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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憶 105-03-14 09:46
有關於之前車禍問題 請教律師 事情經過:(清晨五、六點 開著車要回家 因下毛毛雨 路燈又熄掉了 但天還是暗暗的 結果因為視線不佳 在內側車道撞到一台可能要左轉機車機車是六、七十歲的ㄚ伯機車後面改裝可以拖東西的手推車要載玉米去賣 也沒看到機車的車燈 就直接撞上去了 撞到東西當下玻璃破掉 突然看不到路 很慌 就趕快找路邊停車 也不知道撞到什麼 當下整個人腦袋一片空白 很驚慌 很怕 就車停在路邊 人下車 有看到地上很多碎片 腦袋就只想要跑回去找人幫忙 結果過大概5分鐘左右 有聽到救護車聲 就看到救護車和警車來 心裡更怕就跑回家躲在家裡倉庫 怕被罵也不敢講 躲著躲著就睡著 起來時候也不知道什麼時候了 還是硬著頭皮跟家人講經過 就去警局投案 後來知道ㄚ伯當場就死亡了 很自責很難過 後來也有去跟ㄚ伯上香 目前為止賠償還在協商中(沒有酒駕或其它 真的只是很害怕 不知道怎麼處理事請)也因為這樣被開了 「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第62條第4項第後段款」有查一下應該是終身吊銷駕照不得考取 想請教律師 因為今天下午要開 肇事逃逸的庭 出庭應該注意什麼?該怎麼講比較好?還有沒有可能還有考取駕照的機會? 謝謝

你好:

要先釐清你對於車禍事故是否具有過失,可請檢察官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鑑定,惟是否有過失不會影響肇事逃逸罪之認定。 可以認罪並向檢察官求情,請求檢察官移付調解調解成立並賠償家屬後,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若檢察官起訴則向法院求情,請求宣告緩刑。 若對方有過失民事上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免責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之1規定:「前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情形,符合特定條件,得於下列各款所定期間後,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考領駕駛執照:一、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受處分人經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執行已逾十二年。二、肇事致人重傷案件,受處分人經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執行已逾十年。三、肇事致人受傷案件,受處分人經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執行已逾八年。四、其他案件,受處分人經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執行已逾六年。依前項規定申請者,公路主管機關得於其測驗合格後發給有效期間較短之駕駛執照,其期滿換領駕駛執照,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條件辦理。前二項所定有關特定條件、換領駕駛執照之種類、駕駛執照有效期間、換領條件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定之。」
台中吳樂 105-03-12 06:27

我在去年10月份應酒駕0.38被開了一張罰單而我今年1月份時就到監理站吊扣駕照了(吊扣一年)判兩個月.這兩天收到了執行單上面寫的意思是要繳錢的.不是吊扣駕照就不用繳錢了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2 23:15

判2個月是刑事責任,得易科罰金吊扣駕照則是行政上的責任,這二者是會並行的。

巧巧 105-03-10 16:05
我想請問我因為酒駕被衣公共危險起訴,當時檢查官說要讓我分兩期繳罰金,問我可以麻我說沒辦法可能要在分多期一點不然繳不出來,之後我2/22收到簡易判決書,但沒說我要罰多少也沒說判多久只說衣刑事訴訟第451第一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請問這是什麽意思?那我限在必須做什麽動作?
國鈞 105-03-09 21:14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於今日凌晨我吃了薑母鴨再回到家之前被警察攔下酒測~該名警察問我離開薑母鴨多久了我說一下子了..然後對我實施酒測他也不給我水漱口說我超過預定時間然後就叫我測一值趕我~結果0.26~我後面跟他說我應該有權利漱口吧....他說吹了就沒辦法了...我說我要求漱口再吹一次...他們都不理我~後來到警察局我就要求做生理平衡結果測了同心圓~直線迴轉~還有單腳獨立30秒全部都正常~後來今天檢察官問我承不承認公共危險罪~我回答不承認~我說因為我的酒測流程有問題~我又附上說我有要求做生理平衡全部都正常~可是檢察官說生理平衡對我沒有什麼幫助~請問我該怎麼辦今天已經在地檢署開庭結束~

前提是我一年前有酒駕~可是這次我做了很多測試而且也沒有肇事~請問該怎麼辦

你好:

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醉態駕駛罪已經修正,若你酒測值超過0.25就會構成本罪,毋庸討論使否致不能安全駕駛,所以跟你是否肇事無關。 可以認罪並向檢察官、法官求情,請求從輕處理,但你一年前酒駕若宣告有期徒刑並經執行完畢(如易科罰金),可能會構成累犯會加重二分之一。
小宏 105-03-09 12:00

各位律師您好:

我父親在去年9月份被一位酒駕的撞傷,現在目前下半身半癱,對方酒測值1.09!!

詳細情況:

對方在去年2月份已經有一次酒駕肇事,9月份又酒駕開車撞傷我父親,

酒駕+無照,車子登記是他老婆!! 事情發生到現在他和他老婆幾乎不聞不問態度極差,我們可以對他還有他老婆兩人提賠償嗎??

目前已經開完偵查庭,對方是重傷害!!法院已經通知星期四又要開庭了!!!現在我們該怎麼做才能對他們夫妻提起告訴??可以兩人都告嗎?

我們原本的生活被他這麼一撞一切都亂了!!

