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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涯 102-02-28 21:25

首先我在今年5/30日有在人力銀行找到一份工作,去的時候因為老版有事臨時改成會計面試,後來我錄取了,這份工作本身有底薪月薪2萬 朝九晚五 每天要上班簽到 四點要回公司交問卷表,問卷上 有一個簡單表格要 填 姓名 訪談地點 電話 然後下面有空格(與客戶對話反應內容)要填寫還有三張簡單的DM,一開始在6/10號前 公司有分一份薪水加上5/30~6/10號的訪談費 約領到1萬元左右。後來我們有簽一份顧用書 簽名只給一天時間交回 內容比較特別的有 此約期限15年、乙方依甲方申請之訪談報表申請訪談費,倘若發現有虛報不實之情形,甲方所呈報均為不實,乙方得勿庸逐一查證,僅依事証要求甲方負違反契約之責需付違約金50萬元整。當時因為這幾條我有問題,詢問老版但老版不在會計就跟我們說那只是一份照之前的基本雇用書,在查證這部份是他們在做的不關我們的事簽就對了 所以當下我們有簽名。而上面只有我甲方的我自行填寫當下乙方資料完全沒有。然後後來因為問卷不多,會計口訴跟我們說老版說量太少,要我們從朋友家人做起,我們當時有人跟他反應說上班時間朋友有的在上班有的在外地那無法寫呀,會計當時有口頭上跟我們說時間你可以斟酌改成上班時間你可以下班做起來放寫明天因為不可能寫下班時間去問問卷,那地點如果在外地的你可以填寫在友人或家人當時住家的附近不要寫在外地租屋處,所以我們就照這樣去做直到他7月出時有拿一份表給我們在填說要保人,我們覺得很奇怪不填後過沒幾天老版就剛好下來南部公司要我們回去開會 後來老版就丟一份叫做員工忠誠手則給我們 上面有我當時前後幾天跟我一起應徵上的友人 一起停車互載跟去早餐店買早餐吃東西跟我回家的照片,他就指證我們造假 為期三天 當下我有告知老板跟會計我跟他們說 我確實有做問卷只是回家拿資料不是造假不實只是我有的先做好跟回家拿東西而已 但公司老版後來就立即解雇我們說有人查證打去是空號而且有照片跟監我們三天 然後要告我們詐欺偽造文書背信、跟賠50萬,後來口頭上有暗示語言說我們不知好歹,他們有在做地下的,後來我們擔心先行請家人朋友連絡我們讓我們快點逃離開公司,第一星期公司還有請會計來罵我們 說不然25萬好了 然後3個月後 他報警處理而我收到警方通知書 案由是詐欺案 那我想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自保 因為我們確時有做問卷而且後面薪水他完全沒有給付,5/30~6/10號的薪水跟訪談費也是他查證後發下的,那這樣我們會構成詐欺嗎?! 有什麼可以自保安全的 如果去警方那筆錄我該怎麼告知警方避免文字描述錯誤,因為已經好幾個月前的事了,在詳細細節我也無法完全確實可以描述出來。那被告詐欺會成立嗎?!怎麼自保

後續有收到到案說明通知,現在收到傳票要開偵查庭,那我該怎麼自保,需要請律師或怎麼申請免費或較低費用律師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若符合資料,就會指派律師協助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本案涉及有否以虛偽資料詐領訪談費而涉及詐欺罪、委任關係終止是否生效及違約金的民事責任法律問題,相關問題恐怕都需看過資料才能有較明確之解答,故此建議您將相關資料準備齊全,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和釐清(會不會構成詐欺罪、有否民事違約金的賠償問題等),以決定本案可行之處理方向(要不要委任律師、刑案如何答辯),這樣應該會對於維護您的權益較有保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有經濟考量的問題,亦可委請律師以撰寫書狀的方式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有次我在麥當勞吃漢堡的時候
看到旁邊有兩個人正在填問卷....(以下略,有經驗的就看得懂了)

你這個案子,還是好好的跟老闆討論一下

看看要怎麼樣賠償解決

是不是把薪水都還給他,請他撤回告訴就好

如果他不願意接受,不願意撤回

那麼上法庭,你最好就要請律師幫忙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102-02-24 16:50

我是一位大學生 租屋於學校附近

日前發現房東樓下所使用的熱水是接我們樓上的電熱水器的 變成他使用的熱水與電費都成了我們這些學生幫他分攤了,後來我跑去問房東,但他以電熱水器不是非常耗電為由 2個月只願意補貼我們4位學生400(之前所用的也不跟我們算清楚)  讓我們很不能接受   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答這個問題

您好,

1.這種情況有可能會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但因為金額不會很大,要評估一下是否有上法院請求的實益(請求金額10萬元以下都要繳1000元裁判費給法院)。建議這部分可以先寫存證信函房東請其返還。

      2.另外房東的行為也有可能是竊盜(竊用樓上水電或天然氣),但除非房東態度惡劣不願處理,否則是否有必要走刑事途徑也可以再多想想看(一旦提告勢必很難繼續住在那裡)。

alpha 102-02-07 12:45
100年11月A君勒戒出來 但事101年2~3月 A君騎車回家的路上被巡邏警員盤查 知道他有毒品前科 請他回派出所驗尿 A君 去驗完尿後 就回家了 剛好四月分左右 我們搬家了 而我們全家的戶籍市到101年10~11月 遷來台北 之前戶籍都在我娘家~所以前兩次的傳票都沒有收到 101年11月27號 房東有郵差貼的紅單 拿來貼在A君 租屋處的信箱,但是A君 跟太太真得沒有看到 單子 是直到 102年1月22號當天 有警員來租屋處要找A君去開庭, 因為A君很早就出門 因為要去外地跑工地(A君再做散工 快過年 想說有工作就努力做) 而警員到租屋處敲門 沒人回應(太太 顧小孩到天亮 沒聽到) 直到晚上 太太手機有幾通未接電話電話去詢問 才知道說 今天試 A君最後一次開庭 沒到就要發佈通緝 隔天23號 太太終於找到 房東說得 單子 去派出所領回傳票 一看 應到日期101年12月11號 ( 已經過期了) ,太太有把巡佐的電話給了A君 而A君也有打給巡佐 (每三天打一次因為A君電話壞掉 沒帶電話 巡佐要確定他人在哪) 102年1月31號 太太 打電話到檢察署去 想問問看A君 如果可以易科罰金 可不可以 分期付款 但事檢察署的某位男生( 本來打分機 但事沒人接聽就轉到一個人那去了),太太跟他講完後 就寫信到檢察署 去詢問 為甚麼不可以分期 就因為通緝的身份? 家裡的經濟都靠A君一個人 他真的不是要沒到 當天警員來 A君已經去外地工作了 如果知道當天要開庭 A君事不會去上班的 會去開庭的 , 後來檢察署的小姐有打來 跟太太解釋了一番 太太 問小姐 那A君回來後事要去跟 巡佐 連絡 再一起到檢察署嘛? 檢察署小姐說 不用 請他直接來就可以~

 

想請教律師 那張過期的傳票 上面的應到日期 是寫101年12月11號 到警察來家裡找A君這段時間 有一個月了 A君也沒有收到 任何通知 要A君102年1月22號 要去開庭 如果A君想請檢察官 可以讓他易科罰金 也希望可以分期 該怎麼說會比較好?

 

DAY 102-02-06 17:01

請教一下

1.當初租屋時一次繳完一年,一年的水電於租約到期時結算,到期時房東告知金額,一開始我因為要回家才有錢,就說要用匯的,但後來一直沒空就沒去匯,之後回租屋房東說怎麼還沒有匯,我就當面給他了,他把契約上的水電金額劃掉而已,契約一式兩份,房東的跟我的他都畫掉了,可是過幾個月後,他說我沒有給他,該怎麼辦? 真後悔當初沒有要收據簽名...

2.我有續住第二年,但是沒有重新簽合約房東只有把第一年的合約日期劃掉旁邊寫上新的日期,修改處我沒有簽名蓋章,請問這樣合約有效嗎?

