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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onne 103-02-24 10:30

鄰居一年前停在巷口的車子有刮痕,他說因為家父無故不與他們打招呼所以合理懷疑是家父刮花他家的車,並於我家門口大聲詛咒謾罵不得好死,因巷內共有5戶人家,此無故詛咒謾罵讓多戶人家都探頭觀看,我不平她無故毀謗家父,跟她理論,自此兩家結怨!

今日出門上班,鄰居於加蓋陽台澆花水噴濺於剛走出家門的我身上,於是我拿出手機錄影存證,她狡猾地轉身但有錄下叫我有本事去告她的影像,影像中有錄到她再提起我們刮她家的車他們都沒說話,我還敢錄音!(此等毫無證據的說詞,是否可提告?),看我收起手機又陸續謾罵(所以未錄到侮辱言行),我再度拿出手機有錄到她兇狠地拿一盆水(不知是否為汙水)潑向我!

請問以我有錄到的惡鄰居的種種惡行是否可以控告她,該以何種罪刑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行為似涉嫌觸犯刑法誹謗公然侮辱罪等,若您有相關錄音錄影證據,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對對方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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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24 10:23
     

律師您好

 我有一妄想症妹妹,目前流浪在外常常電話騷擾所有親戚朋友,令人苦不堪言,我可否請親戚朋友將其騷擾電話錄音,並向法院提告,還有她一直製造的卡債債務我們可否不理會,懇請告知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4條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若您妹妹有相關精神疾病,可依法對其聲請監護宣告之。為其選任監護人。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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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z 103-02-23 06:58

約從去年九月開始發現老婆有些異狀,

先是從上(加)班時間的改變,至薪水部分與工作狀況不符。

年前突然爆出要與我離婚,並無預警帶著小孩搬離家中。

好說歹說之下回到家中,並承認有外遇的狀況。

甚至對我說出小孩不一定是我的。基本上就是身心理都出軌了。

目前蒐證僅限於兩人出遊照片(手機中獲得),通聯狀況,和一些由我老婆

口述之交往狀況。

由於我老婆有固定刪除手機簡訊的習慣,並無從查證起。

而目前並無抓姦在床的打算,只想證實小孩是不是我的。

而我又十分不願意為此花費金錢或過多的時間。

想請教如此提告是否有勝算? 如果套我老婆的話錄音存證是否有法律效益?

提告後是否可經由調查局提供的免費親子鑑定做確認?

以及我是否有權利要求他們賠償我這段時間精神上與金錢之損失?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3 13:0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驗小孩DNA

如果不是您的

您可能提起否認子女之訴

另外若要離婚的話

除了通姦之外

可以以對方惡意遺棄為由

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0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驗小孩之DNA,若為結婚後出生,且卻非為您的小孩,您可對您配偶及外遇對象依刑法第239條規定對其提起通姦罪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目前您亦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您配偶履行同居義務,若屆其仍未履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亦有惡意遺棄離婚事由,且通姦亦為離婚事由之一,可對其提起裁判離婚之訴,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即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 女監護權撫養費等。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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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 103-02-23 00:23

我想問~與人簽訂合夥契約書~但與我簽約的人是委託管理的公司

並不是契約書上的立契約書人~且契約書上只有我自己的簽名及管理公司印章

這樣契約書有法律效用嗎??

如果沒有法律效用~這樣有構成詐欺嗎??當時交付入股費用時有錄音

錄音是否能當作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之契約似有法律上之相關效力。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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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 103-02-20 12:00

各位律師您好,

因先前有發表過這篇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26343

與告訴人有買賣債務糾紛,但是對方起先以詐欺提告,我做筆錄時已轉成背信罪,雙方筆錄已作完,現在要進入司法程序


因這幾個月期間,A與C不斷用恐嚇威脅的字眼傳給我,也有C打給B的電話錄音,其中C打給B的電話中,有提到,「如果你不好好處理,在台北也會把你翻出來」、「你知道拜訪是什麼意思吧」

 

另外,雖與A有買賣債務糾紛,但是也是很有誠意的要把錢退還給A,但是A還是不斷的用LINE傳訊息說,「如果你不把人交出來,明天你家會很熱鬧,所有關係人都會到你家」、「明天C會到你住的地方」、「明天C會到你家拜訪你爸」、「你們不打給C,一直打給我媽是沒有用的,C你不去處理,C早晚會找到你的,都到派出所了,不是要告我誣告,怎不順便告我,我還可以告你侵佔偽造文書恐嚇,你要試試看嗎」、「不是說貨到了,找你爸拿可以嗎?那就請C去你家拿了」等等諸如此類的字眼,A所提及的這些字眼,真的有造成我心身恐懼!!並且交代我媽說,如果有人帶人去我家,要馬上告訴我,要立刻報警,這是做筆錄時我有說到的

 

在做筆錄的時候,我就有補充說明A有使用恐嚇的字眼,並在筆錄中提及A恐嚇的日期時間點,A也有把我傳給A的訊息,傳給了C,C在A的對話訊息中,就回給A說,「幹!被告詐欺還這麼囂張,明天找人去他家處理」,這個對話是A自己又回傳給我的畫面,當時已經有交給警方並作在筆錄當中

 

想要在開庭的時候當庭向檢察官提起告訴,因為A一直傳訊息來說,不是要告我,快點來告我,如果你告的了我,我給你五百萬的字眼

 

想請問各位律師,A和C是不是已經有涉及到恐嚇危害安全罪?是否可以當庭向檢察官提起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相關錄音證據,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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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小 103-02-19 20:03

一、我家與鄰居相處不睦,前陣子他以我家小孩哭聲太吵而提告妨礙安寧」,最近應該會收到他敗訴的判決,請問我是否以其敗訴判決來告他「誣告」?因他浪費我太多時間出庭。

二、他提告妨礙安寧」有提出錄音,但聽裡面聲音如身入其境,合理懷疑他以我未知的特殊方式,對我家錄音,請問是否可告其「妨礙祕密」?另因我是合理懷疑,萬一敗訴的話,是否會被反告「誣告」?

三、因他是一個老師,近期我因受不了他的無理取鬧,去學校申訴他有精神類疾病(他在「妨礙安寧案」自己提出憂鬱症證明文件,但我沒有將文件提供給校方),這2天收到刑事傳票,理由是有關「個資保護法」要應訊部份,請問我除了說他有精神類疾病外,並無其他說詞,請問這樣這個有可能成立嗎?若不成立的話,我是否能再告他「誣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9 22:4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1.對方須有使你受刑事處罰的意圖對你誣告才有構成的可能

2.如果對方無故以錄音方式竊錄你們非公開之言論或談話,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15-1竊錄罪

3.建議你要能提出證據,誣告的部分還是必須視對方有無使你受刑事處罰的意圖而對你誣告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僅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誣告罪之成立,以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而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其要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實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最高法院46年台上字第927號判例可參)。故是否構成誣告罪應以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而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其要件,您所提二點均不會構成誣告罪。至於妨害祕密罪部份,須有證據證明卻係對方於您住處安裝電子儀器等設備加以竊錄,始可成罪,另因您提供資料有限,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爭點,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1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第一點而言,由屬於您與對方之民事糾紛,對方似無意圖使您受刑事處分,對您應無誣告之疑義。就第二點而言,若您有相當之證據可證明您為合理懷疑,即不容易構成誣告。第三點而言,必須對方有意圖使您受刑事處分之事實,若您可證明對方有此意圖,似方有可能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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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y 103-02-19 00:45

你好   我在12月初與人發生擦撞(雙方皆有保險),我方為汽車,對方為機車

對方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我方為未減速慢行並作好隨時停車之準備

對方兩人小腿骨折,一人臉部挫傷,我方人員未受傷

但12月份對方家屬來電說要是我沒賠到他滿意,他就要找人修理我

說他已準備好在等我,要我小心點 一開始我以為只是威脅,等到合解

就沒事了,但是我又擔心他真的有所動作時,我會沒証據

所以之後我跟他每次講電話,都有錄音,今天第一次調解  對方開價120萬

我方保險估算應為30萬上下,因雙方落差過大,所以調解失敗

對方早上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在下午又來電說要告死我,一定要把我

抓去關,而且關完之後也會找人修理我,從12月份到現在我已經接到4.5通

這樣的電話,內容都是要用社會事處理我,要叫兄弟來打我

這樣我是否可告他恐嚇(有電話錄音檔),我家人跟我現在都不敢單獨外出

如果成立  想請問

1.這樣的恐嚇刑責是如何?