您好:

建議可在刑事審判時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可以不用繳裁判費,可以請求醫藥費看護費、不能工作損失、減少勞動能力、精神慰撫金等。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3-09 16:05

小宏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建議先對肇事者聲請假扣押,以免脫產

二、先請對方申請強制理賠,由我方先行領取。

三、待地檢署將其起訴後,於法院審理期間提起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可以免繳裁判費。我方可請求醫藥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不能工作之損失、勞動能力減損之賠償精神慰撫金等。

四、從你描述的情況看來,老婆的部份應該不構成民、刑事責任,但詳細情形還是必須詳談才能確認,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

                                                                                            王律師

阿廷 105-03-07 12:50

有一日警察衝進來我們的租處

當時我直接主動交出6點多克的k他命

也我毫不猶豫的說東西是我的

可是我當時喝完酒茫茫的在用手機看影片

其他人有沒有在使用我並不知道

於是8人被帶回警局驗尿

全都是陽性反應 

但我知道他們全部本身就會吸食k他命

這樣還會構成默認轉讓

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嗎

起訴書寄來時   才發現

我幾年前有件酒駕緩刑五年還沒結束

這樣有機會不撤銷緩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7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坦承所有的毒品都是您的,然後其他人也說所吸食的毒品是您交付的,這樣確實可能構成轉讓,要看相關證人及事證有無能夠推翻的。又其他人是何時施用毒品的?當下有無吸食?

2、倘若您這次的案子被判刑超過6個月,緩刑一定會被撤銷

3、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7 14:29

您好,

 

1、您可表示並無轉讓他人之意,係在您不知情之情況下其他人自行拿來使用,或主張至多僅為幫助他人施用毒品而非轉讓

 

2、如您被判刑超過六個月且案件經確定,先前之緩刑才會遭到撤銷

 

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廷 105-03-07 14:49

請問   何謂助他人施用

相較轉讓

罪輕重如何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3-07 15:06

轉讓的部分,法院心證比較沒那麼嚴,不像販賣一樣要有監聽譯文。轉讓通常只要施用者陳稱最後一次施用是你給予,然後尿液報告是陽性,就會認定你轉讓。至於你說被偷等情,如果證人於警詢或偵查中曾證述是你給的,不是偷來的,這樣法院通常會採信對你不利的證述,要證明係遭竊盜,需要花費更多的心力證明之。

你案件的關鍵,應該在於證人的供述。

以上係擔任過緝毒檢察官的經驗,僅供參考。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

賴id ncc101ds

一、我查了一個跟你的案件很像的裁定

二、這個裁定檢察官聲請法官撤銷緩刑,法官駁回其聲請的。

三、我摘要裁定給你參考吧:

「受刑人前案之公共危險案件與後案之轉讓第三級毒品案件,

    二案罪名並不相同,犯罪型態、危害程度、所侵害法益類型
    亦彼此殊異。又受刑人於前案審理過程中,當庭與告訴人蔡
    ○秋達成民事損害賠償和解,犯後坦承犯行,堪認具有悔
    意,為前案審理時信其無再犯之虞,予受刑人緩刑寬典,況
    受刑人係於緩刑宣告前更犯後案,並非受緩刑宣告後不知悔
    悟而再行犯案,尚難認受刑人所犯後案已違反前案判決緩刑
    之基本目的。再者,受刑人於後案係轉讓愷他命供朋友施用
    ,惟其轉讓毒品數量非鉅,且於犯後經本院曉示法律關係後
    ,即坦認犯行,態度尚可,是受刑人於後案犯行並非惡劣,
    且其所受刑之宣告亦較前案為輕,自難僅憑受刑人後案犯行
    遽認前案之緩刑宣告難收預期效果。此外,卷內復查無任何
    證據足認其原緩刑之宣告,有難收其預期效果,非經入監執
    行無以收儆懲或矯正效果之情形。是本院認聲請人上開聲請
    ,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所以檢察官是可能聲請撤銷緩刑的,但法官未必會准。
五、如果檢察官聲請法官撤銷緩刑的話你可以寫個狀紙表示意見。
六、法條貼給你參考:


中華民國刑法


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
    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第75-1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
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
    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七、從法條看來,都是要判決確定才會有撤銷緩刑的問題,所以你目前應該是專心的處理這個起訴之後的刑事訴訟程序。
八、後續如果無罪當然沒有問題,後續如果是判有罪確定而檢察官聲請法院撤銷緩刑你還是可以具狀表示一下意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謝榮裕 (謝律師) 105-03-07 18:43

阿廷你好:

關於撤銷緩刑的問題,依據你所敘述的緩刑期滿期間及刑法第75條規定,只要緩刑期滿還沒有被判決確定,則緩刑就不會被撤銷。所以仍要視你緩刑期間還剩多久而定。

以上建議。

馬沙優西 105-03-07 10:47
請問一下律師大人,我之前開車被酒測酒測值在0.19,但我想問的是,酒測值0.19罰金需罰到六萬多元嗎?我又是初犯!那請問律師,有些民眾酒測值超過0.50以上也是初犯的人,為何罰金卻在四萬多~五萬左右呢?請問律師,法規有沒有定酒駕酒測值與初犯跟累犯的罰金的設定罰款金額嗎?我3月2號要開庭!!

