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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 105-04-19 15:42

各位大律師您好:

  之前和友人借錢 ,有簽借據,但借據債權人名字寫錯且拿到的借據並不是相同的(因為被迫簽寫,所以當時是無頭緒的),先是收到存證信函,但期間本人沒有收到支付命令但後來發現有人代領卻不是本人收到,而發現到支付命令文件時已經超過提出異議的期效了,支付命令內容"請求標的得價錢"及"請求原因事實"的價錢完全不同,後來收到了執行命令我該怎麼做?

沈恆 (沈律師) 105-04-19 16:53

如果確實沒有借錢,可向法院起訴確認支付命令債權不存在,並聲請停止強制執行。

您好:

可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

草莓 105-04-11 20:49

你好我想請問

我是今天105/4/15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但上頭寫著105/3/23裁定

那麼我要異議的時間是否超過了??????

假如沒超過,那麼我是要如何撤銷支付命令???

沈恆 (沈律師) 105-04-11 20:59

您好!

支付命令可於收到日起算20日內提出異議,並不是從裁定日起算,從收到起20日內異議都是合法。異議後就會進入訴訟程序,您是債務人,沒有權利撤銷支付命令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草莓 105-04-11 21:0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支付命令可於收到日起算20日內提出異議,並不是從裁定日起算,從收到 ... (恕刪)

那麼請問我可以跟債權人談和解讓他撤回支付命令嗎???或著有甚麼方法能撤回???

你好:

若你是今天從郵差手中收到支付命令並在回證上蓋章,在你收到的翌日起起算20天內可以不附理由提出異議,異議後會轉成訴訟程序,法院會通知你開庭。 若你是因為寄存送達,到警察機關領取,你要看一下寄存送達的時間或問一下警察機關哪時候,自寄存之日起,經過10日發生送達效力,所以你20日異議之時間會自發生送達效力時翌日起算。 先提出異議,目前看起來還沒有超過異議期間,裁定上面105/3/23記載之日期不會影響,要以合法送達之日起算異議期間。 支付命令還沒確定前聲請人可以撤回,你跟聲請人談好如何還錢以後,可以請聲請人去撤回支付命令
小琳 105-04-09 16:48

我的房產被債權設定查封 卻無收到支付命令的通知公函
直接就逕自到住所說要貼封條 導致無法與債權人協商債務(債權人也避接電話)
如今房產被查封 也導致我無法向銀行申貸還款債務
請問
1我可以向法院申請聲明議異嗎?
  請問如何陳述?
2程序重新再來 爭取時效來和銀行申貸有可能性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9 16:59

您好,

 

1、債權人可能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房屋查封,嗣後才進行相關訴訟,針對假扣押,可向法院提出抗告

 

2、房屋在解封之情形下自可任意做處分或其他處置,增加還款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琳 105-04-09 16:35

我的房產被債權設定查封 卻無收到支付命令的通知公函
直接就逕自到住所說要貼封條 導致無法與債權人協商債務(債權人也避接電話)
如今房產被查封 也導致我無法向銀行申貸還款債務
請問
1我可以向法院申請聲明議異嗎?
  請問如何陳述?
2程序重新再來 爭取時效來和銀行申貸有可能性嗎?

巫仔 105-04-07 10:28
各位律師你好 最近收到資產公司的電話,說我積欠台哥大、遠傳、台灣之星的電話費, 我請他們出示我欠債的證明,還是支付命令都拿不出來,只有債權轉讓證明書, 因為時間都已過了7年已上,我可以主張時效消滅嗎?

您好:

1.只要您有積欠電話費用,電信公司不需要經過您同意,即可自行與資產公司簽訂債權轉讓證明書,但必須要經過通知債權人後才會發生效力,因此對方以電話通知您,並將債權轉讓通知書交給你看,就代表完成通知程序,若您仍不支付該筆債權,對方即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2.電話費的時效問題,確實有不同判例認為分別適用民法第125條之15年時效民法第126條之5年時效民法第127條之二年時效,至於適用哪條必須依照法官的判定,但您仍可先主張時效抗辯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俞小安 105-04-06 13:24

您好:

前兩天接到某間資產管理公司的信函,說大約七、八年前辦的門號有款項未繳,因為年輕時需要錢養小孩,不懂得輕重,故辦了多張電信單,而這間只是其中一間而已。這期間也因為銀行債務問題,一直無法找份安定的工作

前幾個月因為家人的協助下,幫我處理了銀行債務問題,而我也忘了這件事(積欠電信費),直到他們來信後,它信上說明如果沒在四月四日前繳費完畢就要請律師送法院,會申請強制執行之後扣我1/3薪水,我大致查了一下,因為過了五年,假設對方來函發給我支付命令什麼的,請問這是否已經過了追訴期呢?

如果不繳,他還會申請法院來函逼我繳款嗎?
如果過追溯期卻來函了,我可以怎麼處理呢?

 

我是否可以回覆消滅時效之類,可以不去付這筆帳款嗎?

再麻煩您回覆我如何做才好,謝謝。

 

你好:

電信費有實務見解認為屬於民法第127條第8款規定之2年短期消滅時效,若收到支付命令可以在20天內不附理由異議,轉成訴訟程序後可以提出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若先前電信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已經取得執行名義,強制執行時可以聲請閱卷,看執行名義是否罹逾時效,若有定期換發(依民法第137條第3項可能會變成5年),則債權人可以強制執行你的財產,獲得滿足。
俞小安 105-04-06 19:29

律師

非常感謝您針對我所提出的問題做的回覆

但要等到轉為『訴訟程序』再提出抗告? 就是要收到法院的傳票抗告

我也不知道要如何提出抗告

而且目前應該還有其它的資產管理公司尚未寄出催費信函

我要等到全部都來催繳,再全面一次性的提出抗告嗎?

還是只要有資產管理公司寄催費信函來,我就得『分批』處理?

因為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麻煩到你真的很抱歉…再次感謝您!

蔡長宏 105-04-01 18:11
我與一名男子購買機台 開支票給他 但前面兩張訂金支票已兌現 但我機台還是沒收到 人即消失不見 因機台沒有收到 我也無法交貨 導致 後面的支票錢我也無法繼續兌現即跳票 後來經由朋友告知 他將我的支票 拿去借錢 現在拿到我支票的人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可是我已經沒有錢可以付了 這樣子怎麼辦呢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4-01 18:13

蔡先生您好:

請問這事情發生在什麼時候?有報警以及找過消基會處理嗎?

