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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1-03-06 18:18
您好 父親繼承祖父共同持份32分之1的地,祖父已去世20幾年了,父親前年因經濟有問題把自己持有的32/1賣給第三人,(不是共同持份的人),其它共同持份的人有好多人他都不認識,也是隔代再繼承,最近父親收到對方提告,要告我方刑事侵占竊盜,但在轉賣給第三人前他一直都有繳地價稅,中間也有開一次祖產會,內容並未提到不能轉賣,只有說明要與建商改建的事情,開完會我父親有簽名就只有去這一次而已,我聽父親說還有其它三位也被提告,他們早在民國88年已經賣掉他們自己持有的部份,昨天父親有去法院做偵查,請雙方到院說明,對方的說詞是,我爺爺在世時後有答應不可轉賣,也說我爺爺有簽名,但這也過了很久的事情,應該也過追訴期了,這對方要告我方告的成嗎 ?還有我父親說他根本也沒聽過我爺爺說土地不能轉賣的事情,對方堅持要告我們,不肯和解,請問律師們能否給我答案,還有後續我們應如何處理 謝謝
您好:倘您父親根本不知道您祖父與他人有不得轉賣之約定,且該不得轉賣之約定亦非由您父親所承諾時,您父親無刑事背信之問題,又您父親只簽署建商之說明會,亦只是報到之簽名而已,(通常是報到時簽名,若是已有結論時再簽名則另當別論),且會中亦無不得轉賣之說明,即表示您父親並未承諾該繼承而來的持分不得轉賣,所以只要表事實跟檢察官據實說明,要成立刑事責任之可能性極低,以上供參,
小雨 101-03-06 16:58

目前我父親近幾年娶了大陸新娘(她在大陸之前留有前夫一獨子),

而在最近我父親得了癌症末期未來過世後,

沒有留下遺屬的話依法律上來說,房子部分

大陸新娘與我和我妹有各三分之一的權力,關於這些部分我都有了解過,

但是我還有一個最大疑慮,如果那位大陸新娘因為我父親過世後,她回去大陸後

未來如果大陸新娘過世後,那三分之一的權力是不是由她的大陸獨子繼承呢?

如果是她唯一的獨子繼承的話那在未來後,她兒子過世了那三分之一是不是又是由他的兒女繼承,或沒有兒女是由大陸新娘的兄妹繼承?

因為那棟房子是我爺爺那代留下來的祖產,我的意思是想說他們家的那三分之一的權力是無止盡的繼承嗎?

還是說法律上對於那三分之一的權力有到繼承到哪一代就失去權力?

拜託律師幫我解答一下~  感恩ㄋㄟ~

 您好:您的父親有三位法定繼承人,每人的法定應繼分各1/3,而您的後母並未收養您和妹妹,所以您和後母的關係是直系姻親關係,您後母的財產無法由您來繼承,因此您後母繼承您父親之1/3,當然由其在大陸的子女繼承,為免您的祖產和大陸人士有所關連,建議您和妹妹將後母該得的財產,以金錢補償,例如您父親尚有現金或珠寶,則可以計算價值,再和動產之價值1/3互換,由您和妹妹繼承動產,此部分可和後母協議,載明於分割協議書即可,日後動產登記時,即無您後母之所有權,不過要先經由她同意並出具印鑑證明,並於地政申請書上用印,此部分地政士會處理,以上供參

語涵 101-03-06 15:24
律師 您好, 我想請問我有一張支票被當事人惡意跳票, 當初支票是為了幫他承包裝修施工,完工後最後請到的尾款票據, 請款了好多次,當事人才宣稱跋扈的說沒錢,要也只有三個月的票期,但最後竟然跳票了, 現場目前有些損害,他不付錢反而要我們賠償,但損害的範圍並非我們原合約內, 當初我們幫他施作每天都罵好玩,連帶我家人爸媽都被她罵,真的很不爽!! 設計很多東西都沒有收費,最後連我的著作權都被她們直接拿去註冊,現在還被這樣對待,真的有被耍的感覺! 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比較有利,有人說支票是屬於“無因票據”,我們告的人不需要準備證明,他就應該支付他所開的支票,也因金額不大,所以才請求簡易法庭向她請求票款,但她近日請了律師並且顛倒是非寫了答辯狀給法院,我是否也該寫份答辯狀給法官呢? 如果我沒有請律師,是否反而會被判敗訴要賠償呢??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如果要抗辯該支票 可能會主張你們之間的原因法律關係已經消滅 您當然可以寫書狀述明本件始末予以駁斥 您未請律師並不一定就會敗訴 法官仍會依本件事實證據予以認定 只是有些程序上的主張對您可能會比較不利 應小心應對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ee 101-03-06 09:47
您好~ 我大約於10年前被判300萬之本票債權二審確定敗訴,但債權人並沒有向我請求還債或是扣押薪水財產(我母親向代書借款我簽本票,母親還款後未索取本票回來,代書未將款項給幕後金主,故本票在金主手上)

因我身上有債,多年來一直不敢在我名下置產
我想請教
1.此債權是否有所謂的追溯期限 2.判決敗訴確定後,債權人請求實限為五年,五年一過,債權消滅?
3.我是否需要至我的居住地法院主張時效消滅
4.我以前口頭問過一位律師,他是說一旦判敗訴,這債務將跟隨我一輩子?
債務為 我(母親)-->代書-->金主
代書捲款逃走,金主是說要藉此訴訟逼出代書,因為代書欠金主更多錢,當然代書早已人間蒸發....

我會發問是因小孩已長大,想要買房子卻又擔心此債務 煩請解惑  感恩!!!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之消滅時效為三年

但因您的案件已經確定判決

故依民法第137條第3項的規定

時效會從判決確定後重行起算五年

但本件若對方於這十年期間均未去做強制執行的動作

則您的債務即可能已超過時效

時效完成後

債務人得拒?給付

因此若對方再來向您要此筆債務

則您可抗辯時效完成而免責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mber 101-03-05 23:07

DEAR律師大大:

委託律師發函跟去郵局買存證信函 來發函 這都是有法律效應的嗎?

