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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2-12-07 07:50
先生在婚前有養一隻大型犬 曾在去年12月 因家中小孩(三歲)跟狗玩不注意 而被狗咬傷腿流很多血 緊急送醫治療 事後先生有對小孩道歉 但依然堅持要養這隻咬傷人的狗 他自己本身以前也曾被咬過二次 一直養到今年11月 因雙方吵架要離婚 他才不得已將狗送人寄養 但是對小孩傷害已經造成 現在我想提出他養的狗對我小孩過失傷害 已經超過期限了 那可以提出侵權損害賠償嗎 (有二年期限) 提出這樣的賠償 金額好像不多 需要請律師嗎? 或是可以自己去法院提告呢? 感謝回答 感謝房律師的回答 想再請教 房律師 可以在提出的精神賠償部分 可以包含這一年來 他都養狗在客廳跟房間 讓大狗自由活動 我每天擔心小孩不知道何時又要被狗咬 這樣的精神損失 可以提出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7 1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精神損害部分,當然可以請求賠償,只是證明的問題而已,需要您提供相關資料,以利舉證。歡迎您提供相關資料,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arol 102-12-07 07:41

請問各位律師  法院如果判決夫妻雙方離婚   在監護權尚未確定給誰以前  可以先帶小孩搬出原來跟另一半的住所嗎?  這樣會有違法問題嗎? 

1.夫妻離婚  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在裁定中  原則上還是由雙方共同監護  所以如果一方未徵得同意  擅自將子女帶離原住居處  使對方無法行使親權或探視  這樣可能被評價非善意父母  而影響法院將來認定   2.除非個案中  如果繼續讓子女居住原處所  明顯對其不利   這樣暫將子女帶離應該是沒有問題

蔡律師 (所長) 102-12-07 10:35
回覆 carol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律師  法院如果判決夫妻雙方離婚   在監護權尚未確定給 ... (恕刪)

這涉及小孩輪流監護,您可以與對方協議各帶三天,或由法院裁定暫定監護日數。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4: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次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是此,於法院判斷何人為親權行使人前,建議您仍應先與對方協議,避免認定為不適任之人。法院之判斷標準為依未成年子女之最大利益,如穩定之收入或有時間照護教養等。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hely 102-12-07 01:25

若對方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開調解庭當天我能向法院訴請離婚嗎?

訴請離婚的勝算有多大?

還有,有一個小孩,現在才六個月

判給媽媽的勝算會有多大?

若男方都不拿錢出來共同撫養小孩這樣可以告他訴請離婚嗎?

1.對方已經有訴訟進行中  你是可以利用同一訴訟程序  反訴請求離婚  這部分沒有問題   2.如果離婚  就要決定未成年子女應由誰行使親權   原則上這麼小的子女  實務上讓媽媽行使親權機率相對較大   3.如果先生沒有理由不願給付家庭生活費用  不願支付子女扶養費  這樣確實可能構成離婚情形  但個案中還是要看情節是否已經嚴重到無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

蔡律師 (所長) 102-12-07 10:57
回覆 Phely 的發言內容:

若對方提出履行

這要看您為何不同居?有無正當理由?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4: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當然可在調解中提起離婚反訴,沒有問題,判決離婚之事由規定於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若您為對離婚事中無責之配偶,依民法第1056、1057條規定,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次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配偶離婚,法院會酌定對未成年子女行使親權之人,判斷標準為民法第1055-1,如收入是否穩定,是否有心力照顧未成年子女等,一切以未成年子女之最高利益為優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ck 102-12-06 11:42

律師您好!我真的無計可施了…

無任何家暴只因她不願負擔家用,八年來都是我在養家、做家事(洗衣、洗碗包辦,她沒做過),她是老師薪水我的一倍,但卻認為男人就應養家,我月入實收三萬,要我每月給她2萬家用,另每月小孩開銷、外出用餐約一萬,等於我新水全部家用,沒自己的錢,我的房貸1.5萬也自行借貸還,還沒算我自己每月1.5萬的花用,以致我借貸養家,至今已負債三百多萬,她手頭存款至少四百萬,都在股票及娘家。
因我實在受不了了要其負擔家用,她就帶老大六歲離家出走,留下領有殘障手冊的二歲半寶寶給我,這月小孩發燒二次,她也不歸、不管都待在娘家,並不讓老大跟我說話,我到幼園找老大,他說若要打電話要給她200元市內電話100元,六歲的孩子怎麼會有錢,我要上班到晚上十一點,所以目前孩子都我媽帶,有時老媽有事只好給我71歲的老爸帶,她拒接、拒聯,寶寶都不管…,我實在沒辦法帶他,一直請假也不是辦法。
有什麼方法可以向她施壓,讓她儘當母親的責任,國中老師丟下她自己領有殘障手冊的二歲半寶寶,沒有法律可治她嗎?
我想有所動作又不知該怎麼做,可以有法律人給我建議嗎?若我帶寶寶去她學校讓她同事知道她是這樣的人,希藉由此施加她的壓力,讓她回家帶小孩,我有法律問題嗎?或我又該怎麼做。

近來她一直利用我上班時間回家搬走她認為是她的東西,這樣有法律問題嗎?

*****

請問若我現在是否先申請給付家用及照顧寶寶費用(但她技術性地帶走老大,她是否可說她也帶一個?不用付家用?)的訴訟?之後再申請離婚?還是同時進行?她實在太過份了,我無法再忍受下去。

1.不願意回家同居 如果你沒離婚打算 這部分你可以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同居 2.家庭生活夫妻雙方需要各依經濟能力比例去負擔 所以如果對方不願意給付 你是可以透過訴訟程序請求給付 3.至於小孩扶養部分 如果對方不願意照顧 這其實也很難期待對方 只能依法請求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7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家庭生活費之負擔部分,依民法第1003條之1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是此,關於家庭生活費用之部分,您似可向您妻子請求之。再者,扶養義務之部分,依民法第1116條之1規定,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其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民法第1116條之2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故,您及二歲半之小孩,您妻子亦負有扶養之義務。又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您提示情形,似符合法定離婚事由,您亦可起訴請求離婚,若您為離婚之無責配偶,亦可依民法第1056,1057條規定,請求離因損害賠償贍養費。再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夫妻結婚未約定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而離婚為法定財產制之消滅事由,您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ck 102-12-11 09:3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不願意回家

感謝您的回復,難道將寶寶丟給一個男人二個多月不管,萬一發生什麼事怎麼辦,法律都沒辦法管棄養的媽媽嗎?我是否可以帶著殘障手冊到她任職學校告訴其同事藉施以壓力,讓她照顧寶寶?我一個男人又要上夜班真的沒辦法照顧,可憐的寶寶現在是一個無父無母的狀態,她媽媽年收百萬竟拋棄了他,帶走正常的六歲老大,還不給我看老大。

jack 102-12-11 09:3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感謝您的回復,我是否可以帶著殘障手冊到她任職學校告訴其同事藉施以壓力,讓她照顧寶寶?有法律問題嗎?我該注意那些才不致犯法。只是想給壓力而已,二個月來寶寶發燒三次也沒回來看過,現在又感冒了我每天晚上十一點下班昨天我整晚沒睡。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17: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以您的能力無法給予幼子妥善的照料,並且可能會有生命的危險,則這個部分您的配偶已經涉犯遺棄罪,然前提必須是,您無法給予妥適的照料,幼兒有生命危險,如您無法籌措出醫療費用等。

