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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柏 103-12-28 03:40

我是在某通訊行工作,在本月月中時,有朋友找我買手機故我將價錢壓低賣他,並在別的CASE中挪用佣金轉成禮卷1500補再朋友購買的手機上面,隔兩日後公司人事打電話給我,公司已經發現此事有向消費者確認過有無提領到禮卷1500元!!!我向公司坦承犯錯!!但公司堅持立場將我開除並提告我"業務侵占"

1.公司如果一旦提告,不管在法院上和解於否,是不是我終身將背負著"業務侵占"的罪名!!!???有沒有可能會坐牢!!!???罰鍰!!!???金額!!!???

2."業務侵占"的罪名對於剛出社會的我影響極大!!!是不是在往後找銷售/服務業或相關業務工作,雇主就不太會錄用像我有這樣罪名的人呢!!!???

3.業務侵占屬於公訴罪,是指何意思呢!!!???

 

請求解答!!!!!感激萬分!!!!!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3-12-28 10:47

1.公司如果一旦提告,不管在法院上和解於否,是不是我終身將背負著"業務侵占"的罪名!!!???有沒有可能會坐牢!!!???罰鍰!!!???金額!!!???

刑法第三三六條第二項: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所以如果有罪,沒有緩起訴處分,起訴後最少判六個月

 

2."業務侵占"的罪名對於剛出社會的我影響極大!!!是不是在往後找銷售/服務業或相關業務工作,雇主就不太會錄用像我有這樣罪名的人呢!!!???

應該是。

3.業務侵占屬於公訴罪,是指何意思呢!!!???

應該指非告訴乃論,也就是無法撤回告訴的意思。

還有疑問就自己賴我  ncc101ds

 建議你跟公司和解,然後請求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請求解答!!!!!感激萬分!!!!!

一、刑事案件還是找律師現場談一下比較好。二、業務侵占也有判四個月的,不過要有刑法第59條規定之情況[例如所侵占者僅為一個熱水壺的情況]。還有就是刑事案件的量刑都是法官決定的,如果你是認罪的情況,律師的功用就是想辦法把你的情況解釋給法官,讓法官覺得你符合刑法第59條規定;當然如果你不認罪,則是與你一起討論看看有沒有辦法搜集到證據可以證明你無罪。當然勇哥說得好,如果可以緩起訴當然很完美,但是緩起訴的話是認罪才有緩起訴。三、如果請不起律師,考慮一下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吧[需符合該會規定]。以上,希望有幫到你。台北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福 103-12-27 16:17

昨天約了賣家到附近的超商進行手機交易,對方換給我一台功能損壞的iphone手機(home鍵快壞了),我有貼他600元當時打開沒有電手機沒辦法開機,所以他同意我拿回家充電,回家充電才發現原來home鍵快壞了,馬上再去超商告知他,他叫我更新後就不會了,如果有問題他會退回去給我,然後騎機車走了。之後跟他說更新還是不行,他跟我說約下午3點碰面,但是之後打給他他都沒接,於是我就去警察局告他詐欺,警方有幫我製作筆錄和填3聯報案單,蓋章也都蓋好了,還有調閱監視器,之後警察就叫我等候消息。已經找到人了,對方還是不願意出面和解,警察說接下來會收到傳票,只是不知道還要等多久?
這幾天沒有手機可以上網好痛苦喔。我沒有錢請律師這樣打得贏官司嗎??
請問我這樣告他會成立嗎?
接下來該走哪些程序?
這幾天是不是都不能用他給我的手機了?
我沒錢是不是告不了他?
以上問題幫忙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7 21:52

既然都報案了,就先等通知吧!

阿福 103-12-28 22:19

那請問一下我和父母親討論的結果  想要撤銷告訴,請問可以撤銷嗎?

不太想要跑法院  或 地檢署

阿福 103-12-27 16:12

昨天約了賣家到附近的超商進行手機交易,對方換給我一台功能損壞的iphone手機(home鍵快壞了),我有貼他600元當時打開沒有電手機沒辦法開機,所以他同意我拿回家充電,回家充電才發現原來home鍵快壞了,馬上再去超商告知他,他叫我更新後就不會了,如果有問題他會退回去給我,然後騎機車走了。之後跟他說更新還是不行,他跟我說約下午3點碰面,但是之後打給他他都沒接,於是我就去警察局告他詐欺,警方有幫我製作筆錄和填3聯報案單,蓋章也都蓋好了,還有調閱監視器,之後警察就叫我等候消息。已經找到人了,對方還是不願意出面和解,警察說接下來會收到傳票,只是不知道還要等多久?
這幾天沒有手機可以上網好痛苦喔。我沒有錢請律師這樣打得贏官司嗎??
請問我這樣告他會成立嗎?
接下來該走哪些程序?
這幾天是不是都不能用他給我的手機了?
我沒錢是不是告不了他?
以上問題幫忙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7 23:49

真的!沒手機真的很痛苦!但是偵查程序可能會拖一陣子,建議先買一隻代替。

小陳 103-12-27 15:54

您好...近日友人發現一個事件,想請教以下狀況是否涉及相關民刑法

甲男於2012年11月間因酒醉不意狀況下,於夜間2400時許誤撥打其鄰居乙男之手機電話,惟乙男未接聽,迄次日凌晨0130時許,丙女(乙男之妻)因懷疑該電話為乙男外遇女子所撥而回撥至甲男,而在甲男表達身份後,丙女告知甲別喝那麼多酒,惟甲男向丙女表達有不太好意思啟口的事情想向丙女訴說,而丙女要甲男稍待,而後丙女才又回撥予甲男。此時甲男接話後,向丙女表達了愛慕之意,且話中說明了甲男會幻想或遠望著丙女而自慰等情節,惟丙女當時謹以:這是一種戀母情節,你是你們家較為孝順的人不應該這個樣子..等等諸如輔導性質之言語回覆甲男...隨後即結束通話

惟近日2014年12月間,乙男卻將此情告訴其他鄰居,並揚言:當時有錄音存證,若向法院提起訴訟將影響甲男前途....等等言語,致使甲男不知所措,並無心工作等等狀況。

想請教...甲男之行為是否己觸犯法條,若然,為何?

乙男之行為是否觸犯有關侵權妨害?密及恐嚇等情形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7 16: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該女於電話中仍可以曉以大義云云,當下似無「性」的侵害。

2、對方揚言提告的部分,除非對方有強迫您交付財物或是其他舉動,否則並未違法。是否因此妨害名譽,則必須依據對方所傳述的內容而定,無法一概而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沉沉沉 103-12-26 20:32

請問事情是這樣的我和我的前女友她15歲 我與他發生關西 我那時17歲

必且有用手機錄下來一二月的事他並沒有拒絕反抗   

後來不知道腦袋想什麼 我一時與網友交換影片過程

事後網友好像流出去 女方也知道了 因為有被朋友看到 告訴女方 女方不知道怎辦於是報警

手機電腦也被扣走了

警方也過來調查了 我也很配合 因為我雲端有存影片 警方也都知道 

現在女方那邊好像要對我提出告訴  請問我會被關嗎...

 

 您好:

如果沒有妥善處理

確實有可能因涉犯與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及兒少法等相關罪名而有牢獄之災

建議應尋求有經驗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沉沉沉 103-12-27 01:08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那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很愧疚也對不起女方 我也想跟女方誠心道歉

但婦幼隊強調 我不能與女生連絡 即使道歉也是  我不想被關 如果真的被關 會多久?

