會中對方在大陸工作由他太太代表出席,最後調解成功讓鄰居把東西搬走。但是到了今天突然接到家人的電話,說鄰居的先生工作回來了對我爸爸說"要給你死",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除了購買錄音筆錄證據和跟警察報案外,還有如何做才能保障家人安全。

瑞國 102-09-28 02:05
律師大人您好請問: 1.另一半疑似外遇可以訴請離婚嗎?有錄音證明她與人單獨外出在車上像男女朋友,開車遊玩。 其中有錄到她們談話中曾偷竊安全帽。 兩人見面時在車上說: 男:妳說的阿、可以當面說為什麼要用LINE做愛。 女:哦。 開車時摸來摸去碰觸身體,例如: 女:ㄟ、幹麻玩我肥肉你自已不是也有ㄣ~~~。 男:你很奇怪餒、我玩也不行、摸不行、厚都不行。 女:那我可以哦、你覺得如何。 另一段: 女:幹麻啦,好久沒摸到它了。 男:真的嗎? 女:對阿。 男:我也好久沒摸到它了。 女:那有你剛剛摸好幾下。 男:我有摸到頭頭嗎? 女:嗯哦。 男:我有沒有好久沒摸到了。 女:嗯、開車啦。 男:你剛剛有摸到我沒有摸到。 女:嗯(笑),太過份了你怎麼可以這樣,借人家摸一下會怎樣阿。 男:好。 女:會、會怎樣。 男:怎麼樣:。 女:你要開車麻、厚你這樣很危險餒,你的電話啦。 另外半夜女還在男家中待約兩小時才離開,(女:在車上有談到要和男回家)。 2.發現他疑似外遇後,因我找不到金飾問她,她才告訴我已賣掉,錢也花光了,結婚金飾是兩人共同放在家 中盒子內(有購買單收據),另有一條是婚前個人所有(無購買單收據),全部被老婆偷偷變賣(變賣時未跟我 說)能告他侵佔嗎? 3.因每月現金委託他父母至銀行繳交房屋貸款,所以我的房貸存薄放在他父母那邊,目前已請他們歸還四 次,他們都不歸還,能告其侵佔嗎?(我已至銀行補辦存褶)。 4.我的存薄平時都歸由他管理其中我發現三月份有18萬他也無法交待去向。 5.我兩都有正當職業她每月2萬8千多,我約3萬8千多(基層公職人員),能就以上請求孩子的監護權歸我嗎? 6.如爭取的到孩子監護權我能為孩子爭取什麼利益呢? 7.懇請葉大律師幫幫忙,完整告訴我如何爭取得到孩子監護權,孩子目前兩歲多現由我家長代為照顧, 孩子是我的全部。 懇請葉大律師幫幫忙!
您好~由於此版系統出了問題,導致無法回答您的問題,麻煩寄信到我的mail,我在答覆您!!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建議1.您將存摺放在她父母哪裡,他們遲不歸還,您又去補發了個存摺了,理論上銀行當時應該會問您補發的原因,您的原因說明後又補發了個新的給您,舊的該當就沒有任何功用了,重點是他對裡面的金額無法使用了,那何來侵占? 2.至於您跟太太之間,關於金錢的問題,要看您們有無任何的約定,如果都沒有則需進一步去看具體情況而定。3.對於裁判離婚的部分,該對話內容無法明確認定她有與他人合意性交,只剩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這項得以主張,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先與律師約面談,這樣才能明確知悉是否有存在裁判離婚之事由存在,以護您的權益4.如果裁判離婚獲准,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您是可以要求太太負一半(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細項部分),至於監護權想要歸您則必須提出證據讓法官認為小孩子歸您對未成年子女而言是最好的。最後,由於這樣子的案件涉及實際事實面太多了,真心建議您可以先跟律師約面談,以能真正了解您的案情,也才能提供最妥適的法律意見。

西打 102-09-25 18:46

媽媽發現爸爸外遇,媽媽為了收集證據放了錄音筆在爸爸車上,錄到爸爸跟那個女人的談話內容,有幫那個女人買車、還有在車上做愛的聲音以及買了一棟房子(可能是方便金屋可以藏嬌),最近因為幫朋友爸爸買了一塊地,爸爸本來只想登記他的名字,但後來因為認識的阿伯勸說才登記爸爸和媽媽的名字,媽媽怕萬一離婚就甚麼都沒有了,但媽媽還是爸爸能夠回頭,我想請問:

1.如果爸爸簽下不准再和那個女人有任何聯繫的相關協議書,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

2.萬一離婚財產將會如何分配? 這塊同時登記爸爸和媽媽名字的土地,媽媽有權力擁有這個土地嗎?

