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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 103-05-26 18:04

我前女朋友的弟弟

在最近幾個月 用要做生意的名義 跟我陸陸續續借了100多萬

這段期間 有多少還我1點點 但是不多 頂多10幾萬而已

然後在 4月29號 又跟我借了20萬

以及 5月5號 又跟我借了17萬5千

我在7號的時候打電話給他變成關機..他fb也停掉沒用

我打電話給他家人 才發現 他人跑了 外面也欠了一大堆 債務高達千萬

後來有跟他大伯聯繫 他大伯說他們家庭沒有能力幫這個孩子還錢

請問這樣我該如何提告??或是??

補充 我手上沒有對方的本票 借據 只有匯款的紀錄....

莊惟堯 (名寶) 103-05-26 22:36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建議提出民事借款返還之訴。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1.如果有匯款紀錄  你還是可以提告請求返還借款或是不當得利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之相關通聯紀錄,可證明對方有向您借款之意,您又有匯款紀錄,可對其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借款返還請求;或若您可提出證明對方無還款之誠意,一開始即基於詐欺之犯意,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雅尼 103-05-26 13:39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發生外遇

被先生發現電腦的通訊軟體的內容

他向第三者提出1.上法院 2.找人去第三者家找對方父母 3.私下和解

當然  我們選擇私下和解

先生對第三者提出妨礙家庭通姦罪的提告

並且要第三者保證

1.保證不出現破壞我們婚姻

2.法律保護期間不得與我進行連絡

3.和解金 : X萬 (簽本票方式)

(文末寫上 ..)

「此和解書  享有兩年法律追溯期  在這期間不論發生任何事情都是以和解書內容為主  如有違背以上和解書內容  就是當作放棄和解  然而有權提告對方  對方不得有異議已得放棄法律追溯期

我的問題

1.先生說 這些資料(包括和解書內容以及本票)他都已經過法院審核

如果他說已提交上法院  那我們還需要私下和解嗎 ?    

上交法院  不就代表 要提告嗎?

2.先生也已表明會與我離婚  但前提是  他與第三者須先簽完和解

但若已簽完後,我們也離婚了,我與第三者還能在一起嗎?

而那個兩年追溯期  是真有這回事嗎?

如果是真的,就算我跟先生離婚,我還是無法跟第三者進行連絡與見面嗎?

3.先生提出通姦罪,但他只有通話紀錄、通訊軟體內容、我跟第三者出去的照片,並沒有證據顯示我與第三者真有發生性行為通姦罪能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無通姦之相片或錄影,亦無法證明您與第三者有通姦行為,或無法證明第三者明知您有婚姻關係,可抗辯不成立通姦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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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除非再加上自白,否則要成立刑法上之通姦罪並不容易,但民事上仍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和解附有無法確定條件  和解效力如何這可以爭執  2. 雖然無法證實有通姦行為  但還是可能構成民事侵權賠償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c116 103-05-24 13:54

4/30 我接到A君來電,他表示手上有客戶正在找此種車型,可以立即付訂金,就相約晚上 9:00 至承德路B車行驗車交易,B車行C君看車無誤後,即取走車輛行照、車輛原始文件和我的身分證影本,我當時不疑有他,A 君表示只是同行代收後,A 君隔天會拉車至他台中車行停放直至交車。我和 A君便簽了車輛買賣合約,言明以72 萬元成交並收取A君交付的10 萬元訂金後,且尾款62萬於5/12 日交付,與該車最後合照了幾張相片後隨即離去。 


5/4 我在火車上發現朋友在FB轉發的關於我的車輛訊息,車輛竟被駛往苗栗D 車行,我當時感覺疑惑,立即致電A君詢問,他表示他也狀況外並會去查明原因,我深感不安。之後A君回覆這是因為拖車程序發生的錯誤,是他們同行間的問題。

 

5/13 我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致電A君原因,A君表示買主仍在貸款額度有問題,需要延長一周至 5/19,我因為 5/4 的苗栗車行事件開始懷疑A君,我表示需要立即交付餘款或提供其他擔保,隨立即搭高鐵至台中,在高鐵站A君交付他的身分證影本與個人無條件支付本票餘額627740 元以及延長至5/19 的新合約,並當下撕毀第一份合約。我當時問他車子到底在哪 ? 他並無正面回答,我表示請提供車輛現況照片,他說好但是我最後沒收到。

 

5/19我再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A君表示在追錢了,電話沒電,此時已過下午三點半,他表示再寬限一天至5/20下午三點一定交付餘款。

 

5/20下午三點半我再依約前往刷摺發現尾款仍未到位,感覺事態不對,必須立即採取自保動作,直接前往中山分局。中山分局建議我至行為發生地轄區備案。我到B車行後至電110 報警,警察過來後詢問了B車行C君,此時C君才出示4/30 當天與A君的買賣合約,上頭記載以 40萬現金付清,此時才恍然大悟全程遭A君詐騙

 

5/21 上午我到士林地院對A君申請假扣押本票強制執行,下午至士林後港派出所報案,提告A君詐欺。詳見筆錄。 

5/22 經比對我和A君與A君和B車行C君的合約記載時間,發現A君和B車行C君的合約簽訂時,產權仍屬我所有,經思考過後,上午我再次到後港派出所對B車行C君提出業務侵占偽造文書。詳見筆錄。同時間對B車行C君寄出存證信函。 

5/23對苗栗D車行E君寄出存證信函。亦至台北監理站申請調閱車輛過戶異動文件。發現已遭苗栗D車行E君於 5/8 過戶給F 完成。

問題: 一.請問我可以對車輛逕行假扣押嗎 ?