2、本文不建議您去您配偶工作的地方施壓,此部份可能會有涉及誹謗罪的問題。

3、本文建議您仍應循民事途徑解決,但是倘若確實可能有幼兒無法照顧而有生命危險之虞,則您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或是提出告訴。

jack 102-12-25 18:4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以您的能力無法給予幼子妥善的照料,並且可 ... (恕刪)

我在宜蘭若請您幫忙打這離婚、給付家庭費用監護權剩餘財產的官司,整個費用是?感謝回應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6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十分感謝您對本人的肯定,然,因為本人主要的執業範圍是台北地區跟桃園,倘若您的案件由我來承辦的話,考量成本問題,費用上恐不盡人意。

2、又考量您的經濟狀況,您可以尋求法扶的扶助律師,就該案件我則可以提供您其他協助。

倘若您有意願或是其他想法,歡迎來信,謝謝

jerry 102-12-05 23:28

 先生在婚前有養一隻大型犬   曾在去年12月  因家中小孩(三歲)跟狗玩不注意  而被狗咬傷腿流很多血  緊急送醫治療  事後先生有對小孩道歉   但依然堅持要養這隻咬傷人的狗   他自己本身以前也曾被咬過二次   一直養到今年11月  因雙方吵架要離婚  他才不得已將狗送人寄養    但是對小孩傷害已經造成  現在我想提出他養的狗對我小孩過失傷害  已經超過期限了  那可以提出侵權損害賠償嗎 (有二年期限)   提出這樣的賠償  金額好像不多  需要請律師嗎? 或是可以自己去法院提告呢?   感謝回答

感謝二位律師的回答

想在請教一下二位律師   可以再提出的精神賠償部分  可以包含這一年來 他都養在客廳跟房間 讓大狗自由活定 我每天擔心小孩不知道何時又要被狗咬  這樣的精神損失  可以提出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已逾告訴六個月之期限,民事侵權行為責任則為二年,所以民事部分您仍可以提告,請求金額主要為醫療費用及小孩的精神慰撫金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6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方面,可能已於其,但民事方面,依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時效似尚未過期,仍可請求之。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5 00:23

事情是這樣的 (抱歉字數稍多請見諒)
我父親在我小學一年級就出家遁入空門
離婚協議書上表明 小孩與兩間房子歸女方
其中一間 我們租出去 剩下的那間我們自己住
到目前已經過了18年了
他非常渴望有自己的寺廟
也希望我和母親可以跟他一起出家 並幫忙他把道場做大
但多年來沒有聯絡我們之間非常疏離
所以在各種想法和概念上的分歧(他認為我跟我媽都應該跟他一起出家修行)

以及他旁邊有一個照顧他的女師父的建議
要我和母親搬離現在住的房子
好讓他把房子變賣盡快成立道場

因為女師父說出家人的房子給在家人住會損出家人福報

我才了解和母親住的房子一直都沒有從爸爸名下過戶到媽媽名下來

媽媽當初也覺得房子過不過戶應該沒關係

產權15年也已經過了
目前我們只好摸摸鼻子搬出去住

 我爸甚至還希望我們租人的那個房子也給他 還好那間名字是媽媽的
也還好是山上的房子不貴 我會想辦法用自己的力量青年首購買下來

只是有點擔心旁邊的女師父會要他抬價
以上這個問題沒辦法解決 只能當作花兩百萬買產權15年的學費教訓

另外是我阿公這邊
前幾年 我爸跟女師父兩個人一搭一唱哄我阿公把他的田地過戶給我爸

好讓我爸在桃園青埔建道場
我阿公也答應了 條件是阿公阿嬤身後的事 我爸全權負責(為何不是生前照顧條件實在奇妙)
後來五百多萬的田地就在我爸急於變現 四百初就隨意轉手了 我阿公心裡一直在滴血
可惜我爸在桃園建道場的事無疾而終 但他不敢讓我阿公知道
最近我阿嬤出車禍 身體又有很多毛病 住進養護之家
我阿公僅剩的田地沒了 我爸出來大聲地嚷嚷 要出錢大家一起出
可是拿到財產的也只有他 他卻要大家一起分擔五千 三兄弟共一萬五 而養護之家要三萬多
看在孫子的眼裡實在是替阿公感到難過
另外我爸有在販賣酵素 桑葚酵素用的素材就是我阿公種的  可是我阿公本身已經不便行走
卻還願意做這個粗活 我實在對這個一生都奉獻給家庭的老人感到難過 我爸又是長子 沒人敢講他
我阿公這兩天跟我說 他最近沒給他五千塊  我想趁這個機會問一下

是不是要先請阿公跟我爸要撫養費 如果我爸還是不出錢
可以提出取消之前田地贈與的請求嗎
雖然我知道田地已經變成現金了  不過老人家的生活真的變很辛苦
我們整個大家庭目前過最好的就是我爸了
可是我爸認為自己出家了 什麼都沒有他的事
五千塊他認為那只是對阿公幫他種桑葚的感恩之意
至於我問他阿公給他的田地
我爸說那是供養 不是財產繼承 因為我阿公年輕的時候灑農藥灑太多 現在不良於行
田地拿出來布施 是在積陰德 種福報
我有點看不下去了 請問版上的律師 有沒有方法可以治我父親呢  謝謝

1.前面你跟母親這一段 看起來是沒有提及其他問題 2.至於阿公贈與給父親財產 如果已經交付也移轉所有權贈與當然就有效力 只是民法有規定 如果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 無故不願履行 贈與撤銷贈與之權 3.所以你們確實可以先去調解委員會 如果調解不成立 將來可以主張撤銷贈與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12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若可解釋您爺爺移轉土地給您父親為一附負擔之贈與,或許有機會以您父親未履行負擔而撤銷贈與。又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及第1115條規定,您父親對爺爺奶奶均有扶養義務,亦可請求其履行對爺爺奶奶之撫養義務。第1114條規定: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尤其您父親目前可能為較有經濟能力之一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nie 102-12-04 18:46

我和我前夫離婚一個多月,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寫他(男方)有堅護權而女方只有探視權,協議書上面只寫女方隨時可探視小孩,沒有寫上時間、地點、是否可帶外出甚至過夜,所以想請問隨時探視是可以指隨時男方都必須給女方看小孩嗎?那時間、地點要男方決定還是沒有呢?還有有探視權的一方是不是有權益帶小孩去探視者家過夜呢?這個部份需要男方監護人同意嗎?還是法律本來就有這個權利呢?

 都沒針對探視的方式、時間等做清楚約定,將來容易產生紛爭,實務上太多這樣的例子,探視方式等依但雙方約定後,不需要對方同意,就可以探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第一項)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第二項)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第三項)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第四項)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
(第五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是此,依該條第五項之規定,您得與您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至於方式及時間,由您及您前夫協議定之,若協議不成,您亦得起訴請求由法院酌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洽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4 17:36
你好,我的狀況如下:


1、房子共有二間,產權登記為每一間每人各一半
2、現有一個男孩,明年一月滿五歲

希望
女方希望:希望一人一間,小孩監護權她可以不要,且也不願付扶養費,但要有探視權

我的希望:一人一間可以,但要還我當初購買房子的錢(因為買這二間房子大部份的錢都是我出,尤其第二間頭期款都是我出的,貸款也是我繳的),小孩監護權希望可以在我這邊,女方要付扶養費,女方可以有探視權

女方日前因吵架,所以離家在娘家約三個月了,小孩現由我及我父母照顧(且小孩的意願也要住在我家),女方的職業為護士,我的職業網路工程師

因雙方希望的條件有落差,請問法官會如何判決的機會比較大

另購買第二間所有金額都是我出的,但當初她為了產權要分一半一直和我吵架,我為了家庭和協分了她一半,但過了三個月她卻要求和我離婚,請問這可以討回來嗎?

