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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瑄 105-06-08 16:20
本來手機是朋友再用 可是在3月份開始都沒有繳費 現在遠傳總公司打電話來要追討費用 我才知道原來裡面有包含小額付費... 而這個小額付費如果未繳清的話會怎麼樣?
小艾 105-06-08 16:18
家人經友人介紹娶越南新娘,來台約4個月突然逃走了,家人去警局及移民署報失蹤人口,現經由外籍娘的家人告知,外籍娘表示不會回來了,但有表示請家人幫忙取消失蹤 人口報案,會將當初家人赴越南娶親的費用規還,現在我想請問1.我不要幫忙讓外籍娘拿到身份證,我可以告她假結婚?2.當初介紹人是她的妹妹(現在也是嫁來台灣的外籍娘),可以告她們詐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8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確認婚姻無效訴訟,或是提起離婚訴訟

2、必須要有足夠事證證明對方明知透過這樣的手段獲取利益才會構成詐欺罪。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9 0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對其妹妹進行錄音或line訊息蒐證,準備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烏魚子 105-06-08 16:16
我家狗在獸醫院等候拿藥時(一旁有體重機),一位小姐帶狗靠近我們旁邊要使用,對方狗上體重計,我們來不及反應拉開,咬傷對方的狗(均有上牽繩) 當下在獸醫院醫療,我們告知對方及獸醫院會全數負擔醫療費 (皮肉傷) 現在對方家人要求要我們負擔 請假損失及精神賠償費用 約5萬元 已發地方法院提解 我們想知道 答辯狀 怎麼寫 我方不能接受 若對方有先告知一聲要使用,讓待在一旁的我們有注意,就不會發生這件事
庭庭 105-06-08 16:14
您好 我在12月底購買美容課程 年限三年 不限次數 費用10萬 先繳了4000 剩下96000分12期 已繳四期 當初耳跟軟 被兩個人一來一往 當下雖有拒絕 但還是傲不過 就買了 我也認了 乖乖繳費 時間上大多以業者時間為主 但業者常常臨時更改已排定時間 至今快半年 才做11次療程 跟當初講的有落差 我想要終止合約 有辦法嗎 請幫幫我 謝謝
史奴 105-06-08 16:13
您好 由於半年前申辦手機給之前一位女朋友使用 並且他也承諾說會自行繳費 在十月底分手後 未將卡片歸還 並私自使用小額付費及通話 去年的十一月到今年的二月都又正常繳款 但在今年三月到五月間 費用高達將近三萬並未繳款 在電信公司與我連繫後 已將電話掛失並申請所有通話明細 請問這可以提告
小夏 105-06-08 16:10
請問開庭需要準備什麼證據民事賠償費用 開庭可以申請旅費嗎?
Cherey 105-06-08 15:59
同居男友討裝鋁窗費用
乙乙 105-06-08 15:58
於104/11/22,本人開車 前方綠燈 機車都已前進 我放開殺車 不小心碰撞前方機車屁股,對方原地倒下 我立即下車察看,詢問有無受傷,要報警,對方表示不願意報警 我又問是否叫救護車,他也不願意,只要求我給她2000元就好,當下我也想說真得沒有什麼,就寫了張紙條『本人於什麼時間 地點 擦撞對方機車屁股,阿婆堅持不報案 給於2000自行就醫。互相簽名,隨後她騎著機車跟我至前方提款機 領款,還要求我兩個禮拜後將紙條還她,我當然表示不可能。 同年12月,又再打給我(但不是用她自己號碼),又跟我要求要拿回紙條,我當然說不可能,她就很氣憤掛下電話。 我於105/3/1日(事隔大概三個多月)。接到阿婆來電表示:(以下台語)我沒錢了 快死了 身上錢都快花光了 我要請點錢來用啦,當下我很傻眼 但當時想說確實有發生那件事 就和她約至警察局,事隔多月 我也記不清楚 事發日是哪一天 警察也說就講個大概,對方即表示2號啦,但是晚上回家我確認日期為22號,隔天和他們(阿婆/和他兒子)前往警局做更改。 3/2日我也立即去保險公司辦理出險,我保的是乙險,其實我真的很有誠意配合對方了,之後相關部分就是他們要提出證明了。 差不多兩個禮拜後,他們理賠不過,他們竟私自去警局把事發日更改為2號,警察也沒有通報我,他們又再去保險公司找我的理賠員,當我接到電話通知 我完全不知道更改日期這事,之後對方兒子有來電表示 希望我能配合他 更改日期 好讓他在去理賠看看,我表示不願意,我不會去更改成假日期,他說:這當中 我不會跟你索取任何費用 一毛也不會,我只會針對保險而已,之後這當中 他的話就轉去表示:我認識很多人 我人脈很廣 嘉義警察局長 就認識四個了,去澎湖玩 報我的名字 警察局長還會開警車載你玩,希望我跟他當個朋友 好好的幫他,還表示保險金下來 我要多少 我開口,我表示我不可能拿他一毛錢,他只回:配服你 我真配服你!如你無法配合更改日期,那就走法院。(這些都有錄音) ※這為最後一次談話,大概在3月底。 我於105/5/14接到偵查庭傳票,於今天105/5/19開完庭 起訴定讞。 偵查庭前,當然也詢問很多人的相關經驗 上網查詢 免費律師諮詢,一半好一半壞,雖已做好被起訴心理準備,因為我也已打算花錢和解消災 因為知道對方的目的就是錢,開偵查庭時間 大概只花了10分鐘,連陪同的保險員也嚇到 怎麼這麼快 檢察官一進去詢問:事發狀況,我就說明 所以你就是有撞到 所以就是起訴了阿。 問對方:你要多少賠償金 對方兒子:原本130萬 現在我要再加100萬 總共230萬 ※阿婆這當中 一直大哄 你實在很可惡 對我不聞不問 什麼之類 (檢察官 還這樣讓她持續吼叫) 我是不太知道檢察官 是否有先問為主的觀念,還是急著想下班 (當時開偵查庭時間大概為4點初頭多) 覺得被告 可能就是犯罪機率高,完全不給於我說話餘地 雖然這當中,我也已抱好起訴的心情,但總有種無奈心情 法律是保護壞人嗎? 法律根本是以刑逼民
范姜 105-06-08 15:56
你好: 我是行人在斑馬線紅燈,已經走到對面時突然聽見機車自摔,當下我看是老人家馬上叫救護車,我也沒想誰對錯,先送醫院在說,醫生也說只是皮肉傷,有照過x光,沒什麼事,機車費和醫療費也沒多少,就主動幫對方處理到好,事後也沒寫和解書。心想我都處理完了,寫和解也沒意義。 事後兩個月突然打給我說他腳軟骨受傷,到現在還沒好,要去開刀做手術,要我負擔他的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用,如果不處理要告我過失傷害,我覺得很不合理,我跟機車完全沒有碰撞,自己跌倒要告我過失傷害,而且當天送醫院醫生檢查都沒問題,兩個月後跟我要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現在要準備上法院,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情況,我應該要怎麼保護自己,因為聽說他光工作費用就高達60多萬,我的立場是,你到路口沒注意動態,而應注意未注意前方,與有行人都要先禮讓才對,怎麼反而都我不對了。

