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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虎 103-06-16 05:29

各位大大好,小弟今日開車時發生行車糾紛
當時情況如下所述
小弟於6/15日22時左右,開車接送女友下班;行駛台南市健康路,後在西門路和健康路口迴轉至健康路;此時一名男子騎車由我左後方到我正前方攔車。
當時該名男子並未有任何表示,因此我們對峙片刻我開車離開;之後行駛約
100公尺後,我於健康路與永福路交叉口停紅燈時,該名男子騎車由我右手
再度攔車,並大聲叫囂且亮出金屬棍棒要我下車理論;此時我請女友報警且
加快速度駛離現場,對方一路叫囂追逐我方直至大同路時,我又請女友在報
案一次,後追至大同路左轉至中華東路對方才放棄。

之後我開車至永康復興分局報案,後輾轉至大林派出所報案,承辦員警表示
如無人身財產受損,不能報案,只能備案但是保有6個月的提告權。(也就是
我只是報案備查,只要我不提告就不能拿對方怎樣。)
小弟想請教的是︰
一.是否只要沒涉及人身財產損失,我就不能對該名男子提告?(該名男子無辱罵也無損毀我車子,只是拿武器追著我跑。)
二.在他攔車逼車期間,他是否有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三.以上情況,均有行車紀錄器為證,且有清楚拍下對方和車牌,是否可以就公共危險或是強制罪部分請他到案說明?
以上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了,行車紀錄器連結如下

https://vimeo.com/98280172 約04:20開始

https://vimeo.com/98280173 約00:47再一次攔車

https://vimeo.com/98280174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6 09:38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因在道路飆車叫囂會構成一般民眾生命之危險,雖然無造成人員受傷,一樣構成犯罪要件。此外,對方亦觸犯恐嚇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即使他未對你構成實際傷害,但已造成你的恐懼,建議可委任律師對他提起告訴,以保障您的安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胖虎 103-06-16 14:4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答~~~

目前小弟是打算依您的建議針對恐嚇和公共危險的部分來提告...

強制罪是否成立?(對方有攔我車 不過我藉機跑了)

另外再請教一下 如果提告部分 法院認為罪證不足 那我本身是否會有誣告的嫌疑?

因未報案的當下 我就對員警表示我要提告 可是員警他看過影片 認為對方行為沒有

特別"危險" 所以我可能告不成還會有誣告的嫌疑...

以上~~~感謝各位的回答

Godoword 103-06-13 23:24

您好,最近與一間廠商委託印刷相關的製程,

後來因廠商未試印便直接製成,導致成品全數淪為瑕疵品,

因此與廠商作協調後,廠商也同意重新印刷並不再收取印刷費,

而印壞的部分,由我方重新提供材料。

本以為如此便能順利進行,可是近日廠商不斷的惡意拖延製造期間,

這兩周來也已數度前往廠商處請託盡早印刷,

但至今廠商仍不為所動,因為此印刷物為期貨品,

故急需近期完成,但廠商仍無動於衷。

想請問,是否有方法可以循法律途徑強制要求對方完工?

或是中止合作並要求賠償損壞部分?

沈恆 (沈律師) 103-06-13 23:54

您好!若沒有約定完工期限,可先發函催告限期完工,逾期則通知解除契約,並請求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Godoword 103-06-14 00:28

您好

可是委託過程中並未簽訂契約

屬於口頭上約定之情況,

那要怎麼辦?

有期限的債務履行,對方未依期限完成,可解除契約,並請求賠償,沒有簽契約就要從其他方式舉證,不影響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即便您們未訂立書面契約,仍建議您先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限期履行,後續才能繼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仍未履行,可請求遲延損害賠償或解除契約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Y 103-06-13 21:42

請問律師大人們

爸爸跟銀行借錢,我是跟叔叔是保人

大約在前陣子收到支付命令,昨天發現家門貼上強制執行的查封

支付命令,上面的日期是5/26

請問還來的及異議嗎??

目前繳費狀況逾期約兩個月,銀行說如果逾期只有一個月的話

可以幫我們撤回支付命令

可是不清楚我應該先異議還是讓支付命令生效?

銀行方面知道我們很有誠意還錢

所以一方面也很擔心如果提出異議,不知道會轉入訴訟還是調解程序

如果是訴訟的話,我們也很難一次還掉債務

如果不異議,也很擔心在逾期一次,銀行會直接拍賣我們的房子

實在不清楚應該怎麼辦,希望律師大人幫忙

 

謝謝你們

依您所述似乎不是收到查封命令,而是收到支付命令,因為在取得執行名義前,銀行查封債務財產只能循假扣押假處分保全程序為之,惟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應於假扣押假處分裁定送達同時或送達前為之。故而原則上在法院進行現場查封之前,是不會收到任何法院公文,以避免打草驚蛇,促使債務人開始脫產,俾維護保全執行之實益性。
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可在20日之不間內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此時,法院即按起訴或聲請調解程序處理。 債務人如不於前述20日內提出異議,該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法院會主動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如債務人不為清償債權人可憑該支付命令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對債務聲請強制執行,以滿足其債權。 

強制執行法第132條
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應於假扣押假處分裁定送達同時或送達前為之。
前項送達前之執行,於執行後不能送達,債權人又未聲請公示送達者,應撤銷其執行。其公示送達之聲請被駁回確定者亦同。
債權人收受假扣押假處分裁定後已逾三十日者,不得聲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訴訟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519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支付命令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前項支付命令有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者,得提起再審之訴,並以原支付命令聲請,視為起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WY 103-06-13 22:2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似乎不是收到查封命令,而是收到支付命令,因為在取得執行名義前,銀行查封債務財產只能 ... (恕刪)

貼在牆上的紙上面主旨寫:公告已將債務人XXX所有下列動產,實施查封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76條

因為也沒有看到人來告知說要貼,所以也很疑惑這樣就算查封嗎?

 

另外也想請問,提出異議之後,法院會視為起訴或進入調解

請問起訴或調解是由我們決定的嗎?

因為我剛爬文看到律師回答,如果進入起訴的話要支付更多費用

我也知道我們一定會敗訴,請問要怎樣才會進入調解呢?

 

真的很謝謝律師的回答

有法院的官防用印?有載明案號和股別?

有封條?

若沒有的話,很可能就是催收人員的騙人手法...