 

由於是第一次租屋,真的很多不懂,現在學會了收付都要有單據為證...可是這些問題該怎麼辦呢請幫幫我 謝謝

一、還好他劃在你和他的兩份租屋契約上面,這個就可以當作證據,他沒有辦法抵賴

二、契約是否有效,還是要整體來看,如果兩份都這樣寫了,表示你把租約交給房東修改,房東改完之後,你也收回那份租約,就表示你也同意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阿美 102-02-01 11:54

對不起我打了很多 ..但我真的很煩惱也不知道該求助誰,所以看到大家都在這裡發問問題所以才想試一試,也許你(妳)們真的可以幫助我!
真的很謝謝你(妳)們很有耐心的看完,也真的很謝謝妳(你)們替我解答,謝謝回答我的各個好人 !!!真的很感激你(妳)們!

你們好,我現在19歲,在我18歲的時候我們家發生了家變,我的爸爸常常在喝了酒之後就變一個人,常常打我的後母,以前更是常常打我的姐姐(所以她翹家但她現在已經成年了也結婚了,爸爸他們也都合解了,但總是在缺錢或喝酒就打電話到姐姐的婆家去,讓姐姐跟他的婆家飽受燒擾,而且時間都在凌晨3點,5點,或者一天的時間都有)(我跟姐姐是不同爸爸跟媽媽的,我是爸爸的,他是後母的),在高二的時候,她又因為喝酒跟我後母吵架,弄斷她一隻手,醫生說要休息2年才能工作,但每次她們2個酒退了以後又恢復以前的感情,但是我真的沒辦法適應,因為我的爸爸跟後母都不找個正當工作,我從姊姊口裡知道,原來他們從未我出生到現在都一直在做類似拉皮條或者是仙人跳或一些零時工的工作,以前他們曾被抓進去關過幾次,後來更一直酗酒,還把我的叔叔,阿伯和奶奶趕出了原本租了10幾年的屋子,後來更因為不工作付不出10個月房租,還硬是叫我奶奶跟叔叔要給他分擔一半,但後來那些房租都是我晚上假日打工還的,因為我讀日校,然後學校的註冊費,學雜費還有家裡一切開銷幾乎都要我一個人負擔,我有就貸,因為忙著賺錢所以我都沒有去學校,後來房東說不准再讓我們住下去了,而且以後每個月都要償還他租金,好險我在工作認識了現任的男友,他回家求情讓他媽媽給我住在他家(因為我奶奶把戶籍遷出去了,跟我是分開的,還有奶奶為了不要讓爸爸後母找到我所以我才住男友家),因為若我要在外頭租屋又要償還所有債務是不可能的,之後我便跟他們分開了,原本以為事情演變成這樣她們會乖乖的找一份工作,但是他們寧願在高雄火車站像流浪和亂睡喝酒也不去找,然後每次只要沒錢了就會打給我跟我說他們需要本錢做以前的工作,不給錢就會威脅我說什麼要去報警察,跟警察說我失蹤了這樣警察找到我之後他就可以跟我見面當面跟我拿錢,還一直叫我幫他們還房租,之後我因為害怕,每個月寄錢他們,我一個月賺不到1萬,因為那時我還再上學,他們還會騙社會局的人員們,說他們很貧窮還有一個女兒再上課所以一直這樣跟政府拿暫時的補助錢,但是他們都拿去喝酒!每次奶奶看到我都很辛酸要我不拿錢給他們,但是我真的很怕他們對我做出很恐怖的事,因為只要我想狠心不理會,他們就會留言給我罵我類似三字經,我是想死,還有後母說是你是死了沒或婊子還有不要逼他,他有辦法可以找到我和不要考驗他的耐性跟要六親不認甚至說要把我跟奶奶做掉之類的,直到有一次他們因為喝太多酒住院,很可憐的和我說他們要戒酒所以我相信了,但是沒多久又開始一直這樣,重蹈覆轍的我真的很膩也很憤怒跟害怕,最近他們給我的留言我都有錄製起來,我也有奶奶姐姐們可以當證人,甚至以前住的地方大家都知道他們的為人,還有我們到現在舊住址都還沒遷到新的地方,因為沒有房子

1.請問如果等到我20歲了,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去把跟他們連在一起的戶籍遷出來自己一戶?
2.還有我能不能去跟警察說不要將我的住址給其他人就算是親人也不要?如果他們去報警我怕警察會說他是我爸所以就給他了。
3.這樣算是言語虐待嗎?我跟姐姐能不能告他們家暴?我的姐姐和家人都替我作證的話。
4.家暴保護令成功後是代表他們遠永都不能接近我嗎?如果要延長申請可以請幾次,期限是多久呢??
5.他所欠的健保費在我20歲後我是不是能重新一個自己的健保不用幫他還?因為他現在還是我的被保險人,在我20真正成年後是不是就是一個新的健保身分而不用跟他的債務連扯在一起?一定要由工作單位保嗎?如果工作單位沒有勞健保呢??
6.他如果要告我遺棄,那我跟奶奶是不是也可以同樣告他遺棄?
7.我的監護權是爸爸,我可以轉移嗎?給奶奶可以嗎?奶奶現在70歲了,沒有任何所得,只有老人年金。
8.是不是我早點登記結婚,我就可以將監護權給丈夫或別人?或者結婚後爸爸就能力管制不會那麼多那麼大?

對不起麻煩您了,因為我真的接電話接得很害怕,我跟姐姐有時後都會有幻聽..連睡覺都好像聽到手機在響,凌晨電話,平日的電話真的困擾我跟姐姐奶奶好久好久了,我覺得他們已經不是我的家人了,眼神跟言語讓我真的很恐懼....不好意思請您替我解答一些好嗎???

謝謝您真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2-01 12:54

1.滿20歲可以自己遷戶。
2.這要有家暴註記,警察才不能給。
3.這樣算家暴
4.保護令要看您聲請哪種。原則可以延長。
5.健保成年後可以自行投保,可掛在區公所。
6.您沒辦法告父母遺棄
7.監護權改定必須向法院聲請
8.結婚視同成年。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小雅 102-01-29 17:41

請問信用破產被凍結財產(我是擔保人).單親媽媽補助的錢會不會就無法領了.我有申請兒少補助匯入農會.還有租屋補助匯入郵局的..債務人郵局剛被凍結而已..如果我裡面有錢是不是也會被凍結呢

本件依您所述係擔任別人借款之保證人,所以就目前情形來看借款人應該已無力還款,因此後續債權人當然就很可能一併來扣押你的存款帳戶,不過在強制執行方面要特別說明的是,對於存款帳戶的扣押命令發出原則上只能針對當天在帳戶的錢發生扣押的效力,銀行進行扣押手續陳報法院後進入帳戶的錢則不是原先扣押命令效力所及,但以你的狀況也許某個月進來的錢剛好被扣住了恐怕也是有很重大的影響。

就預防方面而言,建議你還是和社服單位聯繫請他們把錢以別種方式匯轉給你(甚至到別的銀行開新戶也可以考慮看看,郵局在強制執行上有些債權人會要求法院發給總公司來扣支局的帳戶),否則可能還是會有被債權人把錢扣走的風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型男 102-01-29 14:01

您好

由於今天早上有刑事組帶傳票來我租屋處,請我回警局調查

原因是因為我跟一個藥頭的聊天紀錄~但我跟那個人是在聊天室認識~

才聊過2次~但對話內容我也沒有要跟他買的意思~但有討論到搖頭丸~k他命等話題

於是我就被帶到警局做筆錄~驗尿~我想請教警察有權帶我回去驗尿嗎?

我做完筆錄~尿完尿之後又帶我到偵查隊 ~但在那待了一下下就讓我走了

但我真的不認識那個網友~也沒見過面~沒通過電話~請問我這樣會有事嗎

我對警察說我沒有前科~沒使用過毒品~萬一驗出來有~我該怎麼辦?

