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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人一個 102-04-17 18:02
日前在當替代役時

遭到自己的繼父造謠、生事

好像也有派人尾隨我、騷擾

並且到我常去的幾個地方去造謠、生事

導致我的替代役生活都不是很好過

但我之前並不知道是他做的

所以我就先家鄉工作

之後

我發現我繼父以及母親常常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跟我吵架

目的似乎是想激怒、干擾我

然後也在我目前工作的地方造謠、生事

我如果在家有與父母吵架

公司的人隔天都知道

而且還會在暗中罵我狗、老鼠等

最糟的事工作分配的量也變的不合理

導致我工作不順遂

我害怕搞不好手機以及電腦都被他們監控

之前也有詢問警察

但他們也束手無策

錄影、錄音還會造成妨害秘密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蒐證

畢竟對方都從你背後偷偷來

抑或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可以告訴小弟我嗎

我現在因為這些事情被搞得很煩

在這樣下去都要得憂鬱症了

寶妮 102-04-13 19:22

您好,請問因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先生與小叔二人共同持有,近期因小叔工作不順,且好像有在外欠款情況,我們擔心?居住的房子會被小叔在外的欠款給牽連,有朋友建議我找信任的第三人(婆婆)去設定這間房子"預告登記"的請求人,凍結這個房子的權利,目的可以保全這個房子,阻止對這間房子妨害的處份.

但我擔心的是,如果小叔去跟銀行借小額信貸,不繳款而被銀行追討,請問這樣的"預告登記"會有效力嗎, 因為銀行應該也有權利主張向欠款者本身的動產請求債務賠償, 還請您協助確認, 或提供更適合的方式,謝謝.(註:我們現在沒有能力把房子吃下來,所以還是得與小叔共同持有)

林智群 (klaw) 102-04-13 20:11

預告登記不是這樣用的,你只能等到債權人執行你老公弟弟持份時主張優先承買

預告登記係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權利之請求權,而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向該管登記機關所為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之登記。其目的在阻止登記名義人對於該土地為有妨害其請求權之處分。所以要為預告登記必須對於他人土地權利存有某項請求權才可以。
本件依您所述,動產係由你先生與小叔為各共有持分二分之一,一般來講,是否有人願在法院拍賣時承買共有物機率恐怕不高,相對於具有完整產權的法院拍賣物件市場性顯然會差很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宏 102-04-10 00:17
律師您好:請問像我去年繳完二十日的詐欺幫助犯以及五個月的妨害風化易科罰金,但今年因為我帳戶被盜用而被視為詐欺幫助犯,原因是:去年每個月要繳兩萬多的罰金已經超出我每個月的薪水,再加上因為我去年做錯事情被家人趕出來而到處找地方住,有一次有跟朋友詢問能不能先幫忙繳一期的罰金,但最後朋友們都沒辦法然而有人主動跟我說要不要考慮把存摺以及提款卡放在這裡而且還叫我放心放在那裏很安全可以解決我眼前的要繳易科罰金的問題等我有錢時再把存摺拿回去,我那時想了又想怕我如果沒繳錢的話怕隔天法院會強制執行,所以就答應但最後半年我存夠錢要拿回存摺時不料被視為警示帳戶且找不到人,不知道這樣我會不會成為累犯且一罪一罰的話我會不會被關,之前上網看如累犯的話是判兩個月以上至六個月以下的易科罰金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之情形,確實有可能會構成累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翔與 102-04-09 23:35

原由:101年約7~8月時,該網友(男)盜竊本人好友(女性)照片,並於公開通訊軟體(RC)中發表"有人要包養" 等字眼,造成本人好友困擾,並於公開通訊軟體(RC)中發表自已有用遊戲(暗黑破壞神3)外掛程式,且該男當時於替代役服役中,以及於服役期間使用交易網站 (8591) 將該網友以"外掛程式" 所得到的遊戲金幣賣出至8591,態度囂張惡劣,認為自已沒什麼不對

用外掛並不違法

此舉造成眾多網友不滿,因而製作了懶人包

※此懶人包有公開該網友姓名、聯絡方式、地址、照片,但全都有做修改 (遮黑條)

懶人包內多少有些辱罵性字眼  如"人妖"  "死人妖"  等等…

而今 102年4月8日收到法院傳票

案由為妨害名譽,請問律師是否過了追溯期,若成立該如何替自身做辯解

畢竟是多數網友支援而製作懶人包,而該文章已於101年8月被討論區(巴哈姆特)刪除

保佑能平安 102-04-05 19:15

事情是這樣的,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有玩一些私密視訊!! 因為是一種情趣所以就有錄起來!! 但我前女友不知道!! 我也沒有散布只是存脆自己欣賞!!
過了很久我們分手了!! 很久都沒聯絡!! 然後最近我得知她單身,
我想說還有復合的機會就聯絡她,但是她說她不想,我就說我還很想和妳在一起,
以前那些私密的東西我都有留著等等的,她就很生氣的說最好刪掉它,我就說那妳能回到我身邊嗎? 她就不要!! 我就說好吧!! 那算囉!! 她就在4月4號也就是昨天去警察局報案做筆錄告我妨害秘密恐嚇罪!! 我該怎麼辦?? 我已經傳很多道歉的訊息,還有當下我也把檔案刪掉了!!
但她都不回應,我打給她是個男的接的!! 然後說 喂 這裡是大安分局 請問是當事人嗎?? 我就說是!! 他就說你涉及妨害秘密恐嚇罪,我就說我沒那個意思! 但他又說被害人有收集談話紀錄確實夠成妨害秘密恐嚇罪,我就說那私下和解呢? 他說因為妨害秘密恐嚇罪乃是公訴罪無法私下和解!! 我就說那我怎麼辦? 他就說過兩三天檢查官會到你家收證!! 請各位律師大大救救我!! 教教我該怎麼做?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最近詐騙電話頗多,如對方真的有提起刑事告訴,則您會收到警察局或者地檢署之正式書面通知,建議您不要貿然與對方進行和解,以免受騙。