2.普通過失傷害是否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對方認定我會入獄、但我無前科,並無肇事逃逸)

3.何時是提出的較好時機?  ( 訴頌前、法院判決後)

 

 

確實已經涉及恐嚇,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9 1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過失傷害的部份,比較不會有入監服刑的問題,您可以安心處理民事賠償問題。

2、是否提起恐嚇告訴,您應該斟酌自己是否確實會受到生命威脅,畢竟您於民事訴訟開庭時難免還是會遇到對方,您可自行斟酌。

 1.如果有說要教唆人家打你  確實屬於恐嚇罪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建議可以先行提出  這樣可以再跟對方談和解條件時一併談  或許對你比較不會完全不利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5: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恐嚇錄音證據,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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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 103-02-18 12:50

您好, 本人住新竹透天2年多, 因鄰戶蓄意噪音擾鄰, 將提民事訴訟.
2年期間多次當面/電話/簡訊(手機留底存證)和鄰戶溝通, 多半只有幾天的安寧, 之後依舊如故.
本人于 2013/6月底開始以高階錄音筆採全天候自動錄音存檔(檔案名稱即為開始錄音日期),
經由聲音分析軟体自動標記出可能噪音點, 再經撥放確認濾除非鄰戶噪音標記後存檔.
並以 Excel (一個月一頁籤)詳細記錄日期/檔案名稱/開始錄音時間/噪音期間/噪音次數/噪音種類/備註.
呈現的証據顯示, 鄰戶有蓄意噪音擾鄰之嚴重躁鬱症?向.
本人于 2013/11月底寄出存證信函要求鄰戶立即停止蓄意噪音擾鄰之行為, 依然如故.
迄今將滿 3 個月, 是該為自身的居住正義進行正當捍衛的動作.
懇請有噪音訴訟勝訴經驗的律師朋友發聲, 接受委任. Thks.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8 13:0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蒐證後提起民事訴訟

請求對方停止噪音及損害賠償

因為我也是新竹律師公會會員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民事起訴狀,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侵害居住安寧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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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侵害居住安寧全為由向對方起訴,請求停止行為及損害賠償(含人格權受侵害之精神賠償),但你自行蒐集的證據還是要再聽過才能確保於訴訟中可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
可請求禁止噪音,若有損害自有可請求損害賠償,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可攜帶資料來所討論,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蒐集相關證據,即可委任律師為您提起訴訟,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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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絲 103-02-17 18:48

我於2013/12/16接到警局電話說我違反商標

因我在網路上有販售與某牌(雙C牌)類似的飾品

耳環樣式是此牌LOGO的形狀

販售商品頁是告知 某牌風格耳環

也都沒有說是此牌的商品

並且在耳環上的包裝也都沒有此牌的名稱以及logo

警方說我違反商標法,要求我配合做筆錄,過程都有錄音

後來做完筆錄有詢問過員警是否是很嚴重的問題,員警表示我的問題並不嚴重,到時會收到通知再乖乖配合就可以

今天2014/02/17我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案號 恭股103年度偵字第XXX號案件 商標

開庭進度查詢序號XXXXXXXXX

應到處所 偵查庭/詢問室

備註:請攜帶郵局存摺到庭

 

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是不是會被判刑或者求償大筆金額呢?

是在哪個地檢署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去開庭,目前就是爭取緩起訴聲請簡易判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艾莉絲 103-02-17 19:06

你好

是由南投地方法院偵查屬發出的刑事傳票

如果徵求緩起訴是否仍需與該品牌進行和解?

因為我其實不清楚收到刑事傳票是不是因該品牌對我提出告訴,或者只是檢察官單方面的告訴

謝謝

可先把你收到的地檢署文件mail給我看一下

艾莉絲 103-02-17 19:41

律師您好

已email至信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偵查中嘗試與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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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 Yuan 103-02-17 06:45

各位律師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先前家人和人發生交通事故

責任裁決尚未下來,家人也有意趕快和對方達成和解

由於要找當事者談,但一直由未在當時現場的親屬出面代談

對方親屬一直說是我家人的錯,要跟他(親屬)約時間到調解調解
都以沒時間為由,要晚上至警察局調解感覺根本沒要談的意思

所以就跟他說等裁決書出來再至調解會談

但最近對方瘋狂以"無號碼顯示"來電,接了也不出聲

半夜也是狂打,隔天也都要上班上課,被他這麼騷擾實在不勝其擾

而且與對方談話的內容有錄音,其中也有髒話出現

還跟我家人說他有找人定位我家人的手機,在哪他都知道

有到派出所要做報案動作,但警察要我們先去申請通聯紀錄,故尚未報案

請問一下這有哪些刑責可告訴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一直撥打電話的行為,可能會涉及強制罪,而車禍部分,仍建議先以調解方式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的管道,謝謝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4:53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1.車禍部份既然對方無談之意思,等責任歸屬出來後,再談也不遲。2.另半夜電話部份,應涉及刑法恐嚇危安罪。
刑事訴訟採嚴格證明主義,您敘述之事實部份,仍須有相關客觀證據支持,若無適當陳述及出證,亦可能無法將對方繩之以法,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手機來電部分,可能構成強制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車禍部分,可等待警方支出判表分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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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半夜多次以電話騷擾他人  是否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這可以思考  2.如果調閱出通聯記錄  可以考慮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3.至於在電話中怒罵  這原則上不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Po Yuan 103-02-17 23:1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一直撥打電話的行為,可能會涉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的回覆

調解部分家人有要談

只是對方感覺就是要錢,而且電話狂打外今天還假冒交通大隊警察說要寄文件

想要趁機取得我家地址

那這樣可向警查申請保護嗎?

謝謝

Po Yuan 103-02-17 23:17
回覆 蘇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1.車禍部份既然對方無談之意思,等責 ... (恕刪)

謝謝蘇律師的回覆

今天家人有打電話問交通大隊詢問責任歸屬進度,需要到下星期才會出來

只是在結果還沒出來前一直狂打家裡電話手機也狂打

然後電話裡說他有找人定位我家人的手機,在哪他都知道

而且今天還假冒交通大隊警察說要寄文件想要趁機取得我家地址 然後繼續鬧

這樣可否申請警察保護

除此外還觸犯哪些刑責呢?

謝謝

Po Yuan 103-02-17 23:2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手機來電部分,可能構成強制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 ... (恕刪)

謝謝房律師的回覆

最近會再多收集證據

而且對方真的很誇張 現在一直想追查我家地址

今天還假冒交通大隊警察說要寄文件想要趁機取得我家地址 然後可以繼續鬧

這樣可否申請警察保護

除此外還觸犯哪些刑責呢?

謝謝

Po Yuan 103-02-17 23:28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是半夜多次以電話騷擾他人  是否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這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那像他在電話中有說他有找人定位我家人的手機,在哪他都知道

今天還假冒交通大隊警察說要寄文件想要趁機取得我家地址=

這樣可否申請警察保護

除此外還觸犯哪些刑責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真的到您家鬧,可錄音錄影蒐證之,視其言論有無公然侮辱誹謗恐嚇之疑義,可再對其提告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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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 Yuan 103-03-06 23:5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房律師不厭其煩的回答我的問題

真的萬分感激

stella 103-02-15 16:37
我姓王,名是曉慧 事 情是這樣的,由於11月進入大江公司有一個櫃位是"汎美整合行銷"的LAFE櫃位上班,因那裡櫃位地點良好在大江四樓電影院樓層,我在櫃公司11月份時候 業績有達到公司營運目標20萬元左右,由於我也很認真積極努力銷售又加上櫃位地點良好有此業績,但在12用中旬時候此公司陰位人力調動將我調至二樓子櫃 位,因櫃位地點在大江二樓顧客服務中心旁又是在停車場正門口,來百貨的人大多數都是停車完直接近去逛不然就是直接去開車,更大多數人都是來善用顧客服務中 心的嬰兒車以及輪椅借用,或尋人廣播以及換開發票等等服務. 過 年檔期因天氣良好,大多數顧客都出遊活動來百貨公司逛街人潮比公司預期的少,購買人氣也比預期的少很多,本人在一月中旬時因發燒身體不適看醫生得知是"流 行性感冒"醫生叮嚀要戴口罩因為會傳染.要多喝水以及多休息,而因為過於努力銷售導至喉嚨發炎而沒有聲音,二月二號有為顧客來櫃上看商品授客人之託也想替公司立場多些營收,因此才會協助客人因做帳而降低價錢購買貴司飾品,事後件事情造成公司的影響深感抱歉,並請主管協同補足差額且附上保證書給顧客,將此事件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  但是櫃公司對本人提出存證信函內容如下:
  本公司於中壢大江購物中心專櫃之員王曉慧於本年度二月二日,將產品售於顧客呂小姐,銷售本為正常行為因此筆交易王曉慧兩件產品應收三千九百元,只入帳 兩千一百九十六元,另一件收取限金並為上報公司,由王曉慧自行帶回,且入帳之產品的發票王曉慧並無給於客人也無提供保固卡,而自呂小姐口中得之,王曉慧是 以所謂的員工價售予他故才沒有發票的,但公司並無所謂的員工價且不需入發票的規定,並且此是如非呂小姐回櫃所取保固卡,時至二月七日公司完全不知情,而此 事也言重違反我公司與百貨公司的契約,在百貨公司上班許久的王曉慧不可能不知情,再者如以王曉慧所言,不入帳是為替呂小姐抓帳以方便降價,那麼入帳的第一 張發票為什麼不給於呂小姐,敝且二月號發生的事情為什麼隔這 麼久還不入帳,且公司根本不允許所為抓帳的事件發生,因此根據上述內容,公司認定王曉慧是偷竊公司之產品,在私下授於呂小姐以換取限金圖利.而呂小姐的部 分公司認定其在不知情情況下才會和王曉慧達成交易,顧不追究,但我公司與他的對話內容以全程錄音,而王曉慧不分雖公司認定其行為已明顯違反刑法第三百二十 條屬於公訴罪之竊盜罪,但唸及其年紀尚輕,暫時不語提起訴訟,否則對其日後人生不論就業或相關往來有及大隻影響,但公司仍保留一切事正,做為四後提起訴訟 之所需,而近日櫃位業績大幅下滑盤點損失,以及相關商譽損害之賠償,公司仍像王曉慧求償新台幣貳拾萬元整.傾王曉慧一週內與公司賠償金額達成共識,否則我 公司將提請律師提出訴訟.
 