你好:

你所述狀況不明,是否有肇事情形,而觸犯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 若只是單純酒駕,可以參考酒駕裁罰基準表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2&cad=rja&uact=8&ved=0ahUKEwjQme6T4K3LAhWBSJQKHfqcBOYQFggfMAE&url=https%3A%2F%2Fwww.traffic.taichung.gov.tw%2Fdf_ufiles%2Fsub5%2F%25E9%2585%2592%25E9%25A7%2595%25E8%2599%2595%25E7%25BD%25B0%25E6%2596%25B0%25E5%2588%25B6%25E6%2591%2598%25E9%258C%2584.pdf&usg=AFQjCNH4K_uDNgf6aMNS0autNgJ3fTiP3Q&sig2=VXE7tG3vNXg4H3YyXU0Cvw 若酒測是0.19處罰顯然違反裁罰基準,可先於30日內向裁罰機關陳述意見,不服裁決,必須在裁決書送達一日起30日之不變期間內,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1向各地方法院所屬行政法庭提起撤銷訴訟
萬巒 105-03-07 10:28
已收到傳票,主文判決是有期徒刑7個月並沒有寫得易科罰金,但是傳票後面寫受刑人聲請易科罰金須知,這樣是否代表可聲請呢?通過的機率高嗎? 是酒駕累犯了,這次是駕駛輕型機車被臨檢。
謝榮裕 (謝律師) 105-03-07 12:53

萬巒你好:

依你所述,主文有期徒刑柒月,是不能易科罰金的,所以無法聲請易科罰金

至於傳票上之須知,只是告知可以易科罰金的人應該注意事項及權利,對你並不適用。

以上說明。

燕子 105-03-06 23:40

您好:

10/6早上7點15於太平的永豐路85巷,我駕車於巷子口張望已久欲左轉時,可能因害怕而速度過慢,約20(那個巷口感覺視線不良,左邊的路有弧度,無法看到更遠處,巷口對面的鏡子要定睜看仔細((因有擾亂視線的雜物))但筆錄時,卻忘了與警方描述),被一台時速約70的機車嚇到而不敢動,當時看到他臉上神情由木然而突然一驚(根本沒在看路!!),他便側撞我車前方保桿而重力摔倒在地。

他當場警方酒測呼不出氣,到院測得0.1,警方則問我要不要提告,我看他母親一直唉求,故不提出告訴。而且肇責出來我7他3,我也因為傷者為大,而且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不再做鑑定...

對方鎖骨骨折,可是單據只有約10萬*7成=7萬,加上1倍的精神補償=14萬(保險公司初期與對方溝通的金額)但他們嫌不夠,說有額外買的補藥、日後的復健、之後的取鋼釘...說開66萬,願意給我們殺到35萬...個人覺得依然是天價...畢竟他單証實在太少...請他們跟醫生要日後醫療的証明,他們也一直抱怨,結果現在說要告過失傷害...

現在想請問:

1.當時警方說可提告,請問是什麼樣的罪名? 可再重新提起告訴嗎? 此罪有提告的期限嗎?

2.對方疑似酒駕、無照(因為不識字,家人還說有智能不足)、可能薪資証明造假(因為對方母親說他是做散工的,拿到錢就花光...反正,散工應該是無薪資証明的吧?!)  針對這些,是否能成立什麼樣的罪名? 或檢舉事項? 我並不想真的告他,但他們的行為讓人不得出此下策...

3.其實我想請他們慢一點申請賠償,也許就可以比較合乎他們的要求,但保險公司那邊似乎不願意,是有什麼法規限制嗎?

以下是個人的情緒疏發...一個這麼不愛惜自己又不負責任,還有家人的溺愛與放縱,不難想下次他們又將再面臨這樣的局面...不是別人幫他擦屁股(像這次的事件),就是他們要承受重大的壓力...這樣的情況不加以處罰或限制,對於這個社會與他們自已...只會是麻煩而已...

我知道無照、酒駕,在法律上與肇責無關,合理的賠償也是應該的,但是...不認識字、可能智能不足、無照、酒駕...我覺得他在路上發生危險的機會應該很高,像這樣本身就具有危險的人,是否真的不該把這些因素列入肇責中?畢竟馬路如虎口,應該是要像醫生無照行醫一樣嚴重,而不是像廚師考照那樣,反正又吃不死人。不是嗎?!

他們一直說他們很辛苦快無法過活,但我想一般人都是如此的,而且保險公司也跟他們說,要不要問一下其他人所謂合理的賠償,既然大家都如此,他們為何能受獨特的待遇?只因散工手不能動不能工作,就該給他一般人一整年的薪水?雖然是保險公司付的...而且他們說不會要我出錢,反正保險公司錢多,還有當初我也沒有告他們;現在要不到錢就出爾反爾,實在讓我再也不相信人姓本善了。

~在此先感謝您的耐心與解答~

一、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

二、調解的時候記得載明不告刑事,調成的話要跟調解的單位,看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詢問是不是已經送法院核可了,這個很重要。

三、總金額不好殺價的話可以要求分期,分到一定的程度你負擔會小一點。

四、你說的情況是去告他公共危險罪酒後駕駛的部分,不過我是你的話我不會告這個。因為如果他要罰錢給國家的話多少有恨,這樣你們要和解調解就會更困難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巧巧 105-03-06 20:30

我想請問我因為酒駕被衣公共危險起訴,當時檢查官說要讓我分兩期繳罰金,問我可以麻我說沒辦法可能要在分多期一點不然繳不出來,之後我2/22收到簡易判決書,但沒說我要罰多少也沒說判多久只說衣刑事訴訟第451第一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請問這是什?意思?那我限在必須做什?動作?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是起訴書,之後再等法院判決結果

小萱 105-03-04 15:46

各位律師們好:我是職業客車駕駛(公車),前幾日發生酒駕肇事案件,

因為貪杯喝了一杯保力達加上長期疲勞駕駛,因為我的貪杯發生追撞事故
當下真的很懊悔,雖然事情發生了,但是我也很願意賠場問題,但車主硬要進豐田原廠維修,怎麼說也不願到民間修修廠車,每個人當然希望進原廠修,只是原廠開了一個天價,維修費19萬,只是不能接受的是,對方雖然是進口車但是車齡有5-7年,有折舊的問題,