另女方曾表明如不給她一間房子,她就會打官司,到時候小孩子不會是我的,房子她都拿的到,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要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和判決監護權財產分配,我應如何進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為法定離婚事由。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是此,若您具有法定離婚事由,您又是無責配偶,次依第1057條規定,您亦可請求贍養費。若您無法定離婚事由,就只能兩願離婚。再就財產而言,若婚前無約定夫妻財產制,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為法定財產制,而離婚為法定財產制之消滅事由,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消滅後,就婚後財產,夫妻為平均分配。又關於小孩親權歸屬之問題,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於夫妻離婚時,法院會酌定對未成年子女之親權人,判斷標準為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為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故若您欲爭取小孩之親權行使,您必須提出對小孩有利之成長環境證明,可能是穩定之收入或是有人照顧該名子女成長等。若您取得行使未成年子女親權人之資格,您亦得對您配偶請求小孩撫養費負擔。歡迎您攜帶完整之卷證資料,到所洽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你說的那間女方吵著要登記為一人一半的房子,頭期款,後續的房貸都是你在繳納的嗎?如果是,單據都有留著嗎? 可以從這點切入,主張減少分配,另外女方的工作,收入,娘家的親戚對小孩如何看待照顧?實務上這些都影響監護權的爭取,而縱使女方沒監護權,對小孩也是有撫養義務的,單依你所述,比之其他我們處理過的案件,是比較單純的,要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另外離婚監護權訴訟,都是一併提起,向法院提出起訴狀來開始訴訟程序,不管是離婚財產分配,還是監護,事前的訴訟策略決定勝敗,要謹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訴訟仍需有離婚事由,進入訴訟程序則法官即需依法去裁判,所以您需就其可以主張之權利盡力去主張,才能好好處理本件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武 102-12-03 08:35

我想請問
我與我女友生下了小孩
(在他還是別人的老婆的時候
但現在已經離婚了)
懷孕到現在一歲多
我只見過一次
但中間一直陸續有匯錢給他
幫助她養小孩
但是現在我想看小孩
他卻不給我看
我想爭取小孩的話
我提出告訴勝訴的機會大不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才能爭取小孩的監護權,當然二者可以合併提起,才能節省資源,至於是否能夠爭取得到監護權,仍需再評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0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而能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者,僅有夫妻雙方及子女。次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7號解釋,目前仍未給生父提起否認或確認親子關係之訴之權利,雖您有撫養之事實,但撫養視為認領僅限非婚生子女,婚生子 女則不適用之。惟,目前您女友以與其丈夫離婚,已無釋字第587號解釋意旨維護婚生子女家庭圓滿之適用,也許有機會你可提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歡迎您備妥相關資料到所諮詢,以確保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0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如同謝大律師、房大律師所言,我國法院歷來對於第三人主張親子血緣關係違反真實為由,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向來採取保守見解(即不准許),然因為本案女方已經跟配偶離婚,似可嘗試提起確認之訴。

2、而有關家事事件修法的部份,自101年修法以來,本文尚未查得我國法院因為家事事件法第67條規定而有放寬之見解,是否請黃大律師分享所承辦案件,供同道及諮詢人分享?在此先感謝大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0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家事事件法第67條規定,就法律所定親子或收養關係有爭執,而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確認親子或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如法院就原告或被告為生父之事實存在已得心證,而認為得駁回原告之訴者,應闡明當事人得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請求。法院就前項請求為判決前,應通知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並使當事人或該第三人就親子關係存在之事實,有辯論或陳述意見之機會。依第三十九條規定,由二人以上或對二人以上提起第一項之訴者,法院應合併審理、合併裁判。您得提起確認親子 關係存在之訴,為親子關係鑑定,復依家事事件法第68條規定,未成年子女為當事人之親子關係事件,就血緣關係存否有爭執,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限期接受血型、去氧核醣核酸或其他醫學上之檢驗。但為聲請之當事人應釋明有事實足以懷疑血緣關係存否者,始得為之。命為前項之檢驗,應依醫學上認可之程序及方法行之,並應注意受檢驗人之身體、健康及名譽。法院為第一項裁定前,應使當事人或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經鑑定確認親子 關係後,您再主張對小孩之監護權,提出對您有利之資料,如經濟能力,小孩之成長環境等。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擬定全盤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武 102-12-03 10:24

那如果對方要對我提告妨礙家庭的話
是否會成立?

他們已經離婚半年多 

那如果假設親子確認為否的話

那我是否可以告對方詐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要提告妨害家庭,需視他是自何時開始知悉,只要自知悉時起六個月內,對方仍可提告,另詐欺的部分,應該尚難以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武 102-12-03 11:18

如果小孩不是我的(之前他親口跟我說是我的)

那如果我想要回我之前給她的錢(大約二十幾萬)

不知有沒有可能

或著我是否可以告她詐欺?

回覆 小武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小孩不是我的(之前他親口跟我說是我的)

那如果我想要回我之前給她的錢(大約 ... (恕刪)

 如果小孩不是你的,女生也知情,或許可能構成詐術,要了解女生跟你接觸的過程,比較能精準判斷,民事上也有要回的可能性,只要沒超過時效,可來電討論

小武 102-12-05 10:19

我想請問一下
我要提親子關係之訴跟監護權
我必須要準備什麼?

還有如果不請律師要多少?

律師需要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1:50
回覆 小武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
我要提親子關係之訴跟監護權
我必須要準備什麼?

< ... (恕刪)

 您好,關於本件訴訟所需要的資料,依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以上為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選定親權人之審查標準,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如:薪資收入,以利證明您有撫養能力),到所詳談,以利全盤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蘋 102-12-02 23:48
我想請問~ 我跟前夫離婚了三年 當時要離婚時前夫有答應要讓我探視小孩子 但在離婚當天他反悔 我們的離婚協議書上沒有任何的註明 只有小孩監護權歸男方 這當中我寄東西他退東西我傳簡訊他不回 時間過了兩年後他願意讓我看小孩子 他讓我看了一年 現在又不願意讓我看了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 我想要能每個月固定可以看幾天或可過夜幾天 不需要再問他或者徵求他的同意

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或針對探視方式作決定,這要從法官裁量這類案件的考量方式切入,就容易成功,有其他問題的話,再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期間,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是此,若您前夫阻礙您的探視權,您得請求法院判決之。歡迎您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所詳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1 09:34
你好:目前與先生已分居(因家暴問題,等待保護令核發中也提告傷害) 能否申請孩子暫時監護權?該如何申請? 與先生兩人都有意願離婚卻因孩子監護權談不攏(男3歲4個月,女1歲6個月),因夫家是小孩原生家庭而我目前已回外地娘家居住約一個月,如此是否會影響日後判決結果?
1.除非你有案件在法院繫屬中 你可以聲請法院核准暫時處分 暫時在你們離婚案件確定前 由你監護子女 2.如果沒有提聲請案件在法院 代表你們目前還沒有糾紛發生 法院是否可以核准暫時處分 依現行法令應該是有疑問的 3.你們可以先協議離婚 再透過法院裁定子女應由誰監護
102-11-30 18:14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目前已離婚小孩監護權在男方那我想爭取回來行嗎