還是都沒有 如果委託律師發函大概都多少錢呢?

哪一種效果會比較好呢?

律師大大幫忙解答

李岳明 (allen) 101-03-05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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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手 101-03-05 23:01

律師們您好:

我朋友家由於是租屋關係,他家的水龍頭和紗窗已經壞了很久,他們家的人已經跟房東表明很多次水龍頭一直滴水,且紗窗壞了無法關,這個情況已經持續3個多月,但房東還是一拖再拖,他們有拿租賃契約房東看,租賃契約有寫清楚,非人為因素致承租物壞掉由出租人負責修繕(民法第429條)且他們有限期叫房東修繕完畢,但房東並未請人來修繕,且一拖再拖置之不理,且現在準備再提高租金,故我朋友打算對他提出存證信函,但想請問可以主張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嗎?求償賠償且損害金額大約多少較合理?

李岳明 (allen) 101-03-05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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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手 101-03-06 11:35

 李律師您好:

我知道依照租賃契約主張權利但為什麼無法主張侵權行為?

民法第184條不是因為故意或過失侵害到他人權力即可主張嗎?

我不是很了解耶?!請大律師替我解惑

李岳明 (allen) 101-03-0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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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手 101-03-05 22:43

各位熱心的大律師您好:

我們家樓下(2樓)每天都在燒香燒金紙,由於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們(3樓)家人的生活還有健康。樓下每天不定期的燒金紙尤其是半夜(12點到1點),且燒的量之大,每次燒金紙都造成我們家煙霧瀰漫(猶如火災現場)必須把門窗都關緊,因為樓下他們燒金紙的桶子是像宮廟那種,有一根管子垂直往上,所以煙和灰燼是直直往我家衝,家裡陽台常常是燒金紙剩下的灰燼,而且我們家的陽台磁磚早已白磚變成黑磚了。我也有請環保署來查看過,但他們只有規勸,無法有實質上的效果,因為他們說他們查看時並沒有正在燒,害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樓下常常會三更半夜燒金紙也導致我們家人的健康受到很嚴重的影響。我們家的人也跟她說過很多遍了,但就是沒有改善,想請問大律師我該怎麼辦?規勸已經無效,環保署來也只有規勸並無實質效益?我該如何主張我的居住安全和健康權益。

ps:2樓的人是租屋不是自己的房子

這可以根據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或後段)請求除去妨害,台北地院簡易民事判決95年度5167號參照,雖然本案原告敗訴,但是您舉證若做得好,是有勝訴的可能。

法律新手 101-03-06 11:30

 張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能主張民法第195條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嗎?

還有我想問律師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是指故意或過失侵害到人的任何權力嗎?

mindy 101-03-05 19:15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我的問題可能不是寫的很清楚,我是被告,現在法官要求我要寫答辯狀,我是想說先釋出我的誠意,想賠償對方的精神和名譽損失,但是不知道該寫多少比較合理,因為如果寫太多的話,不知道法官是不是就會照我要賠償對方的金額還是再往上加,但是不知道會不會減少呢?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蔡明哲 (阿哲) 101-03-07 00:06
想先確認一下,你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如果是後者,我建議就先表明自白犯罪即可,並不一定要寫賠償金額。
小順 101-03-05 15:24

請教律師

軍事法庭 刑事被告是只能申請筆錄且要看法官決定同意嗎?

若是委任律師是否就無此問題?

閱卷後之影本 都可以給被告看嗎或是可以直接給被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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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順 101-03-05 15:51

感謝您的回答

另想請教您,一般軍事法庭 委任律師閱卷費用一般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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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順 101-03-05 15:56

另請教 因剛收到起訴書,我應該何時開始委任律師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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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順 101-03-06 00:51

律師非常感謝您

謝謝您在電話中花費這麼多時間解答,

另想請教您 答辯部份中 引用物證是否比引用人證效果來得佳,說服力較強?

我在您的部落格看到2個地址,若日後真需要委任閱卷,是在台北還是基隆找您?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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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an 101-03-05 07:04

律師您好…
    以本票裁定聲請執行後換得之債權憑證,其執行時效為三年,我誤以為是五年。
因此債權憑證超過三年了還未換發,現在債務人的土地已被其他債權人拍賣,
我想參與分配,這樣符合民法第 129 條中斷時效的規定嗎?
如果該拍賣標的物未拍出,那我可以從拍賣終止時起算時效嗎?
以上 謝謝律師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於消滅時效完成後

債權人依原債權憑證聲請執行

並不會有中斷時效或中斷事由終止重行起算時效的問題

所以債務人可以對債權人主張債務人異議之訴

以排除您所取得該執行名義之執行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yvan 101-03-06 10:3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於消滅時效完成後

<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感謝…

阿翊 101-03-04 22:52
律師你好, 我於100年10月份與乙方簽了房子的買賣契約,在11月份代償完畢,並過戶在我名下,但乙方有其原因無法馬上交屋,所以我們約定101年2月28號點交房屋,但有漏水修繕爭議延後到101年3月4號點交,又因為乙方沒有把房屋騰空,導致無法完成點交程序,有點鬧到不愉快...並找理由不交屋(推說若有奢侈稅費用,要我負責,不然不交屋) 想請教1.我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強制交屋"嗎?? 2.現在房子是我的名字,但還缺點交程序,那我可以私自更換大門鎖嗎??(我怕乙方破壞房子內部)
您好:現動產移轉所有權登記予您名下,欠缺點交程序,因未看到您當初之買賣契約之約定,所以無法判斷點交是否為必要之程序,所以建議您發存證信函予對方請求對方將傢俱等物品清空,倘對方置之不理,則可訴請民事債務不屐行損害賠償,再者以所有權人地位,向法院訴請求遷出,因您尚未取得任何執行名義,是法院是無法幫您強制執行,以上供參
阿凱 101-03-04 20:22

