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君君 101-12-12 01:33
八年前我在X風廣場某專櫃跟專櫃人員購買某A品牌保養品16萬是用簽合約的方式,合約有註明可不限期提領~之後一年我陸續提領三萬多金額~還剩下12多萬餘款未提領,一年後該公司專櫃停止代理販售我當初簽訂合約的保養品牌,改為販售B品牌保養品,但是因為這不是我當初要的品牌所以我不想再提貨,當年也很無知不知道可以爭取退費~就一直拖在那裏不知道該怎麼辦~前幾年間我大約每半年都有打電話確認當初跟我簽約的那個專櫃人員看他還有沒有在職~因為我擔心怕他離職,這樣我就找不到人了~貨也不知道要跟誰提~結果去年一月他離職了沒告訴我~我趕緊找X風主管聯絡該專櫃公司董事長,該董事長居然叫我自己想辦法去找那個離職的專櫃人員~也不承認我有購買紀錄說我頭腦有問題 ~ 後來我一直要求X風廣場出面找該化妝品公司董事長出面協談~等了三個月,去年五月該公司董事長終於出面與我在X風廣場協談,他出示數張該公司電腦存貨明細報表~表示我幾年幾月在X風廣場購買了多少錢~還剩下多少錢可以提貨~我要求他親筆寫下聲明書還有切結書~註明我購買日期~已經提貨金額還有剩餘金額~切結書有林董事長簽名,我簽名,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簽名見證,我天真的以為這樣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合約的事情就繼續拖在那裏~因為他家的保養品我跟本不想用~ 結果沒想到~今年十月底該公司標榜瑞士進口的高級保養品牌被桃園縣調查局踢爆是”台灣地下化工廠自製仿冒的”黑心商品~於是我趕緊找X風廣場主管出面約該公司林董事長商談希望退費~但是該保養品公司林董他居然完全否認我的購買合約書還有去年他親筆簽的聲明書和切結書~他說他們公司查不到我的購買紀錄~再次全盤否認我的購買事實,說那個切結書是我本人的聲明他只是幫我撰寫~但是那個聲明書每一個字都是他親筆寫的,他也有簽名,他如果不同意內容為何願意親筆寫,他居然全盤否認,要我拿出八年前的購買證明,這時我氣昏頭了~脫口說出~ { 林董 : 這些合約書上面有蓋你們公司大小蓋,切結書和聲明書都是你親筆寫的,金額是你去年提出你們公司的電腦報表明細跟我對帳,雙方同意的餘額,你居然完全不承認,你太過分了,你這樣我會讓你身敗名裂公司經營不下去 (大約類似這樣的話),} ~~~ 之後我們還很心平氣和的繼續談了一個多小時才結束,現場還有我朋友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在場見證~~ 那個林董當天對我很客氣,原來他當下有錄音,之後他有去警局告我恐嚇罪~我已去警局作筆錄~警察有給我聽錄音帶~我真的有說我要讓你身敗名裂等等的話~~其實我根本忘了我當初有說過這些話~ 我只記得當天協談最後要離開的時候,我還很沒用的跟他握手道歉,說: { 對不起林董~剛剛太激動對您有冒犯的地方請您見諒,他說沒關係} ~不知道這段話他會不會放給警察聽~還是他選擇性刪除了~~還有,之後我們繼續和平的談了一個多小時的對話,檢察官會願意聽嗎?
1. 我這樣會被判恐嚇罪嗎? 因為我的確非常生氣激動的說了那些話~ 但是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考量我的動機還有我多年來受的委屈(他們會有時間願意聽我的故事嗎?還是只看證據不管原委,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 ),多年來他們公司一直不甩我也不回應我,警察叫我不要跟他和解,警察說那個林董是有備而來,要用刑事逼我民事和解,因為他不想賠我錢,這樣說您覺得警察是真的幫我嗎?我真的很擔心~
2. 我多年前有中重度憂鬱症病史紀錄,如果提出五年前的診斷可不可以讓法官考量幫助我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我要跟檢察官認罪嗎?會不會我說我認罪,檢察官就直接起訴我?還是會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只要承認那些話是不是我說的就好了?我好害怕被判刑會有前科,我一個家庭主婦帶兩個年幼的小孩,雖然不曾大富大貴,但也不希望人生有前科汙點,他欠我錢,現在反而惡人先告狀,我至今都沒去法院告他,但我居然被他告,他們公司現在應該也是官司纏身,仿冒假化妝品已被告詐欺,百貨公司還有全省受害人提告~
3. 請問我可以去法院請求他們公司還我錢嗎?我要如何去法院請求民事求償?我要用什麼名目告他們公司?可是我又很害怕萬一我去法院告他們公司,他更不會放過我,萬一我被法官判緩刑,他會不會一直上訴,重點是他們公司好像已經脫產,我可以請求公司負責人還我錢嗎?(負責人就是董事長夫婦) 還是搞了半天我最後可能一毛都要不到了,錢要不回來就算了,我比較擔心害怕的是我被告恐嚇罪,請問我可以跟檢察官說我知道錯了,我沒有心要恐嚇他,我只是太激動用詞不當,如果有罪,我願意服動勞役,或是捐款給公益團體,可不可以請求給我一個機會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4. 如果我與對方沒有和解,我是不是一定會被起訴,我聽說一定要和對方和解檢察官才有可能會判不起訴!消費爭議我有向消保官申訴,也有向市議員陳情,開調解會都沒用,因為它們公司根本不理會也不出席,我實在很無助!我擔心惶恐極了~希望律師能幫幫我,指點一盞明燈 ~ 大恩大德~感恩不盡
陷入重度憂鬱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恐嚇罪,應該是有疑義,在有疑義的情形下,並不建議認罪,應朝不起訴處分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育彥 101-12-11 20:20

事件經過:我之前在中油直營站上班,有個客人加油不熄火,我客氣解釋站長已規定(且行政院曾發函規定必須要熄火加油,並有罰鍰之規定,於法有據),竟被他恐嚇說一定找人來弄我。

當天便回報,但站上處理一直很消極,連錄影資料後來也只增加保存到卅多天,壓力反而到我身上,直到我投訴總公司才有高官親自來站上找我關切,情況也才好轉。

我在中油直營站公司的工作場域執行公司正當規定,但因為我是屬於外包的勞務人力,長官答應說中油部門可以提供法務諮詢給我,但說無法派任律師幫我。

我已經提告立案、送出報案三聯單。但我很疑惑:

我跟勞務外包公司人員從沒碰過,出事地點更是直營加油站,中油能藉口外包便推諉掉責任嗎?若可以、對我們這樣每年換約的勞工豈不是太沒有保障?

之前看新聞說有賣場外聘的人員在賣場出事,賣場也同樣得負責任,而不是一概推給外包公司。我的情況是否一樣?