至於您的案件,需要您提供與對方間之對話內容方得以進一步評估分析,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在處理上您應當是在去警局或者地檢署做第一次訊問前就要找律師來幫您研議合理可行之答辯方向,否則筆錄一旦完成,而且承認了某些事實,自然在事後很難再去否認,恐怕即無法處理了,謹建議您儘早將詳細事發經過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尋求律師協助做後續處理,這樣才能保障您的權益。

另外目前對方既然已揚言提告,則不論目前究竟提告了沒有,都應儘量避免與對方聯繫,以免遭對方錄音蒐證,到時事情就更難處理了。總之您應該早日尋求律師協助了解案情,以進行後續處理,拖久了只會令您的案件沒有時間完善處置。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一、你說你把檔案刪了,那我建議你把這篇也刪掉。二、然後帶著你與對方聯絡過的所有訊息以及本來儲存視訊的設備等資料去找律師討論比較適當。二、以上,謹供參考!

呆謙 102-03-28 10:46
幾天前我與對方透過手機的方式賣遊戲帳號裡的幣<在這之前我與他也交易過數次金額大約2~3千都沒問題>我都會先傳帳密給他確認完後對方才會匯款給我結過這次我賣了約台幣一千元的遊戲幣對方確認完過後也匯1千元給我了之後過了1~2天他居然打簡訊給我說帳號裡的幣怎麼都不見了?之後又收到第2通訊息叫我當天12點前與他聯絡否則隔日要把我的郵局匯款帳號手機號碼交給警局來告我妨害電腦使用罪.和詐欺罪~請問會成立嗎?我感到很冤枉明明雙方都確認好之後才匯款的且應該對方當天就該把帳號裡的幣處理好才對怎麼過了1~2天才提出來呢?搞到雙方都互相懷疑對方吃幣請問有人能教我該如何處理嗎~謝謝
ALICE 102-03-25 12:29

律師您好!

想請問有關公寓內樓梯間,加裝監視器一事宜,鄰居口角時以"妨害全體住戶隱私"為由揚言提告,要求拆除監視器,否則將提起訴訟

然而監視器加裝在公寓"自家門前",以上往下45度角俯拍樓梯間,且本公寓為每層單戶結構,因此絕無拍攝他層住戶家裡行為之疑慮。且當初加裝監視器理由,為安全考量,在竊盜案頻傳之際,加上曾有不明人士進出與報紙失竊等事件發生。如果以這樣的立場,考慮其他住戶的"隱私"會有觸犯任何法律嗎?

以及,舊式公寓的樓梯間算是公領域抑或是私領域呢?

麻煩律師過目並解惑,感謝再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2:55
回覆 ALICE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想請問有關公寓內樓梯間,加裝監視器一事宜,

那就讓他告,至於告不告得成,也沒這麼簡單。只要您不要對著他的門拍就行。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102-03-25 11:32

我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一個漂亮的小姐,然後拿手機偷拍她被她當場發現,我沒有拍她裙底或其他隱私部位,她說要告我妨害秘密罪,我說我會馬上把照片刪掉,她不理我,適逢有警察在旁邊巡邏,她就跟他們講,然後警察就教我到派出所作筆錄,然後要扣押我的手機。我想問的是,我可不可對警察的一些行政處分提出異議,因為我有問別人,他說憲法有規定逮捕或拘提後可以提審,可是我不想事後在提審,我想當場提異議可以嗎?我知道警察職權行使法29條有救濟的規定,可是聽別人說不適用刑事程序,所以我什麼其他的法律可以救濟嗎?另外他們逮捕和扣押有理由嗎?要告我妨害秘密有理由嗎?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26

 做錯事還要質疑警察的作法,你這種態度到檢察官那邊只會死得更難看

mingchunyu 102-03-21 11:51

我因為網路遊戲而被告妨害名譽,在上個月看到玩家疑似用外掛,於是就把他給錄影起來並且打電話給遊戲客服要檢舉外掛,我按照客服所說的程序,把影片上傳到網路空間以便遊戲廠商好做鑑定是否有用外掛,而疑似用外掛的玩家透過友人知道此事就說要告他,我想請問一下,像我這樣照著客服人員所說的程序將影片上傳網路空間,有觸犯到妨害名譽罪嗎?另外,我該準備什麼資料與該如何應對這場官劫?

補充:我放到網路的影片旁邊注記了使用外掛者的ID: XXXXXXXXXX

使用外掛者的公會:XXXXXXXX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文字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46
回覆 mingchunyu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網路遊戲而被告妨害名譽,在上個月看到玩家疑似用外掛,於是就把他給錄影起來並且打電話給遊戲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皚皚 102-03-20 21:09

最近這幾天在臉書發現我家公司被指名地址說(隱射為黑心商店),抵制購買,不知這樣是否可構成誹謗或是妨害名譽,已截圖(有證據) 在臉書(在網路公然毀謗) 是否可依照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之保護〕或者※民法第一八四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還是※民法第一九五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來處理呢? 想提告這不實的指控,已造成我們很大的商譽受損。但不知是否能成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0 21:44
回覆 皚皚 的發言內容:

最近這幾天在臉書發現我家

可以請您再寫詳細些,是誰、在什麼縣市、發生什麼事的經過,以利律師判斷。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 ,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依照您敘述的內容,有成立妨害名譽罪之可能,另可請求民事之損害賠償,建議將完整的網頁資料提供給律師,與律師討論,得以進行更精確的評估,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無言以對 102-03-19 13:45

我有個女性朋友希望我去幫她  跟他男友說  我假裝性侵他讓她男友好關係她  但是我不願意  所以他要告我性侵  且求償5萬  

因為當天我有去她家跟她談談關於感情的事情   所以我有在他家 待了9個小時多   

感覺被仙人跳

我什麼都沒做也沒觸碰私密部位    可是她說他有去驗傷   那傷不是我弄得  我該怎麼辦 ?