我最強 102-01-29 14:28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順其自然吧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0

如果有的話,那就比較麻煩了,

如果是三級毒品還好,如果是二級或一級的話,就要判刑送勒戒

路人 102-01-26 00:17
朋友31歲,取外籍老婆24歲,結婚4~5年,育有1女(現在1歲半左右) 生小孩前女方就說:(之後生小孩一切費用都男方出) 夫妻都有工作,生小孩前家用(菜錢,瓦斯費用)都由男方大哥跟男方合力出,很少買菜(都吃婆婆煮的飯或那冰箱菜煮) ,出門吃飯也男方出錢,尿布奶粉錢全都男方出,去菜市場買菜會去姐姐家煮,不會拿回家煮 小孩的衣服女方要求全用姐姐女兒保留下的衣服,自己會買新的衣服,不准男方買新衣服給小孩(說浪費錢??) 女方生小孩後在家顧小孩,(跟男方要求每個月一定要給12,000帶小孩費用,不可延時間要月初先領) 小孩現在1歲半,,男方覺得小孩太小還不到學習階段,想給附近保母帶,女方不准男方把小孩給保母帶,要求一定要讀幼稚園,不要出學費 女方後來又去工作了(不准男方過問工作內容),有時候出門不准男方過問去哪? 問題來了~!! 有一次吵到快離婚, 女方說學費男方出,尿布奶份錢女方出,一個月給婆婆1000塊當租屋在這,要看小孩離婚, 不吃男方家的任何東西(之後都買自己的份量煮一煮就沒了)~給男方另一個選擇小孩跟女方生活,立刻簽離婚 (1歲半以前所有小孩花費幾乎都男方出,吵架後女方還跟男方說自己已經存了一筆小錢,準備回自己國家) 女方跟婆婆不合常吵架,覺得做啥都被嫌就開始都不做家事,甚至一整年說不上幾句話 婆婆說氣媳婦態度差,要求一個月給3000塊才能繼續住這,女方不想出說之前跟男方談好了,1000塊就是1000塊!! 男方要小孩更怕小孩從小沒媽媽,一直想維持,只要跟女方說什麼話,女方會回嘴好幾句,不好溝通,最近婆媳又大吵,女方給男方一個禮拜時間考慮,婚姻還要繼續嗎? 如果走法律小孩會判給誰? 女方會向男生要求分財產嗎?還是男生能向女生討小孩贍養費?離婚能離的成嗎?
1.裁判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 目前看起來只是婚姻無法繼續 至於是否到有重大破綻 一般人都無法繼續下去 要看如何舉證 2.父母離婚 子女年幼的話 實務上多數會判給母親監護 不過如果可以舉證證明女生不適合教養子女擔任主要照護工作 還是可能判給男方 3.沒有監護一方 依法還是要負擔子女扶養費用

你們之間一定有愛,好好想想!

用愛、信心和忍耐一起走下去!終會撥雲見日~

律師為你們打氣!加油!  ^~^y

KK 102-01-21 22:29

律師您好:

1. 本人依胞弟朱凱建之授權書處理房屋出租事宜,與某公司(乙方)簽訂租賃契約書。

2. 依據雙方簽訂之租賃契約租金憑單扣繳由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3. 100年9月國稅局認定96年度胞弟居住國外不適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扣繳率』而要求補稅及罰款。

4. 本人發現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曾指出:扣繳義務人之扣繳義務為所得稅法第88條所明定,納稅義務人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扣繳率並不相同,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應就納稅義務人之身分詳加查對確認,始得據以按正確之扣繳率辦理扣繳,否則即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情節存在,不能僅以不知納稅義務人之身分有所變更或納稅義務人未予告知,即得免除其過失責任

5. 96年度簽約時乙方並未要求出甲方出示任何資料。乙方現擬向甲方求償,主張甲方應支付乙方罰金之等額補償,謂:

『甲方(租屋人)簽訂契約時故意或過失,導致乙方的損失。甲方故意或過失包含: (1) 未出示朱凱建君的授權書 (2) 未告知或出示房屋所有權持份 (朱凱建3/5持份, 朱凱民2/5持份)等等。因根據實際所有權持份,甲方出租人應有朱凱民君與朱凱建君,朱凱民君應提示朱凱建君的授權書,使得與乙方簽訂契約,否則甲方有明顯偽造文書之事實。』

請問補稅及罰款應由那一方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國稅局會先向出租人追繳,若您們的租賃契約另有約定稅應由承租人繳納,則您們向國稅局繳完後,也可以另行向承租人請求其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1:08

1.對方指出您涉有故意過失部分,實屬無稽之談,您只需發存證信函駁斥。

2.民法第四百二十七條所謂就租賃物應納之稅捐由出租人負擔並非強制規定,當事人不妨為相反之約定。最高法院 65 年台上字第 1119 號民事判例。從而,您方契約已有明定租金憑單扣繳由乙方繳納,就是由乙方繳納。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臉書按讚後留言詢問。


KK 102-01-22 13:43
律師 在「台灣法律網」上有文章討論並由國稅局答復,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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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時,應注意所得人之身分是否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免因短扣繳稅款事而受罰 文 / 站務19 【台灣法律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扣繳義務人給付各類所得,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時,應注意納稅義務人之身分是否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免短扣繳稅款情事,而遭處罰。

該局特別以實例說明,所得人A君已離境多年未曾再入境,戶政機關已除戶,並無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事實,惟各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仍依居住者規定辦理結算申報退稅。經查得給付所得之扣繳義務人,各年度給付所得辦理扣繳時仍按居住者之規定辦理扣繳,因居住者之扣繳率均較非居住者為低,致產生短扣繳稅款之情事,依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處以罰鍰,扣繳義務人受處罰後均主張並不知納稅義務人之身分有所變更或納稅義務人未予告知,不應處罰。

該局指出,扣繳義務人之扣繳義務為所得稅法第88條所明定,納稅義務人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扣繳率並不相同,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應就納稅義務人之身分詳加查對確認,始得據以按正確之扣繳率辦理扣繳,否則即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情節存在,不能僅以不知納稅義務人之身分有所變更或納稅義務人未予告知,即得免除其過失責任

該局呼籲,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辦理扣繳時,應就納稅義務人身分加以查對,注意是否有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的情形存在,以免遭稽徵機關處以罰鍰。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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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與承租人均不諳法令而違法責任在哪一方??

請教您的高見!

 

 

Jenny 102-01-16 17:15

請問一下由於母親於民國101年3月25日租賃一間房屋契約定為五年,當初房東口頭承諾押金兩萬,租金為一萬,但簽訂合約時我母親不識字,房東卻要求更改為押金三萬 租金一萬,我母親也簽名了,但只給了兩萬押金跟一萬租金租屋期間內鋁門窗要求房東加裝,房東答應了,請我們自己去裝,但裝了以後又嫌貴,不願付錢,我母親已由租金內扣除,房屋陽台、廁所、房間天花板都漏水房東有請修繕師傅來修,但修了七八次還是漏水,請房東是否換個人修理別影響到我們日常生活,但房東不願意,之後我們有寄存證信函,請他快點派人來修理,但房東後來直接擺爛並擺明要告修繕師傅,以及我母親押金之事,因為漏水家裡電燈泡壞掉我們自行更換也於租金內扣除,因為房東都不願意負責,現在收到法院開庭的單子,房東要求押金一萬要給他,以及2986元 她說之前我們扣的,但是我們都有留有郵局匯款證明,根本沒扣到這麼多錢,這樣子開庭的時候要怎麼辦?是簡易庭可以如實跟法官講嗎?

還有我們可以再寫狀紙告他嗎?請求房東同意讓我們修繕家裡漏水情形,我們會請修繕師傅來估價

家裡漏水修理費用多少,暫時先不修理,拍照存證,並請求損害賠償嗎??之前有錄音房東對話內容,他有說我們漏水活該,是我們自己活該,請問錄音檔是寫完狀紙後可以當作證物嗎?

律師幫幫忙,謝謝!!

修繕改良的部分,費用是由房東負擔,你們從租金裡面扣,沒有問題。

至於房子漏水,你們退租,這個是可歸責於房東的原因,所以房東不可以扣押金

建議你可以不要租,外面還有很多好房子可以租,沒有必要一定要租他的。

Jenny 102-01-16 21:4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修繕改良的部分,費用是由房東負擔,你們從租金裡面扣,沒有問題。

至於房子漏水, ... (恕刪)

那請問一下,除了搬家還有別項選擇嗎?因為我們就是要他修好而已,也只住快一年而已

當初搬家費用也花費了不少,再次搬家的話...沒有多餘的搬家費用!

如果告他漏水請他修好可以嗎?還是說搬家費用也能請他出!再退租?

目前他就是一直要那押金一萬元跟其他修繕費用,也要趕我們走!很無奈~簽約簽了五年

每個月租金也正常繳納,東西壞了他後期都不派人來修,只好從租金扣除了!