您好:

所以當下有報警嗎,或是有其他錄影紀錄、其他對話紀錄?建議將事實為詳細描述。

晴野 105-06-08 15:36
本想加盟,與加盟主2次面談後於2016/05/12支付保證金3萬,並簽訂草約,草約上註明保證金不退還,想在更了解加盟主,去詢問其他加盟店對此家的風評。 從其他加盟店得知加盟主先前說明的受訓人員去受馴同時會做裝潢,但是裝潢全數由加盟主操控,裝潢費用與原訂的簽約金額不相同,會一直加價上去,只能不斷被擺佈,對此... 取消了加盟意願,於2016/05/16與加盟主請求退款,被拒絕退款,我該如何爭取呢???
雪天使 105-06-08 15:31
時間還沒到,強迫搬離,契約以到期快6個月,私自斷電,自由進出我私人的地方,破壞私人的物品,私自付戴乙方應給的費用
雪莉 105-06-08 15:26
協 議 書 茲因本人__________與丈夫__________還有婚姻關係存在,也育有一子XXX。因個性、債務關係現處於分居狀態。 本人與丈夫之子XXX已於XXX醫院早期療育語言治療科評估語言有遲緩之狀況。 但因就學與早期療育還有各方面都需要監護人父母親雙方簽名同意,在不影響孩子XXX的治療黃金期下,本人願意放棄孩子的監護權。 本人與丈夫約定105年5月___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若有一方無故未到影響孩子XXX治療黃金期者,要負擔之後孩子XXX所有一切的照顧費用與治療費用。 恐口說無憑,特立協議書為證。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明月 105-06-08 09:09

我在6/7在晴光市場附近被一家叫愛妮雅的專櫃以說要幫忙填寫問卷的方式拉進店內,之後他就開始跟我說我的皮膚狀況,及推銷買他們家產品可以免費幫你做臉,一開始我並不想,但他一直推銷,後面買了一罐洗臉的後他說要讓我體驗做臉試用她們家產品效果,在邊做的過程中,美容師就一直推銷他們家產品的方案多少錢,就再這樣的的退銷下,我付了購買的洗臉產品600及訂金1400。

想請問我後來回家想想還是後悔了,覺得沒有辦法負擔他產品的費用,我還能要得回我的訂金嗎?以及要取消這個契約我需要做什麼呢?

對了,他還有送我一罐面霜,但我還沒使用過,但是外面封膜已被店家撕開(對方並未告知),這樣我是不是退完他後就可以,因為怕他要我付那罐的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8 10:00

您好,

 

1、因雙方並未訂立書面契約,是依照民法規定處理,如您要解除契約,定金將被沒收無法要求返還。

 

2、商品屬現場購買,縱使沒有開封也無法要求退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漂漂 105-06-07 11:08
目前男友是個軍人…我想幫他瞭解孩子監護權歸屬! 我男友在三年前與當時女友未婚生子目前女兒快三歲了。 當時兩人都未成年生子後來同居在女方家.孩子的支出費用都是由男方(軍人自願役)。後來分手了.女兒在男方家裡住了快一年.女方因還在讀高中也沒有工作(今年6月畢業)女方也吵要把女兒送回去她家.男方還是把女兒送去女方家目前已經8個月多。把小孩送回去女方也不讓男方去看.只去過一次其他遭女方多次拒絕!但是我男友一直很想把女兒拿回來…雙方都談不攏。想走法律但是不知如何辦理或好方法.想請律師分享意見。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當初有認領

也就是有報戶口為生父

那麼原則上應該是共同監護

只是因為小孩的主要照顧者是對方

所以要取回單獨監護不容易

只能向法院請求固定探視並帶回家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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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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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成為小孩法律上的生父,才能爭取監護,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認領,並同時酌定監護歸屬,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Kazu 105-06-07 10:55
本人將房子透過仲介出租,事過1個月,租方欲退租,而本人與租方達成和解,但租方欲向仲介公司討回仲介費用,所以只願意和我寫"和解書",而不簽"解除租賃合約書",這種"和約書"有效嗎?我可以據此"和約書"再將房子出租嗎?是否會有一屋兩租的情況?
李小姐 105-06-06 23:04

家裡跟國土局承租一塊農地農地的一角長久來被鄰居侵佔圍起來做雞舍,有請鄰居歸還,但是鄰居說要三萬才還,不想付這筆無理的費用

請問要採取怎樣的行動使鄰居歸還? 謝謝

你好:

可先向出租之行政機關(國有財產署)尋求協助,要求行政機關依契約土地交由你占有使用,若行政機關拒絕,則依租賃契約約定主張權利。 民法第962條規定:「占有人,其占有被侵奪者,得請求返還其占有物;占有被妨害者,得請求除去其妨害;占有有被妨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其妨害。」 民法第963條規定:「前條請求權,自侵奪或妨害占有或危險發生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承租人具有占有及使用承租土地之權源,而對方屬於無權占有時,可依民法第962條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請求返還土地,惟請求權時效為1年。另可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小瑞 105-06-06 21:46

本身是送貨司機,因為送貨途中前方卡車突然右轉為了閃避前車而翻車自撞,但在雇主要討修車費用,不然要是告我毀損罪,請問我是否應該賠呢?難道雇主都不用有相關責任嗎?

