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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當初是他簡稱A自己想把一個急欲脫手東西賣給我
其實二個月前我比較有錢時候就想買 但後來她反悔不賣我
後來他聯繫我時比較貧困又因為機會難得想擁有就馬上答應他匯了全額
結果 當初他說好金額我全額付清(但就當物品尚未送來時候)我就告知他說 不好意思你剛好在我比較貧乏時候來找我 你可以先把1/3匯還給我 剩下我分期嗎? 如果不願意您可以賣給他人沒關係 或是等我錢付清再寄給我 我是因為太喜歡這樣東西才會急著購買
剩下我要分期付款 後來我們也都說好了 之後一個月我跟他說一次還完這金額對我來說還是有點大
[2/16之後他有還我1/3 剩下我下個月付清(3/10然後我下個月有付錢沒付清但有諮詢他同意 也有跟她說如果不接受可以跑法院{就是如果我沒還} 或是乾脆算我便宜一點 是他自己電話與line承諾我說不要那麼複雜就東西還他錢看我付多少就還多少 而且因為東西沒看到實物是看到居家拍的 我當初收到他也有回我說如果不喜歡也能馬上退給他 錢還給我 因為他承諾二次所以我也不疑有他 認為如果未來過不去 還可以把這東西還他 前提當然是我如果沒還完他錢)]
3/10時---還款的時間 我主動聯繫 當然有炫耀的把物品給我們共同朋友看
他就說我這東西買貴了根本不需花到一半的錢
我也沒有採信他 只是來電告訴那個賣方 有人這樣說
我從沒因此叫他要我只算我一半的錢 我只有理性詢問1/3金額可不可以在分到下期即4/10在付清(因為怕他不接受 又有問他要不要乾脆便宜算我個一二千
已經1/3金額在分期 因為本來是說下個月就要還完 後來他一聽到我說要
折二千他就說她生氣
因為金額是當初說好價格 還回我買不起可以還他沒關係
他說他可以接受分期4/10再繳清但不能接受我殺價
也說如果不接受這定價請把東西還給他,他還要!我也有同意他 我也有問過他(很慎重的)說請相信我會付清沒有 您可以告我沒關係!
他說不用搞那麼複雜 就把東西還他 然後錢看我付多少就還多少(要不是有這句話我也不敢冒然訂下另個東西 也不會拿他的話來當作一個誠信的依據)
我也認同 也有遵守他諾言在下個月還錢 也表示同意若我付不起
可以東西還他 錢退一退沒差
之後沒想到他跑去跟我們共同的朋友說我很過分 說他對我很好
讓我分期 我有病 很盧又很煩啥的 我就很火 如果你不接受分期 可以說
沒必要這樣子對我吧 本來想說看在他人不錯(答應讓我分期並先擁有東西分
上)後來整個很火 都不想理他 結果我還是有回她說東西就不還他 但是該還的錢還是會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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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發現另一個很好的東西(當然這是我個人消費習慣不好的地方) 他賣我東西當然也不錯 但如果跟他賣我的那東西比就完全相差很多了 由於那個賣家簡稱B是不接受退訂的 所以我付了頭款就是跑不掉只能乖乖繳尾款 就算這是我不考慮後果在先 應該也不影響我跟上個賣家的承諾吧
而且也是因為當初A他說可以退 我才敢冒然向B購買
後來我因喜歡就跟B付了頭款 之後一個月因為A他都沒回我3/10幾號最後一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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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開始主動催繳我付費 一開始我跟他說你等我有錢一點 然後我先還一千 剩下尾款一併月底付完
後來他好像沒有反對 但我發現我算一算我還是沒辦法負擔那筆尾款
所以跟他商量東西還給他 金額還我 沒想到他竟然反悔(而且是他先惡人告狀我 害我無法與他聯繫 line連看都不看 手機還拉黑 我都打不通)
我本來就想跟他聯絡結果他電話設我黑名單 然後line最後一通訊息連看都沒看
所以我不曉得他這個月給我改成說他說他也找到另外可以替代東西了 所以不還我錢也不能收那物品
可是這樣應該不對吧 像我們買東西(如果賣家承諾不可退 當然就算了)如果承諾可以退(而且當初他自己是說錢要還 也沒有說什麼期限退款是必要還清本來是有說一個月後來3/10他改口說可讓我分二個月 但他也有說只要付不出不用跑法院還是會請我把東西寄給他錢付清 由於他無說什麼時候就不能退物品還錢 而且當時也已經是寄物品一個月後 我理解是就算我倆經過協商延期還款 但只要我付不出 理應物品都可以退回去) 我是付錢的一方 當初他自己說如果分期無法繳納 可以我付多少就 還我多少 而且當初我們也約定最慢二個月內要付完 已經超過時間我也遵守他 遊戲規則 她卻回說不能收了 還說要反告我欠錢不還 反正他意思是我非得還他 當初是他講我壞話害我無法與他取得聯絡(誰被罵會想理對方 再加上我最後一通釋出善意的訊息他竟然不回我 我在想他根本犯了錯還想擺爛)
現在自己有了計劃就要反悔 我老實告訴他我有看上另一樣東西更好 但是因為那個東西我要把跟你交易的東西退還 我才有錢可以購得 就算這個是我衝動 但是我有權利因為你承諾而買更好東西吧
何況A說過買不起可以還他 如果他沒說這句我當然不會找他麻煩
她竟然回我說我成年了應對自己行為負責 那難道她不知道我錢還沒付清 如果沒有要退我錢是不是應該在買的時候先通知我 如我不還錢就把東西寄回 還是選擇繼續分期 但東西以後就無法還他 ,他都未行告知就逕自買東西 明明跟我做的事一樣 還反過來教訓我 我要是知道她不肯還我錢 收我物品我還會衝動買東西嗎?
再者買東西就是服務業 他收了錢他應該要以他承諾為重 收錢的我不能說是老大 但應該就要履行他自己說的規定阿 何況東西退一退 還是他自己訂的不是我說的 我有錄音跟line訊息記錄 請問有無方法可以使他不要跟我追討剩下費用 跟把東西收回還我錢
因為如果今天我已完成分期 交易已完成 或許怎樣都是後話了他還可以說已賣我當初話不算(畢竟他當初也是說還不出 才要還我錢跟我請東西退給他)
如今我還有欠款 我想要用東西還他方式給他 他卻拒絕是他跳票 又不跟我聯繫 這樣我走法院對我是否有勝算 謝謝
此物品非損耗品所以無折舊問題 再者就算有折舊賣家都承諾我付多少就多少
應該沒有誰對誰錯吧!而且當初我都有詢問我很討厭他現在都會說"我當初那麼好心我要是知道你付了錢卻想用分期 我應該堅持收到全額再出貨"可是問題是我都有問過他 是他自己說可以的 連退款收物品也是經過他同意 應該說是他親口承諾的!
還有他是無照營業 這樣對公平交易法有公平?
標示時間是要讓律師清楚知道對方告知的時間 與答應的明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