3.這些錄音檔能當作控告的證據嗎?

4.媽媽因為是全職的家庭主婦,媽媽在法律上能保有小孩監護權嗎?

神手 102-09-25 12:28

我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檢察官先讓雙方和解~

我用錄音筆拍攝及錄音和拍照和解內容~這算違法嗎??

我的動機和理由是~對方一直沒有誠意~態度惡劣~無悔意~

有拍到他的臉~和一些不屑,和不耐煩~還有講到我受傷需開刀還在笑的樣子~

我是想在開庭時公佈這些畫面~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違法~

我們是在調解委員會和解的~拜託律師~感激不盡~

補充舉例:會不會侵犯肖像權、洩露秘密之類~

若拍攝或錄音之內容一方屬於自己,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應屬不罰行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9條第3款參照)。

但仍應注意到對方之陳述是在調解程序中所為,日後若有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該陳訴依民事訴訟法第422條之規定,法官不會採為判決之基礎。

所以若真的要錄音錄影,應在調解程序以外的場合。

小馬 102-09-25 12:14
原告之前對人提告傷害, 開過2次偵察庭, 有提出錄音為證, 檢察官也起訴被告. 9月初, 開庭的前一二天才接到開庭通知信, 且因為工作關係無法向公司請假, 也不知道要先向法庭請假. 開庭當天接到書記官來電詢問未到的原因, 及通知 9/23 開庭.
9/23就有先向法院請假, 但法院告知 9/30開庭一定要到.

請問:
1. 如果又請假未到, 會如何? 是被告會無罪嗎? 原告是否可能之後反被告 "誣告"? 或是法院還會再安排開庭時間或強制要求到庭? 2. 如果委任律師出庭, 原告是否可以不出庭? 3. 9月初, 是法官開庭. 9/23 和9/30 好像都是檢察官開庭, 誰開庭有不同嗎? 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您自己的法律地位為何?原告或被告或告訴人?以及目前案件是繫屬於地檢署或法院?要先釐清才能給您正確的回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仙女 102-09-23 19:05

您好~

我是大樓管委會成員之一,遇到的狀況概述如下:

AB住戶為同校同系之學生,A住戶(學長)在學校交友廣闊,除本社區外亦曾有過聚會造成其他區住戶噪音困擾的案例;而B住戶(學弟)在學校係噪鬱症登記有案....

1.A住戶係今年六月份新搬來的承租戶,曾於搬入初期舉辦入厝party,有造成鄰居困擾,其樓下住戶B有向保全人員反應,保全人員詢問是否報警時B住戶說不用,而保全人員也有上樓查看概況。

2.B住戶三個月來不時向樓下反應樓上噪音,甚至投訴樓上係惡意干擾行為。管理公司曾為保全人員引薦二戶住戶認識而炒掉該保全人員,在引薦時B住戶就動手要打A租戶,管委會為此召開一次協調會並於每月管會委例會中都有討論應對之策,決議若再有投訴噪音,將直接報警;而管委會為處理該狀況撫平情緒,管委會電話費也爆增一倍之多。

3.然B住戶向學校反應A住戶恐嚇將令其無法畢業,要求學校教官協助輔導,並曾因B父找不到兒子而向學校反應係A住戶綁架之。

4.B住戶又於九月初曾因欲毆打A租戶,管委會協助報警處理之。員警判斷噪音係屬房子結構問題並非樓上造成(的確數次投訴時A租戶已熄燈睡覺或不在),然B住戶仍然不滿,直嚷著要管委會和管理公司負責。

5.經管委會了解,B住戶樓上多數樓層住戶都反應有可能是自己造成之桌椅聲響,而B住戶夜間就寢時已是戴耳機入睡,對於些微不持續性聲響的反應高出常人,同時也無法提供任何噪音錄音佐證,甚至會看著大樓公共頻道看到樓上租戶回大樓了,一直觀察著注意直到該租戶關門後即反應A租戶關門聲過大且確認是A租戶發出之聲音。

6.管委會對於B住戶之投訴不勝其擾,眾委員幾經協調後都為其垢病,對於B住戶要求之條件:6-1.替換掉早班或晚班保全人員6-2.要求管委會禁止A住戶繼續承租(合約到期日:102.12.31)

請問,管委會該如何處理此住戶糾紛?
是否有任何法律程序可供我們參考?或是我們該如何協助該住戶糾紛呢?
亦或是...在這過程裡管委會需負擔何責任?或是有何失職之處呢?