阿豪 102-01-08 09:54

我和我老婆結婚至今,在小孩出生沒多久,就搬離開家了!我媽媽不喜歡我老婆~~在我們最窮困的時候要借個3千元也沒有!甚至連去申請中低收入戶也因都是把雙親併算在內而無法申請!家裡經濟均由我ㄧ人負擔!兩幼子還小!父母從我結婚至今未給過一分一毫,家裡有個妹妹,我感受的到父母偏心,當然也偏愛他的小孩!我和老婆是在不被我父母接受的情形下結婚的。結婚後原本住家裡,後來不睦我們被趕了出來,先是在住家附近租屋,後來因為負擔不起,而到了老婆娘家附近跟別人借房子住...我到底要怎麼辦?才能和他們無關係?申請低收!因為父母經濟良好~~

1.法律上並沒有任何方式可以單方面或協議脫離親子關係 相關的聲明或約定都會被評價無效 2.你可以考慮是否被他人收養 這樣你跟父母在法律關係上就暫停親子關係 不過你可能先確認低收入戶認定標準 如果有養父母情形時是怎麼樣

林智群 (klaw) 102-01-08 23:29

親子關係無法切斷,除非你讓別人收養

amy 102-01-05 14:55
律師您好: 請教您一個問題,有關租屋押金的問題,聽說房東財務狀況不是很好,積欠管理費,我擔心租屋到期時押金無法正常反還,雖可以求償,但勞民費時,是否可以最後兩個月不交房租押金做抵扣呢?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先看清礎您們的合約,因為您最後二個月房租不繳,則會變成您已經違約在先,到底可能變成押金被沒收還要被追繳租金,所以不建議您這麼做,但若您可先與房東協商以此方式來清償償租,並無不可,但最好於租約內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x 101-12-25 22:23

各位律師
目前我遇上了租屋上的困擾,我是房東,租賃期間自民國101年10月1日起至民國102年9月30日止,我的房客A從民國101年10月1日到至今都未繳納,但其房客A已經人跑走找不到了,而現在有位自稱幫忙處理房客A的債務簡稱房客B,那房客B線已經占據我租屋的所在地且尚未將房客A積欠租金付清

那現在我想問的是,目前我不想再追討房客A所積欠租金,因為他之前有筆押金壓在我這,我認為這可以補償我的損失,而現在我想讓我的房客B不要再佔據我的租屋所在地,我只想要請他將東西搬離還我空屋,可以尋求哪些捷徑,可以請房客B立即搬離

其他訊息如下:
1.我是跟房客A打契約
2.我都尚未與房客B有任何文件形式上的承諾
3.房客B自稱手上有我與房客A所打的契約,這部分我也想問這對他是有任何作用的嗎?

感謝細心看完

1、你應先確認原本租約有無承租人可以轉租之約定。2、如果沒有此約款,你可先發存證信函請對方搬離。3、如對方仍不願意搬遷,可以考慮民事起訴他。有問題可以再寄信發問。

龍貓 101-12-17 04:43

請問……

今年年初時對方說以三千元要賣我他使用過的二手電腦主機,我一口氣就答應了,但是我要他東西寄來我再匯款過去,後來他打電話跟我說他身上沒錢沒辦法寄主機,叫我先匯給他,我答應了,於是過了二、三天我就把錢匯進他的帳號,可是我打電話給他後,他說電腦有點問題,等修好就寄來,之後我等了快半個月都沒消息,我就說那你把錢還我,我要繳房租了,他說好,可是款項一直沒進來,再打電話他就不接了。
我曾經用過無號碼打給他,他接起來一聽見是我的聲音馬上就掛掉……我想請問這可以告詐欺嗎?是年初的事情了,不過我的匯款單還在,這樣可以告的成嗎?目前他是在外租屋,我並無他的住址及位置,這樣還有辦法追訴嗎?謝謝。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詐欺取財罪告訴。

您有他手機號碼及名字,縱然不知地址,也可向您提出告訴的機關一併申報,讓他們去查。

龍貓 101-12-20 09:38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詐欺取財罪告訴。

您有他手機號碼及名字,縱然不知地址,也 ... (恕刪)

 

不好意思,麻煩再請教,因為事件已是年初之事,距今也快1年了,我想請問詐欺提告時限嗎?已經過了這麼久,還有辦法提告嗎?我應該怎麼做呢?麻煩您了~謝謝!

 

Ashley 101-12-14 15:15

目前所租的房子房東因個人因素要把房子賣掉,房東說不會影響目前的租屋關係,因為離租屋到期還有半年,但是目前所住的這個房子租金高,住的品質不好,我又不想要有人來家裡看房子,我有上網查,有的網友說租屋人可以拒絕來看房子的人,但是如果賣了,我還要跟新房東簽約什麼的,後續想一想,我能跟原本房東解約嗎?可以要求房東毀約金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35

不需要跟新房東簽約,舊合約會直接拘束新房東。舊房東也沒有毀約,賣房子是舊房東的權利。您倒是可以跟舊房東商量合意提前解約

謝孟津 101-12-04 01:59

您好,我目前租屋在一間頂樓加蓋的套房內一層樓隔了三間套房,都是租女生,房東住在四樓,上樓的時候一定會經過房東的房間一開始簽約的時候,房東先生說如果一次繳半年的租金,可以便宜五千元 所以我們房客都是一次先給予半年的金額,前面兩個月都很正常的過了,有一天房東打來說他母親車禍住院,目前真的很需要錢,問我可不可以先預付下半年的租金,我一開始不願答應,但房東先生拜託我們因為他母親住院需要醫藥費,無奈之下想說好吧 既然人家有困難就拿出錢借了25000給他,當做是下半年的房租費用

有一天A房客來找我 跟我說 他今天接到房東電話說:A房客的房門沒關,為了怕房間裡的電視被偷,所以先將電視拿走。但之後連續兩天,房東都不接A房客電話,電視也就拿不回來。(電視是房東的東西)A房客問我可不可以陪同她到樓下房東的房間一起要回電視,我和房客B答應了,一起到樓下找房東,開始有了爭執,因為房東承認拿了電視,但一直顧左右而言他,最後談判的結果是房東要我們三個人都搬走,會退還剩下的錢和押金,我們雖然氣憤,但也沒辦法,因為房東會擅闖房間這件事讓我們三個女生都覺得害怕,不敢繼續住下去。電視的部分,房東覺得沒有必要歸還,並說他已經將電視拿走,已經不在他的家裡了,態度非常的惡劣。當天的一些對話有做錄音錄音當中有提到他承認拿走電視。
隔一天我們去警局報案做筆錄,我現在想請問的是,因為去警局的時候,警察說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他以前都沒有歸還錢,所以現在我們三個房客都覺得房東不會歸還錢,而且這幾天我們怎麼找房東,他完全都不回我們電話,去敲門也都不理,所以我們要怎麼樣才能保有我們的權益呢??

落星 101-12-03 20:31
今年五月跟朋友合夥開店~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四人合70萬~一開始公司就負債30萬第一個月每個人補5萬進公司~~到七月份時又欠20萬~~乙方就說要去借但要簽票~就去借了~但重點錢跟人事都是丙方跟丁方在處理這二人又是男女朋友~公司帳重頭到尾我沒看過~~乙方看過但他也說看不懂丁方在寫什麼反正就帳不清不楚的~~八月時又叫我去用青年創業貸款~~丙方又找代辦的一開始要3萬丙拖到八月底才給對方~~人家也才開始用~~到了八月底~~沒錢繳房租跟員工薪水~乙方又跑去借20萬~~到了九月中丙方跟我說公司共欠100萬~九月底我跑去借貸款15萬~當初說好四個人一起還~~到了十月初~青創沒過後~~ 三個人都怪我~又一堆場商跟我要錢~連員工薪水又跑來跟我要~~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目前薪水2萬5~一個月還銀行7053元~~目前還在處理稅跟營登~~連吃飯的錢都有問題了~~上周乙方又要我先跟他的場商協調還債問題~~
乙方借的40萬~~我們每人都拿出十萬處理掉了~~但後面還有60萬左右~但我個人貸款15萬+利息後是約16萬9....+六月補的4萬~~這些就約21萬了~~目前還幫他們處理了快要3萬多的款項~~感覺他們就是不拿錢全要我付的樣子~~請告訴我一下我該告他們嗎?要告什麼? 而且所有的帳票都在丙跟丁手中~我一直要丙打一張負債表給大家順便說明各人該付的錢但丙也一直沒拿出來~這樣要怎麼知道所有負債~還是我可以向法院提告支付命令嗎?
ps.有合約~~連同我甲方借貸問題上面也都有寫四方都要負責   因為沒錢租屋暫住朋友那~~他開店做生意~~另三位股東也常常去那~~三不五時就要我下去有時講一講不爽就恐嚇我說知道我在哪上班知道我家在哪要找人來之類的~要我快點處理他們的...要不就是他們找員工來跟我要錢~這些員工當初就是他們的朋友而且薪水方面也是丙丁跟他們講好的.加上丙丁一直沒給員工薪水而員工還一直在做是因為他們是朋友關系在挺對方~而當初我也跟他們說過沒薪水你可以不要做之類的話但他們還是在做而我到九月24號跟他們講好不會在進公司~結果還有員工逼我簽二張五萬的本票~我真的被搞到很煩沒錢吃飯還要一直想辦法處理這些錢~~而他們卻好像沒事一樣常常出現來找我麻煩 

