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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姜 105-05-19 10:05
你好: 我是行人在斑馬線紅燈,已經走到對面時突然聽見機車自摔,當下我看是老人家馬上叫救護車,我也沒想誰對錯,先送醫院在說,醫生也說只是皮肉傷,有照過x光,沒什麼事,機車費和醫療費也沒多少,就主動幫對方處理到好,事後也沒寫和解書。心想我都處理完了,寫和解也沒意義。 事後兩個月突然打給我說他腳軟骨受傷,到現在還沒好,要去開刀做手術,要我負擔他的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用,如果不處理要告我過失傷害,我覺得很不合理,我跟機車完全沒有碰撞,自己跌倒要告我過失傷害,而且當天送醫院醫生檢查都沒問題,兩個月後跟我要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現在要準備上法院,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情況,我應該要怎麼保護自己,因為聽說他光工作費用就高達60多萬,我的立場是,你到路口沒注意動態,而應注意未注意前方,與有行人都要先禮讓才對,怎麼反而都我不對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9 10:30

您好,

 

1、若您是紅燈的狀態,則本件主要肇事責任在您,對方因閃避您而跌倒,您的行為與對方損害結果間就具有因果關係,與是否實際碰撞無關。

 

2、對方是否有車速過快、在路口減速慢行之過失仍有待車禍鑑定確認,但主要過失應仍在紅燈的部分。

 

3、您可爭執對方請求費用之合理性與必要性,例如請他提出無法工作之醫師證明才能請求勞動損失、所為之醫療行為是否與車禍據有關聯性與必要性也應請對方舉證說明。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呆 105-05-19 09:30

各位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我把銀行帳號 跟 提款卡 借給一個朋友(客人 認識5年以上熟客)
那個朋友當初跟我說要存款用 (原因是因為有欠銀行錢 不能用自己的)
帳戶~非常很定沒有買賣行為
誰知道過幾個月後~事情發生了 他好像拿去給賣淫業者轉帳用
(金額都很小2000總金額20000以內)
警察筆錄也做好~要開偵查庭(妨礙風化罪) 很確定是沒有受害者
但是一直連絡不到那個熟客~無法做解釋
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這樣的罪刑會很嚴重嗎 檢察官會如何呢
由於家裡小孩目前住在加護病房 所以後續怕要一直跑法院.....
 

PS 警察大致上提一下 說是 (台灣人)個人工作室性交易那種 帳戶因為她所提      供的 可能是介紹端的抽傭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0 15:0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經營性交易場所,可處罰5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方提供帳戶使用,可能成立幫助犯。 2、 就您所述的狀況,主要就是主張沒有幫助故意。 3、 倘若您是被列為被告,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阿呆 105-05-19 01:09

各位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我把銀行帳號 跟 提款卡 借給一個朋友(客人 認識5年以上熟客)

那個朋友當初跟我說要存款用 (原因是因為有欠銀行錢 不能用自己的)

帳戶~非常很定沒有買賣行為

誰知道過幾個月後~事情發生了 他好像拿去給賣淫業者轉帳用

(金額都很小2000總金額20000以內)

警察筆錄也做好~要開偵查庭(妨礙風化罪) 很確定是沒有受害者

但是一直連絡不到那個熟客~無法做解釋

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這樣的罪刑會很嚴重嗎 檢察官會如何呢

由於家裡小孩目前住在加護病房 所以後續怕要一直跑法院.....

PS 警察大致上提一下 說是 (台灣人)個人工作室性交易那種

     帳戶因為她(性交易者)所提供的 可能是介紹端的抽傭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9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遭認定是共犯。

2、至於是什麼樣的罪行,必須看對方妨礙風化行為是什麼、相關證人被告證詞、是否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都會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3、還是建議您應該正式委託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檢察官可能會以性交易的幫助犯(直接故意或未必故意幫助)來偵辦起訴,如果性交易的女子有未滿18歲的,適用兒少法刑責也會嘉會加重,如果以被告身份被傳喚,就要謹慎應對,針對犯意部份切入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呆 105-05-19 09:20

感謝兩位律師答覆

具體了解 好像是個人工作室那種被抓 台灣人 實際情況警察也沒有大致說明 只是稍微提一下

只說帳戶被他拿去當作轉帳給人 

不知道這樣子在 偵查庭 檢察官會怎麼認為~還是法官怎麼判

JERRY 105-05-18 20:57

請問律師:醫院醫師開出需專人照顧一個月'因為雙手打石膏'民事庭上無收據'因家庭收入問題''無法請看護'只能由家人代勞'家人也有工作也只好請假先而照料本人'一般看護行情價為2200-2000''我也有拿醫院請看護費的價錢給法官'誰知在要判決的前一天接到電話問我有無收據''我說沒有''這樣看護費是否就會被法官刪掉''且我申請看護費用是1200元因為是請家人所以也沒跟對方多要''若真被刪''我該如何申訴我的權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家人間之看護也可以請求,但會比照看護行情打折給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家人看護亦可以請求看護費用,您之請求應屬合理。

政陽 105-05-18 20:55

各位律師您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在2015年12月中某天晚上與同學在校外打籃球,當時是一對一打籃球,我防守對方,對方是進攻,我防守沒有移動,只是防守他,但對方突然轉身想進攻,因身高的關係,對方頭部直接撞擊我的牙齒,造成我兩顆門牙,一顆歪掉,一顆斷裂,雖然歪掉的那顆門牙有治療成功,但不幸的是另外一顆裂掉的牙齒,需要做植牙手術,我認為這個是嚴重的運動意外傷害,因為造成牙齒一輩子的後遺症,因為需要持續保養植牙的那顆牙齒,加上不能再用那顆牙齒咬太硬的東西,手術費用是五萬元,我有與對方協調賠償,我一直很有誠意地跟對方談,從我六成對方四成一直談,最後對方只願意出一成的金額,因為對方認為打球意外沒有法律可以約束他,只有道德責任,所以他根本不想要賠償,只想出一成的錢,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打球意外沒有法律可以約束對方賠償嗎?台灣的法律都沒有保障這種嚴重運動傷害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對對方提出傷害告訴,並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onbar 105-05-17 22:00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您好:

想請教一下房客積欠租金該如何提告,某甲承租我一大樓套房,欠了數月房租、水電費和管理費,上個月某天某甲繳交鑰匙給大樓管理員,表示他已搬遷,並跟管理員說積欠之管理費找房東拿。事後,我有通知某甲繳清積欠費用,但是某甲避不見面。請問各位律師我應該如何提告,我有上網看了一些訴狀範例,大部分都是提告房屋遷讓並給付積欠租金

Q1:某甲已經表明搬遷終止契約,且繳交出鑰匙,是否不用提告房屋遷讓的部分?

Q2:積欠租金的部分我是要請求支付命令,或者是提起何種訴訟比較好?

