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vivi 102-12-23 11:51

在國外看到合適的產品,原本預計進口到台灣,

不過發現商標(字體)已被台灣的某間公司註冊了,

目前是想說,進口進來後,再把商標(字體)改為自己的品牌。

不過想問一下,在進口時的海關方面,會有商標侵權的問題嗎?

1.賣我產品的公司,有當地的商標權。

2.不是甚麼大品牌。

3.賣我產品的公司,不願意幫我換牌子(可能是覺得量不夠大)。

煩請專家給點意見了!

謝謝!

 如果有侵權問題,被商標權人知情的話,可能會通知海關查扣,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問該外國公司是否有授權那家公司在台灣申請註冊商標,或有獨家代理之關係,本件並不建議另行更改該外國商品之商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5: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誠如謝大律師所言,就您所述的狀況,似可主張平行輸入,惟,本文仍建議您應該釐清權利義務關係後,選擇與該公司另簽授權協議或是自行創作商標之後,另行申請商標註冊,而不應該任意更改商標即販賣,以免日後發生爭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不要擅自更動商標,應先詢問清楚商標之權利人,避免爭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英傑 102-12-19 11:57

您好

我們公司在台灣有申請商標也通過了~但大陸那邊申請後被駁回~原因是因為有類似的商標在那邊了~

近期內發現有大陸同行用我們的商標在大陸生產跟我們一樣的產品~並主打是台灣原廠進口的~並在網路上廣告宣傳說是我們的大陸總代理~

我們除了在我們官網上公告外~請問有任何法律行動可以制止他們這種惡劣行為嗎?

謝謝您費心處理~

 商標各國都是採屬地主義,所以,你們的商標只在台灣有被保護,另外要制止對方行為,最簡單方式就是先發律師函,當然如果對方沒有回應的話,只能做提告動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其商品有進入台灣,則可以針對其商品在海關時即進行扣押,另就大陸那裡的商標,您們可以在大陸提起商標評定,以撤銷商標註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對方產品在大陸,若有商標爭議,您可能必須到大陸提起相關商標爭訟。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iki 102-12-10 11:21

大陸公司已消滅不存在,併購後存續的公司如何展延快到期在大陸使用的商標呢?消滅公司既已消滅,那目前的商標是否仍有權利?

Yu 102-12-04 15:35

請問公司辦理結束營業後,公司商標的使用與所有權是否會跟著終止,或者可繼續使用至商標期限到期,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未清算完畢前,公司商標仍可以進行轉讓或授權,惟若三年未使用,則會被廢止商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6: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公司法第24條規定,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第25條規定,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第26條規定,前條解散之公司在清算時期中,得為了結現務及便利清算之目的,暫時經營業務。是此,由於在清算完結前,公司仍得暫時經營業務,故,似仍得使用該商標,直到到期或清算完結。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rian 102-11-26 16:38

您好,

我們是剛成立不久的公司,日前才發現己有一家公司商標(已註冊)、產品名稱及產品都

跟我們非常雷同,

例如我們公司商標為: ABC

對方商標為:ABC & XYZ

如都同一樣商品,例如都是 賣咖啡

我司產品名稱為: ABC  三合一咖啡

對方產品名稱為:ABC & XYZ 三合一咖啡

這樣是不是會有什麼樣的法律問題?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看對方有無申請商標,若有,則申請之先後為何,及雙方各自從何時開始使用,若對方是仿冒您方,則此涉及商標權之侵害,可以對其提起民刑事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ora 102-10-30 02:43

您好 想詢問假設我今日在拍賣上打上DORA-韓式氣質風洋裝

隔日我在網路上也看到有人打了KELLY-韓式氣質風洋裝

請問KELLY是否有觸法呢??有違法商標全嗎?

還是只要他不要跟我一樣打DORA就沒事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商標法原則上採註冊主義,也就是說必須經過註冊才受到保障。

2、又該商標必須有識別性才可能通過註冊審查。

3、經註冊通過之商標,倘若有其他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足以使消費者混淆誤認,則可以訴請法院禁止對方該行為,並請損害賠償,行為人亦有刑事責任

MIMI 102-10-16 17:03

請問前陣子跟店家批發商品在網拍上販售,這幾天無預警的被商標權人留言說已侵害他們註冊的商標權,收到留言後已經把商品全數下架,並聯絡上游店家才得知我販售的商品今年台灣已經有人代理,所以無法在網拍上販售,所以事前我並不知情。

目前已經依照商標權人留言內容,聯絡他們公司的法務人員,目前此事件對方尚未依法究辦,對方要求我與他和解賠償,目前尚未告知賠償金額及和解內容,說他們確認後再與我聯絡。

請問依上述內容,我目前該如何處理呢?請問英文名稱商標有無大小寫之分?謝謝

 

 根據你的陳述,你所販售的產品應該也不見得是仿冒的商品,只不過商品目前在台灣有新的代理商而已。 你需要先確認對方是不是該商品的商標所有權人,如果商標權屬於海外公司,那妳可以主張你是向商標權人買的真品,有商標權利耗盡規定的適用,對方不得主張你侵害商標權。 如果對方是商標權人,且代理販售海外的真品公司,那你還是可以說對方係以不法手段取得商標,可以向原廠告發對方的行為,以便由海外的真品公司提起商標評定程序。 此外,還有確認商標公告的時間點及妳最好保全一些你沒有侵害商標權的故意的證據

整個處理的程序有些複雜,如你無法自行處理,或有不知從何下手的感覺。你可以與本所約個時間,付費進行案件資料及方案的分析。

monica 102-10-15 13:52

1.曾經在百貨業行銷設計課做過設計,百貨業設有法務部,各種商標商品促銷活動…等,均要通過法務取得合法性,文宣設計的商標著作權也是,設計課有購買合法圖庫,但是極具爭議性的地方是,有些文宣品可以直接放現有的圖庫,另外一點是曾經被主管告知不能直接使用圖庫,只能當作參考,必須加以修改才能法置在文宣品上,不然會有圖庫專門的公司會派人搜尋各大商業賣場或是商圈尋找是否有廣告海報等文宣品,直接使用圖庫而違反圖庫商標著作使用權

    爭議性一 : 既然是合法購買(合法消費購買權),是否可以直接使用?

    爭議性二 : 如果必須加以改造加工,就等於改一個跟原始圖庫很相似的,主觀角度涉嫌抄襲?

 

2.曾經在一家廣告公司擔任美編,廣告公司的性質要求創意,速度上要求時效性及對短時間內

給顧客最好的東西,所以廣告公司購買圖庫是正常現象,但是發現廣告公司均多數使用大量

的圖庫特效來加以編排完成稿件,圖庫有分( AI , PSD , EPS , JPG …等 ),期中的PSD檔更有多

位明星的代言產品宵象,主管提到,如有需要明星或是模特兒的照片,直接取出來就可以直接

做,任何東西可以不需要加以修改,廣告公司都是走這樣的性質多年

    爭議性一:如果截取某位明星的宵象圖任意使用到某個廣告製作物上,很容易讓人誤解這個明

             星是否也代言這項廣告或產品 ?   合法性是否 ?

 

綜合以上不同公司性質的設計 (百貨公司的行銷設計課) (廣告公司)

案常理前者是大企業,後者是專門公司,對於文宣創意上的合法性應該都會很謹慎

但是在使用上卻有極大的出入

●圖庫來源 (美國,大陸,歐洲,台灣…均有) 使用權限在哪裡?