101年的1月19日 我在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2段21巷口發生了一起車禍意外

我騎機車且有載人 直向行駛  時速約 25-40之間

遭遇到一台自小客車從巷子口突然倒車

由於巷子口是屬於90度角度

自小客車駕駛貼著牆倒車

以下是圖片

http://imageshack.us/photo/my-images/191/37451947.jpg/

我當時反應不過來遭受到撞擊

整台車翻覆我與後座乘客皆有受傷

當時小客車車主很有誠意的主動報案

並且允諾付出"醫療費"和"修車費用"

在汐止分局承辦後有跟我說明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提出告訴

客車車主表明說 要用保險匯款方式匯入醫療費用

起初後續有電話連絡像我得知兩人傷勢!

還向我表明說 : 可以在去醫院看! 保險會匯入 不用在乎錢

在傷勢縐緩後 卻沒再通知 且跟他說明修車費用

卻說無法接受 要我能不換就不換!

他表明要談和解 卻談到金錢上就說無法接受且口氣變了

在後面還說 假設無法談和解就上法庭

我有跟他說 目前錯不在我 況且我不是肇事者

我也有心想談和解他卻一在迴避

想請問律師大大們 這該如何是好呢?

我知道發生事故時他不是故意的

但事情發生後就該和平的解決

假設和解走不成  該如何有效的解決方法呢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3-05 13:15
回覆 阿凱 的發言內容:

101年的1月19日 我在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2段21巷口發生了一起車禍意外

我 ... (恕刪)

 可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阿凱 101-03-06 08:59
 

 

感謝律師回答!

能再請問 假設對方 堅持價格不合理 無法承擔 ...等

無可奈何情況下必須提告 有哪些條例能規範肇事者呢??

李岳明 (allen) 101-03-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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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an 101-03-04 20:18

律師您好…

我想用債權憑證參與一件強制執行拍賣案件,該拍賣標的物我為抵押權人,但我手上只有債權憑證,沒有他項權利證明書與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請問我能參與拍賣分配嗎?以上謝謝律師

 您好:聲請參與分配須有執行名義方得為之,您執有債權憑證即表示您之前對該債務人己取得執行名義,且曾聲請強制執行,然因債務人無資產而由法院核發債權憑證,倘今您已發現債務人另有財產可資執行,且已有他人聲請強執時,自得執債權憑證聲請參與分配(強制執行法第32條參照)

yvan 101-03-05 07:16
回覆 吳錫銘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聲請參與分配須有執行名義方得為之,您執有債權憑證即表示您之前對該債務人己取得 ... (恕刪)

因我是該拍賣標的物土地抵押權人,該土地共多位債務人,所以法院寄來一封通知函,告知我為抵押權人,請我準備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與債權證明。我只有債權憑證作為債權證明,但沒有他項權利證明書與抵押權設定契約書,請問我撰寫參與分配狀時須檢付這兩樣文書嗎?謝謝律師百忙抽空回覆,感謝。

 您好:您是該動產抵押權人,對於該動產之拍賣具有優先權人之地位,所以法院依法須通知您參與分配,從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上之記載可知您是抵押權人,當初必定與地主間有抵押設定,然該他項權利證明書是否有交給您收執就要先確認一下,倘您曾收執而目前找不到,則可至抵押物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權狀,然因申請補發權狀須公告一段時日,所以請您先將當初之借據債權契約書或債權憑證等文件,連同申請補發權狀申請書之影本呈報法院,以利法院分配表之製作,以上供參