        二.也對提告D車行E君業務侵占偽造文書是否可行 ? 

        三.我目前採取的自保動作還有甚麼可以補強呢 ?

        四.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債務人名下無產時,實務上如何救濟 ?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能對A提出民刑事告訴,並對其請求損害賠償,若A無財產,僅能於強制執行無財產後,取得一張債權憑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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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該車輛現在的名義人而言,並無積欠您任何金錢債權,故本件應無法對該名義人為假扣押聲請,又若您係為保全現在之車輛登記狀態,則應思考的是可否進行假處分之保全程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貓 103-05-22 17:12

我要問的事,最後找到一個新聞說一個老伯伯在收掛號信的時候,蓋了印章又蓋手印最後卻收到一個1200萬的本票,???事後?遭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

我想問的事,我17歲的時候?,收掛號信時有簽名+蓋手印,現在19歲了前天幫父母親收法院的掛號信也蓋了印章跟手印,並沒有借錢問題,如果以後收道像那老伯伯的問題,會不會有怎麼事情,那樣是不是算是一個詐騙手法。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無簽發本票,應不會有如此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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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貓 103-05-23 00:1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無簽發本票,應不會有如此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 ... (恕刪)

 我看那新聞說那伯伯也在當下不是簽本票,而那是折過的本票只露出白色的地方,最後才收道那張本票,不過最後那是一個假郵差,通過這樣騙盜的,最後本票流道第三人手裡,才出現那樣事情。

 

我只是害怕以後可能也會遇到這種事情所以才來問問看的,如果要是收道那本票要怎麼處理阿??

 

cash015 103-05-20 15:22

事情緣由:

        去年八月朋友告知其男朋友A君要開居酒屋,尚缺資金缺口30萬,因開店在即,所以請我協助投資開店並言明往後要退出只要兩個月前提出即可將資金全額退回。在去年九月底簽訂投資契約,原訂10初開店卻一直延誤到10月底,契約內容也言明由A君辦理工商登記,但至始至終都沒看到,且所有的支出收入也提不出任何的明細,就連營業額也都是口頭說說。去年年底A君退出居酒屋經營也完全沒告知,只在今年二月突然來通電話說,他用了120萬頂另一間居酒屋,我投資的金額直接轉換成股份,當下即拒絕並請將資金退還。至此A君即以各種理由推託且還會不接電話,在3月時我依契約至他新開的店裡請他簽本票,現時間已到,A君依然沒有任何作為還是一樣用藉口理由不還錢,還擺明要告就去告,請問這樣的情事是不是可以提告詐欺,另外今日已去法院裁定本票,這樣會有影響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cash015 103-05-20 16:18
回覆 cash015 的發言內容:

事情緣由:

        去年八月朋 ... (恕刪)

能否先請各位專業律師先解答小弟心中的疑問,這樣的行為是不是構成詐欺

1.如果借款投資目的跟當初協議的不同  確實可能有詐欺的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cash015 103-05-20 23:07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借款投資目的跟當初協議的不同  確實可能有詐欺的問題   ... (恕刪)

感謝張律師的發言,另外請教如果要提告是不是可以直接去警察局報案還是一定要去地檢署,需要訴訟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6: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投資契約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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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103-05-19 19:33

您好

平常都沒在連繫的十幾年的同學突然打電話來說我以前有簽一張本票給他.

但我確定跟他沒有任何借貸關係,就算有,也只是做投資高利放款.

他已請律師事務所人員通知我先到事務所談談..

請問

這種情形,我該去談嗎? 還是有什麼可以預防的做法?

沈恆 (沈律師) 103-05-19 20:10

您好!如果確實沒有欠錢,可以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另可注意一下時效問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有簽本票通常還是會要有原因關係  例如是因為借款所簽立   2.你可以不理會他  等他去向法院聲請裁定後再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4: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聲請本票裁定後,再對該裁定抗告並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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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103-05-19 12:26

您好

想請問本票有效的追朔期?

