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5早上時 下標轉帳完成 到3/9 下午期間 不管我怎樣留言賣家都沒回應
3/9下午時 賣家打電話來說他出國 我要求他趕快退款給我
賣家就說沒收到我的款項 因為我不是轉帳到實體帳戶
是轉帳到奇摩規定的輕鬆付虛擬帳戶 我也跟賣家講了錢在輕鬆付帳戶裡
虛擬帳號賣家可以申請提款退款 我要求他退回我的輕鬆付裡
賣家還是堅持沒收到款 說那個帳戶是奇摩的 要我自己去跟奇摩要
3/10 還是沒退款
請問這樣賣家有構成詐欺要素嗎?
我應該寄一封簡訊給他 要求他三天內退款給我 不然我就要去報警的訊息嗎?
再請問 要是起訴後 因為刑事開庭是在被告的戶籍地 我看賣家地址是打台北
我住台中 為了1千多來回跑不太划算 我可以申請把開庭地點改到台中嗎?
另請問 詐欺罪 有罪的話 最少會被判幾個月
4個問題 麻煩律師幫忙解答一下
您好,
我是一個剛大學畢業,從事soho接案的軟體工程師
近日接洽到一個某國家級管理處底下外包廠商包出來的案子
我方承接該廠商之網頁前端版型設計
其中包含某完成A版型之修改,但是同意收到訂金後
廠商方面請我們從A版型的進度0開始製作,但當初我方提供給廠商之報價單上並無此內容,只有提到A版型"精進"及修改
後來廠商提供合約,但只叫我用word打一打名子電話email回傳給他們
近日因廠商要求無上限的修改,雙方鬧的有些許不愉快,有提到所製作之A版型之內含程式碼智慧才產權問題
想請問如此
在合約方面未提及之A版型內容,版型完成後,程式碼所有權是否歸於我方所有?
及合約部份以電腦打名子方式,合約是否具有效力?
非常感謝提供此平台供解惑!
三、如果是有還款協議的話可能會被認為是和解,和解會取代原來的法律關係。
五、經濟狀況有困難的話要想辦法開源節流。
六、我們的教育嚴格說起來並沒有教我們怎麼賺錢,也沒有教我們怎麼守住錢,這些要自己想辦法學。我最近都在看有錢人的傳記,我覺得雪球巴菲特這本書不錯,但是我本身沒有玩股票,理由很簡單,因為巴菲特就說不要投資在自己不了解的東西了,我不了解股票自然也不應該玩股票。另外我覺得值得一 看的書是這小子讓川普讚歎,這本書真的是不錯,這本書是說寫書的作者是美國第八大富豪[不知道真的假的]。這本書我覺得寫的最好的一段是他建議如果要做生意的話還是先做一點小生意,在小生意裡面練習管人管錢管事情,如果小的公司你可以管得好,這家公司變成一間大的公司的話也可以管得好。還有一本是窮爸爸富爸爸,這本書的話概念是對的,但是這本書具體教的方法在台灣很多都不可行,例如支票本票在台灣可以不要收儘量不要收;還有就是未上市櫃股票在台灣大部分都是詐欺。
七、關於怎麼賺錢這件事其實我一直在學習中…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未經公司同意即以公司名義加保,則會構成偽造文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事前的準備比臨場應變重要:
(一) 臨場應變可遇不可求。朱元璋說過,以一擋百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大部分打仗要打贏還是要以十打一。事先的準備充足,臨場要應變的東西就會變少。什麼都不準備就去開庭,就跟沒帶子彈上戰場沒什麼差別。
(二) 開庭做什麼準備最適合呢?當然是查判決來參考,查一些有罪判決來參考,也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看一下其他的案件別的律師、別的當事人搜集了那些證據,看手上的證據足不足,還有沒有搜證的空間。關於證據的部分,曾有人說「我就是證據我贏定了」,這樣說當然是錯誤的,法諺有云,證據是訴訟之母,沒有證據就算檢察官認為你是無辜的他還是不能判你贏;也有人說「我覺得證據夠了所以已經告進去了」,這樣的做法也是危險的,因為你覺得證據夠了也未必會贏,得讓檢察官相信你才行。
二、 開庭注意事項:
(一) 開庭萬不可插話: 講話是一門藝術,插話來說是最要不得的行為,案件在地檢署起訴、不起訴、緩起訴都是檢察官決定的。至於在警察局也是一樣的,雖然警察不是做主的人(檢察官才是偵查主體),但是得罪警察也不會有好處的。
(二) 開庭講話要慢,至少要書記官跟得上打字,還要確認書記官是否有照你的意思打字: 「有殺人」、「沒殺人」只差一個字;「我知道」、「我不知道」也是差一個字;「我認罪」、「我不認罪」也是差一個字。在警詢的時候講錯話的話可能會被持續誤會。另,在地檢署開庭的時候講話要慢讓書記官來得及打字,目的不是為了討好書記官,而是當你沒有每個字看清楚就急著唸下一個字,筆錄沒看清楚就急著簽名,「不認罪」變成「認罪」,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三) 開庭後要馬上做筆記: 台灣司法程序特重供述,如果你開完庭不馬上做筆記,那麼你下次很容易就忘記這次開庭的細節。這會有什麼影響呢?第一個當然是你下次開庭的時候會忘記上次開庭的時候講過什麼話,當檢察官或法官就同一個問題再問你一次,你很可能會跟上次說的有所出入。告訴人供述前後不一,很容易被認為在說謊然後做有利被告的認定;被告供述前後不一,很容易被認為在說謊然後做有利告訴人的認定;就連證人供述前後不一,都可能因此被認定是偽證罪。所以,開完庭還是做個筆記回去,有空的時候複習一下吧!