你好:

除非你是故意,否則不會構成刑法第354條毀損罪。 是否要賠償雇主要看你對於車禍是否具有過失,可先申請初判表看上面如何記載,若不服,可以聲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若無過失,雇主只能向前方卡車駕駛求償,若有過失,雇主可以請求你予前方卡車駕駛連帶賠償,你賠償後再就你與卡車司機過失比例,進行內部求償。 雇主若有過失可依與有過失減免賠償金額。
Evelyn 105-06-06 18:45

湯小姐近日來追討103年度支佣金費用,此佣金為代理銷售彩券佣金,只有口頭承諾,未簽立佣金合約,湯小姐一直以簡訊跟言語騷擾我媽未將佣金給付給他,並於5/27寄送存證信函給我們,但我已於104年度約3月份時已將佣金給他了,但因為時間久遠,當初給佣金的簽收單子已經遺失,也有簡訊告知他佣金已給付給他了,他一直到我們做生意的地方說要到法院告我媽,造成我媽恐慌。

問題:

1.想請問目前應怎麼回覆存證信函?? 
2.用簡訊說已經有給他了,算是承認需給1%佣金的證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簡訊確實可能會被認已承認有佣金之約定,現在所能抗辯者應是主張已給付,但需就此部分予以舉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祥 105-06-06 14:56

 有一個叫小吳哥的人   我們討論要一起去小琉球 可是在過程 中我們談 是以 面交 給錢 但不幸 在過程中 因為他擅自決定時間要去小琉球  因此跟我朋友還有我 有了紛爭 ,慢慢的開始就跟我們 說有的沒的 說 要換民宿阿 朋友要來 要改幾位壓 一大堆理由要去不去的   後來他 開始跟我們要匯的錢 我們就說已面交 為主 出來討論 他都不出來 而且約他就 一直改時間 ,後來 沒多久我們就討論不跟他去了 因為沒有信任     也提早跟他說 請他把民宿的錢拿回來    沒多久小吳哥 就跟我們拿錢還打簡訊 還有狂打電話給我們  在過程中 小吳哥還說:屏東住宿已確認費用!原價為(假日)$1050,特約價$900 【兩人一房】平均下來每人$450(無下訂金,我用我的特殊身份電話訂房)後來也是優惠價 每個人是450元         沒多久我回應小吳哥:11:55 祥祥 那天當面給錢11:55 祥祥 我以經說過了12:23 祥祥 我們只會當天給錢,我爸媽說的,12:28 祥祥 我爸媽說他不希望我被騙,他們說以面交有去為主,他們說非常痛恨有詐騙的行為,如果有發生的話,他們是不會輕易放過,並且會請記者跟相關媒體12:34 祥祥 或相關法律提告         小吳哥回應我:13:12 DANIEL DAVID 請問錢今天可以先給我了嗎?你們這樣說真的,我以後不敢主動提議再幫你們了(肉羹~這段話你就當做沒看到)13:14 DANIEL DAVID 要比記者數喔~我也有認識啊…反之所有對話紀錄我都保留,你故意延遲或藉口,看法律責任是你還是我要承擔 在期限內 我們跟小吳哥 說請他自己拿回民宿訂票錢      民宿退給他 2千8 百元他匯4千 他就跟 我還有另一位朋友一人收1千元 所以加起來兩人是兩千  而且在過程中 他還叫我同型的朋友 不要再賴 回話 要看我打什麼字 她就一直伸手拿錢 那時候還沒退 到現在都是一樣 目前我們有在收證 該錄音都有錄到 因為他那時候答應我們 以面交 可是過程中他要去不去 而且一直 伸手找我們拿錢 我們跟他說面交 他就找藉口 說沒時間 叫我們直接匯錢[因為怕被他騙]

因為過程中 狂跟我們要錢 就答應面交 一定會給錢。

目前小吳  他 還要請承辦律師   在過程中 我們有收證 那想請問這件事情 該如何解決  對方小吳是30歲的人  我方只有19歲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6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不想履約了,可以主張未成年,法定代理人不同意。

2、倘若我方想履約,可以用匯款,或是要求對方拿身分證明文件、拍照、錄影的方次搜證。

joan 105-06-06 13:05

您好!!
今年年初小兒 (當時未滿18 )  經朋友介紹認識一位在"全國啟動訓練機購"工作的員工(李小姐), 這一位李小姐也很積極的向小兒推銷上課的課程,費用共 ntd 9800  ,因為當天我小兒沒有帶錢, 李小姐 說先幫小兒代墊 報名費 ntd 3000 . 上課前再請我小兒將代墊的 ntd 3000和 餘額  ntd 6800 一起給他(李小姐) 即可,並簽了報名表 . 但這報名表上的一些說明等等. 並未讓小兒帶回來 詳加閱讀,只是當天跟小兒說明.並安排上課時間 2/19  ,  但因後來 小兒因要準備學測統測補習上課 ,  所以有跟李s 說無法當天. 李s說 幫我們辦研訓 .等考完 在上課,最近因小兒實在是沒有時間 上課 想要求退費  .但對方說沒辦法退 . 想請問這樣合理嘛!!
當時未滿18歲 並沒有父母陪同簽的合約  這樣成立嘛!!!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6 13:15

您好,

 

1、民法之成年為20歲,是您可主張您兒子所簽之契約效力未定,如法定代理人為否定之表示,則契約即屬不成立。

 

2、您可向該公司為否認之意思表示,主張契約不成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6-08 10:57

您好:

本件因您兒子並未滿18歲,確實可依民法79條以法定代理人之身分拒絕承認該契約,使系爭契約不生效力,並請求其退費。

apple 105-06-06 10:19

我們公司與網路公司之間有簽合約,由網路公司負責網路事宜,他們一直都沒進行,3月中發函與對方提解約,期間對方提供一份報價單要我們支付其金額,但有些款項之項目我司不認同,而於3月底,我司請對方提供一切相關收據,對方推說收據要與會計師拿,於5月底才提供收據給我們,之間,我們自行處理網路相關事宜(包括開通網路、廣告...等),請問這我們該如何處理??

