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高杉 103-04-27 09:09

如果在網路遊戲中  對方與我 因為屢屢有些打鬥上及言語當中的衝突

他查我的FB 我也不甘示弱查回來 他在網路遊戲po我的真實姓名

我也因為對方此動作  也po出他在公開平台FB的相關資訊

請問這是否有構成妨害秘密罪?

對方聲明他會去提告  目前已收到傳票  傳票上寫 妨害秘密

 

已查六法跟相關案例  在此想尋求法律諮詢家的專家們

我是否已構成妨害秘密等要件了呢?

FB是公開平台 我非工作職務之便或是入侵電腦蒐集個資之行為

以關鍵字查詢 便尋到對方

 

以上  請先進們能給些意見以及協助  感謝

【請問這是否有構成妨害秘密罪?】,你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是否有構成妨害秘密罪?就看你們雙方在法庭上的攻防,最後由檢察官裁定,惟!不知你對法庭上的攻防,是否有嫻熟?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7 15: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第318條之1規定: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妨害秘密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4-28 11:29

大大你好 雖然是對方挑釁的,但你將對方fb的資料

             無故公開在網路上 ,確實已經有觸法的問題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小豆子 103-04-26 18:39

你好,我不知道怎麼解決。
我前女友(當時滿16歲),三年前我提出分手後,前幾天忽然被警方偵訊並搜索,對方隱瞞情侶關係提告妨害性自主,且並未提出證據,而我則有證據證明情侶關係,並有另一些合意性交的證據,請問我目前該如何做?我還有獲得不起訴處分的機會嗎?

補注:我門發生過不只一次性行為, 她卻只說第一次違反意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雙方合意之相關證據,及您無違反對方之意願。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豆子 103-04-26 20: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雙方合意之相關證據,及您無違反對方之意願。

以上, ... (恕刪)

前日因為警察在搜索時並未事先告知案情,一直到偵訊才告知,因此我有一些證據無法主動提交,那麼我現在該如何提交證據?是否要等審訊時提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下一次開庭時,陳報相關證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4-28 11:35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 本件的重點應是在發生性關係

             女生未滿十六歲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你所涉及的刑責

             就已經不是提出合意性交證據可解決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小豆子 103-05-05 11:23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 本件的重點應是在發生

我有寫說:對方當時已滿十六歲,而且對方提告的內容也說明她滿十六歲。

她現年19歲,三年前16歲,她是現在告我的。

您好,建議您先把兩人交往經過以書面說明清楚,並提出兩人確有交往事實及相關有利證據,證明當時雙方是你情我願,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gmax 103-04-25 10:10

開庭一開始法官就問要不要接受和解條件!

想請問法官既然已經問 要不要和解,是否就代表 會做出有罪判決? 判無罪也是可能的結果之一,我也不是因為有把握勝訴~才不想接受和解條件,但是被告或原告 都應該有權利~替自己爭取權益~ 所以我應該是要爭取 無罪判決不是嗎? 

這個案件是妨害名譽! 請問八萬的和解金算多嗎? 不接受和解 如果被判有罪 對方一樣還是可以要求八萬的和解金額嗎? 如果是 那我應該是要接受 和解條件比較好嗎?

是否構成妨害名譽及其刑度部分、賠償金之核定多少要看告訴人所指訴具體妨害名譽之情節而定,故目前依您簡述內容恐無法回覆。

法官問雙方要不要接受和解,你案件屬民事案件,替自己爭取權益,是你的權利,但你必須評估或判斷你爭的權利對你的影響,至於和解金多寡與案件有相當大的關係。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這類案件因為只是小案件,所以通常會詢問是否和解,並不代表法院心證。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gmax 103-04-26 10:18

 所以 先問要不要和解 只是程序之一了!? 那假設 判的是最輕的刑度 對方還是可以要求一樣的賠償金額是嗎?? 感謝各位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4-26 10:58

您好!犯罪行為應負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判決有罪僅是承擔刑事責任,對方還是可以另提民事訴訟求償;若能在法院和解同時撤告,才可刑事民事責任一次解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放棄民刑事請求作為和解成立之條件。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ook 103-04-21 16:38

A男和B男互不相識,B男於某一天向派出所以告發人告發懷疑A男妨害他人自由,經警察調查的結果,沒有犯罪的事實。

但A男覺得莫名其妙,想以誣告罪反告對方,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請問,A男以誣告罪告B男是否可行?

請提供B男是用什麼理由告A男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依你所述,有誣告的可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無妄之災 103-04-19 23:54

各位律師好:

    我想向我前鄰居提出「誣告」,請問這邊有對誣告案比較熟悉的律師嗎?目前尚在偵查庭的階段,如果請律師的話,請問費用如何計算?

大概經過:我與前鄰居不睦,該鄰居因小孩哭聲和我家講話及聽音樂聲對我家提出「民事妨害安寧」,因該鄰居是一名老師,故我去教育部投訴該老師,投訴內容皆為該民事案件所述情事,無對其辱罵等情事。然其卻對我方提告妨害個資妨害祕密、妨害名譽恐嚇誣告」罪名,請問我該如何向其提出誣告?另能針每一項罪名向其提一次誣告嗎?

律師有需要的話,再請告知,我再將詳細投訴內容告知,謝謝!

無妄之災 103-04-20 00:01

補充:前鄰居告我家的民事案目前還在審理,因為對方說只能利用到下課的時間,所以他都只能11點後開庭,但12點半又說要載小孩不能開太晚,因而拖到至今已開第7次庭,真是無奈!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基本上是以犯罪事實而論,如果他告你的事情都只是一件事,那麼就是一個誣告罪,相反的說,對方也是一樣,雖然他寫了很多罪名,但基礎事實如果只有一個,還是一樣只有一罪。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11: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僅係針對一個犯罪事實提出刑事告訴的話,應僅成立一個誣告罪。

若就您所言初步分析,對方有成立誣告罪之可能,建議您可提出刑事告訴,以為制衡。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取得不起訴處分時,再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無妄之災 103-04-19 23:08

請問:

1.依和解條例規定:「和解成立後,雙方應受和解契約拘束,不得就和解前之法律關係再行主張」,至他卻在法庭上反覆提出,企圖讓法官對我方印象不好,請問是否有方法可以懲戒他?

