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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 103-07-05 15:33

律師您好

 

這個問題是我朋友的問題,已經困擾她有半年之久了。

 

她是大陸籍配偶,然後跟前任丈夫已經離婚並養有一女七歲,並領有台灣身份證

她在去年時候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大陸福建的男子

經過交往期間在去年十二月跟女方要求替他辦理房屋貸款四十萬現金。房子是女方所購買的。

然而女方當時並沒做他想直接去辦房貸四十萬,並將四十萬現金當場交給男方。

後來因為公司資金男方都轉往大陸,公司沒有什麼現金可以使用,便向女方索取信用卡使用。刷卡金額達十來萬

 

在今年五六月份,男方曾口頭警告女方,若不跟他辦理台灣結婚讓他順利拿到了台灣身份證,將會殺死她跟她女兒,於是女方在五月份便前往大陸福建跟他辦理大陸結婚

當在大陸辦理結婚才知道原來男方在福建有老婆跟小孩並且是男方在前天跟大陸原配辦離婚後隔天馬上跟女方辦理結婚,這時女方心理已經有陰影。

回台灣之後,男方雙親在台灣四處跟人游說女方是為了一個月辦理假結婚狀態的五千元新台幣才跟他兒子辦理假結婚的,再來就是男方現在是辦理依親進入台灣的,在這時間內男方四處找女人上床騙女人錢,並讓對方女子懷孕五個月迫使那女子墮胎。

另外男方雙親的戶口寄住在女方房屋,男方兩間公司營登也登記在那間房屋名下,那房屋是女方所購買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我朋友她現在不想跟那男子他辦理台灣結婚。並想拿回所借給男方使用的五十來萬現金。都是向銀行借貸的,房貸四十萬,信用卡十來萬。

 

大陸已經登記完成,大陸婚姻登記書也已經寄來台灣還沒去領做完台灣結婚登記

 

請問律師,我朋友她有什麼方法才可以安全離開那名男子並要求男方還錢

並將男方雙親戶口跟兩間公司營登遷出去?

 

謝謝律師的關心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5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已經取得依親居留,則兩人在台灣應該已經有婚姻關係,倘若要終止婚姻,則必須訴請離婚

2、針對於對方出言恐嚇並且詐騙女子錢財的部分,涉嫌恐嚇罪跟詐欺罪,倘若可以提出證據,則可以報警或是提出刑事告訴。

3、有關欠款的部分,可以發函告知清償,或是核發支付命令透過法院訴請對方清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男方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裁判離婚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洪先生 103-07-05 12:16

我買了一台三菱中古車 買了20萬
買回來不到一個月車子就不能開了
修理要10幾萬
對方還說這是我自己的問題
可是當初 這台車還沒買的時候
對方只是跟我說 要幫我送件<貸款>看看
就說這台車能貸得比較高 然後貸款如果下來
再來選我想要的車子 可是貸款下來卻我要買這台車
然後對方也馬上想把這台車送過戶 
後來對方又開大口說 這台車會幫我用到我喜歡的樣子
合約簽了 拿去檢驗還是台改裝車快報廢的車問題就一大堆 
麻煩能幫忙
我跟他的對話 都還保留著 
這都當成證據嗎?
還有合約書再對方那邊 他也不還我 跟他要他也裝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證明對方當初有故意不告知您汽車出相關瑕疵,可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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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103-07-04 22:26

事主是我妹妹,主管和她說需要一個人幫忙在銀行開戶

因平常主管對她很好,雖然內心有掙扎,但還是相信對方

主管載她到銀行開戶(戶名是我妹妹,存摺和提款卡在該主管那裡)

說什麼可以貸款八十萬元

這是今年四月初的事

後來才知道該主管向其他同事都有借錢

也有請他們去銀行開戶

(該主管好像有在玩股票和期貨)

結果大部份的同事都自認倒楣

其中有一位同事打電話去問銀行

告知目前的情況,也順便幫我妹查了一下

發現八十萬早就領走了

想請問律師:我們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備註:該主管目前失聯,打電話簡訊都不回!(7/2還有回傳說不會讓我妹背這筆錢,一定會處理,但給他一點時間,但做一個姐姐的我非常擔心,我們都是辛苦賺錢的上班族,並無那麼多的存款能填補這個洞。)

Sunny 103-07-17 20:03

目前獲悉新的訊息

原來該主管帶我妹去銀行開戶時

是一般的開戶,然後再用我妹的帳戶申請貸款

但因我妹的資格不符,所以無法貸款

結果該主管竟然偽造文書(聘書和薪資條)

送到銀行方審核

銀行審核通過了

才把八十萬撥款到戶頭裡

請問這樣子一來

我妹還需要自己還這筆貸款嗎?

因為她只能算去開個戶而已

本身貸款資格已不符,沒有八十萬的款項能撥下來

無雙 103-07-04 18:46

請問,十幾年前姊姊貸款買了房子我是保證人,之後姊姊繳不出貸款房子也被法拍了,現在我收到了法院執行命令函強制扣薪,貸款銀行倒了轉給民間企業追討,我要怎麼知道當時貸款的金額是多少,房子拍賣了多少錢,照理說追討的金額應該是法拍後剩下的金額不是嗎?當時房子也才買一百初,但我現在收到的執行函的金額加上利息違約金共1,244,678,姊姊現在沒工作無力償還,我的經濟狀況也不好,6/13收到執行命令函6/15有寄出陳訴狀至法院,法院尚未回覆,7月份已被扣了1/3的薪水,像這樣我要怎麼保護自己,可以找債權公司做協商嗎?要怎麼協商?麻煩各位可以幫幫我嗎?我應該要怎麼做

1.如果已經在執行扣薪 代表債權人已經有執行名義 2.你可以先向法院聲請閱卷 並核對債權數額如何計算 如果有問題 可考慮提出異議之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vivi 103-07-04 18:13

我弟替朋友貸款作保但是他朋友已有在強制扣薪了,法律事物所說我弟也要負責還也要強制扣薪還款但他朋友失聯多年我們也找不到…個資法關係事物所也不能提供…我們怎要樣處理呢?


SRC 103-07-04 10:38

請問如果自身有某房產二分之一的所有權(和父親一人一半),可以此房產來帶向銀行貸款嗎?(如果可以,貸的金額是房產二分之一嗎?)還是一定要另外一半產權所有人同意才可以貸款

如果想要賣的話呢?可以只賣自己這一半嗎?還是一樣要經過另外一半產權所有人同意才可以買賣?