根據您的描述,有人拿您的支票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這樣下去對方可以聲請強執
建議您現在趕緊找律師聯繫,商量如何應對處理。

另外如果您擔心不清楚訴訟和解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及如何辯護,擔心在法庭上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你好:

支票具有流通性且為無因證券,除非有票據法第14條規定惡意或以不相當對價取得票據之 情形,無法以你與後手間之原因關係(購買機台之買賣契約)對抗持票人,此時持票人可以請求給付票款。 惟目前尚無法釐清持票人係善意或惡意,以及是否以相當之對價取得支票,建議先在20日內針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並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訴訟(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等),以免權益受損。 至於你與後手間買賣契約糾紛,仍然要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解除契約及損害賠償
mini 105-04-01 17:49
私人代辦以貸款的名義購買六萬美容療程分18期的貸款,對方說貸款下來的金額三分之一給我繳清信用卡之後會比較好跟銀行申請信貸,分期帳單下來之後對方遲遲不給我說好三分之一的金額,後來我打去分期帳單的融資公司說明我可能被人詐騙的事情之後,可是沒想到過了幾天我再次打給融資公司對方反而說我跟美容公司那邊騙他們錢~要我把剩下分期的金額一次繳清,不然要告我詐欺,家人知道之後叫我不要理他們,後來在今天2月收到對方寄來的支付命令,我也提出異議了,之後也收到和解通知 我想知道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求助,還是我真的只能認命賠了這筆金額,可是美容療程我根本就沒用過~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求幫助~
chamiso 105-03-30 14:13

去年12月14號債務人(是我男朋友的朋友打網咖認識,只有電話跟真名跟地址但不確定是不是真的)向我男朋友借2萬並說12/18歸還,我男朋友沒錢,就問我要不要借他,我先問我男朋友他可靠嗎?他說蠻講信用的,我就轉帳借給他2萬(但是那時候因為打太快就轉了3萬),直接在對話裡提及,債務人說他不用這麼多,他12/18一起匯還給我,後來到12/18之後就開始各種藉口推託,連我不小心轉錯的1萬也不先還,後來提及到1月20歸還,1月20日開始就不接電話也不回訊息,我也提及到寄存信函部分,他也無回應。

我知道可以先寄存證信函後來至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但我因為不太確定地址是否為真,而耽擱至此

我現在不太確定要先寄存證信函部分及可以至警局告侵占部分,望各位律師先生能解答,謝謝。

你好:

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還款,不知道地址就先聲請支付命令,請法院協助查明。 刑事上要區分2個部分,多匯的1萬元,催告後對方不還,可能會構成侵占罪;原先2萬元之借款,若對方自始就無還款之意思,佯稱借款,讓你陷於錯誤,交付2萬元款項,會構成詐欺罪,反之,若是一時經濟陷於困難,不會構成詐欺罪,可先提出告訴,偵查中若不願意和解調解檢察官起訴後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105-03-30 01:19

2015/11月 託朋友的朋友購買鞋子,但後來因沒貨答應退款 $12000
賣家答應退款 但從12月催到今年快4月了,
2/27有匯一次$2000,每次都有各種推託理由,直到近日都不回訊息了。

平時是用FaceBook 聯絡,有匯款紀錄過去$12000 ,也有他2/27匯過來的$2000 ,後來聯絡就消失了
目前對他知道的資訊就是名字、Facebook及電話 
想問這樣可以對他提出支付命令嗎? (網路查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3-30 19:12

聲請支付命令要告訴法院對方的住址,否則支付命令無法送達。

105-03-31 02:2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聲請支付命令要告訴法院對方的住址,否則支付命令無法送達。

請問律師,那我可以尋求什麼方法讓我成功要回退款呢?

mini 105-03-29 21:16

私人代辦跟我說幫我貸款可是實際上是購買六萬美容療程分18期的方式,對方說貸款一部分的錢會給我一部分是利息,後來我打去分期帳單的融資公司說明我可能被人詐騙的事情之後,可是沒想到過了幾天我再次打給融資公司對方反而說我跟美容公司那邊騙他們錢~要我把剩下分期的金額一次繳清,不然要告我詐欺,家人知道之後叫我不要理他們,後來在今天2月收到對方寄來的支付命令,我也提出異議了,之後也收到和解通知 我想知道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求助,還是我真的只能認命賠了這筆金額,可是美容療程我根本就沒用過~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求幫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9 21:30

您好,

 

1、需先確認您與代辦公司所簽之文件或契約為何,聯繫該代辦公司之地址、電話或其他資訊均應保留,必要時,應以詐欺罪報警處理。

 

2、與融資公司部分,可委請律師處理出面協商,並請求融資公司提供相關文件以供審閱,確認當時到底簽了甚麼文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鴻 105-03-28 19:51

客戶於去年月底開了四張票,到期日分別是今年2月,3月,4月,5月.

2月底時客戶求我把票先拿出,跟他換一張6月底的票,當時心軟沒多想,現在3月底快到了,客戶又叫我把票拿出,但是他已經於3月初把房產用"夫妻贈與"的方式轉給他太太了,不知道能否用支付命令強制執行他太太名下的財產?

(怕他已將所有財產轉移至他太太的名下,若用支付命令他若異議那還有執行的權利嗎)

阿鴻 105-03-28 19:48

客戶於去年月底開了四張票,到期日分別是今年2月,3月,4月,5月.

2月底時客戶求我把票先拿出,跟他換一張6月底的票,當時心軟沒多想,現在3月底快到了,客戶又叫我把票拿出,但是他已經於3月初把房產用"夫妻贈與"的方式轉給他太太了,不知道能否用支付命令強制執行他太太名下的財產?

(怕他已將所有財產轉移至他太太的名下,若用支付命令他若異議那還有執行的權利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其太太有擔任保證人,否則只能針對對方名下資產來執行,若對方目前仍有資產,則應先聲請假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3-28 22:4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客戶與他太太間在原則上是不需要以自己的財產對他方的債務負責的,所以你拿著對客戶的支付命令是沒有辦法對他太太強制執行。

2.但在這敏感的時間點將財產無償贈與他方,顯可疑為脫產行為,其太太也可能是知情的,而此行為也影響到您請求償債務的權利,此部分可考慮依照民法第244條規定,向法院請求撤銷兩人間的贈與行為,將房產回歸客戶名下,再據以強制執行。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阿甫 105-03-23 18:28

對方和解卻未按時付款,我需要直接申請民事訴訟還是從支付命令開始呢?