2.若雙方同意撤銷和解,之前我付的和解金是否能返回?且能撤銷和解的機率有多大?因對方對一直說他很後悔和解,我只能說最後悔的應該是我!

大概事發經過:我與前鄰居不睦,有天因為我小孩晚上七點半在房間因功課沒寫好遭我責難而哭泣,前鄰居覺得我家小孩哭聲太吵而不滿報警,我也深覺此事並不合理而與妻子在房間內對話並抱怨(其中有句口頭禪的髒話),沒想到前鄰居竟以未知的方式對我家非法清淅錄音,進而針對那句髒話對我提出告訴。惟在和解庭時,聽從長輩勸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答應付款和解。惟數個月後前鄰居對我家提告民事妨害安寧、及最近對我家提告刑事妨害個資等罪名。但他卻都故意在庭上不斷嚷嚷該和解案的事,一直亂說我罵他髒話多次,企圖讓法官對我印象不好,請問我應該如何來反制他?

1. 和解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

2. 對方,向法庭呈述意見,是他的權力,你也一樣可以在法官面前呈述你的意見,然後再由法官來判定的,不是他(誰)說了就算數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無妄之災 103-04-19 23:52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1. 和解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

< ... (恕刪)

律師您好:

1.請問和解既然視同法律生效,那對方一直再行主張而違反規定,難道沒有方法可以懲戒他嗎?

2.雖然我也向法官呈述了我的意見,但對方這樣對我真的非常的困擾,請問有更好的方法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20 02:58

您好!僅因為對方庭上說詞就造成困擾,也許您應該加強辯論能力;建議可以請專業人士幫您寫訴狀或代為出庭。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尚有疑問請連絡律師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狀及辯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無妄之災 103-04-19 22:29

各位律師好:

    我想向我前鄰居提出「誣告」,請問這邊有對誣告案比較熟悉的律師嗎?

大概經過:我與前鄰居不睦,該鄰居因小孩哭聲和我家講話及聽音樂聲對我家提出「民事妨害安寧」,因該鄰居是一名老師,故我去教育部投訴該老師,投訴內容皆為該民事案件所述情事,無對其辱罵等情事。然其卻對我方提告妨害個資妨害祕密、妨害名譽恐嚇誣告」罪名,請問我該如何向其提出誣告?另能針每一項罪名向其提一次誣告嗎?

律師有需要的話,再請告知,我再將詳細投訴內容告知,謝謝!

無妄之災 103-04-19 23:56

因為主題打錯,「律師」打成「法官」,故已另新創乙篇文章,若有網頁管理員,再請幫忙刪除本文章,謝謝您!

概念上,每一次之刑事告訴、警局報案,應構成不同之誣告行為,是其究竟可能構成幾個誣告行為應依此加以釐清,另外即令對方提告行為構成數個誣告行為,您亦可選擇以一次告訴針對全部之數誣告行為均提出刑事告訴請求追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鄰居告您之案件,您應先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再對其提出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老林 103-04-18 12:12

我在論壇上跟人有糾紛
對方說我道歉會原諒我


所以我在論壇上很誠意得跟他道歉了
他也在論壇上留言給我說以後不會跟我追究了

(沒有簽任何類似和解書的東西)

 

請問妨害名譽的期限是六個月
他如果在這六個月內反悔告我
或是用其他的法律條文告我的話
這樣告的成嗎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不予追究之相關對話紀錄留存,若日後對方對您提告,可提出加以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ki 103-04-17 22:33

我是原告案件是妨害性自主.1月15已報案但到現在傳票都還沒來?有諮詢過律師律師說最晚三月就會調了但現在還是沒有收到傳票~請問可以打電話問書記官傳票的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服務台查詢案號及股別後,再依股別問書記官進度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既然有問律師,就交給律師處理就OK。

 

您好,建議你打去問書記官,因為地檢署案件很多,有時候會慢。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身分證至地檢署查詢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老林 103-04-17 21:23

您好請問一下
我之前在網路留言  被告 (妨害名譽)對方有報案,有po三聯單照片我現在再等警方的通知去做筆錄可我覺得我好像沒有  "犯罪事實"

對方說他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前幾天有跟對方道歉看我很有誠意的道歉所以他說如果我提的和解方案他能接受就和解撤告


。。。。。。。。。。。。。。。。。。。。。。。。。。。。。。。。。。問題一:我想請問  如果感覺自己沒錯的話做完筆錄下一步我該怎麼做是不是也不用和解了  (避免被騙錢)
直接讓他告
看法官能不能判我  無涉及犯罪事實
。。。。。。。。。。。。。。。。。。。。。。。。。。。。。。。。。。。問題二如果自己有錯是不是當面直接和解
和解後是不是就不需上法院了

和解書要注意什麼事情呢???



