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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福 103-02-03 13:26

假設有位客戶來門市購手機或修手機,購完修完要走出了門市在外面的起樓摔倒客戶要求受傷賠償手機摔壞賠償,請問要如何處置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仍先視 貴門市所設置是否有疏失,若有,則門市會有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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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已經進入到貴公司服務範圍內  對方雖然還沒有購物或是消費  如果你們公司在環境維護上有疏失  可能還是會有相關民事賠償責任   所以這部分先看對方請求金額如何  再決定後續如何處置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秋 103-02-01 17:17

律師你好:
我之前有借錢給我朋友,他說會以支票方式給我,所以有委託一位律師幫他處理事情,可是中途有一些糾紛,他那位律師不想幫他處理這件事 情,所以他說要轉由台南地方法院處理,到最後會以公函方式寄給我(會在2014/01/23前拿到公函並23日去法院領取),中途我有先匯保證金給他,他 說保證金會隨著公函以現金票還給我,可是現在我遲遲沒有收到公函,這樣我還要去法院嗎??我要如何知道法院有沒有寄出公函要問誰?加上我現在聯絡不上我朋 友,雖然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可是他的手機是他原本的律師的,這樣我要怎麼處理呢??麻煩律師幫我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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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不確定你在法院是否有相關案件  建議你可以親自到法院訴訟輔導科去詢問  以個人名義確認看看   就可以知道後續要如何處理借款事宜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哈利 103-01-30 16:12

我在PTT上  想找考古題的解答
有一位網友想要賣我
於是跟他協調了好幾次
最後談好600元

一開始他傳了檔案及密碼給我
並叫我付款 於是我打開檔案 並沒有答案
我當時並未付款  (因為我只能臨櫃匯款)
隔天我叫他給我他的匯款帳號及戶名 

但因為一些因素 我覺得好像不太保險
於是想取消交易 (我電腦手機都沒有他的檔案及答案)
他覺得我是詐騙 想去報案檢舉

我想知道我會有法律的問題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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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103-01-28 16:16

網購課程券~郵件通聯賣家說日期到104.9

算私下交易~他說節省手續費~我下標150的東西就好

實際上匯給他7850元

收到的時候發現票券除了蓋贈品外截止日期被塗改(103.3改104.9)

如果商家說被塗改無法上課,或超過103年3月不給上

這樣賣家構成詐欺嗎?

而且賣家給我空號手機~打過去是空號

賣家有給我郵局帳號

所以有匯款紀錄

這樣是要到警察局備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6: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證明您與賣家之相關契約內容,而目前賣家違反相關契約,您可向其主張履行契約,或違約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是買賣發生糾紛  通常是屬於民事糾紛的問題  要成立刑事詐欺罪可能有一定難度   2.如果你認為有造成你的損害  你可以起訴請求對方賠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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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103-01-27 19:31

您好
2012年7月,我借朋友10萬元,當時沒有簽借據,他所借的錢他要我匯入他女朋友的帳號裡。

結果朋友借完錢後,期限到了不還錢、手機也聯絡不到人、到租屋處也找不到人。     <<他女朋友我完全不認識>>
1、請問因為錢是匯入他女朋友的帳號裡,我的存摺裡有匯款記錄,這有辦法行法律途徑,要求該帳號持有人還錢嗎?
2、或者可以對該帳號持有人提出共謀詐欺侵佔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借貸契約部分,您應先證明雙方間存在借貸契約,再又有匯款紀錄等交付借款事實,若能順利舉證這兩點,即可向其請求借款返還請求權。惟目前可先對其聲請支付命令。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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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祐 103-01-26 13:15

律師您好:

我想問的是,去年大概8月快9月認識一名女孩子當初不知道是未滿18歲,

因為看型身材以及樣子像是成年人,所以認識了一段時間之後就發生性關係,而後在這兩個多月內由於她多次跟別的男人來往並發生關係及與我提分手,而我當下氣不過就使用手機的Line傳一些訊息恐嚇她,說不跟對方分手而跟我在一起的話那男的會被我老大找然後出事情,但之後我們也沒在一起,只不過她跟那男的分手了,事後我以為沒事情,結果在12月初的時候警察派人到家裡直接把我扣押搜房子以及上手扣進警察局,而做筆錄的時候對方有拍下照片使用Line我恐嚇她的那段語言,然後也說有發生過性關係,女方滿16未滿18,但是我說雙方是自願下,雙方家長都知道,但是我的Line早就沒有那段訊息了,因為刪除了,而所以做筆錄我不承認,但是我還是被扣押上了士林地方法院,回答的依據一樣是我沒有恐嚇過她,但是我有承認是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但結果還是保釋出來花了五萬元。

 

檢察官在最後的時候叫我跟對方私下和解,不然會很麻煩,我拿到的單子是刑事訴訟

而出來之後找對方談,報警的不是對方家長而是女的學校導師,而目前對方家長沒有提告,但目前和解金還談不了,我要顧家跟媽媽,所以目前只有我賺錢壓力也很大,對方開口說6~8~10萬行情價,而我自己能力只能拿出2萬元,請問要怎麼辦?對方說的那句話行情價是否可以判為對方家長是有策劃過的計畫?

 

另外只有Line的證據是足夠可以提告嗎?

他們沒有任何證據只有拍下那個Line的對話圖片。


我本身目前25歲,

而我現在也是碰到了滿16未滿18發生性關係以及恐嚇這兩件事情,

滿16未滿18民事訴訟嗎?無法撤銷?那我會怎麼樣嗎?我沒有前科

 

麻煩律師先生請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恐嚇部分,應再與對方協調和解條件,視有無機會再降低,若和解破裂,檢察官即會起訴,僅得具狀向法院請求緩刑及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就16歲以上合意性交之部分,即無相關刑事犯罪疑義,僅有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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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7 1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時已經滿16歲,則倘若您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2、有關恐嚇的部份,line聊天系統的對話確實可以當作證據

3、是否和解您可以自行斟酌是否有能力負擔,跟倘若沒有和解緩起訴緩刑機會不高,屆時您可能需要易服社會勞動甚至於遭判刑超過6個月等不確定因素。

4、性侵害跟恐嚇罪都是公訴罪,無法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ang 103-01-25 22:40

想請問一下,賣包包給朋友後42000只付了15000,就說不付錢了

我有LINE的紀錄說他有要支付我多少錢和他匯款給我的紀錄

只知道他的名字跟手機及家裡電話

已經過了約定的還款時間,這樣我可以怎樣處理

想問一下這樣有構成侵占嗎?

謝謝~

alissa 103-01-25 00:06

因為想要解決婆媳問題以及妹妹跟弟媳的問題,結果反而被罵畜牲,連續辱罵不雅的文字,辱罵的話語是由簡訊傳過來的,手機証實是自家人的,請問如果要提告該怎麼做?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1-25 16:44

您好!若簡訊只有傳給您而沒有散佈於眾,基本上構不成妨害名譽。您可以斟酌實際情況,若要提告可至警察局或地檢署,口頭或書面提出均可。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於公開場合辱罵您,似不構成公然侮辱之犯罪。若亦未對該簡訊加以散佈,則亦不構成誹謗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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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1-23 20:51

您好:我司為美工公司,日前為一客戶安裝遮雨帆布,安裝完成已3-4個月!客戶一直延遲付款日,至今尚未支付款項!但只有其手機號碼,無其他聯絡方式!近期連絡他已將我方的電話設定成拒接來電~想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讓他知道我們將採取法律途徑,但不清楚有什麼方式是可行的?謝謝您的解答~

如果只是要讓對方知道採取法律行動,那就發存證信函,如果是已經要採取行動,那可聲請支付命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只有對方的手機號碼,但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請法院調取該手機擁有人之資料,才能實現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0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然您僅知道對方手機號碼,但您能得對對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替您查明對方相關資料,令對方出庭。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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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4 23:49