Q3:訴之聲明部分我是否只需要寫1.被告OOO應給付承租**市**區**路*號*樓房屋積欠租金O萬O仟元。 這樣就可以了嗎

你好:

承租人已表示遷讓完成,若確實遷離未遺留物品或只留垃圾,就不用再提告遷讓房屋。 知道對方戶籍地址就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收到後20日未異議,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亦可直接起訴請求給付租金,主要是看對方是否會異議,若一定會異議,可以直接起訴。 不用,訴之聲明直接寫應給付多少錢及自何時開始時之利息即可,不用寫承租之地址、房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7 22: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搬遷,無須要求遷讓房屋

2、可以要求包含租金違約金、相關水電管理費等。

3、訴之聲明無須說明是租金,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以保障權益。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5-18 11:55

您好:

1、如果房客已確實搬遷,也歸還房屋鑰匙,就毋庸再針對遷讓房屋部分提告

2、租金的部分,用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提起民事訴訟皆可,您可考量成本和效用性,支付命令程序費用僅500元,要求之證據也較不嚴格,僅係形式上審查判斷,如果對方未於期限內異議即告確定,您可直接對他進行強制執行;訴訟的話最低也需繳1000元之訴訟費用,且視標的請求金額大小而增減,且須訴訟程序後始得確定。惟支付命令的部分,被告亦可不附理由異議,屆時仍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因此您可考量被告是否可能異議,或是訴訟經濟上之成本,視您需要申請或起訴。

3、訴之聲明部分這樣沒問題,但可再精簡成"被告OOO應給付原告租金新台幣O萬O仟元"即可

阿嘉 105-05-17 20:17

你好

騎乘機車撞到路人,我手斷到花六~七萬元,她的醫藥費花了八千多元,卻要跟我們求償十二萬元的費用,我要如何確保我的權益不會受損,我是不是需要主動提告以確保我的權益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7 20:31

您好,

 

1、雙方應賠償對方之金額需依照過失比例計算。

 

2、所有之費用均應有單據證明、且須與車禍事故具有關聯性及必要性之花費。

 

3、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則沒有一定的標準,視受傷所造成之痛苦程度主觀認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嘉 105-05-17 20:39

我們距離事發日已接近170天,他對我提出告訴,我是不是也需要對他提出告訴回應,如果是他單方面提告,我沒有提出告訴,是否會喪失我的權益,這案件是否超過180天沒有提出告訴會無法提告喪失權益。

你好:

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 先去申請初判表,若對方也是肇事原因之一,表示有過失,就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你們進入偵查程序可以繼續談,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距離6個月剩沒幾天了,若要提告就要趕快。
沈恆 (沈律師) 105-05-17 22:51

提告過失傷害罪的前提是對方有過失,且您有受傷,若都滿足,應於事發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雙方的賠償責任是損害額乘以過失比例,可依此設算可接受的和解金額,談妥和解互相撤告即可解決爭議。

NINI 105-05-17 19:24

你好:

我家繼承財產兄弟姊妹有5人,代位繼承有2戶(3人),總共8人

 其中我一位姊姊,不接電話簡訊不回,住所不明,避不見面,不處理

土地房子可以先暫時辦共有,只是銀行存款 農會定存一定要全部繼承人到場

 因住所不明,我姐姐不出面,我們是否可以用調解方式處理?能用調解書提領屬於我們的款項嗎

住所不明,能訴請法院分割遺產嗎?訴訟費用能由我姊姊負擔嗎?

調解方式跟分割遺產訴訟,是否由一人代表提出跟到場?還是需我們全部繼承人提出跟到場?

喪葬費用我們可以先扣除再平分嗎?收據要先提出給法院嗎?

有的費用沒有收據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住所雖然不明,但仍可以提訴請分割遺產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協議分割必須要全體繼承人都同意,無法以所謂調解書等來分割、領取遺產

2.有繼承人住所不明無妨,仍可起訴,之後做公示送達。

3.訴訟可以選定特定人進行訴訟程序、行為,如有委任律師,原則上律師代理出庭即可。

4.喪葬費用是死後債務,要先從遺產內扣除支出。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NINI 105-05-17 19:23

你好

我家繼承財產兄弟姊妹5人,2戶是代位繼承(3人)總共有8人

其中我一位姐姐不接電話,簡訊不回, 住所不明 , 找不到人

土地房子打算先共同登記,只有銀行存款 農會定存 需全部繼承人到齊,

我們是否可以用調解方式分割遺產,如果我姐姐不到場,這樣能拿調解書提領

屬於我們的款項嗎

如果向法院提起分割遺產訴訟,不知她住所,如何處理,訴訟費用可以由她負擔嗎

調解方式跟遺產分割訴訟,是只要1個人提出,1人到場就可以

還是須同意分割繼承人同時提出跟到場? 

喪葬費用我們要怎麼先扣除在平分?收據要先提供給法院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17 19:29

協議分割遺產,如果有一繼承人缺席就無法協議,也無法調解,只能訴訟分割,查得戶籍地可送達就可進行訴訟。喪葬費是繼承費用,需提出於法院計算後自遺產先扣除,再按應繼分分配訴訟費用會按應繼分比例分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住所雖然不明,但仍可以提訴請分割遺產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青 105-05-17 18:32

101年離婚後,老婆因為思念小孩,我也為了家庭的完整同意再復合。復合之後,老婆才親口對所有家人承認在婚姻存續時,已經出軌。之前離婚條件中,老婆同意將兩個孩子無條件留給我。

102年再婚,再婚前我購置第一間公寓,登記在我名下,由我承擔所有購屋頭期款及貸款裝潢費用由老婆支付,合計約150萬(老婆月薪4萬,每月繳車貸2.5萬)。再婚後,我的全數薪水交給老婆支付房貸及其他家用(我月薪6萬,房貸每月3萬)。

最近發現老婆換了對象,又再出軌。我手上證據僅有用手機偷拍他與出軌對象用LINE聊天的畫面。內容互道寶貝、想你、好愛你。最露骨的對話,是出軌對象說:要吃你。另一個在手證據是,趁他們週間請假約會時,用手機拍下他們在路口牽手身體緊靠的照片。

想請教:

1.以這些證據,是否足夠取得法院的離婚判決。

2.我是否能爭取兩個兒子的扶養權。

3.房子是否要跟老婆均分,或是將裝潢費用150萬償還老婆後,我跟小孩可以繼續擁有目前住房。

你好:

若無法兩願離婚,可蒐集證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並請求損害賠償。 法院會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安排社福機構進行訪視,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斷何人擔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較妥適,可以具狀說明由你擔任最子女較有利,或對方擔任不利於子女房子屬於婚後財產,扣除貸款後,會去計算你們雙方婚後財產,少的一方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請求分配差額之一半。裝潢費用要看你們當初如何約定,以及是否屬於家庭生活花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7 1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同時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可預先規劃您的婚後財產,避免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青 105-05-17 19:11

房子是第二次登記結婚前買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7 19: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同時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可預先規劃您的婚後財產,避免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可以起訴離婚,不過要再深入瞭解證據取得之方法,有無違法取證的疑慮。

2. 爭取監護著重主要照顧者為何人、小孩年紀、小孩意願等,訴訟中也會做訪視供法官參考,所以訪視的應對也是重點。

3.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方式是先計算各自婚後財產的總淨值,總淨值差額之一半是淨值較少的一方可向他方請求的金額,所以夫妻財產的計算分配不是你說的特定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7 22:1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依您所述狀況,由於妻子的疑似出軌行為,使您與妻子顯然不能再有信任基礎,可以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向法院訴訟裁判離婚。 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問題,原則上也是由雙方進行協議,協議不成時,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由法院酌定,法院會依照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之規定,審酌以下事項:「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來決定監護權的歸屬及會面交往權的內容; 另外,假設僅有一方取得監護權的話,另一方依民法第1116條之2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仍具有扶養義務,在小孩成年之前,仍應每月給付一定金額的扶養費。 該房子屬於婚後增加的財產,在離婚後要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作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財產分配之範圍(也就是分別計算夫妻雙方在婚姻階段所各自累積的財產扣除債務後,「較多一方的財產數額」扣除「較少一方的財產數額」,扣除後的數字的一半,要由「較多一方」給付「較少一方」)。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晴野 105-05-17 10:14