●有人(設計師) 說不能使用,或是要使用必須加以改造

  也有人(設計師) 說可以使用,因為已經花錢購買,但是有使用的簽約書與使用年分權限?

●假設圖庫不能直接使用,為何在書展,設計展,均會有販賣圖庫的廠商,每一本圖庫也沒有標示

  (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 等字樣,圖庫還有附光碟,這樣子在購買後

  看的人在使用上會有能不能使用?   或使用權限問題?    有點遊走在智慧財產法律邊緣

 使用圖庫會不會構成著作權的重製罪或改作罪,主要還是要看當初買的時候,雙方契約約定的內容而定。如果對方授權可以重製、改作並對外發表,那就沒有上述犯罪的問題。反之,如果沒有授權重製或改作,買進來只能放著觀賞,不能隨便改作或重製。

jake 102-10-11 12:46

請問,

就我前面所述,因判決書下來我也看不懂,也沒打電話去問,所以我不知道判決書上寫"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題出上訴書狀"

因此判了"拘役15日若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保安緩刑管束,緩刑兩年"

我去高雄地方法院執行科問,他說判決已確定,當初沒來上訴就沒辦法了

因為我對法律都不懂,當初收到判決書後問懂法律的朋友, 他說就是等就好

哪知道現在變成這樣,請問我現在還可以申訴讓改判我拘役易科罰金嗎?

請問有高雄的律師可以幫忙嗎?

我是有苦衷才想要易科罰金,因為兩年每個月要去跟關護人報到,我應該會讓家人發現,這是我不願意的

麻煩請律師給我意見,我願意負擔費用,我在高雄,是犯商標法,

拜託各位了,快要保不住婚姻了......

(執行科還有說不然我都不要去跟觀護人報到就會改判,但我想應該會判更重吧!)

法律小學生 102-10-11 14:33

你好 就針對已確定的判決 還是可以聲請再審改判的

並不是一定有不能改變 只是再審難度會比較高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將相關經驗及知識與你分享

jake 102-10-11 11:17

請問,

因觸犯商標法收到傳票/命令,其應執行刑罰上寫:拘役15日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二年。

我已於日前去報到,才知道保護管束需要兩年都要去跟觀護人報到。

請問我還可以聲請易科罰金嗎?

我有跟書記官說,書記官說這不是這個股別可以辦理的,請我去找觀護人。

我去找觀護人,觀護人說不甘我的事,應該是問書記官,所以我被踢皮球。

請問我該怎麼辦?

是去執行科詢問嗎?

是因為執行保護管束跟當初簡易判決的書記官不同,觀護人要我找的是原來的簡易判決書上的書記官嗎?

因為什麼都不懂,麻煩各位幫幫我給我答案,不然我真的不知該找誰聲請

而我真的無法每個月定期去報到,這樣我會讓我家人知道我犯法了。這也是我的苦衷。

謝謝

jake 102-10-11 11:05

請問,

因觸犯商標法收到傳票/命令,其應執行刑罰上寫:拘役15日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二年。

我已於日前去報到,才知道保護管束需要兩年都要去跟觀護人報到。

請問我還可以聲請易科罰金嗎?

我有跟書記官說,書記官說這不是這個股別可以辦理的,請我去找觀護人。

我去找觀護人,觀護人說不甘我的事,應該是問書記官,所以我被踢皮球。

請問我該怎麼辦?

是去執行科詢問嗎?

是因為執行保護管束跟當初簡易判決的書記官不同,觀護人要我找的是原來的簡易判決書上的書記官嗎?

因為什麼都不懂,麻煩各位幫幫我給我答案,不然我真的不知該找誰聲請

而我真的無法每個月定期去報到,這樣我會讓我家人知道我犯法了。這也是我的苦衷。

謝謝

jake 102-10-09 22:01

請問,

因觸犯商標法收到傳票/命令,其應執行刑罰上寫:拘役15日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二年

我已於日前去報到,之前有打電話詢問過可否易科罰金檢察官說補護管束為較輕的刑罰。

但等於兩年都要每個月去報到。

請問我還可以聲請易科罰金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06

 可以申請看看,不過檢察官會不會同意則不一定,通常是會

jake 102-10-09 22:1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可以申請看看,不過檢察官會不會同意則不一定,通常是會

 請問是要先填寫"請求准予易科罰金聲請"帶過去,還是去那邊口頭聲請即可呢?

watermelon 102-10-04 16:48

律師您好:
前陣子本人賣場誤觸商標法:仿冒商標商品
保智大隊前往查扣商品,將部分可疑商品帶回鑑定
目前已過3個月,經詢問,鑑定報告尚未移送出去。

保安警察釣魚買到的品牌為:三麗鷗kitty / 數量:1
查扣的商品品牌: kitty商品、拉拉熊、憂傷馬戲團、維多利亞的秘密、Agnesb、CHLOE、coach(專櫃vip滿額贈贈品包)、chanel(專櫃vip滿額贈贈品包)、BURBERRY(專櫃vip滿額贈贈品包-只在日本專櫃vip滿額有贈送的商品"黑色內標") , 以上各款統計數量約300件

想詢問
1.之後鑑定報告呈上給檢察官我在去做一次筆錄時,應該如何處理?
2.各品牌可能追討的和解金額?
3.我是否要在下次收到檢察官公文,到了現場作筆錄 才會知道鑑定報告結果?
 以及哪些品牌要提告, 和要求的和解金? 

4.有些在台灣尚未註冊商標的品牌商品, 未被沒收鑑定 , 本人也無膽再做販售 ! 
如果想處理屯貨, 是否可把LOGO剪掉, 內標也剪掉, 商品上完全無任何圖示顯示是哪個品牌,
 "版型設計" 就我所知沒有人在註冊版型! 這樣的話能夠再做售出的動作嗎? 

這個部分的程序 , 處理方式 , 我非常模糊 , 希望能請律師詳細解答,謝謝!