 如果對方一開始就沒有支付的意思,可能構成詐欺

Ivan 103-01-23 10:25

因個性不合於102年7月23日與前妻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育有1子(100年3月11日生),
我跟前妻都非常的愛孩子 前妻表示一定要孩子跟著她。
離婚協議書上因草率同意了前妻寫下的內容(必須支付小孩費用,直到小孩有謀生能力,每個月兩萬元整 父親有探視權力)
,因雙方皆無任何法律常識所訂下的契約。事發後102年8月,9月有依約將每月兩萬元匯入前妻指定戶頭,
10月時因自身家庭變化而造成支付上的困難,有同母親找我前妻到我父母親住處口頭協議將此費用改為1萬元(用來支付小孩的學費(因前妻工作的關係
無法長時間顧小孩 以致於送到私立幼兒班就學))。事隔半月,前妻表示因工作無能力繼續照料小孩的生活起居,
希望將小孩寄居在我父母家給我父母親照顧(母親無工作於家中管事),學校轉於我父母親家附近的私立幼兒園,學費依然是由我支出。
且口頭協商要將監護權變更給我。同意後我找她訂定契約,前妻藉由工作繁忙無法抽空為由,告知我將訂定契約之事宜延期到12月初,
因我體諒她工作繁忙並同意,12月初時我再度連絡她,她卻反口表示:我朋友說不用把監護權給你。為由拒絕訂定契約
過了兩天後因在電話中跟我妹妹起了口頭爭執,負氣將孩子從我爸媽住處帶回也把孩子轉學。
接著又向板橋法扶分會申請扶助(扶助律師:陸正義),向板橋地方法院提告我102年10月起並未依約給付兩萬元整的差額。
在我收到她寄的存證信函後我也多次跟她用手機通訊軟體LINE(有保存相關對話紀錄)詳述我的經濟狀況並商量如當初改約一萬並訂定合約,她態度強硬表示依約寫兩萬,私下通融我給付一萬,
等我有能力在給付約上的兩萬。(我無法妥協是因私下通融的並無法律效溢萬一哪天她又翻臉追討那我就積欠她一筆鉅額了)
如今板橋地方法院已寄送家事法庭通知書調解種類。給我。因自身法律常識不足。整個過程又倍感無奈 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我想問的問題是 1.這流程下來法院會不考量我經濟狀況而依離婚協議書上的判我應付還是有其他可能性)
2.小孩子的監護權是否我有空間去爭取(因考量到她經濟狀況不好及她母親也無力全心照顧小孩)

補充:離婚後我也時常想探望小孩但常常被前妻刁難(不是說沒空就是不回應),少數幾次探望到小孩甚至帶回家探望父母時對小孩疼愛有加,孩子也非常想念我。
除了依約給付的金額外平時也時常花費在小孩身上(比如收到前妻通知小孩感冒就醫的費用等)

補充:我前妻家的經濟狀況不好 無動產 單親(我前妻爸媽在她國中時已離婚),她家全戶成員及資產收入她媽媽(成衣廠工作 月薪:20,000)我前妻(耳鼻喉科診所助理25,000)
資產(價值10,000機車一輛) 我家經濟狀況:父母與弟妹在外租房(父在塑膠工廠擔任幹部 月薪:60,000 母:家管(無收入) 妹:中醫診所助理 月薪:25,000 弟:在學)/
我與奶奶及叔叔同住在奶奶名下的房子只有我有收入(運輸 月薪45,000上下)家中由經濟我負擔(包含奶奶 叔叔 生活起居 水電瓦斯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2:30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應該是希望法院能改定小孩監護權

由於你們先前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我無法得知

如果你們當初是協議由前妻監護

則你可以考慮請求法院改定監護

法院主要還是以最有利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為出發點來裁判

為了能完整給你建議及維護你的權益

你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所(板橋站一號出口 王品那棟)

或來電諮詢

 

小豆豆 103-01-19 14:58

律師專家您好:


我想請教有關提告後和首次上法院出庭接受偵察應訊(我是告訴人身分),一些程序上的問題是否合乎規定,我是曾就神壇多年環境污染,挑釁恐嚇滋事甚至揚言殺害我一家,可能有地方份子或神壇份子教唆的情形,因神壇份子態度極囂張惡劣,曾說板橋大觀派出所,有自己人撐腰,聚安里里長夫人也曾說他們有個許姓自己人在派出所裡,神壇夫婦也曾有意無意放話說:”是誰報的警他們都能知道!”

見我一家客氣,意思似我一家逃不出他們手掌心似的,我們也確實感受到每次打110需打上三四通電話警察才到,且只對我”曉以大義”似,卻未見責備過神壇份子,反過來話題直轉回我為自保而築,但一個月後已自行拆除的違建牆,直對我說教,卻怎也看不見神壇的違建和路霸行為和充耳不聞我的所有委屈陳述,最後還直對我說道路是公共的,又說要有證據否則會成誣告……..我門口向來開放給人會車暫停車,甚至遇到多次停車者言語挑釁的真路霸者,他憑什麼這麼說我們,聽來像毀謗.污衊人,令人極不舒服!


且警察也曾和神壇滋事的份子一旁聊天咬耳朵.勾肩搭背……..且似有意讓他們知道我監視器鏡頭在哪方向,巷內警局設的攝影機更有意架反方向,我已表示神壇常滋事,去年安裝新的卻照舊如過去架反方向,去年神壇又滋事,警察走前還反而要我將鏡頭調整一下,讓人不免合理懷疑他們的公正性!

並且警察每回來只問我始末,且"教育”我敦親睦鄰,,要我身份證資料,我居住近四十年未佔用過門口和道路,只因神壇五年來常藉停車滋事,不得已才築了牆且已守法自行拆除,警察不說停車滋事和路霸違建的神壇,反似數落我們說道路是公共的,似說我們是路霸!試問若他門口,他肯讓人這麼鬧他一家五年多嗎?時不時拿椅子坐你門前.門檻坐.蹲.站滿門前.不良的複雜份子常圍在你門前,亂停一堆機車,坐上頭嚼檳榔和抽菸.講手機,令人不敢外出,坐你門外頭大吵大鬧.穢言穢語,.嘔吐.吐痰,戲謔.假借玩耍的變態行徑破壞東西,當你車頭引擎蓋是野餐桌,開壇問號碼,吐檳榔汁.燒香.燒紙錢.丟菸蒂.起乩.過年和進香.選舉期間還故意在你車邊挑釁玩煙火爆竹製造公共危險,天天像在你家門口對面.門邊架了擴音器的吵鬧令人受不了,等……


停車便橫眉豎目盯你一家,多年來威脅挑釁戲謔訕笑恐嚇,去年甚至放話殺害我一家,警察多也有家庭,他們能易地設想嗎?人民保母心裡真只有利益?

令我們一家一肚子悶氣無處訴!


神壇藉由盲目信仰卻無知之地方人士份子集聚的力量和輿論打擊我一家,在巷內有不少同黨,甚至人脈關係多,環保局稽查員和垃圾車司機也相熟,讓人到處投訴無門,就連環保資源回收車上頭的人員也專無理找我麻煩,不讓我丟特意洗淨的回收物,反公然毀謗污衊我::”不洗就別丟!令人不甘心.氣結!"

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首次開告訴人偵察庭,我已說明不相信地方警察了,想直接向檢察官說明案子,沒想到十二月底法院又寄來指揮調查書副本,要我去板橋分局做筆錄,但偵察組警察兩次來電約時間,我說明尚未去的原因因有些私人的事情,警察口氣卻每每急躁和不耐,留下手機號碼要我去前聯絡他,我因害怕這當中有問題,去電書記官可只對檢察官說明,不去分局做筆錄否?警察的口氣態度讓我合理懷疑他們和神壇有關,我是否有去做筆錄之必要!書記官她答定要去!真是這樣嗎?

我又問:鄰人公然辱咒罵全因神壇引起的曲折,欲增加告訴人和被告人,書記官又答:告訴人就我一人代表即可,要增加被告須再呈狀紙,但兩案相關,我真需另遞狀紙?


且就這麼巧,偵察組已多日未與我聯絡,我也有事暫時去不了,也未主動聯絡,就在我去電書記官那說明原因,當天晚間偵察組就打電話和我聯絡,我說:”是要提告,繼續啊……”,那警察口氣漸不耐,問我何時能過去做筆錄,……令我覺得不安心,神壇人脈究竟有多廣?


且規定上,若上派出所報案做筆錄,不就是送法院裁審,為何我跳過這可能會被壓下案子的關卡,乾脆直接上法院遞狀紙,且開偵察庭時也說明案子內情始末過,檢察官反又要我回分局做筆錄,這不是要讓我不好過,甚至可能被陷害.告不了他們……


還有,在去年首次開偵察庭入庭前,我因首次提告他人,不懂法律程序問題,入庭前,法警向我要了身份證,卻轉身由四樓走下一樓.這期間身份證離我視線好一會,請問律師專家的您,這合規定?有疑問否?

 

我因再也受不了神壇多年一再挑釁威脅恐嚇滋事戲謔,我只好迫自己天天對他們欺善我一家卻怕惡者精神訓話,逼自己武裝勇敢,但精神快崩潰了,結果是他們表面上收斂了,但背地教唆放話恐嚇要殺害我一家人,現在更又擴大租屋我後陽台後面一二樓,對我宅威脅極大,加上政府荒謬法令,民國八十八年後為違建,法令綁死我一家,無法築牆自保,只可以簡易在合法範圍內的防護,但他們仍可輕易跨越過來,令我終日惶惶不安,無法安居樂業.食不下嚥,不知如何是好?