呂文正 (凱文兔) 102-11-30 19:48

您好,如您前夫確實有不適任監護人之情事

您可聲請改定監護人。

詳細情形,煩請來電或來信詢問。

聲請改定監護權,法官考量監護權歸屬原則上會考量雙方經濟,教養計畫,小孩意願等因素,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筱晴 102-11-27 22:52

我跟我先生結婚兩年,育有一子一歲七個多月,婚前他都不會動手打我

頂多口出三字經,婚後不到一個月因吵架他動手打我 當時懷孕三個月多

這是第一次動手 我沒有驗傷也沒有報警默默的原諒他

之後打了第二次 第三次 到第四次受不了才回娘家由娘家的媽媽陪同驗傷備案

我沒有對他提告但法院還是有給我通常保護令 法院開庭我先生沒到

想說藉此看能不能改善我們夫妻關係 結果沒有 後來也因為心軟

還是搬回來跟他繼續生活 他老闆都會拉他跑粉味

他人就電話不接簡訊不回 甚至無故不回家

我也想說就這樣當作沒看到 只是最近真的沒辦法跟他繼續生活

我們交談次數越來越少 連夫妻該有的同房也少得可憐

前幾日娘家媽媽打來說 11/30因家暴得去上課三個小時

我告訴他 他卻回我 他不去 。

我跟他提離婚 他卻不答應 離婚協議書都不知道被他撕爛幾份

有什麼辦法能讓他答應跟我離婚嗎 ?

家暴紀錄他還能要到小孩監護權嗎 ?

他的經濟能力比我好 但小孩平時都是我一個人帶 他只有給我錢

我只要小孩 目前沒有工作 但 我可以請我媽幫我帶小孩 我去工作

保護令是在今年4月份下來的 能否利用這點跟我先生離婚呢 ?

到目前為止先生可能礙於保護令的關係 不敢動手 但是還是會用三字經辱罵

我不想再承受這種精神虐待的婚姻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我擺脫他

 

你的情形裁判離婚機會很大,贍養費,夫妻財產請求和監護權也可一並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8 00:32
回覆 筱晴 的發言內容:

我跟我先生結婚兩年,育有一子一歲七個多月,婚前他都不會動手打我

頂多口出三字經 ... (恕刪)

您可以先跟對方分居分居這段時間可以請求對方支付小孩扶養費及家庭生活費用,等對方都不付時,再提告離婚。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先幫忙到本所官網按"讚"後http://lutong.myweb.hinet.net/,再來電諮詢,謝謝。

您好,如果是被家暴的話,可以提離婚訴訟沒有問題,監護權部分主要以主要照顧者為主,也就是如果是由你或你家人照顧的話,判給你們的機會就比較大,而且你也可以向對方要撫養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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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 102-11-27 09:32

目前我在等待與大陸籍配偶離婚中,但是問題現在他說要監護權給他才要簽離婚

我跟他說我只可以給他探視權,他後面有說如果他不要監護權看要多少錢給他

所以目前還沒有一個結果在拖時間~我是想請律師直接跟他走法院,目前我媽媽身體不好~

工作辭掉了再家照顧小孩~所以卡在我目前沒有工作~她有在冷飲店上班3~4個月了

不知道我這樣是否會輸給她呢~該不該直接走法院~因為目前她都用一些有的沒的動作想惹我生氣

重點是小孩的監事權~她主動跟我提離婚至少3~4次了~也不履行夫妻義務都會說要睡了

不要吵她~叫我自己去廁所處理

 法官判斷監護權給誰時,會考慮雙方資力、工作、對小孩教養計畫、小孩意願等因素,監護方式也有很多選擇,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您好,一般來說法院判定監護權都是以誰為主要照顧者為主,至於經濟能力只要不要太糟即可,且可以請家人協助就好,所以如果你是主要照顧者,就沒此問題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找蘇文俊律師粉絲團按個讚喔

了.

平凡 102-11-27 17:17
回覆 平凡 的發言內容:

目前我在等待與大陸籍配偶離婚中,但是問題現在他說要監護權給他才要簽離婚

我跟他 ... (恕刪)

目前她已經沒有住在我家了~她東西都拿走了剩下一些衣服~如果他要進來我可以不開門嗎

Avil 102-11-26 14:28

小孩目前三歲是女生~查詢了一些探視權範例!另一方均是可把小孩帶走,晚上歸回或可以過夜,我想請問我是否可以只讓他探視但是不能把小孩帶走?男方前科累累~實在無法放心把小孩交付給對方。如果可以不被帶走~離婚協議書上要如何書寫?

1.離婚協議書原則上夫妻合意簽署就會有一定拘束力 所以如果就子女會面交往方式有協議 那還是會有拘束力 2.但離婚協議還是要雙方自願簽名 如果附帶成離婚條件 對方考慮就會比較多 3.你可以考慮離婚後請法院裁定對方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時間跟方式 如果確實有很多前科紀錄 且小孩還小 或許法官會同意你的主張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6: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想請問您所述對方前科累累是只有刑事前科記錄嗎?

2、倘若未成年子女與其獨處恐有危險的話,您可以約定「對方每月何時可以與子女相處,但是他方可以全程在場」並約定不得對子女有不利的行為,否則可以拒絕探視。

恩恩 102-11-25 18:41

當初因家暴申請離婚,法院判決小孩國小畢業後監護權歸男方,小孩一出生就生活在女方家中,與外公,外婆,女方家人生活,但平常假日,過年也會讓男方帶回,雙方在相處與探視上並無爭議,現在小孩快要國小畢業了,小朋友說他不想回男方家,女方也擔心小孩上國中經歷叛逆期,也考量小孩父親因工作關係無法常常陪伴小孩所以想繼續將小孩留在女方這邊,或是等再過幾年小孩思想更成熟再讓男方帶回一起生活,但是男方也堅持要將小孩帶回,請問:當初法院判決國小畢業需將小孩歸還男方,但是現在小朋友長大了,已經有主見了,說想繼續與女方這邊的家人生活居住,這樣男方還可以帶回小孩嗎?有什麼辦法可讓小孩再長大一點再回男方家呢

 可以委請律師聲請改定監護,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李怡 102-11-24 03:20

目前已經分居狀態

昨天男方家長態度強硬說

我堅持離婚的話就要讓我連探視小孩權利都沒有。

他們一直用這點來要我搬回去……

可是我對我先生已經心灰意冷了。

我想請問我是否能先簽字離婚

在去法院申請探視權

還有我工作職業是陪喝陪唱並沒有賣身

這份工作是在還沒分居時我有經過先生同意才

上的。

 

 

 

 

 

可先協議,如果無法協議,再向法院起訴,離婚連同監護權一起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我國倘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必須透過法院裁判離婚,而法院裁判離婚是必須有法定離婚事由,如遭家暴、對方通姦等,倘若您都無法提出,則必須由法院認定雙方是否確實無法持續婚姻,並非單方面想離就離的,是否略述您想離婚的理由,以供判斷?

