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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104-05-18 19:04

想請教律師一些問題:

  我的幾張照片(包含無頭的裸照,一般照)落入一個網友手中,我和他短暫交往幾天後因對方不停地想再要不雅照,我覺得不能再錯下去了!所以遲遲沒給,不斷使用拖延戰術一邊想如何分手,當時在內心恐懼之下有用類似法律文書的口吻想明白告訴對方和他分手,對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變造.重製.散佈.供他人閱覽我的照片。不得向他人洩漏我的手機號碼.LINE ID .個人資料等等...以求自保...對方反而說警察不會管,警察會挑輕鬆的案子辦。他說我沒他名字警察沒辦法查,102年個資法有修法過,連法官都不能查!警察不會裡我的!他說他有認識律師所以他知道等...。(上述對話期間他有說他不會做出傷害我的事。)

幾天之後......(期間他不斷要上面的照和下面的照,但我都沒給。)

他開始不耐煩了甚至願意主動提分手了,還威脅我不給下面的照他就要消失,不給照就不要在一起,不斷兇我或用倒數計時他消失的方式想威脅我。最後我答應分手。我問他那可以答應我不要做傷害我的事嗎?當時他說:不可能  你作夢!  但是後來又簡短無意義的對話很久後,他很兇的對我說他不會對我怎樣...。

我想請問律師:

第一個部分,個資法的部分是不是真的不能查,還是他隨口唬我的?

如果要查是怎麼個程序?

第二個部分,我並不想告他,只想簽個協議書讓他把照片銷毀or保證不外流。請問我該如何做?

想請教一下國中公民課學過口頭約定就算數,那麼想請教一下如果我無法要到白紙黑字有他本人的簽名的協議書,那麼用通訊軟體打字的協議法律上算數嗎? (會不會有無法證明是本人,沒有本人簽名所以無效或很薄弱的問題?)

第三個部分,我可以說我是像片的拍攝者、主角是我,所以我有像片的版權這點跟他談嗎?因為我之前用通訊軟體口頭(打字的)要求對方刪除照片,他居然很兇地說:不關你的事!你沒資格問!  然後繼續要下面的照片...。

最後想請教一下,最壞打算,如果對方避不出面,換通訊軟體帳號...怎麼辦?這樣還能查嗎?

謝謝律師

修正後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規定,限制檢察官於偵查中僅得對最重本刑三年以上之犯罪案件,調取通信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你的網友如果係以危害你安全或名譽的方式,要求你交付照片檔案給對方,有構成刑法恐嚇取財罪的可能,該罪的最高法定刑為五年,如果你提告的話,檢察官還是可以調查他的通信紀錄及個人資料的。

另外,你詢問民事契約成立與否的問題,這種案件民事契約只能夠在你受到損害後向對方請求債務不履行及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那時候你的照片已經流通在網路上無法回收了,且對方往往也沒有資力可以賠償你。

以上,如果對方在恐嚇你,建議你在最快的時間內,向檢警機關提起告訴,以免終身抱憾。

王sir 104-05-18 03:43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位本來不錯的朋友跟我有借貸關係(數10萬元),約定償還日期卻遲不償還,跟他追討時結果他反而腦羞成怒說, 他的哥哥是"電信警察" 如果執意要追討的話,他就要請那個電信警察查出我的所有個資,他說要讓我的隱私全曝露在陽光底下,讓人無法生活下去, 借他的錢基於朋友關係也沒有收取任何利息, 也示出善意可分期, 但他就是不還款還說要透過當"電信警察"的哥哥要調閱我的所有通話記錄, "此舉已經構成威脅了吧? 想請教律師,請問電信警察的權限真的有那麼大到可以被公器私用, 然後可以任意調閱民眾的個資嗎? 電信警察真的可以因為是他的哥哥而任意由手機或是名字調出對方所有的通話內容(含語音)記錄嗎? 電信警察利用職務之便就可以追查出"已刪除"的Line和whatsapp...等的訊息都可以嗎? 如果警察因為和某人的好交情就可任意調出對方資料的話那是多可怕的事情也真的無法無天了, 請問以上電信警察或是大多警察都辦得到嗎? 完整查的出來嗎? 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 需要找律師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8 06:00

1. 個人資料的取得、蒐集等都必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不是說調就可以調。

2. 若對方有威脅要讓你不得安寧或其他類似用語等,則可能構成恐嚇危安罪。

3. 對方若欠債遲不償還,可蒐集相關證據提告請求。

您好:

1.  您的資料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通訊監察保障法之保護,對方必須先行立案偵辦,且係犯下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才可調閱您的通訊資料,因此對方以該手段僅係口頭威脅,並無法實際調閱,若警方因為與對方感情好,即調閱您的資料,您可依貪汙治罪條例檢舉警方之作為。

2.  對方以該手段威脅您來逃避還款,已經觸犯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建議將對方恐嚇您的對話紀錄保存下來,以利後續可直接提起刑事告訴。

3.  債務部分,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其中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證據。當支付命令送達於債務人後,若對方未在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您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不用因為他說的說法而過於擔心。

二、要搜集他欠你錢的證據。如果不是很確定證據是否足夠可以考慮拿著你手上有的證據律師討論一下。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三、有證據之後,可以考慮以支付命令調解,或訴訟的方式行使權利。

四、支付命令的話要知道對方的身分證字號,否則要處理會很困難。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小田 104-05-15 17:08
各位律師您好:我是ㄧ位軍人,近期手機在軍中遭竊,報警的話,警察說,因為我是軍人身份,且遭竊地點也是在軍中,所以他們沒辦法受理,只能幫我通報憲兵隊處理,想請問這個案件有報案的有效期限嗎?他們會透過手機序號幫我找回手機嗎?還是搜索而已?如果竊盜者是軍人身份,他會面臨怎樣的判決、責任和後果?
(1)現役軍人在營區內犯竊盜罪,會成立刑法竊盜罪或加重竊盜罪。

(2)竊盜罪的追訴期,自偷竊行為完成時起算5年。
(3)洪仲丘案後軍事審判法修正,現役軍人於非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已改由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警        察偵辦,並非由憲兵偵辦。
(參照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刑法第80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320、321條)

阿翔 104-05-15 11:23

本人兩年多前的前女友 某日 趁我不注意 偷取我的雙證件

並辦理門號 手機 當時電信公司 未電話告知本人 有辦門號 也無收到帳單

直到有違約金 才告知本人 本人也去電信公司辦理門號非本人辦理證明

但電信公司以有電話紀錄為由 拒絕 後再無和本人聯絡

直到當兵退伍 才通知債權轉移至債務公司 並寄送支付命令

本人也直接去警察局報案 並向法院申請聲明異議

今天是協調日 債務公司也無派人來協調

對方可能認為 我無法佐證 門號不是我自己辦的 所以他們也不用來協調??

但我有調出當時的門號申請書 上面的字沒半個是我寫的 也沒有委託

為何門市可以讓女生拿男生的雙證件 就讓她辦理? 也未告知當事人

門市沒有錯嗎??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違約金約1萬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14: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字跡鑑定

2、不過此類案件倘若您沒有另外提出偽造文書刑事告訴,多少會影響法院認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戒 104-05-14 22:46

我上網認識的一個女生,和她聊天有三個多月,她一直說自己很可憐欠地下錢莊錢五萬塊,我一開始覺得這人怪怪的,就不理她,後來我笨又一直和她聊天,她一直說她很多可憐的故事,讓我心軟了,鑄下後來的大錯。

她不肯去工作,又說自己有在做援交,我就想說好吧,那我借你五萬,你提供我性服務好了,一年提供我每個月至少四次性服務,她說要考慮看看。

接著,隔天我們約到旅館進行討論,她主動說一年太久,半年內每個月提供四次就可以,我當下也覺得好,就和她簽了性愛契約,並完成了第一次性服務,並現金給了她五萬塊,但之後,就一直約不出來,一開始說小紅來了要休息七天,接著又哭說媽媽出了車禍,急需兩萬塊,我想說你拖了十天都不肯出來,我就不借她了,最後一通電話是,說她被地下錢莊 逼到自殺了,現在人在醫院,要我借她錢幫幫她,我也是不理她,還說要告她詐欺,結果她竟然說她有老公 要告我通姦,我看完氣到不行。接著,她就人間蒸發了

1 請問我告她詐欺,有勝算嗎?

2 她若真告我通姦,我會被判刑嗎?