另,屋前對面神壇份子眾多,常破壞我門外物和因停車問題而滋事辱罵挑釁威脅恐嚇,我該如何提告?如何寫狀紙?因只知其中幾個的車牌號碼~

還是乾脆針對神壇夫婦和房東.政府提告,例如提出:排除侵害等……

煩請您撥冗一一回覆解惑,感激您的熱心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對方違法之相關證據,如恐嚇錄音等,再將相關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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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而 103-01-17 20:10

我用手機簡訊,假借我一個女生朋友傳的,但是這個人並不存在
你好.我是小明的女性友人,小白,我知道小明做了很多讓您受傷的事,這也不是一兩句道歉可以解決的,制止不了他的我也有責任,說服他過去道歉,卻屢屢被名俞打回,但我想你老婆還是沒向你坦白,他們到過了旅館幾次了,集點卡都有了,我想進去不可能只有聊天吧,這你老婆大概不敢說,因為我也很愛小明,就跟您的遭遇差不多,你恨小明我也恨你老婆從我手中奪走他,而小明的報應也有了,而我也無須對您說謊,只希望您不要一直讓你老婆為了家人和女兒繼續把你蒙蔽在鼓裡
然後傳了汽車旅館的卷給他看
 
過幾天用MAIL
內容也跟上面大同小異,只是傳了一張合成照片,他老婆的不雅照

但上面內容都沒散撥出去,手機號碼是我自己的,信箱也是我新辦的
請問這樣算是犯了毀謗罪嗎?還是其他的法條?
會留下案底嗎?
有的話需要付多少錢?
會留下案底嗎?
而且我已經投案了,明天要到警察局和當事人說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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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幻香 103-01-17 01:37

不懂寄這信還有什麼用意所以我會先說明一下我的狀況,起初101年我在露天拍賣找了一個賣家預購日本模型,兩隻分別在11月16日(金額1599)跟12月15日(1399)匯款合計:2998也是受騙金額

匯款給賣家,因為他的連絡方式只有信箱當時有在催促他什麼時候能寄貨過來單一直沒有寄來,回應我都是隔一段很長的時間才回覆我,後來一直跟我拖拖到有幾個月的時間,我線上看看了一下在賣家的評價多好多負評,起初還沒有,但評價不高當時沒有顧慮到,後來仔細看負評,入續發現很多人都也有一樣的狀況,才懷疑自己已經受騙了後才去了警察局報案,警察也有說怎麼這麼久才來報案也跟他說了原因。

在來警局之前我有帶匯款的收據過去,之後在裡面還有用裡面的電腦登入露天把帳號的交易內容都給他看他也列印了,三聯單拿了回家等消息,後來一段時間覺得有點久一直沒有消息就去報案的警局詢問,警察跟我說因為這帳戶是在台北交給台北的警局處理,在那之前都沒通知我說交給台北警局處理還有連絡等等,後來我主動跟他們要了該承辦的台北警局的電話,打過去他說交給法院什麼什麼的我不太記得了,說到時候會寄信還有連絡手機通知,等了很就到今年才收到信,信的內容我看了但不是很清楚他的用意到底是什麼,看了之後我也不知道我接下來該怎麼辦,後來幾天地檢署打來說我要不要接受調解接,可是我住的地方在台南我現在是半工半讀才19歲,雖然要放寒假了但還是要工作,到台北也不大好選時間,去光交通費來回就要一千多。

我不懂法律也不知道要問誰只好先問學校的教官,教官是說要我先打電話地檢署的看看有沒有提供交通費輔助,有的話我可以去沒有的話去了花車錢也不見得調解後能拿的到該拿的賠償,大致上是這樣我現在也很煩惱不知如何是好,我信裡的內容我打上來了解一下,希望現上的律師先生能幫助我,好讓我知道我現在怎麼辦,以下是內容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併案通緝

通緝人張X君(是帳戶者)

案由:詐欺

行為發生終了日:101年7月1日(我不懂是什麼)

告訴暨新北是政府警察三重分局移送意旨略以:被告張X君明知將期開立之金融帳戶任意交予他人使用,可能遭詐騙集團作為不法用途,竟仍基於幫助他人詐欺之犯意,於民國101年10月8日,在不詳地點,將其所開立之玉山業銀行帳號xxxxxxxxxxxxx帳戶之存摺集圖款卡交付予姓名年籍不詳之詐騙集團成員使用,該詐騙集團收受於上開物品後,逐基於詐欺之犯意,分別於101年10月8日、102年3月6日及102年3月12日,於拍賣網站上佯稱欲拍賣商品,治史告訴人楊X宗、鐘瑞X及被害人申X軒陷於錯誤,分別匯款新台幣(下同)2800元、2050元及3200元至被告上開帳戶,嗣因告訴人未收到購買之商品,始發覺受騙,報警處裏而查悉上情。

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嫌。

行為發收或行為為中了日101年7月1日。

通緝事實:被告張X君明知將其開立之金融帳戶任意交予他人使用,可能遭詐騙集團做為不法用途,竟仍基於幫助他人詐欺之犯意,民國101年11月16日之前某日在不詳地點,將其開立之玉山商業銀行帳號xxxxxxxxxxxxx號帳戶之存摺及提款卡交付予年籍不詳知詐騙集團成員使用於收受上開物品後,逐基於詐欺之犯意,分別於101年11月16日、101年12月15日、102年2月8日、2月23日及102年3月8日,於拍賣上佯稱欲拍賣商品,致使告訴人鄭x威(我)、被害人黃x文、黃x真及告訴人王x凱陷於錯誤,分別匯款新臺幣(下同)1599元(我)、1399元(我)、4595元、1829元、1249元至被告上開帳戶,???嗣因告訴人未收到購買之商品,始發覺受騙,報警處理而查悉上情。因認被告涉有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1項隻詐欺取財罪嫌。

通緝原因:逃匿

應解送處所: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附記:利害關係人得逕行逮捕通緝被告,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請求檢察官、司法警察官逮捕之。

以上需要幫我說明一下然後交我該怎麼辦謝謝願意幫忙的律師謝謝

江皇樺 (江帥) 103-01-17 09:31

您好,

      建議如下:

      先確認對方遭通緝是否已經遭到逮捕;如果已經逮捕,先詢問其調解意願。如果願意賠錢,再看要以如何方式賠錢。如果沒有確認對方願意賠錢,不是很建議特地北上,因為交通費跟您受損害的金額相比其實不划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評估請求損害賠償與您花費之車資及時間,是否符合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風而 103-01-16 21:17

我用手機簡訊,假借我一個女生朋友傳的
你好.我是小明的女性友人,小白,我知道小明做了很多讓您受傷的事,這也不是一兩句道歉可以解決的,制止不了他的我也有責任,說服他過去道歉,卻屢屢被名俞打回,但我想你老婆還是沒向你坦白,他們到過了旅館幾次了,集點卡都有了,我想進去不可能只有聊天吧,這你老婆大概不敢說,因為我也很愛小明,就跟您的遭遇差不多,你恨小明我也恨你老婆從我手中奪走他,而小明的報應也有了,而我也無須對您說謊,只希望您不要一直讓你老婆為了家人和女兒繼續把你蒙蔽在鼓裡
然後傳了汽車旅館的卷給他看
 
過幾天用MAIL
內容也跟上面大同小異,只是傳了一張合成照片,他老婆的不雅照

但上面內容都沒散撥出去
請問這樣算是犯了電腦使用罪嗎?有的話需要付多少錢?還是會留下案底

江皇樺 (江帥) 103-01-17 09:36

您好,

      1.您是用自己的手機號碼、email還是以他人的手機號碼、email?如果是用自己的並不會有妨害電腦使用罪;如果是用他人的就有可能成立刑法第358條之罪。

      2.是簡訊和email都沒有發出去還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對方提告之罪名為何,且若不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要可主張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風而 103-01-17 14:30
回覆 江帥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是用自己的手機號碼、e ... (恕刪)

 

我是使用自己的手機和自己新辦的mail

只發給對方的老公而已,而且昨天也有先去警局投案了,明天要和當事人說明

風而 103-01-17 15:3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對方提告之罪名為何,且若不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要可主張不成立。歡迎您攜 ... (恕刪)

如果對方已經報案,我也投案了,無論什麼罪還是會留下案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您如何與警方說明,或許可爭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高先生 103-01-15 16:01

102年8月30日 被搜查 違法商標法 搜查住家的所有物品

手機殼LifeProof 品牌 33個     當天鄰近派出所做完筆錄

也不懂手機殼也有品牌 

9月中 又來搜查 違法商標法 再一次搜查住家所有物品

香x兒香水瓶  與 CD香水瓶 第一次搜查8月沒被扣走 第二次派不同搜查隊又來搜查 本所有物品都於大陸掏寶網購入 幾十塊台幣  

102年12月中已偵訊室開庭 只有手機殼案件 開庭以緩起訴1年 樂捐公益3萬

至1月初今已收到偵查終結書一份給我

但103年1月初 地方法院書記官又通知 你的香水瓶兩間是否意願對方和解

也回應願意和解 給我了廠商電話資料 廠商也都願意和解完成 但和解金高

 

廠商和解金也跟親朋好友借了幾萬總算和解完成 

但目前最怕刑法 會再罰更嚴重?   