101-12-11 06:00
因之前有債務問題向公司借貸現金.也簽立給公司的本票.後來因理念不合離職.債務尚未還清.在離職後第2天隨即收到母親來電說.有兩名陌生刺青男子上午來過家中找我..下午即收到一通電話..對方表明有一筆債務問題需要跟我談如何解決..後來約在市鬧區的咖啡廳談..對方兩人一開始見面就先確定我是否為本人..在確定後拿出當初在公司簽立的本票問我是否有積欠這筆錢.(口氣溫和)..但在那時我回答 (有) 後..但是金額不對(過高)..(因為也是有還部分款項)...對方隨即出言恐嚇 問我到底楚不處理..當下我也承諾會在當月 月底之前處理完畢..但對方口氣更差..還說了我只是在耍他們..當下我確實是有誠意想環款....回答了(那請問我要如何回答,才能讓你們滿意) 此時對方又開始惡言相向..同時另一人起身 在我背後踢倒我..在我倒地同時..對方兩人拿起咖啡廳鐵椅對我開始攻擊..因被偷襲倒地無法逃離現場..後來店家報案將我送醫...對方也已逃走.....醫院檢查頭部被攻擊兩處4公分撕裂傷...右手手臂骨折斷裂..背後嚴重瘀青...腹部挫傷..咳嗽稍微出血.. 因我個人平常慣用右手跟獨自一人在外生活.加上原本就有許多款項要繳納.以致現在我無法工作生活也照成困難....請問我要怎樣寫訴訟書 向對方提告跟請求賠償對我比較有幫助....在該公司年資也有10年了...實在很想不開..也不敢回家讓父母擔心 ps...前公司也無通知我債權轉讓問題
1.如有證據證人或錄影帶證明你有受傷情況,請提出傷害告訴,並於偵查期間,同意調解,之後,以損害賠償金額與對方商談降低債務金額。 2.如債務過多無法清償者,請至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消費債務清理條例之更生
墨者 101-12-10 16:31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遭人設計該怎做?? 對方是我高中同學(已被退學),某天前去他家打牌(1張5元10元),打20場左右後,他莫名其妙的說什麼倍倍乘,說我欠了26萬,叫我打電話給爸媽想辦法湊出錢否則不放我回家。 之後雖然我爸媽還是不知道此事,但對方知道我家人手機號碼後才放我走, 現在對方一直用FB恐嚇我不要逼他到學校抓我,我會很難看
1.原則上賭博違法行為 所以賭債根本不是債 2.對方如果有不法索討的行為 你可以蒐集證據報警處理
墨者 101-12-10 15:36

某天受朋友邀請前去他家

一到他家,他就說打牌吧,一開始的金額很小(1張5元10元)所以我就不疑有他

之後他莫名其妙的說我欠了26萬,還叫我先打電話給父母親想辦法湊出錢否則不放我回家。

那朋友是高一就被退學的同班同學,所以他恐嚇我不要逼他到學校抓我,我會很難看

請問我該怎麼做??

打大老二 1x場就出現3次四張二 感覺就是遭人設計出老千

(當時我沒簽任何借據本票,不過讓他們知道了我家人的手機號碼)

 

1.請台端再詳細說明對方主張你積欠26萬元債務之理由為何?

2.如果是賭債,因賭債違反公序良俗,屬無效債務法律上台端不需負擔。又如果台端年紀未滿20歲,更無法於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負擔債務,故請考慮以上開理由與對方商談。又台端亦可考慮與父母親商談該如何解決此事。

3.如對方有恐嚇行為或進一步不法行為者,請蒐證提告

鋼彈 101-12-07 03:20

您好

我的父親打拚工作了好久,存了一點錢,想從以前雜亂的居住環近換到三峽北大社區而買一間房子,想說未來可以安養天年了,沒想到遇上不好的房屋仲介商,他叫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一開始仲介小姐帶我們看北大臻善美本屋時,根本完全就是空屋,仲介員秀秀小姐表示很多人看了喜歡,要的話我們必須要表示"誠意",先給定金約115萬,還說對方屋主是律師很忙,事後一問才知是屏東空軍知名政戰上校向X生。

日後決定購買時,才發現對方屋況表根本亂寫,前陽台外推也不知道,逃生門淹水許久造成生鏽卡死,飲用水管為鑄鐵非不鏽鋼,游泳池兩年未點交因為安全設施未安裝等等....致電動產公司,對方居然說,如果這麼多問題不要買啊!!!非常沒有服務精神,而且重點是,居然故意不說買方解約要給予6%違約金,企圖藉此不當牟利,直到投訴消保後,才改口6%可以不用收,但是屋主居然告我們霸占他們房子,而我們要求仲介商居中協調,居然表示這是買賣雙方的事情。然而其中卻有詭異之處....

先前簽訂預定行動產購買契約時,已經約好某時要在簽定主約,然而在我們表明該屋問題重重時,簽約當日屋主又未到,反而動產公司卻反咬是我們未到,然後表示屋主是委託他們仲介商,這是哪一招???還好我們有兩小時錄影存證,證明對方都沒有來簽約。

日後雙方互相有存證信函往來,對方的存證信函,更是小孩子都看了覺得非常不合理,政戰上校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且日後再歸還我們115萬訂金,並且不放棄提告。這是什麼???而且還打電話到我父親上班的地方恐嚇,有多名同事可以做證,更在我們依然居住本屋時,派員企圖斷水斷電。我們也心存害怕,想快點解決本案,找尋和畯動產,卻只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完全不打算還我們錢,更找代書事務所,企圖誘騙和解,而且要和解的文件,與上消保會調解,政戰上校都委託住商動產,而在新北市法制局李消保官面前,什麼都要打電話問屋主,和畯動產陳店長才說出一句誇張的話"對方有委託沒有授權"這是哪招????

現在在打官司,法官問我們要不要買這房子,我們表示本烏有瑕疵 ,應當降價金,我們則可購買,否則應歸還訂金與法定利息,對方堅持不降價,但也不退錢給我們,直到法官公文,才"考慮"要退錢給我們,然後我們要點交房屋給屋主,不能不當占有他房,但法官居然說11/22日(也就是一周)沒有歸還房屋一日應罰一萬元,我們就很想問,那他沒有把百萬訂金還給我們,是不是也該罰????然而法官沒說....

本案疑點重重,我們資料也收集很多,歡迎前來詳談,無良軍官竟然如此欺負百姓,且企圖逃避奢侈稅,與仲介業者私擬一份不合政府規範的"預定型動產購買契約書",明顯挑戰政府公權力,而且法官居然表示,屋況說明書填寫不詳,前陽台外推等等算是"小問題"不構成重大瑕疵,因此試問????此例一出,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不是重大缺失,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公文一堆,但是和畯動產依然在營業),所以我們訴諸媒體,讓大家看看空軍軍官,無良仲介商還有政府是怎樣鴕鳥心態面對此事!!!!!!!

前案,法院判決11/22日,必需雙方歸還交易之物,我們必須讓對方點交房屋,而對方必須返還115萬訂金,但是沒看過這麼惡劣的人。 
雙方互相歸還東西還故意沒帶,一開始進來點交房屋還雙手插口袋,下巴?的比額頭還高,帶著一個人,一樣四處看看以後,然後錢還沒帶。
問了30分鐘才要我們明天去跟住商拿,什麼東西啊...如此沒誠意又囂張的人,還是空軍政戰上校....我們直接向柑園派出所備案。
不然法院文書上寫我們一天沒交房屋,賠一萬,一年不就讓他們不當得利365萬,但是不還錢居然沒寫該怎麼賠我們。

11/23日,對方與我們連繫,返還115萬,但開了一張支票給我們,我們以支票非常不保險,堅持要現金。
在柑園派出所員警面前,點交現金後,住商動產三峽北大店(登記名:和畯動產)陳店長,居然在兩人以上員警面前,公然惡人先告狀,企圖汙衊我父母。
但我父母老觀念,想息事寧人,因此連反訴都不打了。

我十分氣憤以下兩點

一.政府無能,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但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與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二.軍紀渙散,在我當兵時,長官千叮嚀萬叮嚀,不可業外投資,避免軍紀安全,但是屏東空軍政戰指揮官向剛生,依然聯合不良仲介商業外投資欺負應該努力保護的中華民國百姓。

11/23日白天,空軍政戰官向剛生(賣方)和我父親,已經依約互相返還物品。
但過程火爆甚至電請樹林區柑園派出所員警戒護,因為對方在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陳店長指導下,處處刁難有關法院返還之文件。還公開的在三人以上,顛倒是非向警方訴說我父刁難可憐仲介商,好吧,這我小老百姓當然管不到。
而我們,依照法院和解判決上,對方一個月兩萬的租金,我們賠了價值19萬的冷氣組合給他們,這樣恐龍判決,自然會出現在我的部落格上。司法已經無可相信了!!!!!!


