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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 101-02-11 22:24

律師您好!

我與地主簽了一分土地買賣契約(在土地代書處),內容無頭期款,也無違約金事項,僅記載總價100萬元及本案最遲應於101年3月結案,但現在地主寄一封存證信函通知取消合約,理由是覺得該合約土地買賣的價格似乎不合理,我回函告知請其依約履行義務,對方未予回應,接下來我該如何動作?因為我的房子一部分座落在地主的土地上-即我要買的土地!煩請解我疑惑,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2-11 22:51

 你是買方嗎?如果是,看樣子地主可能是想要你提高價金,藉機刁難。你可以評估看看,如果利益夠的話(就是說足以超過訴訟成本),建議直接提起訴訟解決,另外你可能要顧慮地主會不會先將土地脫手,屆時可能更複雜,所以你可能要考慮提出假處分的可能性。

101-02-11 19:29
律師您好:感謝您今早的回答.(刑事提問) 請問:手上的證據是否充裕.可以去向您.或其他律師付費諮詢嗎?謝謝!
李岳明 (allen) 101-02-11 22:07
您可於上班時間再與我聯繫。
101-02-11 15:15

我有一位親戚,他要和她丈夫打離婚官司,但是男方不肯離婚(男方有暴力傾向)有錄影存證!

最近男方把寶寶帶走,不讓我們見面,有請警方協助,但是還是沒有用!

請問律師我們該怎麼做?還有未來孩子的監護權會在男方那媽?

李岳明 (allen) 101-02-1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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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1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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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岳明 (allen) 101-02-1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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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urowolf 101-02-10 20:55

各大律師們好, 我想請問本人約於去年100年十月21日跟人發生車禍, 雙方都是摩托車, 兩輛同車道且直行, 因才剛紅燈起步, 遇右方貨車紅燈右轉, 在我前方2號摩托車急停, 我1號從左後方撞上(初步分析表我名列1號), 因為都才綠燈起步沒多久, 時速雙方不超過40km, 他左腳板被我車輪前蓋割傷, 初步分析表下來後他與我都被填寫為此案無法分析, 這雖不是重點, 只是陳述當時的狀況, 重點是, 當她經救護車送往醫院後, 她的腳板醫師清創縫合時並沒清乾淨(第一張診斷證明), 倒置他腳板處內有異物所以再次開刀取出, 但傷口已經壞死需質皮, 面基約為3公分左右(第二張診斷證明有填寫確實內有異物), 而之後就後續再開刀住院等等等, 前後約有五張診斷證明, 結果上了調解委員會後調解不成, 第一次他們開價50萬(醫療, 看護, 薪資, 精神賠償) 由其精神賠償就20萬了!! 我的誠意於第一次和第二次調解堅持個人五萬賠償不含強制險, 如果加上強制險約在10萬上下, 第二次調解依然無法合解, 所以他們應該是打算走法院了, 請問! 走法院對我有利嗎?? 因為他們把醫療疏失的部份也算在我頭上, 包括在合解時他們也說明再打算跟醫院求償, 我感覺我是冤大頭, 被硬是敲了竹竿, 刑法上的過失傷害加上民事賠償我是不是很不划算呀?? 就打個比方如果刑事上我被判兩個月, 也要6萬了! 加上民事賠償那不就也要十幾萬.....? 那醫院不就都沒有責任了? 今天保險公司大概點出個數字是6萬多, 他提不出薪資證明, 因為是加工區, 而車禍的第一個禮拜他就被辭掉了, 他們說六個月的薪資他們說我就得給嗎?? 請墾請給我個意見, 雖然我不會當做是法院的判決, 但至少讓我最近我能好好的拿個好心情去工作, 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2-11 09:58

一、本件車禍照一般鑑定原則,是後車撞前車,所以你應該有過失

二、在有過失的前提下,你應該將將來被判刑後應該要繳的易科罰金部分,也算入賠償金額內,去跟對方談,這樣可能對你比較有利。

三、因為醫療疏失導致傷勢加重的情形,你可以在訴訟中主張,並主張此部分免責。

王小姐 101-02-10 14:51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性騷擾案件等問題... 我先生在過年前有對公司請的女工讀生開玩笑,以假裝要抱對方的動作去鬧鬧那名小朋友... 事後那個女孩並沒有不高興的舉止..也有跟其他男工讀生說主任剛有要抱他耶..之類的話... 那名男工讀說當時女孩的情緒並無不悅或異常...一直到下班後她男朋友來載她.. 知道之後很生氣.女孩因此哭了也被男友拉著去警局提告我先生性騷擾.還說我先生有碰到她胸部.. 當時有另一名男工讀在場.他有看到我先生在嚇她.也知道我先生是開玩笑...覺得也沒什麼.. 但被拉去為對方作證說有看到我先生抱她((但是從側面看到而非正面看到))... 而另一個男工讀則為我先生作證說女孩在事發時並無不悅... 先生說他只是鬧鬧他們不知道為什麼會變這樣,也一直說他沒有真的抱..只是做勢要嚇她..怎麼可能碰到胸 工讀生們也都相信我先生並沒有對對方作出騷擾之行為....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又找不到真正能證明到底是否有真的碰到她胸部的人證或物證... 對方男友還在事發當天報警後叫了10幾個人去櫃位鬧要找我先生...我先生怕他們傷害我跟孩子... 我先生一直跟我說他真的沒有做這樣的事...且家裡並不好過...他怎可能無聊去惹事... 我是個身障者無工作在家帶孩子..另一孩子還有重大傷病...家裡全靠他一人支撐... 如他是這樣的人怎可能在公司4-5年..第一次這麼做呢? 所以想詢問陳律師...像這樣的情形.對我先生是否不利..他真的沒有會不會被污陷? 他們在報案後還帶人來鬧還嚷著說拿5萬出來解決...該怎麼處理才能解決呢? 過完年後幫我先生作證的工讀生有說女孩的家人有在嚷著說其實不是什麼大事..如果願意出面道個歉就算了... 但是我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請工讀生去了解也沒下文((工讀生好像有認識對方的人..不是很清楚))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陳律師你可以幫幫我嗎?
重點是有沒有擁抱的行為,如果有人可以證明沒有擁抱,只是作勢擁抱,那因為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不處罰未遂行為,所以沒有構成犯罪。 另外該條規定須告訴乃論,所以如果雙方可以和解,讓對方撤回告訴也可以解決本案。
huikao 101-02-10 14:35

98年11月我網路買車遭詐騙40萬,而刑事判決也以下來了,我於100年11月提支付命令,要求對方償還40萬,結果調解不成改提民事的損害賠償

今天開庭辯論,對方派律師來說要論法,而法官見狀問我是否要先回去請律師再來答辯,或和解,我選擇改天再來

結束後,對方律師跟我說了他們的狀況,他的委託人(被告)因帳戶被一位詐騙集團車手成員偷拿去使用,他的委託人太慢發覺,不過還是告了對方,經過一陣子訴訟,那位車手以入獄了,但那位車手的供辭,法官採信,也造成此刑案詐欺成立,他的委託人覺得很冤枉,自己被害了,沒拿一毛錢,還遭民事求償

對方律師表示他的委託人目前還有在工作,他建議我看否可以大家各退一步,他的委託人給我20萬和解

如此,我若不願意和解律師來打此案划算,勝算高嗎?有機會拿全數回來嗎?請律師費用大概多少?