真的很懊惱 到目前網拍連一件也都不敢販賣 本喜歡在掏寶網買一些東西 娃娃 公仔 手機配件 香水 等等 上百樣物品 就被查扣了3樣商標 

到現在也不敢再販售 全數物品能捐的捐出做公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均與廠商和解刑事即無更重之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15 12:39

我與男友從 提親 拍婚紗 儀式 公開宴客 整套全部都完成 就是一個正常的婚禮 只差沒有登記結婚(於102年元月公開宴客28桌)  但是結婚後102年四月份在一次電話大吵後男生開始將手機號碼更換,封鎖任何與他聯繫的管道,直到102年5月4日男生帶著他哥哥及母親來我家協議未果後一直沒連絡,直到同年六月份男生再度與我連絡,表明要繼續下去,但仍沒登記,未料在102年的12月初又因電話中吵另,男生又再度失聯不輿我連絡,以致我很受傷包含精神上的折磨,想請教這樣的狀況我能否提出什麼樣的告訴?墾請協助!!謝謝!!

如果最後拒絕登記而沒結成有效婚姻,可對對方請求支出費用賠償和精神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977條規定: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第978條規定: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第979條規定:前條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是此,若您無相關歸責事由,可向男方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可歸責於對方,則您可以依民法之規定,對他提起民事訴訟,以逼其出面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目前婚姻登記制,因此您與您的男友雖然有辦婚宴,但是沒有去登記,所以法律上並非夫妻。您與您男友只能算是有婚約,基本上婚約是不能強制履行,因此您男友無故不履行婚約(即不去登記),您可以向您男友依民法第978條、第979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而您男友失去聯絡,您也可以依民法976條解除婚約,並依民法第977條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致於如果您男友尚有其他侵害您的權利之行為,您也可以再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小蔡 103-01-14 15:52

[我看監視器才發現]我停等紅綠燈! 我於斑馬線屬過來是 第4台車當我綠燈起步 到了第2台車的位置 我已經看不到我的紅綠燈了但是我前方還有車通過 我也跟著過到半路 左右兩側機車已經開始起步 我馬上鳴笛 機車停下來讓我通過..車頭已經過安全島了有台機車從內車道衝出發生了車禍他撞上我的駕駛座車門!!.............我下車馬上叫救護車 第一時間....當我叫完救護車打算要打給警察巡邏的警察剛好經過!!用對講機 幫我通知警察到場 ......

...............我也詳細說了當時情況...警察也把車禍現場記錄拍照起來了!!!
警察說可以了把車開走 也把路面碎掉的車殼搬去路邊!!!我馬上開車去醫院找對方了解狀況.外傷...做筆錄......................

我們又去警察局看監視器!!
結果是!
我方紅燈
.......................我整個無言!!因為我確實 是綠燈亮 直行
....我看了好幾遍!!都是紅燈...後面還跟著一台車跟機車..他們.一個也是直行一個右轉
我很確定我是看到綠燈才通過...
我當時都傻眼!!! 指係一看!!!......我方子有1個紅綠指示燈....對面沒有我方紅綠指示燈....且!!!我開車回現場!!發現我道地2台車的位子就看不到紅綠指示燈!! 剛好是死角

我就先停在路邊下車看
的確!!!! 第二台車都會闖紅的過去!!!! 但是 是少部分!!!
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對方就一直說紅燈紅燈說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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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它們問說機車怎麼辦.........我說不然我幫你修到好全額修車費我自己負擔!!!.......它們對方也說好
!!!!!我也跟他媽媽聊聊天--他媽媽很好我也跟他說如果是外傷我建議了一間診所很不錯的保證不會留疤子要照著醫師說的換藥!!....也跟到說了n次抱歉...也去跟對方聊天 !對方父母都打算快點處理事情!!人平安最重要 .....誰知道.........忽然跑出一個阿姨!!!每天在我上班時間一直打電話給我問機車的事情...我就跟他們說修理機車的地址 好讓他們放心...
在這段時間我每天都有打給對方關心身體狀況!!!他們都說很好沒有不舒服的地方!!

 .............................................................
這段時間我根本沒有心情在工作上了 老闆也開始對我有疑義了....我感覺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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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司的車子子有強制險沒有其他保險- -我都無言了 我現在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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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次車禍我就建議老闆...要不要弄個保險 我們車這麼多都沒保...
老闆答應 叫我去辦!!!
公司現在車子都有保險了.....................事情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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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是組長!!!因為業績的關西我被吊銷組長的職位變成普通員工!!
我整個悶 !!!!!以後該怎麼面對!!!車禍的是要處哩!!!每天都睡不好 不然就被驚醒
業績就越來越差越來越差!!!!直到老闆下重話!!!!七天內個人業績保持1萬
我聽了整個傻眼!!!!!!!!!當然有撐過幾天良好業績...................最後2天還是無法達成
被老闆開除.......我很鬱卒....為什麼會這樣當下有想尋短因為整個事情壓者我...又加上每天睡面不足.電話恐嚇!!..
目前沒工作ˊˋ 

這段時期間自稱他叔叔的人忽然跳出來說要處理這件事當時我們私底下約
在某個地方談和解 我的家屬父母都有到對方子有肇事著跟他叔叔到而已
對方要求了超過我能力範圍的數字我們就和解不容..............
事後還發生很多很多的事情.......................原本跟他父母說好的..機車修好
醫藥費都好..就和解.---現在跳出一個叔叔 說要求超過我能力範圍的數字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現在向法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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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警察打給我說要去做筆錄對方提告
當時我爸爸跟我阿舅帶我去了解狀況
到了約好的地點!!!時間也到了 不見人影跟電話 重點她知道我家電話我子給他們手機電話!!
之後我進去詢問當值警察他說 沒有這個人也沒有人約 之後我又打給該警員 結果他說打錯了!!!
我無言了就打給對方 對方說她在家裡 ....睡覺
-------------警方建議叫我們直接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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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公司的前幾天還早上 上班還接到對方叔叔打電話過來說
:....你到底有沒有要和解...我已經給你機會了.!!
我就說我在上班 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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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真的把我逼到現在沒頭路了
好好一個工作.............現在又要換...........哪找阿!!!!整個悶啊!~!!!!!!!!!!

我好累 好悶!!!!!!! 我孩子8越多要出生了 又有這個金額  我真的 是兩面打擊!! 我未婚生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不服警方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責任及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vonne10126 103-01-13 22:14

上個月被同事在Facebook上用『影射』的方式言語侮辱

於是去地檢署遞狀,收到傳票上頭顯示是"他"字案

問題:

當初告訴狀內容有明確提到我要告的對象→附上對方的姓名、手機電話以及工作地點(惟不知身分證字號以及居住地)

還有列印影射的內容內容圖片數張(帳號確為該同事所有)

1.但檢察官還是以"他"字案號來傳喚告訴人,請問為什麼呢?

上網查了一下,他字案通常為『犯案被告不明、或被告明確但犯罪態樣不明的案情』

2.以我這個案件來說,代表檢察官認為我提出的證據過於薄弱嗎?不然怎麼不以"偵"字案來偵辦呢?

意味著開庭時須補強另外的證據嗎?

麻煩律師們幫在下解惑,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因為本案對方為影射您,而無直接之人格特定性,是此,檢察官可能在調查是否可得而知為您,若有其他對您有利之資料,應多加提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他字案,僅表示檢察官認為目前之證據還不明確,如證人均未傳喚,尚未送請鑑定等,均有可能先暫列他字案,並不會有所謂的不利問題,目前您應該盡量協助檢察官釐清案情,並檢附證據即可。

小菲 103-01-13 18:26

您好,

前幾天和朋友到某電信業辦理攜碼轉約,兩支手機都是以企業合作的方案辦理手機,他在簽一張確認我們的合約內容的單子時,蓄意蓋住最下面不讓我們看,當下覺得很奇怪,但還是簽了,之後她很快地把資料收好並開始轉移話題問我們要不要全機包膜,我們一人須支付一千元,但如果我們買手機殼(一個390元)他要送我們全機包膜(一千元)我們只要付390元買手機殼。後來我們先去吃飯再去拿手機,他沒收錢也沒有要我們多付390的手機殼。我覺得更奇怪了,回家後我查發現以合作的企業方案辦理手機可以折一千元,我們卻是以原價付錢(一支3990一支9990)。且我查了電子發票的品項,發現我朋友的手機費用是8990+1000包膜費用。除此之外,他還說如果我們轉約會幫我們付委約金,最高3000元,有一支付了1921員他卻說他們是以千計算,只能付1000元,說詞反覆,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8: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該公司之客服反應,若無回應,可至各縣市消保官申訴,若仍未處理,可提起民事訴訟。惟須考量您的相關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玲 103-01-12 13:43