原本想私下和解  說好給他五千  事情就算了   後來他反悔  威脅我 不給他5萬  他就要去告我

當初想說  就這樣算自己倒楣  可是越來越可惡  我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我沒做    我只怕法官採信 他身上的傷  是我做的......  他要控告我  妨害性自主  傷害  及精神賠償.....     

 

 

 性侵害是重罪,如果沒有做,絕不能和解,並仔細回想當天發生的事或試著錄音取得有利於己之證據,以便日後據以攻擊對方說詞,如有餘力建議委請律師協助。

你先前與他協談時有無錄音?以目前狀況,建議你可以透過錄音等方式蒐集有利於你的證據,另外,本件應當還是有很多地方是可以突破的,謹建議您將目前所知的事發經過和相關訊息,提出給律師,先進行初步討論,由律師來協助你看下一步如何蒐集有利證據,並研議可行的答辯方向,這樣應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無言以對 102-03-23 14:52

是不是因為我不幫她這個忙 所以他反過來威脅我 要告我   且我離開她家時 忘了拿安全帽  她還有幫我拿   我已做完筆錄  她就是想要錢 不然就是要控告我妨礙性自主  對方還有說過要去找我家人

我深怕家人受到傷害.........之前說好  條件是他開5000  所以我才會當應她給5000  後來她又索賠5萬  我真的付不出來.....

漢堡 102-03-23 16:26

 你沒做就坦承跟法官說

很明顯對方是要不到你的錢才會去告你

這種事有點像仙人跳

找出對你有利的證據

你剛做完筆錄

離開庭還有至少2-3個月的時間可以蒐集證據

 

無言以對 102-03-26 15:07

 

 

1我多次勸慰女方的過程中發現他因與男友鬧翻情形下,心理及精神已產生很大的問題。

2我懷疑她有預謀性誣陷,以威脅敲詐勒索我。  

3如對方發生性侵傷害,會在我離開她家後之後,還二次開門,刻意由屋內到屋外將安全帽送予我。

淑瑩 102-03-15 01:24

你們好:

我想請問一下 102/02/19入桃園監獄服刑(初犯) 犯了妨害自由判刑1年 之前已經被收押4個月 那有可能辦理假釋嗎? 有什麼方法可以縮短刑期讓他提早出獄? 

家住新竹 之前有申請調回新竹 可是被拒絕 可以在申請嗎?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10
回覆 淑瑩 的發言內容:

你們好:

我想請問一下 102/02/19入桃園監獄服刑(初犯) 犯 ... (恕刪)

在裡面表現良好,時間積分一到,就能聲請假釋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犯錯的人 102-03-11 23:31

98年因偽造文書被法院判刑3個月減刑為1.5個月以易科罰金完畢.101年因勞資問題寫信恐嚇老闆被檢察官偽造文書.妨害秘密.恐嚇取財未遂.提起公訴.在地檢署開庭時我都完全承認犯罪行為.並且遞交一分犯罪自白書及悔過書向檢察官說明我的悔意.102.3.27日要開程序準備庭因為我是累犯而且我真的事做錯事了.我不想再做辯解.以及浪費司法資源.想儘快結束這案件.從新出發.因此我想認罪協商

請問我該怎麼做

1.因我是累犯有辦法認罪協商嗎

2.刑期可能為多久.我能不入監嗎.因為我有2個小朋友.一個念國小4年級.一個念幼稚園大班.還有一個70歲體弱多病的母親要照顧.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1 23:55
回覆 犯錯的人 的發言內容:

98年因偽造文書被法院判刑3個月減刑為1.5個月以易科罰金完畢.101年因勞資問題寫信恐嚇老闆 ... (恕刪)

認罪協商必須經過受害人同意。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仍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比較有機會求得較輕之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碧玲 102-03-07 21:42

請問  媽媽在加護病房時 受到護士不親切的照顧 爸爸生氣之下 跟他說:你作一名護士應該要有愛心跟耐心 如果沒愛心你就不應該當護士 後來護士就去提告爸爸妨害名譽  第一次檢察官審問時院方派出一名護士做證人 說我爸有罵那名護士沒路用 門關起來打我太太 我要告妳 讓你沒工作  問題是我爸根本不是這樣說  而且我弟弟也在場 後來檢察官說親屬作證 證據很薄弱  可是他們叫出來的也是院方的人 這樣對家屬不公平吧 後來第二次審問又出現兩名護士出來作證 說我弟弟人在外面怎麼可能聽的到 可是事實上我弟就在我爸身邊  可是檢察官就聽院方的說詞 懷疑我弟作為證  還說要送上法官那 請問 第2次跟第1次檢察官態度大轉變 是不是因為我們沒請律師呢 還有萬一我弟真的被判有罪 會多嚴重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弟弟可能會被檢察官偽證罪,若您所述為真,則本件確實屬於冤案,所以要視後續檢察官如何處理,且偵查時未有律師在場,所以對被告會比較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實務上確實常耳聞:沒有辯護人的被告會遭受檢察官較嚴厲、不禮貌的對待,既然本案的檢察官目前對您家人的態度不是很友善,建議委請律師陪同出庭辯護,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WIN 102-03-07 20:43
想問一下,若國立大學系上發生吃錢和妨害名譽醜聞,系裡卻不處理、我應該可以告誰?
可以對系裡提告民事求償吧,我已經畢業不怕。
系主任遲不處理妨害名譽的事件,我可以同時向他民事求償一元新台幣嗎?
為了回報給教育部調查,系裡的教授給系上自白報告,捏造一些事情,
跟系主任說明,系主任還維護那位說謊的教授,不給交代。投訴教育部又推給大學法說大學自治。
所以我才想,只跟系主任求償一元新台幣。但要系裡頭為妨害名譽負責!