到底該怎辦對我才有幫助

 

律師 那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很愧疚也對不起女方 我也想跟女方誠心道歉

但婦幼隊強調 我不能與女生連絡 即使道歉也是  我不想被關 如果真的被關 會多久?

到底該怎辦對我才有幫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未成年(倘若您現在未滿20),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因此應該不至於有牢獄問題,不過您應該告知您的法定代理人,請法定代理人委請律師一同出庭,避免遭到保護管束或是感化教育。

2、和解部分可以開庭的時候提出即可。

沉沉沉 103-12-29 18: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律師的回答 十分感謝!!

沉沉沉 104-02-11 19:3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請問一下 我們和解也開完庭  判決保護管束

那我想問 如果民事不跟他和解  我會被關嗎 還是只有保護管束

因為我們和解金60萬.... 家裡也只有爸爸在工作 覺得有點說不過去

比較想知道 如果不和解 我判決 就是關嗎? 

yo 103-12-26 18:39

大家好,最近發生了一些問題想與版上的前輩請益
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上禮拜三在拍賣網站欲購入一隻二手手機,選定後與此賣家協議面交且無下標,賣家當時向我要了line帳號並加入我,但沒給我聯絡電話;當晚面交試機基本通話功能與外觀都無異常,我也不疑有他就當場購買。
使用過了一天後我發覺手機的光感應器有問題,與客服聯絡後也證實手機的確是有問題並於上禮拜五送修,送修後有與賣家聯絡說手機有問題已送修,如有相關費用必須協調如何處理,但他已讀不回。
到今天客服打來報價,第一句話開頭就問:“手機之前是您在使用嗎?”,細問之下才知道手機在10月底11月初也有送修過但並沒做維修;而維修報價是比手機購入金額(9000)還高出快一半之(13050);而今日與此賣家之line皆未讀,有可能被封鎖了。
現在問題有兩點:
1.從賣家售出手機前後的態度,包含已讀不回與未讀取(可能被封鎖),是否可以判斷他已有詐欺與貨物瑕疵蓄意不告知的行為產生?
2.我現在只有與對方的相關對話記錄、拍賣帳號代號、line(無ID),這樣有辦法去警局備案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6 19:08

您好,對方所為可能已有刑事詐欺之問題,可向警局報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6 1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o 103-12-26 19:1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所為可能已有刑事詐欺之問題,可向警局報案。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那請問我現在應該是把相關資料包含:對話記錄、拍賣帳號代號、line(無ID)帶到警局去並告知說我要報案嗎?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很惱人

yo 103-12-26 19:1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但現在礙於不知道對方的姓名與聯絡方式,所以真的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6 19:21

沒錯!將自始自終之對話紀錄等相關證據整理好,報案時記得要跟警方拿報案三聯單。

亦可以直接去地檢署提出告訴。

阿吉 103-12-25 22:43

小弟姓趙

再102/12買了一台中古車、再買車後四個月覺得車貸利率太高

想換低一點的利率

然後接到'x潤車貸'業務的來電

聽到業務所敘述的

1.繳交x潤車貸四個月高利率貸款滿四期即可換低利率合約

2.合約利息不超過三萬塊新台幣

3.需定期繳款不能持繳

因此在這聽到後有在三確定是否為正確

也確定利息確定是不到三萬後隨即辦理x潤的車貸

就在繳滿四期也沒有遲繳之下、打電話卻給x潤業務要求換合約

業務就回答我說要繳滿六個月、雖然有很不滿意、但是也是繳滿了六期

提前繳交第六期後為103/11/13隨即打電話進x潤裡面找業務

誰知x潤卻回覆業務已經調職、請我補資料換約

三催四請X潤銜接的業務到103/12/25日才回覆我說無法更換合約(已經繳交第七期)

想請問律師們?在這個情況下我該如何保護我因有的權利

可以提告對方公司詐欺嗎?該準備什麼東西、需要到警局報案嗎?

本來有X潤業務LINE的對話訊息、因為換手機所以全沒了

但是當時我有一位朋友跟我一樣聽了很心動後也找同一個業務辦理貸款

所以理論上是只有人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5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證據,欲提告對方詐欺,有所困難之,且本案您若欲對對方提告,您亦應考量您所花費之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落星 103-12-25 00:18

前陣子某位前同事打電話給我~~說他小孩沒錢吃奶粉要我幫他說的很可憐~~因此就借他點錢了

過沒多久又打來又說要繳房租要我在幫他一下~~那個月就會還我~~當要還我錢的那個月十號打給他也不接傳簡訊後說他是他老婆~~他人在警局~因為他酒駕~過二三天後我又打給他之後說會找我處理要我在等結果等了一個多月沒回~電話也停用了

當我對他提告後又用另一直電話打給我~~說他不是不接電話而是他因酒駕被關

出來後真的沒錢而不是不還~叫我別提告他~過一周後我試著打他手機結果發現是空號

當初匯款帳?戶也不是他本人的~~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提告~~是對他本人提告還是對匯款帳戶人提告呢~

ps當初給我的個人資料都是假的只有名字是真的~我提告後去戶政事務所要查他資料結果拿公文去戶政人員也說只有姓名沒法讓我查~請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5 17: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就之前申辦的電話號碼查詢申辦人的資料。

2、或是傳喚銀行帳戶持有人到庭說明。

3、也可以嘗試調閱之前他酒駕紀錄來查個人資料

4、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提起刑事告訴,不過因為有許多程序事項,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刑事告訴狀。

 

 

 

lys 103-12-24 20:08
事情是這樣: 一年前我是跟一名同學A是室友,房間只有我跟A,那時候其實有發現我的東西有被動過,而且用過的問題,可是因為沒有證據,所以不了了之。 半年前,我跟A女,還有另外一名室友B女是室友,我跟B女常常都看到A女在後面偷看我們在做什麼,手機在傳什麼之類的,而且我跟B女都有發現用袋子裝著洗衣服的十塊硬幣,足夠洗好幾個月的錢減少了,聲明我跟b女是有藏好,而且b女放在浴室的用品有被用過的,後來我跟b女都有用筆電的網絡攝像機錄影自己的床跟書桌,一個月前,我有拍到a女在我床前走來走去,然後在翻我書桌上的東西。 後來我們反應到教官那邊去,也有在教官在場時當面對話了解,打算私下解決,可是a女沒有承認過翻人家東西,一直在說不記得,有昆蟲等理由。p.s他是外地學生,這種情況,他所犯的是什麼罪?台灣會怎麼判決?有侵犯他人隱私嗎?
lys 103-12-24 20:03
事情是這樣: 一年前我是跟一名同學A是室友,房間只有我跟A,那時候其實有發現我的東西有被動過,而且用過的問題,可是因為沒有證據,所以不了了之。 半年前,我跟A女,還有另外一名室友B女是室友,我跟B女常常都看到A女在後面偷看我們在做什麼,手機在傳什麼之類的,而且我跟B女都有發現用袋子裝著洗衣服的十塊硬幣,足夠洗好幾個月的錢減少了,聲明我跟b女是有藏好,而且b女放在浴室的用品有被用過的,後來我跟b女都有用筆電的網絡攝像機錄影自己的床跟書桌,一個月前,我有拍到a女在我床前走來走去,然後在翻我書桌上的東西。 後來我們反應到教官那邊去,也有在教官在場時當面對話了解,打算私下解決,可是a女沒有承認過翻人家東西,一直在說不記得,有昆蟲等理由。p.s他是外地學生,這種情況,他所犯的是什麼罪?台灣會怎麼判決?有侵犯他人隱私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0:53

