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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了 104-06-12 11:25

因為我的無知,讓一個大我20歲的男人趁虛而入...

而這男人是軍人高官退下來的,從認識以來就花言巧語的騙我...

然後有天忽然把我帶進汽車旅館,他強迫我跟他發生關西...

後來因為某種原因,我不敢正面拒絕他...

能閃我就閃,,閃不過還是只能跟他去汽車旅館

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跟我媽有生意上的往來,讓我不敢.......

 

現在我被老公抓到了,也正在跑刑事民事....

抓到後不久,我也搬離開家,也跟前夫辦好離婚,小孩監護權問題

而哪個噁爛的男人,在抓到後第三天,把我騙到律師哪,要我跟他串供脫罪

也可以要到我前夫的財產,我當然不肯配合....

我想問,如果開庭時我當場認罪,我怕哪個爛人會反告我"仙人跳"...

還有..我可以告哪個爛男人嗎,讓我家庭破碎,好恨他

男的是軍職上校退伍也有家庭.....

 

哀..後悔自己怎會這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案件進行之程度為何,再請您詳述,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後悔了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的無知,讓一個大我20歲的男人趁虛而入...

而這男人是軍人高官退下來的 ... (恕刪)

有點複雜,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釐清你現在要已被提告的案子該怎麼處理, 而且如果你情夫已經有請律師了, 也建議你最少也要找個律師正式諮詢一下, 避免您被對方牽著走

一、如果是兩情相悅發生關係的話,如果去提告說成對方強制這樣可能會有誣告的問題。

二、兩個人在房間發生的事,如果要提告比較安全的方法是自己先安排民間測謊,測謊過了再提告[不然要舉證會比較困難,尤其你說了他有律師供他諮詢]。

三、如果你不喜歡他的話要儘量避開他,要保護自己的安全這個比較重要。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Chang 104-06-11 23:55
結婚4年了,小孩快4歲 目前分居快2年,小孩都是我在扶養的 現在雙方已有離婚的共識 但重點他要求要驗DNA 當初知道懷孕時 就很不確定小孩到底是前男友的 還是現任老公的 所以有私下去驗DNA 才知道小孩是前男友的 但現任老公以來提親,所以只好瞞著實情結婚 現在的我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12 09:11

對方可能會提起婚生否認之訴,並以子女非婚生其卻對該子女扶養為理由,向您請求不當得利。當然您也可以答辯表示小孩都是您在養,對方都沒有出錢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2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不一定會涉及通姦罪,不過子女血緣的部分,為了子女的利益,還是應該要釐清

2、建議應該進行DNA鑑定之後,由對方提起否認親子關係訴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2 23:22

建議還是私下先確認一下孩子的真實血緣。

葶葶 104-06-11 17:47

我與前妻離婚,兩個小孩監護權我,也都是我在照顧,小孩越來越大了,負擔也越來越大,我想要求前妻幫忙負擔,可是離婚協議書寫,兩個未成年小孩權利與義務與負擔由男方負責,可是一個高中一個國中,我真的壓力太大了,可以透過法律跟前妻要求撫養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1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未成年子女之名義,向您配偶請求撫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可請求對方過去應付卻未付的代墊扶養費(加上遲延利息),併同請求將來到成年為止的扶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2 14:39

您好:

即便您與前妻有兩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均由您任之之約定,但您前妻依法原則上仍應負擔一半之扶養費用,建議您可正式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水木 104-06-10 19:29

我和我老公結婚四年,兩個小孩一個三歲一個八個月

 

他有吸食毒品,婚前我知道,也一直請求他改變,但他還是一直隱瞞,斷斷續續一直有被我抓到,也常常會在網路上與女生聊天,對話曖昧也會詢問約出去,一點都不尊重,還會惱羞成怒,現在不想隱忍!

 

他有酒駕官司,訴請分期繳納罰金,繳納第一期第二期繳納時間未到,他自己也有被關的心理準備,如果他被關我是否可以訴請離婚小孩歸我,不給他探視權

 

他現在車子開了就走了,但是車子是我的名字,我該怎麼保障自己?

 

小孩從未讓他單獨照顧過,因為他的脾氣和耐性很差,常常對小孩和我發脾氣也會罵三字經,現在他沒留錢讓我養小孩,人也不知道跑哪去,而且他工作不穩定

 

只用line聯絡,他也沒說他去那裡,只知道在桃園

 

有約時間討論離婚小孩問題

 

我有權利協議不給他探視權嗎?前提是他沒給扶養

 

如果他願意給撫養費,我可以協議如果他一個月未給就停止他的探視權嗎?

 

因為小孩都是我再照顧,我想爭取兩個小孩,因為我怕他如果沒改掉毒對小孩不利,或是帶去不良場所!

 

懇請律師給意見,麻煩了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院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0 21: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一併提起離婚訴訟監護權訴訟及禁止探視。

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1.如果未離婚, 沒有什麼可以爭討的
2.如果是協議離婚, 雙方可以協調監護權扶養費部份
3.裁判離婚, 監護權由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做判定(與離婚較無關), 而是否判離婚依舉證對方為主
4.扶養費(不管又沒有離婚都是可以請求的)跟探視權(沒有監護權一方才會有探視權)兩者也不太一樣
5.如果是要離婚, 建議想清楚, 把想要處理的問題請律師做洽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離婚,探視的話都可以先協議。

協議不成再訴訟

探視一般比較少禁止探視,多是在探視方法及地點上限制而已。

找個律師討論搜證方向吧。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1 10:51

您好:

建議您可先和您先生協議離婚看看,如果協議不成的話,您亦可訴請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可一併請法院酌定給您並請求扶養費,並可禁止或限制對方探視。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有無給付扶養費,跟探視與否無必然關係,但可以對方有不利未成年小孩的情事,減縮探視範圍或禁止探視,另外要以對方故意犯罪被判刑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為事由起訴離婚的話,必須要在一年內提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1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蒐集您配偶施用毒品證據,與平時相處之錄音,用以作為請求裁判離婚證據資料,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高,您可請求對方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元,可再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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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箴 104-06-10 18:39

您好:

我有個朋友, 他是個法國人, 在法國跟一位台灣女孩結婚後來到台灣生活, 也生了兩個小孩, 後來因為生活相處的問題, 最近已經協調好並跑完離婚手續及相關事宜了, 小孩的部分除了寒暑假之外, 每個月的隔周末法國男方可以接回去他的住所, 且每個月共支付26000元給小孩子的費用這樣。

但最近前妻那邊常常說小孩子的事情沒有處理好, 也說小孩的東西在回家後不見了, 跟法國前夫說要把錢還給他, 常常傳簡訊跟他說「不給錢就不給他看小孩」等等的話,但離婚的協議當時已經白紙黑字都寫好了, 法國男方那邊也按時把錢給前妻, 只是這樣的騷擾常常給法國男方很煩惱該怎麼處理, 想請教各位律師專業, 像這樣的離婚糾紛可以怎麼處理較佳? 

