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璃希 105-05-05 21:51

您好

這兩天我接到一通電話說是高雄保安大隊的人說我在露天拍賣賣了一個靴下貓的仿冒

詢問了之後他說是去年6月賣出的

我是從淘寶買來轉賣的

雖然我不太記得到底有沒有賣到這樣商品…

現在他叫我說要去他們高雄那邊做筆錄

因為我在彰化我跟他說我平日要上班真的不方便下去

他也說他可以上來彰化我這邊附近的警局做筆錄

他說跟上面的人請示後到時候再約時間

也問了他說是不是要罰款什麼的

他說電話不好告知要當面跟我說明…?

 

 

然後我今天5/5收到郵局的領公文的單子

明天會去領

想請問我該注意些什麼?

還是我該做什麼事?

 

我本身也有債務在身如果罰款很高的話我真的付不起的話只能被抓去關了嗎??????

債務是學代還沒還完

 

 

另外那麼久以前的資料真的查的到嗎?

還有網拍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就可以給警察所有個資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5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預先模擬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5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6 09:2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推斷您的狀況可能涉及商標法第82條所定明知為仿冒品而予以販賣,其法定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但本條罪責以主觀「故意」為必要,若當時販賣並不知道該商品是仿冒品的話,有機會無罪。

2. 若當時是知道該商品是仿冒品的話,雖有本罪成立的空間,但由於本罪並非屬重罪,而且是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規定予以緩起訴,故答辯重點可以為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Dive 105-05-02 20:15

近日於網路拍賣購買商品,賣家在下標後調漲價格,
後來請賣家"看是要照原本的價格出貨或是要取消給負評就請您選一個了"
賣家不願以原下標金額出貨,給予賣家負評後賣家留下評價
差勁透頂的買家
"關於我"寫的明明白白
不願接受服務條款就不要下標
有人逼你買嗎?
還用負評要脅賣家
我們不會屈服的
要當網拍蟑螂就去吧
請問我上面"看是要照原本的價格出貨或是要取消給負評就請您選一個了"
有造成威脅的成分嗎?對於賣家的不實指控有無對應方法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02 20:21

給負評本來就是買家根據拍賣規格可合法行使的權利,不會是威脅。針對賣家不理性的謾罵行為,可提告公然侮辱罪。

咦先生 105-04-30 20:51
各位律師大家好: 三月初時,本人一位朋友因缺錢,因她知道我有在做網拍生意,所以麻煩我幫她拍賣一些東西,在三月底時有部份東西已拍賣出去了,我也拿現金給對方她讓我抽一成當酬勞,未賣出的東西就暫時退還給她,看似正常委託買賣,她居然在四月底報警說她失竊還叫採證,現在對方通知我說叫我去警局按指紋,把有去過她家的人列為關係人,我現在該怎麼處理呢?畢竟我無法舉證有拿錢給她因為都是現金交易的,因為第一次遇上這種上法院的問題,所以很緊張不知道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構成竊盜,但有可能會構成贓物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將他委託給你賣過的東西、賣出去的東西、金錢、交易記錄都先整理出一個表格,並進量蒐集所有相關事證,以備偵訊時可用。

黃國政 (Sam) 105-04-30 22:05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30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釐清事實,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DL 105-04-29 12:38

(因為分類錯誤 重PO 不知道如何刪除之前錯誤的)
首先以下是我自製的工業風燈具-含有觸控功能
觸控示範影片:https://youtu.be/-sUdbQrRnsw
網拍: https://tw.carousell.com/deathless714/

有位店家在我粉絲團留訊息(該人為愛迪生工業的創作人):

愛迪生工業創作人:
你好 您的創作有使用到我們已申請專利註冊的功能 還請您更改商品內容!
專利圖片截圖 :
---------------------------------
我當時回覆:
哈囉您好 請問您說的專利部分是指"觸控"的部分嗎? 大多數的賣場LED檯燈現在都是用觸控式的,我是從這邊去參考的.還是您說用水管去製作成燈是專利的部分呢?因為外型設計,大約在三四年前從 youtube 上就不少外國人在討論loft - pipe,深深喜歡這種風格,當時在台灣推廣這風格的人還蠻少的 沒想到會吸引到愛迪生工業的創始人注意到,只是我在這方面營收,可能連一個月2萬營收都不到了,更何況淨賺呢,我身邊也有一些人是您的顧客,也不避嫌的推 薦台灣最大的工業風賣家,從粉絲團很少人數就知道這只是我的興趣,希望您能包容
----------------------------------------------
隔天愛迪生工業回覆:

我們申請的專利項目為金屬管與燈具結合功能為觸控功能 我們很支持創作 但請保留因該有的尊重 相信身為創作者因該知道創作的辛勞與甘苦
任何以管件 創作的商品我們都很支持 包括您的設計也是很棒 但功能的獨創性是我必須維護的
-----------------------------------------------
當天我回覆了:
好的~我了解 我這段時間會依照您申請的專利去各相關單位與人事,釐清一下是否侵權,也確認專利部分目的是外型設計或是功能的釐清,如確定侵權,我會趕緊下架後並跟當事人道歉
觸控這樣技術其實早期是參考國外的 pinterest 與 youtube ,並非是直接針對貴公司仿製唷,只是沒想到有專利問題,不是不尊重您,這點要跟您說一下
------------------------------------
補充:
愛迪生工業是製作LOFT燈具 出名,商品有質感,價格走向比較高
我有詳細閱讀該專利的內容,想請問該專利是否只是在述說外型設計
而並非是觸控為本意?  目前大賣場到處都是能觸控的燈具
專利內容好像不是以觸控為走向是以外型設計走向,是否我的商品價格偏低阻擋了錢財?
畢竟這商品我研究好久才製作出來的,心血的東西不忍隨意放棄,
也捨不得文創必須要對公司妥協
------------
最後想問的就是 該專利內容是有針對觸控這項技術嗎?多數大賣場的燈具不是都具備觸控功能了?!?! 這點我真的很疑惑

水管金屬觸控的商品 到處都有

https://www.pinterest.com/search/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9 12:49

您好,

 

1、您可將自己之設計發函至智財局,請求其回函判定您的創作有無侵害對方之專利權。

 

2、若您確定您的創作明顯非屬於對方專利權範圍,您仍可繼續為後續商業行為,但若對方提告,則交由法院來判定。建議後續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首先,由你所提出的專利檢索資料,可以了解對方的專利屬於新型專利

由於專利主管機關對於新型專利僅進行形式審查,並不審查專利的內容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因此專利法規規定,任何人可以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型技術報告,智慧財產局接獲申請,會針對系爭之新型專利進行前案檢索以判定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

除了前開申請新型技術報告外,你可以委託具有專業知識的專利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進行前案檢索,以自行判斷該新型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如果經比對前案後,認定該新型專利不具有新穎性或進步性,可以委託律師發函,將相關的證據並列於函後,告知對方該新型專利不具有可專利性,以促使該專利權人放棄後續的爭訟意識。

最後,如果該新型專利具有進步性及新穎性,還可以委請專業人員進行專利侵權鑑定,判斷你的產品是否符合專利侵權的全要件原則或有均等論之適用。如果沒有構成侵權,可委由律師發函將親權比對的表格附於函中,讓對造知道自己係有備而來,避免對造提起侵權訴訟

以上,如有需要協助進行專利有效性分析、專利侵權鑑定者,可以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洽談,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陳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L 105-04-29 12:18