您好,若對方有開拆您信件日記文書等封緘物品之行為,可能會有妨害秘密之問題。

另外,縱使係外籍學生亦可對其提出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4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應將對方所為之犯罪行為加以蒐證,如錄影,如此方有機會成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ys 103-12-25 01:33

有錄到,判刑是?

lys 103-12-25 01:35

所以可以隱私條例起訴嗎

一、我比較擔心你拍的東西的內容,如果裡面有拍到她換衣服之類的,有的人會反告你妨害祕密罪。

二、如果你拍攝到的內容沒有他偷你們東西的畫面,不建議提告竊盜罪,這樣會有誣告的問題。

三、訴訟策略上,要先確認出手不會傷到自己再出手。證據會有極細微的差異存在,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看到證據裡面的細節,要花點時間分析證據。實際上看過證據再回答與沒看過證據就回答會有差別。證據宜拿給律師過濾,跟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方向,如果證據不足,看是不是有繼續搜證的空間。

三、如果有拍到對方竊盜的話,因為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一般人稱為公訴罪,告了之後即使撤回程序上也會繼續進行,如果你要私下解決的話不建議提告

四、民事上,請求權時效為2年,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是他偷的,二年內要儘速處理。

五、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米 103-12-24 15:09

某天中午接到妹妹電話,她們公司中午近休息時間時,有員工說外套不見,當下公司要求所有員工打開個人置物櫃檢查,還有車子也要檢查(因為中午一小時休息時間,有事是可以外出的),因為家裡有長輩行動不便當時只有大姊一人看顧,所以打電話請我妹回去幫忙,因為只有一小時時間,所以我妹要求可以先檢查她的櫃子和車廂,失主和一位主管陪同下檢查我妹車子,看到一件外套,失主直接拿了起來東摸西摸並穿上,嘴巴一直說著:對!我的外套就是這裡有怎樣那裡有什麼的!並一口咬定這就是遺失的外套還一直質問我妹這件外套有什麼特徵?哪裡買?價錢?等問題,由於這件外套是我的,所以我妹也照實回答外套是姐姐的,而旁邊主管也咄咄逼人的質問我妹,失主有人證物證等,而當下外套已經被失主拿走,而我妹堅持她絕對沒有偷竊,但由於家裡有狀況她也急趕回家,也跟主管報備家裡狀況可以請醫院開示證明等,處理完一定會回公司絕非畏罪離開,當下我叫我妹請公司調監視器不然也可以報警處理,之後下午時候距離我上班剩一小時,我接到我妹公司電話,有位自稱是失主的阿姨(後來求證是其他主管),要我們坦白承認一切事情一切好處理,並要我馬上過去不然去我家,但我上班公司規定臨時請假需要自己買自己時間也等於是扣薪水了!我也溝通可能沒辦法臨時請假,對方就說要報警處理,我男友電話接去好聲溝通講道理並同意報警處理,結果對方就馬上掛電話了,之後我聯絡我妹就完全聯絡不上,我回打她們公司請她們要我妹給我一通電話(事後知道那位主管扣留我妹手機也沒告知我妹我有打電話過去)在跟男友一起向公司請假完,趕去了解狀況,我跟我妹也有物證也有人證證明清白,她們主管才說一切誤會沒事,該對我妹的道歉也沒有,我跟男友損失被扣薪水她們也沒意思想處理,請問這樣的誤會我有什麼樣的權利可以爭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7: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跟男友請假處理的部分,在法律上不算是損失,因此難以請求。

2、您的胞妹遭對方誤解為竊盜犯,倘若該衣物外觀上十分相像,則倘若沒有故意散佈之行為,則亦不會構成名譽侵害。

3、不過您的胞妹倘若是遭對方強制扣留手機,則可能涉犯強制罪。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103-12-23 21:31

事件經過:

12月16號晚上在南下國道一號要接國道二道51KM附近(有開過的版友就會知道那車流量非常多),當時情況是前面車流已經塞住,我看前方車子已經停止,我的車也隨減低速度到趨近於停止(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才停沒到一秒,後方車子即追撞上來,變成

 

後車(追撞)>我方車>前車(推撞)

 

發生當下,當然是先報警,隨後也都拉車去五楊分隊去做筆錄,當下後車肇事者也承認是他的錯,願意全面賠償我和最前車的車輛損害,做完筆錄後,後續警察也說不介入民事賠償,叫我們後面自己聯絡,所以當晚就拉自己的車回去。

 

隔天我有去看病並開立診斷書,也馬上請我的保養廠進行估價,我好讓對方有個底,再隔一天最後估出來約9w9,我打給對方請他來桃園一趟,面對面解決事情,卻東拖西拖說要先把自己的車拉到保養廠,他老婆要去看病,感覺想開立診斷書(後續都他老婆出面跟我電聯,都是我打過去),沒車不能來,也不知道怎麼來(對方林口),到昨晚說下禮拜會跟我聯絡,我女友今天下午打電話過去跟他老婆談,說約個時間大家一起出來解決事件,

講到後面自己理虧說不然告她就掛電話了,後面手機就關機……

 

 

1.肇事責任部份我應該是完全無責吧?

2.因為三台都只有強制險,所以第一台和我的車是否都應該直接向第三台求償?而不是第一台向我,我再向第三台?

3.因為小弟我當下做筆錄只想將車子修好,對方也承諾會全額賠償,所以當下筆錄三方都寫無人受傷,不過對方實在是消極處理,小弟我昨天至原處理單位更改筆錄並提以刑事民事賠償告訴,這樣是否對我比較有利?能賠償全部的錢嗎?

4.如果對方也有受傷是否也可以對我提出傷害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3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 後,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初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車損理賠)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連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Hsin 103-12-23 20:52

我是大貨車司機,在原公司於8月中倒車擦撞後方停車的車子引擎蓋~有報警處理~發生後即時回報公司也繳交事故三連單~9月初公司說要更換手機號碼~於10月中跟公司請辭,公司也隨找到替換人手~~~~
於10/23.24時接到電話~是8月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對方打來~說公司未處理交通事故所有事項~(對方找到我所在公司詢問內勤人員,說我已不在公司上班請自行找我),我明明還在,為何說不在???

重點是,對方只要求公司補辨出險即可,我回報公司說明:對方需求,公司回應請自行付責,不然請對方自行申請出險
問題1:8月我還在原公司上班,理因公司不就該有這責任報出險嗎?而且這雖說不是第一次每次都會扣員工3000元出險費呀!
問題2:公司未報出險也沒通知我
離職當晚~老板說了一句話:事故問題自行處理,公司就發薪給你,如不處理薪資不會發放
我於11月11號有向勞工局申訴~於12月9號開協調
調解員:也訴說雇主不可以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是賠償費用,保險公司於交通事故三個月內都會辨理理賠事項
後來調解不成原因是:雇主願意支出薪資,但事故理賠費用由勞方(我)付責~~雇主堅持不辦出險,理賠金原老板說是5萬多元

我這裡根本沒有事故資料也找不到事故對方~無法得知原公司是如何處理事故事件

原公司老板還到處說我欠他錢~是公司沒發放薪資怎又變成我欠他錢

我想問~我該怎麼做~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資爭議的部分,公司依法必須給付,且不得預扣,倘若公司仍拒絕,可以核發支付命令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2、有關於車禍事故賠償的部分,依法您跟公司都必須負責,倘若公司先賠償,倘若您是有肇事責任的,公司仍然可以向您求償

兩相權衡後是否仍有起訴之必要,您可自行斟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米果 103-12-23 12:41