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請問為何投書總統府,但新北市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新聞曾經有案例,因為食品標示錯誤,導致過敏國民死亡
還有案例因為路標標示錯誤,導致用路人誤闖無路處而重傷

我很怕我父母心力交瘁累死,我抬棺上總統府,上了新聞,這樣蠶食鯨吞的事件才能獲得重視嗎???破窗理論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台灣上演


所以我爸媽縮手,和畯動產有限公司全身而退!!!!
他們可以繼續營業,陳店長可以繼續說他房屋多美好的故事。
我們雖然拿回115萬,但賠了粉刷費,賠了19萬的冷氣給對方,好讓他們更增值買房子????
所以他們下次,依然可以繼續屋況現況表亂寫????如果對方又一樣的事情出現,會不會又反而賠什麼家具給這些惡人????
拜託你們,莫因惡小而為之,還是我在這次教訓上學到,我要當奸商去騙錢,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與法律拿我沒轍!!!!

陳店長甚至不怕我們去檢舉,難道他跟地政局很熟???
陳店長說話一次比一次惡劣,我甚至都有錄影,難道他不怕台灣法律???

如今,住商動產存證信函,要跟我們收服務費....

如果一個服務 讓我上消基會協調兩次
事後交易不成立 我們還賠上六位數冷氣組給對方白白拿走
對方還跟我要服務費????
這樣的服務我給了服務費 請問全天下好的服務 我該怎麼給服務費????

請正義律師拜託你們 幫幫我的忙

0983726671張爸爸

0939514728張小弟 敬上

 

12/8 補充:

住商動產台北三峽店陳店長

居然12/6要求2%服務費 共22.5萬

寄送存證信函

實在過分

請問1.我們縫反告他們 請求精神賠償

2.存證信函上限時七日 否則提告 我們該如何應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而現在買賣契約已經解除,雙方也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因此,您們也可以向對請執行115萬元的部分,至於仲介的服務費,您們可以先拒?,但仍應回頭去看一下您們的合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鋼彈 101-12-08 00: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 ... (恕刪)

我們已經要回115萬

但是損失冷氣組與木造裝潢(更正39萬元 非19萬)

如今交易未成 我們當然不會給錢

但現在再煩惱要怎麼回覆對方 才不會落入對方圈套

另外請教我們從入住後6月開始

頭痛到現在煩惱到現在

請問這樣的事情 可以控告請求精神賠償

GIGI 101-12-05 02:50

99年10月我先生跟朋友合開公司,我先生沒錢所以對方說先借我先生100萬當資本等公司賺錢在從紅利中慢慢扣回。而對方拿200萬當資本,共300萬成立公司,股份分配為我先生佔30%,但由於對方認為我先生在行業中有多年經驗加上商標知名度(有專利商標借公司用)所以自動讓出10%股份給我先生,最後持股以我先生40%定案(這些在股東名冊中都有寫明)

這段期間我先生跟對方(簡稱A)以及對方的一位朋友(簡稱B)經常往返大陸因而認識了我先生在大陸開餐廳的朋友,因餐廳生意很好,所以B就也想在大陸開一家,B一直遊說A跟我先生一起合股。於是他們在100年一月在大陸開立了餐廳,然而生意不如預期的好,因此B就去買賣黃金(台灣買大陸賣/經由小三通金門至廈門)賺取價差來填補餐廳的虧損,第一塊黃金(1KG)我先生有經手所以他知道有小賺,後來B又提議再買2塊(各1公斤)黃金,因當時黃金價走低所以B提前單獨一人將黃金帶回台灣賣給原來的賣家(賣家是B的朋友)這次的2塊黃金我先生只看到一塊,B說黃金貶值所以虧了因當時買黃金的錢是跟他人借的所以本金加上利息每個人各要賠155000元光是投資餐廳加上往返大陸開銷花費及黃金虧損共計175萬(每個人),這些費用全是他們2人先拿出來的

公司經營期間,因2人無心在公司業務上,導致公司一直虧錢,因此100年10月-11月間對方曾多次要求我先生跟他要各增資100萬,但我先生跟對方說他沒錢,而對方卻在101年1月時匯了200萬到公司帳戶,於是他個人認定其中的100萬是我先生跟他借的(但我先生並未同意,股東名冊中也沒做任何變動)公司從開辦到結束所有的帳目明細都是對方做好後再給會計登帳(我先生從不看帳,所有支出他也都未簽名,直到100年11月看帳,才發現其中很多都是跟公司業務不相關的私人帳)而我先生因對方跟他的朋友一直跟他催討那175萬,因無力償還的壓力下,我先生在100年的1月就在也沒進去他們合開的那間公司,所以那200萬的帳目他從未看過,直到後來公司結束營業清算他也都未簽名蓋章。

在這期間他為了逼我先生出來還錢還告我先生業務侵占,但事實並無此事,所以起訴不成立

101年1月他們2人逼我先生簽下175萬元的本票(往返大陸期間因我先生在那邊有包2奶,所以他們2人就常拿此事威脅我先生,若不簽就要跟我說他在外面有女人的事)所以我先生簽了,後來對方覺的不妥,所以有到調解委員會那邊做調解,要求我先生每個月要還33333 (債權是雙方共有但指定匯款帳戶是我先生朋友的朋友)這期間我先生都只匯了16666到指定帳戶中(共匯了161328)

101年10月他們又逼我先生簽下200萬的本票,直到他朋友打了我先生並要求我先生簽下60萬元本票(逼他簽我的名字),當時還有跟我先生拍照說要把照片給討債公司。後來他們就叫討債公司的人來家裡,當時我有報警處理這件事,我先生也因此告對方傷害(有驗傷單)及恐嚇取財。現在對方請討債公司的人來要200萬+175萬,後來我先生就離開台灣去大陸避風頭

希望律師們能幫幫無助的我,幫我找到對我們有利的方法:

公司結清部分對方應該是從會計師那邊拿到我先生的印章並自行簽名做公司清算的動作,所以這部份我們是否能告他偽造文書? 這將會有什麼結果? 公司清算後是否雙方將依清算結果做債務確立? 賣掉辦公設備的錢也都沒從債權中扣除對嗎? 我們到底應該怎麼做來保障權益? 是否這憑空多出來的100萬我們可以不要給他? 也就是說我們要如何證明這張本票無效? 當初逼簽本票時對方不讓我先生寫日期,所以上下日期都是空白,請問這張本票將對我先生有哪些不利? 我先生能做什麼保護自己? 對於這張200萬的本票若真的具法律效益,我們是否有辦法申請上訴,因為金額不是事實 關於黃金買賣無憑無據是否真有那黃金,是否真虧錢都不知道,有必要還那155000嗎? 有這方面相關法律保障自己嗎? 但之前有調解過也確立了還有救嗎? 對方說我先生只匯一半的錢給其中一人,另一人未拿到錢所以要告他,請問告的成嗎?若可以能告什麼? 我先生如何自救? 我先生因被打告對方傷害,但對方因打人受傷也說要告我先生傷害,這告的成嗎?警察那邊有他們打我先生當天的在場證明(人及車在我家附近)對方沒有任何證明可以證明我先生打他 公司結束營業之前有搬遷到其他地方,當時因新辦公司有空調,所以對方同意將冷氣給我先生,因此公司裡的同事幫忙把冷氣搬回我家。現在對方說要告我先生竊盜,請問這告的成嗎? 之前因他逼我先生簽下我名字的本票,當時做筆錄時有告他恐嚇取財,但現在他們都未拿那本票跟我要錢,也就是不承認又逼他簽那張票,因此這個提告是否就會不成立? 要如何做才能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法?