(這篇分類錯誤- 請問如何刪除)
首先以下是我自製的工業風燈具-含有觸控功能
觸控示範影片:https://youtu.be/-sUdbQrRnsw
網拍: https://tw.carousell.com/deathless714/

有位店家在我粉絲團留訊息(該人為愛迪生工業的創作人):

愛迪生工業創作人:
你好 您的創作有使用到我們已申請專利註冊的功能 還請您更改商品內容!
專利圖片截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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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回覆:
哈 囉您好 請問您說的專利部分是指"觸控"的部分嗎? 大多數的賣場LED檯燈現在都是用觸控式的,我是從這邊去參考的.還是您說用水管去製作成燈是專利的部分呢?因為外型設計,大約在三四年前從 youtube 上就不少外國人在討論loft - pipe,深深喜歡這種風格,當時在台灣推廣這風格的人還蠻少的 沒想到會吸引到愛迪生工業的創始人注意到,只是我在這方面營收,可能連一個月2萬營收都不到了,更何況淨賺呢,我身邊也有一些人是您的顧客,也不避嫌的推 薦台灣最大的工業風賣家,從粉絲團很少人數就知道這只是我的興趣,希望您能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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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愛迪生工業回覆:

我們申請的專利項目為金屬管與燈具結合功能為觸控功能 我們很支持創作 但請保留因該有的尊重 相信身為創作者因該知道創作的辛勞與甘苦
任何以管件 創作的商品我們都很支持 包括您的設計也是很棒 但功能的獨創性是我必須維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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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我回覆了:
好的~我了解 我這段時間會依照您申請的專利去各相關單位與人事,釐清一下是否侵權,也確認專利部分目的是外型設計或是功能的釐清,如確定侵權,我會趕緊下架後並跟當事人道歉
觸控這樣技術其實早期是參考國外的 pinterest 與 youtube ,並非是直接針對貴公司仿製唷,只是沒想到有專利問題,不是不尊重您,這點要跟您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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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愛迪生工業是製作LOFT燈具 出名,商品有質感,價格走向比較高
我有詳細閱讀該專利的內容,想請問該專利是否只是在述說外型設計
而並非是觸控為本意?  目前大賣場到處都是能觸控的燈具
專利內容好像不是以觸控為走向是以外型設計走向,是否我的商品價格偏低阻擋了錢財?
畢竟這商品我研究好久才製作出來的,心血的東西不忍隨意放棄,
也捨不得文創必須要對公司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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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想問的就是 該專利內容是有針對觸控這項技術嗎?多數大賣場的燈具不是都具備觸控功能了?!?! 這點我真的很疑惑

水管金屬觸控的商品 到處都有

https://www.pinterest.com/search/

 

首先,由你所提出的專利檢索資料,可以了解對方的專利屬於新型專利

由於專利主管機關對於新型專利僅進行形式審查,並不審查專利的內容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因此專利法規規定,任何人可以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型技術報告,智慧財產局接獲申請,會針對系爭之新型專利進行前案檢索以判定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

除了前開申請新型技術報告外,你可以委託具有專業知識的專利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進行前案檢索,以自行判斷該新型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如果經比對前案後,認定該新型專利不具有新穎性或進步性,可以委託律師發函,將相關的證據並列於函後,告知對方該新型專利不具有可專利性,以促使該專利權人放棄後續的爭訟意識。

最後,如果該新型專利具有進步性及新穎性,還可以委請專業人員進行專利侵權鑑定,判斷你的產品是否符合專利侵權的全要件原則或有均等論之適用。如果沒有構成侵權,可委由律師發函將親權比對的表格附於函中,讓對造知道自己係有備而來,避免對造提起侵權訴訟

以上,如有需要協助進行專利有效性分析、專利侵權鑑定者,可以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洽談,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李好 105-04-26 22:16

各位前輩好,小弟這幾天發生一件網拍糾紛如下---

04/23於網拍下標某商品後,04/25由7-11店到店送到,但只寄來了賣家答應送我的贈品,但主商品卻沒送到。

昨天04/25在超商驗貨時即發現這個問題,也反應給了賣家,賣家答應會在當日晚間親自送來給我,我也答應著。

後來7點多時,我想說問賣家大約會在幾點過來,但遲遲都沒有回覆交易留言,想說可能沒看到網頁訊息,我就打電話,共打了7通,每通都響個幾十秒掛 斷,也沒人接,後來,第八通開始打過去,都是響個一聲就進入「忙線中」旋即掛斷,這樣大概可以知道,賣家已經把我的電話設為「拒絕接聽號碼」了。

因為已經沒辦法再用手機連絡了,所以今天,我在交易留言版上留言給他表示希望他今天午夜12點前,一是完成面交,一是退我貨款取消交易,我也會把他送我的贈品寄還給他。

現在已經快要午夜12點了,依然沒看到他有任何回覆留言或親自來電處理的誠意。

目前我已經不想跟這種烏龜心態的人交易,而且也問過1950消費者保護基金會,買賣雙方一但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契約,另一方是可以單方面解除買賣關係的。

我現在只想把錢要回來,請問,我應該採取何種法律條列提告保護自我的權益?

侵佔?

詐騙?

背信?

還望各位前輩不吝賜教~

李好 105-04-26 22:01

各位前輩好,小弟這幾天發生一件網拍糾紛如下---

04/23於網拍下標某商品後,04/25由7-11店到店送到,但只寄來了賣家答應送我的贈品,但主商品卻沒送到。

昨天04/25在超商驗貨時即發現這個問題,也反應給了賣家,賣家答應會在當日晚間親自送來給我,我也答應著。

後來7點多時,我想說問賣家大約會在幾點過來,但遲遲都沒有回覆交易留言,想說可能沒看到網頁訊息,我就打電話,共打了7通,每通都響個幾十秒掛斷,也沒人接,後來,第八通開始打過去,都是響個一聲就進入「忙線中」旋即掛斷,這樣大概可以知道,賣家已經把我的電話設為「拒絕接聽號碼」了。

因為已經沒辦法再用手機連絡了,所以今天,我在交易留言版上留言給他表示希望他今天午夜12點前,一是完成面交,一是退我貨款取消交易,我也會把他送我的贈品寄還給他。

現在已經快要午夜12點了,依然沒看到他有任何回覆留言或親自來電處理的誠意。

目前我已經不想跟這種烏龜心態的人交易,而且也問過1950消費者保護基金會,買賣雙方一但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契約,另一方是可以單方面解除買賣關係的。

我現在只想把錢要回來,請問,我應該採取何種法律條列提告保護自我的權益?

侵佔?

詐騙?

背信?

還望各位前輩不吝賜教~

 

你好:

要自始就沒有履行契約之意思才會構成詐欺罪。 目前看起來對方有履行部分契約內容,至於就擬購買之商品對方為何未寄出目前不得而知,現階段證據提告詐欺恐有困難。 可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履行契約,或直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無效果再定相當期限催告對方履行契約,否則解除契約,解除契約後可以請求返還買賣價金。
李好 105-04-26 22:2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徐律師,假設,在今午夜12點後,對方仍未履行交易或退款,我向他表明了解除買賣關係請他退錢,但他仍然不退的話。

因為消保會的申訴要等15天,如果沒反應,要進行第二次申訴,又要15天,再沒有回應才會進入消保官調解會,但1950的客服也表示,此調解會是沒有法律強制力的。

而根據賣家的不回留言不接電話的烏龜心態,其實我並不認為這種沒法律強制力的調解會會有多大用處,所以才想借由刑法提告

詐欺方面多謝徐律師的解釋,可能比較難立,那麼---不知道侵佔可不可以呢?