我跟老公結婚兩年多   一個兩歲多的女兒 一個明年二月出生的女兒  我老公在十月份與別的女人在一起  對我開始不聞不問 他在臺中工作 我住在雲林的婆家  到十一月底搬到臺中跟他住  我發現那個女生的內衣褲鞋子衣服在我老公的衣櫃裡  還有信 還有那女生辦給他的手機 然後我又看到我老公寫好的協議書 之後又看到那女生的賴有他們親吻的照片  只是現在她刪掉了 我跟老公說我都知道了  我要我老公回來從新開始  他不要  他說他想自己一個人過生活然後又跟我說我們的婚姻維持到小女兒出生 我滿二十在辦理  我可以怎麼做?我不想簽字離婚  我想要告他們  不想要讓他們那麼好過:((

我老公沒有任何財產也沒有儲蓄  甚至還有其他案底。  他現在薪水是一個月約三四萬左右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5 17: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就您所述的,有內衣褲放在衣櫃、照片等證據,可以提起妨礙家庭告訴。

2、離婚的部分,倘若您仍努力維持婚姻,在沒有符合法定離婚事由且沒有簽字的情形下,對方無法片面解消婚姻關係。

就您所陳述(婚姻)的問題,本所甚為關切,為保護您及孩子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103-12-22 21:37

我去做了手機的防水鍍膜,但是導致我手機聽筒聽不見聲音,

當天隔不到一小時就拿回去給店家處理,店家是用稀釋的高濃度酒精停留在聽筒的孔,但試了多次無效最後一次連稀釋都沒有直接用原液直接停留在我聽筒上,店家能無法將鍍膜藥水消除

店家給我兩種方式選擇:

(我使用iphone6的手機10月購入尚在保固期間內)

1換蘋果IPHONE原廠良品機

2換聽筒原廠零件,店家自己叫貨,維修及零件費店家出

因為當下無法處理,約好12/23日聯絡處理

但回家發現連訊息及鍵盤聲音也聽不見,當下按了調整音量的按鍵,發現他一直顯示目前調整的音量是耳機的音量,但我耳機孔完全無插入任何物品,我當下既已LINE訊息給對方我的狀況,隔天早上發現手機聽筒有聲音了,訊息及按鍵聲也有,但是聽筒聲音變得有雜音,訊息及按鍵聲都變得很微小

店家給我的兩種方式我都有點怕怕的,

1換原廠良品機:若店家拿的不是蘋果IPHONE原廠良品機而是私人拆裝過的我該怎麼保護自己權益?

2換聽筒原廠零件,店家自己叫貨,維修及零件費店家出:我去問過另一間維修的,他是當場拆新機現場換聽筒零件要NT4500,店家自己找只要2000,若店家不是給我蘋果IPHONE原廠聽筒零件,導致我的保固失效,我該怎麼維護自己權益?

 

請店家簽切結書確保是原廠正廠的這份切結書法律效益嗎?

能否提供切結書的範本?

填寫切結書的注意事項有那些呢?

若店家簽了切結書且不是給我蘋果原廠的良品機或零件,會觸及甚麼法律?

 

 

麻煩各位專業人員幫忙解答,謝謝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3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簽立切結書和解書。

2、簽立之後就必須受到拘束,倘若履行,則構成義務違反,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3、切結書和解書的內容必須就對方的義務及違反的效果做約定。

QQ 103-12-21 16:14

 因為沒錄音可以透過申請通聯記錄來做證據嗎?(是否能查到完整內容)

有對方手機號碼,但是沒住址,要怎麼處裡內?

如果能查到通訊內容,因為對方有多次表明要匯款,但是後來沒下文

我是不是可以告他詐欺

借款是單純民事糾紛聲請法院調查通聯紀錄,要看如何說明待證事實和必要性,法院才會准許,沒有借據不是就告不贏,要看論述方式和聲請調查證據的技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QQ 103-12-21 16:3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借款是單純民事糾紛聲請法院調查通聯紀錄,要看如何說明待證事實和必要性,法院才會准許,沒有借據 ... (恕刪)

在請問一下,要如何聲請法院調查通聯記錄,還有調查能否把內容調閱出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1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先與對方聯絡並進行錄音,法院是否願意為您調查,取決於法院之決定,且法院或許願意為您調查是否雙方有通聯,但實質通話內容,有調查之困難,即使有通聯記錄,欲直接證明雙方有借貸關係,似仍有疑慮,若有機會再設計問題,進行錄音,似較為妥當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1 17:09

您好,說話的內容不可能知道,頂多只會有通聯時間秒數之紀錄,嚴格說起來也無法證明有借貸關係存在,需要有更強而有力之證據唷,建議可以設計問題問對方!

葉子 103-12-20 20:39

我在大約102/8左右申辦威寶電信,剛申辦時門市小姐跟我說可以以試用期3天不滿意可以退,使用的第一天就不太滿意因為在外面有收訊但是在家裡完全收不到訊號,手機螢幕幾乎只顯示只能撥打緊急電話的字樣,第二天因為要上班 就沒有過去反映,第三天就去門市反應,門市小姐說他就住在我家附近他都有收訊,叫我再回去用看看,但是我回去還是不行使用,隔天在過去反映時門市小姐竟然跟我說是用期已經過了沒辦法退但是他可以幫我反映給威寶,威寶客服說明需要三個月的工作天,這期間可以幫我們打折,我們也接受了,但是這個訊號的問題一直存在沒有改善過,10月又致電給威寶客服詢問進度,客服一直回應在處理中,到了11月還是沒有改善,在一次致電給威寶客服,他們表示再給他們三個月的時間,我們要求解約,他們說解約違約金,我跟他說明這樣用威寶的號碼根本是浪費錢在家根本收不到訊號,也沒有改善,等於我根本沒辦法使用為什麼我要付違約金,後來客服說再給我們多一點折扣,我跟他表明對他們家失去信心,折扣再多沒辦法打還是一樣

102/12月我就停止繳費,之後一直收到他們的催繳通知單和什麼律師事務的電話,甚至直接向那些打電話給我的人說明我的狀況,他們也只表明請我去威寶電信協調,到了103/12月中收到了"訴訟前通知"

我想請問這封"訴訟前通知"是什麼意思?收到代表我要開始走法院嗎?還是只是通知我我不需理會?

我反映的紀錄和對話威寶都表明有錄音,那我可以調那個紀錄出來證明我有反映他們沒改善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19

您好,建議您與對方法務協調賠償金額,看看是否能打折,較有實益。

路易西 103-12-18 22:46

你好

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之前問了我借了一筆錢

當時他親手寫了一張本票(工商本票)給我,而且也說會每個月都還一部分,但這幾個月他就一直拖,最近也答應會在12月中還一部分的錢,但到了今天都還未還,用fb line等等 就算人有上線也不讀不回,打手機也直接留言信箱了。而我對於他的基本資料也不是很了解。

 

所以我想問一下如果我要提告,有什麼手續要辨。另一方面我也擔心會不會,因為沒法有明確證據證明對方詐欺,而要面對誣告風險。

麻煩各位幫忙,因為借了這筆錢而開始影響我的生活了,所以希望得到解答。

 您好:

如果本票已到期或未記載到期日

則您可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再持本票裁定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

NNN 103-12-18 15:21

年初時朋友找我幫他辦了支手機 說要給他女友用一開始繳費都很正常

直到上個月沒繳錢手機被停了 我去繳錢後補辦卡把號碼拿了回來

前兩天法院寄了通知書給我 說是違反毒品條例 監聽時間7-8月

請問這樣我會有事情嗎??