先謝謝各位大律師的解答!

 1.共有動產  如果你要借款  可以自己應有部分向銀行借款  但借款成數應該會較低  畢竟將來要拍賣會比較不容易拍出    2.如果要出售  你也是可以出售自己應有部分  不需要得父親同意   但如果你要出售整個建物  當然就需要得父親同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Leo 103-07-04 01:52

律師 您好:

    問題點一:

    母親健在兩兄弟持有共有農地地價稅分開歸兩兄弟支付是否代表有繼承權?何謂繼承?晚輩不孝母親執意重新分配產權是否有權力?

    問題點二:

    如何區分農地分別共有 與 公同共有

    問題點三:

    產權不明狀態下一方執意將土地所有權證明書拿去銀行/農會/民間信貸 貸款是否需經過另一方許可同意?他方此舉是否犯法?另一方應如何保護自身權力?

謝謝您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7-04 02:38

您好!若兄弟共有農地是由母親贈與,母親可視條件主張民法第416條撤銷贈與,甚至可表示讓不孝者喪失繼承權;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土地權狀或謄本上都會有記載,公同共有通常是因繼承而產生;既然有權狀就以登記為準證明產權,不會有產權不明的情形,分別共有人之一可以自由決定以其應有部分抵押貸款,不需其他共有人同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eo 103-07-04 08: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針對問題點一可否再次向您諮詢?

原始問題點一:

母親健在兩兄弟持有共有農地地價稅分開歸兩兄弟支付是否代表有繼承權?何謂繼承?晚輩不孝母親執意重新分配產權是否有權力?

問題點:

農地乃父親過世後當時年紀還小,依法代表繼承嗎?其次現在當家作主乃母親姑且不論農地為公同共有亦或分別共有,晚輩不孝母親執意重新分配產權仍有權力代替過世父親處置嗎?

謝謝您的回覆

 1.可以去調閱土地登記謄本  看土地登記情況為何  確認目前共有情況    2.分別共有下   如果以自己持份部分去借款或處分  這都不需要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4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尚健在,則尚未發生繼承事實,就土地情形,可調閱相關謄本查明土地所有權之現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en 103-07-02 14:31

DEAR SIR:

目前我是一家有有限公司的股東,該公司有三位股東,目前擔任負責人的股東常莫名謾罵,且經營理念不合,請問是否可以提出拆夥?,但目前另兩位股東私下關係良好,有意圖以開除的方式對我進行開除動作,該行為是否違法?

如果拆夥目前公司擁有4各百貨公司的櫃位,如果能拆夥是否可要求分得櫃位,且公司目前有貸款買公司目前的位址,該房子該如何分拆現值?

有限公司沒有退股制度,可轉讓股份,不同意的股東必須買下你的股份,否則就視為同意轉讓,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ben您好,

1. 有限公司股東沒有退股制度,僅能以轉讓出資額之方式為之。

2. 建議無法經營,仍應將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因為若欠稅超過兩百萬,且公司未選認清算人,股東有被限制出境的風險。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Mia 103-07-02 14:06

你好 

    想請問一下,房子為奶奶的,叔叔貸款400百萬,繳不出來,由我們大  房 來繳交剩餘貸款餘額,房子過戶給我們大房,但奶奶堅持房子須留她的名字!所以等於吃下這棟房子所有權有三個人名字,奶奶和我哥和我弟,而奶奶那份說將來遺囑會留給我爸爸,叔叔願意申請拋棄繼承

問題1.奶奶未來如果更改她那份房子遺囑留給叔叔,叔叔已經拋棄房子繼承了,拋棄繼承還有效益嗎?是否變成叔叔那房妻子和兒子繼承?

問題2.若請律師或其他公證人見證, 奶奶那份,將來繼承者是我爸,若更改遺屬無效,可以嗎?

Mia 103-07-02 13:41

你好 

    想請問一下,房子為奶奶的,叔叔貸款400百萬,繳不出來,由我們大  房 來繳交剩餘貸款餘額,房子過戶給我們大房,但奶奶堅持房子須留她的名字!

所以等於吃下這棟房子所有權有三個人名字,奶奶和我哥和我弟,而奶奶那份說將來遺囑會留給我爸爸,叔叔願意申請拋棄繼承

問題1.奶奶未來如果更改她那份房子遺囑留給叔叔,叔叔已經拋棄房子繼承了,拋棄繼承還有效益嗎?是否變成叔叔那房妻子和兒子繼承?

問題2.若請律師或其他公證人見證, 奶奶那份,繼承者是我爸,將來遺屬要更改無效,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2 14: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預立拋棄遺產聲明書或是遺產分割協議都是無效的。

2、遺囑的部份,倘若有侵害應繼分的部份亦屬無效。

3、也就是目前您所述的方法基本上是不可行的,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規劃適當的方式處理。

 1.奶奶名下還是有登記  將來這部分就變成遺產   2.只要是奶奶合法繼承人都可以繼承這筆產權   所以如果叔叔將來不願意辦理拋棄  叔叔還是可以比例繼承   3.可以請奶奶考慮是否做遺囑  將其財產分配給特定之人   但這部分叔叔還是有其特留分   並無法完全由你父親或兄弟取得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喬安娜 103-07-01 22:39