2、子女監護的部份,法院會審酌雙方究竟誰比較適合擔任照料子女之人,建議您應該詳細斟酌此部份,倘若您的職業是您所述的工作,恐多少有不利宜小心爭取。

rabbit 102-11-24 00:10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目前有2個小孩,1個是讀大班5歲,1個是小班3歲,10/20幾號小孩住院5天,只有丈夫的弟弟來換班(約半個小時)讓我帶老大回家換洗,和婆婆來看一下(約10幾分)就走了! 因小孩沒人顧只好帶去醫院! 當天掛急診時,因丈夫換電話號碼無法跟他聯絡上說小孩要住院(丈夫說他當天放假,但和朋友出去喝酒玩樂),已有托婆婆轉達!但5天都未來探視或協助幫忙照顧! 因我在幼稚園當助教,生活作息正常,小孩都是我一人帶他們上下學,生活起居也是我一人負責! 丈夫這陣子對小孩不聞不問,請丈夫帶小孩出門去吃個飯他也拒絕說不要,有跟丈夫商量協議離婚,先提出離婚的是我,離婚協議內容是丈夫必須每月負擔2個小孩教育費1萬8千元原本他答應了!過沒幾天又改口說他覺得1萬8太多,他有信用卡和車貸要繳,我問他說那他可以拿出多少?他說1個月3千,就算我告他上了法院也拿他沒轍,他是上大夜班,休假日每月有8天,他說他可以跟法官說他跟小孩作息時間不一樣,所以沒有不關心小孩!他可以把工作辭掉讓我拿不到小孩的教育費,也可以一直跟我耗,他說他不要這2個小孩,也不會探視,他想自己一個人生活! 未發生這件事的期間是他負責生活開銷,我的薪資直接扣小孩的學費,他公司是薪轉(提款卡在我這)我負責他領薪當天把錢領出去繳一家的費用! 現在他只有負責小孩的學費,其餘的沒付任何一毛! 現在我想請問的是我真的拿他沒轍嗎?他下班後也沒直接回家,有時可以2天沒回家或者是下班後回家洗個澡就出門了!(從這事發生後每天都在喝酒) 我有跟他另外在提過,如果他真的不要小孩,那我想請律師離婚協議書上寫他不能有探視權監護權小孩一切與他斷絕關係!(他同意這點也用這點作為不付教育費的交換條件) 請問我這樣做有法律效益嗎?或者我可以帶小孩和他分居嗎?因為他都不幫忙顧小孩,所以我休六日會帶小孩上台中找家人順便讓小孩散散心! 因為我薪水有限,所以無法找人抓證據!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你好: 關於協議離婚部分,可以約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母親單獨行使,父親可以取得探視權,但是無法拋棄,也無法斷絕父子關係。如果父親未提供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等到孩子長大後,可以以父親未盡扶養義務而減免其對父親的的扶養義務。 以上謹供參考。
rabbit 102-11-24 00:09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目前有2個小孩,1個是讀大班5歲,1個是小班3歲,10/20幾號小孩住院5天,只有丈夫的弟弟來換班(約半個小時)讓我帶老大回家換洗,和婆婆來看一下(約10幾分)就走了! 因小孩沒人顧只好帶去醫院! 當天掛急診時,因丈夫換電話號碼無法跟他聯絡上說小孩要住院(丈夫說他當天放假,但和朋友出去喝酒玩樂),已有托婆婆轉達!但5天都未來探視或協助幫忙照顧! 因我在幼稚園當助教,生活作息正常,小孩都是我一人帶他們上下學,生活起居也是我一人負責! 丈夫這陣子對小孩不聞不問,請丈夫帶小孩出門去吃個飯他也拒絕說不要,有跟丈夫商量協議離婚,先提出離婚的是我,離婚協議內容是丈夫必須每月負擔2個小孩教育費1萬8千元原本他答應了!過沒幾天又改口說他覺得1萬8太多,他有信用卡和車貸要繳,我問他說那他可以拿出多少?他說1個月3千,就算我告他上了法院也拿他沒轍,他是上大夜班,休假日每月有8天,他說他可以跟法官說他跟小孩作息時間不一樣,所以沒有不關心小孩!他可以把工作辭掉讓我拿不到小孩的教育費,也可以一直跟我耗,他說他不要這2個小孩,也不會探視,他想自己一個人生活! 未發生這件事的期間是他負責生活開銷,我的薪資直接扣小孩的學費,他公司是薪轉(提款卡在我這)我負責他領薪當天把錢領出去繳一家的費用! 現在他只有負責小孩的學費,其餘的沒付任何一毛! 現在我想請問的是我真的拿他沒轍嗎?他下班後也沒直接回家,有時可以2天沒回家或者是下班後回家洗個澡就出門了!(從這事發生後每天都在喝酒) 我有跟他另外在提過,如果他真的不要小孩,那我想請律師離婚協議書上寫他不能有探視權監護權小孩一切與他斷絕關係!(他同意這點也用這點作為不付教育費的交換條件) 請問我這樣做有法律效益嗎?或者我可以帶小孩和他分居嗎?因為他都不幫忙顧小孩,所以我休六日會帶小孩上台中找家人順便讓小孩散散心! 因為我薪水有限,所以無法找人抓證據!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您好 這離婚協議書當然是有效力的 如果你對於撫養費不是那麼在乎 建議你可以跟他簽立協議書來換取離婚
rabbit 102-11-23 14:34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目前有2個小孩,1個是讀大班5歲,1個是小班3歲,10/20幾號小孩住院5天,只有丈夫的弟弟來換班(約半個小時)讓我帶老大回家換洗,和婆婆來看一下(約10幾分)就走了!

小孩沒人顧只好帶去醫院!

當天掛急診時,因丈夫換電話號碼無法跟他聯絡上說小孩要住院(丈夫說他當天放假,但和朋友出去喝酒玩樂),已有托婆婆轉達!但5天都未來探視或協助幫忙照顧!

因我在幼稚園當助教,生活作息正常,小孩都是我一人帶他們上下學,生活起居也是我一人負責!

丈夫這陣子對小孩不聞不問,請丈夫帶小孩出門去吃個飯他也拒絕說不要,有跟丈夫商量協議離婚,先提出離婚的是我,離婚協議內容是丈夫必須每月負擔2個小孩教育費1萬8千元原本他答應了!過沒幾天又改口說他覺得1萬8太多,他有信用卡和車貸要繳,我問他說那他可以拿出多少?他說1個月3千,就算我告他上了法院也拿他沒轍,他是上大夜班,休假日每月有8天,他說他可以跟法官說他跟小孩作息時間不一樣,所以沒有不關心小孩!他可以把工作辭掉讓我拿不到小孩的教育費,也可以一直跟我耗,他說他不要這2個小孩,也不會探視,他想自己一個人生活!

未發生這件事的期間是他負責生活開銷,我的薪資直接扣小孩的學費,他公司是薪轉(提款卡在我這)我負責他領薪當天把錢領出去繳一家的費用!

現在他只有負責小孩的學費,其餘的沒付任何一毛!

現在我想請問的是我真的拿他沒轍嗎?他下班後也沒直接回家,有時可以2天沒回家或者是下班後回家洗個澡就出門了!(從這事發生後每天都在喝酒)

我有跟他另外在提過,如果他真的不要小孩,那我想請律師離婚協議書上寫他不能有探視權監護權小孩一切與他斷絕關係!(他同意這點也用這點作為不付教育費的交換條件)

請問我這樣做有法律效益嗎?或者我可以帶小孩和他分居嗎?因為他都不幫忙顧小孩,所以我休六日會帶小孩上台中找家人順便讓小孩散散心!