因為我最近經濟困難,不想拖太多時間,請問如果直接訴訟約多久會收到法院通知呢?

另外支付命令聲請後,多久會送到對方手中呢?

 

律師幫忙指導一下....另外關於這段期間(由於拖很久了) 我可否另外要求利息呢? 原本分四期,不過第三期開始就藉故拖延,而和解書上卻說不會拖延,這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付利息呢?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非常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5-03-23 19:59

可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二十日內未異議即可執行,若有異議再轉入訴訟程序。可一併請求自到期日起的遲延利息

阿甫 105-03-23 20:2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二十日內未異議即可執行,若有異議再轉入訴訟程序。可一併請求自到期日起的遲 ... (恕刪)

 謝謝沈律師回復,對方提出異議基本上很容易提出嗎? 因為我不太想一拖再拖~若異議再轉訴訟會拖更多時間,不知道是否直接訴訟並要求每期到每期之間的利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異議可以不附任何理由即生效,但若對方未異議,則支付命令仍屬最快速之作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甫 105-03-23 21: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異議可以不附任何理 ... (恕刪)

 感謝律師,但依照我對被告的了解,她只要看到支付命令寫可以覆議就會不擇手段去達成的人,若支付命令被異議,再轉到訴訟到收到傳票大概要多久時間呢? 謝謝

沈明顯 (沈律師) 105-03-24 12:37

您好,既然對方一定會異議,建議您直接起訴就好。

小萱 105-03-17 10:45
我跟前男友在2015年初鬧的不愉快分手,男方要我還以下費用 1.男方要求我償還幫我出錢買車的10萬元(沒有借據或匯款資料)。 2013年3月購買的,期間我們都共同使用,其他費用貸款都是我在支付。 2.要我共同分擔他的信用卡費,有共同花費也有我的個人花費,總共17萬元,要我負擔10萬元。 3.分手後也牽扯了一陣子,四月三日晚上約了要吃晚餐,結果在去他家的路上發生車禍,車子被撞到無法行駛,因對方無保險賠償,維修要花一大筆費用,就考慮暫時不修理,等拿到賠償才要修,可是男方說沒關係他會想辦法,叫我不擔心,他會負責。後來車子牽去他朋友那裡維修總共花了進18萬,他墊了10萬,我自己付了8萬。原本跟我說沒關係他幫我出,我也承諾我收到賠償的錢會還他,但他說不用。 後來看我的FB覺得我沒有他生活依然過的很開心,交了新男朋友,覺得不甘心,又開始跟我翻舊帳,騷擾我男朋友及同事朋友。逼得我要跟他聯絡,窺探我隱私查我勤,還有言語恐嚇,之後他列了以上項目說我欠他32.5萬元,要我還他。不然要到我工作地方去鬧或打電話到公司去或跟我家人朋友講,恐嚇我,我被逼得在Line通訊軟體上回覆好我會還你但是要看我的工作收入而定,期間分了兩次匯了一次一萬,一次兩萬給男方。後來覺得不對明明就是他答應幫我付的我卻被恐嚇要還錢,之後就不予理會。 過了幾個月就收到了支付命令。內附證物名稱-1.汽車維修單發票及估價單一份(保養廠是男方朋友,後來尾款我去付的,車也是我牽的)。證物名稱-2.通訊軟體通聯紀錄(說明我答應還他錢,但在這個前提下是我被恐嚇覺得害怕才同意,我有保留對話紀錄) 請問律師,我除了提出聲請異議,以他提出的證據我需要給他這些錢嗎? 因為現在沒工作,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也被家人知道了,鬧的很不開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7 1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提出異議之後,會進入法院,由法官審理,屆時必須提出相關事證,並且為事實、法律上的主張,就您所述的狀況,也涉及了數十萬元的費用,建議您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2、騷擾的部份,可以蒐證之後聲請保護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7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支付命令後,記得在20天內聲明異議,否則待支付命令確定後,前男友就可執之聲請強制執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7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支付命令後,記得在20天內聲明異議,否則待支付命令確定後,前男友就可執之聲請強制執行。

105-03-17 10:44
歸仁區農會主張債務人於81年11月6日借貸1500萬元,於82年因未付利息農會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確定,而後於84年4 日另借一筆新債務還上一筆債務,又於86年未繳利息,農會為便宜行事,拿81年11月6日借貸1500萬元,於82年因未付利息農會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作為執行名義,於90年執行拍賣保證人財產,又於102年執行主債務財產,辯稱屬於新債清償,而本件債務人稱81年向歸仁農會借款債務,而後債務人已經清償債務,因此農會才肯將該81年借據返還債務人(筆錄農會已經承認81年借據返還債務人),又稱84年間債務人另向農會借款一筆,該筆借款約定不同利率條件之借貸,已是另一筆借款並非新債清償,該借款而後又未如期還款,農會從未向債務求償84年間所借債務,卻拿83年間確定前項已經清償的81年借款支付命令作為執行名義,又歸仁鄉農會持該執行名義,曾於90年執字第1845號 (詳本案鈞院所調取90年執字第1845號卷內),卷內聲請聲請強制執行,請求本件債務未償利息之起算日為自86年2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可見債務人於86年2月21日之前並無積欠利息,而該案(90年執字第1845號)承辦未查,而在分配表中誤列利息之起算日自82年7月6日起算,以致該案中農會未受償金額平白多出許多,並發給債權憑證及分配不足之分配表,並影響日後一切執行案件及本案分配表沿用該錯誤之計算,而歸仁區農會明知有此情形,於日後之執行案件及本案亦從未吐實,而將錯就錯一直虛報利息債權自82年7月6日起算,請問現在承辦102年分配表異議的法官說他無法更正以前的債權憑證或分配表錯務,那麼我應怎麼請求更正以前的債權憑證或90年執字第1845號錯誤。
志仔 105-03-16 09:33

我要報警告人詐欺罪需要有那些證據

因為支付命令狀及確定狀也查到沒有認何動產該如何處理呢

什麼辦給我意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8 21: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請詳述事實經過,否則無法協助。