學校知道,寄過存證信函給系上、學校依然不調查處理。可以一起同案民事提告吧?
罪名是否是民事妨害名譽權?因為那位教授自白是送回給教育部,算公文的一種吧。
有一位畢業的學生給系上自白也捏造事實妨害名譽,但他不是系上公職。
可依照他自白報告告他妨害名譽? 是否還有其他罪責?我想一次對那位教授和系裡討個公道。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無法從您的問題內容看出本件事情是否有構成妨害名譽或者其他法律關係,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宏 102-03-07 19:43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我是去年發生詐欺幫助犯 判二十日以及妨害風化判五個月併都是役科罰 金繳完,但如今年二月份銀行打來得知我銀行 又被盜用被是為詐欺,昨天去銀行申請往來資 料但上面的時間我沒去提款甚至對方的帳號是 多少我都不知道,這樣我還是會被判刑做牢 嗎?那會判多久
ymc 102-03-07 23:51
「但如今年二月份銀行打來得知我銀行又被盜用被是為詐欺」,這段的意思是你的帳戶又被不法利用,然後被列為幫助詐欺被告嗎?
小宏 102-03-07 19:29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我是去年發生詐欺幫助犯 判二十日以及妨害風化判五個月併都是役科罰 金繳完,但如今年二月份銀行打來得知我銀行 又被盜用被是為詐欺,昨天去銀行申請往來資 料但上面的時間我沒去提款甚至對方的帳號是 多少我都不知道,這樣我還是會被判刑做牢 嗎?那會判多久
小宏您好: 一、你似乎很擔心帳戶盜用,再度被判決會坐牢。 我提供意見給您參考,希望對您會有幫助。 二、如果您對新的這件有意見, 一定要跟警察及檢察官交待清楚有沒有申請過 這個帳戶,如果有帳戶又是如何使用等等。 三、會被判多久,是法官在認定, 而每件案子的情況都不一,這很難說。 四、如果只依您的講法來看的話, 如果最後這件,是在您前面二個案件執行完畢後 ,五年內再犯罪的話,會變成累犯, 刑度會加重二分之一,至少是二 個月以上。
小宏 102-03-07 19:29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我是去年發生詐欺幫助犯 判二十日以及妨害風化判五個月併都是役科罰 金繳完,但如今年二月份銀行打來得知我銀行 又被盜用被是為詐欺,昨天去銀行申請往來資 料但上面的時間我沒去提款甚至對方的帳號是 多少我都不知道,這樣我還是會被判刑做牢 嗎?那會判多久
小宏您好: 一、你似乎很擔心帳戶盜用,再度被判決會坐牢。我提供意見給您參考,希 望對您會有幫助。 二、如果您對新的這件有意見,一定要跟警察及檢察官交待清楚有沒有申請過 這個帳戶,如果有帳戶又是如何使用等等。 三、會被判多久,是法官在認定,而每件案子的情況都不一,這很難說。 四、如果只依您的講法來看的話,如果最後這件,是在您前面二個案件執行完 畢後,五年內再犯罪的話,會變成累犯,刑度會加重二分之一,至少是二 個月以上。
小宏 102-03-07 19:29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我是去年發生詐欺幫助犯 判二十日以及妨害風化判五個月併都是役科罰 金繳完,但如今年二月份銀行打來得知我銀行 又被盜用被是為詐欺,昨天去銀行申請往來資 料但上面的時間我沒去提款甚至對方的帳號是 多少我都不知道,這樣我還是會被判刑做牢 嗎?那會判多久
小宏您好: 一、你似乎很擔心帳戶盜用,再度被判決會坐牢。我提供意見給您參考,希 望對您會有幫助。 二、如果您對新的這件有意見,一定要跟警察及檢察官交待清楚有沒有申請過 這個帳戶,如果有帳戶又是如何使用等等。 三、會被判多久,是法官在認定,而每件案子的情況都不一,這很難說。 四、如果只依您的講法來看的話,如果最後這件,是在您前面二個案件執行完 畢後,五年內再犯罪的話,會變成累犯,刑度會加重二分之一,至少是二 個月以上。
小宏 102-03-07 19:23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我是去年發生詐欺幫助犯 判二十日以及妨害風化判五個月併都是役科罰 金繳完,但如今年二月份銀行打來得知我銀行 又被盜用被是為詐欺,昨天去銀行申請往來資 料但上面的時間我沒去提款甚至對方的帳號是 多少我都不知道,這樣我還是會被判刑做牢 嗎?那會判多久
如果累犯的話 刑度會加重 如果判超過六個月 就不得易科罰金
小宏 102-03-07 19:12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我是去年發生詐欺幫助犯 判二十日以及妨害風化判五個月併都是役科罰 金繳完,但如今年二月份銀行打來得知我銀行 又被盜用被是為詐欺,昨天去銀行申請往來資 料但上面的時間我沒去提款甚至對方的帳號是 多少我都不知道,這樣我還是會被判刑做牢 嗎?那會判多久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08 14:29
詐欺罪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幫助犯得減刑,若金額不大,通常都是諭知得易科之刑期,不過去年有前案,會有累犯加重刑期2分之1的問題。
小宏 102-03-07 18:55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我是去年發生詐欺幫助犯判二十日以及妨害風化判五個月併都是役科罰金繳完,但如今年二月份銀行打來得知我銀行又被盜用被是為詐欺,昨天去銀行申請往來資料但上面的時間我沒去提款甚至對方的帳號是多少我都不知道,這樣我還是會被判刑做牢嗎?那會判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被認定是詐欺幫助犯,再加上您已有前科,所以本件應該要視您是否有無罪的空間,再決定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宏 102-04-10 00:1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請問像我去年繳完二十日的詐欺幫助犯以及五個月的妨害風化易科罰金,但今年因為我帳戶被盜用而被視為詐欺幫助犯,原因是:去年每個月要繳兩萬多的罰金已經超出我每個月的薪水,再加上因為我去年做錯事情被家人趕出來而到處找地方住,有一次有跟朋友詢問能不能先幫忙繳一期的罰金,但最後朋友們都沒辦法然而有人主動跟我說要不要考慮把存摺以及提款卡放在這裡而且還叫我放心放在那裏很安全可以解決我眼前的要繳易科罰金的問題等我有錢時再把存摺拿回去,我那時想了又想怕我如果沒繳錢的話怕隔天法院會強制執行,所以就答應但最後半年我存夠錢要拿回存摺時不料被視為警示帳戶且找不到人,不知道這樣我會不會成為累犯且一罪一罰的話我會不會被關,之前上網看如累犯的話是判兩個月以上至六個月以下的易科罰金ㄋ?