(四) 開庭講錯話不要慌張: 有一個東西叫反敗為勝,以一個被告的立場,就算開庭講錯話都未必是一個輸,但是如果因為開庭講錯話就意志消沈進而認輸,那就幾乎是必敗無疑了。講錯話沒關係,當場可以改就改,之後還可以寫狀更正釐清;如果當場沒改或是當場沒發現,事後寫狀更正釐清,甚至是找其他證據也都還有機會。
(五) 是否馬上舉證?馬上寫狀? 急著寫狀或急著提出證據很危險,因為偵查不公開,你根本不知道檢察官手上有什麼東西,也不知道他手上的東西加上你的說法是不是會造成誤會。在不是很確定檢察官的想法,不是很確定檢察官手上有什麼證據之前,過早的舉證或是過早的寫狀風險都過大了一些。
(六)是否保持緘默:
1、 這個問題是兩難,有時候在事證未明的情況下你不保持緘默會講錯話,一旦被誤會了可能再也回不了頭;但如果你保持緘默,有的檢察官會認為你就是有做。
2、 是否要保持緘默會因為每個案件不同而做不同的考量,這個部分建議跟律師討論一下。
3、 如果要保持緘默,除了人別(姓名、住那裡,電話等)及警方有沒有刑求你這個問題以外,其餘部分要緘默就全部保持緘默吧!但依照實務見解,部分的緘默是可以做不利被告的認定的,這個很多人不知道,要注意。!
三、 總結: 警詢前或到地檢署開庭前建議先找律師討論案情,了解應如何面對司法流程,及應對進退那些話該講,那些話不該講,勝算會比較大;如果事前沒有找律師那麼庭後檢討更不容忽略,建議警詢完或開完庭之後,寫下筆記找律師討論,以便更清楚後續應如何努力,例如:討論有沒有其他證據可以加強搜證、有沒有什麼盲點可以突破的、有沒有什麼地方檢察官已經誤會要想辦法澄清的,讓熟諳法律的律師幫你把關以維護自身權益。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
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請問:跟前妻交往12年一直都知道她的FB帳號密碼,因為離婚後的爭吵
她重新辦了一個FB,在我發現後跟她說:妳辦了新的FB那能不能把舊的給我,我想收藏起來,因為有我們當初遊玩的照片,她說:你要就拿去吧!!我就把密碼改了~沒幾天也把密碼給了她跟她說:如果妳也想回憶一下就開上去看看照片~
但之後她朋友來罵我:為什麼要登她的FB還改密碼.我問了我前妻:但那時她卻又說:我有說過嗎?我忘了喔...今天我卻接到了警察打來說我前妻告我,警局說:你前妻告你占用FB要我去做筆錄,她的筆錄已經送出去了..那時因為她答應我要把FB帳號給我,但卻又在不久提告我占用她FB帳號,明天中午要去警局到案說明了,如果明天夥同前妻一起去,請她銷案能成立嗎?因為那時後爭吵難免有爭議..
另外,她還有告我盜她LINE帳號,我也在那天用FB申明說:我用我自己的FB帳號註冊LINE,但是要用電話號碼加好友必須有註冊電話號碼才能加好友,我便用了我以前辦給她的電話做註冊動作,但卻在註冊後發現我把她的LINE強登了,卻被她朋友罵說我盜用她的LINE,我真的並不知她也用這支門號註冊,因為離婚後她把我給她用的門號還我自己辦了一個新門號,我以為她會轉她的門號到她用的LINE,但她卻沒有.就這樣告我盜用LINE..