有關刑事告訴的部分,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避免誣告問題。

奇異果 105-03-14 01:33

你好..我之前借朋友二十萬元..約定好每月還款五千..之前都有正常還款..可是去年開始.對方就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託..至今已經半年多沒有還款了還剩下10萬元沒還..一直催對方..對方來個相應不理..因為不知對方搬家搬到哪裡..所以存證信函是寄到對方的母親家中..也不知道對方母親有沒有把存證信函交給對方.所以也不確定對方是否知道有存證信函這件事.我想問的是..接下來如果沒有對方的住址..那我有沒有辦法向法院要求支付命令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14 12:00

您好:建議你如有證據可以證明對方確實有向你借貸證據借貸契約本票支票),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返還借貸,或聲請支付命令本票裁定,可利用契約支票本票裁定、法院的查址通知或判決書向戶政機關申請債務人的戶籍謄本。因此無須擔心查不到債務人的地址。

另外最好請律師協助你完成以上聲請所需的書狀或各項事宜。

歡迎來電洽詢,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助理電話0911509861。
或將您的問題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的問題。

105-03-12 16:35

歸仁區農會主張債務人於81年11月6日借貸1500萬元,於82年因未付利息農會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確定,而後於84年4 日另借一筆新債務還上一筆債務,又於86年未繳利息,農會為便宜行事,拿81年11月6日借貸1500萬元,於82年因未付利息農會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作為執行名義,於90年執行拍賣保證人財產,又於102年執行主債務財產,辯稱屬於新債清償,而本件債務人稱81年向歸仁農會借款債務,而後債務人已經清償債務,因此農會才肯將該81年借據返還債務人(筆錄農會已經承認81年借據返還債務人),又稱84年間債務人另向農會借款一筆,該筆借款約定不同利率條件之借貸,已是另一筆借款並非新債清償,該借款而後又未如期還款,農會從未向債務求償84年間所借債務,卻拿83年間確定前項已經清償的81年借款支付命令作為執行名義,又歸仁鄉農會持該執行名義,曾於90年執字卷內聲請聲請強制執行,請求本件債務未償利息之起算日為自86年2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可見債務人於86年2月21日之前並無積欠利息,而該案(90年執字)承辦未查,而在分配表中誤列利息之起算日自82年7月6日起算,以致該案中農會未受償金額平白多出許多,並發給債權憑證及分配不足之分配表,並影響日後一切執行案件及本案分配表沿用該錯誤之計算,而歸仁區農會明知有此情形,於日後之執行案件及本案亦從未吐實,而將錯就錯一直虛報利息債權自82年7月6日起算,請問現在承辦102年分配表異議的法官說他無法更正以前的債權憑證或分配表錯務,那麼我應怎麼請求更正以前的債權憑證或90年執字分配表錯誤。

你好:

先確定債權本金部分是否已經罹於15年消滅時效利息是否已經罹於5年消滅時效,若有可主張時效抗辯,但農會應該會定期換發債權憑證。 依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4條之4規定,對支付命令提起再審之訴,並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規定聲請停止執行。 若再審之訴依照主張開啟再審程序並判決勝訴,可向歸仁區農會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返還多受領之利息
105-04-04 18:38

你好:
很感謝你之前的回答,謝謝你提供寶貴的專業意見,我知道可能需要請律師,不過我想先聽聽你的意見及訴訟的方向,能否仍勉為其難請你在百忙中抽空分析給予意見,無任感激,我的疑惑如下:我講得更詳細一點,可能看起來有點囉嗦複雜,但比較接近真實,請耐心看完分析,十分感謝,
農會主張債務人於81年11月6日借貸1500萬元(借款期間2年自81.11.6日至83.11.6日止),且有連帶保證人,並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1800萬,於82年因債務人未付利息農會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確定,而後於84年4月21
日另借一筆新債務(借款期間2年自84.4.21日至86.4.21日止,故二筆借款期間並不連續)還前一筆債務,又於86年未繳利息,農會為便宜行事,拿81年11月6日借貸1500萬元,於82年因未付利息農會不聲請拍賣抵押物,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作為執行名義,於90年執行拍賣保證人財產,又於102年以上開支付命令去執行主債務財產,我是102年該案的債權人,後來我提出分配表異議之訴閱卷才發現的,請問:
1.債務人於82年間未繳利息,則此時農會於82年申請支付命令其內容記載於當時並無錯誤,這樣我們如何就支付命令有何錯誤而聲請再審理由?
2.我的疑問是:在支付命令確定後,民國83年間債務人向本人借600萬並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連同他自籌的金錢,於83年至84年間陸續清償農會81年舊借款(此部分有必要時本人可以做證),當時清償後尚欠本金餘額600萬
(但該清償明細債務人稱:無保留紀錄亦無保留存摺,而農會在庭上亦稱:當時無電腦,所有紀錄都因搬家已經找不到了故無保存能夠證明,又債務人主張第一次已經還清了,第二次借據雖然也是寫1500萬但沒借那麼多,農會也無法提出證明81、84年前後二次借款的資金往來紀錄),而於84年間債務人向農會另立借據1500萬(連帶保證人同81年借款的連帶保證人),清償前欠未償的600萬外沒有撥付任何資金,因此沒借那麼多而且81年借款還清了(此部分農會主張全部1500萬都是借新還舊,所以是新債清償),並且農會在102年的分配表異議之訴中庭訊時,承認81年舊借款已經本利都全部清償了,並且已經將81年的借據還給債務人了,而且前後利率約定不同,因此我們主張不是新債清償,法官問農會既然81年債務已經清償了,為何還拿來當執行名義時,農會主張全部1500萬都適用新債清償,因此他才沿用舊的支付命令執行新的債務,但農會在90年時聲請拍賣保證人財產時,請求的金額是:利息起算自86年間至清償日止按年息9%計算,但當時法院拍賣後製作分配表時,誤按支付命令記載的:
利息起算自82年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0.5%計算,單不討論執行名義是否合法,假設合法則該次受償金額400餘萬,分配不足部分連利息等為2000餘萬,但該分配不足餘額多了4年的利息及自始至終利率的差額,而102年農會拍賣主債務財產分配表製作,即本次分配表異議之訴,是沿用前90年分配不足2000餘萬來計算繼續分配的,所以也影響本次102年的分配表,我發現後在異議之訴庭訊中提出,但法官說他無法處理以前案件的錯誤,至於如何處理他無法在庭上教我,所以在此請教你的這些枝枝節節問題,如不討論執行名義是否合法,假設合法則如何更正前90年分配不足2000餘萬,多了4年的利息及自始至終利率的差額,是針對支付命令分配表錯誤提起呢?理由依據為何?(註:當時是拍賣保證人財產,保證人因生重病不能視事後來就死了,繼承人也不清楚所以當時沒有提出異議),又農會自始至終都僅執行81年舊借款所做的支付命令,且有每四年更換債權憑證,但從未對84年新債務做任何法律動作,亦未作拍賣抵押物的裁定,如果推翻81年借款,又不符合新債清償時,其84年債務應已經超過時效(農會以81年借據聲請債權,而未對84年債務聲請,但抵押權還在應如何看待?)。又92年間保證人死亡繼承人還要給付保證的借款期間以外及死亡後所生的利息違約金嗎?
3.我聽說再審成功率不高,而且本件訴訟費那麼多,如果我們先寫個狀紙,聲請更正90年分配表(於91年間分配距今不逾15年)明顯的法院利息及利率計算內容疏失錯誤(不按債權聲請的執行內容分配),如我以利害關係人名義聲請更正可否?
(90年分配債務人是保證人,我不是當事人,但該分配表影響102年分配表所以我是否能以利害關係人聲請?
)如不行我應再協調保證人繼承人出面或主債務人也可以出面聲請?
4. 如不獲更正時則繳裁判費,並以確認債權不存在提告(包括利息利率多算及執行名義錯誤並已經清償),這樣提告時效應還未過期(90年分配表於91年間分配距今不逾15年),還有我是否具備提告的資格?如不適格我要協調主債務人或保證人繼承人出來提告?如獲勝訴是否102年分配表農會就不應受分配,連保證人清償分配款都可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5.農會主張新債清償,我應如何答辯?
6.如因清償債務而對於債權人負擔新債務者,債權人應先請求履行新債務,必須新債務未獲履行,始得請求履行舊債務,本件如主張對造人並未先請求履行新債務,應不得請求履行舊債務,是否可行?
7.如上揭法律關係不洽當時,應如何做比較可行?
相關文書證物如附件供參