非常謝謝您

您好:如果您認為自己沒有錯,那就等法官判。但如果您認為自己有錯,則可以選擇和解,並在和解書中要求對方撤回告訴且放棄民事求償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和解你要注意的事情就是,你要記載除了你支付的金錢外,他要拋棄對你的民事請求權,並且同時將撤回告訴狀交給你,由你去遞狀,避免對方反悔。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言論內容未達公然侮辱,可為無罪答辯;若欲與對方和解,須註明和解金額及對方簽收。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老林 103-04-16 15:46

我住台北一個人租屋 ,戶籍在台中 滿 20歲了

網路 ( 網路房東提供的 ) 論壇上跟一個人有糾紛

結果他去報案 (報案地點在 高雄)

報案三聯單是 4/11

我今天才知道 4/14



請問是不是對方只要報案,不管提不提告 都會被叫去警察局

是不是會通知我的房東 (因為我在外租屋網路房東提供的)

警察通知是會記東西到我的戶籍地嗎? 被爸媽看ˋ到我就完了

還是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我主動去找警察是不是就不會寄信了

如果到了派出所我要做什麼

和解是我要親自去高雄和解

 

 

 

我在網路上跟人有爭執

對方報警處理 (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預計下周會傳我到案說明

對方有意跟我和解

但還要看我開出來的和解條件

請問這兩條(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我該如何開條件跟他和解

要賠多少錢?????

 關於您所提及之問題,後續依法應會由受理報案之司法警察機關接續完成警詢筆錄後移送檢察署續行偵辦,所以若經傳喚您則必須到高雄受理報案的警察單位去制作筆錄,另外,在查知可能的嫌疑人後一般會向其戶籍地進行訴訟文書或者通知的送達,不過本件為網路犯罪問題,則除非告訴人明確知悉您的人別資訊,否則以IP等資料循線調查的情況下,可能會先通知網路的申請人到案,而未必能夠直接就鎖定到實際登載文章之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詢問警察得否於台北做筆錄,並將相關文件寄到您台北居所地址。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老林 103-04-16 20:5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所提及之問題,後續依法應會由受理報案之司法警察機關接續完成警詢筆錄後移送檢察 ... (恕刪)

1,請問房東是到附近派出所說明是我就行了嗎

還是要南下高雄

2,如果在派出所和解的話

我這樣會留下前科嗎???

如果到法院判我有罪的話是不是會留下前科呢???

老林 103-04-16 20:5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詢問警察得否於台北做筆錄,並將相關文件寄到您台北居所地址。

... (恕刪)

1,請問房東是到附近派出所說明是我就行了嗎

還是要南下高雄

2,如果在派出所和解的話

我這樣會留下前科嗎???

如果到法院判我有罪的話是不是會留下前科呢???

1.受理之警察單位若在高雄,則通知到案說明也會要求受通知人到高雄去制作筆錄
2.後續是否可以因為撤回告訴而結案,應視其提告之罪名及所涉事實而定,惟妨害名譽罪為告訴乃論,若經和解而告訴人撤回告訴,則檢察官依法應為不起訴處分終結偵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老林 103-04-16 15:44

我住台北一個人租屋 ,戶籍在台中 滿 20歲了

網路 ( 網路房東提供的 ) 論壇上跟一個人有糾紛

結果他去報案 (報案地點在 高雄)

報案三聯單是 4/11

我今天才知道 4/14



請問是不是對方只要報案,不管提不提告 都會被叫去警察局

是不是會通知我的房東 (因為我在外租屋網路房東提供的)

警察通知是會記東西到我的戶籍地嗎? 被爸媽看ˋ到我就完了

還是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我主動去找警察是不是就不會寄信了

如果到了派出所我要做什麼

和解是我要親自去高雄和解

 


 

我在網路上跟人有爭執

對方報警處理 (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預計下周會傳我到案說明

對方有意跟我和解

但還要看我開出來的和解條件

請問這兩條(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我該如何開條件跟他和解

要賠多少錢?????

平凡是福 103-04-15 17:16

今天我的朋友傳來訊息,之前她工作的地方有提供住宿,但在這個月初她離開那個工作調職到別的地方,但還是有不知道的朋友將信件寄往她上一個工作地點,她的前雇主偷看了她的信件,理由是:「因為沒有封口也不知如何轉交給她。」所以打開看了信件還用手機拍照,然後用Line通訊軟體傳給我的朋友,順便在通訊軟體中用言語挑釁我的朋友,因為信件裡面有提及她在上個工作環境有許多難受以及跟雇主的不愉快。

我想請問

1.是否沒有封口的信件便可以不用經過本人許可,然後逕自取出觀看,這樣有涉及妨害秘密罪嗎?而且可以使用通訊軟體為何會不知如何轉交給她?

2.拍下他人信件內容是否有觸法之虞?尤其還使用通訊軟體傳達,是否也可以合理懷疑他有可能會轉寄給別人看呢?那這樣的行為有觸法嗎?

3.請問如果我朋友想要提告該怎麼處理呢?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嗎?

我們只是平凡的民眾需要各位專業律師的幫助,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第315條之1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andi 103-04-12 09:24

因為我曾經在網路陳述 某嘉義業者所販售的bestbaby嬰兒手推車含有致癌甲醛 而被該業者提告妨害名譽三次. 後經地檢署判決"不起訴處分"! (且再議也都駁回)

現該業者仍故意/持續在網路散布"對xxx提告中"的訊息, 請問我可以告該業者妨害名譽嗎? 謝謝! (xxx是我的名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袁律師 (袁律師) 104-04-09 18:09
您好,如其所散布者為不實訊息且已造成您名譽損害,建議備妥資料後再向貼文者提出誹謗告訴。謝謝
dison 103-04-11 19:16

妨害債權塗銷所有權移轉

勝訴:債權人有判決確定書

敗訴:債務人(房屋所有人)只有法院判決書副本

請問敗訴之債務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只憑判決書副本"主動"去地政事務所塗銷所有權移轉嗎?

塗銷後會退當時過戶所繳"增值"等稅金給債務人(房屋所有人)嗎?