 

Ivy 102-09-23 15:47

一、詐欺被告若領有精障手冊,可否於此案結束後,再免費請法扶律師控告他人?
二、辯論偵查中,詐欺被告聘任的律師檢察官說要回去寫「訴狀」的意思是?
三、若告訴人在第二次辯論偵查後,有另外想要請檢察官調查證據的需求,要怎麼申請?
四、連接第三點,是否在申請的過程中,能要求精神賠償?是依據哪方面來計算金額?
五、若詐欺案在辯論偵查的過程中,雙方各執一詞,大致上的語意就是「都是別人的錯」,那到底最多會開到幾庭?
六、告訴人另聘任律師當辯護人並勝訴,律師費是否可由被告負擔?

七、我該怎麼自保?要自費拿真查辯論庭的光碟&錄音檔嗎?

神手 102-09-21 22:28
車禍和解偷拍內容算犯罪嗎?? 我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檢察官先讓雙方和解~ 我用錄音筆拍攝及錄音和拍照和解內容~這算違法嗎?? 我的動機和理由是~對方一直沒有誠意~態度惡劣~無悔意~ 有拍到他的臉~和一些不屑,和不耐煩~還有講到我受傷需開刀還在笑的樣子~ 我是想在開庭時公佈這些畫面~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違法~ 我們是在調解委員會和解的~拜託懂法律的人幫幫我~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法官表示對方態度不佳不願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神手 102-09-21 22:16

我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檢察官先讓雙方和解~

我用錄音筆拍攝及錄音和拍照和解內容~這算違法嗎??

我的動機和理由是~對方一直沒有誠意~態度惡劣~無悔意~

有拍到他的臉~和一些不屑,和不耐煩~還有講到我受傷需開刀還在笑的樣子~

我是想在開庭時公佈這些畫面~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違法~

我們是在調解委員會和解的~拜託懂法律的人幫幫我~感激不盡~

大白熊 102-09-18 09:56

如題;今年8/16委託車行賣車,並換新車,之後車行無法牽新車也不願將以賣車款給我
而總是以明天在給的理由一天拖一天,之後去監理站查詢也確認車子有過戶
因為是自己的親戚所以當初託他賣車並無收據,而是事後以錄音的方式
有錄到他有幫我賣多少並要給我多少,而我在事後看到報紙他車行有上報
他也是跟別人收款項後都沒牽車給別人,對方有說要提告,那我該如何保護我的權益?
真的沒辦法的話我也想提告,這樣他算累犯,在刑事方面不知道能否提告?
以及民法我該告何項?題告後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並且可以拿回費用?

本件基本上應屬債務不履行之民事糾葛,但不能排除對方以此手法詐騙之可能,故應可對之提起詐欺罪之刑事告訴,雖然調查之結果可能會認定不成立詐欺罪,但提出刑事告訴應可促使對方出面來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莊先生 102-09-18 09:50

請問各大律師們:

本人於7月份時購買嘉義縣一處預售屋,從開始建至建好都有照片及狀況記錄,比較嚴重的是3樓及4樓接縫處有漏水,也有立即反應給代銷的經理知道,經理表示未施工防水層及"c丫給"所以會漏是很正常,在以上的防水層及c丫給都施工完成後,於今年的8月29康芮颱風來時同處又漏水了,建商也是來打防水針,外牆無加強,是否這問題能上法院提出減少價金?1樓的孝親房的電視孔滲水出來,目前也找不到漏水主源,以上是否我能先找防水公司來估價,以利爾後的上訴的證據?。

如真的要上法院,我本身有準備好一些照片及錄音檔,是否需請律師?