 

dec 102-03-06 13:10

您好

昨天收到警察局通知書,案由為妨害電腦使用案,需要到警局作筆錄

自己也上網找了一些相資料,但是本人應該沒有犯了相關事項

想請教目前我該怎麼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先至警局製作筆錄,並了解您被告之事實為何,警局製作完筆錄,通常會移送給檢察官,到時還會通知開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不知道自己涉犯甚麼情事 還是要去警局 警方會說明告訴人告訴內容

dec 102-03-06 14:08
感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另外想請教我需要委任律師陪同嗎? 還有類似案件罪民成立比例高嗎? 麻請律師撥空回覆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有助於釐清案情,並且擬定答辯方向,建議還是從警局詢問階段,便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以維護您的權益。

警局通知書是定何時進行詢問?建議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3-04 06:01
律師們好,本人因違反毒品妨害防制條例法4條3項,判處有期徒刑 壹年參月。

事實內容,販賣3級毒品愷他命、坦承犯案自白、查獲數量在20g以下(毒品妨害18條之1)、販賣次數(經查獲)壹次。(初犯、沒有前科)

想請教律師這已宣判的毒品案上訴是否有機會得以緩刑或者能在減低刑期?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04 10:08

建議於收到判決書10日內先聲明上訴,並同時攜帶判決書及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上訴空間。

1.我們曾經辦過有緩刑機會的 不過是屬於共犯 2.如果是主嫌 要緩刑機會實在不大 3.但建議還是先行上訴

沒有上訴就一定沒機會,如原審未主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及刑法第57、59條,則可試試看是否符合該等減刑要件。

102-03-04 00:55
讀國中時被某甲取了很不好聽綽號
後來被全班一起跟者叫
因為國中沒甚麼法律觀念
所以只能忍氣吞聲

雖然已經過了十年
遇到之前的國中同學
還是會被叫不好聽的綽號
我不會介意其他同學
因為有些同學只是好玩跟者叫

現在還可以告某甲(故意取綽號的人)
妨害名譽

因為目前還是有人叫
因此妨害名譽還是進行者
會有追溯期的時間性ㄇ

您好,

     妨害名譽的告訴期間是六個月,所以在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出告訴。但同學間是否有妨害名譽的故意?這部分建議可先告知同學,表示不希望再被叫這綽號,並表示這綽號對您有貶低或侮辱之意。如果同學還是繼續以這綽號稱呼,再考慮提告

大溪 102-02-26 16:53
律師你好 我是現職警員日前處理民眾酒醉鬧事時遭民眾辱罵五字經 故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該民眾,於逮捕過程中因該民眾 抵抗所以造成自身受傷(受傷部分已開立驗傷單) 請問除妨害公務移送外,我是否可以另外提出公然侮辱傷害告訴 及提起附帶民事賠償????? 如可以提起,請問如何提起?????
如果是妨礙公務 施強暴脅迫 污辱傷害可能會被評價在這次行為中 要重複論罪應該有問題
102-02-25 19:29
律師你好 我和他是夫妻 若另一伴趁我在睡覺時偷翻我的手機然後把裡面的不是和他合照的照片影片都錄下來請問他這樣算犯法嗎? 有構成 窺視非公開活動罪 或是妨害秘密罪嫌 或是不合法的罪嗎? 這樣可以當作捉姦的證據? 謝謝!
可以考慮是否有構成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或圖片等罪
勾錐 102-02-24 22:04

因我和一些同夥犯了案不過我在做警訊筆錄時我說我不知道他們要幹麻去之後才知道
當時我很害怕頭又暈暈的我卻把我沒做的事情說我有做那怎麼辦我很想翻供 但是我怕法官會生氣 我被起訴槍砲,妨害自由,恐嚇,組織 我有一些事情有到現場 不過我什麼都沒做 只是站在旁邊而已 我做完筆錄馬上去開庭在11/27有進入少觀所直到12/21的庭才出來 3/1還要開一次庭 我想翻供但是我很怕我會有事情 怎麼辦誰可以幫幫我
我還是未成年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距離開庭的日期只剩下幾天而已,建議儘快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後續答辯的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Gary 102-02-25 00:23

未成年,可以幫你的人,我相信會是你的父母,又或是你的親屬

絕對不會是這裡的律師

阿和 102-02-24 20:35

請問法律諮詢家的律師們!!若在論壇針對一篇文章回文並只是表示自己的意見和思緒然後在網路不認識對方,對方用代號和IP查出來然後要告我妨害名譽(紅字部份),若被起訴這種罪會很嚴重或罰金很重嗎??外加對方願意和我調解,但若對方獅子大開口要精神賠償我需要一昧答應嗎??必竟這是我第一次面臨司法問題!!謝謝律師解答~~感恩!!!原文內容如下~~~~~~~~~~~~~~~~~~~~~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和表態,但是妳的動作和表態會不會過於太突出了,你的影片先加工並置入性的評語,再加上妳跟媒體爆料,這些動作是想表示你想"紅"嗎?還是想努力證明妳的很無孤跑來這家裝機讓你整個火氣上來,店家因為你態度不佳表態不做你的這位客人生意,妳是否因為惱羞成怒拿出相機反拍人家店員呢!我怎麼覺得你真太無聊或太閒或吃太飽來PO這個影片來呈現你無腦的情緒呢,不喜歡大可別去買賣和交易,不爽不滿意大可以直接PO文章表態就好了,讓網友來評論,做一份加工的影片來表達真的很不妥,且把影片的店員名子都PO出來,你不覺得你很沒有品嗎?????在這邊一問一答在那邊攻防戰突顯你的本性~~看來你真的很閒很無聊!!!