yvan 101-03-06 10:23

謝謝吳律師的回答,感謝…

mindy 101-03-04 16:16
律師您好: 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是公然侮辱民事求償,我想在答辯狀上要寫上我想賠償對方的精神及名譽損失,但是不知道要寫多少才會合理,如果寫的太高,法官是否還會再減少金額或者不會減少就會照我寫的金額或是再往上加呢? 謝謝律師的回答
蔡明哲 (阿哲) 101-03-05 17:07
首先釐清一下,妳既然是要求償,應該不是寫民事答辯狀,應該是民事起訴狀。 至於金額多寡,如果是單獨提民事訴訟,則可能會有裁判費問題,不宜寫太高。如果是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原則上沒有裁判費問題,建議可以寫數十萬元。
小明 101-03-04 16:05
謝文明律師 您好: 請問一下,我父親欠銀行錢都沒去還,於是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去法院訴請宣告夫妻財產制改用分別財產制,下月要開(言詞辯論), 我母親和父親是在38年前結婚,民國81年我母親買了房子房子產權是登記在我母親的名子(貸款今年剛繳清)房子約300萬。我母 親沒有幫我父親擔保也沒幫我父親背書。請問: 1.負債情況:總共欠3家銀行本金+利息,利滾利搞不好已經超過600萬以上! 2.買這棟房子是母親自己付的自備款,後續貸款的錢是母親工作以及我們小孩工作薪資所付貸款,如果現在父親去法院登記拋棄剩 餘財產請求權有用嗎? 3.如果父親現在與對方協調債務可行嗎?(可以透過更生嗎?)這段時間有什麼作為?是我必須去做的補救措施?! (父親至今,沒有工作及半點收入) 4. 如果現在(言詞辯論開庭前)去銀行或壽險公司申請貸款可行嗎?(申請方法以及事後將面臨的法律問題)這是所謂資產負數嗎?如果 是私人親屬借貸也算嗎?在繳費中(未到期)的保單也算嗎?要準備哪些資料?以及相關手續? 5.若不幸程序走到最後,假設母親還有剩餘財產300萬可分配,是否一定要分一半(÷2=150萬)給銀行嗎? 6.而另其他家銀行可否比照同樣手法,一次又一次,沒完沒了的來?或著是全部銀行一起併案處理,去分這150萬,而日後也不 再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問題? 7.房子如被拍賣,將如何拍賣?是否僅就這150萬債權拍賣?(一半的房子)拍賣成功的機率大嗎? 8. 如果以上都不可行,對即將開(言詞辯論庭)時,我母親須要準備哪些資料?以及相關手續? 9.如果最後法官判決母親敗訴,要上訴嗎?如不,對方後續會如何再聲請?母親要準備哪些資料?以及相關手續?最後倘若真有剩餘財產可 做分配,而我向法院申訴~「依民法1030-1其中…..主張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如此法院會理我嗎? 10.如果委任律師處理,全部律師費用是多少?
您好: 本件涉及層面較廣 建議您直接找律師當面詢談 也可以先以MAIL來信 謝謝
維尼 101-03-04 15:18
謝大律師,謝謝您上次的解惑,上次我有漏問。 我提告後,您告知“對方會在一個月左右回接獲刑事局的偵訊”。對方被偵訊時,我是否也會被傳訊? 第一次開庭大約會是何時?我是否需要出庭?望謝大律師告知。謝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偵訊時是否會再傳喚您 要看檢方認為是否有傳喚的必要 開庭時間的長短 要看案件進度 因此無法一概而論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維尼 101-03-04 15:12
蔡大律師,謝謝您上次的解惑,上次我有漏問。 我提告後,您告知“對方會在一個月左右回接獲刑事局的偵訊”,何時會開庭?我是否要出庭?(就是說“我何時會出庭”?)望蔡大律師告知。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3-05 17:09
原則上為了釐清事實,告訴人通常也會被傳喚出庭,但是如果有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的話,就不一定要出庭了。
阿奇 101-03-04 12:21
律師您好: 日前在PTT上與一位賣家交易,在此稱那位賣家為甲,另一位版友為乙。 我在拍賣版上與甲交易,但匯款完之後很久始終沒有收到物品,所以之後向甲要求退款並取消交易,甲方也同意退款,拖了半個月左右收到甲退回來的款項,但孰不知,在收到款項的隔天帳戶就被凍結,原因是有一名版友乙告我詐欺,據警方那邊的資料是說我那天收到的款項其實是乙也被甲騙,然後匯款過來還我的錢,當時在乙看來他是要買手機匯的錢;在我看來卻是甲要退給我的錢,在板上也有詢問過很多跟甲交易過的買家也有相同的問題,所以我在想會不會我匯錢出去的人是上一個被甲騙的帳戶,就跟乙匯錢給我一樣的意思,當然這只是我的推測,但是乙買家現在告我詐欺,而且我完全不知道乙這號人物,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解決呢? 上週去過新竹地方檢察署 因為我根本沒有接觸過乙所以只是拿了我跟甲的交易資料 問了一些帳戶跟金錢流向問題就叫我回去等通知 想請問一下能預測出來這個案子大概多久會有結果嗎,最後一定會上法院嗎 那這樣會不會有案底留存 另外想請問一下刑事案件會有金錢的償還問題嗎,還是需要另外提民事訴訟呢 還是要另外再提出民事訴訟呢 ? 麻煩解答了,謝謝你
蔡明哲 (阿哲) 101-03-05 17:14
這類涉及網路詐欺案件,警方通常會慎重其事,不敢吃案,在蒐集完事證及做完筆錄後,警方通常會移送法辦,意思就是會送到檢察官那裡,妳當然就會被傳喚去開偵查庭,妳可以考慮請律師的可能性。 至於是否需主動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涉及到訴訟策略的問題,很難一概而論,需做進一步討論,畢竟那是需再開一個訴訟
小順 101-03-03 18:42

律師您好 想請教目前我是刑案被告,已起訴,現在準備法院審理程序,這裡有幾個問題請教.

1.我本人可以申請閱卷或調筆錄嗎?

2.如果可以,我應該何時申請?一般程序大約是?

3.如果請律師閱卷,一般費用約多少呢?

煩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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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順 101-03-04 01:35

請問我可以只請律師申請閱卷嗎?

小順 101-03-04 01:37

我在刑事訴訟法看到如下 意思是否為被告可以申請的意思?

第 33 條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但筆錄之
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
之隱私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
林小姐 101-03-03 08:14

去年12月初收到一張到期日為今年1月中的支票
過完年發現對方早已於11月是銀行的拒絕往來戶

金額約1.6萬,含其他欠款,對方欠我約2.4萬
雖說金額不算很大,但側面打聽結果,對方以此方式跳不少票
抱著僥倖心態認為大家因怕麻煩而不追討

1.請問,若我要提告,是要去法院還是警局?
要如何告起?不至於要請律師吧?
而且金額不大,若花費太高也不符合效益
畢竟支票應該是很有力的證據,這樣該不會還輸吧?
去警局或法院有人會教我怎麼做嗎?

2.請問縣市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可以問這些事情嗎?
一定要到場問嗎?

3.若之後要開庭(是嗎?)
傳我我一定要到嗎?會不會我到場但對方卻屢傳不到?
這樣我是不是要一直一直到場,當場才知道對方會不會來,
如果對方一直沒來,是不是就沒完沒了?
若我沒到是不是法院就不會處理?還是我會被處罰但對方卻沒事?

4.我要付的費用有哪些?

5.去法院的話,可以先知道到時是要去哪個法院嗎?(我住淡水)
要出庭的話,一定是朝九晚五的時間內嗎?會準點嗎?

6.大概多久,法院會開始處理?結果可能是甚麼?

7.還是說,應該算小案子吧
應該去甚麼調解委員會的?對方會來嗎?還是有甚麼簡易庭之類的?
是要去警局申請嗎?