本想加入加盟,與加盟主經過2次面談於2016/05/12支付保證金3萬,並且簽訂草約,草約上註明3萬不與退還。

想更了解加盟主風評,詢問其他加盟店,得知!!!加盟主原定說的受訓人員北上受訓,同時會來安排裝潢,但是裝潢完全由加盟主操控,裝潢費用也會不斷上升,要一直補金錢下去,對此... 取消了加盟意願。

於2016/05/16與加盟主請求退還保證金,加盟主以草約上面註明不做退款,保留加盟資格做回應... 我該如何爭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是否為違約金之約定,若是,則您要請求退還的機會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噗媽 105-05-16 23:49

我有截圖老公外遇對象賴對話,倘若離婚我該如何自保自己房產

當初房是我媽支付購買,房名是我 尚有幾十貸款貸款費用老公繳,因為我是全職媽媽,今天老公的背叛如果談離婚他有資格跟我要求房子的事嗎?或者我應該如何跟他們要求精神賠償或贍養等…(真撕破臉的話)還有小孩監護權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5-17 06:13

離婚後會伴隨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等,當然目前自保的方式就是多蒐集證據以利於日後若要提出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針對外遇部分,先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5-17 11:20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yuyu 105-05-16 16:03

您好:

20年屋齡一樓住家外牆剛好是社區裡兩棟大樓間的寬約75公分的地板棟距,最近因為木地板與牆壁剝落請師傅拆除後發現是外牆那個棟距積水造成的,有請管委會總幹事來看過和照相。

請問如果確定是棟距地板造成,那麼我室內修繕費用可以向管委會要求負擔幾成的費用?該檢附什麼單據?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5-16 17:12

你好,依據過往承辦此類中古社區大廈滲漏水事件,未來你可能面臨到的問題為:

1、起訴請求管委會負起修繕責任時,關於修繕費用部分,勢必要向專業機構為鑑價請求,初勘、複勘等鑑定費用,往往高昂、所費不貲,倘無法與管委會達成共識,此部分費用必須由您(聲請人)先行負擔,待終局判決確定後,再由法院確定雙方各自應負擔之訴訟費用比例。

2、上述修復費用鑑定完成後,假如法院判決應由大廈管委會負起維護責任,較常見者,會由管委會委託土水承包商,施作足夠回復原狀(或修繕至無滲漏水狀態)之工程;或直接支付你回復原狀所需之費用,然而,倘若是判決支付費用,則,亦可能視中古大廈屋況之實際情形,判決被告支付一定比例之費用即可。

3、此類型社區大廈之修復滲漏水訴訟,最重要者,除了訴訟進行過程以外,尚可能是起訴前與管委會之磋商、良性討論,畢竟不管訴訟結果為何,屋主日後都會繼續居住,切莫因訴訟而傷了鄰居間的和氣,建議應委由有承辦同類型案件經驗之律師代為處理,較助釐清修繕責任、儘速解決漏水之苦。

你好:

外牆屬於共用部分,若管理委員會怠於履行修繕部分導致你專有部分之裝潢受損害,可以管理委員會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為被告請求損害賠償,但你要舉證證明裝潢受損原因確實係外牆怠於修繕所致。 請求之金額即你修繕之支出,要檢附相關單據證明,若尚未修繕則提出估價單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外牆是由管委會所管理,所以若因外牆因素而導致漏水,則可以向管委會請求因漏水所生之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文 105-05-16 02:07

律師們您好

我的職業是專職攝影,專門拍攝飯店民宿類的照片,今天在臉書的有兩萬多成員的房屋買賣社團裡看到一個售價兩千多萬的房子,11張照片內有九張是我所拍攝,但是我並未授權對方屋主及房仲做照片的使用,馬上電聯對方要求屋主及房仲支付照片使用費,但遭到屋主及房仲的推托,屋主表示照片不是他使用在臉書上,不該找他支付費用房仲表示照片是屋主給的,不該找他支付費用

請問律師們這事情該如何處理,當地的派出所可以進行報案嗎?該如何報案,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6 04:39

擅自複製照片使用的行為已經違反著作權法,應負刑事民事責任,應先保留證據,再撰寫刑事告訴狀向檢警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意和解,於刑事起訴後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6 10:42

您好,

 

1、未經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之照片,屬於著作權之侵害,有民、刑事責任

 

2、房東應為盜用照片之主要行為人,房仲如知情卻仍繼續使用照片,也屬於侵權行為人,您可對該兩人提出刑事告訴,待案件起訴後,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6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截圖蒐證後,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截圖蒐證後,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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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5-16 12:24

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6 16:5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事責任而言,您對於您所拍攝的相片是享有著作權的,若對方未獲得您的授權或同意擅自取用、甚至是修改,並將之置放於網路上供不特定人觀覽的話,已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以及同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此部分具可擬具書狀並詳述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民事責任部分,可依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請求對方附帶損害賠償責任,此部分可於對方遭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併請求之(以此方法則不需要繳交民事裁判費給法院)。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仙仙 105-05-15 22:26

A診所,固意不給我病歷,拖到近半年才給(又是假的),請問可以告他什麼?

A診所刪除本人病歷,有錄音為證,可以告他什麼?

本人原告想要拿病歷到其診所救治,確被A診所固意不給病歷及刪除要求之病歷,請問,可以告診所什麼?導致本人就醫也產生極大的困難。

A診所在本人慾拆除不合假牙是,要求本人必須同時製作假牙,所以簽同意做假牙的同意書,拆完後本人原告,告知牙醫診問題才要把假牙拆掉,不能馬上做,醫生強烈建意說一定要做,而且簽了同意書一定要做,而且把錢付清,但做了以後原告反應不合,醫生認為原告必須適應,請問病人多次反應不願意做假牙,但醫生又堅持專業一定要做的情況下,病人覺得無法適應,也造成損害,可以告醫生什麼?

法官問:本件訴訟標的之法律適用為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30萬元是侵害什麼權利?法律依據?

精神慰撫金20萬元的法律依據?

感謝提供

如果本人表示牙有問題要拆假牙,醫生又堅持拆了就要做,也不會退任何費用,請問醫生害病人無法順利就問題處理及救治,醫生造成病人之病情拖延,可以提出什麼法條依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5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另關於民事損害賠償之部分,須提出損害之依據,如單據或發票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5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另關於民事損害賠償之部分,須提出損害之依據,如單據或發票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仙仙 105-05-15 22:03

A診所,固意不給我病歷,拖到近半年才給(又是假的),請問可以告他什麼?

A診所刪除本人病歷,有錄音為證,可以告他什麼?

A診所在本人慾拆除不合假牙是,要求本人必須同時製作假牙,所以簽同意做假牙的同意書,拆完後本人原告,告知牙醫診問題才要把假牙拆掉,不能馬上做,醫生強烈建意說一定要做,而且簽了同意書一定要做,而且把錢付清,但做了以後原告反應不合,醫生認為原告必須適應,請問病人多次反應不願意做假牙,但醫生又堅持專業一定要做的情況下,病人覺得無法適應,也造成損害,可以告醫生什麼?

法官問:本件訴訟標的之法律適用為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30萬元是侵害什麼權利?法律依據?

精神慰撫金20萬元的法律依據?