Gary 102-02-25 01:07

對方只憑你的代號的ip就查出你了.....雖然很匪夷所思

調解當然是以合理的方式解決,如果對方提出條件過於苛刻

那只好進入訴訟程序,妨害名譽是小事件

在法官面前,表示出你要和解的誠意以及態度

通常都不會弄出太離譜的判決,這個就要看法官了

捐捐錢,寫寫悔過書都有可能

Sam 102-02-24 19:48

請問一下

我收到一張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傳喚單

確定沒有犯罪

請問要如何澄清

這有讓我權益受損

可以申請賠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現已收到法院的通知,建議攜帶本案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答辯方向,並委請律師陪同出庭較能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文鬼 102-02-24 16:40

我在ptt上面 說了垃圾來了 這四個字 但並沒有指特定他人

有人自己對號入座 要告我公然侮辱 這樣成立嗎


原文如下以下紅色文章紅色的部份

 

 

 

 作者  PaulDavis (Paul Davis)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南港昆陽站 學生吃火鍋起爭議
 時間  Sun Feb 24 12:09:38 2013
───────────────────────────────────────
                                                                               
※ 引述《emulate (我愛ptt)》之銘言:
: 為何我會這樣認為的原因是在於有些店家處理事情本來就很有問題
: 我也遇過跟店家有過糾紛
: 我真不知道在店裡面吃太久會被老闆怒視
                                                                               
: 有次我停留在某間店家吃了將近一小時
: 之後去上廁所時我也拖了比較久(因為肚子不舒服的關係
: 上完廁所後可能20分鐘過了
: 那老闆劈頭就問:地板為何是濕的?你幹麻水開那樣大?廁所上那樣久?
: 我要告你浪費水資源,接著就從廁所跟著我一路罵到門口
: 完全就是覺得:就算你店家老闆,也沒必要做人做到那樣吧
                                                                               
: 我結帳前受不了了,就跟他大叫:
: 請你給我搞清楚狀況!地板不是我弄濕的,我上廁所是上得久了點
: 但你也沒必要這種態度講這種話,足足罵了將近5分鐘
: 不回你你還真以為我啞巴是不是?
: 那老闆就開始無限鬼打牆說什我有沒有受過高等教育之類的屁話
: 還要我滾!
                                                                               
: 我再也受不了他那種自以為老闆了不起不差我一個客人的態度了
: 我就很大聲的嗆回去:你照照鏡子看看你現在的樣子好嗎?
: 要我滾?你誰啊???你是誰啊你?真是夠了
: 那老闆竟然下一句就:你不要臉!!!給我滾~~
: 完全就是一個連續劇瘋老闆的劇情
: 最後我就報警告他,一開始還說要告什他覺得我很奇怪
                                                                               
: 事情拖了半年,公然侮辱起訴get!   
: 所以這件事的老闆的態度根本就有很大的問題
: 那種處理方式根本不合理
                                                                               
引文有點長抱歉,只是這篇讓我想到一個新聞
http://ppt.cc/rDpj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9h3l-1Mm-U
                                                                               
「不要臉」3個字,代價可是得罰1萬元!事情就發生在西門町知名排骨店,
因為男客人上廁所沒關門,排骨店老闆發現制止後,兩方因而大聲咆哮發生口角,
老闆脫口而出「不要臉」,被該名男客人控告「公然侮辱」,
得要付「1萬元」和解費,相當於一個字要付3300多元,
得多賣100個排骨便當,才能湊齊這比和解金。
                                                                               
排骨店老闆楊先生:
                                                                               
「站在馬桶前面,也沒關門,那男孩子應該上小廁所,有男孩子用的便斗啊,
  他為什麼不用,手又在那邊抖。」
                                                                               
老闆氣沖沖,排骨飯賣了30多年,第一次遇到男客人上廁所不關門;老闆表示,
上樓後發現洗手間裡,水龍頭沒關,水流滿地,擔心有人滑倒,才到廁所門口查看,
就發現有位男客人沒用小便斗,反而用女廁,門又不關,才會出言制止,
                                                                               
沒想到對方也大聲咆哮,老闆脫口而出「不要臉」,因此被告妨害名譽」。
                                                                               
排骨店老闆楊先生:
                                                                               
「我說,弟弟,你洗臉盆的水沒有在用,是不是應該先關起來,他就不高興了,
                                                                               
『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你是誰』、『你是誰』,
                                                                               
我一生氣,一時心急,就跟他講說『弟弟,你這種行為是不要臉』。」
『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你是誰』、『你是誰』,
                                                                               
我一生氣,一時心急,就跟他講說『弟弟,你這種行為是不要臉』。」
                                                                               
就為了「不要臉」這句話,檢察官希望雙方和解,原本和解金還喬不攏,
最後檢察官認為以「1萬元」來和解,相當於排骨店得賣100個排骨飯,
事發後排骨店為了自保,在店內裝了4支監視器,老闆也大嘆這年頭服務業,真的不好做。
                                                                               