沈恆 (沈律師) 103-06-13 23:05

您好!如果動產設定抵押權,是有可能立即被查封,若還不能確定,可以打電話去執行查封的法院詢問;另外,若在20日內對支付命令異議,會轉訴訟程序,裁判費由原告先預繳,但訴訟中若想還錢,隨時可告訴法官成立和解調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 103-06-13 14:14

愛  情  合  約

    本人 XXX(男方)與YYY(女方)為兩情相悅之情侶,唯恐愛情多變,到最後情深緣淺,青春逝去,而女方一無所有,在此開立本票(NO.239558)新台幣一百萬元整,為保障女方之用,若日後因男方無心經營兩人感情、產生劈腿之情事、或單方面因可抗力之因素提出分手,此約及本票(NO.239558)立即生效,女方即可以此本票(NO.239558)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故此本票(NO.239558)於兩人未分手、情投意合之時不具任何效力,但若分手之因素為女方無心經營兩人感情、產生劈腿之情事、或單方面因可抗力之因素提出分手,則本票(NO.239558)立即失效。

立約人:                (男方)

                       (女方)

 

 

中華民國103年  月  日

 

 

我想問的是 這張合約有效嗎? 本票有效嗎? 合約本票有相互牽制力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3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合約無絕對必然關係,此份合約之效力及本票之效力,均有無效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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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3 14: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洽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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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本票,附有變心的停止條件,依照法律規定,票據不能附條件,所以該條件無效,本票簽了就是簽了。至於契約效力是與票據分開的,但是契約有可能違背善良風俗,導致效力受影響,畢竟感情自由。謹先答覆如上。

小臻 103-06-12 18:50

依法院的協議筆錄,於週六日探視小孩(就讀國小),

但最近監護人,以協議筆錄提到,若遇小孩補習,

則以補習為主,來拒絕讓我探視。

但我和對方要上課證明,

(或是依筆錄寫遇補習,則另協調順延探視時間)

他都不提供可證明小孩上課時間地點等,也不改探視日期。

(只靠小孩傳話說補習不能出來),

只有幾次星期日會讓我接小孩。

請問我是要去公所用調解的方式,

還是要搜證來行使強制執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可以直接蒐證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因為鄉鎮市調解的效力僅與法院的調解相同,並無強制力.

巧希 103-06-12 18:03

我想請問我是成年人22若我和未成年少女14交往有罪嗎?倆情相願發展親密關係(接吻蛇吻擁抱牽手)但是沒有發展性關係,這樣子行為有觸犯法律嗎?因她父母不允許我和她交往所以提出告訴,因她會利用半夜車離家隱瞞父母來會面我,但都是她自己決定來找我,我並沒叫她來,也沒強制她什麼,現在因她父親帶她去醫院婦產科檢查檢驗出有皰疹,她家長就怪罪與我,之前都是少女自願與我在ㄧ起,現在她提出告訴把所有責任怪罪於我,請問可用什麼方式來提告對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與對方發生性行為猥褻之行為,即使對方為自願,您亦構成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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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2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有違反刑法第227條規定,您應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討論訴訟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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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對方是否已滿十四歲?如無,則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行為,得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有,因對方未滿十六歲,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該處罰不輕,提醒您務必謹慎處理,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巧希 103-06-14 18:22

對方還未滿14今年七月才滿,對方已有向警方通告被案了,在警方那裡少女和她父親把事情全轉怪罪與我,我該做什麼可以證明我與少女並未有發生性行為,我與少女的確是有蛇吻親嘴擁抱十指交扣,在刑法上到底犯了什麼罪,罪名是否成立,對方提告多久會有傳單

巧希 103-06-12 17:41

我想請問我是成年人22若我和未成年少女14交往有罪嗎?倆情相願發展親密關係(接吻蛇吻擁抱牽手)但是沒有發展性關係,這樣子行為有觸犯法律嗎?因她父母不允許我和她交往所以提出告訴,因她會利用半夜車離家隱瞞父母來會面我,但都是她自己決定來找我,我並沒叫她來,也沒強制她什麼,現在因她父親帶她去醫院婦產科檢查檢驗出有皰疹,她家長就怪罪與我,之前都是少女自願與我在ㄧ起,現在她提出告訴把所有責任怪罪於我,請問可用什麼方式來提告對方。

您好,對方家長應該是告您涉犯與未成年猥褻罪及和誘罪,建議提出錄音等有利證據證明未性交及未誘拐的事實,爭取緩起訴或不起訴之機會。,

巧希 103-06-12 18:23

但因少女家長有帶少女去婦產科檢查驗傷,少女也做過筆錄報案說誘因是我而起則推辭,若我沒有證據證明該如何是好。她父親是告發我誘柺未成年少女

笨笨 103-06-12 16:40

小弟我本人去年新買2隻手機

然後辦了台灣永X無卡分期付款1年 

這個月因為失業1個多月

貸款這個月沒辦法繳清

小弟我有打電話去問台灣永X

客服跟我說

貸款逾期1個月他們會像法院申請 假扣押 ?

請問假扣押是什麼意思?

在有假扣押的情況下

薪資轉帳的話 法院那邊會強制扣款嗎?

小弟有點怕怕的

拜託律師幫小弟我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假扣押是指暫時先查封您名下之財產,且可能先就您薪資三分之一予以扣押,待取得執行名義後,對方公司即得取得該扣押之資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路 103-06-11 13:30

之前發生車禍,我方汽車內側直行,對方機車外側左轉

對方人車皆傷,我方僅車損

我方有保任意險,

初步研判表出來顯示我方無肇責,

對方接獲保險公司只賠強制險憤而提告

 

(車禍事發後研判表未申請前對方爸爸有打來說保險公司說會賠5000多,

希望我們包個紅包給他兒子,補貼不能打工跟餐費,就可以簽和解

我們打去給保險業務問,業務說沒有這回事,

業務跟對方說等釐清責任後,我方有肇責才會賠償任意險部分

事後才知道對方是說謊要騙我們先掏錢出來

後來對方又打來一直說我們撞他,要我們賠錢不然就告我們,語氣態度很差,

本來車損部分我們想對方人已經受傷,就算了,不求償

不過事發後對方一直要錢跟初步研判表出來還是硬提告,造成我們精神與時間上很大的困擾,

想問我們除了車損求償還可以做些什麼?

 

您好,若對方任意捏造事實提告,可具狀提起誣告刑事告訴。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1 14:35

您好,若對方要提告,則依據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規定「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提出傷害刑事告訴並且附帶民事求償,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地檢署通常就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依您的狀況,已透過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亦可再透過交通事故鑑定委員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已確認肇責在對方身上,即使對方提告,您也沒有責任,甚至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因此,建議您委任律師,以避免對方利用一般人欠缺法律概念對您無理索賠,並由律師協助您盡快與對方達成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肇事責任,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若對方對您提告,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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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 103-06-10 18:12

假設被繼承人甲留有10萬元遺產
另有對丙的消費借貸與損害賠償40萬的民事確定判決債權
但因丙名下無財產,未辦理強制執行
還有約40萬的信用貸款消債協商債務


繼承人乙有10萬財產未成年
監護人無辦理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
但是依現在的民法規定
繼承人為未成年應該只需負有限責任繼承
且對於未依規定辦理遺產陳報的程序而致之後的債務人受有損害也不需負賠償責任
這樣應該沒錯吧?

 

銀行對於繼承人乙的債權請求,除了被繼承人甲所留的金錢遺產債權
可以對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請求或執行嗎?
還是對於甲的遺產10萬元外,只能向丙代位求償或是轉讓對丙之債權?


因為對丙的債權老實說要執行滿足債權有難度
如果因為這債權算入遺產,然後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要拿來還
這樣不是有點不合理?似乎與有限責任繼承的立法意旨有違?
沒有這個債權的話只需就繼承所得10萬償還
有了反而還得以自己的財產清償,然後丙的債權頂多就變成債權憑證...
這樣似乎怪怪的?

 

另外,對於依法協商後的金融消費借貸
在原債務死亡的情況下,繼承人沒依協商的結果每期償還會如何?
銀行對監護人說逾期不繳視為違約利息也會變高,叫監護人去繳
債務死亡時,未到期債權不是視為已到期嗎?
銀行可以因為這樣就說對方違約然後調整利息嗎?
另外像這種情況,銀行要滿足他的債權時,
是要提起訴訟還是發支付命令或直接強制執行?