回覆 huikao 的發言內容:

98年11月我網路買車 ... (恕刪)

 一 刑事判決判下來未必民事求償一定勝訴

    不過當然是機會比較大

   因民事有可能因為其他因素敗訴  如時效問題

   不過如仍要訴訟可能需要考量縱使勝訴是否可以確定拿得到賠償

律師費ㄧ般一審級5萬(可能因各律師收費標準會不同)

   請律師處理是否划算  每人價值感可能不一

   以上供參考

huikao 101-02-1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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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哲 (阿哲) 101-06-19 00:58

如果是20萬元,可以一次給付,我會建議你慎重考慮接受。 

培根 101-02-09 22:09
律師你好: 本人有個朋友有一個官司想請教陳律師 1.請問我有一個朋友他約22~23歲左右 他與她女友發生性關係 但是她女友才15歲 但是我朋友說雙方都是同意才發生 沒有強迫對方 發生性關係的地方是旅館 第一次是我朋友出錢的 第二次是一人一半 總共只發生兩次性關係 現在女方家人知道了 已經去婦幼局(好像的樣子)作筆錄 女方他爸也帶女生去檢查身體 請問一下 如果我朋友坦承罪名的話 有沒有機會緩刑?? 還是說一定會被關??那如果被關會官幾年??請陳律師幫忙解釋一下 2.我朋友說他女友是被第一個男友非自願的情況下被對方硬發生關係 那他第一個男友罪名會有哪些 當時女方好像14還15 男方18還19的樣子 因為現再去檢查身體查不到第一個男友的證據 那請問如果她第一個男友說沒有的話 那是否可以請警察使用撤謊機器來偵辦?? 另外請問我朋友的女友說去婦幼局做筆錄的時候 偵辦人員說你沒有強烈反抗之下 所以無法構成強姦罪名 這是真的嗎?? 但是我朋友的女友說當時他有說他不要 但事男生最後還是硬上 這樣應該算是強姦罪名吧? 那請問我朋友有機會可以緩行嗎?? 還是說沒有??那有需要賠錢之類的嗎?? 請求專家幫忙 我朋友很緊張 因為本人有先去YAHOO知識那邊發問 紙是不是很清楚那樣答案 所以想請陳律師幫幫忙 如果被認定罪行成立,而其被判刑期在二年以下者,是有機會向法官爭取緩刑之宣告的 那要怎樣向法官爭取緩刑?? 懇求陳律師的幫忙 謝謝 感激不盡
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不論是否出於自願,都會構成與幼年男女性交罪,而且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詹小姐 101-02-09 11:02
律師您好: 我想問有關家暴訴請離婚事宜,我媽媽承受這樣的狀況已有幾十年了,從我們小時候開始爸爸就是這個樣子,20~30年了都是一樣不會改變,動不動講不贏人家就動手要打人,我媽媽已經忍受不了了,而且媽媽後來又有得糖尿病,她自己都已經有生病還要承受精神上的壓力真的是很可憐,現在我們面臨的是,因為目前現在住的這個家是用買的,當初有100萬的頭期款是爸爸付的,但那些也都不是他自己賺的錢(是他父母留的財產),他從以前開始幾乎自己賺的錢也都是自己花比較多,以前也常常要我們去借錢幫他還賭債,也借過地下錢莊什麼的,所以我跟我的媽媽目前都是有欠卡債的,我自己之前已經法院申請更生通過了,但是我還是需要錢還債,現在面臨的是,我們要賣掉房子,但是我父親想要房子賣掉的錢都是他自己的,他才有可能願意跟我媽離婚,我想試問律師,像這樣的狀況,憑什麼房子賣掉的錢都是他的,他非常多年都不工作都是我跟弟弟、媽媽賺錢養家的,本來想說賣掉房子的錢多少可以拿一點來還錢,但我想問有關家暴訴請離婚事宜,我媽媽承受這樣的狀況已有幾十年了,從我們小時候開始爸爸就是這個樣子,20~30年了都是一樣不會改變,動不動講不贏人家就動手要打人,我媽媽已經忍受不了了,而且媽媽後來又有得糖尿病,她自己都已經有生病還要承受精神上的壓力真的是很可憐,現在我們面臨的是,因為目前現在住的這個家是用買的,當初有100萬的頭期款是爸爸付的,但那些也都不是他自己賺的錢(是他父母留的財產),他從以前開始幾乎自己賺的錢也都是自己花比較多,以前也常常要我們去借錢幫他還賭債,也借過地下錢莊什麼的,所以我跟我的媽媽目前都是有欠卡債的,我自己之前已經法院申請更生通過了,但是我還是需要錢還債,現在面臨的是,我們要賣掉房子,但是我父親想要房子賣掉的錢都是他自己的,他才有可能願意跟我媽離婚,我想試問律師,像這樣的狀況,憑什麼房子賣掉的錢都是他的,他非常多年都不工作都是我跟弟弟、媽媽賺錢養家的,本來想說賣掉房子的錢多少可以拿一點來還錢,但是我父親不給,如果走法律途徑的話我們會贏嗎??還有房子賣掉的錢我們是否也會分到一點,謝謝律師回答。
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呢? 登記在你父親的名下的話,他是有權利賣房子的,而且錢會進入他指定的帳戶。如果在你母親名下,那就反過來是你母親有權利賣房子,且可以指定買賣的帳戶。 接下來的問題是,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如果雙方不能私下解決,也只能上法院請法官裁判了。根據你的說法,如果房子登記在你父親名下,且房子賣了的錢都被你父親拿去了,你母親可以主張房子繳交貸款的錢是由他支付,是借貸給你父親的。如果離婚了,也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韋翔 101-02-09 06:03

律師先生您好

第一個問題

對方寄給我的支付命令已收到!

電話給對方要ㄧ份copy的合約,對方居然跟我說不給,他說當初講不給了,現在他要告我了,還不給我,要我親自到總公司去看合約,問題是我去看合約有何用,我是想拿去給律師看的,像對方如此行為合理嗎?像我這樣子不算公司員工吧?

第二個問題

合約內容大概是寫離開公司三年內不能賣公司現有的產品和相關產品,但問題是我又不是他員工,他也沒付薪水給我,也沒有勞健保,也沒有加盟!就很單純向他批貨[僅此而已,簽了他所謂的經銷合約,像這樣的合約成立嗎?合約合理嗎?

第三個問題

提出異議表格內容是什麼呢 ?假設進入了要開庭這期間要多久呢?

煩勞解答,非常的感謝您^^

李岳明 (allen) 101-02-0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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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翔 101-02-09 09:47

 律師先生再請教您

我不是勞方~~這樣也算競業禁止嗎???

就單純跟對方批貨而已!

