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樹森 103-08-15 21:05

事由:家中有四女一男,為防其往生後一不孝女為了遺產鬧事,父親已於日前立定遺囑(已公證過具法律效力,將來由遺囑行人執行)。

遺囑內容關於遺產繼承分為三項:

一、動產:名下所有土地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二、動產:所有金錢存款暨其它動產,由長女、次女、三女、四女,各別單獨繼承新台幣一百萬元,餘者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三、除一二點所列動產動產外,別無其它資產,嗣後如有累積任何財產,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其中第二項動產部份,現在父親想要事先分給四個女兒

遇到的問題:

一、若是照父親現在的意思辦理,四個女兒現在各自先領了將來要繼承遺產一人一百萬,那麼將來父親往生後,女兒是否可以再向獨子要求繼承一人一百萬元呢?

二、獨子若不想於日後父親往生時,再度被女兒要求要繼承一人一百萬,那現在是否可要求四個女兒簽囑遺產已領取的文件證明,已保障獨子日後不會再被女兒要求要繼承遺產

三、四個女兒於父親還健在時,即領取了日後父親往生才要繼承遺產;那麼此份遺囑是否會失去其法律效力?

 

感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16 13:04

 您的問題簡答如下

1.所謂遺產是指被繼承死亡後所留下的財產,在是時才計算遺產

2.遺囑之效力須不侵害各繼承人之特留分即各繼承人可得分配的最低限度--請參考民法第1223條--即您的父親在遺囑分配財產

3.依您述問題父親仍健在時四個女兒先領100萬元,應認是生前特種贈與贈與,各有不同法律效果,由於此部分較複雜不在此詳述

4.遺囑遺囑死亡時發生效力。因此獨子要求其餘四姐妹簽已領取部分不發生遺囑上之效力,僅生其他民法上之效力

5.父親仍健在時四女兒即領100萬元仍不會影響遺囑效力

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0: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繼承死亡之後才有遺產問題,倘若已經被繼承人先處分了,將來就不屬於遺產了。

2、該遺囑只會在遺產範圍內生效。

阿蒝 103-08-14 11:28

1.孩子的母親24歲.不知道已經懷孕.而把小孩生下來.然後到法院提告遺棄.後來去法院協調之後.奉子結婚.結果結婚不到第4天就接二連三的吵著說要離婚.
要回去娘家.把小孩也一併帶回娘家.在娘家那邊找工作並住在娘家那裏.已經五個月沒有回來.事後還追討孩子的奶粉尿布錢.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騙婚行為
2.如果確認是騙婚的行為.那請問律師.第一.我不想要小孩.第二.這樣的離婚我必須要怎麼做才能保護我自己的權利
試問結婚不到四天.所有的聘金金飾都被他們拿回娘家去.這樣算是金錢糾紛嗎?還有小孩是母親自行帶回娘家.長達五個月.不把小孩帶回來卻一直索求小孩子的費用
.這合理嗎?當初也是為了要給小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才結婚的.結果現在卻變成這樣.用隱瞞的方式生下小孩去法院提告
.到後面卻把小孩帶回娘家撫養.試問這樣是怎樣的心態.我的要求很簡單.為什麼卻換來這樣的結果.如果訴請離婚.小孩子是最無辜的.
而且我也不想在這樣沒有感情的婚姻之下生活.您所謂的詐欺撤銷婚姻是需要甚麼證明嗎?之前他到法院提告我的時候.我就很明確地說.
要讓小孩有個完整的家庭.那些法院調解的內容可以當作存證信函的依據嗎?謝謝

.

 1.依照你所述的情況 是在法院調解結婚  要說被詐欺結婚  提出撤銷婚姻訴訟  難度應該很高   2.縱使你們婚姻無效或是被撤銷  你還是該子女父親  實質關係不會有所影響   3.建議可以請求對方負擔扶養義務  如果不願負擔 也可以考慮提出刑事遺棄告訴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阿龍 103-08-13 18:44

小弟現在有親戚遇上問題

想請板上的律師幫忙一下

看要從哪個方向去做,不然看到親戚這樣小弟幫不上忙心也很痛!!

第一個是我大伯,他早年在大陸經商,事業還算可以!!97年時,有位朋友跟她借了100萬元,請我大伯匯款到他老婆的帳戶,因為交情還不錯所以沒有寫借據!!但這幾年經商失利,大伯回來台灣後,想要回這筆錢養老,但是對方避不見面,大伯只有保存他當時匯款給他老婆100萬的匯款單!!請問能對對方採取什麼法律行動嗎??剛爬了一下文,知道要先寄存證信函,大伯說他之前有寄過了,但對方不理睬!!所以我現在該怎麼幫我大伯呢??

第二個是我阿姨,她在南投老家那有跟朋友參予了一些所謂的"老人互助會",結果他朋友的父親過世後,其中一間的互助會開出的支票跳票!!現在我阿姨也很擔心她的互助會也會如此,但去互助會了解後,互助會卻說先前繳交的金錢已經支出,無法取回!!想請問這合乎規定嗎??這種不合理的規定是否只能遵守!!另外她入會資料上的簽名都是她組長自己幫她代簽的,是否已經構成偽造文書??而她這筆錢想討回又該採取哪些法律途徑呢??找消保官可行嗎??請給我一個方向可以嗎??拜託了!!

因為小弟長年在北部工作,最近回來南投才發現兩位老人家被這些事情搞得飯也吃不下,看得我很心疼!!而年紀大的他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小弟才想在此詢問看能不能幫上他們的忙!!希望各位大律師能夠幫忙小弟解答疑惑,在此先感謝各位!!如果還有需要提供其他資訊請告知小弟,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核發支付命令

2、合會的部份,無法因此主張退出合會。必須經過全體會員及會首同意。

3、目前民法就合會的規定還算完備,您可以請長輩放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19:16

 您好,關於您的第一個問題,您大伯可向對方起訴請求借款返還請求。關於您的第二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告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相關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 存證信函內容非常重要。

B.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龍 103-08-18 20:4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第一個問題,您大伯可向對方起訴請求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答!!但想請問借款返回是要請律師寫狀紙嗎??要怎麼走這程序呢?

另外,老人互助會真的沒有違法嗎??繳錢卻拿不回來,這麼不合理的規定卻無違法??我如果對對方提告詐欺會成立嗎??

謝謝喔!!

阿龍 103-08-18 20:48

謝謝各位律師的建議喔!!!真的很感謝!!

alfie 103-08-13 07:28

您好 我想請問

1.婚後購買房子 名字是老公的,因老公欠債許多老婆代償

故同意把房子過戶給老婆寫房貸也轉貸給老婆,兩人談離婚老公是否無法主張要求房子的另外一半?

2.老公所得"遺產"房子用來出租所得知收入,兩人離婚

老婆是能要求"租金收入"是否正確?