因為我的貪杯,工作也不保,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發生這麼嚴重的肇事,真的很懊悔,事發經過後,也一直提醒身邊的駕駛同仁,別在貪杯囉,或是僥倖的心態,想請問各大律師...賠償問題有解有解嗎?真的很吃不消>"<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4 19:37

您好,

 

19萬之維修費您可要求扣抵折舊率,如無人員傷亡,本案僅為民事糾紛,您可堅持只賠償應負責的範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酒測超過0.25會構成醉態駕駛罪,若未超過但你已經肇事,還是會構成醉態駕駛罪。 維修費用部分,因車齡已超過5年,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遞耗資產耗竭率表,小客車耐用年限為5年,車過5年,零件部分只能請求殘值10%,惟維修之工資不能要求折舊,還是要賠償
VC 105-03-02 09:45
請問因偷竊被判三年緩刑加四十天的義務勞務,期間被警察攔下吊銷駕照並關進監獄,這樣會不會被撤銷緩刑,還有機會再開庭嗎? 因為事情發生的很突然又在美國,是美國人,不清楚為什麼會被攔下來,無酒駕,不是無照駕駛,也沒有超速
天際孤雲 105-03-01 21:49

律師您好:

我101年11月10日酒駕肇事 酒測0.56屬公共危險罪吊銷三年駕照,在105年2月5日重新考取駕照,但因在2月27日吃完薑母鴨後開車因為要閃狗而自撞分隔島翻車且無人受傷以及物品回損,到醫院後酒測值0.57也屬公共危險罪。測完我以後,也沒有把我扣押回警局,只告訴我回家等待法院傳票。我想請問這次我會如何被判刑罰? 謝謝。

刑法185-3條102年6月13日起已經刪除單科罰金及拘易的部分,如經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最低刑度就是二個月起跳,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罰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抵一日.但是否能易科罰金或是入監執行,決定權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所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是否能易科罰金是執行科檢察官決定,一般來說酒駕除非有肇事致人於死傷,否則警方舉發移送後經過檢察官簡單複訊之後大都不會再開庭(除非尚有調查之必要或有事證待釐清),通常都會先收到檢察官的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書),然後移送簡易法庭審理判決後會收到簡易庭判決書。
★特別提醒:5年內三犯刑法185-3條入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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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際孤雲 105-03-01 21:29

律師您好:

我101年11/21因酒駕0.56公共危險駕駛吊銷三年。105年2/5我考回駕照,2/27當天開車途中酒駕翻車無人受傷。後來警察到場也沒開我單也沒做任何筆錄,於是我坐救護車到醫院檢查。檢查完畢後別的分局的警察來對我實施酒測,結果0.57超標也屬公共危險。後來他只叫我簽字完畢即可回家等待傳票, 也沒作筆錄。所以我現在只能等待法院寄傳票到家裡通知嗎?如果這次判決我會受到什麼樣處分? 再煩請律師告知,謝謝。

你好:

檢察官可能會依法起訴,若之前曾執行有期徒刑完畢(包含易科罰金),會構成累犯,加重本刑二分之一,可以向法官求情,請求給予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1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1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萬巒 105-03-01 12:49

已收到傳票,主文判決是有期徒刑7個月並沒有寫得易科罰金,但是傳票後面寫受刑人聲請易科罰金須知,這樣是否代表可聲請呢?通過的機率高嗎? 是酒駕累犯了,這次是駕駛輕型機車被臨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1 12:51

您好,

 

如果您係一個酒駕行為被判刑7個月,且主文未記載得易科罰金,則本案就沒有辦法聲請易科罰金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為保障個人權利,閣下應於期限內提出上訴,魏克仁律師關心您0982-100565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1 14:23

有期徒刑6個月以內才有機會易科罰金,若依您所述,您被判處7個月,依法律規定是無法易科罰金

曾先生 105-03-01 12:39

律師您們好,我於103年有一次酒駕記錄騎車,被判緩起訴一年,又於105年2月18日酒後騎車遭警察攔檢酒測值0.35,被依公共危險送辦,我想請問法院會如何判決?多久之後我會收到法院通知?還需不需要本人到法院?之前酒駕機車駕照吊扣一年期滿但是沒時間去領回,這次吊銷駕照3年還是機車駕照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1 12:53

您好,

 

1、因您的情形並不符合刑法累犯之要件,是以這次的酒駕行為可能會被判幾個月得易科罰金,如果法院有傳喚您,仍須準時到庭。

 

2、依據道交管理條例,您五年內二次酒駕,是各級駕照均會被吊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萬巒 105-03-01 12:09

已收到傳票,主文判決是有期徒刑7個月並沒有寫得易科罰金,但是傳票後面寫受刑人聲請易科罰金須知,這樣是否代表可聲請呢?通過的機率高嗎? 是酒駕累犯了,這次是駕駛輕型機車被臨檢。

沈恆 (沈律師) 105-03-01 13:09

您好!