苡藍 101-02-08 22:03

律師你好

 

媽媽在2011/08/30過世.直到2011/11/28我去國稅局瞭解才知道媽媽名下有一輛車子

 

在這之前我們家人的認知都是那輛車子早在媽媽過世前8.9年.媽媽就已經跟家人說車子已經賣掉

 

但是媽媽過世前這8.9年車子早就不在我家出現.更沒有任何人有使用那輛車子.我們當然也就深信

 

車子已經賣掉了

 

 

直到現在國稅局催促遺產贈與稅才知道原來媽媽說謊騙了我們.而且去了監理站一查罰金+稅金

 

共有近10萬元.這天上掉下來的''遺產''真的讓我們情何以堪.要埋怨過世的媽媽嗎........

 

況且現在車子根本不在我們身邊.我們還要被迫繼承這10萬元的負債嗎

 

 

1.想請教律師這筆10萬的罰金我們根本繳納不起的話.

 

執行處會強行扣押我跟爸爸.弟弟的銀行帳戶嗎.

 

 

媽媽是酒駕意外過世.根本沒有保險理賠.敗完喪事已經是山窮水盡了.我跟弟弟有各自的

 

小孩要出生.根本也無力去償還這筆罰金

 

2.我是在2011/11/28才知道有這筆負債遺產繼承.我看網路說拋棄繼承也可在''知悉''繼承的3

 

 

個月內辦理.請教律師.我現在跟爸爸弟地辦理拋棄繼承.那執行處是否就不會扣押我們銀行帳戶了

 

 

3.若我們現在要辦理拋棄繼承.該準備哪些東西.拋棄繼承的人除了我跟爸爸跟弟弟.還有哪些親屬

 

4.車子已經不在我們身邊.我可以跟警察報案''遺產車輛遺失''然後持三聯單向地方法院聲請遺產

 

失~~故不能繳交處理被繼承者所欠的稅金+罰緩嗎

 

 

律師請幫忙解答了.或許10萬元的稅金辦理拋棄繼承對某些人很麻煩.但是對於我們這種家庭卻是

 

不能省略的事情.爸爸公車司機天天上班12小時.弟弟在當輪3班技術員.只有我是個待產的孕婦可

 

以張羅這些麻煩的事情.希望律師多多幫忙了.我書讀不多.若太多法律條文可能不能清楚瞭解

 

若可以請律師多多麻煩一個一個步驟交交我該怎麼作

 

謝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02-08 22:33

知悉繼承時是指知道母親死亡時,不是知道母親債務時,

你母親是在2011/8/30過世,

三個月內未辦理拋棄繼承,就要概括承受其債務,

不過僅在遺產範圍內承受其債務

苡藍 101-02-09 16:0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知悉繼承時是指知道母親死亡時,不是知道母親債務時,

你母親是在2011/8/3 ... (恕刪)

 謝謝律師回答

關於(不過僅在遺產範圍內承受其債務)這點.想請教律師.就是我去國稅局調的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中列出2筆.1是車輛.2是70股的股票.而且車子根本就不曾見過了.不在家人身邊

這樣還需要去國稅局作申報嗎

車子不見我們家人可以可以去報警.申報遺產車輛遺失.這樣罰金還會跟我們其他家人追討嗎

律師解答了 謝謝

小虫 101-02-08 09:31

律師您好

事情就發生在前幾天晚上我與妹妹騎機車回去途中,突然在
路口時遭人騎機車紅燈並和她發生碰撞,後來有好心人士幫我們將車
扶起牽至旁邊,詢問之下才知道這位小姐為什麼騎那麼快,她說小朋友
生病在醫院急著去醫院,並也很擔心的說要帶受傷的我們去醫院,當下
我也是很單純的想說應該不用報警,到醫院檢查就好,誰知道時間已晚
醫院沒開,我便跟她要了手機與車牌號碼也一並抄下!

最近這幾天因為要請保險,才知道必須要警察開過的三聯單才可以!我便
電話至這位小姐的車險公司詢問,一問之下才知道她沒加保....所以想
私底下請她賠償,我把修機車以及任何費用都跟她報備,但是她卻說只
能負擔兩三千,最後又說開始說她根本沒紅燈...

於是我跟她約好在昨晚要到警局備案,她卻放我鴿子...

最後連電話都不接。
我到警局詢問,警察杯杯說算我倒楣只能認了...
唉,沒報警就真的什麼都無濟於事自認倒楣嗎?
還是有其他的方法或法律途徑可行?

現在我和妹妹不但有挫傷,我還有點腦震盪機車與衣物也有部份損壞!
我想請律師是否有什麼方式能夠提告呢?!我真的很煩惱這個問題~~~
謝謝:(

 你們還是能夠提告,只是在舉證上,如果找不到監視錄影帶、沒有驗傷、對方又不承認的話,會造成檢察官是否有充分的證據起訴對方的問題。

mandy 101-02-07 20:40

律師你好:

我收到法院通知要開調查庭  內容如下:

請說明本件如係依據契約侵權行為涉訟,為何起訴狀係記載(提起不當得利訴訟)?

事情的始末是這樣的:

我在台中世貿展場購買一組沙發.發現沙發皮質厚度訂貨時與收貨時不相同,所以我對廠商提起不當得利告訴,但廠商在台北我在台中.所以台中地方法院要把本案移轉至台北地方法院.因此我提出抗告並依據訴訟法第12條(契約訂定交貨地為訴訟地)及第15條(債權履行地為訴訟地).

法院因此要開調查庭,並問我上一段話,請問這樣兩件事有衝突嗎?哪裡出問題呢?我又該如何主張才可以把案件留在台中開庭呢?

林智群 (klaw) 101-02-07 23:26

1.你應該提起的是瑕疵擔保要求減少價金的請求,是契約方面的請求,

   不能提不當得利,不當得利的前提是你已經發函解除契約了,要把錢要回來

2.訴訟原則是以原就被,你要到被告公司所在地去打官司,

   第12條及第15條僅是補充性規定,主要是以原就被

mandy 101-02-08 10:4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1.你應該提起的是瑕疵擔保要求減少價金的請求,是契約方面的請求,

  ... (恕刪)

 那請問律師:我要如何主張,才可以把案件留在台中

林智群 (klaw) 101-02-08 14:26

 很難,因為你是原告,要遷就被告,

如果有人在台北告你,要求你要跑到台北開庭,你也會覺得不公平吧?

所以訴訟法原則上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mandy 101-02-08 15:2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很難,因為你是原告,要遷就被告,

如果有人在台北告你,要求你要跑到 ... (恕刪)

 可是同一件交易,廠商還有延遲 交貨問題,當時我已經告他們了,那為什麼那件損害賠償就可以在台中開庭.

這一件皮質厚度問題,我本來是告對方詐欺的,但檢察官判不起訴,所以我才改要求民事賠償的,為何不可以也是在台中開庭.一定就是以原就被>

林智群 (klaw) 101-02-08 15:59

 你講的同一個案件,對方同意跑來台中開庭,那是另一回事,是對方同意,

你要要求比照辦理,我不認為法官會同意

世瑋 101-02-07 19:03

本人借錢給一位認識的人,起先對方還款很正常,但從去年就開始拖延還款!