小老弟 101-12-04 12:40

小弟因為論壇上跟人有爭議而被對方告毀謗

昨日千里迢迢到對方的縣市去跟警察做筆錄

但在做筆錄之前要求先跟對方談和解

 

結果對方非善類 一開始就先給我下馬威

說本來有人要來賭我們,結果是他告訴要賭我們的人我們看來像老實人或學生

所以就算了,幫我們黨下來

接著說第一個被他告的已經被打到現在一個月連家都不敢回去了

且說第一個被告詐騙集團 說要勒鎖店家50萬等等(這點保持懷疑)

還說他們已經花了律師費20幾萬 還有營業額下滑造成百萬上的損失等'等

還有告訴我除了賠償金之外還有上網道歉之外,不和解就是還有"兄弟事"等等...

始我們心生恐懼,畢竟人生地不熟且對方也看起來不是很和善

談到最後是三萬元和解 但我們堅持一萬 也真的帶不到一萬XD...

 

但後來以上對我恰巧被我們錄音到了

所以我們打算回家鄉之後對此提告,讓他也因此要來我們這做筆錄,讓他們也麻煩

而對我撤銷告訴。

而我們一開始的訴求就是能希望能和解

但這時候被我們抓到把柄,所以打算逼和解

 

最後晚上對方有再打來

說他收到一個情報 說我們有錄音 所以大概知道我們要做什麼動作了

然後又烙下說”好~你們要玩是不是,那就來玩啊"之類的

請問以上是否構成恐嚇罪呢?建議我該採取什麼樣的動作呢?\

麻煩各位大大解答。

落星 101-12-03 20:31
今年五月跟朋友合夥開店~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四人合70萬~一開始公司就負債30萬第一個月每個人補5萬進公司~~到七月份時又欠20萬~~乙方就說要去借但要簽票~就去借了~但重點錢跟人事都是丙方跟丁方在處理這二人又是男女朋友~公司帳重頭到尾我沒看過~~乙方看過但他也說看不懂丁方在寫什麼反正就帳不清不楚的~~八月時又叫我去用青年創業貸款~~丙方又找代辦的一開始要3萬丙拖到八月底才給對方~~人家也才開始用~~到了八月底~~沒錢繳房租跟員工薪水~乙方又跑去借20萬~~到了九月中丙方跟我說公司共欠100萬~九月底我跑去借貸款15萬~當初說好四個人一起還~~到了十月初~青創沒過後~~ 三個人都怪我~又一堆場商跟我要錢~連員工薪水又跑來跟我要~~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目前薪水2萬5~一個月還銀行7053元~~目前還在處理稅跟營登~~連吃飯的錢都有問題了~~上周乙方又要我先跟他的場商協調還債問題~~
乙方借的40萬~~我們每人都拿出十萬處理掉了~~但後面還有60萬左右~但我個人貸款15萬+利息後是約16萬9....+六月補的4萬~~這些就約21萬了~~目前還幫他們處理了快要3萬多的款項~~感覺他們就是不拿錢全要我付的樣子~~請告訴我一下我該告他們嗎?要告什麼? 而且所有的帳票都在丙跟丁手中~我一直要丙打一張負債表給大家順便說明各人該付的錢但丙也一直沒拿出來~這樣要怎麼知道所有負債~還是我可以向法院提告支付命令嗎?
ps.有合約~~連同我甲方借貸問題上面也都有寫四方都要負責   因為沒錢租屋暫住朋友那~~他開店做生意~~另三位股東也常常去那~~三不五時就要我下去有時講一講不爽就恐嚇我說知道我在哪上班知道我家在哪要找人來之類的~要我快點處理他們的...要不就是他們找員工來跟我要錢~這些員工當初就是他們的朋友而且薪水方面也是丙丁跟他們講好的.加上丙丁一直沒給員工薪水而員工還一直在做是因為他們是朋友關系在挺對方~而當初我也跟他們說過沒薪水你可以不要做之類的話但他們還是在做而我到九月24號跟他們講好不會在進公司~結果還有員工逼我簽二張五萬的本票~我真的被搞到很煩沒錢吃飯還要一直想辦法處理這些錢~~而他們卻好像沒事一樣常常出現來找我麻煩 

 

Jan 101-11-30 23:49

律師您好:

    前一陣子男朋友有借錢給同事,可是都要不回來...後來有一次男朋友在跟同事講電話也有錄音,結果男朋友就把電話給我,我就跟那個同事講...講到有點不愉快...後來他就跟我男朋友說,叫你女朋友吃呼飽、穿呼暖...

   請問這樣有算恐嚇嗎?

林智群 (klaw) 101-12-01 01:08

這應該只是氣話,並看不出有恐嚇或令人害怕的意思,不會構成恐嚇

娶大陸配偶的雖人 101-11-30 11:39
  請教律師問題: 

先把故事簡單告?明.

1.(前言)97年3月,我被大陸新娘拿刀殺我,鄰居與我媽媽一起搶他菜刀.此部分已經聲情再議成功,但是再議還是被檢察官不起訴大陸新娘.原因就是一起搶菜刀的鄰居做偽証”沒有幫忙搶菜刀,也沒看到大陸人拿菜刀,也沒有看到菜刀”.不過,大陸人在其他案件的答辯自己寫的答辯狀(這個也有給檢察官,但是檢察官還是不起訴)是”鄰居與我媽媽一起搶菜刀,他拿菜刀是要自衛”.(大陸新娘真的很坏,就是要來臺灣要錢,做少奶奶).

2.(本案件問題)97年10月,大陸人謊報遭受家庭暴力,而當時社工極為糊塗(後來又因其他大陸人謊報,其他社工又再一次搞烏龍,我找到臺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最高長官,長官了解之後,也倒茶代替他們向我道歉了)!我全身佈滿傷痕,也有醫院淒慘的?傷單;大陸新娘也去?傷,絲毫無傷得空白?傷單(我哪裏可能打女人啊).97年10月大陸人將當時1歲的孩子搶去暴力中心居住,以恐嚇威脅跟我要錢,不然不還孩子,也恐嚇要把孩子殺害,要把孩子帶去大陸,永遠不給我孩子.