淚痕 105-03-10 10:48

各位律師您好,

我這裡有支票退票的問題,事情如下:

事件關鍵人有甲公司、甲公司經理人及乙公司,

甲公司及乙公司有商業上往來,甲公司因購買貨物積欠乙公司貨款,因此甲公司經理人以個人名義開立個人支票給乙公司,但在支票到期日前發現乙公司與甲公司有另外一筆債務糾紛(乙公司也欠甲公司貨款),結果乙公司拿甲公司經理人的個人支票銀行兌現遭到退票,因此乙公司拿這張支票退票去法院訴請支付命令

我的問題是,

1、甲公司經理人的支票退票紀錄可否經由民事訴訟而註銷此紀錄?(因為甲及乙公司債務上尚有糾紛需要調解

2、甲公司經理人個人實際上與乙公司並無私人債務關係,可否訴請該支票無效?(因為此債務關係為甲公司及乙公司)

因為支票為無因票據,所以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退票紀錄及民事訴訟(支付命令),麻煩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0 11:56

您好,

 

先就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再向法院提起確認支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請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

Xiu 105-03-10 00:58
我跟一位未成年的朋友借錢,有簽立本票給朋友,可是本票上面並沒有我朋友的名字,然後他將本票交給另一位成年的朋友保管,可是他那位朋友因為卡到詐欺罪被法院收押禁見了,等於我還他錢無法收回本票作廢,且他未成年我不知道簽還款保證書有沒有用,萬一之後我還他錢,他朋友又拿著本票去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怎麼辦,我本票上有我的姓名、身份證字號、手印、親筆簽名、開立本票的時間、還款日期(每個月20號以前),唯獨當初沒寫上我那位未成年朋友的名字,還錢給他的時候都會約在學校教官室,在教官面前還款。
ag059087 105-03-07 21:07

小弟與原告有債務上的官司, 過程由最初收到對方支付命令, 我提出異議, 原告繳裁判費, 我委任律師寄出答辯狀, 到最後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沒料到, 於開庭前一工作天, 書記官電話通知我方律師, 原告撤銷告訴, 但我方沒收到書面通知。開庭當日仍與律師到法院實際詢問狀況, 書記官表明因本案未曾開庭過, 且原告已撤告, 所以不會開庭審理, 當下很錯愕, 因為本有信心, 希望法官最後能有判決, 有幾點疑問, 請教...謝謝!
1.我方委任律師曾表明我方有寄出答辯狀, 拒絕原告撤告, 但書記官表明因本案未曾開庭過, 且原告已撤告, 所以我方無拒絕權利, 除非有開過庭, 我方才能有權利拒絕或同意? 是這樣嗎? 
2.詢問過我方律師, 爾後原告可以再次提出告訴, 法院還是會受理, 除非這次判決原告敗訴, 下次原告就不能再提告, 感覺我這次當了冤大頭, 花了時間與金錢委任律師, 我方律師臆測原告可能認為沒有勝訴, 所以撤告, 問題是原告若三番兩次用這樣作法, 法院資源可以這樣被濫用? 感覺法律對我這樣的情形, 沒有任何保障, 我要一直處於擔心哪天又被告, 一直被騷擾, 經濟能力也有限, 無法一直請律師
3.原告手上的借款協議書(非我本人所簽立), 將於今年中, 滿15年, 我方律師說明將過追溯期, 就算對方再提告, 勝訴也很低, 是這樣嗎? 除非我主動提告對方, 聲請其手上的協議書無效, 問題是這樣還是另一筆律師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尚未進入辯論程序,所以無庸經被告同意即可撤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07 23:07

本件是原告撤回起訴,沒有實體確定力,因此原告隨時可以再次提起訴訟,但每次起訴原告都需先繳納裁判費,應會有所節制。

ag059087 105-03-07 23:13

謝謝沈律師與謝律師的說明, 謝謝!