                                                                               
--
所以是本人現身說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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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q204:這說明了台灣素養有多高尚                                  02/24 12:11
推 madden:拜託~~~~~~~~~~在台北市是常能量釋放!           大驚小怪?  02/24 12:12
→ frank47147:100個排骨飯                                          02/24 12:12
推 Colantoni:這句話有100個排骨飯的能量                             02/24 12:12
推 BABY19831016:這種動不動就要告人的 不知有多少人敢跟他做朋友
推 Colantoni:這句話有100個排骨飯的能量                             02/24 12:12
推 BABY19831016:這種動不動就要告人的 不知有多少人敢跟他做朋友      02/24 12:13
推 nolifeguy:真想知道那個人長怎樣XD大家用詞要小心,會被告喔        02/24 12:17
推 giveUstars:老闆說那個人用女廁?                                  02/24 12:36
推 koala8363813:個人覺得老闆和他說,弟弟你這種行為要不要臉?就沒事  02/24 12:50
→ koala8363813:因為說實在話上廁所不關門上女廁難不成連說都不行?   02/24 12:51
→ koala8363813:自己做錯事被罵就認了嘛 當然沒做錯被罵告很理所當然  02/24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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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mulate:小便斗加一間有馬桶的廁所,那天我是上大號完洗手          02/24 13:01
→ emulate:手都沒洗完就不分青紅皂白狂罵,誰能忍受?                02/24 13:02
推 BRANFORD:出現了                                                 02/24 13:03
推 emulate:難道大號要在小便斗嘛?想脫罪而已!而且我是大號          02/24 13:04
→ emulate:是哪隻眼睛看到我的手在抖?找人麻煩栽根被告,怪誰?      02/24 13:05
推 emulate:從頭到尾不道歉被起訴後才要和解,他確定是100個便當       02/24 13:07
推 BABY19831016:塊陶阿~~~~~                                        02/24 13:09
推 emulate:和解嘛?還是怕被笑?拿近400個便當求和解吧!             02/24 13:10
推 aaa79112000:垃圾來了                                            02/24 14:54
推 emulate:對啊!垃圾來了,呵呵                                    02/24 14:58
推 aaa79112000:走到哪都可以告人,大家參考pttlifelaw推爆那篇        02/24 15:00
推 emulate:鄉民隨便亂罵人也不是第一次,你上面那句就超過了          02/24 15:19
推 emulate:這兩句你看你有沒有侮辱意圖吧!不是告不成,要不要告      02/24 15:21
推 emulate:告而已,aa先生法院見!
推 aaa79112000:法院見阿,沒人說你自己拉椅子坐,沒人說推爆哪篇      02/24 15:26
→ aaa79112000:我會跟你求償工作損失,來吧法院見                  02/24 15:26
→ aaa79112000:笑死人喔                                            02/24 15:27
推 emulate:好!你的,我等你向我求償!但你得先為你講的話負責      02/24 15:29
推 aaa79112000:笑死人,沒人說你要我負責                            02/24 15:30
推 aaa79112000:Brandford也出現在某篇文章,你有證據說我指你?ㄏㄏ   02/24 15:32
推 aaa79112000:況且我也出現在那篇文章,自介犯法?                  02/24 15:33
推 emulate:你就這樣跟檢察官不用對我講                            02/24 15:34
推 aaa79112000:喔

林律師 (林律師) 102-02-24 18:10

PTT網路也算眾人可共見共聞的公開場合
而且是以文字表現,屬於加重公然侮辱
在公開場合 用不雅言語等隨意的謾罵
使被害人的人格遭受貶抑 減損被害人的聲譽
就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

小嫚 102-02-23 22:09
我想請問一下妨害姓自主的案件~ 請問被撤銷緩刑的受刑人能就他出來嗎? 我難有她被判決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四年~跟賠給被害人九萬元整~ 但我男友以繳了6萬完整~但有一年中間因工作不穩所以繳不出來~但並非不給卻被撤銷緩刑 書記官要她寫理由來抗告~但也被高院駁回了~可是都沒有開庭這樣是對的嗎? 被駁回後過沒多久就收到了入監服刑單~也沒通知是否可以快點籌錢繳清 不是應該要有判決書下來才有執行單嗎?
1.本來就已經判刑過了 只是暫緩執行 2.單純提出抗告 法院通常是不會開庭的
小嫚 102-02-23 21:49

我想請問一下妨害姓自主的案件~

請問被撤銷緩刑的受刑人能就他出來嗎?

我難有她被判決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四年~跟賠給被害人九萬元整~

但我男友以繳了6萬完整~但有一年中間因工作不穩所以繳不出來~但並非不給卻被撤銷緩刑

書記官要她寫理由來抗告~但也被高院駁回了~可是都沒有開庭這樣是對的嗎?

被駁回後過沒多久就收到了入監服刑單~也沒通知是否可以快點籌錢繳清

不是應該要有判決書下來才有執行單嗎?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23

抗告不會開庭,

既然已經駁回就以原來判決的內容為準,該關多久之前判決已經寫了,

現在只能等發監了

小嫚 102-02-24 01:0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抗告不會開庭,

既然已經駁回就以原來判決的內容為準,該關多久之前判決已經寫了, ... (恕

友已經入監服刑了~!但是能向法官申請把後面的錢繳完讓他出來嗎?

請市議員代表說情有用嗎?因為不是沒有繳!!那六萬不就白繳了?

小儒 102-02-17 17:00

去年因為幫朋友租房子而朋友卻在裡面從是性交易而被抓到

上法院時就被檢察官認定我是租這個房子讓別人進行這個行為   因此我就有了

妨害化這個罪  而這幾天警察來我家說要定期查訪  這是可以得嗎

也說要找我公公  可是當時我公公並不在家所以他說晚一點再過來

這件是我不想讓我公婆知道  所以並沒跟他們說  可是為什麼警察要找我公公呢

蔡律師 (蔡) 102-02-17 17:50
回覆 小儒 的發言內容:

去年因為幫朋友租房子而朋友卻在裡面從是性交易而被抓到

上法院時就被檢察官認定我 ... (恕刪)

因為要找戶主。這是有經法院判決確定後,警方列管的程序。

vivityo 102-02-17 16:07

我與對方互有民事侵權訴訟, 我用郵政信箱當送達地址,與對方互相寄過準備書狀和答辯狀幾次,家人都不知道我涉訟.最近我向法官表示,因要出國幾週,等我回來再開庭,但我還在國外時,我家人收到對方寄來的信,信封上面竟然是用很大的字在我的名字旁邊寫妨害家庭,我回家後覺得很難堪,請問對造在信封上我的名字旁寫這樣的內容寄到我家構成誹謗罪嗎?

我已對他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他承認信封上的字都是他寫的,但辯稱是別人幫他寄的,他沒有寄出那封信件,那寄出的人算是共犯嗎? 他告我妨害家庭部分,刑事不起訴,民事被駁回,有必要向檢察官主張他僅憑懷疑就破壞名譽的部分嗎?