我手邊只有契約上她的簽名和她自己手寫的身分證字號和出生年月日,她的手機號碼,和她說她人在醫院需要錢的那通錄音電話紀錄,其餘對話證據都沒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另關於通姦之部分,若您不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可爭執不成立通姦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ilson 104-05-14 21:16

各位律師好:

本人(原告)因和朋友產生借貸糾紛.金額約二十幾萬.目前已經開過一審辯論庭.被告並未出庭,法官告知會直接判決,本月底會通知判決結果.請問這是所謂的一造辯論判決嗎?這樣勝訴的機率會比較高嗎?

另外,目前知道被告名下有動產(兩台雙B),也有動產(尚有貸款二百多萬),因被告年初尚在使用之手機,目前已經變空號.讓我擔心他是否會進行脫產.目前判決尚未確定,我什麼方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法官判決您勝訴,會在主文宣告得假執行,所以在取得判決書後,即可進行強制執行,若較急,也可以先聲請假扣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聲請假扣押

但我認為對方不會因為這二十幾萬去脫產

因為他脫產成本會高於這二十幾萬

所以你不用擔心

而且以他的資力

二十幾萬其實只是小錢

就是不爽還你而已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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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蟲 104-05-14 16:01

最近在網路上任事一個女的 加了line好友 是一個女的 一開始在line聊天 有加fb   連手機也有加  但是我們一直都是用line打字在聊天
後來就說要團購咖啡 她說她要湊人頭 少3盒 一直哭苦苦哀求叫我買 
我感覺事直銷 我不疑有她 想說好啦 那3盒 然後聊天都很健談 過了數天 她一直叫我 匯錢給她 但我當時幾天很忙沒空 一直拖 後來我想說 我不常喝咖啡 我就跟她說我沒這需要了! 
我就直說 我不需要 然後我也有打些抱歉文之類的.. 她就馬上變臉說我騙她 一些哩哩叩叩回文 什麼說我騙她生活費之類的 ... 說要(報警 告我詐欺)  一直用成辦員警 來壓我    我也沒回她

請問這樣我 要如何處置?? 我沒拿到甚麼利益好處 我這樣有詐欺行為嗎??? 

QSISTER 104-05-14 08:37

律師您好~

我有幾個問題想詢問

1.我跟我前男友分手.但當時在一起時他委託我幫忙辦理多隻手機門號.他缺都沒有繳費.導知現在電信業者全部跟我催繳~我該怎麼辦?

2.當時他還委託我辦理一台機車分期.也是說他會繳.但是現在已經兩期了都是我去繳的~分手時他有請我將繳費單全部寄給他.他說他會去繳納,但也都沒有現在銀行也跟我催繳.我要怎麼辦

3.因為他所有用的電話都是我名下.我全部辦停了.也就連繫不上他了.請問我要如何將我的機車要回並不受到他的威脅或報復

根據你的陳述,你用你自己的名義與電信公司、銀行之間簽訂服務契約借貸契約,因此費用應由你繳納。至於妳和妳前男友間另外成立借貸贈與契約,如果你能證明是借貸,那可以舉證向法院提告,請求你前男友還款,但是如果無法舉證,且你前男友說是你贈與給他的,那你可能就要不回來了。

機車當初買來就登記在你前男友名下,從表面證據看起來,機車是他的不是你的,你和她之間可能是借貸也可能是贈與,要看當初雙方如何約定而定。如果是借貸,提起訴訟你還是要舉證對方有向你借錢而非贈與,才能夠獲得勝訴判決。

QSISTER 104-05-14 17:32

律師您好:

機車部分是他請我用我的名字購買的

QSISTER 104-05-14 17:3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根據你的陳述,你用你自己的名義與電信公司、銀行之間簽訂服務契約借貸契約,因此費用應由你繳納。 ... (恕刪)

律師您好~

機車是他請我用我的名字買的

104-05-13 23:18

個小香的手機殼但因為本身手機不符合這個規格 想說把它賣掉
今天面交結果買家是警察

結果就跟著去做筆錄

但這是我第一次犯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是說會開傳票再開庭

其實我當下很慌也沒聽他講話

請問這傳票是會什麼時候送到 是會送到戶籍地還是現居地?

開庭會被判怎麼??

我想說是翻玩的應該是沒有關係所以才上網賣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4 1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確實已經侵害商標,則縱使只有一個,縱使只是用不上轉賣,仍然構成商標法的違反。

建議可以認罪請求從輕處遇,製作筆錄必須看清楚、想清楚、說清楚,倘若無法面對,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傳票會寄到您的戶籍地,或是您在員警那邊留的地址。

笑笑 104-05-13 09:54

案件簡述如下:

房東承租人有租屋糾紛房東試圖與承租人進行協調,但承租人一直避不見面,不接電話也不回簡訊,故房東拿女兒有通話錄音功能的手機撥打電話承租人,有成功接聽電話進行協調並在承租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做通話錄音,事後,承租人反悔不願履行協調之義務,房東遂以該錄音為證,要求承租人履行義務,承租委任律師以該錄音持有人(即房東女兒)涉及妨礙秘密罪揚言要提告,想請問:房東或其女兒之行為是否合乎刑法妨礙秘密之構成要件?該項罪名會成立嗎?

實務見解認為錄音者係通話或參與會議的一方,其錄音並與妨害秘密罪所稱的「無故」及「他人」非公開的活動要件不符,不至於構成該條犯罪。

不過,有些律師對於犯罪構成要件不是很清楚,或者故意混淆視聽,以致於揚言要控告你,甚至還真的就為了一點金錢明知不會構成犯罪還提起訴訟。建議向對方即揚言控告律師說明相關法條不構成犯罪,你可以告訴對方及該律師,如果該律師明知不構成犯罪還慫恿他方真的提起訴訟,該律師的行為違反律師倫理,你會向該律師所屬公會提起申訴。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3 21:00

依據您所描述的情形,不會成立妨害秘密犯罪,不用太過擔心。

YoPi 104-05-12 16:57

因為一位朋友當初未滿20  所以無法辦手機

請我幫他代辦一隻

現在他滿20了  所以想把手機過戶給他

可是現在他電話費欠費3萬多  也擺爛不願意繳

所以我暫時停話了

請問這樣欠費還可以過戶嗎?

另外他一直欠費不繳

是否會涉及我個人信用破產  或是被提告?

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2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結清費用,大多電信契約都會禁止過戶

2、可以發函要求對方清償並且辦理過戶,否則代其終止契約並起訴求償

fcchang 104-05-12 10:51

住家大樓旁邊有一個人跟他的太太開了一間小店作生意

那位先生常常都喝酒醉醉在附近晃來晃去 不時大吼大叫影響住戶安寧

那天我跟先生小孩在樓下,我跟小孩先上樓,進大樓時,他就在我們大樓裡一抽煙一邊跟管理員聊天

我經過旁邊時就跟他說~~先生 我們大樓裡不能抽煙喔

當下他也沒什麼反應我就抱著小孩先上樓了

緊接著我先生準備要上樓,他可能心裡愈想愈不開心,加上帶著酒意

就抓住我先生的領口擋住他不讓他上樓

我先生一直跟他說叫他不要碰他(我先生是外國人不會說中文)

我先生就用防身術就把那個人甩到旁邊地上以免發生正面衝突

當時我先生馬上打電話叫我叫警察,說有人要攻擊他

警察到時他們兩人是沒有肢體衝突的

不過那個無賴就是一直不停叫哮,他在跌到地上時可能是撞到旁邊的門臉上有些瘀青

一直說我先生打他

幾個小時後他就去驗傷然後去警局要告我先生傷害

我先生已經去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也去調看了監視器

發現監視器剛好被反光到很模糊

所以只看得出來那人不讓我先生進大樓

沒辦法看到他抓住我先生,也沒辦法看到我先生被抓住後把他甩到旁邊去

當時在場的管理員因為怕麻煩所以也不願去警察局做筆錄

(管理員說對方一直叫她去警察局作偽證說我先生打他)

我先生認為自己沒錯也不傾向和解

結果這幾天對方去找調解委員會說要和解

還跟附近某鄰居說,到時候要要求我們賠償

因為他受傷那兩天都沒做生意

他太太本來手機就壞了,現在剛好可以說是那天受傷時手機壓壞了

是不是乾脆不要和解跟他告算了

可以檢舉他室內抽菸

還可以告他強制妨礙我先生進入自己家裡

不知道是不是還能告他誣告勒索 (對方好像有前科不知道這樣我們勝算會不會大些)

我先生認為自己沒有錯,對方侵入我們大樓還妨礙他的自由

如果和解是不是感覺就是自己認錯

何況對方還想趁機大撈一筆

我其實是希望不要真的走向訴訟,為了這種小事真的很浪費社會資源

管理員部分可以私下跟他討論,然後錄音。未必要傳他出庭作證,但是留著這個證據以後可能用得到。錄音要先測試、要有目標,錄完可以跟律師討論錄的內容行不行要不要再補錄音。時間隔久了之後管理員忘了你要錄也錄不到了,所以這個要先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Irene 104-05-12 02:01

你好,

因為我的姐姐發現姐夫外遇,訊息內容為,

姐夫:明天妳幫我洗澡,我幫妳洗澡。

第三者:好。

隔天……

姐夫:坐車了沒?