由於是認識的,當初來借錢都採用現金拿取,無匯款紀錄,也沒有請她簽本票借據!雖然對方說會負責,但口說無憑,我已約她這星期日出來談!

為了確保對方不會食言,我想補開"借據"跟"本票",另外開一份"償還協議書"(因為知道她無法一次還清,所以想另提協議書,請她按照規定償還)

假如她還是未能如期償還!我要到法院告她嗎?(那不就要請律師-跑法院,還須付訴訟費,對嗎?)另外查到的資料是說,法院會扣住她名下財產...不過她名下沒財產,我不就更索賠無門了嗎!還是該怎做,請教大家?

或是有比開借據本票更好的辦法,希望大家能幫忙指導一下,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2-07 23:31

既然已經借出去了,只能亡羊補牢了,

你說的開立本票借據,都是很好的方式(前提是:對方願意簽),

另外建議將雙方對話錄音,以免對方不願意簽署文件也不認帳,

至於之後對方還是不還,再以本票聲請裁定後直接執行對方財產

(但對方沒有財產的話,那也沒辦法)

這樣就不用打官司了

阿明 101-02-07 16:39
有一位朋友香港人
因為他急需急急忙忙跟我借了一筆錢
結果回到香港之後
就故意賴著不還
(中間的催討又對我撒了各種謊)
這筆錢我不說出來是多少
但絕對是他有能力還的

現在我打算對他提告
但不知道台灣跟香港的法律有相通嗎
 台灣人求償香港人要的到嗎?
  是台灣警方請他回台灣打官司?
還是我得去香港要回來?
  還有打官司贏之後 可以連打官司的訴訟費、律師費..等一併要嗎?

丁雅雅 101-02-06 11:34
律師您好:有記MAIL給您請您回答問題請問是否有收到呢?麻煩您了,謝謝..
因為有許多道長已經回答,請參考他們的答覆。
丁雅雅 101-02-07 10:56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有許多道長已經回答,請參考他們的答覆。

律師您好:不好意思想再請問幾個問題..請問一下那我寫類似悔過書的東西對我會有幫助嘛?還有我賣出的G牌包包他們會一起偵辦嘛?因為我在筆錄沒述說到這項,但不是故意只是因為太緊張而忘記..我需要怎麼做?麻煩了,謝謝..

玟玟 101-02-04 19:58

兒子不奉養父親.視如空氣

兒子婚前跟父親經常性的有金錢往來

結婚時拿了家中的房子貸款(房子是他的名字)

錢拿到了婚也結完之後.從此對家裡不聞不問

逢年過節皆沒回來.更遑論平時性的電話問候

連基本奉養金生活費也沒有

電話簡訊告知共同出生活費皆已沒錢打發

請問各位律師高手們.有什麼方法及法律讓他負起該履行的責任呢?

謝謝~~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1-02-04 22:07

兒子受贈與後不負撫養義務,父母可以撤銷贈與,

朝這方面處理吧

小靜 101-02-03 23:21

律師您好|

   本人是代表母親請教您問題.因為.現為我代母親辦理此案件.事情是這樣的~

  我母親於100年九月中詢出車禍的.當時是.母親直行.騎乘機車過大路口.突然被一台要過馬路小姐騎乘機車將我母親人車撞飛.對方輕傷.我母親重傷入加護病房.事發當天至今對方未來探望及關心.家人有打電話給撞人小姐.但她還是不理.所以.我們有告她重傷罪.但經調解還是沒成立.對方也申請行車鑑定.但報告出來呈現雙方致詞不一.無法鑑定.但我們有調閱監視影帶.對方明顯紅燈.因為.待轉區車都停止狀態.只是.標誌未拍到.但結果無法分悉.現對方反告我們過失傷害.當時她也有送急診沒錯.但當天她就出院.何況.是她撞我母親而非我母親撞她的.現在告我們.我們該如何.母親傷勢嚴重.勸反被她告.真的.我們很無助.謝謝律師的回答及幫忙.謝謝~麻煩您們.

林智群 (klaw) 101-02-04 12:44

如果路權在你母親這邊,對方紅燈的話,

你母親不會成立傷害罪,

至於求償部分,建議在刑事開庭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必繳裁判費),

針對你母親因此產生的住院費用及往後醫療費用等損失向對方請求賠償

 

ㄚ鍊 101-02-02 00:25

陳俊溢律師您好:對不起!打擾了請指點明路,謝謝!

1.我兒子岳父(親家公)貸款購屋房子豋記給女兒(親家公的女兒就是我媳婦)名下,房子現在(親家公)在住,貸1千多萬,因媳婦對婚姻不忠,我們決定讓她自由,媳婦與我兒子如離婚,女方有提出分擔1千多萬的貸款,請問我兒子要共同分擔貸款金額嗎?

2.再請問一下,兒子跟媳婦有一個女兒(我孫女),1月初媳婦與另一位男士去奶媽家接孫女回台中,聽奶媽說:小孩看到該男士,就緊抱媽媽大哭(小孩是無辜的,奉勸各位小姐太太要再交男朋友,想一想小孩是無辜的)。請問為了孩子單純的成長,以後離婚的條件,可以要求女方可以來看小孩不能接走。或由女方撫養,我們只看不帶走。

3.兒子現是一家私人小公司負責人,如離婚我們要付膳養費給她嗎?謝謝!

                                        清鍊 敬上

erictu 101-02-01 23:28

律師您好,本人去年被強執扣押存款後,曾提起異議之訴,乃是以強執法第14條第1項,但因為提出之理由為執行名義(和解筆錄)不合法,而被駁回敗訴確定(執行名義成立前),日前又再提起異議之訴,理由為利息無請求權(和解筆錄自85年起皆未中斷時效),但被告答辯狀又以強執法第14條第3項要求駁回,想請教,1.是否真會如該條所規定而被駁回敗訴(與當初所主張理由並不相同),2.需等法院通知後再回覆,還是開庭時辯論即可,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2-01 23:31

 保險起見,最好不要等到開庭才用言詞陳述,想想妳自己如果是法官,應該也不太喜歡這種情形,且也有可能延滯訴訟,所以最好在開庭前,將妳有利的法律上及事實上的理由具狀遞給法院。

erictu 101-02-01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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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101-02-01 18:47

律師    您好我是一位無奈的債權人 (債務人用iphone手機  我的傻瓜手機卻用七年了>>社會好像都沒天理了)
現在案子已經執行到請第三人向債務扣薪三分之一之執行命令,我有問過書記官此案為(轉移命令),現在第三人完全不肯配合(表示這不甘他的事),我也寄存證信函了但還是未收到第三人及債務人的聯絡,我想請教三個問題
第一>現況我該如何處裡
第二>我向稅捐處查出他有一部車子,我如何執行
第三>我這種案子可以交由貴事務所處理嗎?費用如何計算?

林智群 (klaw) 101-02-02 15:42

 公司有依法院命令扣薪的義務,建議發函給公司,表示如果公司不配合,則將對因此所受的損失向公司請求賠償,對公司施加壓力,

不建議扣車,車子很難處理,第一個,位置難特定,第二個,你要協調吊車,第三個,法院不負責保管,你要負責保管,很麻煩

這樣的案件報價要看債務金額及對方財務狀況,不可一概而論

ANDY 101-02-04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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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 hsu 101-02-01 10:07

想與未婚夫簽訂婚前協議

Q1:若找律師公證就不需要到法院去公證了嗎?