 

以下是我看報章 會計師羅友三所說的

 

以賈靜雯個案為例,孫志浩就算名下有許多動產動產,但若全來自婚前自己置產或父母贈與,便能主張不列入財產分配,反倒整體財富不及孫志浩的賈靜雯,因婚後賺得比先生多,就必須付出金錢代價才能換得離婚了。

不過,若你是比較會賺錢的那一方,也別氣餒。信實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羅友三指出,上述不列入分配財產也有孳息的可能,孳息被視為婚後財產,便有爭取的空間。舉例來說,婚前買的股票可以不用分給另一半,但是每年領的配股配息就得有「分享」的精神;或是將父母贈與金錢拿來買屋出租,那麼租金收入就會被歸類在請求權的分配範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租金是屬於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2、該房屋因為是婚後購置,因此也屬於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不過您?對方所代償的全部債務,不論是房貸或是私人借貸亦均屬於分配範圍。

3、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離婚協議書,保障權益。

蘇子良 (馬克) 103-08-13 11:33

 

 您的問題簡單回覆如下

1.您與丈夫間婚後有償取得部分,除約定分別財產制外,於婚姻關係消滅後原則可均分

2.遺產這個詞是對死亡之人,夫妻離婚財產即上述剩餘財產分配,或膳養費及損害賠償,才是可請求金額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潘大帥 103-08-12 18:05

在101年的時候在不知情情況下加上又有2人以上鼓吹下利用工作名義可以賺很多很多錢之外,只要先辦門號後就可以開始直找下線以同樣手法吸收公司會員吸取自己得獎金又不需花費大餘的時間跟金錢就能有龐大薪水入袋,參加了多傳次行銷電信,用現金500參加了鴻森多層次行銷公司,又簽了自願辦門號的動作,我只有簽名其餘都是所謂的上線寫齊資料,但怎麼申辦資料要交給誰,我的資料也不是交由門市市交給誰或者????(是通訊行???),但是後面一些相關資料我也沒有拿到,那時也不知道要做個備份文件資料問了所謂的上線都推說不知道,也沒使用過門號包含打過電話,因為想了又想不該使用這種方法推銷或者慫恿身邊的人參加更覺得良心不安,以致就不想做也沒有去處理門號問題,因為在這中間那些人一直力邀我去做一些信心大增的活動更要聽演講,後來因為真的沒有辦法也都不能告訴家人,拖延時間就不知道如何處理,現在電信公司委託外務來追討欠費但是我從來沒有使用過只有繳過2~3次費用,不知道怎麼處理這費用,現在想要處理這個問題不知道如何下手,電信公司給我看的電子檔是我的簽名又加上現在鴻森公司退出多傳次行銷了,據我所知換湯不換藥又開始用其他名字開始做跟鴻森一樣的事情....

那如果這樣的事情要如何處理?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人都乖乖繳納那些錢,走法律途徑有人教我直接報警報案,如果透過警局有受理有三聯單的話其餘的程序要做什麼呢??我已經有申請當初申辦的資料,是通訊行受理但是一個是台北一個台南,我居住地高雄,那這樣的話可以證明什麼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2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直接為您提起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維 103-08-11 21:54

問題1.

因為a土地所有權人目前須借貸,但是a建築物所有權人是不同人,且a建築物是合法登記,加上a建築物所有權人不願意當共同借貸人,請問這樣可以單方面土地貸款嗎?

問2.

如果a土地所有權人承諾借貸利息&本金將由他自已償還,私下與a建築物所有人簽立契約(由a土地所有權人負責全額利息&本金償還) ,且不動到a建築物所有權人在其他地方的金錢動產( 非a土地建築物產權,指扣除了在a土地權上建築物以外的動產&金錢都不被法律扣押),法律如果要扣押也只扣押在a土地上的建築所有權,這樣算有效契約嗎?  

還有勞律師們 幫忙解答  感恩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11 23:59

您好!土地本就可以單獨設定抵押,法律貸款應無問題,但放貸會考慮抵押品的品質,只抵押土地未抵押建物條件較差,您該去問債權人願不願意放貸給您;另外,若A建物所有人願意提供建物設定抵押,為您的貸款做擔保,將來債權人本就只能扣押當抵押品的該建物,如此約定似乎沒有更多用處及實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這問題應該以實務回答

理論上你與房屋所有權人單獨簽約都沒問題

土地也可以設定抵押

銀行不會同意

設定土地設定房子

這是他們無法接受

到時候出問題

這樣的土地拍賣是很困難的

所以銀行不會同意用這樣的條件貸款

至於你們的內部協定銀行不會管

只要土地房屋一同設定抵押

出事他就一定一起拍賣

不會管你們兩個如何協議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手機: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用智慧型手機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一般人 103-08-11 19:09

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有位朋友跟我借了筆錢 也寫了本票給我

但過約定時間 卻遲遲沒有還我錢

我也發現她好像外面欠滿多的 

而他有開一間電腦維修門市 

雖然店裡看去沒半樣值錢的

請問我可以先進行本裁後 再找業者去回收他店裡東西

而換取金錢來還我嗎??

感謝解答

蘇子良 (馬克) 103-08-13 11:53

 您應持本票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得私自取他的貨物取償,以免觸犯刑事犯罪,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約翰 103-08-11 11:40

您好:

我的弟弟今年19歲,未經父母同意擅自借自己的名義讓朋友貸款買車,且貸款是朋友付;車是朋友騎。先前已查明資料且多方諮詢過,貸款的效力是無效,且父母只需表明拒絕承認該貸款契約即可。但後續的各項金錢機車等返還細節及融資公司、車行、弟弟的朋友與我們,各對象相互間應該是什麼樣的關係?敝人駑鈍,可否請律師們說明地詳細些,感謝您!!

蘇子良 (馬克) 103-08-11 13:55

令弟借名給他人的行為在法律稱為借名登記,原則有效,惟因令弟係屬限制行為能力人,他的法律行為應該都要經過父母親的同意,否則無效,故本件令弟的借名、貸款及簽發本票的行為依法皆為無效,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可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Ivan 103-08-08 07:16

律師您好

我個人因為要售車 所以有在網路上刊登廣告 期間有一位先生連絡我說很有興趣看車 相約8/7到台中試車 當天我也不疑有他的從台北開下台中

對方試車完畢後表示有誠意要購買 並約至他女友租屋處樓下說要拿現金給我 但我已安全為主 表明不予他上樓並堅持錢要先進入銀行 對方也表示同意 在租屋處樓下等待期間他希望我先將本票寫好拍照給女友看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 結果寫完拍完照沒想到他女友還是堅持不下樓 我這時已經想說作罷 也多次提出不然下禮拜再交易 他卻說他立即請一位朋友過來先付錢(還是現金) 我依然說我不習慣收取這麼大筆現金 希望以錢進銀行為主 此時已開到朋友所在地 他下車就將我手上本票拿去給他朋友看 而且就放在他朋友那邊(他朋友自己開車) 當下我來不急反應就讓他拿走 但一路上有看到他朋友車有尾隨我們至公益路郵局 也沒多說什麼 想說到了郵局再將本票拿回 哪知到兩台車到郵局之後 他朋友突然離開了 說是郵局本子沒帶到 後來已經等到將近五點了 朋友還是沒出現 到最後這位要買車的先生只能跟我說 他會將本票尋回 要我們星期一(8/11)再將交易完成

以上大概是事情經過 我知道自己是粗心大意 但是可否請教律師 以這狀況的話 我跟這位先生從來沒有過任何金錢交易 我有有打去165反詐騙跟警局說明備案 如果他到時到法院申請裁定 我是否可以提出債權不存在保護自己

補充說明:

由於自己行業關係 常書寫本票 所以當天也下意識的把本票寫的很完整.....該填的都填了

不過大寫金額部分草寫 所以可以硬ㄠ有錯別字 再來我這次也只寫了姓名住址金額跟日期 電話身分證都沒留 當然更不可能蓋章 而事發之後我也有在FB上留言說我沒拿到錢本票卻開立給你的話 對方雖然沒有正面說出"你沒拿到錢"這五個字 但是也沒否認不過整篇留言下來應該是足以用以佐證我是真的沒拿到錢本票卻開立出去 這些動作在將來如果在真的要上法庭的話可供作債權不存在的證據

沈恆 (沈律師) 103-08-08 08:09

您好!本票發票人固然可否認債權存在,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但也僅能夠對抗與您交易的對方本人;倘若第三人合法受讓此張本票,恐怕就無法以債權不存在來對抗。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8-07 21:45

各位大律師,小弟想請教一個民事訴訟..借名登記請求權.民事訴訟在二審判決決下來.就是我方是勝訴,判決主文內容有提到..被上訴人給付金錢部份,於上訴人以新台幣百萬元為被上訴人供擔保後,得假執行這問題(本人因無資力.而用訴訟救助方式上訴的有法院準於暫免截判費用)對於假執行這方面因要我方要提百萬元擔保,請問我還可以使用訴訟救助辦理嗎?是要拿到判決書時辦理嗎?  麻煩大律師能為小弟解答...問題....十份感激.