楊于哲 105-03-07 16:33

律師各位大大,大家好多年以前的電話費請大家幫幫忙… 問題1十幾年前了吧!那時手機都用普通的,我退伍沒多久朋友就說捧場一下慫恿辦門號辦幾門不知道,證件還遺失我有報遺失補發,最後一大堆帳單就一直寄來,而且我有打電話去問我沒申辦請取消也沒有留資料什麼的,只聽到電信人員說好,知道了這樣,結果有一陣子因刑案在監出來後也沒收到任何通知直到至今收到支付命令寫了一大堆利息違約金… 等要查封各位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依法提出異議,並且主張已經逾越時效

2、否則支付命令發生效力之後,對方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小熊 105-03-07 10:29
我的好友與他男友交往期間有金錢上的來往, 我的好友在第一次有金錢上往來的時候,確實是有向男友借錢週轉,我的好友在與男友交往的期間原本只有向男友借錢週轉2~3次後因尚未還錢,所以不敢也不好意思再與男友有金錢的往來,所以就多加很多時間上班賺錢,然而原本他的男友是體貼說不捨,便有主動拿錢給我的好友來過生活與家裡的開銷,連信用卡也親手拿給我的好友實用,但是現在分手了… 這位前男友卻把他曾經給我好友的錢和信用卡所刷的費用全部加在一塊,共三十幾萬。 現在那位前男友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要求還錢!! 請問這種情形可以提出異議反駁嗎?
謝榮裕 (謝律師) 105-03-07 10:37

小熊你好:

支付命令需在收到後20日內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不需要付任何理由),否則該支付命令確定後具有執行名義(可依此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異議後,則視對方是否提起訴訟而定,若有提起訴訟,建議諮詢律師相關法律問題;若未提起訴訟,可能對方不想再追究。

以上建議,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謝榮裕律師

kelly 105-03-03 17:05
一、 查債權人於103年7月28日申請狀有內載請依債務人文北街住所送達,而 鈞院通知函要求調債務人依戶籍地送達,而未同時皆依狀兩處住所雙掛送達給於債務人為誤,因使債務人在超過法定期間仍有理由提出行政爭議依戶籍送達不合法管理員未登記簽收為異議,乃皆因 鈞院行政疏失未合法造成誤發而非債權人之過請, 鈞院事務官應知悉此件已影響本人權益。期間使債權人花費時間,精神,金錢抗告到高等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506號裁定駁回 鈞院送達不合法為誤發。 另查一二審內詳載(送達不合法,若本件經法院誤發撤銷確定證明書確定 後,自確定證明書所載確定日起五年內,法院即應依上開第515條第2、 3項之規定應另通知債權人為後續程序之處理為起訴)。若經駁回撤銷確定證明書之聲請確定,而債務人就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時,司法事務官依修正後之上開條文規定自應另駁回之裁定,此為民事訴訟法就督促程序修正由司法事務官處理後之法定程序。但至今經債權人電摧問多次未收到該院通知義務及績極協助債權人事後民事起訴處理。 二、 本件係源起於 鈞院授理查債權人於103年10月6日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皆經 鈞院合法取得強制執行併依法已繳交執行費44240元103年司執字第155613號在案,而該聲明抗告債權法律訴訟權之行使。 準此本件之法律上問題為: 法院即應依上開第515條第2、3項之規定法院誤發確定證明書者自應『通知』債權人為後續程序之處理,所稱就何指?如前所述,對支付命令確定裁定駁回聲明抗告、再抗告債權人之訴訟權之行使,該等裁定鈞為民事訴訟法所定之訴訟程序、顯非所謂通知;亦此,上開裁定均僅於末尾「記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於10日內向本院抗告或再抗告等語而非記載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20日之不變期間起訴等語」。 倘各審級裁定亦為民事訴頌法第515條第2項所稱「通知」,則債權人根本無從「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該條「基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者亦同。」之規定亦將成為贅文。 三、 基於法院若已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之信賴保障事宜,故依民事訴訟法於98年1月21日修正公佈之第515條即規定此時應處理之程序。 因債權人有先告債務刑事案件在案而有二年時效問題,須依103年7月28日支付命令民事起訴為基準,若不行使則無效,影響甚大,故請 鈞院 體諒因此件被行政烏龍搞得多次波折勞命傷財,債權人為此操勞得於重症,因被債務詐騙金額龐大,實不該使其債務人鑽於法律漏洞銷遙法外,故請 鈞院事務官應知悉兼顧債權人實體及程序利益,且保障當事人不暗法律之一般民眾訴訟上之權利,請協助速發通知函不宜再拖遲,反之必究,以便債權人在民事侵權訴訟起訴之請求時效權利,符合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之權意旨,實感法便。
JEN 105-03-03 07:51

請問律師,已取得支付命令及證明書核可,支付命令聲請內容是為委託被告人因代為議價買屋而未成,要求將告訴人的簽約金退還款給告訴人,如未來要對被告強制執行狀聲請,其支付命令文件有效期限為最長多久期限內要提出才有效?

如以本票裁定文件聲請強制執行狀,(因借款問題),期限為多長期限內要提出才有效?謝謝律師釋疑!

沈恆 (沈律師) 105-03-03 08:33

本件支付命令應於十五年內聲請強制執行,本票裁定則應於三年內聲請強制執行,才能免於時效消滅。

小新 105-03-02 17:10

我在欠了2萬多得電話費~~遠傳委託某公司催繳電話
而我今天收到支付命令,我公司也收到支付命令
我也馬上跟對方談好 馬上還清電話
對方說 會幫我跟法院撤銷 , 也會請法院寄一張到我公司這個案件撤銷

那我需要寫異議狀嗎    問對方是說不用執行 

沈恆 (沈律師) 105-03-02 17:20

您好!