 

像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如何去解決這個繼承債務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人可主張限定繼承,僅就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若超過,無須以自身財產清償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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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 103-06-11 20:4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回答,請原諒我說的太直,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

我當然知道可以主張限定繼承,而且現在叫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不叫限定繼承

我內文都有提到了....

然後我的問題完全沒有回答到....

特地申請了帳號結果完全沒獲得回答....

小築 103-06-09 22:05

律師您好,我有一張本票已換發債權憑證,並已對債務強制執行扣薪1/3,但於去年底我有去戶政辦理更名,請問我該如何向法院陳報我已經更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檢附戶籍謄本資料,向承辦之股別擬狀陳報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9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你可具狀檢附您的戶籍謄本,說明您更名之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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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stac 103-06-09 18:55

請問因為堂妹和她老公協議離婚,原住所本就是堂妹所有,

但已經離婚2個月,她前夫卻還不把東西搬離,是否有條文規定多久後需要搬離呢?

小孩一直都為堂妹照顧,前夫常在大陸工作,原先簽定共同撫養,現在前夫卻強制說要把小孩帶回婆家住3天或1個禮拜,這樣是否可以不需答應,且若爭取監護權是否會歸屬堂妹呢?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子女平日多半由女方照顧,未來於爭取監護權上,係為有利的因素,由於子女監護及探視涉及諸多層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9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屋若堂妹為所有權人,可發存證信函給其前夫請求限期搬離物品,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之;再就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若您堂妹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為您堂妹請求單獨監護之有利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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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 103-06-07 01:34

但是根本就沒有這回事!
(b)平常有有在吃毒品
可能是因為沒有錢才下海求我朋友的朋友(c)收她當小姐賺錢
但是他什麼都沒有是從鄉下來的小孩
上班的第一天老師就自掏腰包幫他們買衣服鞋子
(a)在(b)上班的時候常去找(c)聊天
所以(c)可能是透過這樣來知道(a)的名子
之後過沒幾天(b)要求(c)拿出一萬二來投資她們買衣服等等
(c)不肯(b)居然請了黑道打給(c)威脅他
(c)之後也就請(b)不要繼續跟他有瓜葛了
沒想到事後(b)吃毒品被抓並告訴警察說他們被抓去當傳播小姐
警察當然也傳喚了(c)去作筆錄
(c)也承認了有這件事但沒想到之前(a)幫朋友點傳播到旅館喝酒聊天的事(b)居然說(a)喝酒醉摸她們胸部猥褻他們還帶他去隔壁開房間
而且還說之後也跟他們多次強制性交,但根本無此事!
奇妙的是警察居然說旅館居然調不出紀錄!就一口咬定說(a)一定有罪
但是(a)當天喝完是馬上請我叫了計程車載他回家而他也沒有喝醉!而我載他到家我在房間沒有睡著可以證明他事後也沒有出去!
律師先生,難道他就要這樣沒有反駁機會的被誣告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7 01:55

 你好

由於強制性交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無法撤告

且刑責較重

建議與律師諮詢辯護方針

或是委請律師辯護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加加 103-06-07 02:04

律師你好,但是三女並未提出任何相關檢驗報告只是口頭告訴

請問這樣的條件下我們可以向警方提出任何反駁嗎

你得問題似乎付雜了點,請你再來連絡,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7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對方欲對您朋友提出強制性交告訴,仍須證明您朋友有對其為性交行為及使用強制力違反其意願,故若對方無法證明您朋友有與其為性交行為,並違反其意願,您朋友可否認之,並請求對方提出相關證據,若無任何證據,您朋友亦可於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針對對方之誣告行為,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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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重罪,切勿一廂情願以為對方亂講就不會成罪,否則一旦處理不慎,結果會出乎預期,建議委託律師處理為宜.

冰冰 103-06-05 23:41

想請問律師

我朋友收到了積欠銀行貸款的,地方法院所發出的支付命令,上面的金額及內容皆無誤,但他目前的收入並無能力一次償還,請問應該事先跟銀行協商償還計畫,還是先提出異議以暫緩支付命令確定而被強制執行,若先提出異議而不是先跟銀行協商,是否會影響日後的和解?

債權金額是多少?
如果欠款事實明確,且本金利息完全沒有計算錯誤的話,原則上聲明異議不僅拖不少多少時間,相對來講,債務人平白要負擔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的費用卻要更多(支付命令經異議後即轉為訴訟程序,法院將依其請求金額先命債權人補繳差額之裁判費,唯終局來講,裁判費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的。支付命令聲請費是500元,起訴裁判費則至少1,000元起跳,債權金額越多,起訴裁判費就越多),無異是雪上加霜。

如何處理才對自己有利,恐怕頗值進一步深思。

民事訴訟法第78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民事訴訟法第519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支付命令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冰冰 103-06-06 00:00

貸款金額是90200元,但勝於貸款金額是75164元,且銀行要求貸款餘額百分之18.25的違約金,那這樣是否先向銀進行協商才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該支付命令聲明異議,避免其確定,使您與銀行於談判協調之空間,可於異議後,與銀行協商是否免利息再打折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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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柚 103-06-05 23:12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收到一張肇事逃逸的單子,原本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打給警察詢問,警察大概跟我說我當天騎的路線、安全帽等等,我發現是我朋友騎的,於是找我朋友一起去做筆錄
車子被指認說因為轉彎而害後方阿公跌倒,但阿公好像都不清楚,是阿公載的國中女生指認的,但我朋友沒撞到阿公,女生也說沒有撞到,是因為轉彎而害阿公反應不及?嚇到跌倒。
監視器畫面只拍到跟阿公行駛同條路線,並沒有拍到發生的事故當下..
當然這些事故也都是聽警察講的,說是因為我朋友轉彎害她嚇到跌倒......因為我朋友真的不知道...
然後我朋友因沒任何車倒聲響、也沒有撞到、完全不知道後方發生什麼事情,當然就騎走了.....,隔沒多久就收到肇事逃逸單子..........!!!
然後跟警察要了電話打了電話詢問阿公傷勢,聽說阿公開刀.............!!
(完全不知道這麼嚴重,警察當初也是說沒什麼啦小擦傷..)

我朋友感覺人生要毀了.....一場莫名的事故......讓他有輕生的念頭了...
律師可以幫我解答問題嗎我想幫他 ...

1.我借朋友摩托車,朋友騎發生事故,我的車沒保強制險,請問我會有什麼責任?...朋友有駕照!

2.我朋友被告肇逃,可是完全不知道後方有倒,也真的沒有聲響,只有女生的證詞指認說是因為我朋友轉彎才嚇到跌倒,這樣算是肇逃嗎?........監視器也都沒有拍到!也沒有撞到....!!!事實我朋友也不知道.....

3.我們想和解,但怕阿公家屬出的價錢太多,其實就算沒很多也是賠不出來...可能要用工作每個月慢慢還...如果賠不出來無法成功和解是否就要被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駕駛機車之人非您為您朋友,對這起事故應負責之人非您,又您朋友無碰撞對方,對方若遇主張為您朋友之緣故,方造成其受傷之結果,似可請求提出關證據,證明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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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6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該次車禍事故,必須釐清進ㄧ步的相關事證,包含是否有現場圖、初步判定表、員警蒐證資料,該車車損狀況等判斷,並且就該名國中生之證詞分析.