1﹒ PCHOME商店街收據於簽約前,因先前是由別人接洽,開通與否公司內部皆無人知曉,都是私下作業,我司於11月簽約當下才看到合約書,而要把PCHOME商店街開通等費用全灌於我方,實有不合情理之宜。

2﹒ FB廣告費,因他們開通FB時,未告知我方,當下我們查詢後,一度覺得有問題要去報警,他司推說與其他接洽人聯絡過,同意才進行,可經詢問下,無人知曉,後來請他關閉,對方推說要關閉需要2周時間,我本身也有在經營FB,開通本就不需費用,關閉更不需時間,當下即可關閉,而現在要與我方收費FB廣告費,實有不合情理之宜。

3﹒ 對於產品調查之部分,他司所提於我方之資料是我方人員製作,卻要來與我們收費,實有不合情理之宜。

4﹒ 針對我們自行開通網路事宜,我司3月中就發函與他們提解約,他司也在3月底前傳需支付金額給我司,我司針對以上幾點不合情理之事宜,請他司提供收據、發票...等可供佐證之實據,他們推說與會計師要發票需一個月時間,但於5月底才提供收據於我司,且也未提供完全,我司覺得他司只想快點拿到錢而拿合約壓我司。

 

以下是對方之回復:

1.PCHOME商店街:

我方於去年9月即開始協助貴司進行相關調查規畫事宜,並且提出相關簡報經貴司同意後開始進行相關工作。第一版之合約於10月初即以提供貴公司,後經貴司與我方討論超過月餘雙方用印。此期間,為貴司再三要求希望早日進行pchome商店街申請,是以我方才在合約尚未用印前即進行申請,申請過程亦曾跟貴司進行討論與確認。是以因收據日期為簽約日期前。惟此點並無影響雙方合約之運作,我方無法理解我方因貴司要求儘速申請pchome之發票日期與用印日期差異,會出現費用比例之議?

2.Facebook廣告費:該項FB推動之內容於測試時,即由貴司同事得知,並且進行回文並導致後續意外事件,且因此由貴司要求進行關網。FB費用收據將再提供。

3.產品行銷調查:附檔的2份文件檔為調查結果彙整檔無誤。

此外,提醒您一件事:貴我雙方尚未正式簽屬任何合意解約文件,是以目前仍屬雙方合約有效之狀態,依照貴我雙方所簽訂之合約第一條,我方為貴司生產、銷售之所有系列產品網路獨家銷售代理商(不包括下列公司所有之網路通路:台灣樂天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陽信商業銀行-陽信商店街、快樂媒體廣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快樂電台購物網)但近日發現貴司除上述原同意之網路媒體外,已在Pinloi進行網路商店之銷售  https://www.pinkoi.com/store/oneretro2016且於FB粉絲網進行回覆價格之銷售行為。依照合約第一條之3:於本協定期間,貴方不得自行設立網路銷售部門進行相同銷售業務或另外授權網路分銷商進行相同銷售業務。是以貴司已事實違反貴我雙方所簽署之合約,為貴我雙方之最佳利益,請儘速完成合意解約之相關程序為荷。
以上說明請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6 1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要是尚未付錢給對方,都不要理對方,等對方告您,再針對對方之民事起訴狀,加以答辯之,目前應避免與對方有任何聯絡,避免對方蒐證作為提告證據,包含存證信函、line、電子郵件等,完全都不要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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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6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要是尚未付錢給對方,都不要理對方,等對方告您,再針對對方之民事起訴狀,加以答辯之,目前應避免與對方有任何聯絡,避免對方蒐證作為提告證據,包含存證信函、line、電子郵件等,完全都不要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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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類案件我建議是否拿契約來研究一下

雙方當初契約如何約定

如有違約的話當然可以請求解約賠償損害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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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倫 105-06-06 09:26

一次律見費用我會赴費!!!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辛苦ㄌ!!!

crkwwe 105-06-05 00:49

您好,請教各位律師大大,謝謝。

我的情況:在網路購物要求退貨,但賣家不同意,後來訴訟後是賣家敗訴,賣家要還錢。商品已寄還給賣家,而賣家言:商品金額、運費由第三方支付負責。而訴訟費用及利息叫我過去跟他拿,說會好好招待我。

我有給賣家帳戶資料,但賣家不肯匯,說判決沒有寫要用匯款方式付款,叫我一定要過去拿。

我們雙方一南一北,再加上賣家言:會好好招待的字…所以我不敢過去,想聲請強制執行。但在強制執行的作業上有些問題想請教下,謝謝。

Q1.請問在強執的金額上,若第三方支付中心有退還商品金額的話,那麼我強執的金額是只要訴訟費+利息嗎?
那麼利息的計算是寫年息5%到清償日,請問清償日是指本金(商品金額+運費)的還款,還是本金+利息一起還款才算呢?
若到時第三方已還款,那麼我在強執的時候有需要備註第三方還款的資料嗎?

Q2.請問查財產的部份,得標頁面有寫賣家的帳戶資料,但沒有寫戶名是誰,若我請法院查扣此帳戶的,不成功的話法院會有通知的動作嗎?會退還文件嗎?

Q3.我在這網頁查:http://hld.judicial.gov.tw/UserFiles/%E5%A6%82%E4%BD%95%E8%AA%BF%E6%9F%A5%E5%82%B5%E5%8B%99%E4%BA%BA%E7%9A%84%E8%B2%A1%E7%94%A2.htm本院為便民,免費提供為人民查詢債務財產資料的項目為:債務勞保投保資料、郵局開戶資料及交易上市櫃股票證券商集保帳戶。除此之外的查詢則須繳查詢費500元。請問我要如何向法院申請查詢債務勞保投保資料、郵局開戶資料及交易上市櫃股票證券商集保帳戶??

Q4.若向國稅局查財產的話,因為我的金額不到1萬,想說應該不用查房子土地,想查存款、薪資等,請問我應該向國稅局查那一種項目呢?

Q5.因為被告是沒有開發票的,我也不曉得他是不是有工作,想說若他沒有工作,拍賣的錢若又沒有繳稅的話的,那麼我還能在國稅局查到他的財產嗎?若查不到的話要怎麼辦呢?是不是就無法強執呢?

Q6.我在知識+看到是:債務財產、各類所得及營業額等資料,每查一項收取規費500元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28000016KK10427網頁查詢:稅務機關:250元,  集保中心:300元,郵局:每查一筆要100元http://sunrisetaipei.pixnet.net/blog/post/186745893-%E6%B0%91%E4%BA%8B%E5%9F%B7%E8%A1%8C%E5%8F%AF%E5%90%A6%E8%AB%8B%E6%B3%95%E9%99%A2%E4%BB%A3%E6%9F%A5%E5%82%B5%E5%8B%99%E4%BA%BA%E4%B9%8B%E8%B2%A1%E7%94%A2%EF%BC%9F
請問查詢費用是多少啊?而且也是可以向其他地方查嗎?還是就只能向國稅局呢?


Q7.請問強執的話是聲請文件、判決確定書寄給法院就好了嗎?判決書要附嗎?是附正本還是影本呢?若是向國稅局查到得財產資料也要附嗎?