 

您好,塗銷必須由原告去塗銷,且你們費用不會退。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原告會持確定判決塗銷之,您的費用也不會退給您。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啾啾 103-04-09 00:35

律師您好 , 小弟因為最近反服貿的議題吵的沸沸揚揚的 , 所以近日也在網路上參與網民的討論 , 但有不理性且小弟不認識的網友 , 私訊小弟批頭第一句就是豬腦袋 , 然後又什麼白痴思想之類的 , 想請問律師這樣是否構成侮辱 , 因為小弟白白的就這樣被罵了... 覺得小小的心有不甘

另一個問題就是 , 小弟在他私訊完之後 , 因為太過於氣憤 , 就將他私訊的內容上傳至fb的動態時報上 , 想問律師 , 這樣是否會涉及妨害秘密罪呢 ? 目前小弟已經將該動態撤下 , 又小弟有查到刑法中有涉及可受公評之事 , 是可以被公開的 , 請問律師以上兩個問題。謝謝您 , 辛苦了 !

沈恆 (沈律師) 103-04-09 01:12

您好!私訊不會構成公然侮辱;公布私訊也不會構成妨害秘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行為及對方之行為均不構成刑法上之犯罪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總幹事 103-04-08 20:06

我住大廈11樓,因浴室管路阻塞嚴重,找人來疏通皆無法排除狀況,施工人員表示需至10樓施工進行管線施工,但對方不同意進入,請問若向法院申請需用何種名義,請求除去妨害可以嗎?_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該住戶有義務讓您方進入修繕,若對方不同意,確實應經法院判決後才能執行,所以可以請求對方應負容忍之義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向法院請求判決對方應讓您進屋修繕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慶泓 103-04-08 17:49

隨意更動他人忘記登出的帳號,但是沒有動用到實質金錢領域,純屬更改遊戲中的遊戲幣,有確實的造成損毀,在公開場合道歉的過程中,當事人的友人又有叫囂說用公開的方式和解沒有結果,要用私下解決的方式(如毆打之類的)易圖明顯。

請問在法律上,隨意更動他人遊戲帳號造成損毀,應該歸類在侵占、損毀

還是妨害電腦使用呢?而當事人的友人之行為是否明確的構成恐嚇罪(公開場合見證人含兩人以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8: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若您得證明對方之行為已達令人心生恐懼,可提起刑事恐嚇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誠 103-04-06 10:01

事情說來話長~ 以下是在網路遊戲上的紛爭

今年3月份~我在某線上遊戲的公會朋友與別公會的XX小姐發生爭吵

因此~我在當日晚上在FB我的"私人不公開社團"發表言論

發文文章如下

老謝(網友) 我頓時覺得有夠悲哀的

那個女人
就在剛剛對著咱盟(公會)的人破口大罵
唉唉!之前死要殺楓霜(別公會)
現在拿著你的帳號護著風霜
之前利用咱盟對他的好

說不定現在他也正在利用你!!!!!

這是我發表的文章   文中並沒有說那個女人是誰

但是下面的回覆中 我公會的朋友 確實有提到 XX小姐的單一個字

公會朋友確實也有提到他對於這位XX小姐的不滿

可能有些誇大

重點來了~此XX小姐並沒有在我門社團中(因為是私人不公開社團所以沒把他加入)

某日一早~他傳給我了此篇文章擷圖,說要告我抹黑 造謠 (誹謗)

我詢問他是如何取得我門私人社團內的文章。

他堅稱是有人傳給他的~但是我從他所傳給我的圖片中發現

擷圖人是剛剛文中開頭的老謝!!此位XX小姐確實有我這位老謝網友的FB帳號

我懷疑他是私下無經過同意擅自開啟我網友的FB帳號來觀看私人社團文章 並且加以複製。

 

再來!他在遊戲的世界頻道裡。一語不遮的連名帶性把我公會內朋友的真實姓名加上他在社團的回覆全部公佈與世界頻道中

 

再來 他又私人信息給我跟我的公會朋友

信件給我的內容有提到  他會讓我一次翻盤 不管我住在XX也一定會把我翻出來

信件給我公會朋友中提到:若是你(公會朋友) 在抹黑我(XX小姐) 我也不會放過你

 

文章雖然有比較長!但是希望律師大大可以給我解惑

我需要解惑的問題是~

1.請問我在私人不公開社團發表此文章~發表文中無提到人名 外表特徵 形象 舉止  是否有涉及抹黑 造謠 毀謗

2.請問在同篇文章中~公會朋友所回覆內容有提到他遊戲中名子簡稱,確實有訴說的對他的不滿~內容中可能有些誇大不屬實!但畢竟在私人不公開社團私下討論~是否也有涉及抹黑 造謠 毀謗

3.他利用別人帳號取得私人不公開社團文章 並且連名帶性公佈在遊戲中世界頻道讓其他人觀看  是否有涉及個資外洩 以及妨害祕密罪?

4.他私下兩封信給我跟我公會朋友~此語氣是否涉及 恐嚇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社團中之發言,可能仍符合公然之要件,惟您可主張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而不構成相關犯罪。再就恐嚇危安罪而言,您須證明對方之相關言論已令人心生恐懼。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夢夢 103-04-05 00:33

1.我跟我同學共同完一個遊戲帳號之角色,但是遊戲帳號登記的資料是我同學

日前在玩遊戲時遭到玩家辱罵,請問一定要我同學向對方提出告訴,還是我如

果可以用遊戲IP證明我平常也有使用此角色ID,我自己也可以向對方提出告訴?