感謝提供

如果本人表示牙有問題要拆假牙,醫生又堅持拆了就要做,也不會退任何費用,請問醫生害病人無法順利就問題處理及救治,醫生造成病人之病情拖延,可以提出什麼法條依據嗎?

jamie 105-05-15 18:14

1.在懷孕後期。他因為自己私慾我不舒服沒配合。便對我動手說要把我肚子小孩打到流產。當時沒驗傷。但有拍照。他也有在line承認動手。。有截圖

2.疑心病重。因前段婚姻失敗。他只要不高興就說小孩不是他的。說我硬賴他。只要沒接到電話即時回line.(在懷孕時半夜也是).就開始奪命連環call..直接辱罵我去找男人跟對我國罵。。一樣有截圖。。甚至會疑心病重看我手機。不論我跟男女說話都不能(有對話錄音檔)一

3.小孩出生檢查出有心室中隔缺損和腦室擴大的問題後。他怪我是我不會照顧所造成。 且從2014/09月出生到現每1-2個月例行回診沒出現半次

4.跟他拿小孩奶粉尿布錢還要看臉色說我都在拐騙他的錢。所以去年我忍不了就跟他說分居。之前我就跟他說。他每給月至少要負擔請我媽帶小孩費用。但從去年10月到現在他只拿1萬。其他開銷更沒拿出半毛。他可以3C手機一直換。跟朋友打牌.就是沒給小孩錢。。。我有他朋友揪咖打牌截圖裡面有他

5.從去年9月底到現在也只有過年初三看過1次。 

6.在愛情公寓交友網站裝單身徵結婚對象。男女朋友。親密關係。。也有截圖。。

現在我要離婚他不肯。甚至他揚言離婚要帶走小孩。不讓我有監護跟撫養權。之前在懷孕就曾因為他沒繳車貸被人堵到硬要我當保人。現在我很怕再發生。畢竟現在小孩都靠我養。我不想我辛苦賺的還必須得還他的負債。。

還有他之前就離過婚有個小孩。直到要結婚前無法再欺騙才跟我說。他那個女兒他根本都放生給他父母。也沒有每個月給那小孩生活費。。我也有跟他媽媽的電話錄音

 

我要判決離婚監護權撫養權。。請問這樣證據夠我訴請離婚跟爭取監護權嗎?證據會薄弱嗎?。至於撫養費不奢望他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主張訴訟離婚應對您較有利,另若本身安全已受威脅,則可以先聲請保護令,以保護自身之安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mie 105-05-15 18:4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主張訴訟離婚應 ... (恕刪)

律師你好。。。

  想請問那我上述所說有的截圖跟錄音檔。。夠當我訴請離婚證據嗎?會不會太薄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截圖及錄音檔仍可以做為民事證據使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5 22: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若確實曾有家庭暴力之事實,可以依據家庭暴力防制法之規定,向法院聲請核發通常保護令,並同時向法院聲請依該法第14條第6款規定,並暫時將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交予您,可保護母子的人身安全,至於申請保護令證據,不論是人證或是物證(包括line紀錄),都可以作為證據。 而若能順利核發保護令,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等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法院再審酌監護權時,家庭暴力的事時將會讓對方很難取得監護權。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5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資料,並對您配偶進行錄音蒐證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由於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向對方請求扶養費;可委任律師先行規劃婚後財產,以利向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5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資料,並對您配偶進行錄音蒐證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由於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向對方請求扶養費;可委任律師先行規劃婚後財產,以利向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傑 105-05-15 17:50

我同事請A先生幫忙處理先前的債務問題,A先生是我們之前認識但不太熟的朋友,他說他是某大徵信的員工,又有兄弟背景,說可以幫我同事處理,但其實他都是 騙人的,在我同事察覺時,還到公司要索取處理事情的費用,我同事怕他每天來亂,就把錢給了他,之後我同事有報警跟要告他,但是由於剛開始A先生都是以朋友 身份幫忙,所以我同事根本沒有簽合約或是留對話紀錄,發現有問題時質問A先生,A先生則是全盤否認,所以因為沒有證據,詐欺是不是告不成?我同事說要改告 恐嚇取財,並且希望我跟另一位同事能作證,但問題是我跟另一位同是都只知道A先生有到公司來,並跟我同事有爭執,但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對話內容,這樣能當證 據嗎?還有,當證人是不是要出庭?因為A先生來公司就我們這幾個人知道,而且大家又認識,怕作證會被A先生狹怨報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讓對於受罰,確實是需相關證人出席作證,並可以持續蒐集對方之違法行為,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孟 105-05-15 11:49

10年前我太太曾借住在她親姐姐家,大約一年多,她姐姐也表示無需收租金,我太太因不想白住故每個月都會補貼3000元給她姐(現金),因當時大家都是出自自願,所以也不會有租賃契約及支付款項證明,現在她姐姐反過頭來告她需支付當時的租金費用約十七萬元,證據部份僅提供當時戶籍的遷入遷出記錄,想請教各位律師大大的意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5 12:09

您好,

 

1、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求權只有五年,是以可先主張其他的部分已罹時效

 

2、可先請求對方舉證有確實入住之證據,單憑戶籍遷入遷出無從證明有入住之事實。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15 12:32

租金請求權時效只有五年,如果難以證明有約定免租金或以三千元補貼,只要主張時效抗辯對方就會敗訴。

小孟 105-05-15 12:33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求權只有五年, ... (恕刪)

謝謝陳律師的回覆,因本人較笨拙,想再確認回覆的內容。

1.我太太借住時間距今已超過五年以上,所以可主張請求權已過拒絕支付嗎?

2.因確實僅有借住,所以是要請對方提出能證明彼此租賃關係的證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5 17:31

您好,關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須注意對方是否錄音蒐集證據租賃契約無依定需要書面,雙方口頭合意,亦成立租賃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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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5 17:33

您好,關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須注意對方是否錄音蒐集證據租賃契約無依定需要書面,雙方口頭合意,亦成立租賃契約,建議不要再與對方接觸,避免增加對方蒐證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ico 105-05-14 16:30

各為大家好,今天是想請教大家一件事情...
事情事發在去年八月,我去面試了一間網路媒體平台的公司

該公司當時說,業務進去就是單純用手機發文章,
我們想想不疑有他,就說好,然後也錄取,之後....
他說確定要做就要先簽合約
簽完合約他就說要辦門號,然後就帶我們去辦了門號,但當然門號試辦我們的名字...可是合約上有寫說:10個月公司會負擔手機費用

但我根本還不到10個月,公司就開始擺爛不繳費用
從今年一月到五月都沒繳費,中途回公司兩次,公司也答應說會繳費
但始終都沒下文,目前我這邊受害者大約10人

想詢問一下若這要提告可以提告甚麼?