不好意思,麻煩你們了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分為刑事民事而論

刑事而言

對方可能涉及詐欺

您可向警局報案或直接去地檢署提告(以被告住所地為原則)

民事而言

您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若對方無異議而確定時

您就取得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

可以去做強制執行的動作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tar 101-03-02 22:29

律師們您好:

因之前在路上有撿到一隻手機(非全新,只有手機),內無sim卡,所以沒有回撥和打出,我就用自己的 sim卡放入使用。因我人在台北,近日收到南投草屯分局寄來的通知單,案名為竊盜(嫌疑人)。因自己因為曾因竊盜目前正在緩刑中,不知這樣是否會有影響。另外,如果和對方達成和解是否可以撒告並不留紀錄??

已確定會到案說明,請問大約要如何說明我的情況,這部份會因竊盜起訴嗎?? 我可以提供地點,但日期真的想不起來........請問合解的機會大嗎?

會移送法辦嗎

 

感謝回覆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可以朝侵占遺失物罪方向去打

當然若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也有助於減輕刑責

並避免前罪之緩刑撤銷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tar 101-03-03 12:52

 感謝回覆,那請問一下 這是可以和解不留紀錄並不送法院嗎?? (現在是警查局那裡要我到案說明)

想問一下是否就算還了合解了還有刑法上的問題  感謝^^

101-03-02 16:40

我是中興大學的學生,從花蓮來台中就學,在外面租房子住,剛租屋房東給我五天叫我進入屋內檢查,由於當時尚未入住,進入檢查沒問題後便簽下租約,後來入住後第二天躺上床鋪,床的中間便向下凹陷,而我求助於房東房東卻說那床不可能斷裂,斷定是我蓄意破壞若不賠償就要走法律途徑,我獨自在外就學想說怕麻煩就自掏腰包賠了5500(單人床),沒想到補床的速度慢就算了,房東竟然跟我說一模一樣的床鋪找不太到貨了,多久才會找到不知道,所以先補我一張舊的,這使我很納悶,都已經認栽賠錢了還要睡舊床,況且床鋪也不是我蓄意破壞的,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該怎麼應對?

語涵 101-03-02 00:5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先前我有幫業主設計LOGO及施工,最後完工後卻被業主跳票, 近日發現該業主還拿我的LOGO去註冊,目前公告審核中 請問我能夠透過什麼管道去禁止他拿我的LOGO註冊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LOGO是您設計 所以該LOGO的著作權原則上是歸您所有 因此可以告對方侵害您的著作權 但您要保存好您LOGO的底稿 以便證明您確實是該LOGO的著作權人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烏龜 101-03-01 23:26
律師您好
在去年十二月的時候,我爸牽了一台機車去修,可是後來我爸牽了一台中古車回來(大概是車行老闆叫他不要修換一台),花了一萬八,但是騎了一天,發現車子耗油非常可怕,所以牽車要去退,我爸說退一萬七就好,可是老闆不給退,兩方一直僵持,不得已我爸才說,要不然牽去修的車子給老闆,老闆才願意退一萬七。
目前車子沒過戶,而且當時的情況是老闆不願意退錢給我爸,我爸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才用這種方法把錢拿回來,車子是我的,也是我的名下,我爸給車行的時候,也沒經過我同意,我想把車子牽回來可以嗎?
口頭上這樣算契約成立嗎?而且一直感覺被騙買到黑心車,雖然我們沒檢查是我們不對,但是耗油的問題,不騎怎麼會知道呢?
請問,如果這個要寫存証信函,需要把全部的事實寫進去,還是只要寫要車的部份就好了?

李岳明 (allen) 101-03-0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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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豪 101-03-01 22:16

律師你好:有一個案件是這樣的,我朋友應將公司的東西運送出去賣,這總行為約10~13次 共得金額約16~20萬元,這樣的行為會告什麼罪行呢? 是竊盜 還是背信 侵占 ,目前公司尚未報警處理。

蔡明哲 (阿哲) 101-03-01 22:30

 若你朋友不是為公司處理事務,比較不像是背信,至於是侵占抑或竊盜,則要看那些貨物是否是你朋友幫公司保管而定,但是不論如何,這3種罪原則上都不是告訴乃論之罪,建議在還沒東窗事發前,趕快跟公司談談看吧。

小瑩 101-03-01 14:32
律師: 我還未做筆錄, 但是已經在幾份文書上簽名(警方叫我簽的, 不確定那是否為筆錄...筆錄簽個名就製作完成嗎?), 不知員警建檔了沒? 我如果直接在警局坦承犯行的話, 是不是檢察官就會如同以上所述, 認為沒有繼續偵辦的必要? 而跳過偵查庭, 直接送上簡易法庭? 可是不是坦言從寬嗎? 我先認罪不妥嗎? 是否要等到開偵查庭在認罪? 又, 如果我不在警局認罪的話, 筆錄上會不會說我沒有悔過之心? (但是監視器有拍到我竊盜, 又怎麼能否認呢?)
蔡明哲 (阿哲) 101-03-01 22:27
警方做完筆錄,應該會移送給檢察官偵辦,通常都會再開庭。至於你認罪與否是否有利,則需視案情而定。
小瑩 101-03-01 14:29
律師您好 想請問您: 剛剛爬知識+看到: "簡易法庭就是: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 ,所以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直接簡易判決...... 也就是說:可能當時警察作筆錄時,你已經承認竊盜,所以就去簡易法庭,不用跑偵查庭(節省社會成本)..."
蔡明哲 (阿哲) 101-03-01 22:28
不用開庭的部分,是指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後,法院原則上是不開庭,但是在這之前檢察官通常還是會開偵查庭。
逼逼 101-02-29 17:34

1. 車禍發生後對方沒受傷, 隔日偷跑去開診斷證明, 一個月因談判破裂, 因而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2.對方之前就有類似傷勢在某診所就診,且為扭挫傷, 且診斷證明之受傷位置與其口述之傷勢位置為不符合

3.肇事鑑定 我方無肇事因素, 檢察官鑑定報告未下來就起訴, 用初判表的涉嫌未注意, 目前已經在刑事審理庭階段.