2.如果我的ID是叫(日寺日寺).遊戲上朋友都稱我時時

對方就罵我:時胖子  胖子時 胖子石

我想問的是對方不是把我整個名字打出來,卻講的我錯號

這方面對我有構成妨害名譽的要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證明該帳號為您與同學所共有,則您及您同學均為告訴權人,再就對方之言論,即使無稱呼您全名,但若可得特定,您亦可提告之,惟須其言論達公然侮辱誹謗之標準。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kagami 103-04-04 11:37
請問一個民事問題:

隔壁幼童深夜吵鬧喧囂妨害安寧如何處理?常聽到父母要求小孩去睡,而小孩不願意大哭大鬧,祖母又疼孫不讓父母管教;聲音淒厲影響我睡眠,但時間有長有短,報警怕警員到場時已結束,錄音又不能確定收音效果;

另外,小孩常在走廊騎腳踏車,對行人的行走造成不便,又常常大叫吵鬧,

我住處為老式國民住宅,無具體的管委會,(可能有,但通常是鄰長為了清掃臨時組成) 不知是否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另外有次要求小孩不要在走廊騎車叫囂,卻被其祖母辱罵 (因我不擅台語內容不清楚,但應該不是好話),若下次他再辱罵,只要能錄音下來,是否可提告公然侮辱?(當時我在走廊而對方在家門口,不知是否可構成要件)

另外,樓上不知某樓,夜晚常常有類似小石頭或小玩具之類的東西掉下來,打在屋簷上聲音很吵,也不知道是故意或是寵物養在窗台所致,如能找出對方,請問有處理的方式嗎?
JJ 103-04-02 22:03

之前被前女朋友告妨害秘密

已寫和解書跟對方和解

對方也不追究了

收到起訴書

上面有關恐嚇部分

卻寫我持續騷擾對方跟態度不佳

被要求從重量刑

可是對方並沒有這樣跟法官講

我也沒有騷擾對方跟態度不佳

對方也覺得莫名其妙

起訴書能這樣亂寫嗎

那最後判決會是什麼呢?

還有辦法能解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起訴書雖然那樣寫,但進入審理程序後,仍可以提出相關和解證據給法官,以求緩刑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J 103-04-02 22: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起訴書雖然那樣寫,但進入審理程序後, ... (恕刪)

那請問

法院還會通知我在去開庭嗎

不然我怎麼有辯解的機會

沈恆 (沈律師) 103-04-03 07:56

您好!通常會再通知開庭,但如果是聲請簡易判決,就有可能不開庭。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3-04-04 00:46

大大你好 被從重量刑的話 一定會判比較重

             此類分手糾紛 男方常會被重判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案例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法院會再通知您開庭時間,您可委任律師閱卷,了解目前檢察官起訴您之相關證據資料,由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請求從輕量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J 103-04-05 22:0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法院會再通知您開庭時間,您可委任律師閱卷,了解目前檢察官起訴 ... (恕刪)

一定要請律師嗎?

我能為自己辯解嗎

對方也覺得不應該這樣

因為他沒這樣跟法官陳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2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提出相關答辯狀為自己辯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丸子 103-04-01 02:07
你好
我買一棟20年華廈..要整修兩間廁所和廚房牆壁及重埋熱水管和油漆
我老公在3/2和設計師簽約
3/6動工
3/8我們去挑磁磚時沒有看到喜歡的.跟設計師說可以扣掉磁磚錢..我們自己  去外面看嗎?設計師同意
     工作天數為3/6.3/7...3/10~3/14
     工作進度為拆除兩間廁所家廚房牆壁....插頭移位
3/15去看房子發現做的不是很好..猶豫要不要給設計師繼續做下去..我們又提說油漆錢可以扣掉嗎??設計師同意
3/16設計師說我們好像不信任她..說不然他們工程就做到某個段落即可..其他我們自行處理
        於是我們說不然就結算到現在的進度就好..........我們發現主臥廁所地上有一灘積水
3/17此時設計師還沒把錢結算出來..下午樓下鄰居打給我說他們廁所在3/11有漏水...泥巴水從牆壁及天花板流下來
       我說我不知道...因為設計師沒跟我說..我問設計師說為何會漏水...他說那天師傅不小心在牆壁倒了一杯水才會流  到   樓下去的..強調只露那一次.....我請他去處理漏水
3/18設計師下午去還把樓下天花板擦乾淨....說沒漏了...叫我們付80000
3/19設計師一試水..他們裝設的熱水管會滲水...(沒有解釋主臥廁所為何會積水)
        我們把總水源一打開..主臥廁所有一地方就開始滲水了....
3/20設計師把裝好的熱水管整段拔走說扣掉9000....叫我們付71000給她
        那71000都沒有明細..只有用LINE打給我們說水電28000水泥43000
        我問她:那漏水怎麼辦????她說不關她的事...叫我們找後面的承包商負責...我說可是這漏水是你造成的....你一動  工   我房子漏水難道不該負責...她說是我房子老舊管線本來就有問題還說房屋整修常常有此問題更說當初不想接我     們的案子...總之她不負責....她說因為他只有做到拆除部份並沒做完全部工程....所以房子漏水不能怪她
3/22打給老公主管的主管(老公是職業軍人)
3/23我爸打給設計師問她為何不處理漏水???她又打給老公主管說我爸罵他們恐嚇他們(我爸並沒有)
3/26收到設計師寄的存證信函
      台端於民國103年3月2日向本人委託室內裝潢工程...第一期工程款新台幣78000...此均有契約書...資以為憑.....約定款項將於簽約完成後五日內給付..經多次催促未依約準時給付其款項視同違約.除終止工程外應按工程進度之應付款項兩倍作為違約罰款.以賠償乙方工程善後損失.依民法規定台端顯已構成給付遲延.違約...今發函台端..請台端務必於函到後七日內將應支付第一期   工程款項及違約金兩倍..共新台幣234000.若屆期仍未支付.本人將提出民事告訴..望三思自重以免訟累
 
我想請教律師
1.我真得要付她234000嗎??
2.為何她說因為終止合約了所以漏水不關她的事..說我們違約在先..可是你施工瑕疵造成漏水為何可以不負責
3.我爸沒恐嚇她...她在我老公主管面前抹黑我爸...可以告她妨害名譽嗎????
4.上法院我們會有贏面嗎???