就有關您所提(違反毒品條例 )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NNN 103-12-18 15:41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就有關您所提

EMAIL給您後沒有回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8 18: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監聽內容有涉及毒品交易,即會傳您至警察局說明之,您可說明該門號非您使用,為您朋友女友使用之,是否有涉及毒品交易,您不清楚,若您已知有警方監聽您或您朋友或您朋友女友之電話,建議您使用電話通話時應小心注意內容,或改用其他通訊軟體或公用電話等,避免造成不必要之誤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8 18:26

您好,若監聽內容有監聽到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情節,警方可能會請您前往警局說明之。您可表示並非您所使用,排除犯罪嫌疑。

小雯 103-12-18 05:19

各位大大:

我有一個朋友最近因為偷人家手機變賣被抓到…

他問我說,這是他第一次偷竊可是他有毒品前科

可是他偷竊的原因不是為了要買毒品

而是為了他跟小孩的生活吃飯錢!

他被抓時也都坦承犯案配合調查!賣掉的手機也找回了

也得被害人原諒!可是開庭時檢查官跟他說因為他有前科

所以不得與緩起訴處份!可能會被判刑…

想請問他這樣的話被判刑大概會是多久,

不能以罰金處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8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仍然可以爭取判六個月以下,以利將來聲請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您好:

1.依照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不會因為和解而受影響,且又有毒品前科,因此檢方必須依法起訴。

2.因為他僅有毒品前科,而非竊盜前科,加上因家庭環境不佳、犯後態度良好、入獄後小孩無人照顧等原因,請求法院或檢方給予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下,即可易科罰金不須入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8 18:39

您好,若已經與對方和解,縱使起訴也會有緩刑易科罰金之機會。

芊汝 103-12-18 03:09

您好 本人目前還是就讀大學的學生,一個人身居外地與家人不同住

前日(12/16)在學校的排球場比賽,到達球場後使用完手機便將手機放入自己的包包內,並將包包拉鍊拉上,和大家的包包放置同處。

打完比賽後,約9點左右,發現自己手機不再包包內,當下請同學幫忙打電話給自己,一開始通了但卻被掛掉,然後之後再撥打就已經是:「您撥的電話目前已關機……」,我確定我的手機是滿電狀態,所以判斷是被有心人士偷走了,但不知道是誰偷拿,也沒有監視器畫面...

而當日(12/16)晚上10點至警察局報案,給了身分證手機的IMEI、簡簡單單的基本資料,做完筆錄後,警察給了我一張單子,是「受理案件登記表」而案類被歸類為「其他(含遺失物)」,而且單子裡面完全沒有陳述我說的事情經過

問了許多人發現自己這麼做只是「備案」;昨天(12/17)告知家人手機被竊一事,爸爸要我再去一趟警察局,說要報「竊盜案」而非「備案」

想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警察會不會不受理?(因為我已經去報案過一次)

該怎麼做對我比較有利?

謝謝

您好:

1. 您的作為僅是警局「備案」,讓警方得知有這件案件發生,並記載在記錄簿上記載,但實質上警方並未受理,也不會進行偵辦,若您希望警方能主動偵查,就必須將「備案」轉成「報案」。

2.您可再到警局要求員警處理,若對方不,可直接撥打110勤務指揮中心,並而且確定警方有製作筆錄報案,並拿取三聯單。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8 18:51

您好,可直接撰寫告訴狀並聲請調查證據,並將告訴狀送往地檢署提出告訴。

芊汝 103-12-19 13:14

謝謝律師們熱心解答,萬分感激。

昨日再去警察局報案,但警察說因為遺失單上已有案號,不能再以相同報案人、和原因,在電腦裡再受理我的報案,這樣變成同樣的事情兩個案號,但是他說:「他會在原本的「受理登記表」上以手改方式將案類改為「竊盜案」並蓋上他的私章,警察說他們送上偵辦組那邊一樣是以竊盜案來偵辦,如果抓到犯罪的人一樣是以竊盜案來辦,而我現在拿回家的「案件登記表」形同「報案三聯單 」」,也就是說他並沒有在另外開三聯單給我了。

請問員警這樣做,是合乎規定的嗎?

另外想請問律師

員警說因為現在又修通訊法,所以如果我要去追蹤我失竊的手機的定位,基本上是不合乎通訊法的,員警說就算是我本人的手機,我要去追蹤定位,還是要持有手機的人同意,才能去定位,是這樣嗎?

感謝

阿傑 103-12-17 19:02

侵占他人手機被告身分8號未到庭有正當理由,又沒向法院請到假!

現今已拘提通知書去地院報到,經問完話後會不會怎樣?!

就有關您所提示(未依時到庭)的問題,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未有未到庭的正當事由,若其身份為被告,則檢察官仍有可能會聲請羈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7 23:26

您好,是否當天可回家,須看檢察官有無聲請羈押及法院是否准需羈押,無法一概而論。

阿傑 103-12-18 18:41

8號當天,因去體檢要去服兵役

跟開庭時間強碰到又忘記向法院請假了!

現已拘提我是否要準備什麼証明我有理由?

奧爾 103-12-17 12:47

請問專家,不久前本人手機被偷,調監視器有看到人犯,後來警察有找到人犯,不過還沒跟我說後續情況,我想問如果犯人一直不承認有偷走,或者不說出手機的下落不交出手機,請問我本人可以做什麼?竊盜公訴罪,想問他只要被關幾個月就可以不用賠償我是嗎?是不是一定要我本人提告才拿的到賠償金?這樣是民事還是刑事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是於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失。

 

doris 103-12-16 12:10

律師您好

手機遺失遭盜打有開三聯單因為不知在哪怡師的所以警察開侵占那現在調查結果說因為個資法的關西所以無法調閱通聯紀錄就此打住此案件無法在調查也沒結果?請問現在真的 是因為個資法所以警察無法調閱通聯 紀錄去幫我們找出盜打的人事 是因為個資法所以警察無法調閱通聯 紀錄去幫我們找出盜打的人士嗎?還是需要請電信業者處理這案件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6 2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訊保障法修法之後,不適每個案件都可以調閱

2、倘若是您自己門號的通聯記錄,可以自費向電信業者調閱即可。

阿嘉 103-12-16 01:27

一名香港女子之前盜我臉書帳號,向我臉書理的好友發送不實指控謠言

今年7~8月間我有去警局報案提告防害電腦使用與毀謗

但是事隔4~5個月了都不了了之

現在對方變本加厲冒我名字開設一個新帳號,大頭照使用我本人照片

今日發現對方又盜用我婚紗照設為臉書大頭照

因對方一直持續加我週遭友人與公司同事為好友

四處發送一些我四處對女人騙財騙色等等不實指控

因對方是香港人,居住在香港,有她的名字與香港手機號碼

當初報案時也都有提供給警方,也有提供她在香港登錄我臉書的ip位置

但是過那麼久了都沒後續

是因為對方是香港人所以我無法在台灣對她提告嗎?

以上種種應該犯了  防害電腦使用  毀謗  肖像權等等問題

請教各位律師  我能如何處理,還是對她沒責,只能任由對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6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考量審判籍及查緝問題,建議可以去香港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嘉 103-12-18 22:16

律師你好,依你所言去香港提告比較方便,

那我赴港提告能否聘請台灣律師過去?

還是只能聘請當地之律師

有關赴港提告相關細節,台灣是否有地方可供諮詢了,謝謝!