判刑六個月以下才有易科罰金的機會,如果單一酒駕罪就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則無法易科罰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貿 105-02-29 11:21

各位律師
我在228凌晨被警察隨機臨檢酒測值達0.59,由於初犯也未肇事被抓當下有問警察會怎麼罰,警察回我大約6、7萬。
之後就被帶回警局作筆錄,早上8點半送去分局建檔,到11點初又送往地檢署等開庭,到了12點半才重拾自由

問題:
出來遇到稍早同樣酒駕被關的人,他說這好像只是臨時庭,之後還要再來一次。由於在開庭時(不知道問我的是檢察官還是法官)只是很快速的確認一些資料,也沒人跟我說是最後定案還是臨時的,只叫我之後等通知。目前查資料知道的是吊扣駕照、安全教育上課、罰緩、社會服務。

1.回家後上網查資料發現有"緩起訴"這個東西,但我不知道如何申請與應用
2.是否會留下前科? 可否社會服務抵銷罰金?
3.吊扣駕照1年意指1年內不能騎車? 那可否開車?
誠心請教各位律師大大能否詳細說明或教我如何處理比較好,感恩 謝謝。

 

P.S 被抓當下真的是懊悔萬分,到現在還是吃不下飯睡不著覺,雖然當時有請求法官輕判,也不知最後會如何,但被抓一次真的會記一輩子,再也不酒後駕車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9 11:24

您好,

 

1、需視案件程度而定,若酒測值不高,應有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2、若有緩起訴緩刑之宣告,就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3、機車駕照吊扣,待時間期滿後駕照便會歸還予你,至於汽車駕照則不受影響。

 

建議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緩起訴之機會,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黃 105-02-25 14:33
酒駕0.35 公共危險罪,且經過車禍現場,是以目擊者留下來做筆錄被抓到酒駕的,被害者被前車撞倒且前車肇事逃逸,被害者在路中央,我為第二台車經過未撞擊但無法完全肯定有無輾過其手腳部位(車子無任何撞擊痕跡但酒駕),第三台車撞擊被害者後停下,第四台車撞擊死者且拖行50公尺,請問:若我無輾過被害者,是否就只有公共危險罪的問題,第二:因為我的車子無任何撞擊痕跡(也可能完全無肇責),但假設最壞的情快下我有輾過其手腳,是以酒駕過失傷害還是酒駕過失致死起訴呢? 我想知道的是很明顯我無任何致死的肇責,但被害者已經被後面的第3第4台車撞死,我會被牽扯入何種刑責呢? 請幫幫忙解答,無前科的市井小民,碰到這樣的問題真的很無助真的運氣很不好,寢食難安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4: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與被害人有關,應該負過失致死亦或是過失傷害罪,必須看肇事責任、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及相關事證,不能一概而論。

2、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涉嫌酒駕致人於死,可處罰3年~10年有期徒刑,算是很重,建議您應該正式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一、     刑法第185-4條明定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1.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2. 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請閣下謹慎處理為要,如需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為您爭取較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曾弘毅 105-02-21 18:50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我於103年7月6號有一次酒駕,吹氣0.25罰款3萬,緩起訴一年已經結束,現在又於105年2月19號在公司吃完飯喝了燒酒雞晚上返家途中被警察攔查,吹氣0.35。在地檢署檢察官只問我為什麼要喝酒還有經過,還說不要在讓他看到我了。就叫我離開。 

我像請問這樣罰款會有多少,法官會怎麼判,這樣算是5年內2次酒駕累犯嗎?會加重2分之1嗎?我三月底左右要去日本出差約一個月,請問法院程序會跟我的出差重複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1 1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構成酒駕累犯,依法可處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可加重。

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請求從輕量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1 20:20

您好,

 

1、因您五年內二次酒駕,您的駕照將會被吊銷

 

2、本案涉及公共危險罪,未來可能判處幾個月之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仍須檢視案情程度與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無法一概而論。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您第一次是否有被判刑而定,若有才有累犯之問題,否則可以會以簡易判決處刑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2-21 05:25

你好 我酒駕被抓 0.22 請問罰款是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1 1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可處罰,1.5萬~9萬。並吊扣駕照1年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罰標準:

機車15,000元

小型車19,500元

大型車22,500元

 

佳駿 105-02-20 21:14

請問一下 我因為酒駕 三個月前剛執行完 出獄

在執行當中 我原還有一件酒駕案件 在我出獄後 三個月寄來執行命令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 我有辦法在申請罰金嗎 或者該向地檢署提出什麼要求才允以罰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該判決主文有無宣告得易科罰金,若無,即無法以罰金代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蕙兒 105-02-19 01:09

你好 我在105/1/22日晚間騎乘機車被執行酒測值達0.42..開了兩張紅單(1.酒駕 公共危險罪 2.無照駕駛)

後來直接帶至分局作筆錄完就睡了拘留室一晚.

第二日早上直接至法院開簡易庭!!

今日105/2/18收到緩起訴判決書(1.緩起訴1年 2.並於時間內繳交國庫4萬5千元)

想請問 1.該至何處繳費

              2. 可分期付款

              (我是初犯  以前無任何不良紀錄)

 

阿駿 105-02-18 12:45

不好意思……小弟有一些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去年3月因酒駕被判緩起訴,六月分的時候因為工作上的需求,公司經理叫我們去把公司的貨車牽回來,因為貨車進場維修,在不知道公司與修車場有債務糾紛的情況下把貨車牽回,因隔日有工作上的需求,結果修車場隔日去報警,被以竊盜罪送辦,有去開過庭,當庭法官認為車是我們公司的,所以不構成竊盜,改以強制罪,當庭與檢查官協商判緩刑兩年,可是過了一段時間,法院通知要在開庭,而且法院駁回檢查官申請的緩刑,然而酒駕公共危險罪緩刑也被撤銷,也叫我要在七日內提出異議,請問我該怎麼提出,因為法官說不算竊盜,可是酒駕案件叫我要提出異議,然而酒駕案件通知上寫說,在緩刑期間在犯有期途刑之罪要加重期刑,請問這樣兩個案件加起來會被判很重嗎,我該怎麼辦?我只是個小員工,又是單親,有一個女兒要養,我不能被關,所以懇求各位律師能幫小弟解答,謝謝!