問題: 1.我可以在審理庭 提出反訴誣告嗎?需要寫訴狀嗎?  這樣的過失傷害罪名會成立嗎?

         2.在民事方面:  我方如果提告是否可以100%贏?(肇事鑑定無肇因)

         3. 如果請律師 律師費用是否可以由對方支付?

蔡明哲 (阿哲) 101-02-29 23:46

 

 誣告必須是故意虛構事實才能成立,你的情況是檢察官都提起公訴了,且過失責任歸屬尚待釐清(當然判決最後有可能對你有利),所以很難成立誣告罪。


檢察官有牠們辦案的立場(原則上跟刑事辯護律師有時是對立的),所以「常常」會提出公訴,但是提出公訴後輩法院判決無罪的亦所在多有,所以建議你繼續奮戰下去,包括對方有「捏造」傷勢的部分,你可以請求法院調查證據


車禍鑑定僅能供法院參考而已,過失責任歸屬仍須審酌其他事證。


在台灣打官司,除了一些情形外,不一定要委任律師,所以律師費不能跟對方要,但話雖如此,如果你沒有把握的話,還是建議委任律師處理吧。

逼逼 101-03-0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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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尼 101-02-29 14:46
律師你好?在FB上,與人互罵,對方揚言要在6個月期限屆滿時告我,我?了自保,也想告他(他若不告,我就撤告)請教謝律師:法院受理我的提告後,對方要幾天才會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約其偵訊面談?另外,還要請教謝律師的是: 1.是告刑事還是民事? 2.提告是否需費用? 3.若對方不告,我何時撤告最能避免麻煩或最有利?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告刑事公然侮辱罪 告刑事案件無需負擔訴訟費用 若要撤告 最好等到對方過了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後 撤告才較為有利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維尼 101-02-29 14:45
律師你好?在FB上,與人互罵,對方揚言要在6個月期限屆滿時告我,我?了自保,也想告他(他若不告,我就撤告)請教蔡律師:法院受理我的提告後,對方要幾天才會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約其偵訊面談?另外,還要請教蔡律師的是: 1.是告刑事還是民事? 2.提告是否需費用? 3.若對方不告,我何時撤告最能避免麻煩或最有利?
蔡明哲 (阿哲) 101-02-29 23:30
公然侮辱部分,建議提告的是刑事告訴,所以是刑事,一定要在知悉犯罪事實6個月內提告,且本罪是屬告訴乃論,所以是可以撤回的,建議你可以等6個月或在多一點時間,確定對方沒有提告的話,在撤回告訴。 提出刑事告訴,除非你有委任律師,否則是不需費用的,開庭時間則要看承辦檢察官辦案進度而定,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
小狐狸 101-02-29 02:52

想請教一下律師們..我是2001/12/08有公開場合宴客

但至今2012/02/28仍未去登記結婚

雙方配偶欄仍是空白的

請問這樣我們的婚姻有效嗎??

法律上是合法夫妻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1條後段規定

關於親屬之事件

其在修正前發生者

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

亦不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我國於民國96年修改為登記

但96年之前則採儀式婚

因此您們結婚是發生在96年之前

婚姻仍然有效屬合法夫妻

但仍建議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以避免將來有舉證之問題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回覆 小狐狸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一下律師們..我是2001/12/08有公開場合宴客

但至今2012/0 ... (恕刪)

 修法已97.5.22為界

修法前採儀式婚  慬需符合公開儀式及兩證人 婚姻有效

修法後採登記婚  須登記始生效

法律規定妳們婚姻應屬有效

小周 101-02-29 00:03

律師你好

我的朋友被運彩行騙了近百萬

從去年開始 我朋友到他家附近的運彩店買運彩

後來因為常買就和老闆娘很熟

常常都會聽到那個老闆娘打電話要他去運彩行

結果前陣子我發現他怪怪的

才知道被運彩行詐騙了近百萬

我覺得奇怪 於是上網查了一下

網站註明不可過度簽註  為何這個老闆娘一直要我朋友去

原來那個老板娘都會和我朋友說他買的都沒有中 

很多次乘機會換單子 有被我朋友發現過

我朋友就不去了 可是那個老闆娘還一直打來

逼我朋友簽下借據(那時騙我朋友說都沒中還一直要他玩)

因為款額太大 我朋友沒辦法 可是那個老闆娘一直打電話騷擾他 

還曾於半夜一點時來他家一直按門鈴(一聲門鈴按了快三分鐘)

我都有錄音起來

請問律師如何保全他的權益呢

謝謝

不好意思麻煩了

蔡明哲 (阿哲) 101-02-29 00:14

 如果彩券行老闆「詐賭」的話,會有刑事責任,建議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不過你所述的情形似乎不是很明確,何謂換單子?可否再詳述一下,基本上,你朋友去投注的話,只要沒有遭強暴脅迫的情形,彩券行應該不會有法律責任

另外,所謂簽借據乙事,要看你朋友是否確實曾經向對方借貸而定。

小莓 101-02-28 22:33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於99/10跟前房東簽立「退租契約書」,於101/1才發現當時忘記向銀行辦理停止轉帳申請,導致99/11~101/1的水電費都從我們公司的銀行帳戶內扣錢,水費一千多元(基本費)、電費七萬多元(租賃期間電力有申請營業用電,基本費較高,退租時房東也未要求要調降為一般用電),101/1去電告知房東此狀況,並將水電費用明細傳真給房東,要求需將水電費全額退回給我們,房東回覆「你們退租後,房屋一直是空屋狀態,你們公司未到銀行辦理停止轉帳是你們的問題,沒有道理要我退錢給你們」,經過幾次溝通後,房東只退回水費一千多元,電費七萬多元她完全不理會,我有去律師公會將此情況告訴律師律師說此行為是〝不當得利〝可依法訴訟,建議寄存証信函給房東,101/2/7已寄出,內容也聲明文到五日內需依指定帳戶將金額存入,否則依法訴訟,但至今已是101/2/27了,房東完全沒回應,如果我們公司請律師上法院提告的話,律師費可能就划不來,請問我下一步應該如何做,才能順利要回電費呢?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之後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但於這個月初,收到法院寄來『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的調解涵,日期是101/5/1,也就是下個星期二,要請教蔡律師調解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如何應對及該注意哪些地方,才能順利的將電費金額要回來?