簡小窩 102-09-27 04:02

問題:前幾天有保智大隊跟警察跑來我的租處說搜索票,他們說有人檢舉我賣香奈兒的東西然後他們就開始搜..我是跟大陸拿貨的..然後警察說我網頁是打''批發網''的名子所以會很嚴重,但是我是看別人這樣打我才打批發網的,而且我真的不知道賣這個是違法的我只知道仿品但是不知道會抓,如果我早就知道我也不會賣的,結果被搜出了604多樣的飾品手環裡面包誇9件衣服還有愛迪達的,他們說我飾品這數量也太多了吧?可是我會進了這麼多現貨,因為大陸的廠商都是一打12個才能訂購.所以我就每樣訂購1~2打,但是事實上這些貨我開始賣到現在飾品一個月賣出去的大概沒有超過10個,衣服愛迪達跟香奈兒的也是沒有超過10件,後來我就被叫去做筆錄..因為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做筆錄的時候我緊張到想哭..所以說的話我現在都不太記得了..我該怎麼辦?到時候開庭的時候如果說的話跟筆錄的不同會更糟嗎?原本只是想說最近搬出去住了...就做網拍賺點零用錢~因為我還要繳房租水電本身還要給家人零用錢,然後跟男友一起買車跟家人借買車子的錢到現在都還沒還清所以自已生活都很困難了..如果真的要罰款但是我沒那麼多錢該怎麼辦,我今年8月剛滿20歲.然後又是初犯,只是被搜到的數量太多!但是那些都還沒賣出去啊..而且我放好幾個月了也都沒有再訂了~可是做筆錄的時候他有問我大概幾個月訂一個然後賺多少!我說兩個月進貨一次..賺4~5千(可是當時太緊張我根本沒辦法思考..所以就講了大概,但是事實真的沒有這麼多,一個月大概就是500左右,因為我還有賣其他東西不是仿品的所以我帳戶出入才會這麼多)然後他們又問我大概賺了多少我就說25~250(這個我也是緊張到亂說了..因為最多根本也沒賺到250這麼多.我扣到運費後飾品都賺25~40,衣服是50~60,我真的是快瘋了我當時竟然說我最高賺到250!真的沒有這麼多啊..)我到底該怎麼辦....聽說到時候法官會很兇的問我話,我怕我會緊張到哭就無聊思考了..如果說錯話這樣的話我是不是會被罰很重..那我這種情形這樣大概會怎麼罰呢?  牽扯到兩間的商標這樣...我知道錯了我也願意接受處罰但是我的能力有限阿...

小宇 103-02-08 11:36

這如果你沒前科通常會易科罰金不用進去。。。。如果是廠家叫鴿子來捉你的。。你就要先賠錢給廠商和解後會納入法官量刑的考量。。。。

mini 104-02-09 23:08

 哈囉~請問你後來解決的怎麼樣?

想跟你請教

因為我最近也是遇到了><

希望您可以跟我聯絡

阿呆 102-09-22 15:40
不好意思謝律師 我之前向小淘購買三麗鷗商品在台灣轉賣.因為要照顧2個孩.沒注意社會上新聞.所以觸犯到商標法.保智大隊在5月下標.7月在到家中查扣我才知道.從那邊買的東西不能在台灣販賣.也已經都下架處理.目前案件送理中.結果昨天又有一個警察.在5月時購買拉拉雄手機套.9月21才告知我違反商標法.我有跟他說7月保智大隊已經抓了.他就說還是我要在錄一次口供.合併處理.我上網查很多人都是被好幾個警察抓.因為不懂法律所以只能被擺布.可是我在9月21日當天看到雅虎新聞.有一個人販賣LV手機套.可是因為LV在台灣沒有註冊手機套所以被判無罪.我不是想推卸責任.我上了商標法.看了一下.拉拉熊目前在台灣也沒有註冊3C手機殼系列商品.因為現在警察都在衝業績濫抓.而且21日通知我的警察我還沒去錄口供.我想問下.因為台灣沒註冊.我應該要認罪嗎?因為我7月就被抓了.也已經都不在販賣了.他9月才通知我.我要怎樣跟他說.請他撤銷告訴.還有我可以告他濫抓嗎?我很怕被加重罪.因為養2個小孩已經沒甚麼錢.也是靠打零工跟網拍維持家計.他們一直說不會怎樣.可是結果還沒出來.每天都提心吊膽.要是我去坐牢.小孩怎辦.我還在負債中.也沒多的錢請律師.要是認罪的話.最會加重嗎??不好意思.麻煩律師可以回答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涉犯商標法之問題,警方作完筆錄仍會再移送給檢察官偵辦,若您們可以與三麗鷗和解,則有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ee 102-09-22 15:39

您好~

想請問說有一商標abc已註冊如我仍想要使用此abc商標可否在前方加上姓氏區別,如加上陳記

聲請註冊,只是使用而已,且可能在同一使用類別,這樣是否會有侵權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會有侵權之問題,並不因您前面加了姓氏而不會侵權,另外,此種方式申請商標要通過的機會比不太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呆 102-09-22 13:13

不好意思律師 我之前向小淘購買三麗鷗商品在台灣轉賣.因為要照顧2個孩.沒注意社會上新聞.所以觸犯到商標法.保智大隊在5月下標.7月在到家中查扣我才知道.從那邊買的東西不能在台灣販賣.也已經都下架處理.目前案件送理中.結果昨天又有一個警察.在5月時購買拉拉雄手機套.9月21才告知我違反商標法.我有跟他說7月保智大隊已經抓了.他就說還是我要在錄一次口供.合併處理.我上網查很多人都是被好幾個警察抓.因為不懂法律所以只能被擺布.可是我在9月21日當天看到雅虎新聞.有一個人販賣LV手機套.可是因為LV在台灣沒有註冊手機套所以被判無罪.我不是想推卸責任.我上了商標法.看了一下.拉拉熊目前在台灣也沒有註冊3C手機殼系列商品.因為現在警察都在衝業績濫抓.而且21日通知我的警察我還沒去錄口供.我想問下.因為台灣沒註冊.我應該要認罪嗎?因為我7月就被抓了.也已經都不在販賣了.他9月才通知我.我要怎樣跟他說.請他撤銷告訴.還有我可以告他濫抓嗎?我很怕被加重罪.因為養2個小孩已經沒甚麼錢.也是靠打零工跟網拍維持家計.他們一直說不會怎樣.可是結果還沒出來.每天都提心吊膽.要是我去坐牢.小孩怎辦.我還在負債中.也沒多的錢請律師.要是認罪的話.最會加重嗎??不好意思.麻煩律師可以回答我謝謝.

郁今 102-09-13 06:01

律師您好:

我在露天拍賣 替人從淘寶代購3C產品(確定為大陸官方正品,有防偽雷射標籤), 此產品大陸官方有授權台灣的公司代理  有以下一些問題想請教:

1.這樣的代購是否有侵犯台灣代理公司的任何權利或違法的情況(我的賣場沒有任何台灣官方的圖片,也明確指出我是從大陸代購過來,沒有意圖混淆為台灣代理產品)??

2.淘寶代購後大陸賣家從海運寄出再由貨運寄到我這,這樣有違法走私的問題嗎(大陸賣家沒開發票,但有一張銷售證明出貨憑據)??

3.最近我的賣場被檢舉有侵犯商標權的問題,可是我查過網路上的資料,代購的行為應該算平行輸入品,除了有著作權之商品(CD.DVD等)有違法的情況外,3C產品會有此問題嗎?(3C內建的系統軟體是否有著作權保護?)

4.承上題,因為檢舉者是台灣代理公司,倘若我沒違法,他之後仍不停檢舉我的話,意圖使我不能繼續代購的話,我能以違反公平交易法或任何法規去控告他嗎?(另外如果我沒有違法,露天拍賣仍強行將我停權,我能以哪一條法條去申訴或控告露天拍賣與否?)

5.因為是代購,匯率換算上多少會有些差距,因此如果我從代購行為中有獲取些微的利潤,是否會有逃漏稅或其他相關的違法問題?

最近被這些瑣事纏身,希望能一次釐清所有問題,所以問題有點多,希望律師您能不厭其煩的逐條回答,感激不盡 謝謝!!

郁今 102-09-13 05:48

律師您好:

我在露天拍賣 替人從淘寶代購3C產品(確定為大陸官方正品,有防偽雷射標籤), 此產品大陸官方有授權台灣的公司代理  有以下一些問題想請教:

1.這樣的代購是否有侵犯台灣代理公司的任何權利或違法的情況(我的賣場沒有任何台灣官方的圖片,也明確指出我是從大陸代購過來,沒有意圖混淆為台灣代理產品)??