 

林智群 (klaw) 103-06-07 10:19
3年
小金 103-05-17 16:38

請問如果我因接觸運動賭博的關西要還37萬元,但對方逼我簽下600萬的本票,我知道運動賭博已是危法,我認罪,請問要如何來做下一步,避免對方申請600萬本票的效力,導至我要還600萬不合理的債務,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主張為賭債或遭對方強暴脅迫下所簽發,違反您的意願。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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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梓 103-05-16 11:36

因之前我姊夫跟人家有糾紛   但是法院也判好了    不過對方還是不滿    

昨天晚上家中只有姊夫跟5個小孩還有我媽媽   昨天對方來2個人 來按鈴 第一次 我媽還跟對方說不在   沒多久 又來按 卻跟我媽說 他在家阿    還念我媽說你這老人家怎麼說謊哩    叫我媽開門   我媽還傻傻的開門讓對方進來

 我媽去跟我姊夫說有人找他    我姊夫走出來看 是他們 被他們限制在客廳   要去房間拿手機都不行  離開客廳都不可以  因家裡小孩跟老人 被迫簽下了 60萬的本票    有去警局警察說 是我們自己開門讓對方進來的     而且簽下本票就沒辦法了   難道這樣就真的沒辦法了嗎?  或是有甚麼辦法解決   因為老人家為了這樣睡不下去  一直很自責 內疚     我姊剛好去上課不在家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的權益已遭受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應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主張該本票強暴脅迫下簽屬之,為無效之本票,若得證明對方有限制自由之情形,亦可對其行為提出刑法第302條規定: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及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妨害自由強制恐嚇危安等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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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5-15 20:52

已收到裁定書,裡面有說到要我收受本票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我想了解說為何要相對人的戶籍謄本?我是要拿裁定書至相對人的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去申請即可嗎?申請好相對人的戶籍謄本然後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5-15 23:54

您好!法院是要核對戶籍謄本上相對人地址,以確認本票裁定合法送達相對人;拿法院通知去任何戶政事務所都可申請,之後陳報給法院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可以拿法院資料去戶政機關聲請即可  然後將戶籍謄本陳報給法院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去戶政申請後就寄到法院即可,要標明案號跟股別。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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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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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法院通知至戶政事務所請領對方之戶籍謄本,在撰寫陳報狀給法院,為目前若您無對方之身分證字號,即使有法院之通知,亦難以聲請戶籍謄本,若無法聲請戶籍謄本,應撰寫陳報狀向法院說明之,請法院函查戶政機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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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5-19 15:40

不用寫陳報狀直接將戶籍謄本寄去法院即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仍需寫之,否則法院會不知道為何寄一張謄本過來,是要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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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onne 103-05-13 11:20

律師您們好:

最近在某仲介簽訂了一間中古屋,原本五萬元的斡旋金在簽訂動產買賣契約書後,自然也轉為了訂金!簽約當天,壓了兩張房子價格的本票,要在7/5日前繳清!我本來就是要買,也很喜歡那間房子,所以就簽了本票

但是日後去看房子,發現漏水問題(房屋現況的有無滲漏水選項是勾否的),天花板大面積滲水,地上也留了一灘水...仲介是說因為大雨從沒有封住的冷氣孔灌入,可是我看了冷氣孔的位子,上方有超大遮雨棚,大雨怎麼下是絕對下不到仲介所說的那個冷氣孔的!

於是我請了熟識的水電師傅去看,師傅說造成漏水是因為樓上陽台造成的....可是售屋主只重新粉刷有水痕的地方,漏水的問題依然還在.....所以現在,我傾向不買了,五萬元被收走沒關係,但問題在那兩張本票,請問本票的金額還是要依約負嗎?還是我要賠償多少呢?若可以節約的話,仲介費還是要給嗎?

單以漏水瑕疵,要主張解除契約,困難度很高,減少價金比較有可能,除非要詳細論證漏水的程度到可以解除契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5-13 16:17

請盡快發函表示解約,不過瑕疵是否重大到足以解約的程度,要看每個個案,不一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發現該瑕疵,自應先發函通知對方,看對方是否願協商解決,若不願意則應保存證據,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賣方修補瑕疵,並針對該瑕疵請求減少價金,若欲解除契約,僅有漏水瑕疵,似有困難之。再針對動產現況說明書部分,除非漏水情形非常嚴重,方有可能構成刑事詐欺。若真的想悔買,仍須視個案契約如何約定,加以設定停損點。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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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5-14 11:35

 1. 若是已簽訂了買賣契約, 就要付仲介

 2. 似乎還未交屋, 所以應該還沒有出賣人瑕疵擔保的問題, 減少價金, 解除買賣契約等瑕疵擔保規定都還談不上(民法第354條). 所以您可發函請對方修漏水到好才交屋, 限期修好, 若期限過後還沒修好, 則取得契約解除權(民法第254條). 解除契約後才能回復原狀而拿回本票. 此情形, 是可歸責於他方而解除契約, 反倒是你可以對對方請求損害賠償(http://www.lawmed66.url.tw) 

春米 103-05-07 00:23

您好:

     家父向當舖借七萬,當鋪卻要求簽三張七萬塊的本票,說是行規。如果不簽就無法借他。家父很傻竟然簽了,利息竟然是六分,以七萬計息,每個月4200元。後來家父一個月沒去付利息,當鋪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單卻是欠當鋪21萬元,但利息竟然年息百分之六,與事實不符,重點是每次付錢時,沒有簽名,也沒有任何的證明是六分,全憑口頭跟家父說,家父就傻傻的每月給4200元。家父雖好賭,但年事已高,也領有重大疾病卡,他心情相當沉重,拜託請指引我該如何處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01:27

您好!沒欠到21萬元,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若還有還錢,務必保留證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本票有無載明受款人及禁止背書轉讓?