謝謝

阿翰 105-06-04 21:21

1.這仲介是親友介紹.因親友是成功案例.去年3月簽約給台灣仲介19萬.簽本票15萬

2.此私人仲介只帶一次到越南.第一次到越南預計要花7天相親只花4天.就回國.選到佳麗是說要遷戶口.要美金800

3.第2次出國辦理登記結婚事務.仲介沒跟沒跟隨要我自行辦理.越南仲介要1000美金辦理結婚登記.台灣仲介沒出任何辦理費用

4.第三次去宴客拍攝婚紗照.花費2500美金.給越南仲介.台灣仲介一樣沒跟隨1毛錢沒花.

5.事後應等待面談後等待新娘回台.但因新娘惡意逃婚(有傳與男友親密照).後續台灣仲介不理不睬.

說明:此仲介沒出任何費用.除遷戶口以外.其餘都有註記在合約費用

請問遇到這種狀況該如何告此仲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4 22: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對方故意安排假婚姻或是與越南女子串通,否則難以構成詐欺罪。至多只能要求返還仲介費,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2、另外,婚姻仲介事業必須許可,否則主管機關可以開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4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蒐集證據後(如與仲介錄音或line),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4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蒐集證據後(如與仲介錄音或line),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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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 105-06-04 14:53

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您好:

我的問題比較複雜,且 牽涉到民事刑事相關問題,一一彙整如下:

前夫被我抓到與愛情光遇上多位女網友曖昧往來留言,且 也口頭承認與多位女網友外出遊玩,並皆對外聲稱自己未婚無女友已博得女網友的信任進而進一步向其借錢,此舉我怕涉及詐欺所以當下我要求離婚且馬上帶著小孩搬回娘家居住.

前夫於婚前婚後以公司需要周轉為由向我個人借貸了260萬(其中也採用我的名義跟銀行申請信貸信用卡預借現金),所借之款項皆匯入公司負責人-前夫妹妹的個人銀行帳戶中(均保留當初的匯款單影本).

自我提出離婚並搬回娘家後,前夫在我的要求下簽具借據本票為憑,但 沒有履行按月償還借款,且 更屢次催繳不遂,最後乾脆把我的電話簡訊設為拒接,而打去他公司也都不接電話,前夫很狡猾,個人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也無收入證明,但 實際上卻有在工作(但是他沒有加入公司的勞健保,所以沒有收入證明),就連每天上下班開的車子都還是用他妹妹的名義購買.

其家人也都亂七八糟,前夫爸爸也因為債務而被假扣押每月扣薪三分之一,其弟弟不定期地都會收到法院的傳票,而前夫本人更不用說,被我查出來以前他就在詐騙集團公司裡面當過高層,所以他熟知律法,專門借錢後不還.

搬回娘家住至今已兩個多月,前夫皆不聞不問,也從未支付過小孩的任何費用(除了奶粉),婚後從未拿過錢養家(僅支付房租.水電費.第四台及網路費用)

請問:

一.針對債務部分我已經寄發了存證信函給他,這有律法的效用嗎? 如上所述:他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也沒有收入證明且也從不報稅.我只能申請債權憑證或本票裁定,這樣我豈不永遠拿不回我的錢?? 且 還得每月代償他用我名義申借的信貸及預借現金??

二.有無較省錢的方式向法院申請:債權憑證.強制執行.本票裁定的方式??

三.目前前夫都不簽字離婚,但 仍在外逍遙的繼續欺騙女網友,若我向法院提出"重大事由"申請離婚,可用何種理由?? (目前手邊僅有前夫與多位女網友在愛情公寓上的往來留言紀錄,證明前夫與女網友往來密切),因我是自願離家搬回娘家住的,前夫是否可以用我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來反駁我?

四.前夫家庭複雜,針對小孩監護權部分我知道她搶不過我,但 我也不想讓小孩子跟他們家有任何的干係,若我取得離婚確定後是否可直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小孩改姓?(不須生父填具同意書)  且針對前夫家中的狀況,為避免小孩在複雜的關係中成長是否可與檢察官商請若男方有探視權是否將以女方所提的建議執行:每月僅提供一次探視,每次3-4小時,每次探視場所皆須在外公共場所並於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執行?

五.前夫之前當保險業務員的時候為了自己的業績,冒我的名義幫我跟小孩購買保險,保險單上之要保人都是前夫冒我的名簽的,保費僅繳納兩個月後,他拿到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獎金後就不再續繳保險費了,此舉並未造成我個人及小孩的損失,這樣我還能提告前夫偽照文書嗎??  若打這官司成功機率有多高?

六.前夫雖有簽具本票借據為憑,但 並未履行按月償還借款,此舉是否已構成詐欺行為? 我是否可提出詐欺告訴?

很抱歉,我的問題比較多,但 為了確保我後續執行的方向,需要各位專業大律師們提供專業的建議並確認打官司的勝訴的機率,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4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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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4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ODESTY 105-06-03 21:29

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原本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廠長職務,有股份在民國99年開始擔任其公司的董事,除受任那年有開過股東會議之後就完全沒有再招開過,所以公司營運的實際狀況我也是不清楚(因為我實際作業僅在線上)直到103年發現董事長(負責人)與總經理因為要借貸我不願意簽名(之前的借貸從來沒有經過我簽名),而私自變更我董事一職,而我就憤而離職,為此我有提告但是因為我口才不好看見檢察官很緊張說不出話來....種種讓檢察官覺得情節不重大而不起訴,但是我昨天聽說公司跳票了,一堆廠商去要貨款,因為公司有跟銀行借大筆款項,我害怕會連累到我,我是否該與各股東聯合提告負責人與總經理跟監事(他們是一家人)惡性倒閉,主張債務不會蔓延到我!還有當時投入公司的心血是否可以一並求償!他們還有積欠員工遣散費用

 

台南HAN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應釐清您有無同意擔任董事,董事與公司是屬委任關係,您可以隨時終止,但若您被認定確實有擔任董事,則您可能會被連帶負擔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庭庭 105-06-02 22:50

您好 我在12月底購買美容課程 年限三年 不限次數 費用10萬 先繳了4000 剩下96000分12期 已繳四期 當初耳跟軟 被兩個人一來一往 當下雖有拒絕 但還是傲不過 就買了 我也認了 乖乖繳費 時間上大多以業者時間為主 但業者常常臨時更改已排定時間 至今快半年 才做11次療程 跟當初講的有落差 我想要終止合約 有辦法嗎 請幫幫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業者經常臨時變更時間的部份,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倘若嚴重影響服務,可以要求解約
洪小姐 105-06-02 17:51