第三者:嗯

第三者:帶充電器,我怕手機沒電。

過二天……

姐夫:那天有高潮嗎?

第三者:有

姐夫:69式舒服嗎?

第三者:嗯

姐夫:性慾有提高嗎?

第三者:還好

姐夫:下個月再找時間下來。

第三者:好。

因為我姐夫是累犯,過去我們還保留他以前照別女人裸照

如果一直沒有悔意這樣可以告他們什麼,如孩子監護權房子可以爭取嗎?

張浚泓 (owen) 104-05-12 09:01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題簡答如下:

1.關於外遇行為可搜集相關事證,依我國刑法委任律師逕向檢察署提起通、相姦告訴。

2.關於未成年子女親權及爭取房產(若是婚後購得)部分,則得於提起離婚訴訟時,併同主張。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9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通姦罪,要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的問題。

2、提起民事訴訟的時候可以一併主張監護權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不過必須計算婚後財產及分析子女監護最佳利益。

lys 104-05-11 17:32

您好~很抱歉打擾您了!有一急事向您請教解決方式...

我們上個月向立案的借貸公司申請"二胎房貸",剛開始只想借貸80萬,但對方接待專員非常肯定地向我們保證:"評估過妳們的房貸.信用卡.收入,可以借到200萬沒問題!"我們當場也提出質疑:"真的沒問題嗎?"對方仍很有信心地說:"一定可以!"因此對方開始引導我們簽訂合約書~其中一條寫著"借貸金額--1萬至200萬"我們又再度提出質疑:"我們不是要貸200萬嗎?"對方馬上說:"向銀行申請都是這樣寫的啦!你們放心!"

就這樣...簽好合約書之後,接著幾天手機沒人接了!!!對方的理由~週休是私人時間,希望我們體諒他們!!!但是...我們根本沒有拿到契約書,房契正本也在那裡,怎放心?!對方說:"兩份契約書,一份給代書,一份給公司律師."那...我們都沒有契約書,怎麼隨時了解貸款問題呢?!過了將近一週(對方當初說三天迅速放款),給了一個無法接受的答案:"代書評估房價,最多只能貸40萬!再扣除代辦費...只能拿到25萬."

我們已經不想繼續受騙下去,但卻想不到該如何取消契約?更誇張的是~違約金竟要8萬元?!就是因為缺資金才申辦借貸,真的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非常抱歉~麻煩您了!我們想要尋求法律途徑,期盼能將傷害降至最低!再次拜託您了!!!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21:1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並且要求解約。 2、該承辦人可能涉嫌詐欺得利罪,倘若消費申訴不成,可以考慮提告
Hannah 104-05-11 11:49

我的標題沒有打好 :是  " 違反離婚協議書內容  " 這樣才對!

於102年離婚,小孩由雙方共同監護扶養!周一至週五小孩居住女方家,周六早上8時由男方接回,於周日晚上11時之前將小孩送回女方住處!但女方長期下來都沒有事先電話詢問男方或徵求男方同意或告知,六日就隨意將小孩帶出門(我們一定會再要接小孩的前一晚告知女生我們隔天要接小孩的時間)!導致男方時常到女方住處時,大門深鎖,找不到小孩,在電話詢問下,才知道女方將小孩帶出門了,且不馬上將小孩帶回讓我們接!且有一段時間女方說沒有用手機,男方只有女方住家電話,怎麼找也找不到小孩,搞得我們心慌!女方這樣是否觸法?有幾次女方要求說要帶小孩出去玩,希望我們可以通融,但在我們的通融下,才發現她時常欺騙說謊,小孩根本就沒有出去玩,不是在家,就是帶去出陣,而帶小孩去出陣,總是學一些不好的言語及動作回來,連粗話都掛嘴邊!告知女方女方卻不以為意,小孩也因此學會說謊,認為說謊並沒有什麼!

因上周為母親節,男方這邊將在星期六晚上慶祝,而我們在星期五晚上就告知女方,星期六中午要接小孩,女方要求因為母親節是否可以讓小孩陪伴她,我們就回說那星期日早上會將帶小孩回女方處住,挪一個星期日讓小孩陪她過節,女方不領情就算了,要求我們星期六晚上不管多晚都要將小孩帶回,但我們也告知小孩星期日早上才會送回去,而女方卻在我們隔天去接小孩時,依然沒有徵求同意及告知還是把小孩帶走了,讓我們白跑了一趟!打電話詢問)(非女方本人電話,女方沒有手機,總是要打不同人的電話才找的到女方)卻和我們大吵了一架,還說和男方的媽媽談好(說謊,我們有確認!婆婆說沒有答應女方可以假日帶小孩出去),我們想寄存證信函告知女方已經違反協議書內容了!要怎麼血才會清楚又詳細,讓女方一目了然?寄了存證信函之後,要怎麼繼續下一步可以對女方提告?我們想爭取小孩監護權!原本小孩是到108年9月才接回到男方這邊與爸爸同住!但現在一直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二年來都是如此心真的很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1 11: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沒有妥適照料子女的部份,可以蒐證之後請求改訂監護權

2、建議可以備妥離婚協議及上開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起訴。

家長與小孩的通信接見對於小孩將來的身心健全發展有很大的影響,負有主要教養權利的一方不得隨意妨害他方通信接見權利之行使,否則他方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小孩教養權利的方式。

你可以蒐集對方妨害你通信接見相關的資料,向法院提起改定小孩教養權利方式的聲請,對方知道你會提起改定聲請,應會收斂其行為。

以上,如有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Hannah 104-05-11 13:08

所以我們第一步是可以先寄存證信函嗎?然後在內容提到要改定監護權是這樣嗎? 

那我們要如向法院申請改定監護權?直接到法院去按鈴申訴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蒐集對造妨礙您與子女會面交往及對造未妥善教養子女證據,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聲請,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商談如何蒐集證據及未來訴訟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11 18:04

您好,

建議您與律師討論看看(前提是相關證據保留下來給律師看),也許可以依交付子女或被誘人強制執行事件要點來聲請看看。

以上,如有進一步委任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1 22:27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小丸子 104-05-09 00:29

未成年少女無知結交不良分子和吸毒賣毒男友履勸不聽,  終日在外不回家已無法管教。因男友被警方查獲運毒事宜交保緩刑,  但手機被警方沒收調查遂用少女手機聯絡種種。未成年少女的門號申請人是母親的名字因為怕女兒和自己被連累只好暫停門號使用。不料少女的不良朋友很快就辦理預付卡門號供少女使用, 號碼幾號連母親都不知道更無法追蹤孩子和查其通聯記錄。如此行徑囂張家長是否可以告提供預付卡門號的人?? 這算防礙家庭還是另有罪名??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09 05:42

該位成年少女是否已長期在外不歸?若是,則對方很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第1項的和誘罪。

小丸子 104-05-09 11:28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該位成年少女是否已長期在外不歸?若是,則對方很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第1項的和誘罪。

他們在fb公開以男女朋友相稱, 我告分局吃案未報還說對方可以反告我誣告說我沒有証據, 我打地檢署說如果有証據燒錄光碟即可。後來變成我女兒自己常去找人家, 我越告她越反彈真的不知道怎麼辦才好。那男的19歲我和他家人連繫過不准他帶女兒回去他倆就一起住外面。提供預付卡的是他們的另一位友人, 讓我更難管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9 22:50

若對方有使未成年人脫離家長管理監督範圍(比如同居),就有可能成立和誘犯罪。

小丸子 104-05-09 23:0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對方有使未成年人脫離家長管理監督範圍(比如同居),就有可能成立和誘犯罪。