契約方面,建議先發存證信函法律上對自己有利的主張先部分主張,從對方歸責事由等做一說明,妨害名譽部分,對方的用語和證據是成立與否的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6: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契約並修補瑕疵,若屆期對方仍不願處理,可發解除契約並請求違約之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寶 103-03-31 23:05

傷害 恐嚇 妨害自由    我是乙方

甲方四個人    其中有三個   拖我上車 毆打恐嚇

我有驗傷 但是沒有嚴重外傷或後遺症  

他們跟我說要和解   已經開完二次庭  也收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的通知

請問這樣我要跟他們談多少價錢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4-01 13:33

您好:

您可以先估一下因為他們的行為造成你多少損失(如醫藥費、慰撫金),再以這個金額向下修,到你自己覺得可以接受的最低底線,自己衡量一下。

以上,請參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5: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請求醫療費用、勞動能力減損、薪資損失及精神損害賠償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美 103-03-31 00:00

律師 您們好:

今年2月18號時候 我因為妨害家庭被我先生抓到 當天有到派出所簽下40萬

本票一張及1萬本票20張 可是那時候在派出所內與外 我老公完全不跟我談

所有事情都是很多我老公找來的男生來跟我談金額 也沒有警察當證人 

我就簽下這些本票 也沒寫下和解書 然後再2月20號我就帶著40萬現金去

原派出所拿給我老公在場也有他母親 可是他們還是不跟我寫和解書 到3月27號之間 

我約我老公寫和解書時 我一直重申我對2月18號當下所簽下的本票金額有質疑 

因為都是別人跟我談 寫完也沒寫和解書 我就要求以2月20日交付的40萬當為賠償金 

他們卻不要 直到3月27日我老公說要告我妨害家庭 那請問這不就代表沒和解了吧! 

那我有何種方式能拿回40萬及簽下的本票?我付了錢連最基本得收據也沒有 也沒和解 

又要告我 這樣我能有何方式救濟呢?我能告他詐欺嗎?我自行有蒐證那40萬他有拿去又在

派出所 我有簡訊及錄影音證明40萬是賠償金他有拿去 最不可思議的是我老公說那40萬

是要給小孩及家庭所衍生的費用及我跟他的債務 重點是我跟他又沒有借據及可證明我欠

他錢的證據 而且我們現在是夫妻中  拜託 請教教我??!謝謝各位律師!!

ps1.當天在派出所很多不認識的男生來找我談也是他們教我寫本票的 我根本不懂!

ps2.沒了和解內容的簽章 我又寫1萬20張 40萬本票有還我 可是他要告我

那40萬我能拿回來ㄇ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31 00:17

你好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

若你先生執意提告

之後可以向檢察官表明已和解

爭取緩起訴

以上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檢察官說明您已與對方成立和解,並陳報相關和解書。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美 103-03-30 23:45

您們好:

今年2月18號時候 我因為妨害家庭被我先生抓到 當天有到派出所簽下40萬本票一張及1萬本票20張 可是那時候在派出所內與外 我老公完全不跟我談 所有事情都是很多我老公找來的男生來跟我談金額 也沒有警察當證人 我就簽下這些本票 也沒寫下和解書 然後再2月20號我就帶著40萬現金去原派出所拿給我老公在場也有他母親 可是他們還是不跟我寫和解書 到3月27號之間 我約我老公寫和解書時 我一直重申我對2月18號當下所簽下的本票有質疑 因為都是別人跟我談 寫完也沒寫和解書 我就要求以2月20日交付的40萬當為賠償金 他們卻不要 直到3月27日我老公說要告我妨害家庭 那請問這不就代表沒和解了吧! 那我有何種方式能拿回40萬及簽下的本票?我付了錢連最基本得收據也沒有 也沒和解 又要告我 這樣我能有何方式救濟呢?我能告他詐欺嗎?我自行有蒐證那40萬他有拿去又在派出所 有簡訊及錄影音 最不可思議的是我老公已那40萬是要給小孩家庭所衍生的費用及我跟他的債務 重點是我跟他又沒有借據及可證明我欠他錢的證據 而且我們現在是夫妻中 拜託 請交教我??!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9 16: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您所簽立的本票,倘若是因為對方涉及恐嚇脅迫之方式而簽立的話,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可以報警處理或是提出刑事告訴.

2、有關本票的部分,倘若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在雙方根本沒有債權債務的情形下,您可以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的訴訟,因此無須過於擔心,本文建議您倘若收到相關法院文書,應該盡速尋求協助.

小白 103-03-29 10:03

請問各位
妨害名譽裡有提到一段話(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瘦的要命的紙片人 103-03-27 02:03

在我學生時期 常常遭受父親常時辱罵 睡眠剝奪 惡言相向 遭受長達3年半的精神暴力
我因此罹患嚴重的憂鬱症和焦慮症,到精神科就診自今已長達9年以上

我父親總是在我睡覺時將我吵醒,並且惡言辱罵,我覺得已經是在騷擾我了,這樣有達到強制罪的定義嗎?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追訴時效為10年。
如果我現在以強制提告我父親,然而事發距今已9年,能夠提出的證據只有精神科的診斷證明,這樣法官能判我父親有罪嗎?
如果我父親否認曾經虐待我,這樣法官能判我父親有罪嗎?