因賣家不履行契約,我解除了買賣關係,但物品價金卻不歸還,算是非法得利? 是不是就比較符合侵佔了?

要自始就沒有履行契約之意思才會構成詐欺罪。 ... (恕刪)

 一、一般來說網拍的標的金額比較小,是否要訴訟仍請三思。

二、有的人會以刑事來處理,但是有的人是不喜歡跑刑事程序。

三、民事上是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沒錯。

四、如果只是想把錢拿回來,是以民事處理即可。

五、可以考慮依網拍的客訴機制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李好 105-04-26 22:4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楊律師的回答

 一、一般來說網拍的標的金額比較小,是否要訴訟仍請三思。

二、有的人 ... (恕刪)

Cyndi 105-04-22 23:08
如標題 最近我開始賣網拍 出清一些自己不需要的東西 大多都是朋友送的全新商品 因為有專櫃品牌 但因為不清楚真偽所以我都是賤價販售賣的很便宜的 目前有一個狀況是 我販售了一組dior彩妝套組8件 售價$1000 一件$150 外面開架式的彩妝都比這價格貴了 扣掉運費更是不到$150 然後有買家詢問是否正品 我也表明了我並不清楚真偽畢竟朋友送的禮物怎麼可能會去問這些? 但她還是下標購買了 卻在收到商品後說是仿品並要求退款 我想問的是:我都已經表明我不清楚了也沒有強迫購買更不是有意拿仿品欺騙她 畢竟我根本不熟悉這牌子 我連正品長什麼樣都不知道? 請問我這樣觸法嗎?跟 我需要退款給她嗎?
欣蕎 105-04-19 21:53

不好意思,我最近在網拍業遇到一個困難(我們是單純的網拍

 

就是前一陣子有幫了朋友管幫手群,

但我自己本身就是做網拍業,

小幫手在我的帶領之後都分分說要跟著我做網拍

不當朋友的小幫手了,

現在朋友來跟我說,他要讓我做不下去,

也表明如果小幫手要跟著我做,每個小幫手就要付給他28000,說是交學費。

 

我想請問這樣我有任何責任嗎,還有我到底該不該繳這筆錢?

麻煩各位了,因為很急??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9 22:14

您好,

 

若您與朋友間並無任何契約約定,且小幫手與朋友間也無契約約定之情形下,小幫手要到您這邊服務並無不可,您無須給付朋友任何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Nancy 105-04-19 17:23

您好,我是網拍賣家,今年2月份透過拍賣平台售出一台IPAD,交易方式是透過超商店到店取貨付款(買家到店取貨時才需付款),在寄達指定店舖後,買家(詐騙集團)透過詐騙的方式,到超商假冒成是賣家,將商品冒領走,並以同樣手法,持續在多家超商進行詐騙,大約有2~30位賣家受害,超商當時已有報警處理,最近警方已逮到人,並來電通知我要前往某警局製作筆錄,我已前往警局製作筆錄,警方是建議提告,由於之前網拍平台已全額賠償商品損失給我,那我還需要提出告訴嗎,需支付什麼費用?提告詐欺犯的刑罰是否會加重?

你好:

可以提出告訴,讓被告接受制裁,惟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警察機關、檢察官會依法偵辦。 不用支付費用,但網拍平台已經填補你的損害,你無法再請求被告賠償。 是否從重量刑要依刑法第57條規定判斷,若犯後態度不佳會從重量刑。 對方是否會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目前資訊不足,無法判斷。
沈恆 (沈律師) 105-04-19 18:39

詐欺罪並非告訴乃論,不論您是否表明要提告,檢警還是會查辦到底,雖然已獲賠償,但您仍可盡量提供資料協助查辦犯罪以懲治不法。

chie 105-04-15 18:23

你好 我想請教,因為本身經濟狀況不好,想說做網拍兼差,我知道有一種酸痛貼布好像很多人用就在網拍說可以幫大家代買,不過收到衛生局的信說我違反藥事法,我想請問到案陳述意見後,會罰錢嗎?我只是剛上架,也還沒交易成功過,就是沒錢才想兼差,想請教要如何應對衛生局?以及想了解會不會罰錢還是只是口頭勸告呢?感謝你,麻煩了,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5 19:37

您好

 

可寫一份陳述意見書送交本案承辦人員,爭取從輕處置之積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衛生局原則上仍會處罰,應朝從輕處罰去主張,並述明並未賣出,以爭取從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5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陪同前往衛生局說明,並事前準備,避免自己說出對不利之證述,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5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陪同前往衛生局說明,並事前準備,避免自己說出對不利之證述,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Nancy 105-04-15 12:44

您好,我是網拍賣家,今年2月份透過拍賣平台售出一台平板,交易方式是透過超商店到店取貨付款,在寄達指定店舖後,買家(詐騙集團)透過詐騙的方式,到超商假冒成是賣家,將商品冒領走,並以同樣手法,持續在多家超商進行詐騙,將商品冒領走,最近警方已逮到人,並來電通知我要前往某警局製作筆錄,但由於我家住的比較遠,且之前網拍平台已全額賠償商品損失,且當時也是超商前往警局報案,我本人並沒有去報案,不知為何還要到警局製作筆錄?若前往製作筆錄,是否後續還要出庭之類的很麻煩?若選擇不做筆錄,是否到時也要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最後仍會移送給檢察官,屆時檢察官仍會傳喚您出庭,但您可以擬書狀向檢察官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en 105-04-14 12:34

事情是這樣的,我是賣家的角色,在網拍賣ㄧ個商品,買家約面交,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4 14: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重點是?何之後沒有出貨?

2、詐欺罪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對方已經提告,建議您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小娟 105-04-11 13:21

1.如標題,因為在家帶小孩沒有收入,想自大陸購買有迪士尼卡通圖案的毛巾或家用品網拍,但購入時已經沒有標籤了(剪標),請問我販賣會違法嗎?若會違法是違反哪一種?

2.台灣代理商可以主張商標權的部分是它有代理的品項(如毛巾,布偶,玩偶...)都不行,還是要與它賣的東西一模一樣才不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1 13:32

您好,

 

1、如果該商品非正版授權之商品,您的販賣行為將觸犯商標著作權而有相關民、刑事責任

 

2、如果商品為正版,您有販賣之權利,代理商無權干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娟 105-04-11 13:39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該商品非正版授權之商品,您的販賣 ... (恕刪)

若沒能力知道是否正版,僅由大陸賣家說明是正版尾單品,這樣可以做為正版的依據嗎?

因為自己沒有這方面的法律常識,日前賣了一個手工的鑰匙圈而觸法,感到非常的後悔及難過,原來是要貼補家用,現在反而拖累家人....

非常感謝陳律師的回答,謝謝你!