感謝各位專業
祝 順心 如意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1 21: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無故拒絕探視,可以訴請法院酌定探視之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或是直接爭取改監護權

Erin 104-06-10 02:00

結婚不到一年,結婚前買了房子,頭期款與房貸都事先生支付,因為先生不願意讓我付頭期款與裝修費用,所以我負責添購家電與傢俱,婚後錢也是各管各的不願意一起使用,之後發現他常與女同事發生曖昧,不斷爭吵,他提議離婚,我想拿會當初購買家電用品的費用,但他不願支付,只叫我把東西搬走
另外,曾討論過錢不一起使用,若有小孩費用誰負責,先生回答他會全部支付 
雖然還未離婚,但以上情況讓我很擔心,想請問,離婚
1.可要求先生賣掉房子支付購買家電用品的費用嗎?
2.如將來有小孩小孩費用都由父親負責,在監護權上是否對父親比較有利

謝謝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種已經付出去的錢

而且是家庭生活共同支出的款項

恐怕已經無法要回

至於監護權是以主要照顧者為主

生活費用誰出無關

你照顧的原則上會給你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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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10 09:39

1.可要求先生賣掉房子支付購買家電用品的費用嗎?解釋上,家電的所有權是歸你,除非是你幫忙出錢讓他買家電,而且是借錢給他買,才有還錢的問題。當然,雖結婚僅1年,如果離婚時雙方婚後財產有差額,也不排除財產較少的一方向他方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2.如將來有小孩小孩費用都由父親負責,在監護權上是否對父親比較有利?監護權的酌定,是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考量因素並非全憑誰提供小孩經濟上的支出或是誰較有財力,而是全面性考量,依照小孩年紀、實際照顧狀況、滿7歲能表達意願的小孩本身意願如何等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0 17:19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

Ady 104-06-09 15:07

請問與受刑人離婚是否一定要至法院訴請離婚呢?

我們沒有小孩

也沒有共同的財產

目前他是答應我會跟我離婚

這樣需要請律師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9 16: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以簽立離婚協議,並且由雙方一起去辦理離婚登記方式處理,代表受刑人的那一方,必須有授權書。

2、倘若無法透過協議離婚,則必須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3、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離婚協議書跟委託書。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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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9 18:11

您好:

倘對方願意跟您協議離婚當然是最好,但要注意要符合協議離婚的法定要件(包括書面、登記及二位以上證人簽名),倘協議不成的話,您亦可訴請裁判離婚,屆時上法院的話會比較需要有律師的協助。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可以先協議離婚,對方不同意的話,就必須起訴離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9 22:28

若可經由協議離婚,就不用進入法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59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對方願意與您協議婚,可請對方向所方申請與您辦理離婚登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10 00:04

1.與受刑人協議離婚是可以的,不過程序比較繁雜,過程可能會走一步問下一步,慢慢完成程序

2.法院離婚判決,因涉對方入監服刑,通常要取得勝訴判決難度不會很高

3.我處理過的個案是受刑人想離婚,但配偶不去看,找不到人,後來起訴後經法院調解以協議離婚處理

yy 104-06-09 02:09

岳母在外向錢莊(或黑道)簽下許多本票

直到最近債權人找上門大家才知道,據說台面上己爆有一千多萬,

我自己猜測二三千萬也蠻有可能的,

岳父為切割已與岳母離婚,岳母也人間蒸發了,

就岳父說法是他叫岳母去躲起來不要與子女聯絡以免受牽連,

這就讓我擔心了,請問這債務會擴及我家嗎?

我有不錯的收入,但不想替他們還債,我不求從他們那得到什麼,

只希望我的一切能留給小孩,並讓他快樂成長,

另外,請問我是否該離婚以及自保??謝謝

法律上您是沒有償還義務除非您丈夫繼承遺產

但是就實際面上 無法確認錢莊或黑道會如何作

討債公司多半會騷擾其親友以達到逼欠債人還款的問題
你現在應該要注意的是你全家人的人身安全 

 

法律上你岳母的債務與你無關,不過如果不是用法律方式處理,當然就未必無關

阿鴻 104-06-08 18:55

前三周左右,我與妻子吵架,原因是近兩個月她工作都11-12點下班,根本沒有辦法盡到分擔陪伴時間,回來就倒頭睡,就連我車禍及重病兩周都沒有口語上的關心,我在下班後實在病到沒精力可以顧女兒,在吵架前我都會輕聲細語問她工作的狀況,可是都沒有正面回覆我的問題,只得到『睡覺』兩個字回覆,隔沒幾天我還是又問了一次同樣問題,卻變成不聞不問,幾次後,我就被妻子惹惱了,便問妻子『妳對這個家有沒有想要關心與照顧女兒,也不出錢、出力的付出這個家,若是沒心就離婚』,隔天她就把女兒丟給我顧了好幾天,原因是丈母娘出國玩前一天未告知我每天下班接送女兒的父親,導致白天時間沒人顧......我也沒辦法上班。

約一周左右,妻子跟我說『我想離婚,女兒的監護權我要』,當下我是回絕她的離婚監護權要求,之後她就說我若她答應就要訴請離婚訴訟,在我的印象中以我們的狀況在訴訟上是很難成功,我比較擔心自己女兒未來這幾年的成長階段問題,照她的工作時間根本無法全心全力去照顧及陪伴小孩,丈母娘也是顧得亂七八糟,讓我頭痛。

試問1. 若是我堅持不簽離婚協議書的情況下,以我們的現階段狀況,妻子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機率成功率大嗎?
試問2. 若是試問1. 沒有達到她要的目的,有爭取孩子監護權給某方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8 22: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感情不睦,不會構成法定離婚事由。必須有家暴外遇、或是有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事由。

2、就算沒有離婚,倘若分居達6個月,仍然可以聲請酌定監護權,倘若您想爭取監護權,建議應該由您持續照料子女

Mary 104-06-08 16:56

請問一下:

我手上握有我老公承認他嫖妓的錄音黨,儘管大家心知肚明是外遇,請問可以求償嗎?

我要離婚,30歲,結婚不到1年,無小孩,收入比他高,因為他現在不曉得自己當初為什麼要結婚,請問我可以要求他精神賠償,害我名譽受損嗎?因為離婚後,我就變成離過婚的女人

請問這樣的精神賠償費,可以要求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8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通姦罪及與他人合意性交的離婚事由。

2、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的賠償

3、您何時知悉對方去性交易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8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對方外遇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又若您婚後財產較對方為高,應先就您婚後財產部分做規劃,避免提起離婚訴訟,遭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8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對方外遇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又若您婚後財產較對方為高,應先就您婚後財產部分做規劃,避免提起離婚訴訟,遭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9 17:32

您好:

1.倘您先生有外遇情形的話,依法您有訴請裁判離婚之理由,當然您要先保存好相關證據

2.您同時可向您先生及小三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且您亦得對您先生請求離婚損害之賠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黃國政 (Sam) 104-06-10 20:42

Dear Mary:

 

根據您描述的事實內容,你先生已經觸犯通姦罪,於民法上的定義,即「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從而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款「裁判離婚」列舉事由;但是,依民法第1053條規定:「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所以,若您要離婚,需注意這方面的時效問題。
 
此外,由於你先生在此屬於有過失一方,所以依民法第1056條第1項、第2項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依照您描述的情形,您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然而,損害賠償,分成「財產上損害賠償」(有損害,才有賠償)、「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慰撫金)兩種,您因為判決離婚所導致之「損害」,於財產上部分,您必須舉證證明,但是這方面應該不難;於非財產上部分,您所說的「因為離婚後,我就變成離過婚的女人」如此的精神賠償精神慰撫金,您可以包裝一下之後請求,但是我強烈建議建議不要用「名譽受損」這樣的概念去表達。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謝謝!
後悔了 104-06-07 15:20

因為我的無知,讓一個大我20歲的男人趁虛而入...

而這男人是軍人高官退下來的,從認識以來就花言巧語的騙我...

然後有天忽然把我帶進汽車旅館,我被強迫的跟他發生關西

現在我被老公抓到了,也正在跑刑事民事....

抓到後不久,我也搬離開家,也跟前夫辦好離婚,小孩監護權問題

而哪個噁爛的男人,在抓到後第三天,把我騙到律師哪,要我跟他串供脫罪

也可以要到我前夫的財產,我當然不肯配合....