在母親生病住院期間,兄向妹、弟協調,由三人平均分擔母親醫療、看護費用。日後不管母親如何分配遺產(一棟1F公寓市價約800萬)。三人皆均分。母親104/4/21過世後,仲介查出房子只有兄、妹的名字,並無小弟的名字。弟找兄問明白。兄才裝可憐說因為有遺囑(母親生病時104/2有找律師寫代筆遺囑,兄把遺囑藏著,事發後才說有遺囑)的關系,所以一定不能寫小弟的名字才能辦過戶。之後兄又騙妹說缺錢只要貸兄的部分200萬,騙妹去銀行簽名。結果被貸了600本金+利息到兄的公司帳戶去。代書查出後。兄也是說盡各種藉口…只是妹、弟不再相信。三人再度協調,委託仲介賣房後,三人再算總帳(也是均分),因為兄拿不出錢來,所以要等房子賣掉才能分。這種情況,先寫遺產分配協議書三人簽名蓋章,蓋章部分一定要印鑑證明的印鑑章才有效力嗎,還是只要自已的私章就可,因為怕再被兄陰(怕他改過印鑑證明,然後拿舊章來蓋)。另外萬一2年期限快到,房子還是沒賣出,是否可先上法院訴求特留份的部分。求得特留份的部分後,再拿遺產分配協議書另案上法院訴求三人平分、一人分得1/3的部分(也就是爭取特留分1/6遺產外的另外1/6的遺產部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2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信任對方,可請對方先開立本票擔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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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2 2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信任對方,可請對方先開立本票擔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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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遺產分割協議書一定要印鑑章及印鑑證明才可以去辦理

建議在分割協議書上寫清楚雙方條件

這樣才能確保你們的權益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eric 105-06-02 16:06

105年5月我與鄰居有他們飼養寵物糾紛。隔壁鄰居5月9日搬來,她有養一隻拉布拉多狗,體味非常重(15歲的老狗),臭味會飄到我家來,於是我們向管委會及她的房東抗議,希望能夠改善,飼主表示都有幫牠洗澡,但情況未有改善。於是我們請她是不是將狗寄去朋友家或另外找適合的地點飼養,後來她同意搬家但要我們賠償她的搬家費用,於是就與飼主及她的房東約定時間進行協調賠償搬家費的問題。問題來了-協調會參與的人員有我們夫妻跟我兒子(小學一年級)、飼主、她的房東仲介人員2名及飼主的2位朋友。在協調的過程中她的朋友未經我們的同意私下偷錄音並把錄音檔po上網,把我們型朔成惡鄰居的樣子,過程中都是飼主的朋友發言飼主本身發言不多,現在我們覺得掉到陷阱裡,過程中我們有被飼主的朋友激怒(那嘴臉.........),就變成我們是壞人我們是惡鄰居..........唉!最後我們有付了12000元的搬家補貼。飼主於5月底搬走了。

請問她們這樣未經我們同意就偷偷錄音並把錄音檔 po 上網,這樣的行為是合法的嗎?我們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嗎?

涉及刑事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的問題,當然這需要相關的事證來證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2 2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2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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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6-02 14:41
車禍結果是對方全責,他們保險公司願意賠償車體部分! 因為我本身都得靠這台車上下班,下班時間也沒公共交通工具了,所以我求償代車費的部分,對方堅決不會支付這筆費用, 那我們也退ㄧ步當自己雖,現在只要求我牽車去車廠後坐回家的車費與我坐車去牽維修好車的車費 就兩趟錢,他們也不肯賠! 那我現在怎麼辦? 是真的要不到當自己倒霉嗎? 還是我有什麼方式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2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保險公司沒有該理賠項目,則拒絕理賠很正常,您應該是向加害人求償

2、倘若被告拒絕,您可以拒絕和解,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葉子 105-06-02 09:42

各為律師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以於台大醫院鑑定傷害部分但未來需要請醫生怎樣的開診斷證明呢?我現在都是用健保身分就醫另外在申請勞保職災免部分負擔核退,再把部分負擔的前申請回來,但是現在公司有給我職災單就醫可以直接免部分負擔,例如台大就醫原本460,現在只要100,收具也只有100,請問我要繼續用健保身分就醫,還是使用勞保身分?

問題一:若因為勞保免付的醫療費用,加害人要賠償嗎?

問題二:

勞保醫藥費部分是否有上限?有的話是以什麼為判斷標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2 10:52

您好,

 

1、您因勞保而免付之醫藥費,自不得再向加害人請求,只能請求您實際有支付之醫藥費用

 

2、勞保支付醫藥費並無上限,只需在繳費後六個月內備齊文件申請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葉子 105-06-02 11:59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律師 有實際的條文或法院判決可以參考嗎?

 

1、您因勞保而免付之醫藥費,自不得再向加 ... (恕刪)

105-06-01 20:14

17年前我是個單親媽媽,兒子是我帶大,因為,在外租套房,要賺生活費我選擇到養護中心工作房租,孩子生活費,自己生活費,水電瓦斯,對我來說壓力好重,但我承受下來了,17年後我又在嫁了,於是兒子繼續在原來地區求學,並住在奶媽家,而我固定寄生活費給他。現今狀況是,我得了恐慌症,自律神經失調,頸椎腰椎退化。公公也離世,於是有留一筆錢,於是我就回故鄉買了房子(流浪半生真的渴望有個家)。兒子簽下職業軍人,並每月不固定時間寄固定匯一萬元生活費,但不知為何自從當軍人後從未回家,連急診也不聞不問,已經連續一年多不回家,不接電話,(,現任丈夫是看護都必須在外賺房貸跟所有費用)我想知道我能有何辦法讓兒子有空回家看看我,心真的很痛,我很想念孩子,但有法律可管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14: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很遺憾,就您所述的狀況,不會構成相關法律責任

2、除非您身體微恙無人照料,或是沒有資力需人照料,否則無法要求對方出面。

3、建議您還是應該妥適與其溝通。

佩佩 105-05-31 22:43

目前我是學生,不小心簽了份合約,已經繳了頭期款,但由於近期身體不適無法前往工作履行合約合約上提到如我匯錢後改成放棄不去,代辦無須退還費用,還需要我繳清代辦費,請問這項條約合理嗎? 或者能依照比例原則,進行趴數要求退款,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31 23: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滿20歲,且內容沒有違法,簽立之後雙方都受到拘束。

2、建議您應該備妥契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必須上班....那是屬於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是僱用人給被雇用人薪水,而且薪資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喔!此外,勞動基準法有關於勞保、健保、勞工上班時間、勞工休假、請假等規定,如果雇用人與你簽訂的勞動契約低於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你都可以主張該契約相關規定的條款無效。

你需要先給付頭款,這是什麼道理呢? 是詐欺看你輕率無經驗,騙你簽署契約嗎?