您好,

我前幾天有遇到一個網路跨國詐騙

事件內容大約就是...我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自稱澳門籍的男子

然後他就是先跟我打好關係

會用SKYPE跟國際電話跟我聯絡

有一天他跟我說

他有一個重要合約

但那個客戶無法跟他簽約

所以希望用我的資料頂替那客戶

他還傳了一個合約書給我

我因為誤信他的話

所以在合約書內容寫下了我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跟手機號碼

然後西聯匯款匯了1000美金到中國

之後他人就聯絡不上了

我想請問

她知道了我的姓名跟身分證號碼還有生日及手機

這對我會有什麼影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10: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簽立之合約,因為您已經簽立了,日後恐發生對方可以訴請您履行合約的問題。

2、又,倘若對方持您所簽立的合約對他人進行詐騙,則您可能會成立詐欺罪之幫助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涉有幫助詐欺之疑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達 103-01-11 17:48

各位律師

我住三樓公寓
  因家中天花板漏水 樓上四樓住戶是房客  經房客詢問房東同意後 
給我房東手機號碼 叫我自行連絡房東

漏水還沒處理完 我家牆另一邊的三樓住戶也漏水了 
隔壁三樓住戶跑來找我家四樓住戶  但按電鈴找了好幾次  卻找不到人 
所以來問我 四樓的聯絡方式 
我就給他四樓房東手機號碼
之後四樓房東說要告我違反個資法 未經他同意把手機號碼給別人
這樣真的有違反個資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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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漏水的問題

我家天花板漏水 已告知樓上房東 請她處理

但過了2個多月 直到上星期漏水現象擴大  樓上房東才請水電抓漏

但現在又維修態度很消極  都需我主動聯絡詢問狀況

然後就一直推託水電師傅沒空............

是否有什麼法律途徑 可以強制他加快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初步看起來應尚無違反個資法之問題,至於天花皮漏水之問題,若樓上房東一直置之不理,則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若不理,則應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定期限請求修補,若逾期,可提起訴訟請求修繕及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榮 103-01-11 07:46
你好~我想問一下~關於手機電話中續約~有答應算成立嘛? 時間是去年10月19號~威寶的客服人員打電話是否提前續約~ 我是有答應~可是後來想想有點後悔~而且我的合約到期是到今年2月14才到 所以我想取消約~客服人員卻跟我說要毀約金9000~雖然她有錄音~ 可是我沒有實體上的簽名~請問這樣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電話中之對話,亦屬意思表示,所以您電話中已同意續約即生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合約非要式契約,無須簽名方生效力,口頭承諾亦可。除非您覺得,您未受消保法關於消費者對契約審閱期間之保護及了解,您可至各縣市消保官申訴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低調 103-01-10 21:37

你好律師:

             如果我跟詐騙者的LINE對話訊息被我刪掉了可是匯點收據我有.還有就是詐騙者的FB網頁拍照存檔就可以了嗎?這樣我跟對方的LINE的對話訊息已經刪掉了那這樣檢察官會相信我說的?

現在我收到台北分局的通知單是1月16號也有法院傳票來是21號 可是分局的通知又叫我去說又不同案件我該怎處理結論我把對方的對話訊息刪掉了只有匯點收據跟對方FB的網址跟照片而以這樣能算證據?

還有我要怎預防對方再度用我資料去騙其他人呢對方手上友智慧型手機拍的身分證正本還有存摺這樣能犯案?現在我又收到警局的通知書我該怎樣處理拜託律師給我ㄧ個回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局之案件與法院之案件,是否為同一案件,還是為不同之案件?又關於您無詐欺故意之相關證據,還剩下哪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源 103-01-10 19:20

律師大人你好:                    我因之前受僱於租賃車行,在去年五月份時,因後輪輪胎磨損嚴重(左後輪幾乎沒胎紋,而於前一個多禮拜時就有向老闆反應過四顆輪胎都已不堪使用了,但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在積極反應之下才准予更新前兩輪,左後輪還是算四輪中可看出一些細小胎紋的"次一點之輪胎")而行駛於國道剛好遇上大雨而一瞬間路面出現嚴重積水情況下,造成該車失控打滑去撞擊路肩護欄,事後在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單位前來處理,也有立即向車行回報(當時車行老闆有說沒關係,該車有保車損險,只須司機去保險公司報出險即可),而後也依照老闆指示,把車子拖吊至修車場,可是因為車禍當時我腦部有受到猛烈撞擊但無明顯外傷,只覺得有強烈之暈眩感而有向老闆告知先行自行其車去就醫,後經醫師診斷為有腦震盪,並囑咐在三天內盡量平躺於床上儘量別下床,後來回到車行時老闆問及原因時,即有向其說明是輪胎問題所導致的,但是老闆當時已有去修車廠用手機拍照回來了,他拿照片給我看,說道"我看那輪胎都好好的啊",我當時看完照片就發現它全部幾乎全車都照了但就惟獨很技術性的閃過左後輪的近照,而車禍當時又因為想說有保險而卻沒向警方指出這點,也因為腦部暈眩而記得當時明明也有手機拍下來照片,卻可能因為操作上的失誤而沒有儲存下來,在當下我本來要騎車前去補照片的,而老板卻叫我開另一台九人座車輛去載客人,而我立即反應我腦震盪情形及醫囑事項,但是老闆卻叫我開慢一點就好了,然後的幾乎一個禮拜內我的工作幾乎滿襠(有受僱於租賃車行的前輩們,應該都知道公司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是在發揮什麼功能吧!),而且也沒讓我交車回車行,就一直到第八天時,我因為當天公司安排我開貨車送貨(我們公司的貨車全部都沒裝定位系統),而在我回程時有向公司回報說要去車廠取回車上的東西(全車除原車配備外其餘小配件、清潔用具~等都是司機自行購置的),當時是會計接電話的,她答覆說可以過去,但過一惠老板就來電話給我了,他告知我說因為公司全部車輛均投保丙種車損險(車撞車損險),但因此次事故非理賠範圍內,故不予理賠,然後說修車廠說要十幾萬來修理,所以就在剛剛已經賣給廢車廠了,而且剛剛拖走了,至於車上雜物有交代車廠幫我收起來了,等我一到車廠看到我放在車上的雜物被收到一個籠子裡而上面堆積灰塵的狀況,幾乎可以說在多天前就被拿出車外放置了,而快回到公司時老闆娘給我來了電話,問我說車子要怎樣跟公司處理,經電話上與她協議以十五萬元做為賠償金額,又以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一萬元,而達成雙方共識,(我須解釋一下本人是低收入戶家庭,本人已離婚又因為積欠卡債而導致之前的工作往往都是稅捐機關要來向雇主查扣我的薪資時我就得面對被辭退的窘境,女兒目前就讀技術學院因為沒學生宿舍需租套又須支付新竹家裡房租還有雜費,所以每個月開銷壓力很大)然而我在十月份偶遇一位老友,他剛好現在正好在從事報廢車輛之回收,我有提及此事,因為該車之年份不超過六年,其中古車價絕不只十五萬加上報廢獎勵金,但怎麼雇主在如此不利己的情況下,來做出此一決定,所以他認為這中間可能有對我隱瞞了部份實情,故此在我告知他車籍資料之後,他查出該車輛於六月份向監理機關辦理更換普通小型車輛牌照,並於該日一併辦理該車之過戶事宜,是把該車修復後轉手並未如老闆所言報廢處理之,而我於十一月十號已經向公司辭職了,但因我前後於薪資中被扣除了六萬元,尚不足九萬元整,雇主仍要向我追討剩餘款項,而我自今仍未找到工作,連生活都產生嚴重困難的同時,我應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之證據,可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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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3-01-09 23:40

律師們 你們好.   我的帳戶被人當人頭戶使用,事情經過是這樣..  在臉書上遇到一個女生,她說要從高雄上桃園找人,問我能不能載她到市區。 我心想 司機 沒關係反正也閒閒。到桃園後 她說她身上沒剩多少錢,她也沒帶到提款卡,問我能不能借他帳號,好讓她阿姨匯錢過來。當時我沒想太多,心想:錢匯到我這,我不吃虧,就答應她了。  這天大約匯了三千,我也領出來拿給她。後來過一個禮拜左右,她又來桃園,一樣也是說阿姨匯錢過來,問我可不可以幫她領,我也答應了。這樣前後共三次 每次金額大約三千至五千。之後就不常連絡,連臉書都刪除我,我心裡: 沒關係反正不缺這朋友。  一直到今年1月初,我要去領錢 繳我的貸款。卻發現帳戶不能領錢不能查餘額。問了郵局人員才知道,我這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這幾天我一直再跑警局,想趕快結束此事,但不知道怎麼證明自己根本不知情... 那女生的臉書還在但好像沒在用,手機已停用(號碼有留),臉書跟LINE的對話刪了大半(但有講到阿姨匯錢過來這些事),還有她入住的旅館應該有留下身分證。但她的名字那些我都不知道...事發日期是在11月初中,正確日期不太記得。  請問警察會幫我查嗎?還是做做筆錄就要我等法院通知?  (警察好像都把我幫嫌疑人,一開始還以為我賣帳戶)。     請問這部分刑責是?  我該怎麼收集對我有利的資料,好讓自己免於刑責?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6