不知道她當時去警局告我的時候怎麼去筆錄的,因為那時吵得很兇~很怕她會把加油添醋..像這樣的問題..會被判的輕嗎? 謝謝
一、因為是告訴乃論之罪,如果和解撤告或是調解的時候在調解筆錄載明不告刑事調解成立後經法院核可刑事就會沒事。
二、如果對方堅持提告,這類的案件可以想像的你跟你的前妻在討論這些事情的時候應該是沒有人在現場,算是類似密室的事件。這類事件的特色就是不容易有其他證人。我覺得在搜證上這個可能有二個方向,一個是之前FB的內容來判斷看看,如果從FB的內容判斷就是兩個人共用的而且後續他改了密碼之後還有把密碼給他,我不認為你有什麼犯罪可言。第二個方向是,你可以考慮對自己做民間測謊,測過了我想檢察官是有可能支持你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22 有個自稱台灣大哥大的客服打過來.問我手機門號是否是被經銷商推銷到外面簽約而不是到門市簽約.之後確認我的身分資料.違約金.在哪簽約.拿了甚麼.全都 跟我現狀符合.還說查到我名下有一個問題門號說是要挽回客戶信賴要將被推銷門號違約金跟問題門號的違約金退給我.而我在兩個月前退了一個門號被設定為問題 門號.說法院要判決需要我的金融卡來匯款我便不疑有他將卡寄給他.幾天後被通知成警示帳戶.
1/30我連絡上該詐騙集團.他們說不是他們的問題.說是之前辦門號被經銷商拿去偷辦信用卡導致帳戶凍結.他們說現在有兩個方法可以解凍叫我寄三萬或者用朋友或家人的提款卡過去給他們擔保.1/30以後的通話內容我都有錄音紀錄
幾天候我稱有朋友借我卡要寄給他.然後我通知警察幫忙.講地址電話包裹號碼給該偵察隊.不過他們沒抓到不過有目標了
3/1號到被害人報案的警局作筆錄.警察叫我不要再跟們聯絡.錄音資料做成文件等開偵查庭或法院可以用.現在有幾個問題想問問律師們
1.請問大約甚麼時候會開偵查庭
2.錄音資料怎麼做成文件.是他說什麼跟我說什麼都打上去 還是打他如何詐騙
4.我還需要提供什麼資料來證明我的清白嗎
您好
您可考慮對其提出恐嚇危安之告訴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恐嚇,係指以「將來」害惡之事通知他人,使其發生恐怖心之謂,舉凡以言詞、文字或舉動相恐嚇,將加害惡於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者皆屬之(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3257號判決意旨參照),而該言語或舉動是否足以使他人生畏怖心,應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之,如行為人之言語、舉動,依社會一般觀念,認係惡害之通知,客觀上有使其發生實害之危險與可能,罪即成立(最高法院42年度台上字第440號判例、84年度台上字第813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以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所保護法益,係個人免於恐懼之意思決定自由,如本於社會客觀經驗法則觀之,行為人所為之加害法益事項通知足以使受通知者心生畏懼,即該當恐嚇危安行為,而不以客觀上是否發生危害為構成要件,亦不以行為人真有加害之意為必要。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陳律師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要借貸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等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等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陳律師
小弟第一次發文如果有法律上疑慮請私下告知:
事情是這樣的之前在網路上有詢問一套多益課程,可是沒經過我的同意下
沒幾天後就寄來一個包裹(裡面是他們用的課程書籍價值2300元),在一個月
的email來往中,原本是想說不補了(他們要求寄回並事後會匯回運費,不過我不太相信,因為曾來都沒通過電話(之前他們有送書所以有我的電話和地址,但我沒他們的,所以暫無寄回))
但因為英文系畢業門檻的要求,所以想說先靠自己的實力去考(但假如沒考好,之後再補也不遲,所以遲遲沒寄回東西),我事先回覆要補(因為他們也沒說什麼時候匯款)。 想說如果之後要補那在匯也不遲。
檢察官目前給我一段時間蒐證,找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沒侵占意圖之類)
第一:我想問的是如何蒐證?考試成績證明書、證物(包裹)等
第二:如果能證明無侵占意圖是否回歸民事糾紛。不算侵占, 然後如何調解
或和解?
麻煩各位律師們解惑,謝謝!