我再緊急之下,去把孩子護照申報遺失;也給了大陸人200000現金(這點有證據給法官).
雖然我告訴法官,當時家庭暴力發生,大陸人把家庭打亂,我整理家裏,找不到護照是事實,所以遺失;而申請
護照遺失,也的確是被大陸人恐嚇帶走孩子,我要阻卻大陸人申請簽證帶孩子出境,所以我也承認50%是遺失的心態(因當時我也無法確認護照真的是否在他手上呀!!),法官堅持認定我”我主觀意識下,我知道護照在他那,所以我犯謊報護照遺失,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當然法官已經調?我們兩造的燕傷單,也請 法官調? 臺北市家庭暴力中心的記載,記載中果然大陸人97年10月向暴力中心荒唐陳述”我如何揍他脖子,肩膀,如何狠狠的K他,打得他要死要活”。所以,已經明確證實他謊報家庭暴力,也已經明確證實他以孩子向我勒索金錢。(法官建議我 保障自己權益,另案去控告他的勒索強制)。 

我當庭也有問法官,如果我不把孩子護照緊急遺失,孩子就已經被他弄去大陸!那也不是申報遺失之後給的200000元可以處理的!

但是我沒有請法官調?97年3月(上述一。)的法院資料,還沒有告訴法官,在本案半年前的97年3月他才恐怖拿刀的司法案件。(媽的,這個大陸人很狠!?了錢拉。)

問題一. 我簡易法庭已經開庭,法官希望下次開庭我認罪,”使公務元登載不實”,你覺得我要認罪?
問題二。認罪協商,是不是會在開庭時候,當庭知道認罪協商的話,我會判如何?還是我認罪了,法官後面來亂判?
問題三。我是否需要請法官調?97年3月(上述一。)的法院資料?

問題四:所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法條不是規定“ 使人有受損害”嗎? 就算是我 ”主觀認知護照在他手上,而去申報遺失“, 那有使人受損害呢?那不就沒有違反法條?  
33 101-11-29 18:19
先生最近遭人仙人跳,有一女糾纏老公不讓他回家之後去了汽車旅館開房間.半個月來老公的朋友一直遭人恐嚇簡訊說女方喝醉意識不清,趁機性侵.先給禮數6600不然就把事情鬧大.告訴家人."老公和朋友不從"傳簡訊說由警察朋友那取得老公和我的全名私人資料又知道我曾離婚,又一直說她被強制性交.又說要讓我們不得好死.可是老公說他們是一起付旅館費的.我又氣憤難平.請問我可以告她防礙家庭嗎?洩露我的個人料資的警察我要如何讓對方不要再外洩,不讓歹徒得到.這樣太可怕了萬一那天對我的孩子不利.我該如何是好?我再也無法信任先生.身心受創 老公不讓我報警處理,說是那女的男朋友傳的簡訊.私自和她簽了切結書.可是我怕後患無窮已後他們再往來呢?想報警處理.可是這件事可以報警處理嗎?還是我要如何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1.如果輕易給對方和解金 確實很難保證對方將來就不會提起強制性交的告訴 而且非告訴乃論案件 並不論告訴人是否有合法告訴存在 2.建議如果對方行為已經違反一般常情 還是報警處裡會比較適當
joyce 101-11-26 17:01

律師您好:我在2個月內不斷地受到兩位被告簡訊及隱藏號碼的電話騷擾,簡訊多達50則,內容多為謾罵,威脅的內容,但又不涉及恐嚇毀謗,發訊及打電話的時間不定有時在半夜,甚至謊報自殺及被家暴,半夜請管區來查看,已報案提告,想請教,要以刑事強制提告還是民事騷擾提告,可先以刑事提告,起訴後改以民事求償嗎?謝謝撥冗回覆.

1.對方的行為應該同時會有刑事民事責任 2.可以先提起刑事強制罪告訴 如果檢察官有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Jay 101-11-26 05:29

大伯多年前趁其外婆過世利用偽造協議書辦理繼承,將房子擁有人過到他名下,並於日前欲趕我與母親離開房子,我已至法院遞狀提告偽造文書,靜待開庭。

目前房屋的產權名字皆為我大伯,但實際居住只有我與母親,因為大伯要變賣房子,故從遠地回來破壞門鎖出言恐嚇要我們搬遷,我們已至警局報案申請保護令要一些時日,他見我們不走,則揚言要搬進來跟我們住。

因產權爭議尚未開庭,以及保護令還未下來,想請問:

1.我們若不讓他進屋是否合法?若合法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

2.雖然房屋目前登記在他名下,但是用非法手段尚未開庭之故,我們已居住多年,是否現在仍有居住權?他要我們搬遷我們可以不理會嗎?

煩請法律專業人士解答迷津,謝謝。

1.所有權人原則上當然有使用該房屋權限 除非他將房子借或租給他人使用 2.如果所有權有爭執 你可以考慮是否聲請法院假處分 暫准在所有權確定之前 仍允許由你們使用房屋

EVAN 101-11-21 02:44

想請問律師們我在PCHOME露天拍賣 有自己的賣場

但有人在我的拍賣留言板留下幾句話(如下)

這樣有算恐嚇罪嗎˙?

謝謝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

enjoylighting(0)

你家在哪都知道 出門小心點 (2012-11-2014:08:38)


enjoylighting(0)

先生 吃太飽嗎? 要玩我陪你玩 怕你玩不起 (2012-11-2014:06:30)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GOODEE 101-11-20 14:42

臉書私下傳送訊息給某人
內容無關暴力、恐嚇、謾罵等詞句
單純要求對方提出在某公開頁面說我騷擾人的證據
對方卻說我在騷擾他,請問"騷擾"是否成立?
是否可告對方誹謗公然侮辱?起訴的機率高嗎? 

Mia 101-11-16 17:18

您好~因一案件恐嚇取財強制他人行動的官司問題.今天去開第一次庭.因為早已經與對方和解.所以開庭時我講的話口供與當初報案時的筆錄有些不同,都稱因為時間已久所以有些忘記了.檢察官有問我是否有受要脅所以才講"都沒有".我說不是..是因為當時有誤會..也勸時有債務糾紛..但是這些誤會都和解了!!還有我的朋友是我當時案發的證人.他今天沒出庭,請問這樣的開庭結果會是如何?我朋友證人可以不出庭嗎?若如果出庭他跟我一樣都說忘記案發的情況或者拒絕出庭當證人了可以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6 18:35

國民有作證的義務,你朋友還是要出席,不然可能被警方找到家裡去,

至於已經忘了細節那是另一回事,不代表就可以不出庭

阿御 101-11-14 19:13

我想請問我向當地環保局檢舉工廠半夜排放廢水汙染河川.可是環保局稽查員是環保局委外廠商.代替環保局前去稽查.委外廠商稽查員卻將檢舉人資料提供給排放汙水的業者.業者打電話給我說不要再檢舉他們排放了.倒也語氣沒有恐嚇.我想請問環保局將檢舉人資料提供給業者看.可以提起民事求償

aben 101-11-14 11:21
律師你好 目前我與友人有紛爭 我被他利用 欺騙 所以我打算不再被他利用 去說謊騙人 現在 他不希望事情洩漏出去 最後打算包紅包給我封住我的口 (他主動提) 如果金額我開或是我覺得太少要高一點 會不會到最後被他告 恐嚇 取財 敲詐 而負上法律責任?
確實有可能演變這種情形 可以考慮用協議書方式 不過條款內容要擬好
ROBIN 101-11-12 20:06

法律諮詢家您好 

以下是我的問題

因為前女友愛上了別人
所以狠下心來跟她提分手
當時她有跟我借了4萬塊的現金(已經要回),分手後我追討,但是她都避不見面
有一天喝醉的時候我打了電話給她,可是她還是不接
一氣之下我傳了這樣的內容
(那我就把妳當作昨天那兩個王八蛋一樣對付吧)
(沒關係,我就讓妳回家 家不像家)
(這封簡訊傳出去的兩個小時內,只要妳沒有任何回復,我就會讓妳知道妳會後悔
沒接我這個電話)
也在她臉書上留言說
(妳就保佑24小時都有人照顧陪伴,等著瞧!)