你的敘述不夠清楚,建議帶著所有文件資料當面諮詢才能獲得正確應對方式的建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撤銷緩起訴部分,是再議,七日內,向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起,可先寫簡單再議狀再找律師幫你補狀。

二、網路上就可查到這部分的知識,檢察署網站有,你用撤銷緩起訴&再議  當條件查就可查到。

三、強制部分既已起訴可請律師幫你閱卷後再討論以何策略處理。

四、如果經濟有困難可詢問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否可幫你找律師,如不符資格可跟律師洽談分期給付律師費。

五、單親是很辛苦的你要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被起訴,則可以朝緩刑去主張,並可申請法扶看有無符合扶助資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2-15 12:10
本身有緩起訴在報到,但是連續兩個月酒駕,一條是罰金一萬四個月異服勞役,第二條有期徒刑六個月。請問兩條能合併做異服勞役嗎
翔智 105-02-15 11:21
律師們你好 我需要你們的協助 我因為酒駕測值 (0.47)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天早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在那等待聲請簡易判決 當時因為是初犯,所以對於判決方式跟法律知識不太了解,檢察官當時是說之後會寄通知易科罰金的方式處理 不過好像會留下前科,回家之後上網查詢初犯似乎有緩起訴並捐款給公益單位的方式而不會留下前科紀錄,但不能勞動服務抵罰款 有聽說可以寫陳訴書至地檢署,還有希望讓檢察官改判為鍰起訴的 機會嗎?因為我不想要有前科紀錄,如果可以陳訴書該如何填寫 因為我對這次酒駕真的非常後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寫聲請狀趕快向檢察官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頭坤 105-02-12 08:01

我在路上等紅燈 突然一台車撞上來 撞到招牌都掉了 我想大概是酒駕 於是說要報警 可是剛好沒帶手機 對方央求不要報警 本來是討論 可是大年初三哪來的機車行 後來快打起來 我本身是輕度身心障礙 開車隨行的人罵我五字經 沒手機沒錄起來 我一生氣便把他撞我掉下來的車牌說這個給我保管 後來碼上去警察局報警 結果現在要告我強制罪 請問這樣成立嗎 後來在他車上搜出兩把槍 成立的話大概多久

一、強制罪的部分不用過於擔心。可以儘早查一些強制罪無罪的判決來參考。

二、至於對方車上有二隻槍的部分,由此可見發生車禍還是好好談比較好。

三、如果有驗傷的話要記得去驗傷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5-02-11 00:25

不好意思請問,因為酒駕酒測但是沒有肇事

警察開罰單寫罰金50000元

備註寫“此為入監服刑案件,如欲就近居住地服刑,得提出住居轄區外證明文件,向執行檢查官聲請囑託執行”

傳票上的應執行刑法寫:“有期徒刑二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緩刑兩年。”

罪名:“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

這樣的意思是要罰金也要入監服刑嗎?

急需解答,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惑,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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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1 14:08

您好,

 

如有宣告緩刑,就不需要入監服刑,詳情可以致電執行書記官詢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1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緩刑之宣告,無須繳納罰金或入監服刑,但仍需繳納酒駕之行政罰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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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1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緩刑之宣告,無須繳納罰金或入監服刑,但仍需繳納酒駕之行政罰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翔智 105-02-10 00:44

律師們你好 
我需要你們的協助 
我因為酒駕測值 (0.47)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天早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在那等待聲請簡易判決
當時因為是初犯,所以對於判決方式跟法律知識不太了解,檢察官當時是說之後會寄通知易科罰金的方式處理
不過好像會留下前科,回家之後上網查詢初犯似乎有緩起訴並捐款給公益單位的方式而不會留下前科紀錄,但不能勞動服務抵罰款 
有聽說可以寫陳訴書至地檢署,還有希望讓檢察官改判為鍰起訴的機會嗎?因為我不想要有前科紀錄,如果可以陳訴書該如何填寫
因為我對這次酒駕真的非常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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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0 1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之,可能須繳納緩起訴處分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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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1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之,可能須繳納緩起訴處分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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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粗工 105-02-07 12:46

我已經3次酒駕但都是騎機車也被開罰無照駕駛那大貨車駕照怎會吊銷

恰恰 105-02-02 10:31

我在前幾天下班時,騎機車經澄觀路橋的大迴轉處,當時無路燈,故環境昏暗,結果在大轉彎處有兩台汽車違停,且沒有放置三角錐警示,造成我閃避不及撞上第二台車,造成我機車前方全毀,我頭部,膝蓋,右手撞傷,下巴撕裂傷,縫了四針,對方後擋風玻璃破碎,警方場後才知道是第二台車酒駕擦撞肇逃,被另一方攔停在澄觀橋上,才造成事故,第二台車駕駛移送法辦,我的機車全毀,但估價維修約1.5萬,對方的車廠來電通知我維修費用約3.5萬,請問我怎麼處理比較合適?謝謝。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及現場圖。 可在6個月內針對第二台車駕駛人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偵查中若對方不願意和解調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要準備相關醫療單據、維修單據,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2 11:01

您好,

 

1、本件應先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如有疑義,可再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2、若對方停車未在適當距離放置三角錐以提醒來車,應認其具有主要之過失責任,您除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外,並可請求對方賠償所有費用,包含醫藥費車損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2 1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要先釐清肇事責任,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屆時才能依據過失責任求償

2、倘若我方的過失責任較大,或是核以修繕費用之後,確實可能發生我方必須賠償的金額較多的問題,不過因為我方有受傷,所以對方還有一個刑事責任,可以另外請求精神慰撫金。