事情簡要說明:3年前我在國外唸碩士時,銀行說以我資格可以申請海外留學貸款,利率也低,當時就想申請下來,不過需要保人,因我爸媽年紀快退休,銀行不接受,姐姐有時會去日本,在台無固定收入,無法成為保人.一位認識將近6年的舊友加前同事A先生表明若我願意抵押我名下持有之某公司股票(未上興櫃之實體記名票券)在他那,並簽立切結書(如果未還貸款或當他要求解除保人資格時未能處理,他有權變賣我的股票),那麼他可當我保人。當時也是信任他,就答應了他的條件,抵押當時市價等值90萬元的股票在他那,當時他還要求我在股票背面及股票過戶書上簽章。書唸完了,貸款也每月正常自動扣繳將近2年了,銀行存摺本也寄放在他那,他都可隨時刷摺確認。由於過去我ㄧ直把他當哥哥及可信任的朋友在看待,在國外寄聖誕禮給他,招待他來國外玩,回台灣幫他帶東西,每次我回台時他都知道何時到何時回去. 今年6/2我回台後,他臨時在6月12日發簡訊要我10天內【6月22日回去國外前】解除他保人資格,理由是因為9月份該公司要上興櫃,到時實體票券無法過戶【他怕我萬一以後沒繳留學貸款,到時他無法變賣我的股票】我放下手邊的事去處理解決,但銀行告知10天內走完換保人程序有難度,所以在跟銀行進一步討論後以ㄧ次清償貸款,解除保人資格。我於6月16日清償貸款,因銀行要出清償証明,需要時間,銀行建議我以當日轉帳付款的銀行收據讓保人看,但他說要收到清償証明才會歸還股票,然而我說明屆時我可能已在國外,我跟他說是否用郵寄掛號到國外我點收,他卻說不接受郵寄,寄丟被盜賣責任歸誰,還要我另出ㄧ張郵件丟失免責聲明給他他才要寄,接著我說我去變更過戶印鑑,即便寄丟,拿到的人也無法過戶,他卻說我若變更印鑑他要去告我背信,我無法理解他未事前告知,臨時就發訊要我10日內解除他保人資格,解除後他卻在歸還股票上百般刁難。為確保自身權益,我在清償貸款當天即到股務處變更印鑑以防被他私自變賣處理.在我6/22搭機離台回到國外,我爸媽6月23日即收到他寄存証信來,信上說我拒絕跟他點交股票,限我5日內找他親點,否則採取法律行動。整件事可以很簡單的解決,掛號郵寄,他卻處處刁難。我母親收到信時去電給他,他說只接受本人點交,還跟我母親說若沒來點交,他會將股票寄至法院.我想請問:

1.母親告知我後,我寫信給這位保人,商討歸還股票事宜,然而他卻不做任何回應.他電話中告知母親股票將寄存法院,然而存證信上並未說明寄存法院一事,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利及知道他是否真的將我的股票寄存法院?我人現在國外,是否必須回覆他此封存證信函?(以電子郵件回復可行嗎?還是必須也回函存證信?)

2.股票9月份上興櫃後,實體票券無法過戶,加上我已變更過戶印鑑,那麼我是否不用擔心他會私下對我的股票侵占或變賣? 加上他發來的存證信上有明確說明代保管股票的事由為當我留學貸款保人一事,只是他說明我解除他保人資格後,屢催點交股票未果,所以他才發存證信催告親點(但事情經過並非如他所說,是他在歸還股票的時間點上處處設限,而且他一開始就知道我6/22飛機離開台灣),所以在侵占這個疑慮上,是否可以放心?自從他發了存證信函後,對我所發給他的訊息及電子郵件都不回覆,也不告知股票將往何處去,他這樣的態度,我能否主張他違反善良管理人的義務?

3.我能否於法主張,要求他將股票掛號郵寄至我國外住處點交?(當初切結書上並未指定歸還股票方式,但這位A先生卻發存證信要我人在國外時找他親自點交,明顯刻意刁難)

煩請各位專業的法律專家代解疑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發律師存證信函,提出您之相關請求,請求對方限期履行之,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侵占背信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Peter 103-07-01 19:00

您好,想請問關於房屋租賃的問題。

這間房子是隔6間的套房房子不是我的,但因為屋主欠我爸錢,因此屋主願意將房子給我管,租金也都是進我口袋,請問我可以直接跟租客簽定租賃契約書嗎?若這租金進我口袋,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若以後我要把這間房子買下來,銀行會認可我這租金收入為我的收入而貸款給我嗎?

租金收入應與銀行貸款無直接的關係,但是為了避免日後減少紛爭,建議你委託律師寫一份同意書,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Peter 103-07-01 20:32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租金收入應與銀行貸款無直接的關係,但是為了避免日後減少紛爭,建議你委託律師寫一份同意書。。。

律師您好,感謝您的回覆。

關於銀行貸款的部分,我的意思是說,假設我想把那間房子買下來,我去跟銀行申請房貸的時候,那間房子的6間租金收入能不能成為我的收入來源,讓我可以拿到更好的利率或是貸款成數?

F 103-06-30 17:12

想請問關於以下的狀況,我該怎麼保護自己以及身旁的朋友。
我從小就跟父親相依為命,他一直有賭博的惡習,領錢的時候會留一萬叫我存起來,當晚偷偷跑出去賭博,賭完還回來偷拿錢,不然就是到學校逼我給他我的郵局提款卡,我們家的生活一直都有困難,房子是租的,生活費房租都是靠慈濟補助跟幫忙。
後來我高中畢業重考了一年,那一年有去補習,我跟姑婆借了補習費,爸爸那時候付了一、兩萬(他現在卻咬定他幫我全額付清,然後到處跟別人說我的不是),但後來我還是選擇就業,因此進入了設計公司,所以沒有念大學,後來他告訴我因為我沒有念大學,所以他的福利補助都被取消掉了,然後慈濟也因為我開始有工作,再加上社工換人,於是不再補助我們房租生活費等,但我剛踏入社會,再加上是設計助理,所以起薪沒有很多,父親卻要求我全額付款(8500房租),還理直氣壯的說 我把你養那麼大,現在要你養我也不為過之類的話,但我高中時是辦理就學貸款,所以根本沒有能力負擔房租生活費跟就貸,於是在我受不了的情況下離開家裡躲到男友家,工作一直持續,卻沒告訴父親在哪上班,我失聯了一陣子,後來慈濟原本最先幫助我們的社工聯絡上我,他們想出了一個方案,就是要我跟我父親各付一半的房租,我也答應了,中間我還是沒有回家,卻有請朋友拿個幾千元給他,他卻說 這幾千元怎麼夠花?情況後來越演越糟,我每個月都有按時繳房租,我父親沒有繳,然後還跟房東說是我沒有繳,房東天天打電話來催,我無可奈何之下,我又失聯了,我換了手機,將戶籍地遷出,把我的東西搬走,之後我父親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他一直有打給媽媽那邊的親戚(我跟那邊的親戚關係都很好)然後說我不孝等等之類的話,親戚也被他搞得很煩(因為過去母親有為了躲父親逃到親戚家,父親也曾把母親和我關起來,騙親戚說我生了大病,借了大筆的錢,事後我們才知道他跑去賭博,所以親戚都知道他的事情,都不想理他),上個月父親那邊的親戚傳簡訊告知哥哥(同父異母,爸爸沒有養育過他)爸爸中風了,要我們去看看他,後來得知沒有很嚴重、沒昏迷、某隻手不能動之外,其餘都正常,於是哥哥認為他又再用苦肉計逼我們出面,叫我不要與他們聯繫。後來前幾天晚上去買消夜被警察臨檢,爆出身分證號碼才知道我父親去警局報過我失蹤,警察要我去銷案,隔天去銷案的時候,案子上面卻備註「一定要警察跟父親確認我有跟父親連絡上才能銷案」但,以現在的情況,我不想跟他聯絡(一旦連絡上了,他會要我負擔他的所有,又會跟我拿錢去賭博)但是我如果不銷案的話,我無法出國(警察告訴我會被抓)有時路上臨檢也會很麻煩,所以,我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還有放棄繼承權的事,若之後他告我遺棄,我能站得住腳嗎? 還有他一直到處說我是跟男友跑了,說我男友把我拐走(但我離開時已經成年,這種說法不成立吧?)我該怎麼樣才不會拖累到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1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失蹤案件,僅為請求員警協尋,並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力,您無須過於擔心。