大約打一下當初合約書的內容:
本人___與甲方簽訂公務機使用內容,乙方擔任公司業務或介紹人期間,承辦所有使用公務機月初1399,門號_____
甲方已先預繳10個月預繳金
乙方使用期間內容為1399____超過月初要自己負擔

由乙方開始使用
大家都是選每月從乙方薪資扣除月租1399_10個月

該方案在乙方任職未滿10個月,若提前離職(包括開除)

乙方需留下門號 sim卡 手機 至10個月期滿 等公司通知退還已方~
業務離職時須將公務機繳回,若14天連絡不到人 未繳回公務機 公司將無須支付1399~
乙方若解約_____公司將協助辦理解約過戶
並支付未到期合約之一半違約金~另一半由乙方知副



---------以上
懇求大家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5-05-14 16:58

既然公司承諾要繳費,可發存證信函要求限期繳納,若無效果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以訴訟請求。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4 17:24

您好,

 

可依據契約為憑,向公司請求履行契約,並返還您先前代墊之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nico 105-05-14 17:30

 感謝律師建言 想詢問這可構成詐欺罪?

nico 105-05-14 17:31

 謝謝律師建言,但想詢問這可否構成詐欺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刑事可能會有困難,仍以民事主張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4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公司支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4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公司支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雪莉 105-05-13 21:07

協  議  書

 

    茲因本人__________與丈夫__________還有婚姻關係存在,也育有一子XXX。因個性、債務關係現處於分居狀態。

    本人與丈夫之子XXX已於XXX總醫院早期療育語言治療科評估語言有遲緩之狀況。

    但因就學與早期療育還有各方面都需要監護人父母親雙方簽名同意,在不影響孩子XXX的治療黃金期下,本人願意放棄孩子的監護權

    本人與丈夫約定105年5月___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若有一方無故未到影響孩子XXX治療黃金期者,要負擔之後孩子XXX所有一切的照顧費用與治療費用

 

 

恐口說無憑,特立協議書為證。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律師您好,想請問這樣是否可以當一個法律證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協議書只要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只是若違約應有違約金之約定,才能較有執行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雪莉 105-05-13 21: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協議書只要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只 ... (恕刪)

那下面要如何寫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呢?因怕某一方會找理由推拖而耽誤治療期

你好:

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 依你所述,你們應該是要簽署離婚協議書,要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辦理,要有2位證人知悉你們有離婚之真意並簽名,再由夫妻雙方共同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約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記載清楚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即可,惟依民法第1116條之2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就算約定全部由一方負扶養義務,子女還是可以請求另一方給付扶養費,且”若有一方無故未到影響孩子XXX治療黃金期者”語義不明,將來恐生爭議。
aisha 105-05-13 12:06

您好:我的狀況是下班途中在路口右側路口逆向紅燈的人撞到,當時雙方都倒地,我請對方先把自己的車牽起來,結果他跟我說抱歉後牽到對街試著發動沒想到就跑了....我還在對向叫他請他別走!當下自己的機車能發就趕緊去追他,後來追不到只好回到原地報警。現場是菜市場所以有很多目擊證人但兩天後警察來電說街口監視器都故障..目前還找不到人!..
因為我跟對方都有受輕傷,警察說這樣可以互告?但我應該算是被害人吧....而且對方紅燈還肇逃...如果警察沒辦法找到,我自己網路肉搜這樣會違法嗎?(因為對方有明顯特徵、有看到車牌的號碼但沒看到英文字)
爬了一下文,這樣可能會是刑事案件,刑事聽起來很可怕....若找到人只是要他賠車子維修費用是私下和解就可以嗎?
謝謝回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3 12:46

您好,

 

1、本件肇事主要責任在對方,且其肇事逃逸破壞現場也未送醫驗傷,故其應無法對您提告

 

2、本案還有肇事逃逸罪的問題,且此為公訴罪,無論您有無提告,警方都應依職權調查。

 

3、基於正當目的公布他人車牌並不會觸犯法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isha 105-05-13 13:24

謝謝律師回覆,想再請問一下~
對方看起來約60-70幾歲,若他也有受傷或是其他不適.....我需要賠償嗎?

你好:

若將來認定你對車禍具有過失導致對方受傷,你也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對方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惟是告訴乃論之罪,和解調解後,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

小梅 105-05-13 10:19

目前我的女婿在監服刑.如果我女兒要與他離婚是否要用訴訟方式達成離婚

費用的部份須要多少錢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3 10:31

您好,

 

1、因故意犯罪被判刑超過六個月者,得為訴請離婚之法定事由。

 

2、或有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亦可作為訴請離婚之依據。

 

3、您女兒需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裁判費為3000元。

 

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相關訴訟事宜,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若屆時對方也有離婚意願,則可以當庭作成和解筆錄,之後即可以登記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婷 105-05-13 10:18

您好:

我在5月4日奇摩拍賣上購買一雙球鞋2060元(商品1980+全家貨到付款80=2060元)~5月11日在取貨過程當中發現商品紙盒破裂毀損~於是就不想被超商記點所以就付款了~回到家拆開發現裡面鞋子有汙點損壞也沒有吊牌~我當時要求賣家退貨並且退款~他說需要自己承擔雙向來回運費 預計在800元左右~之前還沒下標買的時候問於答他說原廠鞋盒 吊牌等包裝附件完整 size換貨需要自己承擔所有費用(他說台灣沒有代收退貨地點,所以要退回給廠家)~現在問題是東西可以退貨但要收取800元的雙向運費和配送費這樣很不合理吧~問題在於我要退貨和退款~請問該如何處理?謝謝各大律師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3 10:23

您好,

 

1、網路買賣可於7天內無條件退貨。

 

2、可向消保官申訴,並安排調解

 

3、因實品與對方所保證之品質相差太多,本案應有詐欺之嫌疑,可提出詐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安琪拉 105-05-12 18:18

敬愛的律師:您好!

感恩您們的熱忱!在走投無路之際,遇見您們,真好!

想請教問題是:受宣告人之四等親不願簽署同意書,如何處理?

先生一年前因手術造成全身癱瘓,迄今意識不清,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及公立醫院無行為能力證明,因長期醫療負擔及房貸壓力沉重,近日擬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以便代為處理銀行房貸及房子問題,目前子女2人均已成年,也都同意簽署同意書,但先生(受監護宣告人)的兄弟姊妹(均未同住)不願簽署。

我與先生是夫妻財產共有,長年來同住,也分擔繳交房子貸款之事實,今家中遭遇令人崩潰變故,家庭失去主要支柱,無力負擔沉重房貸及醫療費用,急需申辦監護宣告,解決燃眉問題,請教應如何是好呢?非常感恩您們的俠義熱情。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18:28

監護宣告應具狀向法院聲請,法院會調查財產狀況並選出適合的監護人,不用事先拿到兄弟姐妹的同意書。之後監護人若需處分被監護人財產,還需經法院許可。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2 22: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依據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因此由您一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即可,不須全體親屬同意。 而法院選定監護人之後,會依民法第1111條規定要求開具財產清冊,而再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103條規定,監護人即可以管理受監護人之財產,且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但須注意法院於必要時,得命監護人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財產清冊或結算書,檢查監護事務或受監護人之財產狀況。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劉羽劍 105-05-12 17:37

前陣子跟人打民事訴訟
最近收到判決書了,
我告他的部分是由對方賠償我四萬,
他告我的部分是由對方賠償我六萬,
然後他告我的部分,
上面有說明判決費用被告(我)負擔二十五分之三,
想請問這費用該去何處查詢?
又該如何繳交?