如果是消費性的契約,那妳可以向消保官提起申訴,請求進行調解。如果是勞動契約,請向勞工局尋求協助,如果發現是詐騙的行為,請向檢警機關提起詐欺取財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葡萄柚 105-05-31 21:45

跟先生離婚育有一子,離婚協議書上小孩是 共同撫養權,小孩跟先生,先生答應每個禮拜天可以讓我把小孩帶回娘家,可是前婆婆最近常以小孩感冒生病是我家祖先關係而不讓我帶小孩回娘家,我跟先生說,先生說沒讓我負擔小孩費用已經不錯,不要再跟跟他有的沒的,說法律上共同撫養 我也要出錢,打算上法院!先生沒給我贍養費現在卻要跟我要錢,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探視權,以確保您可以見到小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31 22:10

您好!

即使已離婚,父母雙方都仍應負擔小孩扶養費,先行支付的一方有權利向另一方請求返還。但這不應影響未與小孩同住一方探視及與小孩單獨相處的權利,若仍受阻礙無法單獨相處,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的時間與方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1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向您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請求依據為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生活支出,不會太高,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一個月約為一萬元左右,但是,若對方持續惡意不讓您看小孩,您可以蒐集證據(錄音、錄影),委任律師提起刑事略誘告訴,目前為共同監護,您亦為監護權人,對方不得惡意阻撓您行使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6-01 02:33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佳佳 105-05-31 21:35

我有一個小學三年級的女兒,因為我還帶著我女兒再嫁~

最近因為被老師及小孩問到關於姓的問題,小孩也因為姓氏不一樣在學習上也出現了許多問題,所以近日有想把小孩改從母姓。

因我與前夫離婚後,他就不曾探試過小孩,更別說是負擔小孩子的生活費及教育費用了,我想請問的是,如果我去法院申請改姓我會爭取的到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31 21:54

經生父書面同意就可以改母姓了,若無法得生父同意,可以主張已離婚且有事實足認姓氏對小孩有不利影響,聲請法院變更為母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改姓應得父之同意,若父無法同意,則可以聲請法院改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1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變更姓氏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包含過去代墊之不當得利返還以及未來之扶養費給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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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105-05-30 20:00

我們合租一棟房子,家裡有很多公共設備老舊(冰箱不冰,門鎖卡住,洗手台下面管子水會流出來等等)損壞,房東給我們看過所有修理費用大約15000,後來我們和她有糾紛,他突然告我們故意毀損家裡設備,還說他去年租別人就沒壞這麼多東西,所以就說這些是我們惡意破壞的,要99000元,會不會太扯,修理師傅都是他認識請來的人,我該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房東能夠證明確實是您們所為,否則其無法向您們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徐 105-05-29 17:24

您好,因為我的租屋合約內容有註明:1.不得養寵物,2.每間房間限住簽約本人(因為需分擔公用水、電費用),3.非人為因素損壞的家電,房東修繕時間太久。以上三條條文房東違約,尤其是上述第1點,早在半年前多次跟房東反應,因為常常在12點之後影響我睡眠品質半年以上,房東回答都沒遇到有寵物的聲音,所以沒辦法捉到養寵物的人跟約束,後來直接找寵物主人討論,才發現是房東私下允許其他房客寵物,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

 寄存證信函嗎?

還是償還我違約金部分?如果是,那還可以繼續居住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9 19:24

您好,

 

房東有違反租賃契約之情事,可以存證信函限期改善,否則可以終止租賃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亦可要求繼續居住但減少租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rica 105-05-29 16:29

我媽媽在我0歲時就已經與我爸爸離婚,14年來都是我爸爸跟阿禡在照顧我的。而我是在墾丁基督教醫院領養的(我姊姊是在高雄的醫院領養的但他從小與媽媽一起生活),當時我與我姊姊的出生證明是我媽媽在桃園的醫院做偽造登記。 爸爸在我14歲時因病過世,他留下100萬我與我姊姊一人一半,房產也是一人一半。

我媽媽在我未滿20歲以前也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之下未告知情況下,轉賣我的房產給姊姊,我爸爸留下的50萬我媽媽說都繳保險繳學費所以50萬已經沒有了。  這一些都是我滿20歲我自己去戶政事務所,郵局,保險,查出來的結果。  

在我18歲開始,我就沒有回家了。

因為媽媽也不讓我回南部看阿公阿禡,也不讓我去找姑姑。還有她的男朋友每個月向我借一萬到一萬五的費用。我媽媽也是一直向我索取孝親費。倒置我心生恐懼不敢回家。我要我名下房屋的鑰匙還有地契甚至自己的郵局提款卡他從來不給我拿。 我感到不開心,我的學費都是我獎學金,比賽獎金等等 他也從沒讓我看過我戶頭的錢。一直到我20歲自己調查時我名下財產全都沒有了。

請問律師我能向法院申請解除母子關係嗎?

你好:

未成年子女繼承贈與取得之財產,為特有財產,依民法第1088條第2項規定,必須要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才可以處分。若母親為了自己之利益處分特有財產,依民法第71條規定,無效。可以請求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法律上沒有辦法解除母子關係,但母親藥不能維持生活才可以請求你扶養,且依你所述還要研究有無民法第1118條之1減免扶養義務之問題。 母親男友向你借錢可以拒絕,已借出之部分可以請求返還。
沈恆 (沈律師) 105-05-29 17:11

法律上無法解除母子關係。因處分房地部分無效,若還登記在姊姊名下,可趕快起訴請求登記返還,若已無法返還,則只能請求損害賠償。若母親要求扶養費,可主張減免責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9 19:28

您好,

 

1、法律上無法請求解除母子關係。

 

2、未來可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對母親之扶養義務。

 

3、對於母親無權處分您名下財產之行為,可提出刑事偽造文書詐欺等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無法解除法律上的母女親子關係,但可以請求法院減免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enry 105-05-29 03:33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爸爸103年因癌症過世了,之前大姑姑 在17年前贈與給我爸1層房子
現在 大姑姑年紀也高82歲, 被安排到安養中心照顧,
安養中心費用是 我們家人、及二伯父、三伯父 合出的,

二伯父跟三伯父住在國外,也寫信告知我們家人,我爸爸去世財產因該由小孩繼承
不料二伯父兩個月後也因癌症過世,
後來二姑姑得知我爸爸過世了 ,就叫我們要還大姑姑的財產,不斷的來我們家恐嚇
還說我們小孩沒經二姑姑的同意, 直接繼承爸爸的財產....?
還到安養中心 叫姑姑 簽同意書 要告我家人, 謊稱 我媽媽有打大姑姑....