2、有關和誘罪的部份,倘若當時候您已經年滿20歲,則不會構成。

3、有關遺棄罪的部份,本文認為您的狀況並非完全不會構成,本文建議您仍應該酌量給付部分扶養費用。

4、本文建議您可以要求派出所員警陪同回家,並且辦理銷案,然後按時給付扶養費用,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疾風勁草 103-06-30 12:49

您好,個人從事金融保險業,但是我的工作不穩定,又有些身體中風疾病,因此都是兼職跑單,但是我在信貸協商金額是79萬每月8000總繳期數178期,但是我每個月固定還有房貸的負債10000,及勞工貸款3406及居家房租,養兒的安親費約零零種種共要4~5萬不吃不喝的開銷,而常常入不敷出,以現今的收入根本繳不起178期的信貸協商,而我找到了個25000的工作,我上次查過債權銀行居然還欠80萬,等於協商繳了多年已繳了30幾萬都是利息,根本沒捨麼還本金,我想請問律師們,我現在收入3萬月收及先生4萬根本入不敷出,不知未來工作薪資一定被銀行再進行強扣,連帶我勞保年資也有15年,其他影響還有我個人買的保險費未來到期怎麼辦??目前快40歲沒房沒車,二個小孩都是高額繳費的責任期,我到底該如何跟銀行表態我再協或是毀諾的部份,我不是不繳,銀行說再協或是調降利率期數都要薪轉財力!跟當時辦貸款一樣,就是工作不穩加上育兒才不夠,真我是不知如何所措,謝謝

維尼 103-06-30 03:43

您好:

我想請問,我的父親在12年前贈與金錢50萬給我弟弟(任何白紙黑字什麼證明都沒有寫),後來弟弟因為要結婚了!想給弟媳跟要出世的孩子一個家,所以弟弟把50萬繳了房貸頭期款(房子貸款房子都是弟弟名字,弟弟在繳房貸),結果這一年裡發現弟弟對父母開始不聞不問,請問我父親贈與50萬金錢可以強制收回嗎??然後弟弟買的房子也可以討回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30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履行扶養義務,可以於知悉ㄧ年內撤銷贈與,但是必須能夠證明當初有贈與行為及未履行撫養義務的行為。

2、依法您的胞弟有扶養您的父親的義務,倘若拒絕,則可以訴請法院判命給付扶養費。

3、本文建議您的父親可以核發存證信函給您的胞弟,表示撤銷贈與並且要求給付扶養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30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法408條可知,因您父親已於12年前將金錢贈與處分與您胞弟,故除非係屬民法第412條之附負擔之贈與,否則無撤銷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onica 103-06-29 01:08

我與先生結婚多年,育有一女一子,約莫9年前,先生疑似外遇,夫妻間有嚴重口角,夫甚至有暴力相向的舉動,9年前也有驗傷單....9年前某日,夫 僅留一封E-Mail說:無法再相處為由 搬離家,將2個孩子都留給我獨立照顧,之後就少有音訊,小孩也不探望、生活費也更是從未給過...連小孩過年紅包也僅放在家外鞋櫃裡 再以電話通知拿取(但僅頭2年,後面就都沒給過錢了)....後面都只有他聯絡我的份,而我聯絡他 就要看他心情

約3天前我發現他在FB上 說:2013/4/24跟XXX結婚了,透過關係 也取得他跟那女人與夫家族聚餐的照片,照片中,那女貌似已懷孕  或許是因為急了,夫今天打電話來要求直接簽字離婚,但他給的條件是就照9年前我要求離婚時說的:把我們買的房子在無貸款的情形下過戶給我,我就要簽字。

但這9年中,我們就只是住這房子,其它水電瓦斯、小孩學費、生活費保險費...等等全都是由我獨力支付,也就是說除了房子以外,他完全是不聞不問的...連我家老二對父親都是沒印象的。

請問:要這間房子,是我9年前說的,這9年中間,夫無任何付出,連探望也無。現在他壓著我,只能給這間房子,只因我9年前的要求,我不能再將要求提高嗎?

還有,我家老大已經大了(滿18),事情發生時老大五年級了,那時老二剛出生....現在孩子跟我要求,說他們將來不想養父親,請我協助辦理相關事宜,那我又能做什麼相關申請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的配偶與第三人有通姦行為,您可以據以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訴,並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您的配偶與該第三人賠償您的損害。

至於您是否接受協議離婚,應視您是否願意離婚、您能接受的條件而定,您可以提出您想要的條件,再與對方進行協商。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配偶與外遇對象有通姦行為,使外遇對象懷孕,您可對您配偶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通姦告訴,亦可對您配偶提出裁判離婚訴訟,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在舊未成年子女部分,若您配偶從未撫養未成年子女,其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其對您配偶日後之撫養義務亦可主張減輕或免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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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9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蓋因對方現在應該急著向您離婚,故或可以此為籌碼,透過裁判離婚之方式,向對方主張離婚之損害賠償,並主張贍養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迷途人 103-06-28 14:43