以上謝謝回答

1.如果標的物有瑕疵 是可以主張減少價金 2.可以先找相關人員來進行檢測或是鑑定 將來訴訟時對方有爭議 也可能進行鑑定 3.如果怕程序自己不能掌握 可以考慮找律師訴訟代理

莊先生 102-09-18 09:11

請問各大律師們:

本人於7月份時購買嘉義縣一處預售屋,從開始建至建好都有照片及狀況記錄,比較嚴重的是3樓及4樓接縫處有漏水,也有立即反應給代銷的經理知道,經理表示未施工防水層及"c丫給"所以會漏是很正常,在以上的防水層及c丫給都施工完成後,於今年的8月29康芮颱風來時同處又漏水了,建商也是來打防水針,外牆無加強,是否這問題能上法院提出減少價金?1樓的孝親房的電視孔滲水出來,目前也找不到漏水主源,以上是否我能先找防水公司來估價,以利爾後的上訴的證據?。

如真的要上法院,我本身有準備好一些照片及錄音檔,是否需請律師?

以上謝謝回答

房屋有瑕疵(漏水),依民法第359條之規定主張減少價金應屬可行,若已給付房屋所有價金,可於主張前開規定之事實後,起訴請求返還減少之價金(可附上任何有利之證據)。若標的金額不高,除委託撰擬訴狀外,委任律師進行訴訟可能不符費用相當性。

酥皮 102-09-17 15:48

您好,我想請問我在七月的時候買了一部中古車,但當時她們給我們看儀表才十萬公里

然後業務也口頭保證沒有調表,但最近近原廠維修才發現原來原廠紀錄十五萬公里

有人跟我說法律上有規定調表一公里可以賠多少錢,但是因為合約上沒有註銘說交車時的里程數

所以這樣算詐欺嗎?可以請求她們賠償嗎?因為不是最近車子壞掉我們也不會進原廠維修

另外,如果我有錄音路到業務主張說她們一定沒有調表這樣可以構成證據嗎?!

實務上有提告詐欺成功之案例,可以試試看.

ping5488 102-09-16 23:04

自87年入住目前居住的國宅(雖是國宅,但樓高3米2,且無左右鄰室),今年年初樓上遷入新住戶(一母三子皆已是成年人),重新裝修後,每當樓上住戶走動,便會發出擾人腳步聲,經管委會多次協調無效,報警2次後,樓上住戶雖略有改善,但仍持續於早上6:45~8:00(之後去上班),下午5:00以後(下班回家),假日則是整天不定時發出惱人腳步聲,本人自7月出開始錄音、錄影直至今天9月16號,其間也有錄到深夜偶發的聲響、但因腳步聲屬低頻噪音,大多只能錄到『碰』的一聲(樓上不成認識自己發出的聲音),不知是否足夠提出訴訟。謝謝!

葉羽 102-09-16 14:06

請問下監護權除了父母可以爭取 阿公阿嬤能嗎? 我先生本身沒啥經濟能力如果我公公把財產過戶給他這樣也算是他的經濟能力嗎?而且我婆婆本身疑似有精神方面疾病(躁鬱症) 雖然是聽我先生說的但是也要有醫生證明吧? 我婆婆常常對我言語上的暴利那錄音可以成為證據?聽我朋友說小孩7歲左右可以隨自己的意願跟爸爸或跟媽媽 這個是真的嗎? 先生外遇的話監護權判別是給媽媽這邊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原則上係以父母行使為原則,除非法院認定父或母皆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方會選定其他適當之人為子女之監護人。至於監護權究竟應由父或母行使,法院會審酌子女之意願、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父母之職業及經濟能力等諸多因素,而予以綜合評估,並非以單一要件進行判斷。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葉羽 102-09-16 20:05

還有沒有其他好心的律師可以多講一些有關監護權的部分

Jacky 102-09-16 11:32

想請教律師兩個問題...
1、與前妻離婚後,前妻與她父母對方口頭承諾要將聘金、金飾作歸還(這部分有電話錄音存證),但之後又推拖避不見面,如今對方又假藉申請保護令對我們做出不實之指控,關於這部分可以寫律師函或存證信函來處理?關於電話錄音的部分是否可以當作證據嗎?還是有其他作法呢? 

2、針對於『民事通常保護令聲請書狀』內容有做不實指控(精神異常須接受治療...等),關於這種不實指控已造成我精神上創傷,是否可以針對這不實的指控向聲請人提出誣告的動作?

 以上,煩請律師不吝解惑!有勞您費心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9-16 11:48

您好!1.已經申請保護令,就不是寫律師函就可以處理的,必須要出庭答辯;歸還金飾等約定則可以發函請求履行;2.這不算是誣告。以上謹供您參考。

Jacky 102-09-16 11:5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已經申請保護令,就不是寫律師函就可以處理的,必須要出庭答辯;歸還金飾等約定則可以發函 ... (恕刪)

謝謝沈律師您的回覆:
關於第一點的部份,已提交答辯狀給法院,並於近日將出庭答辯,對方用這種卑劣的手段,難道我不能針對這些不實的指控有所回擊嗎?...Orz

關於第二點的部份,意思是說可寫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進行履約的動作?