為了保險起見,最好還是於20日內提出異議,不需附理由,免得對方未撤回而造成後續麻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斌 105-03-02 05:52

你好,我有個問題想請教說,我跟一位朋友買車認識,中間過程由於他需要清理車貸便向我借錢,且會用身分證跟提款卡的照片做為保證,我就相信他,之後又一些理由急需要錢要我再借他,當時我就沒想太多就借他,等事後要他還錢他卻不聞不問,且會說下個月會還當推拖藉口,當時有用臉書跟line談話但沒有立書借據只有匯款紀錄,想請問律師,我想請他還錢是否申請支付命令存證信函,或是提出訴訟呢??如果證據屬實,能有辦法直接假扣押他的財產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2 06:43

可先以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限期還錢,若未還則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話記錄若有對方坦承向你借錢的意思的話,亦可為佐證。

1.  閣下可逕發存證信函催索、遞狀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程序,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阿斌 105-03-14 18:58

律師請問,如果對方有欺騙的嫌疑,除了民事告訴以外,也可以提起刑事告訴詐欺罪嗎??

chien 105-03-01 15:40

在個人國小時期(2004年9月)時母親用他個人的名字辦了一支台灣大哥大的號碼給我,常打電話跟朋友聊天,後期收到帳單被家人罵了一頓,沒收手機後,也沒在收到催繳通知,母親因為我這支電話號碼也把自己手中的第二支台灣大哥大號碼停用後就沒再理會。

(2016年1月)近期收到法律事務所通知我們,台灣大哥大將債權轉移至第二資產公司。上網查過有人提說若未收到起訴書可寄存證信函主張時效消滅,但又有法律諮詢回答我們說,當我們跟資產公司談說我們現在沒錢繳或是可以分期繳費嗎?就是承認債權,等於時效延長了?也不知道去哪裡能查詢到我媽有沒有漏收起訴書,目前沒收到支付命令,在這幾天母親收到了資產公司的簡訊:「因您積欠XX第二資產管理的帳款己逾期多時未繳,情非得已將提起法律訴訟,請立即處理,以免訟累;如有任何疑問,請速與承辦人員」。

請問我現在能直接寄送存證信函至資產公司主張時效消滅嗎?
還是只剩能只資產公司協商的餘地?
或是有更好的辦法呢?

知道是自己造成的局面,但都過了十幾年了,請問能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或是能減輕一點金額嗎?資產公司說一次付清是四萬元,如分期付款 需繳至五萬元,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還有其他貸款要繳交。

 

麻煩律師們能回覆了,煩惱了好幾天,謝謝 

你好:

依資產管理公司簡訊來看,該債權先前均未取得執行名義(確定判決、支付命令等),所以才會強調要提出訴訟請求。 電信費實務認為屬於民法第127條第8款之商品,適用2年之短期消滅時效,此部分可主張時效抗辯。 違約金並非民法第146條之從權力,與電信費請求權各自獨立,適用民法第125條規定,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此部分尚未罹於時效。 固然可以主張時效抗辯,但要衡量協商金額是否低於違約金之部分,若低於違約金可以同意條件。 罹於消滅時效,若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債權人仍然可以請求履行,若有拋棄消滅時效之利益之情形亦同。
chien 105-03-02 15:2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謝謝徐維宏徐律師的回覆 感謝您!!
小熊 105-03-01 09:40

  我的好友與他男友交往期間有金錢上的來往,我的好友在第一次有金錢上往來的時候,確實是有向男友借錢週轉,我的好友在與男友交往的期間原本只有向男友借錢週轉2~3次後因尚未還錢,所以不敢也不好意思再與男友有金錢的往來,所以就多加很多時間上班賺錢,然而原本他的男友是體貼說不捨,便有主動拿錢給我的好友來過生活與家裡的開銷,連信用卡也親手拿給我的好友實用,但是現在分手了…

  這位前男友卻把他曾經給我好友的錢和信用卡所刷的費用全部加在一塊,共三十幾萬。

現在那位前男友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要求還錢!!

請問這種情形可以提出異議反駁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1 10:41

您好

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可在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此時,法院即按起訴或聲請調解程序處理。

債務人如不於前述20日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確定後得為執行名義,法院會主動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即如債務人不為清償債權人可憑該支付命令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對債務聲請強制執行,以滿足其債權

                                                             陳律師 

小熊 105-03-01 09:29

  我的好友與他男友交往期間有金錢上的來往,

 

我的好友在第一次有金錢上往來的時候,確實是有向男友借錢週轉,我的好友在與男友交往的期間原本只有向男友借錢週轉2~3次後因尚未還錢,所以不敢也不好意思再與男友有金錢的往來,所以就多加很多時間上班賺錢,然而原本他的男友是體貼說不捨,便有主動拿錢給我的好友來過生活與家裡的開銷,連信用卡也親手拿給我的好友實用,但是現在分手了…

   這位前男友卻把他曾經給我好友的錢和信用卡所刷的費用全部加在一塊,共三十幾萬。

現在那位前男友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要求還錢!!

 

你好:

支付命令異議後會轉成訴訟程序,對方會提出準備書狀,屆時可以提出答辯狀反駁。 依你轉述,他們之間就部分金額有所爭執,到底是消費借貸贈與是爭點所在,如果是消費借貸,對方請求返還借款並無問題,若是贈與除非撤銷贈與否則無法請求返還,建議你朋友要蒐集完整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為妥。
QQ 105-02-29 21:40

請問,可以直接向法院以對方車禍造成損害直接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9 21:54

您好,

 

現行支付命令已無確定判決之效力,所以聲請核發之實益不高,且本件車禍賠償與否尚屬未知,法院未必會核准支付命令,建議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阿誌 105-02-25 14:31
我是債權人我聲請支付命令20天期限已經到期了,我想詢問如何查詢債務人的財產跟如何強制執行?
阿甫 105-02-24 16:31

前陣子因為跟被告和解後,協議於24號付錢,可是今天都還沒收到對方的錢,請問申請支付命令的五百元,就只能由我默默接受嗎? 會給對方付嗎?

另外和解金八萬,若對方沒給我是否可以再提高和解金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19:13

您好,

 

1、支付命令費用可在法院程序和訴訟跑完結束後,一併向對方請求所有法院之裁判費

 

2、若雙方有簽立和解契約,則您可選擇依據契約提告對方給付八萬元,或選擇將和解契約視同雙方放棄,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更高之賠償金額由法院判定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iunn 105-02-24 00:22

去年3月同事跟我說有外快能賺

5-7天賺15000回來

說他表弟有在香港自己做品牌t恤

同事接了一個訂單

出貨收錢回來能賺15000

但我要先給他65000

收錢時本錢65000+賺的15000共8萬全給我

只要錢過去就回來

同事說他沒現金所以這次沒辨法自己賺

也說他一直以來都這樣賺錢

他知道我缺錢所以給我這個機會

說他不會跑掉別怕

如果這樣成功了以後這都給我賺

他自己不賺都讓給我

先跟我說好自己一元都沒抽

不會賺好朋友的錢

還說自己賺朋友的錢會有報應

我信了他的話匯了30000給他然後當天同帳號領35000給他

他在line上有說收到匯款金30000

可是後來幾天過了我的本金跟說好的15000都沒有匯回來給我

我請那個朋友查他一開始說3月6號在香港出款了

要等3個工作天跳過六日加三天

會有兩筆金額6w5跟1w5的帳來我帳戶

日期到了我去查簿子還是沒進來

我問同事他說會幫我問

我等了幾天還是沒進來

我再問他說他請他表弟找對方提供匯出的資訊給我

也說對方有確定匯出

過幾天在line上說下週拿現金給我.