開庭結束了
可是在開庭過程中檢察官指不斷的針對她告我恐嚇的文字部分問我是不是認罪
並沒有給我任何可以向當事人道歉的機會
但我有寫一個陳情狀上去給檢察官
內容是告知我是一時喝醉衝動,又加上被劈腿她又欠我錢不接電話,才傳這樣的簡訊
在我第二次收到通知的時候
就已經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通知書了
那接下來我應該怎麼辦?
已經是定案了嗎?

身邊很多人叫我不需要擔心,說我也沒真正傷害到她,頂多判個1~3個月 緩刑2~5年
說她只是心有不甘我叫她還錢,要留一個案底給我而已

但是我想請問懂法律的朋友或是專家
第一:真如我身邊的朋友所說,會判緩刑嗎??
第二:可是我19歲的時候,因為被人陷害,有一個竊盜前科,那有前科的情況下
是不是就不可能有緩刑了?



PS:簡易判決書上陳述的第一句我很不明白,內容是
【我因不滿女友XXX欲與其分手

重點是我心甘情願提出的分手,為什麼檢察官會說是我不滿呢??
這樣是不是故意陷害我,要法官覺得是女方委屈?

1.可以私下和解後再向檢察官或法官陳報就好 2.沒有跟被害人和解的話 緩刑機會不大 3.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還是必須審理 不過是可能法官不會開庭直接下判決

winner 101-11-12 13:23

幫公司舉發被告 沒多久後收到被告簡訊
意思就是說 [你告我最好告的成,否則我就會告你誣告..........(落落長)]
最後大概就是說
[你應該會坐黑牢坐得很開心.....]

請問 這樣的簡訊算是恐嚇

對這件案子有沒有甚麼影響呢

KK 101-11-08 00:23

先簡單敘述一下,

對方在他的部落格毀謗我,
我看到後到該版面底下留言反駁,結果對方回覆時也侮辱我,
最後我警告已拍照存證將報案,
對方似乎見到苗頭不對,言語上有收斂一點,
不過不相信我真的會去報案,所以又挑釁我,
我也就如他所願去報案

接下來就開庭了,
在偵查庭上,我看對方表現得很有誠意,
沒有辯解或否認什麼,直接認錯,所以接受了和解
和解條件只是簡單的要求對方刪除在他部落格對我毀謗的版面,
重點來了,如果對方沒有把對我毀謗的版面刪除,
而只是設限隱藏,讓我看不到,假裝已經刪除,
我可以因為對方放棄和解,所以再度提告嗎?
還是應該如何採取其他行動?

另外的問題,
因為我搜尋相關案件,和解條件幾乎都附帶賠償金,
像這樣的案件,如果當初我和解也要求賠償金,
我知道金額多少是隨便我開,但一般正常能接受來說,
我要求多少賠償金會比較合理?

如果和解金談不攏,最後結果沒有和解
那對方所受到毀謗侮辱的刑罰,
依照我所查到的毀謗侮辱恐嚇的罰金都不到一千元,
我想請問怎麼那麼少?罰金一千元是單位還是新台幣?
這樣被告會不會捨棄和解寧願被罰?

問了這麼多,因為現在網路盛行,
很多人都以為看不到對方,所以言語上囂張了起來,
相信將來可能還會遇到相似案件,以備不時之需

Tasha 101-11-06 02:39

之前我的手機竊案,被告已被判刑確定,
被告也沒有要上訴的意思,
而我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官認為過程繁複,
將轉移民事庭判定……
前幾天我收到民事調解物品損失的信,
去的當天竊賊本人沒來,委託她爸爸來~
她爸就表示她女兒被我設圈套設計,
說我找人做偽證,他沒有要上訴,因為全都被我收買了!
他們一點機會也沒有!
我們問他,我們一個月薪水才多少,
要花多少才買得通法官?
他又當調解員的面前罵我,人長的醜,心那麼壞那麼毒,
罵我會有報應……罵了n遍,
我很生氣的告訴他,我有錄音,我要告你,
他就說我不是很會告嗎?去告啊!
然後又說要找人讓我們全家都有事!
我就說你這是恐嚇喔!
他又說恐嚇妳就去告啊!我不差這一條!
這些從話從頭到尾我都有錄音證據..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忙解答~他總共犯了哪些罪,我可以告他些什麼?

再給我一些建議跟做法~感恩喔!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Tasha 101-11-06 17:2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沒錯…我也得很浪費資源,更浪費我的時間,

但如果這世界沒有壞人,世界和平不更好?也不需要法官跟律師了!

但事情就已經危害到我們的身家安全了!

這還不嚴重?

假如換成律師你被當眾侮辱威脅到全家也不會提告嗎?

我不相信~

對方如果願意道歉~誰想一直跑法院?

對方應是要來狠的~難到要任人宰割嗎?

 

 

 

Tasha 101-11-06 17:2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雖然張律師的回覆對我並沒有認何幫助~

但還是謝謝你的解答!

欣欣 101-11-05 14:07

在製作筆錄後警方說會深入調查但至今已開過一次偵查庭卻始終見不到人證 ˋ物證ˋ監視器錄影帶 甚至到過派出所對方似乎對一切瞭若指掌因為就在當天傍晚對方竟找熟識的黑道約見面表面說協調實際卻是表態恐嚇
總而言之想詢問卻又擔心怕遭受到派出所的員警向對方通風報信ps:的確有探聽到對方的父母(有錢人家,且在當地有結識黑白兩道的人)有熟識派出所裡頭的員警

君典 101-11-03 12:03

請問律師

之前因為某些原因,惹到一名男子(弟工作同事,弟弟已離職),他跟我弟說

<反正你家也很近阿...也好處理>,我母親聽了很不高興,就直接跑到加油站,叫其他同事傳話說(你告訴他.我們家也有混XXX...什麼反正你家也很近阿...也好處理...可以試試看),結果那名男子反告我們恐嚇,這樣算成立嗎? 我們也是保護自己而已,那是不是他說<反正你家也很近阿...也好處理>也能算恐嚇呢?...那男子滿身刺青還告我媽恐嚇...這樣太欺負人了...請問我該怎麼辦....各位大大....拜託了..我不想我媽被欺負..

春日 101-10-30 21:21
律師您好!想請問說某人曾在我自家店面大力拍桌並指者本人說出:『這位老闆,你印堂發黑』這句話,店面監視器也有把這段過程給錄下來,而本人在害怕的情況下向對方提出恐嚇告訴。之後法院開庭時,法官認為還未達到恐嚇要件之因素,而以不起訴論結。但事後對方向法院提出誣告,請問律師,對方的誣告會成立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您好,

      刑事誣告罪實際上很難成立,因為要件非常嚴格,必須是虛構事實申告,且主觀上有想要對方被刑事追訴的意圖。但本案您只是認為被恐嚇,實際上對方也有拍桌子並說那些話,只是檢察官認為並沒有達到恐嚇的程度,所以基本上並不會是虛構事實,不會構成誣告

小風 101-10-30 00:07

女友的前男友在分手後不斷打電話騷擾女友,私人電話已設拒絕來電,但仍會一直打電話到女友上班公司,一天最多30多通以上,女友感到身心俱疲,電話中內容如無恐嚇性語言或色情語言,是否仍可提告此人強制罪?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yoyo 101-10-29 13:20

先前有收到朋友傳的一些簡訊內容,說要對付我跟吃飯一樣簡單。我認為那是恐嚇~不然就事對我說些在路上總會遇到我之類的話。我可以對他提告嗎?只是有些恐嚇簡訊內容被我刪掉了~簡訊內容部分可從哪個管道得到~因為我越想越氣~請告訴我我能行使什麼權利保障自己~謝謝!!