本文建議您的友人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權益,就您的部份,倘偌您的友人已經承認駕駛是伊,則您無須過於擔心.

103-06-05 22:28

前言:
一.本人住高雄為單親媽媽,育有一子,目前十歲就讀國小三年級.
二.95年於X泰銀行辦理個人信用貸款,後因工作不順,肇而無力償還至今.
三.101年時,孩子生父同意每月給付八千元供小朋友教育暨保險,
遂以該筆款項向"X泰保險"某展業員購買小朋友醫療保險乙式(每年六月中旬約繳兩萬六千餘元),並於102年12月增購美金保險乙式(年繳約兩萬八千元).


案由:
  1.X泰保險展業員於今年(103年)一月份口頭告知,:因於X泰銀行尚有欠款,且X泰保險已收到"X泰銀行"申請之法院假扣押命令,由於本人為上述兩筆保險"要保人",故該兩筆保險已被"X泰銀行"假扣押.
 2.本人收悉該項消息,立即請X泰保險提供法院執行命令,並經該保險公司客服專線要求提供本人執行文令;惟該公司均以"公司機密為由拒絕提供",至本人親至該公司六合分部,經該保險公司人員協調台北總公司,"電話問出執行法院與文號,惟仍強調無法提供文令(連影本亦無法提供)
 3.至四月底本人因經濟因素,無法再行繳交相關保險費用,遂至X泰保險欲變更要保人,擬由小朋友生父自行繳付保險,保險公司聲稱:該兩筆保險已被假扣押凍結變更.
 4.五月底,家中收悉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命令(發文時間:103年5月19日;受文者:本人)


請問:
 本人未收悉(執行)強制執行命令狀況下,X泰保險公司是否能逕行扣押本人執行保險契約(基金型保險,定期定額儲蓄保單,可中途贖回之保單,中途解約可領取之全部金額)內之各項權益?
依目前之情況,本人應向何處求助,如何求助?
感謝!!

依您所述情形,若該執行命令已依債務人之戶籍地址進行寄送而經收受,依法應認業已合法送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依您所述情形,若債權銀行非經向法院聲請函詢即早已知悉您的保險資訊,並能夠直接憑此資訊而聲請強制執行者,則其中過程恐有保險公司違法洩露個人資料之嫌,就此您可向主管機關金管會請求針對該銀行保險公司提出申訴檢舉,要求徹查,若查有不法情形者,則針對您個人資料遭洩露所致之損失,即可能會有要求賠償之餘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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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103-06-05 14:02

您好:

因為在繼承時即知所繼承土地債務設定,所以是共有持分,裡面有五分之一是外面小三的兒子繼承了,可是,因債權務人已找上門,現在由本人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款至107年,那位小三的兒子不願意還,且在土地上有房屋承租出去收房租,可是房租並不夠還款的錢,現在那位小三的兒子向法院主張強制分割,我可以債務未還清前,主張不給予分割嗎?謝謝您!

小朱 103-06-05 13:58

在6月3日 以2300元 新台幣與某間租車公司 租下一台馬自達3

因為這間租車公司以營業很久了 以前朋友也在那租車 所以我也

想太多. 租用了1天 6月4日歸還 從台北去嘉義 在返回的路上

行駛北2高 北上路段大概在台中霧峰的路段車子突然輪胎有問題 我正以100

的時速正常行駛 並無超速違規方向燈準備切換車道 當開始切換車道時轉動方向盤突然右邊傾斜往下沉 

打滑失速 右前方轉了45度 角 撞上護欄 在已駕駛座車門追撞前面的車

因為那是租賃車行駛間 發生車輪問題才會導致我失控 警方到達現場後我才知道我租的車子 是 自用車 所以車行是違法自用車 拿來承租 當時我打給車行 車行也沒把行照給我 後來上網查了資料 我才知道 原來租車 是LL-xxxx 才是正常營業租賃車 所以我也沒有任何保險 這樣車行違法在先

出租有問題的車輛 讓我差點死在高速公路上 真是驚險一瞬間 問她保險部分 她告訴我沒有車險 只有強制險 要我自行賠償 與 維修車子 當時出車也不知道 是不能簽下空白本票 這樣的話我應該 求助什麼單位 如果車行要我賠償全額損失 那是不是也不合理 因為我並沒有違規也是在正常行駛突然發生事故 很急... 請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5 15: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您必須先釐清該車是否未維護保養造成該次車禍,否則您必須就車禍事故負損害賠償責任(包含車行跟遭追撞的車輛)

二、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像員警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並向租車公司取得租約,以利進ㄧ步釐清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肇事責任賠償,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責任範圍與數額;再就因租車公司未依法保險對您造成之損失,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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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 103-06-07 02: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請租車公司提供租約影印本給我嗎? 但是車行不段要求我趕快處理它們那邊的車輛損害,我有把前輪輪胎拍下一段錄影,車行只有提供一張1月更換 2顆輪胎的收據,前輪胎紋

經過我去在看一次出車禍的車子過後,發現她更換保養的輪胎並不是引起我發生車禍輪胎,也無看到他提供其他更換保險輪胎的證明,那我該怎麼辦呢 .

至於車行修車部分,如因機械故障造成我財務上的損失,我要像他所說的自己去承擔責任嗎? 

四輪輪胎我都有拍照錄影存證了,我還有什麼可以保護自己的方法呢?

小朱 103-06-07 11:3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肇事我必須要準備什麼東西呢? 這場官司 如果要訴訟我勝算有多少? 

hovan 103-06-05 12:57

祖先留下土地地號共6筆,1,2,3,4,5,6 共6分,其中2.4因民國50幾年即有房屋門牌

所以為建地,其餘為旱田,各地號目前實際使用者 分別為1:A 2:B 3:C 4:D 5:E/F 6:G 此使用方式 時間點已不可考,其中E所持有為2,4各3/10 其於 人為共同持有1~6號地

例如D持有1~6號地 各2/15 ,目前尋求分割,大家原本說好以現使用地 原地合併分割 E君卻要求 B,D以高價買E所持分的2,4號地,此方法僅讓E君得以脫手 其他人卻仍無法合併分割

請問若辦理強制分割的結果 會如E君所稱 將可具有2,4該有的建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5 15: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動產分割的部份,涉及持份、價值、使用現況、地上物的位置等因素,?難僅憑您目前所述,作為判斷基礎,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該動產的謄本、地籍圖等資料後,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強制分割法官仍會考量公平原則來裁判,即便是對方提起訴訟,您們也可以提出您們的分割方案,但此種案件較為複雜,仍建議可進一步徵詢專業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判分割,並提出您的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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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 103-06-05 00:27

83年妹妹因買房子銀行貸款250萬,而後只繳利息到87年底無法繳,91年房子法拍法拍金約91萬,而後妹妹還陸續繳利息至今103年3月4月尚未繳納,5月5日法院就強制執行我的名下房產查封也要扣押薪水,我因100年 公公去世,為了保守著家產不備被敗光,才去登記和小孩共同持有

這樣的事件情急去請立委和銀行斡旋以現金還250萬,仍然壓不下,銀行硬要我還400萬,我是做工的窮苦人,哪來錢,房產是祖產雖然銀行說市價多少,但都不是那麼一回事,請問我該怎麼辦,昨天和銀行債權部襄理談,也講不出結果,請幫忙要怎麼做

iris 103-06-03 21:38

你好:

因為93年時,我媽幫朋友當信貸保人,結果朋友跑了,我媽在今年103年5月20日所上班的公司,卻接到法院強制薪資1/3的判決書,因為銀行早將債權轉讓第三債權公司,叫做天然資產公司,這2天和對方談判,我媽表示願以本金的1/2一次現金清償,但對方不肯退讓,並恐嚇我媽說我們不還錢的話,別人來催討就不會這麼和顏悅色了,因為他們知道我家住哪裡,就找你的小孩還!我想請問一下,若金額真的談不攏,我媽也已離開現在的公司(因為老闆不想再聘用了),她的名下也沒資產,到時也沒還這筆債務的話,第三債權公司若真的私下來恐嚇催討,我們可以報警嗎?還是有甚麼較妥當的處理方式?