我想問,如果開庭時我當場認罪,我怕哪個爛人會反告我"仙人跳"...

還有..我可以告哪個爛男人嗎,讓我家庭破碎,好恨他

男的是軍職上校退伍也有家庭.....

 

哀..後悔自己怎會這樣....

可認罪,不會有什麼仙人跳的問題,與對方的所有對話都要錄音,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認罪應不會有仙人跳之問題,但您前夫的部分,應仍會追究您們二人之民刑事責任,當然離婚您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而本件由於離婚事由可歸責於您,所以有些部分您會比較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7 2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時認罪,並指認對方,亦可提出與對方談話時之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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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7 21:36

建議委任律師討論如何反制對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不會有仙人跳的問題

他確實跟你發生關係

你們都離婚

而且只有你先生能告他

你又不會因此而獲利

至於告他那是不可能的

這是你自願的不是嗎

 

但你可以告訴他老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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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了 104-06-10 14:06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是被強迫的.....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蘇文俊/蘇文斌

後悔了 104-06-10 14:0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被他帶進汽車旅館是被強迫的.....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建議

後悔了 104-06-10 14:0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是被強迫的.....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可認罪,不會有什麼仙人跳的問題,與對方的所有對話都要

後悔了 104-06-10 14: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是被強迫的.....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認罪應不會有 ... (恕刪)

 

後悔了 104-06-10 14: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我不是自願的,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是被強迫的.....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時認罪,並指認對方,亦可提出與對方談話時之

後悔了 104-06-10 14:1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他是我媽的朋友,第一次被他帶進汽車旅館是被他強迫的.....

 

事後我也很懊悔,但他跟我媽很熟,又常去我媽店裡走動.....

很多原因,讓我不敢彰顯,每次我都拒絕他,但都會被他強迫式的約出去

後來才被我老公抓到的...

?我相信我不是第一個遭受他迫害的女人,但我很不甘心婚姻就這樣被毀了...

?哀

yu 104-06-07 13:51

1.爸爸在5~10年前,欠了幾間銀行卡費,全部大概不會超過50萬,幾年前因為中風無法自行照顧自己,這半年開始有一點工作能力,但因為無法像一般人那樣工作,所以工作的收入微薄,幾乎根本還不起錢,現在收到地方法院支付命令,這該怎麼處理? (我也不太可能幫他還錢,目前才正式踏入社會一個月左右~還要還學貸的錢)

2.爸媽已經離婚,前陣子爸爸的戶籍已經遷走了~

我們小孩都是跟著媽媽一起居住~

這樣應該不會影響到我們家的房子或生活吧?!

3.爸爸目前的財產只有一台車,這台車會被扣押之類的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支付命令倘若沒有異議,就跟勝訴的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倘若銀行端有算錯或是其他錯誤,屆時我方都無法救濟,所以還是要提出異議,順便檢視債務狀況。

2、債務是個人的事,除非有作保,或是簽連帶保證等,否則與子女、配偶無涉。

3、父親名下的所有財產債權人都有權利聲請扣押。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na 104-06-07 01:11

請問我已離婚多年,小孩父親從未盡到養育與探視多年,我想幫小孩改從母姓

,但小孩父親一直躲避我,我要如何處理改姓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21: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法透過協議的方式處理,只能訴請法院變更子女姓氏。

2、您所述的未盡扶養義務的部分,可以考慮訴請法院命對方給付扶養費。

方方 104-06-03 23:53

律師您好
事情有點複雜,但我們很需要協助所以上來諮詢
先感謝您的幫忙
我父親在二十年前因向人借款簽了數張本票(詳細數字不清楚,先假設十張),後來雖將錢還清但對方告知本票遺失,所以母親請對方寫了一張已還清欠款但本票遺失未歸還的字據 就這樣過了十幾年,大約四年前,家裡收到支付命令(其中五張本票),但父母不懂嚴重性並沒有立即提出異議,所以支付命令有效,當時被判連本帶利還了四百多萬
又過了一年,家裡居然又接到支付命令(另外五張本票),並且提告人是當時債權人的妹妹,父母立即提出異議並提出當初簽立本票未歸還的字據,但對方說那是哥哥簽的與她無關,因本票是父親筆跡無誤故又被判要執行支付命令
這次父親覺得不甘心,便將名下所有財產以買賣名義寄放在一位代書朋友及其妻子名下,有簽立兩年後會原價買回的信託字據 現在兩年期滿,父親有意要將房產買回,但對方卻告知若父親買回不論過戶給我母親(案發當時已離婚),或是過給小孩都會被追究並且查封房產,要我父親繼續將房產放在他名下
我們想請問的是,當初是以買賣的形式將房產過戶給那位代書,現在以我或是已離婚母親的名義買回都一定會被追究惡意脫產嗎?父親身體不好,很擔心以後祖傳房產會這樣被他人侵佔,對方又是我們認識唯一的律師,實在是沒有人可以詢問了
如果律師們願意回答幫忙真的會非常感謝的,如果有哪裡說不清楚的再請各位告知,非常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06-04 15:23

您好!

如果在幾年內由父親轉讓第三人,再由第三人轉讓兒子,確實有可能被認定為詐害債權行為,除非債權人完全不知道已轉讓給兒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NINA 104-06-03 20:09

我爸自從我爺爺一句懷疑我媽和男生朋友有關係(約6年前),無論她怎嚜解釋是清白的他們都不相信,當時在場的還有女性友人,從此之後我爸開始都會問我媽家裡東西從哪裡來?誰給的?(水果菜餅乾等等),再加上言語暴力(?我媽身體不適是和別人怎樣來的),也曾甩我媽巴掌(當時瘀青有拍照下來),還會跟蹤,把她的證件收起來,當時我們小孩都有聽到看到,我們很緊張,也很不希望他們再繼續共同生活,但是我媽又心軟原諒他(我爸是那種疑心病、三字經當口頭禪、反覆不停的人),每次都是平靜一陣子又開始,搞的身為小孩的我聽到那些不堪入耳話語 都很不舒服,而這陣子我媽只是去務農比較累,在客廳小睡,結果又開始引發爭端,這次距離上次爭吵只有兩個多月,對於這種情形我很疲倦、也感到緊張害怕,非常希望能夠讓他們離婚,詢問我媽的意見,她說她想要離婚,可是我爸不要(故意要折磨、要趕人家出去叫人家看要怎嚜處理,結果自己很鳥的又不去辦離婚),在他們爭吵時,我有錄過幾次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完成離婚?我們小孩都已成年,需要再蒐集什麼證據嗎...?

他還會在路上堵我媽 ,只要看到機車有東西,也會攔下來翻

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小孩都年滿20 需要監護權判決嗎???還是可以都沒有監護人??

只有我爸有房子土地,這樣需要財產判決嗎?(我媽是不想拿他的錢.也不想給他錢)

 

請問這樣的情形提起訴送費用需要多少??