2.淘寶代購後大陸賣家從海運寄出再由貨運寄到我這,這樣有違法走私的問題嗎(大陸賣家沒開發票,但有一張銷售證明出貨憑據)??

3.最近我的賣場被檢舉有侵犯商標權的問題,可是我查過網路上的資料,代購的行為應該算平行輸入品,除了有著作權之商品(CD.DVD等)有違法的情況外,3C產品會有此問題嗎?(3C內建的系統軟體是否有著作權保護?)

4.承上題,因為檢舉者是台灣代理公司,倘若我沒違法,他之後仍不停檢舉我的話,意圖使我不能繼續代購的話,我能以違反公平交易法或任何法規去控告他嗎?(另外如果我沒有違法,露天拍賣仍強行將我停權,我能以哪一條法條去申訴或控告露天拍賣與否?)

5.因為是代購,匯率換算上多少會有些差距,因此如果我從代購行為中有獲取些微的利潤,是否會有逃漏稅或其他相關的違法問題?

最近被這些瑣事纏身,希望能一次釐清所有問題,所以問題有點多,希望律師您能不厭其煩的逐條回答,感激不盡 謝謝!!

生產美容機器的台灣甲廠商在國外參展時,展出新開發的SPA機,讓外國知名乙廠商驚豔,當場表示要和甲廠商合作,並下訂一千台,同時要求客製化開發量產 。因乙廠商為國際知名大廠,甲廠商不疑有他,就沒有簽訂正式的開發量產契約(OEM),而只是由乙廠商簽發「模具付款確認書」,並僅電匯模具費用的一半給甲廠商甲廠商就同意開始進行開發工作,本想簡單開發後一千台的利潤就可以輕鬆入袋。沒想到,在甲廠商開發產品期間,乙廠商就不斷要求甲廠商修改產品,甲廠商雖已虧本,但仍然配合乙廠商的不合理修改要求,但在最後配合修改完成後,竟然收到乙廠商無預警的終止開發通知,且對甲廠商的付款要求置之不理,造成甲廠商的鉅額損失。甲廠商如何作,才可以保障自身權益呢?

 

一般的國際貿易往來,很多廠商都便宜行事,並沒有簽訂正式的合約,所以到了產生糾紛的時刻,常有法無用武之憾!

 

糾紛發生時,本應先來看看到底要適用那一國法以及那一國法院有管轄權?但因常常如本案般沒有簽訂正式合約,甲乙二家廠商國籍又不同,只好先按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0條第2規定:依「關係最切」之法律;而同法3規定:法律行為所生之債務中有足為該法律行為之特徵者,負擔該債務之當事人 行為時之住所地法,推定為關係最切之法律。本案負擔債務乙廠商在和甲廠商交易行為的公司所在地是在外國,則乙廠商之所在地法應該可以算是本案的適用法。

 

而本案到底是應該由那個法院有訴訟管轄權呢?本案下單的乙廠商是外國母公司,和甲廠商實際交易往來的是母公司,雖然乙廠商在台灣設有子公司,但母子公司屬於獨立的法人,母公司的法律行為並不當然及於子公司。所以,在台灣直接告乙廠商可能會因為沒有管轄權而被駁回。但到國外乙廠商所在地提起訴訟實在所費不貲,實在讓甲廠商裹足不前。

 

幸而,經過甲廠商律師鍥而不捨的努力,發現乙廠商在台灣登記有多項的商標專利,對外國廠商無理由的隨便終止契約,如有構成詐欺的狀況,則可以在台灣先提起刑事告訴,因為詐欺行為地發生在台灣,所以台灣法院對詐欺行為可以有管轄權,並在台灣附帶提起侵權行為的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同時,可以向台灣法院聲請假扣押乙廠商登記有案的商標專利,以避免其脫產,最後在台求償無門,如此一來,就可以增加乙廠商加速出面解決的籌碼,將甲廠商的損失降到最低。

 

陳麗雯律師簡介 

 

陳麗雯律師為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學碩士及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執業約廿年,現任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同時具專利師資格,並擔任民間公證人。過去曾於各大國際法律事務所及跨國企業(如:花旗銀行、GE Capital)服務累積專業歷練, 為客戶提供兩岸經貿、投資、商務、智慧財產權、金融、財務及稅務規劃、工程、及帳款催收等方面專業、專屬及專心的高品質法律服務。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OmniService Law Offices)簡介

本所創辦於西元2002年3月14日,為一貫服務在地及跨國企業之理念,早於西元2003年7月1日起即與中華毅業國際集團(Expense Reduction Analysts)中華成本管控學會進行策略聯盟,希望凝聚該集團創立廿餘年來,於專業財務顧問及全球廿六國之豐沛資源,加上本所於各大國際性法律事務所及跨國企業的專業歷練,繼續就兩岸經貿(Cross Strait Trade)、公司投資(Investment)、商務(Transaction)、金融(Banking)、工程(Construction)、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動產(Real Estate)、勞資(Labor)、一般民刑事(General Matters)等方面,提供客戶高品質之法律服務。

 

撰文者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陳麗雯律師

 

訊息來源 : 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

中國社會的傳統,是以父為貴的思想,女性通常站在「賢內助」的角色,在男性背後,默默的支撐整個家庭,往往付出的勞力及心力比男性更多,但所有的光環多在男性身上。反觀廿一世紀,動輒看到女性出頭天,舉凡台灣的第一位女性副總統、美國的第一位女性參議長、台灣高等教育或國家考試女性通過的比例節節升高、法院雙方對峙的檢辯及高高在上的法官常見清一色優秀女性同胞,在在的可以看得出,女性的世紀已然到來。

台灣的經濟環境,常會因特殊的政治氛圍而受到影響;再者,因台灣企業體質多為良莠不齊,公司治理觀念未能深耕,所有權經營權未能確實分離,公司常輪為大股東的私器,所以,即使是大型上巿櫃公司,也可能無預警的說倒就倒,就好比最近的力霸集團一般,造成普通平民小老百姓的就業權不保。因此,在二十一世紀崛起的女性,有很多興起自為老闆的念頭。

   當一個女性要自己創業時,第一要想到的,就是「為什麼要創業」?「要做什麼行業」?「什麼行業才是適合自己的」?特別是生為一個小女子,有很多先天上的優勢,也有很多先天上的缺點,而且每個人的環境、特質及長處都不相同,創業的出發點也不相同。所以,找一個適合自己的行業,而且是有利可圖的行業、或者是對自己有意義的行業,應該是創業最初要考慮到的。

   當您確定好創業的理由及創業的行業時,您就要開始架構您創業的計劃,這個計劃應該包括您創業的具體方向及財務等規劃。目前,有很多政府或非營利單位(例如:青輔會或青創會)都會提供這方面的諮詢,對女性同胞應該會有不錯的助益。

   很多女性同胞的創業,常會遇見一些法律的問題,以下就列舉一些女性常見創業的行業,說明如下:

1. 從事餐飲行業

女性同胞創業的入門行業,可能就屬餐飲業為第一。「餐飲業」的門檻可大可小,或可以自創門號、從頭來;或可以用「加盟」的方式,作為創業的起跑點,也就是希望可以藉用別人的力量,早日成就自己。例如:近日因經濟不景氣,街上如雨後春筍般設立的早餐店及咖啡簡餐店,比比皆是,很多都是以「加盟」的形式,掛上相同的招牌,希望藉由知名度較高的品牌,很快可以打響自己的名號。

加盟」的好處,是可以用群聚的力量,由總部作統一的規劃、行銷及採購等,讓創業者在短期內即可上手,開始賺錢。因此,為了追求創業的成功,選擇好的「加盟主」,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目前,台灣盛行的「加盟」,並沒有一定的方式,有的需要先繳交定額的權利金、有的不用;有的規定要統一由總部作採購、有的則可以自己採買,莫衷一是。

所以,想要加入特定加盟體系的女性同胞,一定要先對那個加盟體系有深入的瞭解,也就是說,不僅是要先仔細看它的加盟條件、多多探聽其他加盟者的心得及加盟後的成功與失敗案例,而且,除了看對方提供的廣告DM及說明資料外,一定要「事前」請對方拿出日後您要簽的完整合約書,將合約條款一條一條的仔細閱讀。

常見的案例是,當一個想要加盟的人向加盟主要求先審閱合約時,加盟主常會以「總部規定要簽約時才可以提供、合約內容就和我提供給你的資料相同、我們的加盟者已有數百人,對合約內容都很滿意...」云云作藉口,而拒絕事前提供。而當要簽約時,加盟主會拿出一些美化過或簡單的DM作介紹,以轉移對合約的注意力,並說合約內容就是和DM一樣,而想要加盟的人常常看到合約艱深的法律用語就是一個頭兩個大,對態度和善的加盟主的天花亂墜的談話往往信以為真,而不疑有他,反正,以後都是一家人了,應該不會騙我,所以,很多都是先簽了再說。

事實上,這種一時衝動就簽約的人,往往在開始要作時,才發現為何情況都與之前加盟主說的都不同?為何這個也要錢?那個也要錢?為何加盟總部賣得東西不見得比巿面上好,卻又比巿價貴?為何加盟主在未開始賺錢時,就要先收一堆權利金、設備費、材料費?於是,糾紛四起,失敗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因此,聰明的女性同胞,當您想要「加盟」某行業時,您一定要先三思而後行,除了以上筆者提醒您要注意的事情以外,您還可以到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的網站,查看它所公布制式的「加盟契約」及其他相關規定,比較看看您想要加入的加盟體系合約是否有依公平會規定的內容,比較結果,可能十個會有九個避重就輕的只規定對加盟主有利的部分,而省略對您有利的部分。

所以,當您要創業時,一定要多作一些功課,停看聽,才可以發現對您真正有助益的加盟體系。

2.  從事跑單幫的行業:

所謂的「跑單幫」,就是從國外帶回名牌或特別的商品回台灣賣。此時,就要小心帶回來台灣的是仿冒品,有的國家在出海關抓到時,就會處以非常嚴重的處罰,而且,在台灣賣仿冒品也有嚴重的刑責。另外,有的國家,就算帶出來的是真品,也要小心有數量的限制,超過數量就要小心被處罰。

或有案例是在國外回台時,因行李眾多,被不知名的人暗藏毒品而不自知,最後竟然被海關查獲,卻百日莫辯,而被處以重刑,可能重達無期徒刑或死刑,實在得不償失,應引以為戒!

再者,台灣雖然准許賣「水貨」,也就是自行自國外進口的真品,而非自台灣代理商處購得,但是,常見有號稱「水貨」的商品,其實也是仿冒品,而有觸法之嫌。另外,就算是真品,售後服務也常有問題,而產生消費者保護法的糾紛,不可不慎。

3.  從事美容健康食品的行業:

女性從事美容健康食品行業,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目前有很多組織很大、很有名的直銷公司,都是從事這方面的行業。

台灣對直銷公司,傳統上稱之為「老鼠會」,在社會上屬於比較負面的形象,就是以上限帶下限的方式,不斷擴大組織,昔日因為沒有很好的規範,所以產生很多糾紛,後來,公平會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規定,希望可以杜絕這種糾紛,漸漸健全直銷行業。

所以,如果女性同胞想要用加入直銷公司的方式從事美容健康食品或其他行業,也應該如以上介紹的「加盟」行業一般,在加入時就要很小心的審閱相關的契約條款,並比對公平會就「直銷」方面的規定。如果,您要加入的直銷業的合約與公平會的規定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您就應該警覺,正派的直銷業應該會依照公平會的規定規範他的會員才對。

常見直銷公司在推銷其下限時,多是以三寸不爛之舌及讓人如痴如醉的案例,使常常心存幻想或心無定見的女性同胞,在衝動之下,就簽下終身後悔的賣身契。筆者就曾親自看到某大直銷公司對其新進會員進行訓練時,所有會員如被催眠般的被激勵得興奮得一起大吼大叫的場面,讓外人看見以為那些人是否中邪。但是,激情過後,真正能夠成功的案例實在少之又少,媒體常見的成功案例並不是每個人都容易遇到。所以,事前多一些功課,再開始創業的腳步,對女性創業的人是多一分保障。

另外,女性同胞在從事美容健康等行業常會遇到的可能是代理的問題。例如,您如果認為某品牌的產品不錯,想要引進台灣,則要與該品牌談定在台代理的條件。

在談判代理時,主要爭取的,當然要以獨家代理為優先,另外,代理區域、時間、佣金等,也是十分重要的爭取條件。

再者,代理常見的爭議是該品牌商標權的爭議。或有代理商以自己名義登記代理品牌商標或中文商標,等到雙方代理關係結東後,因雙方無法達成商標移轉協定,而原品牌新代理商只能再創一個新品牌的案例。

女性同胞在代理產品時,應開發適當通路,以促銷其產品。當今科技發達時代,除了傳統的店舖外,網路及郵購都是越來越旺的通路,新時代的女性創業,一定不可忽略這個新興通路,但此新興通路常會遇到網路騙子,不可不慎。

4.  從事進出口貿易的行業

選擇從事進出口貿易業的女強人也多有人在,筆者就認識許多從事高科技產業中古設備買賣的女強人,實在令人佩服。

在從事國際貿易時,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徵信」這件事。不管是要出口或進口,出口的人擔心貨出去了,如果收不到錢怎麼辦?進口的人則擔心,給了錢收不到貨怎麼辦?但對交易的對方,並不是每次都可以深入瞭解的。

筆者常見到的是,很多國際詐騙案件,對方都是前一、二次信用良好得履約,等到了第三或四次大量下單或騙到錢之後,就音訊全無。運氣好的,可能還可以找到對方公司理論,只是路途遙遠、對方又對自己的貨或付款百般挑剔,一想到要到人生地不熟的國家打官司,而打官司費用律師費可能是天價,超過爭議款項甚多而沒有實益,於是就退卻三步。