若無財產所得可供執行者,債權人依法當然也就無法透過強制執行來獲償,至於日後若其涉有不法討債而有犯罪情事者,則只能報警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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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o 103-06-02 20:18

家人在昨天(6/1)與人發生車禍,家人要去宴會現場,即將要到目的地時,有提早打方向燈減速要右彎,右彎前有在一次看後照鏡有無來車,但在轉彎要進會場時,右方機車騎士(高三生  有機車駕照)撞到右前車燈上的引擎蓋,然後滑進車底,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證人有說看到機車騎士煞車但打滑撞到我們的車,且有看到他戴耳機但不清楚是否有使用行動電話,今天有去勘驗,檢察官也有提到對方過失部分。現在我們要和家屬先談和解,在賠償部分須注意什麼?車子僅有保強制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2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不符該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您是否具有過失,及相關賠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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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過失致死罪,屬公訴罪,雖然對方看起來過失比例比較大,但仍應盡力去和解,可以先了解對方請求的金額,並且盡量透過保險理賠,若您們被認為有過失,仍需和解才有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過失致死責任應該跑不掉,建議設法和解,否則一般都是七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且無緩刑.

lawlaw 103-06-01 15:30

請問債權經法院判決確定後,持確定判決到國稅局去查對方的財產及所得資料,查得對方無財產無所得,請問除可以向法院辦理強制執行換得一張債權憑證外,還有何方法可以取得債權(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1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查無財產,您僅能先換發債權憑證,以該憑證隨時查對方財產,查到財產,方得請求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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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看起來你法律問題相當的多   不知道這樣意義是甚麼   2.如果取得執行名義查無財產  依現行制度也只能這樣了  可以考慮賣債權給資產處理公司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dison 103-06-01 09:29

確定強制執行費用聲請時效嗎?

是從執行完畢日起算嗎?

確定強制執行費用是向執行處聲請還是向民事聲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辦理強制執行須繳納執行費:執行標的金額或價額,未滿新臺幣五千元者,免徵執行費;五千元以上者,每百元徵收執行費八角(強制執行法第廿八條之二及九十二年九月一日施行之台灣高等法 院民事事件、非訟事件費用強制執行提高徵收額數標準參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強制執行程序中會依您的執行標的物不同,而有不同之執行方式,不過一般在執行有金額可供分配時,在分配受償階段前法院先命您陳報債權,屆時您可於陳報債權民事陳報狀之中檢具執行程序必要費用相關單據,核實陳報此部分費用之金額,法院會依法就執行費用准予優先受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泫 103-05-31 13:19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我23歲在去年10月認識一名15歲女網友 那時候她有說她的年齡

但是經過一段時間沒連絡我工作繁忙忘記他年齡

之後有跟她相約出來發生關係(我知道他高一生以為他有16歲了)

在2月底收到警察通知去做筆錄才知道被她母親提告

我與女網友沒有強制或是金錢上交易  事兩相情願的

但還是有訴訟罪   會被判多久呢?   需要賠賠償金嗎?

 

您好,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與滿14歲但未滿16歲之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與對方達成和解,以爭取緩刑的機會。

小泫 103-05-31 13:44

對方家長直接告  都無法與對方聯絡上

那就要等開庭上和解  是這樣嗎@@?

若對方不願意和解   有很大的機率會被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主觀認知對方為已滿十六歲,您可提出相關證據,以利爭取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答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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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5-31 18:05

大大你好 你犯的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

             就算和解 沒有在法律上妥善處理 被關的機會還是極高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1.涉及刑法與少女性交罪  如果你明知對方年紀未滿16歲仍與之發生性行為  還是會成立犯罪   2.可能要注意檢警從女方那邊掌握資料為何  未必一概辯稱不知情  就對你有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泫 103-05-31 19:25

我去警察局做完筆錄 回家有查一下才知道這罪的輕重,  所以剩下就是在法庭上處理?
我當時真的不知道她的年齡   也是去做筆錄時才知道的 

對方的外觀特徵足以使你以為對方為成年人或者已滿十六歲?

小泫 103-05-31 23:56

 當時我只知道她是高一     我的認知高一都滿16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1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的主觀認知,對方為滿16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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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峰 103-05-30 23:20

小弟在本月28號騎乘普通機車跟一台凌志轎車發生車禍,我當時受傷送醫,事後對方打電話來說要交給保險公司處理,30日的時候保險公司理賠員打電話來說保戶的淩志汽車原廠估價修車要12萬元,還理直氣壯的說我紅燈

事故發生時,我倒地那刻還有抬頭觀看號誌,我當時正是綠燈,可是對方說什麼有路人目擊說我撞擊時才變綠燈,請問貴律師如果在這種狀況下,是不是我應該負擔的財損部份比例較高?

另外我有受傷,我是否能對受傷的部分進行求償?對方保險員打電話來也沒談到我受傷的部分,只有談到財損的部分,假設若雙方都無法舉證誰紅燈,那麼肇事的歸屬屬於如何?能否不吝答覆。

還有對方保險開口12萬是否真的要照給?還是可以透過協商方式降低金額?

本身自己的機車沒有第三責任險,只有強制險,這部分的財損是否都由我自己吸收?

羅漢果 103-05-30 14:21

各位律師大大好^^

有棟房子所有權人為 ABC三人

A拿房子去跟銀行抵押借款-->負債

B、C為連帶保證人

今天A擺爛(有工作薪資收入),不償還銀行的負債

A說:大不了房子法拍啊!

B、C是否有法律條款,強制要求A需清償債務?並保留住房子

有辦法對A行使民事訴訟、執行假扣押、或強制薪資繳納嗎?