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的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的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的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的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的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
小弟與原告有債務上的官司, 過程由最初收到對方支付命令, 我提出異議, 原告繳裁判費, 我委任律師寄出答辯狀, 到最後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沒料到, 於開庭前一工作天, 書記官電話通知我方律師, 原告撤銷告訴, 但我方沒收到書面通知。開庭當日仍與律師到法院實際詢問狀況, 書記官表明因本案未曾開庭過, 且原告已撤告, 所以不會開庭審理, 當下很錯愕, 因為本有信心, 希望法官最後能有判決, 有幾點疑問, 請教...謝謝!
1.我方委任律師曾表明我方有寄出答辯狀, 拒絕原告撤告, 但書記官表明因本案未曾開庭過, 且原告已撤告, 所以我方無拒絕權利, 除非有開過庭, 我方才能有權利拒絕或同意? 是這樣嗎?
2.詢問過我方律師, 爾後原告可以再次提出告訴, 法院還是會受理, 除非這次判決原告敗訴, 下次原告就不能再提告, 感覺我這次當了冤大頭, 花了時間與金錢委任律師, 我方律師臆測原告可能認為沒有勝訴, 所以撤告, 問題是原告若三番兩次用這樣作法, 法院資源可以這樣被濫用? 感覺法律對我這樣的情形, 沒有任何保障, 我要一直處於擔心哪天又被告, 一直被騷擾, 經濟能力也有限, 無法一直請律師
3.原告手上的借款協議書(非我本人所簽立), 將於今年中, 滿15年, 我方律師說明將過追溯期, 就算對方再提告, 勝訴也很低, 是這樣嗎? 除非我主動提告對方, 聲請其手上的協議書無效, 問題是這樣還是另一筆律師費..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並提出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案供法院參考,您亦可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我想要和先生離婚,可是他不肯協議離婚!也不願意放棄小孩!我們現在處於已經分居半年多,現在我和小孩住在娘家,雖然之前先生會家暴,但因為他打我後會好言好語還會假裝懺悔,所以我都沒去醫院驗傷也沒提告!可是先生四年以來限制我不准跟任何男生朋友往來,甚至大學高中同班同學也不行是臉書朋友也不准有line更不准有電話甚至聯絡!連我跟姐妹想出去聚餐玩也不准!更直接跟我說,我嫁給了他,所以我的人生由他規劃!之前因為他休學,現在有了小孩才想到之後出去找工作需要學歷,想要讀空中大學,他卻只認為我就是去玩去認識別的男生!因為小孩現在還未滿一歲,自此生小孩還在坐月子他打我,所以我在小孩兩個多月就搬回娘家,白天父母都去上班,所以我幾乎是自己全天照顧小孩,也為了顧小孩我育嬰假結束後就直接離職在家!可是偶爾他來娘家載我和小孩出去走,都還要看他臉色,甚至不滿意就對我大小聲,也不管是不是在公共場所!跟他說想休息放假,他就說我沒責任不配當母親!因為他不准我請保姆要我照顧不讓我上班,可是他給的錢卻不固定時間 也沒有固定金額 幾乎才一萬出頭,甚至不到一萬,存進戶頭的還要扣掉8500是他自己租屋的租金,我在娘家都是吃父母的,小孩東西尿布奶粉幾乎都是刷卡買,他給的錢幾乎拿來繳卡費甚至還不夠!甚至他現在開的車是我爸舊的車!他也不准我學開車,只因為教練是男的!之前在line吵架還說你們全家小心一點警告的話,知道現在我要離婚,便開始裝樣子傳訊息說再辛苦他都會努力賺錢什麼的…可是他給我的精神壓力又這樣控制我的人生,這些原因可以離婚嗎?可以拿到監護權嗎?之前懷孕九個多月他還說不要以為你是孕婦就不敢打妳,還說要把我踹流產!現在小孩出生四肢健全才要跟我搶,甚至說反正我會被律師騙,他沒有錯 也不怕搶不到小孩………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被告之姓名及電話,足以特定被告,即可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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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對方給付租金,若對方向國稅局檢舉您有租金收入但未申報繳稅,國稅局會再通知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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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之前因為逞一時口快,在一個討論薪資的論壇上講前公司主管的壞話,雖沒指名道姓,結果對方就要公然侮辱提告,結果我想道歉和解,後來對方提出撤告要求是要將原文刪除外,並且要手寫道歉文與到慈善機構做義工,之後我完成了要求項目並鄭重道歉,後來對方接受道歉要撤告,並有line給我訊息說他以有去撤告並有寄撤告函給派出所,結果我被派出所員警通知要做第二次筆錄,後來到場筆錄時我有問承辦員警是否對方有來撤告,而承辦員警也表示對方已有寄撤告函,結果我有在二次筆錄時補充已跟對方私下調解,結果我收到一次法院傳票,後來有跟承辦警方確認已有送出資料到檢察官那,而法院的書記官也表示可以不用出庭,但是後來又收到一次法院傳票
而這次我又打電話問警方,而我問當時承辦的員警他說已送出資料,但後來我打電話詢問書記官,他則說重來都沒收到任何撤告函,就這樣,一邊有說送出一邊說沒有,而書記官說若要撤告還需原告的意思,那我想請問這樣教表示無撤告,我還是要去法院一趟?那若原告改口之前撤告的協議算犯法嗎?