鍾亞達 (鍾律師) 103-03-27 13:16

紙片人您好:

依您所陳述內容,您的父親之行為除了強制罪以外,
其實還可能會構成傷害罪或其他刑事犯罪。
不過,由於年代已久,
若欲提告而只有診斷證明會有相當難度,
可以考慮備妥相關證物或其他可能證明犯罪之相關資料後,來所討論,
律師協助您思考是否可能有相關人證、物證之存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相關證據,如錄音錄影或驗傷單等,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洋介 103-03-21 02:41

我於今年3月20日早上收到一張地檢署刑事傳票
上頭只有寫應到日期及應到處所 還有案號跟案由
案由只有寫 : 妨害電腦使用案件 

想註明的是 關於這張傳單整件案件我是全不知情....
原因不知  理由不知  事件不知  事由不知  經過不知

想請問 這是關於什麼刑事的案件? 很嚴重嗎? 是詐騙嗎?
本身在網路上無任何買賣 及 交易記錄
電腦也不算精通  只有上網跟點閱
發生這類事 算是普遍嗎? 需要理會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收到地檢署之傳票,則可以先向傳票上之書記官詢問,且該傳票也不能不理會他,仍應依上開所列期間到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刑法第三六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59條(破壞電磁紀錄罪)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0條(干擾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1條(加重其刑)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362條(製作犯罪電腦程式罪)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3條(告訴乃論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7: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依傳票上記載之時間地點前往開庭,若不予理會,即會拘提到庭之。您亦得委任律師與您一同前往,為您辯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J 103-03-19 20:56

之前被前女朋友告妨害秘密

當時出庭對方沒到

法官說這還牽涉到恐嚇

勸我最好跟對方和解

之後也寫和解書跟對方和解

和解時也沒被通知再開庭,但對方卻有去

稍早在網路上查偵結要旨:起訴、不起訴處分

這樣到底是起訴還是不起訴?

而且不是已經和解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有二個行為,而檢察官分別作出起訴及不起訴之處分,但仍應以收到文書正本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您收到檢察官處分書,方能確認您為起訴處分或不起訴處分。通常若您已與被害人和解,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處分,除非您相關犯罪事實之證據不足,才有可能取得一不起訴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iao 103-03-18 10:54

我想請教妨害名譽罪(公然誹謗公然侮辱)的認定,到底需不需要滿足主觀要件(故意)呢?

不是很清楚各種狀況,大部分的協助者都說得很肯定【犯者有公然誹謗(或公然侮辱)的行為】,

但搜尋相關案例,卻也不少是檢察官或法官以【非惡意】、【非故意】

或不構成主觀要件為由不起訴不罰的狀況呢?

更疑惑的是,既然可以用無滿足主觀要件來衡量,

那很多被判罪的,當初怎麼不用這個方向抗辯就好 @@"

例如口角罵人的,解釋係一時憤慨,無故意侮辱誹謗的意圖這樣...

 

另外我想到了一點,參考刑法第311條因自衛自辯而善意發表言論卻觸犯妨害他人名譽者不罰,

是否正是基於非以妨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無意圖??),故主觀要件不滿足呢?

 

想請教各位,若有您的回覆,感激不盡,謝謝~

黃先生 103-03-16 21:00

律師您好:

最近被人亂告一通(從妨害自由,妨害名譽,竊盜,妨害秘密列了一堆),對方的筆錄陳述極為矛盾混亂,連承辦員警看了都直搖頭說不知道該怎麼開始問我問題,但還是請我配合做完筆錄了。請問,後續在程序上還是一定得召開偵查庭嗎? 還是檢察官有權力可以逕行裁定不起訴?

 

感謝您的熱心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仍必須開偵查庭,但得為不起訴處分。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亦得於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安 103-03-10 21:03

去年九月間,我上一份工作的同事因為偷竊公司代工物品,被公司抓到的第一時間,居然指稱我與另二名同事是共犯,然後說我是帶頭,雖然他隔二天之後改口說真的只有他一個人,但是最後公司還是在去年十月初時資遣了我與另外二位同事。我與另二位同事從無離職打算,也因為被資遣,結果九月中秋的獎金與年終都無法領取。

另位同事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工作,而小弟我因為是家裡唯一經濟來源,所以也沒有慢慢尋找工作的餘地,所以在去年十月底有公司肯錄用我後也只能選擇上班..............

現在我與另位同事對他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也即將開偵察庭,想請問關於求償部份該如何申請,是直接跟檢察官說即可,還是需要請律師代寫狀紙?小弟我人在新北市,有勞解答,感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0 21:32

您好

關於民事求償的部分

您可以於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您可以自己撰寫起訴狀或委任律師代擬

如有相關疑問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靠近板橋捷運站一號出口)

或先來電諮詢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檢察官起訴後,刑事訴訟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另本件妨害名譽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建議您可以考慮在對方提出合理賠償之情況下和解撤告之可能性,再者,在損害賠償之請求上,後續因老闆解僱所生之損害,是否可認為與其誹謗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可能也會是對方提出抗辯之的重點之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說明公司之相關犯罪事實,若公司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沒有 103-03-09 19:40

我想問以下 我在99年 被人告了 少年妨害電腦使用罪 如今到了 103年我才知道被告 也被拘捕 也被當通緝犯 函當場 靠了手銬 跟居留 我完全不知情況下過了1天半 而在隔天 開庭了 他說我 利用他家人電話 購買線上點數 買了3000 共4次 如今 我完全沒印象有這情況 他還給了我 那人家的電話 以及 姓名 我完全 不認識 也沒印象 而卻突然的被告 了這條 我想請問 該如何解決 這事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已進入偵查程序,現在僅能請求檢察官調查相關證據,當然若您沒印象,也沒有必要要認罪,應盡量朝不起訴處分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4: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主張無罪答辯,並請求檢察官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委任辯護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atbaby 103-03-09 00:12

去年在某討論區轉貼新聞,目的是為了提醒大家不要被騙了..
然後就被告妨害名譽了..

請問我只是轉貼新聞,並沒有在裡面寫罵人的字眼,這樣被告妨害名譽會成立嗎?還是會看新聞內容而定呢??