  為了提升業績我才不得以抓帳提升業績,因業績不好櫃點不好沒生意公司將請林經理與我懇談,因2月2號只入一筆帳其餘金額我是跟透明代和發票包裝 在一起,如有其他筆才能一起報帳,是本人忘記交接給配班,但公司業績下滑並不是我故意的,我也很努力銷售,但此公司像我求償20萬 ... 我根本沒能力付己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疏失存在,建議您再與公司協商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1.如果沒有依照實際收入報給公司  可能會有侵占罪或是竊盜罪的相關問題   2.如果公司求償金額還屬合理  你可以先跟公司看是否可能達成和解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構成刑事犯罪之風險,您應先試圖與公司達成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tella 103-02-17 14:01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並無故意不報帳,而是有一筆是另一天報(因為開市業績),事後以三千九百元的發票拿至給客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4: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相關犯罪故意,似可提出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翰翰 103-02-12 18:01

我想請問最近跟公司發生的事情

原本我們公司 是三班制 我是跟我同事是做中班的

做了快2年 到最近幾個月中班的人 都被資遣光了

我跟我一個同事 沒有被資遣 之後突然10月份的時候

告知我們說要調去晚班 公司要改成兩班制

我們沒有反映甚麼 因為晚班錢比較多 所以就沒關係 調就調吧

我們做到11月20號左右 公司副課長 有跟我們說

我們可能會被調早班 我們表示不願意 畢竟錢少了很多 經濟上會有困難

之後他說 不要亂說喔 我只是說有可能 還沒有確定

直到12月底約30號左右 公司 就貼出公告 我跟我同事確定2月1日要調去早班

我們公司有規定不能越級報告 所以我們就先找副課長談 表示我們不願意坐早班

但是第一個副課長 跟我們說 我們編制本來就是早班 沒辦法談

我們就找另一位副課長幫我們向廠長反映 廠長也是轉達說

我們的編制本來就是早班 去晚班只是支援 我們就找一天早上

來找廠長談 他表示說他在10月的時候就已經根副課長說我們編制要調到早班

去晚班只是支援 但是副課長並沒有轉達這件事讓我們知道

所以我們到現在才反映 廠長表示我們太晚講了 公司已經沒有預算資遣你們

你們2月還是要來早班 我們表示經濟上 真的沒有辦法配合

我就問廠長 是否我們沒有辦法配合的話 就必須自己自動離職

他回答我 對! 我們10月的時候有簽過一張是否願意配合公司輪調意願的調查表

我們簽願意 期限3個月輪調一次

我就說 那張不是詢問意願而已嗎? 他說又說這張是為了尊重我們

發出來讓我們知道一下公司之後要做甚麼 公司打算變成一班制

他說我們剛進公司時所簽的 條例裏面有一條 願意配合公司調派

所以他們 可以決定我們要去哪一班做 真的可以這樣嗎?  

不能配合就可以要我們自動離職嗎?

副課長承認沒有告知我們以及廠長要我們自動離職的部分我都有錄音

之後我們去勞工局申請調解了 也寄存證信函給公司

公司收到後就找我們談 說我們怎麼不跟公司好好談 直接去報

但是我們從公告出來開始就不停的反映 一直在等 都沒有給我們消息

馬上就要2月了 我們也只能去求助勞工局

見面時公司一直強調他們沒有違法 你們一定會輸

你們有那個時間跟錢 陪公司這樣跑嗎?

我去勞工局的時候 勞工局的律師說 公司雖然有簽願意配合調派

但是對我們有利的不需經過同意 但是不利的必須要經過我們

我們薪水沒有變 但是晚班多一個津貼差了1萬多

還有一點我比較擔心我是以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
十日內為之。寄出存證信函

但是我去報勞工局的時候 好像已經超過30日了

因為公司 一直拖延我們 開了至少8次以上的會 一直找不到人

今天公司傳訊息給我說:昨天晚班協調輪調結果 沒人可以配合

只有你們輪調早班一人一個月 如果同意即日起上班3月開始輪

我說不能 他就說 那調解會見

為什麼別人不能配合 就可以 我們不能 就要我們自動離職

我們也有經濟上的困難 去領早班的薪水怎麼生活

會做晚班的人一定是有經濟上的需求才做的 不然誰願意

他們這麼有自信 是不是我們真的會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若雇主置之不理,亦可提出訴訟加以主張您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若您這邊尚未先署同意調到早班,有明確表示不同意調到早班,而調到早班確實真的將使您的薪水減少,公司是不能將您調動,而這段時間若您仍有至晚班上班,公司仍然要付您晚班的薪水,除非公司將您資遣。三十天部分以2月1日調職生效時起算,如此您尚未超過時間,建議您再寫封存證信函,向公司明確表示若公司不同意您的要求,您將於存證信函送達公司時,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以上是以您網路上所提供之資訊為回答,若需要詳細討論,歡迎您來電或攜帶完整資料至事務所與您討論。

 1.相關勞資爭議問題  建議你可以向勞工局聲請調解以及申訴   如果沒有結論  就只能透過提出民事訴訟途徑主張權益   2.但你已經自動離職  是否會有所影響  你需要考量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與您協調,亦可對公司提起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韓御 103-02-11 21:19

哥哥傷害女方(前女友) 
女方家長來家裡和解
並與哥哥簽下切結書,不得碰面,且不得做出對女方有其損害行為
如在發生願賠償500萬 
而父親在女方家長哄著下:說給年輕人一個警惕,只是形式上的而已
因而簽下了連帶保證人
簽的時候父親有錄音

結果哥哥又與女方發生拉扯進警察局 
現在女方依此切結書
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告訴
求償500萬
父親因為連帶保證人也成為了被告

哥哥與女方交往期間,裝闊借錢買賓士,
女方認為家裡很有錢,可能想敲一筆
但其實不然
哥哥積欠地下錢莊銀行一屁股債
家裡因為安全問題,擠出老本清償地下錢莊債務
家裡成員都背負貸款,學貸房貸
經濟狀況已經是勉強維持生計
如果告訴後判賠500萬,哥哥擺爛,父親被連帶求償
無疑是一記重擊,老本賠光還不夠
動產安身立命的老房子也可能被扣押
對方明顯是為了錢

女方家庭是商人家庭
中產階級,衣食無虞 
請了3個律師來提出求償告訴
對付困頓的小老百姓 

想請問
切結書簽定後就一定要依文字敘述賠償記載的金額?
父親如何壓低損失至最小,甚至無須賠償,讓哥哥承擔他個人行為應付的責任?
提出負債證明,說明經濟拮据,是否可以判賠較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確實符合切結書內之違約事由,違約金過高則可以請求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是屬於自由意志下簽立的資料  有違約行為發生  要保證人完全不用負擔任何責任  可能會有困難   2.可以先針對契約約定事項主張  是否所有糾紛發生  都應該構成違反這約定內容  3.另外主張違約金是否過高   但這屬於法官職權認定範圍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252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故似可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法院酌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uby 103-02-10 20:02

徵信社跟蹤所得之照片、錄音、錄影……證據,於提告時是否為有效證據呢???

這要看徵信社證據取得有沒有違法,以及要提告的罪是什麼樣的罪,應該是妨害家庭?我猜,如果沒違法,是一定可用,如果有違法,那就不一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ruby 103-02-10 21:43

請問若是外遇跟蹤徵信社拍攝到二者親密照,或留宿第三者家照...等,這屬合法取得嗎?

大部分法院都會採

1.應該是涉及違法取得證據使用問題  因為徵信社並非國家司法機關  所以比較沒有違法取證問題   2.比較常涉及得就是取證時是否同時侵害他人權利  可能就會有利益衡量問題  所以你的問題可能沒辦法一概而論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是拍到該二人於公開場合之親密照,則似無相關違法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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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游 103-02-10 13:55

請問出庭錄音譯文實務?會被法官採用是為何?捷取有效的證據每句譯文即可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14: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錄音譯文用作證據,原則上需要逐字繕打,以確保真意,並須檢附錄音檔案,部分法官則可以接受段落(如關鍵的幾分鐘,逐字繕打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相關錄音內容做成逐字稿,以利法官閱覽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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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譯文是否會被法官採信  是證明力的問題  要看你提出錄音是要證明甚麼事情  2.譯文你可以分段譯  例如  1-3分鐘  10-12分鐘  不需要全段譯出   但最好標示清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錄音譯文之部分,可選取您需要之部分,至於法官是否採用可視對方如何抗辯,及是否達法官採用之確信。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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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 103-02-09 22:12

Dear All

若是有外遇的一方向配偶承認自己有外遇,若只有此類的錄音檔去提告二人通姦是否能成立呢??亦或是否能僅就第三者部份提出妨礙家庭???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22:1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有配偶承認通姦錄音還不充分

若真提告

配偶在法庭上答辯否認那是之前開玩笑的講的

而第三者也矢口否認的話

有抓姦在床告的成的機率會比較大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電諮詢

你的錄音對方有確實明白承認與“誰”外遇?如果有,那可成為提告證據,並在法庭訊問詰問當事人取得供述,並詳細了解整個經過,再從中找出其他輔助事證,加強證明更好,另外,外遇配偶和第三者除了刑事通姦相姦責任外,也有民事賠償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如果單純承認有外遇  這部分也許你再行跟配偶確認具體狀況是怎麼樣  例如到過那些汽車旅館或是飯店  時間如何  這部分都有利你將來舉證   2.刑事告訴你可以先對兩人提出告訴  對先生部分可以再撤回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配偶及第三者均提出告訴,再對配偶撤告即可。關於僅有自白錄音部分,必須有詳盡一點之錄音內容,否則有可能會因為無法舉證有性交,而刑事不成立犯罪。但就民事若欲以此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似有相關機會,而不如同刑事程序般嚴格認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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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103-02-09 17:19

我爸與我媽

有一棟房產(就是目前居住的房子,地: 我爸的名子,屋殼:是我媽的名子)

跟婚後存款(帳戶都是掛我爸居多)

 

我媽多次要求離婚,父親都  (下方有細節家暴情狀)

  - 以暴力跟語言恐嚇威脅不同意

  - 或是要全部財產歸他才肯簽字

  - 告知訴諸法律離婚,又威脅保護令沒有用,

    到天涯海角他都要雇人傷害我姊跟我和我媽,或是要到我公司搗亂

 

多次勸我媽離開, 但我媽擔心就算我們逃離了,但事後也因為我爸揮霍負債,

我跟我姊又會被拖累, 所以繼續用命綁在他身邊,

(所以我媽離婚意願都會卡在財務與債務問題)

但最近我爸發神經越來越變本加厲(曾建議他去看精神科醫師,但一直大力抗拒)

一直在挑起紛爭, 跟蓄意挑釁加以威脅

 

問題:

家裡房子是當年我媽用命跟我爸吵下來才沒有被我爸拿去賭博賭掉,

所以想請教有無方法可以

  - 徹底離婚, 我爸離婚後的所有問題不會轉嫁我媽身上

  - 不用擔心離婚後我爸離婚後產生的債務問題會轉嫁到我跟我姊身上

  - 與家裡的房子有無可能捍衛完整留給我媽?