本票簽發時未記載受款人及禁止背書轉讓,則一旦票據經當舖轉讓或交付第三人來請求(讓人頭出面來當執票人),則對執票人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恐有無法對之主張原因抗辯之可能,屆時發票人應依票載文義(票面金額)負給付之責。

票據法第13條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但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票據法第28條
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其利率。
利率未經載明時,定為年利六釐。
利息自發票日起算。但有特約者,不在此限。

票據法第97條
執票人向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要求左列金額:
一、被拒絕承兌或付款之匯票金額,如有約定利息者,其利息
二、自到期日起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之利息
三、作成拒絕證書與通知及其他必要費用
於到期日前付款者,自付款日至到期日前之利息,應由匯票金額內扣除。
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

票據法第124條(本票準用匯票相關規定)
第二章第一節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十八條,關於發票人之規定;第二章第二節關於背書之規定,除第三十五條外;第二章第五節關於保證之規定;第二章第六節關於到期日之規定,第二章第七節關於付款之規定;第二章第八節關於參加付款之規定,除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第二項外;第二章第九節關於追索權之規定,除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八十八條及第一百零一條外;第二章第十節關於拒絕證書之規定;第二章第十二節關於謄本之規定,除第一百十九條外;均於本票準用之。

 1.對方主張百分之六  應該是票據權利的利率  不是民間借款所謂的幾分利   2.如果認為沒有積欠這麼多  需要自己提出確認本票債務不存在訴訟 並請求停止執行   否則對方也是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藍 103-05-06 11:13

律師您好:

對方惡意欠錢不還,簽完本票和解書後
還款三分之一就搬家失聯,電話不接,簡訊不回
除了辦理本票裁定之外

有辦法找到他人搬去哪邊嗎? (調閱發話地點之類)
目前是他老爸出面求情,對方當時假借投資之名,騙了不少人

能否聯同其它人告對方詐欺?

麻煩律師解答 ^^

現在還能找到他爸爸嗎,他爸爸住處與當事人戶籍地是否相同?此網屬公共論述,柯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公開表示意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小藍 103-05-06 11:34

律師您好

他爸有說可以找他泡茶,戶籍地在台中
欠債的人跑到台北了 

接下來該怎麼進行比較好呢?

刑事部分可能有詐欺,可提出刑事告訴,民事部分可聲請本票裁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如果可以認定是預謀的倒債  且有多數債權人  是可能構成刑事詐欺的  建議可以提刑事告訴  被告如果不到庭  檢察官也可以拘提到案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藍 103-05-06 13:46

債務人和其他債權人都有簽署和解書及本票
這樣還能構成詐欺嗎? 

還是只能進行民事訴訟

若其自始即無投資事業之情形,而對外訛稱要實施投資計畫,進而詐取財物者,則其行為應已符合詐欺之構成要件。故本件建議您可以將相關資料及事發經過加以釐清後,研議是否提出詐欺刑事告訴,以使對方能夠出面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藍 103-05-06 13:57

債務人自稱合格證券分析師

他所經營的粉絲團還是每天不斷發布股票期貨操盤建議,擔任投資顧問,負責代操資訊

當初操盤有簽署合約,但溝通都是當面,沒錄音錄影證據

如要成立詐欺罪中的"詐術"要件,需怎麼做?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供對方之相關文件資料,作為對方行使詐術之證據使用之,可聲請本票裁定及準備刑事告訴狀提出詐欺告訴,二者同時進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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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 103-05-05 14:11

我是剛進入房仲業不久的新人,目前在台北市一家知名的加盟店上班

公司秘書拿了一本履約保證書及本票出來要我簽名跟一位連帶保證人幫簽。履約保證是3萬元,本票是27萬元。

因為以往再別家公司上班都沒有遇過要簽本票

所以這部分有點怕怕的

聽主管說因為業務需碰到跟客戶收取訂金

且金額都是不少的數目 才會有簽本票的條約出來

 

PS。如果簽的話,那本票後面我要寫什麼呢?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發票日期是本票必要記載事項,若您未填寫,該張本票為無效本票,故若該張本票您無填寫發票日期,可加以影印之,以利日後您可提出證明當初您簽發為一無效本票;若您已填寫發票日期,可指名受款人及禁止背書轉讓,使該張本票喪失流通性。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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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擔心本票遭挪作他用  最好要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以免其他第三人主張票據權利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iris 103-05-05 10:19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民國九十六年的時候加盟一間連鎖早餐店,當時公司要求我簽一張三萬元的本票作為保證金,我當時也簽名蓋章了。
現在我和公司的合約到期了,也不再續約,要求公司將本票蓋作廢并寄還給我時,赫然發現寄來的本票上面簽名的部分不是我的字跡,連印章也不是我的私章,打電話去公司時,公司竟然表示反正這張本票已經作廢那其實我也不用擔心太多,又說本票只有三年效力,要我不用擔心我原本簽的那張會不會被他們拿來和我要錢。
不過我還是認為為什麼要偽造我的簽名呢?可以請律師們替我解答一下,如果我當初簽的本票已經過了三年期限,還會有效力嗎?或是我該為自己的權益怎麼做呢?至少我是認為公司偽造我的簽名很過分啊!!我有辦法對他們提出什麼法律訴訟嗎?