因為我薪水有限,所以無法找人抓證據!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3 16:14
回覆 rabbit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建議您先跟對方分居,再請求分居期間的小孩扶養費用,基本上一人九千,其他詳情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

rabbit 102-11-23 16:59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rabbit 的發言內容:您好~我是居住在雲林,但若離婚後會搬回台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即便是離婚,對方仍需負擔扶養費用,所以若您們合意離婚,一定要把條件訂明,若是要訴訟離婚,也可以一併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文 102-11-22 21:05
律師您好:
我先生目前因吸毒竊盜在監獄服刑中(刑期超過兩年),我想跟他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 
但是他不肯跟我協議探視時間.不肯簽名
如果他在坐牢 我向法院提出裁判離婚,會需要很多的費用嗎?畢竟我是一個人獨立扶養小孩,實在沒有太多的能力支出太多的費用
之前婆婆要求探視期間要帶小孩回去住一.兩天,但像我先生這樣有吸毒.竊盜.強盜多項前科,婆婆又有憂鬱症,日後他出獄了我可以向法院提出拒絕對方帶小孩回去同住的要求或是取消探視嗎?
以目前他這樣的狀況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變更小孩的姓氏?
如果事發至今已超過一年了,我還能提出訴訟嗎??離婚的成功機率大嗎?之前因為怕他再裡面受打擊一直不敢提出,現在他又不肯簽名 我該怎麼做?
因為看到相關的法規'對於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六款及第十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自知悉
後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我還能向法院離出申請嗎

 如果是要以對方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那款事由來訴請離婚的話,確實知道後超過一年就無法,真要離婚,就要研究是否有其他事由,或是有其他重大事由,來說服法官,監護的部分,課向法官提出希望的方式,但要看法官准不准,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小文 102-11-22 21:2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是要以對方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那款事由來訴請離婚的話,確實知道後超過一年就無法, ... (恕刪)

 

所謂的重大事由是指??

像他這樣已經有竊盜.強盜.吸毒.偽造文書多項前科了,算嗎??

現在這樣他不肯簽名,我又不能以對方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事由來訴請離婚的話,就只能繼續等嗎??

 重大事由法律沒規定具體內容,有多項犯罪紀錄,可以提出來試試說服法官,再來電討論

在實務上因夫妻一方尚有很長期間之刑期尚待執行,且因入監而感情生變無以回復,婚姻關係破綻無以回復而判離的案例應算不少,建議您可以就此部分主張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如果你要提出離婚訴訟的話,只需要花三千元裁判費用,但我認為你可以用1052條第2項來告離婚,畢竟他的問題並非僅有離婚這件事情,我建議你還是可以提告離婚,而探視不過夜部分,這可以跟法官說明,應該是沒問題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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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 102-11-22 18:32

與先生協議離婚,協議書上寫明一個月每名小孩1萬元,至今斷斷續續支付扶養費,想請教律師,

台北市小孩生活標準費用是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4:51

你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主計處所公布之101年台北市每人每月最低消費為14,794元,然子女扶養費,仍須視子女所需費用而定,如小孩有疾病、或是該階段因為必須之保母費用等,均可要求多一點扶養費,使子女受到妥適照料。

2、本文建議您應該要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子女需要的扶養費,核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倘若對方仍不願意給付,則依法提起訴訟,以確保子女之照料。

Tienya 102-11-20 14:10

 今年8月離婚.協議書上只有寫小孩監護權在媽媽(我本人).其他贍養費.生活費都沒有.一個月前前夫強制小孩帶走.這一個月只有11/1.11/7這兩天有看到小孩...現在他說以後完全不會給我看小孩..我該怎麼辦?

 可起訴請求交還子女,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0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您可一併提起給付扶養訴訟,並且請法院酌定子女父親可以探視子女的方式。

您好,如果監護權在你那邊,你就直接報警,叫警察去他家把小孩帶回來,並告他略誘罪,因為你是監護權人,他無權把小孩帶走. 不能縱容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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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丁 102-11-19 10:53
律師您好..去年年底與男友交往(當時他是已婚身份)今年一月懷孕..三月男友離婚..但離婚不是因為我.他們之間存在的問題本來就很大..今年9月我生下妹妹..11月初妹妹入男友家戶口(我們沒結婚).他的前妻得知消息..要對我們提告..我知道這樣通姦罪會成立..因為小孩就是證據.想請教那開庭我的小孩需要做親子鑑定嗎?我能拒做嗎?通姦罪處一年以下.如易科罰金的話是會罰多少?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刑事案件倘若您坦承犯行或是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孩子的父親為對方的配偶,則無需進行親子鑑定

2、易科罰金是一天折算新台幣1000元或2000元或3000元,如遭判刑2個月,以2000元折算一日,則為30x2x2000=120,000元。

3、本文建議您可以與對方達成和解,並且要求生父扶養您的孩子。

您好,刑事案件無法拒絕鑑定,一般來說,通姦罪會罰十八萬以下,我建議你是否找對方談和解.解決此事.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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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9 23:53
回覆 布丁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去年年底與男友交往(當時他是已婚身份)今年一月懷孕..三月男友離婚..但離婚不是因為我 ... (恕刪)

通姦罪要定罪,要看您知不知道對方有老婆。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玉兒 102-11-19 08:12

離婚快一年了,前夫沒有照離婚協議書內容,一個月至少讓我帶小孩回家一次(12小時),前夫不覆行,我認為探視時間已經很荄刻了,他還這樣做,甚至最近還跟我說如果我要照協議書內容他會搬家或搬到大陸(簡訊我有留著),他也時常跟小孩說媽媽亂說謊,這讓我覺得根本是製造小孩對媽媽不好的想法,請問我可以他傳給我的簡訊向法官提出請求重新酌定探視時間、方法、地點嗎?同時也申請強制執行探視權?重新酌定和強制執行這二者可以同時進行嗎?成功機會大嗎?(我還想增加過年、含假、署假,原本沒協議這部份)

聲請改定監護權,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2、倘若對方有灌輸敵意觀念,恐不利於未成年人之人格發展,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明,亦可以向法院爭取監護權

3、兩者可以同時進行,末以敘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9 09:34
回覆 玉兒 的發言內容:

離婚快一年了,前夫沒有照離婚協議書內容,一個月至少讓我帶小孩回家一次(12小時),前夫不覆行, ... (恕刪)

這要緊急聲請暫定監護為您這方,之後打改定監護及要扶養費。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人,並且請求法院做成暫時處分,以確保未成年子女不會被對方帶離出境,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小姐 102-11-19 02:51

我想請問一下因我離婚多年小孩歸屬於男方但我們離婚的時候沒書面協議探視權的問題

事後要看小孩都得由男方同意才可以帶他要求我兩星期帶一次小孩

但現在我想一星期帶一次小孩遭拒絕

男方也不出面協調都是由他現任女友代為發表是否他不讓我帶小孩我可由警察陪同過去帶

還是我該怎麼做會比較妥當

 

 