阿男 102-02-16 21:34

前幾天莫名其妙收到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是"他字"~然後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告)

非常之莫名其妙 
 

每天上班下班 下班就是回家 

生活規律.

在過幾天就天就要出庭了,請問我是不是被告了,需要請律師嗎?

 

 我是清白的    請問我該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1:52

你有沒有上網跟別人進行援交之類的對話?或是有拍攝女模的喜好?

有些人會亂告,

不過一切情況未明,要等到警局才會知道,

你如果很忐忑不安,建議請律師陪同到場

蔡律師 (蔡) 102-02-17 10:43
回覆 阿男 的發言內容:

前幾天莫名其妙收到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是"他字"~然後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告 ... (恕刪)

建議您儘速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關於您提及收到苗栗地檢署傳票一事,因您對於被提起告訴之事實內容似乎不清楚,建議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由律師陪同出庭,並儘早與律師討論案情較為妥適,以確保您的權益。

律師有登錄苗栗地院,得於苗栗地院執行律師業務,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vivityo 102-02-13 16:33

提告對方刑事恐嚇罪和妨害名譽罪,但被告在公開法庭上,一直捏造故事,說我買兇殺她家人,找人恐嚇她,又公然侮辱她等,全部都是虛構,在場的證人和旁聽的民眾都聽到這些不實內容,這構成誹謗嗎?

刑法第311條的”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不罰”, 難道是在付予被告說謊的權利嗎?明明就是不實,被告也提不出我買兇殺她家人,找人恐嚇她或侮辱她的證據,被告為何在法庭上可以合法地毀損被害人的名譽?

林智群 (klaw) 102-02-14 20:12

法庭上的陳述一律不受刑法毀謗罪的拘束,

這是國家政策,讓雙方都能暢所欲言,對方沒有證據法院自會還你清白

Lincy Yang 102-02-08 21:27

律師您好,我在交友網站上認識一名男子.
他使用日本藝人照片充當自己的照片到處認識女生,被我戳破謊言打槍之後.

最近反告我妨害名譽,我只是在個人日記上寫說,使用假照片的人一定其貌不揚,心裡有鬼之類的評語...況且那個網站也禁止用戶使用非本人的照片.現在他告我妨害名譽,請問有什麼反制的手段嗎?

 

妨害名譽罪包括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如果所指陳或傳述之「具體事實」足以毀損特定人之名譽者,應已構成誹謗罪,又若僅僅是單純地抽象漫?者,則是公然侮辱罪的問題。

不過總結來講,重點還是所謂的「陳述內容是否足以明確地讓其他閱聽之人得以因此獲悉足以貶損某特定人名譽的資訊,亦即這個資訊要與提告的被害人間是有一定明確的連結才行。

本件依你所述,如果只是他自己單純對號入座,應當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罪,不過具體而言還是要看你的貼文內容才能確定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sharklin 102-02-02 17:39

請問,我6年前因家母沉迷宗教不管家中事務,借貸數十萬學此宗教傳授氣功天眼等神功,導致家母離家後,我對此宗教很反感,所以當時在網路上有人問此宗教時,我回文那宗教會使人家破人亡社會毒瘤等不雅字眼,但只後我也忘了這件事,所以沒去看此文章,現在被告妨害名譽.這有辦法告成嗎?

還是要跟告發者和解?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08

如果你是批評該宗教而不是個人或特定組織,那應該不會成立妨害名譽

DREAM 102-02-02 04:16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近日來接到不明男子電話恐嚇

事發經過,小弟與一名已成年女子於雙方自願情況下發生肌膚之親,經過半年後遭不明男子打電話恐嚇

該名女子與小弟認識時尚未有法定婚姻關係,但已知有男友,但發生肌膚之親時僅知女方有男友但是否有法定婚姻關係,是未知的狀況下,而該不明男子電話內容中稱該女子為老婆。

不明男子電話內容中提及將對小弟與女友進行人身迫害(在此不明男子有提及是否需要帶人找小弟並請小弟吃子彈),若需要人身安全無虞,就需要付出高額費用給該不明男子,不明男子於電話中提供該方自稱為人頭帳戶之郵局帳號,要求小弟進行限期內匯款,若未匯款或報警使該帳戶遭凍結,將對我方採取上述之人身迫害行為。

目前已向警方報案,且警方已受理並提供報案三聯單,且向警方提供電話錄音存檔以及簡訊內容等物證。

在此想詢問,第一、警方受理恐嚇案件,案件類別屬於妨害自由,正確與否?

                  第二、不明男子有提及"子彈",目前無法查證是否對方確實擁有槍砲彈藥刀械等物品。若此案件警方函送法院後,是否可多加要求警方或法院查證對方是否確實違反槍砲彈藥條例等情事?

                  第三、通話內容中,不明男子提及高額費用,警方有說到目前我方因尚未進行匯款動作,所以現在尚未構成恐嚇取財部分,但恐嚇取財罪刑比恐嚇妨害自由罪刑更加重,正確與否?

另外,以上述情事在尚未匯款或與對方相約碰面進行付款動作,是否就無法構成恐嚇取財?

                 第四、基於人身安全下,於報案過程中,有向警方提及此部分,警方有說明可針對報案人住處多加巡邏,但女友部分仍需到該住所所管轄之轄區派出所或分局進行備案,才有辦法請求警方多加巡邏該地,是否如此以及是否可由報案者本身請求警方向女友住所知轄區分局派出所提出巡邏之要求?

                  第五、基於人身安全下,若需要配合警方進行調查或法院開庭,是否可向警方或法院提出不和加害人碰面或同庭偵詢?

 

目前心中有這五點疑問,還請各位律師解答。

感謝各位律師耐心閱讀,在此預祝各位律師新年快樂!

蔡律師 (蔡) 102-02-02 09:27

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您的告訴代理人,可以避免跟加害人接觸,且有律師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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