小懶豬 102-09-13 03:49

我是A建築師事務所會計,99/12到公司任職時,A建築師因借牌被停權無法投標,他拿B建築師事務所資料包括開業證書、會員證、繳稅證明和建築師證書給我辦理投標作業。投標文件由A建築師上網看後,由我自網路下載。除了標單金額由A建築師填寫或授意我寫之外,其他投標文件包括聲明書都由我準備或填寫和郵寄。

現在公司因被檢舉,9/10上午檢察官持搜索票來公司,帶走我的記事本、會計帳冊、薪資表、應收帳款登記及勞健保等資料。下午檢察官又來公司持法院檢察署通知,要我立刻隨他坐偵防車前往法院作證。 

在偵查庭錄音的狀況下,檢察官告訴我:要不是妳薪水太低,我們一個檢察官建議暫時把妳列為證人,不然妳就是違反政府採購法的共犯。如果妳的供述與其他同事不符,妳仍然隨時可能改列被告。這是真的嗎?

我們標的是工程的設計與監造,從得標到結案,我沒有參與設計或監造工作,僅因為投標文件由我準備和寄送,我就涉及違反政府採購法

另外檢察官也說:我們把畫B建築師得標案的繪圖員和監造人員改掛在B建築師事務所,是涉及偽造文書(我們的薪水都是A建築師發的)。這是真的嗎? 

建築師說檢察官是嚇唬我的,叫我別擔心。但我立刻辭職了。

我想請教:那位檢察官對我說的違反政府採購法偽造文書的部分是真的嗎?我的部分刑期是多久?能否易科罰金

感謝您替我說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您目前應仍為證人身份,但本案的情節,要把您列為被告並非不可能,仍要視檢察官之偵辦方向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9-12 07:36

老公承認有外遇並且有性行為(有錄音自白書),老婆這邊的證據只有他們露骨的簡訊臉書信件往來

老公有要回家的意思,老婆想告小三一人

不知道這樣的話,除了告妨礙家庭還有什麼罪名可以告?

提告後,老公也得出庭嗎? 通常提告後,多久會通知出庭呢?

 

除了刑事責任部分外,您還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小玉 102-09-11 20:06

通姦案件與前夫約定和解條件(現金+車子),現在他要先將車子牽去檢修但不簽已取回的切結書,若他牽回後反悔怎麼辦??且先前有約定人為破壞部份由我們維修(有錄音),如果他刻意破壤再索賠,有任何法條可約束他嗎??或是用錄影方式存證??               

他主張要現金與車子過戶完成才要簽和解書,如果這些都完成了卻反悔不簽,那可以反告他嗎?通姦部份他還告不告的成??

此外,前夫在前年十月已知道我們有聯絡,且現任丈夫有以電話詢問他是否去年十年就已經知道"這件事",前夫回答是,且他希望我回去所以沒提告,那只說這件事能認定是指通姦嗎??(這些對話都有錄音)

另外還有和誘罪部份,前夫於89年7月屢次叫我去他家住(在家人都聯絡不到情況下),並在12月懷孕(在去他家住時),當時未滿18歲,之後有辦結婚,現在離婚了,那還可以用和誘罪告他嗎??   謝謝..

 

jlken 102-09-11 19:22

敬重的律師先進

錄音公開的公務單位會議協調會可當證據嗎?

以上謝謝

jlken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1 19:36

可以www.wewon.com.tw

小米 102-09-11 12:35

和老公結婚2年7個月,這期間反覆被我抓到他與前女友交往(是有夫之婦),也原諒他們多次,去年10月他因管教他與前妻生的小孩,我出面阻止他卻扭傷我,我也申請了保護令,所以住了娘家快一年,近幾個月想想也該讓彼此有個機會,卻又被我發現他接前女友下班、去汽車旅館的定位紀錄,我也找那那女生談,才知道原來我老公雖然和我結婚但也不願意和她分開,所以從婚前就一直保持著不正常的關係,事情爆發了,他也不想挽留這段婚姻,我覺得這段婚姻被他騙了,我能為了我和我的小孩要求贍養費和教育費嗎?(我有些許和外遇對象的錄音)