請教律師

我本來是要辦理貸款 卻不慎遭受詐騙集團詐騙

已經開過庭 檢察官不相信我的證據及說詞 但肯給我和解機會

我只是問可否分期付款 檢察官便將我起訴

好不容易可以湊到足以還受害者的錢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答辯狀該如何寫? 如何申請調解庭?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您目前是處於被起訴的階段了,由於您已籌足還給被害人的錢,在開庭時可向法官表明您有錢足以賠償被害人,希望法官從輕量刑,給予緩刑,供您參考,謝謝

檢察官已從你的說詞,判斷你違法,並將你起訴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相關程序,您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的服務台直接詢問並撰寫書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903502003 103-06-27 23:04

今年初,在FACEBOOK詢問一位露天賣家是否能跟她批發假髮

她也同意,完成首批,也幫我製作好代理LOGO

問我會不會抓圖片 並提供SHOP2000網站讓我抓取圖片。

可是我不會把LOGO用成透明檔放在圖片上

所以我是直接把圖片馬賽克處理。幾個月間,我都有陸續在賣場訂貨。

到了四五月,因為假髮賣的不是很好,也下架處理,甚至給客人露天網址,叫客人自行到對方的露天拍賣下標購買。

以上都有對話證明!!

到了六月底,也就是近日,此位賣家依盜用圖片說要跟我談和解金額。

再者,FACEBOOK社團非交易平台。所以這樣拿他圖片,還有算是有交易販售嗎?

對了,我的FACEBOOK社團社團名稱有打上[代購]  那這樣對此案件有幫助嗎?

我告知對方很早之前就已經把商品下架了。

但,我自認沒有把LOGO用上去是我不對,我也認了。

也跟對方試著談分期和解。看他要讓我每個月繳納2000還是多少

我告知對方我每次叫貨後的餘存就是剩餘1-2千。

但是對方一直以要看病為由,不讓我分期。

一次就開口兩萬才要和解

我沒有正式工作,就是靠網拍維持自己吃喝用。

每次訂完商品餘額頂多剩下1~2千(可以提供存摺證明)。

今年七月開始我也要繳納二專兩年的就學貸款,金額為5000。

對方一直以身體差或者住院急用,不讓我分期。

難道他的網拍生意慘到是靠告這些在賺錢嗎?那現在我真的也拿不出來金額2萬給她。。該怎麼處理才好?

我已經想到最壞情形給她告了。。我是真的拿不出多的錢了。。

請問我可以試著怎麼跟他溝通和解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協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de 103-06-26 20:54

我親友請我幫忙,一時糊塗了,跟他一起簽了立一張250萬和20萬(但事實上只有借240萬)的錢莊本票!同時親友請我拿出我的房屋權狀給錢莊做設定,但親友拿到錢之後人就避不見面,也不出面解決問題!(錢莊是把錢直接給我親友,我連看都沒看到那些錢)我感覺不對勁,於是我向銀行協商後請銀行幫我清償清償金額為240萬),然後變成我向銀行貸款,之後錢莊把本票設定費收據還給我,請問我這樣有機會把錢拿回來嗎?或是有什麼法律途徑或方法可以讓他們把錢還給我!請高人指點小弟……小弟今年27歲,此件事從4年前至今……我好累啊!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原則上都是您口述的事實經過,僅剩錢莊還給您的那些本票或書面..等等,如果在該書面中之記載內容,可以用來證明此事,那麼您便有機會可藉由訴訟去跟那位親友要240萬,供您參考,謝謝

Alice 103-06-26 09:28

律師您好:爺爺在94年過逝,父親在84年過逝,我是代位繼承人,其他繼承人還有6位叔叔和奶奶,及一位姑姑,爺爺生前85年間有3筆土地設定借款360、200、295萬,利息3分、延遲利息3分,5叔是保證人,6叔是介紹人。我們近期才知道這些事情,295萬的貸款土地拍賣已被拍賣,尚不足七千多萬,360、200還在民事訟訴中,請問:這符合刑事重利罪嗎?有沒有辦法使債權無效,還本金就好,關於債務部份我們該怎麼辦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26 10:36

您好,依刑法第344條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最高可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因此構成重利罪的關鍵在於是否「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及「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民間三分利雖已超過利息之最高限制,但司法實務上還不至於構成重利罪,因此必須由「乘他人急卻迫、輕率或無經驗」來判斷。此外,若繼承人已知被繼承人之遺產不足清償債務,或有其他原因不願繼承時,得為繼承權之拋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本件似乎應先釐清代位繼承人即您的祖父是否為各該借款之保證人,或者僅為擔保物之提供人(抵押人),如果被代位繼承人僅為抵押人而沒有擔任保證人者,則其對於該債務除了所提供之抵押物因設有抵押權而可能遭到拍賣取償外,其他財產則並非各該借款債務之擔保,從而亦不會由代位繼承人因為繼承而加以承受,另外在抵押權塗銷前,則只要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未依法履償者,抵押人均可依法聲請拍賣抵押物,此部分並不因為抵押物所有權變更而有影響,因此所有人是你祖父或者其死亡後的繼承人,其實對於抵押權人來講,實質上並沒有差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欽伯 103-06-25 13:31

大約兩年前一個朋友找我投資讓我去辦了貸款,資金由他運用,利息金額由他負責,存摺與提款卡都在他那,後來經常拖繳,銀行常來催繳,我提出清償要求,他就又拖延哀求,又陸續繳,仍然經常拖繳。

今天銀行又打來催收了,不堪其擾,但對方避而不接電話,當時因為信任並沒有任何條文借據,卡片存摺也都在對方那,唯一有的就是我能去銀行申請對帳記錄,有他的轉帳資料、他個人的電話,以及他們在天母開店的地址。

我應該怎麼做才能保障自己要求他們清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清償貸款,並且返還存簿、提款卡,否則將依法提起告訴,待對方回覆之後,再行處理。

Leon 103-06-25 10:23

您好! 

我於國小六年級時父母離異.雖然父親擁有監護權,但父母離婚後姐姐和我(姊妹三人)仍與母親共住.父親在離婚後將原本由母親標會買下的房子賣掉,但售屋所得並無與母親平分,而母親於居無定所的情況下,帶著我們姊妹三人搬回母親的娘家,也就是我們的外婆家.為了養育我們,母親很辛苦的兼了兩份工作.這段時間裡,父親每月大概會交予母親兩萬元. 

三年後,父親以就近管教為由將我們姊妹三人從母親那接回.當然,他也就沒有再給母親任何的錢了.我們在父親家過得很不好,常常吃泡麵,放學回家也不見父親,在我青春期最需要生理及心理輔導時,非但未見父親的呵護,也剝奪了更了解我們的母親與我們相處的機會. 