更扯的是他倆在外居無定所有一天女兒突然回家手拿兩大袋東西往她房間放隨即更衣出門(那男的在樓下等). 我打開袋子居然都是那男生的衣褲和他們住小旅館的盥洗用具。請問這也可以拿到地檢署當證物提告嗎?? 謝謝您....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0 00:53

Dear 小丸子,

如果您的女兒未成年則除有鍾大律師所述對方涉嫌和誘等情事,尚有您的監督權、身份法益被侵害(民法第195條第3項),請求交付子女以及損害賠償。至於對方如果也是未成年人。可以報警查得對方住址後請對方家長出面談判上述事宜,再決定是否提告

小丸子 104-05-10 01:14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Dear 小丸子,

如果您的女兒未成年則除有鍾大律師所述對方涉嫌和誘等情事,尚 ... (恕刪)

男方19歲了女方16快17歲, 報過警去他家抓過一次依然故我。男方媽媽談過我原本不想提告請她兒子寫切結書他媽推推拖拖說兒子成年管不著推女兒自己去找他。他兒子案子很多會去關很久我不需再告。他媽只會話術安撫我毫無誠意決定提告

donald 104-05-08 22:06

我用LINE買了一隻 iphone 6 plus 

對方使用黑貓宅急便的貨到付款

結果到貨之後拆封發現送來的卻是假的iphone 4

因換了手機所以對話紀錄被清除了...

現在密了對方也不回

換了朋友帳號密他對卻回了

到貨時間4/26

已經過了7天以上我該怎麼處裡?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8 22:39

建議直接向地檢署提告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8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凱 104-05-08 17:57

今年4月初 ,我在森森購物網訂了一組商品 ,收到後發現商品有瑕疵 ,連絡森森客服後 ,商品在4月20號回收

回收當天 ,我打客服 ,問新的商品什麼時候能補給我 ,客服回覆 ,換貨及廠商重新配送 ,需要2個禮拜

5/4 ,我打給森森客服 ,問我的商品為什麼還沒到 ,客服回覆立即詢問廠商 ,接著我收到森森的簡訊 ,說明我換貨的商品 ,將於5/18出貨

當下我立刻打去森森 ,表示我無法接受 ,客服表示會再詢問廠商

5/5 ,收到簡訊表示商品已出貨 ,接著我詢問森森客服人員 ,客服告知~確定商品會於5/6到貨(接下來是重點...

5/6當天 ,等了一整天 ,到下午接近晚上時 ,再度打去森森~表示我還沒收到貨 ,客服詢問宅配中心之後 ,得到的回覆是宅配人員有送到 ,因我家電鈴壞掉 ,在外面喊也沒人應門 ,判斷無人在家(但是我早在訂購商品時 ,就已經特別註明 ,到貨時"必須"打我手機連絡 )

5/7我再度詢問商品進度 ,客服詢問宅配中心後 ,宅配方承認是他們的作業疏失 ,5/6的出貨單上面 ,沒有貼我的連絡號碼 ,當下我表示~如果能在7號當天到貨 ,我可以不追究責任 ,客服詢問宅配中心得到的回覆是無法(因為貨還在站所 ,但是司機全都出去了)

5/8我下午 ,還是沒有收到貨 ,打給客服 ,森森回覆會派人專門處理我的案件 ,大約下午3點~宅配中心打給我 ,表示是因為手機號碼有錯 ,所以才無法連絡上 ,大約在晚上8.9點下班後 ,它們的主管會親自送貨 ,接著3點半森森專員來電 ,詢問狀況後卻發現宅配中心的說法有不少盲點

第一 ,5/7宅配中心給森森客服的回覆是 ,無法於當日到貨 (貨還在站所 ,但是司機都出去了) ,但是5/8號宅配中心給森森客服的回覆卻是 ,宅配人員於5/6.7.8 三日都有送貨 ,但是無法連絡上我(後來去宅配官網 ,用條碼查了出貨進度 ,上面顯示7號有出貨 ,但實際上到底有沒有出貨?? 為何說法前後不一)>>這部分我有存檔

第二 ,5/6是因為貨單上沒有我的號碼 ,那假設5/7有確實出貨 ,那手機號碼錯誤的問題 ,為什麼是到5/8~也就是今天下午 ,才由宅配中心來電回覆 ,是否又是個推卸責任的理由呢?

上述2個盲點 ,相關對話~森森那邊都有做電話記錄 ,等到走法律途徑後~它們可以依法提供檔案

這東西是用來送人的生日禮物(5/7) ,所以.....其實不管今天有沒有收到貨 ,我都打算 ,就這幾天我時間上的損失 ,走法律途徑提告 ,我想請問要怎麼告(請律師嗎? 花費怎麼算 ?以我所敘述的情況有辦法求償嗎? 能告那一條?)

這件事情的責任歸屬是在森森 ,還是宅配方呢?   或者都有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6: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退貨。

2、倘若要請求賠償,必須是該商品是有時效的產品,如蛋糕,或是您已經告知對方,倘若無法於期限內交付,該商品對於我方沒價值,要退貨賠償,所以其實不適那麼容易,比較建議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mandy 104-05-06 15:12

日前接到手機電話促銷
一開始就說是電信回饋送手機
後來才得知是台萬大哥大電信賣智慧型手機 還要綁約3年 
當初我在電話裡面口頭答應了, 也收的手機,但門號未收到。

卻事後反悔 不想再辦
因其通話全程都有錄音 且已經收了手機

對方說不簽 就會有違約金的產生
不然就要以詐欺刑事案件處理.

請問我能如何是好? 但我有簽收也有給證件

彈給的證件影本有註明抽獎用,不得其他用途及不得申請門號。
該怎麼處理呢? 請法律達人幫幫我. 謝謝><

 

請問手機門號不用,讓他自己停掉,需要負責什麼責任嗎?

對本身有何不利嗎?

手機遺失,是否可以不用負責任?

手機門號都沒用到

手機門號附贈的手機已拆封,但未用。

請問如何處理

謝謝回答

 

小陳 104-05-06 09:49

我是一個19歲的大一生,我的媽媽在我睡覺的時候破解我的手機密碼偷看我和朋友的聊天紀錄 這種狀況已經持續很久了 溝通也無效,我知道她是對我好可是這樣的行為已經完全侵犯到我的隱私了,連我的提款卡和存摺也收在她那裡,對於一個已經成年的人真的很難堪,每次想做什麼事情或者是交友都一直反對 連偶爾想出門也被關在家 不然就是出門在外的時候電話一直打 本人覺得隱私自由都被侵犯了 而且長時間下來也影響到我的人際關係,我覺得真的很無助也很無奈,我已經走投無路了,因此本人想走法律途徑來處理這件事情,希望律師您可以給我建議

你若真要走法律途徑,既然彼此已經走到如此決裂的地步,過幾個月你成年了,當父母的就沒有法律上的扶養管教義務,他們如果依法論法,也可以直接請你離開家自力更生(學費、生活費手機通訊費你都自理如何呢?)。

小陳 104-05-06 08:33

我已經年滿19了,可是我的媽媽每次都趁我晚上睡覺的時候偷看我的手機,這種狀況已經很久了,我跟她溝通也無效,我覺得我的隱私被侵犯了,本人覺得想走法律途徑尋求協助,請問該怎麼處裡

這個其實很簡單,將手機加個密碼就可以解決了

母親節快到了,跟媽媽吃個飯吧,如果她不是愛你也不會這樣做呀。

我了解你的心情,但真的不建議提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小陳 104-05-06 08:56

我已經鎖了密碼,可是還是一直被破解 我也溝通過了,可是她還是不聽

我知道她是愛我的,可是她的行為已經完全侵犯到我的隱私了 她連我跟朋友的聊天紀錄都看

連我的提款卡和存摺也收在她那裡,對於一個已經成年的人真的很難堪,每次想做什麼事情或者是交友都一直反對 連偶爾想出門也被關在家 不然就是出門在外的時候電話一直打 本人覺得隱私自由都被侵犯了 而且長時間下來也影響到我的人際關係,我覺得真的很無助也很無奈