橘子 101-10-27 16:44
請問之前我在社區的管理中心約有2-3人面前被一個小姐用水瓶攻擊雖差一點點才打中但我被她的行為嚇了一大跳及被她扔的水瓶裡的水撒了一身,接著她竟還對我辱罵了一次『三字經』及一次『五字經』... 請問她這樣的行為我能告她什麼??被水瓶扔水灑了我一身能告加重公然汙辱?還是傷害?還是恐嚇??還事......
罵髒話應該算告公然汙辱對啊!如果依上述內容能告扔水瓶水灑到我"加重公然汙辱"及罵髒話"公然污辱"共二項罪名嗎?還是是"傷害"跟"公然汙辱"??被水瓶攻擊水灑了我一身雖沒受傷但感到受污辱了她這樣的行為我告贏的機率高嗎??感恩幫忙~謝謝!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5:00

可以告民事//刑事訴訟

 

不過你要有在場證人

另外你的加重是指 用文字光碟等傳播出去

罵人就是公然汙辱罪  沒甚麼好加重的

 

傷害罪保護你身體法益  跟 名譽法益無關

兩者要分開   不同罪名  ..--------->同時提起訴訟

 

民事拿錢  身體受傷 去找證明---看醫生

被罵  人格權受損 

 

刑事部分

傷害公然侮辱罪  找證人 //證據

 

分開跑

不必去警局 直接去地方法院

其他我有空再補充

特別 101-10-20 11:31
就是跟某網友買外掛,他先前說付300,之後改口還要300跟個資,他還說不給就違約,之後他還對我不滿意要跟我要8591帳號,戶頭裡有3000都被他用光 ,我就把帳號封鎖,他就說要告我外掛違約 ,還威風凜凜的說律師多次出庭,他還說我自己毀了未來 上述描述中他有恐嚇. 詐欺的現象 ex:沒有拿到外掛
當初約定中您有答應要提供個資的話。才會有違約的問題。 拿走3000。如未得同意則可能有竊盜問題跟民事侵權問題。 不過還是需視你們當初約定付款方式而定!
陳宏志 101-10-15 10:10
律師您好, 本人住家為連棟型別墅 各戶屋前落地窗外有一植栽庭園為各戶約定專用 近日本人因噪音問題開窗與鄰居起爭執 鄰居不顧本人警告其已侵權直接踏入此無圍籬庭園並做勢要衝過來攻擊 然被其老婆阻擋 請問沈律師 此人的行為是否已觸犯侵入住居罪 另他在花圃做勢要衝過來我窗前是否也構成恐嚇罪? 這部分我都有錄影存證 但他口頭說你給我試試看 我並沒有錄到 感謝李律師您的協助
1.鄰居不顧本人警告其已侵權直接踏入此無圍籬庭園: 此庭園之產權是否完全歸你 所有?如是,則有機會構成刑法306侵入住宅。 2.做勢要衝過來攻擊: 只要鄰居的行為或言語,有恐嚇、威脅的語氣,且內容有加 害生命、身體、自由等意涵,則有機會構成刑法305恐嚇危安。
小王 101-10-14 23:43

我用簡訊恐嚇勒索朋友
前幾天有去分局做筆錄
我也當場承認不諱
當天就以恐嚇取財

送地檢署偵查庭
後來被釋回~限制居住地

請問
我現在要等甚麼
是地檢署通知
還是直接法院開庭

那到開庭時間約有多長
還有一場判決下來約是多長才會結案

朋友都置之不理~直接報案
我沒有拿到錢~警察就找來了
這算恐嚇取財罪的未遂嗎
罰責是如何

 

 1.警察局做完筆錄  檢察官還會再傳喚開庭

    要等檢察官依法起訴後  案件才會由法官進行審理程序

 2.恐嚇罪屬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

    如果還沒有取得金錢  屬於未遂

    可以減輕其刑

燕子 101-10-12 14:53

您好,可以麻煩給我一點意見嗎?

姪子交ㄌㄧ個女朋友,等到她老公來找姪子,才知道她結婚。通說她老公有前科,某天,兩人分居,她老公帶一堆兄弟來找(門口沒攝影機沒拍到,附近店家有人看到聚眾但不知道何事,應也不敢做證),當下姪子一個人在店裡準備關門,旁邊店家差不多都關了,姪子很錯愕,也很害怕,為什麼她沒告訴姪子結婚之事?那 時候姪子感覺被她騙了,是不是被她仙人跳?她老公跟姪子講很多,說要告姪子妨礙家庭…,一來姪子不知道她結婚,二來她說要找房子住,姪子二樓有房間想說可以租她或先借她放衣服(衣 服現已經搬走),她又趕著搬出來,想不到因為她的衣服讓她老公說姪子們通姦,她老公恐嚇姪子要80萬元,又威脅姪子簽本票,姪子已經簽字,開店的錢都是借來的,姪子哪有錢,姪子又沒做錯姪子為什麼要賠錢,但是外面一堆兄弟還帶傢伙,姪子剛開店,這家店是姪子的心血不能被砸店,姪子明對方暗,姪子怎敢不簽。
3.出事了,她帶姪子去她老爸那邊,她老爸也罵她”你結婚了怎麼還做這樣的事,人家還沒結婚,害了一個年輕人”

PS。兩個人剛交往,有上床,衣服在我姪子家,現先搬去別處放,人沒住但偶而來。沒錄音沒攝影沒人證。
現在彰化法院刑事傳票來了,對方告我姪子妨礙家庭,我們該如何自保??

下週二要出庭,我們是不是要反訴他恐嚇取財

另反訴是現在去告還是等出庭那天再告?

本票是不要應提出撤銷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艾莉絲 101-10-09 14:10

當我還在酒店時曾在奇摩知識發問,寫了一篇文章,文章中有指出"某公司""某經紀人"

我的文章這樣到底有沒有犯法?

我覺得我是很真真實實的說出實情!
接到經紀電話..說什麼法院見,會收到律師信函...

(好像有聽到打一打之類的不知道有沒有聽錯,不知道那一段在講什麼)

"他說我是不正常離職(因為我是直接不去,可是酒店的制度也不符合勞委會,要辭職還要多做兩個禮拜,也有試用期,和奇怪扣錢名目),而且沒人逼我(他是用錢和話術無形綁我吧),他說公司沒欠我錢(我也沒欠他錢啊,而且他還吃我薪水,所以我當時才決定直接閃人),我們法院見之類的"

我唯一有疑慮的是這篇文章構成毀謗嗎??而且酒店文化中常常有吸毒援交等勾當(但是他們都會叫小姐簽切結書,說有犯罪他們不負責),酒店制度也不符合勞基法(沒按照他們程序,薪水拿不到,還會情人節業績不到扣5000),他在法院上站得住腳嗎?還是說這是恐嚇(如果上法院這件事傳出去,八大名聲不就更糟)?
我覺得很困擾! 今天有打給警察局,明天打算去備案
至少保障我的身分資料和地址不會被亂用,
就算律師信函可能是恐嚇用的,這樣對我而言仍然是騷擾..
唉我實在是太蠢了,才會被動搖...