三年後,我們姊妹三人回到母親身邊,這麼多年來,甚或到現在,母親依然很辛苦的上班,只為了我們相依為命的四個女人有一間自己的屋簷,而我們三姊妹也以半工半讀,助學貸款的方式完成了學業,也逐步地在社會上找到工作.

離開父親家後,到現在13年,我們在母親辛苦買下的二手屋從未搬家,即便父親知道我們住哪,除向我們要錢外,這麼多年對我們不聞不問. 

近期收到父親寄的一封存證信函,提及他的年邁及口腔腫瘤,暗示需要生活費等等,並提醒我們姊妹三人法律上的撫養責任,否則不排除提告,且須於五日內回覆 

我不懂,這樣的人,僅因為血緣上的生父,20年前欺負我的母親,20年後又來欺負我們姊妹, 

請問律師:即便我們姊妹是法律上的直系卑親屬,民法1118-1條能夠幫忙我們姊妹嗎?對於父親寄的存證信函,我們如何回應呢? 

謝謝!

可以起訴確認扶養義務存在與否,勝訴後才能減輕或免除扶養,在這之前還是有扶養義務,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曉婕 103-06-24 14:51

您好 !

我先生22歲時,公公買了一間房子登自於我先生名下.

事隔了20年,我公公也已往生8年之久.

公公往生後婆婆曾說:當初這間房子公公是要登記她名下的,只是她登記在兒子名下.

八年前,我先生將1/2所有權贈與給我,最近先生想再把另外1/2所有權贈與給我.

我與婆家關係交惡,婆婆知道先生將一半房子過給我非常的生氣,為此婆婆大罵我不要臉,但沒有其他行動.

請問 :

如果先生一旦將房子完全過戶予我後,婆婆有無權利主張或要回這間房子 ?

房子完全贈與我後,我向銀行辦理貸款,倘若有一天婆婆真的爭贏了這間房子,那貸款我需要償還嗎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若要主張借名登記,則需由其負舉證責任,但要證明並非易事,所以現階段仍以登記在您的名義作為認定基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4 19:02

您好!若對方無法證明是借名登記,就不能干涉贈與行為;但若對方能證明是借名登記,則您先生沒有權利贈與房屋,而您都知情也不能主張善意受讓,因此房子會被要回去;另外,不管房子是誰的,既然是您的貸款,就應自行還款。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淡藍 103-06-21 08:15

  請問一下,我現在要跟我先生協議離婚了,他房子不願意給我,說要一人一半,我想請問房子是2個人的名字的話,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他如果搬出去住了我可以把鎖全部換掉嗎?

2.他有權力自由進出嗎?

3.貸款方面,保證人是我的話要去除名嗎?

4.如果他貸款不繳房子法拍我能有優先承購權嗎?

另外他說如果我不要一人一半的話,他會拿錢給我,可是他要我先過戶後他才簽字,我很怕過戶後不給我錢,這樣我就一無所有了,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的嗎?

麻煩專業的律師們幫我解答了,謝謝。

若您為該房屋共有人,而拍賣之抵押物為該房屋所有權之全部者,則參照法院實務見解應將共有人全體列為債務人,而債務人為出賣人之身分,無法參與投標及應買成為拍定之買受人。(資格衝突)
另建議您確實拿到價款再行辦理所有權移轉過戶為妥,以免屆時二頭全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1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房地之所有權人為您跟您先生分別共有而均為所有權人,然仍可協議由您實際管理使用,若此,則您可將門鎖更替,並禁止先生進入。

您雖無法行使優先承購權,惟仍可藉由他人之名義投標。

若您擔心會有先生不履約之情形,可透過建築經理公司之履約保證帳戶,以避免交易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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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oe 103-06-21 02:46
我先生在民國86年 當他老闆的銀行貸款的保證人。結果今天收到法院民事令,因貸款的老闆積欠82萬跑路沒繳錢,現在要求我先生未來的1/3薪資所得及扣押銀行證卷償還。 請問: 1. 此案到現在17年才通知未繳錢,這樣我有必要理會嗎? 2. 問過法院此可申請閱卷及拒絕支付,程序很困難嗎?該如何進行? 懇請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1 03:16

您好!若您所謂民事令是指支付命令,則務必要在20日內提出異議,程序並不複雜;另外,時效不是從借款時起算,而是從應還錢時才起算,且您若都不理會,等於是不提時效抗辯,則即使時效已消滅法院還是會判您需還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您所述情形應是收到法院民事執行處扣押薪資銀行證券(?)的執行命令,後續建議債務人儘速聯繫法院辦理閱卷事宜,釐清債權憑證內容及相關債權詳情,俾確認其請求權有無罹於消滅時效等情形以進行抗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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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20 16:22

補習班在嘉義,由於我在斗六醫療體系上班,工作繁忙無法跨校補習,起初在簽約時,補習班老師告知已在斗六尋點並且短時間內便會設立分校,所以我才決定簽約,但過了三年完全無音訊,又要求在其他縣市上課,我也將貸款8萬4千全數繳完,並沒有上過任何一堂課,由於工作繁忙,簽約一個月後我後便申請課程保留等待斗六設立分校,但斗六設立分校遲遲沒進展,我多次向補習班尋求退費但補習班不肯接受,又要求我誇縣市補習,我覺得自身權益受損嚴重並被蒙騙

【 簽約一個月後我後便申請課程保留等待斗六設立分校】請問你有這份簽約書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sherryliao 103-06-20 17:01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 簽約一個月後我後便申請課程保留等待斗六設立分校】請問你有這份簽約書嗎?為了維護自 ... (恕刪)

只有簽保留而已  沒有設立分校的合同  ....>_<

103-06-20 14:53

因被判幫助他人使用毒品

現在開庭結果出來了

5個月可易科罰金一日1000元

請問可以辦分期嗎  ?

因還有一個小孩即將出生,自己又是做水電工程需繳房租貸款往後還要有小孩出生的費用...

如果無力償還又不想被關可提出什麼證明或減免嗎 ?