 

徐先生 101-12-02 12:16

您好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
我今年在高雄市租了一間公寓大廈內一間住家的分租套房出租人是房屋仲介(職業房東),不是屋主本身。
問題1.由於住進來後,發現大樓本身的的通風設計有問題,浴室的通風孔(排氣孔)內時常傳來濃濃抽煙味,菸味會擴散到整間房間。我本身不抽菸,且對菸味過敏,短時間吸入過多二手菸會有流鼻水導致至發燒等情況由於我同一住戶內的其他4名室友皆無抽菸,所以很肯定是其他住戶(隔壁、樓上或樓下住戶)的煙味經由大廈的通風系統傳進來的
問題2.搬進來約2星期開始,房間內開始長白蟻,從浴室內到外面都有一條明顯的白蟻窩,觸碰其窩會有很多白蟻爬出來亂竄。(這部分已經錄影存證)
我有向當初的簽約仲介人反映過,他當時說會再幫我另外找尋房屋,且會向大樓管委會反映抽菸問題但是至今快2個月了還是沒有改善我就去找仲介談,說只租到12/8為止,也就是只租2個月。仲介說這樣必須扣一個月押金,我2個月內的水電費不必再支付我當時跟他們答應了這條件但是我後來覺得這樣好像不太合理,因為我不租的原因是因為房子本身的問題,所以又致電他們談但仲介不答應,說房子的煙味是其它間住戶傳進來的,不在他們的責任歸屬內我跟他們argue這些時,他們已經開始大聲說話,並說不退一個月的押金了,請我照著合約走完--就是住滿6個月,或住不滿的話扣我2個月的押金仲介說請我去問其他人,看看這樣是誰對誰錯,並表示歡迎我去告他..
我自始至終都沒有跟他們大聲,只是陳述我房內的事實狀況給他們聽(他們是一對夫妻,自己開設一間租屋仲介公司,沒有其他員工)
我想請教,有菸味與白蟻,是否在法律上可以達到解除租約的條件? 並要求仲介返還2個月的押金?
另請問煙味如何舉證? 因為菸味是不定時傳進來的,就算我請了大樓管委會的人來我的房間聞,也不一定能夠當場就能聞到煙味(房屋內另有許多小蟑螂出沒、與公用廚房流理台不能使用等情形)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謝謝您

喵喵 101-11-27 14:22
我去年因為前男友剛出獄,他說他身份證不見所以拜託我幫他租屋! 但房東清楚房子是我前男友要住的! 當初房東也是說不然先用我證件幫他租,說好金額是5000元含家具! 但租屋房東只幫我們搬了電視與洗衣機,扯的是房子沒有鑰匙。 事後房子不是我住房租也都是我前男友與房東聯絡! 事後我前男友就一直沒家具睡地板,到了租約到期那時候我們早已沒在一起,而從房東那得知我前男友只付了3個月房租後7個月完全沒付! 而房東也是我主動與他聯絡說租約到期他才告知我還欠3萬5,事後房東讓我簽本票租約他也拿走了。 我要問的是我不付這筆錢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是契約的當事人,雖然不是您在住,但房東仍然有權向您追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1-11-24 02:23
各位大大....小弟本身有用K它命(煙) 在前1.2禮拜..後來竟然也染上了施用2及毒品安非他命 這就算了 我有一位朋友他是藥頭 他有再放安非他命及K它命,也就是在這時候我染上2級安非他命也就是前1.2個禮拜的事 我當時因為沒什麼錢工作也不穩定,自己不知道在幹麻迷失了方向 相當後悔,當時他又想借我的車送東西拜託我 因為我的車比較快 而他的車又壞了 所以就這樣的變成他會免費給我東西 不然就有時會便宜給我,然後我借他車,我借他車時 我就會呆在他的租屋處吸食毒品,到後來甚至有時我要去哪裡時我會順便幫她拿毒品去給他的下游(但這次數沒幾次) 下游會給我錢要我轉交給我那位藥頭朋友...但我完全沒抽取利潤 只有他一樣的會給我免費東西吃 跟有時會比較便宜,這樣持續差不多1個多星期在他的租屋處被衝了 當時我正要出門,警察是突襲的衝進來 我那位藥頭朋友正在睡覺,當時我身上完全沒東西,而租屋處所有販賣工具跟吸食工具跟7克多安發他命,k它命沒有(他剛好沒接)我朋友都說是他所有的,被抓當天筆錄口供驗完尿隔天開庭我插不多都這樣說,我朋友交保5萬 我交保1萬 ,現在再等判決書,想請問大大 這樣我會被判大約多久 在開庭時 跟檢察官我都有說希望再給我一次機會 真的是迷失方向 不會再犯

真的是 不是從哪裡跌倒哪裡爬起來
而是要知道為何跌倒而不要再重蹈覆轍   
米琪 101-11-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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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肥剛 101-11-14 19:58

您好:我是個學生,最近在學校外面租了間套房租屋期間發生了許多房屋設備問題,請房東維修,但是他的處理態度不是很積極,躊躇多時終於決定想要搬離,但問題是不知道已付租金是否能退還(簽約一年,押金兩個月,已付房租半年)現在已經住了將近三個月,那我剩下的租金是否可以拿回來呢?請好心的律師們替我解答,感恩^^

peter 101-11-12 12:25

我朋友是低收入戶與母親兩人在萬盛街租屋

朋友已失業一年多生活拮拒精神低落

母親個性有點孤僻又無社會經驗與鄰居間幾乎沒有交往

去年四樓一房客藉故與朋友母親吵架

母親年紀大了又不知社會險惡回口罵了幾句不知

對方竟狀告朋友母親毀謗名譽等及民事賠償

朋友因無工作沒心情與對方理論請裡講介紹市議員與對方協調

不想對方還變以為自己有理緊咬不放

最後朋友母親因無錢請律師又不懂法律訴訟朋友擔任輔佐人也因不知如何辯論

好在最後法官從輕判朋友母親公然侮辱緩刑兩年判罰一萬元

兩人雖然很不服想想沒錢沒力氣打官司就算了

沒想到得寸進尺在民事上訴要求多賠

並又狀告朋友毀謗妨害名譽

朋友除了在調解會與法庭上與對方見面外並無與他有過接觸印象

最多在大門錯身而已

詢問里長對經常挑弱勢鄰居訴訟求償劣跡斑斑曾有多戶租客因不堪與其訴訟搬家面對這樣的惡鄰居惡意訴訟請求律師諮詢協助

李先生 101-10-21 01:02
你好,我是個學生在外租房子房東要收個走廊清潔費一個月兩百,洗衣機的費用一個月250,雖然他有些在合約書上,可是我覺得他收這些費用非常的不合理,還有他租屋的牌子些水費不收,可是還是有收水費的錢,還有他的房子電壓一定有問題,因為我的房間有跳電的聲音,雖然有跟房東說過,可是他卻說是我的延長線的問題,我把延長線拔掉,還是有這樣的問題,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寫在合約上 原則上雙方都應該遵守 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不要繼續承租 除非約定真的有違背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是公序良俗 否則約定都會有效力
vivian 101-10-16 17:30
離婚前公公侵占物品,再將我趕離家中,我被趕離家中後在外租屋~離婚提告公訴嗎?可是侵佔的時間點是離婚前!我查法條有提到侵占部分說~三等姻親牽涉侵佔為6個月告訴,是否如此?(侵占物品為個人衣物及日用品~有錄影存證) 時效要算告訴乃論?還是算公訴追溯期呢?
公公將我趕離戶籍地時(戶籍地與先生、公公相同,但房屋所有權登記是公公!)的強制罪是不是算公訴?追溯期多久?
感恩~

 

信宏 101-10-15 20:28

您好!! 打擾了!!!

我實在很擔心所以才來詢問一下我到該怎麼做.............