ABC三人共有,且BC又是連帶保證人,當然是與此事拖不了關係的,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5-30 18:56

您好!您必須先代替債主向銀行清償,才能轉向債主求償,且拿到執行名義後才能強制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0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C可代A先情償債務,再向A主張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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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a 103-05-30 07:07

原問:甲乙因汽車以及債務問題,經法院判決汽車為乙所有,甲取得對乙的債權證明,而該汽車借名登記於丙的名下,但在判決前乙將汽車變賣又另購汽車登記於丁名下 , 乙與丁為夫妻關係 , 請問甲應該再上訴何狀 , 而乙丙丁三人存在哪些法律責任呢? 獲答:本案應為民事訴訟案件 甲取得對乙的債權證明,而該汽車借名登記於丙的名下,所以必須取得借名登記證據 取得借名登記證據 加上 乙與丁為夫妻關係 所以 甲應該再上訴 刑事 債權毀損狀 因對方一再躲匿,故以借名登記要求反還以利強制執行上訴,民事法庭於103年5月21日因法官當庭告知,此上訴理由我方會敗訴最後撤告終結。因不明白法官為何告之若硬要上訴必會敗訴,想請問:乙於法庭上自訴為車輛使用人,丙(妹)也承認乙向來購車皆登記在丙名下(皆有法庭筆錄呈庭),102年4月22日開第一庭至102年8月19日判決確定期間,乙於102年6月將汽車變賣7萬再另購新車登記在丁(妻子)名下,且乙因不服上訴後,在103年1月20日判決確定前102年12月7日舉行婚禮並宴請賓客,而103/5/21法官應依法以隱匿蓄意妨礙債權審理,卻只問汽車現狀,乙與丙皆告102年6月賣得7萬,法官則未再問變賣金額動向,卻對我說汽車已賣,且我已取得債權憑證,不得再以汽車為由,且車輛為行政文書,非房屋土地登記狀,若堅持要審我必敗訴....等。請問是我舉證不足或是我該採取什麼行動而未採取?我該怎麼做呢?

hanna 103-07-11 03:28

 難道此事無解嗎??

群福 103-05-26 18:01

請問我是初犯毒品安非他命,問題是當初偵查隊到家裡找人時我在工作跟家裡的人說我因為犯了詐欺須到案說明,我因為緊張到案結果被強制驗尿期間一直脅迫我承認,我因為沒遇過,只好半推半就,我吸食毒品不對,但這樣不是現行犯脅迫的這樣可行嗎,謝謝律師大人給我個解答

價值 103-05-26 18:32
回覆 群福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是初犯毒品安非他命,問題是當初偵查隊到家裡找人時我在工作跟家裡的人說我因為犯了詐欺須到案 ... (恕刪)

 

警察有權利 要求你 驗尿= =+

建議你改掉這個壞習慣

吸毒會禍害家人1生1世......

建議您趕緊具狀聲請戒癮治療,否則一旦檢察官聲請法院觀察勒戒裁定,經法院裁定下來,就只能進入看守所或戒治所深造(執行觀察勒戒)了...

法律小學生 103-05-26 20:45

大大你好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你現在要趕緊具狀聲請戒癮治療

            否則一定會被勒戒判刑的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此類案件成功處理的經驗

1.如果檢驗結果確實有施用毒品之反應  還是可能被認定有犯罪需要勒戒或是判刑  2.如果對訊問程序有爭議  將來你可以請求勘驗訊問光碟  但這是否會影響有施用毒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於您驗尿前72時(若有可能就盡量拖延驗尿之時間)內有施用二級毒品驗尿結果可能為陽性反應,若為陽性反應,您須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帶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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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 103-05-25 15:16

請問律師

若欠稅款已於98年被強制執行,但因為名下無任何財產,所以並沒有繳納。請問律師還要時效終止還有幾年(法條太難,有點看不懂)?謝謝

小泰泰 103-05-25 14:41

債權銀行債務人我叔伯甲.債務人叔伯的兒女Z(債務人甲的繼承

甲為被繼承人阿公的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務繼承動產

(被繼承人是我阿公)103年4月初被地院查封動產.有由債權人代為辦理

繼承登記之必要.

請問一下我阿公往生10幾年了.房子財產為何掛我阿公的名字.

房子財產備考是僅執行叔伯的兒女繼承之權力

但是問題來了.第三人是我和其他八個人(被繼承人阿公之繼承人)

這時候我該如何拋棄繼承?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拋棄繼承應於您知悉繼承開始後,三個月內於法院辦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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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該執行標的物之動產依法於被繼承人即令祖父死亡時即由其繼承人所繼承承受,惟因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故而在辦理動產繼承登記完妥之前,是無法進行拍賣的,所以法院才會在債權聲請執行時,先命債權人進行代辦繼承登記之程序,以利後續執行程序進行。

民法第759條
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拋棄繼承,應於各該繼承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超逾前述法定除斥期間者,其拋棄繼承之形成權依法即歸於消滅,不得再行主張。(即使向法院具狀聲請備查,也不會獲准)

民法第1174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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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 103-05-25 14:18

請問律師們:

1.當我們收到稅務機關之強制執行命令時,我們如果要打行政訴訟,必需經過訴願之先行程序,才能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訴訟)嗎?不能直接提起撤銷訴訟嗎?

2.若原本是要提起撤銷訴訟,誤提起確認訴訟,依法條是會轉到訴願管轄機關,但我們5年後才提起這個訴訟這樣還有效嗎?

3.如上,到底,我們要請求行政法院撤銷行政命令沒有經過復查、訴願,這樣會被駁回嗎?

4.當我們是要提起撤銷訴訟,卻誤提起確認訴訟會怎樣呢?

拜託律師們~有點急,懇請回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4: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稅務爭議,應先提請複查、次訴願、再行政訴訟,若未經複查,即提訴願將會駁回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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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 103-05-25 14:5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稅務爭議,應先提請複查、次訴願、再行政訴訟,若未經複查,即提訴願將會駁回之 ... (恕刪)

若未經過複查、訴願之程序,便提起行政訴訟,是否也會被駁回。

子平 103-05-25 14:57
回覆 子平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們:

1.當我們收到稅務機關之強制執行命令時,我們如果要打行政訴訟,必 ... (恕刪)

 如果是繼承稅金,還是要經過複查、訴願等先行程序,才能提起行政訴訟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符合先行程序,逕提行政訴訟,亦會遭駁回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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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經進入執行程序,則可能需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才能暫緩執行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客戶專線:0937-182-635 

jc116 103-05-24 13:54

4/30 我接到A君來電,他表示手上有客戶正在找此種車型,可以立即付訂金,就相約晚上 9:00 至承德路B車行驗車交易,B車行C君看車無誤後,即取走車輛行照、車輛原始文件和我的身分證影本,我當時不疑有他,A 君表示只是同行代收後,A 君隔天會拉車至他台中車行停放直至交車。我和 A君便簽了車輛買賣合約,言明以72 萬元成交並收取A君交付的10 萬元訂金後,且尾款62萬於5/12 日交付,與該車最後合照了幾張相片後隨即離去。 


5/4 我在火車上發現朋友在FB轉發的關於我的車輛訊息,車輛竟被駛往苗栗D 車行,我當時感覺疑惑,立即致電A君詢問,他表示他也狀況外並會去查明原因,我深感不安。之後A君回覆這是因為拖車程序發生的錯誤,是他們同行間的問題。

 

5/13 我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致電A君原因,A君表示買主仍在貸款額度有問題,需要延長一周至 5/19,我因為 5/4 的苗栗車行事件開始懷疑A君,我表示需要立即交付餘款或提供其他擔保,隨立即搭高鐵至台中,在高鐵站A君交付他的身分證影本與個人無條件支付本票餘額627740 元以及延長至5/19 的新合約,並當下撕毀第一份合約。我當時問他車子到底在哪 ? 他並無正面回答,我表示請提供車輛現況照片,他說好但是我最後沒收到。

 

5/19我再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A君表示在追錢了,電話沒電,此時已過下午三點半,他表示再寬限一天至5/20下午三點一定交付餘款。

 

5/20下午三點半我再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感覺事態不對,必須立即採取自保動作,直接前往中山分局。中山分局建議我至行為發生地轄區備案。我到B車行後至電110 報警,警察過來後詢問了B車行C君,此時C君才出示4/30 當天與A君的買賣合約,上頭記載以 40萬現金付清,此時才恍然大悟全程遭A君詐騙

 

5/21 上午我到士林地院對A君申請假扣押本票強制執行,下午至士林後港派出所報案,提告A君詐欺。詳見筆錄。 

5/22 經比對我和A君與A君和B車行C君的合約記載時間,發現A君和B車行C君的合約簽訂時,產權仍屬我所有,經思考過後,上午我再次到後港派出所對B車行C君提出業務侵占偽造文書。詳見筆錄。同時間對B車行C君寄出存證信函。 

5/23對苗栗D車行E君寄出存證信函。亦至台北監理站申請調閱車輛過戶異動文件。發現已遭苗栗D車行E君於 5/8 過戶給F 完成。

問題: 一.請問我可以對車輛逕行假扣押嗎 ?