 詐欺罪最重可以判五年,你應該會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建議委請律師陪同到庭以保障權益

相關帳戶在案件沒有告一段落之前不會解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幫助詐欺罪,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目前應提出您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詐欺之故意相關證據,以利您脫免該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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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9 22:21

你好想請您可否提供切結書如何寫較有保障!事情是這樣的!前些日子經加油站加油參加了填問卷送手機電視活動,通知前往領獎時說明台灣大哥大舉辦活動!不疑有他!當解釋門號合約時拿出幾張說是領獎證明要簽名因解說中所以沒注意簽名內容!看到合約上併無寫上門號!問得知個資法關係!回程回想已前辦過的門號不呈不知道門號碼幾號的!怪怪時拿出解說手機使用方法是沒蓋好的手機要蓋好發現無法密合,及通知他們!也同意換新品!因疑問約想約多決定退掉了可是他們推說文件已上呈不給退!心想不妙直接到台灣大哥大辦看看未開通可以退嗎!順利停止了,當時台哥大人員聽到事由經過提醒最好每家電訊都跑一趟需本人申辦!當跑到威寶時卻得知前一日已有申辦預付卡一只了人員聽完目的時立即停止盜辦卡現有報案了可是獎品還在我這!要歸還給他們的人員並要回所簽名的文件,但怕沒保障!(個資外流,利用)若付上切結書是否有保險些!現在卡在不知如何寫有利!又怕拖下去是否會被反告侵佔!所以真的快急死了!急請您幫幫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0

 如果你只是要證明你有還贈品,切結書就寫這樣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切結書明確寫明已歸還贈品即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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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0 21:24

謝謝大律師的熱心!但如何取回所簽名個資回來!因已發現有個資被拿去盜辦一只門號(威寶

)如果沒取回簽名個資真怕會在跑出未知數的門號或是無法想像的後果不堪設想,再次感謝你急回文章,謝謝!

妤恩 103-01-09 17:28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哥他販賣二級毒品

案件有3件全部合併6年半 大概關多久可以假釋?

還有當初他被警察抓的時候有兩隻手機一起被扣

是要等他執行完畢才可以領回,還是他進去執行的時候可以領?

那要去當初抓他的警察局領還是地檢署領?

還有我們去地檢署保他的的錢,也是等他去執行的時候才可以領嗎?

如果哥哥進去執行的話,他自己簽的保金,可以委託他人去領嗎?

然後它執行日子是1/22過年前一個禮拜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哥哥延期執行......

或者如果哥哥過年後再去報到這樣算通緝嗎?

通緝的話刑責會加重嗎 .. 只是要過年陪媽媽完就自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大約3年3個月時可聲請假釋,但第一次聲請不一定會過。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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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3

 假釋要關一半才可申請,

至於手機應會被法院沒收,

保釋金則在全案終結確定時可以領取,

除非有疾病,不然不得延緩進監獄,否則會被通緝

同花 103-01-09 11:10

去年10月朋友找我代購物品,我向另一名甲女詢問是否有物品,三方提供圖片,貨號確認,朋友並且交付部分款項匯入我帳戶。因整個過程中經過三個月,詳細過程也有向朋友?明,也讓那名甲女直接和我朋友連絡。後來物品因卡關、調貨等問題,中間過程三方都知道,為了避免傳達口誤,所以直接讓甲女與朋友連絡。這三個月都有提及是否要先退款,朋友連續幾次都說不退款,要等,都有文字紀錄可證明。後來朋友到後面12月時,?我與甲女說法反反覆覆,我多次告知是否要退款,他一直都說要等。甲女其中有提及過,退錢時,貨也到,但是後來我與朋友爸媽達成協議,直接退款給他,其中也先退款了一部分金額。剩下還沒有退款部分,朋友也向我說可以分期付款給他。 

三個月當中,朋友並未與我說明,此物品是他的A朋友要賣給B人的,11月至12月間,朋友才跟我說此物品並非他要收藏,而是他的A朋友要賣給B人的,所以是B人所要。朋友跟我說提及到B人身份是流氓,如果不好好處理,B人要帶人到我的住所找我,此話?了好幾次,有文字可證明。先前的款項,是朋友匯入我的帳戶,而不是他的A朋友或者B人所匯入。 

因與朋友爸媽達成協議,直接退款給朋友,就不會有其他麻煩事也不會複雜化。但是A朋友及B人,因為沒有給他們交代為什麼拿不到物品,所以透過朋友,直接在通訊軟體上,直接向我?,還錢是小,有個理由交代才重要(朋友先前已說明讓我分期付款)。所以不斷用文字施壓我,因為原本說要物品給他,結果一拖了三個月,說要還錢也一直拖,說直接到法院處理,說甚麼也沒用。但是我已經陸續匯兩筆金額給他了,都有匯款單可證明 

後來今日,朋友的A朋友,?一定要給他交代,所以要甲女與他的A朋友連絡,交代清楚為何沒有物品。其中A朋友簡訊告知甲女,因他的手機快沒電,叫甲女打另一隻號碼連絡A朋友,結果甲女撥打過去,其實是B人,此B人身份是流氓,當甲女與B人通話中,我有錄音,B人與甲女對話過程中說到,為什麼都還不還錢(但是已經先還朋友一部分了),也提及到讓甲女一個禮拜的時間還錢及出來交代,如果沒有出來交代,就要讓甲女公司無法開,即使上來找甲女,也會把她找到翻遍了。 


想問一下律師,這樣的買賣糾紛,是否有到詐欺的部分? 
因為我有與朋友爸媽協議且朋友也說讓我分期付款,而且也有匯了兩筆給朋友 
但是現在朋友的A朋友,要叫朋友,以朋友的的名義對我提告,並且上法院說明交代為什麼沒有物品 
現在A朋友的B人,直接用言語這樣向甲女?,是否有恐嚇危害部分?因為先前朋友就有說到B人是流氓,所以都很害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完整案件情形判斷有無構成詐欺恐嚇,目前似為民事糾紛,應提起民事訴訟加以請求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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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103-01-09 02:49

在桃園騎機車回家的路上,因為小弟我趕著回家, 騎在民族路上往桃新醫院方向,車禍發生在中華路與民族路十字路口。我當下心急搶黃燈,前方車輛要左轉稍微擋住視線,所以我稍微往右移打算過紅綠燈,但對向 車輛打了左轉方向燈,為了閃避對向車輛的左轉(左轉不知道有沒有違規), 我急煞導致雷殘。身體有擦傷(當下沒就醫),機車在滑出去的同時有擦撞到轎車後方左側車門,我們當下沒報警,我們彼此打算私下和解,對方打了電話詢問修 車費大約1萬多,對方好心看我是學生,而我也同意,所以我們協商調解金額為5000(已約時間 但還沒付)。車禍後有撕下隨便的紙,寫上我的姓民跟電話還有"我願意支付修車費5000"這樣的字條留給對方,然後我手機只有對方電話(無紙本資料),當 下只有他們車上的一家三口跟我,總共四個人,這樣有具任何法律意義嗎?

摔車當下有受傷卻沒驗傷,是否沒辦法要求賠償?

因為怕如果對方是有心人士,之後有糾紛沒有站腳,請問現在我該怎麼做?

若我付5000後,對方由保險公司向我提出修車費該怎麼辦,我還要另外付?

還是我5000先不要付,我們先一起去警局備案,再當公正第三人的面調解比較好?

備案我們需要支付金額嗎(事發當下沒報警)?

備案是要在約其他時間到調節委員會 還是在警局當下有共識就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沒有受傷的話,無需過於擔心,也不用特地去報警,只需要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受傷,則對方無法對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您有受傷,是您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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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餅 103-01-08 17:28

我上個禮拜到夜市請攤商替我的新手機貼保護貼,可是在貼保護貼的過程中,他的客人將攤商老闆的奶茶打翻在我的手機上,造成我的手機有明顯受潮情況,那在不知道是哪個客人打翻的情況下,攤商老闆是否需負損害賠償責任(ps.這跟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有關嗎?)?那如果他需負責的話,要怎樣做才算合理(賠新機?還是僅負責修繕費用?)?那如果他願意賠償的話,可否請他切結願負一切修繕費用?那切結內容應如何陳述較合理?那像這樣的事需要報警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條件您不滿意,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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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31

 先跟對方談談看吧,你講的都是沙盤推演,問題是對方如果不跟你談,你的一切假設都是空的

小餅 103-01-10 08: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先跟對方談談看吧,你講的都是沙盤推演,問題是對方如果不跟你談,你的一切假設都是空的 ... 