103-08-07 05:44

各位大律師,小弟想請教一個民事訴訟..借名登記請求權.民事訴訟在二審判決決下來.就是我方是勝訴,判決主文內容有提到..被上訴人給付金錢部份,於上訴人以新台幣百萬元為被上訴人供擔保後,得假執行這問題(本人因無資力.而用訴訟救助方式上訴的有法院準於暫免截判費用)對於假執行這方面因要我方要提百萬元擔保,請問我還可以使用訴訟救助辦理嗎?是要拿到判決書時辦理嗎?  麻煩大律師能為小弟解答...問題....十份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3-08-07 06:35

您好!准予訴訟救助於判決確定前都有效,同一事件並不需要重新聲請訴訟救助;但訴訟救助的效力並不包括假執行擔保金,因此,您必須自行提供擔保金才能假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vonne 103-08-05 13:16

想請問。。

因為三年前先生外遇,也親口承認有親密行為,讓本人這些年來無法好好與他相處,更於去年他因我工作忙碌提離婚事情,目前也因他的無理讓我工作也沒了,想請問律師…如果答應離婚(因去年到今年他提離婚已很多次)我可以向他提出金錢賠償嗎?小孩他堅持他要帶,如果我要公同監護權撫養權我就必須按月給付贍養費,這是合理的嗎?目前他的名下有棟房子他也堅持歸他,因他認為是他自己轉錢買的,但結婚九年多了,我也有幫忙貼補家用,如果他堅持要房子這樣合理嗎?

是否有什麼對於我答應離婚是可以保障我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協議離婚,則相關的權利義務都應該在協議書中寫明,否則另外起訴將會比較困難。

2、倘若子女由對方扶養,您就必須依據您的經濟狀況與對方共同負擔扶養費用。

3、該房屋倘若是婚後財產,則依法您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4、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開立離婚條件,並且協助撰擬離婚協議書。

andrewmom 103-08-04 11:11
請教大律師們以下這些不實的文字經xxx教唆蘇xx張貼在有52個人的line軟體群組公開的記事本裡。 請問我可以只告被教唆者嗎?告她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因我和被較唆者30年未見更無恩怨。我因此輾轉難眠去看了醫生。 本人鄭重敬告xxx: 1念在你離婚兩次精神狀遭受打擊 本人不斷忍受你的無理取鬧 但是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請你自重 2我父母四十幾年把你當女兒照顧 從小吃我家睡我家 我母親車禍腿斷了還邀北上幫你主持婚禮 你父母過世我家人要幫你協助處理後事 你母親病重拔管還是我家人去處理 你公開侮辱我父母 從此我們恩斷義絕 你不在是我們x家的友人 3我的前姊夫 跟我姊離婚十幾年 我們家族的財產也被霸占 包括我大量的藏書及我父親珍貴的字畫 你跟他有金錢或工程的糾紛請你自己去找他處理 4在一個自由的國家 作家擁有創作及思想的自由 你是共產黨有權力限制作家的思考自由嗎? 我下本書要寫一個情色小說 缺一個邪惡敗德像瘋狗到處咬人的女主角 看來你給了我不少靈感 有本事就到歐洲來用英文告我 5請不要再繼續用你的臭錢來羞辱那些不夠有錢的同學們 如果這些錢是你用自己勞力賺來的 我佩服你 但是一個人要跟男人每個月伸手要二十萬這有什麼好值得炫耀的?台東的同學們就算窮 也有骨氣 請你不要再用前夫的錢來羞辱同學們 6請你不要對外繼續說你是我的姊姊而去要些社會關係及協助 本人從來不走後門不靠關係也不攀權附勢 也從來沒有這種家人 請你不要再做破壞名譽的事情 我也沒有為了賺錢去把別人整壞的整型醫師朋友 請別濫用我名字 xxx 敬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民民 103-08-03 21:51

各位律師你好

我因為做生意和別人有金錢糾紛,法院判我要賠錢

所以我目前負債,身上都沒有錢

問題來

1.我之前賺一些錢買幾棟房子給父母,房子過戶給父母

這些房子法院會要我拿出來還債嗎

2.之前有從郵局匯錢給父母,會不會因為父母有拿我的錢,我父母就要拿錢幫我還債

3.接下來要如何把錢給父母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債務不會牽涉到您的父母,您若無財產,您若欲拿錢給您父母,用現金即可,避免遭債權人扣押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3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債務不會影響到您父母。除非對方對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原則上你欠債  父母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2.但如果你財產移轉屬於侵害債權的行為  債權人可能會訴請認為你們移轉行為無效或是屬於詐害債權撤銷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雯 103-08-01 17:48

律師您好:

我和我前夫離婚一年多,小孩監護權在我這邊,當初離婚協議書上面並沒有明文規定探視權的時間和地點,一開始離婚都有讓她探視小孩,但因為他與我們家有金錢上的借貸(借他錢是為了當初能幫他還清所有跟地下錢莊借的錢),他也有與我媽媽簽了本票,每個月要固定還我們家錢,但還款三四個月之後便沒有在還,我媽媽打電話給他,他也是惡意不接,持續半年到現在(期間我還有帶小孩讓他探視),後來跟我媽媽說要還也出爾反爾,現在他上家事法庭寄調解書來,希望能讓小孩過夜,還有在他規定的時間探視,但我們基於安全考量,不想讓小孩過夜,因為他一個人住(他又是在酒店做幹部),又加上之前他涉嫌簽賭,有便衣警察早上直接按門鈴搜查把它直接帶走偵訊,而且他之前沒還款我們希望他能如期還錢,他也一直躲避,甚至還說錢沒有命一條,我們基於安全怕他有甚麼都沒有就玉石俱焚的心理,不答應過夜條件,請問我們可以自訂探視時間嗎?一定要過夜嗎?如果是一個月只讓他探視兩次一次2個小時請問可以嗎?

可考慮聲請限制對方探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1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說明為何限制對方探視權之原因,並請求法院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酌定限制其探視權之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鴻 103-07-31 22:15

這件事發生在2014.7.13號中午  我們做餐飲業難免有失誤因為太忙我先把烤箱爐子預熱400度  也是機器最高溫度  結果預熱太久導致旋風烤箱裡面車子1台的4顆輪子有燒起來燒焦黑了(並沒有造成公司無法營運),公司隔天(7/14)馬上送公文給高層...一直到7/28日快下班了才跟我說叫我做到月底31號...因為我休29.30.31....這讓我非常無言..副主廚還跟我說處長會拿離職單給我簽..擺明就是想趁機踢我出公司  又不給資遣費當下我就跟副主廚說我不會簽要讓公司開除我他就說他去問問隔天給我答案

隔天29號因為我休假副主廚有通知我直屬的主管(師傅),叫我隔天30日到公司說公司高層(處長)要跟我談這部分,我到公司我也等了3小時 才有個專門處理勞工事情的 人事部1個人來跟我談,剛開始 她就一直想說服我 說我這件事情  (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者12條第一項第四條)可以不經預告直接開除,只需要付我未休完的假跟加班時數換成金錢, 可是他說的契約條我根本沒簽過..蓋章過這東西.....還有作業機器也都沒有白紙黑字的說明 都只是口頭上操作而已  還一直說我做1年1個月不可能不知道

第2點我跟她講到預告工資的事 我早上打給高雄勞工局問預告工資他跟我說是20天  結果大八大飯店請來的這位人士 他就跟我說他待過勞工局 是10天,一直強調10天10天10天,後來因為它一直拿  (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者12條第一項第四條)這條壓我 我當下也沒想到我根本沒簽過這東西 讓我不知道怎麼回答,我就說沒辦法那只好高雄市勞工局申請調解委員,他好像聽到有點怕怕了 跑出去找公司高層(處長)結果一進來找我繼續談 態度馬上整個轉變

說這部分有幫我盡量爭取用資遣的方式 然後要幫我算我剩餘的假跟加班時數要算成錢給我  還有資遣費用 說最晚明天下班前18:30會給我答案...