我已收到傳票,開庭時要如何回答會比較好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9 00:2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主張沒有毀損他人名譽的意圖

而且轉貼新聞之事件是可受公評之事

可以主張免責

以上建議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轉貼新聞,可以主張無罪,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4: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為無罪答辯之。依刑法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方方 103-03-06 17:48

日前因為女友的前男友不斷有騷擾跟蹤等行為

因此我在女友的臉書說他前男友分手了還騷擾跟蹤真是不要臉

被對方直接到地檢署提告妨害名譽

檢察事務官以他字案查辦,我也向事務官提供對方跟蹤騷擾的相關事實證據,女方也出面作證

今日向事務官詢問,事務官表示不會再傳我和證人

請問這是要轉偵字起訴我的意思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一定,您可待檢方之通知,是否傳您開偵查庭,惟您似可主張刑法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3-08 09:11

 如果沒有轉偵字,表示檢察官還沒有認定有被告,不起訴你的機會高一點

阿田 103-03-01 18:55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住家門口出入口屬於私人土地,隔壁住戶把貨車停放在出入口!

雖然車子本來就無法進出,但機車出入也極為不方便!

警察也說無法可管因為土地屬於私人的!無法開罰紅單!也無法劃紅線

想請問這樣如果控告住戶妨害自由會成立嘛?

又或者有其他解決辦法~能給小弟一個解答嘛!

林智群 (klaw) 103-03-01 20:31

 雖是私人土地但也要提供你們家進出,

這應該是民法袋地通行的問題,

至於是否會成立妨害自由罪,要看具體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民法第787條規定: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第七百七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至於是否構成刑法妨害自由,仍應視全案具體情況而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田 103-03-01 22:48

 那我想請問土地也不是隔壁住戶的,那貨車是隔壁住戶停的,

我們裡面屬於袋地~

那這假如要訴訟到底該屬於民法還是刑法呢!訴訟時間會很長嘛?

對象是地主還是隔壁住戶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5: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擋住您出路的非隔壁土地所有權人,而是其他人以貨車阻擋您,依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刑法強制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曾小如 103-02-24 22:03

去年3月發生的事情,男方被女方告妨害性自主,兩人是朋友,但當初男方是為了解決女方跟她自己男朋友的分手問題去女方家,女方本身情緒有點歇斯底里,為了不想跟他自己男朋友分手有自殘行為(被告男方曾目擊女方家中有血跡),因女方太過糾纏因此她男朋友堅持分手,所以女方曾答應她男朋友不主動聯絡,等她男朋友自己連絡她,被告男方為了開導女方有天晚上曾待在女方家過夜,後來女方表明不能主動聯絡她男朋友很痛苦,要求被告男方希望她可以用被告男方性侵害她的說詞, 讓她有理由可以連絡她男朋友,被告男方不肯,後來又跟被告男方要錢,還說若被告男方不給錢就要找被告男方的家長,被告男方沒給,所以後來女方就告她妨害性自主。 
以上是被告男方的說詞,目前已經事發將近一年,都還在偵查階段,但最新結果是說女方胸部有驗到被告男方的DNA,想請問現在還有什麼應對方法?

要怎麼處理才有效果,要參與開庭過程,並跟當事人詳談了解細節,才可能找出有效的辯護方式,不可能光從這樣的描述就能知道怎麼辯護才有效果,檢出DNA是個不利的證據,但也不是決定性的證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4 22:3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妨害性自主案件的重點都在於有無違反對方意願

以及有無強暴脅迫的手段

所以line或其他簡訊的聊天記錄就是重要證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能變成各說各話,但若有出現客觀證據,當然就會對您朋友較為不利,所以應找找看是否有對您朋友有利之證據,才比較能夠避免被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故若有相關聊天對話紀錄等證據,可證明無強暴脅迫行為,似可加以主張避免構成該罪。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可能還是要看男女雙方說詞  以及是否有驗傷證據去認定   2.如果男生說都沒有發生關係或接觸  但卻被檢驗出DNA等個人特徵反應  其說詞可信度應該是有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應視全案證據資料,及對方之主張請求,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黃小姐 103-02-17 01:19

請教律師:

我被判刑 第一條是略誘罪1年10個月 第二條是妨害自由5個月第二條是(可易科罰金)那我罰金繳不出來是要被關2年3個月嗎  那有關假釋我到底會被關多久    再請教繳罰金繳還是不繳我的假釋刑期有差嗎

假釋或合併刑期不份都不清楚 可以請律師告知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繳不出罰金,可請求易服勞役或社會勞動,再就假釋部分,須服滿徒刑一半以上,方得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你可能還是需要拿判決書主文跟律師討論會比較精確   看法官是否有諭知得易科罰金   2.縱使法官諭知部分得易科罰金  將來執行檢察官是否准許也是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六個月以下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就假釋部分,須服刑期滿一半以上。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henchen 103-02-12 15:49

請問

日前因安裝攝影機於店家廁所導致觸犯了妨害秘密

但無散播錄製等情事

檢察官叫我先去找店家老闆和解

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呢?

最重刑責會如何呢....

另外 如果法院開庭 請不起律師 是否就完蛋了

謝謝

 

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之罪並無處罰未遂犯之規定,故即使被告有裝設竊聽 器之行為,但如果並未查得其他證據證明被告確有竊錄得個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及談話,則亦不能僅以該竊聽器係被告所裝設,即科予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之罪。(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454號刑事判決、【同案二審─維持原判】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易字第1878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法律小學生 103-02-12 22:37

大大你好 你偷裝監視器的行為 明顯就是犯罪了

和解的話 恐怕還是要被判刑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指導並跟你討論應怎麼做才是最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僅裝設,尚未有錄製或散佈之情事,似可爭執是否成立該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