另外,
賠償的部分,
只要拿簡易判決書去跟對方要錢就可以了嗎?
或是有其他的流程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待案件確定後,才能相互追討,若雙方未主動清償,則可以持確定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18:19

先等上訴期間過後沒有人上訴判決才會確定,判決確定後可向法院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正確的訴訟費用額由法院裁定

Shicova 105-05-12 10:05
人物: 我,員工A,員工B,經理C,經理D,經理E,調點員工 我和員工AB為PT人員 以上人物皆屬公司營運部門 停車場由同公司商場部門負責管理 事情經過: 2015年5月經理C從事發工作地點被調至同公司之另一分店,在約一兩個月後還在原本工作地點上班的我開始使用經理C的感應卡片停車(經理為正職人員停車不需費用,PT員工若申請停車費需排隊申請並付每個月$1000月租費) 2016/5/1商場部來信告知經理D發現員工A與員工B在4/30使用已調點之正職人員卡片同時離開停車場,請求協助調查 經理D表示了解並面談員工AB,對員工A處以停止部分員工福利一個月之懲罰,持有卡片的員工B則處以補繳停車月費$7000(商場部紀錄顯示前七個月都有使用紀錄)並繳回卡片 經理D回報對員工AB的懲處後商場部覺得處分太輕不接受,要求以開除作為懲處並調查是否還有其他員工也使用此方法停車 2016/5/6經理D再度面談員工AB以侵佔公司資產名義開除員工AB,同時也發現我有在使用經理C的卡片停車,同樣以侵佔公司資產名義開除我,但過程中只說以開除作為懲處完全沒有提到其他賠償責任(員工B也沒有繳交$7000的停車費) 而卡片的兩位持有人(調點員工及經歷C)則處以停止部分員工福利一個月的處分 2016/5/9經理E來電告知我商場還是要跟我索取$10000的月租費並收回卡片,我表示已經以開除作為懲罰了為何還要繳交停車費?經理E表示會再跟商場溝通 2016/5/11經理D來電再度表示商場還是要收錢否則將走法律途徑 我想問的是 1.一開始我們是有要繳錢的,是商場自己不收說要以開除作為懲罰,事後又說我還是要補繳費用,這樣做是否有一罪兩罰的成分?而且我問了員工AB,她們兩個人完全沒有接到需要補繳費用電話 2.我之前也有申請過停車位,但停車場人員表示要排隊排很久要等人退租才有空的位子可以申請,因為現在位子都滿了,但事實是他們也沒有在更新誰已經調職或離職用不到的停車位,而且很常看到畫機車停車格的位子會被圍起來用來給汽車停!只因為汽車收費比較高 不讓人申請又不讓人使用已經申請通過的停車位還自己劃分機車停車位給汽車使用然後說機車停車位不夠,這樣商場部自己是否有過失? 3.經理C從調點之後就沒有再使用停車卡,而且他的卡是他自己給我的,不是透過別的管道來的,我也只有自己使用而已,從頭到尾一卡就是只有停一車,商場沒有取消權限也沒有要租給別人,我也沒有佔用其他人的停車位,這樣還算是侵佔公司資產嗎? 抱歉打的很多問題很多 但我只是小小一個打工的人 平常在工作也是盡心盡力 最後被這樣對待 感覺公司就是看我是PT員工隨時可以被取代又好說話就欺負人 還威脅說要告我 實在覺得嚥不下這口氣 只是想拼拼看有沒有機會可以復職或者是免去$10000的罰款 兩個處罰一起實在是覺得很不合理 但所學不多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種事 想請大家幫我想想有什麼辦法...真的很謝謝你們看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2 13:22

您好,

 

1、開除係懲罰行為本身,但因此有獲得之不法利益仍須補繳回去,兩者並不衝突。

 

2、若勞動契約有載明員工附有停車位,則可據以向公司請求應得之福利,但本案看來一般員工本就沒有免費停車之福利。

 

3、公司要求之罰款數額10000元可能並不合理,可向勞工局或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三 105-05-11 16:36

樓下屋主反應浴室天花板漏水 , (樓上的浴室等於他們浴室上方 )

樓下屋主反應後, 在兩周內找了4家工程行來作檢測,

前兩家工程行到現場檢測時並無發現明顯水滴現象,初判可能是樓上防水層有裂痕

後兩家工程行到現場檢測時並無發現明顯水滴現象,認為可能是潮濕or返潮,因為沒有滴水,很難判定有漏水

第四家檢測後,樓下屋主揚言要提告, 因樓下屋主認為我們不想處理,說到底要再找幾家檢測才要處理?  ,站在我們立場是想先確認主要原因再進行修繕,才不會白修繕

(1)請問我們可以主張什麼?還是可以做什麼樣的動作?如果我們針對可能的防水層修繕,, 後續如果還有問題?可以拒修嗎?..

(2)還是可以跟樓下定契約, 我們同意修繕整間浴室,,但後續還有漏水現象,將不負任何責任?

(3)像這種無發現明顯水滴現象,且沒有造成他們生活的不便,,這樣法官會受理嗎? 謝謝


(我們是樓上)廁所從未整修過,,


就引述前兩家工程行的回覆是, 防水層有裂痕有可能是因地震震壞造成的

(4)如果真的上法院了,如果鑑定出是防水層問題,,那我們是否可以主張(法令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前段)。

樓下漏水原因,如不可歸責於樓上樓下雙方,係因天然災害或管線老舊所致,即由雙方住戶平均負擔修繕費用?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1 17:59

您好,

 

1、有漏水現象對方即可請求修繕,並無一定要達到影響生活之程度。

 

2、若屬於樓上防水層之問題,需確認該區為專有部分還是公有部分,以決定責任歸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2 09: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您可不予理會,待對方提告,再針對起訴狀加以答辯之,可請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責任歸屬,對方不一定會願意給付高額之鑑定費用,且願意投資高額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故您目前可先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2 0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您可不予理會,待對方提告,再針對起訴狀加以答辯之,可請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責任歸屬,對方不一定會願意給付高額之鑑定費用,且願意投資高額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故您目前可先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其芬 105-05-11 15:44

律師:
您好,我想訴請離婚和爭肚子裡寶寶扶養權是否會判給我
大概簡述我的情況,如下
(一)   我和先生103年9月奉子成婚,因為兒子因猛爆性肝炎遇104年3月26日過世。因為我先生根本沒有存款,當時兒子的醫療費喪葬費用還跟我哥哥借20萬,並告知還願意以一個月1萬元分期償還。因為先生沒有工作,我哥哥希望他到工廠學習技術及賺錢養家。殊不知作未3個月先生告知工作呆板,同事排斥他作不下去而離職。就回嘉義打零工過生活。
104年為了補足兒子過世的遺憾就跟想要在把兒子生回來,目前懷孕8個月。
懷孕途中先生從105年1月為我們母女不聞不問,也未去工作,先生自稱一直遭人欺騙工資,所以沒去工作,這期間所有產檢費用都由我自己支付。雖然他有存入六萬元至我的戶頭,但因為他自己也要錢生活,所以我未領取使用。因為分居也長達半年之久,對先生也沒有感情,想要訴請離婚及肚子裡寶寶扶養權。
4月中旬及5月初有跟先生用line討論小孩姓氏及離婚問題,先生告知小孩他要帶回嘉義,這樣他才要離婚,但他根本沒有能力養小孩,而且目前居住的地方還是我婆婆同居人所承租的木造房屋小孩給他只是害了小孩,還有我那過世的兒子也是我那婆婆不當的餵食中藥可能導致猛爆性肝炎。想請問律師我這樣可以訴請離婚跟孩子的扶養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1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子女監護權的部份,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我方妥適照顧子女,應該不是問題。