沈恆 (沈律師) 105-04-11 13:56

既然是別人有商標權及著作權的物品,沒獲得授權最好就別賣,被查獲之後才抗辯說沒法律常識是不會被接受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1 20:11

您好,若使用未經授權之商標,並致生混肴,會有侵害商標權之問題,若經查獲,建議與對方和解

小幀 105-04-08 19:15

您好,我在臉書社團賣衣服,算是小興趣,自己平日有正職工作,所以網拍只是兼差...後來因為體力不堪負荷,網拍在去年11/30就已經宣布停止營業,結果今年三月接到通知,去年11/18寄出賣了一件圖案有愛迪達外套,11/20客人拿去檢舉,客人買之前就已經告知非正品.
目前已做過筆錄,告知有賣過三四件,也知道是盜版....因為第一次,所以很緊張,我現在在等出庭,應該是下個月,請問我出庭前該準備什麼或是做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08 2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商標侵害的部分,與該次買賣交易無涉,不論您是否有明確告知買方,至多只是有無另外涉犯詐欺罪的問題。

2、建議可以與被害人和解,倘若無法和解,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阿僥 105-03-30 10:35

你們好~因物質都在升漲只有薪水未漲情形下,才會從事網拍兼職行業

簡單說來好了,就是發生糾紛(賣家)同時已經報案了,報案後隔兩~三天將貨款退回給賣家也私下和解,那這樣算是詐欺??   還是買賣糾紛???   但已報了案

能銷案嗎??   帳戶已被列為警示用戶,請問該如何處理??  

麻煩請各位解答心中的解惑       謝謝你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30 11:25

您好,

 

1、詐欺罪為非告訴乃論罪,提告後即無法撤回

 

2、若警方已經立案,可待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後持該不起訴處分向警方申請註銷警示帳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3-30 11: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因此經告訴人提出告訴後即無撤回之問題,該案件日後還會再經檢察官偵查,檢察官仍然要依法為起訴或不起訴處分,但您既已與對方和解,依個案情形有可能會被認為屬於民事糾紛而經不起訴處分(仍應依個案判斷),即便檢察官認為仍構成詐欺罪,仍有可能以緩起訴處分處理。

2. 要解除警示帳戶,須至該案件終結後(例如不起訴處分確定)才可持相關檢察署處分書或法院判決至警察機關辦理解除。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洋蔥 105-03-26 18:48

律師您好:

有想請教一些問題,針對大樓管理員替住戶代收貨品物件的問題,主委它們自行開會決議只要是以營利性質的住戶,幫忙代收的貨品超過3-4件它們就有權拒收請司機和收件人自行聯絡處理,因為我本身是做網拍有時件數會較多,它們是說東西太多放管理室如果商品不見會造成管理員困擾之類的,我問了那請管理員來不是要幫忙代收信件?不然我們住大樓繳管理費是要做什麼,主委回我管理員不是我個人私用的工具,以她這麼說它是針對性的並不是全面性的,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呢,我是這裏的租戶並不是房東...主委它們真的有權利可以要求我這麼做?再麻煩您們幫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謝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6 19:19

您好,

 

1、管理委員會確實可以做出類似之決議,此屬於私法自治之範疇,原則上法律不會介入。

 

2、您可請房東與其他住戶召開區權人大會,由全體住戶決議不限制住戶之收件數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襄 105-03-25 16:21
約在2月初,因為親友去香港出遊,並告知我可幫忙代買東西. 而本人某次網上看到,有網友說去香港必買禮品,黃道益活絡油,因此我看了一下拍賣網站,發現有很多人在賣. 我一開始以為黃道益只是普通的刮痧推拿油而我也複製其他賣家的文宣及圖並且上架 ,但我手邊根本沒有此商品 我本人也沒用過. 因平時忙於工作也沒時間去管理拍賣網站,過了幾日看見新聞說網拍賣藥可能會觸法,發現上架的商品黃道益,在台灣的拍賣網站販售好像是犯法的.因此我立即下架,並且告至我的親友不用代買了. 在此期間,我沒有主動聯絡任何一位買家,給我的銀行帳號,及收取任何一位買家的金錢. 但還是收到衛生所的電話 說我犯了 藥事法27 39 要我約談說明 想請求各位律師 談話應該要怎麼談 才能避重就輕 我沒辦法負擔那麼高額的罰鍰.....
KITTY 105-03-25 14:54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當初我在一個網路交易平台賣商品,有賣家跟我下單商品後他告知有匯款完成並提共帳號後五碼,結果那幾天我並沒有上拍賣網觀看並不知道有人下單,然後後續因為不做網拍了剛好那個平台的手續非要付錢,我沒去付錢遭到停權,後來那個客人有詢問商品出貨狀況,可是因停權關係無法回復留言,他也取消交易了,事隔一個月後我收到法院的單子說對方告我詐欺罪,後來我才想去查本子根本沒有入到對方轉來這筆帳,原來對方是轉帳到我帳號平台的虛擬帳號裡面,可是後來才知道辦了帳號後會有個網路虛擬帳號是我的名稱的,因為對方取消交易後看不到任何她匯款的資訊,我以為對方就不想買了也沒去多注意,網路那個虛擬帳號並沒有跟我的任何私人戶頭綁定根資料,所以到現在錢也還在網路虛擬帳號裡面,我也不明白會有這個虛擬帳號的存在,我有去警局作筆錄,並提共網頁上他取消訂單的資料,跟前也還在虛擬帳戶的資料給檢察官,檢察官叫我等開庭通知,因為這個帳號名稱不是我的,我有經過本人同意用他的名辦帳號,這樣她會造成詐欺的案底嗎?這樣詐欺罪會成立嗎?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5 15:21

您好:

詐欺罪會不會成立,就要看檢察官開偵查庭後的偵查結果,決定是否對您起訴,您可以歸還對方的購買金額跟對方和解,至於刑事是否起訴就看檢察官怎麼認定。

建議您還是找律師做諮詢洽談,詳細暸解情況,才能坐相對應的處理。

另外如果您擔心不清楚訴訟和解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及如何辯護,擔心在法庭上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你好:

要跟告訴人和解調解,並提出答辯狀檢察官說明一切都是誤會,你並非自始就無給付商品之意思,只是洽巧帳號到期而對方取消交易,無法發現對方已經匯款,請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QQ 105-03-22 08:22

您好,我是一位網拍賣家,最近在奇摩拍賣裡面賣了一款防摔手機殼,但這兩天有一位自稱有防摔殼專利的人在我賣場裡跟我說叫我把商品下架,因為已經侵犯他的專利,給我專利字號查詢,三天內不下架要將行文奇摩直接下架或蒐證並提出侵權告訴(如有其它賣場不另行通知),敬請配合!

但我查了一下專利號是 彈性形變之氣室減緩衝擊力的保護套 的一種專利,有點像,但某些地方又不同,要如何分辨此人說的是真假,他可以告我嗎?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確實是專利權利,則其自有權利可以提出侵權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22 09:17

應先判斷該專利的有效性,及所販賣的產品是否落入該專利的請求項範圍內,如果專利有效且產品侵權專利權人可請求下架及侵權賠償

專利侵權僅有民事責任,對方可以提起告訴,但是要勝訴必須要符合以下要件:

1.專利本身撰寫沒有違反專利法規定的明確性等形式要件;

2.專利聲請專利範圍必須要具有新穎性及進步性等實質要件;

3.你的產品落入該專利聲請專利範圍內;

4.你的銷售行為主觀上必須有故意或過失

你的案件,首先應該先找出對方的專利公告,了解對方的專利新型或發明專利,如果是新型專利,因為沒有進行實質審查,專利不具新穎性或進步性的可能性很高。

其次,不論是新型或發明專利,如果你有能力進行前案檢索(沒能力自己做,就得考慮是否花錢請人做了),可以找出相近的專利或期刊,根據該等資料判斷該專利是否有進步性、新穎性。如果確認沒有可專利性,可以提出相關證明,回覆對方,以避免對方繼續對你提起訴訟