星期六有請知識刪除這篇文章,想用最簡單的方式解決這件事,但隔兩天他還是沒刪,
所以我可能還會再接到電話!而且是凌晨...很困擾
請問如果我又接到來電該如何處理呢?總不能拒接吧?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72401019

ally 101-10-04 08:45

本人目前被前男友有控告妨害自由(恐嚇及什麼危害生命自由)
起因是因為我不堪他毆打隔天離家
之後有到原告證人工作場所訴苦(當時只有我跟她及我現任男友)
其中有說到原告叫我去南部賣淫,及其中七年都是我一人獨自工作養他
還有原告一直恐嚇我說他認識黑道以致於我長期處於恐懼之下不敢逃跑
其中因一時氣憤就脫口而出
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

但重點來了-------原告證人知道我是清白的且他有聽到我被原告毆打的聲音。
去年把我說的話告知原告(而原告又是長期專研法律漏洞之人)
故而向我提告
期間他們一直都有密切聯絡,連官司審理期間也是,
所以我一直處於劣勢,縱使有再多証據也無法證明對我的清白
原告證人甚至推翻所有事實並顛倒事實把所有情勢利於原告
例如:將這句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改成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妳叫原告小心點我會找人砍他之類說詞。

例二:原告證人曾在民國春天打電話被告-也就是我,並在電話內容告知我
原告要他去做証 他如需不從將砍斷原告証人及我與我男友手腳的話改成
原告證人對我說你欠原告之前請快還不攘我要去做証,不要連累他!然後我回答對他說你要做就去做,我不想管之類的話....
把所有事實改編成對我極為不利。我苦無證據可反駁又沒請律師幫忙出庭
所以接下來我該如何做??10/23就要審判<這其間我還有什麼可以力網狂瀾的方法??是否可以再寫陳述狀之類的給法官訴說冤屈呢??

對了!在證人庭時 證人有說出一句"上次開審理庭後原告有跟我說怎樣怎樣之類的話語"
證人庭前也是開審理題時)審判長就有囑咐我與原告不得與證人聯絡及騷饒證人
請大家幫幫我好嗎??我已經被原告浪費青春七年了。我真的不想我往後人生也毀在這種忘恩負義 寡情薄義之人手下了!!請各位大大幫幫我好嗎??
我已經走投無路了,真的也不想有前科!請大家幫幫我好嗎??

阿翰 101-10-02 22:16
律師你好~本人因重利恐嚇罪被屏東地院起訴~到目前都還沒開庭~我想請問張律師我可以先找被害人寫和解書嗎?還是要等開庭後再去寫? 哪重利跟恐嚇和解內容分別要怎麼寫?
1.如果被害人也有意願和解 開庭前就可以先行私下和解 再向檢察官陳報即可 2.和解內容表達明確時間案由即可 沒有制式規定 如果擔心法律效力有疑問 可以考慮請專業人士幫你擬文
小盛 101-10-02 09:36

玩神來也遊戲 對方跑到我的紀錄版的留言板上留言

2012/10/01 20:05
標題:爽     來源: 111.250.?.? 
內容:*****               (這很明顯公然侮辱吧?)

2012/10/01 20:05
標題:你給我小心來源: 111.250.?.? 
內容:*****               (要我給他小心?有恐嚇的嫌疑?)

2012/10/01 20:05
標題:*****   來源: 111.250.?.? 
內容:聽說你在遊戲中很臭屁         (毀謗?)


問題有點多
1.偍告的話我應該偍毀謗還是公然污辱比較適當?
2.承上~以內容來說哪種勝訴的機率比較大?
3.我屏東 對方未知 留言板架設公司在台北 請問在哪開庭?
4.若我報案取得三聯單~對方來派出所和解我可以跳過訴訟直接提賠償金嗎?

1.提出告訴只要申告犯罪事實即可 至於構成甚麼犯罪那是檢察官跟法官職責 所以你就同時主張公然污辱誹謗罪就好 2.你可以先在你當地司法單位提告 如果他們覺得管轄有問題 應該會主動移送

yen 101-09-26 21:32

我去法院提告的公文寄到家中(a地)

收件人名字是我 收件地是a地

可是姐沒有和我說有法院寄來的掛號信

就直接拿給姑姑看(請問姐和姑是否犯""防礙秘密""??)

姑看完我的公文打電話恐嚇我媽(信沒給我媽在姑那)

姑佔據我公文屬於侵佔還是竊盜

法院的信是寄a地 姑拿我的信幹嘛 還傳短訊說""你的公文在我這到我處領___姑住b地)

問題是:

姑長期以來都和我們家不往來且姑非常不友善

我要告姑侵佔還是竊盜

姑沒必要保管我的公文信吧 

我回家就可以拿

而姐沒告知有我的掛號信就直接拿給姑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11:0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yen 101-09-28 21:30

 謝謝蕭律師的回覆

不過在這件事之前 姑有多次恐嚇我家人的前科

所以我去法院提告

那天姑拿我的掛號後也看了

電話恐嚇我媽

我媽打電話和我說這件事

後來我就寫email給我姐 我寫:你一直幫姑欺負爸媽 我會請你們吃免錢飯 要恐嚇我 我不吃這套

法院見"

才又隔一天姑才傳短訊說掛號信在牠那

請問律師這樣可以告牠侵佔

而且牠恐嚇我媽又不把信給我媽

姑和我們家沒往來

牠拿我的法院掛號信 應該是不要我去告牠 要拖延時間

法院掛號信不是都有期限的

牠這樣影想我的權益我不會原諒牠

請問律師這樣算侵佔

yen 101-09-26 01:46

律師請問一下

前幾天有我的掛號信寄到家中

可是我姐沒有和我說

就直接打開來看後 就拿給我姑姑

我姑姑看了我的掛號信後

電話恐嚇我媽

後來傳短訊說我的掛號信在她家 要我去她那拿

請問律師

我姐和姑姑是否犯了"妨礙秘密罪"及"侵佔罪"

我姑姑一直亂我們家

所以我們家和姑姑並沒往來

拿了我的掛號信反而去恐嚇我媽 也沒拿信給我媽

侵佔吧???

我若去法院告我姐和姑姑的話

這二項罪名成立的機率???

謝謝律師的回答

 1.無故開拆他人信件  確實構成妨礙秘密

 2.侵占罪是針對保護財產法益

    如果單純信件 應該不會構成侵占

    對方也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

 3.是否會成罪  還是要看你訴訟時如何舉證

    機率有多少應該沒有人可以回答你

yen 101-09-26 06:1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無故開拆他人信件  確實構成妨礙秘密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那個是法院寄來的掛號信

姑姑就自己拿去

請問律師這樣算侵佔

也是先打電話恐嚇我媽

不準我告她 而且還把信放在她那裡

後來我媽和我說我才知道 造成我媽因為心情不好要去自殺

 

 

01 101-09-25 17:55

判決如下: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1.詐欺減為有期4月,2.詐欺有期6月,3.恐嚇減為有期1月15日,4.誣告減為有期2月。以上合併有期1年。因誣告不可易科罰金,所以合併為1年不得易科。

想請問是否有辦法能將誣告外的案子單獨申請易科罰金被告已在監執行四個月,誣告部分已關滿了,當時判決書上沒有寫“如易科罰金按多少計算“,所以想請問是否有可以聲請諭知易科罰金金額或其它自救的方法,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13:0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