後來又來一件事8萬的事放在一邊

在line上說他爸爸給他房子他要租別人然後去裝潢

但是沒錢付裝潢費.四處借借不到要被人告

想跟我再借20萬來解決.但會給我3w佣金

然後用出租房子的錢每月分期12000來還我那20萬

我跟他說先拿還沒給我的那個8萬去用

剩的12萬我用匯款跟現金幫你

他在line上有說每月還款1萬2

還滿時共8萬加12萬加佣金3萬等於23萬

看我很有義氣再加一萬佣金共24萬

有多的就算給我他沒差

line上有我匯錢3萬跟2天提現金共9萬3千的記錄

3千是我自己的我沒給他

後來說好的收房租給我的一萬2

一開始也沒給.說房客有匯錢.他在轉帳給我

我也都給他時間處理

過沒幾天我給我簽一張好像租房契約的紙

要証明他房客匯錢時會匯到我戶頭

結果他說好的房客也沒匯錢來

2015年3月匯錢加現金共18萬5給他.

直到同年6月25號他給我一筆現金1萬2

我當天去存1萬2當有還錢証明也傳存錢好的圖給他

那是算之前說好的他收房租還的錢

這算4月的第一筆錢

5月6月的各1萬2都沒有給我

一樣問他又說房客有匯錢他老婆要查

說要自己匯給我

傳了張帳號錯誤的網路匯款照片來

我說帳號不對他說他老婆看錯

又給他好幾天處理

一樣傳張網路匯款給我但帳號有對

下班去刷簿子一樣沒錢

跟我說銀行有問題

一直問題一堆我只拿到1萬2

直到他離職後我在line上跟他要錢都說現在上班很忙會找時間一次還清

要不就約好時間一次還錢.時間到了又一堆理由

後來在line 傳訊息他跟我說他看不到我有傳訊

我們就改電話聯絡.

電話上也一直說要還錢但還是沒做到

我開始怕了跟他的通聯有錄音想自保

他也說有欠我總數多少的金額

不知道這算借錢還是詐欺

因為一開始的1萬5我就沒看到他給我證明有在做t恤

也沒証明他是真的欠裝潢錢20萬

我想請問法律上這算借錢嗎?還是詐欺

還是各算一件事來判定

另外我的匯錢是有匯款記錄跟當天隔天提現金能當全証據嗎?

提現金的能要的回來嗎?

請問我要用支付命令還是其它方法要錢

只知道對方現在在哪上班不知道他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蒐集所有完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蒐集所有完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laine 105-02-23 19:51

你好~想詢問一下欠卡費,已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該如何解決?在支付命令20天內可向銀行進行協商嗎?如果協商成功還要理會法院的支付命令嗎?

你好:

若對於金額有意見,要先提出異議,以免將來協商不成,支付命令已經確定,會面臨強制執行的問題,且聲請更生清算也不見得會通過。 若對金額沒有意見,可與銀行協商,要求折讓,協商不成,再依債清條例聲請更生清算。 有債務問題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您好:

建議先提出異議,再與銀行協商,若協商成立,銀行撤回訴訟

阿誌 105-02-23 10:18

我想詢問一下我是債權聲請支付命令20天期限已經到了,現在要聲請強制執行我要怎麼查詢債務人的財產跟如何用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或者扣薪?

阿誌好,

要先等支付命令確定才可以查。確定後可拿法院核發文件,到稅局查債務人所得與財產資料。

簡要回答如上,歡迎來電或電郵討論賜教,敬請查照。

順頌 時綏!

戴家旭律師
成鼎律師事務所

志仔 105-02-23 06:11

已有支付命令及確定狀

可以做那些後續程序及時效

如對方無動產薪資所得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持該支付命令之正本,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若債務人名下無資產,則應聲請法院換發債權憑證,以利將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先換債權憑證,等對方有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二、要定期換債權憑證以中斷並重行起算時效

三、如果是依支票票款請求權請求請每一年內換一次債權憑證;本票的話每三年內換;借款的話每十五年內換一次債權憑證。

四、其實是很容易就忘了所以每年換一次吧。

五、如果是借款投資,請記得以後錢要出去之前可以先跟你的律師討論。錢要出去很簡單要回來就比較難,所以出款之前要小心再小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伊 105-02-23 01:52
各位律師好 因為我之前工作不順利造成學貸有一期沒ㄧ期的繳,最後逾期太多變成法院寄出的支付命令。 請問有辦法協商解決嗎?還是只能法院強制執行 還是法院會強制執行扣薪? 因為媽媽是保証人也連帶媽媽收到法院支付命令,不想媽媽被我拖累,是否有其他的方法

一、先想辦法增加收入。

二、賺錢的技巧學校並沒有教,這個要看書自學。

三、我最近最喜歡的書是雪球巴菲特和這小子讓川普讚歎,第一本比較厚又難讀,第二本比較薄又簡單。讀有錢人傳記可能幫你開拓眼光,而賺錢最重要的就是眼光。

四、自己培養的眼光才能幫你賺錢,別人送你的眼光都常是要騙你的錢的居多。

五、收入增加要繳學貸才會變簡單,這才是解決你問題的根本方法。

六、可以跟銀行協商看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max 105-02-19 01:05

之前請人承包工程,後來只做到一半他就說不做了,也承諾會還我我多付的款項。然後他後來也有簽一份保固書,但後來一直規避不出面,也找不到人。目前手邊有他的支付命令確認書,有他簽名的文件,也有錄音檔。但目前找不到他的人,想請問要如何透過正當的方法去找他?(因為他名下沒有財產,所以也無法查扣)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民事救濟途徑已經完全窮盡,建議可以備妥相關事證尋求正式諮詢判斷對方是否涉及詐欺罪。

2、倘若涉嫌詐欺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