 

  PS:

  1.我媽沒有謀生能力,打從嫁我爸都是幫我爸工作,

  我姊先前也為了幫我媽陪我爸去醫院洗腎跟照顧家務

  (一方面是擔心我媽被我爸謀害,回家處理家務順便保護我媽)已失業半年,全職在家,

  家裡經濟來源只剩我

  2.以上情狀我都可以作證,法律上我可以當人證嗎?

 

 

以下有補上細節家暴情狀

家暴/威脅情狀

  1.我爸從年輕時打我媽打到老,直到我姊跟我長大,

    跟他身體變差(因蜂窩性組織炎截斷左腳小指,領有殘障手冊),

   他動手跟拿刀械的次數才減少, 最嚴重時打到我媽臥床三天無法起身

   (把我媽打趴在地,拿木椅往頭砸)

  ->但都無就診紀錄

 

  2.曾經毆打我姊頭部瘀青出血,有急診就醫紀錄

   ->但目前急診單據遺失,確切日期不確定

 

  3. 要求離婚數次,被我爸拿瓦斯桶以同歸於盡 威脅   ->但沒有錄音紀錄

 

  4. 長期家暴陰影,我媽每次只要跟我爸說話就會緊張跟長期晚上失眠便秘,

     我姊回家侍奉我爸洗腎,我爸也在三餐百般刁難

    (類似颱風天硬要我姊冒險到指定餐飲店買他指定的東西,等買回來又說他不想吃了,

     要求我姊當場倒掉;或是店家沒開買不到就對他三字經破口大罵)

     所以,固定只要買三餐時間一到也會習慣性緊張

     ->都在家庭診所請醫生開助眠藥與在藥房買浣腸劑,沒有精神科醫師判斷證明

 

  5. 昨天下午故意引起口角, 拿鏡子砸我媽(未砸中) 跟拿水刀果與我姊相向恐嚇傷害

   ->但未報警

 

  6. 今天早上 對我媽跟我姊破口大罵,並蓄意砸毀我媽跟我姊機車->有報警

聲請保護令不會沒用,聲請保護令也有利之後請求裁判離婚的成功,建議盡快聲請暫時保護令,並且向法院聲請預防繼續家暴的處遇,你父親也有刑事恐嚇等問題,另外夫妻的債務都是必須各自負責,跟對方沒有關係,夫妻離婚財產分配,依你說的情況,應該是你父親財產比較多,是你母親可向父親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依法夫妻離婚財產分配不是單純的什麼東西歸誰,是有一定的計算方式,至於訴訟中,你一定是要作證的,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讓您母親驗傷,取得驗傷單,再就相關恐嚇言論錄音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您父親提出刑事傷害恐嚇告訴,待起訴判決後,再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提出裁判離婚訴訟。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對您父親主張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確實有長期家庭暴力事實  也有證人願意作證  這部分訴請裁判離婚應該是沒有問題   2.父母離婚同時可以請求財產分配  看房屋土地要如何分配或補償  3.房產還是屬於父母  不是遺產  沒有保留給你的問題 當然如果他們二人同意  是可以過戶給你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蒐集相關證據資料,視您母親欲對您父親提起裁判離婚之訴或刑事傷害告訴等。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ax 103-02-09 01:38

事情經過如下所示:
1.時間:2014年1月25日下午約四點
2.地點: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小路口.
3.事由:直行車路邊迴轉時被一輛同向機車撞上左前方,對方由於沒戴安全帽而有輕微挫傷嘴角流血,可能對方車速有點快?車不及,導致對方機車前檔毀損而我車子左前方葉子板凹陷穿孔且避震器彎曲,當下我有下車關心傷勢並詢問是否報警處理,但對方表示並無大礙且趕著上 班為由,
故當下並無報警處理,由於我的車子損壞比較嚴重對方又無大礙,經?方協調結果口頭確認要各自處理,再次確認後我就離開現場了~~
但於2/7我接到警局來電說對方事後有報案要告我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要我去警局說明~~

想請問:
1.這種情況我算是肇事逃逸嗎?
2.我有在現場停留處理完畢才離開並無肇事逃逸,整個過程有行車記錄器錄音錄影存證,是否有助於釐清?今天去警局說明並表明我有行車記錄器,但員警並沒有要求查看(我需要主動提供嗎?)
3.處理員警說對方己經提告~請問我現在最好的處理方法為何?
感謝告知!!

max 103-02-09 01:10

不好意思想請教
事情經過如下所示:
1.時間:2014年1月25日下午約四點
2.地點: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小路口.
3.事由:直行車路邊慢慢迴轉時被一輛同向機車撞上左前方,對方由於沒戴安全帽而有輕微挫傷嘴角流血,可能對方車速有點快?車不及,導致對方機車前檔毀損而我車子左前方葉子板凹陷穿孔且避震器彎曲,當下我有下車關心傷勢並詢問是否報警處理,但對方表示並無大礙且趕著上 班為由,故當下並無報警處理,由於我的車子損壞比較嚴重對方又無大礙,經?方協調結果口頭確認要各自處理,再次確認後我就離開現場了~~ 但於2/7我接到警局來電說對方事後有報案要告我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要我去警局說明~~

請問: 
1.這種情況算是肇事逃逸嗎?
2.我有在現場停留處理完畢才離開並無肇事逃逸,整個過程有行車記錄器錄音錄影存證,是否有助於釐清?今天去警局說明並表明我行車記錄器,但員警並沒有查看
3.處理員警說對方己經提告~請問我現在最好的處理方法為何?
感謝告知!!

沈恆 (沈律師) 103-02-09 03:43

您好!影音記錄若有錄到經雙方確認同意後才離開的過程,應不會成立肇事逃逸罪,您可以拷貝一份交給警察或檢察官,以利證明清白;但若認定您有過失,您可能仍應負過失傷害刑責,此部分可設法和解撤告;損害賠償部分因雙方都受有損害,若雙方都有過失則以雙方過失比例相抵後計算。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這種情況算是肇事逃逸嗎?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主張您無相關肇事逃逸故意。

2.我有在現場停留處理完畢才離開並無肇事逃逸,整個過程有行車記錄器錄音錄影存證,是否有助於釐清?今天去警局說明並表明我行車記錄器,但員警並沒有查看

 若您有相關影音證據證明您有停車處理,於雙方處理完畢後,才離開。無相關肇事逃逸之事由。可提出舉證之。
3.處理員警說對方己經提告~請問我現在最好的處理方法為何?

您可委任律師替您主張對您有利之相關事實,具狀說明相關情況並提出相關有利於您之證據,爭取一不起訴處分。後再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海青 103-02-06 20:40

你好,我前陣子因離職,因為當初有簽約,約裡有一條說違約要付違約金,

雖然他有違法在先,但我顧慮到他(資方)的面子問題,想說跟他好聚好散,所以跟他私下和解

雙方說好我付違約金15000從一月份薪水裡扣除後,我還有2500的餘額,會匯到我戶頭,現在剛過完年,也還沒找到新工作,所以那2500對我還蠻重要的,我怕對方如果不給我,那我該怎麼辦,當初是口頭上說的,不過我有偷錄音,怕的就是會發生這樣的事,結果真的發生了,真的不知道怎麼辦請幫幫我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54

 你這個金額實在不建議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告請求之,但須考量您的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洪幼珍 (洪律師) 103-02-06 20:58

 你好:如果是你提前離職,依你公司僱用契約要罰違約金,但目前法院的見解較保護勞工,如果老板沒有支付訓練成本,例如出資讓你上課或受訓練,你即使提前離職也不需支付違約金,所以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並要求老板返還被扣的薪資

 

本件依您所述恐怕以訴訟請求不符成本效益,建議您可考慮以勞工申訴或勞資爭議調解方式來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雖然資方原則上不能預扣薪資  但你們如果已經達成協議  這應該沒有問題   2.如果其餘部分資方沒有給付  建議你可以向各地勞工局申訴或是提出調解聲請  如果還是沒有結果在考慮是否訴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nina 103-02-04 15:32

我生完小孩就住在娘家,到現在公公和婆婆不曾來看我跟小孩,先生逼我離婚,他說我不簽字就繼續分居也不會理我和剛出生的小孩不給小孩生活費小孩也不聞不問,對我跟小孩完全不負責任,請問這樣構成惡意棄養嗎?他也沒做到共同扶養責任,他死都不提離婚這兩個字,要逼我先提離婚要我無條件滾蛋!有甚麼方法可以逼他出面處理?

問題二,婆婆常在我和先生中間挑撥離間,先生完全不相信我,我的家人有到先生家大樓的大廳找婆婆對質沒有吵架,因為怕被婆婆亂說話我們自己有錄影,之後婆婆居然跟對面鄰居說了我很多壞話,(有錄音)完全汙衊我人格,這種情況我是否能提出毀謗罪還是損害名譽呢?如果可以的話是對婆家提出告訴還是那位太太?

問題三,先生一直扣留我的證件,我跟他要了好幾次,我說要去婆家拿他就說在大陸沒帶回,然後我說那託大陸同事帶回台灣,他又說寄回婆家了,我跟先生說你在不還我我就報警處理,他居然回說~報警告他啊!這一點我可以提出侵占罪嗎?

問題四,先生突然回台灣找我去談時,我懷疑他脫產,我可以提出剩餘財產分配制嗎?