還是勞動服務 ?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6-20 15:01

基本上是可以分期的,請洽各法院或地檢之服務中心詢問。

後續您可於接到執行傳票後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罰金或提出易服社會勞動之聲請

被告經法院判決確定後,如判決主文中有載明「得易科罰金」,受刑人得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具狀時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或依執行傳票所載日期,攜帶易科罰金之金額及身分證,親自前去各檢察署,向承辦人口頭聲請。如有正當理由(例如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無法親自到案辦理易科罰金者,得由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持確實之證明文件代為辦理。

易科罰金應繳之金額,應一次完納,如無資力一次完納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分期繳納以一個月為一期,受刑人遲延一期不繳納者,檢察官撤銷分期繳納之許可。

檢察署對於易科罰金聲請,只須提出前述執行顯有困難之任何文件之一,經核屬實,即得准許。(因「家庭」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可以提出扶養親屬之戶口名簿影印本或原本等文件加以證明。)

又依刑法第41條第2項,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刑法第41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致電執行該股書記官,詢問罰金分期或易服勞役。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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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deh 103-06-17 14:31

您好:爺爺過世已滿一年(遺產繼承與否有請代辦去申請緩處理),爺爺子女有2女、4男,最近有收到遺產稅的土地稅金(全都是持分土地),由於十年前小叔拿爺爺的持分土地去民間貸款、抵押(貸款金額為多少都不知),小叔已跑路找不到人辦理拋棄、三叔看到爺爺的持分土地仍有價值他不願拿出證件來辦理,爸爸不願意繼承想要拋棄,請問這樣可以獨自拋棄?如果可以應如何辦理?謝謝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7 16:45

您好,分別共有的權利及於應有部份,得自由處分,因此可獨自拋棄繼承。拋棄繼承必須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以內由拋棄人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書狀聲明拋棄繼承權,並檢附拋棄繼承聲請書、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繼承權拋棄通知書收據等。向法院送狀之後,法院依法會回覆一紙通知函准予備查,待接獲法院該紙通知函時,即表示拋棄繼承手續業已辦妥。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Julie 103-06-17 11:26

你好:在去年四月時跟台中某連鎖美語補習班簽訂了兩年英文的合約,並申請小額信用貸款,之後從未去上課,今年已經繳清了小額信用貸款,在去年就已經向補習班表示要解約退費,但未寄發存證信函,如今美語補習班答應退費,但要扣除一成費用,請問如何可以爭取到全額退費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17 23:51

您好!若無正當理由要求解約,依法對方應沒有全額退費的義務,除非經協商後對方自願退全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nes 103-06-17 10:41

律師們好:

請教一下,離婚時夫妻財產配置權是將雙方之財產重新分配,分配之標的是否包括動產動產?另,若有負債(貸款),是否也要納入共同承擔?再來,分居後到離婚協議間,彼此所產生的負債由誰承擔?若此期間對方將名下財產刻意轉移(如存款金飾),只想主張財產重新配置從對方處得到好處,試問我方是否能主張任何權利?

至急,懇請各位大大律師給予指點~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7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夫妻財產分配的部份,是針對婚後剩餘之財產所為的分配(財產扣除負債)

2、至於分配的方法,倘若雙方可以協議就依據協議,倘若無法協議必須透過訴訟,則均分.

跪求幫忙 103-06-16 17:10

各位律師您好:本人在102年與老婆共同購買汽車乙輛(有車貸,有共同繳納貸款金額),車主是我的母親,保證人是我的爸爸!現因女方想要離婚,要我歸還她所支付的貸款金額,並要求離婚才讓我把車牽回來,當初因對方單親家庭不忍婚後讓岳母獨自居住,所以婚後在女方家住(已結婚5年,膝下無子女),現已搬回家中居住一個多月,汽車現已無法發動,若再拖延下去,恐怕汽車會壞掉,請問如果去警局報案,車子拿得回來嗎?如果報了案,該注意甚麼細節,很怕警察會吃案,因為女方遠親在警局有關係,請大家幫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17: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車子的部份,是由您與配偶共同出資購買,應屬共有關係,且,該車由共有人即您的配偶保管,應無違法行為,本文建議您不要任意提起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應該先進一步釐清

2、該車恐怕必須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來處理為佳,本文建議您可以於離婚協議書中為財產分配之記載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6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太太亦為該汽車所有權人,似無侵占之疑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yan 103-06-15 19:23

請問房子是父親向親友借貸貸款所購買,但是登記在母親名下,所以父親過世時遺產就沒處理到房子問題,父母在父親在世時就已經不住在一起,雖沒離婚但也沒夫妻之實,房子一直是我與父親居住,現在有兄弟姐妹要假借其他名義帶母親去賣掉房子,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房子過戶賣掉,謝謝回答。

ryan 103-06-15 19:06

請問房子是父親向親友借貸貸款所購買,但是登記在母親名下,所以父親過世時遺產就沒處理到房子問題,父母在父親在世時就已經不住在一起,雖沒離婚但也沒夫妻之實,房子一直是我與父親居住,現在有兄弟姐妹要假借其他名義帶母親去賣掉房子,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房子過戶賣掉,謝謝回答。

阿邦 103-06-14 20:43

律師您好

    小弟在婚後,因媽媽買了一間房子登記在我們夫妻名下,錢和貸款都是媽媽繳,如果夫妻離婚了,那房子是否要分對方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4 2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該房屋登記在夫妻名下,則除非另外有約定,否則基本上就是屬於夫妻共有,但是因為是無償取得,所以無需分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4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主張為贈與財產,而不列入婚後財產計算,非夫妻剩餘財產非配請求之計算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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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14 10:28

想請問先生過世了,有一個16歲的女兒,房屋是與先生與弟弟共有,但房貸部份是由先生繳費,現在想請問房屋過戶如何辦理,該過戶給誰,需弟弟出面嗎?銀行貸款部份又該如何辦理,如果放棄過戶完成給弟弟又該如何處理,已有到國稅局辦理遺產申報,麻煩您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2:24

您好!被繼承登記的房地持分屬於遺產,您及女兒因繼承共有,二人決定要登記給誰都可以;貸款若是被繼承人名字,您及女兒因繼承而應連帶負責。另外,房地登記為弟弟持分的部分,則要釐清是否為借名登記,若屬借名登記,才能由您及女兒以繼承人地位主張返還登記,否則該持分為弟弟所有,與您二人無關。綜之,此事法律關係並不複雜,先將事實釐清才是關鍵。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將 103-06-13 21:03

前1年  還沒18歲. 買機車 叫乾姐當我擔保人 買他名字  貸款都是我繳的

現在反過來告我侵占   

我有貸款收據和行照 

請問怎麼處理呢... ?!