貓咪 104-05-06 00:30

您好:有一些事情想請教律師
事件:因母親節,所以到漢神百貨公司購買一台按摩椅,在現場試坐後覺得很棒,所以就花了24萬買下最貴的天王按摩椅給媽媽。但是在使用按摩椅的第4天,按摩腳部的機器出現了很奇怪而且又很大聲的雜音,我要求OSIM按摩椅換一台全新的按摩椅給我們(我有將按摩椅很大聲的地方用手機錄影起來)。但是過了幾天,第2台按摩椅送來我家,瑕疵非常多:音響有一邊壞掉、椅子的滾輪發出很大的雜音、按摩椅要自動收起來時震動很大、掉漆掉得很嚴重還模差到便白色的狀況(第2台發生的狀況都是他送來的第一天發生),因此我們向OSIM詢問,OSIM先派來技師評估,並只回了我們一句話:下一次換來的按摩椅有這樣的情況很正常,我們要出貨之前都有先請人員評估檢查過。第一次與第二次送按摩椅的交通工具差很多,第一次送按摩椅的交通工具是很大型,類似搬家公司的車,而第二次送按摩椅的交通工具是一般小貨車。而後我們要求OSIM要出貨之前讓我們消費者到出貨公司先查看是否有瑕疵,OSIM要求我們簽一張合約書(我將合約書打成Word檔):買受人某某小姐(以下簡稱甲方),向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購買型號OS-838 uInfinity 按摩椅 橙(110V),共壹台。甲方要求更換同款式新品,經甲乙雙方協議,約定事項如下:一、    本次甲方所換獲之商品,日後甲方同意以該商品之保證書所載方式處理,不得要求退貨或換貨。二、    雙方同意除本同意書約定外,不另向他方為請求、主張或提起訴訟,並承諾不對外發布相關訊息。三、    右列各項條件甲乙雙方均詳細了解並同意遵守。

甲方  姓名:甲方  身分證字號:乙方  名稱: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統一編號:22645434
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客服專線:0800-099-060#1 市話撥打 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02-82271589
讓我最氣憤、疑點的事情是這以下幾項:1.這份是換貨同意書,但是osim的機器本來就有故障,因此我們才會要求要先退然後再換一台新的,而現在osim又換了一台瑕疵更多的按摩椅來,我當然會要求要換貨!!!如果一開始送來的第一台如果是完整的不是更好嗎?我也不會一職這麼的生氣2.什麼叫作是正常的現象,你辛苦的存錢買了一台24萬的按摩椅,聲音大到可以蓋過電視的聲音,這個也較正常嗎?漆的顏色摩擦到變白色這也較正常嗎?3.有哪一間公司會請消費者簽這種合約書,而且還不准消費者對外求助,這份根本是在保護osim的公司啊!而且什麼叫做不得要求退貨或換貨?那如果之後遇到問題怎麼辦,要算自己倒楣嗎?4.並沒有給我保證書,也不知道保證書的內容。
想請教律師:這樣的狀況我要怎麼處理?合約我是還沒簽下去,因為我不了解,也沒跟OSIM談過合約書的內容,是他們傳這一張合約書給我然後就說要先簽這張才會有後面的流程。所以我是要請消保官來幫我處理嗎?還是請消保會之類的?
拜託律師能夠幫我,給我一些法律上的建議,我真的很生氣,但是又不知道怎麼處理~~拜託您了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不要簽署該份合約,而較快速之解決方式,建議直接向消保官申訴,由消保官來介入解決,廠商本應負瑕疵擔保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買賣之物有瑕疵,可以主張減少價金,如果瑕疵甚嚴重,無法達到正常使用的效果,你們還可以請求解除契約

跟據你的陳述,對方後續的處理方式應該很難讓你們滿意,建議你們與對方解除契約,請對方退還價金。對方可能不願意,這時候走司法途徑難免費時,且可能僅准許減少價金,建議你們可以找消保官消基會協助調解,如果調解不成,也許讓媒體知道對方的產品品質不佳及售後的態度也是個好方法(只要你所說的是事實,且與公益有關,不至於構成誹謗罪)。

 

貓咪 104-05-07 11:09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買賣之物有瑕疵,可以主張減少價金,如果瑕疵甚嚴重,無法達到正常使用的效果,你們還可以請求解除< ... (恕刪)

 陳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OSIM說要退貨時收拆裝費2000-3000元這樣怎麼辦?

阿龍 104-05-05 19:12

事由:下雨天在學校大門口被迴轉機車撞擊側面,都做完筆錄,也請目擊證人作完筆錄,對方沒有主動聯絡過我,對方18歲,只有來探視一次,第一次和解談不成,對方只開價2萬,並告知可以提告,當提告對方時,對方即時要求和解,沒有道歉過、態度差,認為都把責任推給他們,目前車損1萬4、財損(褲、鞋、手機)9000、醫藥費8000,坐輪椅兩星期才能走路,都需要同學照顧,目前不知道還可以跟對方開什麼條件以及合理的價位?包括精神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5 1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法和解,則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並且請求民事賠償,尤其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2、賠償金額的部分,包含財損(車輛修繕費用有折舊問題)、醫療費用、其他必要費用及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部分,必須依據傷勢、雙方經濟狀況、對方態度而定,所以不而一概而論。

3、注意應該於6個月內提告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你說已經告了)。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因中斷而重算時效為五年。第一次要二年內處理。另,刑事程序進行不會中斷民事時效,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三、可以請求項目:(一)醫療費用(實支實付);(二)看護費用,每天二千元(台南地院除外,之前統計時,台南地院一般是認為每天看護只有一千五,最近不知有無更改見解,看護含親屬看護,需要有醫生診斷證明需人看護才行)、(三)財損(財損部分要舉證證明,此部分實務上常見因無法舉證證明為車禍造成而遭駁回之案件,車禍之後馬上拍照是很重要的);財損中,車損部分是實支實付。(四)精神上損害賠償,要看傷勢,例如在台中屁股骨折的話,精神上損害賠償有十六萬的,有十八萬的,精神上損害賠償實務上浮動性很高,要看法官怎麼想這件事,有的法官傷得輕卻判得重;有的法官傷得重卻判得輕。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104-05-05 12:24
您好:          因老公要逼我離婚所以離家在外租房子小孩他帶去住沒室內電話連絡,所以他拿一隻之前我幫老公辦的號碼在我名下的手機小孩用,我在他拿給小孩手機裝了手機遺失找回的app,不小心在裡面的錄音功能錄到他跟別的女人上床的聲音,結束後有很小聲他跟那個女人說話的聲音,內容不是很清楚也說沒幾句話就走了,我故意跟我老公說我有錄到之前他搞曖昧的女人他們上床的影片 ,他心虛的談話讓我確定真的是那個人,但他現在除非我願意簽字他還是逃避不出面,請問只有錄音證據告的了通姦嗎?他租房子的外面房東有裝攝影機,調出來確定是那個女人在那時間進去的可以當證據嗎?那我這樣偷錄會有事嗎?如果錄到我跟他們說話內容,其中一個人承認他們發生關係這樣可以當證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5 13: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錄音,且無法判斷對話內容,恐無法成立通姦罪,不過倘若要提起離婚訴訟倒是有機會。

2、屆時可以一並爭取監護權扶養費。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05 16:14

 您好

     重點還是在錄音內容有多麼具體可證明有通姦行為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 至事務所諮詢  會比較清楚

   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一、陳敬人律師說的對,錄音還是要看內容。

二、單純的錄音,如果對方有爭執的話還是可以透過聲紋鑑定以確認講話的人是誰,這個部分不會有問題。

三、當然對方可能會以妨害祕密來回擊,這個的確有可能(未必會成立)。這樣就會變成告來告去。

四、如果是要離婚,六個月內要處理;刑事通姦罪的告訴也是六個月內。

五、如果不打算離婚的話是否提告刑事請三思再決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5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錄音,配偶亦願意配合指認,並提出交往之相關信件、訊息等,可毀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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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5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莉可 104-05-05 01:13

各位律師您好

請問我今年2/6跟車商買的中古車開了第四天出問題,剛好遇到過年期間直到過年後聯繫他,跟她說車況,他說再開試試看結果車子無法入檔停在路中間,趕緊牽車過去請他檢查拖了一點時間他才送原廠檢驗,後來他說他用便宜的方式去修了車,修了一個月4/1日才交車給我,隔天車子換檔會發出奇怪的聲音並發生爆衝跟轉速不正常的情況又叫拖吊車送去了,後來他說他沒辦法修要委外修理到了4/28說車修好了變速箱換中古的,5/3號車子又爆衝無法入檔,5/5號在平面道路中間停住不會動(檔位不見了),下午連絡他會去找他,結果到了鐵門關了手機不接電話,開回家的途中又停在交流道不會動...當嘗試了5次發動才正常開一小段路又爆衝在平交道鐵軌邊...