        二.也對提告D車行E君業務侵占偽造文書是否可行 ? 

        三.我目前採取的自保動作還有甚麼可以補強呢 ?

        四.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債務人名下無產時,實務上如何救濟 ?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能對A提出民刑事告訴,並對其請求損害賠償,若A無財產,僅能於強制執行無財產後,取得一張債權憑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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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該車輛現在的名義人而言,並無積欠您任何金錢債權,故本件應無法對該名義人為假扣押聲請,又若您係為保全現在之車輛登記狀態,則應思考的是可否進行假處分之保全程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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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 103-05-23 21:42

請問律師,若沒有居住在戶籍地,而未收到行政執行署之執行命令的話,有什麼方式可以查詢自已有沒有被強制執行欠稅款呢?

謝謝

莊惟堯 (名寶) 103-05-24 00:48

如果你不方便回戶籍地檢查信箱,那你可以先至國稅局查詢你的財產目錄,再就你認為可能被扣稅或執行的標的,一一致電相關單位查詢。

此為個人建議,或許尚有其他更為簡便之方式。

您好,本所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來電或攜帶詳實資料來所討論,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致電行政執行署詢問有無您的案子或詢問國稅局您有無欠稅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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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 103-05-25 17:52

再請教律師,1.若98年5月被強制執行欠稅款,請問追溯期是不是到103年5月止?

2.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執行處通知是「行政處分」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提出時效抗辯,該通知為行政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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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103-05-23 21:19

下周二要進入法院一審,案件屬於詐欺

詐騙金額沒到很多,所以我是自己遞狀去,所以沒什麼法律知識

昨日才知道刑法是無法得到所損失的金錢,只有民法才可以

我想遞交刑事附帶民事的狀子,是不是我下周二開庭過程中就可以遞交了?

我在網路上有看到很多刑事附帶民事狀子範本,內容都有列出觸犯的法律條文,一定都要列出嗎?那條文我要去哪裡查?

支付令跟強制執行個別是什麼意思?若要提出,要在何時提出?

我真的很需要幫忙,謝謝您耐心的回覆,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是告訴人,則您應在一審程序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在開庭時當庭提出,此種案件法官也比較會逼對方以和解方式來還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謹回覆如下: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起訴後至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2.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狀的事實應與刑事起訴書為本,進行民事法律論述。

3.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必須先有支付命令才能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敬供參酌。

H 103-05-24 10:20

請問刑事附帶民事是可以在開庭時,口頭提出要刑事附帶民事,不一定要書面提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須以書狀提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貓頭鷹 103-05-23 15:07

律師你好:

我已在三年前已經得到法院認可更生,目前繳款都正常生活也回復到平靜,但最近卻常常收到之前車貸(有列入有擔保及有優先債權銀行催收文件這二天也有催收人員來家附近按門鈴,所要強致執行,我很害怕往事重演,也害怕被他強制執行後我會沒有錢還更生銀行,我該如何做請救救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對方對您強制執行時,再聲明異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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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103-05-23 12:00

處理經過:

2011/4/1我在威○斯購買入門到初階以及多元終身的課程,為期6年,目前還在上課中,2014/1/24 我到威○斯跟業務簽下104美語菁英班專案的合約,當時簽約內容為中階到進階,為期四年,一樣贈送多元終身,半年內有上課事實就可以申請分階段申請獎學金,總共參萬元整。

 

我一再強調我沒有辦法負擔學費,如果就合約內容(中階到進階)我是否無法申請獎學金業務也再三強調跟104合作的內容並無限定課程,所以我可以用我(原本的第一張合約)入門到初階的課程作獎學金申請。甚至業務主動跟我說:只要我上入門到初階,那104合約的中階到進階是可以申請保留的(也就是不計算時間,合約到期日自動延後),等我上到104合約裡的中階到進階時,那我的舊合約入門到初階就可以進行保留(也就是不計算時間,合約到期日自動延後)。於是我於1/24同意簽約。

 

當時沒有人跟我說一個人不可以有兩張合約,甚至就我的解讀,我理解到的業務的意思應該是我擁有兩份合約。(暫且不論104跟威爾斯合作的內容「沒有特定課程」的部分,104表示只要有上課事實就可申請獎學金,純粹以我簽約的內容來說,是簽「中階到進階」的課程,所以跟我的舊合約「入門到初階」是不一樣的兩張合約。)

 

一月底我很快就申請了104獎學金,當時櫃台回覆我一個月左右會收到款項,但直到今日我都沒有收到任何款項;緊接著3/2我申請第二階段的獎學金,當時櫃台跟我說公司必須合併合約才能發獎學金,已在幫我處理當中,請我稍微等候。當時我沒有完全理解「合併」合約的意思,威○斯也沒有跟我說明為何需要合併,以及如何合併等事宜,當然我也絕對沒有等到所謂總公司會給我的回應。

 

一直到四月,我的經濟真的超出負擔太久,我眼看就要無法負荷104美語菁英班的學費,還有我一直很納悶何謂「合併合約」?以及為何需要合併?(因單就合約來說,一張是入門到初階,一張是中階到進階,應該是不牴觸的兩張合約才對,而且業務當初跟我說我可以用任何課程申請獎學金!)

 

所以我四月中詢問威○斯,何謂合併合約?為何要合併合約?威○斯對我的說法是「一個人不可以有兩份合約。」、「因為我104美語菁英班合約內容簽的是『中階到進階』,所以我『當然不可以』用『入門到初階』的課程做獎學金申請。」

 

一旦合併,我原有的入門到初階合約所剩餘的授課時間(約剩四年)也就消失,一起併到我104的合約(中階到進階)裡,同時櫃台強調從我1/24簽約開始,威○斯總公司就是這樣認定,所以時間已經進入計算。(也就是未經我同意,在我未知的情況下,威○斯總公司已經自己決定合併我的合約?好,倘若他當時已在合併,為何需要合併到五月底都沒結論?)