結果今天7/31號中午2點多打給我手機 給我的答案是 經過他們昨天開會討論後決定改我的(懲處) 改成記2大過可是行政副主廚要給我職務調動(跟我說不知道調哪個職務),看我要繼續做還是不做 當下都是電話中講  我就說我不要........我想一想不對太早決定  我就說考慮一下

大概15分鐘後我打給公司處理的這個女的(小麥),我跟他說我繼續做(這時候還是不知道工作內容),之後掛掉電話她就跟行政副主廚說我要繼續做

然後大約下午2:40左右 我部門上司(師傅) 打給我說  我原本在2F日本料理被換到3F水台工作工作內容原本水台的事  還有額外 每月都要挖截油槽(1月幾次我不知道)很大槽 人摔下去都可能窒息那種很累的(這擺明是故意想弄我自己走),所以我又打給公司人事(小麥)跟他說我不做了  他就開始說剛剛不適答應他可以做 也有跟我說不知道工作職務....越講越大聲..我就掛電話

可是後來我又打給高雄勞工局問他們也是說不服公司這決定是可以到網站申請調解委員會

結論就是 公司一直出招從原本第1.招做到月底 會拿離職單給我寫

第2招(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者12條第一項第四條) 可以不用付我遣散費

第3招 7/31號改懲處令 2大過 換職位 賠償4顆烤箱車輪子的錢

這種公司擺明不想出資遣費也故意不貼出要我做到31號的懲處公告,透過副主廚28號口頭跟我說做到31號

這樣我接下來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嗎(或是該怎麼解決)  我還要申請高雄市勞工局調解委員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1 14: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公司已經涉嫌違法解雇、違法變動勞動條件、違法變更待遇等,您可以選擇請求資遣費,或是要求公司依據原本的勞動條件繼續僱用您,並且補足短給的薪資

2、您應該就公司的相關情形,直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並促成勞動局對公司的勞動檢查。

3、此期間,不要任意簽立文件或是承諾願意離職等,避免對方拿來主張您已經願意自願離職

阿鴻 103-08-01 17:0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公司已經涉嫌違法解雇、違法變動勞動 ... (恕刪)

非常感謝律師您!  還撥空幫我看了這麼長一篇糾紛問題感謝啦~~

今天中午又收到公司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休假至7月31日 本函通知台端應於休假後,立即向公司報到,預期將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X   將台端解僱,請台端依法令及本公司工作XXXXX返回公司任職,以免自誤

XXX部分是A4紙就這麼大張  她後面字體我看不到....這種信是有用還是 我留下來當證據

拜託各位律師了.....一直想逃資遣費的公司

小陳 103-07-29 23:45

妻子外遇,她也已經承認。目前是想協議離婚,而雙方各自保有各自的財產
然而我想對第三者(已婚)提出通姦告訴,但我手中的證據只有通訊軟體裡完整的通姦對話記錄。雖然內容清楚寫明妻子與第三者(完整的姓名與相關發生事實),但並非她授權給我觀看,而是我私自進入她的手機獲取。
1. 請問這是否可以成為提告第三者的證據,而不至於涉嫌妨礙秘密罪之類的刑事責任?
2. 我是否可以在協議離婚手續完成後,提出對第三者的通姦告訴並同時撤銷對妻子的告訴?
3. 假設協議不成而需訴請判決離婚的情形下, 請問這是否可以成為訴請離婚證據?
4. 而訴請離婚時,若妻子婚後名下房產是由父母贈與金錢所購買,我是否有權利主張行使財產分配請求?或是因為房產為父母贈與的款項所購買,所以我沒有權利主張?

沈恆 (沈律師) 103-07-30 01:02

您好!若有足夠證據,可提離婚訴訟通姦告訴,但提出證據應謹慎,以免先受其害;另外,對方受贈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提出告訴之後

可以撤回對於您太太的告訴

保留第三者的告訴

如果通姦成立或有證據證明

當然可以作為證據

贈與財產並非屬於分配範圍喔

但究竟是否為贈與這可能要進一步確認

證據部分

如果他親口承認且有錄音

你也可以用錄音證據

如果手機內容你是在他面前看

或者你本來就知道密碼

這不會有妨礙秘密問題

 

 

歡迎來電0960300927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小陳 103-07-30 23:07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提出告訴之後

可以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提出告訴之後,可以撤回對於您太太的告訴,保留第三者的告訴。我知道,然而第三者也有婚姻關係,他是否會要求他的妻子告我妻子以希望我撤告?若他如此做,我可以再對他撤告嗎?

我妻子親口承認,但是我並沒有錄音檔。我手邊只有她與對方line的完整對話記錄(從去年8月(更之前的我沒有記錄)到今年5月),裡面他們清楚聊到發生性關係的細節。裡面也有提到對方的完整名字與手機(因為他們一起出國,所以有確認旅客姓名資訊)。這是否可成為有效證據?

手機內容是我私自從她手機經由電子郵件傳出,雖然我知道密碼(手機密碼本來就知道,軟體密碼用猜的),但並未得到她的允許才翻看。這樣會有妨礙秘密的問題嗎?

是否為贈與這可能要進一步確認?請問如何確認?

小陳 103-07-30 23:14

謝謝您

sharron 103-07-26 14:21

請教律師,借他人金錢,未於規定期限內返還,後續如何救濟?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您所交付給對方借款證據(舉例言之匯款單或收據),於催告返還借款不成後,向其提起返還借款請求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風 103-07-25 19:28

請問一下離婚調解尚未進行,需依照起訴狀所述付給撫養費嗎??

另外對方要求訴訟費用由本方負責,若對方告輸,我還需要付錢嗎?還是我也可以要求對方提供訴訟費用

另外若要提出對方起訴狀的說明可以在上面註明要求子女監護權

若對方以我與其他女性朋友有金錢往來提出"有前項以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訴訟我一定會輸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25 20:56

您好!起訴狀所寫只是原告的片面聲明而已,不論是扶養費或訴訟費用,都以最後的確定判決為準,依判決內容付款即可;若判准離婚,法官會一併決定監護權訴訟進行中應據理力爭,沒有一定會輸的,除非您自己認輸。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風 103-07-25 21:0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起訴狀所寫只是原告的片面聲明而已,不論是扶養費或訴訟費用,都以最後的確定判決為準,依判決 ... (恕刪)

多謝沈律師回覆

另外如有證據要提出,錄影是否在台灣有效力,

如提出證據需於法院提出案件說明狀時一併提出

還是可以於開庭時提出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錄影資料仍可以做為證據使用,建議您應在開庭前擬狀答辯並檢附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委任律師撰寫答辯狀,請求駁回對方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風 103-07-26 16:27

請問一下,再開庭前,我老婆有回來把他衣服等東西拿走,

之前買車是掛在他名下,不過油錢和保養都是我在出

這方面車子我可以說部分擁有嗎?

另外這時候去把車上我的東西(導航,行車紀錄器等)拿回來洽當嗎?

這種把東西拿回來會影響判決嗎?