一般進行國際貿易時,很多案例都是沒有簽訂正式的採購契約,而多以報價單或發票代替。事實上,一般國家大多承認報價單或發票也可以視為採購契約的一部分,只是,這種報價單或發票的內容常常十分簡單,大多只具備「商業條款」,也就是只有記載採購標的、數量、單價、總價等內容,但是,並沒有「法律條款」的規定,例如,每個國家對買賣關係的法律規定或有不同,而這項交易,到底應該適用買方或賣方國家的法律?如果雙方對這項交易產生爭議時,到底應該由買方或賣方所在的法院管轄?因為這些法律條款雙方事前都沒有約定,所以,當爭議產生時,吃虧的一方常常想到要到對方國家去告,就十分頭痛,只好摸摸鼻子認賠了事。目前國際商會(ICC)有制定Incoterms 2010,是一般較具規模的國際貿易業者同意適用的法源。

國際貿易目前履約及付款對雙方較有保障的方式多是以銀行開的信用狀進行,信用狀一旦開出就與原契約分離獨立,就好比開支票一樣,原契約的交易條件是否達成與信用狀無關,銀行只需要按照信用狀上記載之條件審核,賣方能夠提供信用狀中所要求之文件,銀行即予付款,至於賣方所交付之貨物是否符合買方所要求並不在銀行審核範圍。例如:信用狀上會載明履約條件是要用FOB或其他,付款條件是要銀行看見提單或其他文件才可以付款,信用狀常約定以UCC 600(即「信用狀統一慣例600」)的規定作為信用狀適用的法源,對國際貿易的雙方有較公平及完善的保障。

所以,聰明的女性,如果您要作出口時,當然是先收到錢為贏,能夠用T/T先拿到全部貨款,當然要優先考慮,退而求其次,再考慮用信用狀的方式收款。反之,如果您要作進口,為免付了錢拿不到貨,您當然要爭取以信用狀付款,而且,最好是貨到買方指定的倉庫再付款,才是最有保障。

另外,近年來國際貿易常以在免稅天堂(例如:薩摩亞、英屬維京、馬紹爾以及香港等地)設立境外公司,作為企業節稅的方式,因為該地政府對公司設立採文書審核,只需要繳納規費以及提供所需文件,許多免稅天堂不需要繳納任何賦稅,也不用作財報,僅須每年繳納一定規費即可,該地的銀行以及政府對在其地所設立之境外公司之資料以及資金狀況多半採取保密政策,就算訴訟發生透過國家外交部函查,該等免稅天堂的政府或是銀行單位也不一定會將公司資料交付,對企業實有很大的保障。但是,如果您的交易對象是在免稅天堂的公司,您就要小心有血本無歸的可能。所以,事前的徵信,或採取較有保障的付款或收款方式,才是女性創業的您,明智的作法。

女性創業問題多如牛毛,無法再此一一詳述,因篇幅有限,僅能提出以上常遇到之問題,希望可以對剛創業或已創業的您,有所幫助。

 

撰文者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陳麗雯律師

 

訊息來源 : 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

白日夢 102-09-02 01:19

如果在台灣販售平行輸入的商品
但台灣已有代理
代理商在台灣商標註冊屬地主義
是否為侵權行為?


以Hello Kitty來說
kitty貓的圖片屬於著作權法中的圖形著作
平行輸入不適用於著作權商品
這樣是否侵權?


另外想再請教一下
如向宣稱平行輸入的商家批來的kitty商品
而在外販售時遭控是盜版商品
會有法律責任嗎?

若商品確實是真品平行輸入
但是是在台灣向批發商批來
可引用權利耗盡原則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真屬平行輸入商品,則無侵權問題,且若屬真品,也可以主張權利耗盡原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世偉 102-08-30 23:03

商標公司向警察檢舉向我購買adidas的彷冒品,警察申請搜索票來我店,查無事證,把我帶回警局,見所謂的adidas彷冒品,結果所謂的adidas彷冒品是puma的,請問我要怎麼辨?

沈恆 (沈律師) 102-08-31 04:16

您好!違反商標法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查無仿冒adidas事證,仿冒puma的責任可能還是免不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02 11:07

也許可以抗辯不知其為仿冒

誤以為是真品  www.wewon.com.tw 林靜歆律師

何25 102-08-29 16:22

請問律師,我是否能利用下列此一方式做行銷策略:利用消費者在某家商店之消費發票

來本店消費即有折扣的方式做促銷呢?例如用招牌方式作公開之廣告行銷,是否會侵犯

該商店之商標權(如只用該店家名稱但未使用該店家的Logo)呢?感謝~~~

102-08-28 01:43

以下是舉例..
假如從海外買進迪士尼玩具,賣家說是正版尾單
1.賣出後發現不是正版的,請問會犯甚麼罪?那賣家也有責任嗎?
2.賣出後的確是正版尾單,可能會被告侵權商標法嗎?是被迪士尼公司告?還是那件商品的代理商告呢?

假如今天我販賣手機殼,殼上有一些小碎花圖案(無品牌)
1.如果有商品商標也是碎花,但兩者不相同,會觸法嗎?
2.假如我在標題上加入關鍵字"碎花",但只是形容商品,會觸法嗎?

阿信 102-08-24 18:31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商標法問題 在2013年同一個時間販售的手機殼被台中市警察局查到是假貨 後來我知道他是假的後我就沒再繼續販售(那次檢察官說沒雷射標籤不能賣) 直到今年5/25號已結案(不起訴) 當在8/24號 桃園警察局是直接來我家查扣留商品 當沒有查到任何商品 說會再通知我到案說明 我現在販售是在韓國授權合法有雷射標籤平行輸入手機殼 我是否需要提供我現在的殼給他檢驗?或自行送去檢驗? 請問在當時跟不知道那些是假的之後沒繼續販售沒授權的 當現今我販售的是授權合法有雷射標籤平行輸入手機殼 這二者會牽連到? 因為時間已相隔一年多 如要帶銀行存本是要帶當年還是最近的? 謝謝律師解答 如有不詳細我再補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二者應屬二事,但您仍可提出事後已合法輸入加以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enny 102-08-22 12:29

您好:

???有一款商品我們以銷售進兩年..近日收到一封律師事務所來函告知 此商品今年已有個人申請商標..所以要我限期下架  並去函? 討論和解與授權事宜函中告知..以涉及相關刑法***民法***真的讓我不知所措..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目前我已都將商品下架...但是進一步作法..我就真的不知道了...懇請律師們有人能為我..指引方向..感激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2 13:44
回覆 jenn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一款商品我們以銷售進兩年..近日收到一封律師事務所來函告知 此 ... (恕刪)

不要理他。真有商標問題,警察早就來查扣。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jenny 102-08-22 14:22

 

真的很感謝蔡律師的回覆...從那個律師信函上我大概知道對方是要錢..因為他要我付和解金跟授權金(可是商標人暨不是代理商 也不是製造商我們根本不可能跟他進貨)..但是他今年申請商標通過是有的..那單憑這樣他 真的能告我嗎...如果我不理會他 他是否就會去跟我提告求償呢....