謝謝律師

SRC 103-05-02 10:23

請教各位大律師

1. 如果去做本票裁定並且下來後,是不是一定要等到裁定確定書下來後才能去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還是本票裁定下來後就可以去強制執行了?

2. 如果債務人在這期間脫產了怎麼辦?債權人還是要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假扣押嗎?

但錢就都借給對方了,也沒錢去做假扣押...還有別的方法可以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嗎?

謝謝!

建議您快去做本票裁定,或委託律師來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 你還是要等到確定證明書下來再開始去進行執行程序  2.已經裁定准許執行  現在再聲請假扣押  時間上感覺不是那麼有必要  你可以自行考慮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待裁定確定證明書,方得持確定證明書,至強制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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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02 14:58

您好:

1. 本票裁定必須確定後(取得確定證明書),才能進行後續問題。

2. 本裁下來後就可以向國稅局查債務財產所得,再看是否就其財產假扣押

請參酌。

 

您好,確定證明書下來才可以進行強制執行,確定證明書你只要常常打去催書記官,會很快就出來了。因為你聲請假扣押也需要時間,所以不建議提假扣押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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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結 103-05-01 22:44

我最近收到法院的本票裁定命令,但上面的本票是我完全沒有簽過的

我要如何自行向法院申請抗告,會很困難嗎???

 您好:

據您所述之內容,您需於此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對執票人向為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本票不存在之訴,提起此訴後,馬上通知執行法院此事,用以阻止執行法院的強制執行,供您參考,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2 00:20
您好!可參考非訟事件法第195條第1、2項:
「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前條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得對執票人向為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發票人證明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可持法院的本票裁定命令,向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本票不存在之訴,並對該當事人提出偽造文書之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歡迎來電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對該裁定於期限內提出抗告,並於期限內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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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不是提出抗告  你可以提出確認票據是屬於偽造的訴訟  以救濟權利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Fei 103-05-01 16:48

請教一下,2月1日,我以書面委託友人購買A牌礦泉水1000箱(有明確寫到A品牌礦泉水),並與友人書面約定2月10日先行付款,還簽立了一張2月20日到期的20萬本票,但我並無在約定日前付款。3月5日時,友人卻買回來B品牌的礦泉水1000箱,我因友人購賣錯誤品牌而拒絕給付,友人這時卻執意要錢並提告我,將20萬本票提送法院裁定成立,請問,我可以使用民法179條-不當得利,請求拒絕給付嗎 ? 還有別的法條可用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7: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該本票裁定抗告,並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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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當得利是一個請求權,不是一個抗辯理由,而且不當得利也不是指這個,你應該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並主張因為對方沒有履行買賣義務,所以你也沒有給付價金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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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為對方已經聲請本票裁定 你還是需要提出確認本票債務不存在訴訟才能解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淑淑 103-04-30 01:17

請問聲請本票裁定要繳裁定費那強制執行是否也要另繳強制執行的費用

本票裁定聲請強制執行,原則上應按所請求滿足之債權金額按千分之八比例繳執行費。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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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強制執行費用債權之千分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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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繳裁定費用民事庭程序   將來聲請執行  是另繳執行費用  所以還是需要再收費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政 103-04-28 21:40

你好~請問我與叔叔設在同一戶籍~我叔叔有遷本票欠錢未還~

現已有委託人來討債~但我叔叔跟本不住這~對方可以查封這戶籍的

所有物品嗎~~我該如何自保~~謝謝~~(房子是另一為叔叔的名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房未登記債務人名下,則該房即不屬查封範圍,而債務人既然不住在該房,則若查封到屋內財產時,則可以提出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房子若非債務人之財產債權人即不得因戶籍在此,進而查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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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政您好,

動產或屋內物品,並非叔叔所有,則不用擔心會被查封或扣押。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除非對方取得本票裁定或確定判決,否則私人是無法扣押的,法律上更沒有什麼扣押戶籍的問題,且如果你叔叔沒住那邊,法院也不可能去查封裡面的動產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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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若非房屋所有人,則針對該房屋內之動產,除非像具體明確可認係為債務人所有(如登記債務人名下之汽車)之外,恐怕法院執行處針對權利外觀不甚明確其權屬之動產,未必即會依照債權人單方之要求即前往現場進行扣押查封
再者,如若執行處查封當日無人在家,則因債務人若非房屋所有人,而房屋非為查封之物件,則執行處應該也不會逕行開鎖入內,而若執行查封當日,有人在家則直接當場陳述動產債務人所有之事實要求書記官停止執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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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o 103-04-25 14:53

你好!我有關於本票的事要尋問

因為我家人被朋友倒會 然後跑路了

但我們找到他的女兒 讓他簽了六張本票 只有簽名蓋章

這樣如果要去法院告他們的話有效應嗎??