我想請問

1貸款那邊我有跟她說我要退車但他說一個月內就要提出超過就要付違約金,可是合約書上沒有說明也沒有事前告知這樣合理嗎?

2車商有簽合約書4/1簽引擎/變速箱保固一年,4/28變速箱已更換保固兩個月,請問這兩張都具有法律效力嗎?

3現在車子一直都修不好,他卻一直說修好這樣的說法算詐欺嗎?

我可以提出告訴嗎?這樣勝率大概幾成呢?

希望有這方面經驗的律師可以與我聯繫,我正在準備提出告訴,謝謝

關於貸款違約金的問題,如果雙方契約沒有約定,對方是沒有權利請求的。

對方保固的承諾,具有物品買賣品質保證的效力,如果物品不具有該品質,除非賣方一開始即有意欺騙,否則僅會構成民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你可以選擇減少價金,如果物品不堪使用,你還可以解除契約。如果賣方知道品質是有問題的,還出具保證書,那就會構成詐欺取財罪,不過你很難證明對方一開始就知道品質是有問題的。

小陳 104-05-02 19:33

律師您好,

本人小女於三月底某日晚上於校外同學租屋處初拜訪朋友,離開前將市值三萬的全新手機 iPhone 6 Plus 隨手置於床沿,經朋友以機車載回住處後始發現手機遺忘在朋友租屋處,小女立即聯絡當時人在外面的朋友一同返回朋友租屋處尋找,這期間大概半小時左右。當時朋友的室友已回來,經懇請幫忙協尋,該名室友不但斷然拒絕小女進入查看,也不同意協助尋找,更態度強硬表示沒看到什麼手機,甚至覺得人格受羞辱,發怒要求小女離開,致使三人發生口角!
經次日要求房東幫忙審視監視器告知,該名室友於小女與朋友離開後,約五鐘後就已回到兩人租屋處,此租屋處為兩人一間而且是共用空間,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按常理以及她當時的反應推斷,該名室友嫌疑很大,請問如此條件下對她提告竊盜是否有成立的可能?
我們原本並不欲對她提起刑事訴訟,而是這名室友在近日對我女兒與朋友提起公然侮辱刑事告訴並要求三萬元和解金!因為我女兒與朋友事後在激憤下於facebook 寫了一些她自己覺得已經影射到她是竊賊的字句!
而對她提起刑事訴訟,也是我們一種不得已的防衛策略。
非常謝謝您的幫忙!


台北陳先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2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妨害名譽之部分,可嘗試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關於提出竊盜告訴之部分,為若無證據,不建議貿然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2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妨害名譽之部分,可嘗試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關於提出竊盜告訴之部分,為若無證據,不建議貿然提告

ya 104-05-01 11:45
律師您好,我看到我先生手機裡,有他和外面女人的親密照(在飯店拍的,那女的全裸在床上、女的洗澡照、我先生摸那女的胸部的照片,但先生只有手入鏡,還有做愛影片,但只有拍重要部位)。   另外還有他們出遊時的親吻照,還有line的曖昧對話(像是互稱老公老婆,或是約下次見面時間,誇對方身材好,床上功夫厲害、說好想你……)   那女人已知我先生已婚,從line與照片日期來看,約會上床不只一次,在一起有幾個月了,請問這樣可以告防礙家庭、防礙配偶權嗎?   我住新北市,請問要到哪個地方去提告,要準備哪些東西?需要多少費用?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01 12:27

您好!

刑事可提起通姦罪告訴,向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檢察署提告提告時寫好告訴狀連同所有證物送交檢察署,可待刑事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如此就不需要繳納裁判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提告時間自知悉時起算六個月。

二、如果要據以聲請離婚的話時間也是六個月內。

三、實務上認為並無抓姦在床之必要,只要綜合所有間接證據足以證明有通姦之事實即可提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1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line對話、照片及影片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提告可以分為刑事民事,刑事告訴期限為六個月,民事請求期限為二年,line的資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應盡量蒐集,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02 10:24

您好

     建議您提起通姦刑事告訴,再利用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賠償!

     相關資料亦應蒐集完整!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ya 104-05-09 17:31

請問律師:我翻拍我先生手機的line和照片,會不會被反告違反密秘?或侵犯隱私權?(密碼是他告訴我的)

ya 104-05-19 22:4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律師:我翻拍我先生手機的line和照片,會不會被反告違反密秘?或侵犯隱私權?(密碼是他告訴我的)

 

小智 104-05-01 11:36

律師您好

我有些糾紛想請問,我在民國103年5月中旬,有朋友急需向我借款,當初有寫一筆2萬元的借款單,並由他載明每次還款金額,但對方一再的藉故拖欠,後來又向我借2萬5並保證連同上次一起還。結果也還是一拖再拖,'從約定8月還款,之後又改成10月然後又改成今年1月25,之後又改到5月在還款,直到4/25日又表明希望我借他1萬5,並願意簽1萬5本票跟上次借的4萬5本票,一萬5的還款日期為5/1,4萬5的還款日為5/27,還說願提供身分證給我。於今年4/25我又借他,並側錄了當時的過程,對方說5/1號會先還我1萬5,之後隔天星期日我傳封簡訊給他告知所借的款項,必須照本票上所寫還清。對方卻又回說他公司要5/9才有領薪資,我要求他5/1一定要先還我一些,對方也說好,直到今日我問對方有無還款意向,他手機一直為轉接語音的狀態,之後才在10:15回傳5/17號才能給我1萬5,有藉於去年的經驗我知道,到時他可能還會藉故拖延,我想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處理呢?

還有每次交錢給他都是以現金方式給予,除了第一次有寫借款和這次有錄音外,不知是否會有影響呢?不過當時借款寫得很簡陋,內容為本人陳XX向張XX借款2萬元整,並約定從103 5/2~5/15每日匯一千元,立約人陳XX 103 5/1,這樣是否不夠完整,也想請律師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4-05-01 12:30

您好!

本票到期,如果對方仍不還錢,先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就可查扣拍賣對方財產來償債。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借款的部分要搜集借款交付及借款合意的證據。一般是寫借據然後寫「已收訖」或類似字樣。

如果證據較弱的話要加強搜證。楊俊鑫律師於台北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24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1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對方藉詞拖延之理由錄音蒐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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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浩 104-04-30 21:42

你好:

      我的父親在外有積欠債務,我退伍之後有幫他還,但是他不知節制卻一直惹事積欠債務,如今我因為他積欠債務影響到我未來的生活所以我一直不敢結婚,可是在我努力打拼之下,好不容易讓我母親以及兄弟姊妹有房子住(現今房子還在貸款中),可是他的債主太多又加上兩起車禍未除理,我害怕我努力的一切付諸流水,所以想請問律師,假如我父親還活這並且有工作能力的情況下,我可以辦理拋棄繼承嗎,假如父親的債主要我還錢可是我還不出來我的房子以及帳戶會被查封凍結嗎?

     假如要打手機給我請在晚上8.30之後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30 22:10

您好!

繼承不能預先拋棄,也就是說拋棄繼承一定要在被繼承人死後才能為之。另外,您本來就不需要幫父親還款,債主也不能找您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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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尾 104-04-29 23:21

網路上看到辦名間貸款,知後對方打電話給我說你住哪貸款需要多少,我說15,知後問我性名住址現在工作哪間公司,是算時薪還是薪轉,知後他跟我說你資料寄過去我幫你省合,知後叫我4月25號叫我用黑貓宅急便寄給他,他給我住址,性名,電話,我就寄,裡面有身份証,駕照,存摺,都影印,還有一張提款卡,並沒給她密碼,但是25號晚上他叫我手機拍雙証件跟存摺給她,知後4月28下午警察打給我,我才知道我變人頭,馬上打電話去停提款卡,身份證,知後拿簿子去刷新,一看哇靠,6萬7都被領走28號停卡那天被害者匯7000他沒領走還在,當時一氣知下手機摔地上,賴資料都不見,共10名被害人,算存簿才知,10位被害人,這怎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9 23:40

您好,日後您可能會被以幫助詐欺之方向調查,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資料蒐集齊全,已證明您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30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之前與對方連絡之相關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非幫助詐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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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04-04-29 22:24

我在某電信公司門市詢問手機的事情,因現在4G盛行,她們推我這4G續約內容,當時她們推我的手機騙我說日後可以升級,怎知根本不能升,我還相信他們續約。結果不能升級就算了,訊號極差!