問題五,之前為了和先生去大陸照顧他,我把大陸工作辭掉了,我現在是否能提出贍養費或是慰撫金?

對於這種狠心的人,真的是欺人太甚!我要替我自己和我剛出生的小孩討回一個公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您提示情形,目前似符合該條之規定,得委任律師對其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得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若您握有誹謗之相關錄音錄影證據,亦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且亦得為民事裁判離婚之相關證據資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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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目前的意願是離婚?  還是維持婚姻? 小孩扶養部分,對方本來就有義務,可向法院聲請請求扶養,而分居達六個月後就可以針對小孩監護向法院聲請裁定

2.你說那位太太說了很多壞話,要看內容有哪些才能判斷是不是有妨害名譽的問題,怎會有這種媳婦.....這些話要成立妨害名譽,不是那麼一定,要提告的話是針對說出這些話的人。

3.不返還護照台胞證等,如果對方還留在身邊,只是單純不還你,還不構成侵占,只有民事所有物返還的問題。

4.是不是能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要看雙方婚後財產淨值,當然如果對方有惡意脫產行為,可在訴訟中主張加入婚後財產,這些就是訴訟技巧的問題。

5.贍養費必須要你因為離婚陷入生活困難,加上其他要件才能請求,請求慰撫金的規定也不是這樣用的。

對於法律似懂非懂就去使用,是危險的做法,結果常也是不利自己,建議還是尋求專業,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nina 103-02-04 17:13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你目前的意願是離婚?  還是維持婚姻? 小孩扶養部分,對方本來就有 ... (恕刪)

律師 您好

一、這段婚姻是沒辦法維持了!現在是先生逼我先開口離婚,不然他就繼續擺爛,先在我的辦法只能找律師幫忙走訴訟是嗎?

二、先生一直扣留我護照不讓我去出國或去大陸,這點我就拿他沒辦法嗎?

三、假如我去找那位太太,請她說到底婆家把我說的多話並錄音這樣才算完整的證劇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對您先生起訴請求裁判離婚。關於護照部分,得發存證信函請求返還。關於錄音證據部分,須設計相關問題,加以錄音,避免被發現存有戒心,錄不到您期待之內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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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nin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離婚部分,還是要了解你們之間有沒有法定裁判離婚的事由,或是以婚姻有重大不能維持的事由來起訴,這部分要清楚你們婚姻的一些細節,才能斷定要用甚麼事由來主張,以及有甚麼證據來佐證,要離婚,其實也不一定要用訴訟方式,也可走協議離婚的方式,只是要注意協議內容不要同意依法不須退讓的條件。護照台胞證可起訴請求返還,不是沒有任何辦法。至於妨害名譽部分,要告誰要先決定,如果你是要告婆婆,當然你可先去找那位鄰居問話錄音,不過,實務上偵查中和審判中,還是會傳證人來由律師檢察官、法官詰問訊問,你要確定那位太太會站你這邊,問出來的結果對你有利。

 

 

1.如果惡意處分婚後財產以避免配偶一方主張  這可以訴請分別財產制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2.侵占罪是有意圖不法所有  如果單純扣住護照  是否有不法所有意圖  可能是有疑問的   3.如果有惡意指摘不實事項  確實可能會有侵害名譽問題  這部分你可以考慮提出告訴   4.如果配偶不同居也不負擔家庭生活費  你是可以考慮以此為由訴請離婚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5.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nina 103-02-05 18:0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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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潘 103-02-03 00:17

您好: 在家門前與朋友一起抽菸 無緣無故被"第三人"站在面前多次的罵髒話"fuck you" 因為事出突然並沒有錄音 只有社區的監視器錄下我們之間的行為 如果要告他公然侮辱證據成立嗎?

如果無法成立 那麼請問可以告他什麼罪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錄影音及證人錄音證據等,委任律師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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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監視器畫面可能還是無法確認當場發生甚麼事情  沒辦法證明對方確實有公然侮辱犯行   2.還是看是否可以提出其他證人證明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伊魔咪 103-01-30 13:49

您好,本人於一月二十七日前往台北電玩展參觀,約下午三點左右時,被某大電腦補習班業務拉進去做課程推廣的活動,當時該業務自稱李姓主任,任教於高雄分校的專業講師,當時告知此活動為一○四人力銀行合作推廣,由教育部推廣,主要訴求為讓國人能夠學習電腦,並且輔導轉業,且課程全程免費,且參加資格需要審核,預計審核一百五十名學員,當時有感疑問,於是請他們出示所謂的教育部公文,可是該業務卻拿出不知名的紙帶過,接著一直強調免費,而且未來工作多好,又會協助輔導完成接案等大餅,最後拿出所謂的定型化契約分期付款申請書,還將本人的身份證拿去影印,當下急問不是說先要審核嗎?為什麼要簽這些?該業務強調只是做信用調查,並不會做分期付款申請,身分證是因為要兌換一○四人力銀行的推廣紅包,當下不疑有他,便拿出身分證,隨後該業務請本人於契約上加註一些規避責任的字樣,例如本人已知曉分期付款等,當時因不甚了解,於是被哄騙填寫,此時業務請來另一位所謂的承辦人,要求需要錄音,錄下證明這些保單皆為本人填寫,最後拿了一千元推廣紅包離去,此時時間約莫四點。

 

隔日下午三點左右時,接連二通電話打來通知已審核通過,叫我辦理後續領取教材及付款事項,當下驚覺可能誤觸陷阱,立即口頭回覆將會再做考慮,並詢問如何退選該課程,該員表示需要告知承辦老師,接著前往中壢分校繳回推廣紅包即可,掛斷電話後,本人立即重新審視契約,發現簽下的是短期補習服務契約書,上面寫著若於實際開課日起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將只退還百分之五十,且開課日為一月二十八日,且契約註明三十六期共十萬八千一百元學費皆由分期付款,且契約上該補習班戳章為宜蘭分校,業務承辦人簽名則簽另外一位林姓承辦的名字,並非李性主任,明顯違反誠信原則,這時才發現已經中陷阱,本人深怕該分校用此契約錄音作證,私自申請分期付款,因此立即打給高雄分校,卻多次辯稱李性主任不在,且態度轉差,最後終於有位李姓主任打來,只叫我去還錢,就直接掛上電話

 

當下本人立即前往中壢分校繳回推廣紅包,且要求該分校退還當初的報名費一百元,該分校卻辯稱此為高雄分校的事情,需自行要求該業務人償還,竟有可以幫忙收錢卻不能幫忙退錢之事,離開後因怕該分校賴賬說無收到本人償還推廣紅包,因此返回要求該分校協請開出退還收據。

 

本人上網查詢資料,發現許多受害事實與本人相似之案例,因怕貸款公司未經本人同意便私自撥款,因此急忙致電貸款公司,但因致電時間為下午五點因此無法順利接通,接著致電高雄分校要求告知該事進度,卻又辯稱該員不在,會轉告知,本人要求退還報名費一百元,並用一百元當作郵資寄回當初填寫之定型化契約分期付款申請單、身分證影本。

 

目前因卡在年節期間,所以後續動作皆無法處理,但是該案尚有許多疑問,所以想要詢問。

 

一、因當下接獲審核通過電話時,隨後立即表達欲取消之意願,但依舊怕對方私自拿契約錄音佐證,私自辦理分期付款,假若貸款公司也未打電話向本人確認,請問是否合法?若對方確實辦理分期付款,是否違法?該怎麼處理?

 

二、由於當時並未仔細審閱開課日的部份,假若按照契約所說開課日起未達時數三分之一只退還50%,那是否與契約審核時間作抵觸?假若貸款公司已撥款,那是否本人就得當冤大頭繳納50%學費?且因適逢年節期間,至開工早已超過七日,但本人於當時隔日便已拒絕,但未即時錄音,未能佐證。

 

三、謊稱教育部、一○四等機構名稱哄騙填寫各項契約分期付款申請等文件,明顯違反誠信原則,且被害人於不清楚的情況下遭受他們誘騙於契約書上填寫規避字樣,例如本人已知曉分期付款等,甚至錄音,請問這樣契約是否成立?是否形成欺詐行為?可否提告

 

四、報名費若需高雄分校承辦負責,那可否要求他們將當初所寫的文件及身分證影本寄回給本人?若可,請問如何用有法律效果的方式請他們歸還?若不行,那日後若該校又以同份文件私自辦理分期付款,該如何解決?

 

五、若是口頭拒絕(未錄音無法佐證)他們依舊私自辦理分期付款要被害人付款是否違法?私自將本人填寫分期付款申請單交給貸款公司貸款,是否違反個資法?

 

註:本人口頭拒絕後未領取教材及試聽任何課程

感謝律師抽空查閱並回覆

感謝您們,辛苦了,新年快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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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翰 103-01-28 03:44

我想請問最近跟公司發生的事情

原本我們公司 是三班制 我是跟我同事是做中班的

做了快2年 到最近幾個月中班的人 都被資遣光了

我跟我一個同事 沒有被資遣 之後突然10月份的時候

告知我們說要調去晚班 公司要改成兩班制

我們沒有反映甚麼 因為晚班錢比較多 所以就沒關係 調就調吧

我們做到11月20號左右 公司副課長 有跟我們說

我們可能會被調早班 我們表示不願意 畢竟錢少了很多 經濟上會有困難

之後他說 不要亂說喔 我只是說有可能 還沒有確定

直到12月底約25號左右 公司 就貼出公告 我跟我同事確定2月1日要調去早班

我們公司有規定不能越級報告 所以我們就先找副課長談 表示我們不願意坐早班

但是第一個副課長 跟我們說 我們編制本來就是早班 沒辦法談

我們就找另一位副課長幫我們向廠長反映 廠長也是轉達說

我們的編制本來就是早班 去晚班只是支援 我們就找一天早上

來找廠長談 他表示說他在10月的時候就已經根副課長說我們編制要調到早班

去晚班只是支援 但是副課長並沒有轉達這件事讓我們知道

所以我們到現在才反映 廠長表示我們太晚講了 公司已經沒有預算資遣你們

你們2月還是要來早班 我們表示經濟上 真的沒有辦法配合

我就問廠長 是否我們沒有辦法配合的話 就必須自己自動離職

他回答我 對! 他說我們剛進公司時所簽的 條例裏面有一條 願意配合公司調派

所以他們 可以決定我們要去哪一班做 我想請問 真的可以這樣嗎?