 

我理解後,表示這樣上課壓力很大,我沒有把握緊鑼密鼓地在四年內從入門上到進階(104的合約),所以我希望繼續保有我原有的合約,以利我將來104合約四年結束後,還可以繼續做學習(入門到初階)。當時櫃台說會幫我協調看看,甚至建議我可以全部用多元課程作申請,這樣就沒有「104合約內容不符申請獎學金資格」的問題。

 

4/26我上課時,櫃台要求我簽署「修改合約」的單據,非一式兩份,所以我手上沒有這張單據,那是一張A5的單據,上面印刷我同意將我的課程「中階到進階以及多元終身」用「手寫劃記」的方式改為「入門到初階,以及多元課程改為『三年』」,上面沒有任何但書,所以我的多元課程就是變成剩下三年,沒有原本104合約上備註的多元可以不限次數年限重修的字樣!這點我很確定。(簽署過程有錄音,所以有證據他們叫我修改合約內容,修改理由是「申請獎學金」,以及保證會之後會處理兩張合約的問題,也就是這只是申請獎學金的權宜之計。)

 

同時威○斯櫃台跟我說,這張單據簽了,禮拜一公司收到,很快就會提撥獎學金下來。

 

一路等到五月中,我真的付不出款項了,當時我再跟威○斯鳳山分校確認獎學金進度,他們僅回覆總公司會跟我聯繫,然後就沒有下文了。我只好尋求消基會跟高雄市教育局的協助,並將我的疑問告知104,一直到高雄市教育局去函告知威○斯鳳山分校,威○斯才「主動」約我去分校處理獎學金事宜。

 

一直到四月中以前我都對於「合併合約」沒有表達異議,四月底也接受了他們「必須符合104合約內容才能申請獎學金」的說法,所以簽下單據改變我的合約內容成入門到初階,我不認為合併合約需要3個月的時間,而且我這期間每次詢問都有強調,我真的沒辦法負擔學費,請他們務必幫我處理獎學金事宜。

 

但他們永遠是官方回覆:總公司在處理了,款項很快就會下來,總公司會跟我聯絡。

 

 

5/21我到達鳳山分校處理這件事,威○斯一改之前的消極態度,很主動的關心我的財務狀況,並在我提出解約要求後,請104的J.C小姐跟我說明,5/21晚間協議的結果是104的J.C小姐會幫我用急件處理獎學金事宜,約六月中或六月底會收到第一階和第二階的獎學金(也就是我已經提出申請的部分),威○斯承諾會協調保有我原本入門到初階的合約。初步達成不解約的協議。

 

但5/22威○斯打電話給我,還是說要合併合約。故我當晚即到威○斯美語鳳山分校跟他們協商,從四月中我提出疑慮開始,威○斯一直說會協調兩張合約的事宜,一路到五月中,都一個月了,如果一個人不能有兩張合約,那他們一直跟我說協商是協商什麼?又如果協商是可行的,那為何要協商一個月之久?

 

從2014/1/24簽約開始,持續到3/2前,威○斯皆沒有告知「一個人不能有兩張合約」,甚至到四月中才告知此事,5/22威○斯說這是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一人就是不能有兩張合約,所以還是堅持要合併我的合約。→問題是我事先不知道此事,而且一旦合併合約,我第一張合約所剩餘的授課時間四年就這樣平白消失,我無法接受。到底是哪一條法律有規定一個人不能有兩張合約?我目前查詢不到。重點是104告知只要有上課事實就可以申請獎學金,所以我質疑威○斯單方告知的「實際上課課程與合約內容不符無法申請獎學金」的說法與合法性。

 

 

感謝文章您耐心看完!感恩!

 

 

爭議所在:一、威○斯未盡告知義務,且未經本人同意,在我簽下104合約開始(1/24)就進入合併合約階段,所以合約已經開始計算時間,且在四月中以申請獎學金為由,正式讓我簽署修改104合約內容的單據,非一式兩份,我質疑程序是否合法無瑕疵?我是否只能接受合併合約,否則就不能申請獎學金?

 

二、呈上點,我無法接受合併合約所造成的損失,且在我申請獎學金至少兩個月後威○斯才告知此事,等於我不得不接受此事實,104合約如果真的如此麻煩,且威○斯一直藉口合約問題,拖延獎學金將近半年之久,我要求直接解約,且因合約內容為中階到進階,我一堂課也沒上,該分校也沒有開過中階到進階的課程,所以扣除一本課本1000元後,我要求全額退費!

 

三、威○斯一直拖延獎學金的申請且一直消極協調,讓我從二月起一直等待獎學金,超出經濟負荷,承受了許多壓力,以及五月我已付不出款項,即將面臨一次信貸未繳,個人信用受損,可否請求威○斯賠償

 

 

請求內容:

一、我要求保有兩份合約,不接受我第一份合約的授課時間剩餘四年,被威○斯強制合併,而憑空損失這四年的授課年限。

二、倘若無法保留兩份合約,我要求解除104的合約,扣除拿取一本教科書的一千元後,全額退費!

三、同時要求威○斯美語針對我這將近半年來的損失給予賠償!並不得拖延退費!

四、我想確認104跟威○斯美語屬於合作關係,對於這些有糾紛的狀況,是否有連帶責任?要求退費之後是否會有高額利息需自繳的問題?

 

感恩!

莊惟堯 (名寶) 103-05-24 00:42

您好

您的問題相當繁雜,建議你備妥資料(例如合約,還有你自己筆記的事情經過,疑問點,想主張的權利等)與律師約時間詳談,如果沒有完整了解你發生的案情,很難有適當公正的建議。還請你見諒。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約時間見面詳談。

您好,依過往經驗,文字問答難免有疏漏,對發問者權益保障較不周,建議來電或攜帶資料來所諮詢討論,以維護您寶貴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契約條款規定,對廠商提出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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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 103-05-22 23:43

您好,不好意思想請問,前陣子接到催討公司,要催討10年前一支電話電話費,因為時間已很久,所以家裡沒有人知道說,是否有真的有辦過這支門號,他就一直打電話,打好幾通說要我們還這筆錢,還說不還的話,要寄強制的單子,去我媽媽的公司(電話說是媽媽的名字),說要強制扣他的薪水,請問他們可以強制做這樣的行為嘛,而且都10年了,才再做催討,資料都已經查不太到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嘗試主張時效抗辯之。
阿貓 103-05-22 17:12

我要問的事,最後找到一個新聞說一個老伯伯在收掛號信的時候,蓋了印章又蓋手印最後卻收到一個1200萬的本票,???事後?遭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

我想問的事,我17歲的時候?,收掛號信時有簽名+蓋手印,現在19歲了前天幫父母親收法院的掛號信也蓋了印章跟手印,並沒有借錢問題,如果以後收道像那老伯伯的問題,會不會有怎麼事情,那樣是不是算是一個詐騙手法。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無簽發本票,應不會有如此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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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貓 103-05-23 00:1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無簽發本票,應不會有如此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 ... (恕刪)

 我看那新聞說那伯伯也在當下不是簽本票,而那是折過的本票只露出白色的地方,最後才收道那張本票,不過最後那是一個假郵差,通過這樣騙盜的,最後本票流道第三人手裡,才出現那樣事情。

 

我只是害怕以後可能也會遇到這種事情所以才來問問看的,如果要是收道那本票要怎麼處理阿??

 

幃棕 103-05-16 13:37

13年前我與同車友人一起去飲酒.酒後友人搭我的車一同離開.然後與對向來車對撞.造成2人死亡

然而13年後我收到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水的文.是產物保險公司委外的債權公司申請.想請問.這種債務追朔期是幾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時效有可能已經經過,所以您應先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來進行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時效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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