最後,如果認為對方專利有進步性,應根據該專利聲請專利範圍及你的產品進行侵權分析,如果產品沒有落入該專利聲請專利範圍,可以提出分析報告,回覆對方沒有構成侵權,以避免對方繼續對你提起訴訟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巴樂 105-03-20 14:06

律師您好,因為我有在做網拍工作,如果想邀請律師入本人網拍群組的話,是否可以的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2 19:5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謝謝您的邀約,本人並無購買需求。倘若是要業務合作,可以來電洽商。謝謝
小偉偉 105-03-20 02:27

怎麼辦我現在快急死也快哭死了,前天看到一個廣告說什麼薪水3~18萬的 然後薪水可以先領,然後就加他Line問問看,結果因為原本不敢給他郵局的帳戶,所以就跑到別家銀行去辦理新的戶頭,原本想說要開始做網拍,他說一張帳戶可以領3萬,結果我就寄給他一個了,之後才發覺被騙了,但想先從網路暫時把卡停掉然後到銀行辦理正式程序,卻已經來不及了,真的很後悔會相信那種騙局,只因為想做網拍卻把自己給搞成這樣,我真的太笨了,現在覺得心都碎了,感覺都快想不開了,我不想因為這樣把自己毀了,我有Line聊天紀錄和當初叫我寄東西過去的地址和電話,然後現在原本的郵局帳戶好像也被停掉了,之後辦理的那個是第一銀行,但突然自己發現資金異常的多,但都被轉走了,所以就快點把交易密碼給改掉,本來想說要跟銀行說我帳戶多了很多錢,但卻已經來不及了,已經被停掉了,現在那個人Line也不理我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從來沒進過警察局,我沒做錯過什麼事,但不想因為這樣而把自己人生都毀了,我現在壓力真的好大,我現在該怎麼先處理這件事,拜託我現在一份工作都沒有,想好好孝順家人而以,卻現在被騙,我真的好痛苦,感覺人生都沒希望了。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20 10:02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要求職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小襄 105-03-17 15:20

約在2月初,因為親友去香港出遊,並告知我可幫忙代買東西.
而本人某次網上看到,有網友說去香港必買禮品,黃道益活絡油,因此我看了一下拍賣網站,發現有很多人在賣.
我一開始以為黃道益只是普通的刮痧推拿油而我也複製其他賣家的文宣及圖並且上架 ,但我手邊根本沒有此商品 我本人也沒用過.
因平時忙於工作也沒時間去管理拍賣網站,過了幾日看見新聞說網拍賣藥可能會觸法,發現上架的商品黃道益,在台灣的拍賣網站販售好像是犯法的.因此我立即下架,並且告至我的親友不用代買了.

在此期間,我沒有主動聯絡任何一位買家,給我的銀行帳號,及收取任何一位買家的金錢.

但還是收到衛生所的電話 說我犯了 藥事法27 39 要我約談說明
想請求各位律師 談話應該要怎麼談 才能避重就輕 我沒辦法負擔那麼高額的罰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衛生局原則上仍會裁罰,惟若尚未售出,則可以向衛生強調並無獲利且不知法律規定,來請求從輕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7 15:40

您好,

 

1、因本案您並無獲取利益,且案情輕微,可以陳述意見書先向衛生局說明,求予從輕處置。

 

2、若案件仍遭移送地檢署,則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17 17:12

您好:

建議您如有需要辯護律師為您辯護,或不曉得該如何寫陳述意見書較好,可委由律師幫您處理。

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

 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小襄 105-03-17 17:12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 那當天約談 我是口頭陳述意見 還是可以帶已經寫好的書面來陳述意見呢?

小襄 105-03-17 17:1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意見 我會採納

super 105-03-12 16:49

我是一個傳銷商,在網拍販售我所經銷之傳銷商品,

1最近看到該公司營業守則中規範不得於網路上銷售其公司商品,想請問此規範的有效性?

2我為了避免該公司追查進貨來源,故將其產品外包裝盒之生產批號與條碼刮除販售(其他有關公司商標與生產日期,有效日期,生產貨號等與追蹤本人進貨資訊無涉之一切標示均完整保留),但最近看到該公司於營業大廳貼出公告,內容如下:

禁止破壞產品包裝

刮除,遮蓋,更改或破損本公司產品包裝與產品上之任何信息,會使產品受到感染,影響到產品保存,損害消費者健康與權益,並違反商標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商品標示法等相關法規,本公司將追究其相關民刑事相關法律責任

想請教以上問題之法律根據與合法性,煩請指教,謝謝您!

super 105-03-12 16:39

您好,我是一個傳銷商,在網拍販售我所經銷之傳銷商品,

1最近看到該公司營業守則中規範不得於網路上銷售其公司商品,想請問此規範的有效性?

2我為了避免該公司追查進貨來源,故將其產品外包裝盒之生產批號與條碼刮除販售(其他有關公司商標與生產日期,有效日期,生產貨號等與追蹤本人進貨資訊無涉之一切標示均完整保留),但最近看到該公司於營業大廳貼出公告,內容如下:

禁止破壞產品包裝

刮除,遮蓋,更改或破損本公司產品包裝與產品上之任何信息,會使產品受到感染,影響到產品保存,損害消費者健康與權益,並違反商標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商品標示法等相關法規,本公司將追究其相關民刑事相關法律責任

想請教以上問題之法律根據與合法性,煩請指教,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2 1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禁止網路傳銷手段,必須是契約有約定,且有合理事由,否則無法拘束傳銷商。

2、條碼的性質屬於文書、標籤、標示等,確實涉及該些法規,本文建議您不要以此方式銷售,而是應該向公司反應該禁止規定不合理,並且可以跟主管機關申訴。

Duncun 105-03-07 10:30
您好: 想請教貴司法律上的問題。麻煩律師解惑,感謝!! 我經營了一網拍,在去年於大陸華強北商圈 (中國3C產品的集散地,佔地約莫20個光華商場) 購買的商品中有幾個上面印有蘋果圖案手機殼。後經台中警察購買後,請我去作筆錄,才知道原來我已經觸法。 後來於這星期一早上於板橋地方法院偵查庭告知,要我與蘋果的律師連繫並和解。 在星期一下午與該律師聯繫後,他給我表格填寫。我都具實回答。 但在今日星期四,該律師助理回覆不跟我們和解,不和解的原因有二 1.他說我提供的販售給我的店家,無法提供,認為這對蘋果沒有幫助。 (但是我確實只是在那很大的商圈裡,隨意購買,並沒特地去記該店家名字或是地址,我也不可能去亂捏造一個假的資料提供給他們。) 2.他說我提出的和解金 5000塊 太少,沒有誠意。 (我是以我的賣價55塊,成本30塊,賣了8個去作回推的動作,所以提出5000塊的金額,但我也請告訴對方律師助理,我是第一次處理這類的事情,不知道所謂的行情為何,也請他告知我多少才是水平上,但他未回覆我此問題)。 綜合以上 請教 1.以我上述之狀況,我可能會是遇到哪樣的刑責?? 2.現在這樣的狀況,還有可能緩起訴嗎? 以上,感謝回答!!