之後我到安養中心 找大姑姑問,也經過大姑姑同意幫她錄影,
問大姑姑 說我媽媽 有打他嗎,大姑姑回答沒有....
以及當時 二姑姑 叫妳簽的文件 你知道內容嗎? 大姑姑回答不知道就簽了蓋手印.....

 
我想請問各律師,這樣錄影有效力嗎 ,二姑姑作偽證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請各位律師指點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29 06:43

有需要時錄影可提出當證據偽證是指在法官或檢察官面前以證人身分具結,並為虛偽陳述,若二姑有以上行為可提告偽證罪。受贈與後的財產本來就由父親的子女繼承,其他人無權過問,若有恐嚇行為,也可蒐證提告

您好:

1.  只要您能提出證據該錄影片內容是虛偽陳述的,就沒有效力,此外要構成刑法上的偽證罪,必須在法官和檢方面前經過正式具結程序後的虛偽陳述,如果只是私下錄製偽造的影片,是無法構成偽證罪。

2.  若當初已經用正式的方式將房屋贈與給您父親,即屬於您父親的資料,過世後理當由配偶及子女繼承,不會因為大姑姑是否同意而有所改變。您二姑姑的行為已經涉及恐嚇詐欺等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9 2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準備對方可能對您提告,應先避免與對方有任接觸,如電話簡訊或訊息,避免對方嘗試蒐集借名登記證據,對您提告;若對方提告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避免自己說錯話,又若二姑姑傳喚作證人,具結後仍作偽證之陳述,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偽證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9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準備對方可能對您提告,應先避免與對方有任接觸,如電話簡訊或訊息,避免對方嘗試蒐集借名登記證據,對您提告;若對方提告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避免自己說錯話,又若二姑姑傳喚作證人,具結後仍作偽證之陳述,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偽證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29 22:1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先就偽證的部分說明,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二姑姑目前看起來還沒有在任何訴訟中以證人的身分「具結」後說出虛偽證詞,因此不會有偽證的問題,但可以預先蒐證,以避免未來真的有產生任何訴訟時,二姑姑真的有出庭且做出虛偽證詞。 而該房子若確實是由大姑姑贈送與您父親,在法律上來說就已經是您父親的個人財產,任何使用、收益或是處分,均應由您父親個人決定,不會受到第三人的干涉、第三人也無從置喙。 承上2.,既然該房子已是屬於您父親個人的財產,則您父親過世後,就會變成是您父親的遺產,依法僅能由您母親及你們兄弟姊妹來進行繼承,與其他第三人也沒有任何關係,當然不可能還需要由二姑姑的同意,因此這部分來說,對方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建議若遇到人身安全上的威脅,仍建議要妥善蒐證,直接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即便到時候的程度不至於構成刑事責任,也可能也會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問題,到時候一定要尋求檢警機關的協助,若一再容忍,只會導致個人權益在不知不覺中受到侵害。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chungbao 105-05-29 01:06

律師你好:

   本人於今年5月6日在XX公寓裡被一位女性(甲)要求加通訊軟體line,在line裡面她有詢問我的感情狀態,我回答單身,然後她才透露她從事聯誼相關的工作,問我有沒有興趣參加看看,我先詢問費用的問題,對方是說除了排約對象一次500元,沒額外的費用.  費用我可以接受於是我就答應對方找時間過去了解.     5月11日晚上下班後我到了婚友社,她要我填寫一些基本資料,寫完以後變成女性(乙)來洽談,(乙是負責男方排約的老師),聊天內容對方拿出合約並說明一年的入會費要36000元,入會之後排約一次要500元,我聽完就很不開心的說:為什麼到現場又是不一樣的說法, (乙)則是推卸責任說(甲)是新來的,所以不懂.   聽完我很不想加入,此時(乙)又改口說可以先試約,但壓金要先付3000元,試約後覺得ok再簽約不ok則退費.   我答應先試約並壓金3千元.

 5月15日下午3點,(乙)幫我排一位試約的對象(S),說明聊天只有30分鐘和收費500元,與(S)聊天結束後,(乙)說(S)對我印象不錯想再約並問我感覺如何,我說還不錯可以再約,當下跟(乙)簽約刷36000元退3000元訂金.(合約有說7天內有問題可解約退費)      簽完約後(乙)找了(丙)過來跟我聊聊天,(丙是負責女方的排約的老師),也是感情專家.  和(丙)談了許久,(丙)說我聊天有問題,要我自己回家想好與聊天對象的話題,想好話題再找時間跟(丙)驗收.

    自從5月15日簽完約後,(甲)(乙)(丙)從沒主動密我,提有關於驗收及排約的事情,我大約3~5天會主動問(丙),但(丙)都說有事情要改天,提了兩次後還是沒結果,我火了我說可以快一點驗收嗎?(丙)說我這麼急幹嘛,我回再拖我都快忘了(S)了,此時(丙)就說5月28日來驗收.

   5月28日晚上我依約前往,(丙)大約跟我聊了十幾分鐘以後對我說:你還是有蠻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建議你把36000的合約改成145000元的合約(原價270000元),145000元的合約可以免費上感情課程`免費排約`有專人服務(期限一年),聽完後我跟(丙)說:我想先用36000元的合約排約幾次看看,如果真的有問題我再轉合約,但(丙)不接受我的說法,還說以後轉跟現在轉有差嗎,一直盧,盧十幾分鐘盧到我很火,我直接火大說那我不要轉了,(丙)就說你有認真思考過嗎?耐性怎麼這麼差,口氣這麼不好,不用跟我道歉嗎?  我就說太貴了不想參加一直盧幹嘛,之後就不歡而散了.

*抱歉文章很長,我覺得這家婚友社不是很主動很積極的幫助會員,繳費後的態度大轉變,目前也才排約過一次(簽約前排約的),合約期間沒使用到婚友社的任何服務,請問這樣能退費嗎? 

你好:

詳細情形要看到婚姻媒合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若有節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之約定,可以先依開約定主張權利,依你所述7日猶豫期間已經經過,則要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以下規定判斷定型化契約是否有給予審閱期間、定型化條款是否顯失公平等等。 建議可以先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無效果再尋求律師協助。
黃國政 (Sam) 105-05-31 22:13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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