Q2:律師公證法律效應嗎?

Q3:是否有免費可諮詢的相關單位?

Q4:律師公證費用??法院公證費用?

林智群 (klaw) 101-02-01 16:50

 這個找律師事務所簽約即可,

會需要到法院公證,往往是當事人已經年邁神智不清,為了避免爭議,才會到法院公證,

如果雙方都是年輕人, 應該沒有這樣的問題,直接找律師撰擬契約並到律師事務所簽約即可

益維 101-02-01 05:05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有一件已經定讞等發監執行的官司 最近去之前的律師事務所拿卷宗回來 

才發現我所請的那位律師在二審時沒幫我上訴 還隱滿我沒跟我說 後來還冒我的名上訴三審 導致我

不知有第三審的事   等到已經要發監執行我才知道 請問這還有救嗎????

我的案子證人證詞也都是謊話跟套好的話  如果證人也願意說出真相   請問還救的回來嗎???

 

 

 你的案子證人願意承認是說謊,且因此起訴判決確定(偽證罪),你可以據以提起再審之訴。不過,我認為你的證人應該不會為了你而被判刑吧!

 

http://patent-attorney-in-taiwan.blogspot.com/

益維 101-02-01 23:11
回覆 益維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有一件已經定讞等發監執行的官司 最近去之前的律師事務所拿卷宗回來& ... (恕刪)

 感謝律師院依花時間看我的問題 但是回答的好簡單隨便   被律師延誤上訴及冒名上訴隻字未提

既然要設網站服務大眾 應該更仔細點 而不是為了拉客  還是感謝你

老張 101-01-30 20:28

律師您好!
30年前向建主買了一間四樓公寓房的3樓,該地有二個地號,分別為二個地主擁有,我們與建主(非地主)有買賣合約書,後來因建主與地主有債務糾紛,建主已死亡,地主不願意蓋印章將持分過給我們三戶(地主之一住在一樓,另一位不住在該處),因此一直未能完成過戶,房屋擁有縣政府建設局發的建築使用執照,而且我們也一直在繳房屋稅,請問律師:我們有可能透過法律辦成房屋土地過戶嗎?或者須再跟地主買一次?如果一直拖下去,地主可否要求拆屋還地?或向我們四戶收取租金?

1.因為契約的相對性,也就是只能向立契約對方主張,今天既然是建主賣給您們的,就只能向建主主張,地主因為與您們沒有契約,是無法直接向他請求土地過戶(即使有,也有發生時效的問題)

2.如果一直拖下去,因為如果沒有法律權源,確實地主可要求拆屋還地;但是也有可能是,雖然地主建主之間有糾紛,但是因為當初是申請合法建照(但建照與使用執照不同),所以他應該有立"使用土地同意書",所以你們使用該土地,依據該建主與地主所簽立的同意書,您們還是可以主張是他自己同意,而有合法使用權;但是,如果地主過戶給其他善意第三人,該第三人是可以主張拆屋還地的;不然就要提出確認時效取得地上權訴訟,當有取得地上權後,應位有合法登記,就不用擔心有別人來主張的問題;當是相對的,也可能會有支付土地租金的問題

3.當然,跟地主再買一次,他願意過戶給你們是最好,因為這樣子才能一勞永逸,問題根本解決,不過聽起來應該是有困難,可以去向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試試,不過在申請之前,還是可能要先主張地上權比較保險一點

劉昌樺 101-01-30 16:28
律師 你好~ 請問一下,前幾天我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 後方車要變換車道撞到我 請問一下我可以跟他要求哪些賠賞?? 車廠說我車子修好 如果要賣的話 被撞過的都會被折舊 以我的車賣的話大約會少的5~8萬 我是一年初的新車,請問這些可以要求對方賠嗎??還有這段期間我去和運租車租車 這也可以 跟對方申請嗎??還有我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呢??謝謝!!新年快樂~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向對方請求賠償您所受之損失 包含車損及精神上損害賠償 租車部分也可以主張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岳明 (allen) 101-02-0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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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a 101-01-30 11:34

在新年假期期間 收到去年被開除的同事來信"問候"。
這是第二封信了,第一封信她說她很高興離開我們公司,我也沒有理會她。
今天下午就收到她的第二封信 ,開頭她就叫我bitch 後面說不要吃太多 不要吃到101公斤 祝我101年快樂,實在是令人生氣(內文: Bitch!!!!!!!!!!!Don't eat too much
Are you going to 101kg.Happy 101 year.;)),所以我決定採取朋友的建議 寄存證信函給她,卻發現不知如何下筆,所以想要問看看有沒有人有不錯的範例可以參考?


想請問律師存證信函中 我是否有權利要求他寫悔過書及捐款到慈善機構呢?

謝謝幫忙!

存證信函格式郵局網站就有,面對這種不理性的謾罵,

應不要隨之起舞否則到時候引起更多糾紛

告知他可能觸犯的法律例如妨害名譽誹謗等罪並嚴正制止即可。

小卓 101-01-29 21:55

律師您好:

請問金錢給付的方式.除了?款.轉帳之外..還有哪些方式算是"有留下證明足跡"的呢?

有一些資料寫說.就算寫收據.也不一定有效.要是日後有個萬一..那光憑收據是不是沒辦法證明我和對方有過這筆交易?

現在民間之公證人很多,建議也可以問問看

小卓 101-01-30 20:59

 謝謝林律師.原來還有民間公證人這職務.

 

101-01-29 20:32

(ps:好奇怪,連PO了二次都失敗?再PO一次,若一次出現三次PO文,尚請見諒)

請問律師大人:

我因先生民國84年時婚前幫人做保之債務銀行(38萬),
向法院申請要求我與先生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現在處於聲請中,
並有家庭調解委員會詢問是否願意接受調處,

若不願意則直接進入訴訟程行序,

並限期於2/1日前回覆。

我先生於民國99年7月被公司辭退後就沒有工作

勞保失業津貼於100年1月補助結束,

其間我父親請他到自家開的小吃店工作,並為他投保勞健保,

工作幾日先生就以無興趣為由繼續閒在家中。

但我為了讓他保有勞保年資而仍繼續繳費。
先生平日花費習慣由我支付,

這一年來為了幫助公公還帳(現金)及支付保險費,子女學費、醫藥費及生活用度,

子女中有一名需每星期至醫院治療的注意力缺陷過動兒)

已讓不多的存款花費完;

目前則由我向二家銀行貨款共38萬元以支付生活不足之部份。

我於婚前購買房子

婚後共償還婚前房貸40萬元,
目前為維持家庭生活另貸款38萬元,
其中銀行存款為26萬元(貸款所得)。
如此爬文下來,

我發現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後,

剩餘款居然變成:

婚後償還婚前債務之金額40萬+婚後財產26萬-婚後債務38萬=28萬

(不知計算是否有誤)

