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某通訊行工作,在本月月中時,有朋友找我買手機故我將價錢壓低賣他,並在別的CASE中挪用佣金轉成禮卷1500補再朋友購買的手機上面,隔兩日後公司人事打電話給我,公司已經發現此事有向消費者確認過有無提領到禮卷1500元!!!我向公司坦承犯錯!!但公司堅持立場將我開除並提告我"業務侵占"
1.公司如果一旦提告,不管在法院上和解於否,是不是我終身將背負著"業務侵占"的罪名!!!???有沒有可能會坐牢!!!???罰鍰!!!???金額!!!???
2."業務侵占"的罪名對於剛出社會的我影響極大!!!是不是在往後找銷售/服務業或相關業務工作,雇主就不太會錄用像我有這樣罪名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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