只有簽名?

金額、發票日等項都沒填載?

依你所述,本票無效,就算有效,借款不是他女兒借的,告他女兒也不會贏,要針對借錢的本人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只有簽本票很危險,因為他如果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你無法舉證有債權,你這本票就會失效。所以建議你除了本票之外,應該要請他女兒簽立承擔債務契約書,這樣才能保障你的權益,只是手法上要以和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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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只有簽名蓋章,無發票日金額等法定應記載事項,為無效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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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義 103-04-24 23:48

請問! 要拿去法院裁定本票遺失了,只剩下複本而已,如果拿複本代替正本去做本票裁定,不知道是不是可行,如果不能的話,那有沒有什麼辦法能夠補救! 麻煩各位大律師教我該怎麼辦,因為遺失那張本票的金額還蠻大的! 

 

沈恆 (沈律師) 103-04-25 05:02

您好!本票正本遺失,已經無法聲請本票裁定;您應依序止付通知、公示催告、登報、聲請除權判決以保障自己權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你只能以該複本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借款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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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正本遺失,無法以副本聲請本票裁定;您應依本票遺失程序處理之,以確保您的權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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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遺失依法應循聲請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之方式來處理(須有系爭本票相關資料)。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義 103-04-24 23:21

請問! 要拿去法院裁定本票已經遺失了,只找到複本而已,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拿複本去做本票裁定! 如果複本不能的話,那要怎麼辦呢?  麻煩各位大律師們教我該怎麼辦,因為遺失那張本票的金額還蠻大的

阿昌 103-04-24 23:13

想請問一下,因要跟朋友一起合資投資,我出資金,約定未來的某一天連本帶利加紅利一起還我,對方要簽本票給我。

1.本票須注意什麼地方?

2.有壓兌現日期跟沒壓兌現日期有什麼利弊?

3.合約簽署要注意哪些點呢?

4.合約公證嗎?

本票該具備的法律要件都要具備才會生效,至於合約,重點不在怎麼簽合約,重點在合約對於權利義務的約定,還有違反的法律效果,能公證當然是比較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所以在簽約之前,必須詳閱並了解契約書內容,如對條文稍有不慎,損失將難以彌補,建議你簽訂任何條約,最好請專業人士協助【專業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為最佳】,以維護你的權益。

 

歡迎來電諮詢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本票必須有發票人、發票日、金額等即可,但重點並非公證契約,而是契約內容,建議你們找專業律師討論之後,該如何以契約條文保障您的權利,因為按照你的說法,未來給付的紅利,這是很無法預期的,如果公司不賺錢,豈非無紅利可請求。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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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須具備法定應記載事項,發票日、發票人、金額等,又契約之規定,需明訂雙方之權利義務,及違約之相關罰則。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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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謝 103-04-24 23:10

本公司為加盟者,加盟主未盡義務卻要執行當初加盟簽約時所開立的本票,請問如何自保?

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所以在簽約之前,必須詳閱並了解契約書內容,如對條文稍有不慎,損失將難以彌補,建議你簽訂任何條約,最好請專業人士協助【專業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為最佳】,以維護你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04-25 05:16

您好!若您未欠對方債務,可以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勝訴後對方即無法拿本票跟您要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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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24 14:58

您好:之前我的同事欠錢不還 惡意離職 ! 金額約25萬左右! 現在完全沒辦法聯絡到本人! 他有簽一張本票 但是面額直接寫30萬! 簽名加上印章 雙證件影印本!但是這同事有說簽本票只是形式上的 對他來說 好像無所謂 ! 意思是他不打算還我這筆錢! 請問一下 這樣我該如何去執行?? 另外需要寫存證信函或是雇用律師幫我打官司嗎??

可以本票聲請裁定裁定確定後可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一、可聲請本票裁定支付命令,保全您寶貴的金錢

二、等本票裁定支付命令確定,可聲請強制執行。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借款證據已相當確鑿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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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臘 103-04-23 16:48

昨天跟朋友吃飯, 他一付很煩惱的樣子. 因此就問他為什麼.

他說他上周五去唱歌,喝的頗愉快,於是去第三家繼續喝(幹怎麼這麼會喝), 他有唱歌時的記憶,有第三家酒吧時的記憶, 但在計程車上移動時的記憶是消失的.

但是他依稀記得好像有簽了一張甚麼東西.可是他後來去問唱歌時的朋友跟酒吧的老闆娘都說沒有這回事,時間也都對的上.他身上的錢也都在那個時候掏光了.

在此先說, 我這朋友有時會杞人憂天, 但我還是希望能幫助他-至少先知道一些相關可能性.最近常聽說甚麼自小客車借高利貸, 希望這些借高利貸的人不會走投無路到無差別害人啊...