      要再請問蔡律師調解過程中,如果房東說了下列問題,我又該如何回應呢?

     1、你們說我是不當得利,但是,我的屋子是空屋,是你們公司主動要幫我繳電費的,又不是 

          我要求你們去繳的?

     2、銀行自動扣帳未辦停,是你們公司的問題,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為什麼要還你們錢? 

     3、如果要我付電費,我的屋子是空屋,而且也只有其中的幾天有用到電,真要計算,我也不

          需要付到7萬多元,當初你們公司有申請提高為營業用電,基本電費就比一般家庭用電費 

         用較高,你們公司根本就是無理的在跟我要錢........

      想請教蔡律師,哪裡可以找到不收費,還可以陪去作調解的免費律師,如果房東問了上列

   問題,我可能會啞口無言,不知如何回答,呆在那邊了....

      

蔡明哲 (阿哲) 101-02-28 23:02

 划不划得來,有時後要看個案當事人內心的感受,我曾經碰過一個案子,訴訟標的額只有新台幣約8萬元,結果兩造竟都委任律師出庭,頗讓我訝異。

你們的情形,應該只有訴訟一途,如果考量的律師費的問題,或許可考慮請律師撰狀,由你們公司派人出庭,這是考量到費用的處理方法之一。

Miya 101-02-28 19:53

律師你好:

我有個問題想請問你,因為我被人恐嚇公然侮辱而我已經對對方提出告訴並有要求民事賠償,

想請問律師一般這種案件已做好筆錄也有提供錄音檔當證據,那等候檢察官開庭需要多久的時間呢?

因為沒什麼錢請律師所以只好用一般方式至警局報案提告,若一直都沒有收到傳票開庭是否可以

直接去法院按鈴申告呢?因為對法律不清楚麻煩請律師幫幫忙  謝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通常警方調查告一段落後

會移送給檢察官

但時間長久不定

您可先向警察那裡查詢一下目前的案件進度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tephanie 101-02-28 13:54
我想詢問~如果我現在堅持提出告訴.告對方傷害. 此部分要怎樣樣要求賠償.怎麼樣才算合理的賠償呢? 因為對方遲遲都不願意解決.也絕得我們車子修理費太高.還不到20萬不含車子折舊費五萬. 我是去衛生所照的X光.X光沒問題.所以又去中醫院看中醫. 那這部分是要兩邊都去申請醫師證明嗎? 因為西醫看起來正常未傷到骨頭.但中醫卻嚴重說傷到神經部分.脊堆 都不能側睡.且只要疲累狀況就會出現. 但我去中醫看了至少24次中醫後就比較少去了.(醫藥費大概快2600+熱敷墊1000+請特修半日) 因為耗太多時間.且我聽醫生建議買了熱敷墊自己熱敷.所以狀況沒那麼明顯. 但一直都未痊癒.且怕有後遺症.因為傷到神經.神經要好應該不是那麼簡單. 所以想問堅持提告.需醫師證斷證明書.要怎麼寫比較OK. 對於求償部分.因為考慮到未來可能再繼續需要做復建.加上精神上的賠償. 那這樣要怎麼樣做提告呢?警察說如果我要提告他就幫我送件. 但我不懂這方面的流程.是要跑法院嗎?需提什麼樣的費用呢?要寫訴狀嗎? 另外要怎麼樣要求對方賠償才算合理?可以告訴我詳細的流程及賠償流程嗎?謝謝!! 提供以下之前問題: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民事問題 > 車禍理賠問題? 車禍理賠問題? 發表新文章 │友善列印 Stephanie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0-11-26 08:11  文章人氣:117 個人積分:20

距離車禍已經過了一個月了...
當時是我媽開車載我...我坐在副座上..
我們是主線道...對方從支線衝出..直接撞上我們..
當時兩側邊車門全凹進去...只有我受點擦傷..
但當時並沒任何流血...所以就沒去醫院... 
是過了一兩天..因為手腫的很痛..所以才又去醫院照X光.
但X光照出來..骨頭正常並沒任何斷裂...
所以去看了中醫...醫生說是挫傷..傷到神經...
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好...而且也沒好轉跡象...反而脊椎出現疼痛...
那這樣我該怎麼跟對方申請理賠的部分..
因為車子是我嫂嫂的名字...肇事者是我媽..
而車子是保乙式險...保險公司會跟對方追討車子理賠的部分...
但我的醫藥費部分.我該怎麼跟對方討呢?
對方只打過一次電話來詢問我們車子保險的部分..

昨天我嫂嫂打電話去我們的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醫藥費部份需要我們自己去跟對方討~
因為保險公司說他們只負責車子的部份~

為什麼保險公司只負責車子部分~一般不都是全部都會幫忙處理嗎?

而且對方並沒有保強制險~連車子的保險也是最低險~
所以根沒辦法理賠給我~

那這樣我是要去哪做申請要求對方理賠我的醫藥費.
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最好是能夠提出具體的答案.謝謝!!

惠英 101-02-28 08:44

律師您好:

        1.公司以30萬股份為條件請本人到公司負責經營公司,近日經查她已經到政府碁館辦理轉讓,

           而 在轉讓之前本人已經以存證信函通知他不要違造文書,未經本人簽名,請問我要如何向法

          院提出告訴,追回我的權利.