目前司法實務,如果你沒有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檢察官不會給予緩起訴處分。像你的案件,起訴後法院判決的刑度約在一兩個月左右,並會同意你得易科罰金

如果你想要得到緩起訴的處分,可以再與蘋果的律師聯絡,對方已經暗示你提高和解的金額即可能和解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我的部落格留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Bella 105-03-05 13:56

我之前是在做網拍賣電子菸,而已在去年被衛福部偵查,現在在等傳票。結果現在突然又收到航警局的通知,似乎是海關方面有把資料給他們,因為之前有ㄧ批菸油沒順利過海關,但我跟廠商聯絡,他們確定已拿回物品。我沒有任何物品被扣留在海關,所有的菸油不是有順利到我手上就是被退回大陸給廠商,而我目前也早已在等待衛福部的傳票,航警局他們還要我到案說明,我可能會有什麼刑責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5 15:23

您好,

 

因案件偵查過程中不公開,是也無法確認您遭航警局傳喚之緣由,建議如有需要可委請律師陪同前往,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5 1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避免您於未準備之際,講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言,讓自身之情況越來越不利,目前應準備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避免證言對自己不利且前後供述矛盾,應事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衛福部是針對行政處罰的部分,而航警局應是針對刑事部分,代表本件已由行政走到刑事案件,可以委由律師陪同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uncun 105-03-01 14:19

您好:
想請教貴司法律上的問題。麻煩律師解惑,感謝!!
我經營了一網拍,在去年於大陸華強北商圈 (中國3C產品的集散地,佔地約莫20個光華商場) 購買的商品中有幾個上面印有蘋果圖案手機殼。後經台中警察購買後,請我去作筆錄,才知道原來我已經觸法。
後來於這星期一早上於板橋地方法院偵查庭告知,要我與蘋果的律師連繫並和解
在星期一下午與該律師聯繫後,他給我表格填寫。我都具實回答。
但在今日星期四,該律師助理回覆不跟我們和解,不和解的原因有二 1.他說我提供的販售給我的店家,無法提供,認為這對蘋果沒有幫助。
(但是我確實只是在那很大的商圈裡,隨意購買,並沒特地去記該店家名字或是地址,我也不可能去亂捏造一個假的資料提供給他們。)
2.他說我提出的和解金 5000塊 太少,沒有誠意。
(我是以我的賣價55塊,成本30塊,賣了8個去作回推的動作,所以提出5000塊的金額,但我也請告訴對方律師助理,我是第一次處理這類的事情,不知道所謂的行情為何,也請他告知我多少才是水平上,但他未回覆我此問題)。

綜合以上 請教
1.以我上述之狀況,我可能會是遇到哪樣的刑責??
2.現在這樣的狀況,還有可能緩起訴嗎?

以上,感謝回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1 15:54

您好,

 

1、您係觸犯商標法,得處三年以下或一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2、若未與被害廠商達成和解,要獲得緩起訴之機會不高。

 

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訴訟和解相關事宜,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一、建議直接提出更高的金額和解,至於金額歡迎來電討論。

二、若您無前科紀錄,又達成和解,或得緩起訴的機率高。

三、但如果對方堅持高額和解,也可以試著請律師檢察官求情,說明自己賠償的意願,也誠心道歉,但是遭對方獅子大開口刁難,才會和解不成。最後檢察官仍有可能處公益捐就可以緩起訴

四、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討論。

n 105-02-25 14:03

我評常在臉書會兼職做網拍,有賣一兩款小香的包包但不曉得事情會這麼嚴重!

昨日收到保智大隊寄來的通知書

要我下周去做筆錄, 想知道筆錄的部分怎麼應對比較好?

另外通常這種案例的罰款大約都是在多少呢?

如果您在販售時以為該商品系真品,那不至於構成刑事犯罪(此情形,請向警方強調你不知道是仿品)。反之,如果您在販售時已經知悉,或曾告訴買家是仿冒品,則會構成販售侵害商標物品之罪。

如果有構成犯罪,通常商標權人會與您和解費用大約在五萬元上下。如果和解了,檢察官通常會給斟酌你犯罪情節並非重大且已經賠償權利人,而予緩起訴處分。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我的部落格留言,我的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閔閔 105-02-24 00:26
我在網拍上販賣的商品如果有引用類似某某品牌的字句算不算違法?但實際商品並無商標。只是引述商品類似。麻煩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4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商品宣傳除了產品效用特性描述外,屬於著作權法的規範範疇,倘若相似度過高,但是未經著作權人的同意,則恐違反著作權

2、另外,倘若讓人誤以為是同商品,則可能另外違反公平交易法。

 

Willy 105-02-22 15:21
今天打遊戲到一半有人私訊我說2016/02/16時我在遊戲中罵他廢物然後已到警局提告,而我當時心急就問遊戲一隊有5人你怎麼覺得我在罵他然後他說當時只有我跟他在發言,我後來跟他用line通話,我一直道歉但他硬要我去台南警局跟他簽和解書,因為我在北部又是學生哪有時間去南部,所以我問他能不能私下和解我給他一點錢看他要多少,他也不願意,他還說之前也有告過兩個人有一個就是不下去和他和解等法院寄單來時才去最後因為他是做網拍的要算中間的損失最後他的會計算是18萬最後那個人跟他磕頭道歉才變三萬和解,我聽到這個真的覺得很怕。 有跟爸媽說過但他們覺得是被騙人但我覺得不像,我想問的是這樣真的告的成嗎還有金額真的是他隨意定嗎 ,最後是我在遊戲中罵他什麼是中間的損失 請各位幫幫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2 17: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然侮辱罪,只有罰金刑,相對來說比較輕,且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因此無須過於擔心,建議請對方提出相關對話紀錄再考慮和解事宜比較妥適。

2、倘若對方無法提出,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進行和解或是答辯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2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對方須至您戶籍所在地法院對您提告,且即使對方對您提告,亦不一定會成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叮噹 105-02-19 18:30

你好,我是網路拍賣由美國自己帶回的see's CANDIES 的糖果,日前收到自稱總代理的信,信中大致內容是說他們是台灣區授權的總代理,因我使用的商品名稱.圖片沒經過美國總公司授權在台灣使用,要我撤下網拍上的內容否則將採取法律途徑。

商品圖片是使用其他網路賣家的圖片,目前已經換上自己拍攝的,文中也表明是代購即是平行輸入品,並沒有說是總代理貨,並沒有混淆消費者,說此部分已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範。

請問律師我這樣販賣的行為有違法嗎? 對方提出告訴求償法律依據嗎?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8:49

您好,

 

自行從國外攜帶商品回國販賣,屬於平行輸入,俗稱賣水貨,係為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只要您的商品沒有標榜代理或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與代理商關聯之字樣或廣告,您的行為乃為合法,無須理會對方之要求。然而,您使用的販賣圖片,確實可能有侵權之虞,如已撤下就可繼續販賣該商品。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9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換上自己所拍攝之照片,避免有違反著作權法之疑慮;另關於平行輸入之部分,若您確定為正品,即沒有違反商標法之疑慮,惟總代理商仍有可能會告您,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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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9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換上自己所拍攝之照片,避免有違反著作權法之疑慮;另關於平行輸入之部分,若您確定為正品,即沒有違反商標法之疑慮,惟總代理商仍有可能會告您,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玫黎 105-02-05 15:15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只是一個業餘的網拍,沒有公司(但有成立網路消費平台),自己批貨自己賣,完全獨立作業。

最近想在網路尋找需要兼職、賺外快的小幫手幫我宣傳商品,只要成功銷售有一筆訂單,就給100元,有100個訂單就是10000元,以此類推,錢是月結的,沒有底薪,完全靠業績,也沒有一定的上班時間,讓小幫手自己彈性選擇工作時間,因為沒有公司,所以也沒有勞保等。

當然這些制度都會再請小幫手前與對方達成共識,請問這樣子請小幫手,我會違法嗎? 