 

建議您還是先確實地去釐清相關事實後再行研議如何回應,律師函未必全是空穴來風,把事情弄清楚再進行處理,才是上策,輕忽絕對是不可行的。

小賴 102-08-21 01:47
律師您好~想跟您請教一下問題..因本身有進貨Kitty合法授權商標商品..但除了網站上刊登販售外.. 如果要在店面銷售以本身有進貨的商品圖案做為DM和布旗(不做修改.純粹以相片圖案刊登有販賣的商品告知顧客)來擺放於店內外是否可以呢.. 商品都是合法授權廠商買來銷售的..這樣OK嗎
陳振榮 (陳振榮) 102-08-23 21:38
小賴你好 依據你所說的情況 你似乎是買進水貨之方式進來國內銷售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的話 就是學理上所稱的真品平行輸入 原則上沒有商標侵權之問題 只不過於銷售過程所引用之廣告或標示 須避免引用國內代理商之廣或圖片 或者有其他使人誤認係代理商之產品之行為
Ben 102-08-20 15:18

我在網路上販售PS2主機贈送光碟後來面交ㄉ時候買家看完東西,便衣就從旁邊出來了,我當場被刑警帶回分局,警方查扣一片真三國無雙5現在警方說我 違反著作權 商標,開完偵查庭,現在是以5000元交保,請問這兩項,會讓我留下前科嗎?

偵查庭,是說我知道那是盜版光碟,但是我不知道不能把盜版光碟給別人,我有提供我在網路上買光碟的網站,宅配單也有留存,但是地址是香港
現在有法律諮詢跟我說,可以寫答辯狀,有9成5的機率緩起訴,剩下0.5罰金減半
但是答辯狀要12000,不曉得到底該不該寫

 

現在都還沒收到開庭通知

1.類似案件緩起訴機會確實是有 2.不過可能還是注意到 如果沒有和解 檢察官是否願意給緩起訴處分 這部分可以跟檢察官詢問辦案方向一下

Ben 102-08-20 16:43

我昨天有打電話到地檢署,可是現在都還查不到案號,還有承辦股和書記官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才好呢?

電話去問承辦員警,告訴人是誰,然後聯絡對方和解嗎?

法律小學生 102-08-20 17:38

板主 我有相同的經驗  我之前也是賣盜版被警察抓走

現在已經處理好了 你可以寫信給我

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將相關經驗與你分享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板主 我有相同的經驗 我之前也是賣盜版被警察抓走

您的生活經歷真豐富,毒品盜版竊盜幫助詐欺都曾經親身涉案,真厲害啊...應該有不少寶貴經驗,可以的話歡迎您把您的經驗提出來分享

「你好 我之前也是被詐騙帳戶 但我後來找人幫忙處理好了...」

「你好 原則上持有毒品都還判蠻重的 我自己就是過來人你可寫信給我...

kelvin 102-08-19 21:35

律師您好:

我在網路上賣服飾 其中有一件商品 : 商品名稱 : xx甜心-三件式麻辣比基尼

最近接到了擁有 [xx甜心] 商標權的公司委託律師事務所來函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並要跟該所聯繫賠償事宜

這商品是供貨商提供的商品資料,已經使用了兩年以上了

 [xx甜心] 商標權的公司 ,它這個商標是今年2月才註冊

請問該公司可以要求賠償嗎 ?

我該如何應對比較好 ? 感謝解惑回覆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00:32
回覆 kelvin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在網路上賣服飾 其中有一件商品 : 商品名稱 : xx甜心-三件 ... (恕刪)

商品是真?還是假?

對方應該是主張你引用他的照片吧!那是著作的問題。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Ben 102-08-19 09:45

我在網路上販售PS2主機贈送光碟後來面交ㄉ時候買家看完東西,便衣就從旁邊出來了,我當場被刑警帶回分局,警方查扣一片真三國無雙5現在警方說我 違反著作權 商標,開完偵查庭,現在是以5000元交保,請問這兩項,會讓我留下前科嗎?

偵查庭,是說我知道那是盜版光碟,但是我不知道不能把盜版光碟給別人,我有提供我在網路上買光碟的網站,宅配單也有留存,但是地址是香港
現在有法律諮詢跟我說,可以寫答辯狀,有9成5的機率緩起訴,剩下0.5罰金減半
但是答辯狀要12000,不曉得到底該不該寫

Ben 102-08-20 15:17

律師可以幫我解答嗎?

Thanks

林小潔 102-08-17 02:45

律師們幫幫我~事情是這樣的,前兩天保智大隊的人來家裡找我說我用FB帳號販賣仿冒的拉拉熊皮套還持搜索票要來搜索,我是有在FB上販賣商品但這款商品兩個月前我就沒再賣了,我也只賣出去2-3個就斷貨了(價錢590*1),所以保智大隊他們並沒有搜索到任何有關拉拉熊的商品。

在做筆錄的時候,我有提供廠商的資料給他們也說明了我不知道它是否是正版的還是盜版的,廠商給我時只說可以賣的但並無說是正版盜版,所以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觸犯了商標法。

現在聽說要等開庭,但保智大隊的人有跟我說我這算是小事件,說不定也不用開庭直接就會有判決下來,因為我沒前科也是在不知情情況下販賣也算初犯在加上沒在我家搜到商品,所以罪因該不會很重。但我剛剛有看到很多文章都說要和解金阿要上法院等等的。

律師們幫幫我,我真的要上法院嗎?會要付和解金嗎?這樣我還會被判刑嗎?最輕會被判什麼罪,最重會被判什麼罪呢?!會有案底嗎?
拜託拜託幫幫忙了~email:sweet0805eva@gmail.com

小朱 102-08-16 23:49

本人之前在奇摩購物中心購買一件商品 因為沒用到 把它拿去露天拍賣轉賣並刊登當時購物中心的照片 後來被那間廠商提告違反著作權.商標法 目前收到法院傳票 有跟提告公司提和解 律師事務所和解金原本7萬元 後來調降到5萬 ,本人知道經濟能力有限想談3萬元和解對不方接受 ,請問我是要開庭還是就 籌五萬元和解金直接和解

Ben 102-08-15 03:27

我在網路上販售PS2主機贈送光碟

後來面交ㄉ時候買家報警,我當場被刑警帶回分局,警方查扣一片真三國無雙5

現在警方說我  違反著作權 商標,現在是以5000元交保,請問這兩項,會讓我留下前科嗎?

 

請問判決結果大概會怎樣? 我之前都沒前科,也很配合檢警

       我需要先找遊戲廠商ㄉ法務代理人嗎?

 你所犯為著作權法的意圖營利重製光碟及商標法的侵害商標權等罪,這兩個最皆非告訴乃論之罪,換言之即便告訴人撤回告訴,檢察官還是會起訴,然後法院會依照起訴內容判決。通常這類的犯罪,法院會判決數個月的有期徒刑,如果能夠和告訴人和解,法院會斟酌你犯後態度而給予緩刑的判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17
回覆 Ben 的發言內容:

我在網路上販售P ... (恕刪)

這涉及商標跟著作的問題。

你可以跟對方事務所談和解

如果你是賣很多的賣家,那和解金額不小。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Ben 102-08-15 01:41

我在網路上販售PS2主機贈送光碟

後來面交ㄉ時候買家報警,我當場被刑警帶回分局,警方查扣一片真三國無雙5

現在警方說我  違反著作權 商標,現在是以5000元交保,請問這兩項,會讓我留下前科嗎?