他說他那時記得上了計程車移動是直接到目的地的,這表示他如果有簽甚麼, 是在計程車上簽的.因此,我有幾個問題想問.

1. 如果他簽的是甚麼做保的單子, 沒有身分證影本可以嗎? 
2. 如果他糊里糊塗的簽了本票, 沒有身分證影本可以生效嗎? 他說他沒記得有壓指印甚麼的
3. 請問還有沒有任何的可能性呢? 

還有,還想問他現在沒有任何事情可以先做來預防呢?

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為意識不清楚之情況下所簽發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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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臘 103-04-25 09:2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為意識不清楚之情況下所簽發之。

以上,呈請  ... (恕刪)

多謝房律師

但他實在是不知道怎麼攜帶資料, 因為他自己也不敢確定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有發生. 但如果沒有最好, 有的話..這種事情受不了一次的. 

他現在擔心的事情是, 如果有這件事, 騙他的人拿他簽的這張有效票券去高利貸那做保怎麼辦? 會找到他一定是因為那個人跑了, 他要怎麼去證明他不認識那個人? 又要怎麼樣去證明他當時是幾乎無自主性的行為? 

至於您說要去事務所,請問是不是需要付談話費用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對方提出相關票據請求時,再為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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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臘 103-04-28 22:04

多謝房律師!

但如果被高利貸利用來討債怎麼辦呢? 可以立即要求保護令嗎? 我看那小子茶飯不思,大概快瘋了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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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臘 103-05-03 20:43

多謝房律師.十多天過去,我看沒人來找他, 他也慢慢放下心來了. 我想我們先靜觀其變.有甚麼問題或是有甚麼事情,再向您請教,謝謝!

淑淑 103-04-23 11:00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聲請狀是否可至法院自行填寫

沈恆 (沈律師) 103-04-23 11:19

可以,要記得攜帶本票正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法院自行填寫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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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3-04-21 21:24

律師們你好,

想請教關於本票的日期,

第一個看見的到期日例如是105/4/10這樣沒錯,

但是下面有個發票日受款人卻寫105/4/19,

請問這張本票還有其效力嗎?

另外,本票上面是否需要蓋受款人的印鑑或者手印,

若只有簽名有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發票、到期日期寫錯或僅有簽名無蓋章。仍均為有效本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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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3-04-21 13:21

若已還完債權人的錢,他卻不還我當初簽給他的本票,我該怎麼辦?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4-21 16:05

您好!建議寫存證信函請對方返還本票,再不還可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返還本票或確認該本票債權不存在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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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4-20 22:36

請問我去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後,法院就會寄裁定書下來,裁定書是我和對方都會收到一份嗎?我因為不想讓家人知道此事,至於裁定書的話可以要求寄至我收的到的住址就好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法院陳報送達地址,以免法院逕送戶籍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你們雙方都會收到一份裁定,但必須等到確定證明書下來,你才可以用該證明書去查對方財產。法院會寄你留的地址,你也可以具狀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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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22 23:36

或是指定一位送達代收人, 法院就只會送那了 (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5: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指定送達代收人或指定其他地址。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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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4-19 16:26

我住台南我要書寫聲請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是聲請狀要如何索取及如何書寫,我又該委任誰書寫,委任律師的話費用是不是很貴

沈恆 (沈律師) 103-04-19 18:25

您好!如果僅是撰寫聲請狀,費用不會太貴,可電洽詢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請用e-mail 傳相關訊息來,與律師研究。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你可以委託律師幫你寫,大概六千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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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書寫相關書狀。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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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22 23:38

 可到司法院網站, 有書狀範例, 不用錢的(http://www.lawmed66.url.tw)

淑淑 103-04-18 14:42

請問我要寫聲請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是我不知道要怎麼書寫

本所有代寫服務,可來電討論

您可透過下列方式與律師連絡,律師即可為您做專業的服務。

 

您好,你可以上網找範本,很多範本可以參考,亦可委託律師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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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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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1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委託律師代為具狀,方能有效避免錯誤情形之發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小宇 103-04-16 22:32

96年5月因借朋友錢,收到朋友本票71萬元,我於98年5月去法院提示,並申請支付命令,當時朋友已還了16萬,我提示本票金額是55萬元,當時法院裁示我可收年利率6%,請問起息金額是以71萬為起息點,還是以55萬為起息點.

 

您好,起息點要以實際之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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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此時尚欠您五十五萬,計算額度即為五十五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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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傑 103-04-16 08:30

請問一下我跟當鋪借錢時~我跟擔保人個自簽下一張本票、當鋪這樣做法算違法嗎?那我們簽下兩張不就要還雙倍嗎?他們的利息是怎樣計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簽本票為擔保債務利息之計算視當鋪之規定。除非當鋪使用恐嚇威脅之方法脅迫您簽本票,方有違法之虞。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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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14:22

您好!您若自願簽本票,當鋪並不違法;一張是主債務,一張是擔保用,還一份就可以;利息計算方式應該要問當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lume 103-04-15 09:50

律師您好~

日前友人以家裡借急的名義向我借款,並有簽立簡易的借條(並無本票),

但償還時間已到卻藉故拖延...甚至避不見面,且推托於友人母親會償還,

且當初借款的事由,與友人母親對質與事實不符...