證據有一張 臉頰瘀青照  +對話錄音(3.4個)這樣足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父親不願離婚,則您母親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目前除照片外,於訴訟中也可以傳喚相關證人出庭作證,而小孩若均已滿二十歲,即無監護權之問題,另本件也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44

只要有經常性之肢體或精神上暴力行為,就有機會成功聲請保護令。建議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母親對於父親之保護令

另外,因小朋友都已成年,所以沒有監護權之問題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驗傷聲請家暴令,並對父親言論進行錄音,彙整驗傷單、錄音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滿二十歲已成年,無監護權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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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離婚要由你母親自己決定,如果她又心軟這個還是會離不成。

二、可以考慮先分居看看。

三、如果真的要離婚是要舉證證明你爸有錯。錄音也行,證人也可以,子女也可以當證人離婚案件法官很可能會採信子女證詞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NINA 104-06-03 10:42

我爸自從我爺爺一句懷疑我媽和男生朋友有關係(約6年前),無論她怎嚜解釋是清白的他們都不相信,當時在場的還有女性友人,從此之後我爸開始都會問我媽家裡東西從哪裡來?誰給的?(水果菜餅乾等等),再加上言語暴力(?我媽身體不適是和別人怎樣來的),也曾甩我媽巴掌(當時瘀青有拍照下來),還會跟蹤,把她的證件收起來,當時我們小孩都有聽到看到,我們很緊張,也很不希望他們再繼續共同生活,但是我媽又心軟原諒他(我爸是那種疑心病、三字經當口頭禪、反覆不停的人),每次都是平靜一陣子又開始,搞的身為小孩的我聽到那些不堪入耳話語 都很不舒服,而這陣子我媽只是去務農比較累,在客廳小睡,結果又開始引發爭端,這次距離上次爭吵只有兩個多月,對於這種情形我很疲倦、也感到緊張害怕,非常希望能夠讓他們離婚,詢問我媽的意見,她說她想要離婚,可是我爸不要(故意要折磨、要趕人家出去叫人家看要怎嚜處理,結果自己很鳥的又不去辦離婚),在他們爭吵時,我有錄過幾次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完成離婚?我們小孩都已成年,需要再蒐集什麼證據嗎...?


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10: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包含屢屢質疑外遇、語言暴力的部份,錄音錄影或是子女都可以作為證據

2、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就離婚訴訟可能有關的,包含子女監護權扶養費、夫妻剩餘財產等作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可以請你母親提出離婚訴訟

然後由你們當證人

證明你母親過得很痛苦

這樣應該有機會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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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難以回復來起訴離婚,並傳訊小孩證人針對如何有破綻及歸責事由作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3 11:39

 您好

    建議您可委請律師提起裁判離婚

    民法第1052條供您參考: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陳律師

 

NINA 104-06-03 11:4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包含屢屢質疑外遇、語言暴力的部份 ... 

律師您好,

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104-06-03 09:44
您好:
我有一個困擾我許久的問題,我離婚多年,小孩6歲監護權前夫所有,我有探視權,但無任何探視協議填寫在離婚協議上,僅私下協商好探視時間。今年我再婚,希望可以在探視時間時,可以與老公共同將小孩帶出去玩或帶回家與小孩相處 ,但遭前夫拒絕。前夫表示只讓我一個人帶出去,如果有我老公一起,就堅持不準探視,刻意要小孩不知道我再婚的事實,因此造成我們很多的不便。我想知道前夫這樣合法嗎?因為一再溝通都無視我們的感受,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真的很困擾,麻煩律師能提供我方法去解決!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對探視子女方式無法與前夫達成合意,建議可訴請法院重新酌定探視子女之時間、地點及方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Kaysh 104-06-03 05:18
你好:我想請問 我的小妹去年和前夫離婚小孩扶養權為共同監護,但是我小妹最近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原因是她認為自己還年輕,當時是一時衝動而生下小孩,現在想要有自己的人生,小孩現在兩歲,自去年離婚後來探望小孩的時間非常少,約莫五次以內,接回去的次數也才兩三次。 我家情況比較特殊,媽媽是聾啞人士,領有殘障手冊,小孩平時是我媽在照顧,我家三姐妹都有工作,現在小妹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但是我和大妹都非常疼愛小孩,有和小妹討論過將小孩監護權過給我或是大妹(當然前提是小妹的前夫答應讓出完整監護權)但是我小妹前夫工作不穩定,從接回到現在沒付過半毛錢,我小妹賺的薪水不多,所以都由我和大妹支付,我們有房子,無房貸,但是小妹一直認為如果我們要爭監護權會因為我媽媽是聾啞人士而敗訴,問題是男方沒有固定工作收入,常換工作,且時常在他自己的社群平台上說晚上要去哪裏找誰算帳或是出車禍、飆車等的訊息。對方家中無房子,父母有工作,但是收入普通,還有一個姐姐是上班族,弟弟在唸書,每月要負擔房租費用,目前我知道的是,男方爸爸有酗酒問題,且因為上個月工作發生意外,目前在家休養,弟弟則沈迷線上遊戲。男方的母親說過願意辭去工作小孩,可是她也是外籍人士,加上男方原已有一子,但是也沒有在付贍養費用。而且我們也時常耳聞男方在外欠款多。 想詢問一下如果我們打監護官司我們能得到孩子的監護權嗎?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院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小孩都是由您母親照料這一點,可能比較不利,法院還是會注重您的小妹與子女的互動。

2、法院酌定監護權會綜合判斷包含經濟狀況、家庭環境、親子互動、家人支援等因素,就您所述的狀況,雙方都不算是很適當,故而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改善照料子女之因素,然後在訴請法院酌定。

 

回覆 Kaysh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想請問 我的小妹去年和前夫離婚小孩扶養權為共同監護,但是我小妹最近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原因 ... (恕刪)

想確認一點, 搶回監護權的意義為何?

從這篇敘述中, 父母雙方都有問題, 但是並沒有明確點出男方在共同監護上有何不妥, 女方這邊也是您與大妹本人有意而生母無意

感覺上選項比較像是要求生父同意監護權轉讓到您或大妹身上, 看是否可以以扶養費之訟要求對方轉讓

你這種狀況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生父母都還在的狀況下

不太可能給其他人

除非狀況很糟

我建議可以由你妹妹先訴訟取得單獨監護之後再打算

由你們來實際撫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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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22:40

Dear Kaysh,

看來你們家為了監護權的問題鬧得不可開交,一定也造成了你們生活上的困擾。如果提出改定監護權聲請,則法院會請社工來看、了解小孩的生活品質以及習慣及喜好等(是否適應環境),又監護權的判定法院得不受當事人之拘束,所以建議在訴訟前先維持一個寧靜安馨的環境再起訴較適當。以避免對方取得監護權,而你們只剩下探視權

 

以上,若有須要進一步諮詢,可以將證據寄至heatherpisces@gmail.com,以做更全盤的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小妹有爭取監護權之意願,其實由小妹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為高之,除非是小妹不想爭取監護權,方有可能交由男方行使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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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104-06-02 22:09

請問離婚協議書上有一條款為男方以立遺囑的方式將某某房屋留給兩人所生之子,請問有效嗎?如果中途變賣或過給其他小孩的話,還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訂有該協議,但若對方生前處分該房屋,則無法阻止其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分兩個面來說, 離婚協議書契約有效, 但是遺囑也有效

但是實務面上, 遺囑要死後才有法律效力, 所以生前無法約束其處份方式, 且遺囑還是可以變更內

如果是要實質有保障的離婚協議書, 建議委認律師擬撰

penny 104-06-02 09:08

媽媽因為離婚的爸爸不肯搬走,在家又不幫忙做家事,不幫忙負擔家計,最近在外面認識一個女人,在後院幫忙種菜,爸爸說那女人會給他工錢,媽媽很氣只懂得幫外面女人,只會在家白吃白住,也不幫忙小孩,所以有一天晚上大概七點多,媽媽在二樓窗戶看著後面的菜園越想越氣,不知道他們在後面,就發洩心中的怨氣大喊狗男女,好死不死被那女的聽到,以為在罵她,現在那女的要告媽媽公然汙辱罪,爸爸也要替那女的做證,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目前媽媽已經去警察做筆錄,女的堅持要告

Snow Hu 104-06-02 00:36

我想請問一下我朋友夫妻倆已離婚,但是前夫還是糾纏這

他們倆就講好前夫要放棄女方不糾纏女方的唯一條件就是我孩子監護權給他從此跟女兒男方家斷絕關係女方則不準探視不過問女兒.學費生活費也都由男方負擔他就也不會再來糾纏女方 女方也答應了

他們倆就自己訂協議(上面說的)

女方如有違反就是罰款一萬女兒學費生活費換女方出

男方如有違反小孩監護權轉回女方,不准探視不准打電話找女方有騷擾等報警處理(因為男方已經有家暴情形)

雙方都同意也都簽名蓋章也有我簽名蓋章

所以以後如有鬧到法庭這張白紙黑字有法律效應嗎!還是需要拿到法院公證

沈恆 (沈律師) 104-06-02 00:49

您好!