       2.92年時前男友為了博取我的信任,以他個人的房子辦理他項權利證明書,債權人是本人當下

            他說這個給妳而近日到地政查明,原來他是未經過本人同意拿我當人頭躲開依些債務,

           請問像這樣的問題我要如何追回我的權利.(無任何帳務帳權的問題)但是事他說要給我

          土地謄本及他項權利證明書都是本人的名字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未經您的同意偽簽您的簽名或偽蓋您的印章

則已觸犯偽造文書

若確實有這樣的情形

可向檢察機關提出告訴

有關第二個問題可能需請您再詳述一些才能回覆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s 101-02-27 14:43

前己問過

主要的問題有

1l對方車道有寫"停",但現在警察態度強硬說,我是違反交通條例條第9項,

 ====>也就是有寫"停",不是支幹道,

             而是我才是違反不讓對方先行

2.筆錄時,警察問我事發狀態

    我說我己停車在路邊,可是對方不知為何一直開車過來

    警察馬上問,開車者何時發現機車

    對方也承認"發現時,己在車窗"

    顥示當時對方根本沒看路況

    所以才拖行機車一大段

 

   如果是我騎車撞轎車,轎車為何沒凹陷及車體毀損

 

3.事發照片,僅有機車,沒拍到轎車

 

   因為對方趁我倒地不起,把車挪位了,違反交道道路條例條

  也未列未報告

 

 

這位報告太離譜,又車禍發生己過了五個多月,

也就是刑事過失六個月

 

請問

1.警察態度很強硬,也過了覆鑑期(因車禍受傷,沒去調告)

   有何方法

2.真要提告,我要一定要請律師

2.如何提告,可否自己提,因為我家人不想花錢請律師,也不想打官司

  我是被撞的人,就這樣算了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若對方真的不賠就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不一定要請律師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游先生 101-02-27 00:25

你好.請問一下就是我父親負債<還活著>最近房子土地即將被拍賣了.如果拍賣後的金額不足償還債務的話.我<已成年>跟我媽媽會不會怎麼樣?銀行薪資會不會被扣掉?還有要注意什麼事情?

請幫我解答好嗎?謝謝律師先生小姐們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2-27 12:14
回覆 游先生 的發言內容:

你好.請問一下就是我父親負債<還活著>最近房子土地即將被拍賣了.如果拍賣後的金額 ... (恕刪)

 如果不足額清償

會繼續追著你父親追索

妳跟你母親除非發生繼承

否則此債務與您們無關

繼承發生也有法定限定繼承可主張

所以基於債的特定性

即債的關係僅存債於特定人間

與您們是無關的

游先生 101-02-27 17:38
回覆 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游先生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你好.請問一下就是銀行和債主<我爸生意的材料供應商>說我爸的債務如果不夠的話要連我的和我媽的拿來一起扣.請問一下這樣是合法的嗎?

 您好:對於銀行之說明,首先須釐清您父親向銀行或債主借款時,是否以您母親為連帶債務人或連債保證人,倘是則銀行得向您母親訴請返還借款,如果不是,則基於債之相對性,銀行是不得向您母親求償的,請您先把事實釐清楚,以上供參

游先生 101-02-27 22:40
回覆 吳錫銘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於銀行之說明,首先須釐清您父親向銀行或債主借款時,是否以您母親為連帶債務人 ... (恕刪)

 那是我爸欠的公司倒債吧.貨款付不出吧.我媽不是保證人債務人.可是問題是它們是夫妻.這樣我媽會怎麼樣.如果會被追債的話.要怎麼樣避開追債?我的話因該沒我的事吧.現在怕的是我媽會被追債!

far06 101-02-25 12:26

 

親愛的律師

您好!

以下是我遇到的問題,希望能得到您的建議。

我在幾年前在露天拍賣刊過一個豆腐乳的廣告,是我媽做的豆乳,我們覺得挺好吃,就po到網上,想讓媽媽賺點零用錢,刊完也忘了,幾年后,收到張函。
因為豆乳是用鳳梨做的,我在前面加了鳳梨的營養成份:"鳳梨含豐富的維生素C、錳和鐵等,助消化,促進鈣質的吸收,有強化骨質的效果 ,里面豐富的蛋白質可促進組織復元,幫助治療瘀腫、扭傷。

鳳梨配到豆乳里,有非常獨到的清香味,食用后,回味無窮。 "


這樣說我違反了食品衛生法,并讓我去做說明,是我哥哥去的,我哥當天就出國了,好象也沒談妥,意思就是對方認為這樣就算違反了就對了。
辦事小姐說我們這樣夸張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我的娘喂,當時po上去的是多出來的幾罐豆乳,我們并不是開工廠的,而且po上網后,也并未賣出一罐,即無受害者,何來的違反?而且受到函后,我們已第一時間把網拍的東西撤下來了,,,所以感到很困惑,也不知道接下去要怎么辦。

我看了一下食品衛生法,這樣的要罰最少四萬,,,,,我們真的一罐也沒賣出去,本來想幫媽媽一把,這下可好,害到她了,這樣也太冤了吧?

請您出出主意,看我這樣的要怎么應對?難道我們真的要當冤大頭嗎?我媽媽現在也沒有收入,我們也是在臺北給別人打工,一下子給人家罰這么多,覺得太冤了。

希望您能幫幫我。

婷婷 101-02-25 09:09
男友被指控販賣二級毒品,目前收押禁見當中 我可以請律師去瞭解他目前的情況嗎? 如果只是單趟的收費大概是多少?
1.如果要辦理律見需要向法院遞委任狀 所以我們很少單純單趟進去律見 因為遞了委任狀涉及律師報稅的問題 2.涉犯販賣毒品法定刑屬重罪 還是建議委任律師辦理 或是可以聲請法律扶助 3.如果有需要幫忙 在煩請留言
林智群 (klaw) 101-02-25 18:12

販賣二級毒品是重罪,向法扶申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