阿偉 103-07-25 16:18

背景描述有點長。

本人結婚一年多,婚後與夫以及其祖母同住公寓,夫之父親長年在外工作(土木工班),休假會返鄉小住,雖不算感情融洽,倒也相安無事。
去年五月,夫原有舊車壽終正寢(20年),在其父親建議下,夫妻倆人放棄購買中古車,改為購置新車,因其父願意出資頭期款十萬元,此筆款項交由祖母,交車當時由夫和祖母前往,細節本人不清楚;又因其間,夫剛辭去工作,雖立即有新工作,但考慮核貸情況和保險費率,車籍登記在本人名下(口頭約定借名登記),後續每月車貸皆交由夫處理,本人未曾過問。
今年初其祖母輕微中風,留院期間,其父親便以照看祖母為由,推辭工作,出院之後返家療養,亦由其父照看,至今半年有餘。

想是其積蓄可能所剩不多,加之全無收入,其兄弟姊妹似乎也不曾施以金錢援助,近日忽然急急索討當初的十萬元,還有墊繳的數期車貸,他個人供稱共計25萬元。
夫並未告知我車貸付不出來,他跟父親借款一事;而今(7月18日)其父以車主是我為由,索討25萬元,且要求本月底前遷出住居。
請問:

1我可否以「借名登記」為由,拒絕償付其父索討?(責任推給配偶)

2我如應允償付其父,可否要求其父自行舉證款項明細,並自約定還款日起,拒絕其父用車?

3如其父無法舉證,如何決定償付金額?

4如遷出住居,居住其間我購買之物品是否可全數帶走(含電視、滾筒洗衣機)

夫並未告知我車貸付不出來,他跟父親借款一事;而今(7月18日)其父以車主是我為由,索討25萬元,且要求本月底前遷出住居。
請問:

Q1:我可否以「借名登記」為由,拒絕償付其父索討?(責任推給配偶)
A1:應該主張「 債之相對性」,說明,借款人不是你,而且沒有約定要你還款為由,拒絕。

Q2:我如應允償付其父,可否要求其父自行舉證款項明細,並自約定還款日起,拒絕其父用車?
A2:如果你答應幫丈夫還款,金額也是可以要求其父提出說明,並不是他們說十萬就是十萬。至於拒絕使用汽車的部分,因為你是汽車所有權人,可以拒絕出借其父使用。

Q3:如其父無法舉證,如何決定償付金額?
A3:請求返還借款,請求人要提出證據,若不能提出十萬元,則不能請求。

Q4:如遷出住居,居住其間我購買之物品是否可全數帶走(含電視、滾筒洗衣機)
A4:可以,所有權人的財產本可自己處分,建議你最好可以提出購買單據證明確實擁有所有權

Emily 103-07-25 11:23
我想請問 我跟我男友在一起3年中間陸陸續續都有給我錢,我把這些錢拿去買房子,但常常吵架我想分手他都會一直叫我還錢,或逼我把房子賣掉!不然就說要找討債公司找我!如果他找討債公司找我我該怎麼做?如果他去告我我會被告嗎?我沒有簽本票也沒簽合約,只有他去匯款明細跟我跟他app通話記錄(內容有講到金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5 1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為對方贈與,若對方有恐嚇您之言論,可錄音或截圖存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雙方通訊中有提到借貸問題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JULIA 103-07-23 15:39

請問我這份合夥契約書凝定的妥當嗎?

且如簽定後需要去公證才有法律效益嗎?還是不用呢?

合夥企業名稱:

 

企業住所住址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2.如拆夥需甲方及乙方達成共識,不可無正當理由則叫另一方退夥或拆夥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

 

2.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或以金錢結算。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須知:

 

1. 《嘉義縣私立福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總資產為         ,甲方佔        ,乙方佔        。盈餘分配,甲方         %,乙方         %。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如需轉住民去其他機構照護,需依照顧天數分配收費金額。轉出之住民,移轉新成立機構,乙方得可分配10%之利潤。

 

3.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需承認本合同;

        ?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需有正當理由才可退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股;如因此原因退股,則須歸還賺取之盈餘。

        ?退股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 

          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3.在基本合理範圍內,仍舊聽從(甲方)合夥人的指揮調度。

 

4.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5.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在民國103年8月1日之前之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承擔。民國103年8月1日之後之所有相關費用,則由甲、乙方依合約總資產%比例分攤。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各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甲方)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3.禁止(甲方)合夥人在大量增資。

 

4.如各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事業不能完成;?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撤銷;?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代書)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之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甲方及乙方)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第十五條: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如合夥需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

     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依現有法規處理之)。

 

.第十六條: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書只要經雙方簽訂後即具效力,至於是否公證,若為避免就契約效力有爭議,則可籍由公證來確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知 103-07-21 21:23

本該建立在協調與互動上,於婚前婚後保有對小孩的成長環境除了大人的婚姻觀係,於小孩是無影響,除了不住在一起其於無所差別,對方未盡教育與照護之責,於溝通互動上更多加閃避完全跳脫共同監護之淺規則,這共同監護成了對方在中臺兩地自由來去玩樂的利器;因為當初對於共同監護權並不深知,所以在協議書上也並未有多做思考,除每月對方應付予6000元至小孩7歲止,其餘皆為口頭協議,一段日子下來,我發覺對方並非為小孩而要求共同監護權,對方住所與工作情況我全不得而知於電話上更避不連繫。基於對方鑽著臺灣法律法裡有情的特性,只享受著共同監護權的權利,而不行使教養於保護小孩未來人格發展,每月僅需付少許金錢便可單身快活,在此我想請問如何才能撤銷對方的共同監護人身份,如果不能,就只能讓對方為所欲為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為單獨監護,並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主張對方行使監護權有何不利於孩子之可能,以茲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律師為你討公道。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原則上建議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改定監護權
因為法院會考量怎麼樣對於小孩最好
如果用共同監護導致很多決定必須仰賴另一個不負責任的監護人
法院會改判的機會很大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小林 103-07-21 12:15

請問我在縣上打遊戲 前陣子 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  案由是賭博

我打去詢問 他說我有在線上註冊遊戲帳號 戶頭裡面有別人轉入的金錢

我打的是遊戲公司的遊戲 我戶頭金錢轉入 並不是遊戲公司轉入的 我這樣有犯法???  就單憑有註冊帳號 戶頭有錢在出入  這樣就能認定是賭博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4: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只是就資金流向的部份做偵查,不一定會認為您涉案。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1 14:09

您好,若警方係以犯嫌約談您,必定是掌握某部分證據,不會單以帳戶內有款項轉入及註冊線上遊戲即約談您到案說明。依規定,如果遊戲業者讓玩家將線上遊戲點數換回現金,就觸犯賭博罪。線上遊戲若涉及賭博行為,依刑法第266條第266條,玩家可處1千元以下罰金並沒收賭資。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詢前,您應委任律師律師討論如何應對,並由律師陪同警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林 103-07-21 22:40

 謝謝大律師解答 我剛說的註冊帳號跟帳戶有錢在出入 這是我打電話詢問警員他說的 那我打遊戲所獲得虛寶並不是與遊戲公司有交易行為  我想請問透過交易平台跟玩家之間交易這樣算賭博罪嗎??

 

Wilson 103-07-20 03:50

男女交往期間有金錢來往 算是借款還是贈與

煞祿 103-07-25 00:08

借款喔~

除非有說不用還

不然的話你跟人拿錢 就算借款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1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究竟是借貸關係,還是交往期間所為之贈與行為,必須依據雙方的意思而定。

2、倘若雙方沒有約定清楚,則會依據證據、金額大小等情境作認定。

欣欣 103-07-16 19:24

想請教律師:朋友跟她母親及哥哥住在一起,

她母親年事已高,有失智症及糖尿病已無法言語恐來日不多,

為了母親名下的透天厝房屋談判破裂,

(哥哥想要一整棟的透天厝,只想讓她妹妹拿剩餘金錢2百多萬)

談判破裂後幾天,她的哥哥對她說,

握有她近年有接外包工作沒報稅的證據,要求她給封口費,不然就要檢舉逃漏稅

多日拿此事騷擾我朋友,請問律師,這是否成立恐嚇威脅?是否為刑法恐嚇取財?

另外,我朋友已經不堪多日騷擾及威脅恐嚇,但他們住所現是在她母親名下~可以針對此事申請保護令,讓她哥哥不得接近騷擾嗎?