契約如有違反公序良俗就是無效。依您所述,小孩監護權轉回及不准探視等約定,都不顧及小孩的利益,這可能都是無效的約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now Hu 104-06-02 01:3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契約如有違反公序良俗就是無效。依您所述,小孩監護權轉回及不准探視等約定 ... (恕刪)

他們當初也有問小孩,小孩說他想媽媽,會打電話想看媽媽就會跟媽媽講,

男方也是想要尊重小孩,但是女方要求男方不要打電話給他除了小孩的事,男方似乎做不到他說要他放棄女方只有一條就是斷絕關係永不聯絡,他們也不想鬧到法院怕可憐的是小孩。

才會立這樣的契約

讓我們很苦惱到底該怎麼做才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份契約無效機會很大,您朋友無須過度擔心,即使無法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亦會取得探視權,且母親於未成年子女年齡幼小時,取得監護權之機率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文翔 104-06-01 19:50

先生目前假釋中,我們現分居已兩年多各自帶一個未成年小孩生活,我當初搬出來我們一直有說要離婚,但他要我無條件放棄我們名下的房子他才肯簽字,但我不肯就一直擱著兩年多過了他都沒動作,我不想再拖下去,我該怎麼辦?

依雙方婚姻有重大破綻,難以回復為理由訴請離婚(對方之前有故意犯罪,遭判刑超過6個月確定,本可以此為理由訴請離婚,但這必須要在知道被判刑超過6個月確定時起1年內起訴,依你所述應該是早就超過1年期限),監護部分如小孩還年幼,由媽媽爭取到監護機會是大的,房子部分沒有所謂放棄不放棄的問題,也跟能不能離婚無關,必須要依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來計算夫妻財產如何分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文翔 104-06-01 20:24

那麼我該怎麼做?不會寫狀紙又是很頭痛一件事,請律師費用多少?

回覆 文翔 的發言內容:

那麼我該怎麼做?不會寫狀紙又是很頭痛一件事,請律師費用多少?

費用部分可電話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1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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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1 21:10

建議您還是蒐集可主張離婚之事由,並具之訴請裁判離婚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1 22:24

您好:

倘若您與您先生間的感情已達到確定無法繼續共同婚姻生活之狀態時,您自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並沒有一定要協議離婚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則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而要向法院聲請,即應提出起訴狀,並可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離婚方法有三種 。一個是協議,一個是調解,一個是裁判離婚也就是訴訟

二、協議的部分你目前看來是遇到了困難。協議離婚要書面,二個以上證人親自見聞雙方有離婚真意,登記,缺一不可。

三、調解離婚部分,如果調解成立的話就不能後悔,所以在調解之前要先研究可以請求的東西有那些。

四、如果是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你們可以自由的調整條件。如果是以速度來說,我覺得調解離婚要比協議離婚要快一點。因為一調完就生效,所以調之前一定要想清楚的。

五、裁判離婚的話,就硬梆梆的,一定要符合法定離婚要件才行,要找律師過濾證據,研究後加強搜證。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小霖 104-05-31 12:09

各位律師你們好.小弟想請問一下.

1.我想和女方離婚.(沒有小孩)但是女方本身不願意的情況下

於昨晚他哥借奶奶死亡之實.行帶他回去之名.將女方帶走.

在沒有問我.我也沒有答复的情況下.我能怎麼做

離婚後我需要付所謂的膳養費嗎

2.另外若女方在半年都沒回來..我能請求離婚訴訟

3.有什麼辦法對我自身才比較有保帳

希望可以指導一下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若女方無正當理由拒絕與您同居,您可以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

     繼續狀態中為事由,訴請裁判離婚

2、贍養費須女方對離婚事由無過失,且因離婚陷於生活困難時,男方始須給付。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霖 104-05-31 11:47

各位律師你們好.小弟想請問一下.

1.我想和女方離婚.(沒有小孩)但是女方本身不願意的情況下

於昨晚他哥借奶奶死亡之實.行帶他回去之名.將女方帶走.

在沒有問我.我也沒有答复的情況下.我能怎麼做

2.另外若女方在半年都沒回來..我能請求離婚訴訟

3.有什麼辦法對我自身才比較有保帳

希望可以指導一下我

一、離婚有三種方式: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

二、協議離婚的話要書面,二個以上證人親自見聞雙方有離婚的真意;登記。常看到有人協議老半天談不好,協議了再協議,然後協議又再協議。

二之二、調解離婚調解成立就已經離了。

三、協議離婚調解離婚之前要先了解如果以訴訟離婚的話可以主張那些權利,有些人會急著離婚然後隨便拋棄權利,在發現拿到的東西太少的時候再慢慢的後悔。所以在調解離婚之前要先了解如果是以訴訟離婚的話可以主張的權利有那些。

四、因為你們還沒有小孩,所以問題只剩下財產離婚可能要處理的問題有:離婚是否符合法定原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贍養費,精神上損害賠償

五、如果你單純的問離婚法定原因,參考法條是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抽象的話是要搜集你們兩個婚姻沒辦法維持下去的證據及你們兩個婚姻沒辦法維持下去是對方的錯的證據

六、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話是婚後有償取得財產要均分的觀念。贍養費的話如果一方因為離婚而無法維持生活的話可以請求,如果是年輕人的話比較不容易成立;精神上損害賠償要沒錯的一方可以向有錯的一方請求。

七、分居的話要看那一個法院,上次我調查,台中地方法院及台中高分院對分居比較寬鬆,此外,大部分的法院包括最高法院都認為分居要看是誰的錯。

八、所以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搜集對方有錯的證據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沈恆 (沈律師) 104-05-31 13:26

您好!

如果只是短暫回娘家是人之常情,不應責怪。但若隔較久時間不回家又無消息,您可先正式發函請其回家履行同居義務,若無效果,再來就可考慮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之訴或離婚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1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對您配偶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再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1 18:12

若只是短暫不返回家中,尚難成立不履行同居義務,但若已達半年,可發存證信函要求其履行同居義務,若對方仍不履行,可請求裁判離婚

何馬 104-05-31 10:38

您好:

我是外籍新娘,來台灣好幾年,有台灣身分證,已經離婚育有2個小孩。最近生活難過,我用信用貸款了50萬元,每個月利息都快繳不出來了,如果我帶我 二個小孩回家鄉不回台灣了,台灣這邊的銀行會追到我家鄉嗎? 還是,會影響到我前夫家嗎? 我之前的公婆對我還不錯,因為我前夫吸毒離婚的,不想給老人家添麻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31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跟子女離開台灣,您在台灣的債權還是無法免除,日後回台還是必須清償利息照計。

2、是否會像您的國家執行,銀行端會依據您在該地的財產狀況判斷。

3、這個是您的個人債務,所以除非有另外約定,否則不會影響您的公婆。

何馬 104-05-31 10:26

您好:

我是外籍新娘,來台灣好幾年,有台灣身分證,已經離婚育有2個小孩。最近生活難過,我用信用貸款了50萬元,每個月利息都快繳不出來了,如果我帶我二個小孩回家鄉不回台灣了,台灣這邊的銀行會追到我家鄉嗎? 還是,會影響到我前夫家嗎? 我之前的公婆對我還不錯,因為我前夫吸毒離婚的,不想給老人家添麻煩。

謝謝

小君 104-05-28 21:39

我搬回我媽家已經快2個月,我跟我老公分居快2個月因為我懷疑他有女人,我看到他手機有親密照,通聯記錄都有那個女人電話,賴也是都有紀錄.他也帶哪個女人去做生意我也被他家暴過,因為小孩都大了,我無法忍受加上個性也不合,我只想單純離婚就好,不要求任何賠償.麻煩回答我要如何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外遇是可以作為離婚事由,所以您應把相關事證蒐集好,再擬民事起訴狀向法院來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你所述,小孩已經長大,你只是想要離婚不需要任何賠償,如果對方也想離婚,雙方協議好找兩個證人,然後書面簽署離婚協議書,再向戶政事務所登記即可。

如果對方與你協議不成,你可以蒐集將過去他家暴及有外遇的資料,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9 1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可協議兩願離婚,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後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須經由法院訴訟裁判離婚,您須提出對方有民法第1052條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如不堪同居之虐待等,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考慮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29 10:12

 您好

  您可以依民法1052條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

   民法1052條如下: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陳律師  0972367907

你說的這些都有保存證據嗎? 如果有的話,那可以起訴離婚,另外,有聲請保護令嗎? 有保護令的話更有利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Vi 104-05-28 02:34
我是離婚 又 再婚的半單親媽媽。 與前夫育有一個3歲的孩子。在孩子剛滿1歲時離婚,孩子未滿1歲時被判定患有重大罕見疾病「母神經細胞瘤」,直至半年前還在化療,腫瘤已開刀切除,目前定期追蹤。 孩子的監護權為共同,因為對方無法照顧小孩,也多次在未簽署離婚協議書前要我把小孩丟到孤兒院就好(因為我想請對方也要輪流帶小孩),對方卻也不願意放棄監護。(此時小孩未發病) 「我懷疑是不想帶小孩,但是又需要小孩」 直至小孩發病後,他也不願意把小孩保險過到我名下,因為他一直說他負擔醫療費很多,他日子過不下去,我告訴他不想負擔就轉讓給我,我們家來負擔,但他又不願意。後來我發現原來小孩住院一天他多領900,還有罹癌的2萬元的保險金。 直到我發現這個我跟他追加一個月2萬元的照護費(病期內)若痊癒改成一萬五。 而我是一萬元,跟所有生活消耗用品。 「因為我要上班所以我和母親輪流帶,此些費用是全數交由我母親」 . 孩子生病期間只來看過幾次,便在孩子初期化療時出逛新竹夜市、逢甲夜市、採草莓。(皆跟前任小三)從未照顧過。 直至現在他已將近一年沒來看小孩,並從2萬變到1萬7又變1萬5(家裡告訴我說不定她不好過也不要計較那幾千元),現在他拒付照護費,並主張他不要監護權不要小孩。如要他付他就要把小孩帶走。 「他更是主張很多人連錢都不付他有付,算有責任的啦」 我打算提告爭取扶養費跟單獨監護,但我老公告訴我,如果小孩知道親生父母互告真的好嗎? 我老公現在都幫我負擔跟前夫的孩子的生活費照護費,不希望我再辛苦。而我在家照顧孩子 但我的朋友家人告訴我不能姑息前夫,免得他未來吃老還要小孩養育他,他卻對小孩的貢獻都沒有。並且撫養也是為人父母的義務。 但我真的很怕我提告了,小孩會被帶走。 因為再婚的身份... 我想爭取單獨監護及扶養費 請問怎麼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聲請酌定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

2、法院在判斷的時候會請社工訪視,並且斟酌子女的最佳利益,包含雙方的經濟狀況、家庭環境、照料能力及子女意願等。

3、再婚的身分不一定就不適任,所以不用特別擔心此點,不過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28 10:00

您好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權改定 

民法第1055條如下 供您參考

第 1055 條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
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
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
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
擔之內容及方法。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
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
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陳律師0972367907

104-05-26 20:18
媽媽因為爸爸家暴(約20幾年前),分居在外,尚未離婚  家中有7名子女(其中一名撫養爸爸,我撫養媽媽) 8年前媽媽重病從此永久需要坐輪椅(永久傷殘,輕度殘障) 八年來媽媽的醫藥費,生活費都是我一個人支出(有向其他5名子女請求分攤,但卻無回應) 媽媽可以跟其他5名子女要求撫養費用嗎? 我可以跟其他5名子女要求分攤八年下來的醫藥費生活費嗎? 媽媽雖然分居在外但都有撫養我們到成人,自己有某生能力,甚至還有結婚小孩,幫忙帶其他子女小孩(孫子) 如果可以跟其他5名兄弟姊妹要求的話我該怎麼做(有1名撫養爸爸) (5/27) 如果要提及訴訟程序(提告),是我本身跟媽媽兩人都要到法院提起訴訟程序嗎?

還請各位法學淵博的律師先生小姐請給我建議

也謝謝你/妳在電腦的另一端抽空看完,撥打鍵盤給我回應

謝謝你/妳

沈恆 (沈律師) 104-05-26 21:00

您好!

母親可以請求子女支付扶養費。您如果已經支付全部扶養費,也可請求其他兄弟姊妹分擔代墊的扶養費。如果私下請求無效果,可循法院的調解訴訟程序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7 10:55

您支付之扶養費用可主張其他兄弟姊妹有不當得利進而請求。

曜你好:

如同上面大律師所說,在母親過去的扶養費用部分,如果是由你所支出,可向其他兄弟姊妹請求返還各人應分擔的部分(原則上各七分之一),這部分應由你提出民事訴訟

在母親未來的扶養費用部分,則可以母親的名義提出訴訟請求各子女按月給付其應負擔的部分。

一旦判決確定皆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有關上開訴訟的進行就必需要整理對於母親扶養必要費用之資料,例如看護、醫療、日常生活所需之單據或證明,提出向法院說明,法院方能決定的金額。

以上供參。

冷冷 104-05-25 17:32

你好:
今年年初與前夫完成離婚登記,且離婚協議書上也協議好監護權歸我,前夫一個月有一次的探視權,離婚後前夫對小孩不聞不問,也沒有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這個月卻收到法院寄來的公文,才知道前夫去申請監護權改定,而且前夫還對我有不實的指控,指控我居家環境髒亂不堪,不適合孩子居住,法院因此將指派社工及調查官來我家進行視察,甚至還指控我對小孩時常語帶威脅,使孩子對我心生畏懼,事實上,孩子從出生到現在幾乎都是我在照顧,跟我也很親,反倒是孩子跟爸爸的互動少,下個月即將開調解庭,我想請問律師,如果我要反駁他是應該寫意見陳述書還是答辯狀?需要出具證據嗎?因為孩子從四個月大我開始工作,上班時間就是由外婆帶的,因此女兒跟娘家的關係親密,反觀跟爸爸那邊少有互動,我要如何舉證才對我有利呢?
其次,因為離婚後他完全沒有負擔孩子的任何費用,在調解庭時我可以堅持原協議的約定,讓他一個月探視一次嗎?離婚後孩子都我自己養,女兒現在目前就讀幼稚園小班,曾詢問過孩子的意見,是否願意從母姓?孩子也同意,像這種情況我要怎麼樣幫孩子更改從母姓呢?因為前夫不願意答應孩子從母姓,所以無法取得他的同意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5 17: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已經約定好監護權,則是對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我方不適任。