銀行居然可以以代位求償拿走我們的緊急生活費14萬,
這錢全貨款來的,為全家生活依據之所有。

我聽說銀行目前只是申請要求夫妻財產分開,
而沒有代位求償夫妻剩餘款之權,
所以我應該在這期間有權處理存款(不知是否為真),
我想先行把錢提出,再和先生辦理合意夫妻財產分開制,

再由先生提出放棄剩餘財產請求權。

當然,銀行可能會對我先生放棄剩餘財分配提出異議,
但我和先生會在銀行向法院提出異議聲請前先辦理離婚手續
那麼銀行是否就無權向我提出代位求償

就算代位請求再次確認,我也沒有多少剩餘財產了。
以上純為我個人推想,

我明白法律不是這麼容易的事,

但依照我家目前的經濟,

及先生喪志不工作的狀況,

就算是小小的金額支出對我來說仍造成巨大負擔。
敬請律師大人為小女子解套,感激不盡。

冠宇 101-01-29 02:07

各位知識達人們您好:
我想請教家暴=保護令相關事件,不過內容真的很長,煩請楊岡儒律師有時間的話,幫我完整看完以下的內容。

 

再今年1月24號晚上12點半發生的,因為先前知道我老婆在當天晚上七點半就會提早下班了,而我準備好等他一回到家,就帶他回娘家,不過這點我也有錯。

 

因為我沒有事先告知她,所以他也不知情,也因此他下班後就直接跑去逛街逛到晚上11點半才回家,而在七點半跟11點半過程中,我已經打了20幾通電話給他,不過我老婆就是不想接,可能怕被我罵之類的,所以就索性的不接我電話

 

所以當她晚上11點半回家時,我就已經在樓下等候他了,那時我非常的生氣,他一回家我就開口說,妳現在還知道要回家哦,都幾點了啊?妳這麼愛逛街,沒關係那好,妳現在就再給我出去逛,因為當時我的口氣的確滿兇的。

 

可是那也是我很擔心我老婆的安危,過程中打了無數次電話也不接,害我擔心說,會不會發生什麼意外了,所以當我確定說他的確是跑出去玩,也是因為怕我罵才不肯接我的電話

 

所以我才會很生氣的趕她出門。之所以會趕她出去,也是想要給他一點點的懲罰,等她走了幾分鐘後,我就會把她帶回家了,畢竟他明天剛好有休假,而且我早已把明天休假的行程也規畫好了,所以不能耽擱太晚,以免早上爬不起來。

 

而當時我老婆知道我在氣頭上,所以她也就這樣當我的面走出去,不過由於當晚時間已經接近了晚上12點10分了,我又不放心說讓我老婆自行在外面走,因此我就沿路一直跟隨她,直到她走到將近15分鐘的路程,回頭問我說我幹嘛一直跟這她。

 

當時我還在氣頭上,我回他一句"我不會讓妳想要幹嘛就幹嘛"這句,因此我老婆誤會我以為要對她動粗,所以他就跑到派出所報案了,而且唷,我老婆當前腳一進派出所時,我後腳也跟上,警察第一句話就問我老婆是不是要報家暴案,沒想到我老婆居然也回答是,我的天那,真的是有理也說不清了,因為警察跟我說,既然你老婆報的是家暴案,那你就不能在警局裡面,所以把我請到外頭去等候。

 

我想聲明的就是,我老婆她原本可能啦,就沒打算要報什麼家暴案之類的,她只想報警說,我可能要對她動粗又或者說我老公半夜不肯讓我回家之類的案件。

 

結果我在外頭等了將近兩個多小時,後來受理報案的員警就出來跟我講說,我老婆報的是家暴案,所以他已經請社工人員帶她去安置所了,聽了實在超不可思議的。

 

我跟我老婆已經結婚八年多了,我承認說在新婚的那兩年內,我曾經有出手打過我老婆兩次,不過當時因為不是很嚴重,而且過兩天兩夫妻又和好如初了,所以我老婆也沒去驗傷之類的。

 

之後的五年內,我已經完全改掉這種壞習慣了,不過吵架是避免的,而且吵架產生無理智的氣話出來,所以我老婆就認為說,我是在恐嚇她之類的。唉...

 


最終我想請教一下,此案件我老婆報的家暴保護令成功機率有多少呢??
法官會不會因此就判我跟她離婚呢??

 

因為我真的很想挽回我老婆,從初二晚上就被社工帶走,直到今天29號都沒任何消息,實在很擔心我老婆會想不開,因此向社工申請離婚訴訟之類的。

 

PS:我老婆是大陸人,去年底才剛拿到台灣的身分證

wondar 101-01-26 10:27

請問如果要求管委會影印會議記錄和光碟等資料管委會拒絕也不理會使管科來函是否可以提告侵權  ?  如果提告侵權標的物款項金額由原告決定嗎?  謝謝律師指教。

林智群 (klaw) 101-02-02 16:0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

利害關係人得請求閱覽影印  規約  會計憑證  帳簿  管委會會議紀錄等資料

管委會不依法提供的話,可以向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工務局)舉發,

可以罰1000~5000罰鍰,可以連續處罰

wondar 101-02-08 07:2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

利害關係人得請求閱覽影印  ... (恕刪)

 謝謝律師指教。

周先生 101-01-23 02:27

律師大大~請問法院裁定本票~為何沒到期日~發票94年~超過3年還能裁定阿?

 

林智群 (klaw) 101-01-23 23:10

本票未記載到期日,以發票日為到期日,

本票請求權為三年,94年開立的本票在97年已經到期,

聲請本票裁定還是會過,因為法院不審理這個,

你有異議要在執行時提異議之訴,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DANIEL 101-01-21 12:16

各位律師

目前小弟和一位王先生有多起刑事告訴,我告他"恐嚇""加重毀謗""妨害名譽"等.....

目前已進入板橋地方法院審理中

日前王先生跑去分局告我誣告,不過不是以上案件的誣告

是兩年前,我前女友(他現任女友)打電話給我,請我幫她報案,因為她被王先生毆打&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我幫她打119報案,警察也有到現場處理,發現女方臉上有傷,也問要不要保護女方離開,後來女方說不用了,沒事了....

王先生因為被我告恐嚇等案件,所以心生不滿,以上面案件告我誣告

目前進入板檢偵查庭

我想問的是,我基於前女友的請託,打119報案,警察也有現場處理,也知道女方有傷,王先生可以告我誣告嗎? 檢方要我找出女方證明,是其委託我報案,因女方因案通緝中,我們也沒聯絡了,但警方願意幫我作證,不是胡亂報案,若女方一直不出庭作證,我被起訴的機率高嗎?

若不起訴,我反告誣告可以嗎?

第二,同時期(兩年前) 女方若回來我這看小孩,王先生都會打電話報案,說我軟禁女方,報了三次案(不同天),派出所警員有來我住家,第三次警察跟王先生說,說他再亂報案就要辦他,所以她就沒再報案了,請問我可以居於他謊報,也告他誣告嗎?