 

請問判決結果大概會怎樣? 我之前都沒前科,也很配合檢警

薇薇 102-08-09 15:06

哈囉,律師們您們好!~
起初,我因自己喜歡手作的商品,所以在永樂市場購買卡通布,製作手工識別證夾,同時也送了些給朋友。在朋友建議下才開始於網路上販售。販售前我有詢問過卡通布商家是否可以賣售自己做的識別證夾,商家回答我可以,只要賣場有說明商品來自於三麗鷗授權就可以了,同時我也看到了商家出書教學如何製作包包以及手工卡通布相關商品,並且他們於店內均有販售! 於是我很放心的在網路上開始販賣我的手作識別證夾!! 當然於雅虎拍賣中亦有為數不少的賣家販售這項商品(識別證夾),也因如此讓我認為可以放心販售!!
某天我接到同業通知,說這項商品不能販賣時我就已將相關識別證夾商品下架,卡通布也是丟掉了!!這樣的商品是不能販售,恐有侵犯商標權。

但上個月警方來我家搜索商品!~~ 因為我已將商品丟掉!所以沒有被查扣商品!~~ 可是警方在今年2月已購買我做的手工商品,我還是需上法院,請求律師們的求助,上法院我需要怎麼證明我的清白呢!! 謝謝您!! 不好意思打擾囉,相信這是很多賣家的疑惑!~ 感恩不盡! ︿︿

 三麗鷗是目前行使商標著作權最積極的廠商之一,不過如果你的卡通布是來自有取得授權的廠商(請舉證),那這部分可以主張說你購買的是正廠的產品,因此該卡通的著作權已經屬權利耗盡。且該卡通布銷售的目的就是製作其他商品,你購買的時候對方沒有對於使用方式設限,因此你也沒有明知的故意。

無敵小鑫 102-08-02 01:38

我是原告,

被告於今年自韓國進口侵害我"圖形"著作及"圖形"商標的服飾!(該圖形印在服飾上)

已向保智報案,保智也查扣商品8件,被告第一次偵查庭未到。

隔幾日來找我們談和解,以下和解部分內容:

1.被告不願提供韓國廠商資料

2.被告口頭告知是韓國設計師在日本雜誌上看到,並將該圖形印在衣服上。(我著作確實有刊登在日本雜誌,且產品有輸出到日本)

3.被告認識去年度其中一家侵害我著作之和解人,且知我和解金額,要求用去年度著作和解金,和解被告的著作與商標。(去年度侵害人僅侵害著作,當時商標尚未通過,去年度侵害人為被告之商業合作對象,去年度侵害人以進貨資料已經不再,無法得知上游而完成著作和解)

我針對著作和解部分:

1.蘋果日報頭版最小單位一次道歉啟事

2.去年和解金1.25倍

我針對商標和解部分:

1.被告店面刊登道歉啟事

2.和解金=我商品零售價*被告進貨數量

當然,從金額到道歉啟事未達共識!被告說法院見,反正初犯老人家會被緩判,且到時候也沒錢賠。

從上述的內容,我希望知道,

我的和解條件是否真的不合理?

法院是否會因為初犯或老人家不適合服刑而給予改過自新判緩刑

被告是否會在這段期間內脫產,以致我求償無門?

仿冒品的出現,我已經失去訂單長達2年多,其中的損失我該如何計算向"多位"侵權人請求賠償! 

或者律師們有更好之建議?

 和解金額部分,你所提的金額並不算太高,如果起訴可以請求更高的金額(至少是你現在請求的金額的數十倍)。至於是否會脫產,你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對方的財產,以避免對方於訴訟程序中脫產。 此外,是否會判緩刑,也要看對方的犯後態度,例如:對方知道出貨的廠商而不願意告知,和解時表示的話語等,我們可以用書狀陳報法院,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ric 102-07-28 10:05

不好意思 想請問

如果以下的內容 寫存證信函 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呢?

 

請問 如果上法院的話 勝算的機率有多高呢?

 

幫受騙的朋友 PO的
不好意思 麻煩您了

謝謝您

 

================================

 

 

Y先生為總部,W小姐為加盟

A公司為簽署公司(糾紛)

C公司為遭冒名使用商標和資訊之公司

G區為原址

S區為新址

T牌為C公司所擁有之品牌

K牌為新址使用之招牌(尚未註冊商標)

 

Y先生您好,

 

於2013年07月27日晚間22點28分於"經濟部商業司"發現

"A公司"核准設立日期是102年04月23日,

而"W小姐"與"A公司"是在101年10月15日簽屬加盟合約

意味著當時"A公司"並不存在,

若當時知道這份合約所簽署的"A公司"並不存在,

"W小姐"並不會與您簽署這份合約

而"A公司"於"經濟部商業司"登記"102年05月起停業一年",

此查證結果再次令我們備感受騙和違反我們之誠信關係。

 

原址"G區"使用之"T牌"商標,經查證,並不屬於"A公司"所有,恐已涉及冒名使用"C公司"之商標權,您以該公司之商標,與我們簽訂合約,實令我們備受欺騙。

 

102年2月店址遷移至"S區",您告知更換為了兩岸商標之統一,承包工程時更換商標為"K牌",經查證,目前並未取得有效之商標 ,試問未註冊之商標如何授權加盟商?

 

遷移之後之施工品質和廣告相關設計明顯不完整已造成經營之損失,

事後您承諾要更換廣告不明顯及處理施工瑕疵等相關問題,

至2013年07月27日止仍未完全處理妥善。



因此我們合理懷疑您的合約和公司導致我們金錢損失和精神損失。

希望能在兩天內(2013年07月29日前)回覆合理的解釋及賠償

否則我們將行使我們能夠主張之權利!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0

 你們簽約對象當時根本不存在,且加盟總店也不是你們簽約的對象,

法律上要向總店請求賠償,法律依據似乎不存在,

不過如果對方是用這個手法詐取金錢,應成立詐欺

小魚 102-07-25 18:25

代理國外商品,並取得商標使用授權,網拍上有許多盜版品及未經授權同意,擅自使用原廠圖片的商家,我們想處理這些侵權商家維護自身權利.由於未來可能會常發存證信函商標訴訟案件

想尋找配合的律師事務所做法顧.可否請各位專家來信告知法律顧問收費及服務明細呢?

若配合法律顧問,其他訴訟案件是否有優惠呢?
我們想尋找積極並專長於商標及製作權的律師配合來維護我們的權利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所有處理相關事務之經驗,歡迎您來電0920288153或者來信rabiyachao@gmail.com討論法律顧問合約細節。

陳仁豪 (智財律師) 102-07-25 21:22

您好,本所為智慧財產權專業所,您可上本所官網www.zoomlaw.net查閱相關資訊。
由於 貴公司需求較為特殊,煩請撥電話手機0953338999與本人聯絡,以方便約討論時間。 

小魚 102-07-25 10:49

您好,由於註冊之商標著作權侵權,想找有經驗的相關律師,但因為是小公司,所以希望是價錢合理且相關經驗充足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案件委託,建議您們最好先與律師洽談後,才比較能夠進一步判斷該律師是否適宜,律師與當事人間仍需有一定的信任關係,若您覺得可以,也歡迎您來信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魚 102-07-25 18:09

律師,感謝您的回答,想請問怎樣才可以判斷律師事務所是否合適呢?

目前我們需要處理關於商標侵權著作權侵權的專業律師,也想替公司聘請法律顧問

想了解貴事務所的收費及處理商標侵權我們該附哪些資料呢?

 

感謝

 

 您好:相關問題,您可以先寄信到本人之電子郵件,civli1201@gmail.com,謝謝

小魚 102-07-26 11:01

您好,回信接被退回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