我住在高雄 去年租了市區的某棟大樓的9F 一房一廳一衛一廚!!
有電梯管理員跟大樓網路 才5800 說不用網路扣兩百 等於5千6
但是我們沒在用 我們自己有申請網路 可是我還是一個月給六千當整數!!

因為當時剛好急找屋 所以跟女友租了!! 租了三個多月時才發現 原來冷氣不涼!!
那時剛好是大熱天 忍無可忍的情況 我終於跟房東連絡了...
我跟他說 你這房子太舊了冷氣也不涼 外頭的鐵架也都銹到稍微碰到掉下來全是鐵屑...
能不能換一台 不用新的 會涼就好...(屋齡據說30多年有了)
房東卻回答我說:前一個房客租了五年都沒這個問題 你們才來租幾個月就想換冷氣了???
然後說 那冷氣才換1.2年而已..不可能換給你們!!(騙誰啊 骨架幾年就能生銹到這麼恐怖???)
後來我ㄠ不過 不想被當奧房客 所以跟女友繼續忍受大熱天冷氣有開等於沒開的日子!!
過了幾個禮拜 我們實在受不了惹 我跟女友提議 要不我們跟房東一人一半的錢
要他買台新的 若是住不久就當送他好了 不然就是跟房東提議 我們自己裝一台
但搬家的話 我們必須帶走!! 女友沒意見 要我主意~

於是我又跟房東連絡了 房東說要我自己找人修理 修理費看怎樣在跟他說 從房租
後來我連絡了維修人員來查 換了冷氣的ic版 花了2`5...還是不怎麼涼....
在跟房東說 他說不涼他也沒辦法 前一個房客住了五年都沒這種問題 就我們住兩三個月就這樣
絕對不可能因為這樣而你們換冷氣!!

於是我們又忍了一兩個禮拜 我也生氣了 再連絡房東 真的快熱死了 到底能不能處理一下!!
他終於肯了 他說 你去找二手的 看多少錢在跟我說
我說 那請問 你打算的價位多少預算你才願意換??
他說 你不去找我怎麼知道要多少錢 你去找一找跟我說就對了

(天啊 我快氣炸了 沒預算 我能找什麼東西?)

結果他沒說預算 我還真的不知道找多少錢的二手冷氣 於是換我終於放棄爭取了!!
因為沒找 所以房東說 等我們住滿一年 這條維修費才願意給我們 也承諾了說住滿一年續租願意換一台

可是 今年八月底已滿一年 我們也續租了!!
維修費房東支字不提 冷氣說願意換 但得等他有空下來高雄時才能處理
租屋合約也不出面來簽 用寄的 就是不下來..我也一直跟他強調 冷氣的骨架已經銹到不行了
真的有天斷了 這裡九樓 下面人行道 砸到人 這該算誰的責任啊??

他就一直跟我說 等他有空等他有空!! 卻到了現在 完全沒消沒息....

連之前的維修費用也真的支字不提!!
因此我想請問一下 有沒相關投訴的單位可投訴??
我不想租了行不行?? 押金拿的回嗎?? 這樣房東太不負責了 感覺真的很差
這台該死的冷氣說了快一年了 冷氣一樣不涼 骨架依然未換
九樓耶!! 掉到一樓砸到人說不死人我都不可能相信..
這樣的責任歸屬該怎麼釐清???我到底能怎麼做???

怎麼爭取我應有的權利呢??真的超級不平衡的!!

林智群 (klaw) 101-10-15 22:47

既然還沒簽訂新租約,

建議發存證信函向對方表示終止雙方不定期租約,並表明搬離時間,請房東退還押金,

至於冷氣掉落砸傷人,應由房東負責,與你無關

信宏 101-10-16 07:28

已經簽了 他是說他沒空南下 所以用寄信方式下來 由我簽完後再回寄....

那是上個月的事了 這個月的租期也快到了 一年多住下來實在對他的態度很不是滋味!!

另外請問存證信函是什麼?? 怎麼申請呢?? 功用是???

ps: 不懂法律 不好意思 有勞您多多包涵解釋解釋了= =""

信宏 101-10-16 12:13

請問沒有更明確的解答嗎.............

 是否就該這麼算了??

若真該死的冷氣掉了下去 房東死不承認知道骨架問題

我又該怎麼證明我曾數回跟房東反應過了??

 

 

信宏 101-10-17 14:34

第三天了 完全沒人理會小老百姓的心酸....

原來遇到問題卻不懂法律就是這樣的心情....灰心.........

答案無解...

駿翔 101-10-14 22:43

目前租屋處位於就讀大學附近,所以附近皆是學生在租,但由於隔壁鄰居過了晚上10點會有非常吵的聲音,打線上遊戲的鬼吼鬼叫,勸導過後都沒有作用,每天晚上只要過10點都會非常吵,我就寢時間為11~12點坐右 有是12點半 還是會聽到非常之大聲的鬼吼鬼叫,目前有法律可管制嗎?罰款或是使他們租約無效等等的方法?

且他們會在陽台抽菸,但由於間隔太近,都會飄到我的房間,雖然他在他自己的空間抽菸,但是我對於菸味是很敏感的人,有辦法約束他嗎?

您好:

您說目前租屋附近皆是學生,隔壁鄰居過了晚上10點會有非常吵的聲音,打線上遊戲的鬼吼鬼叫,每天晚上只要過10點都會非常吵,11~12點左右還是會聽到非常大的鬼叫聲,這可能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問題。

此外,他們會在陽台抽菸,菸味會飄到您的房間,您可以勸說對方改善,或是提起民事訴訟,制止對方在陽台抽菸。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連絡,謝謝!

牛奶 101-10-02 10:11

剛開學不久,我們找到一間新的租屋,一開始看房子的時候都沒問題。
但住進去之後開始有了問題,也有向房東反應,但他總是說會幫我們處理,卻遲遲沒有回應。

以下就是我們所遇到的問題:

1.房子過於潮溼,向房東反應,得到的答案卻是"因為房子是剛蓋好的,磚頭還是溼的,

所以溼氣會比較重,要慢慢的才會好" 

2.手機在房間內完全無訊號,得到的答案是"已經向最大的電信(中華電信)申請一個

可以讓手機比較有收訊的東西,但其他電信還是沒有收訊"

3.說房間是租給一個人使用的,但從租屋資訊和租屋看板及合約上並沒有註明是單人套房

我和室友做了一份問卷,希望把大家的意見收集起來讓房東一次處理,但是他卻覺得我們想把事情鬧大...甚至還問我們要不要搬走?

我們是真的想把事情解決,沒有要鬧的意思,但他卻誤解我們!

他給我們三天的時間搬走,說押金的問題等我們搬走後再談..

我想問的是 我們有沒有辦法可以把押金全部拿回來呢?

如果是雙方同意提早終止租約關係 應該沒有違約的問題 你當初的押租金應該是要全部退還給你 所以在交還房屋時需要一併給房東請求 否則往往容易產生糾紛

amy 101-10-01 12:10
律師您好: 我們租的房子是有管理委員會,對於跟房東租屋無法正常溝通,我可以尋求管理委員會幫忙協調嗎? 因為對於修繕房東不接電話寫信也不回,甚至好不容易打通了說沒有義務接我電話,甚至說我再騷擾他,我可以尋求現有的資源幫助得到有效率的解決嗎? 謝謝您
您好: 一.您們當然可以尋求管理委員會幫忙協調,但一般管委會比較不會介入. 二.您們可以發存證信函房東定期修繕,若房東不來修繕,您們可以先僱工修繕,費用再向房東請求.
vickie 101-09-26 19:37

律師先生/小姐 您好

想請教問題如下, 我於8/26約了三組人來看房子, 三組客人看後都有意願想要承租, 但我後來選擇了其中一位林先生並收了訂金NT$2000, 雙方依約於 8/29 以前需簽訂租屋合約, 承租日始於 9/1. 談定後, 本人亦於 8/29 當日, 傳了一則簡訊給對方, 內容是很謝謝對方喜歡我的房子, 也預祝他們居住後平安, 愉快及事事順心. 並且提醒對方,於8/29簽約,並於簽約日對方仍須交付兩個月的押金以及9月份的租金(屆時會扣除定金2000).

之後, 於8/28有接到對方來電,回撥後對方未接, 我於當日8/28傳訊問對方是不是有找我. 但對方仍未回電. 接著 8/29 接到對方簡訊告知要改為9/1簽約(也就是簽約日就等於承租日).