2、可以同案反請求扶養費及酌定探視方式。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葉鞠萱 (昍業) 104-05-25 17:47
回覆 冷冷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今年年初與前夫完成離婚登記,且離婚協議書上也協議好監護權歸我,前夫一個月有一 ... (恕刪)

1.建議您先準備好離婚協議書請律師確認, 對方是會以那邊提出您不適任之由
2.可重新議定扶養費與探視方式
3. 改名部份還是需要雙方同意, 或待小孩成年後自行更改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陽光日記:你可以教導你女兒寫陽光日記,就是記載生活上開心的事情。這樣不僅訴訟上可以使用,就是對小孩的人生也有正面加分的作用。

二、相處融洽照片:多拍一些小孩跟你家人相處融洽照片,越多越好,要持續拍,這樣會有加分作用。

三、搜集小孩跟著你對小孩好的其他證據,越多越好。

四、幼稚園聯絡簿要用心寫。然後之前的聯絡簿要先影印備份下來。

五、姓氏不那麼重要,重點是小孩要開心。但是如果你認為姓氏很重要的話,要改姓必需要舉證證明原姓氏對小孩不利,這個部分法官會問。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5 21:36

前夫提改訂監護,基於不輕易變動孩子現況之原則,對方需要提出由您行使親權,有何不利於小朋友之情事。

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使認領及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鳥兒 104-05-22 21:33

我與前夫離婚離婚時,只到戶政事務所登記而已並沒有到民事登記!雙方持有小朋友的探視權,還沒到法院協調前,我還是能見小孩嗎?因為我不清楚對方是否有拿到民事公證,,,而我也沒收到任何通知說我不能見小朋友,所以他是不是沒權力禁止我見小朋友?

而如果他有拿去民事公證,那我是不是一樣還是能照離婚協議書上寫的,一樣保有小朋友的探視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向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即具有效力,至於小孩探視權您仍可以行使,若對方有阻止,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探視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2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去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並符合民法離婚之要件,離婚就算成立囉!

至於小朋友監護及探視部分,若對方不予您探視,建議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2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行使方式,對方仍惡意阻撓法院確定判決之方向,可至民事執行處請求強制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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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5-25 09:06

您好:

1、離婚登記之效力一旦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業已生效,與是否有到民事庭或辦理公證與否無關。

2、另外,探視權不管一方是否有取得全部之監護權,都不應禁止他方探視子女之權利,故對方若因種種理由禁止您探視,可向法院聲請酌定子女監護或探視方案。

104-05-22 14:59

想請問我24歲老公26歲有一個剛滿8個月的嬰兒

結婚快一年

老公工作穩定只做過兩間工廠都是做很多年的

我是飲料店員工,薪資只有1萬出頭

而且沒有勞健保,是另外加餐飲工會的,((所以我猜政府那應該不會有我工作紀錄!!

雙方父母都建在!!小孩都是婆婆在顧!!

如果要離婚

要怎麼樣小孩才可以歸我!!

例如薪資起碼要多少?

或是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讓我擁有小孩監護嗎?


小孩的監護歸誰的問題,法院會考慮以下各點:

1.子女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狀況;

2.子女意願及人格發展的需要;

3.父母的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4.父母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

5.父母與子女及共同居住人之間的感情狀況;

....

如果你與你先生都有意願要取得代小孩行使權利及負擔義務的責任,法院會比較你們的職業、經濟能力及有沒有人能夠支援你,使得小孩受到最好的照顧。

妳的先生收入比你高,你的收入甚至養自己都很吃力,且小孩目前由婆婆帶,這幾點就會讓法院傾向讓妳先生取得小孩的監護權,如果你想要養這個小孩,想想看你的父母願意幫忙嗎? 他們是否有較高的收入及資產,他們協助的意願如何,如果能夠提出來,或許還有一絲希望。

sir 104-05-22 13:02

律師您好:

      我與前妻(協議離婚),一個在花蓮(我),一個在高雄(前妻);

兩個小孩監護權則各歸屬一個。我想請問若想向法院聲請監護權改定,

則我該委託那各地方的律師會比較好!?(交通的問題、與律師該在哪裡討論的問題等等)。

      另外,想請教的是,老實說,我前妻對小孩並沒有哪裡不好(因為舉證也很困難,但是會刻意不讓我與小孩電話),我只是想證明,小孩在我這會更好,不知道這樣的主張可不可行!?(工作家庭支持系統、教養計畫、學歷、生活教育環境等等,我都比前妻好;唯一的問題是小兒子今年滿7歲,若問他要跟誰在一起,一定會說跟媽媽,但是又問他要不要跟爸爸及哥哥一起他又說要)。上述的主張,我是不是可以準備哪些資料!?譬如 前妻那邊只有她爸爸,至於我這邊除了我父母健在 我的兄弟 我的叔叔 阿姨等等 都經常連絡,又譬如我自己寫小兒子從7歲到大學的教養計畫等等

      以上,謝謝律師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5-22 13:31

您好!

如果要改定小兒子的監護權,案件專屬小兒子住所地或居所地的法院管轄,應該委託法院管轄地的律師比較可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2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提起改定監護權,欲改定監護權,須提出對方不適任監護權人之證據,否則法院不會輕易變動小孩目前之現況、成長環境,故除非您有很明顯之證據,證明對方不適任親權人,您再考慮是否請求改定監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ycc 104-05-23 03:0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提起改定監護權,欲改定監護權,須提出對方不適任監護權人之證據,否則 ... (恕刪)

 房律師  真是一位會站在客觀角度  具體提出建言的好律師!! 簡單講 從上述問答  就知道不會為了接案而........

kiki 104-05-21 19:41

律師你好 

我跟我先生目前還沒離婚 目前分居 我回台灣後自去年11月到現在小孩在他家 目前也還沒判決監護權歸誰(目前共同監護)

但是他連合全家不給我看小孩 我寄了存證信函後他媽收到 (5月6號收到)

所以才由他小妹開視訊讓我看小孩 今日5/21 我提出要去帶小孩來我家住 禮拜天由他接回 他已不方便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理由拒絕

我有權力直接去他家把小孩帶回我家嗎?

如果他不肯打起來呢?

還是我申請假處分去他家把小孩帶走?

從四月初到現在我已經都沒跟小孩相處過了

請問大律師 如果我申請假處分 會批准的可能有多高

他們的簡訊 錄音我都有 上面都是拒絕我的證據

我想問 這樣去申請假處分若被拒 我只是多花錢而已 

還是我直接去他家帶小孩走 然後歡迎他隨時來我家看 或來接 

哪樣對爭監護權比較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對方拒?的事證,有助於假處分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2 07:42

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就兩造訴訟中的探視狀況先行約定,嗣後若對方旅有阻礙探視的情形,可蒐證並具狀向法院陳明。

阿賢 104-05-19 01:07

我們夫妻有兩個小孩,每年收的紅包錢我們有開戶幫他們存進去
當然也都講好不要動用小孩的錢除非緊急事故或特殊原因
這樣結婚2年後大吵小吵每天吵不停剛好去吵到小孩的錢
才發現說我好婆偷偷拿裡面的錢來用而且還不少
用途卻說不出原因但,因該是花在自己身上
我兩個小孩裡面各有4萬跟3 萬,當時每個月固定給1.5萬活費不夠會在拿
單純小孩奶粉尿布錢跟晚餐錢而以還有政府補助可領5千
其他帳單水費電費房貸我都另外繳, 當時知道我非常生氣
老婆用的花的我都出錢買,兩個小孩一個月2萬買奶粉尿布不夠嗎?
也講好不要去花他們的錢,這事情就這樣過了想說算了
這陣子夫妻打算離婚才發現戶口錢花的差不多了
距離上次發現偷領錢也才半年這次卻剩沒1 萬
該給都有不夠也會在拿但一定要偷拿裡面的錢嗎?
請問律師是否能提告侵占偷竊呢? 需要哪些證據
會走到這部是真的逼不得已   在麻煩律師解答了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6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先發函要求對方交代存款的去向,並且要求對方交還存簿跟印章,再決定是否提告