雖已發存證信函告知,但友人已多日未回家無回應,且電話無法聯繫。

且有數名受害者,請問律師,這有無詐欺的行為,又有什麼有效的方式可以追討欠款~?

依你所述,是單純借款民事糾紛,沒有詐欺問題,可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追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5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借據可證明雙方有借貸合意,又有匯款紀錄或交付現金之收據等證據,即可起訴請求借款返還請求。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請考慮聘請專業律師先發存證信函,並委請專業律師處理後續法律問題,以維自身權益。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借款部分很難變成詐欺,建議你循民事途徑,也就是聯合其他債權人一起提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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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淑淑 103-04-14 14:57

若要申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除了要攜帶對方開的本票外還得帶什麼資料或証件到法院,當天去就可完成嗎?程序會不會很繁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辦理本票裁定事宜。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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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4-14 22:59

您好!若已提示對方不付款,可攜本票正本,寫好聲請聲請本票裁定,遞狀後回家等法院通知准駁。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本票裁定你必須要準備本票之外,你還要寫書狀表示你要聲請聲請之後大概十天左右法院才會裁定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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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6 10:3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需準備本票正本,並具狀向法院聲請作成裁定即可,您可以不用直接去法院,法院也不可能當天馬上幫你處理好。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jackie 103-04-14 10:47

各位朋友好:

小弟於去年向一位投資客購買了一間預售屋!該預售屋建商表明是不可換約!所以交屋時建商會先把物件過戶投資客,再由投資過戶給小弟!

當初同意購買時與賣方一同至賣方所選的代書處進行簽約,但由於小弟是第一次以這種方式購買預售屋,並沒仔細觀看合約內容,後經朋友指點發現該私契內容明顯偏袒賣方,買方幾乎無任何保障(無論是之後買方交付工程款,賣方需提供予買方的任何本票或其他書面保障),契約上雖有違約罰則,可是並無紀載賣方於建商過戶完成後須於多久日期內完成房屋過戶與小弟(違約起算日期)!

請問小弟目前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購買的權益,朋友建議向消保官申訴!請問此方法可行嗎?此問題已經困擾小弟數月之久,還請各位幫忙

萬分感謝!

買賣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約,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依約履行,一般簽約人,通常都提出對自己有利的條約,與他人簽約。如對條文稍微不慎,損失將難以彌補,建議你日後簽訂任何條約,最好請專業人士【專業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為最佳】,幫你把關看清楚,以維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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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ie 103-04-14 13:46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買賣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約,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依約履行,一般簽約人,通常都 ... (恕刪)

謝謝柯律師的回覆

所以目前小弟我只能依照合約履約

沒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處理或補救嗎?

消保官也沒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對方契約如何約定,您有無相關解約之權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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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3-04-11 21:42

1.債權憑證時效多久?

2.若已還清債務,對方卻不還本票,該怎麼辦?

債權憑證之時效期間,原則應依其據以聲請強制執行的請求權性質而定,例外則是民法第137條第3項所定???,請求權?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五年,但其執行名義為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情形,則其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民法第137條
時效中斷者,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重行起算。
因起訴而中斷之時效,自受確定判決,或因其他方法訴訟終結時,重行起算。
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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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3-04-13 08:3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債權憑證98年5月申請至今,是否已逾期?還有效力嗎?

債權憑證上有關原執行名義的記載是那個類型(確定民事判決、支付命令還是本票裁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法院更換債權憑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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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3-04-11 10:33

我於96年4月簽一張本票71萬給朋友,他於98年5月去法院申請債權憑證,我於96年5月起,每月償還10000元,在102年還清71萬,他現在又要跟我要利息,當初借款並沒提到需要利息,我還要支付他利息嗎?不付可以嗎?如果要付要付多少才合理?

沈恆 (沈律師) 103-04-11 11:27

要看債權憑證有沒有記載利息而定,一般本票對方可以請求6%的利息

小宇 103-04-11 12:4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要看債權憑證有沒有記載利息而定,一般本票對方可以請求6%的利息

若拒付利息,會有什麼法律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3-04-12 05:19

如果有利息未繳清,債權人還是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拍賣債務財產求償

金錢債務遲延給付,債權人依民法第233條之規定得請求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遲延利息,另外,依票據法之規定,票據債務利率未經載明者,其法定利率則是按百分之六計算。

票據法第28條
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其利率。
利率未經載明時,定為年利六釐。
利息自發票日起算。但有特約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203條(法定利率)
應付利息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
 
民法第233條(遲延利息
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
對於利息,無須支付遲延利息
前二項情形,債權人證明有其他損害者,並得請求賠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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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債權憑證上有支付利息之記載,您即需支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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