我只是想找個人幫我分擔工作量....回饋一些錢給對方而已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2-05 15:45

您好:

依您所述,你要請的助理比較偏向委任契約性質,

因為該助理有極大的自主權,可以自由選擇上班時間,

收入也是有幫賣出一筆訂單才有傭金抽,亦無硬性業績規定,

與傳統上的僱傭契約有些差距,所以應非屬你聘用的勞工,應尚未具要投保勞保之資格。

以上 謝謝

阿家 105-02-05 09:56

您們好

去年8月Yahoo拍賣透過e-mail指出,他們收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的檢舉,說明我在網拍販售德國保爾範護膝與McDavid護踝違反藥事法,並會將此案轉送戶籍地衛生局處理。

歷時半年後,昨天收到了桃園市衛生局的來函,說明我在Yahoo與露天兩個平台販售以上兩種產品,一共三件...並要求本月中旬到案說明。

在販售前根本沒有注意到護具這種很平常的東西,居然被列管為醫療器材。之後做過功課後,才發現某些廠商生產的器材被歸類為藥事法規範,而某些知名運動商例如Nike等則沒有...

我想請問一下,遇到這種我該怎麼陳述會比較好,會想販售也是因為有了小孩後,想多賺點錢給小孩買尿布奶粉之類的,不然靠維薄的薪水根本無以為繼,且當初大多是找代購買回的...怎知會遇到這種事,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5 10:50

您好,

 

1、您的行為屬未經核准販賣醫療器材,可能觸犯藥事法第84條規定,如為明知而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以下罰金;如為過失犯者,處六個月以下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2、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除撰擬陳述意見書向主管機關說明外,由律師陪同向主管機關求情,協商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法。

 

3、未來本案有可能被主管機關移送至地檢署偵查,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爭取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inBin 105-02-04 03:36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們有關於警示帳戶期限效力問題:

「警示帳戶之警示期限自通報時起算,逾兩年自動失其效力。」

意思是否為兩年時間到了,警示帳戶就會自動解除,提款存款功能會再度恢復?還是我必須再透過原通報警局單位申請警示帳戶解除?當初因網拍交易糾紛被告詐欺導致帳戶列為警示,到現在過了一年還未收到任何法院判決通知書,如果兩年後警示效力過了我依然未收到判決書,我要以什麼理由原因向原通報單位申請解除?又或者帳戶兩年屆滿會自動解除並恢復所有功能?

懇請律師們回覆協助 感恩!

熊葆 105-01-28 09:25
本身是在app Line創群組做網拍,客人指定好商品使用貨到付款,由於是透過小幫手接到這筆訂單的,結果客人未取貨,期間也有一直通知客人要取貨,客人也用各種理由確認說要取貨直到貨品被退回物流中心,對話也有保存下來可是是小幫手跟客人對話,並不是我直接跟客人的對話,可是其中我有親自詢問客人不讀不回。我該如何處理這位客人問題
熊葆 105-01-28 02:30
本身在app的LINE 創群組做網拍,客人指定商品使用貨到付款方式,貨品現在也被退回物流中心中,這期間也有一直通知客人記得取貨,客人也一直跟我在三確認說要取貨,用各種理由確認說要取貨,結果也沒取貨,由於接此訂單的部分是我的小幫手,接洽這位客人也是同一位小幫手,所以我並無直接接洽過客人都是透過小幫手了解,對話紀錄也有保存下來(小幫手跟客人),其中我有親自詢問客人不讀不回,只回覆小幫手,所以是透過第三人接到這筆訂單,這如何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8 1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對方可以享有猶豫期間(就是鑑賞期),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單純不取貨的行為,並不違法

2、倘若有事證證明對方是惡意拒絕取貨付款,或是與「小幫手」涉損害債權刑事犯罪,程序上可以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阿智 105-01-23 18:24

本人從大陸購買大陸品牌手機殼(確定為大陸官方正品,有防偽雷射標籤), 此產品都在網路上銷售,銷售時內容有連接此產品的官方圖文內容,近期有人在我賣場留言如下:

您好:我們是xx品牌台灣代表,因您賣場的產品疑似使用xx品牌商標,並非得到商標人xx品牌的同意,且售價過度的低於xx品牌正常售價,我們合理的懷疑該賣場銷售xx品牌仿品,在此提醒您目前xx品牌已經取消平行輸入商使用xx品牌商標的權限,我們將於近日開始做侵權的處理,謝謝。

想請教一些問題:
這樣的網拍產品內容是否有侵權到此品牌商標的情況?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3 19:08

您好,

 

1、平行輸入商品來販賣是合法的,只要表明非經代理商進口之產品,不會造成社會大眾誤認、混淆,就沒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也沒有甚麼"平行輸入商的商標權限"。您所遭遇情形可能為代理商因不滿被搶生意,所為之干擾行為。

 