2、重點是離婚,雙方除了分居事實之外,就您所述的狀況,並無其他破綻,要提離婚訴訟恐有困難。

其芬 105-05-11 16:38

律師

我們兩夫妻已經分居長達半年之久,及無固定收入,無法做為離?依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從您先生工作態度及無法照顧家庭切入,若您符合法律扶助資格,則可以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指派律師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1 21:2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夫妻若無法協議離婚,只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事由:「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照您所述情況,可以主張「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而請求裁判離婚。 關於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問題,原則上也是由雙方進行協議,協議不成時,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由法院酌定,法院會依照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之規定,審酌以下事項:「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來決定監護權的歸屬及會面交往權的內容,依照您所述情況,男方的性格及生活習慣或是經濟狀況都顯然難以給予小孩有良好的成長環境(更何況小孩的性別和您相同),因此有機會取得監護權。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1 22:30

您好,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則日後要爭取監護權成功之機會很高。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1 23:40

您好,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則日後要爭取監護權成功之機會很高。

其芬 105-05-11 15:40

律師:
您好,我想訴請離婚和爭胎兒監護權是否會判給我
大概簡述我的情況,如下
(一)   我和先生103年9月奉子成婚,因為兒子因猛爆性肝炎遇104年3月26日過世。因為我先生根本沒有存款,當時兒子的醫療費喪葬費用還跟我哥哥借20萬,並告知還
願意以一個月1萬元分期償還。因為先生沒有工作,我哥哥希望他到工廠學習技術及賺錢養家。殊不知作未3個月先生告知工作呆板,同事排斥他作不下去而離職。就回嘉義打零工過生活。
104年為了補足兒子過世的遺憾就跟想要在把兒子生回來,目前懷孕8個月。
懷孕途中先生從105年1月為我們母女不聞不問,也未去工作,先生自稱一直遭人欺騙工資,所以沒去工作,這期間所有產檢費用都由我自己支付。雖然他有存入六萬元至我的戶頭,但因為他自己也要錢生活,所以我未領取使用。因為分居也長達半年之久對先生也沒有感情想要訴請離婚及胎中扶養權。
4月中旬及5月初有跟先生用line討論小孩姓氏及離婚問題,先生告知小孩他要這樣他才要離婚,但他根本沒有能力養小孩,而且目前居住的地方還是我婆婆同居人所承租的木造房屋小孩給他只是害了小孩,還有我那過世的兒子也是我那婆婆不當的餵食中藥可能導致猛爆性肝炎。想請問律師我這樣可以訴請離婚跟孩子的扶養權嗎

yuming 105-05-11 13:41

當初因為債務人沒財產可供執行,所以就先去核發債權憑證,也問題來了,因為當初沒注意到,已經繳交(債權金額千分之8的強制執行費用)去了等於是多給了,但現在又查到他有財產可以執行,那我還要在付強制執行費用嗎?

你好:

若先前已經繳納過足額之執行費(執行標的價額的千分之八),持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就不用再繳納。 若先前只依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3、第27條第2項規定,繳納1000元執行費,逕行發給債權憑證,就要依第28條之3第3項規定,補繳差額之執行費。
laurel 105-05-10 22:46

民法1003條之一規定,婚姻中,女方為家管,男方因外遇搬出不再給與家用及扶養費,可以此條例取得除撫養費之外的費用嗎?通常會是男生薪水的多少呢?或是女方應舉證家庭支出?

需上法院申請或是提告呢?

阿智 105-05-10 20:59

請問我跟前妻再98年結婚小孩也是98年生的 但再99年跟前妻協議離婚.

但再協議書上小孩監戶權在我這.但小孩到現在都快大班畢業了 前妻從不拿錢來 養小孩 我因為現在工作不穩定  有辦法去法院請她每個月支付小孩費用嗎/.

你好:

可以未成年子女之名義請求母親給付扶養費,法院會依照主計處公布之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為基準,參酌你與前妻之經濟能力,決定分擔之金額。 你先前墊付之扶養費,可依不當得利請求對方返還。
阿智 105-05-10 21:1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未成年子女之名義請求母親給付扶養費,法院會依照主計處 ... (恕刪)

謝謝.再請問一下  有需要請律師 還是自己寫狀紙就可以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自己寫狀,但若要自己寫,建議您至法院服務台邊問邊寫會比較完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沒有於協議書上免除對方撫養義務

那麼就可以直接請求對方給付過去未付的

以及未來到二十歲為止的費用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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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0 22:3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民法第1116條之2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所以即便監護權在您這裡,在小孩未成年之前,前妻對於該小孩仍有扶養義務。 基於上1.所述,得起訴要求前妻對於小孩成長至成年為止,每月給付一定之扶養費用;至於您這一段期間獨力負擔小孩扶養費用,在法律上來說,相當於為前妻代墊扶養費用,此部分亦可以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的規定,一併向前妻請求返還。 需撰擬書狀提出法律上及事實上理由向法院提出起訴狀。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0 22:59

您好,可以請求前妻給付過去以墊付之扶養費用及未來之扶養費用。

8 105-05-10 20:59

有一女性朋友被人偷拍,拿資料來恐嚇

偵查庭調查該男始終否認,最後警調人員在他手機電腦,找到影片。

第三次開庭證據明確,他才認罪是他做的。

 

請教問題

一、開偵查庭時,檢察官說該男犯後態度惡劣比較有機會判刑。這是屬於恐嚇部份

二、妨礙秘密罪,是要我們自己提告才會處理。

想請問,如果提告妨礙秘密罪部份,需要自費什麼費用嗎?

如果提告了,這個案件大約需要多久才會結束。

你好:

只要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刑法第315條之1窺視竊聽竊錄罪告訴即可,不用給付額外之費用,但要注意該罪係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 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要注意請求權時效為2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妨害祕密的部分,您們可以追加告訴,本件對方若無法與您們和解,則檢察官會予以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0 21:22

妨害秘密罪是告訴乃論,從知悉起六個月內都可提出告訴,可趕快遞狀表示告訴的意思,刑事告訴不需費用,將來妨害秘密罪起訴後,還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又可省下裁判費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提告刑事不需要費用

審理時間要看地檢署跟法院的案件量

最近案件很多

所以會比較慢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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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el 105-05-10 17:49

若不打算訴訟離婚,只想外遇搬出的老公回家住的話,有什麼方法呢?

他只願負擔兩個小孩三萬元,但完全不照顧孩子,所以...

另外在法律上未離婚會有撫養費用比例的問題嗎?像他月入七萬,我找工作約兩萬,一般可要求照比例拿出撫養小孩費用以及家用?兩人都有工作時,可要求照顧小孩的時間均分嗎?一人十五天之類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0 18:37

 

您好,若對方不返家,可以訴請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但就算勝訴也沒有執行力。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0 19:01

您好,若向法院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通常會依據內政部主計處之相關資料,若在台北市有機會向對方請求一個小朋友一萬五左右,但若非台北市,有可能一個小朋友不到一萬元,因此若對方給付三萬元,算是合理甚至是超過法院可能判決的。

laurel 105-05-10 21:0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向法院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通常會依據內政部主計處之相關資料,若在台北市有機會向對方請 ... (恕刪)

所以撫養費不以比例原則分攤嗎?