已經有跟他談過了,他說僅願意負責修繕費用,而不是換新機,也已經準備好切結書給他簽了(因為她雖說他會負責全數費用,可是我依然不放心),可是他會不會簽我就不知道了~因為今天下午才要送修。

小雅 103-01-08 15:11

因在去年3月份的時候向遠傳電信公司的直營門市購買一支全新HTC蝴蝶機的手機空機,結果購買沒幾天之後手機就出現問題,於是我又送回原本的門市維修,當遠傳電信門市通知我手機已經維修好去拿的時候,門市的人員跟我說是換一支全新的手機給我使用,我原本也是這麼相信他們,結果手機拿回去的當天晚上就出現很大的問題, 1.相機功能無法使用 2.通話功能也無法正常使用,

多次向遠傳電信公司及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反映這些問題,結果這兩間公司一點解決誠意都沒有,總是要叫我送去維修,又不能跟我保證手機不會再有問題,然而遠傳電新重是情發生到現在,只打過一通電話來詢問,一點都看不出來他們想解決問題的誠意

我想問的是,如果要對他們兩間公司提出告訴,勝訴的機率有多高,可以要求他們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是要告刑事還是民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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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Liao 103-01-08 13:17

您好~想請問一下我有一名客戶買了好幾套的童書教材,是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的.  費用加起來約有十幾萬元,之後她家後也沒有通知我跟公司就這樣子把那幾套童書教材給全部搬走了. 後來聽她朋友說她已經信用破產了,而且也把戶籍遷到戶政事務所內,目前完全都找不到人,手機號碼也換了,而且這名客戶也沒有銀行帳戶,所得都是請老闆直接支付.  而這名客戶所購買的教材每套都只付款1~2期而已,其他餘款完全都沒有付. 每套教材皆是如此,而且這名客戶用同樣手法也跟另一家書商買教材,同樣也是只付個2期之後就把書搬走消聲匿跡.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行為是否已經構成了詐欺侵占呢? 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似有構成吃霸王餐的詐欺罪模式,建議您或可循刑事告訴方式來設法追償此部分款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ason.Liao 103-01-09 21:06

 在此先謝謝兩位律師的答覆,因為之前還聯絡到這名客戶時她就說每套都有繳兩期,不算詐欺~只是目前錢繳不出來而已,認定我們公司拿她沒有辦法.   而且也從這名客戶的朋友口中得知這名客戶還有積欠別人錢,因此有將購買的2套教材轉給了對象當作還款用,這是已確定的事實了.   而且這名客戶似乎還有管道將其餘的教材轉賣出去,整個過程太過匪夷所思了....原本我也以為她每期都有繳個兩期費用,最多也只能民事訴訟而已.   經過兩位律師的回答後,我才了解到還是有機會告她詐欺,請她出面來解決問題,謝謝~

吸引力 103-01-07 20:12

申訴關係要旨:申訴頭髮被燙染壞

申訴處裡經過:店家本來要負責現已失聯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其他髮廊認已被該爭議髮廊燙染壞

請求內容:

1.申訴人於9月中至被申訴人髮廊燙染髮,使得本人因整個髮質燙染而變質,無法還原美髮導致身心受創形象醜陋煎熬

2.髮廊允諾為申訴人護髮一年,奈何於12月中接獲其簡訊表示已無法再做服務,目前店家避不見面,手機無法聯絡,逃避責任,申訴人尚有預付款項及護髮用品存放於店家,而店家將護髮品寄放隔壁,意欲本人自行前取,態度可議,諒難接受

3.為維護本人權益,懇請貴會替申訴人爭取損害賠償(負擔指定護髮商品及護髮費用一年)

遭申訴店家表示,申訴人因短時間在不同店家重複染燙,造成髮質變質非一次性的行為,所以在本店做染燙處裡時,早已有些變質,雖店家答應申訴人免費護髮一年,但申訴人時常在洗髮護髮時刁難,要求店重複為申訴人洗髮跟護髮,甚至影響店家營業商譽;且申訴人都挑高單價護髮商品(價格6千~1萬不等),平均一個月拿1次,由於申訴人不提供正確通訊住址,才將商品寄放申訴人的家附近

 

請問各大律師要如何處裡對店家比較有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8 11: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消費糾紛的部份,倘若雙方由消保官協調不成,則對方可能會起訴請求賠償,則您應該備妥您所謂的對方刻意刁難、提供不正確住址的部份證據供法院參考。

2、本文建議,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和解,倘若無法,則待對方起訴之後再研擬訴訟策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於消保官協調成功,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由法院裁決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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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琪 103-01-07 11:31

朋友借錢跟借手機現在找不到人,不知道是不是要逃避問題,錢幾乎都是用匯款,手機是當面拿給他,如果要去警察局提告的話,需要什麼花費嗎?要是他有誠意要解決的話,可以撤銷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1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為民事債務問題,似應以民事訴訟求償借款。而無犯罪疑義,不用去警察局。除非對方有詐欺之犯意,則您亦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後,直接至地檢署提起詐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琪琪 103-01-07 11:55

民事訴訟??我要去哪訊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1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或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琪琪 103-01-07 12:11

如果確定他沒誠意要處理的話,要告他的話,需要什麼花費嗎?想知道個底

沈恆 (沈律師) 103-01-08 03:01

提告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裁判費依請求金額比例計算。

103-01-07 05:02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想自己設計一些簡單的拼接色塊跟圖畫~
然後印製在手機殼在網拍販售~
因為想設計一些跟別人不一樣的圖案~感覺比較有獨創性
但是想請問我所設計的圖案要如何避免侵權問題呢?
當然我所畫的圖案不會故意與一些已有註冊商標的一樣~
我設計的只是一些簡單的色塊拼接加上幾何圖形~還有一些簡單的英文字體
比方說HAPPY DAY..等等這種簡單的字體~
但是如果真的不小心有天有人說我所設計的圖與他相似,
請問這又該怎麼處理呢?
亦或者我是否可以在我的拍賣網上註明這圖片是我自己設計的,
如有不小心侵權請告知將下架此商品這類的說明嗎?
因為這世界上的圖案實在太多太多~
我也知道說可能某天我所畫的圖案或許也可能會有跟他人雷同,
但絕對不是故意抄襲別人的~ 
還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因為我真的很想創出自己設計的圖案手機殼~
謝謝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於設計完成後,若為獨創,則相關保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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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保護採創作主義,無須登記,所以你不需要向智慧財產登記。此外,著作物如果是獨立創作,沒有參考他人的著作,即便與他人的雷同,還是受著作權法保護。他人如果認為你抄襲他的著作,應該舉證證明你有接觸他的產品,而你的部分則最好將自己創作的過程存證,例如以錄影方式作成日誌,將來有爭執的時候可以做為獨立創作的證明。 最後,如果你是獨立創作的,那也不需要在產品上標示"如有侵權請告知"等語,這些標示反而會讓人覺得你確實是抄襲的。

103-01-05 08:32

本人日前在fb張貼一張文字的照片(內容為:雖然有時會想你,但有太多理由不可以)前男友的女友(以下簡稱陳女)她分享我的照片並在她的fb公開發文(內容為:想妳媽的b,賤人,是想被幹吧,賤女人)等一些不堪入目的字眼, 且她的好友還按讚又留言批評我。事後她已刪除該篇文章 我實在不甘受辱,已至警局報案。但距離報案至今已一個多禮拜了,卻完全沒消息我想請問:1、報案三聯單上面是寫:妨害名譽(信用)請問這樣就算提出告訴了嗎?被告何時才會收到通知?2、除了刑事告訴,我是否可以提出民事求償?該時機為何? 3、雖然我有手機拍照擷取畫面提供給警方,但該篇文章她已刪除, 請問我是否仍有勝算呢?我會被反告誣告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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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起告訴的方式沒有問題,因為對方的文章已經刪除,警方可能需要發函給fb請求提供相關的資料,這會花一點時間。

孫志堅 (孫志堅) 103-01-08 12:54

娟:

一、報案後警察還需將案件移送檢察署偵辦,檢察署亦需時間調查,故請耐心等候。如想瞭解進度可向承辦員警查詢。

二、一般而言,傳喚被告之時間由檢察署決定,並不會通知告訴人。

三、至於民事求償,可以同時進行或是等到刑事案件起訴後再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方式請求。

四、而你所擔心的誣告問題,必須是以有讓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圖才會成立。

孫志堅 (孫志堅) 103-01-08 12:54

娟:

一、報案後警察還需將案件移送檢察署偵辦,檢察署亦需時間調查,故請耐心等候。如想瞭解進度可向承辦員警查詢。

二、一般而言,傳喚被告之時間由檢察署決定,並不會通知告訴人。

三、至於民事求償,可以同時進行或是等到刑事案件起訴後再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方式請求。