以上~~感謝眾律師回覆~~

phuketsky@msn.com

DANIEL

林智群 (klaw) 101-01-21 18:35

誣告是一個要件很嚴格的犯罪,依你所述的情況,應該不會成立誣告罪,

至於你要告對方誣告,也不亦成立,只是你們倆各要常跑法院而已,並不建議

 

誣告罪規定在刑法第169條第一項,內容為「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_,而所謂的誣告必須是「虛構事實」。若您報案內容並非基於故意虛構事實,誣告罪要起訴的可能性不高。況且您也可以提出上述該位王先生胡亂報案的紀錄,以此佐證王先生並非第一次隨意誣告

至於您若認軟禁並非事實而係該位王先生虛構,自然也可以以此對他提起誣告告訴。

 

DANIEL 101-03-12 18:13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誣告罪規定在 ... (恕刪)

謝謝劉律師的解答 ^_^ 大感激~

我今天收到地檢的不起訴處分書

請問我該如何對王先生提起反誣告?

要到地檢遞狀還是到派出所報案呢?

 

蔡明哲 (阿哲) 101-03-12 18:31

 你如果堅持要提告,建議向地檢署遞狀。

純純 101-01-20 17:58

你好

我上次問

我朋友的弟弟在16歲那一年

偷人家包包3次

沒被警察抓到

到20歲才被警察抓到

法官會追究會判刑嗎

法官會把我朋友的弟弟抓去關嗎

 律師回答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偷包包時點是在十六歲

則審理時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然因已年滿二十歲

所以會移送由檢察官偵辦

律師的意思是

我朋友的弟弟是在16歲那一年偷別人的包包3次

到20歲才被警察抓到

法官還是以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是這個意思嗎

我朋友的弟弟在15和17歲有看精神科的記錄

對我朋友的弟弟有幫助嗎

 


 

呆子 101-01-20 16:33

好煩~~~~怎麼辦~~~~
我們房子租到12月底
押金押2個月剛好9千
房東說他要賣房子  叫我們搬完後跟他講一聲
結果要搬的那天我請管理員看一下便告知她說我們要搬了
結果管理員跟我們說  房東有交代他說搬完要幫他打掃乾淨
我們也覺得這沒什麼  所以跟他說我們會幫他清乾淨

就這樣搬完後沒多久...便跟他說我們都打掃完了  該繳的水費、電費都繳完了
那是不是該退我們押金
 
沒想到他居然回我們說 :沒有掃乾淨所以我請人家來打掃  還有燈泡、水管壞掉沒有幫他修
所以要扣我們3千塊  還說瓦斯為何給他改用小桶的
 
我便跟他解釋 :有些燈泡我們沒有去使用它  因為用不到 
有些不亮我們拿新的去換  所以有些就沒有燈泡
水管是因為房子本身老舊  所以會漏水是很正常的 
至於瓦斯為何改用小桶的  那是因為只剩不到一個禮拜剛好又沒瓦斯
叫大桶的對我們來說不划算  所以才叫小桶的
 
他就回我們 :我有請人家來打掃  我不管  反正就是要扣你3千
 
我媽很生氣的回她說:我女兒有問過律師這樣是可以告你的
 
他說:反正我很久沒被告過了  要告就來阿  我不怕....
然後又說當初我丈母娘的衣服你沒經過我的同意就拿去回收  

真不知他是故意還是得了癡呆症  當初有跟他告知還跟他說衣服放地上會有蟑螂  而且不好看  看是不是要回收  他也說好  所以我們才敢去動
現在老是講些當初都有詢問他的事   當初他也說好  現在都改說他沒說...害我媽氣倒掛他電話  真是有理講不清..硬是要扣3千塊...

我也問過我媽要不要直接寫存證信函  因為我有問過律師   律師叫我不用跟他廢話直接寫存證信函  不需要跟他囉說
只是我媽想說好聚好散不想搞得那麼麻煩  既然他要退五千那就五千

直到現在都1月中了  押金還是沒有要退還的意思
我媽打電話過去給他  他很生氣的回說:會啦! 要拿押金給你們的時候,我就會打給你們了 
後來也是沒有打...
過了一個星期我媽又問他  他還是這樣講  
最後...換我打給房東  他則是叫我給它郵局帳號他說要用匯的
結果匯到現在還是沒有給....

現在我也不知道該怎辦....
可是他給人家的感覺是 能拖就拖  看我們會不會忘記
老實說...有點不想再打給他  因為他老是講些有的沒的
講到押金  他說會退   可是給人家的感覺就是敷衍了事...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發直接支付命令給對方

若確定後

即可執行對方財產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毛 101-01-20 10:08

您好 我們是網路相關領域過來的夥伴
我們想要作一個服務

是可以讓使用者存錢到我們的站上

然後過幾年之後在還他
在達成某些條件下 會以本金+利率還給他~
但是也有可能是          本金 - 利率還給他~
某種程度來看有點像是銀行~又有點像是傳統的會仔錢
 請問如果我們公司創立了這種服務 有違反銀行法或是借貸法上的任何問題嗎?

還是只要有類似借據的東西證明就不違反

煩請律師們告訴我們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1-22 12:27

銀行法第29條規定,沒有經過特許不得經營相關業務,

你這個行為會被認定為非法吸金,是7年以上的重罪,建議不要

小野 101-01-20 00:55

我是賣方.在賣屋子時有簽屋況表.因我好幾年沒住這..屋況單裡面有簽到使用自來水..

或許是我不知道我就回答他..之後我有簽訂給賣方借屋裝修單..

交付尾款時1.10.代書說..代款沒下來要再等幾天..之後到1.17才傳簡訊說產權過戶

代款撥進買方時1.18~19.他在交負尾款給我把我尾款押了15萬.叫我去裝水錶..後來打聽因為我那個家以前是

吃地下水..所以沒水錶..買方說他先會去裝然後從15萬里面扣..但是在借屋裝修單裡.第2條寫說.本人

已詳細查看動產.且同意現況交屋.若爾後屋況有其他問題概由本人負責處理.不得要求賣主或仲介公司.另行補貼費用或拖延..

請問律師.以上我有在屋況表簽到有自來水.但是以借屋修繕之後.還要裝水表的錢扣我尾款這合理嗎?

他說他貸款貸不下來因該與我無關吧..這幾天可以以遲延罰金[買賣總價的簽分之一]能跟買討取嗎?

如果事後買方不付罰金.一直說自來水錶的問題..還要扣我尾款..我該如何處置!!? 謝謝..文章略長.抱歉

小野 101-01-20 01:21

 一開始簽訂合約頭期給30W.其他都壓在最後一期..

或許是想我都不清楚這些東西吧.日期也被壓了2個月.2011.11.10~2012.1.10

都已經借屋裝修了.也都快蓋好了..仲介居然還說這是民生必須的東西買方有義務復水..

都推給我..我跟他說買賣裡面的條款他們都說合約裡面我確實有有打勾使用自來水..

但是這樣借屋裝修裡面的條款不就都沒效力了嗎???這樣最後還要點交嗎?如果有爭執.我該請哪個單位協助處理 謝謝...

P小姐 101-01-20 00:51

律師您好:

可以在網路上公開我所收到的存證信函內容嗎?