小雅 103-12-16 00:34

我是在網路上應徵工作幫忙A賣東西,所以除了Line資料是留A賣家的,其他帳戶號碼資料手機號碼都是留我本人的號碼《A賣家沒有我的身份證字號、存簿以及印鑑》,後來有B買家跟C買家來下標買東西,我像A賣家告知有買家下標,A賣家直接與B買家跟C買家用Line聯繫討論,我不清楚他們的討論內容,其中A賣家會直接跟我說他們有沒有要買,其中B買家直接跟A賣家討論後,先匯款三千至A賣家的帳戶其餘面交後付款但遲遲未聯絡,然而B買家是直接匯款八千到我的帳戶再經而轉帳至A賣家的帳戶,A賣家是跟B買家說貨物當日寄出。一旦A賣家收到錢後一直不聯繫,Line也已讀不回。但由於資料都是留我的,所以B買家跟C買家就主動聯絡我,我才知道我已經被利用了,我主動向買家們聯絡並且願意承擔一切責任,跟買家說明我也是跟她們一樣受騙上當,其他我還需要做什麼嗎?因買家感受到我的誠意想要解決事情也主動不提告,這樣以後還會不會有事情?我已經跟買家們協調好願意還錢並且雙方簽下切結書,這樣的動作有保障嗎?另外,我需要做什麼動作保護自己嗎?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帳戶跟電話以及地址以後還有問題嗎,需不需要把帳戶做取消?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6 11: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再簽立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2、應該取消相關帳戶,並且告知對方不得再使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事部分,應只要賠償公司損失即可,但本件因涉及刑事侵占問題,若您不願再受對方一再的高額求償,可以考慮自首,且由於也有還款大半,基本上輕判是有可能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啊嘎 103-12-15 20:49
律師您好 我與女性友人同居 但因口角爭執,我決定搬離租屋處 但收拾東西過程中對方不斷搶奪我東西 還拿刀作勢要攻擊我 我要報警,手機卻一直被他搶走 因為對方拿水果刀又搶手機又搶我行李不讓我走 導致搶奪過程我為了保護自己造成他的受傷 受傷後他改為主動報警還對我提出傷害告訴 警察有拍下現場凌亂照片 我也留在現場做簡單基本資料給警察 請問友人這樣告會成立嗎 因為我處於被動防禦,但對方攻擊狀況下我似乎讓他瘀青多處 我覺得這樣要賠錢很不合理,畢竟被妨礙自由 感謝您讓我諮詢

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6 1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您亦可去驗傷,提出驗傷單,並委任律師撰寫書狀,主張您遭對方傷害之下所為之防衛行為,非攻擊傷害對方。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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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103-12-15 12:48

律師您好。我於2年前在新莊購買預售屋,今年10月底驗屋,但驗屋當天發現新屋內部傷痕累累(高達23項缺失,有用手機拍照),對新屋(預售屋)屋況品質產生疑問,隨口問建設公司陪同驗屋人員:這房子怎麼好像用過?對方說:因之前當成工務所。 我私下了解竟然用了2~3個月之久!對方還說:這樣的做法(指用尚未交屋之前的房子,拿來當工務所一事)在業界是常態…但我左想右想都覺得不對(對方雖說會將屋況修繕完好才會交屋給我們…到今天也還沒交屋完成…)我上網一查,發現居然有相關的新聞(高雄興建發建設公司)在11月時發生,當事人上網反應: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691424

新聞報導: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41121/36221044/news/%e8%b2%b7%e9%a0%90%e5%94%ae%e5%b1%8b%e7%ab%9f%e8%a2%ab%e7%95%b6%e5%b7%a5%e5%8b%99%e6%89%80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709684901.html

對方說:可以做到的是修繕到好,及更換掉馬桶(換成全新的)!(表示這是他們能做到的程度) 

以上是目前的狀況。

感覺起來,他們只想修繕了事,完全不想討論像是減少價金或是賠償一事。

我想主張賠償或減少價金,因他們契約未註明、且未事先告知使用屋子。

我看有的律師說可以主張減少價金,但這句話有無限空間(1.我們主張,建商會肯?  2.減少價金有無計算原則或往例可做參考?)這是我們不懂之處。

最後就是,這樣會不會走上法律途徑?那房子還可以交屋嗎?我們要簽交屋單嗎? 

真是不好意思,我寫的這麼長,讓您看的很累。。。跟律師請教了。謝謝。

 

就您所提示(購屋)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5 15: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該屋有瑕疵,可以請求修復。

2、倘若因為修復或是曾經使用過而有價值上的減損,可以主張減少價金,此部分可以先向房仲諮詢或是向專業鑑價公司聲請鑑價處理。

3、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修補瑕疵,若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ky 103-12-15 11:24

我在十二月十五日時有一轎車停在一個T型路口那是我家出去接出聯外道路(唯一一條聯外道路)因此我按了啦叭兩聲希望他可以讓我過,但他卻下車開我車門對我說要我從逆向過去我對他說聰那裏過去死角我會看不倒車子或是行人若是發生車禍誰要負責並要他離開,他就罵人我對他說在不離開我就要找警察處理他一聽到要找警察就開始要把我拖出去,我只能一隻手抓緊我的方向盤一手打電話報警處理他一直抓我衣服也將我外套拉鍊用壞此時我打給我們當地派出所報警用他另外一隻手打我臉,並同時間要搶奪我的手機及在打人過程中將我眼鏡打壞對他的行為我嚇壞了但是警察一直不到場我一直被對方打最後我用手機錄影起來他的行為,最後他將我手機搶奪過去不要我錄影和打電話再次報警,最後應該是他太太把手機搶回來拿給我(此行為算是搶奪ㄇ若是可以用搶奪罪告他ㄇ)最後她們離開現場(在離開之前對方用腳踹我兩腳)警方也沒到報警時間和她們離開時間過了5-6分鐘我在報一次警方要我跟他們走到哪裡我再報警所以我跟上了對方車輛在中途中看見警車所以按啦叭(一直按)及伸手出去讓警方看見在這裡,我再繼續跟對方車我超過對方面一小段路我停在停車格內此時對方經過也停在我前面停車格內我我ㄧ停就馬上報警說我在哪
裡請員警快過來此時對方又開走警方又要我在跟一直到對方要去的地方,對方又下車我馬在再打電話報警希望警方可以快速到現場(我在打電話時對方又開車門又再打我警方也沒到現場最後是(我認為是他太太的人拉開)我又打電話給派出所員警何時會到才一講警車就到了我就要求到派出所說對方和他朋友不管警方在現場一直口罵三字經(我有錄下來)最後警方要我先去驗傷,我驗傷警方有到醫院現場找我說我和對方是互毆所以我將錄下影片給警方看我是受害者

您好:

 

根據您描述的案件事實,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傷害罪、毀損罪及強制罪。

 

 至於會否構成搶奪罪嫌,依法規定對方需具備不法所有意圖,從您描述之事實來看,可能較不會構成。

 

即時驗傷以及拍照錄影存證,皆是重要之證據,對於日後訴訟將有助亦益。

 

 

 如您尚有進一步法律問題或需求,亦可請您至本所諮詢或洽談,希望能夠幫助您,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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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 103-12-15 10:53