四、而你所擔心的誣告問題,必須是以有讓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圖才會成立。

孫志堅 (孫志堅) 103-01-08 12:55

娟:

一、報案後警察還需將案件移送檢察署偵辦,檢察署亦需時間調查,故請耐心等候。如想瞭解進度可向承辦員警查詢。

二、一般而言,傳喚被告之時間由檢察署決定,並不會通知告訴人。

三、至於民事求償,可以同時進行或是等到刑事案件起訴後再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方式請求。

四、而你所擔心的誣告問題,必須是以有讓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圖才會成立。

Mr.H 103-01-05 02:46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本人于2013/11月經由網路通訊軟體委託OOO(以下簡稱賣方)製作模型玩具作品一件,

雙方協議製作細節與交件時間2014/3月後本人已于當月月底將訂金匯款給賣方。(我有複製網路銀行匯款成功電子檔和所有對話訊息)

2014/1/2月因想了解目前製作進度嘗試聯絡賣方則無回應。(對方只留有手機,通訊軟體帳號,Email)

2014/1/3賣方仍然無回應。

2014/1/4我使用通訊軟體與Email告知對方如果始終不出面將會採取法律途徑尋求解決。

2014/1/5賣方使用通訊軟體表示會如期交件,如超過時間,我不能等也得等,且態度極差,說我打擾他,甚至威脅我一直煩他他將不保證作品的完成度,還理直氣壯地說自己的做事風格就是這樣,甚至有可能會直接將半成品交給我。

 

以下是我的問題:

 

1.請問我們這樣的協議如對方不在約定時間交件或是根本不交件的情況下,我能採取什麼方式保護自己?訂金有可能追得回來嗎?

2.倘若于交件時間賣方交給我的東西真如他威脅所說,完成度跟當初約定的不同,或者是半成品,我有沒有權利解除委託?如因上述理由我基於自保原因執意不將尾款給他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3.我告知賣方如不出面會採取法律途徑尋求解決有沒有可能被對方反告恐嚇或其他罪名?

 

以上問題懇請各位律師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違約,對您造成相關損失,您可主張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如果有約定履約的時間,那對方到期不履約會構成債務不履行,你可以向對方主張解除契約,請求對方返還支付的價金及遲延所造成的損害賠償。如果沒有約定期間,你要先向對方催告訂定一個履約的時間,然後如果期間到了,對方仍不履約,你可以如上述的方式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及損害賠償

 

建議使用存證信函或其他有紀錄的方式表達你的請求意思,請求的意思中請不要有情緒性的文字,據理說明即可。

max 103-01-04 23:20

我買到遺失手機

可是我找不到賣我手機的人了。

如果找不到賣我的人

我會被判什麼罪?

可是手機已經環遺失手機的主人了。

在警察局裡環他的。

筆錄都還沒有做警員說幫我調附近的監視器

如果都找不到那個人

我會被判什麼罪啊?

可是我又有前科該怎麼辦。

 

當是人是說和解他只想找回手機可是如果開庭

對有前科的來說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15: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問題,您可能遭追溯贓物罪或竊盜罪,此部份非告訴乃論,因此一定會進入司法程序

2、又有關您的前科的部份,倘若沒有累犯問題或是緩刑等問題,無需過於擔心。

103-01-04 20:00

事實經過:                                                                               
朋友A和朋友B都已經離職

                                                                              
朋友A在網路上心情抒發被老闆知道 老闆只想要個當面道歉
                                                                               
但另一個朋友B一樣的內容被老闆告誹謗 已經進入訴訟程序幫不了
                                                                               
如此一樣內容兩種不同情況
                                                                                                                                                                
                                                                               
道歉地點原本想約警局,結果那位老闆改約工作地方
                                                                               
為了讓朋友A全身而退 想道歉完當場簽和解
                                                                               
但那位目前都老闆不知道
                                   

                                                                               
問題:
                                                                               
1.私下和解要注意啥?
                                                                               
2.我想全程攝影,手機還是針孔哪個比較ok?(都有)
                                                                               
3.和解書一式3份都一樣嗎? 那我要簽還是找現場員工?
                                                                               
4.以下是我參考網路上範本打的和解書 請問有錯或要更改.補充地方嗎?

  立和解書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就甲方於_______網站______留言版上所留對乙方之毀謗言論達成協議,
特立條款如后,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於民國(下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於_____時報全國版刊登______公分乘以_____公分大小之道歉啟事,
公開澄清甲方所書寫之留言為不實,並支付乙方新台幣(下同)______________元,
以彌補乙方所受之名譽損失。

第二條:
  甲方同意於乙方賠償(登報)完畢後,並放棄本和解書以外其他民,刑事請求權。

第三條:
  甲方若不如期履行第一條之約定,應另賠償乙方__________元之違約金。

第四條:
  本和解書乙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 書 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私下和解應做好錄音錄影措施,以利您日後之舉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我有問題 103-01-04 09:13

 本人求助文章 轉PO自奇摩知識+ 感謝幫助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4010400483

我很急請懂法律的大師幫幫忙!謝謝感激不盡!

警察的說法是這樣的:據他說我1個月前 在聊天室上使用
”找女生單純1起住供基本食宿”暱稱 因此要我到案說明

可是實際情況是這樣的:前1天晚上我的確在玩聊天室
而我當時確實有約了1位女生第2天(即當事天)一早見面
(當時我開了好多個聊天室 也忘了在哪個站約的)

由於我後來玩遊戲搞得很晚 我只睡1下下就去接網友了
(我們約在我家附近見面 因為住逢甲碰面點很好找
也因為這樣我是徒步去接網友回來 沒有騎車開車)

等接回來以後 我因為很累就躺著休息 也有問她想住下來嗎
她說先相處看看 我就說不習慣可以找別的男生 我不會強留

”她就開了我的電腦在玩聊天室 跟我說不然我幫你看別的妹好了
我也沒甚麼搭理她 1方面很累2方面她看起來就不想住的樣子”

(不知道警察留下的電磁紀錄是不是這時間留下來的)

後來我就睡著了沒理她 中間她幹嘛我不清楚 我到晚上才醒
醒來之後我本來有想帶她出去吃 但她說不餓(我有吃飯糰)
然後我看電視她玩聊天室 到半夜她就說要走了有人會來接她

我就說那不然妳去看看吧 我也知道妳不太想跟我1起住
我就帶她到樓下 讓她自己離開了 (PS她沒有手機
因此我才約附近怕被放鳥 也因此我沒留她的連絡方式
也不清楚她的姓名 但年紀滿18了 只知道網路暱稱)

我想問的是:1。警察聽我這樣說 因為我不是嫌疑人被告
會在訊問完畢之後 做成筆錄移送法院嗎

2。警察會對我進行測謊嗎?怕緊張造成不過

3。不管會不會移送 請問我戶籍地的家人會知道嗎?
(我去警局會報居住地地址但他要我帶證件)

4。以我的情況警察會特地查找女方請求作證嗎?
已事隔1月要找沒名沒姓沒連絡方式很難吧!
我是希望不要找 第一她應該也不想曝光
第二我想儘快結束這件感覺很倒楣的事 
我不想家人知道我亂把妹 也不想擔誤工作

再次感謝富有法學素養的大師回答 事急感激不盡!



不想讓警察找還有1個原因 由於我每次玩聊天室
暱稱都隨心情打 每次都不1樣 因此在之前的登入
我不敢確定自己是不是用類似的暱稱邀請她碰面的
如果不幸”是”的話 那我不是在挖洞給自己跳嗎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我當天幾乎是沒有碰電腦
我都在看電視Or睡覺 只是沒人可以證明就是了



另外想補充的是 如果警察找不到女方 我又不能自證己罪
警察會因為這種小案子就讓它先擱著呢 還是會直接移送
然後叫我開庭在跟法官說清楚講明白呢? 我不希望開庭
不想因此工作請假 更不想因此讓家人知道這件骯髒事情

(家人一直希望我進修 我卻去見網友 還弄出這種事情)



最佳解答我會送上20點 請各位大師不吝指教 感激不盡!
另外文章裡有1篇一模一樣的 是我分類選錯造成的 謝謝!

1.表達得有點混亂沒邏輯 很難看的懂你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2.警方製作筆錄後 案件會送地檢署檢察官 原則上會再傳喚你開庭 開庭通知原則上會送戶籍地 但如果你告知司法單位你的顧慮 且你能保證都到庭 或許可以不用寄戶籍地 3.如果你認為女方可以幫你作證 你可以請求調查 但要說明待證事實是什麼

您好我有問題 103-01-04 13:5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表達得有點混亂沒邏輯 很難看的懂你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2.警方製作筆錄後 案件會送 ... (恕刪)

 感謝張律師您的回覆 因個人心急意亂 已先行委聘律師代理 謝謝您抽空回覆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