2、要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

 

家惠 104-05-17 23:08
前夫近期和我溝通要將撫養費降低,當初法院判決他每月需支付1萬元給我方.而當初和我打離婚官司時,他為了小孩換了ㄧ間新房子,所以他的房貸每月要支付1萬5.最後法院將監護權判給了我方.但他也沒因此賣房仍繼續支付及居住.前夫月薪約3萬,現在他再婚了生活費用也增加了,所以他提出是否能減輕ㄧ點費用.我拒絕而他也反臉.請問對方可以上法院提出降低撫養費嗎?不是只要法院做出判決就不行再變更了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0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可以向法院聲請酌減,法院會依據子女所需、雙方經濟狀況來作綜合判斷。

2、倘若對方拒絕給付,可以向法院聲請執行。

一、扶養部分如果有情事變更的話可以請求酌減,至於對方主張是否有理由要看兩邊訴訟上攻防及舉證的結果而定。

二、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供你參考:「

扶養之程度及方法,當事人得因情事之變更,請求變更
      之,民法第1121條定有明文。所謂情事變更,係指扶養權
      利人之需要有增減,扶養義務人之經濟能力、身分變動或
      其他客觀上情事遽變,非協議成立時所能預料,如不予變
      更即與實際情事不合而有失公平者而言。」
三、對方目前還是應該要依原來的扶養方法扶養
四、這類案件可以的話要儘量再協議看看,可以考慮以調解方法處理。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8 16: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扶養費用酌減需要有較特殊的原因,依據您所述之情況,我認為法院部會酌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5-17 21:46

請問~先生急著要離婚,已向法院訴請離婚。近來更多次和婆婆對我施加壓力,叫我趕快把屬於我的衣物和東西搬回娘家(房子應該是登記婆婆名下,我和先生結婚後就跟公婆同住),不然就要把我的東西丟掉!而婆婆今天也開始用黑色大垃圾袋,把我衣櫥裡的衣服全打包(沒經過我的同意!),並跟我的小孩說:明天他爸爸就要把我的衣服拿去丟掉!請問在法律上,他們這樣的做法是觸犯了甚麼法條?我能怎樣爭取自己的權利和小孩監護權T_T……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13: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任意丟棄您的物品可能涉犯強制罪及毀損罪。

2、倘若已經訴請離婚,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以進行訴訟攻防跟準備社工訪視。

 

小咪 104-05-16 16:59

離婚小孩共同監護

1.可以向法院判決小孩監護權歸單方而不是共同嗎?

2.請問是要去法院直接申請。還是需要遞狀紙?

3.如需要狀紙則是哪個格式?因為法院網頁有太多版本

4.請問有需要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6 20:22

離婚小孩共同監護

1.可以向法院判決小孩監護權歸單方而不是共同嗎?可以聲請改定間互為單獨監護。

2.請問是要去法院直接申請。還是需要遞狀紙?要向法院遞聲請狀。

3.如需要狀紙則是哪個格式?因為法院網頁有太多版本?格式不拘,有基本的狀頭即可。

4.請問有需要費用嗎?需要聲請費用唷,一千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6 21:11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及改訂監護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但若孩子的主要照顧為您,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將會您有利,但建議具體指出現在之共同監護有何不利於小朋友的地方。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可以向法院判決小孩監護權歸單方而不是共同嗎?

可以,但是要有共同監護不利小孩的證據

2.請問是要去法院直接申請。還是需要遞狀紙?

要遞狀紙。

3.如需要狀紙則是哪個格式?因為法院網頁有太多版本

聲請改定監護權狀,重點不是格式,是內容。

4.請問有需要費用嗎?

法院費用不高,如果找律師代撰狀紙的話要收費,由律師來寫狀法官比較看得懂。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吳先生 104-05-15 20:19

請問各位,我妹妹與前夫已離婚一年多,監護權當初協議是我妹妹所有!小孩目前四歲半,從小也是在娘家(我們家)扶養長大!但是目前妹妹的前夫經常用言語騷擾我妹妹,甚至揚言與我妹妹同歸於盡的威脅語言,之前還曾經發生過在我妹妹上班時間打了幾十通電話等狀況!帶來給我們家莫大的恐懼及不安!後來為了不讓他繼續騷擾我妹,我媽與我妹的前夫協議後,雙方口頭承諾每周四到六由他帶回家,但是他又要求週六要帶回來時,須由我們自己去接,請問這樣合理嗎?我們能不能要求他接走後也要將小孩給送回來?

另外我們該如何擺脫我妹前夫的騷擾,目前看來他是用小孩來要脅我們家,目前妹妹的前夫沒有工作,所以每隔一段時間就來騷擾恐嚇我妹!我們也從未拒絕妹妹前夫探視小孩,但是他越來越多的小動作,用小孩當籌碼的行為,已經造成我們極大的困擾,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21: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約定探視,並且不得騷擾,然後簽立協議書。

2、可以蒐證,包含錄音錄影等,然後提告恐嚇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5 21:51

問各位,我妹妹與前夫已離婚一年多,監護權當初協議是我妹妹所有!小孩目前四歲半,從小也是在娘家(我們家)扶養長大!但是目前妹妹的前夫經常用言語騷擾我妹妹(關於這個部分建議錄音蒐集證據),甚至揚言與我妹妹同歸於盡的威脅語言(此部分可能會有恐嚇甚至可聲請家暴),之前還曾經發生過在我妹妹上班時間打了幾十通電話(若達奪命連環摳之地步,可能有強制罪之問題)等狀況!帶來給我們家莫大的恐懼及不安!後來為了不讓他繼續騷擾我妹,我媽與我妹的前夫協議後,雙方口頭承諾每周四到六由他帶回家,但是他又要求週六要帶回來時,須由我們自己去接,請問這樣合理嗎?我們能不能要求他接走後也要將小孩給送回來?若前妹夫有上述狀況,建議暫時不要讓他靠近小朋友,並統整相關證據後,向法院聲請家暴(經常性之精神暴力亦可為聲請之理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5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妹夫之言行舉止,均可錄音錄影蒐證,以利日後訴訟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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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兒 104-05-15 18:50

目前已離婚2年多,離婚時協議書上只寫雙方各持有兩位子女探視權,但因為我又再婚而遭到前夫多次找藉口阻擋我看小孩小孩,而我已正在等著和前夫上法院協調與子女會面交往時間,但法院給我的回應是對方協調意願不太高,我想問對方若不協調我還有機會與小朋友見面嗎?且其實我也得知他並沒進到照顧責任只是沒實體證據且得知他沒工作,我改怎麼改定監護權會比較有利?因為法院律師事先建議我一樣先協調與子女會面交往時間因為對方沒工作也許只是暫時,若協議好再遭阻擋再進行改定監護,醬真的會比較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先取得探視權

2、倘若對方拒絕探視,或發現對方有不利子女的舉動,就可以蒐證改定監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5 21:57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5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子女由對方照顧不利之證據及由您照顧較有利之證據,以利您爭取改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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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兒你好:

既然已經進入法院的程序了,你應該先決定向法院請求的順序。

例如請求法院改定後取得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負擔,若法院認為沒有改定的事由,才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方式。一旦法院做了裁定,便可以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如何向法院說明請求的依據,則建議進一步就個案與律師討論分析,以維權益。

以上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