爾後於8/31晚上接到對方來電告知無法承租了並要求我要退回訂金2000.但我告知對方,定金無法退因為是對方無法履行當初談定的租約且我也損失了一個星期甚至以上的時間須再找房客. 對方態度不佳且放話要告到消基會. 剛剛接到消基會電話說要將對方的信件轉給我.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知道我應該站得住腳 ( 民法248/249). 但我如收到信件後, 能怎麼處理呢 ? 對方如一再騷擾, 我能告他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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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ie 101-09-26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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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ie 101-09-26 14:55

律師先生/小姐 您好

想請教問題如下, 我於8/26約了三組人來看房子, 三組客人看後都有意願想要承租, 但我後來選擇了其中一位林先生並收了訂金NT$2000, 雙方依約於 8/29 以前需簽訂租屋合約, 承租日始於 9/1. 談定後, 本人亦於 8/29 當日, 傳了一則簡訊給對方, 內容是很謝謝對方喜歡我的房子, 也預祝他們居住後平安, 愉快及事事順心. 並且提醒對方,於8/29簽約,並於簽約日對方仍須交付兩個月的押金以及9月份的租金(屆時會扣除定金2000).

之後, 於8/28有接到對方來電,回撥後對方未接, 我於當日8/28傳訊問對方是不是有找我. 但對方仍未回電. 接著 8/29 接到對方簡訊告知要改為9/1簽約(也就是簽約日就等於承租日).

爾後於8/31晚上接到對方來電告知無法承租了並要求我要退回訂金2000.但我告知對方,定金無法退因為是對方無法履行當初談定的租約且我也損失了一個星期甚至以上的時間須再找房客. 對方態度不佳且放話要告到消基會. 剛剛接到消基會電話說要將對方的信件轉給我.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知道我應該站得住腳 ( 民法248/249). 但我如收到信件後, 能怎麼處理呢 ? 對方如一再騷擾, 我能告他嗎 ? 謝謝.

PP 101-09-09 18:26

我住在一棟套房租屋

隔壁這了一個當地高中的老師

不知道壓力太大還是怎樣

作為鄰居的我們只要開門有點大聲就衝出來破口大罵 儘管只是門被風吹

常常情緒歇斯底里 機動時還會威脅 甚至還會狂敲你的門

 

不一定是聲音 連有人在自己坊間抽菸散播煙味他也會衝出來罵人

租屋處的隔音本來就不是很好了 他比原本製造聲音的人更吵更激烈

 

整層樓的人都不想理他

 

他一個人住 我住在他隔壁 他如果在他的浴室對著自己自言自語 我是聽得到的= =''

顯得隔音真的很差 不過這就算了

 

最誇張是因為我居住的地方是靠海的濕氣很重 而且房間也真的沒有多餘的空間可以曬衣服了

於是只好把衣服涼在公共曬衣間甚至還有我的私人衣物 

租務處設計曬在樓梯間

剛好那位老師就住在正對晒衣間

他似乎很保守覺得私人衣物怎麼可以曬在那裏?

曬在他的家門前?

問題是大家都曬那裡!

 

我上晚班 早上自然是我的睡覺時間

他星期六沒課 一早就來敲我的門 從七點狂敲顛吵鬧到10點

就為了我的內褲不應該曬在那裏

 

像瘋了一樣可怕極了 而還很吵

電話房東來 也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平息一件事 另一件事又起 沒完沒了

 

可以告他嗎?還是需要證據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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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08 07:08

日前政府有一個租屋補貼的方案,我想申請,所以請房東拿資料給我,但房東說他不想被課稅,問我說可不可不要申請,他要減2000元租金,我想沒差這樣二方面都好,所以答應了,結果過沒多久,房仲,打電話來說屋主要賣房子了,他要過來看房子拍照,我想可能是因為我要申請津貼惹毛他了,我們要租屋時他也沒說房子他要賣,真是爛房東

請問如果房子真的賣掉了那我們的租約違約的部分要找誰?

若二方都不管那我們又該如何自保

賠償的部分我們要找誰,除了搬家的費用,我們能求償還有什麼

我們的租約是二年,但目前還有一年三個月才到期,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8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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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101-09-04 15:00
請問若租屋契約上未註明不可報稅,但與屋主看屋時有錄音及錄影存證,屋主表示不可報稅,房客表示同意,且於租屋廣告也有註明不可報稅,此兩項證據成立嗎?若之後房客報了稅,導致屋主被罰款,且取消自用住宅率,房客是否觸法?是否需承擔什麼責任,謝謝。
這樣的約定只是雙方協議而已 如果對方有違反 應該只構成債務不履行 如果你因此所生損害(例如罰鍰) 你可以請求對方應該負擔
Chia-Chia 101-09-01 00:26

親愛的律師你好

感謝您的寶貴時間為我解答

租屋處,房東提供一台洗衣機,通常洗衣機後會有一跟水管連接水龍頭。

某日深夜,水管不知為何鬆脫了,於是水龍頭的水就花啦花啦的流了整間公寓,我被室友叫醒時,踩下床就發現踩進水裡,心想,完蛋了,昨晚睡覺前,我把新買沒多久的筆電及I-pod全放在地板上充電。

果然電腦泡湯了,apple專賣店也因電腦是進水而不保固。

我和房東溝通,房東自然不肯賠我一台電腦。但這樣的情況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誰該負責任

房東告訴我她會詢問律師,但卻也遲遲沒有下文。

如今,我沒有電腦可以使用已經1整個月了。

可否請您為我解答?

 

1.這將來如果要求償 可能未必這麼簡單 2.洗衣機你使用過幾次 之前是否沒有類似情況 3.要證明是因為洗衣機關係受有損害 因果關係還是很有問題 是否洗衣機漏水就一定會造成筆電損壞 4.不過那都是訴訟上的問題 你還是先寫個存證信函房東請求賠償

 

如果洗衣機因排水管鬆脫瑕疵而導致漏水,提供洗衣機的房東應對漏水之損害,負租賃契約損害賠償責任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範圍為筆記型電腦及I-pod之財產損失。若排水管鬆脫是因自己或其他房客使用不當,而非排水管無法密接或是有漏洞等物品瑕疵時,則應該自行承擔財產損失。建議可先發存證信函處理,如果房東無回應,則可向租屋處的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至於Apple公司的產品保固,依據Apple保固責任條款,就意外、濫用、不當使用、液體接觸、火災、地震或者其他外部原因所造成的損壞,不負保固責任。依您的敘述,產品是因外部浸水而損壞,因此無法請求保固維修。

(參照民法第184、227條第2項)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巧克力 101-08-28 19:40

我96年8月開始為期一年的租屋,從97年8月租約到期後至101年8月仍有持續租屋及付租金,但沒有再跟房東簽訂契約。當初契約上寫明"乙方(我)同意不將戶籍遷入租賃標的,且不申報租賃支出扣抵所得稅,若違反上述約定,甲方增加之稅額,由乙方負擔。"想請問我102年如果執意申報租賃支出扣抵所得稅,我想我是違約了,我是只須給付房東增加的稅額,還是要再另付違約金?再者,我要如何得知房東是否有因為我申報租賃支出而使他增加多少稅額呢?

1.還是要看契約約定 如果沒有其他約定 就是以所增加稅額為準 2.你申報後 房東就自己會來跟你主張 他要跟你請求賠償或履約 當然由他提出相關資料

Lina 101-08-21 17:56

律師您好,

我有租屋修繕糾紛想諮詢。今年年初時,租屋處遭小偷,門框被撬壞,房東要求我依照租約內容,在合約到期交屋時要將門修復至原貌。

以下為租約中的條款。(房東是甲方我是乙方)

第七條:承租責任修繕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用、管理、既維護租賃房屋及設備,如因乙方之故意、過失、使用管理維護不當、正常使用至老舊損壞,至租賃房屋及原裝修及設備損壞者,必須負擔全新修復之全額損害賠償責任。甲方依房屋當實現況出租給乙方,本房屋如係因自然氣候、動植物或天災損壞導致衍生之漏水、淹水、蟲害等問題,在乙方知會甲方了解與同意後,一律由乙方負責修繕或恢復原狀,另外,乙方自行所為之增建裝飾及加工,有乙方自付修理之責。

請問我和房東簽定的合約中,並沒有規範遭小偷而被破壞的門應該由誰負責修繕,請問我需要負責修理門嗎?謝謝。

 如果租約沒有特別約定就依據法律規定

 而法律規定原則上出租人有修繕租賃物義務

 所以如果你確定沒有約定修繕由何負責

 是可以請房東修繕

 