我在十二月十五日時有一轎車停在一個T型路口那是我家出去接出聯外道路(唯一一條聯外道路)因此我按了啦叭兩聲希望他可以讓我過,但他卻下車開我車門對我說要我從逆向過去我對他說聰那裏過去死角我會看不倒車子或是行人若是發生車禍誰要負責並要他離開,他就罵人我對他說在不離開我就要找警察處理他一聽到要找警察就開始要把我拖出去,我只能一隻手抓緊我的方向盤一手打電話報警處理他一直抓我衣服也將我外套拉鍊用壞此時我打給我們當地派出所報警用他另外一隻手打我臉,並同時間要搶奪我的手機及在打人過程中將我眼鏡打壞對他的行為我嚇壞了但是警察一直不到場我一直被對方打最後我用手機錄影起來他的行為,最後他將我手機搶奪過去不要我錄影和打電話再次報警,最後應該是他太太把手機搶回來拿給我(此行為算是搶奪ㄇ若是可以用搶奪罪告他ㄇ)最後她們離開現場(在離開之前對方用腳踹我兩腳)警方也沒到報警時間和她們離開時間過了5-6分鐘我在報一次警方要我跟他們走到哪裡我再報警所以我跟上了對方車輛在中途中看見警車所以按啦叭(一直按)及伸手出去讓警方看見在這裡,我再繼續跟對方車我超過對方面一小段路我停在停車格內此時對方經過也停在我前面停車格內我我ㄧ停就馬上報警說我在哪
裡請員警快過來此時對方又開走警方又要我在跟一直到對方要去的地方,對方又下車我馬在再打電話報警希望警方可以快速到現場(我在打電話時對方又開車門又再打我警方也沒到現場最後是(我認為是他太太的人拉開)我又打電話給派出所員警何時會到才一講警車就到了我就要求到派出所說對方和他朋友不管警方在現場一直口罵三字經(我有錄下來)最後警方要我先去驗傷,我驗傷警方有到醫院現場找我說我和對方是互毆所以我將錄下影片給警方看我是被打的人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5 11: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提出傷害強制罪、公然侮辱罪的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5 2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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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103-12-14 22:28

你好  我想請問  目前有在網拍經營販賣手機周邊產品  如電池  充電器  是跟大陸進口原廠之商品  想詢問  如果這樣在台灣販售  如被檢舉說販賣仿冒品  可是我跟大陸叫的貨品是原廠的  應該會叫我們提出證明  可是我猜大陸那邊因為國情的關係  應該很難要他們提供過來證明給我們  那這樣我們是否會被算有罪

阿佛 103-12-13 11:07

  律師你好,我來自馬來西亞,今年27歲,目前白天依然在學,感謝您撥空了解小弟的苦境。平時上課上班都已身心疲憊,真心希望能好好在寶島打拼,文章有點長,希望律師先生慷慨撥空解囊!

本人為某中小型保全公司夜班警勤(晚上7點 - 早上七點),因上星期聯同其他兩位晚班警勤與社區經理洽談本社區的計程車回饋金是否發放問題,從洽談到爭論的過程中連帶許多保全業法問題,勞基法問題,但因社區經理態度強硬,堅決根據公司過往決定把計程車回饋金挪入保全公司的公積金,雖說是公積金(公司無設福利金),但職員都不能使用,經理說公積金用於購買公司的用品(文具或其它屬於公司的工具用品等等),本人向其他保全公司的職員詢問後,大多都把計程車回饋金當作是全體社區員工的小費,所以本人覺得也許這是公司的權利,也許幫客人叫計程車屬於職務內容,費用已模糊含在薪資。因為每個職員每個月都可分200-500,長久算來是一筆個人生活補貼,每個月約有3000-5000,公司有7個社區,我覺得如果都讓老闆“ A ”去,會讓我們公司職員的福利從無到負,不知是否有爭取的權利或是這本屬於公司的收入?

 

在爭論過程中,有提到我們警勤的加班費,我們是一個月休5或6天,薪資計算為月天數減休假天數,一天上班12小時,日薪資NT$1280(薪資單無列出詳細總薪資計算方式),我不是很確認公司是否有報備主管機關核備以適用勞基法84之1條,但較大機率有,當初勞僱契約上有標示工作時數為12小時,但有幾次因其他接班警勤遲到或曠職,導致工作13或14小時,且第二天也必須準時上班,這樣可算加班費嗎?經理當時的回應是保全業不適用勞基法,所以無加班費。爭論過程中,另一個警勤有問到經理我們有沒有什麼獎金,還打比喻說之前對面的保全公司就有向他們的社區委員爭取到一個月薪資的年終獎金,經理是否應該要為我們爭取,經理就說我們大夜班都很閒,工作量較少,熬夜不是藉口,還想有什麼福利?

 

在爭論20分結束後,經理當晚在公司12個成員的Line群組上說一些之前晚班的警勤(我到職前)的缺失,又說離職單已放櫃檯上面,有需要的人請自行影印,第二天更在社區櫃檯說我們晚班警勤很貪錢(有人證無錄音),這樣子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請問保全業是否適用勞基法 第35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因我們值勤12小時並無安排總共一小時半的休息吃飯時間,我都會在午夜時(客人較少)在櫃檯上吃飯用平板看電影,與經理爭論前從沒被警告過,爭論後第二天就由我們公司總經理口頭警告,第二天已無再犯,但過後察覺員工規章裡有註明“禁止使用3C玩線上或聊天”,但平時日班也會在值勤時間在公司的Line群組聊職務以外的事情,感覺就是針對我們晚班,我是否可用此辯解來阻止經理對我單一罰錢?經理把我踢出群組後,在第三天吩咐其他職員查監視器並用手機拍下我當時吃飯看電影的照片上傳至群組,雖無指名道姓,但相片清楚可看到我的樣子,我覺得就算經理要佐證,也不能把我犯行的證據公開在line群組上,請問這樣經理有觸犯隱私法或其他法律嗎?(經諮詢其他做較久的員工,經理佐證是為了要罰3000,可能知道我們晚班萌生辭意,由於已有一個晚班警勤提呈離職單,可能面臨人手短缺,故查監視器佐證再上傳以達阻嚇之效)

在第二天時,總經理在電話要求我在上班前一小時前往總公司辦公室洽談,我說我白天有上課,如果提前一小時去找他會讓我少睡一小時造成晚上精神不好,可否請他晚上七點來社區找我,結果總經理以“公司命令”我一定要去。本人以為總經理想用懷柔政策安撫我們兩位依然在職但萌生辭意的警勤,結果可能因為社區經理是總經理的前妻,根本無責怪社區經理的意思,反而是用與事實不符的方式抹黑另一個已提呈離職單的警勤,勸我們不要被那位警勤慫恿我們“造反”,已有錄音存證。這樣子可否構成毀謗罪?

另外,公司如有報備主管機關核備,根據保全業法第 10-2 條,我已到職兩個月,都無職前訓練和在職訓練,而且知道公司曾在年初已被檢舉一次,如果現在我沒有職前及在職訓練,我算違法嗎?或是公司違法?查了保全業公會,如要檢舉,必須佐證,請問必須要有什麼證據

還有公司有聘請一個未滿18歲的日班機動警勤(總經理女朋友的弟弟),根據保全業法第 10-1 條第一項,該員工只有紙本簽到我又該如何佐證呢?

最讓我激動的是,昨天社區裡其他職員有用粘鼠器在垃圾桶附近抓到一隻老鼠並拍照上傳至群組,社區經理就留言“明晚燉這一只給晚班補。” 請問這樣子構成對我們晚班人員的公然侮辱罪嗎(有截圖)?