我申訴一年消保會後,他們自稱該電信主管說同意幫處理,但要我熬到十月,等同之前合約可以不要、如新方案有適合我或我不喜歡也可再處理、後來調解完,消保會就銷案了。問題我沒保障啊!沒有公文,合約沒適合我呢?只有我當時跟這主管的錄音內容。現在他們亂記通話費,還說當時調解是我誤會,不是這意思,說我不續約就叫我繳賠償金,這太誇張了吧!

他們這樣是詐欺吧?該電信的風評眾知,現在我遇到這情形,我可以告什?請律師幫我…真的太生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1 21: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已經調解成立,則可以要求依據調解內容履行。

倘若您當初並不了解調解內容,就簽立調解,除非對方有欺瞞您的行為,否則對方沒有違法之虞。

建議可以再向消保官請求協助。

123 104-05-03 21:39

該公司是私下電話和解,也沒給我任何公文。消保會認為我們自己去談和解了就銷案。消完案後根本沒有他們講這麼好。我接到簡訊說之前談的合約註銷部分又重啟,不是他們說的叫我忍到十月再重新合約……

小純 104-04-29 18:27

最近有位小姐打來說手機欠費兩家將近十萬,一間是在96年3/6一個是102-7/9一直說看能不能私下和解對我比較好才不會產生利息纍積,一直打到現在工作的公司要我私下和解手機欠費時效是兩年?那我現在應該要讓她強制每月直接扣薪嗎

電信費用債權有2年短期消滅時效的適用,你應該向對方表示該筆債權已經罹逾時效,或於訴訟中提起時效抗辯,以免除支付已經罹於時效債務

林先生 104-04-29 15:02

於前幾天遭遇的事情,實際經過如下:

銀行客服:詢問是否有在yahoo交易

被害人:無

銀行客服:警局接到報案 拍賣無出貨,警局正在調查被害人

匯錢的虛擬帳戶(中國信託)找到實體帳戶(台銀)為被害人的帳戶必須與警局暸解

之後此實體帳戶將會列為警示帳戶.

 

隔日致電警局

警員:詢問是否有奇摩拍賣帳號

被害人:無

警員:那奇摩帳號可能為假帳號,被冒名用奇摩帳號

  因為奇摩帳號的姓名與銀行帳號皆為被害人,

  只有生日與住家地址不是被害人,身分證字號尚未能確認是否被冒用

  交易的金額為1000多元,此時交易的錢還在虛擬帳戶中

 

奇摩帳號創設帳號時的

ip 在台中

時間點為:去年十月

(恰巧被害人住台中)

 

交易時間為今年一月

其間詐欺人與買家皆用line聯絡 

備註:

奇摩拍賣帳號創建流程:

填寫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住家地址..等資訊->

認證方式利用手機認證後->成功創建帳號 ->

此時預設皆會有虛擬帳戶(中國信託)->新增實體帳戶(可3組)

奇摩拍賣目前支付方式皆用輕鬆付

輕鬆付:買家先將錢匯入虛擬帳戶->待雙方確認交易無問題->再轉到賣家實體帳戶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9 23:31

1.如遭警局或地檢署列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身分傳訊,建議備齊相關資料證明與自己無關,如可,開庭或警詢做筆錄前徵詢律師意見或是委任律師陪同會較妥

2.銀行帳戶遭他人不法使用,以往實務上多以幫助詐欺犯辦之,是否有無罪空間宜視個案情形而定(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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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Y 104-04-29 11:12

     本人在104月3月3日到台中中古汽車看車,當時車商介紹一台2010年那智捷基本款,當時一時衝動下了定,我是以LIVIAN1.8 7人座頂級款車換車,LIVINA估回33萬,那智捷55萬,以現金貼換22萬,該車商強調他們是有SAVE認證車子保證沒問題,當場下訂5萬簽買賣合約,因我不懂車行作業他簽的合約書很籠統也不太懂,隔天我查詢網路2010年那智捷基本款新車價才79萬,他5年車還賣55萬我覺得有受騙的感覺,他未給我審閱權三天其表示我已簽名放棄,仔細一看原來他寫在備註一串要我簽在下面,我也沒注意到,只好買了所以我又很擔心此家車行的誠信,所以一再問車子產權要清楚,車子沒有問題不要買回去要修東修西,其表示不會有問題,且當天收了我雙證件影本,因我的車子都沒貸款,故我一再表示兩車產權都要過戶清楚,包含稅金,罰單,貸款均要完全清楚才要交車,而且雙證件不可留影本因我已交正本了且沒有要貸款.車行表示他們不會做這種事

      因2車都沒貸款,所以過戶過程很快,在104年3月6日交車,交車時我問業務2台車是否都過戶好了,我LIVINA也OK了嗎,2台車都沒有欠罰單,稅金,貸款,其表示都沒當天也把2台車的稅金保險都切算清楚,在交車其中我把LIVINA車交給對方拆裝行車紀錄器,我的手機放在LIVINA車上,回頭拿時就不見了且手機關機很明顯就是有人拿走了,當時我就有點怕怕的我告知業務調監視不理我,所以交車時我告知業務不可以有留我的雙證件影本因我2台車都沒有貸款,我怕他會做不當用途,其又表示他們車行不會做這種事,且我查了那智捷這一款的車方向機和渦輪常壞,我問業務他也說沒問題,要保個2萬公里2年還要花8000,又花了8000於是當時交車完成稅金保險,尾款共21萬多我付了現金完成了交易,又表示公司規定交易完成要收回合約書副本,因我不懂中古車的交易以為是正常的,就交回結其他家車商都是這流程有瑕疵,只想只要車子沒問題就好了.

            結果車開不到一星期方向機出現了聲音,底盤也有異音,我向業務詢問他說都是這樣不影響安全,要我自己回原廠換,那我買保固做什麼,開了一個月實在車子狀況很多,實在受不了向業務反映也沒用,所以向業務表示我要換車把那智捷再賣回去給他,叫他報價想說虧一點就算了,結果車行盡然不買回車子連估價都不願意,多次連絡置之不理,無奈之下只好賣給別家車行,多家估價盡然只有35萬,平白損失了20萬,但也無力對抗車行只好算了,

            但在104年4月24日車行表示前LIVINA還沒過戶,因我的證件在104年4月16日時遺失重辦舊證件就失效了,車行無法拿著我的舊證件去辦理過戶,我問車行交車時不是說都過好戶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沒過戶,而且沒有我的證件正本你如何過戶,車行小姐說影本就可以了,為什麼偷留我的證件影本,他的理由很扯說車子在整理現在才好,我的車車況一直都很好,只有小擦傷交車當天我都看到外觀都板金打臘好了,車行在做什麼動作我不懂也很怕,不知其中他是否有去做不法的情事.

            車行車子賣給我之後後續的問題都完全置之不理,且我一再強調2台產權要清楚過戶完成,不可留有我的雙證件,結果車行近2個月LIVINA都沒過戶還在我名下,且偷我影本完全違反個資法,當天又騙我車子又過戶完成我才交車他是否涉嫌詐欺背信,我猜車行已找到買主想由我名下直接過到買方名下才發現我的舊證件失效,現在他們急著交車給買方,

            請教律師現在我有什麼權利可主張,另save認證聯盟的特助來電表示,這是車行的行規可以留著影本日後再過戶,車行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這樣做我實在很難接受,,,謝謝大家

熊貓 104-04-29 02:46

之前因為手機壞掉跟朋友借了一部手機使用~
結果在歸還時因為line未登出
被對方"截圖"我跟其他人聊天的"對話紀錄"並"發送出去"給別人
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否觸犯法律?

您好:

1.對方的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2.建議將對方發送出去的截圖保留下來做為證據,並可依法提起告訴。若您有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對方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閣下應將截圖保留下來做為證據,依法提起告訴,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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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104-04-27 21:30

我想請問一下

借我朋友錢時有簽下本票跟拿雙證件影印本

說好每個月慢慢償還可是他都沒有還到半毛錢

手機也都停用了事情也經過快要一年了

想請問我能怎麼處裡?