小黃 105-02-01 18:05
您好,我因酒駕 0.35涉及公共危險罪,但在法管審理前可否申請緩起訴,並且平常工作都需要駕照,且犯後態度良好,是有有機會爭取不要扣照或吊銷駕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1 1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緩起訴檢察官才有的職權。

2、討若案件還是檢察署,可以委請律師提出狀紙,以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53

您好,若檢察官已經起訴了,就沒辦法再聲請緩起訴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仍在偵查階段,則可以向檢察官來請求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chip 105-01-30 16:38

發生車禍因為酒駕肇事逃逸,被害人有受傷,被害人到警局報案,請於周一做筆錄,該如何解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0 16:43

您好,

 

1、將事實經過據實以告。

 

2、詢問警方是否能在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後,不要將案件移送。

 

建議如有需要,可委請律師陪同前往,以求周全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可與告訴人和解,請告訴人撤回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肇事逃逸部分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警方會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可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若遭起訴,可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酒駕,肇逃及過失傷害,於周一製作筆錄時,會影響到您後續的發展,所以該筆錄是關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菜逃貴 105-01-30 02:44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一下。因為男友當初酒駕傷害罪目前在看守所 被驗出有毒品反應 之後服刑完接著到勒戒所。 我還可以已同居人身分探監嗎? 麻煩各位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08: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勒戒程序中的接見,僅限配偶、直系血親為限。

一、關於探監的問題其實只要電詢監禁處所即可知悉。

二、勒戒時間不會長。

三、如果勒戒完而你沒有跟他分手,建議要多支持他戒毒。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Joan 105-01-27 20:06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

首先,爸爸已經在十幾年前被吊銷駕照,至今沒有再重新申請

事件1:去年12月,爸爸(那時沒喝酒)有發生小車禍,爸爸當時是左轉車,對方直接直行往左前車燈撞過去,爸爸聞到對方有酒氣,有問了對方有喝酒對吧?因為對方沒否認,所以彼此都沒有立即報警,對方看到自己的車子側邊凹陷,就撂下一句你不要跑,就把車子移到旁邊,開始打電話,爸爸當時都留在原地等,但對方都沒有要過來處理的意思,爸爸就先行離開,一直到這個月初,就收到一張對方告爸爸肇事逃逸的單子,車主(姐姐)和爸爸有去分局作筆錄,當下有開一張罰單,如果駕駛人不繳的話,車主會有事嗎?,另外,爸爸當下並沒有直接開車離開(爸爸車上沒有裝行車記錄器),還下車跟對方交談,這樣還構成肇事逃逸嗎?我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事件2:在上禮拜,爸爸(駕駛人)被開一張酒駕的罰單,也是如果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這台車只是掛名在姐姐名下,使用人都是爸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20:29

您好,

 

1、車禍發生如果有人受傷,就不得擅自移動,必須報警待警察到場處理,否則就是肇事逃逸。本案中如果對方有受傷,那您父親的行為就屬肇事逃逸,有刑事責任;如果對方沒受傷,那就只有罰鍰的問題。

 

2、罰單係處罰行為人也就是車子之使用者,如果車主沒有辦法證明車子借給別人使用,才會需要繳納該罰單,您父親係經警察舉發當場開立紅單,故您父親為車子使用者應為明確,罰單由父親繳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交通違規罰單不繳納,主管機關會聲請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違規之人名下之財產、所得。汽車所有人若允許違規駕駛人違規,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若有致人死傷之情形就要留在現場等候,並履行救護之義務,若擅自離開還是有可能會肇事逃逸罪,對方因此提告不會構成誣告罪。 同1。汽車所有人若未盡查證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有可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詳細狀況要視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補充:沒有致人死傷不會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只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會科處罰鍰。
Joan 105-01-27 20:4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車禍發生如果有人受傷,就不得擅自移動 ... (恕刪)

抱歉~~ 請問:

當時雙方都沒有人受傷,爸爸也在現在等了一陣子才離開(當中爸爸的車子從撞到到停下來在路中央,都沒有移動過,是對方移動了車),這樣還是算肇事逃逸嗎?

這兩張罰單,都是在警察確認爸爸(駕駛人)不是車主(姐姐)的情況下開的

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Joan 105-01-27 20: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交通違規罰單不繳納,主管機關會聲請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違規 ... (恕刪)

抱歉~~ 請問:

當時雙方都沒有人受傷,爸爸也在現在等了一陣子才離開(當中爸爸的車子從撞到到停下來在路中央,都沒有移動過,是對方移動了車),這樣還是算肇事逃逸嗎?

這兩張罰單,都是在警察確認爸爸(駕駛人)不是車主(姐姐)的情況下開的

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所不會構成肇逃,另本件處罰對象為您父親,若其未繳罰款,則不會找上車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肇事逃逸有兩種,一種是知道有人受傷還逃,這種既有刑事責任(判刑),又有行政責任(罰錢)。第二種是沒有人受傷的肇事逃逸,這個只有行政的責任,沒有刑事責任

二、刑事案件才有誣告的問題,但必需是對方提告的不是事實才有誣告的問題;如果在第二個情況沒有人受傷的話是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的,因此,也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這樣會不會太複雜…)

三、如果沒有酒駕卻被開酒駕的罰單,這個部分收到罰單之後要快點救濟,這個有時間限制(罰單上有寫),而且時間很短。

四、民事部分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7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之部分,可針對無肇事逃逸之犯罪故意及無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爭取不起訴處分;罰鍰之部分,應盡速加以繳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涉犯刑法第185-3不安全駕駛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小威 105-01-26 20:45