若不行公開的話,請移除,不好意思。

因我想詢問律師,請幫我看看,我要發給她的信件,陳述內容是否有違法的地方?

因S小姐用公司住址寄來存證信函,這樣子算用公司名義寄發私人信件嗎?

我可以寄掛號信件到其公司嗎?

P小姐:你未經本人許可,於2010年11月15日竊取本人照片上傳FB公開網站,已觸犯刑法竊盜罪,並侵犯本人肖像權,又公開辱罵本人虛情假意.批腿等等不堪入耳之言詞,已購成公然侮辱之罪嫌,當時經由你先生保證你日後不再有這樣的行為,我們才未提出告訴,不過近日你又於fb私自散發不實訊息,傳送手機簡訊辱罵本人,擾亂本人正常生活作息,限你於收文後,親自道歉並保證日後不再騷擾本人,否則依法提告,決不寬貸

下列是我想要回應的內容:

因於2012年1月收到XX中部科學園區所寄出的存證信函,S小姐要求本人親自道歉,否則依法提告,決不寬貸,故在此先對於在2010年11月未經你本人同意前,引用其法國蜜月照一事,置上十二萬分的歉意,並保證之後不會再有此不尊重當事人的行為。

網路公開討論丈夫和你來往過程中,因他說過曾為你購買衣服、鞋子、包包、導航系統……等商品一事,還有兩人在2007年9月一同至日本出國旅遊四天三夜之事,也見到P先生護照資料有此趟出入境資料之事實,P先生曾與你多次單獨吃飯、逛街、逛賣場、陪同你詢問公職考試、也曾多次到你台中住家和家人相談甚歡和一同出遊。

最後詢問P先生在說明分手原因是友人告知他,見到S小姐在這期間也有其他約會對象,兩人才停止往來。因暸解丈夫生活簡約,顯少主動有購物意願,也並非對每位同事都出手大方的個性,才會誤會兩人有交往的情形,而S小姐曾在電話中哭著說,承認自己錯了,請丈夫勿張揚此事。我在談論此過程用詞較不妥當,而讓你覺得有不堪入耳之言詞,再次置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自2010年11月後,只知丈夫有向你和母親為此事件道歉,不知丈夫和你有何約定保證之事?但本人從此也未再有網路談論此事和使用你的照片。2011年12月2日因見你傳來的” 不要再把我加入朋友~因為你不夠資格當我朋友”,才回應此訊息。還有之後你說本人” 做這種小人的行為”那是如何呢?若你無法舉出實證,是否也構成”毀謗罪”呢?另外最後你所說的” 當初的我們相處得很愉快,如果像你幻想的那樣~~到現在還能維持朋友關係嗎??”因見你有疑問,而本人所陳述的事情也並非幻想,都是透過丈夫描述你們來往過程而寫下的,故才以手機簡訊方式做出回應,並非故意做出擾亂你的正常生活作息的行為。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1-20 20:29
回覆 P小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可以在網路上公開我所收到的存證信函內容嗎?

若不行 ... (恕刪)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1-20 20:30

 依署名決定何人之名義

而非地址

101-01-19 19:48

律師你好:

              小弟已於一陣子之前辦理完限定繼承,並且完成登報動作了,法院在裁定裡提到,債權人必須於法定期間內報名其債權,是向誰報明呢?因為一直收到催款通知,打算回信告知已辦理限定繼承。不曉得他們到底會跟誰報明,有點不安。

              再者,開始清償的時候,是自己去清償,還是等法院的支付命令下來?比如說有台手機我也把她列入遺產清冊中,我不知道這支手機的價值,這樣是要讓法院來強執他,把拍賣掉嗎?

             最後,若是清償結束了,還必須要做什麼事嗎?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1-20 20:35
回覆 明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nb ... (恕刪)

 請向法院報明債權

飛寶 101-01-19 13:40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目前我的妹婿;因為我妹妹本身有地中海貧血症加上婚後多年二次皆懷胎近五月後流產,而我妹婿長年在大陸工作無法陪在妹妹身邊,加上公婆給妹妹的精神壓過大經常挑三撿四的,常罰站著聽公公罵完,導致妹妹常病發至醫院就診;連娘家人都罵進去,進而妹婿說服與妹妹離婚,妹妹流產時也是娘家照顧,公婆不聞不問,還說懷孕是假的,近日妹妹身體調養好要回婆家時,公婆將她趕出來不讓她進家門,一來一往之間鄰居見狀遂後請警方到場,也對公公提起精神暴力通報,現在妹婿聽從父母家人之意對於妹妹也不聞不問,請妹妹自力更生,並執意要告到法院並訴請離婚,現已經收到過年後法院開庭通知書,想請教一下我們要怎麼處理,還有要準備什麼資料?

飛寶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請法院判決離婚需有離婚之事由如下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若以前揭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您所述情形您妹夫要訴請裁判離婚並不容易

達成至於要提供何種證據資料可視對方之起訴狀而為攻防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黃宇翔 101-01-19 09:56
律師 : 是否能幫幫我.小弟是否也能請教你?一些事因有被竊盜刑事案件拖連,是這樣的有一次工作發放車子名片時看到一輛車子沒後燈門好像沒關緊車身灰塵有些厚我以為是報廢車人家停在那,門也沒關緊所以好奇看了車子也去給他開門,還真的沒關緊,然後就走了,過了四個月刑事組就來我家抓我說車內有音響和後燈被偷而門把有我指紋,做完筆錄就讓我回去,我家人一直罵我,我也把事情講給我家人聽在開庭時,我媽交代千萬不可以說你有開過門不然人家就一定認定是你做的,在開庭到最後一庭重點也就是那指紋為什麼會在門把上從頭到尾我也說我不知道我只是發名片而已,最後被判了五個月~現在問題是我有寫上訴狀,20天內補理由,可是理由要怎麼寫,如真的沒辦法一定要關,我可以申請易服勞動嗎,我現離婚帶著2個孩子所以我不能被關 ~ 謝謝你
黃先生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訴理由主要是針對原審判決不合理的地方去做論述 依您所述之情形 本件除指紋外似無其他證據可再證明 所以尚有爭執的空間 若本案判決五個月確定 您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以免入監執行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威 101-01-18 17:01

各位律師們  您好

小弟有問題想請教

我一個(女性)好朋友 因為婚姻出現問題 想離婚

先介紹一下女性朋友的老公職業是台北市的警察(在警備隊裡面的小隊長) 

因為婚後老公因為得了癌症   從此對自己很沒有安全感

開始懷疑自己老婆 把自己老婆管得很緊 只要出門都很不放心

他們也常常為了一些小事經常吵架  聽她說昨天也吵架了 

差點要打她老婆 還好即時跑回自己家

她老公還楊言說今天要拿槍跟她同歸於盡

我的女性朋友 很傷心  很害怕  家人也知道這件事

聽我朋友說他們女方早對男方沒感覺了   已經分房睡了一陣子

可是現在我的女性朋友擔心會遭受到傷害  

離婚 決定離開他 但她老公不肯

想請問一下 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她離婚.

小弟會很感激各位的回答.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對方不願離婚

因此女方可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

但應具有民法1052條所定之離婚事由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