因我們先有後婚礙於小孩戶口的問題男方要求我先登記結婚小孩生下來在補辦

但我們只有訂婚沒結婚法律當時有修法96年5月前沒公開儀式這婚姻是不成立的

我想問說只有訂婚也算是有公開儀式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1-19 03:44

訂婚儀式不能當作結婚的公開儀式,但即使結婚無效,對方既是生父,其監護權也不會受影響;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定探視子女的方式及期間,在未有法院裁定之前,直接找警察恐難有效果。以上謹供您參考。

陳小姐 102-11-19 03:52

那我如已控告婚姻無效來說的話是不是這小孩就歸屬於女方

沈恆 (沈律師) 102-11-19 03:59

即使結婚無效,對方既是生父,其監護權也不會受影響。

陳小姐 102-11-19 04:03

那我想爭監護權的話我要怎做較妥當

謝謝你耐心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2-11-19 04:06

提出對方不適任的理由,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您好,建議你先向法院提出酌定探視權訴訟,讓法院去裁定如何探視,如果法院裁定之後,仍是不願意讓你探視,你就直接再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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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樂 102-11-18 10:42

如果現在離婚小孩歸男方,那我要怎麼做才可以把小孩監護權拿回來?

我現在沒有存款也沒有錢,是不是一定要有經濟基礎才可以得到小孩?還要具備什麼條件,

我老公不想要小孩,但我公婆要小孩甚至跟我說只要離婚我就不會給你看小孩,一定要搞的很難看才可以讓我接觸小孩嗎?

1.你可以同時聲請改定子女監護及定與子女會面交往時間跟方式 2.如果對方無故剝奪你跟子女交往 這也是會被評價為對子女不利益行為 可能構成改訂監護事由 3.要監護子女 本身還是要有一定經濟能力 不然如何扶養子女

阿蘭 102-11-18 05:19

我和先生尚未離婚,小孩監護權還是雙方共有,我們這幾次吵架都有談到小孩監護權的問題,

他同意我們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深怕他到時反悔,

我該如何擬定假以時日我們離婚監護權是歸我,且又具有法律保障

 協議書內容應就監護權財產分配扶養分擔方式等一次詳細約定,事務所可幫您撰擬,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辰樂 102-11-16 20:46

律師您好..我和老婆育有一女,101年12月登記結婚,102年10月補請婚宴,但她隔5天就離家出走至今未回家,亦從未關心小孩現況,期間我有請她念在小孩不到一歲趕緊回來,但沒任何回應,上星期我收到她至家事法庭訴請離婚調解通知單,看了構成離婚的要項,我沒有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請問律師現該如何處理比較好,她訴請離婚的內容直接說明不要小孩,那我若同意離婚是可以要小孩的教育費ㄋ?謝謝

 不管要不要監護權扶養費用都要負擔,如您也同意離婚,建議就請律師擬一份周詳的協議書,將所有權利義務約定清楚,在律師見證下做好協議,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由法院安排調解,則調解委員自然會幫您們雙方就您們的條件予以調解,而調解成立即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de 102-11-16 03:35

律師們你好

因前些日子先生要脅帶小孩一起自殺 當天通報113前往協助也至警局做完筆錄

目前已申請通常保護令中 與先生分居

但先生現在跟孩子住的房子是我還未認識他之前就已經買了

現在他表示未離婚具有屢行同居的意務 不肯搬離我的房屋

且不肯跟我先簽署分居協議書 不斷再逃避

請問我可以告他侵占嗎?  或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跟我簽字離婚

您好,由於他應該不是有侵占意圖,侵占應該不會構成,我建議你可以在保護令中要求他搬離,另一種方式就是把房子過戶給其他人,由其他人提出遷讓房屋訴訟,逼他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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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起訴請求離婚,之後其他的問題就比較好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於通常保護令事件中聲請命對方遷離該住所,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ade 102-11-18 05:08

可是我的房子已經要再12/1租給別人了 那可以用這個理由把他趕走了

因為之前已經寄存證信函給他了 他也沒有任何表示也沒有要協商的意願

可以請警察到場 強制請他搬離嗎?

綺綺 102-11-16 02:47

你好。。有些婚姻問題想諮詢

朋友與妻子因為家庭因素。。要離婚

兩人結婚以後。。買公寓(女方名下)買車子(男方名下) 前兩個月女方說既然要離婚了。。車子賣掉。。車錢一人一半(車子女方說賣女方那邊的表哥)。(但是男方沒拿到半毛錢)

已經說賣掉的車子了。現在還要求男方繳車貸

之前男方提款卡金錢都是女方管理的

這樣怎麼證明房子男方有繳錢。。。

還有車子的問題。。這樣是否可以提偽造文書?。。因為車子也都是女方處理的

房子頭期款是男方跟工廠老板借錢的

月初提款卡還給男方。。裡面只剩下2000元

請問現在夫妻有共同財產的之權力嘛?

既然要離婚。。是不是可以清算夫妻兩人之間的財產平均分配

兩人有一個小孩。。。女方說不要

基金股票這些都可以清算嘛?

對不起。。問題很多。只是希望朋友離婚以後不要負債一堆。。。希望兩人能公平的分配財產之間的問題

女方銀行行員。。。所以懂很多金錢上的問題。。。

希望您能幫忙朋友一些不懂的資訊。。。才不會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萬分感謝

請問朋友可以行使法定財產制嘛?。。。。是否5年以內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基金股票嘛?)可以扣除負債。。之後均分

沈恆 (沈律師) 102-11-17 04:14

您好!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無疑問,重點是要能確實掌握對方有哪些財產。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文 102-11-15 21:04

律師您好:

我先生目前因吸毒竊盜在監獄服刑中(刑期超過兩年),我想跟他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

但是他不肯跟我協議探視時間.不肯簽名

想請問除了向法院申請裁判離婚之外還有別的方法嗎?畢竟夫妻一場我也不想弄上法院

如果我先跟他單純的辦理離婚,之後再到法院申請裁定探視方法跟時間這樣可以嗎?

之前婆婆要求探視期間要帶小孩回去住一.兩天,但像我先生這樣有吸毒.竊盜.強盜多項前科,婆婆又有憂鬱症,我可以向法院提出拒絕對方帶小孩回去同住的要求或是取消探視嗎?

以目前他這樣的狀況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變更小孩的姓氏?

如果他在坐牢 我向法院提出裁判離婚,會需要很多的費用嗎?畢竟我是一個人獨立扶養小孩,實在沒有太多的能力支出太多的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並在訴訟中請求小孩監護權,離婚訴訟若勝訴確定後,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改定子女姓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23:37
回覆 小文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先生目前因吸毒竊盜在監獄服刑中(刑期超過兩年),我想跟他離婚小孩 ... (恕刪)

離婚訴訟時效性,必須趕緊處理,免得無法主張。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您好,如他不肯簽字,只有訴訟離婚一途.以你的狀況提離婚成功機會很大,而且如果沒有請律師,你打離婚訴訟只要花三千元而已,不過要自己去跑法院,如果請律師大概是五六萬元.你可以不讓婆婆帶走小孩,因為他在法律上並無認何親權存在.改姓除非對方同意,否則必須向法院提出改訂的訴訟.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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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 102-11-22 20:31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他不肯簽字,只有

 

律師您好,如果事發至今已超過一年了,我還能提出訴訟嗎??離婚的成功機率大嗎?之前因為怕他再裡面受打擊一直不敢提出,現在他又不肯簽名 我該怎麼做?