 

最後,萬分感謝律師先生的解答!祝一切順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3 11: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工時的部分有例外規定,但是不是全部不適用。

2、福利金的使用方式違法、扣薪的部分違法

3、指摘您貪心的部分涉犯誹謗罪。

4、違反勞基法的部分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誹謗罪的部分則應於六個月內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3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亦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業者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ainfalls 103-12-08 14:44

我10月買了一輛二手車,從原先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到後來的先付款後交車。因為我們都是外籍生,所以要等10月14號拿到居留證之後才能過戶。等到要約過戶的時候,對方就會一直放我飛機,雖然有對方的臉書手機等,但大部分時間是聯絡不上人,如果幸運的話手機通了,對方就會說他當天沒空去過戶,不然回去查了時間表再讓我知道。可是都不了了之,沒回應,好多次都這樣,真的很困擾。過戶的事情就這樣拖到現在,已經兩個月了。不知道法律上有沒有法令是可以牽制對方跟我過戶還是要去報案備案?(跟對方的談話內容都有記錄下來)一直沒過戶會擔心車子是不是有問題還是車根本不是對方的。請各位給我一點建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8 22: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求法院准予過戶

2、倘若對方持續拒絕,可認為一開始就是詐欺,則可以提告

玉米 103-12-08 10:12
我父母原本已經協議好要離婚,男方要求女方擬離婚協議書,但是男方遲遲不肯答應,
說一定要有女方名下房子的一半才同意簽字離婚
(1)因為先前女方發現男方消費能力驚人,便將男方提款卡及身分證代為保管,但是男方只要談到錢就會變臉,會辱罵及動手打人!女方說要告男方家暴,男方則回說沒在怕,他打人是正當防衛....
(2)女方是忍到現在,已經受不了男方長達三十年的辱罵(ex.畜生、去娘家就是去討客哥、娘家的人都死光光...)和家暴
(3)最近在男方的手機也有看到和別的女人有互傳有點肉麻的line內容(ex.愛你不是謊言...)
(4)Line的內容和辱罵家暴的影片和錄音檔案已經都有存檔備份。請問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嗎?這樣證據有齊全足夠嗎?(我們都沒驗傷, 只有拍照)
(5)女方要求的離婚條件只有:男方搬離,並每個月給予贍養費(作為精神補償),請問這樣可以訴請離婚嗎?
因為我們都不知道怎麼處理這個問題,所以想要來諮詢。

可以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以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來起訴離婚,依所述之line對話內容,再傳訊證人,勝訴機率是大的,對小孩扶養費不因離婚就可不付,所以離婚時併同請求定扶養費金額,一次處理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只能請求法院裁判離婚,當然法院講求的是證據,所以應把相關事證蒐集好後提出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以及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概括條款請求裁判離婚。建議委任律師調解談判,較可保障女方之權利。

 您好:

1.依您所述情況較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三款不堪同居之虐待

    及第二項之具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2.訴請裁判離婚雖有機會請求贍養費,但須女方因此陷於生活困難,條件上較嚴格。

  建議可請求一次性給付之精神賠償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魚魚 103-12-07 21:40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有一個分手2年的前男友欠錢到現在都還沒還完,可是最近她的女友對我罵粗話、叫我不要再跟他聯絡。我也不想一直這樣拖下去...有沒有什麼方法能讓他盡快還完我這筆錢呢?因為他答應要給簽給我的本票也一直遲遲不給我、然後也沒有很積極想還錢的意思,我覺得一顆心吊在那裡真的很不舒服!!我手上目前有LINE的對話跟我們談話的電話錄音,總金額是多少都有清楚的說出來,對方也有允諾。可是我只知道他的名字跟手機號碼,不知道他現在的住址,有什麼方法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7 23:52

您好:

可以嘗試聲請支付命令,如果知道前男友戶籍地就先以此為對方住所地址送達。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阿儒 103-12-06 16:24

我原本是在交易平台上刊登 那有一位買家詢問: 希望私下購買 以匯款方式交易

然後我接受了 並且用手機與對方聯絡 以及LINE溝通

帳號已給對方後 對方並未按時付款 並且手機與LINE 都不回覆

而我有去警局詢問 他們說不知道怎麼處理並且叫我先找消保官申訴

然後說我只是帳號遭騙 並無實質上的損失 但此帳號是我當初買來玩得

所以我這樣應該算有損失吧?

而目前我有的證據是:

1.之前在交易網站上買帳號的資料(以證明此帳號原是我)

2.交易網站上 他與我對話的紀錄

3.LINE上對話紀錄

4.並且我有他的手機號碼 打過 可通 確定是他本人

 

那想請問一下是 我是要去消保官申訴 還是 警局報案填三聯單?

或是其他處理方法?? 以及這是否算詐騙 因為我本來去警察局是想以詐騙方式報案 那目前警察方面是先請我找消保官看看  

可以告訴我該找哪個機關處理解決嗎 謝謝

二翎 103-12-05 20:55

沒有經本人同意
也沒有通知本人

更不認識對方
對方去把我手機號碼拿去各大賣場用我手機號碼辦會員,目前知道有兩間連鎖賣場
請問這樣有違個資法嗎?
(此號碼已經用了好幾年非新辦)
因為常收到賣場優惠簡訊,所以知道對方大名
請問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嗎?
謝謝

您好:您可以要求對方停止繼續用您電話號碼資訊,若造成您有損害可以向對方求償。而您也可以直接跟店家說明請求更正或刪除您的個資。若對方是惡意去使用以您的個人資訊,則可能有刑責,您可以向對方提起刑事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7:08

您好,可以跟賣場要求刪除您個資並拒絕行銷。

無助 103-12-05 19:59

今天我被主管誣賴攜帶手機+使用手機 導致我工作飛了 當場被開除

但是事情結果是我沒攜帶手機也沒使用 而是其他長官放在我腳上我還沒使用

他還到處說我 攜帶手機+使用手機 感覺名譽受損 而且已經丟了近3年的工作

試問 我該用哪種形式 跟主管求償 他已經不是一次了 只是這次有證據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5 21:34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5 22:09

您好,除了向勞工局申訴外,亦可同時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

有關勞資爭議部分,建議可向當地勞動局或勞工局申訴、調解。另關於向同事散布謠言部分,則可提起妨害名譽刑事告訴。

因您狀況複雜,建議您正式諮詢律師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YU 103-12-05 16:21

因為從事旅遊業者因為當初A報名參加旅遊團,因之前有交易紀錄,無不良紀錄這次有提出回國在付款,我有答應回國就避不回應 1.手機換掉  2.我們無簽署定型化契約書,因為我們一直以電話連絡,我無他的地址 但我有他的資料為身分證字號,這樣我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我要追討回來這一筆款項。麻煩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16: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還是有參與該行程,則可以檢附出遊的相關證明,提出催告證明,聲請支付命令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約會談。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cky 103-12-05 16:17

本人於近日於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女子也加入line成為朋友聊天,聊天內容有提及他的姓名,工作等相關資料(當然事後也不知是真假),後來也有以她的姓名搜尋加入他的臉書, 甚至之後也有以電話聊天,而認識一個多禮拜後她佯稱她阿姨病危需要借5000元並於隔兩日會歸還,我最後還是被同情心矇蔽,有依她電話裡提供的帳號轉給她,我是半夜轉的,隔天我打給她問她她說有收到,但再隔天打給她,就都轉入語音信箱了,我想澄清她的意圖所以借別人手機撥,她有接,但聽到是我的聲音她就馬上掛電話,我始知被騙!!已經打給165專線並到附近派出所做完筆錄,警察有說我轉帳的帳號會被列為警示帳戶,想請問警方偵辦是否是以電話,帳戶去查人?如果有找到人會通知我嗎?如果要追回我被騙的錢是否還要另外提出什麼樣的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涉犯詐欺罪,會從帳戶及電話申請人去查。

2、請對方來製作筆錄之後,會再請您過去,屆時可以談和解和解不成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JACKY 您好:您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了,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 與我連絡,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