1.如果確實有外遇的情形 法院是可能判准離婚 2.離婚訴訟同時可以爭取子女監護權 以及請對方按月支付子女扶養費用

小嗚 102-09-11 11:28

事由;

於今年4月初時,與妻有爭執,之後老婆便離家出走,自己在外面租小套房住,然後吵著要離婚,在於5月14日時,前往妻子住處時,發現一男子從該房間走出來(晚上8點多),當時並不知道該南子是誰,後來老婆發現我在門外的時候,堅持不讓我進入他的房子,說一堆奇怪的理由,說外面比較涼,房間內很悶,房間很亂之類的話,就是不讓我進去,後來兩人在外面堅持了將近一個半小時才讓我進入,入去房間內之後,發現裡面有些不大對勁,老婆不抽菸,垃圾桶裡面有一堆菸蒂,在家上廁所有兩根牙刷,詢問之下,老婆有承認有多次與該男子同床過夜,但堅持沒有發生過關係,當然這段對話,我有錄音下來了,後來也把整袋垃圾袋帶走,避免死無對證。

但是當時我沒有及時報警處理,錯失時機,也覺得證據不足,而沒有進行提告,後來又在七月,八月期間,老婆下班的時間(半夜一點),發現男子有放假的時候,兩人就會相約幽會,老婆下班後會騎車到一個定點,之後與男生會和,在做男生的機車離開,已經有兩次被我遇到,並有一次有錄影到兩人相會的狀況,不過因為半夜不好追蹤,所以也沒有跟著前往兩人去何處,之後大約3:30-4:00 男子再載老婆回停放機車處,讓老婆自行回租屋處。

想要請問律師,依造目前的狀況,我能怎麼處理,我無法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兩人在這樣的我行我素下去,請問律師該如何是好,謝謝。

雖然沒有通姦具體事證 要成立刑法通姦罪有難度 但確實可以考慮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依你所述 有可能被認定逾越社會男女正常交往程度 影響配偶權利

小嗚 102-09-11 12:0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雖然沒有通姦具體事證 要成立刑法通姦罪有難度 但確實可以考慮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依你 ... (恕刪)

感謝律師回復

請問目前是否可以報警處理

請警察幫忙調閱當時的監視錄影,查看男子進出時間,

以及兩人半夜幽會地點的綠影,時間,地點我大概都可以提供

Neo 102-09-09 22:58

事情經過如下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401686 
感謝klaw 律師的解惑
 

但目前有新的問題

1.和解書與錄音檔找尋困難,必須先當作暫時找不到
2.蘋果日報部分疑似有保存當時錄音檔案(須等檢方去函才可以提供)

3.基本上對方應該已經也遺失和解書(因為對方在製作第一次筆錄時.尚未知道我的姓名)

4.前天跟當時一起前往和解的學弟前往製作筆錄.

製作後警方告知還會請對方前來製作第2次筆錄 .

因為我與學弟的筆錄接供稱.[車行老闆當時已經同意錄音並同意上網刊登]

就此點宣稱.警方說有必要請對方前來製作第2次筆錄的需求 <---疑似警方與車行認識?

5.在製作筆錄前.已經有先行去電過車行老闆.該通電話有雙向錄音(但未告知老闆同意).在電話上老闆承認1.不認識我(不知道我的姓名)2.僅就保留的電話提供警方3.當時糾紛確實有和解4.當時有同意錄音並刊登 <----在此的疑問是.此錄音證據有效性?同意上網刊登部分.是否包含自己情緒的評論?

6.錄音檔為2009/1/19,而文章於2009/1/20刊登.調解至少於3週後.往後該篇文章並無繼續談論討論內容.以上是否符合klaw 律師所說的[和解後就沒有惡意攻擊對方]

7. 對方無法確定當時和解條件內有無紀錄需要撤下相關文章<---我印象中是沒有

8.警方告知.我提供的證人.因為與我有認識關係.證詞不好被採認?

9.請問依照上述狀況.請問能預估有多少機率.毀謗不成立起訴?因為家中兩老擔心遇到恐龍法官/檢察官?

10.請問毀謗的流程.是需要經過檢察官再次傳訊製作筆錄後.才能開始後續的偵查/調解嗎?

11.老人家都保持不要進法院的觀念.是否有需要先行調解的需要?有多少可能失敗的機率?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