有上網查到本票裁定

可是他如果沒有財產.勞保.薪轉

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要回這筆錢

我有經過認識的朋友問到他在洗車場工作晚上在夜市工作這些好像都沒在報稅的那我要如何處裡呢?

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家洗車場哪個夜市的哪攤做事情

可以請教我如何處理這種事情嗎?

一次真的就讓我嚇到了,以後我絕對不敢再借錢給朋友了

沈恆 (沈律師) 104-04-27 22:44

您好!

先取得本票裁定,然後持續維持時效,等到有一天發現對方有任何財產,都可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7 23:06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裁定下來後再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沒財產就先換債權憑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查不到對方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無結果,僅能換發債權憑證,且定期需更換,否則該債權憑證亦會超過時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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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 104-04-26 20:59

在3/25騎乘機車看到左前方有台機車時,已減速往右靠,當快接近時離他有30公尺,但他突然加速往我這裡撞,導致我往前飛,坐輪椅兩星期後,用拐杖一星期之後才能行走,車子估價14000、醫藥費大概5000、鞋子、褲子、手機全壞,對方是18歲少男在這個月都沒有主動聯絡過,除了一次看傷勢、車子就沒再連絡過我,錢陣子主動聯絡對方在學校校暗中心和對方和解第一次,但對方說很明,不可能賠到6.7萬,五的底是5萬,但他說要告就去告,他父母親堅持只給1萬6當賠償,目擊證人已做完筆錄,且願意上法庭,我該如何準備接下來的提告?另外有個疑問褲子、鞋子怎麼寫估價單? 

柚子 104-04-26 14:31

律師您好

由於購買燈具花了7500 交易前只有講安定器有問題 後來問題不只如此還要其他維修費用總共2900賣家表示要負責 但ㄧ在拖延 後來要脅我告她的話要反告我 但律師您已經告訴我 有買賣紀錄  

想請問律師

1.賣家回應後要反告就沒在聯絡 已經持續1個月了 簡訊手機都不回 非常明顯的惡意不負責 如果提告詐欺 可以要求在此事情花費的金錢與其他方面的賠償 因為她篤定我不會因為2900提告 所以現在都不回應 我希望尋求提告的管道讓她付出代價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7 20:5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要提告,此類性質很接近民事糾紛的案件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不過因為本件金額不高,您可以斟酌。抑或倘若對方是業者,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namake_neko 104-04-23 18:34

2014/09月我在遠傳加盟將門號續約,降低月租費,無加購手機.門市小姐也沒跟我提到有送手機或綁手機的問題.

這幾天才由遠傳直營門市意外得知,當初9月續約的時候,門市小姐有幫我續約綁手機,

然後我到續約的門市問,他們說那位幫我續約的小姐已經離職了,變成我要解約的話要賠償違約金跟手機另外的違約金.但是我完全都沒拿到那支手機.

請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6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該門市提供當初的申辦資料,倘若有遭到偽造文書的話,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並且主張申辦行為無效。

2、倘若門市拒絕,建議應該發存證信函處理,仍拒絕,屆時就可以報警處理。

讚到底 104-04-21 23:23

我只是一位高中生

我玩的遊戲比較特殊 跟一班學生比較不同

我是喜歡玩 天堂 這種線上遊戲

我不是玩正服 我是玩私服

這種遊戲 私服 在私服論壇 遊戲上 嘴砲都還好

只是有一位朋友 因為他沒要玩了 所以也沒再連絡

直到最近出現 我想遊戲上只是敵人 我也沒用他真實的啥東西

可是他卻到處宣傳我的資料 照片 手機號碼等等

我覺得這讓我感到不舒服 

而且大家最常用的FB 他還特地創了粉絲團

盜用我的照片

並且打了一些文字

---------------------------------------------------------

小編的我

最後我只能說 你們都欺負我 林北不玩了

不爽的話 來 XX高級工業學校

不爽的話 打 09********

在不高興的話 私密我 我給你我家地址 拉

---------------------------------------------------------

這些都讓我感覺到很不舒服

而且還一直創新帳號 加我朋友的好友

重點是 他還盜用我們學校女同學的封面照片 來當大頭貼

也沒有經過同意

不知這樣他是否已經觸犯法律問題了?

因為我想如果這樣還不算觸犯法律

我想我也不會再用FB LINE等等了

甚至可能也不想與任何人接觸 就算是最親的人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1 23:26

Dear 讚到底,

您的隱私權以及肖像權被侵害了,原則上是可以請求制止其侵害(請求不作為)並請求損害賠償的。至於其侵權的網頁,建議您先請公證人公證俾利事後求償

姜百珊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讚到底 104-04-21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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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讚到底,

您的隱私權以及肖像權被侵害了,原則上是可以請求制止其侵害( ... (恕刪)

可是 因為除了FB這樣

在遊戲上 他的血盟(公會) 他都把我的照片傳出去給他們那些人

而且這不是一次了

我想他這樣 我已經無法接受了

我整個現在都不知怎樣

很氣也很無奈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1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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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Dear 讚到底,

他的血盟(公會)散布您自行公開的照片嗎,/意思是不只一個人在從事散布照片的行為嗎?

請問他的照片是扭曲並醜化您的肖像嗎,如果您自己的照片但卻遭到醜化那麼是肖像權及著作權被侵害,但如果是他拍攝您的照片就有不同了,重點是您的社會評價是否因此而被減損,如果您因為他的行為致您的社會評價被減損(比如被冠上好醜、好肥的形象)就甚至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了。如果您可以再具體地描述他的行為,會讓我更能做出對您有利的回覆!

讚到底 104-04-22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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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那是我的FB上傳的照片

因為我跟我同學在吃飯,都說好一起拍個照,只是上傳到FB相簿

他把照片傳送給血盟(公會)的人

並且在遊戲中 有說過 胖子 醜之類的話語

至於在FB隨意創作我的粉絲團

那粉絲團裡面很像都是在羞辱我之類的

而且像是下面這個

---------------------------------------------

小編的我

只能解釋 連最好的朋友都懷疑我

我做人真失敗 沒錯 我就是在騙

----------------------------------------------

我想這個已經盜用身分或是毀損名譽了吧

 

而且還有以下這個

----------------------------------------------

小編的我

最後我只能說 你們都欺負我 林北不玩了

不爽的話 來 **高級工業學校

不爽的話 打 09********

在不高興的話 私密我 我給你我家地址 拉

----------------------------------------------

這樣都把我電話打出來了

他還要給別人我的地址

這樣有危害我的安全吧

而且照片不是隨意就給你截取下來,未經同意創粉絲團的

 

我總描述一下他行為:

遊戲中到處宣傳我照片 並且分享給別人 別人在分享

FB網頁中 盜用同學校女同學封面圖片 未經同意

並且盜用FB圖片 且 創立粉絲團 打一些話

話的內容 危害到我的安全 以及洩漏我一些資料 甚至毀損名譽

 

差不多是這樣 請姜律師大大 在幫忙看看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2 12:47

Dear 讚到底,

刑事部分他已涉及公然侮辱、若有指陳不實之事實則係公然誹謗,若有留言危害您的身心安全致您心生恐懼則構成恐嚇危安罪、盜用您的相片創立粉私團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其他則涉及個資法的保護,個資法第19條規定如非公務機關不法使用其他人之個人資料時,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民事部分他已造成您的人格權(包括隱私名譽及肖像權等權利)受到侵害,因此應賠償您此部分之損失。同時其公布您的個資造成您精神上痛苦亦可請求損害賠償,法條如下所示:

第 29 條  
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
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
限。

綜上,建議您提起刑民雙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及利益,以上意見供參~

讚到底 104-04-22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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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讚到底,

刑事部分他已涉及公然侮辱、若有指陳不實之事實則係公然誹謗, ... (恕刪)

我今天已經有去警察局報案了

可是我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 以及其他資料

因為當初玩遊戲 我想沒必要取得他個人資料

就沒有這樣做了

 

請問一下   我今年十八歲

如果報案 或是提告

是否需要家長的陪同?

 

而且遊戲中都有雙方互罵

但是 FB粉絲團 的行為 是否比較重?

 

遊戲中 互罵 且對方又隨意創粉絲團

是否罪比較重一點呢?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3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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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Dear讚到底,

 

建議您還是攜證物至本所洽詢,俾利了解事實全貌,首次諮詢免費,若您需要父母陪同亦可。首次諮詢免費,本所地址為內湖區行愛路176號3樓,可以先來電預約諮詢時間,謝謝

希望有機會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