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請問有律師可代為解答?
本人在9/22傍晚被警方查獲毒品(初犯) 在警局驗尿呈現陽性 但為了不想在警局過夜
有提出家庭因素 警方在做完筆錄當晚 移送地檢地檢後 檢察官訊問後勒令限制住居
本以為會開庭後才會收到判決 於是就疏忽向檢察官提起緩起訴在外戒治申請
但在12/1號法院寄來通知才驚覺被檢察官申請勒戒裁定
所以想請問有無律師可幫解答問題 是否可以在這時間馬上向地檢署
遞狀聲請緩起訴在外戒治...幫幫忙我知道犯錯就需要受罰
但我不想因為自己的錯造成家人跟我受罪 所以是否用以下的情況跟檢察官求情
1.因本人母親早逝 家中只有兄長以及父親三人共同生活
但兄長及父親都因感染糖尿病後 父親在今年中因病截肢 無工作謀生能力
行動也不便
兄長長年住在外地 也因糖尿病引發其他症狀而與父親一樣行動不方便
雖有在工作謀生 但已是只能自給自足 無法有多餘的時間照料
所以家中只剩下我與父親同住 家中生活與經濟重擔是我扛下
而本人是HIV患者 有在服藥控制 而我因負債而努力工作再償還債務
跟維持家庭開銷
如果被執行勒戒進勒戒所 可能會因這樣造成許多問題
(40天父親無人照料 兄長勢必得回家照顧 但二位都行動不便
而兄長工作不保 而我在清償的貸款也會因進勒戒造成許多問題
而工作上公司也無法同意 造成沒有經濟來源而產生更大的問題
而家中現有狀況並不符合低收入戶補助(因為有土地)
今天本來有去法院諮詢打算寫抗告狀 但被諮詢人員打回票
並說叫我等執行勒戒通知單到時再向書記官詢問 但想想到那時候應該會來不及
所以想請問律師 是否有辦法在裁定書到執行通知 做任何補救?
我不是想要逃避我的錯誤行為 而是想請求是否能讓我在兼顧家庭以及工作
中去負責自己錯誤的行為而不是逃避責任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我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