1.刑事侵占案件,可提出相關證據(行照正本、車籍資料及貸款繳款證明等)以證明該車實質為您所有,而現車籍登記之所有人乃係受託借名登記之人,事實上不存在告訴人所指之侵占事實。
2.針對告訴人虛構事實提出侵占告訴部分,可於刑事侵占案件不起訴處分後,提出刑事誣告罪之告訴,請求追究其誣告行為的刑事責任
3.民事部分可以提起回復登記或確認所有權訴訟,將車輛所有權之實質狀況進一步釐清,以免同樣爭議日後再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笨笨 103-06-12 16:40

小弟我本人去年新買2隻手機

然後辦了台灣永X無卡分期付款1年 

這個月因為失業1個多月

貸款這個月沒辦法繳清

小弟我有打電話去問台灣永X

客服跟我說

貸款逾期1個月他們會像法院申請 假扣押 ?

請問假扣押是什麼意思?

在有假扣押的情況下

薪資轉帳的話 法院那邊會強制扣款嗎?

小弟有點怕怕的

拜託律師幫小弟我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假扣押是指暫時先查封您名下之財產,且可能先就您薪資三分之一予以扣押,待取得執行名義後,對方公司即得取得該扣押之資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克 103-06-12 11:49

本人於美體美容中心購買40+10堂75000課程, 使用4堂後決定退費, 業者要求(1)依課程原價4888扣款,(2)手續費以課程總價10%計算,

另外, 購買時業者向銀行申請分期貸款, 因此告知須(3)另扣24期利息, 為課程總價18%.

購買課程當時因為一時不察, 沒有注意合約, 但確定沒有看到美容瘦身定型化契約, 只有在申請銀行分期單據上簽名,

請問是否可要求(1)已使用課程以購買課程當時計價 (2)因無簽訂定型化契約, 手續費為總價扣抵已使用部分費用後5%計算

(3)業者告知,申請解約後本人與銀行間的往來繳款仍須進行, 業者是否不應另行收取利息部分

目前告知業者於週五前重新提供扣款明細,如未能得到滿意回覆將於下週一寄發存證信函並提出申訴, 上述扣款方式的合法性, 懇請賜教,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直接向消保會進行申訴,才比較容易達成目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2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請求消保官介入協調處理,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可再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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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伶 103-06-11 13:42

婚姻期間有幫老公做車貸貸款保人
因一些家庭問題所以現在已離婚
名下育一女
想請問
1.已經離婚了,但如果前夫無定期繳款,除了被銀行拖回,
是否貸款依舊要償還!?
 2.如前夫無正常繳款,是否銀行會追討到我這保人?

3.我因為顧小孩無法去工作,名下也無任何財產,有什麼辦法可以取消保人嗎?
4.前夫無定期繳款之下,我無法繳款的情形下,是否會有法律上的刑責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6-11 16:29

您好:

1.車子被拖,當然要不要還貸款就要看債務人了,跟銀行協調還車,就會有其他附加條件,一樣跟錢有關,不還錢,車子就會被拍賣。

2.會,跟您有沒有離婚都沒關係,不然銀行就倒光了...

3.有,要記住,銀行的目的就是要您們還錢,至於誰來還都無所謂。保人的部分,有些銀行會看條件,撤銷保人,換上新保人

4.基本上不會有刑事責任銀行會寄支付命令,然後強制執行,從您將來的工作享勞健保薪轉等,扣除薪水...

以上,銀行的目的就是要把錢拿回去,作保時要三思,若有其他不確定因素,例如離婚協議書等,歡迎討論,感恩。

1.動產抵押的擔保品遭債權取回後,拍賣價金不足清償完畢的積欠款項,銀行當然還是可以向借款人及保證人依法追償,不是擔保品拍賣了就不用負責了。

2.若是連帶保證人,則原則上不論借款人有無財產可供清償銀行依法可以逕向保證人追償。
3.免除保證責任性質上是債權人拋棄權利之行為,故必須債權人同意始可。
4.欠錢除非自始即以吃霸王餐的方式而涉有詐欺罪嫌之外,則就只是欠錢還錢,單純是民事清償責任問題(人民和人民之間的債權關係),尚不致因為欠錢沒還而有刑事責任(國家刑罰權)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保人,當前夫無法清償貸款時,您需代為清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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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 103-06-10 18:12

假設被繼承人甲留有10萬元遺產
另有對丙的消費借貸與損害賠償40萬的民事確定判決債權
但因丙名下無財產,未辦理強制執行
還有約40萬的信用貸款消債協商債務


繼承人乙有10萬財產未成年
監護人無辦理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
但是依現在的民法規定
繼承人為未成年應該只需負有限責任繼承
且對於未依規定辦理遺產陳報的程序而致之後的債務人受有損害也不需負賠償責任
這樣應該沒錯吧?

 

銀行對於繼承人乙的債權請求,除了被繼承人甲所留的金錢遺產債權
可以對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請求或執行嗎?
還是對於甲的遺產10萬元外,只能向丙代位求償或是轉讓對丙之債權?


因為對丙的債權老實說要執行滿足債權有難度
如果因為這債權算入遺產,然後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要拿來還
這樣不是有點不合理?似乎與有限責任繼承的立法意旨有違?
沒有這個債權的話只需就繼承所得10萬償還
有了反而還得以自己的財產清償,然後丙的債權頂多就變成債權憑證...
這樣似乎怪怪的?

 

另外,對於依法協商後的金融消費借貸
在原債務死亡的情況下,繼承人沒依協商的結果每期償還會如何?
銀行對監護人說逾期不繳視為違約利息也會變高,叫監護人去繳
債務死亡時,未到期債權不是視為已到期嗎?
銀行可以因為這樣就說對方違約然後調整利息嗎?
另外像這種情況,銀行要滿足他的債權時,
是要提起訴訟還是發支付命令或直接強制執行?

 

像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如何去解決這個繼承債務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人可主張限定繼承,僅就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若超過,無須以自身財產清償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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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 103-06-11 20:4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回答,請原諒我說的太直,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

我當然知道可以主張限定繼承,而且現在叫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不叫限定繼承

我內文都有提到了....

然後我的問題完全沒有回答到....

特地申請了帳號結果完全沒獲得回答....