各位律師們好

小的於103年8月19日酒駕,已經被法院裁罰68000元,緩起訴一年,另外軍中也記我一支大過、一支小過。(但未因此召開汰除續服的人評會議),但是我年度考績被打丙上。(很顯然就是要把我逼退)另外依國軍的現行規定考績打丙上以下者,單位要召開汰除續服的人評會議,但是我從104年10月16日從外島調任本島迄今,前單位已於105年1月18日召開人評會議,我也已經收到核定續服的人事命令(評議結果)。

問題1:我前單位的防衛部(上一級)不滿評議結果,去問司令部說我已調職是否要註銷我原有的評議結果,後續由現任單位來召開這個會議(依國軍現行規定召開汰除續服的人評會議要考核當事人過去一年的工作態度、任務執行、發生事實後所影響的結果)那我想知道如果給現任單位召開,第一他們對我過去(前單位)不了解,如果從新召開結果不一樣是不是已經違法?對我是不是不公平?我可以就此提起訴願嗎?

問題2:這樣的懲處是不是太嚴重,國防部頒訂的「國軍飲酒駕車處分規定」僅是行政規則,並無法律明文授權,不應做為剝奪軍人身分依據,也不能未考量有無肇事、是否造成他人損害,就不分情節輕重一律記兩大過和勒退,是否已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6 21:07

您好,

 

1、提起訴願前有陳情或申訴管道可為救濟,但效果不大。

 

2、對於評議結果懲處不服,可於30日內提出訴願以為救濟

 

3、訴願結果若仍不服,可於收到2月內提出行政訴訟,主張撤銷違法之評議結果(行政處分)。

 

4、按軍人身分授予係有法律為依據,換句話說,軍人身分之剝奪亦應有法律明文規定或授權,始屬合理,本案確實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之可能。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走訴願及行政訴訟有別於軍中體系外的救濟途徑,才有機會推翻原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van 105-01-26 12:19

我101/10/10酒駕緩起訴!

105/01/22,車禍傷到人,對方沒事,但要二個禮拜才要和解酒測值0.87,這樣算累犯嗎?

需要罰多少錢!如果義務勞動可以選者六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7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之前的是緩起訴,沒有累犯問題。

2、倘若雙方可以和解,就過失傷害的部分撤回告訴的話,可以就酒駕的部份爭取緩刑或是緩起訴

3、建議於雙方和解之後,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權益。

 

ivan 105-01-26 11:55

我101/10/10酒駕公共危險,緩起訴!

105/01/22酒駕公共危險,酒測值0.87

這樣算累犯嗎?

需要罰多少錢呀!如果義務勞動可以選者六日嗎?

因為第二次有撞到人,對方沒事,但說二個禮拜才要和解怎麼辦!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25 09:58
事情是這樣的...跟朋友慶生後.我在凌晨4點發生酒駕車上有另外兩位朋友.我們要返家往天橋下旁的小路走.當時天色陰暗有疑似貓的生物突然跑過.我當時驚嚇有瞬間反應的踩煞車頓了一下.車上朋友以為發生什麼事也驚叫了.結果反而我更嚇到去踩到油門.結果閃避不及撞到天橋下往大馬路出口為違規停止的靜止黑色車輛.(因為它是黑色車輛而且常行經那邊.是單行道.知道那裡不可能停車會影響其他機車跟車輛無法順利通行).當時這台車又推撞到旁邊停騎樓出租車.對方兩台車當時車上都是無人靜止的狀態..車上只有我受傷有送醫院.兩位朋友無事.現在對方要求其中一輛車要賠75萬(違停的車輛他意思打算不修理要75萬車我可以牽回去自己修留著).另一輛被推撞放騎樓下的出租車要求他們保險公司會與我們聯繫賠償的問題包括修理期間車無法租的費用........想請問我再三年前有過一次酒駕被判2個月役科罰金.這樣算累犯嗎.現在除了對方要求賠償的問題還要面對法院可能判刑去關的結果...可能工作會丟了根本完全沒有收入.本身的車也還在繳車貸.老婆本身沒工作顧兩個小孩子.一個5歲一個7月大的嬰兒.所以我要是去被關家中完全沒收入.從事發生後我幾乎整整3天沒闔過眼了.親戚們都放棄我了......除了對老婆小孩的虧欠傷心.也整個再反醒自己並發誓絕不再碰任何一滴酒還要勸誡身旁有喝酒朋友..一個小家庭將破碎面對妻離子散.....有律師可以幫助我給我建議嗎...感謝
詩芸 105-01-21 22:18

前年因為打掃清出一些用不到的東西,於是上網賣了WII主機,當然片子就是贈送,但是被檢舉後,片子的廠商因跟台灣沒有設版權,所以無民事上的問題,於是被判緩起訴,去年十一月,因心情不好,本身單親還要養小孩,工作上的問題又多,就去朋友家聊天喝酒,但是途中有小睡2小時才離開,但還是被酒測,0.3,目前酒駕已判刑2個月易科罰金,但是今日收到被撤銷援起訴的通知,並告知下星期一馬上就要開庭,心理壓力很大,不知道是不是會被關,被關我的小孩該怎麼辦?可否給建議該如何爭取不要被關的機會?

沈恆 (沈律師) 105-01-21 22:37

您好!

為維護自己的權益,爭取有利的結果,最好的方式就是委任律師當辯護人,陪同出庭。如果經濟有困難,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1 22:41

您好,

 

1、緩起訴撤銷,接著檢察官一定會起訴侵害著作權的案件。

 

2、建議應盡快與律師會面,研擬接下來之策略。

 

應盡快與信任之律師開會討論,並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撰擬刑事答辯狀並在開庭為您辯護,才能爭取緩刑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1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1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