沈恆 (沈律師) 102-11-24 01:57

探視方法跟時間並不是離婚協議書一定要記載的事項,如果只有此部分談不攏,不妨可以先辦離婚並取得監護權;日後若探視仍有爭議,則要由對方向法院聲請裁定。以上謹供您參考。

氣勢非凡 102-11-15 11:35

你好...

這是我要幫我姐姐問的

 

假如今天我姐姐她的前夫 沒有照顧過小孩 但是我姐姐跟她前夫離婚的時候 監護權是她前夫的

但是..

現在小孩他們都說 要跟媽媽 而且 我姐她前夫是一個抓老鼠的農民 沒有工作

我姐她有工作  只是月收1W5 他有想說要換工作

(((重點是   她前夫沒有養過小孩 是我姐把他們帶到國小的 ...

這樣我姐可以把監護權討回?

 可以詳列關於監護權爭取的考慮因素,聲請改定監護權,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03
回覆 氣勢非凡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這是我要幫我姐姐問的

 

 

改定監護必須有法定事由。您這樣的說明並無法正確判斷。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菁仔 102-11-15 10:38

我老婆是印尼新娘在台辦妥離婚手續回到印尼

我再去印尼辦理結婚娶回台灣 現居北市內湖

但因未滿181天生下我孩子 離婚時已有孕2個月

法律上孩子是屬於前夫的 前夫已和解也不要孩子

前夫方面能100%配合 也於今年3月辦妥離婚

如果由老婆提否認之訴 前夫不到場算棄權嗎?

訴訟過程約多少工作天才會好?

我們比較在意被家人知道老婆離過婚

所以很怕時間一久家人會懷疑怎還沒報戶口

驗DNA須法官指定裁示或是能自己先驗?

如法官要求先登記小孩戶口才受理 有辦法不登記

我們很害怕改過姓的紀錄永遠跟隨

我們完全不懂法律 能告知有甚麼是該注意的

我與老婆同居一年直到她懷孕才知他有婚姻

並決定面對解決 所以才會拖到懷孕後他才辦離婚

在印尼台辦面談也被嚴格審核 飛來飛去終於過關核發簽證

一切都是為了給小孩有健全完整的身份

希望律師大大能告知我這案件好不好辦理急需時多久

戶政單位已把我孩子報戶口列為專案處理 

因我婆是外籍 中文名字自然跟我姓 在戶政填從母姓有幫助嗎?

在前夫完全配合下 懇請幫幫小弟 提供一個最快速的方法 萬分感謝

 不知道您的訴訟進行到甚麼程度? 否認親子之訴,多半還是靠鑑定,至於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07
回覆 菁仔 的發言內容:

我老婆是印尼新娘在台辦妥離婚手續回到印尼

我再去印尼辦理結婚娶回台灣 現居北市 ... (恕刪)

婚生否認之訴必須由母親提出,前夫不到,法院還是會調查。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LIN 102-11-14 19:36

離婚後,協商為一人一個小孩,其撫養費該怎麼處理?需向對方拿取還是需給對方?
沒錢贍養費無法付該怎麼解決? 

有簽訂協議書嗎? 沒有的話,可以簽訂,裡面就扶養事宜詳細約定,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5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監護權扶養費為兩件事,縱使有約定監護權,倘若沒有約定扶養費,仍須另經協議或是請法院酌定。

2、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則需訴請法院酌定,法院酌定時會審酌兩個小孩目前所需的扶養費為多少、及雙方的經濟狀況來判斷。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09:01
回覆 LIN 的發言內容:

雙方協議即可,如無法協議,就必須法院判決。不付,就執行。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嘉嘉 102-11-14 12:23
妹妹與妹夫雙方協議離婚小孩監護權也在妹妹這裡! 請問是否可以將小孩子的姓氏改從母姓? 若是可行,該如何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將小孩姓氏改為母姓,除雙方父母同意外,若父親不同意,則可擬具理由向法院提出聲請狀,由法院裁定許可後,即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4 12:47
回覆 嘉嘉 的發言內容:
妹妹與妹夫雙方協議離婚小孩監護權也在妹妹這裡! 請問是否可以將小孩子的姓氏改從母姓? 若是可行 ... (恕刪)
父母離婚,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
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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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懿 102-11-13 22:07
我叫小懿。。請問。。。我幫朋友問。。如果女方說要離婚。。但她們夫妻也沒什麼很大問題。。。但女方堅持要離婚。。男方說要賠四十萬。。如果時間內沒賠就上法院。。。男方好像有認識的律師會幫他們。。請問如果真的打官司那有一個小孩那是要判女方賠膳養費嘛?還是會賠更多
1.原則上不會有贍養的問題 除非是判決離婚 且一方均由他方扶養 離婚後陷於生活困難 2.比較需要考慮的是 是否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如果夫妻相處沒有什麼太大問題,則要請求裁判離婚是有難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4 12:59

判決離婚是要有法定事由。

不是隨便可以離婚的。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私密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https://www.facebook.com/tsai.attorney

linlin 102-11-11 23:07

律師你好 本人離婚將近9年 小孩監護權在我(女方) 小孩也是我帶大 當初離婚 男方欠了很多銀行的債 離婚後音訊全無....好像失蹤  .當初離婚書有寫每月須給小孩教養費 但是一次都沒有執行過 請問男方若死了 我不知道 怎麼去拋棄繼承呢? 另外教養費這部分能要得到嗎? 麻煩解答一下 感謝

可考慮起訴前夫,追討撫養費,另不拋棄繼承也沒關係,現在都是法定限定繼承,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本件是否要拋棄繼承或有關繼承債務之問題,或許應進一步確定一下繼承之狀態是否產生以及繼承之時點為何,始能正確適用各該時期之繼承法制。

您好,由於現行法令已經採取限定繼承,所以不用擔心背負高額債務,縱使想拋棄繼承,也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時效從知悉死亡三個月內都可以拋棄,所以你們知道他死掉之後再辦理都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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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lin 102-11-12 12:4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回覆 有想起訴前夫 但是不知起訴的流程??  祝好

Ming 102-11-11 03:46

離婚協議書上 簽定 監戶權跟探視權 皆歸為男方

但是~沒有明示 不得探視 ,那是不是還是可以去探視小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09: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夫妻雙方對於未成年子女均有探視權,又探視對於子女之成長是有幫助的,因此依法父母對子女均有探視權,倘若沒有不利子女之情事(如家暴),則您可以依法探視,倘若對方拒絕,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

您好,探視小孩是你法定權利,無論有無記載你都可以去探視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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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01:14

您可以直接跟對方協議,如協議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靜 102-11-07 23:09
請問老公在大陸外遇,現在要和他談離婚 他的動產財產都在大陸 要怎麼和他談財產分割小孩監護權 若談好以後他不付錢,他人在大陸該怎麼做?

如要以協議離婚,協議書就要寫得很周全,避免漏洞,如要以判決離婚,就在訴訟中把要爭取的依法好好主張,讓法院的判決有利於己,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你可以在台灣訴訟離婚,如果小孩都是你照顧,基本上應該是會判給你,可是財產縱使判了,你可能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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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最佳方式,應該是雙方談好離婚條件後,訂明於協議書內,並要求對方要一次給付,或至少應該先給付一部分,對您才比較有保障,並建議找專業人士擬定協議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