另外之前我有發現我前主管把我寫的道歉文po上臉書炫耀並指名道姓在底下留言數落我,那這樣會造成公然侮辱嗎?,雖說整起事件事我錯在先,但原告這樣的態度,我實在也覺得自己反而是被原告欺負。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避免於警詢時說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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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請問本人在2015/01/19日進入公司職務:行政,詢問我在2016/1/15與公司告知要離職,公司告知要提上出面資料並且一個月後才可離職,那我在2016/1/18日提書面資料,離職日:2016/2/29 ,但公司一直拖延日期 告知我需要到3月底才可以走人因為沒有交接,而一位新人也在2月中到職,另一位在3/1到職,我是否現在可以就不用去公司了。 公司於每月五日發薪水,如五日於假日則延後至上班日發放,怕公司不給予薪水! 而離職的書面資料又一直沒簽核出來,這樣就無法證明我有提出離職,怕資方這邊會說我沒有提出離職而擅自離職! 或者是告我沒有做好交接動作? 因為曾經公司業務離職申請費用延後2-3個月才撥放給業務,離職的業務幾乎每個禮拜都打電話詢問,公司還告知她有詢問過我們有沒有看到,但是其實沒有詢問我們,而且我記得我有審核到那筆,因我們還在公司就職不可隨意告知,因公司會刻意刁難,但是我一直忘記這個直到交了離職單後才想到, 一開始到這間公司時,並沒有人員與我做交接,我不太清楚為什麼要做交接還要交一個多月?
我該如何做處理及應變措施?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發存證信函通知賣方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惟仍建議應以調解和解解決,避免提起訴訟耗費過多訴訟時間勞力費用及成本,恐較自行修繕更為昂貴而不甚划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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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以解決目前之僵局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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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阿嬤再去年的6月往生了,阿嬤有留下不到50-60萬的錢,和一筆崎分土地
目前阿嬤的儲款都寄放在我的存摺裡(存摺只有阿嬤的錢)我沒有花用,
因為阿嬤生前的錢,都是我再保管的,阿嬤生病需要住院要都是我家去辦理
阿嬤有四個兒子兩個女兒,兩個女兒表示土地如果要過戶到四個兒子的名下
需要支付一筆費用給兩個女兒共30萬才要蓋章過戶,但四個兒子有兩個不肯
給女子這筆錢,所以土地就談不攏,最近小兒子發生一些事情幾需要用這筆錢
昨天打來我家說要10萬(要分錢),目前我家,和另外一位叔叔說要分錢,沒意見
但阿嬤大兒子非常不諒解,為什麼錢要由我們家來保管,小兒子打電話給大兒子說要分錢,但大兒子說分錢她要放棄,我們總不能只相信小兒子的話,萬一她說謊 大兒子並沒有說要放棄呢??由於我們打給他們都不接電話,傳LINE 給大兒子的兒,她也只有簡單的說已轉達,併退出我們家組的組群,
所以請問這筆款錢是不是應該要分???我應該要聽信小兒子的話嗎???
如果小兒子執意要這筆錢,我應該如何保護我們家,才不會到時被告
謝謝你非常的有耐性看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一審判決,則仍可以上訴,並應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內提起上訴,上訴後可盡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本人目前在找工作,近日有企業打來詢問我目前有職缺,問我有沒有意願,我說ok,對方說要先確認銀行信用,請我把銀行提款卡跟身分證影本 履歷還有密碼給他,我一開始有猶豫,但經過他一番說明後,我不疑有他,就將這些東西給他(他請助理來跟我拿),他說最快一天最慢兩天,結果我給他後隔一天下午以後就失聯了,第二天早上我立刻先去銀行掛失,然後去警察局報案,沒想到被當成人頭戶,報案做完筆錄後先去銀行刷存摺,多了好幾筆金額轉出轉入,因此又回到警察局交給警方。
想請問發生這種事情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已經報案了,我會被牽連到嗎?
我作筆錄的時候有提供line的對話內容,也有用另一隻匿名的新line聯絡過那個人,聯絡的時候是請員警接電話的,不曉得這些算是證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必要,屆時可以傳喚該員警出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