先謝謝律師的回答~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2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須理會哥哥,即使哥哥檢舉,您僅需到國稅局說明無此事,國稅局必須提出相關證據資料,即使國稅局有完整證據,補稅即可。又您哥哥檢舉您之言論尚未構成恐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穎穎 103-07-15 22:02

你好

我和別人有金錢糾紛

 法院判我要還對方錢

  我欠別人很多錢

 所以我欠一大筆債

 我知道我成年債務要自己負責

 父母不用替我還債

 可是我每個月都有從郵局和銀行匯錢給我父母

 法院和法官會因為我有從郵局和銀行匯錢給我父母

 就要我父母拿他們自己的錢替我還錢還債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不會將您父母的錢清償您的債務,僅會將您銀行及郵局的錢均清償您的債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廖 103-07-15 00:18

因與女友吵架?執,之後又發生關係,但又因金錢糾紛導致女友不爽,因而告我強制性交!目前已被檢查官起訴移送法院中了!目前有的證據是雙方的驗傷單,確實發生過關係的事實!而檢方認定說前一刻還在吵架,後一刻怎麼可能會合意性交呢?而且女方在出庭了,也已表示不予追究了(但仍堅持無欺騙事實的表述)……因為怕被告誣告吧!而我們也都表明我們事後又在一起了!為何她們還要為難我們呢?請問要怎麼解決才會最圓滿最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希望可以尋求無罪抗辯,除非您的女友承認誣告,否則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並且分析相關證據證詞,光憑您這樣敘述,無法替您分析。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5 09:17

您好,強制性交罪為非告訴乃論,因此就算對方不予追究,您依然有被判刑可能,強制性交罪最重要的是直接證據,證明係違反被害人意願的行為,因此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檢視相關證據,及蒐集其他證據,證明你們是合意進行,如聲請測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了解證據為何,是否有強制性交之相關證據,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及辯護方向之,又是否接受測謊,建議您應再三斟酌,是否真的對您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強制性交,應就是否有違反當事人意願之證據加以爭執之,可委任律師閱卷後,就全案證據資料加以檢視,並討論辯護方向,又就是否接受測謊一事,建議您可再三斟酌評估考慮,是否真的為您最佳利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確實有被判刑之風險,所以訴訟方向您應及早確認,以爭取對您最有利之地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4:3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現行司法案件中倘若雙方沒有和解緩刑的機會實在是不高。

2、本文還是建議您應該好好答辯,因為您都沒有就案情的部分說明,真的很難協助您,您可斟酌。

阿沐 103-07-13 20:22

我在100年8月與前女有交往時有金錢來往

但到了101年農曆年前她懷孕了最後流產

年後她回高雄說要要我等她102年7月般回台北

但這段其間她跟我說她得了子宮肌瘤說是因為流產的關係

要我負責她看醫生的錢 我說好我回負責

期間我們也都有用line 電話聯絡 

直到今年6月初她還沒搬回台北

我覺得有問題 打給她老媽 才得知她結婚

這段其間我前後借了也匯了不少錢給他看醫生

我也打了電話都沒接也 傳了不少簡訊給她媽

看要如何處理這件事 但都沒下聞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我有轉帳 及現金存入他戶頭的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3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您前女友欺騙您之相關訊息證據,及匯款紀錄,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留有相關事證,建議您直接提起民事訟請求賠償,較能追回款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ilson 103-07-16 21: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留有相關事證,建議您直接提起

 

但我只有匯款紀錄並無借據 這樣行得通嗎 會不會被反駁是贈與

大頭 103-07-13 20:18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今天24歲,還有兩個妹妹18,17歲,我們是同母異父,我繼父有多次家暴前科, 我母親在今年4月20日腦出血中風,從開刀,住院,復健,所有文件都是我處理的,費用全都是 我母親這邊的兄弟姐妹支出,繼父從未付過任何一些錢,也都不照顧,家中目前還有貸款房子 也快被拍賣了,像這樣我們有什麼途徑能處理或訴請離婚,我聽人說訴請離婚配偶有權分財產的ㄧ 一半是嗎?還是只有婚後財產呢?那我母親目前戶頭裡的金錢是否也要分他一半?還有兩個妹妹的監護 權是怎麼判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民法第1030之一條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白話文之意思就是:夫妻間各自之婚後財產扣除不須計入之部分(贈與繼承或慰撫金等),多的扣除
少的之差額之一半,再由少的一方向多的一方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3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繼父家暴之相關證據,您母親亦有驗傷單,可對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亦可對其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7-14 06:19

您好!家暴可以是離婚事由;婚後增加的財產扣除負債的部分後才要列入分配監護權以尊重妹妹的意願為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7-13 03:10

我的前男友是個外國人,我們再一起四個多月,他是個會記帳的人,

我們交往期間一切都很好,這期間約會的部分他都會支付,

交往期間我有一段時間需要金錢上的幫忙,於是他借了我一筆一萬元的金額,

但是只有在LINE上面提過,沒有任何書面上的簽名或壓印,

這之間他要求我搬過去他家,我們同居了一個多月,

在這其中他弄壞了我一樣重要的東西,於是他說我跟他借的1萬元不用歸還,直接賠償他用壞我的東西的部分

 

分手後鬧得很不愉快,於是我搬離開的時候帶走了我們當初一起買的除濕機,

分手之後他跟我要回"所有"他所支付過的費用,包含晚餐,電影諸如此類的消費費用

還有期間住在他家的電費,房租,總共要回45000元

 

還有在交往這段期間,他曾用他的金融卡先幫我付了電話費,這些他通通都要回來,

我想問的是說,我一訂得支付他45000元嗎?

我唯一跟他借的款項只有1萬元,他是他是口頭上說不用償還,

但是他現在反悔了,說如果我不償還45000元他就要告我,

如果每一筆消費都是他自己記帳,我沒有實質簽任何借據的東西,

請問光是LINE的訊息或是一些軟體上面的對話紀錄足夠構成法律上的有效的文件然後來告我嗎?

 

這個情況有點複雜,因為他還跑去我舊家跟我家裡要錢搞得雞犬不寧,

希望這邊可以回答我的疑問,如果我詳述得不夠清楚可以直接在問我

 

謝謝大家幫忙 :)

沈恆 (沈律師) 103-07-13 08:25

您好!不管證據夠不夠充分,對方都有權利提告;但若您能證明是對方自願贈與,或已承諾不用償還,該部分就無須返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TY167 103-07-10 11:33

各位律師好:

    請教一下,我妹妹是公司人頭負責人(A公司),於擔任負責人期間負責管理公司資金,我妹亦是另家B公司之負責人,B公司常有客票需要現金週轉,於是常與A公司交換現金,但A公司幕後老闆皆不知情,直至我妹離職時老闆調查帳戶才發現兩家公司有金錢上交易,但B公司週轉的現金皆已陸續還給我妹,也已償還完畢,惟我妹於離職前才將該B公司還A公司的錢是以「現金」存入A公司帳戶,且帳戶上並未備註說明。A公司幕後老闆與我妹當初協議由我妹當人頭負責人時並未簽任何書面協議,公司登記也未註明幕後老闆為股東或監察人,現在A公司幕後老闆想告我妹挪用公款侵占,請問我妹會有什麼刑責?

您好:(以下如您要回覆,請以電郵回覆給律師,因為案件可能會進偵查,盡量不要在網路上暴露太多資訊)

1.首先要請您確認您妹妹原來擔任名義上負責人的A公司為「合夥」?或「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您妹妹當時怎麼作帳的?如A公司為有限公司,借款的部分是以「借款」或「轉投資」或其他名義而為?這部分A公司的章程是怎麼規定的?請您提供A公司章程供律師參考。

3.如果借貸,則A公司借款給B公司有無簽本票或相關借據?有無金流?