賺的錢又不一樣多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0 22:4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法律上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 關於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的部分,依民法第1115條第3 項、第1121條等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故對於您孩子的生活費用而言,是要依經濟能力狀況去做雙方的分配,如您所述,男方經濟能力較優於您,的確應由多方負擔較多而不適單純平分。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芝瑩 105-05-09 10:35
請問我家地是別人的,而房子殼是長輩蓋的,如果地主要賣是否佃農就要另找房子? 至於補償金是什麼意思? 佃農是否跟租屋ㄧ樣沒有保障? 如果長輩都不在了,那佃農費用是要繳還是不繳? 百思不解?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9 10:55

您好

 

1、89年1月4日後訂立之農地租賃契約適用農業發展條例、土地法及民法,而非375減租條例。

 

2、若依照375減租條例規定,佃農承租戶在地主出賣土地時有優先承買權。非有特定事由,地主不得於契約期間屆滿前終止契約承租人若死亡且無繼承人時,地主可以提前終止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先審閱耕地三七五租約如何記載,通常租約範圍只有耕地,不會包含房屋座落之地基,坐落基地之租賃是一般之租賃契約,若出租人將基地所有權人讓與第三人,可以行使民法第426條之2之優先承買權,若不行使可能要注意民法第425條第2項規定,未設定地上權,可能無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之適用。 耕地所有權轉讓他人不是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之事由,除非你同意終止契約,否則還是會有耕地三七五租約關係存在。 無人繼承或放棄耕作權或積欠地租達2年之總額,出租人可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規定終止契約,且無須給付補償,所要行使佃農之權利,切勿放棄耕作或積欠地租。
沈恆 (沈律師) 105-05-09 13:34

如果是三七五租約,應繼續保持耕作且持續繳租,地主才不能任意終止租約,只要租約能繼續維持,您原來的使用方式就不會受影響。

Ken 105-05-08 09:45

本人太太某位親戚近日不停騷擾太太的公司、家人及夫家(我的家人)散佈謠言,日前已提告妨礙名譽及提出家暴申請,上週於家事法庭開庭後對造於當庭向法官承諾不會再騷擾本人已換取本人當庭撤回保護令申請,但沒過幾天就從親戚那邊得知他又去騷擾太太的公司,想聘請律師協助提出相關訴訟處理,希望能知道大略費用,地點在台北士林區。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8 10:00

您好,針對您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後續的行為是否有蒐證

2、費用的部分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8 16:39

您好,

 

需視您要委任律師處理甚麼程序,且要看案件具體複雜程度而定,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諮詢,較能完整的評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8 1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案件若不複雜,可自行處理,即無須委託律師支付相關成本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8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案件若不複雜,可自行處理,即無須委託律師支付相關成本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5-08 23:23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1.徹回申請保護令騷擾行為是否有搜證

2.如有可以在次申請保護令

3.由於對方反覆, 您尚有妨礙名譽等官司要處理, 建議一併由律師先諮詢分析後再做進一步的處理

4.對方會這樣騷擾與散佈謠言, 必有所求, 惟您敘述中尚有部份事由未明, 建議您好好的把問題做個妥善的解決

chie 105-05-07 15:40

我哥之前欠卡債已經跑路了,收到執行署通知單是欠健保費,單子寫"逾期未繳依法查封財產",但我哥名下應該沒有財產,請問他如果繳不出費用,會怎樣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7 17:40

您好,

 

名下若無財產雖不會受到強制執行拍賣或扣薪,但行政執行處可能處以管收處分,限制您哥哥人身自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行政執行署之行政執行官會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就你哥哥之財產、所得行政執行,若無財產、所得,會通知你哥哥到案說明,發現有隱匿財產之情形,會聲請管收。若單純是無財產、所得,會等到你哥哥將來有財產或所得時,再為行政執行。

沈恆 (沈律師) 105-05-07 17:51

如果沒有財產,執行署會視有無隱匿財產的狀況決定是否管收,否則只能等日後發現債務財產,才能再次發動執行。

m961096 105-05-07 15:39

我去年在自助旅行網站揪團出國旅行,旅行月份是10月,人數總共二男二女,在這之前大家都不認識,出國之前大家有見過一次面討論,去到國外以後另一位女生(簡稱A女)諸多不配合,我們也都隱忍,在旅行中我們每個人會先交部分錢給其中一人(B男)管理,當做公費,由公費支出車資和旅館等共同費用,有些行程若有人不去,也會在當天結算退還門票錢等等,退錢給A女時A女也無意見,旅行時由於A女常因為金錢和B男鬧的不愉快,於是後來把公費中屬於她的部份退給她,講明她要去哪我們都不會管她,可是A女反覆無常,又來跟我們搭夥同行,後來她又鬧到警局嚷著要拆夥,於是我們當著警察的面說好不會再同行,隔天A女又說要和我們一起搭計程車,我們因為怕她要鬧事,於是隱忍,後來才分道揚鑣,原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2月份的時候我發現A女在自助旅行網站四處發文,扭曲事實把我們描述的很惡劣,由於她只有指姓沒有道名,於是我不予理會,然而A女突然打電話來我上班的地方,要求我跟B男要帳單明細,並且要我叫B男跟她道歉,因為公費都是當日結算,且已是半年前的事,所以我們都沒有資料記憶也已模糊,且當時我與B男已無聯絡,我試著安撫她的情緒,並且一一就她的質疑跟她解釋,A女啞口就掛掉電話,前二天A女又傳簡訊給我重複的要求,我回覆完就告訴她早已解釋清楚不會再理會她的簡訊,結果昨天A女寫陳情書到我上班的機關,說要陳情我是否有損公務員形象,並陳述我們在國外發生的事情,並且附上她在自助旅行網站發文的連結,內容皆為她杜撰,說我們對她詐欺,侵占,霸凌,監控,我已把網頁內容備份,也已聯絡上其他二位,他們都願意出來作證,請問我這樣足以告她妨害名譽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7 17:43

您好,

 

1、民事上可以起訴請求名譽減損之損害賠償

 

2、但刑事妨礙名譽罪須有散布於眾之行為才屬於誹謗罪,本案對方以陳情書方式是否已達散布於眾,恐仍有爭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若對方指摘或傳述之事實確實與事實不符,而毀損你的名譽刑事上可能會構成加重誹謗罪,可蒐集證據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規定就名譽損害,請求賠償相當之精神慰撫金,並要求以適當方法回復名譽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7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7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默默 105-05-07 02:35

妳好 想請問一下

手機合約即將到期 所以我打去客服詢問合約到期日及續約相關事宜

 之後卻發現帳單金額突然增加許多 所以又打去客服詢問 客服說當初有跟我告知過沒有續約的問題

於是我跟她們申請要聽當時我們講話的錄音檔 才知道當時客服跟我講說我如果沒有續約我就會是無合約狀態 上網優惠會取消 會恢復排價什麼的

我當時想說無合約狀態不就是使用者付費 不會再照舊合約走了 所以我打多少就付多少 那為什麼之後自動幫我轉為另一種合約計算 費用算起來比我舊合約還要高 難道都不需要經過我同意就可以自動轉換我的合約嗎??續約需要簽名 難道換費率都不用經過我的同意嗎??

因為我目前為止已經積欠3個月的電話費了 因為第一個月打去問客服要錄音檔一開始一直被拒絕 所以一直沒有解決方案 到了後期才願意讓我聽 而我也說我願意付我使用的費用 但是沒用的我不要付 從第2個月就停話了 等於我網路也沒有用到 電話也沒有打到 但是卻還是得付錢 後來她們說只要我續約願意給我折扣每個月折1百多 但是我還是得再繳4千多 根本沒有多大的折扣 我不滿意 所以還是沒有下文 但是她們有讓我先改為半年0月租的合約 才不用繼續計算月租費

所以我想要問 這筆錢非得要我自己吸收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7 1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倘若雙方已經達成合意,契約就生效,不以書面為必要。除非您有遭到詐欺脅迫、陷於錯誤。

2、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恣意拒絕繳費,恐有違約問題,建議可以向消保官申請消費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