關於房屋租賃物之修繕,除非契約另有訂定由承租人負擔外,原則由出租人負擔修繕義務及修繕費用。按租賃契約第7條內容,如承租人有故意過失、使用管理維護不當、正常使用至老舊損壞或是自然氣候、動植物或天災損壞所導致衍生之漏水、淹水、蟲害之問題,須負擔修繕義務。但門遭破壞是因為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所致,並未符合上述的事由,基本上應回歸民法規定,由出租人負擔修繕義務及修繕費用

(參照民法第42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Nicole 101-08-17 09:33

我在奇摩拍賣買東西 被騙了 轉帳一萬五千多 結果賣家說有出貨 人就消失了
電話回去不接 (手機是0986被轉接到國外 嘟嘟聲不一樣)
另一支電話 竟然是Skype網路電話

我沒有他的名字 匯款帳戶也沒有名字 (只有帳號)

那個賣場好像是盜帳號來的 (因為本來是賣化妝品的)
賣場在這: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f41435398?r=1093145256

剛剛去看他的評價 有另外兩個人 跟我一樣被騙 把錢轉帳給他 卻沒收到貨
查了奇摩 因為對方不是安心買家 我也不是用輕鬆付交易 所以沒得申請理賠

遇上這種事情 真的是衰暴了!

我想請問 去警察局報案 要去那裡的?
我住處附近?(我是在外租屋) 還是戶籍地附近的警察局呢?

那報案要準備什麼資料? 列印什麼資料?
沒有對方的名字 要如何報案呢?
遇上這種事 錢有可能拿回來嗎?

 向警察局報案 提詐欺罪告訴

 縱使不知道出賣人是誰

 不過至少匯款帳號可以追查帳戶所有人

 原則上準備告訴狀

 說明交易流程以及匯款情形

不過要有心理準備

金錢未必可以拿回來

小勳 103-01-10 10:4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
請問張律師:我近來也遇過類似網路詐欺事件 金額雖不多 但是重點是很不甘心 我有向消保會線上申訴 他們說會寄正本給對方 副本給我 這能使對方心生警惕嗎 還是要發存證信函! 其實重點是人跟人之間的互信問題,總覺得這社會過度保護壞人,舉證之所在正是敗訴之所在,要被害人疲於奔命找申訴,難怪加害人如此猖獗。 
Buck 101-08-08 12:33

最近剛搬房子,然後大約一個星期後
有人拿著公文來我租屋的地方說要照像
後來,這個拿著公文的人說在我前第二個租屋的人曾在此租屋處「製毒」
然後照像的地方都重新裝潢過,跟先前都不一樣
聽完後還滿傻眼的 = =
在簽約前,並不知道有此事件,跟我們簽約的人是仲介也未曾提起這件事!!
房東人在北部~
也不知道這狀況發生後,後續還會不會有類似的情型
很怕動不動就有人來查看或照像...這樣真的很麻煩!!!
也不知道前第二個租屋「製毒」的人,那段期間有沒有發生過什麼樣的事件!!!
像這樣的情形,該怎辦??
能要求房東仲介作什麼補償嗎??

林智群 (klaw) 101-08-08 15:42

這應該沒辦法成為提前終止租約解約的事由,當然你可以跟房東反應並要求一點補償,不過還是要看房東意願

阿政 101-08-08 02:40

問題是這樣的
房屋所有權人是 三兄弟

出面簽約的是我們的媽媽

前年100年7月10號~所簽的約

今年101年7月10號才發現問題

我家樓下店面第一次出租給別人,因為當初承租人想要租我們家的店面

有幫我們整理家裡(打掃清垃圾),

後來老闆娘來找我叫我跟我媽媽說租金可以租1萬8嗎?

(看再它們很努力的幫我們整理家的份上 我媽媽答應 第一年先租一萬8)

老闆娘 重頭到尾都沒有說 約期五年.....

可是事隔一年後 媽媽再次拿起租任契約書 才發現媽媽當初所簽的約的

是五年約期 ,這時租約就"發生爭議"了,當初說好的,第一年先租一萬8

變成五年都租1萬8 事後我們三個兄弟+我們的媽媽 一起下樓找承租

協調可是老闆娘 態度很硬 就說 簽約5年就是5年 要按照租任契約書走

過來協調不成 就去區公所 申請調解2次 承租人都不出面調解

區公所也開調解不成立單子給我們了,再區公所回家時 就看到老闆娘的店長在樓下

問它們為什麼不出面調解,它們說它們有權不去調解

(這點我也知道沒有法律約束)

最另我生氣的事,那一位店長竟然跟我媽說去法院說辣

(我的媽媽已經63歲了還這樣嚇我的媽媽)


事隔一天 我知道媽媽被恐嚇 有下樓理論 店長口氣非常不好

隔天它們馬上裝了 行車記錄器 (拿來當監視器~怕有事發生吧!!)

房東的 權利 我看了又看 這幾天一直再找相關文章

才知道原來房東的權利 真的少之又少

它們都有正常再繳租金 房東承租人的關係都稿成這樣了

1※請問我們現在該怎麼做?

因為簽約的是自己的媽媽 也有問過很多有再跑法院的人(朋友)

甚至網路法律諮詢(有提到叫我們告我媽媽 偽造文書合約不成立)

可是偽造文書(是公訴罪)ps:哪有自己家的小孩告媽媽的阿

另外還怕他們會告我的媽媽(詐欺罪)畢竟媽媽年紀也不小了

討論之後 "房東要提前終止合約" (要先前告知)PS:也要承租人同意吧

我們打算要給承租人一至二個月的時間 找點

最後一個月不收租金作為違約金1萬8 跟退還當初承租人所繳的保證金3萬6

至於賠償金(又怕承租獅子大開口)因為是店面 有招牌

跟大型冰箱的搬遷費延伸出來的費用

2※這樣的存證信函 要怎麼寫? (對方拒收又該如何處理)?

3※事後的程序該怎麼做?

有打※就是問題處

契約書內容如下

房屋租賃契約書 (小北百貨買的)
房屋租賃契約出租人 xxx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人 xxx (以下簡稱為乙方)
乙方連帶保證人 (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經雙方協議訂立房屋租賃契約條件列明於左:
(此行劃掉)
第一條﹕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xx市xx區xx路xxx號
第二條:租賃期限經甲乙方雙方洽訂為﹕共 \ 年 \ 月。
自民國 100年7 月15日至民國 105 年 7 月 15日止。

第三條:租金每個月新台幣 18000 元整﹐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水費、電費、瓦斯費、 電話費、大樓管理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租金應於每月 15 日以前繳納﹐每次應繳 \ 年 1 個月份。
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新台幣 3 萬 6 仟元作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 於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 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七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房屋照原狀還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第八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份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第九條:房屋有改裝施設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房屋時自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十條: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十一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十二條: 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損害賠償,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或損害租賃房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並願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十四條: 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之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隨時解約收回房
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蓋不負責。
第十五條:印花稅各自負責﹐房屋之捐稅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及營業上必須繳納之捐稅自行負擔。
第十六條: 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此行被劃掉)
第十七條:租賃期滿遷出時﹐乙方所有任何傢俬雜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應視作廢物論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九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甲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以上就是租賃契約書的內容
租賃契約書是房客提供 連內容也是房客寫的 我媽媽只有簽名(蓋手印)

還有一張 區公所的 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申請人: 甲方
對造人: 乙方

(當事人不到場)
上當事人因 房屋租賃 事件 於101年 7月31日 在本會進行調解結果 調解不成立 特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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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07 16:39
不好 意思 有些問題請教您一下 是這樣的 因為我今天在家附近 看到了兩包很像冰糖的東西 於是報警 當然也做了些小筆錄 留下了基本資料 當然也有我的租屋處 我想請問的是 因為我有卡倩問題 ... 都是銀行的 會不會因為我報警了 而被銀行查到我目前租屋處 因為我很怕麻煩 有在警察局裡留下資料 會不會也因為我報警處理那兩包不明物體而讓警察天天都找上門 我沒吸毒 我也不怕驗 但我比較怕麻煩 因為租屋處還有其他人居住 不想打擾到別人 我需要您的專業的說明....謝謝歐
1.我想除非警局人有洩漏個人資料的情況 否則債權人應該不太可能因為這樣知道你的住處 2.如果那些東西是毒品 檢警有必要還是會傳喚你到庭說明 至於會如何 我目前沒辦法正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