4.您妹妹可能涉犯刑事法條除侵占外,尚包含背信,其中您妹妹擔任人頭負責人的部分,亦可能涉犯偽造文書(當然偽造文書的部分對方也有責任)。民事方面可能包含公司法上負責人之忠誠義務違反而有侵權行為等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如有疑義,請私信回覆,勿公開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0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胞妹可能會構成侵占罪嫌,可處罰5年以下有期徒刑

2、然由您所述的狀況,是否成立侵占罪、偽造文書等罪嫌都有抗辯空間,本文建議您的胞妹應該尋求正式的諮詢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罪之構成要件為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若您妹妹僅為人頭負責人,即無相關犯罪故意,若遭提告,可委任律師為其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大貓 103-07-08 09:54

請問各位大哥大姐

小弟之前被一位很有名的網路訟棍纏住

而對方可能覺得勝訴機會不大

不斷以私信來騷擾 辱罵  (罵本人就算了 連父母一併罵上)

不知是否想誘使我講出什麼情緒性的字眼 然後呈報上去給檢察官作為依據

 

而私信辱罵好像又拿他沒辦法

這方面只能走民事

但是要自己寫狀紙之類的

小弟對這方面又不熟悉

這樣是否就拿對方沒辦法  只能任由他不斷私信來騷擾

而他私信部分我是有呈報上去 只是這些頂多對我的判決有利

對方頂多敗訴而已  而我卻浪費時間金錢去與他開庭 

所以想給對方一個教訓 因為私信內容已經直接指名罵到白痴 豬  狗  之類

所以我想應該就差在於他不是公開的  不然告的話成功機率應該蠻大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8 11:44

您好,對方係以私下方式辱罵,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然對方持續以信件方式騷擾您,可能構成刑法三百零四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存,並委任律師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如果單純私訊或是信件  不屬於公然情狀  應該是沒有侵害名譽相關問題   這部分很難令對方負擔法律則任   2.?????如果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信  jingyau1225@gmail.com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足足 103-07-07 20:58

你好

我和別人有金錢糾紛

 法院判我要還對方錢

 我欠別人很多錢

 所以我欠一大筆債

我知道我成年債務要自己負責

父母不用替我還債

可是我每個月都有從郵局和銀行匯錢給我父母

法院和法官會因為我有從郵局和銀行匯錢給我父母

 就要我父母拿他們自己的錢替我還錢還債

我很擔心

法院和法官會因為我有從郵局和銀行匯錢給我父母

就要我父母拿他們自己的錢替我還錢還債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用匯款方式,而採用交付現金方式給您父母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艾小姐 103-07-07 08:38

請問:

一.

婚後父母贈與現金220萬給我,

我再用250萬(公告價格)買下父母名下的房屋.

現在面對離婚,這間房子會遭到財產分配嗎?

二.

因先生個人消費導致積欠卡費與銀行協商,

辦理離婚時,要怎樣才能保護我名下的財產呢?

先生個人消費包括-不停換汽車.機車.線上分期3c產品,可是這些我都沒有辦法舉證.

謝謝.

 

--------------------------------------------------------------------------

感謝各位律師回覆,

關於第一項問題,我想詢問的是,

關於父母贈與可以不列入財產分配,但是我們是用買賣的方式過戶

(先贈與金錢 再用金錢交易,因為當時用此方案繳交較低稅金)

所以這間房屋能算是贈與嗎? 還是金額歸金額 房屋還是要列入財產分配?

謝謝.

離婚時夫妻財產分配不是單純的甚麼東西歸誰,對方可不可以分甚麼東西,以法定財產制來說,要計算雙方的婚後財產,扣除依法不列入部分,再去計算分配額,其中不管該不該列入婚後財產分配額的減輕或免除等等,都有許多可爭執空間,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就夫妻雙方婚後財產加以計算之,若為贈與財產,可不列入婚後財產加以計算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ennan 103-07-04 11:13

小妹我目前22歲,我媽媽未婚(領有殘障手冊多年,因曾傷害過我阿姨與外公無法接受他,因此均住在康復之家),我也不知道生父是誰,且母親從小到大均未盡到扶養責任養育過我,而是由阿姨(媽媽的妹妹)扶養我至19歲。

 

18歲時阿姨得了肝癌,19歲時阿姨便因肝癌而去世了,接下來我便自己過著半工半讀的過生活至今,18歲念大一時,因阿姨得肝癌後並未在繼續工作,於大一與大二時為了減少家中支出只好向我媽借了殘障手冊來申請學費減免,大三、大四的時候因不想與他有太多關聯,因此就沒再向他借殘障手冊來申請補助,在此之前均未與他有過多的互動,所有有關他的事務均是阿姨在處理,後來阿姨過世後有關我媽的事情都開始找向我,他不定時的會出亂子,每次出事後我就要去幫他善後,除了要過去幫他善後外可能還會有金錢上的問題,我自己日子都過不好了還要幫他善後,我也不和他生活他也未養育過我,我真的覺得很困擾。

 

而去年年底他從2樓摔落骨盆重傷,醫生說接下來幾個月可能都得臥床,後來得知被桃園縣社會局接管,負責他的社工曾希望我能提供一些資料讓我媽去申請低收入戶,來降低它產生的醫療費用,但我並沒有去收集這些資料並提供給社工,後來也沒有在打電話給我,而在昨天我收信箱時收到了一封桃園縣社會局發來的文,發文時間事6月初,內容是要我與他們聯絡協助照顧我媽的事宜,但已經隔了一個月我才看到這個文,不曉得他們是否會採取其他方法。

 

目前我與外公同住,外公除了我媽以外已經沒有其他子女,但我媽不可能來照顧外公,外公目前已稍年長,且有中風、重聽及情緒經常失控的問題,所以目前是我照顧外公。

想請問像是我媽這樣的情況,我已經要照顧外公了,我能否主張母親先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扶養義務,現由您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而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您的扶養義務呢? 

 

 1.如果母親無故沒有負擔扶養你的義務   依現行民法規定 你確實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是免除你對母親扶養義務    2.縱使你要負擔扶養義務  也可以主張你要扶養的人還有其他人   請法院審酌以降低應扶養數額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阿御 103-07-02 08:41
我向環保局檢舉業者違法傾到廢棄物錄影檢舉~經該局裁處業者也繳清罰款~向該局申請檢舉獎金給付獎 金~該局一直不回覆~我向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裡的給付訴訟~請求給付金錢~法官當庭說明給付訴訟請求金錢須提供債權證明~我依據公法上檢舉廢棄物獎勵辦 法來向該局提起給付訴訟~因為沒有債權證明~法官建議我將案件退回說我請求錯誤~請問向機關請求金錢給付~一定要債權嗎~因為行政訴訟法只說明因公法上原 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可提請給付訴訟並無說明一定需要債權
TyGaa 103-07-02 03:24

小弟我昨天晚上接到XX分局偵查佐的電話叫我去了釐清案子事實

當時有家人陪同去做筆錄但是一聽到我犯了 "未成年強制性交罪"

我跟家人聽到都整個傻掉! 偵查佐翻了一下記錄說 我前幾年有去援交

但是我不知道 我這幾年有犯甚麼罪嗎?? 而且又乖 上課完 則去上班 下班完就去找朋友聊天 我都試過這種生活

而從兩年前就沒有再聊天交友網站交友

而且上面說明有附上說 有付500元援交費 , 我想了很久怎都沒發生這種事情

更何況我也沒去做援交

但是我又說我沒有啊 我怎麼可能去援交 更何況我是學生也沒甚麼金錢讓我去搞這種事情

且已經發生兩年的事情 現在才電話叫我去做筆錄

因上面記錄有我電話 且我的電話都會借給別人 

現在偵查佐要我等開庭通知叫我去開庭 ! 且我沒前科 也沒做過援交

想請問律師們:

我要如何面對檢察官

還有到庭通知信何時才會寄來

現在搞到自己心情都憂鬱起來了, 明明沒做錯事反被變成關係人

這個案子要多久才會結案 會留下前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沒有做的事,則應堅持否認,本件應該被援交對象為未滿十六歲之人,接下來檢察官會接續偵辦,此罪刑度為三年以上,所以應謹慎應對,若檢察官寄來的傳票上面是列為被告,則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2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於至地檢署開偵查庭時,應委任律師,並於事先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維尼 103-06-30 03:43