還有 說一句公司沒有預算資遣你們 就可以要我們自動離職嗎?

說我們2月份就算不做也必須去自動離職 不然曠職三天就免職

我從公告出來以後一直去找公司談 也都有錄音 副課承認沒有告知我們的部分

廠長說我們要自己去離職的部分 我跟我同事今天有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勞工局有較我們要寫存證信函給公司 這樣我們2月份就可以不用去公司

但是我不知道怎麼寫 可以教教我嗎?  拜託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與公司之相關契約如何約定,及目前之實際情形為何,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曉婷 103-01-27 23:21

律師好:有關問題煩請勞心解答,感激不盡。

因本人才剛步入社會,尚未了解股票交易市場買賣狀況,因此於102/6電話行銷說是XX投資顧問公司,推薦某某科技未上市股票,並說明該科技公司將會在103年上興櫃時可以作買賣交易,並將於104年上市櫃,也因為積極推薦說得天花亂墜,誤以為是美好的投資,但打電話投資之科技公司,確實有發行未上市股票,但並未接受輔導也還沒有確實於所說的時間內上興櫃,沒想到居然買到人家所謂的直銷股票,簡直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已經造就所有局面,不知該如何挽回...懇請解答!

1.該投資顧問公司,依經證券交易法是否規定非屬證券公司不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該投資公司營業登記僅一項【投資顧問業】,本人也上中華民國證券公會並無查到該公司為證券商之資格,是否屬於違法買賣有價證券呢?

2.可否因此要求該公司因違法交易之行為,主張交易無效?拿回血汗錢嗎?

3.因有再打電話聯絡該投資公司業務小姐,並留下錄音紀錄,確實已交易股票等等詳盡事項,並還鼓吹說有內線消息,再現金增資以較低股價再買進平均成本等狀況,若上官司是否可為證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該公司確實有違反證交法之虞,此部分可向金管會檢舉之.

二.本件對方涉及詐欺,可以先提起刑事告訴,再依民法撤銷意思表示,應注意時效之問題.

三.您的電話錄音仍可作為證據使用.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詐欺侵占背信等相關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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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w 103-01-24 10:50

您好:

我想諮詢的事情是發生在辦公室中,某位同事(以下簡稱W小姐)因故(大至公司對專業軟體的人員使用權力,小至打掃工作分配及零用金的管理…等事件),對我心生不滿。雖上述相關事件,皆已由管理階層基於公平原則加以定奪,並公佈實施及執行。

但W小姐,可能因結果不合其意或其他因素(這方面我不便妄加揣測),故事後處處針對我個人進行人身攻擊。攻擊的時機不分人前人後,攻擊的內容包含對外散佈不實謠言,例如:於背後無中生有捏造我批評縣府及其他相關承辦人員,讓他人對我產生誤解;或於我在場之情況下,即以指桑罵槐之方式,當面於往來廠商面前意有所指;又如公司公用碟檔案不見,卻無憑無據跟廠商說是我刪除的…等等。其散佈的對向包含:公司其他同事、其他同事之眷屬、甚至於業務上有所接觸之其他公司成員、往來廠商、或業務上需接觸之縣市政府承辦人員,已嚴重影響我個人聲譽。

上述事件,皆已呈報公司管理階層,管理階層亦已由其他同事處,證實確有其事。但因W小姐之先生在縣府任職,因本公司與縣府常有業務往來,故管理階層於事件處理上有所顧忌。處理時僅單方面安撫我說,他們了解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又說W小姐可能是因家庭因素(此為公司管理階層自行猜測)導至情緒不穩定,請我多加擔待。而上述之狀況已持續年逾,基於與管理階層之共識,故我多方忍讓。

我想請問的是,由於W小姐對我進行人身攻擊時都很突然,就算我當下在場,也很難即時反應過來進行錄音存證。若我想對W小姐提告,成功的機會大嗎?因為我不能確定相關證人(包含同事及公司管理階層),是否願意幫我作證。還是我還有什麼法律途徑能走?

 

另自今年一月以來,我陸續發現個人桌面、抽屜之物品遭人翻動,1/22又遺失放在桌面上之工程用計算機(雖然不貴),故1/23中午外出用餐時,於外出前即特別注意桌面及椅子等物品之相關擺設位置。但於中午用完餐後回公司,又發現東西被翻動,經向公司其他人員確認後,確定1/23中午時只有W小姐一人在公司。因此我想蒐證,且已向公司管理階層說明,管理階層也同意我於座位裝設錄影設備(但只照我的位子)。

我想請問的是,這樣的蒐證合法嗎?如果錄到的是W小姐翻動我的抽屜、物品,但沒拿東西,算侵害我的隱私嗎?還是還有其他的法律途徑可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對方之行為,均似已構成相關刑事犯罪,您均可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關鍵點在於,您必須提出相關之證據加以證明之。是此,建議您攜帶隨身錄音筆,進行蒐證,否則若無證據,似難成立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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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部分,沒錄音的話,就必須要證人能夠確實指證,否則沒證據的話,成立機會不大,當然詰問證人是有技巧的,翻抽屜部分,並沒有刑事問題,但可考慮以民事侵權行為提告,這部分有證據就比較ok,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受傷的人 103-01-24 10:26

你好.我結婚5年多生有一個女兒五歲.去年發現我先生跟女生開我的車進出汽車旅館和網友.行車紀錄器只有錄音和進出地點.慢慢收證下來.發現他婚前就是常常跟很多女生有搞轟趴的習慣(和別人聊天的紀錄)進而又發現了她在婚姻關係中和別的女生的通姦照片.還又別個女生的親熱照片.之前因為回嘴有對我丟過酒瓶和別人面前對我丟雞蛋.讓我心生恐懼..他人現在在國外出差.我跟他提出要離婚.但是他翻臉.比我還兇.還把家用凍結.說孩子留下要走我走.....因為我現在的房子租賃的.合約是我打的.我想先搬家因為害怕他回台相處的每一天.請他搬離他的東西他不願意還說我私自動他東西就要告我.現在又說他又付房租小孩的教育費.但是說我不可以在他回台之前搬家...想搬家又擔心他回台尋找到我對我不利.也擔心小孩因為大人而波及.我要告他通姦刑罰.我是否可以把小孩暫時先放娘家照顧.會不會造成我以後爭取監護權

有驗過傷嗎? 先聲請保護令吧 ,另外要看過資料,才能判斷通姦成立機會有多少,通姦成立是可以離婚的,至於監護權部分,實務上法院通常看雙方工作、經濟、支持系統、小孩意願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您也是監護權人,你有權利安排小孩的被照顧的情狀,所以你送到娘家這是完全沒有違法問題,甚至你也可以搬離開家中,但你要搬離開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過失,否則你先離開比較吃虧,但小孩部分沒有問題,只要不要讓他看不到小孩就好.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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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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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受傷,可先驗傷取得相關證明。若有取得相關通姦證據,亦可提出刑事通姦告訴。若通姦證據不夠齊全,雖可能無法成立刑事犯罪,但亦可成為民法第1052條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還可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子女監護權,法院之判斷標準為何人為子女主要照顧者,雙方之工作及經濟能力等。另本所亦有女律師資深合夥人,可為您提供相關法律服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受傷的人 103-01-24 11:1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也是監護權人,你有權利安排小孩的被照顧的情狀,所以你送到娘家這是完全沒有違法問題,甚至 ... (恕刪)

你好很謝謝你的答覆

因為被丟酒瓶並沒有傷到我本身身體.丟雞蛋有人看到.也在line聊天有跟他提及過他的這個舉動已經對我心靈的傷害很大了..他也承認他有這樣的行為確實衝動了.因為等待他心情好就說願意付款.一下談不好就說不願意付款.所以朋友家有地方可以安置我....我已經開口提及離婚還有他有女生進出汽車旅館和與人通姦要和他協商.他不願口氣又不好......我真的很擔心他回台的短暫時間.心情更火爆又動手.所以想先搬離家.等他回台再請家人陪同在和他面談.這樣是否可以先搬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以您的情形而言,您仍可以先短暫搬離,若他再有威脅情事,應盡量保留證據,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Zoe 103-01-21 12:35
律師你好,我目前任於人壽工作,前幾天與上司發生一件糾紛,不知道對方要不要負法律責任?我給客戶寫了一件新契約,因主管特別交代內務在文件全部到齊前不可予我做入金動作(已詢問過可先入金在做補辦)結果主管拖過該投保年齡,需寫公文,我本人也打去詢問過說如果寫公文是否會承保,公司的回答也說不會,因單位業績較好也再次確認不會因為任何關係而承保,公司也說絕對不可能,結果後來公文下來之後卻同意承保更竟然叫我以年齡上填寫錯誤蓋章而去修正,重點是從頭到尾的公文都非本人我招攬人所寫,也沒與我討論過,公文內容也不是依據事實呈報,等上級主管發現已不能入金才私底下做寫公文的動作,並告訴我的主任說等事情辦好了再告訴你們。(以上我有紙本資料證據錄音可証明) 謝謝律師的耐心詳讀。

你所謂的公文是甚麼公文? 要看該公文內容不實是不是會有生損害的危險,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3 16:21

 你的問題及情況非常不明確,無法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尚需要更完整之資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林 103-01-20 14:00

您好:

之前陸陸續續借錢給一位朋友錢,而他每次說的還款期限都沒有一次順利還款而到後期追討時候皆有將其對話錄音錄下來.想請問一下錄音黨和匯款紀錄是否可為證據還有對話紀錄裡該有哪些要點較有利於訴訟

 

這些都可作為證據,但實務上重點還是在證明有借款合意,可先聲請支付命令較經濟快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4: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錄音及匯款紀錄均可為證據,內容需要有雙方成立借貸契約之合意,及交付款項等。可先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確定即可強制執行。若對方異議,即進入法院訴訟程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yan 103-01-17 21:21

律師你好

之要賣大廈小套房,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常識,
常幫忙我的管理員阿姨說可以找她熟識的仲介幫忙,
一開始她問我說要賣多少,並說之前有一間套房賣出
屋主實拿105萬,其他所有稅款都不需要付,問我要實拿多少錢? <== 點1


之後我做了調查說要實拿115萬,後來阿姨告訴我說有買家有意要買,
但是她說仲介認為我要實拿115萬太高了,這樣不好談,問我是否可以
降為實拿110萬,我沒有懷疑就答應了。    <== 點2

 

過一天又打來說仲介說買方殺價殺得很兇,要我再降一點就可以成交了,
那就降到108萬。 過一天後她告訴我說成交,我實拿108萬,  
請我準備印鑑跟權狀,某天晚上簽約。但是簽約前一天告訴我賣出總價是136萬。 <== 點3

當時我連賣屋要簽委任約才算是找了房仲的常識也不懂,一直以為是房仲幫找買方的。
實際我沒有看過仲介也沒有簽過經紀委任約(現在知道要簽約)
管理員說28萬都是仲介拿的佣金,我之後有問她一般不是只能拿6%。
而且明明買方的價格這麼高,卻2次要求我降價,是否不合理?
但阿姨回應是說仲介比較會賣,那是他會賣所以會賺,告訴我都跟大家約好了,
準備要簽約了,不能反悔。但是仲介簽約時不會出現,是委託阿姨去。

 

後來簽完約我打給買方詢問,買方(女)說跟本沒有仲介跟她接洽,是直接
找管理員小姐問有沒有人要賣房的,而且她也沒殺價,就是希望136萬看
能否談成。 <== 點4

現在等著交屋我就可以拿到所有的錢,阿姨之前是請我拿到錢再領28萬給她,
她說要拿給"仲介"。

<<<<<問題>>>>>
阿姨這幾點的行為有否符合無詐欺背信行為?
雖然我現在已經透過GOOGLE大神了解大部份,我完全不用給仲介費(沒簽約or根本沒房仲),
阿姨也違反了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但是心裡一直想著我被騙了,這一兩個星期每天都睡不好,早上整天就在想是不是被人騙的事。
若她還跟我要28萬,我是不想因為這點事浪費法律資源開庭,
只是想問說她這樣是不是符合詐騙罪嫌?因為我還沒有金錢上的損失。
之前跟管理員的對話沒有錄音,但是跟買方的對話有錄音起來。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無仲介,則對方所述即為虛偽,且其既然一直說是有仲介,則他是否符合民法上所規定的居間關係,是有問題的,且本件未簽訂書面契約,對方若要上法院來向您請求,應也有舉證之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簽任何仲介委託契約,可不用支付任何費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yan 103-01-17 21:02

之要賣大廈小套房,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常識,
常幫忙我的管理員阿姨說可以找她熟識的仲介幫忙,
一開始她問我說要賣多少,並說之前有一間套房賣出
屋主實拿105萬,其他所有稅款都不需要付,問我要實拿多少錢? <== 點1


之後我做了調查說要實拿115萬,後來阿姨告訴我說有買家有意要買,
但是她說仲介認為我要實拿115萬太高了,這樣不好談,問我是否可以
降為實拿110萬,我沒有懷疑就答應了。    <== 點2

 

過一天又打來說仲介說買方殺價殺得很兇,要我再降一點就可以成交了,
那就降到108萬。 過一天後她告訴我說成交,我實拿108萬,  
請我準備印鑑跟權狀,某天晚上簽約。但是簽約前一天告訴我賣出總價是136萬。 <== 點3

當時我連賣屋要簽委任約才算是找了房仲的常識也不懂,一直以為是房仲幫找買方的。
實際我沒有看過仲介也沒有簽過經紀委任約(現在知道要簽約)
管理員說28萬都是仲介拿的佣金,我之後有問她一般不是只能拿6%。
而且明明買方的價格這麼高,卻2次要求我降價,是否不合理?
但阿姨回應是說仲介比較會賣,那是他會賣所以會賺,告訴我都跟大家約好了,
準備要簽約了,不能反悔。但是仲介簽約時不會出現,是委託阿姨去。

 

後來簽完約我打給買方詢問,買方(女)說跟本沒有仲介跟她接洽,是直接
找管理員小姐問有沒有人要賣房的,而且她也沒殺價,就是希望136萬看
能否談成。 <== 點4

現在等著交屋我就可以拿到所有的錢,阿姨之前是請我拿到錢再領28萬給她,
她說要拿給"仲介"。

<<<<<問題>>>>>
阿姨這幾點的行為有否符合無詐欺背信行為?
雖然我現在已經透過GOOGLE大神了解大部份,我完全不用給仲介費(沒簽約or根本沒房仲),
阿姨也違反了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但是心裡一直想著我被騙了,這一兩個星期每天都睡不好,早上整天就在想是不是被人騙的事。
若她還跟我要28萬,我是不想因為這點事浪費法律資源開庭,
只是想問說她這樣是不是符合詐騙罪嫌?因為我還沒有金錢上的損失?
之前跟管理員的對話沒有錄音,但是跟買方的對話有錄音起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簽任何仲介委託契約,可不用支付任何費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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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103-01-14 16:27

前公司在我離職時說了,如果客戶我可以做就去做,他不是個趕境殺絕的人,而現在來告我業務侵占。我應該如何?我有當時的錄音,雖然不是很清楚,是否有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之情形,尚無法看出他告您的事實為何,以及是否會成立業務侵占罪,請您詳述事實,或直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尚非清楚表達,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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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小雞 103-01-14 12:05

我接到冒用律師身分打來的詐欺電話
請問,
這樣是否有涉及詐欺及違反律師法的嫌疑?
內容還有涉及個資的情節,

我們已經在11月14日 在地檢署開庭,
結果收到不起訴起分書,
我是否可以到轄區派出所另作筆錄提告對方詐欺未遂,違反律師法,違反個資法? 因為被告冒充律師身分,通知我 我的先生在外調戲良家婦女、犯罪,要我先生負起民刑事責任,並要他工作不保 ,並且口頭答應要幫我打離婚官司,還把我女兒上班上學的地點都講出來,是否涉及違反個資法? 

恐嚇電話皆有錄音存證 
針對以上行為,被告已在檢察官面前認罪,但是檢察官並沒有以詐欺未遂、違反個資法、違反律師法起訴,請問是否申請檢察官再議? 

甚麼時候收到不起訴書? 可先mail不起訴書過來研究,看過後再決定再議機會多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不服,可於7日內聲請再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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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瑋 103-01-13 19:46

請問被罵靠夭 靠母  基基歪歪算汙辱

錄音檔   

Chia-hua 103-01-12 13:01

各位大大你好,事情是這樣的,我是失業者,因為有時候在家,都會遭受到鄰居言語上的批評,批評的話語像是不罵他就不會長大、沒用的字眼,我有用錄音機錄下來,不知道如果我要提告,是否可以當成有利的證據

煞祿 103-01-25 02:02

頂多毀謗喔 還有妨礙名譽

因為你要用公然侮辱罪 你還要舉證 當場有誰在場

證人願意不願意出來作證

另外 證據部份 講求

人 事 時 地 物

鄰居跟你 因為是人講你

為了說你哪些事情

時間 你錄音時要結語 現在時間為XX年XX月XX日 上午或下午幾點幾分 錄音完畢

地點 就是結束錄音前 要說 你在哪裡路的音 如果有證人 就是證明你 或者你也可以用手機攝影拍起來 也是證據

david 103-01-12 02:35

我於去年五月 在台中從事 臨時工工作 公司有接到一處裝潢改建的工程

期間有些拆除後的廢棄物(石塊等等) 公司叫我擔任司機 載運去公司指定的地方堆置 期間也包含公司其他臨時工也有一同前往 指定地點是公司ㄧ各朋友跟地主承包拆除工程的地點 旁邊空地(也是地主的) 後來被地主另外租出去的房客檢舉 報警前來處裡 當時公司的朋友跟公司都叫我擔下來 我有擔下來 現在雙方不認賬 不過 我都有錄音下來 (有清楚錄到當時要我擔下來) 判決下來一年一各月 沒有緩刑 我想請問 我這時候應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提起上訴,以避免判決確定而面臨執行徒刑的問題,並於上訴審中提出錄音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上訴加以救濟之,否則即須入監服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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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榮 103-01-11 07:46
你好~我想問一下~關於手機電話中續約~有答應算成立嘛? 時間是去年10月19號~威寶的客服人員打電話是否提前續約~ 我是有答應~可是後來想想有點後悔~而且我的合約到期是到今年2月14才到 所以我想取消約~客服人員卻跟我說要毀約金9000~雖然她有錄音~ 可是我沒有實體上的簽名~請問這樣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電話中之對話,亦屬意思表示,所以您電話中已同意續約即生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合約非要式契約,無須簽名方生效力,口頭承諾亦可。除非您覺得,您未受消保法關於消費者對契約審閱期間之保護及了解,您可至各縣市消保官申訴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ink Girl 103-01-10 22:28

學生在校園內走廊上,突然有一群他完全不認識的別班同學看到他然後說「三...二...一...(擅自亂取的綽號)好!」而且說得非常大聲,好像恨不得所有人都聽到一樣,而且不是第一次了

但綽號並沒有很不雅,就一種零食的名稱罷了,大概是名字的諧音,但聽了就是令人非常不舒服,而且講得那麼大聲就是讓人覺得丟臉這樣公然侮辱成嗎?