2、然而有些產品之平行輸入,若未取得權利人之同意而回國販售,仍屬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例如CD、電影、書籍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yukiyuwa 105-01-20 14:26
我在奇摩拍賣購買衣物商品購買時有請賣家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再出貨以免造成換退貨ㄉ麻煩但當我收到貨品時衣物上有六個污點暇疵我要求賣方換貨但賣方回我這樣不算造成暇疵品(賣家有七天鑑賞期可換退貨)還說換退貨要付處理費一套200我回為何要付處理費是你賣家失誤並不是買家換貨郵資我買家付ok但賣家就開始態度惡劣到後來我也已不理會賣家卻還是一直遭到賣家恐嚇以下是我跟賣家全部對話請問我應如何應對賣家及處理這買賣事件~非常謝謝感恩~ 2016/01/08 03:16:37 你好麻煩出貨請 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免有換退貨問題謝謝 arrowarrow 2016/01/08 03:49:02 你好我要多買一套男生運動服可同時寄ㄇ可免運費 arrowarrow 2016/01/08 03:50:09 秋冬季新款衛衣男士套裝 運動套頭情侶衛衣套裝男外套潮流GA409-1 D18-深藍色KL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08 04:45:59 恩 ,GA409-1 D18-深藍色XL,這個請你在下標一次,一樣要用刷卡,我們一起幫你寄出,結帳時你自行修改運費為0元...謝謝 arrowarrow 2016/01/15 05:32:53 你好我要換貨,白色女運動套裝太小了還有衣服上有幾處黑點,請盡快與我連絡,謝謝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14:07:42 噢,請傳圖看下喔,Line id:jasperjou ...我們的問題我們處理的,謝謝... arrowarrow 2016/01/15 18:21:47 我傳圖ㄌ但為何我還得付處理費買前我已先聲明(你好麻煩出貨請 先檢查貨品有無暇疵免有換退貨問題謝謝)這應該是你貴店ㄉ過失還有我也是照貴店ㄉsize購買還買xl還是太小請盡快處理謝謝 arrowarrow 2016/01/15 18:50:12 我也是住台中可否直接去貴店換省ㄉ麻煩謝謝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19:19:58 沒面交喔,所以你是退一套換兩套嗎?請你回覆要換的貨號 顏色 尺碼?你傳圖我們不知要如何拿...?? arrowarrow 2016/01/15 20:02:21 既然不能換貨請退款 arrowarrow 2016/01/15 20:02:59 你的服務態度可要檢討喔 arrowarrow 2016/01/15 22:25:44 請速快處理,也勿浪費你我時間,謝謝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33:46 你的溝通技巧讓我反感 !!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就這樣,懶得理你... arrowarrow 2016/01/15 22:46:50 我何時有差評給你,請你看清楚喔,是你說話態度差還是窩我啊,,我請退款有錯嗎 arrowarrow 2016/01/15 22:49:04 沒空回賴,請至賣場說這說辭是誰態度差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51:12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 ~這個是未來式,我沒差,懶得理你... arrowarrow 2016/01/15 22:53:26 你有看清是我給差ㄇ arrowarrow 2016/01/15 22:53:58 請問你到底是要退款ㄇ arrowarrow 2016/01/15 22:57:31 請你眼睛睜大點我何時給你差評再請問你到底退款不 arrowarrow 2016/01/15 22:59:26 賣家是可以用懶得理你...ㄉ言詞ㄇ這就是你ㄉ服務態度ㄇ貴店有七天鑑賞期難道是騙人ㄉ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2:59:53 請寄 7-11交貨便 直接寄店到店 大甲東門市 周日盛 0978978978(生活 交貨便 IBONE寄件 立即寄件)不熟的話可問下店員如何操作寄好 請回覆下 謝謝並順留退款行號 帳號...相關費用會從退款金額內扣除...新手買家建議你別用鼻孔說話,賣家們沒欠你啥?不會尊重別人別人也不須跟你客氣的.... arrowarrow 2016/01/15 23:15:21 我那一句是態度惡劣用鼻孔說話我沒尊重你 arrowarrow 2016/01/15 23:16:24 又為何貴店不敢留詳細地址 arrowarrow 2016/01/15 23:17:27 重頭到尾都是你說我請看看自己所留ㄉ話 arrowarrow 2016/01/15 23:18:55 新手就很好欺負是ㄇ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3:24:36 看你不爽啦,新手買家 !!你要退款妳等個10天8天啦,小舖比MOMO快了,有素質的買家收到退貨後我們馬上就退款了....這樣回覆你,你聽懂了沒......地址個頭啦,做網拍留啥地址阿....要地址的你去路邊買就好了.....別來這浪費我的時間...不回你了...浪費我寶貴的時間...要退你就寄來...該做的事我們會做...就是要刁你啦.... arrowarrow 2016/01/15 23:39:32 你這是說什 arrowarrow 2016/01/15 23:42:28 好ㄉ你這回覆我明瞭ㄌ我也知道怎處裡ㄌ更非常謝謝你所有惡語回覆讓我有太有利ㄉ證據ㄌ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5 23:45:37 恩 等你啦,經驗豐富的賣家.... arrowarrow 2016/01/16 01:30:09 你怕什ㄇㄋ怕到把FB關閉阿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6 04:47:56 關你的頭阿,好好的...蔡自正 收件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慶和街54之6號2樓 手機號碼: 0956599733 arrowarrow 2016/01/17 01:32:51 請把你嘴吧放乾淨有水準點留點口德好ㄇ寫上我資料是想如何威脅我ㄇ我好好態度跟你協調本還不想在跟你再有任何計較也不給予好壞評我買個東西還要受你威脅是ㄇ有本事就出來協調不要只會開你那爛口ok我已投訴報警ㄌ你想要出名ok我就讓你紅我在明你在暗貨我也不換也不退款我自認栽而你這種賣家生意會興旺也難祝你提早畢業倒閉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7 04:54:56 你水準就這樣喔,阿不是要退貨,問你寄原本的資料你竟然罵我,你要小心喔,你這評價我隨時可以告你毀謗喔..... arrowarrow LeLe Fashion(1814) Y3519011280-2016/01/17 04:55:49 這邊都白紙黑字的....你自己打的,到時可別怪我阿...新手買家...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04:57:16 還有喔,我們兩岸都有賣場喔,生意還不錯,玩了六年了,被我們告過的買家也不少了...你自己看著辦阿.....經驗豐富的賣家....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05:02:31 負評 -1 坑人錢財ㄉ爛店 2016/01/17 01:36:04 這句你寫的阿,不特定公開場所寫的阿 ......非常有力的證劇阿....就告你毀謗囉,你自己消費糾紛搞到變自己涉嫌刑事犯罪的喔,看我罵你了沒,看到人家如何回的嗎??你去查查毀謗罪成立要件吧... arrowarrow 2016/01/17 17:27:34 你的溝通技巧讓我反感 !! 你給差評兩枚,我也回你兩枚,就這樣,懶得理你...新手買家建議你別用鼻孔說話,賣家們沒欠你啥?不會尊重別人別人也不須跟你客氣的....看你不爽啦,新手買家 !!你要退款妳等個10天8天啦,小舖比MOMO快了,有素質的買家收到退貨後我們馬上就退款了....這樣回覆你,你聽懂了沒......地址個頭啦,做網拍留啥地址阿....要地址的你去路邊買就好了.....別來這浪費我的時間...不回你了...浪費我寶貴的時間...要退你就寄來...該做的事我們會做...就是要刁你啦 arrowarrow 2016/01/17 17:41:48 我換個貨你回答ㄉ態度是如此惡劣傲慢貨品暇疵還應說沒換貨還要付處理費這不是坑人是什ㄇ溝通技巧讓你反感試問你自己口語如何是你解說讓人容易誤解請你再去重讀書以便以後文字解說更清楚 涉嫌刑事犯罪 arrowarrow 2016/01/17 17:58:58 涉嫌刑事犯罪..就告你毀謗囉我好怕喔就等你我站ㄉ穩全都屬實 arrowarrow 2016/01/17 18:00:52 你不是說不怕負評ㄇ為何回一堆費話拿出誠意來道歉ㄅ我一切不計較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8:10:31 別做夢,報案三聯單 E化單號:P10208569CW2C5Y8你等著法院傳你出庭吧!!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8:12:28 庭上我會跟你合解的...你看我們會提多少合解金....哈 哈 哈 哈 .....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7 19:24:42 檢察庭時你在好好跟檢察官說明一下 坑人錢ㄉ爛店 ...在這耍嘴皮沒用喔.... arrowarrow LeLe Fashion (1814) Y3519011280 - 2016/01/18 00:33:15 你當我在跟你開玩笑喔,你等著警察找妳到案說明(預計15天內),你等著法院傳票傳你開偵察庭阿,一庭15分鐘很快的..我看你如何站的住腳,你用嘴巴說比較快啦,很抱歉偵察庭檢察官說了算,不是你喔....期待和你見面,你會站在我旁邊的,先確認兩造的年籍資料,在來各自說明案情,跟你說下我告你 公然侮辱,自己去查法條及成立要件吧!
105-01-20 03:11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如果在網拍販賣(二手)名牌包包是否違法,還有賣使用過的二手商品是否違法,如果想要在網路販賣二手商品怎樣才不夠成違法呢?

謝謝您!!辛苦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0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合法商品,沒有侵害商標權或其他違法情事,二手產品的轉賣並不會構成違法

2、不過要注意,倘若有張貼產品照片的話,有關於圖片的使用還是要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最好是自行拍攝就可以避免發生爭議。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20 12:50

沒有違法,但還是要明確標示這是二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