您好:

我想請問,我的父親在12年前贈與金錢50萬給我弟弟(任何白紙黑字什麼證明都沒有寫),後來弟弟因為要結婚了!想給弟媳跟要出世的孩子一個家,所以弟弟把50萬繳了房貸頭期款(房子貸款房子都是弟弟名字,弟弟在繳房貸),結果這一年裡發現弟弟對父母開始不聞不問,請問我父親贈與50萬金錢可以強制收回嗎??然後弟弟買的房子也可以討回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30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履行扶養義務,可以於知悉ㄧ年內撤銷贈與,但是必須能夠證明當初有贈與行為及未履行撫養義務的行為。

2、依法您的胞弟有扶養您的父親的義務,倘若拒絕,則可以訴請法院判命給付扶養費。

3、本文建議您的父親可以核發存證信函給您的胞弟,表示撤銷贈與並且要求給付扶養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30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法408條可知,因您父親已於12年前將金錢贈與處分與您胞弟,故除非係屬民法第412條之附負擔之贈與,否則無撤銷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chel 103-06-27 15:43

冤情如下,還望法律傑出專家能夠提供寶貴意見。

這案子看似單純的民事借貸,但是唯有刑事才能夠讓這樣的人得到應有的制裁。事情是債務人(林某)的母親為我父親的鄰長,當時我尚留學日本將回台灣。因為有幫客人買賣日貨的經驗。留在日本最後期間打工存了自己的第一桶金,那時已逾三十歲。債務人的母親便跟我的後母聊天詢問我日本的近況,並告知他兒子有日本的生意想找我協助,待我回國得知此事便與債務人取得聯繫。剛開始他提出想購買日本帳戶問題,我言日本法律嚴格沒有人會願意販賣帳戶這我無法協助。他便提出可否幫他代收帳款,我詢問他的商品有無違法並要求以照片或網頁檢視。他便給了許多銀飾與手機配件都非違禁品的情況下便接下代為轉匯的業務,以每月結帳後便轉匯至大陸的指定帳戶。剛開始一個月二十萬日圓左右都很平順,約莫半年後開始便佯稱廠商出貨需要錢,請我先轉匯給他! 我想是他媽媽(鄰長)介紹,且帳目半年來都很穩定就將錢先轉匯給林某。結果一個月結束了說好的幾十萬日圓沒進我的帳戶,詢問後他言是因為買家點收貨物後因為商品瑕疵而延後付款,又言下個月會再入帳一併再給,下個月開始又有開始入帳,我便又安心交易。結果,又要我先再匯大筆人民幣,當時對他的謊言信任下又轉匯給他。沒想到金額一路擴大到三、四十萬日圓的虧損,我便跟他通電話問清原由,他便言他被恐嚇取財身家在大陸被拿光,我問他那怎麼處理?! 他言開發很多商品,電動車、手機周邊商品又搬出知名廠商商品來取得我的信賴,他當時表達他只是缺乏資金。我想如果他有上進心,他一個月都能入帳到三十幾萬應該東山再起不是問題。便繼續讓他欠著,但他給我日本帳戶轉匯的金額明顯小了很多,從幾萬到幾千,我當初本著佛道思維又是同鄉,多重信賴與期待下。從2007年尾認識,2008年開始業務,2008年中~2010年初總共被他訛詐68萬日圓,當時日圓高騰台灣客人跟他的欠款,我等同蠟燭兩頭燒!! 金額達到68萬時,忽然他的母親來到我家跟我後母說如果林某有要借款不要借他!!! 當時在外地聽到我家人給我這個轉述的電話,我整個人都傻了。我便開始追討的行動,先到大陸債務人的住處,進門後裡面還有一位不知名的黑幫人士(林某告知)。他進門後隨即用鑰匙反鎖門鎖,感覺上是有某種提防(經驗)。我也隨即打了電話回家報平安,便以針孔蒐證請他簽下本票保管條。我看債務人經濟實不寬裕,便起了同情之心。為他安排工作於我大陸其他投資項目做配合,無奈至2013年底投資報酬未達期許而解除大陸房子租約,請他幫忙協助處分屋內的許多貴重物品,他拿了錢處理完。結果,該退還我的房租押金兩千多元僅收到一千,所有花費交代不清。貴重物品都被他拿走和變賣,寄到台灣的商品與照片上的十分之一不到,侵占是否成立?

當然除了本票與錄影外我尚有對話紀錄與電子郵件來往跟對匯資料!! 日前我忍了近六年多在他通訊軟體全部失聯並且將我封鎖,大陸電話失聯情況下。我跟父親去找債務人母親,一次撲空(人到大陸旅行),第二次進門開始他媽媽像似有感應一般先言他好久都沒看到兒子了也失聯,問兒子的舊友才知道去了昆明。之後我便言:「當時我在日本跟你兒子並不相識,是因為您(債務人母親)才能夠認識。」她言兒子也讓他房屋遭拍賣、銀行欠款都是她處理很煩之類的話語!! 還怪我為何要讓他兒子欠這麼多且說本票不是他兒子跟我投資而簽下的嗎? 再言她很單純跟古意別框她話。但她的言語沒有一句道歉沒有任何社會道德的責任感!! 我只是請求他將兒子找出來,我可以安排他的工作,他每個月固定攤還我,我能接受!! 林某母親卻說沒辦法,我建議她提報失蹤人口,她卻言他又沒失蹤她不報(但她明明口口聲聲說她也找不到他)。我只是想請林母將她兒子找出來,但她不想負責外又百般推諉!! 大概深知一海之隔,我要以繁瑣的法律手段來懲治他門這樣的惡劣人性!根本不太可能,他們一定有這樣僥倖想法。

我的訴求簡單,請林母將兒子找出來對我債務有交代,如此而已無需興訟。如果不然我合理懷疑她們合力以詐欺手法陷我於錯誤認知下詐取我的寶貴金錢!! 林母介紹他兒子跟我做生意時,為何不言明他信用有瑕疵呢? 為何在兩三年後突然來說不能借款給他兒子呢? 她深知兒子明明就脫產讓我民事求償無門,此行為非常惡毒。難道林母就沒有半點法律責任嗎? 我能透過刑、民事去對林母取得我的補償嗎? 雖然子債母不用償,但是在認定詐欺手段下我是否有勝算?

債務人常年躲藏大陸,也跟許多人有債務的牽扯。我怎麼將他逼回台灣呢? 他說賣日本的商品是合法商品,但卻是盜版光碟是否還有其他非法物品我並不知情,但已經欺騙我且妨礙我的名譽可能令我陷入日本司法的冤罪中。我因為這些借貸他人的案件讓我不得不研究法律,我也因為被訛詐這些錢,讓我老婆委身嫁我不求酒席聘金。我真的很愧疚她,我也很恨自己對人性的憐憫,我再也不敢借錢給人!! 真的很恨,恨這些人為何不爭氣不將心比心面對問題解決債務呢? 我真的不想告個老人跟一個中年人,讓她們被告甚至進牢籠才知道反悔嗎?

請大家幫幫我集思廣益,如果最壞情況我必須打官司,我該怎麼維護自身權益,我也考慮大陸提告。因為我已經浪費很多時間了。我一定要加倍奉還~ 跪求諸葛軍師賜教!!! 感激涕零

您好:對方的行為刑事部分可能涉及詐欺侵佔等罪,您是可以向檢警提起刑事告訴,而起訴後您可以再向對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另外對方的母親基本上除非有明確證據證明他跟他兒子有共謀,否則很難要求他對這部分負責。簡單針對您網路上的資訊回應,至於詳細的作法需要您再提供更進一步資訊,若您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您來電0932372316。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7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