另外,如果未成年刑事案件可否自行提告?可要求精神損失?何時要求?如何要求?有限制金額範圍嗎?有要求條件嗎?

證據若有錄音足夠嗎?

以上,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仍須視完整之文義加以判斷之。若有構成公然侮辱之可能,您亦具有相關錄音證據,可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黑子 103-01-10 12:59


96年的時候,我已成年的乾兒子返台繼續學業,他與居住在台的母親關係長期惡劣,兩人之間的爭執再回台後更是激烈。他媽知道我乾兒子在台灣還得要付學費,於是她便串通親戚把他在國外的存款盜領一空,企圖用錢來逼他就範。他們家的親戚沒有人敢管這件事,我乾兒子只好向我們夫妻求助,請我們收留他,幫他度過難關。我們心疼他,便幫他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用。這便是一連串噩夢的開始。
他媽便開始到處造謠說我們想貪圖他們家的遺產,我與她兒子有不正常關係等等。她也找親戚跑去我乾兒子子的學校鬧,逼得學校祭出學生個資保護,以免他們到課堂上騷擾

原先為了解決這些事情,我乾兒子試圖與其母見面談話,結果見面聊得不愉快,他媽就拿出電擊棒準備攻擊他,我跑下樓去阻擋,她居然說我拿雨傘戳她,到法院告我傷害。(她自己的朋友當天就在旁邊,在法庭上也表明並未看見我有動手。)我乾兒子為了這件事還去申請了家暴保護令,但因為並未有錄音證明其母持電擊棒攻擊時有出言恐嚇,故保護令未能核准。

後來要過年了,他媽又跑去找我先生公司的經理,說她只想要她這個孩子回去陪她過年,結果我們好說歹說的勸我乾兒子回家過年,結果他媽居然在安排給他住的房間偷藏金飾,還報警謊稱金飾失竊,意圖栽贓他,但後來因為栽贓不成,她便轉而向警方要求鑑定我乾兒子的精神狀況,將他強制就醫做精神鑑定也取走了他身上的鑰匙,以免他再回到家中。
經過醫師鑑定後,證明我乾兒子並沒有任何精神疾病,他媽居然要求醫師把他關三四個月,給他個教訓。醫師不同意,便主張為我乾兒子辦出院手續,請他媽簽字同意出院,但他媽這時候又開始談條件,拿出了一份同意書要我乾兒子簽,強調日後不再出現在她的工作場所及住處,她才願意簽字讓我乾兒子出院。我乾兒子也提出說只要同意書上明言雙方皆不可出現在彼此工作場所及住家,且其母一併簽署,他就會同意簽字。這時候他媽便開始反悔了,結果醫師看不下去,直接講明說簽不簽同意書並非出院必要條件,再鬧下去院方會依程序讓我乾兒子自行離院,希望他媽不要把事情做得太難看。他媽知道大勢已去,簽完字便把身無分文的他丟在醫院,自己回家,我乾兒子沒地方可去,便打電話請我們夫妻收留他。

過沒多久,他媽又向台北市的警察局檢舉我們綁架和誘拐我乾兒子,辦案的員警又找我們去作筆錄,但他媽這時候又刻意出國避風,辯稱說她並未去檢舉,而該案也在查無犯罪事實後簽結。但他媽後面還有步數,之後又向偵察隊謊稱她兒子被人下符,請偵察隊介入調查。
我們這幾年來幾乎就是在法院出庭,警局作筆錄和應付她找來的關係之中度過,我們夫妻也承受了極大的精神折磨與壓力,實在是不堪其擾。
為了杜絕這類事件,我乾兒子發出存證信函請其母停止濫訴,但她依然有恃無恐,還找人恐嚇我們。
我乾兒子多次打電話給她理論,她刻意不接,最後兩人在這些年來幾乎都只用簡訊往來;我乾兒子若跑去她的工作場所和住處與其理論,她就報警說有人騷擾她,可見她根本就不想讓他兒子回去與她同住。
去年她居然又再向基隆地檢署檢舉我們妨害我乾兒子的自由,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她提出的理由與之前台北市警局提出的是相同的,該案最終不起訴簽結。
她明明知道他兒子的行動是完全自由的,還一再檢舉我們,請問我們針對這次妨害自由的案件告她誣告,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該行為提告誣告。且其他行為亦可能涉及相關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你清楚對方提告時有提出什麼事證嗎? 如果沒有,也沒這件事,那就很有可能會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黑子 103-01-10 15: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該行為提告誣告。且其他行為亦可能涉及相關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 ... (恕刪)

感謝房律師的回答,請問她被起訴的機會大不大? 對方有可能全身而退嗎?
您提到其他行為可能涉及犯罪,請問她還有觸犯哪些法律? 
再次謝謝房律師您的解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6: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對方告您是無相當證據及理由而提告,即有構成誣告罪之可能。除非對方提出相當之證據。另外就對方恐嚇您或公然侮辱您之言論,若您有相關之錄音證據,亦可提告之。是此,就對方之言論,應盡量錄音存證,以利證據之蒐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黑子 103-02-25 14:54

我已經對他母親提出誣告告訴,但開庭之後檢察官卻和我說被告當初並沒有說要告我妨害自由

我覺得有點莫名其妙,他母親跟著順水推舟,也說她當初沒有告我妨害自由

我只好在開庭後打電話去問書記官她當初提告的內容,結果根據書記官那邊的筆錄,我乾兒子他母親那時候說,

"我要告XXX與XXX夫妻

因為他們要奪走我在國外的房子,所以我認為我是受害人

他們奪不成就要帶走我的孩子。因為孩子已經成年,我不能說拐,只能說帶。

而且,他們還假藉在大陸有一個朋友,從大陸帶回佛教文物,高價賣給我還有我哥哥。"

 

當初檢察官就是以她的說法作為妨害自由詐欺的依據,並著手進行調查,但最後兩個案子都是不起訴結案。我覺得很詭異的是,既然不起訴書裡都有特別說明妨害自由以及詐欺無法成立的理由,為什麼誣告案的檢察官還會認為被告當初沒有要告我妨害自由呢?根據他的說法,我有可能針對裡面的這些內容提出其他告訴嗎?

 

另外,我先生他自己也有向我乾兒子母親提出誣告罪的告訴,最近有通知他出庭,但是他的案子是由另一名檢察官負責,以他字案開庭,可是我告他母親的案子已經轉為偵字案了,請問在實務上來說另一名檢察官會把案子轉給審我案子的檢察官嗎?還是我們可以要求檢察官分別開庭審理?

再懇請律師解答,感謝。

同花 103-01-09 11:10

去年10月朋友找我代購物品,我向另一名甲女詢問是否有物品,三方提供圖片,貨號確認,朋友並且交付部分款項匯入我帳戶。因整個過程中經過三個月,詳細過程也有向朋友?明,也讓那名甲女直接和我朋友連絡。後來物品因卡關、調貨等問題,中間過程三方都知道,為了避免傳達口誤,所以直接讓甲女與朋友連絡。這三個月都有提及是否要先退款,朋友連續幾次都說不退款,要等,都有文字紀錄可證明。後來朋友到後面12月時,?我與甲女說法反反覆覆,我多次告知是否要退款,他一直都說要等。甲女其中有提及過,退錢時,貨也到,但是後來我與朋友爸媽達成協議,直接退款給他,其中也先退款了一部分金額。剩下還沒有退款部分,朋友也向我說可以分期付款給他。 

三個月當中,朋友並未與我說明,此物品是他的A朋友要賣給B人的,11月至12月間,朋友才跟我說此物品並非他要收藏,而是他的A朋友要賣給B人的,所以是B人所要。朋友跟我說提及到B人身份是流氓,如果不好好處理,B人要帶人到我的住所找我,此話?了好幾次,有文字可證明。先前的款項,是朋友匯入我的帳戶,而不是他的A朋友或者B人所匯入。 

因與朋友爸媽達成協議,直接退款給朋友,就不會有其他麻煩事也不會複雜化。但是A朋友及B人,因為沒有給他們交代為什麼拿不到物品,所以透過朋友,直接在通訊軟體上,直接向我?,還錢是小,有個理由交代才重要(朋友先前已說明讓我分期付款)。所以不斷用文字施壓我,因為原本說要物品給他,結果一拖了三個月,說要還錢也一直拖,說直接到法院處理,說甚麼也沒用。但是我已經陸續匯兩筆金額給他了,都有匯款單可證明 

後來今日,朋友的A朋友,?一定要給他交代,所以要甲女與他的A朋友連絡,交代清楚為何沒有物品。其中A朋友簡訊告知甲女,因他的手機快沒電,叫甲女打另一隻號碼連絡A朋友,結果甲女撥打過去,其實是B人,此B人身份是流氓,當甲女與B人通話中,我有錄音,B人與甲女對話過程中說到,為什麼都還不還錢(但是已經先還朋友一部分了),也提及到讓甲女一個禮拜的時間還錢及出來交代,如果沒有出來交代,就要讓甲女公司無法開,即使上來找甲女,也會把她找到翻遍了。 


想問一下律師,這樣的買賣糾紛,是否有到詐欺的部分? 
因為我有與朋友爸媽協議且朋友也說讓我分期付款,而且也有匯了兩筆給朋友 
但是現在朋友的A朋友,要叫朋友,以朋友的的名義對我提告,並且上法院說明交代為什麼沒有物品 
現在A朋友的B人,直接用言語這樣向甲女?,是否有恐嚇危害部分?因為先前朋友就有說到B人是流氓,所以都很害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完整案件情形判斷有無構成詐欺恐嚇,目前似為民事糾紛,應提起民事訴訟加以請求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